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员履职总结范文

时间:2022-05-31 22: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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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履职总结

篇1

在我们梳理收集的工作总结类、领导讲话类、经验交流类等文字材料中,对该项工作有多种提法。比如深圳市检察机关把“保护检察官开展调查活动及出庭的人身安全” 作为司法警察十项职责之一;河南省汝阳县检察院在《司法警察随庭保护公诉人实施办法》中规定了“随庭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2005]高检政发第116号明确了司法警察“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等等。为保证语言的严谨性、行文的严密性,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该项工作做规范的词义界定。在权衡上述多种提法的利弊,我们认为“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涵盖较为全面。理由如下:

(一)“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就是保护所有正在执行检察公务人员的安全

翻查《辞海》、《新华字典》等文字工具书,“保护”与“保障”同义,但“保护”多用于“人”,而“保障”多用于“物”;“执行公务”与“履职”近意,但“履职”二字更为言简意赅;“人身安全”的范畴略狭于“安全”,狭义理解的“人身安全”,通常仅指身体发肤无损。而检察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遭谩骂、侮辱、恫吓等精神威胁也未占少数,我们认为此类意义上的安全亦属司法警察保护范畴。同时,根据法警工作不断拓展和创新的趋势,若将字意界定过死、不留后续发展空间,亦不利于该项工作的成熟和完善。

(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之“检察官”在此作广义理解

新形势下,面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更高要求,检察人员除原有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办事员序列,新增了检察辅助文员等。根据工作实际,检察权的实施虽由检察官主导(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但书记员、办事员及检察辅助文员等未进检察官序列的人员所起的辅助作用也不容小觑,许多检察官履职的现场都由他们充当配角,若出现暴力抗法、人身攻击等突发事件,司法警察应对上述人员实施同一的保护安全措施。

(三)“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安全”不宜并列称谓

众所周之,“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是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一种,公诉人的出庭安全亦属检察官履职安全的一类,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点跟面的关系,“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这个面应涵盖“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这个点,所以开展该项工作,不宜将“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单列。

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之现状梳理

2003年,深圳市检察院率全国之先首创开展该项工作,把“保护检察官开展调查活动及出庭的人身安全”正式列为该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十项职责之一。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深圳市检察院《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几点做法》,要求全国司法警察部门对该项工作积极探索、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历经六年多时间,根据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的探索性实践,我们对其现状作如下分析:

(一)“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成为拓展司法警察履职的又一工作重心

以上海市检察机关近三年的数据统计分析为例,“保护出庭公诉检察官人身安全”、“保护检察官履职时的人身安全”两项履职总数逐年递增,分别为:305次、330次和430次,同比上升幅度分别为8.2%和30.3%。数据显示,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实际履职量已占司法警察工作的重头。

(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范围不甚明确,相关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析不够

在我们收集的资料中,不论是工作总结类、领导讲话类、经验交流类等文字材料,还是高检院或任何院级的发文中,都鲜见司法警察“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明确范围,即便有些警队对该项工作的开展已渐成熟,但相关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析尚还欠缺。我们认为,若该项工作全面开展必须首先明确“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范围,而该“范围”的确定应根据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职能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在总结研析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尝试探索性的定位及日后的逐步完善。

(三)“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工作机制已渐形成格局

自2005年高检发文推广深圳市检察院《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几点做法》以来,全国司法警察部门根据自己的区位特点,对该项工作开展了探索和实践,其中“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成为拓展该项创新工作的代表,江苏[1]、广州、上海等多个法警部门以院发文形式出台实施细则或撰文研析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工作。以上海市检察机关为例,宝山区检察院制定了《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暂行办法》;青浦区检察院制定了《保护公诉人出庭履职安全实施办法》;嘉定区检察院撰文《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警务工作初探》等等。在这些已经开展“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工作的法警部门,该项工作机制已渐成熟。

三、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之构建设想

新时期的检察办案中,追逃、搜查、外出取证等履职工作,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一些涉黑、涉恶,或犯罪嫌疑人家属情绪不稳的案件,检察官所面对的对抗压力越来越强,对抗手段越来越狂妄,对抗情绪越来越激烈。根据新的办案形势,把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纳入司法警察工作是势在必行的,要拓展该项工作的履职深度,需找准契机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工作机制、加强防范意识

由于司法警察和办案检察官分别隶属于不同的部门,若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司法警察缺乏主动履职的工作依据,出面调处或协助防卫的及时性将大打折扣。为此,我们建议通过规范以下工作机制,来拓展该项履职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加强工作预案机制。对每起位列出警保护范围的检察官履职必须严格执行“一事一预案”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安全隐患评估机制。根据检察官履职性质,司法警察出警之前,先期评判履职过程中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危险程度,并根据评判结果合理部署警力,携带必备警具。三是倡行跨区警务协作机制。高检发政字〔2010〕106号《人民检察院调用司法警察工作规则(试行)》已于2010年10月起施行,基层法警部门在执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过程中,若遇警力不足,可以以该工作机制为据,向上级警务部门申请协调警力,优化警力配置,完成保障任务。

(二)锻炼作战能力,提高反应速度

司法警察担负着保障检察权实施的重要使命,与检察官之间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要出色完成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必须增强应急作战能力、提高反应速度,以便应对各种突发考验。一是锻炼指挥能力。不论是法警部门的负责人或单次出警的指定负责人都应具备掌控全局的能力,只有指挥得当、运筹帷幄,才能保证每起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成功。其中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能力、对出警预案的研析能力更需日常锻炼积累。二是锻炼身体素能。检察官文职化势必导致检警分工更加明显,就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而言,行使检察权以检察官为主,但遇突发事件,需械控局面就要以法警队员为主,如若不具备较强的身体素能,遇对抗激烈的场面时,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锻炼反应能力。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过程中,即便预案做得详细周密,但有时也会发生一些突发状况。遇到突发状况,法警队员要做到临危不惊、遇乱不慌,则必须具备冷静的头脑、理智的思维和果敢的决断。只有通过不断的实战演练和经验积累,才能磨砺出谨慎灵敏的反应能力。

(三)出台实施细则,明确保护范围

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丰富司法警察的履职依据,制定实施细则,确定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具体范围,以便各级法警部门履职有据,准确把握与检察办案部门的职权边界。根据检察官履职安全隐患的工作实际,我们初步界定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范围如下:

1、偏远村落的追逃、取证等检察官履职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

2、搜查、扣押、查封等检察官履职工作中,家属情绪不稳或拒不配合的;

3、涉黑、涉恶等重特大案件中,检察官行使取证和出庭公诉等检察权的;

4、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性团伙案件中,检察官行使取证和出庭公诉等检察权的;

5、疑犯家属或涉案关系人情绪不稳,可能出现围攻、殴打、推搡、谩骂等情形阻碍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

6、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涉案对象或精神异常的案件关系人进行取证,存在安全隐患的;

7、暴力抗法,拒不配合检察官履职的;

8、闹访、集访,言行威胁检察官履职的;

9、其他需要司法警察保护检察官履职的。

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唯一的武装力量,继对检察办案安全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之后,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成为拓展司法警察工作的又一重要着力点。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保障检察办案安全”侧重于涉案对象的安全,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侧重于检察官自身在履职过程中的安全。作为拓展司法警察履职工作的平台,探索、完善、丰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将是一个长期的课题。

篇2

【正文】

2020年督查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坚强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为主线;以“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以规范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为手段,本着“规范、创新、再提高”的总体思路,按照年初既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已完成今年各项计划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共37个单体。道路工程总长约63.73公里,综合管廊约12.14公里,桥梁工程12座,排水管网工程总长约639.2公里。本年度市政项目工程投资约36.4亿。22个单体项目办理了质量报监手续,现已竣工项目8个。7个项目申报市“相王杯”,2个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

二、督查基本情况

2020年度督查、巡查220余次,质量监督抽检、检测共55频次,共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发出督查简报9期。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监理单位能按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率有所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水平有所提升。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仍存在不足。

三、存在问题

1、重点工程项目量大、点多、面广,检查、巡查不能全面兼顾。部分项目受种种因素制约不能全面开展,施工面不连续,市场出现暂停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容易出现松懈。

2、少数项目存在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全部到岗履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过程检查、检验不到位,验收过程时工程仍存在质量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对雨、污水管道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相对较差,出现的质量问题较多,如基础宽度、厚度不够,管道接缝不严,管道与井墙连接不严密、不稳固等。

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人行道和附属构筑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如人行道平整度差,无障碍施工不符合要求,防坠网挂设、井盖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项目责任主体对其重视程度不够。

5、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验和使用部位追溯性仍是薄弱环节;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收集不及时,部分项目分部工程验收组织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方面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促使各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

篇3

信贷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商业银行控制及降低信贷风险损失达到价值目标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县域农行“三农”信贷风险管理无论从制度设计还是从业人员都将风险管理的理念片面理解为风险防范,将不发生风险乃至风险损失作为目标。这就导致从业人员在信贷风险管理的过程中不是在收益与风险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尽力选择采取能够有效控制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覆盖风险等各种管理风险的措施,而是简单地在风险有无之间进行简单的抉择,致使一些虽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但预测收益大于风险损失,或经过一系列有效的管理风险措施的落实能够控制风险、降低风险,获得较好甚至长期收益的贷款项目被武断地否决,从而使从事“三农”信贷营销的一线人员无法拓展更大的市场,县域农行也无力保持可持续发展。因此,农业银行从事信贷业务的管理层到一线的客户经理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真正用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来思考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问题,指导信贷风险管理行为,切实解决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怎样才能达到这样的状况呢?至少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开展常态、长效的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教育。反复不断教育是一个人形成牢固理念的无可替代的重要步骤。因此,要向员工反复强化灌输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论,经常宣讲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成功案例,及时总结本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分析其成因,让从事信贷业务的全体人员都能够真正认识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本质,信贷风险管理贯穿在整个信贷业务经营之中;同时,还认识到,信贷风险管理是从事信贷工作的全体人员共同承担的责任,而非仅是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从而主动自觉地处理好经营发展与控制风险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参与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尽职工作。二是要把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渗透到信贷营销、管理的全部制度规范之中。理念需要行为来体现,而行为又需要制度来规范,行为的反复循环又使理念得到牢固的确立。

因此,必须在“三农”信贷风险管理的整套制度规范中体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让具体操作人员通过对制度规范的严格反复实践,将正确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成为思维与行为习惯,自觉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与信贷风险管理一体化,并高度关注影响贷款偿还的最本质因素,尽力在经营发展中管理风险,敏锐地发现潜在的风险,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有效的规避或化解风险的措施,将信贷风险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二、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农总行应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对现行的涉及“三农”信贷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清理,对信贷风险管理各个部门的设置及职责、岗位设置及职责、操作规程和标准、考核评价及奖惩办法等各个环节,细化不够明细的部份,补充缺失的部份,修订不切实际或无法操作的部份,形成一整套能够环形封闭、循环操作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并将这些制度汇编成《“三农”信贷风险管理操作手册》,用以指导并规范信贷风险管理各岗位人员的操作行为。这套制度体系目前至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一)科学分类及细化各类贷款的准入条件。科学分类最终需要借助风险识别工具与技术,这不是在短期内就可以研制出来的,需要总行组织力量进行系统性攻关。在新的切合“三农”信贷风险管理实际的风险识别工具与技术出台之前,先对现行的“三农”各类贷款的准入条件进行完善,细化风险度的评价标准,明确针对不同级别风险度应采取的防险、避险、化险具体措施的标准。如“贷捷通”贷款的条件,就要针对其快速简便,适用解决小额贷款借款人生产经营急需资金困难的特点,不以借款人生产经营规模为主,而是以评估借款人品质风险、能力风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风险、产业政策风险、科技更新风险、市场变化风险、财务能力风险等主要风险对第一偿还能力产生的影响为主。要分别明确评估上述各类风险因素的方法、依据、标准,明确针对不同风险影响借款人第一还款能力应采取的诸如控制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等防险、避险、化险的具体预案,从而使贷款营销人员有标准可营销,审贷人员有标准进行审贷,提高贷款营销效率与质量。

(二)细化“三农”信贷风险管理的岗位操作流程及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1.细化审贷人员的职责及操作流程。在现行的条件下,着重突出三点。一是明确审查的范围,切实防止审贷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被滥用。主要是贷款申报材料是否能够证明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的额度、风险控制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初审认为符合规定、但申报材料文字表述不当或不全面的,可以在审贷意见中提出需修改补充完善的地方,直接按规定报合议或贷审会审议,不得退回重新办理。同时,要明确规定审贷的时限。二是要明确初审退回范围。主要是明显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能够证明是虚假的申报材料。退回时审贷人员要在审查意见中明确退回的理由。三是要明确贷审会的职责。贷审会必须实行有记名投票。对初审认为存有风险疑点需采取防范措施的贷款,贷审会成员一定要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并记录在案后,再进行表决投票。

2.细化审贷人员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主要考核经审查上报(退回)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规定、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审结、是否能够识别贷款条件规定以外的风险隐患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有效建议等。对是否发生因申报材料中的虚假证明资料未能发现造成的风险隐患或损失的问题,只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履职能力的依据;对人为责任形成事实风险的责任追究,发生一笔按规定追究处罚一笔。总之,要通过明确细致的规范,促使审贷人员能够标准化地、更加客观地履行审贷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

3.细化贷后管理的职责及操作流程。总体要求,要加强对重点借款人贷后现场监控的力度,明确具体人员,安排充足的时间,落实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责任,以确保对重点借款人的贷后现场检查能够及时扎实有效,在第一时间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充分揭示真实风险水平。初步设想,对综合授信额度在200万元(含)以上、单笔授信在100万元(含)以上客户的贷后检查必须双人双签,即管户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一起到借款客户现场进行贷后检查,评估风险度,并双双在贷后检查报告上签字确认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防范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和客户经理的道德风险。要根据每次贷后检查并经准确评估后调整的风险度或客户信用等级来确定分类管理标准,明确不同风险度客户的监控频率、监控方式及监控内容等,落实客户经理进行动态分类监控。对于在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应明确风险经理认真评估确认出现风险信号的潜在风险转化为事实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并在第一时间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落实客户经理或相关业务部门采取防险、避险、化险的措施,避免潜在风险进一步加剧,演变成事实的风险损失;对于风险已经显露但还未形成损失的,应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化解方案,尽可能地降低风险损失。对处置风险不得力,人为造成风险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风险后评价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信贷经营部门对借款人每年进行一次(一笔一清的借款人在每笔贷款归还后)信贷资源回报率和经营成果依存度两方面的综合考察、分析和评判。其主要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自身信贷管理中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另一方面,进一步挖掘优质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大与其业务合作的深度,或及时发现劣质客户,退出与其的业务合作。

三、完善既重结果又重过程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考核奖惩机制

科学完善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考核奖惩机制应该向被考核对象传递这样的信息:尽职既是获得稳定工作职位、较高薪酬的根本,也是信贷业务发生风险损失后免责的重要前提;能够激励或约束信贷风险管理岗位的履职人员正确处理好发展业务与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尽心履职,千方百计地将本职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效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

一是明确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内容。要改进传统的单纯以财务指标为主的结果型考核模型,建立以履职能力、履职效率、履职质量为主的人才价值型考核模型。对因能够及时识别申报材料中的虚假证明资料而消除风险隐患或防止风险损失的要进行奖励。

二是明确对信贷风险管理人员履职考核结果的奖惩方式。要改经济为主为经济和精神并重、多种方式并举。主要方式有:预期绩效工资、奖金、期酬、增(扣)发绩效工资、经济赔偿、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职务晋降任免、工资晋降级、脱产培训、公费旅游、纪律处分等。

三是明确对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主要针对失误、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次要及时按规定处理完结,不搞累积和重复处罚。

四、完善覆盖信贷业务全过程的风险监控组织

建议上一级行在县域支行派驻风险管理部,统一管理县域支行的全面风险。人员编制按派驻行的业务量大小设定,但不能少于3人。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从风险管理角度审批派驻行贷款经营权限内的贷款;检查负责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资产保全及处理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及操作流程,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尽职;评价信贷管理各个岗位的风险管理质量;对大额借款(借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借款余额在200万元(含)以上有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的借款人、风险已经暴露的借款人进行现场检查评价贷后管理及风险处置的工作情况,并作出准确的检查评价结论,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每个季度要对派驻行的信贷风险全面管理质量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提高信贷风险全面管理工作质量的建议。承担履职不全面、不到位、风险管理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责任;因人为责任导致风险未被及时充分揭示、或形成风险损失的责任。从而以第三方角度客观地对信贷风险进行全面、及时监控,提高信贷风险管理的质量,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

五、建立有效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要制定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聘任制度。主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任免条件、任免程序及实施细则,以选择优秀的人才从事信贷风险管理。

篇4

近年来,县政协机关把学习作为加强机关建设的先导性工作来抓,不断拓展学习渠道,创新学习载体,营造学习氛围。建立健全了机关学习和委员学习制度,通过机关定期学习、常委会学习、专委会学习、举办委员培训班、常委研讨班、邀请省政协领导举行政协理论报告会、参加全国政协的学习培训和参加省委党校文秘班的学习培训等各种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全体政协委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人民政协基本知识以及履职必备相关业务知识。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强调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履职需要加强针对性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参加机关的学习并率先垂范,结合工作需要,不断研究政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体班子成员都有理论探讨文章见诸报刊,如曾志毅主席、符垂荣副主席、熊长春副主席撰写的《在创新中提高履职水平》、《关于参政议政的认识与思考》、《实现新时期统战工作新作为》等,均在《光华时报》、《__政协》上发表。

二、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抓手,致力于“创新型”机关建设。创新是人民政协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近年来,县政协机关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一系列工作新机制:为有效规范和约束委员的履职行为,出台了《关于政协委员权利义务和履职尽责的暂行办法》;为量化委员履职的基本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县政协委员中开展履行职能“四个一”活动的意见》;为强化委员履职的考核工作,建立了委员履职档案;为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开展了委员述职活动等等。这一系列创新举措的推出极大的激发了委员们的履职热情,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和参与政协各类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数量和质量也逐年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也逐步增强。正是由于在创新工作机制上的大胆探索和成功实践,县政协荣幸地参加了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召开的地方政协工作座谈会,《开展委员述职活动,激发委员履职活力》等经验材料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了全国政协领导和省政协领导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三、以和谐求合力,致力于“和谐型”机关建设

营造和谐,是人民政协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我们坚持用共同理想凝聚人力,用和谐理念增进团结,促进了各方面的和谐合作。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注重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胡书记、周县长多次走访政协机关,就政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胡书记、周县长对政协报送的各种报告、送阅件、重点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共批示了38件。县政府逐年增加了县政协工作经费,使县政协办公条件大为改善,为政协组织更好地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增进了政协机关内部的和谐。强调机关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凡是机关的大事都广泛征求全体人员的意见,使每个人都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加强了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制定了《关于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的制度》。通过这样一个三级联系网络与委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委员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督促委员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工作任务要求,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力所能及地为委员排忧解难,增进感情交流。有效地增进了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重视老干部工作。逐年增加了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机关老年体协、老年支部的活动经费,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组织机关老干部赴井冈山、韶山、长江三峡等地学习考察,既开阔了视野,也愉悦了心情。坚持年终慰问老干部制度。机关老干部工作受到老干部们的一致好评。

四、以履职为民为重点,致力于“作为型”机关建设

篇5

(一)监察任务

对上级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监督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执行及监管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二)监察重点

重点检查2008年至2013年4月全县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促进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履职,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二、专项执法监察的时间安排

(一)5月,县卫生行政部门对本级2008年至2013年4月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二)6月至8月,县监察局会同审计局及部分特邀监察员、民评代表等对全县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三)9月,县监察局专项执法监察组对卫生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进行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书面向县政府和市监察局报送监察工作情况。

三、专项执法监察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上下联动。要加强各级监察机关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健全自下而上的检查机制和上下畅通的结果应用机制。主动报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好做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总结,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篇6

1.准的统一性

述职报告不能像一般工作总结那样,可以自行设定总结的形式和内容,而是有其统一的标准,即由部门或单位统一制定的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规定了述职者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职责。它必须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分别进行汇报,且重点是述"绩",有一套相对固定的格式。

2.角度的自我性

述职报告是述职者述说本人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是对自己工作的全面梳理和客观评价,因此要从"我"的角度,用第一人称的手法来写。这种"自我性"也是述职报告不同于一般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的显著特点。

3.内容的述评性

述职报告既要"述",述说、陈述自己的履职情况,回顾、总结自己任职期间的工作得失和经验教训;又要"评",评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解剖其中的原因,最后要对一年来工作称职与否作个自我鉴定,并接受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作为干部升、降、留、调的重要依据之一。

4.行文的庄重性

述职报告是一种十分庄重、严肃的公务活动。这就要求述职者态度要端正,措辞要严谨,语言要朴实,语气要谦恭,表达方式以叙述和说明为主,避免抒情和过多议论。报告中所叙的一切都应该确凿无误,实事求是地反映履职情况和实际业绩,不能夸大成绩,不能回避问题,也不要过分谦卑,自我评价要客观、中肯、恰当。

二、述职报告的格式与写法

述职报告一般包括标题、署名、呈送机关或称谓、正文和日期等项目。

1.标题。标题的写法比较灵活,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标明文种"述职报告";

(2)由任职时间和文种组成,如《2014年上半年度述职报告》;(3)由任职时间、所任职务和文种组成,如《2013-2014年度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述职报告》;(4)正副标题法,正标题一般高度概括和揭示述职报告的主旨、基本观点,副标题写何人任何职务的述职报告,如《抓好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发展—××集团公司

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署名。一般将述职人所在单位名称、职务

和姓名写在标题之下一行,具体可视标题结构和内容的完整程度而定。署名也可写在末尾落款处、日期之上。

3.呈送机关或称。如果是向上级呈送的书面述职报告,写明收文机关,如"××党委"

"××人事处"等;如果是口头述职报告,则可用"各位领导,同志们".

4.正文。一般由前言、主体、结语三部分组成,包括主要业绩、存在问题、今后打算等。

(1)前言或引言。即基本情况,一般写明何时任何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履职期间完成的主要目标等。这部分内容要简洁明确,给听者一个大体印象即可。

(2)主体。应包括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存

在问题和今后打算。这是述职报告的核心内容,着重阐述自己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可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分成几个方面来写,每个方面归纳出一个观点,分条列项、逐个阐明。每个观点可先写工作对象或成绩,再写认识和体会。要突出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体现领导才干。

撰写工作业绩时,要详略得当、抓住主要方面,要把较大的篇幅放在主要业绩的完成情况及具有创造性、开拓性的亮点工作的说明上,以任期内工作成果中最突出最有特色的业绩为重点,主要围绕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效来写。

述职者应实事求是写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缺点、不足和失误),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的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

今后的打算,主要写下一步工作改进的方向和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为实现工作目标而计划采取的措施。这部分应写得精当扼要、入情入理,要注意领会上级的政策意图,结合职工群众的意见呼声,对应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文结尾处还应对自己的工作称职与否给出整体评价,评价等次一般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3)结语。一般写"以上报告,请批评指正"或"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5.日期。落款处注明成文或述职时间。

三、注意述职报告的要求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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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县支行履职情况的绩效审计。主要是把“县支行履职”整体当作绩效评价的主体,从“安全性”、“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做法:一是以“安全性”为核心。选定“发行、会计和国库内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发行基金管理”、“计算机管理”和“金融稳定”等与央行业务安全密切相关的六个方面进行安全性评价。安全性分值权重占比50%。二是以“效率性”为重点。人民银行的效率着重体现在管理与服务职能上,为此,选定“窗口指导”、“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稳定”三个反映地方金融经济效率的指标,选定“支付结算”和“国库业务”两个反映央行服务水平的指标,选定“征信管理”、“贷款卡管理”、“金融统计”、“人民币管理”、“外汇管理”和“反洗钱”等六个反映央行管理能力的指标进行“效率性”绩效评价。效率性分值权重占比30%。三是以“经济性”为补充。人民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在总体费用“恒定”的条件下,追求业务活动能耗最小化,是各级人民银行关注的问题,经济性作为绩效审计的标准是必要的。选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较能反映央行的经济性。四是以“效果性”为导向。对“效果性”的定义是指人民银行的履职效果。选定“项目推广”、“经验材料转发与交流”、“论文交流”和“获上级行荣誉”四个指标,旨在通过绩效审计引导员工不断创新和争先创优。

2.财务资金运行情况的绩效审计。选择“财务资金”作为探索绩效审计的突破口,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以2005年为基数,到2010年各级行节电20%、节水20%、人均能耗降低20%以上。主要做法:选定了弹性较大有压缩空间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及工会经费等6种可塑性费用作为审计评价对象。按“3E”原则确定审计标准,即以表格的形式将上述6个账户设置相应的应得分值、审计标准、评价标准以及审计方法,共列出了14种审计标准、评价标准和审计方法,按账户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关联度分别设计分值。在现场审计过程中,注重查阅原始凭证,剔除调账因素,确保审计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3.九江中支开展绩效审计的效果。通过对县支行履职情况和财务资金运行情况绩效审计的实践,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效果。一是审计观念得到转变;二是审计标准得到转变;三是促使工作目标的实现;四是推动了单位间的绩效竞争。

二、基层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面临的问题

绩效审计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对绩效审计的认识不够。绩效审计在人民银行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各项建设基本是空白。基层人行内审人员多数对绩效审计概念认识模糊,至于它的实际内容是什么、具体该如何操作,还知之甚少。人民银行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效率应包括:对内的内部管理效率、对外的业务处理效率、执行货币政策效率和行政审批效率。

2.绩效审计缺乏衡量标准。基层人行的绩效审计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缺乏系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容易造成绩效评价无据可依。因此,评价标准是绩效审计能否深入有效进行的关键因素。

3.审计方法和方式落后。目前,在人行业务普遍采用计算机处理的情况下,内审部门仍以传统的现场检查为主,审计手段仍局限于查账、翻传票等老路子,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数据的分析等一系列审计作业全部通过手工完成,时效性差,与金融电子化的日益发展相比落后较远。

4.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基层人行审计部门人手少、任务重,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探索中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县支行履职情况和财务资金运行情况的绩效审计,我们积累了不少经验,认为人民银行绩效审计需要有一个不断实践与完善的过程,需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绩效审计作为当今政府审计的一个发展方向,内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央行每个职工大致了解绩效审计的原理和基本知识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得绩效审计开展起来得心应手。与此同时,提高大家对绩效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完善标准,科学评价。目前,央行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尚不成熟,加之审计人员的主观理解和判断上的差异,可能会选择不同的评价标准,得出的审计结论存在差异,从而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比如,“固定资产管理”、“窗口指导”、“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稳定”等,是要经过几年或更长时间才能体现效益的,所以对这些工作的审计标准和评价要注意把握多年效益的累加,使长期性与每年使用效益的短期性结合起来,绩效评价才能客观。因此,要不断进行审计实践、摸索和总结,丰富、修订和完善审计标准和评价指标,使之更为科学、灵活,形成更有效的绩效审计评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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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江苏盱眙农商行按照省联社和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着力规范运作程序,促进法人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一是健全专门委员会设置。在董事会增设了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强化对内控管理、安全保卫、案件防控等拟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检查督查等情况的分析与评价。在监事会增设监督委员会,重点强化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管层决议的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同时加强对董事、高管人员职务行为的检查督查。二是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对原有的董、监事会及高管层制度进行完善。同时,充实了贷款审查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内控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办法。三是配足人力资源。董事会设立办公室配备2人(其中专职董事会秘书1人)、监事会设立办公室配备2人负责董、监事会日常工作,各专业委员会明确本行职工董、监事作为具体联络人,负责专业委员会信息收集、会议材料的集中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形成董、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经营层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改进法人治理运作。一是明确董、监事会会议频率。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规定董、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原则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分别每年度2月底前、4月中下旬、8月上旬、10月下旬。二是明确董、监事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董监事会工作报告、行长室工作报告、内审工作报告、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内部控制分析及评价报告、关联交易控制报告、合规风险工作报告(2月底还要提供年度经营目标、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报告等)。同时,对每次董、监事会董、监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次会议上由董事长对落实情况向董、监事报告。三是规范董、监事会运作程序。相关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前10日送达各董监事和监管部门。各专业委员会提交董、监事会议案必须事先经各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确保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时间和议程安排必须保证委员能够充分审议相关事项,防止倒逼专业委员会通过相关决议。

着力强化履职考核评价。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对省联社法人治理的相关文件、制度等,监管部门下发指引、管理办法、监管意见、检查意见、重要通知等监管文件以及本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管理制度等,及时抄送各董、监事学习掌握了解。二是建立董、监事培训与调研机制。每年开展两次董、监事参加相关经济金融形势、法律法规和支持文件的学习培训活动,同时,围绕本行转型发展、强化内控管理、拓展中间业务等内容,每年度组织董、监事参加两次调研,并要求董、监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调研报告。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今年第四次监事会通过了《盱眙农商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时限、考核方法和程序。对被评为不称职的董、监事,监事会将向股东大会建议及时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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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养实施规划,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日记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每半年一份调查报告。二是集中培训制度。定期参加乡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对如何更好地适应基层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担当起新农村建设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三是会议制度。乡要求大学生村干部都要参加所在村的会议和乡干部会议,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议程,了解乡整体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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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养实施规划,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日记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每半年一份调查报告。二是集中培训制度。定期参加乡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对如何更好地适应基层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担当起新农村建设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三是会议制度。乡要求大学生村干部都要参加所在村的会议和乡干部会议,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议程,了解乡整体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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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述职主要内容

1、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总结,包括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四大目标”、经营指标、成本指标、费用指标、发展用户指标、安全风险指标、制度建设等重点业务指标完成及执行情况),重点工作的推广和落实情况,重点要说明是否有改进、提升的内容;

2、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的主要方向、内容及措施;

3、XX年工作思路、重点工作计划、目标及具体措施(须参照重点工作计划模板);

4、员工管理及团队建设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效果;

5、对公司运营、管理、发展的建议。

三、述职测评形式

采取述职考评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述职人员考评由考核小组现场评分。

民主测评由与会人员现场以测评票形式进行考评。其中:中层管理人员测评内容分为履行职责、领导能力、业务素质、团结协作四个方面;见习经理测评内容分为履行职责(包括计划完成情况等)、业务素质、执行能力、沟通协作四个方面。

四、具体要求

1、本着务实、严谨、坦诚的态度进行归纳、总结、反思。

2、述职ppt务实明了,尽量用数据、图表、图片表示。

3、演讲要求语言简练平白,观点具体明确,思维条理清晰,提倡脱稿演讲。

4、现场演讲应在10-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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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

2.局属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

3.局属各单位内设部室及其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实行绩效管理。

二、方法步骤

(一)处室、单位绩效管理

1.设立指标体系

处室、单位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由职能工作、管理工作、创新创优工作和工作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组成,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

职能工作目标(权重为40%)。一般由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3个二级指标构成,分别占50%、30%、20%。重点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承担的本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含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处室单位确定的)。常规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三定”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能,或单位法人登记中明确的主要职责及应当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责任。其他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承担的上级业务部门、市委、市政府或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管理工作目标(权重为30%)。由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廉洁履职及其他工作等4个二级指标构成,分别占20%、20%、20%、40%。其中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廉洁履职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办事效率、遵纪守法等内容;其他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学习、调研、信息等综合性内容。

创新创优目标(权重为10%)。由创新创优成果体现、工作适时改进2个二级指标构成,分别占60%、40%。主要考评处室、单位创新创优成果及推广、未完成工作项目的整改落实等情况。

工作满意度目标(权重为20%)。一般由局领导班子评议和中层以下人员评议2个二级指标构成,分别占40%、60%。

2.确定目标计划

每年年初,各处室、单位制定目标计划书,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其中:职能工作目标计划,由各处室、单位按季进行细化分解,确定相应权重,报分管局领导审核;管理工作目标计划,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拟定;创新创优目标计划,由各处室、单位自主申报。

3.绩效评估

(1)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创新创优目标评估

职能工作目标实行季度评估,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上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管理工作目标和创新创优目标实行年底一次性评估,在次年1月中旬前完成评估工作。

(2)工作满意度测评

工作满意度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征集内部或服务对象对被评估处室、单位效能建设的评价,测评表格式由局统一设定,此项工作在每年年底之前完成。

4.总分计算及等次确定

(1)总分计算

处室、单位绩效总得分=职能工作总得分×40%+管理工作得分×30%+创新创优得分×10%+工作满意度得分×20%

职能工作总得分=一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二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三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四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

(2)等次确定

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4个等次,相应分值段为:

优秀:总得分≥90分;

良好:80分≤总得分<90分;

达标:70分≤总得分<80分;

诫勉:总得分<70分。

凡发生处室、单位人员违纪违法受到查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况的,当年度处室、单位绩效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诫勉等次的,直接列为重点整改单位。

(二)个人绩效管理

1.设立指标体系

个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一般设工作考核目标、内部管理目标、工作满意度目标3个一级指标,分别占60%、20%、20%。其中:工作考核目标,为个性指标,主要考评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目标,为共性指标,主要考评个人遵守学习制度、工作纪律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工作满意度目标为共性指标,主要为部门内部对被评估人的评价。

2.确定目标计划

每年年初,个人制定目标计划书,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其中:工作考核目标计划,由个人根据处室内部分工,将任务按季分解后申报。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的目标计划书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其他人员的目标计划书经所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内部管理目标计划,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拟定。

3.绩效评估

工作考核目标按季评估,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上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内部管理目标由局督查组负责日常考核,做好相关记录,年底一次性考评打分。工作满意度目标,分为领导班子评价和中层以下人员评价2个层面,年底组织测评。

4.总分计算及等次确定

个人绩效总分=工作考核目标总得分×60%+内部管理目标得分×20%+工作满意度得分×20%

工作考核目标总得分=一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二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三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四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

工作满意度得分=领导班子评价平均分×40%+中层以下人员评价平均分×60%

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4个等次,相应分值段为:

优秀:总得分≥90分;

良好:80分≤总得分<90分;

达标:70分≤总得分<80分;

诫勉:总得分<70分。

凡个人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当年度个人绩效评估结果降为诫勉等次。

三、结果运用

1.内部绩效管理评估结果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反馈。并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后备干部培养和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2.年度先进集体一般在获得优秀等次的处室、单位中产生。并按照处室、单位总数的30%比例评选年度先进处室、先进单位,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3.年度优秀个人一般在获得优秀等次的在编在岗人员中产生。根据市效能办确定的绩效评估等次和优秀比例的有关规定评选优秀个人,并由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评估结果为诫勉等次的处室、单位,取消所属人员评优资格。在局机关借用的在编在岗人员,参加所在处室的绩效管理,其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作为年度评先的主要依据。

4.被确定为“诫勉”的处室、单位和个人。要向局长办公会议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并由局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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