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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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制保障。及时抓好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颁布的《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全镇公民学习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支持。
3.突出宣传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律法规。围绕区委“转型升级突破年”部署要求,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及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罡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4.突出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为着力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已发表达利益诉求,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5.突出宣传服务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目标,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文化交流、文化娱乐、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
二、围绕创新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的创新型
6.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镇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等学法主要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实施机关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备案、通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带动全镇各行业、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多形式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坚持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对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确保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不断加强对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过程中的引路人作用。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组织策划水平,广泛组织开展聘请法制小记者、开辟法治小园地、评选学法小公民、模拟法庭等“四小”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工作的趣味性、新颖性、实效性。深入开展“读法律书、做守法人”主题教育活动,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围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法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对单亲家庭子女、后进生、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学生的法律服务帮教档案,组织法制副校长、“五老”人员等开展“一对一”沟通,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8.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继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大力实施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计划,深入开展“心系发展,法牵万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
9.大力抓好农民和流动人口的学法教育。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确保全镇每一个村有一套普法教育工作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支普法骨干队伍、每户一本法制教育读本的“四个一”目标实现。认真组织开展对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法律知识轮训、测试,村两委干部每年组织6课时以上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适时举办村居干部法律知识竞赛。加快覆盖全镇法制辅导站、村(居)普法宣传员、法律明白人的组织网络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维权月”活动,借庙会、集市组织法制咨询、法律宣讲,在“3.15”、“12.4”等活动日做好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工作,定期开展送法进工地,进车间,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突出对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婚姻法等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民工普法活动。
三、围绕“一地一品,百花齐放”的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倡导和鼓励对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资,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的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推动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家书屋、法治长廊、法治广场、法治游园,因地制宜设置与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
11.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深化法治文化“六个一”活动,组织各村(居)广泛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故事宣讲、文艺巡演等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12.加强法治新闻宣传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一支素质较强的法制新闻联络员队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
四、紧扣“六五”普法中期考核迎检,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全省审计机关要抓住今年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契机,以更好地发挥“免疫系统”和“国家治理”的审计职能为指导,以健全完善审计质量内控制度、强化审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全方位扩大审计成果、多途径抓好成果利用为重点,以争创优秀审计项目、多出审计“精品”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全体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并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查找工作差距,逐级落实创新举措,强化审计质量责任,促进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的层级控制。从计划编制、方案制定、现场实施、报告编审、处理处罚、成果利用等关键环节着手,切实抓好审计项目质量的逐级责任落实。
1.切实抓好审计组长(主审)现场审核工作。加强审计现场操作质量的管理,落实组长(主审)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的现场审核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方案或组织实施不当、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不规范等操作过程应予解决的问题,打牢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的基础。
2.认真落实业务部门的复核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复核制度,切实避免部门复核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各业务部门要选择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骨干作为兼职复核人员,并力求相对稳定;二是探索建立远程电子复核平台,促进审计实施与报告编审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三是细化审计复核意见书,抓好审计组采纳复核意见情况的检查;四是将部门复核情况纳入项目审理内容进行核查;五是审计人员较少的基层审计机关,要积极推行部门交叉复核办法,防止部门复核的缺失。
3.进一步强化审计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审理机构职责,建立适应地方特点的审理工作机制,优化审理流程,细化审理意见书,提高审理质量和效果。创新审理工作方式,探索建立审理信息数据库,搭建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重大项目的跟踪审理。注重审理结果的运用,加大对审理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日常审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的绩效管理考核。县级审计机关可通过设立专职人员审理或集体审理等多种方式,解决审理工作任务繁重与审理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
4.健全完善审计结果审定机制。结合各级审计机关工作实际,规范审计质量把关流程,完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的审定工作机制,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审计监督的公信力、执行力。
(三)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上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强化审计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帮助基层发现和纠正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全省审计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业务指导、项目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业务绩效考核等工作的相互结合,实行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将工作绩效考核融入平时检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今年,省厅将继续对三分之一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抽查,各市(州)审计局应积极安排好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工作。
(四)抓好优秀审计项目的打造与评选工作。要在制定项目计划、整合审计资源、严格组织实施、扩大审计成果、提高成果运用效果等多方面着力,认真打造审计“精品”项目。要按照优秀项目评选的具体要求和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审法发〔2012〕118号)的规定,认真组织年度优秀项目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确保评优质量,提升优秀审计项目档次,带动全省审计项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总结审计机关成立30年的工作经验为契机,对过去制定的机关运行、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做好修订、完善工作,促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今年应着重抓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立法工作。坚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广泛调研,加大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做好省政府审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环节的各项工作,促使条例尽早出台,为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做好其他部门拟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有关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协调、办理工作。
(七)加强与其他执法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依法办案、依法处理、依法移送意识,健全审计执法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财税、国资监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形成监督合力。在提高审计移送案件线索质量的基础上,完善审计移送处理相关制度,提高审计移送处理工作成效,扩大审计监督效果。
(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办发〔2014〕14号)的要求,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省审计法规库”,进一步提高法规库的实用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在巩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全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审计法规制度的提案、议案。切实做好被审计对象提出的申诉和提请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防范审计风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抓好《省内部审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1.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形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各项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2.抓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突出宣传的专业法属性。
二、全面推进重点对象学法
3.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改进领导干部学法方式,贯彻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4.全面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继续通过法制讲座、周五学法活动、案例分析讨论会等方式,开展公务员法制培训,及时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际效果。
5.继续强化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餐饮和涉药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相对人既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有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的意识。
6.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三、不断创新普法宣教手段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把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积极推行“民主决策,法制先行”理念,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把聘请的律师作为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律顾问用实用好,在对涉及老百姓生命安全的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处置、涉嫌刑事移送、与有关部门之间执法协调等事项的处理中,法制机构应当提前介入,在部门集体审议时,法律顾问要列席会议。
(二)积极应对管理体制调整对法制工作的挑战。与质监部门工作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很大一部分是近十年来依据垂管特色制定的。一旦管理体制调整到位,必然有一部分法律法规,特别是总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需要废止、修改。法制工作要及时适应、掌握体制改革带来的法律法规的新变化,确保为领导决策提供切实可靠的法律服务。
(三)深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行政指导是质监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局要结合行政执法回访制度的实施,通过建议、辅导、提醒、劝导、示范、信息披露等方式,着重抓好质量提升、品牌培育等服务类行政指导和稽查建议等告诫类行政指导工作,注重由指导企业向指导行业转变,实现质监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行政目的。
二、围绕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抓落实,强化监督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一)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贯彻落实两法衔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执法监督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果。进一步完善、细化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案审议事规则及案审委员职责等相关制度,切实发挥案审会最终把关作用。加强行政处罚的个案指导,提高对行政处罚监督的有效性,重点关注证据形式、两法衔接、处罚后处理、罚没物资管理等履职风险高发环节。通过召开行政执法案卷交叉检查、案卷评审等活动,加强对案卷制作、归档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二)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按州政府要求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做到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积极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公开。各局要配合当地政府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依法公开权利清单和运行程序,及时修改和完善行政权力数据库。
(三)加强行政许可规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案卷基本规范》,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宣传、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机制,重点监督许可条件的一致性、文书送达、当事人知情权的保障、许可过程中技术行为监管、用印规范等突出问题。
(四)强化技术机构法制化建设。加强对技术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技术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意识。配合相关科室,针对法制建设的一般要求、检验报告质量、检验行为规范等内容,开展技术机构法制化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和量化打分评比,推动技术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促进技术机构依法检验、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减少履职风险、预防职务犯罪、实现健康发展。
(五)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纲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省“依法治省纲要”有关要求,狠抓落实“依法治省”中涉及质监工作的相关问题。结合省局、州政府在法治宣传、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方面的要求,细化和分解工作任务,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确保依法治省工作落实。
三、围绕依法行政基础工作抓落实,完善工作举措,提升法制效能
(一)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面向企业、面向消费者、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全面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做到法制宣传上电视、上报纸、上网络。加大“3·15”、“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社会普法力度,加强质量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突出对监管服务对象,特别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重点产品企业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提升企业质量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将法制学习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二)搞好法制教育培训。要突出重点对象,开展对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的培训活动,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突出重点内容,对领导干部要以宪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和质监业务知识为重点,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其法治理念和运用法治方式履职尽责、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将常规培训与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传帮带”相结合,专家授课与典型案例研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的证据意识、应变能力,提高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能力。继续开展“每月集中学法”、“中心组学法”等活动。
(三)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积极组织新招公务员和新调入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核,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州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加强对《行政执法证》的申请、初审、使用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全系统法制人员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门审案”、个案座谈活动,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充分发挥法律法律顾问在宣传咨询、纠纷化解、风险防范、制度把关等法律事务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