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7 01: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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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媒体设计中的字体互动化形态
“互动”原属社会学术语,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分为感官互动、情绪互动、理智互动等,现指共同参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沃伦•韦弗认为传播是“一个心灵影响另一个心灵的全部过程”。因此,设计师应该以互动性思维形态为导向,打破常规,关注受众情感心理,在创作中融入多感官、多动态、多材质的互动,从而带给受众全新的艺术形象。
(1)多感官
人们在接受信息时可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心理感受与字体设计进行交流与互动,提高受众的存在感与参与感。设计者可以通过字体的色彩、形态、肌理等刺激人类大脑做出反应与回馈。在多感官交互设计中,央视三套《水墨篇》是一个成功案例,它以中国传统艺术水墨画为主要元素,用或浓或淡的墨汁幻化成种种意象,从山水、游鱼到雄伟峻拔的长城、鸟巢,串成了一幅意境高远充满动感的画面,使人目不暇接却又大气磅礴,营造了多感官互动的情感氛围。在屏幕触感技术设计中,苹果手机表现得尤为突出,它融合了多点触摸技术、传感器技术、虚拟体验技术等互动式手段,是“以人为本”设计的典范。
(2)多动态
如今在许多领域中,绝大多数的设计师都在使用电子媒介这一工具。它打破以往二维媒介的局限性,将文字应用到三维的巨大空间中,且以其独特的个性形式给空间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三维的形象、动态的影像、插图和丰富的色彩会不断通过键盘、光笔组合在一起,也给字体设计带来了新鲜感和多样性。以网站字体为例,网站页面中的动态文字,主要以滚动、闪烁、渐变等方式强调文字的动态效果,对整体页面起到了活跃、点缀、引导、突出重点的作用,强调编排设计与视觉效果。此外,影视片头中字体扭曲、旋转、融合分散、集聚,形成精彩而刺激的动态影像,这些手法为动态字体的创意提供了更大的自由。
(3)多材质
文字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传承中,其艺术形式与材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传统书法具有各种表现形式,其主要区别在于刻石、碑刻、金石、纸本等载体的不同,可以说材料既是文字的载体,又是文字艺术本身。现代文字艺术设计的美感是在文字与材料两者的融合中体现出来的,这种艺术美因其应用的领域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姿态。材料的视觉肌理就像色彩一样,让人产生情感,石头、木头、树皮等传统材料会使人联想一些古典的事物,产生一种朴实、自然、典雅的感觉;玻璃、钢铁、塑料等材料体现出强烈的现代感。不同的材料会有不同的质感,给人不同的印象和美感。
(二)新媒体为多元文化对接带来机遇新媒体要当代社会中实现文化传播,它需要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在社会中存在共享性;同时,还要具有新媒体的交互性、界面友好性和操作便利性的特征,其能够按照市场规律不断变化,这样才能使社会传播得到更大的利用,才能达到对社会的高效率传播,才能直接满足人们的需求。尤其是对于云南省蒙自市来说,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文化底蕴,但是要想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就必须要将传统艺术与先进技术相结合,使得本土文化在发展中不断更新,使当地民众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得到提高,使他们能够在社会发展的范围达成共识。目前的社会发展,新媒体的发展,正以一个形象直观的方式来解决文化的发展和提高。同时,我们也能够注意到,新媒体逐渐形成了以图像为主导的后现代文化景观,视觉表达成为当今文化所表现出来的突出特征,从而使得消费特征变得更加碎片化、分众化和速食化。
二、如何加大新媒体对文化产业的提升作用
(一)加大新媒体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当前时代高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审美要求有着深刻的变化,如果能够有效地运用高科技,就能够及时地创新文化,这样,社会就能够培育新的文化氛围,就能够从真正意义上做到使新媒体在时代高点进行文化创新,这样就能够有效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要把运用高科技作为推动文化建设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这显然说明了在社会发展中,高新科技水平在文化传播中的作用。
(二)科学合理地适配新媒体资源新媒体智能化运用,能够有效帮助城市精神的改变,也就是可以将传统文化变为职能文化。然后通过使用新媒体技术,使当代的旅游文化服务和文化保护行业得到发展,可以得到顺利的更新换代,也可以通过新媒体适配,合理安排新媒体,使当代的新媒体发挥灵活的特点。尤其要注意的是,由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能够降低文化企业的创业成本,这样就能够确保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
(三)利用技术力量促进社会资源整合在文化事业发展过程当中,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是两个极为重要的推动要素,对于我市来说,近些年来经济发展较为可观,但是与沿海城市相比依旧存在着差距,我市理应以创新精神为切入点,催生一批新兴文化产业形态,从而有效延伸文化产业链。事实上,这样做也能够将产业发展的空间进行有效可靠地延伸,在国内外发达城市的实践当中,也足以证明,推动文化生产方式、营销方式、传播方式的创新,已经成为推动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途径。
二、在新媒体艺术推动下,如何提升视觉传达设计效果
通常来说,视觉传达设计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观众传递信息,但是,要想传输信息,就必须依靠媒体来进行。因此,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和媒体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媒体可以体现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同时又限制设计的过度发展,同时,设计也受媒体的影响,成为新媒体继续前进的动力因素。所以,在进行新媒体设计时,在遵循传统的审美的同时,还需要关注媒体接受者的感受,让设计出来的新媒体,符合人们对信息需求已经信息采集的追求。新媒体艺术下的视觉传统的交互性设计,提供了一种新兴的文化凝聚力,不同的使用者在设计时,都借助新媒体将其实现凝聚,表现出更加的个性化和有责任感。在新媒体设计过程中,因为视觉传达有其交互性,这十分有利于满足社会民众对个性化信息的需求满足,比如,设计一些漂亮的界面,正是用户所期待的视觉传达设计,进而满足了用户的参与性,或者实现了用户的某种需求。
在新媒体界面上的视觉传达方面,需要构建一种机器和人交流的模式,优秀的界面会让人以一种更加良好的心态融入其中,有利于不同的世界协调相容,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不同世界的联系类型。或许计算机从本质上是无法完成的,但是,新的视觉设计的出现,或许会是对计算机交流障碍的一种良性补充,让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趣味性更强。
他进一步指出,“一件东西的原真性包括它在问世那一刻起可以继承的所有东西,包括它实际存在的时间的长短以及它曾经存在过的历史证据”[2]86,从手工制作的独一无二的艺术品向大批量复制生产的一模一样毫无个性的艺术品的转换,表现为艺术品个性和原真性的丧失,即使是最完美的机械复制手段也无法实现对艺术品原真性的复制,其直接后果是“韵味”或者“光晕”的终结。这种大批量生产的丧失“原真性”与“韵味”的工业产品(即复制的艺术品)导致原作或原本的权威性消失殆尽,无差别的复制使得人们已经无法甚至不愿意去区分哪一件作品是原作,哪一件作品是复制品,传统艺术的膜拜功能让位于现代艺术的展示功能,韵味式的静观让位于震惊式体验的直接性和即时性。这种无差别、无个性的艺术品成为接受群体直接面对的艺术消费品,结果是艺术消费者对“工业”艺术品的快餐式消费。他们不愿也不会有意识地去追问作品的原创性问题。原创者是谁?原创者是否存在?这些传统艺术的核心问题已不能在他们内心深处激起涟漪,创作主体的核心地位受到严重挑战。在数字复制时代,依然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不同的是,新媒体艺术作品更多的是一种动态影像或未完成的开放结构,要求接受者参与艺术作品的创作,召唤其共同完成艺术品。这极大地分解了创作主体对作品的绝对控制力,改变了传统艺术中“创作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俄罗斯文学理论家米克海•M•巴克廷提出“原创者的危机”(Crisisofauthorship),认为并非只有“唯一”的概念与个体以及其创作过程相联系,这个概念恰恰是在文化艺术中关于作品所具有的“地位”的再定义。[3]185互动多媒体艺术、虚拟现实艺术、网络艺术和遥在艺术更是将接受者的反应与参与纳入作品内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打破传统艺术创作与接受之间的明显界限,解构创作主体与接受主体之间的身份概念,艺术遂由作者的“独白”转向“对话”。
另一种情况是,新媒体艺术在创作方式上出现新变化,突出地显现为艺术家与技术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合作。新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最大的不同在于对高科技的依赖,它要求完美地将艺术与科技成果最大限度地结合起来,找到两者的最佳结合点。这就给艺术家的创作带来挑战,在技术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专业知识学科的系统化,像达芬奇式的全才已被历史淹没。“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加深的分化过程,宗教———形而上学的宗教观被不断细分的专业领域和知识所取代。———伴随着现代社会剧烈的分化过程,———这一分化过程既给艺术家带来了限制,又给他们带来了自由。”[4]分化过程带来的限制主要是指艺术家很难做到“跨行”或“跨领域”进行艺术创作,“自由”则主要是指艺术家可以像其他专业领域里的人一样封闭在自己狭窄的专业领域里从事艺术创作。新媒体艺术的实践则要求超越这种社会分工和专业细分所带来的“限制”与“自由”,运用新媒体和新技术进行艺术实践,这潜在地昭示着新媒体艺术家必须掌握最新的科技成果并将其运用于具体艺术实践中。这何以能够?面对这样的现实,艺术家们认识到通常单凭个人的经验和知识很难完成一件艺术作品,新媒体艺术不同于架上艺术和雕塑艺术可以由艺术家独立完成。对于许多新媒体艺术家来说,要想将其艺术构思和创意借助于最新的媒体技术表达出来,就需要与其他人合作,当然,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科学研发人员的合作往往是实现其艺术构思与创意的最佳选择。
英国当代艺术研究中心新媒体部主任BenJaminWeil一语中的地指出:“艺术作品首先需要提出艺术家的观念,然后再由技术提出最为巧妙和聪明的解决方法并将其完成。”[5]在当代新媒体艺术实践中,这不失为一种解决策略。一件新媒体艺术作品意味着有多个作者,这不可避免地消解传统意义的那个“独一无二”的作者身份及其权力,作者隐退于创作权的分解之中。针对这种情况,有人甚至提出“主要创作者”[3]191的概念,认为作者已不是作品独一无二的创作者,作品是作者与其他参与者/互动者共同完成的,只不过,他是“主要创作者”。这表征着作者权的衰微———作者的权威地位被众多的参与者和合作者打破与分享。
二、新媒体艺术创作媒材的非物质化倾向
传统艺术形成了一套艺术语言系统和创作方法,建立起了一套与其形态和样式相匹配的相对稳定的审美趣味、审美经验与体验、审美理想和审美准则。但摄影技术和机械复制技术动摇了传统艺术美学的根基,将艺术与媒介材质的问题提上议程。未来主义、构成主义、极简主义、立体主义和激浪主义等艺术流派尝试将各种新的艺术媒材用于艺术创作,打破传统艺术的媒材限制,探讨艺术实践的多种可能性及其意义,倡导用科学技术来创造和理解艺术及其世界,表现出与传统艺术相异的艺术趣味,向人们展示运用各种新媒材进行艺术表现的可能性,开阔了人们的艺术视野。20世纪60年代,白南准率先使用电视和录像进行艺术创作。此后,实验电影、实验录像、实验摄影等纷纷利用电子影像进行艺术创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模拟信号和电子信号为基础的影像艺术。利用影像技术及其相关技术设备进行艺术实践成为新媒体艺术创作的主要倾向。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技术、互动技术、动画技术、电子游戏技术、三维视觉技术、远程通信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以及计算机数字编辑技术等开始进入新媒体艺术的创作领域。这一时期新媒体艺术不同于传统艺术媒介的显著特点是它的非物质化,这种非物质化特征以“数字”技术为支撑。数字影像成为新媒体艺术创作的新工具和新媒材,尤其是网络技术、远程通信和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虚拟”的真实世界。新媒体技术不仅是作为一种新的手段和媒材进入艺术领域,更重要的是从外形到内核的深度融合,这种深度融合不仅赋予其一种技术上的魅力和优越性,更彰显了新媒体艺术实践的一种非物质的造型基质和审美维度。
在传统艺术实践中,艺术家总是借助具体可感的物质性材料来表达情感、传达生命体验,通过艺术形象、审美意象、艺术形式等将自己的内心感受、生命体验和丰富情感以“物象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实现对自己创造力的发现与肯定,确证自己的存在。从创作媒材的介质意义上说,物质性是其最大的特点。笔者称这个过程为创作媒材的“物象化”过程,它是一个“以物载象,以象通意”的过程,这是现代艺术之前的艺术(包括部分现代艺术)主要的创作方式和媒材运用方式。进入20世纪中期,科技的巨大进步和各种新材料的出现使艺术创作媒材发生变化,它突破以传统创作媒材为根基的物质层而以影像形式作为其基本构成,这种影像形式包括使用模拟信号和电路传输的电子影像,以及以计算机数字技术为支撑的数字影像,主要体现在录像艺术、实验摄影、多媒融合艺术、计算机艺术、网络艺术和远程通信艺术等具体的艺术实践中。“影像就是媒材”[6],这是新媒体艺术创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影像作为媒介,主要是指电子和数字成像技术制作的可复制图像,随着电影、电视及其派生技术而出现的包括电影、电视、录像等设备和计算机、网络、数字技术等高新科技主控和传播的图像。自摄影术发明以来的摄影、电影、电视、录像、网络艺术、多媒体艺术和数字艺术都是以影像为媒介的艺术类型。”[7]笔者倾向于将新媒体艺术创作的“影像化”与“数字化”划分为两个不同层次和阶段。“影像化”主要指使用模拟信号和电路传输的电子影像,这是新媒体艺术创作媒材“影像化”的初级形式。它作为活动影像是以电子传输和存储的模拟信号和光信号处理产生的影像,以像素为基本单位。
这种电子影像媒材是早期新媒体艺术家普遍运用的创作媒材和表达手段,它依赖于摄像、录像、电视和其它相关设备,存在于光学图像与电子图像之中而脱离艺术作品的物质媒介而存在。“数字化”主要指数字影像及其相关技术和设备。随着计算机硬软件、网络技术和计算机语言(二进制)的发展,数字影像成为新媒材和新工具。这是新媒体艺术创作媒材“影像化”的高级阶段,它是未来很长一段时期艺术创作的主要媒材。这种“数字化”的影像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比特”(bit)作为信息载体和传播内容,以二进制数据(即0和1)为基本单位,运用计算机技术生成前所未有的数字影像。这种全新的影像生成方式与过程,为我们展示了关于艺术形式的别样图景。许多网络艺术作品与虚拟现实作品充分体现了“数字化”影像的非物质性即虚拟性特征。以“比特”为其基本单位的数字技术引发了新媒体艺术的非物质化倾向,凭借着“比特”的超强融合能力和数字技术及其相关元素/设备的运用“,数字化”影像作为创作媒材和基本语言方式不仅能够完成对物质世界的表现,更重要的是能够完成对非物质世界的表现———在现实世界之外构筑一个完全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真实的“虚拟世界”,将新媒体艺术的实践推向一个非物质的世界:“数字的现实从根本上是间离物质的现实的”[8]。在这个非物质的世界里,所有一切都是由数字运算形成的图像符号系统。它不再局限于“再现真实”和“表现现实”,甚至不再需要拥有物理的真实,而是通过数字化产生或者追求虚拟存在的真实。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利用各种数字影像记录设备和非线性编辑系统、计算机图像处理系统来建构自己的艺术作品,这已成为新媒体艺术创作的潮流。
三、非线性叙事和超文本的艺术表达方式
提出新媒体艺术的非线性叙事方式意味着存在线性叙事方式。线性叙事方式是传统艺术的主要叙事方式,它以印刷文化文本逻辑为基础,倚重的是作为逻辑与理性记号的意义链,形成的是一个稳定的、不可改变的作品结构和形态,表征为“线性文本”,它呈线性递进,即使是某些时空颠倒的情节和意识流片段、偶尔出现的倒叙和插叙等都不会对基础性的线性结构造成较大改变,不会影响艺术作品的最终形态或结构和意义,其终极目标是艺术作品结构或形态的稳定性和意义的确定性。接受者只能按照作品展开顺序按部就班地连续阅读,沿着时间的直线进程加以欣赏。以“影像”为创作媒材建构的影像文化则使人们的审美习惯从线性文本转向观看的非线性文本。有人早就预言:“视觉和声音对现代人的感觉器官产生的各种影响所引起的冲击,非线性逻辑必将占着优势。”[9]在马歇尔•麦克卢汉看来,“书媒介影响视觉,使人的感知成线状结构;视听媒介影响触觉,使人的感知成三维结构”[10]。影像文化对传统文化的表达逻辑进行改写并导致对传统艺术叙事方式的颠覆。“新媒体艺术对叙事的开放恰恰是把叙事作为游戏空间的特征,它是能动的,充满可能性语言的游戏,从而可以重组现实、割裂现实,重新调整事物的关系和意义。这样的叙事性将会有助于人们以一种开放的态度理解生活。新媒体艺术希望用更互动、更具想象的方式重新建构叙事。”[11]新媒体艺术建构的这种叙事方式就是非线性叙事,它有效地解构线性叙事之传统,表现出与传统艺术叙事之不同特质,正如罗伊•阿斯科特所指出的那样:“(新媒体———笔者注)艺术不再是线性事件,它不再强调和谐、完整、明确,它也没有一定顺序,或是最终完成。相反,它是开放性的,易变,短暂,具有试验性、虚拟性。艺术是主动形成而不是被动形成的,它强调其过程,具有偶然性。这些变化系统的技术,完成了人类内心深处的欲望:超越身体,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摆脱了语言局限,战胜了自我与身份识别……我们不用担心或害怕新技术会导致性质相同、统一的和迟缓的文化”[12]。
这种非线性是多元的、任意的和不确定的,它通过解散、打乱、重组、链接、跳跃,由不同路径或多路径进入作品引起作品之内容和意义发生变化,表现出一种起伏断续、无序的“碎片化”状态以突破传统线性叙事之连续不断和有序,重视叙事的语义空间性,通过建立链接叙事,组成具有“超文本”性质的不稳定的、易于变化的、开放的叙事空间结构。在这个空间里,审美主体可根据自己的习惯、爱好、学识修养和思维方式来选择某种方式进入作品之中参与作品的形态及意义建构。在新媒体艺术中,网络艺术凸显非线性叙事特征。网络艺术采用网状结构组织信息,形成一个多路径、多渠道、多维度的时空结构。接受者可根据自己的审美习惯、审美趣味、知识结构甚至是喜好对作品情节进行非线性的重新组合,可随意从电子文本的这一点跳跃到另一点,从这一端跳跃到另一端,从这一边点击链接到另一边,可由多种路径介入作品引起作品形态之变化,不同的进入路径会导致不同的艺术欣赏结果和审美感受。曹斐的《链》,宋冬的《非线性叙事:电梯》,邱志杰的《推背图》,张培力的《进食》,汪建伟的《连接》等对此都进行了有力的诠释。这种非线性叙事得以大展身手离不开数字影像非线性编辑技术的支持。非线性编辑使新媒体艺术的编辑可以随意进行,自由地实现跳跃式剪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新媒体艺术的非线性叙事结构与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