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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分局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内勤内务管理工作。局办可向单位负责人提出更换建议,各单位应予以采纳,及时更换内勤。
第四条内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照《内勤内务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分局根据《目标管理方案》对内勤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评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条各单位的票证、帐务、财产、暂扣物品、赃款赃物必须由内勤保管。
1.内勤必须严格执行分局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票证和财务。每月应有收支明细清单公开收支帐务,增加帐务管理透明度。
2.各单位所有财产必须按要求及时清理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应先写出书面报告,并附造册计划,经分局主管领导同意,局财务室备案,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购置。报帐时必须附上批准报告和计划;所有财产由分局统筹安排,不得擅自变卖、转借和租用,如需处理,先书面请示,批准后方可处理,否则没收所得收入。
3.执法单位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经审批同意后开具从分局财务室领取的暂收单或县财政统一票证,同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并在备注栏注明所扣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及新旧程度,设置台帐,记帐联由执法单位留存与帐务同行;附案卷联则随案同行;暂收款转作罚没收入时,必须在罚没收据及暂收单上相互注明号码,以便核对;暂扣、没收物品经批准作价变卖,应及时开具罚没收据,并在相应票证上相互注明号码和案由。
4.水电费管理。各基层派出所水电费在包干经费中列支自理;机关办公水电费由分局财务统一支付;住机关办公楼的用户。电费按电表计度按价收费。暂未安装水表、电表或水表、电表有损毁的用户,必须及时报告分局财务并重新安装(购置安装费由用户自理)对不报或拒不更换及偷用水电者按全局最高用户计吨(度)收费,并罚款100元/次。住分局家属楼、办公楼及承租门面的用户,其水电费及门面租金由局财务在其工资中扣除或上门收取。
第六条各单位的各种表、册、薄、台帐要规范使用。及时准确记录,以便备查核对。
第七条各股、所、室负责人应积极督促本单位内勤根据分局财务有关规定。按时准确地上解票款。分局财务人员按时将本月收支情况、财务报表呈报分局主管领导,以便统筹安排,确保正常运作。
第八条各单位所查处的森林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和林政案件)立案、破案。同时报分局森防股备案。刑侦股、治安股、森防股的内勤汇总后,于每月2日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分局办公室。
第九条分局每月2日召开内勤会议。同时将当月报表、林区治安动态、工作情况、干警思想状况、好人好事等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内勤反映的情况,或在当月《宜章森林公安》简报上给予报道,或向局领导作专题汇报。
第十条搞好情报信息反馈。加强秘密力量的建设,认真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实施“民心工程”亮牌上岗,开展“一迎二请三问四答五落实”服务,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增加工作透明度。
第十一条大力鼓励民警警撰写案件侦破纪实、人民警察的好人好事情况反映和典型工作经验或民警典型事迹。提高分局的知名度。凡被国家中央、省、市、县各种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和官方网站等媒体采用刊登的稿件分局将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国家中央主流媒体每篇(件)奖400元,非主流媒体每篇(件)奖300元;省部级主流媒体每篇(件)奖300元,非主流媒体每篇(件)奖200元;市级的奖100元/篇(件)县级的奖50元/篇(件)一稿多投的按就高原则一次性奖,不重复累计奖。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加强基础设施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适时搞好院内绿化、办公用具添置等,使本单位更规范化、条理化、制度化。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管理。各单位应经常保持办公场所的干净、舒适。不准随地吐痰,废纸、果皮、烟蒂必须丢入纸篓、烟灰缸内。内勤应坚持每天清扫、拖洗地板、门前走廊以及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办公桌椅、装挂在墙的规章制度和表册薄等物品的面上不得有尘埃。住分局办公楼的用户严禁在走廊上堆放杂物和垃圾。
第十四条坚持立卷归档制度。各股、所、室必须明确分管职责。按要求分门别类整理立卷归档。刑侦、治安、森防受理查处的各类案件,按标准立卷装订成册后移交分局档案室统一存放保管。基层派出所应设立综合档案室,添置档案专柜,创造条件力求档案室上省二级标准。各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内勤,必须按照如下文件资料收认范围、归档时间和要求、案卷整理与保管等标准进行立卷归档管理。
(一)文件资料收集范围
1.森林案件的司法文书及森林案件、森林火灾、政工、装备等统计报表。
2.本单位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岗位责任制、会议材料。
3.本单位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带回来的文件材料。
4.上级机关下发的重要的业务政策性文件(包括未转发的和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涉及本单位工作的兄弟单位文件资料等。
5.林区的重点人口、秘密力量(耳目)特种行业人员等档案材料。
(二)归档时间和要求
1.凡属归档的文件资料。领导不得在装订线上签字或修改文件。
2.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保留一式三套(即原稿和二份打印件)一套按单位发文顺序组卷;一套按问题组卷(包括原稿、附件、打印件各一份)另一套打印件留部门备查。
3.凡要归档的文件材料(除专案材料结案后及时组卷外)要求在当年第一季度内将上一年的文书材料收集齐全。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分永久、长期短期(15年以下)三种不同的保管期限立卷,并写出卷内文件目录,定期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不含业务案卷)
(三)案卷整理与保管
1.永久、长期、短期卷三类进行排列。
2.各单位必须配备文件资料专柜、专人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规范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监管水平;规范企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规范业主行为,提升服务消费意识;促进住宅小区环境面貌大改善、物业服务企业质量大提高、居民居住品质大提升,
努力创建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宜居环境。
二、时间安排
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开展时间为一年,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年月日至月30日。区建设局要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项目清单,同时组织召开有关部门、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年月日至11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建设单位要紧密围绕着“三个规范、三个提升”的总体目标,制定工作安排、落实专项资金,扎实开展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从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结合市里开展的检查验收,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对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按照新建小区、新建安置小区、旧住宅小区三类物业管理模式,结合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要求,把握重点,各司其职,全面推进,着力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
(一)分类指导,把握各类小区物业管理重点
1.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
(1)建设单位。①配置符合规定的物业管理用房,做好前期物业的招投标,与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②做好物业承接验收手续;③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④对已竣工但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售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费用;⑤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物业服务企业。①根据小区特点,制定物业管理方案;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③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⑤对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⑥在承接物业或退出物业时,应按照规定做好查验和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工作。
(3)业主委员会。①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②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③定期公布财务经费使用情况,督促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④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⑤做好组织任期期满后的换届选举;⑥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企业,做好物业企业的聘用、续聘、解聘工作。
2.新建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区属安置房各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以协议方式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所在街道、社区要创造条件成立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区属安置房的物业管理工作。新建安置小区首套交房后,各建设单位按市物业三级服务等级的收费标准的70%补贴给物业企业,即电梯住宅0.7元/平方米.月,非电梯住宅0.35元/平方米.月,店面0.7元/平方米.月给予补贴,补贴的时间为2年。各建设单位要将物业费补贴资金纳入建设投资成本核算之中,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物业管理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3.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在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居民聚集区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城市街区布局、公用基础设施分布状况,将一些分散、规模较小的旧住宅小区,按照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成一定规模的物业管理区域,实现物业管理的资源共享和规模效益;并逐步改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和治安防范。对暂时无法开展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采取有偿或低偿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包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内的各项社区服务,从而解决旧住宅小区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有效发挥三级管理体系作用
1.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加强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2)制定全区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与三年发展计划,出台规范物业管理和扶持行业发展的规定。(3)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4)协调区领导分片挂钩包干制度的落实。(5)每年年底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物业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
2.街道办事处。(1)加强物业管理机构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具体承担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实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物业管理有工作机构、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2)物业管理纳入工作议程。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建立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牵头组织召开1次由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有效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3)目标责任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要有目标措施、有任务分解、有责任单位、有组织考核,要与下属单位签订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4)老旧小区整治。金山社区作为建成10年以上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是今年我区老旧小区整治试点。小区综合整治内容有:设置围墙、安防门岗,平整道路、整治绿化,完善改造雨、污管道等,在老旧小区面貌初步改善后,根据实际采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海滨街道办事处对于金山社区的整治要做到工作有计划、资金有着落、人员有到位、措施有落实。其他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有选择性地进行老旧小区整治。(5)推进业委会成立和规范运作。各街道要制定业委会成立计划。本辖区内年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应达到40%以上,并逐年提高。要积极牵头组建辖区内已具备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推选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督促辖区内业委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换届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6)积极参与安置房物业管理。针对安置房管理难、收费难、投诉多,物业公司不愿接、业主意见大的实际,各街道要创造条件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主动参与本辖区内安置房物业管理。(7)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各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引导业主更新消费观念,顺应时展趋势,增强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物业服务消费的认同感;要将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自觉缴纳物业服务费纳入街道“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条件。要定期组织业委会委员、社区管理人员进行小区综合管理业务培训。
3.社区居委会。(1)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各项工作,参加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和换届工作,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指导、协调。(2)协助街道、区物业监督管理职能单位对小区项目经理和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并对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的评先评优工作提出意见。
(三)齐抓共管,切实形成物业管理工作合力
1.区财政局。安排物业管理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把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列入区财政资金专项安排。年区财政将安排一定资金作为整治、提升物业管理和奖励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个人的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预算金额。
2.区建设局。(1)加强监督管理。要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加强管理。做好包括物业企业资质、物业项目备案、物业服务标准、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物业企业违规行为查处、业委会备案、物业承接检查、退出管理和移交程序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工作。(2)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指导并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针对专项活动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并跟踪落实。(3)加强巡查整治。区建设局要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业主代表等,组成若干个检查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检查。每个物业管理小区至少检查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4)组织实施考核。区建设局要在9月份之前按照《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的标准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进行考核,按照《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采取自查、检查、评议的方式考核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服务业绩、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房屋管理、环境管理、业主满意度等,同时开展物业项目经理考核。(4)创建优秀、培育品牌。区建设局要指导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今年任务是创建2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同时鼓励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树立行业品牌。(5)加大违规处罚清理。要加大对物业企业服务品质差、损害业主利益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清理力度,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落实整改措施。(6)推进业委会的成立和规范运作。要牵头制定全区业委会成立三年规划,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或召开业主大会。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业委会成立工作中的职责。(7)加强培训和政策法规宣传。要制定培训方案,借助市物业协会平台积极开展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行业相关人员都能持证上岗或得到轮训。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让业主树立物业管理的服务消费观念,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业主规约。
3.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破坏房屋外立面、违章搭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在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中,重点加大对下面行为的检查和处罚:(1)住宅小区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2)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改变储藏间功能;(3)侵占园林绿地或擅自砍伐、移植、修剪等损坏城市花草树木;(4)在小区内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6)小区周边乱摆乱放、违章占道的饮食摊点。
4.区公安分局。(1)规范物业服务公司保安队伍,定期开展保安人员培训,督促保安人员持证上岗;(2)指导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制定小区治安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3)加强基层民警与小区保安的工作配合,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工作,创造安全祥和住宅小区。
5.区消防大队。加强管理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安全。定期对小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同时加强对破坏消防设施、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6.区交警大队。指导物业企业制定小区安全行车路线,规范小区内临时车位的划定。加强对开放式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处罚,配合住宅小区治理车辆乱停乱放。
7.区工商局。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广告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加大对住宅转变用途、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无照经营等违规行为的查处。
8.区环保局。加强对住宅小区及周边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管理;加强监督查处住宅小区及周边噪声污染,乱排污水、乱放废弃物、饮食服务业乱排放油烟等违规行为。
9.区物价局。要对辖区内物业小区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抽查,督促服务企业做好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物价举报监督电话的公示工作;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业主明白消费。
10.区司法局。加强对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化解在最基层,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联动机制。
11.区社区办。加强与涉及物业管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协助社区落实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办公用房,为社区居委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物业管理是各级政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齐抓共管,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区政府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实施意见中的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协调配合、整治提升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三)强化监督,建全机制。通过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每月底以月报形式向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有利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方法。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为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落实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的实施成效,将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区直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考核内容。(1)加强组织保障。物业管理组织工作健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明确,经费有保障、人员有配备;(2)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年度有目标措施、有任务分解、有责任单位,有组织考核;(3)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实施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抓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4)做好老旧小区整治;(5)加强业委会成立、换届和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6)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2.区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1)明确本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分管领导、负责人、经办人;(2)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3)建立纠纷投诉调处机制,加大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4)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5)宣传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组织活动;(6)创新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管理与执法监督工作。
二、1月底前通过“市级治安安全单位”考评,做好“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
三、编制保卫科XX年度工作计划,与临床科室签订“XX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重新修订《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工作规范》、《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四、继续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资料收集工作,逐项完成迎接省“平安医院”创建考核准备工作。
五、落实普法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院报、宣传专栏、橱窗等的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信息网络宣传,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六、继续在全院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治安安全设施,强化各项制度落实,确保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力争年内通过省级“平安医院”创建考核验收工作。
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多种形式宣传新《消防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年内进行1—2次消防演练。认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力争年内全体医务人员都能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继续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八、做好医患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利用与城中派出所共建警务室的便利关系,请公安机关提早介入,防止矛盾激化,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九、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完善各种制度、措施,强化剧毒、麻醉药品管理,协助辖区派出所开展“无毒社区”工作。
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全院干部职工出国出境的登记和上报工作,并做好保密工作和安全工作。
十一、 继续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大力整治乱停乱放现象,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有序。加强出租房监管力度,与出租户签订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医院保卫科工作计划【2】市人民医院xx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开围墙办医院,人民医院为人民的办院方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求突破争创一流,抓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契机,狠抓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全方位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是我院今年的主要工作。
xx年,我院根据上级的要求,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结合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以维护医院政治稳定,治安消防安全为目标,为临床一线服务,立足基础,深化创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先后开展维护医院稳定,xx普法教育,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纠纷调解等一系列工作,为医院的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管理年及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建立建全了管理和责任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医院强化了以邵敏书记为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落实目标责任制,为把医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真正落到实处,医院同各科室(病区、班、组)的负责人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科室负责人为第一综合治理责任人,同时落实月(季)度例会制度。
3、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治安防范措施,有效降低医院的刑事发案率,改变医院的政治面貌。医院是公共场所,我院又地处繁华的新华街,进出人员杂,每天有1000多人次进出医院,在如此多的人员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有一定的难度,根据这一特殊情况,我院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并加强制度建设,要求每个值班保安做好巡逻登记工作,做到谁上班,谁负责。增强保安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4、针对打开围墙办医院的方针,我院实行开放式管理。人员流动量大、杂,在病区、门诊容易发生钱包、手机被窃这一现象,我们采取了相应措施。①专门请婺城分局反扒能手在门诊、药房、抽点巡逻(特别是单人病房和电梯口病房),使我院失窃率大大降低。②对门诊楼各楼层的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了改造,优化了监控设备,并在门诊药房、付款窗口粘贴防盗警示标牌。组成人防和技防的双重防范,使我院门诊发案率明显降低。
5、抓好普法教育工作,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手段来处理医疗纠纷。在医院的医疗服务中,特别是病人死亡,造成医院与病人家属的纠纷,是医院最头痛、最棘手的事情。病人家属寻衅滋事,大动干戈,有时影响到其他病人的治疗和正常办公。我们一方面用法律来教育病人,一方面利用与派出所共建警务室的便利关系,请公安机关提早介入给予调解,医院出现的许多纠纷都能及时平息。
xx年我院进一步深入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xx年我们将再接再励,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医院的安全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争取有更好的成绩。
二、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医院的治安、消防安全是平安医院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医院平安创建实际工作,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发动和依靠全院干部职工,为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1、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医院治安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患者、家属及广大医护人员。医院始终将治安安全工作列为医院工作重点来抓。每年都将此项工作列入义程,我们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上级的有关文件通知,在院长办公会、院周会上反复传达学习,以邵敏书记为主任的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安全警钟要时时敲、月月响。医院利用横幅、黑板报、宣传窗、信息网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如围绕医院的医疗质量安全、医患纠纷安全、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安全、科室外出活动安全、车辆停放安全、消防安全等开展学习讨论。人人重视治安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发现不安全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整改。一年来医院未发生刑事案件、重大医疗事故和治安、消防责任事故。全院874名职工,100多名临时工均无违法违纪记录。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谁主管、谁负责这是个很好的制度。医院的治安安全工作也是一样,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成立了消防工作管理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全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防工作和治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出要事督办单,限时整改。院领导每季度要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进行大检查。保安部做到月月要检查,小问题及时解决,大隐患及时上报。
保安部与各科室、病区签定了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科主任、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落实月(季)度例会制度。年终院部对各科室(病区)进行考核,对消防、治安安全工作不合格病区(科室)实行一票否决。
3、以制度化管理,保障医院治安稳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必要的安全制度是提高医院治安安全的保证。确保医院财产和医护人员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建立和完善一定的安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我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门卫制度》、《临时工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保安巡逻制度》、《危险品,(麻醉品)保管制度》、《财会人员现金保管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市人民医院消防应急预案》、《市人民医院急救长铃规定》,医院在节假日安排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双值班制度。由于有了以上一些制度,门卫白天把好人员进出关,晚间各楼道按时上锁。保安人员严格执行《治安消防巡逻制度》做到每二小时全院巡逻一次,巡逻病房后由值班医护人员签字,保证在第一时间掌握病区不安定因素及消防安全系数。医院财务科、药库、总务仓库、计算机房等重点部们均安装了110防盗报警系统,病案档案室及有贵重医疗设备的科室均安装了防盗窗、防盗门。门诊楼、新病房大楼、内科住院楼、均安装有电子监控设施,有效增强了医院的安全系数。
4、警民共建,齐抓医院治安
我院与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建立共建关系,在医院建立警务室。城中派出所对我院的治安安全和普法教育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每周二、四、派民警到警务室值班,所领导每季一次到医院为医护人员上普法教育课,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使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让医护人员懂得如果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用法律手段来处理医疗纠纷。同时我们还利用警民共建关系。请城中派出所民警(反扒能手)指导在门诊、病房开展反扒窃专项行动,使门诊、病房钱包、手机失窃率大大降低,得到了病人及医护人员的肯定。
5、抓消防安全防范不放松
安全事故防不胜防,火灾事故也一样。多年来我院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医院成立有义务消防队。并建立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了一次消防演练。邀请消防队参谋到医院来讲课培训,使队员个个懂得消防知识,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我们还组织全院职工分批进行消防培训,让全院医护人员的消防意识得到有效提高。医院的十五层病房大楼配有温度探测器、烟感、喷淋系统,紧急逃生缓降器等先进消防设施。设消防控制中心一个,由专业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在每个病房门上设置了应急疏散路线图,让住院病人及家属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紧急情况下怎样离开。为确保防火安全医院今年先后更新了部分干粉灭火器。更换烟感探测器30只,消防安全出口标志牌10块,并在门诊检验科加挂了2只应急灯、4块安全出口标志牌,急诊输血科、急诊化验室各增加了1只应急灯,病房大楼的230只干粉灭火器已在请示更换当中。在此基础上保卫科还制定有火灾应急预案和消防知识宣传资料,在每个病区(科室)进行宣传学习。保卫科经常对全院各病区(科室)进行消防检查,通过检查整改,彻底排除了安全隐患。
6、加强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
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勤查勤检不放松。院领导根据医院工作特点,在每周的院长查房时,对全院的消防,治安安全工作都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重视出租房管理,保卫科将租房户的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并与租房户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对出租房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卫科每周对各病区(科室)进行全面检查。查门窗、查电器使用、查消防设施,同时宣教病人及家属,不要在病房吸烟和使用电器。教育工友不在配电房使用电饭煲、微波炉,把事故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
医院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科也非常重视,为新区设立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定时对宿舍区进行巡逻检查(2小时一次),晚上大门定时上锁,自行车、摩托车入库有序停放,谢绝外来车辆过夜停放。积极协助辖区派出所创建平安小区。
7、加强周边社区治安整治
医院的周边治安整治不容忽视。我院地处繁华的新华街,西靠市区最大的兰溪门菜场,外来人员过多,治安状况复杂。根据这一情况,医院保卫科请城中派出所协助指导,每天中午、晚上到四周巡逻。如发现围墙、栏杆有缺口破损,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维修。发现违章摊贩占道经营及时给予整治清理,若发现外来不法可疑人员能不畏,依法盘问查询。
8、规范院内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螺蛳壳里做道场是我们施长春院长对外常说的一句话。医院因地理环境及历史原因,占地面积不大,供车辆停放的面积不多,这就给车辆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保卫科制定了《停车须知》制度及职工车辆停放通行证,车管人员24小时值班,对进出库车辆认真指挥,并做好登记工作。为确保停放安全,医院给汽车停放处划定标准车位,安装了减速块,定位器等车库设施,并且利用监控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车管人员加强巡逻,做到谁上班谁负责。
医院治安消防安全是医院发展的根本,医院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必须长抓不懈。
三、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活动也是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医院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部署,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医院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市人民医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各职能科室、临床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生产安全、医疗安全、防火、防盗、社会治安等具体工作分解并落实到科室及个人。
2、医院定期组织院长行政查房,通过走访病人,现场查看等形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个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人或事进行处罚,并做到考核有标准,检查有尺度,奖惩有依据。
3、生产安全的防范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特种设备及水、电、气、交通、通讯、信息网络等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奖惩相结合。
4、为确保医院安全,医院增加了安全设施、保安人员的投入,今年在原有监控设施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部分摄像机,有效增强了医院治安安全的系数。
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市消防条例》为指导,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镇、各街道办事处防火委员会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延伸和扩展消防安全触角,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全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完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是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在各镇、街道的领导下,指导和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街道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兼任。
(二)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区消防支队派驻消防监督员参加消防工作。站长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常务副站长由消防监督员担任,副站长由各镇、街道安全科长、属地派出所主管副所长担任,安全科等部门安排2至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合消防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消防工作站的汇报,指导其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三)建立健全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
各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为村(居)民消防工作自治组织,由村(居)委会主任牵头,负责本区域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及自防自救等工作。
三、明确职责
(一)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消防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研究、部署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根据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的消防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消防规划或方案。
3.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做到消防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6.对辖区内村(居)民自建房屋的消防规划、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指导和监督。
7.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村(居)委员会防火安全小组工作职责。
1.在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辖区内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3.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成立志愿(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村(居)民火灾自防自救工作。
5.协助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6.定期向所属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消防监督员工作职责。
1.制定辖区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安排,报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2.指导派出所加强对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健全基层防火组织,实名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开展消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配合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进行监督。
4.负责对辖区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会同公安派出所主管所长指导、考核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6.协调日常消防执法工作,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报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意后,配合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7.对辖区内公共安全重大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
8.完成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健全工作制度和基础台账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工作会议,总结消防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可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起召开),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部署本月重点工作。每次会议应有记录,会议研究事项由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督促落实。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应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流动人口聚居区、工业大院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完毕的,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部门联合进行督办。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在每年“11.9”消防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每年对村、社区、辖区重要单位和场所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的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利用各镇、街道集市、文化活动等机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利用农村广播播放消防宣传节目;督促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2块固定安全宣传栏(牌),每季度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四)消防工作考核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应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部门日常考核内容,对专(兼)职消防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并严格考核。
(五)建立三类基础台账。
1.建立基本情况档案。主要内容为:辖区基本情况,包括辖区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工作例会情况;消防工作考核情况;与辖区单位和村(居)委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名册;专(兼)职消防队基本情况名册等。
2.建立消防安全检查档案。主要内容为:重大(突出)火灾隐患台账;派出所列管重要单位名册、派出所列管一般单位名册;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阶段汇报、总结等。
3.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主要内容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方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重大消防宣传活动的影像、图片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应完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加强对消防工作站的指导;加强对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的业务指导,促使其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