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问题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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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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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论文我国服务贸易的问题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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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际贸易摩擦就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与国之间在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在贸易平衡上所产生的,一般是一国的持续顺差,另一国的逆差,或一国的贸易活动触及或伤害另一国的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竞争日渐激烈,当然就会产生摩擦。因此,贸易摩擦数量增多并不奇怪,这是贸易增长的必然反应。但应对贸易摩擦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冷静对待、看清本质;另一方面要有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应努力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尽可能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

我国几乎所有的出口产品都遭遇过技术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是现代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由于这类壁垒大量地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如2009年,可以说是玩具壁垒提升最为频繁的一年。包括欧美在内的主要玩具出口国纷纷修改或推出新的玩具检测法规指令,使玩具生产企业出口风险不断加大。加拿大以往是我国第五大玩具出口国,但随着贸易壁垒的不断增加,我国对之出口的玩具数量也在急速下滑。自2009年8月起,加拿大已降至我国主要玩具出口国第六位。

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实质上反映的是国与国之间在技术上的差距,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技术上的绝对优势,不断制定和修改各种标准,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是我们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键。

首先,企业应适时地了解各国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从原有的出口增长过多依靠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的局面,转变为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

其次,企业在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方面,应积极“走出去”,规避和转移冲突。

从战后日本产业国际化发展历程来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开始大规模对外投资;从8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对外投资的重心转移到了美国。我国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市场也开始加大“走出去”的力度:1999年,海尔决定在美国建厂,为此,海尔成为中国制造业中第一个在美国建厂的企业;浙江万向集团先后收购美国舍勒公司和UAI公司,利用本土品牌和渠道成功地获取美国市场;上海广电集团和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组建合资销售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进自己的SVA品牌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些成功的案例使我们更加坚定了“走出去”的决心。“走出去”可以绕过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巩固和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道路虽然崎岖不平,但前途还是光明的。美国人有句俗语:“推到水里的人,能很快学会游泳。”跨国之旅总是深一脚,浅一脚,最后才能稳住。我们只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逐步适应、不断发展、谋求共赢,相信最后终究能取得可喜的成果。

二、要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三者分工合作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2007年2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关于无汞碱锰电池专利侵权调查(337电池调查案)作出公告,宣布中方企业不构成侵权,结束了337电池调查案历时四年的重审。本次337电池调查应诉案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得到了全国电池行业的积极配合,保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方企业取得应诉工作的阶段性胜利。我们应对贸易摩擦的经验表明,政府应加大交涉、磋商和法律抗辩力度。通过政府间的双边对话机制加强沟通,要求有关国家取消不公平、不合理的保护措施。作为具有协调同行、避免过度竞争以及自主对外沟通功能的行业协会,在获取信息、提供外贸咨询和协助政府和企业开拓并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缓解对外贸易摩擦等方面,应充分发挥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的作用。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与行业协会取得联系,遇到情况向行业协会反映,行业协会有义务帮助企业适应新的壁垒。

三、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和行业预警机制

我国部分企业的自我防范意识差,出口企业欠缺敏锐、通畅的信息捕捉、分析和传递系统,不能做到根据国外不同市场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竞争手段及营销谋略。因此,管理手段先进、信息渠道广泛、资料传递迅速、调查研究充分、立案反应及时的预警机制非常关键。它不仅可以把有关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先预防,亦能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从长期来看,要大量培养应对贸易摩擦的专业人才

人才在一个信息社会中的价值,远远超过在一个工业社会中的价值。在国外对华反倾销、反补贴等案件的应诉中,涉案企业不了解应诉的重要性、不知道如何应诉的情况很普遍;进口产品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损害时也不知道利用世贸规则进行合理保护,没有大批懂得WTO规则的专门人才参与国际经贸活动,要提升我国的对外经贸的竞争力和形成竞争优势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就要尽快形成一套有利于人才快速成长的机制,用多种形式培育和造就WTO问题各个层面的专门人才,让优秀的人才能成团涌出并在对外经贸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我们本着平常的心态,以共赢的原则、积极的行动,一定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好国际贸易往来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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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调查数据来看,当前的各个高校国际贸易英语教学的目的是明确的,即以提高学生的国际贸易英语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为根本的教学目的。但是,通过何种方式和标准来考核这个教学目标是否实现,通过何种手段和途径来衡量学生们的英语水平和英语应用能力,在这两个主要的问题上,目前大多的高校还没有一个明确而具体的标准与测试方法,在评测考核方面也是各自为阵,这些因素的存在就造成了国际贸易英语教学中水平不一、良莠不齐的现状。

2.教材使用不统一,导致教学内容层次不齐

对国际贸易英语教学内容的选择,目前我国各高校在教学时大体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选用综合国际贸易英语教材;另一种是选择国际贸易专业课的英语教材。两种办法各有利弊:综合性国际贸易英语教材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国际贸易英语总体词汇量、综合阅读与理解能力,但不利于学生国际贸易英语实际能力的提高。而用专业性国际贸易英语教材教学则使其变成了一种专业课教学。

3.教学方法较为落后,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目前,各高校国际贸易英语的教学大多仍沿用传统英语教学中阅读教学模式,注重学生从英语阅读中获取信息的能力,忽视了学生国际贸易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如用英语进行国际贸易方面的谈判、写作国际贸易文书等能力。结果是,学习多年国际贸易英语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却无法从事相关的工作,难以在国际贸易专业方面与外国同行或客户直接进行对话和交流。

二、国际贸易专业英语教学进行改革和创新的对策思考

1.以加强教学针对性为手段,不断促进专业教学系统化

教育部门要对当前各高校国际贸易英语教学的不系统性与随意性进行改革和调整,从顶层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国际贸易英语教学体系。对于国际贸易英语专业,其专业的特殊性使得学生要掌握大量的专业词汇,并且,即使对于母语为英语的学生来说,国际贸易英语的教学也是一件需要很强技巧和能力的事,而国际贸易英语词汇是进一步学习国际贸易英语与从事相关工作的基础。针对国际贸易英语的这一特点,建议在大学低年级阶段开设综合性专业英语课,设置该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熟悉并了解基础的英语国际贸易术语,为下一步专业英语的学习打下基础;在大学高年级阶段,可开设不同类型的以实践为主的国际贸易英语课,这些课程以培养学生实际应用国际贸易英语的能力为主,如用英语进行谈判、起草国际贸易函件、开展模拟谈判等。在研究生阶段,可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开设培养目标不同的国际贸易英语课程,如以学术研究为主的国际贸易英语专业课,具有高度专业化特色以实际应用为主的国际贸易英语专业课,等等。这样,从本科阶段到研究生阶段,形成一个渐进式的国际贸易英语教学体系,学生可在这个体系内不断提高自己的国际贸易英语运用能力。

2.加大专业教师培养力度,打造优秀的专业师资队伍

具体来讲,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来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一是,由精通英语的国际贸易专业人员来承担国际贸易英语教学;二是,由英语专业的教师来承担,但是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可以通过进修国际贸易专业的一些课程或获取国际贸易方面的相关学位来获取国际贸易英语教学的资格;三是,直接聘请外国国际贸易专业教师或专家参与国际贸易英语教学工作。

3.创新和丰富教学方法,营造良好的国际贸易英语学习氛围

在国际贸易英语教学的基础阶段与研究生阶段的研究型教学中,可以组织引导学生阅读一些国际贸易方面的英语原著,在学生可以理解的基础上,指导学生进入英语的语境中去学习。同时,教师可以有选择地借鉴国外国际贸易英语教学法为主的教学方式,不断改善自己的教学方法。此外,教师还可以在提高国际贸易英语应用能力的相关课程中,以口语会话和短文写作为主,不断有意识地培养和提高学生们的英语口语能力和英语写作能力。最终,在学生大量的学习、练习和实践操作过程中,使学生的国际贸易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稳健地得到提升。在国际贸易英语口语教学方面,情境教学法应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为了增强教学效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包括外国在华的国际贸易工作人员参与教学工作,从而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国际贸易英语学习环境,营造真实的国际贸易英语应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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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际贸易摩擦就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与国之间在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在贸易平衡上所产生的,一般是一国的持续顺差,另一国的逆差,或一国的贸易活动触及或伤害另一国的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人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竞争日渐激烈,当然就会产生摩擦。因此,贸易摩擦数量增多并不奇怪,这是贸易增长的必然反应。但应对贸易摩擦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冷静对待、看清本质;另一方面要有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应努力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尽可能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

我国几乎所有的出口产品都遭遇过技术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ierstoTrade,TBT),是现代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由于这类壁垒大量地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如2009年,可以说是玩具壁垒提升最为频繁的一年。包括欧美在内的主要玩具出口国纷纷修改或推出新的玩具检测法规指令,使玩具生产企业出口风险不断加大。加拿大以往是我国第五大玩具出口国,但随着贸易壁垒的不断增加,我国对之出口的玩具数量也在急速下滑。自2009年8月起,加拿大已降至我国主要玩具出口国第六位。

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实质上反映的是国与国之间在技术上的差距,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技术上的绝对优势,不断制定和修改各种标准,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是我们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键。

首先,企业应适时地了解各国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从原有的出口增长过多依靠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的局面,转变为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

其次,企业在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方面,应积极“走出去”,规避和转移冲突。

从战后日本产业国际化发展历程来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开始大规模对外投资;从8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对外投资的重心转移到了美国。我国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市场也开始加大“走出去”的力度:1999年,海尔决定在美国建厂,为此,海尔成为中国制造业中第一个在美国建厂的企业;浙江万向集团先后收购美国舍勒公司和UAI公司,利用本土品牌和渠道成功地获取美国市场;上海广电集团和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组建合资销售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进自己的SVA品牌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些成功的案例使我们更加坚定了“走出去”的决心。“走出去”可以绕过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巩固和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道路虽然崎岖不平,但前途还是光明的。美国人有句俗语:“推到水里的人,能很快学会游泳。”跨国之旅总是深一脚,浅一脚,最后才能稳住。我们只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逐步适应、不断发展、谋求共赢,相信最后终究能取得可喜的成果。

二、要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三者分工合作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2007年2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关于无汞碱锰电池专利侵权调查(337电池调查案)作出公告,宣布中方企业不构成侵权,结束了337电池调查案历时四年的重审。本次337电池调查应诉案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得到了全国电池行业的积极配合,保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方企业取得应诉工作的阶段性胜利。我们应对贸易摩擦的经验表明,政府应加大交涉、磋商和法律抗辩力度。通过政府间的双边对话机制加强沟通,要求有关国家取消不公平、不合理的保护措施。作为具有协调同行、避免过度竞争以及自主对外沟通功能的行业协会,在获取信息、提供外贸咨询和协助政府和企业开拓并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缓解对外贸易摩擦等方面,应充分发挥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的作用。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与行业协会取得联系,遇到情况向行业协会反映,行业协会有义务帮助企业适应新的壁垒。

三、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和行业预警机制

我国部分企业的自我防范意识差,出口企业欠缺敏锐、通畅的信息捕捉、分析和传递系统,不能做到根据国外不同市场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竞争手段及营销谋略。因此,管理手段先进、信息渠道广泛、资料传递迅速、调查研究充分、立案反应及时的预警机制非常关键。它不仅可以把有关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先预防,亦能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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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于2008年8月2日在第二届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亚太中小企业峰会开幕式上说,由于受到企规模及市场影响力等因素制约,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许多共性的问题,其中,融资问题是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瓶颈。白立忱说,我国中小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99%,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出口创汇占68%,上缴税收占48%,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国家是否富强,人民是否富裕,生活是否丰富多彩,经济是否有活力,都与这个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中小企业是指注册资金500万元以内,总资产2000万元以下、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企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国家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外贸经营的限制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获得外贸经营权。但由于中小企业起步晚,自有资金积累少,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我国中小企业虽然在经营方式和市场开拓方面比大企业灵活主动,在融资的难度上却要大大高于大企业。

随着各银行新融资产品的不断开发和工作力度的加大,贸易融资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的占比逐步提高。同时,面对今年信贷紧缩的新形势,各家商业都把发展的目标瞄准了中小企业信贷市场。这样,如何结合中小企业特点发展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具有重要研究和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国际贸易融资是以国际结算为依托、在国际结算的相关环节上提供的资金融通,进出口商选择的结算方式直接决定了贸易融资的种类和操作流程,通过结算环节的融资,加速了企业的资金周转,解决了企业应收账款或对外付款所面临的资金困境。国际贸易融资是以国际贸易为基础的,它不仅涉及到国内、国外两个贸易市场、涉及不同的法律规则及多方面复杂的环节,而且融合了与进出口环节紧密关联的银行和商业双重信用。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面临了更多的风险因素,因而面对更多的困难。

1、中小企业的内部原因。在我国经营进出口的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但总体效益不佳。一些亏损企业管理混乱,资信欠佳,常因资金短缺而利用押汇、打包贷款等信用证融资手段套取银行资金。银行短期融资实际上往往被长期占用,严重影响银行经营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同时在贸易经营过程中存在投机性经营,例如在某一时期,某种商品的国内外差价较大时,国内贸易商争相进口此类商品。如新闻纸、纸浆、化纤、钢材、食糖、成品油等,而一旦这些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下滑,货款无法回收,就会给银行资金带来风险。

国际间的进出口贸易从谈判、签约到履约都是一种商业信用。为此,进出口企业双方的资信状况、经营能力、进出口货物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市场行情和汇率变动情况以及企业生产能力等诸多因素均会影响到贸易是否顺利完成。在这期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经营失败,产生贸易纠纷和索赔,出现贸易风险。以机电设备进口项目为例,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足够技术支持,一旦出现进口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者不能满足最终用户的技术要求的情况,则会面临最终用户拒绝付款的问题,导致风险贷款。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银行作为一个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其中盈利性是根本目的,安全性是基本前提。因此,在经营活动中,商业银行必须保证资金的安全,即不能发生亏损和短缺,这样,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欲的积极性不高。

2、银行体系原因。进出口双方银行对促进贸易的完成起着关键作用,国外银行都是按商业化经营原则来经营的,如经营不善,随时有倒闭的可能。而中小企业在选择银行时,由于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国外的行进行全面调查,缺乏和行长期合作的经验,同时对有些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金融惯例、外贸管理政策了解不够,在贸易结算时有可能遭到无理拒付等现象。国内银行普遍缺乏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适用金融产品、信贷评价体系和担保体系。我国金融政策和融资体系都是以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为主要对象设计实施的,银行的信贷评价体系中也缺乏适用于中小企业的评价模块,而是参照大企业标准,过多地考虑企业的财务指标,导致众多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无法得到贷款。因此,要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必须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发展更加有效的融资模式。

3、外部政策原因。进出口商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是否稳定,法律是否健全,贸易、外汇管制是否严格等因素对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因为贸易融资涉及到不同国家间债权、债务的清偿与支付,当贸易对象国出现政局不稳、外汇管制、制裁等因素,都可能使贸易合同难以履行,从而使银行的贸易融资蒙受风险。所以,忽略国家及政治风险,仍有可能造成风险贷款。

三、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对策

1、借鉴发达国家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起步早、发展快,有不少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支持本国产品出口。发达国家一般都坚持出口融资用于购买本国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商品。

2)审贷分离。对出口信贷及担保项目严格审查,力求保证贷款的偿还。美国要求逐笔对贷款进行审查和决定,审查国外进口商的财产状况及资信情况。

3)融资资金多元化。以国家预算资金为主,多方筹集其他资金。西方国家出口融资的来源主要是依靠国家预算,此外,也有私人资金和地方资金。如意大利的出口信贷及担保,主要靠国家预算资金,资金不足时在国内外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

2、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在政策的实行上要有可预测性、稳定性和连贯性,其中可预测性是关键。对不讲信用的行为要严厉惩罚,让讲信用的人可以得到收益,这样讲信用才能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同时,中小企业要想获得银行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身,因此,企业要苦练“内功”,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

3、要增加资金供给方和借贷方之间的相互沟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贷款主要来源于银行,因此,要让银行更多地了解自己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等,并按时付息还款,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中小企业还应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业务和银行审批贸易融资的条件、过程及审核的重点,不了解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情况,是很难有效利用银行贸易融资扩大中小企业的业务量的。相应地,银行也应根据目前外贸市场上出现的新趋势和新需求,开发与推出适合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贸易融资产品。

4、要改进我国贸易融资体制。银行要加快改革步伐,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大力发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尤其是要大力开展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自律监管以及信用体系的建设,为民营担保机构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领域。要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并且应当逐步完善相关制度,以期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问题的解决。立法部门应该结合国际贸易实际工作和未来发展趋势,立足国情又与国际接轨,尽快建立健全贸易融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和中小企业则应认真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分析国际惯例和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之间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建立产品化的业务操作程序,以经过仔细研究的标准合同文本凭证格式等规避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5、培养相关人才。首先银行、外贸企业要对业务人员进行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其次业务人员要强化风险意识。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积累经验,尤其要精通国际贸易知识和运输保险业务,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市场动态,了解掌握商品的行情变化,培养对国际贸易市场洞察力,增强识别潜在风险的能力。

6、发展银行融资风险较低的福费廷业务。银行要能够适时向企业推介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根据中小企业开展正常进出口业务的贸易融资需求要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对传统产品,要办出新意。如打包贷款业务,不只局限于信用证业务项下,要逐步拓展到托收和出口发票融资,进口业务方面可采用转开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业务形式,满足中小企业的多方面融资需求,促进企业发展。此外,国内信用证、政府采购封闭授信、票据衍生业务等也是比较适合中小企业的国际融资方式。[论-文-网]

参考文献:

1、高正平.中小企业融资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EdwardGHinkelman.InternationalPayment[M].Shanghai;ShanghaiForeignLanguageEducationPress,2000.

3、张耀麟.银行进出口贸易融资[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4、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创新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刻不容缓.[OB/CE]./chanjing/b/20080107/11194373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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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其次,标准的协调。我们应当寻求产品标准的协调。产品标准的高低表明一国在制度选择上是环保优先还是贸易优先。环保优先会阻碍贸易,贸易优先会降低某些国家的环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围内,产品标准的协调也显得尤为重要。

2.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发展,在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上,除了国际法的完善,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也应作相应调整,把国际法、多边协议的内容以国内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履行国际义务。保护环境不能以经济”零增长”为代价,应当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发展与环保的双重目标,所以要完善环境贸易法规,在环境立法中积极考虑外贸行为,在外贸立法中考虑环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实施ISO14000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资法规:等等。通过这‘系列措施协调好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达到环保水平和贸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决争端机制,环境与贸易的冲突源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且这种冲突短时期内不会消失。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环境与贸易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决定了这两者必然会发生交叉和冲突,并最终协调融为一体,但这个协调过程也是漫长的。所以,现阶段,一旦发生冲突,还是要有相对完备的救济机制,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与争端,促使两者走上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地球环境,实现全球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经济协调途径:

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要立足于本国,加强彼此之间的团结合作,积极开发环境无害技术,环保工业产品,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发展绿色经济,以科学技术为推动力,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等等,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要抓住机遇,加强与发达国家繁荣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其先进技术与经验,争取早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其次,改变旧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只有本着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思想,各国共同努力,调整现行多边国际贸易制度与多边环境条约之间的关系,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因此发达国家应从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发展中国家在内外因素的双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经济状态,提高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会议,争取与发达国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环境贸易政策,措施,保证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或不利于其本国的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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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资队伍建设问题

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国际贸易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工作,虽然包含的理论知识较多,但其核心是培养能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理论知识完成国际贸易工作的人才。但从我国的国际贸易专业教学现状来看,师资队伍薄弱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这主要是指教师的实践能力不强。当前我国的国际贸易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的教师,教师在毕业后直接进入学校任教,大都拥有较高的学历,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并且较全面地掌握了先进的国际贸易理论和案例,但由于从未接触过国际贸易实际工作,导致国际贸易教学偏理论性,与实践的结合不足,甚至使教学脱离了实际,与国际贸易专业设置的目的相悖。

(二)教学内容问题

这里的教学内容是指信息化的教学内容。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当前,我国与美国、东盟和非洲等几大贸易进出口地区之间的贸易形势基本采用了跨境电子商务,这就需要贸易人才掌握信息化的操作技术与知识,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国际贸易的信息化教学还存在不足,也没有实践操作环节,所以学生对国际贸易信息化的掌握程度较低。另外,虽然部分学校配备了先进的电子授课和操作设备,但在实际教学中没有做到将信息化和教学内容有效地整合,不能在教学信息技术的同时有效推进基础知识,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缺乏系统性,教学效率较低。

(三)教学模式问题

在国际贸易教学中,英语是一门必修课。当前,很多学校在国际贸易专业教学中采用了双语教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有较多的不足。由于教师的英语表达能力和学生的听力及理解能力等的局限,国际贸易专业的双语教学效果仍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同时,教师在讲课时主要是以书面英语为主,对国际贸易的重要名词和学生的口语能力关注度不够,导致国际贸易双语教学的实践性较差。

二、国际贸易专业教学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针对当前国际贸易专业教学中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可采用外聘的形式来充实师资队伍。国际贸易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仅传授理论知识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因此,学校可安排专业技能水平高、知识丰富的教师担任教学组长,并引进校外国际贸易专业人才来授课,丰富教学内容;还可派遣部分教师到企业内参与国际贸易的具体工作,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二)完善教学内容

教师要紧密结合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丰富并完善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学内容。学校在完成必要的教育指标后,还可对当前国际贸易市场进行考察和研究,明确当前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将先进的、生动的题材融入教学,进而提升国际贸易专业教学内容的实用性。

(三)创新教学模式

在教学模式的选择上,结合上文提到的实际问题,针对双语教学,笔者建议加强对学生的国际贸易英语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口语和写作能力的提升,为学生未来从事实际工作打下语言基础。学校可以定时地举办“国际贸易合同撰写比赛”“国际贸易谈判比赛”等活动,参赛过程中要求学生统一用英语进行交流,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国际贸易英语实践能力。

三、结语

针对当前国际贸易专业教学存在的问题,高校必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在新的国际经济形势下,我国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更多,因此,学校需要不断地创新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学思想,改进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学方法,从而为国家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贸易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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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加快了全球化趋势下与世界经济融合的进程,已经形成了“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出现了“国内竞争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的局面。这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毕业生创造了更大的就业空间。一方面,外资企业“走进来”,几乎渗透到中国的每一个行业,外资企业开展业务急需一大批国际经贸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国内各类企业的涉外程度普遍提高,产品出口国外和原材料、中间产品国外进口的比重大幅增加,特别是在我国“走出去”战略指导下,一大批国内企业已经或正在走出国门直接到外国从事生产经营,企业涉外业务的增多无疑大大增加了国际经贸人才的需求。

但同时出现的一种矛盾的现象是部分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不景气,很多该专业毕业生从事与国际贸易根本没有关系的工作,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根据笔者的实践工作和教学工作经验,认为其主要原因是一些高校在课程体系上未能根据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和更新,从而使本科生培养工作暴露出许多弊端。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1.1课程结构过于专和窄,即专业主干课方向偏专,专业选修课过窄。

在专业主干课方面,大多数高校专业主干课基本为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跨国经营与投资等课程,专业课程过分偏重于国际贸易领域,国际经济领域的课程偏少;在专业选修课方面,专业选修课的面过窄,选修课程不仅数量少,而且涉及的课程也主要涉及国际贸易领域,缺乏区域性研究课程,也缺乏培养学生语言表达和沟通、人际交往与中外文化风俗知识等方面的课程。学生可以选择的余地小,缩小了学生的知识视角,削弱了该专业毕业生未来的工作适应能力。除此之外,专业主干课与专业选修课之间的内容交叉现象也较严重,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

1.2课程设置“重理论、轻实务”。

过于偏重理论课程,忽视实务课程,一些重要的实务性专业课程开设不足,造成学生知识结构不完善。通过对用人单位实际调查显示,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并能熟练操作业务,在从事进出口业务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尤其对于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应届毕业生来说,良好的专业能力素质不仅能有效缩短与用人单位的“磨合期”,较快进入角色,而且能提高工作的自信心,降低工作压力,真正做到爱岗敬业。目前用人单位普遍反映应届大学毕业生动手能力差,很多人由于业务素质达不到企业的要求而感到工作压力太大、难以适应而频繁“跳槽”换岗。这说明我们的专业课程设置过多注重理论知识教学,而在专业深度开发课程和实战操作课程上还相对薄弱,需要根据社会需求在课程内容、时间安排、教学方式等环节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等教育已经由原来的精英教育逐步演变为目前的大众化教育。除了极少数国家重点高校外,其它高校培养的都是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从事的是实践性很强的具体工作,即使有部分学生继续攻读学位,但今后能够真正从事科研工作的人也非常少。然而很多高校忽视这一事实,在确定学生培养目标时,不从学校自身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结构、学生素质出发,目标贪大、求高,培养方案照抄、照搬重点高校。其结果是课程体系中,理论课程比重过大、实践课程比重小。片面强调专业理论的传授,而忽视专业技能的训练。

1.3课程设置中对创新能力重视不够,培养形式相对单一而缺乏个性,不利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形成和创新潜力的发挥。

创造性能力素质培养,在课程设置中主要通过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训练来实现。具体包括专业实习、学年论文、学期大作业、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课外创新实践等。实践教学为学生创造了开放的空间,动态的场景和发展变化的社会背景,是学生掌握课堂知识的重要载体,更是激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创新的动力和源泉。

通过调查显示,目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职业适应能力、业务拓展能力、知识更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其中业务拓展能力是核心和关键。要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使学生形成上述创新能力,仅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社会实践,加强实际业务操作训练并从中探索其规律性。这就需要在改革与创新实践教学环节上下功夫,从实践教学目标、教学模式、教学内容、考试方法等环节入手,创造性地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不仅需要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教授,更需要有实战经验的教练。但实际上很多高校由于建立课外实习学生到对口外贸企业实习困难比较大,因此在培养计划中千方百计地压缩、减少甚至取消校外实习,有些学校则完全用课堂模拟代替校外实习,而缺乏实战训练,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2.适应市场需要,重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

2.1调整课程体系,形成符合不同人才培育目标要求的课程结构。

不仅要强调“基本经济理论+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三位一体,而且每一版快中的每门课程均要根据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作用进行整合,强调各门课的相互协调,加强课程内容的有机结合,体现课程之间的主次关系、层次关系及内在联系,以实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课程体系的优化需要体现在广和深两方面。广的方面,要做到课程涵盖的内容能够满足国际贸易发展对经贸人才的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基本的经济贸易知识,而且要了解外部商业环境和投资环境的相关知识(其中包括相应的法律、政治环境)。比如,可开设“国际贸易文化”、“国际商务环境”等课程。深的方面,要做到不仅使学生能够较为深入地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的由来与演变,跟踪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了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最新发展趋势,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律与规则的最新变化,而且要注重针对性的深度的区域研究。如,关于美国这一区域的研究,应了解美国经济、政治,美国文学,美国建筑等。因为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市场中获胜,必须熟悉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各方面情况。

2.2重新设计课程体系,提高实务性专业课课程比重,突出专业特色。

在长期过分强调“厚基础”的培养目标指导下,多数高等院校的实务性专业课开设严重不足。认为学生只要有经济学理论方面的基础,专业课特别是操作性较强的实务课便可有可无,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通过“干中学”就可以厚积薄发,发挥后发优势。殊不知,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高效的企业要求学生能迅速“上手”进入角色,发挥科班毕业生的特长,而根本不会负担毕业生长期适应和在职培训的高额成本。由于目前的课程体系中,财经类各专业所开设的经济学基础课相差寥寥,专业基础课也区别甚微,而惟一能区别学生专业特色的实务性专业课严重不足,必然导致各个专业都没有明显的“专业”特色。其直接后果就是毕业生择业困难,或在工作中由于专业方面的“短腿”

而影响职业发展。因此,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体系中,除要有完善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课程外,还必须有一定数量体现专业特色的实务性专业课程。作为应用性较强的实务课必须紧跟社会经济发展实践和就业形势的需要。就目前国际经济贸易实践发展和外向型企业的人才需求来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必需开设的实务课程有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文函电、国际结算、进出口单证实务、进出口报关实务、国际物流、电子商务、国际运输与保险、进出口商品包装、国际商务谈判、商务礼仪等。合理的课程结构应该是经济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务性专业课三者之间的比例为1:1:1的关系,而不是过去那种3:2:1的关系。

2.3加大对创新能力素质的培养力度,改变创新能力素质的培养方式,走出课堂,面向社会,开阔视野,对实践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创新2.3.1积极改进和完善进出口模拟操作训练,配备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青年教师指导学生模拟训练,让学生在仿真国际贸易环境中体会贸易全过程,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这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基本前提2.3.2完善并强化国贸专业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的组织和执行力度,巩固课外专业实习基地,保障学生能按照教学计划进入对口涉外企事业单位实习和训练,通过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传、帮、带,积累相应的工作经验,这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实践要求2.3.3科学设置学期大作业、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创新实践环节。

配备有丰富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收集整理文献资料、设计研究方案、掌握研究手段和调研方法,加强学生的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这是培养学生独立完成课题研究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环节。

2.3.4细化实践教学环节全过程,做到分段实施,循序渐进。

使教学模拟性实验、专业实战性实践和专业综合性实训三个环节能环环相扣、有机结合,这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胡俊文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与创新研究[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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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其次,标准的协调。我们应当寻求产品标准的协调。产品标准的高低表明一国在制度选择上是环保优先还是贸易优先。环保优先会阻碍贸易,贸易优先会降低某些国家的环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围内,产品标准的协调也显得尤为重要。

2.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发展,在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上,除了国际法的完善,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也应作相应调整,把国际法、多边协议的内容以国内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履行国际义务。保护环境不能以经济”零增长”为代价,应当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发展与环保的双重目标,所以要完善环境贸易法规,在环境立法中积极考虑外贸行为,在外贸立法中考虑环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实施iso 14000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资法规:等等。通过这‘系列措施协调好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达到环保水平和贸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决争端机制,环境与贸易的冲突源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且这种冲突短时期内不会消失。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环境与贸易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决定了这两者必然会发生交叉和冲突,并最终协调融为一体,但这个协调过程也是漫长的。所以,现阶段,一旦发生冲突,还是要有相对完备的救济机制,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与争端,促使两者走上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地球环境,实现全球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经济协调途径:

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要立足于本国,加强彼此之间的团结合作,积极开发环境无害技术,环保工业产品,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发展绿色经济,以科学技术为推动力,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等等,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要抓住机遇,加强与发达国家繁荣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其先进技术与经验,争取早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其次,改变旧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只有本着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思想,各国共同努力,调整现行多边国际贸易制度与多边环境条约之间的关系,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因此发达国家应从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发展中国家在内外因素的双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经济状态,提高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会议,争取与发达国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环境贸易政策,措施,保证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或不利于其本国的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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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全面参与到国际分工、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中来,随着对外经济交流的扩大,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增幅持续保持在20%以上,对外贸易依存度仅2004年就已达70%以上,外经贸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呈扩展之势,按目前对专业人才需求的增速估计,5年内国内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达到36万家,是现有企业的2倍,按新增企业每家需要10位外贸专业人才计算,就需要新增180万人,再加上现有企业的人员更新和扩招,市场对外贸专业人员的需求将会更大。为此,高职院必须加强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建设,为外经贸企业培养和输送合格的专业人才,以适应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

一、高职院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

(一)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所掌握的信息,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需求量较大的多为跟单员、外贸业务员、单证员、报关员、货代员和报检员等技能人才,企业都要求毕业生持有国家职能部门统一考试取得的通用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工作,没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将不受欢迎和聘用。

为了满足市场对国际贸易应用型专业人才的需求,高职院的国际贸易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岗位对专业人员的素质能力的要求为培养目标。具体来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在外经贸企业或相关行业从事商务谈判、签订合同、跟单、货代、单证、报检、报关等业务工作的“零距离”

上岗操作的实用型专业人才。

根据上述人才培养目标及主要岗位面向,高职院培养的学生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业务素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知识。学生必须掌握本专业培养目标所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法规、世贸组织规则;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市场营销知识;英语基础知识和商务英语、外贸英文函电及外贸英语口语等基本技能;掌握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商品学、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与保险、外贸单证实务、报检、报关实务和国际货款结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2.专业技能。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要具备从事同外商进行磋商交易、拟订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实现交易目标的善于沟通交流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具有从事跟单、货代、独立处理履行合同各业务环节的单证操作、办理托运、投保、报检、报关和货款结算等能力;熟练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的技能。

3.取得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从业资格证书。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商检总局等职能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证考试,是对从业人员素质能力的权威评价考核标准,对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要求持证上岗,作为高职院国际贸易精品专业的毕业生,在拿到学历证书的同时,至少取得一个或多个从业资格证书。这是衡量其所培养的专业人才是否合格的客观标准,是评价毕业生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依据,也是鉴别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教学质量是否达标称职的重要参照。

(二)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教育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为准绳,培养能干实事的顶班上岗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要能准确把握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适应职业岗位职责的变化,结合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标准的变动和趋向,在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重点、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方面做出适时有效的调整,实行动态的教学过程。

1.“岗、证、课”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岗”,就是外经贸企业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所设置的工作岗位和该岗位对业务人员的职责和业务素质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各岗位工作的高效率运作,保证企业整体经营效益目标的实现。外经贸企业的工作岗位分工呈现越来越细化的趋势,以达到专而精的工作效果。现在的主要岗位分工有外贸业务员、跟单员、单证员、货代员、报检员和报关员等,这些岗位的职责就是国际贸易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指向。

“证”,就是国家商务部、海关、商检局等职能部门为外经贸企业提供服务,让有关企业能招聘和使用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素质的称职的人才,组织全国统一的各种从业资格证考试的措施,对通过了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颁发全国通用的证书,实施持证上岗的优选制度,从而保证了外经贸企业专业人才优化组合。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就必须依国家对有关从业资格考试达标为标准,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指导学生通过从业资格的考试,以考证通过率作为考核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课”,就是“以证定课”,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所应达到的要求,必须适应能让学生普遍通过有关从业资格证考试为宗旨,让学生掌握能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活动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为目标。“岗、证、课”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模式,应是高职院的正确选择。

2.实施“1、2、3”人才培养教学模式。

“1”,即“一个中心”,以能力培养为中心。高职教育以市场为导向,以教育部提出的“实际、实践、实用”为原则,培养学生形成在一定理论素养和专业素质的基础上,让学生能“零距离”上岗为主要目标,使学生在工作岗位上让用人单位满意,并有充足的发展、提升的后劲。

“2”,即“两个依托”,要达到培养学生“零距离”上岗就业能力,又有后发的潜力,一方面强化以实践性教学为依托,培养学生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另一方面以基础理论教学为依托,让学生掌握“必需、够用”的理论知识。在教学实践中采取强化课内实训以构筑理论与实践的桥梁,采取多种模拟仿真手段加大理论联系实际和指导实践的校内外集中实训的力度,使学生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3”,即“三个基础”,一是培养学生具备从事外贸工作的职业素质基础,二是具有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基础,三是具有综合的经营管理的能力基础。在组织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各门课程的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要为学生打下深厚的文化底蕴,扎实的专业功底,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以及在实际业务中能够分析、处理和妥善解决较复杂的问题的能力。

二、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一)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课程体系结构。

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课程体系结构,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必须打破以往的专业学科体系结构,依据职业岗位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需要来设置课程结构,选择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构建起以职业岗位为导向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注重业务技能培养的四层次的模块式的课程体系。

第一层,人才培养目标模块,双证并举。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要获取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和至少一个以上的从业资格证书,实现“零距离”

就业的目标。

第二层,职业技能模块。针对外经贸企业各种岗位对人才素质和技能的要求,从业资格证考试的项目,分别开设外贸业务员、跟单员、单证员、货代员、报检员、报关员等各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每门课程又分为理论知识讲授、课内实训和课外集中实训三个子模块进行教学活动,为学生顺利通过全国统考,获取从业资格证书,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

第三层,职业素质能力模块。作为国际商务人才必须具有该职业所要求的较宽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全面的业务技能,如若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过于狭窄、单一,是无法胜任企业对业务人员的起码要求的。为此,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必须包括国际商务英语的交流与沟通能力培养的模块;国际市场营销的运作模块;电子商务操作技能模块;职业道德、国际商法和贸易规则模块;国际贸易专业知识与实务模块等,每一个模块又分出若干门课程,每门课程再分为专业知识讲授、课内实训、课外实训等子模块。各大模块和各门课程及子模块的融合教学活动,使学生形成综合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四层,职业基本素质模块。高职院培养的是大专以上学历水平的专业人才,必须让学生掌握基础牢固的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接受经济学原理,数学基础,大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的教育,得到文艺、体育和心理素质等的培养,注重引导学生积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公益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经过在校3年以上的培育,塑造学生形成良好的人文、思想、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为步入市场、社会,从事职业岗位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课程特色。

为保证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课程体系适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各门课程要充分体现与整个专业课程体系的配套,体现“岗、证、课”三位一体的要求,要从有关院校和出版社寻找到合适的现成教材是十分困难的,最好的途径是本校组织有关教师严格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课程体系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编写系列化的校本教材。校本教材要根据职业岗位职能的发展、变更和提高,要根据国家职能部门对从业资格证考试的标准的提升,及时修改、变更和充实教材的内容,使校本教材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适用的状态。

现在以获得湖南省高职院校精品课程称号的《国际贸易单证实务》为例,本课程按国际商务单证员的职业岗位标准,据单证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进行编写。课程内容以职业岗位业务流程形成模块化结构,以单证制作为核心进行操作技能的规范化实训,精心设计真实的作品、仿真的业务工作的完成,以项目驱动的课程教学程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各门课程集中体现了以下几个特色:

1.“以证定课”的人才培养课程模式。

根据外贸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从业资格证考试对专业人才能力素质的标准,专业课程要求学生必须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和技能,方能胜任岗位职责,顶班上岗。为此,我们有针对性的开设了“国际贸易单证实务”、“报关商品学”、“报检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跟单实务”等专业课程,每门专业课都与从业资格证考试的要求相适应,从而真正实现了“教学、考证、零距离上岗”三者的完美结合。

2.课堂教学坚持“教、学、做”的统一,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

为凸显“教、学、做”的统一,将课堂教学分为紧密结合的业务知识的讲授与课内实训两个模块,不仅要求讲清每个知识点的原理,重点、难点,还要利用案例、布置简单的任务、小型的专题等的实训活动,进行动手操作练习,以加深理解和运用所讲授的专业知识。每个单元知识教学完成后,都要采用仿真的任务来进行综合实训,努力朝着培养学生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了课堂教学以教师为主体向学生为主体的转变,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教学效果。

3.“一张文凭,多种证书”,提升就业的竞争力。

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培养学生既要具有大专以上的学识水平,又要具备很强的就业竞争力,我们将外经贸行业的从业资格证考试的标准和内容全部纳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并根据从业资格证考试的标准不断提高,考试内容不断更新的客观条件,不断调整和完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和实训活动,并按从业资格证考试的标准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考核,从而达到让学生既完成了大专以上的学业,又具备顺利通过从业资格证的考试,从事多个职业岗位工作的能力。从历届的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来看,凡是获得“一张文凭,多种证书”的学生,在就业的问题上,“不是用人单位选择我,而是我挑选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上比一般的专业人员明显高得多。同时,学生在职业岗位上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可,也提升了学校的社会声誉。

“一张文凭,多种证书”的实施,符合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既满足了企业对专业人员的需求,实现了用人单位的零距离上岗的能力要求,又解决了学生职业发展的后劲问题,既有鲜明的职业针对性,又有较强的职业发展变化的适应能力,充分体现了高职院培养高等的应用型人才的特色。

4.“三重教学”有机结合,凸显实践性教学。

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专业课程的教学方式,采用“三重教学”,即理论教学、课内实训、课外实训三者有机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专业理论、专业知识的讲授,坚持精讲,突出重点,以“必需、够用”为度,通过强化课内实训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为增强学生应用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每一单元组织综合实训,期末对课程的知识和业务技能组织学生停课一周的系统的集中实训,为达到集中实训的预期效果,组织教师编写实训教学大纲、综合实训指导书、实训练习册、实训实施计划等教学辅导资料,并利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引进仿真的实训操作软件,通过加大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学生到外贸公司、港口、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等进行现场观摩学习,聘请现场专家讲座,安排学生毕业实习等活动,凸显了实践性教学在高职院校中的地位,实现为行业输送合格实用性的专业人才的目标。

三、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教学考核。

高职教育坚持强化实践性教学,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决不能采取一纸书面答卷的分数做定论,要客观的系统的准确的评价考核学生的学业成绩,必须对传统的考核方式进行改革。

(一)改革考核与评价方式,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为配合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精品课程体系在教学过程中的有效实施,将传统的卷面考试方式,变成符合职业能力培养的效果评价方式,建立全面的专业技能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

1.各门专业课程均建立符合能力培养要求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并将考核办法事先向学生公布,使学生都知道各门课程对具体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考核要求,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主动地接受考核。

2.根据课程的类型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1)必修课的考核成绩由课堂教学基本知识的笔试成绩与课内实训考核成绩,综合实训考核成绩和平时学习表现,按比例评定其期末总成绩。(2)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则依课程的特点不同,采取灵活的方式,对理论知识性较强的课程,采取笔试与写综合性小论文结合起来进行考核,对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依完成实践性项目的效果,结合平时的学习表现进行评定。(3)对课外实训的考核,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全部的实训流程,适当考虑学生在实训中的表现,主要依据学生完成的实训作品评定的档次,及实训报告的质量确定其成绩。(4)对取得“职业技能考评”、取得行业认证、从业资格证考试的课程,作为评定其成绩合格的依据,并可免修该门课程,让学生选修其他的课程,拓宽知识面。超级秘书网

3.重视对学生的职业素养的评价考核。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人文素质”、思想、职业道德素质,体质、心理素质等表现,贯穿在学生学习、生活,课堂教学、课内外实训和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等各个方面,是一种综合性的表现,体现出学生的价值观、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队合作精神、社交、组织和公关能力诸多方面的素质,学校有责任加强思想素质的教育和考察,培养学生良好的生存能力、应变能力和发展能力,为行业输送综合素质优秀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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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劳工标准的历程和特点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不断增长,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联系在日益增强,国际贸易中的国际劳工标准问题日益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国际劳工标准”(internationailobourstandards)是指为了促进对全世界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而由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ilabouorganization,il0)制定的劳工公约和建议书。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的目的是促进对全世界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其发展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联系在一起。国际劳工标准的内涵,狭义上应该指与贸易利益相关的劳工条件标准,包括工人的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劳动环境、福利待遇等,广义上还包括禁止强迫劳动、结社自由、组织和集体谈判权、清除剥削童工和消除就业歧视等。

从性质上看,国际劳工标准属于国际法范畴,但它同一般国际法相比,又具有自己的特点。第一,国际劳工标准的制定体现了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合作共同改善劳动条件的精神,较好地照顾到三方的利益。第二,国际劳工标准的适用的绝大多数公约和建议书都是以调整成员国国内劳动关系为目标的。而且国际劳动公约和建议书,虽然是由全体成员国参加的国际劳工大会上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的,但通过以后并不直接发生效力,必须经过成员国政府批准才能对批准国产生约束力。

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相挂钩这一建议具有较长的历史渊源,早在wt0的前身gatt时期就已经提出过。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增长,2o世纪90年代,国际社会又掀起了新一轮关于劳工标准的激烈争论。国际劳工标准具有双重功能,调节会员国国内劳动关系和调节国家间贸易竞争的作用。国际劳工标准通过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主导下的贸易协定,试图逐渐在wto组织中形成与国际贸易挂钩的机制。

二、国际贸易实践中的劳工标准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wto内对贸易与劳工问题争论的核心是劳工标准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程度逐渐提高的情况下,发达国家提出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领域斗争日益激烈的表现。

劳工标准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尽管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此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分歧,但是,劳工标准正在一步步地被纳入多边贸易讨论领域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西方发达国家试图将劳工问题纳入到wto框架内并在区域性或双边贸易协议中订入劳工条款或附加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以及在国内法中加以规定,使劳工问题和国际贸易挂钩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并使其合法化,这些都对发展中国家不利。

西方国家还通过sa8000认证等方式将二者挂钩。sa8000社会责任标准在企业发展的同时,更多地考虑了人的发展,这与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发展进步的好处相吻合。但是sa8000作为贸易壁垒的工具,内容就是劳工标准,其具有隐蔽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劳工成本是其最大的比较优势,而sa80o0将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的这一优势。特别在关税和一般非关税壁垒不断被削减的今天,其非常容易被贸易保护主义所利用,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工具。如果在短期内,强制实施统一的劳工标准,将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相对优势荡然无存,使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速度从根本上受到影响。

劳工标准被发达国家作为非关税壁垒的工具之一加以运用,是发达国家实行的一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发达国家将劳工标准以尊重人权为由与国际贸易挂钩,推行全球性劳工标准,以改善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这在表面上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如果通过wt0规则强制执行劳工标准,低劳工标准的国家将会受到制裁,而这只能会加剧贫困和推延工作条件的改善。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对劳工的尊重要从其客观的历史发展出发,尊重其特有的人权状况,只有这样,才能根本上改善其劳工状况,国际贸易才能真正健康发展。

因此,尽管从法律上,还有实践中,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联系在日益增强,都有国家期望将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挂钩,但笔者认为不宜贸然将这二者相挂钩,应使两者渐进的和谐统一。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保护劳工权益,促进公平贸易。全球经济一体化是历史的必然,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必定也是顺应历史的潮流向前发展的。

三、我国对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同囊的应对措施

中国是世界上的贸易大国又是wto的成员之一,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国际劳工标准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应当承认,中国的劳工标准不但达不到发达国家所提出的劳工标准,即使同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劳工标准相比,中国也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从长远来看,中国应当逐步与国际劳工标准达成一致,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社会处理国际劳工标准问题,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一)加快批准国际劳工公约。我国在批准国际劳工公约的方面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数量偏少,二是批准公约的进度较慢。中国适当多批准一些条件基本具备的公约,从根本上说,加快批准国际劳工公约,有利于中国在国际劳工领域中争取主动,有利于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使我国在国际劳工组织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同时也有助于中国发展与国际劳工组织的技术合作并获得其援助。我国应紧密关注国际劳工标准及劳工标准和贸易问题方面的新动态,收集和翻译主要贸易对象国已和实施的劳工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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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末至今,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发展,人类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企业的国际贸易模式也随之优化进步,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市场交换的全过程已成为现实。电子商务作为国际贸易不断深化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相结合的产物,随着全球贸易竞争的日趋激烈,在国际贸易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将愈趋明显。同时,电子商务的应用也为国际贸易中法律规制提出挑战,电子数据交换(edi)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自动、及时的信息交流、数据交换和处理,开创了“无纸贸易”的新时代,使传统理论中要约承诺的形式、生效时间地点、安全性、能否撤销等规定受到质疑,值得探究。

    一、传统承诺理论的规定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人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被要约人一旦表示承诺,则表明要约人、被要约人之间以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联合国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8条第2款规定:“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如果表示同意的通知在发价人所规定的时间内,如未规定时间,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未曾送达发价人,接受就成为无效,但须当适地考虑到交易的情况,包括发价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迅速程度。对口头发价必须立即接受,但情况有别者不在此限。”传统理论中,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存在投邮主义和到达主义两种不同理论。

    英美法系采用投邮主义,即在以书信、电报作出承诺时,承诺的通知一经交付邮局投邮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即使是由于邮局的疏忽致使承诺的通知在作践耽搁或丢失,风险仍由要约人承担,而与受要约人无关,且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英美法系采用“投邮主义”的目的在于缩短要约人能够撤销要约的时间,从而改善受要约人在交易中的被动地位。但在要约人收不到受要约人承诺时,以“投邮主义”而强加给要约人的合同成立其不合理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与之不同,大陆法系采用到达主义,如《德国民法典》第130条规定:“对于相对人所做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发生效力。”我国亦采用到达主义,即遵循《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关于承诺的撤回,除当面表示承诺和采用投邮主义立法的国家不存在外,采用到达主义的国家规定了承诺撤回问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22条,“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价人。”我国《合同法》规定与之相同。

    二、e时代国际贸易的新形势及问题

    e时代,最初用来指电子(electronic)时代,电脑网络出现后email以其快速、简便、多功能等在很短的时间内颠覆了传统的手写邮寄信件。电子商务合同,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通过数据输入进行要约、承诺,以网络传输进行送达。

    传统的书面合同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原件上手书签名、盖章或按指纹,以表明当事人对该书面合同内容正确性的确认。而在edi合同中,手书签章被电子签名所代替,即由符号及代码组成,经由键盘输入并存储于计算机磁盘中。

    在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约与承诺的意思表示由当事人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以电子方式实现瞬间传递的,因而由其所依赖的技术和其运作方式的独特性,产生许多新问题。

    如:数字形式的电子签名很容易被他人模仿、破译或篡改,服务器故障导致延迟而产生生效时间争议及撤销争议等问题,这些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亟待解决。

    三、新形势下“承诺”的法律问题探究

    (一)“承诺”表达新形式问题

    在电子商务中,虽然采用edi取代了传统口头或书面的意思表示形式,但承诺仍具有在电子商务合同当事人间意思传递的重任,因而电子意思表示在形态上仍然可表现为要约、要约邀请或承诺。在edi环境下的承诺,因法律并未具体规定表达方式,又是当事人约定的结果,故以数据电文新形式表达的承诺也当具有法律效力。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制定的《电子贸易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手段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二)“承诺”的撤回与撤销问题

    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采取投邮主义作为承诺生效原则的英美法系国家,不承认承诺可以撤回,但大陆法系国家对承诺生效采取的是到达主义原则,认为承诺可以撤回。e时代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承诺开始以电子形式表达。从法律规定上,撤回需要在承诺尚未送达要约人之前追回并终止其效力,然而计算机一旦发出承诺,几乎不可能再找到一种方式,将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于承诺送达。因而,此种意义上承诺撤回是不可能的。

    承诺的撤销在传统合同中并不多见,因为要约一经承诺,就标志着合同的成立。承诺的撤销即意味着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撤销,因此进入到违约制度规范的范畴。但是,鉴于网络交易的快捷和特殊性,法律可以采用约定或法定宽限期限的办法对电子承诺给与特殊的待遇:承诺到达相对人时暂不生效,在经过双方约定的宽限期后承诺始生效。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一个合理宽限期限。

    (三)“承诺”生效的时间、地点问题

    传统意义上承诺的生效时间,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原则,但需要的是,根据英美法学者的解释,投邮主义的承诺只适用于邮寄承诺及以电报承诺两种方式。倘双方以电话、传真等即时同步传递要约或承诺时,则承诺人之承诺必须清楚地传到要约人的手中,否则不生承诺之效。 大陆法系对承诺的生效采用的是“到达主义”,承诺的通知必须于其到达相对人时才生效,合同亦于此时才成立。因而综合两种学派观点,最为科学的电子承诺生效的时间点,应以“到达主义”为主。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内完成的,但由于电子数据可在任何地点发出,如果采用英美法系的“邮箱规则”,会使合同成立的地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发生诉讼时管辖法院与法律的选择。大陆法系的“到达主义”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一缺陷。

    (四)电子商务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问题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应用,商务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也出现了新问题。传统理论中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问题,如我国《合同法》第42、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缔约责任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一是由于合同订立过程必须由第三人(网络经营者)的介入,二是网络安全与商业秘密的泄露问题。故合同缔约无效或不成立,可能由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通讯失误或网络安全等问题造成。

    此外,在电子数据的传输过程中,当事人的有关信息也可能被窃取、泄露或者删除、篡改等。但由于这些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效或撤销,尚无专门的网络安全立法规定,故在加强技术手段保障的同时,也应当弥补这一领域的立法缺陷。

    四、相关立法比较及应对建议

    对于承诺的生效时间,我国采纳的是大陆法系的做法。由于利用edi的方式仍然有一定间隔,如到达文件箱后的保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必须设定“到达主义”的例外。 如韩国《贸易处理促进法》第15条第2项规定,受要约方的信息在服务提供者的电脑文件箱里记录后,“度过通常运行时所需的时间后”,被推定已到达。此即规定在到达服务提供者的电脑文件箱并记录之前的危险,均由信息发送人负担。

    对于承诺撤销的规定,建议通过立法规定,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当事人约定对电子承诺给予特别期限的宽恕,或这直接由法律规定合理的宽限期限,但应注意此期限应当比较短暂,有利于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对于承诺表达新形式下的安全性问题,可赋予电子签名与手书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新加坡《电子交易法》规定:“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要求签名,或者规定某一文件未经签名会产生特定的法律后果,则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满足该法律规则。”同时,也可借助指纹、声纹、dna比对辨认等技术,加强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确认当事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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