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消防演练总结范文

时间:2022-03-03 14: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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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消防演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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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层建筑施工消防;管理

Key words: high-rise building construction;fire;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5-0090-02

0 引言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高层建筑成为了城市建筑的总趋势。由于高层建筑建设工期长,消防设施设置安装不到位、各方监管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且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较大,引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及防控对策的分析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1 高层建筑施工的特点及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高层建筑是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高度达到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的总称。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多工种、密集型的混合作业场所,施工安全的保证是工程顺利完成的前提,然而高层建筑的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流动作业人员多,明火作业多,存在的火灾隐患也就多,因此管理者应把防火作为重点关节来抓。

相对来说高层建筑的施工工程量大、难度大。其主要施工特点是:①空中作业比重高,垂直运输量大,安全隐患多,火灾引发因素多;②深基坑开挖与支护费用高,施工管理不当引发的事故较多,火灾一旦发生,会蔓延涉及整个建筑,损失严重;③建筑工期较长,这需要施工单位根据不同季节性施工措施安排施工,防患施工中火灾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进度;④高层建筑对于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对于新技术、设备的使用提出了现代化的要求,施工中需要从各方面整体考虑,避免火灾的发生;⑤工程施工一旦开始就必须压缩时间、赶工期,深基坑的开挖与施工中大量抽取地下水很容易造成周边建筑物沉降,对施工周边环境影响也很大,火灾的发生也会影响周围环境及建筑;⑥高层建筑施工中因作业要求高、现代化技术水平及先进设备应用普遍造成施工影响因素多,项目管理难,这对于防火的管理也不利。

高层建筑施工中出现火灾的情况常有发生,如2009年2月9日晚21时许,在建的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大火持续六小时,火灾由烟花引起。在救援过程中消防队员张建勇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由此可见在高层建筑施工中消防安全系统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高层建筑施工中的消防管理重在把握关键时间段

高层建筑的建设施工工期较长,只是依靠消防部门有限的警力与帮助是不可能对在建的高层建筑实施全天候的监督管理的,因此我们就要研究高层建筑的施工特点,重点把握住关键的施工期开展监督检查。比如,在其土建工程期间,因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较少,发生火灾的几率较小,也很难酿成大的火灾;但工程进入到内外装修阶段,就会因大量的可燃易燃装修材料的进场,各种设备设施的进场安装,各种的施工队伍与人员的入住,用火用电与机械设备的大量使用等,势必带来诱发火灾的大量不确定因素。所以,这一时间段需要跟消防机构密切配合开展监督检查,既有针对性,又能较好地搞好自身的预防和管理工作,为工程顺利完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 高层建筑施工中的消防管理重在抓紧抓实几个关键环节

高层建筑因其建筑高度高,建筑面积大,功能与结构复杂,施工中使用新技术新材料较多等特点;特别是在设备进场安装环节,内外装修环节,保温及防腐、防水环节,都存在大量用火用电,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甚至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比如气焊切割作业、油漆的防腐作业等)。期间各种施工同时进行,交叉作业,施工现场较为混乱,施工设备与材料乱堆乱放,诱发火灾因素无处不在,现场管理难度极大。要想真正做到忙而不乱,快中求稳,切实体现消防监督管理的安全、便民理念,消防机构就应抓紧抓实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3.1 严把消防建筑审核关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其目的就是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保障建筑的自身安全,对高层建筑尤其显得重要。《高规》从九个方面明确现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防火要求,这是所有消防审核人员必经严格遵照执行的。严把审核关,就是监督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电气、内外装修选材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确保高层建筑在投入使用后,能利用自身的建筑结构及消防设施,抵御火魔。

3.2 严格动火用电管理环节 高层建筑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大量用火用电实属难免。2008年10月9日,哈尔滨市正在施工建设的“经纬360”高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28层,高99.8米)发生火灾,火灾原因就是违章电焊作业,引燃天棚上的可燃材料,导致61名现场施工个人被困,直接损失215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建筑工地发生的火灾有80%以上是因动火用电引发的。动火用电虽然极易引发火灾,但我们又不能“因噎废食”,唯一的办法就是对动火用电实施严格管理。首先,所有从事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每一处动火动焊作业区,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明确监护人,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清理作业区内及下方的一切可燃物,划定必要的防范区域,防止飞溅火星以及热传导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其次,对用电设备的接电,需严格按电器线路安全使用规定执行,严禁乱拉乱接、用铁丝代替保险丝等现象的存在,确保用电设备及电器线路不发生故障而引燃其它可燃物发生火灾。第三,必须严肃查处违章动火用电行为。无论是消防监督机构还是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中,都不能放过任何一起违章动火用电行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该拘留的要拘留,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停工的要停工,决不能网开一面,否则就有可能抱憾终生。

3.3 严把装修选材关 高层建筑因其建筑面积大,使用功能复杂,进住人员多,其自身的火灾负荷就很大。如果不能在其内外装修过程中严把选材关,势必造成这“庞然大物”极易“发火”,进而“怒火冲天”。随着现代高层建筑装修“美容”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量新型节能保温材料投入使用,其防火性能和耐火等级都有待商榷,这些都为装修选材把关提出难题。既要满足“爱美”的社会需求,又不能失去安全的屏障。作为消防监督机构,首先要尽快掌握美观而又技术含量较高的复合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采取抽样送检和现场测试等办法,搞清每一种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确保不让那些可燃易然、有毒有害的材料投入使用。再者就是要加强对保温节能材料的现场检查,高层建筑内部大都使用了大量保温隔热材料,有的在外立面内还使用了节能隔热材料,这些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都非常高,若在材料的检查把关上不严,势必造成一些防火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假冒伪劣产品投入使用,后果严重的在施工过程中酿成大火的案例也不乏存在。如2008年济南市在建的奥体中心体育馆,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发生了两起火灾,都是因为违章动火引燃不合格保温装修材料所致,其教训值得深省。

4 注重搞好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自救的培训与演练

任何一起火灾都是由星星之火燃成燎原之势的,在建的高层建筑火灾也不例外。回顾总结每一起火灾教训,都不难发现,如果我们能早一点发现,如果我们初期处置得当,我们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将是另一种结果。要想少说一些如果,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提高全员的防火意识和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经常性地开展灭火演练和人员逃生自救的教育培训。鉴于正在建设中的高层建筑其自身抵御火灾能力较弱这一特点,应在消防部门在开展监督以外,对施工队伍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工程管理部门,指导督促帮助施工人员开展好灭火演练与消防常识宣贯工作。抓好了这一环节,远比事后追究责任意义深远。

5 高层建筑施工中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

为确保高层建筑施工的整个过程顺利进行,防火管理不容忽视。作为工程的建设者、管理者,在施工中纵观全局的同时需重视细节问题的处理,针对高层建筑的具体施工特点及火灾产生的隐患,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用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火措施,避免火灾的出现,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完善高层建筑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在高层建筑施工中防火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组织者协调整个施工过程,明确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视工作分配问题和层层落实责任制。通过岗前培训提高工人的防火意识,制定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②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设明火作业区并采取相应保护,建筑材料禁止乱放,并避免管线与管线、管线与设备之间出现遗漏、差错而引发火灾。③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设安全吸烟地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政策,组织日常消防安全学习,形成安全工作网;严格控制施工现场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放及使用。④防患于未然,加强消防器材的配备,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素质,并在工地重要部位设警示标志及防火宣传标志。

6 总结

建设中的高层建筑,施工周期长,消防安全任务重,消防监督机构不可能对其实行“保姆式”管理,防控火灾的主力军只能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高层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只有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做好防火管理,对每一环节、每一工序慎之又慎,才能将消防安全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有效控制安全隐患,全面实现施工安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及保证社会稳定与安全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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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改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

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和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0日前)

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各科室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管公司,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两会”前)

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业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对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建筑施工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4月)

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总结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作业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监理单位应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导工人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自救或报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施工现场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安全网等设施防火性能符合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二)强化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现场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等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宿舍内使用空调的应单独设置线路,并对线路进行全封闭保护,杜绝乱接乱拉。

(三)强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依据《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浙建安办〔2017〕12号)及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严禁电线私拉乱扯、一闸多用等违章违规现象发生。强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办公用房及民工宿舍用电线路敷设保护和大功率电气使用等情况,及时消除各类用电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篇3

进入到21世纪,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其中建筑行业的发展更为迅速,大量的超高层建筑开始投入使用。超高层建筑的出现,为消防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出现了一系列消防安全技术及管理的难题。很多超高层建筑,尤其是居民住宅,由于安全管理行为缺失,相关人员消防意识淡薄,临时消防设施设计不合理,消防通道被阻塞等原因,当火灾事故发生时,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如:2008年10月9日哈尔滨“经纬360度”大厦发生火灾,大火持续3个小时,火灾原因:工人违章电焊引燃天棚上的装修材料;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大楼发生火灾,大火持续6小时,火灾原因:燃放烟花导致;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居民高层大火,大火持m5个小时,火灾原因:工人违章电焊引发外墙易燃物燃烧。以此我们可以看出,超高层建筑施工工艺复杂,施工现场物品堆放杂乱,经常性动火施工极易引发火灾,并且火灾面积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困难,消防救援设施无法达到失火点高度等一系列消防问题,使得超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就会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遭受巨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针对超高层建设施工过程,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 超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对超高层施工消防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总结概括超高层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以期引起建筑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检查人员的高度重视。

1.1 易燃物品多,施工现场物品堆放杂乱

超高层建筑施工选用建筑材料以不燃、阻燃材料为主,但部分施工材料仍属于高易燃材料,如:保温材料、装修材料、木材等。超高层建筑火灾荷载大,参与燃烧可燃物多,释放热量高,引发轰燃时间短,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有害气体,对建筑自身和工作人员的生命造成极大威胁。

1.2 建设期间动火面积大,钢结构焊接点位密集

超高层建筑工程量巨大,以哈尔滨创新创业大厦为例,钢结构用量12万吨,焊接点所需焊丝2100吨。除此之外,管线预埋、幕墙埋件、土建钢筋连接、墙体穿孔等,焊接动火点多、密集、面积大,消防隐患大,消防监管难度大。超高层建设施工现场引发火灾的原因,主要是以电焊火花飞溅引燃保温材料、防护网等易燃物引起火灾。所以,在超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过程中,需要把焊接动火、易燃物存放管理作为预防火灾的重点,也是消防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的事项。

1.3 人员密集,疏散困难

超高层建筑过程中,主体结构和楼体装饰同时进行过程中,工程作业人员人数高峰能够达到2000人。在主体建筑高度不断建设过程中,以哈尔滨创新创业大厦为例,核心施工层高度达到220米,主体工程面积96266平方米,一旦发生火灾,建筑体内的工作人员疏散存在很大困难,同时疏散过程中极易出现踩踏事件。在火灾疏散演练中,从顶层通道到达空旷地区需要花费20分钟的时间,在超高层建筑,楼层越高,疏散越慢,建筑内人员面对的风险越大。

1.4 超高层建筑外部消防无法进行有效救援

哈尔滨创新创业大厦建筑高度218米,核心筒高度180米。根据目前我国最先进的消防车的能力,登高作业最高达100米,而火灾发生现场的火势蔓延速度极快,火灾现场电梯井道会引发烟囱效应。以现有掌握的火灾现场数据来看,火灾产生的烟气水平流速每秒0.4-0.7米,垂直流速每秒3-4米,在没有任何防火阻挡设施的情况下,60秒就可以到达180-240米的建筑高度。因此给消防队员进行地面救援的时间极短,如遇到100米以上的火情,外部消防车达不到高度,只能通过建筑内部的消防系统进行灭火。

2 超高层建筑消防措施

超高层建筑因其结构复杂,火灾荷载大,火势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困难,外部消防救援条件有限,遇火情造成的损失危害极大,迄今在国内外都是消防的难点问题,亟待寻求方法加以解决。因此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主要以管理和技术手段进行解决。

(1)超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需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用科学的消防技术和方法进行有效的防火。在超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为更好的防止火灾发生,可以建筑消防“防火墙”,阻挡火情的迅速蔓延,给建筑内人员留有足够的逃生时间。(2)超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临时消防用水系统非常重要。消防用水水压、水量必须到达最高点,超高层建设施工消防必须遵守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若超高层楼高过高,必须在相应楼层设置专用消防水箱。(3)搭建疏散通道塔,超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作业人员相对较多,建筑材料运输量大,在建设外框施工过程中,可以在外框电梯之外,使用采用新技术搭建通道塔,平时作为工作梯使用,特殊情况下作为紧急通道。(4)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超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必须实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等,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的的要求,履行消防安全责任。(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超高层建筑建设和使用期间,都需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居民住宅,让人们提高消防意识,懂得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措施、火灾扑救方法。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习,以提高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设施使用的能力、火灾发生时的逃生能力。最好的消防是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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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2021年全州共有建筑施工现场300项,全年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6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XX条,所有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6月组织开展昌吉州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开展38家次执法检查,参与21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163条,已整改152条,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11月印发《进一步做好住建行业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XX州住建行业贯彻落实州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XX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实施方案》等。

(三)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相关要求,6月印发了《XX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XX州住建局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其中建筑施工:成立检查组1个,共计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隐患2671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6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84份,并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截止目前我科室受理消防验收27项、办结25项、办结率92.59%,受理备案抽查2项、办结2项、办结率100%。消防专项整治:昌吉州经过三轮共梳理问题建筑项目1483栋,手续办结1483栋,整改率100%。州领导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4次,我局召开推进会6次,深入县市(园区)实地指导工作21次。

(四)做好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元旦、春节、“五一”、“两会”和国庆等重大时间节点,按照区、州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共检查建筑施工现场。

(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宣传。3月组织各县市(园区)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参加质量及安全生产培训班;6月制定下发了《XX州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的宣传活动,撰写并上报防灾减灾周工作总结,共张贴宣传标语241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培训学习宣传16次,培训1500余人。

(六)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重新明确各单位职责,指导各县市(园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指导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应急演练工作,全州住建系统共开展应急演练35次。

(七)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自治区住建厅及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9月印发《XX州开展建筑行业开复工质量安全“百日攻坚”服务指导工作方案》,12月印发《XX州住建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X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州住建系统共检查建筑工地及市政公用行业1061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4789条,整改隐患476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061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223份,对9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共计46.3万元,其中州级处罚2家企业,罚款26.3万元,县市处罚7家企业,罚款20万元。

(八)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根据山西房屋倒塌事件,6月制定《X州既有公共建筑房屋结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1月《XX州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共排查79栋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建筑。

(九)扎实开展消防验收工作。2021年共计受理消防验收27项、办结25项、办结率92.59%,受理备案抽查2项、办结2项、办结率100%,前往建筑施工现场开展100余次验收工作,其中邀请自治区级专家开展15次消防验收。为更好的完成昌吉州消防验收工作,根据XX州实际情况制定了《X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意见》、《消防验收评审会会议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

(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六个标准化”(安全设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示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建设,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督促企业积极争创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6月下发《关于表彰2019年度自治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通知》,对9家达到州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地进行表彰。

(十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筹备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会议2次,下发安全生产提示单、督办函2篇。为落实12月6日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陈全国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名义下发《自治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联合水利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继续落实《XX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市(园区)对专项方案论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专家论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目前全州已组织专家对52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了论证。

(十三)质量监管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2018年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XX建质字【2018】03号)文件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二是按时报送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报表;三是处理三起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均得到满意答复;四是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紧紧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的主题,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责任。针对建筑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施工班组,现场开展实地教学,对施工规范以及最新技术标准进行讲解,参与实地教育的有各企业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工人等共计500余人次,切实将理论结合实际,提高了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二)其余工作。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初评审核工作。全年共完成13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审核工作。共发文16件。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及消防考核、住建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州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十三)廉洁自律工作。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做到自尊、自爱、自省、自警和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认认真真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加强对科室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强化科室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在安全生产和消防验收方面,严格按制度、程序和法规、纪律要求办事,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汇报,自觉做到政治上坚定,经济上干净,工作上实干。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工作不到位,对开展反“三违”工作没有具体措施,且企业在反“三违”工作上也未学习借鉴自台州推广的反“三违”接力棒经验做法,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施工现场仍发现有“三违”现象。

(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定期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梳理出具体到区域、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三)对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安全生产业务指导、督促以及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到位,县市住建部门存在工作落实打折扣,监管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未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五)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缺少专业人员,消防验收人员均为兼职,缺少消防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2022年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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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明确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认真吸取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我局召开了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完成“安全生产年”既定工作目标。

1.召开全市第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冬季是建筑施工黄金季节,容易产生因赶工程进度而放松安全生产。为此,在2011年11月17日上午,我局召集了各县区建设局以及局各科室的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冬季建筑施工特点,召开了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上各县区建设局对第三季度工作做了总结并结合实际提出第四季度的工作计划,我局刘伟强局长及分管质量安全的领导都做了专门的工作部署,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务必抓好四季度的安全防范工作。

2.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为深刻吸取汕尾市“11·22”塌楼事故和火灾教训,切实抓好我市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于2011年11月24日上午,我局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会议,通过播放事故图片以及分析事故原因,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举一反三,同时要求全市施工、监理企业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地毡式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下发文件,部署工作要求

1.为规范脚手架搭设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全市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水平,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河规建[2011]302号),并于10月26日至11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2.冬季是火灾事故易发季节,为深刻吸取我市“9.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冬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河规建[2011]310号),并于11月5日至11月15日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冬季防火专项检查。

3.根据市安委会《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安委明电[2011]63号)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河规建[2011]327号),从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配合市政府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进行督查。

4.针对我市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施工安全,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河规建[2011]318号),并做出相关的规定:一是严格执行钢笆网片脚手板的使用规定。二是严格执行阻燃型安全网的使用规定。我局文件(《关于加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管理工作的通知》河规建[2011]84号),要求全市建筑工地强制使用阻燃安全网。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也明确规定使用阻燃型安全网。从2012年1月起,凡未使用阻燃型安全网的工地,一律不得申报参评省、市“双优”工地。三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四是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和卸料平台作业人数。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后凡使用建筑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的建筑工地务必严格控制搭载人数,每次搭乘人员均不得超过9人(含操作司机)。卸料平台作业严格控制作业人数,卸料平台作业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

5.根据省住建厅“粤建质函[2011]7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河规建[2011]327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局转发了《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规建[2011]333号),要求各县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做好检查工作。

6.为认真吸取汕尾市“11·22” 高支模坍塌事故教训,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796号)、《关于汕尾市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培训综合楼高支模坍塌较大事故的紧急通报》(粤建质函[2011]799号)文件要求,我局要求各县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在已经开展的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预防高支模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三、开展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1.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

我局共对市区24项在建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涵盖起重设备114台,其中塔吊39台,人货电梯26台,井架物料提升机49台,检查共发出暂缓施工通知书2份,抽查记录22份,责令停用塔吊4台,停用人货电梯2台,停用井架物料提升机16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跟踪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规范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及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

2.开展建筑施工冬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从6方面检查了各在建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1)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施工现场防火警示标志、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3)施工现场动火履行报批手续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4)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落实消防要求的情况;(5)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分类隔离存放情况;(6)开展消防救援演练等相关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遏制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发生。

3.开展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做到“既看病,又开方”,真正消除事故隐患和整治突出问题,按照省住建厅“粤建质函[2011]756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全市共检查在建工地11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96份,发出停工通知书3份,共对14个在建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动态了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处理。

在已经开展的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省住建厅“粤建质函[2011]796号”和“粤建质函[2011]799号”文件要求,我局要求各县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继续开展以预防高支模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检查,严密排查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落实专人负责整改,不留死角,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完成我市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开展对第四季度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督查

⑴省住建厅对我市第四季度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11月28日至30日,省厅督查组对我市3个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做的好的地方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我局按照省厅督查组的意见,认真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抓好安全生产这项重要工作。

⑵为深刻吸取汕尾市“11·22”安全事故教训,我局积极配合市安委办,于11月25号起与市安委办一起对全市在建工地开展检查,并联合组成督查小组,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对市区2个项目、东源县2个项目,紫金县1个项目开展督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立即开展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

四、存在不足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能够基本按照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但仍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和麻痹大意的心理,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

1.个别企业未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未能落实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等规定;

2.建筑起重设备和脚手架的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3.个别施工现场消防水源或灭火器不足(或过期),施工用电不规范,宿舍区存在消防隐患;

4.工人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持证上岗方面有待加强等。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以诚信管理为抓手,开展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工作,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行为,对于违反了安全生产和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严格按照《***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动态扣分和网上公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3.继续加强“打非”活动,完成“安全生产年”既定工作目标。

4.做好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做好工人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工作。

5.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篇6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制定了《xx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x住建【2016】x号文通知我区各施工企业,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专门制定《深圳市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严格实施。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出《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手册》160册,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宣传挂图100幅,微信手机信息430条。2. 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指导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黑板报网络等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严格落实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机制。3.要求各燃气企业紧密结合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夏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紧密结合夏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用户手中,切实提高用户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开展针对夏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3日,我局参加东门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联合燃气企业,开展现场安全宣传、现场咨询服务等工作;6月7日,组织辖区内各燃气企业在深圳市燕山燕鹏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消防应急实兵演练;6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桂园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有奖竞猜、游戏体验、派发手册等方式提供居民的安全用气常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在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于6月2日-6月23日,对我区48个建设规模较大的报建项目开展了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中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通知书1份,省动态扣分通知书2份。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已严格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二是对辖区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各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现场整改和立即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持xx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稳定形势。在要求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彭龙副局长带队,燃气管理大队和xx区辖区各燃气企业为成员,对辖区内燃气企业消防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燃气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防雷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查记录;检查了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四是检查了乱拉乱接的用电现象,加强对服务点电动车辆充电设备的管理;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我局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三是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6月,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抽查了辖区10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检查等内容为重点,推进安全巡查规范化,建立季度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特别是指导各物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此次检查共开出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抄送区安监局、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及市物业管理协会,提醒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跟进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我局已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规、规范、通知及时传达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广泛宣传讲解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各施工单位已按要求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并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结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降低各类安全事故。并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各项目自制安全月板报44幅。三是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组织监管中心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于6月2 日参加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参观了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7#塔楼(南地块三期)”项目。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要求于“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宰、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演练45场。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燃气行业应急演练。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

(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人的安全教育、“平安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明显的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工人培训65场次。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 全力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为全面提高建筑工地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全力推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篇7

成立__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__局长任组长,__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建管科、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大排查活动采取项目自查、企业检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执法抽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各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对承建项目进行自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企业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要体现“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实施闭合管理,确保隐患消除。

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抽查,强化工程安全实体、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以>:请记住我站域名/

1.安全实体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地下暗挖、“三宝四口”防护、施工临时用电等。

2.安全行为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情况;开展预防施工坍塌、建筑工地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情况;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是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务必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要依法作出停工处理,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不接受检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篇8

深入开展以粮(油)仓储企业、收购场所、交易场所、粮油加工场所、建筑施工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高粮(油)设施抗御火灾水平;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在市粮食局的统一领导下,区局成立了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仓储科,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全系统冬季防火安全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全系统开展冬季防火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行政责任制,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火灾防范措施,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部署,要对重点岗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再进行一次梳理,认真分析这些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冬季气候干燥,降雨量较少,容易引发火灾的特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经常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防火形势,及时调整措施,齐抓共管,强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一是持续开展收购、交易场所的整治。全面排查库区、收购现场和交易场所,重点整治防火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和失效,用火用电、防火隔离、熏蒸药剂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消防、疏散通道阻塞等隐患。二是持续开展粮油加工场所的整治。全面排查粮油加工企业,重点整治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防火隔离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消防、疏散通道阻塞,加工企业防粉尘爆炸等隐患。三是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场所整治。全面排查粮油仓储、物流、加工等项目施工、维修工地,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区与生产储存经营、人员住宿区防火隔离,施工现场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畅通,临时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设置,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建筑工人宿舍安全等。四是持续开展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的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五是各单位要对现有的消防设施及装备进行一次检查,对过期、损坏的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足的配齐。

各单位也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对发现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火灾、严重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部位、场所,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

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各单位对各类群众性活动必须要做到提前介入,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预案;对活动场所的用火用电、装修、安全疏散、消防器材设施配置等要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区局,并立即整改。

3、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标语等各种方式宣传消防法规、安全知识、灭火常识和初期火灾的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使全体干部职工要达到“三懂三会”的要求和杜绝“三违”现象,各单位还要针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和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有针对性的冬季防火演练,尤其是夜间消防演练,提高专业技能。

四、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从2012年11月20日开始至2012年2月2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1月20日—11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目标要求,深入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并部署冬季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2年2月25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同时,要重点抓好元旦、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26日至29日)

各单位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上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篇9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减少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认真执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分工安排: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由市公路处、运管处组织实施。

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由市地方海事局牵头负责实施,航道、港口部门配合。

建设施工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交通质监站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及相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

运管部门要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督促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车辆GPS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和省市两级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并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值班监控制度,强化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全方位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建立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长效机制,重点开展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市场专项整治;狠抓驾校、汽修市场管理,完善全市机动车教练员信誉档案,深入开展汽修行业诚信服务活动,把好控制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关口。公路部门要继续推进“安保工程”建设,开展桥梁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治理,设置安全警示牌;实施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建设一批事故少、秩序好、标志标线规范齐全的安全文明示范路;在公路收费站等配备相应的抢险救援器材,开展演练,增强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危化品车辆事故等的综合处置能力;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加强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严格超限许可,抓好“治超”工作,确保车辆超限超载率保持持续下降,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2%以上,确保不发生干线公路24小时以上的堵塞中断事件。

2.水上交通安全:

海事部门要加强“三客一危”船舶管理,加强水上水下作业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施工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桥梁防碰撞、船舶防污染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水上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航道部门要切实维护航产航权,完善通航、助航标志,精心管养航闸基础设施,加强航道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港口部门要继续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专项整治,研究制定重点货种港口作业规范流程,突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监管,落实港口安保措施。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安全隐患。

3.建设施工工程安全:

质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建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队伍。结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工作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制定和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设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加强“四季三节”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性能合格,特种设备持证挂牌使用。

4.消防安全:

各单位要对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一是建筑情况。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人分隔措施是否落实。二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三是消防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四是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各单位要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广泛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多产权建筑、建筑消防设施和建筑施工现场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交通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实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积极探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年检和专业维保制度。积极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逐步建立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质监部门要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条件较差,易燃、可燃材料复杂且数量多,缺少消防水源和通道等情况,加大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参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入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工程管理者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对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明火作业不规范、施工人员用火不规范进行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各单位根据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完成治理行动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5月25日前,各地、各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送局安全处。

(二)深入治理阶段:(6—9月)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企业,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深入开展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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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隐患治理行动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突出源头管理,着力标本兼治,坚持安全发展,切实推进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完善、整改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落实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政府、各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实际,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切实推进的。

(二)专项内容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开展“反三违、治隐患”活动;落实安全投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责任部门:区安全监管局、区国资委、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重点加强“世博”工程建设、外滩通道工程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隧道工程建设等项目的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隐患源的监控;强化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等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等措施的落实;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责任部门:区建设交通委、区安全监管局

3.交通运输。主要包括: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机动车产品质量等。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区建设交通委、区质量技监局

4.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加强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开展以大型仓库(堆场)、大跨度厂房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民防办、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5.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特种设备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推进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工作。

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6.区规划土地、工商、文化、卫生、教育、旅游、环保、国资、市政委等其他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行动。

四、总体安排

各街道、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贯穿与“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街道、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确定的重点和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各街道、各部门要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的领导,迅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同时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要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到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街道、各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同时要结合“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隐患举报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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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重点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备、应急照明灯配备和防护服配备等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氧气、毒麻药品和消毒器液存放管理及办公用车辆);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否制定相关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及施工安全台帐是否齐全;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8、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监管人员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9、全面检查是否有用电线路、架设零乱及私拉乱接、外线与建筑物较近等现象;

10、对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超速、疲劳、酒后驾驶车辆,对单位用车做好日常维护,确保用车安全。

1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防盗意识教育,强化单位内部的防盗工作;

1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禁毒防艾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1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栓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医疗卫生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对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贮存、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以及建筑施工等安全管理进行治,着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认真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各医疗卫生单位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行动是“安产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县卫生局),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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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专项整治范围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通信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住建局牵头;铁路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发改局牵头;公路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电力工程建设专项整治、通信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经信局牵头;水利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水务局牵头。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建筑企业贯彻落实安全法规制度情况。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二)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管理的;未按相关规定存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按规定给施工单位支付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对重大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时限整改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谎报、瞒报、拖延报告事故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三)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检查汛期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检查制度建立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工程的检查和监控;检查施工现场观测点设置情况,定人定时进行监测,确保发现险情及时撤离人员并迅速上报;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状况、外架与主体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检查垂直起重运输机械等大型设备基础及与主体结构的固定状况,各种安全装置的灵敏度,提高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能力;检查临时设施,防止出现围墙倒塌、基础失稳;重点检查施工用电安全,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确保暴雨期间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全部切断,雨后继续施工前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性,符合安全要求再投入使用;临江、临河工程,要保证河道畅通,安排专人对围堰、临时设施安全性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汛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有效预防建设工程坍塌事故。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对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等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深基坑周边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面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重大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管工作。塔吊、外用电梯是否取得了检测合格证(登记合格证编号、检测单位、设备型号、设备使用年限);企业日常使用检查记录(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操作规程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使用合格的备案产品;设备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是否牢固,是否有明显的缺陷和变形处,以及设备的安全环境状况。

(六)加大高空坠落的防治工作。贯彻实施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高空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对“三宝、四口、五临边”和卸料平台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工作;通过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水平。

(七)切实落实施工阶段消防工作。积极开展施工阶段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体系,排查消防责任的落实情况,增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按照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每年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八)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等三项制度,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九)落实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通信畅通,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值班值守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理工作程度,清楚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手机等通讯设施必须保持畅通、快速接听,确保有关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6月底前。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至9月,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各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企业的整改进行督促指导。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各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对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将排查治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次排查治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每一项工作布置到基层,分解到操作手层面,落实“一岗双责”,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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