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风险管理论文范文

时间:2022-04-08 1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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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管理论文

篇1

企业要想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对企业市场销售风险进行识别。识别风险时要按部就班的稳步前行,做到不遗漏、不着急。市场营销可以分为四大类,分别是:战略性风险、操作性风险、财务性风险以及企业部门风险管理的监督与协调。战略性风险主要是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对风险进行识别,内容主要有内部与外部环境的风险、营销战略上的风险,以及人力资源的风险等;操作性风险主要由市场部的工作人员负责识别,对市场定位风险、产品质量风险以及价格风险等;财务性风险是以企业的财务部为主,对结算风险、财务风险等风险进行识别。具体的识别方法有财务审查法、意见表法、流程图法、资料综合法、专家咨询法以及头脑风暴法。财务审查法是对企业的账目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查核,根据企业的需要制订查核规律,以及时发现风险的存在。意见表法指的是为可能预测的的风险项目做好清单,然后根据企业第一线的工作人员意见,进行风险识别。流程图法指的是把关于企业所经营项目绘制成流程图,然后按照顺序一一进行分析,避免遗漏项。资料综合法指的是将公司所有的关于风险统计的报告,与相关的国家政策资料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专家咨询法指的是邀请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为公司提供专业的风险识别。

2.市场营销风险分析

当风险经识别出来后,就要按部就班的按照危险轻重来分析,为解决措施的寻找做好铺垫。具体方法有:归类法、逻辑推理法和调查法、故障树法、筛选-监测-诊断法、德尔菲法(又称专家意见法)以及专家会议法。3.市场营销风险评估风险经过识别分析后,必须将相关资料整理收集,进行对比评估,根据风险的轻重缓急按部就班的采取措施。企业风险评估的传统方法有概率分析法、敏感分析法、经验估计法以及盈亏平衡分析法。

二、市场营销风险的防范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可以分为两类,风险的积极回避和消极回避。积极回避一般是根据自身和外界的具体状况,结合风险产生的原因和重要程度,对方案的内容进行调整,以此来回避所发现的风险;消极回避指的是对原方案的立即终止或放弃,来实现风险的回避。

2.风险控制

当企业已经找到风险因素产生的原因时,在可行的范围内对其进行控制,并采取措施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对风险的控制可以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因而成为企业经常选择的方法。比如当企业进行重大决策时,一定要对客户的信誉指数进行细致的分析,然后建立客户的相关档案,对决策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避免企业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

3.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包括两种方式,分散投资和项目结合。分散投资的各个项目是不相关的,这样可以将风险分散,但是由于分散投资的资源不能共享,增加了企业的内部成本,从而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项目结合恰恰与分散投资相反,项目之间是存在关联的,可以实现资源共享。

4.风险分摊

风险分摊指的是增加投资人,减少每个投资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从整体上降低项目的风险。5.风险转移风险转移可以分为财务转移和非财务转移两个方面,指的是将风险的承担由一个承担主体转向另一个主体,达到降低自身风险的承担。风险的财务转移指的是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变,将风险转给了客户、担保人或保险公司;风险的非财务转移指的是经过委托、招标、出售等方式使承担风险的主体和财务都转移到其他企业后者个人,以降低自身的风险。

三、市场营销的基本准则

由于市场营销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且处于动态的管理,因此,要想做好市场营销风险的管理工作,需要遵循市场营销的基本准则。第一,以市场导向为准;第二,加强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第三,将宏观管理与具体管理相结合;第四,在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时,一定要做到责任与利益呼应;第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重视企业的文化建设;第六,企业管理决策要权衡好各方面的关系,用发展的、全面的眼光看问题。

四、市场营销风险管理的对策

1.关于市场营销环境风险的管理对策

由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市场经济与国际化接轨,市场营销的国际化是中国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环境的变化使企业营销面临的风险是企业最大的挑战。企业实行国际化的经营方式成为企业防范风险的最好方式,虽然企业实现国际化经营方式可以拓宽市场,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生产经营,但与此同时,也会为企业带来新的挑战,如何管理经营,如何控制成本,如何在新的环境里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这些都要求企业及时提高企业自身的知识水平。在国际化营销的大环境里,怎样能使企业跟上国际化的步伐,需要实施什么样的战略方针,怎计划并实施企业的计划,在实施的过程中到底有哪些潜在的风险需要企业做好防范。企业研究并计划好如何应对以上问题,有利于企业与国际化市场接轨时,降低自身的风险,在挑战机遇的同时,抓住机遇,使企业更好的前进。在市场国际化的同时,信息的网络化、国际化紧随而至,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及时的投入到信息网络化的大环境中,抓住机遇,比如应用电子商务来收集管理储存信息,但使用电子商务进行资料的额管理,也是存在风险的,比如信息泄露风险以及结算风险等。

2.关于市场营销定位风险的管理对策

市场营销是建立在市场细分基础上的目标选择市场和市场定位,目标市场营销就是开发市场的有利条件和选择目标市场和市场群,针对市场进行产品开发,产品包装,产品销售,然后针对有兴趣的群体进行销售。但目前我国企业大多数实行多产品销售的手段,缺乏严格意义上的目标市场销售。多产品销售的产皮没有针对性,只用品牌的新鲜感来吸引顾客,实现短期效益。这种销售方式显然不利于企业产品的品牌建设。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只注重产品生产和销售操作,往往对市场细分视而不见,长期的忽视行为导致企业陷入盲目的营销状态,最终陷入行销的风险之中。随着市场经济国际化的竞争日益加剧,企业要想对此类的风险进行防范,就必须重视市场细分的重要性,制定有效的市场细分制度,把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及部门每个员工,并对市场细分的结果进行考核研究,制定可行性报告。有效的市场细分需要具备以下特点:第一,可测量性,对可以测量的因素的基本状况做测量;第二,可接近性,在对产品进行定位和组合时,需要保证市场能够提供销售产品;第三,实质性,作为子市场,规模要足够大到可以值得企业专门去做营销策略和组合方案,以此才能保证企业的盈利;第四,可行性,销售产品的销售计划必须能够吸引顾客群体,并能服务于市场。评估目标市场时,要求企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营销战略定位,这就要求企业首先要对目标市场的相关资料进行仔细分析,包括目标市场的销售额、销售利润以及销售的增长率等。增长速度快的目标市场往往是不适合小企业的,这样会增大风险,他们会选择相对吸引力小的,但是却是有利润空间的目标市场。对于目标市场所存在的结构优势进行细分,如果目标市场的规模够大,发展够理想,但是利润空间却小,那这个目标市场就可能缺乏发展的优势。企业要选择的目标市场必须吻合企业的长期发展的战略计划,如果不符合,会分散企业的精力和资源,会制约企业的发展。企业只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市场提供的价值和优势都超过竞争对手,才会立足于目标市场。企业在选择市场覆盖率上,有三种方式:无差异营销、有差异营销、集中式营销。为了避免企业陷入市场覆盖率的危险中,产生竞争失败或错失良机的后果,企业应该做到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要看公司的资源是否与目标市场需求的资源相符并能满足目标市场,如果出现企业资源有限的情况,应该选择集中式的处理方法;第二,在选择无差异性营销手段时,要看产品的设计种类,单一产品适合无差异性营销,复合型分散种类的产品适合集中式营销,第三,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第四,市场的变化和竞争对手策略的变更。在市场进行定位时,要做到三步:定位应该形成的优势;选择其中正确的优势;对市场进行正确的定位。在定位的过程中,应该有效的避免以下三种错误定位:过高定位、过低定位;模糊定位。如果企业的定位必须进行调整,那就一定要按部就班的来调整,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顾客因定位变化所产生的困惑。

3.关于市场营销组合风险的管理对策

营销组合所存在的风险包括:第一,营销组合与市场的定位和竞争策略没有一一对应,这就要求企业要根据是企业的营销原则进行销售产品组合,并随时根据企业竞争策略的变化进行调整。第二,营销组合的各个方面因各种原因没有形成整体。营销产品的风险主要包括:产品研发、产品设计、产品质量以及整个产品的品牌策略。这里我们着重针对产品设计上风险的管理对策进行分析研究。产品设计对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如果产品设计上显现的太单一,会是企业陷入风险中。这就要求企业首先要明确造成风险的原因,风险成因可以总结成以下四点:首先,就是产品的设计观念,容易出现超越消费目标需求的产品设计,产生错误的观念;其次,产品生产对设计要求不严。这样容易引风险,导致起企业的损失和浪费。再次,企业的研发设计团队的组合呈现出不合理因素。最后,企业缺少奖罚机制。面对设计上所存在的风险,企业就应该首先做到高度重视并严格贯彻研究设计的思想,并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宗旨,以超过竞争者为目标,最终获得市场的有利条件。企业要严格要求产品的设计,提高设计标准与设计理念,遵守设计程序,满足市场的需求。对已经投入市场的产品设计,公司要定期做好回馈意见,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以满足市场和消费群体的大众化要求,如果在投入市场之前,要首先对产品的设计进行检验,如果不合理,将决不要对产品进行下一步生产,应立刻中止原计划的进行,避免成品问世进行销售时所出现的风险。在品牌策略上,手下企业要了解品牌的四个层次,价值、属性、利益和个性,品牌策略的难点是开发品牌深层次的价值和个性。不同的品牌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如果企业建立了品牌并且认定这个品牌,就要进行保护,如果半途而废,会导致企业损失之前在品牌上所投入的注意力和物力,同时企业还需要重新建立品牌呢,重新制定品牌策略,这对企业的发展是最为不利的。企业在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宣传时,广告的重要作用就随着而来了,广告的设计要根据消费者的购买需求进行设计,这样才能在广告的宣传中培养消费者的忠诚度。有很多企业所做的关于产品的广告缺乏新意,导致消费者对广告产生逆反心理,讨厌这个广告的同时,讨厌生产的厂家,从而影响了销售;还有的广告正与其相反,广告做的好,但是产品做的差,产生失信的行为。因此,企业在管理产品广告时。一定要在制定之前,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和产品在市场所占的份额,在播出时,要考虑到广告播出时的竞争与干扰以及广告播出时的次数问题。

篇2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风险管理特点

无论是传统商业银行,还是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企业,抑或是跨领域的金融服务提供者,都是在经营风险。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二者总是相伴相生。特别是在行业融合与博弈成为新常态的“长尾时代”,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仅以风险定价为例,风险经营能力强的金融企业,在准确识别和计量潜在客户风险水平的高低的基础上,能够给“好”客户提供更为优惠的服务价格;而风险经营能力较差的金融企业,由于对客户风险识别不清、计量不准,只能给客户提供一个偏向于平均水平的价格,而这对真正的“好”客户来讲,反而得不到其应得的优惠条件。因此,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好”客户会流动到风险经营能力强的金融企业,因为其为同等服务付出的成本更低;“差”客户则会选择风险经营能力差的金融企业。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因此,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风险管理能力依然是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可否认,互联网大数据将给金融企业带来很多思想理念和技术手段方面的变革。长尾时代,风险管理的方法需要主动应变,传统商业银行要向互联网企业积极学习和借鉴,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更加深入地了解位于“长尾”部位的新客户,并为其提供更加卓越的金融服务体验。但同时,传统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理念不能丢弃,其思想精髓是经过长期实践和验证总结出来的方法体系,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不仅需要坚守,而且需要进一步发扬光大。

三、大数据:机会与陷阱仅一步之遥

互联网和大数据革命性地降低了批量获取尾部客户的成本,使长尾时代的到来成为了可能。谈到大数据,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商业智能和无限商机,但实际应用中,要对其持有客观和理性的态度,技术方面更要谨防“大数据陷阱”。大数据分析和挖掘算法可以帮助金融企业找出很多潜藏在数据里的“规律”,但这只是商业智能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值得引起高度关注的是,数据量大不一定就是好事。一方面,当数据量从几十条变为几百条、几千条、上万条甚至更大时,很多微弱相关的变量会在大数据里变得显著相关,很多实际并无关联的变量会呈现相关的表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甄别地盲从于数据挖掘的结论,往往造成模型运行中的偏差,或加速模型本身区分能力的退化。这方面的案例很多,基本都是过度挖掘的结果。另一方面,大数据不仅仅是“大”,更要求“全”,即不同领域、不同来源的数据需要进行整合汇集,这也意味着数据种类和形态变得更为多样和复杂。然而,数据“全”是一把双刃剑,既赋予了数据挖掘无尽的想象空间,也带来了数据质量的良莠不齐。特别是互联网“全民造数”时代,数据应用者必须审慎区分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即哪些属于客户真实的交易数据,哪些则可能属于客户在好奇心理驱动下的“试试看”行为。因此,数据挖掘要谨防“伪规律”。防范大数据滑入“陷阱”要做到三个尊重。一是尊重数据质量,在充分了解数据来源、意义和规则的基础上,做好数据质量的甄别、纠正和取舍;二是尊重小数据时代的统计分析规范,如合理抽样、充分验证等,并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严格的实验设计,以确定因果关系的存在性;三是尊重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专家经验,不能唯数据或唯挖掘,而是要在数据分析和应用的全流程引入专业经验,并对模型规则进行合理的经济学解释。

四、金融企业践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对于金融企业来讲,互联网金融时代依然要面对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科技、战略、声誉等常规风险,与过去相比,虽无本质区别,却有量的差异。要求金融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组织架构、操作流程、系统工具、企业文化和人员队伍。重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一是客户选择与风险偏好管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并把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平衡作为经营管理的最终目标;二是信息对称与“全流程”管理,确保在业务的完整生命周期内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缓释措施;三是数据应用与风险计量能力,将专家经验与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进行有效结合,精准计算和预测客户风险;四是资本约束与风险文化建设,按照巴塞尔协议的基本理念和方法体系,完善与各类风险相对应的资产管理,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风险文化体系,确保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在前、中、后台得到有效落实。以渤海银行为例,其开业之初即构建了全面、垂直、独立的风险管理模式,并在经营管理实践中按照巴塞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和理念逐步完善了适应本土管理实际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偏好政策和风险管理流程,对于所面临的每一种主要风险,均通过“四眼原则、双线报告”建立矩阵式风险报告体系和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断加大研究和开发力度,持续提高风险分析、信息管理、计量工具、系统等量化风险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推进风险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品质提升;业务发展方面,不以放松风险管理为代价换取短期发展,不脱离风险管理实际盲目扩张,资产质量始终保持同业领先水平。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以“锻炼和培养一支职业操守好、专业水平高的风险管理队伍”为目标,注重开辟立足长效的风险管理人员培养机制,开展深入、立体、全方位、渗透式的风险管理培训。文化建设方面,注重在风险管理实践中培养和塑造独具特色的风险文化,提炼出以“专业、责任、规范、创新”为基础的风险文化理念,并力求使之成为凝聚力量、规范行为、推动持续稳健发展的“无形之手”。上述措施无疑将为渤海银行在互联网时代的“蓝海”航行保驾护航。

五、监管与创新间的辩证平衡

篇3

期货市场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熟悉是因为经常听说,陌生是因为没有确切了解期货市场的作用及其风险特征。

期货市场的作用

期货市场的作用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

一、期货市场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提供分散、转移价格风险的工具,有助于稳定国民经济

期货品种涉及农产品、金属、能源、金融等行业,而这些行业在国民经济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期货市场为这些行业提供了分散、转移价格风险的工具,有利于减缓价格波动对行业发展的不利影响,有助稳定于国民经济。

2、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促进和引导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协调发展,政府需制定一系列的宏观经济政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物资的供求状况和价格趋势是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所重点关注的。由于现货市场的价格信息具有短期性的特点,仅反应一个时点的供求状况,以此作参考制定的政策具有滞后性。而期货是通过对大量信息进行加工,进而对远期价格进行预测的一种竞争。它所形成的价格信号能反映多种生产要素在未来一定时期的变化趋势,具有超前性。政府可以依据期货市场的价格信号制定和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引导工商企业调整生产经营规模和方向,使其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

3、有助于本国争夺定价权

由于期货价格发挥了基准价格的作用,本国期货市场自然成了国内市场定价中心。在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的今天,一些大国的期货市场甚至己经成为全球的定价中心。这种地位形成以后就会导致其他国家的企业在进行贸易时,常常受制于人,甚至连国内价格的制定也要参考他们的价格,丧失了定价权。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些发展中国家积极建立自己的期货交易所,或与发达国家的期货交易所合作建立本国的期货市场,其目的也是为了争夺定价中心或分享定价中心的利益。

4、促进本国经济的全球化

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这就为期货交易成为全球化无差别的交易方式提供了条件。同时,期货交易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市场透明度高,形成的价格是国际贸易中的基准价格,于是期货市场成为各个国家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利用期货市场能够把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联系起来,促进本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5、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高级形式。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由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共同构成的现代市场体系,能够真正全面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的调节作用。另外,期货市场的形成和高效率安全运行大大增加了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的关联度,提高了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能力。因此期货市场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期货市场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锁定生产成本,实现预期利润

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帮助生产经营者规避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达到锁定生产成本,实现预期利润的目的,避免企业生产活动受到价格波动的干扰,保证生产平稳进行。

2、利用期货价格信号,组织安排现货生产

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对现货商品的未来价格走势有一定的预测作用。生产经营者可以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信号,调整相关产品的生产计划,避免生产的盲目性。

3、拓展现货销售和采购渠道

现货市场存在着合同履约率不高,信用风险大等问题。期货市场中的交易会员都要经过严格的信用审查,在交易时都要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另外期货交易所也负有担保履约的责任,因而使交易的信用风险大大降低。在现货市场发展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生产经营者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买卖合约,然后进行实物交割以销售或采购产品。

4、期货市场促使生产者更加关注产品的质量

期货交易的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中标的物的交割等级也是标准化的,其质量、规格等都有严格规定。通过对不同交割品级升水的确定,可以体现优质优价的市场规则,这可以促进生产者更加关注产品的质量。

期货市场的风险特征

在期货交易中存在着保证金制度、对冲机制、做多做空双向交易机制、每日结算制度等使其能够成为规避现货市场价格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期货交易作为一种独特的交易方式,与其他市场的风险相比,期货市场的风险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一、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这种客观性一方面体现了市场风险的共性,在任何市场中,都存在由于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期货市场风险的客观性也来自期货交易内在机制的特殊性。期货交易的产生给套期保值者规避风险提供有效手段,没有风险就不会有套期保值的必要。可以说,没有风险就没有期货市场。

二、风险因素的放大性。

期货市场的风险与现货市场的风险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点,主要有下面几点原因:

1、与现货价格相比,期货价格波动较大,也更为频繁。现货交易均为实时交易,现货的价格受到国家政策、供给与需求等因素的影响,价格的波动幅度有一定的限制。期货价格是对将来标的物价格的预期,未来价格的升跌是不受限制的,因此与现货价格相比,期货价格波动更大。

2、期货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征,投机性较强,交易者的过度投机心理容易诱发风险行为,增加风险产生的可能性。期货交易特有的保证金制度可以使交易者用较少的资金买卖较大价值的期货合约,杠杆效应大,加大了期货价格的波动。

3、期货交易不同于一般的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是连续性的合约买卖活动,交易量大,风险易于延伸,引发连锁反应。期货交易中只要投资者有足够的资金,在不超过交易所的开仓限额内,交易者可以不断地开仓买卖期货合约,而不用考虑市场的供应,连续的合约买卖加大了市场风险。

4、期货交易具有远期性,未来不确定因素多,预测难度大。期货交易是对未来市场价格的预测,而未来市场充满了变数,太多的因素不能确定。如果投资者一旦作出了错误的预测,必将遭受惨重的损失。

正确对待期货市场作用

期货交易的风险并不仅仅意味着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也存在着获取高额利润的可能,这使投资者产生期货投机的动力。但是,如果是为了规避现货市场风险的企业进行期货投机,不但起不到稳定企业经营的作用,反而会加大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

只有准确认识期货市场作用,正确看待期货市场风险,提高广大企业的风险意识,规范交易行为,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才能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王春峰.金融市场风险管理[fM].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篇4

【论文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一、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可分为投资决策风险、投资运营管理风险和投资清算风险。具体来说:

(一)投资决策风险

1.项目选择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单位所处行业和环境的风险,以及其本身的技术和市场风险。

2.项目论证的风险。主要是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及可行性论证风险。

3.决策程序的风险。主要是程序不完善和程序执行不严的风险。

(二)投资运营管理风险

1.股权结构风险。包括:股东选择风险、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投资协议风险等。

2.委托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必然会产生委托关系。委托制存在着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的弊端,人可能会利用自身优势,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3.被投资方转移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会通过股权关系传递到投资方。

4.项目责任小组和外派管理人员风险。一方面,投资方选派项目责任小组或个人,对投资项目实行责任管理;另一方面,也向被投资方派驻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于责任小组与外派人员自身的知识、能力所限或是责任心不强,使管理的过程存在风险。

5.信息披露风险。被投资方管理层不严格遵照投资协议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故意拖延、不及时报告财务和重大经营方面的信息,暗箱操作,对外部投资者提供已过滤的、不重要的甚至虚假的信息,令投资方所掌握的信息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不完整性,使投资方处于严重的信息劣势之中,将严重影响投资方的管理。

(三)投资清理风险

1.来自被投资企业外部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等。利率风险主要是利率变动导致投资收益率变动,从而对投资人收益产生影响。通货膨胀风险是物价上涨时,货币购买力下降,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主要是政府指导经济工作时所作的突然性政策转变,或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企业经营产生致命影响。

篇5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历史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这主要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贷款等资产业务为主有关。20世纪6O年代以后,随着银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扩张,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20世纪7O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8O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资产组合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深化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新《巴塞尔协议》

8O年代至今的2O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O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此后,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以及相对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五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南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从发现风险到形成损失的时间大大缩短。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走向集中管理,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不仅强调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控制,而且应更加重视对人为风险因素的控制;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而且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卜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篇6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内部评级法的核心内容

《新巴塞尔协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强调了风险与资本的对应关系;二是要求所有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达到8%,除信用风险以外,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应按风险敞口计入资本;三是提出了第一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的计算,第二支柱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市场纪律;四是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按标准法、初级法和高级法分别给出了不同的风险计算“菜单”,使得商业银行有更大的选择路径和空间。目前,新协议所体现的风险和资本概念与管理技术已经成为全球大部分银行从事风险管理,以及监管部门进行银行监管的重要参照。

《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是内部评级法,它代表着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其实质上是一套以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及资本监管方法。是由银行专门的风险评估人员,运用一定的评级方法,对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按时、足额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信用风险的大小。从国际银行界来看,常用的内部评级方法分为三类:模型评级法、定性评级法以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级法,目前,世界先进银行大多采用模型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是建立在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基础之上,是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革命性变革,代表了国际化大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以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为例:商业银行应估计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等关键性指标,这些指标不仅是计算资本充足率的重要依据,在银行内部的授信审批、贷款定价、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信贷管理流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而且也是制定信贷政策体系、计提准备金、分配经济资本以及实施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或经济增加值(EVA)管理的重要基础。随着《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内部评级模型和系统将获得进一步发展。

二、内部评级法对我国的影响

《新巴塞尔协议》代表了监管理论中的先进理念和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逐渐完善的风险管理最佳实践,代表了新的监管趋势和要求。作为事实上被国际金融界普遍认同的国际标准,各国的商业银行只有遵循《新巴塞尔协议》、满足其标准和要求,才能在日趋国际化和多元化的市场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从全球范围来看,《新巴塞尔协议》可能会对我国的资本流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新巴塞尔协议》还会对我国的海外分行和附属机构的经营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不仅仅是来自市场的压力。”

具体来说,《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产生如下影响:

1、暴露我国商业银行充足率问题

根据新协议框架测算,同一银行根据内部评级法计算的风险资产较原先要减少2到3个百分点,对于一些经营状况更好的大银行,其下降将会更加明显。而资产质量较差的银行,其资产风险权重的总体水平将会有大幅度提高,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下降。

2、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融资的成本

由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与会计制度同发达国家存在差异,外国评级机构不一定能对中国企业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一旦这些企业的信用等级跌至B级以下,对它们的债权将被确定为150%的风险权重,从而影响外资流入。

3、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出挑战

从金融监管体系来看,发达国家有一套涵盖内部约束、外部约束以及社会监管的监管体系,称为银行监管的“三道防线”。而我国由于国有银行所有者缺位,失去了第一道防线,从监管方式来看,新协议要求以风险监管为主,而我国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监管以合规性监管为主,偏离了国际监管的发展方向。

4、对我国的信用环境提出更高要求

内部评级法必须建立在企业和个人提供真实数据基础上,而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严重制约因素即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

5、对相关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

风险评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国外经验看,实施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必须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稳定的专家队伍,它由宏观经济专家、产业经济专家、金融工程师、财务分析师等组成。而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人才结构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明显不足,亟待培养。

6、对信息披露制度的挑战

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是新协议的重要内容。严格意义上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并没有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义务。但加入WTO后,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最终都要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这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因此,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又一挑战。

三、应对新资本协议和内部评级法的建议

1、改进现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自2004年起全面实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对提升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很多不足。现阶段国内银行应根据各自的情况,对五级分类法进行改进:一是细分贷款;二是加强定量分析,减少主观判断比重,以提高分类结果的可操作性和客观性;三是逐步建立两维评级体系。

2、加强内部评级体系的研究和开发

内部评级体系尽管只是《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一种资本监管方式,但它作为新资本协议的核心技术,代表着未来10年银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的发展方向,其实施有助于商业银行提升核心竞争力,对于银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提升行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加快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评级体系,扩大风险评估和分析的范围,为业务决策提供依据。

3、不断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

《新巴塞尔协议》所要求的内部评级法不是简单的开发一套评级系统,而是要将内部评级方法和系统工具切实运用到业务流程中去,发挥其决策支持作用。故国内银行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制度与系统同步推进、配套建设的原则。安博尔中诚信建议,一是逐步建立独立垂直的信贷审批、风险管理和审计部门,保证监管政策不受短期经营利润目标的影响,为科学实施内部评级法提供制度和机构上的保证。二是商业银行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内部评级在信贷政策、产品定价、限额管理、准备金计提、经济资本分配、绩效考核、资本充足率测算等方面应用与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与内部评级系统相配套的管理体系。

4、积极推进并完善内部评级基础数据库

数据基础是内部评级系统成功运行的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储备严重不足,且缺乏规范性、质量不高,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将严重制约内部评级系统的应用。因此,国内银行在建立内部评价系统过程中,一要加快数据的清洗和补录工作,拓宽数据收集渠道;二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并实行完整、统一的数据标准,确保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5、建立符合国情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

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关键,是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内部评级模型,通过该模型可以对风险进行量化。我国银行在建立模型时,一是要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方法和设计思路;二是必须结合本国实际,充分考虑诸如利率市场化进程、企业财务欺诈现象、数据积累不足、数据质量不高、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道德风险偏高、区域风险差异显著等特有现象,开发出适合自身特点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

6、培养专业化的风险评级队伍

内部评级系统和方法属于各银行的商业秘密,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商业价值,培养并长期拥有一支风险分析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对于内部评级系统的建立、实施、维护和升级等各个环节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内银行一要长期进行储备、培养甚至挖掘这方面的人才,并保持其稳定性;二要更新评级人员的知识体系,逐步提高其素质;三是对稀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考虑从境外招聘。

7、加强对外交流学习,促进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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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巴塞尔协议》与内部评级法的核心内容

《新巴塞尔协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强调了风险与资本的对应关系;二是要求所有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达到8%,除信用风险以外,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应按风险敞口计入资本;三是提出了第一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的计算,第二支柱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市场纪律;四是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按标准法、初级法和高级法分别给出了不同的风险计算“菜单”,使得商业银行有更大的选择路径和空间。目前,新协议所体现的风险和资本概念与管理技术已经成为全球大部分银行从事风险管理,以及监管部门进行银行监管的重要参照。

《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是内部评级法,它代表着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其实质上是一套以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及资本监管方法。是由银行专门的风险评估人员,运用一定的评级方法,对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按时、足额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信用风险的大小。从国际银行界来看,常用的内部评级方法分为三类:模型评级法、定性评级法以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级法,目前,世界先进银行大多采用模型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是建立在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基础之上,是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革命性变革,代表了国际化大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以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为例:商业银行应估计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等关键性指标,这些指标不仅是计算资本充足率的重要依据,在银行内部的授信审批、贷款定价、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信贷管理流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而且也是制定信贷政策体系、计提准备金、分配经济资本以及实施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或经济增加值(EVA)管理的重要基础。随着《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内部评级模型和系统将获得进一步发展。

二、内部评级法对我国的影响

《新巴塞尔协议》代表了监管理论中的先进理念和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逐渐完善的风险管理最佳实践,代表了新的监管趋势和要求。作为事实上被国际金融界普遍认同的国际标准,各国的商业银行只有遵循《新巴塞尔协议》、满足其标准和要求,才能在日趋国际化和多元化的市场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从全球范围来看,《新巴塞尔协议》可能会对我国的资本流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新巴塞尔协议》还会对我国的海外分行和附属机构的经营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不仅仅是来自市场的压力。”

具体来说,《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产生如下影响:

1、暴露我国商业银行充足率问题

根据新协议框架测算,同一银行根据内部评级法计算的风险资产较原先要减少2到3个百分点,对于一些经营状况更好的大银行,其下降将会更加明显。而资产质量较差的银行,其资产风险权重的总体水平将会有大幅度提高,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下降。

2、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融资的成本

由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与会计制度同发达国家存在差异,外国评级机构不一定能对中国企业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一旦这些企业的信用等级跌至B级以下,对它们的债权将被确定为150%的风险权重,从而影响外资流入。

3、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出挑战

从金融监管体系来看,发达国家有一套涵盖内部约束、外部约束以及社会监管的监管体系,称为银行监管的“三道防线”。而我国由于国有银行所有者缺位,失去了第一道防线,从监管方式来看,新协议要求以风险监管为主,而我国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监管以合规性监管为主,偏离了国际监管的发展方向。

4、对我国的信用环境提出更高要求

内部评级法必须建立在企业和个人提供真实数据基础上,而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严重制约因素即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

5、对相关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

风险评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国外经验看,实施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必须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稳定的专家队伍,它由宏观经济专家、产业经济专家、金融工程师、财务分析师等组成。而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人才结构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明显不足,亟待培养。

6、对信息披露制度的挑战

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是新协议的重要内容。严格意义上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并没有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义务。但加入WTO后,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最终都要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这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因此,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又一挑战。

三、应对新资本协议和内部评级法的建议

1、改进现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自2004年起全面实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对提升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很多不足。现阶段国内银行应根据各自的情况,对五级分类法进行改进:一是细分贷款;二是加强定量分析,减少主观判断比重,以提高分类结果的可操作性和客观性;三是逐步建立两维评级体系。

2、加强内部评级体系的研究和开发

内部评级体系尽管只是《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一种资本监管方式,但它作为新资本协议的核心技术,代表着未来10年银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的发展方向,其实施有助于商业银行提升核心竞争力,对于银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提升行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加快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评级体系,扩大风险评估和分析的范围,为业务决策提供依据。

3、不断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

《新巴塞尔协议》所要求的内部评级法不是简单的开发一套评级系统,而是要将内部评级方法和系统工具切实运用到业务流程中去,发挥其决策支持作用。故国内银行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制度与系统同步推进、配套建设的原则。安博尔中诚信建议,一是逐步建立独立垂直的信贷审批、风险管理和审计部门,保证监管政策不受短期经营利润目标的影响,为科学实施内部评级法提供制度和机构上的保证。二是商业银行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内部评级在信贷政策、产品定价、限额管理、准备金计提、经济资本分配、绩效考核、资本充足率测算等方面应用与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与内部评级系统相配套的管理体系。

4、积极推进并完善内部评级基础数据库

数据基础是内部评级系统成功运行的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储备严重不足,且缺乏规范性、质量不高,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将严重制约内部评级系统的应用。因此,国内银行在建立内部评价系统过程中,一要加快数据的清洗和补录工作,拓宽数据收集渠道;二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并实行完整、统一的数据标准,确保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5、建立符合国情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

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关键,是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内部评级模型,通过该模型可以对风险进行量化。我国银行在建立模型时,一是要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方法和设计思路;二是必须结合本国实际,充分考虑诸如利率市场化进程、企业财务欺诈现象、数据积累不足、数据质量不高、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道德风险偏高、区域风险差异显著等特有现象,开发出适合自身特点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

6、培养专业化的风险评级队伍

内部评级系统和方法属于各银行的商业秘密,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商业价值,培养并长期拥有一支风险分析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对于内部评级系统的建立、实施、维护和升级等各个环节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内银行一要长期进行储备、培养甚至挖掘这方面的人才,并保持其稳定性;二要更新评级人员的知识体系,逐步提高其素质;三是对稀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考虑从境外招聘。

7、加强对外交流学习,促进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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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触不良资产之现状与成因

(一)金触不良资产现状

1999年底,国家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长城和东方,目的在于协助消化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19001)亿元不良贷款。2001年底,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戴相龙指出,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已达18001〕亿元左右。截至2003年底,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已达20001〕亿元。据统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1990年为2952亿元,1996年达9500元亿,6年间增加了两倍多。至1999年高达18001〕亿,3年间几乎又翻了一番。国有银行在近五年间消化了将近15001〕亿元不良贷款(尤其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但新出现的不良贷款总量几乎保持在原有水平上。国务院批准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借鉴国际经验和方法,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重大举措。但是,五年过去了,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总量却有增无减,这使得我们不得不从多角度、深层次分析金融不良资产的成因。

(二)金融不良资产现状的成因

1.国家所有“虚位”、具体责任“真空”、金融风险意识淡薄、银行经营管理不善。

2.银行体制弊端、金融监控缺漏、银行职员素养缺失、金融犯罪问题严重。

3.银行有法不依—法治观念淡薄。

4.国企效益低下—债务转嫁银行。

5.诚信观念缺失—逃废金融债务。

6.人情关系文化渗透—银行借贷关系扭曲。

二、金触不良资产之法律规制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应认真学习、研究和借鉴西方银行管理经验,健全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一)巴塞尔原则及经脸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7月通过、于1997年4月补充修订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通称《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低目标标准比率为896,其中核心资本成分至少为496。该协议出台之后,德国为首的欧共体各国纷纷响应,英国、日本等国银行均严格达标。美国银行不仅确保资本充足标准,并创造性地建立了资本风险预替系统,从而保障监管机构防患于未然,有力地促进了美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条件、审批程序、持续监管手段以及监管权力等有关方面的25项原则。巴塞尔委员会于1998年9月针对银行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颁布的《银行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先后在内控文化、风险识别评价、内控措施与责任、信息及其沟通和内控制度监测等方面,规定了13项原则。同时,巴塞尔委员会在吸取一些银行沉痛教训的基础上,了《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银行透明度的建设》等文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上述一系列原则之所以日益得到其成员国与众多的非成员国的高度重视并适用,就在于这些规则和要求是巴塞尔委员会聚集了大批业内专家,针对银行金融业务数年开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深人研究的结论、对策和成果,符合国际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具有内在的科学性和外在的权威性,是巴塞尔委员会与许多国家和国际性组织共同合作的结晶。

(二)西方银行风险管理

金融业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对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不懈探讨和深人研究已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经验。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力地促进和稳定了美国银行制度,亦先后为日本、联邦德国、英国等国家所借鉴。目前,许多国家均建立并完善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创立和完善,丰富和发展了银行监管体系,已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行之有效的举措。

德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的VAR(ValueatRisk)风险度量法以及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补偿等多管齐下的策略,加强金融监管,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步人金融市场可谓是刚刚踏上征程。我国加入WTO之后,商业银行无疑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市场中运作、经营和发展。如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控制、减少、避免不良资产,应当认真汲取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措施,逐步提高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水平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三)确立风险防范理念

学习和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管理经验,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理念。金融风险防范应是整个国家、银行系统和银行全体职员共同的事业。风险管理、风险防范、风险控制的观念和意识,应根植于整个银行系统内的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位职员的灵魂深处。正如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银行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的报告所要求的,董事会、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应该在银行内部营造一种“内控文化”。银行的所有职员都应该了解各自在内控制度中的作用,全面投人内控制度建设。

(四)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借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原则、规则、标准和建议,汲取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银行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应是我国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减少、避免金融不良资产的系统性工程。巴塞尔内控基本原则强调,内部控制是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以及全体职员不懈努力而实现的过程,是一个能够不断进行风险控制信息反馈并能进行自我调整的动态过程。巴塞尔委员会在《有效监管核心原则》中指出,在有效银行监管体系中,监管者必须具备操作上的独立性和实施监管的能力和手段,必须全面了解各类银行业务性质,并尽可能确保银行自身适当风险管理,使各个银行的风险水平得以评估,确保银行具有充足的资源承担风险。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必须具有统一、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必须具有银行监管的适当法律框架,包括银行机构的许可规则和持续性监管规则,监管者实施法律和执行审慎监管权的规定以及对监管者的法律保护,还应建立监管信息分享安排及信息保密制度等。根据巴塞尔委员会上述有关原则及其精神,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应是有效的银行监管与银行内控制度的有机结合。

(五)健全银行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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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5日,巴塞尔委员会发表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巴塞尔资本协议П)第三个征求意见稿,同时决定将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完成新协议制定的日期以及正式实施新协议的安排都向后推迟。按照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进程安排,2003年第4季度才能正式公布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的定稿,2006年银行同时按巴塞尔资本协议Ⅰ和Ⅱ运作,2006年底到2007年初,新巴塞尔资协议正式生效。但实际上,巴塞尔资本协议П是否能够如期实施及实施后能否产生满意的效果,目前不太乐观,新资本协议的顺利实施正面临着各国银行和监管当局巨大的挑战。

为什么出现这种状况呢?笔者以为,关键还在于能否实现各国之间、各银行之间公平待遇的问题。从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Ⅰ的产生到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以及目前两易其稿难以顺利实施的一系列过程来看,公平原则在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公平的涵义

何谓公平,学术界并无定论,公平往往与公正、平等、正义等概念相互替代使用。亚里士多德的公平概念迄今为止具有最大的影响力。他将公平分为分配的公平和矫正的公平,前者指利益、责任、社会地位等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后者指社会成员间重新建立原先已经确立起来、又不时遭到破坏的均势和平衡。他的公平概念的另一内容是平等,即要求法律平等地对待争议各方。而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观是公平的正义观,他的正义包含两个原则:一是平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都应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最广泛的、全部的、平等的基本自由;二是机会的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这两个原则的主旨是,要完全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政治权利和公民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中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最大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罗尔斯的理论是迄今为止西方社会上所有对公平价值观念所作的解释中最令人满意的一种。

巴塞尔资本协议与公平原则

公平竞争呼吁统一的资本充足性比率管制

巴塞尔协议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体现在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即通常人们所称的《巴塞尔报告》,或称巴塞尔资本协议Ⅰ。报告的核心是树立了8%的资本充足率的思想,使得从事国际国内业务的各国银行在银行的资本充足性管制方面有了国际统一的标准和内容。

而从新协议的名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可以看出,巴塞尔委员会依然继承了旧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事实上,银行资本充足管制已经逐渐成为了银行监管制度的核心。

斯蒂格勒(Stigler)等人主张的“管制新论”(The New Economic Theory of Regulation)将管制视为管制集团与被管制集团间锱铢必较的政治程序,是被管制集团提出要求、管制集团满足这种要求并从中获利的一种商品,也就是管制是一种存在需求和供给的商品。按照这种观点,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也是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决定的一种商品。但笔者认为,银行资本的充足性管制主要是由需求决定的,其供给决定于需求,或者说供给是需求的函数。

在诸多银行资本充足管制需求的原因当中,除了降低破产风险的需要、降低道德风险的需要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需要就是市场经济追求公平竞争的需要。由于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存款者无法甄别不同银行的风险大小,会造成资本少的银行可以获得同等甚至超过资本多的银行所能获得的存款,出现少量资本获取相对更多利润的状况,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巴塞尔资本协议Ⅰ之所以规定一个统一性的资本充足比率,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世界金融市场银行业务公平竞争的原则而提出的。世界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比国内市场更加严重,从而可能出现资本少的跨国银行在竞争中反而占优势的现象,这不利于世界银行业的发展。巴塞尔资本协议Ⅰ制定了一个统一的可比标准,至少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实现了公平竞争,要求从事跨国业务的银行应当持有一个最低资本。

公平原则呼唤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

尽管巴塞尔资本协议Ⅰ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实现了公平竞争,并且简单易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等优点,但同时也正因此而被指责为过于简单和粗糙。的确,8%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虽然已经深入人心,但8%成为标准的依据仍不得而知。事实上,该比率是否合适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由于不同银行的资产结构和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特别是不同国家银行的情况差异更大,8%会是最佳资本充足率和最优资本比率吗?

实证分析显示,各国银行之间的最佳资本比率是肯定不同的。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比率,这种“一刀切”的管制方式是否有悖于公平原则的初衷?实际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5年早已认识到这种“一刀切”的资本充足管制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金融的发展,于是在1996年公布了《巴塞尔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允许各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作为对标准方法的替代。内部模型法允许各银行采用自己设计的风险评价模型,以决定他们的金融资产组合的风险。

除此之外,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Ⅰ还有许多令人不满意的其他规则,使得各国监管当局按照自己的一套规则行事,同样出现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正因此种种原因,巴塞尔委员会1999年6月出台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协议的主旨重在对银行资本金进行精确计量并与其潜在风险相匹配,使监管资本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性和激励相容性。新协议对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给出了两种具体方法,即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从巴塞尔委员会的观点及世界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趋势来看,内部评级法是风险管理发展的主流和趋向。内部评级法在提高对风险敏感性的同时,更加强调银行内部对其风险特征的评估。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同样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环境

如果目前巴塞尔资本协议П只是为了要成稿而使之成为政治妥协的产物,就更让人担心,各国监管当局会在执行协议时各行其是,不仅谈不上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且意味着银行又回到巴塞尔协议出台前的无序竞争状态。

此外,巴塞尔资本协议П对不同银行集团在竞争环境上有着倾斜性。新规则不仅因为其复杂性,而且因为协议第二支柱下的监管检查程序不可避免的主观定性问题,因而增加了很多的障碍,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不能像大银行那样应用内部评级法,小银行将被该协议置于严重的不利竞争地位。按照目前的巴塞尔资本协议П,大银行可以使用自己的风险评估模型,据估计可以节省20%到30%的监管资本,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再次显现出来。

从巴塞尔资本协议П实施的可能效果来看,也许会加剧这种不公平竞争。根据2001年9月花旗集团下属机构Schroder Salomon Smith Barney的一项研究报告,新协议下竞争的胜利者将是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银行,他们将能节省20%到30%的资本,从而可以用剩余的资本发展业务。而同时,那些较小的银行会发现其监管资本要求急剧上升。进一步的连锁反应是,新协议的实施会加速银行间的并购活动,甚至出现超级的大型银行,造成银行市场被少数银行垄断的局面,从而更不利于银行之间的公平适度竞争,并使得金融系统风险扩大。

结语

新巴塞尔协议无疑是对旧巴塞尔协议的一次具有创新意义的扬弃,它比旧协议更复杂、更全面,充分考虑了银行可能面临的多种风险;其风险敏感性也越大,较全面地考虑了引起风险的多种因素;它还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激励相容性。此外,信息披露的要求也使银行更透明地面对公众。

但是,应当看到,新巴塞尔协议同样存在很多有待完善之处,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难以判断。旧巴塞尔协议产生,基于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新巴塞尔协议取代旧巴塞尔协议以及顺利实施新巴塞尔协议,公平原则仍是其关键所在。如何做到公平和效率、标准和灵活、激励和约束、风险和收益最佳的协调,可能是监管当局永远追求的理想目标。

参考资料:

1.沈沛农,任若恩·新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剖析(J)·金融研究,2002(6)

2.阎庆民·金融全球化中央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J)·金融研究,2002(2)

3.梅尔文·韦斯特莱克·巴塞尔资本协议П难见实效·国际金融研究,2002(11)

4.毛晓威、巴曙松·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的演变与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进展(J)·国际金融研究,2001(4)

篇10

一、金融改革的回顾与金融会计的演进

(一)30年来金融改革的基本回顾

党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30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大致经历了重塑金融体系、启动金融改革和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三个时期。

重塑金融体系时期(1978-1992)。这一时期,初步奠定了我国金融业三足鼎立局面。论文百事通1979年4月,国务院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使我国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苏。1983年9月,国务院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该项决定,打破了人民银行大一统银行体制,由此催生了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在内四家国有专业银行和一批新型商业银行。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开业。

启动金融改革与加强法制建设时期(1993-2001)。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由此拉开了银行业商业化改革的序幕。此后,《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担保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陆续颁布与实施。随着1992年10月移交证券业监管权,保险业监管权也于1998年11月由人民银行移交新成立的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时期(2001-至今)。为化解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积聚的金融业巨额不良资产和处置严重违规经营以及资不抵债金融机构,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行政关闭、不良资产剥离、注资、债转股、中央银行再贷款、中央财政直接偿付等多种政策措施。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完成“三步曲”基础上实现整体上市。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结束,金融业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和逐渐“走出去”。2003年12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法律上最终奠定了“一行三会”对金融分业监管体制。2004年1月,国务院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金融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单一的国家银行体制发展到了由“一行三会”调控和监管,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使我国的金融体制初步形成市场化框架。金融宏观调控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直接到间接、从无法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型。

(二)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会计规范的演进

随着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产生会计信息的依据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推动了相关会计制度的不断革新变化。金融业改革不仅改变了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而且也使会计核算逐步走上国际化的道路。

构建金融会计与进行适度性改革时期(1978-1991)。1987年4月,人民银行依据《会计法》和《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了《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该制度的颁布,实现了我国金融会计制度零的突破,奠定了中央银行管理金融财务会计的主体地位。该制度统一了银行会计科目、账务处理程序和记账方法,允许各总行从资金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中进行选择和比照该制度制定各行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分行业会计制度和探索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时期(1992-2000)。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财政部于1992年11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在银行会计制度基础上,1993年3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结合两则要求,联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为满足证券公司和保险企业会计核算需求,此后不久,财政部又分别颁布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推动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接轨时期(2001-2005)。随着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建立健全统一会计制度的呼声日高。为此,财政部在2000年末至2001年先后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性,根据修改后的《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重新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上市金融机构遵循。该制度在分析总结我国金融企业,特别是上市金融企业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完善,并使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真正实现了对接。

建立统一会计规范体系和实现国际接轨时期(2006-至今)。为履行入世承诺,财政部于2006年2月修订和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其中包括首次的金融会计准则。这些制度公布后,将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宣告了我国分所有制性质、分行业、按会计主体规定会计核算和披露方式将成为过去,实现了金融会计和一般企业会计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二、对30年来金融会计规范建设的基本评价

(一)金融会计规范建设在经过30年的探索实现了两次飞跃和后来居上

30年来,中国金融会计改革是在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背景下逐步发展的。在1978至1991年间,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探索与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我国金融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方法体系。而自1992年开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与国际经济体系的逐渐接轨,金融会计业务处理规范也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从30年来我国金融业会计演进的轨迹看,可以清楚地看到起步、初步接轨、第一次飞跃和第二次飞跃的演进过程。如果说《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是金融会计规范建设起步阶段的重要标志,那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在1993年联合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就不仅是在一定程度上第一次对各类金融企业会计核算进行了统一规范,而是启动了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初步接轨。

2001年重新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顺应了企业会计改革的潮流,逐步把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纳入到企业会计核算改革的整体框架之中,基本实现了同类金融会计事项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核算的一致性,是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与企业会计核算接轨的第一次飞跃。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则是接轨后的再次飞跃。它意味着在面向市场经济前提下,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同类业务在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的统一。新会计准则的推行,标志着金融企业不再滞后于非金融企业,而是同步实施,并将范围扩展到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行业领域,同时也考虑到了在企业的普遍适用性。

(二)金融企业会计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具有深远的意义

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的演进,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与经济体制变迁和金融改革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经济体制变迁的模式与路径决定了会计演进的模式与路径。回顾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改革,完成了两个历史性转变:从计划经济时代习惯于统一会计制度逐步过渡到将制度制定权还政于企业,从习惯于规制导向向原则导向转变,在会计思想完成了由“工具论”向“管理论”的转变。通过金融企业会计改革,一方面为金融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综合改革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提高了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

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会计实务发展的新领域。围绕这些新兴领域,产生了诸如企业兼并与资产重组会计、企业破产清算会计、企业租赁会计以及金融工具会计等新问题。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使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会计实务逐步得到规范。2006年2月的新会计准则,是继1993年会计准则改革和2000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后新的里程碑。它是我国会计标准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背景下颁布的。不仅填补了我国金融会计标准的空白,而且是会计理念、会计计量技术的重大转变。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为社会相关各方评价金融企业经营业绩与风险提供更准确的依据,同时也对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层、监管者以及对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作出评价的中介机构的职业技能、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展望与进一步完善金融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金融改革展望

进入2008年以来,在全球经济整体增速放缓、通货膨胀压力上升、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前提下,各经济体面临保持增长和抑制通货膨胀的两难选择。美国次贷危机对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产生的冲击不断加剧。在全球经济增长急速放缓和通胀抬头以及我国经济日益溶入世界经济体系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也出现了周期性波动,金融业改革任重道远。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变动,我国金融业要准确把握金融市场变动,努力确保金融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

一是要进一步巩固和继续深化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机制建设,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对已完成改制上市的金融机构,要继续完善法人治理与风险管理机制;对未完成改制的,要稳步有序推进改革。二是要着力解决制约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法律制约、产品制约、市场制约和监管的不协调。要从宏观政策层面突破这些瓶颈制约,鼓励金融创新,积极培育“相互融合”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改变金融市场分割的局面和增加农村金融市场有效供给以及健全金融调控和强化金融业监管的“无缝链接”,防止监管规定和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发生。三是要主动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面对国际国内竞争加剧的压力,金融机构应主动实施经营模式、增长方式的战略转型,全面调整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客户结构、营销渠道,实现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分别由以规模扩张为主、以依赖传统业务为主向以质量效益为主、以多元化、综合化转变,努力把金融机构建设成为治理良好、资本充足、内控严密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新晨

(二)充分估计新会计准则对金融业的影响,主动寻求应对之策

一是充分估量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与长期影响。与其他会计准则相比,金融企业会计准则更加复杂。这种复杂性源自现代金融的复杂性和会计准则本身的严密与复杂。既涉及大量金融工具专业术语的理解,又包括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理论和方法产生的挑战以及如何有效解决新型业务处理问题。二是充分考量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审慎评估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会计业务处理遵循着两种不同的会计规范:一种是2001年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另一种是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从发展趋势看,企业会计准则有逐步取代企业会计制度的趋势。在《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中,中国银监会在全面评估各银行业机构基础条件基础上,从有利于银行业机构建立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内部管理流程、信息处理系统和提高执行质量的角度,提出了有序推进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在各类银行业机构应用的时间表。三是全面学习和理解新会计准则体系,务求掌握这些新规则的精髓和各准则之间的横向联系,以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由于新准则实施将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整个经营管理体系带来影响,不仅财会人员应学习新会计准则,而且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在内的非财务人员也要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加深理解和提高运用能力以及强化对国际会计准则与新型业务的研究,正确处理借鉴与创新的关系,促进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四是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减少新会计准则的运行成本。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将对金融业财务报表的设计及其分类产生重大影响。从国际视野看,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相关金融业监管组织之间的协调日趋密切。从学习国际经验出发,我国金融业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间的协调,避免金融企业为满足各方要求而不得不实行双轨制,从而加大新会计准则运行的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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