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加工合同范文

时间:2022-04-17 01: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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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加工合同

篇1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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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物名称│ 型号 │ 规格 │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 加工费 │

│ │ │ │ ││ ├──┬──┤

│ │ │ │ ││ │单位│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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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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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包装标准│包装费承│

│ │││法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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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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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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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作物名称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运输方法  │ 运输价款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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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同法》及有关规定、鉴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价

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日期

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篇4

加工xx,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月?? 日起至200? 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篇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篇6

承揽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定作人和承揽人,定作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承揽人作为主体要有合法资格。

承揽人从事承揽业务,是从事经营行为,相应地应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对某些特殊行业如印刷、测绘、设计、鉴定、广告制作等有特殊要求条件,承揽人的资格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要求这些行业的行为人应依法登记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没有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得从事该类业务的承揽业务。因此,定作人在与承揽人签订承揽合同时,应先了解承揽人的合法资格及劳动条件,基于对承揽人的资格、人力、技术、设备的信任才签订合同。

承揽合同当事人既可以口头约定合同的内容,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公民之间的小额承揽合同以口头合同居多。但法人之间的承揽合同,或者标的比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合同发生纠纷后的处理和解决。在实践中,有些承揽人业务繁多,为了简化订合同的手续,承揽人以格式合同与定作人签订合同。因格式合同是承揽人事先单方拟制的,合同的内容往往加重定作人的责任,减轻承揽人的责任。这种合同往往会损害定作人的利益,因此,定作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研究,签订之前可以主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受该条款的约束。

篇7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人营业执照: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

承揽人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万元。

第二条 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

2、

3、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 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 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

第五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_____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_____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 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5%(_____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 ‰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篇8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_货号:_面料:_

颜色:_尺码:_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_ 2、数量: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_单价:_总金额:_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yifang)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__2_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__2__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_2、总金额(元):_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_,外用_包装,包装费由__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_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篇9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人营业执照: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

承揽人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万元。

第二条 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

2、

3、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 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 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

第五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_____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_____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 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5%(_____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 ‰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人营业执照: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

承揽人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万元。

第二条 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

2、

3、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 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 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

第五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_____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_____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 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5%(_____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 ‰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篇11

3.发包方(简称甲):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篇12

加工承揽是市场经济生活中一种普遍采用的生产经营方式,它一方面弥补了企业无法达到的“大而全”模式,另一方面使生产工序分工更专业、更细化,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方向,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工承揽合同作为实现双方合作成功的重要保证形式,是企业经济活动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法律文件。

一、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

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付给约定报酬的合同。其特征如下:

第一,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即定作方所需要的不是承揽方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

第二,承揽合同的标的(定作物)具有特定性,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后而完成的,故明确质量和技术要求、确定验收标准是需要双方充分沟通的重点条款;

第三,承揽合同又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第四,承揽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定作物损坏、灭失的,应由承揽方独立承担责任;在定作过程中加工人员出现伤亡,或非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承揽方承担责任,定作方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二、企业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时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一)订立合同前对双方能力要有充分了解

这是一个相互了解的过程。双方的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的姓名、联系方法要确认。对定作方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权限、经营范围、企业信誉、财务状况、任务来源、技术要求合理性等要有基本的了解;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加工项目,其生产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其技术、设备、经历等符合要求,也应尽量了解清楚,其已经承揽过多少业务。

在承揽合同欺诈中,通常定作方都会虚构或夸大加工任务,使承揽人盲目相信该任务能产生多大经济效益,从而放松警惕,对定作方的苛刻要求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谈判中处于被动局面,从而为产生合同纠纷甚至陷阱埋下伏笔。

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要防止以下合同欺诈行为:一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或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二是委托人超越权限,以被人名义签订承揽合同。在承揽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委托人以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人授权范围内,委托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人授权。但委托人超越权或权期限已过时效的、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这有可能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所以,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书的真实性等等。

(二)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是衡量合同履行的标尺,必须明确详尽

加工承揽的标较为广泛,既有加工定作物的,也有完成一定劳动项目的,所以,在合同中要明确委托加工、定制、维修修理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标的物应具体合法。如标的物不能模糊,应具体准确,写全称;加工物应是合法物(不能是造支枪、合成制造等);如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办理相关手续(如危化品经营、强制标准许可等);标的物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

第二,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或完成工作项目的质量技术要求应清楚、准确。标的物或项目执行某一标准的,合同中应写明执行的标准名称、代号、编号。属于非标准的定作物,必须有明确的技术要求或图纸资料。没有统一标准而有样品的,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封存样品,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标准。当事人不得签订无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承揽合同。

第三,承揽方应当依据合同规定,按定作方要求的技术条件完成工作,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承揽方在依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为确保质量,定作方有权在工作期间随时检查或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查产品质量。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防范不平等技术要求带来的风险,如定作方提出的定做要求在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或实现的成本明显高于承揽方所能达到的效益,这样可能给承揽方带来的亏损风险等。

(三)原材料的提供及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应具体

1、承揽方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进行加工承揽生产或完成工作,承揽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选用原材料,对产品和工作成果的质量负责,并接受定作方的检查。若隐瞒原材料的质量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原材料,因而影响定作物质量的,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等处理。

2、承揽方使用定作方的原材料完成工作的:一是要明确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对于超定额部分的费用分担要作出约定;二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保证供应,否则,对因原材料因素造成的定作物的瑕疵,承揽方不负责任;三是承揽方每批次应及时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不要认为这是定作方供应的而不加注意,以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给双方带来损失;四是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3、合同条款要明确规定原材料加工过程的废品率、计量误差、边角余料的要求及处理方法等。

(四)价款或酬金条款要合理

价款是用来偿付承揽方完成产品或项目的价金。价款中包括原辅材料、技术、燃料动力、劳务及设备损耗等开支。酬金是不包括原辅材料用来支付对方劳务或智力成果的价金。

1、加工定作物的价款或酬金,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可由当事人双方商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单价(是否含税)、总价、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期限、价格组成、货币种类等。

2、由于价款和酬金计算的区别,在违约金核定比例上便有不同规定。以价款来计算违约金比率,一般都低于以酬金计算的比率,这是因为价款中包含着原材料、产成品或购进品的价值部分,其价值量远远大于酬金数量。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注意准确选定违约金计算的基数。

(五)定金和预付款的约定要谨慎

加工承揽合同中,使用定金和预付款的情况比较多见。根据国家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金是合同担保的形式之一,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经当事人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预付款无担保作用。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工作中,企业要注意防范下列风险;

第一,要防范利用承揽合同设立所谓“质保金”、“承诺金”等进行的欺诈。所谓“质保金”、“承诺金”一般都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要求承揽人预先支付的对质量或完成时间的保证金。但在欺诈合同中定作人制订的质量标准是承揽人无法达到的,有的合同对质量约定不明确或质量很难把握,这样定作人可以借口质量不符合标准而解除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质保金”、“承诺金”的目的。

第二,要防范利用承揽合同中“押料款”进行的欺诈。在承揽业务中经常有来料加工的情况,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承揽方进行加工,定作方在合同中要求承揽方必须事前支付原材料款给定作方作为抵押。收取押料款后定作方借口质量问题解除合同,并且不退押料款,从而达到变相销售积压货物的目的。

(六)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清晰

没有履行期限和地点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因此合同中对交(提)货期限和地点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是否需要投保及保险费用的承担、吊装费用的收取或免收等必须作出具体规定,并应严格执行。

1、运输费用的确定要包括风险责任转移的确认,即使是双方都心知肚明的常识也应预先约定,避免纠纷。

2、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交(提)定作物日期的确定: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4、承揽人有提存定作物或留置定作物的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承揽人享有提存权和留置权。定作人除负损害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受定作物在留置期内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损坏、风吹雨淋、滞延产生的保管费用等),延期付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执行。

(七)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条款要详细

1、合同中要约定加工制作过程中验收的期限、次数、标准。承揽方在加工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

2、双方要约定交付验收的地点、时间、交付期限。

3、逾期验收或受领定作物,定作人应承担其风险,支付相关保管费用及其他费用。

4、验收时有封存样品的,双方共同启封样品,以样品为验收依据;无样品的,依技术资料图纸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

5、有些产品经检验难以立即发现质量缺陷,因而必须规定一定的产品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以外,应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保修期的设置应当恰当合理。

(八)违约责任要明确

合同条款的每一项责任都应有相应的制约条款保证其得到履行。违反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如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赔偿金,不能收回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等。

承揽方和定作方都有可能是违约责任的承担者,合同中要划分清楚。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主要有: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时间完成工作,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因保管不善使定作物损坏、灭失等。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中途废止合同,中途变更合同规定定作物的质量、数量、完成时间,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供原材料,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或不按期付款等。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要协商

这一条款要求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写明,一旦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将采取何种方式加以解决,是双方协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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