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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要求,近期市扶贫脱贫工作专班领导来我乡对项目手续进行检查指导,对于反馈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按照时间节点立行立改,确保全面彻底整改问题、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迅速动员,展开整改排查。
8月中旬,我乡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项目手续整改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上要求乡村两级干部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扶贫资金项目手续等问题。
二、聚焦问题,逐项核查整改。
我乡制定整改工作清单,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1、资金发放佐证材料不全。我乡按照要求,将扶贫项目资金的发放情况,由财政所打印扶贫资金发放记录单,做为资金发放佐证材料,存入乡级扶贫项目资金手续档案。
2、扶贫资金项目手续摆放杂乱。我乡扶贫专班对历年来的手续进行逐一整理,将扶贫资金按年度、按项目逐一装订成册。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在我单位扶贫资金项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全文传达了省级委托第三方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文件全文以及《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将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主要内容进行传达,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将此工作作为目前最重要的工作落实贯彻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见效。专题会上对相关工作按照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并落实具体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对接具体工作,并要求对标问题,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强调建立健全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正文】
市审计局:
贵局关于龙泉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收悉。首先感谢贵局一直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市水利工作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个别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龙泉瑞洋引水工程(一期)PPP项目,仅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未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整改措施:目前已与市国土部门对接,正在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2.合同条款的签订违背竞价公告的实质性内容,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4日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进行网上竞价,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执行,最终由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10%下浮率竞价成功。”“龙泉市水利局、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与乙方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未按照上述收费办法确定合同价,而是直接定价12万元,并由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该笔费用。”“按照竞价公告的收费标准,合同价应为[6+(20000-10000)*0.025%]*1.0(行业调整系数)*0.8(社会稳定风险敏感程度调整系数)*1(区域范围调整系数)*0.9=6.12万元,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应督促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追回多支付的服务费。”
整改措施: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多支付的5.88万元服务费问题,已于2020年8月24日退回。
3.未保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未保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整改措施: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9月初召开公司全体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和学习,并按要求保存好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5月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并于2018年6月29日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合同管理,在今后项目招投标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5.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6日与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泉成立的项目公司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并于2019年3月14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在今后项目管理中,按规定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二、项目建设推进及质量控制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偏慢。“我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重大水利项目龙泉市龙泉溪二期治理工程、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八都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岩樟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四个项目截至2019年底计划完成投资35159万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5月底,实际完成投资16223.7万元,实际完成占计划总投资的46.14%。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措施:为加快中央、省、市、县计划执行进度和水利建设项目推进,确保水利投资计划和水利建设任务的完成,10月28日我局制定下发《2020年水利项目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攻坚对象、倒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完成投资计划和任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个别建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经审计现场查看,龙泉市八都溪流域八都镇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有300多米亲水通道采用天然河床作为底部基础,部分河床基础已被河水冲刷掏空,导致该段亲水通道悬空架设,有翻覆或坍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对该段基础进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该段亲水通道位于自然河滩上,设计计算能满足亲水通道承载力要求,地基掏空段位于堰坝下游长约10余米,水情情况较复杂,目前工程尚在施工中,对于该情况,目前我单位已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处置。
【正文】
一、整改基本情况
根据区审计局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及调查问题清单,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旧改专班连同跟审单位针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展开拱宸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自查整改工作。对于涉及拱宸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6个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存在概算执行不到位情况
审计问题1:存在概算执行不到位情况
整改情况:该问题暂未整改。旧改项目需根据现场社区、居民的意见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考虑部分现场情况不满足施工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取消施工,对概算中未实施的项目,后期结算审计单位将会扣除。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统筹管理,在今后项目中将深入社区,了解群众需求,同时要求参建单位做好前期现场的踏勘及审核工作。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二)投资控制情况
审计问题2:限额设计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旧改项目需要根据社区、居民的意见及现场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动态调整,施工图纸一直在深化调整中,导致预算无法按合同约定节点上报,现拱宸桥街道一标段工程施工图预算已于2021年9月提交至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审核。(附件1)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推动旧改项目的进度,督促EPC总承包单位施工图预算的落实,同时要求跟踪审计单位加快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合理控制项目总投资。
责任科室: 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三)合同管理情况
审计问题3:进度款未按合同约定节点支付。
该问题暂无法整改。根据关于印发《拱墅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拱住建局〔2020〕25号)第七条“各街道根据本区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实施进度,可在每年3月、6月、9月中旬前向区住建局提出市、区两级补助资金申请,经区住建局与区财政局审核后,向市相关部门申请市级补助资金,待市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按进度分阶段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街道。(1)项目开工。拨付市、区两级补助资金10%。(2)工程量达到50%。拨付市、区两级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3)竣工项目最高不超过80%。”资金拨付流程无法满足按合同约定每月支付。(附件2)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在后续招投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注意合同支付条款把控,使资金拨付流程与支付条款相匹配。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四)建设管理情况
审计问题4: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
该问题已整改。经核实拱宸桥街道一标段EPC总承包单位在资料报审时遗漏内墙防水腻子施工及检测资料,现由监理单位检查确认拱宸桥街道一标段项目已根据施工图要求,楼道休息平台外墙内侧墙面腻子实际采用防水腻子施工,且合格证和检测报告齐全。(附件3)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旧改专班管理水平,落实现场管理工作,同时要求EPC总承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监理单位加强现场监督。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审计问题5:竣工验收不及时。
该问题已整改。街道于2021年8月26日对拱宸桥街道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9个项目组织区级综合验收,目前除第二、三标段智慧安防因最初方案设计与竣工验收标准不一致公安部门未出具验收评审会部门意见表外,其他相关部门已出具验收评审会意见并通过验收。(附件4)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将进一步加强旧改专班对于项目的统筹管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推动旧改建设的进度。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审计问题6: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或不规范。
该问题已整改。拱宸桥一标段总承包单位已提交包括智慧安防在内的整套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纸。并于2021年8月26日组织召开区级综合验收会通过验收并出具验收评审会部门意见表。(相关资料备查)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在今后工作中,提高建设单位管理能力,加强各参建单位责任的落实,发挥好各单位的专业能力,严格按照要求对资料的进行审查。后期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资料进行内审把控。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三、自查自纠的相关情况
(一)关于“个别项目概算编制有误”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街道将督促EPC总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落实限额设计,合理控制项目总投资。同时要求跟踪审计单位应加快完成施工图预算审定工作,及时确定项目投资,加强投资控制。街道也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审批流程及监督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超付现象发生,对出现的重大偏差及时进行纠正追回。
(二)关于“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超合同价”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在今后的EPC项目中,街道重点把控总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落实限额设计,合理控制项目总投资,要求跟踪审计单位应加快完成施工图预算审定工作,及时确定项目投资。
(三)关于“部分街道项目进度款存在超付”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重视项目建设的同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审批流程及监督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超付现象的发生。
(四)关于“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扣回”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街道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把资金支付关,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费用包干”,并落实预付款各环节节点,按合同约定扣回预付款,避免工程款超付。
(五)关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存在争议或无法执行”和“补充协议主要条款与主合同相违背”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旧改办及跟踪审计单位将重视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不随意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六)关于“部分项目改造内容调整未出具联系单”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
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是加大投资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调整投资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主要途径;是提高投资效益,增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关键环节。要树立“前期就是投资”的理念,深刻认识前期滞后就是投资滞后、就是发展滞后的道理,要认真筛选储备一批、筹划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重大建设项目。要努力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以有效应对土地资源等瓶颈,并通过项目的建设,促进产业大提升、经济大发展。
一、“十一五”项目工作回顾
2001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扶贫开发的历史机遇,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用新的观念、新的思维、新的视野,加大项目争取、建设和管理力度,开创了项目工作新局面,使我县项目争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五”时期是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最快的时期。农田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等成为投资的重点,实现了乡乡通油(砼)路和村村通公路,构建了“一纵三横六联线”的骨干公路网;解决了城镇和农村安全用电,达到了农村初级电气化标准;集镇饮水困难已全部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已解决80%;邮政网络覆盖城乡,电话网覆盖到镇村,实现了传输网光纤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瓶颈”有所缓解;特别是2003年构皮滩电站开工建设和以“四在农家”活动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这些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改善了投资环境,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项目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县域实际,立足当前和长远,认真分析、研究、筛选,充实和完善了项目库,基本步入了“投产一批,开工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工作良性循环的轨道。五年来共争取国家、省、市项目150余项,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近3亿元。涉及交通、农业、水利、生态环境、城镇基础设施、城乡电网、能源、旅游、教育、卫生、计生、文化广播、基层组织、社会保障、民政福利事业等项目。在做好国家、省、市项目资金争取的同时,我们通过认真分析县域内各类优势资源所在,始终坚持做到集中精力,认真负责,按行业、分领域编制了《招商项目册》,并通过网络优势积极向外推介项目,为招商引资创造了条件。
二、项目争取工作的几点体会
㈠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保证
为了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更大的支持,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上级有关部门来我县检查工作或调研时,尽可能抽出时间陪同,并且还利用外出开会和学习的机会,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使上级部门加深了对我县的了解,增进了彼此间的感情。领导的重视,形成的高位推动效应,提高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㈡掌握信息,选准项目是前提
为使项目争取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我们认真分析国家、省的投资动向,立足实际,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实项目库,筛选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克服了盲目性。如:这五年来,我们抓住国家、省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这一机遇,及早动手,做好相关前期工作,使我县的公路建设速度加快,交通“瓶颈”得到改善。
㈢创新方法,争取主动是关键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深入,全省各县市争取项目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竞争更加激烈,我们的压力也随之增加。通过分析各种因素,我们一方面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另一方面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积极寻求省市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更重要的是全县项目工作人员发扬舍小家顾大家,勇于奉献的精神,随时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和联系,提高了项目争取的竞争力。在项目争取过程中,发挥忍劲和韧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跟踪项目,使一些看似不可能的项目,变成了可能。如: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这一项目未列入“十五”规划,也不是省市的重点项目,争取的可能性较小,但我们通过协调各方面关系,成功争取到1000万元国债资金的投入。再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国家规定只安排贫困县,但考虑到我县部分地区贫困面还较大,扶贫攻坚的任务还较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们积极向上级发改委汇报情况,并邀请省、市发改委领导来我县实地查看。为使这个造福于民的项目尽早实施,我们又想方设法征得省发改委领导的支持,带我们相关人员赴北京,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为项目立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该项目最终在国家、省立项,共争取到640万元易地扶贫国债资金,搬迁450户1781人,改善了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㈣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是条件
为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我们充分发挥项目办对重点项目稽查的职能,从源头、制度和程序上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克服了“重要轻管”现象的发生。如:交通项目、国债旅游项目、县城供排水项目、教育项目等等都发挥了应有的效益,使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建设管理给予了认可,为后续项目的争取创造了条件。
根据这些年工作的经验体会是:突出一个“韧”字,即要有锲而不舍、坚忍不拔、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强化三种“理念”,即走出去争上促商理念,项目就是发展理念,全社会参与理念;落脚在五个“求”字,即千方百计恳求国家、省的支持,千言万语谋求市相关部门的理解,实事求是寻求县领导的帮助,需求各乡(镇)、各部门的配合,坚定不移要求项目实施后呈现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在经济欠发达的区域,项目争取本身就是一个排除万难的过程,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体会到,但是当看到经过努力,项目得以落实实施时,我想到凡是为项目的争取付出辛劳的人,他的那种成就感就会油然而生,这才不会辜负全县各族群众的期盼,对得起县委、政府的重托。县发改局这些年就是在“求”的环境中打拼,在“求”的过程中锻炼,在“求”字上做文章,虽然在“求”,但这是站起来“求”,不是跪着“求”,这“求”正当,有尊严,因为他是“公求”而堂堂正正,而不像“私求”鬼鬼祟祟。他是为发展而求,不是为个人的利益而求,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今后,只要有利于的发展,我局还会继续“求”下去,我局还会继续为各乡(镇)、各部门牵线搭桥当红娘,甘为人梯,甘为铺路石。
三、项目争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这些年来项目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⒈个别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争取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较差,缺乏立足本部门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项目的意识,个别部门为其自身利益影响项目申报,认为项目争取都是发改等部门的事,在报送相关资料过程中不及时或质量不高,延误了项目上报列入省市规划和立项的时机。
⒉大多数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国家投资项目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但仍有个别建设单位“重要轻管”,在项目建设中存在工程资料不全,相关手续不完备,项目竣工验收后不及时决算和审计,有违规使用资金现象。这些都将影响项目的争取。这些年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方面出台了系列管理措施,也做了一些改革,我想,对以后的资金使用将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⒊重大项目储备不足,小项目、一般性项目多,骨干项目少,且项目科技含量不高,对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够明显。
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未设立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致使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影响了项目争取工作。
⒌全县从事项目工作的人才匮乏,培训力度不够,影响项目的争取。
四、如何做好2012年项目争取工作的思考
㈠工作思路
项目是生产力诸要素的集合体,是资源配置的依托条件,是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匮乏的重要途径,是拉动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载体。项目争取工作总体思路:通过“一个推动、两个提高、三个到位”开展项目工作(“一个推动”即“高位推动”,“两个提高”即“提高项目争取资金总量,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技含量”。“三个到位”即争取项目的主动意识到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到位、抓项目的专业人员到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立足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加快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和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筛选、储备、申报、落实项目,确保项目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继续保持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的较快增长,增强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实现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㈡工作任务、重点
2012年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关键的一年,项目将是拉动经济增长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因此,我们在去年制定了《县“十一五”分行业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计划》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筛选、细化,年内计划重点申报污水处理项目、县城垃圾处理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湄余二级路延伸公路、大乌江红色旅游、龙家至湄潭石莲公路、S305线二级公路、乡村道路项目、老干活动中心、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人畜饮水项目、病险库除险加固项目、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天然林保持项目、乡镇畜牧站项目、石漠化综合防治、基层派出所项目、乡镇法庭建设项目、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薄弱学校建设项目、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乡镇司法所建设项目、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农村电网完善等一批项目在省立项并尽快开工建设,拟争取中央专项和国债资金6000万元以上。
㈢工作具体措施
2012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发行适度的国债,一是拟安排长期建设国债500亿元;拟安排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804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250亿元;中央政府建设投资总规模为1304亿元,比去年增加150亿元。二是政府预算支出和政府投资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政府投资使用要确保“三个高于”,即: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高于上年。同时,加大对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的支持。三是合理安排中央财政超收收入。增加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基金、企业政策性破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支出。因此,我局根据国家宏观政策信息将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项目争取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国家、省投资政策,捕捉信息,不断寻求争取项目的潜在机遇,筛选一批体现地方特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竞争实力、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并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市项目库和发展规划,夯实项目工作的基础。
二是以县发改局为主充实有一定业务能力和专业才能的人员,建立一支高素质、精干的项目班子,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监督、协调项目业主和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组织项目的报批。
三是继续加大项目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增强争取项目竞争力。
四是充分发挥项目争取的各种优势,整合项目争取的各类资源,形成项目争取的强大合力,不断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向外推介项目的力度。
五是发挥好部门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项目建设的条件。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项目争取意识,强化项目工作基础,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对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项目的争取、实施与管理力度。
㈣几点建议
为确保在完成今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2亿元目标任务和3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县直各部门要形成合力,促进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县政府出台项目工作奖罚办法。在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管理等环节,明确第一责任人,对于态度积极、成绩突出的第一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并建立项目争取基金,对争取到项目的部门和乡(镇)解决项目前期费,以提高积极性。对于消极对待,不尽职尽责的第一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以保证项目工作责、权、利分明,并且把项目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各乡(镇)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和筛选。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列入全省“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项目不再编制项目建议书,视为立项,可直接编制可研)、可研报告均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建设规模的定位应有长远的眼光和打算,规模达到国家、省规定的范围。根据国家、省新的投资体制和资金投向,建议水利、交通、城建、农业、生态、卫生、教育等行业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做好项目总体规划,以利于抓住时机,争取国家、省更大的支持。
三是建议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县项目库。通过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实际,科学论证,精心选择农、林、水利、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充实项目库,为项目的申报立项打好基础。
四是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专人对本行业项目实行全过程负责。在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项目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工作的同时,加强项目管理,使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正文】
根据《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南审行审报〔2020〕1号文的要求,南宁市气象局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对照落实整改,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南宁市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周密部署整改方案。局长杨宝回同志多次组织纪检组长、财务中心、人事科及相关业务部门召开会议,布置整改工作,要求抓好整改,对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要合法合规,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整改效果。
二、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预算绩效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未按规定编制整体绩效目标。
2020年10月9日上午我局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分析原因,部署整改措施,要求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下午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布置会,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上按照预算编制指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逐条讨论、设置。
(二)为企减负和清欠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到期未退保证金,涉及金额84500元,未整改金额为21200元。
已整改。我局于10月24日已申请将南宁市气象局电梯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21200元上缴国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将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结合本部门职能,编写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真实全面反映本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和履职效益情况。
1、创新审计整改工作统计指标。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需求和地方政府审计发展实际,初步确定年度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已纠正或整改金额、针对审计进行建章立制的个数、审计整改率等。根据这几个审计统计指标,计算地方审计整改比例,为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提供决策参考。
2、审计整改工作统计指标的统计范围。在具体设计审计统计指标时,参考国家审计统计指标体系,对以下审计统计栏目的范围进行:一是审计单位名称,系指经审计通知书确认的,报告期内由审计机关独立或以审计机关为主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部门或单位名称。二是审计调查单位名称,系指经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确认的,报告期内由审计机关独立或以审计机关为主实施审计调查,并报送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部门或单位名称。三是审计资金总额,该指标从资金角度反映审计覆盖面和规模大小。具体范围为:企业,统计会计年度末资产总额;行政事业单位,统计预算资金总额;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统计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金额数;等等。以上几个方面是指全面审计情况下的统计口径。在专项审计时,按专项资金额进行统计。四是查出问题金额,系指审计查出的“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等的合计数。五是已纠正或整改金额,系指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发出后,被审计(调查)单位已纠正或整改的问题金额。六是查出问题个数,以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个数为准。七是已纠正或整改问题个数。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已纠正或整改的状况,要研究确定审计统计时的参考判断标准:如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对违规金额和管理不规范金额等全部或大部分进行了纠正或整改状况;针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已经建章立制的整改状况;针对违规收费等行为已经停止违法行为的状况;针对不涉及资金的管理性或其他类似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会议等形式提出相关要求或在审计整改回复中表示整改的状况;等等。在具体确定参考标准时,要循序渐进地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政府审计发展实际,尤其是要从有利于领导决策角度进行研究。八是已纠正或整改率。
3、关于审计整改率。审计整改率的计算是个敏感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对于审计整改率的统计本身,就涉及到统计角度问题。因此,既要非常慎重地统计,又要积极稳妥地探索创新审计统计。对于审计整改工作的统计,除了要研究统计审计查出问题个数的整改状况,还要参考统计审计查出问题金额的整改状况,以达到实事求是地统计审计整改工作实际,切实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加强地方效益审计统计创新工作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政府审计发展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审计署2003-2007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07年效益审计项目达到50%的目标,同时对审计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目标。这些发展目标对审计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方政府审计也在积极推进效益审计工作。效益审计工作不仅涉及政府审计发展目标,而且也涉及政府审计工作进程。因此,要针对地方政府审计实际创新效益审计统计工作。
1、创新地方效益审计统计指标工作。结合审计署审计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地方政府审计特色有针对性地整合效益审计统计指标:效益审计项目数,包括以效益审计项目立项的项目数和其他类型审计项目中的效益审计子项目;效益审计项目资金总额;效益审计项目查出问题资金额;占效益审计资金额的百分比;占审计资金总额百分比。根据这几个审计统计指标,计算效益审计项目数占年度总项目数的比例,计算效益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占效益审计项目总金额的比例,计算效益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年度所有审计项目总金额的比例,为推进全市效益审计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2、地方效益审计统计指标创新的统计范围。根据审计署审计统计报表体系和地方效益审计特色,探索确定以下范围:一是效益审计项目,系指单独立项,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审计相结合的效益审计(调查)项目的个数。二是效益审计项目资金额:指单独立项的效益审计项目总金额或审计(调查)项目中效益审计部分涉及的资金总额。三是审计查出问题金额,系指填入审计署审计统计“效益审计情况报表”内的数据。四是占效益审计资金额比例。五是占审计资金总额的比例。
在进行地方效益审计统计时,既要针对地方政府审计发展特点和发展进程,又要考虑地方政府审计目标。在涉及具体统计技术时,要考虑到经济社会和政府审计发展的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统计创新工作
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是政府审计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计算机辅助审计在政府审计中重要性越来越强。李金华审计长在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计算机辅助审计的重要性,并多次要求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
二是严格落实实时建档制。要求林区发改委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下达建设计划的项目报送林区治工办和各相关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要根据发改委每月提供的项目建设计划,结合各自负责的治理排查工作内容,及时收集相关项目资料,建立规范完备的项目资料台帐,做到每个项目一套档案。同时,各监管部门要根据项目开工、建设、竣工以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项目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加强审计整改统计创新工作
政府审计不仅要查出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督促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以进一步提升审计效果,不断提高政府效能。因此,审计统计工作要加强创新,以统计数据的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地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统计,实事求是地将审计整改工作状况反映出来,供领导决策参考。为达到这样一个目标,在审计实践中探索创新几个审计统计指标,根据地方政府审计发展实际初步确定该指标的内涵和外延,对各类型审计项目的整改工作统一统计路径,提高统计创新工作质量。
1、创新审计整改工作统计指标。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需求和地方政府审计发展实际,初步确定年度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已纠正或整改金额、针对审计进行建章立制的个数、审计整改率等。根据这几个审计统计指标,计算地方审计整改比例,为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提供决策参考。
2、审计整改工作统计指标的统计范围。在具体设计审计统计指标时,参考国家审计统计指标体系,对以下审计统计栏目的范围进行:一是审计单位名称,系指经审计通知书确认的,报告期内由审计机关独立或以审计机关为主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部门或单位名称。二是审计调查单位名称,系指经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确认的,报告期内由审计机关独立或以审计机关为主实施审计调查,并报送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部门或单位名称。三是审计资金总额,该指标从资金角度反映审计覆盖面和规模大小。具体范围为:企业,统计会计年度末资产总额;行政事业单位,统计预算资金总额;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统计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金额数;等等。以上几个方面是指全面审计情况下的统计口径。在专项审计时,按专项资金额进行统计。四是查出问题金额,系指审计查出的“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等的合计数。五是已纠正或整改金额,系指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发出后,被审计(调查)单位已纠正或整改的问题金额。六是查出问题个数,以审计报
告中反映的问题个数为准。七是已纠正或整改问题个数。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已纠正或整改的状况,要研究确定审计统计时的参考判断标准:如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对违规金额和管理不规范金额等全部或大部分进行了纠正或整改状况;针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已经建章立制的整改状况;针对违规收费等行为已经停止违法行为的状况;针对不涉及资金的管理性或其他类似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会议等形式提出相关要求或在审计整改回复中表示整改的状况;等等。在具体确定参考标准时,要循序渐进地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政府审计发展实际,尤其是要从有利于领导决策角度进行研究。八是已纠正或整改率。
3、关于审计整改率。审计整改率的计算是个敏感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对于审计整改率的统计本身,就涉及到统计角度问题。因此,既要非常慎重地统计,又要积极稳妥地探索创新审计统计。对于审计整改工作的统计,除了要研究统计审计查出问题个数的整改状况,还要参考统计审计查出问题金额的整改状况,以达到实事求是地统计审计整改工作实际,切实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新晨
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督查整改报告 ,希望对你有帮助。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3年全市建设工程标后大检查
重点督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秀屿区治建办:
根据莆田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市建设工程标后大检点督查情况的通报》(莆治建办〔2013〕9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通报中涉及我局监管的项目共2个,分别是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共发现问题26处,目前已整改到位26处。
(一)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
建设单位: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世鼎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合同造价为1681万元,自2012年 8 月10日开工,于2013年6月28日竣工验收。
(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工程共建设10幢安置房,其中多层6幢,高层4幢(16层),合同造价为1224万元,自2012年 8 月12日开工,目前已完成外墙粉刷、内墙砌体及打底,正在内部装修。
二、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整改情况
问题1:该工程造为1723.95万元,但可研报告中把设计费、勘察费、监理费分别限定在4.89万、7.68万和9.44万元,且经秀屿区发改局核准均不采用招标形式确定;问题2: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指定,监理单位采用邀请招标,开标现场设在招标公司会议室;施工单位采用挂牌招标形式,评标办法规定为先进行三轮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的再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与相关规定不符,且评标中没有组建评标委员会,而是由招标人、监察部门及机构人员共同负责对招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整改情况:建设单位提供反馈材料中说明:(1)根据2012年3月22日备忘录,由峤江工业园区筹建办领导小组组长郭荔花召集筹建办、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于2012年4月25日在区政府第三会议室,牵头组织区建设、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评定小组,就园区内三条道路(创业路北段、魏东路东段、纵一路北段)勘察、设计委托单位采用现场询价方式,经资格审核(参与方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程序,以最低价选定受托单位;(2)根据区发改局《关于秀屿区创业路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2012】25号)和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该工程监理不采用招标形式,故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问题3: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3年6月4日,但实际开工时间是2012年8月10日,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整改情况:由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暂未完成,故延迟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但建设单位为响应区政府“五大战役”工作要求,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采取了边建边办的方法,且我局质监站也提前介入监管。
问题4:该工程监理费仅为9.8万,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约40万)相比,少了30多万元。
整改情况:根据区发改局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监理不采用招标形式,建设单位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中标人。该监理单位监理资料齐全,在工程施工期间,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按施工进度实时进行监管,工程质量监管比较到位。且经有关部门抽检,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问题5:查看竣工验收表、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通知单等内业资料,发现总监张滨签字基本上为代签字;监理工作大都只有监理员林兴恩一人负责;监理日记打印版本,记录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经查总监签字确实存在代签字现象,目前对于代签字的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对照施工现场重新审查确认并进行补签,我局也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约谈。
问题6:编号002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但整改回复单上的时间为2012年8月19日,明显造假。
整改情况:经查编号为002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单》为电子文件,施工单位在制表时直接复制001号单,只对内容进行更改,但未对落款时间进行修改形成笔误,回复时间实为10月20日,现已重新签证。
问题7:施工日记涉嫌造假,内容均从监理日记中提取,且记录十分简单。
整改情况:由于施工日记与监理日记都是将当天的施工情况记录下来,所以可能存在部份内容雷同。对施工日记内容过于简单,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l3—56—2004)的要求,规范日记内容,明确记录人员,现已整改到位。
(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整改情况
问题1:该项目施工单位采用融资挂牌方式招标,挂牌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是省内国有企业,缺乏相关依据;挂牌招标中只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设计招标没有组建评标委员会,而是由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履约保证金按规定应是合同价的5%(约612万),但该工程以秀屿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5号定为1300万元,且要求在工程开标以前以现金形式缴纳。
整改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中说明:该工程为BT融资项目,采用挂牌方式公开选择具备入选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且注册地在福建的本省国有企业。但考虑到对省内国有企业信誉、实力比较了解,并与区政府签订意向框架协议,保证有投标人参加;按挂牌文件第五条规定:“若投标人只有一家经审核后合格的,确定最终承包人”。该工程为BT融资项目,施工招标由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投标保证金1300万元按挂牌文件第十条规定:“承包人挂牌时交纳1300万元保证金中标后除扣5%合同金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额全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该项目设计招标按市招标办规定符合招标程序。
问题2:勘察单位2次公开招标失败后,未经批复改为询价方式。
整改情况:本工程勘察费用合同额为97500元,由于勘察单位公开招标二次均流标,后根据莆招投标办[2010]2号文件:“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鼓励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不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但因考虑到与拆迁户签约的动工建设时间到期,为了尽快开工建设,故采用谈判方式选择一家信誉比较好的勘察单位。
问题3: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但实际开工时间为2012年8月12日,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整改情况:由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暂未完成,故延迟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但我局质监站已提前介入监督。
问题4:垂直度、沉降观测监测工作未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与设计要求不符。
整改情况:经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已对各栋楼的垂直度及沉降值进行监测,监测数据都以资料的形式记录在案,且垂直度测量值未超过规范允许范围(层高5米为8mm;全高累计值H/1000且30mm),沉降测量值均表明建筑物为均匀沉降,且监测数值均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要求。现我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垂直度、沉降监测复核,目前建设单位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基本符合要求,具体数据正在整理中。监测单位将在2014年1月21日前出具正式报告。
问题5:桩基未采用取芯或超声波方式检测;桩基静载数量不足。
整改情况:经核查,现场桩基静载数量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中第3.3.1条: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建筑桩基。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根据规范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静载选桩会议,由于该项目1#、2#、3#、4#、8#、9#楼为连体地下室且均为冲钻孔桩,且由同一班组连续施工,经设计、勘察等各参建单位研究,按同一条件选取静载检测桩,桩基静载数量满足规范要求;另外该项目工程大直径(大于1000mm)冲钻孔桩数量较少(共26根占总数量不到3.6%),桩长为15米-20米左右施工难度不大,且图纸未要求采用取芯或超声波检测,故未做这方面检测。现场桩基静载数量都是由各参会单位共同选定,并有选桩记录且各单位都有签字盖章。
问题6:工程内业资料中设计单位盖章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福建分院”的印章,不符合资质规定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设计单位将工程内业资料中设计单位的盖章,全部更改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的公章,目前资料已送总公司盖章。
问题7:“五强两比”材料送多家检测单位检测。
整改情况:“五强两比”材料由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室资质过期未及时办理,施工单位为保证现场施工材料的及时送检,即转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送检过程均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送检的原材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问题8:砼强度检测评定使用旧标准,未经总监确认。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2004)等规范要求整理施工内业资料,目前施工单位已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对混凝土强度重新评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问题9:未提供桩基验槽记录。
整改情况:经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地基验槽(复验)记录中,包含桩基验槽内容,且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有签章。现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2004)等规范要求整理施工内业资料,目前正在整改,我局将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问题10:秀屿区质监站发的责令整改通知单上只有1名检查人员签字,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质监站全体干部加强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法,目前执法人员已按照要求补签。
问题11:施工单位没有及时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612万元),2012年8月工程开工,2013年1月办理施工许可证,但2013年8、9月才分别缴纳300万元、312万元。
整改情况:本工程为BT融资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已于2012年6月28日将1300万元保证金汇入项目业主规定的专户,按挂牌文件第十条规定:“承包人挂牌时交纳1300万元保证金中标后除扣5%合同金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额全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因属BT融资项目,质保金存放在项目业主专户,后考虑到工程项目为政府性投资建设,根据莆建管【2011】75号文件规定,故于2013年8、9月才分别缴纳300万元、312万元。
问题12:监理服务费未缴纳至区住建局专户,接受统一监管。
整改情况:由于区财政资金紧张,该工程监理费未能及时缴入专户,但我局已按照《关于对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进行统一监管的通知》(莆建质安〔2011〕103号)文件要求,对监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按规定及时拨付监理费。
问题13:未按工程进度、合同和规定程序支付工程款,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
整改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中说明:按挂牌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本工程原则为融资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因投标人是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都应筹集资金建设,不得停工,工程进度款招标人应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拨付,若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足部分按月息1%利率计算承担利息”,故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
问题14:存在工程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现象,有通过网上公示,但未办理备案手续。
整改情况:该工程变更造价约2180657元,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第二十条规定,该工程设计变更属于三类变更,事先已上报我局审批且在网上公示。
问题15:该工程第一次可研报告中投资估算值为9745.8万元,2011年3月25日,秀屿区发改局对该工程可研报告予以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283.8万元;2012年对可研报告给予以修改,投资估算值改为23102.7万元,2012年3月5日,秀屿区发改委对该工程可研报告予以重新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也相应调为23102.7万;对比前后两次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表,工程费用名目、工程量等指标均一致,但综合单价调整较大,导致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值相差13356.9万元,批复后的项目总投资估算值相差10818.9万元。
整改情况:该工程第一次可研报告中投资估算值为9745.8万元,因当时没有考虑地下室造价,后因根据闽建筑[2010]43号、闽建筑[2010]43号文件人工费又调整二次,故造成综合单价调整,导致第二次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值相差13356.9万元,批复后的项目总投资估算值相差10818.9万元。
问题16:现场检查施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发现施工单位投标中承诺人员共14人。除了项目经理易军、技术负责人林武、安全员段晓阳等3人在岗,其余11人均不在岗。在场的施工人员均不是投标中承诺人员;监理单位专监黄秋生、郭志成、监理员詹锦滨等3人不在岗。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立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要求履行职责,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根据招标及合同约定,加强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到场履职考勤工作,目前各相关责任人已按要求到场履职。
问题17:现场抽查发现3#、4#楼砖砌体部分使用淡化海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对3#楼、4#楼局部使用淡化海沙的砌体全部拆除并采用符合施工要求的沙进行砌筑,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问题18:1#楼15、16层施工放样孔未加设盖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部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施工电梯安全门的电器连锁开关损坏。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对1#楼15层、16层施工放样孔设置安全防护,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施工电梯安全门电器连锁开关损坏进行更换,目前现场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19:对6#楼2层6个部位、3层9个部位、15层3个部位进行楼板厚度检测。其中2层有5个部位楼板厚度分别未11.3cm、8.5cm、和11.2cm、10.4cm、14.1cm,分别不符合设计值10cm和12cm的要求;3层有6个部位楼板厚度分别未10.6cm、11.4cm、10.4cm、10.8cm和12.4cm、9.3cm,分别不符合设计值12cm和10cm的要求;15层有2个部位楼板厚度为12.4cm、12.7cm,不符合设计值12cm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目前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负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楼板进行堆载检测试验,以检验楼板承载力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检验结果将于2014年1月21日之前出具,施工单位承诺将严格依据检测结论再进行分析处理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对正偏差超标的14.1cm的楼板采用人工凿毛方法进行凿薄。1#楼15层厚度12.4cm、12.7cm的楼板,设计值为12cm均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5mm、+8mm)之内符合要求。
三、处理情况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对以下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各责任人给予记分。
(一)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
1、施工单位:福建世鼎建设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2、监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张滨(证书编号:35002565)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
1、施工单位:根据《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
(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
(三)将未经核定质量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验收的;
(四)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
(五)发包方及发包单位或设计单位无正当理由限定承包方使用其指定的有关产品的。”
依据第二条款,并根据现场违法行为的程度,对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处以贰万元的罚款。
2、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易军(注册编号:闽235080815911)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3、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黄绳铸(证书编号:福建建监—041288)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并记20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各参建单位继续强化有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尤其是在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施工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地控制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消除质量隐患。
2、强化岗位责任制度。要求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等主要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特殊事情必须要离开工地的,必须向业主单位请假,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列入当年度信用考核。
3、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加大投入,严格按照规范、图纸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要求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监督、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总之,我局将根据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工程有序进行,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附件: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整改反馈资料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全面消除各类违规问题带来的风险,在整改工作中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一、应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
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是保证我行合规经营,防范各类风险的重要手段。随着近年来,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相关机构和业务条线部门应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合理摆布好两者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合理安排资源配置,细化责任分工,深入研究整改工作方法,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应进一步强化系统性整改措施,务必杜绝屡查屡犯
针对每项整改项目,建议条线部门和相关机构建立整改项目专题会议制度,认真对照上级行整改要求或审计检查部门的管理建议、整改建议等内容,针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注意对审计发现问题区分共性和个性,制定切实可行的举一反三整改措施,提高系统性整改效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避免因“就问题改问题”而导致的整改建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同时,按照《工作人员违规失职处理办法》和《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确认问题责任人,认真负责地做好认定和追究工作,充分发挥惩戒制度的警示作用。
三、应进一步提高整改报告质量
一、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任组长,邓新任常务副组长,庞祥贵、陈高君、颜少江任副组长,王长青、王晓云、贺风华、刘伟臣为成员。专项行动由中心学校、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运管站、农村公路办参与,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为整改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第一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滩头中心校,接受举报电话:0739-8632***。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安全培训阶段(8月10日前)。中心学校8月2日前将所辖各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培训名单报县教育局综保股,要求全镇所有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全部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缺席将取消校车准驾资格,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训时间为8月10日一天,培训地点:万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第二阶段:整改排查阶段(9月1日前)。整改排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8月17日所有过渡期内未加改装的且已取得校车准运证暨校车标牌的车辆在指定地点(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驻隆回县非专用学生校车整改办事处)进行改装。第二步是9月1日前对全镇所有校车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学校8月22日前将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县教育局综保股。
第三阶段:抽查督查阶段(10月30日前)。县校车办将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专项行动采取排查整改、集中改装、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所有校车通行线路进行排查,不漏一校一车一人一路。
检查内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标牌、线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安全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车日常管理情况。
四、整改要求与处理方式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项目到位、程序到位、责任到位”要求对本次行动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对合格的准予继续运营;对短期内(今年秋季开学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准予运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暂停校车运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中心学校9月10日前要按照管辖关系将整改措施报送县教育局综保股。整改措施要求:
1.一事一方案。对排查出的每个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内容、措施、时间和达到的效果。
2.一事一落实。每个整改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3.一事一验收。对于要求整改的项目要进行逐项验收,确保完成时间和效果。
4.一事一报告。对于短期内确实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报告;对于暂停校车服务后的学生上下学交通解决方案,学校及有关部门要逐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