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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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主要记述和反映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的生活、学习经历,也记录着职工个人的思想品德和个人重要才能的表现,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记载的方式,是以每个人为单元,以个人的自然状况和主要经历为信息而形成文件材料,以备组织和需要了解的来查阅。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她不仅接纳了工作人员工作前的学习记录,而且还记录了工作人员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不仅有完整的理论做基础,制定了相关的法规,还有其独立的范围、任务和程序。
1、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来已久,传统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由主管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改革开放30多年来,现今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几种不同的管理模式,比较大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还是有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有些较小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这些管理人员有的是专职的,但大部分是兼职的,但他们都需要完成如下的档案管理工作。
1.1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具有现实性
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在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和考察一个人的时候,就需要经常查阅人事档案,这其中就包括了人员自传、鉴定、考核、考绩奖惩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全方位的了解其经历、德才、专长,以便能人尽其才。还有在人员调动、任免、出国、入党、入团、晋升、调资等很多方面,都需要将人事档案作为一个重要的依据。由此可见,人事档案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现实效力的作用。
1.2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具有真实性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对收集信息要求非常严格,要求从来源、形式和内容等方面都必须确保其真实性,特别是档案中记述的内容,必须仔细核对,保证客观实际,严禁有虚假、捏造的不实内容。只有保证了档案的真实性,才能如实的反映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真实情况。而且档案都会伴随人的一生,对人的工作、学习都能产生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都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只有确保档案真实可靠,才能作为单位考察和了解员工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想更好的发挥人事档案现实效用的基础和前提就是人事档案的真实性。
1.3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具有动态性
事业人事档案工作的模式是动态变化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的内容都是在职的职工和干部,他们承担着社会活动工作,他们的档案记录,也会随着当事人工作的情况发生变化,有的可能不断的发生变化,就会增加新的材料。事业人事档案内容,随着职工任职开始建立,随着职工的成长记录,直到当事人去世,还应该要将悼词、生平事迹等材料归入档案,当事人一生的档案信息工作结束。显然,事业人事档案工作不仅内容是动态的,人事档案本身也随着人员的流动发生变化。事业人事档案事业的形成,主要是为了适应人事工作的需要,随着当事人的管理单位,个人档案要“人档统一”,这样不仅便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还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严禁发生漏档和废档的现象。
1.4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具有机密性
无论是干部档案还是普通职工档案都属于机密文件,在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的保密制度,要严格保密。人事档案详细记录了员工的工作、个人素质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其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相关的一些重大事件,属于国家的机密,这些都具有机密性,不得私自泄露出去,如若泄漏机密,可能会对员工培养利用、社会安定、党和国家等方面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2、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作用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记载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的经历,他就像一面镜子反应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经历,因此,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是组织考察和评价工作人员凭据,因此,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个人和组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把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作用进行探讨。
2.1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
人力资源工作的初衷就是更好的发挥员工的才能,做到知人善用,选取能力突出的人,然而知人才能善用,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全面的了解一个人,包括他的才能、品德、优点、缺点、过去和现在,不仅要认真考察这个人的现状,还要通过人事档案,了解他的过去,他的各个方面的信息,只能有机的结合两者,才能真正做到知人善用。
2.2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与重要的信息资源
人事档案为事业单位的一些重大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在很多事业单位中,制定了很多的考核,比如:绩效考核、绩效评估、员工考核等等,这些都直接关系着员工的福利待遇和晋升的机会,决定着他们的岗位的调动问题。特别是绩效管理,需要大量的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人事档案中对员工的业绩、素质、能力等都做了详细的记录,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单位就能对员工做一个客观的综合评价,从而科学的做出相应的决策。
2.3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与组织审查需要的历史凭证
人事档案由于其形成跨越的时间很长,更能客观的记录每个人的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完整保留了每个人的过去和现在的所有情况。因此在落实人事政策,调整岗位、工资级别,确定或更改参加工作和入党、入团的时间,以及解决个人历史上的遗留问题上,人事档案可以作为重要的依据和凭证。特别是在提拔干部的时候,干部的年龄和身体状况也是必须考虑在内的条件,还有学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等,要想得到真实的信息,只能依靠人事档案。
2.4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与专业人才的信息
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对每个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查阅,希望能从中发现员工的成长轨迹,在档案中可以发现职工的优点,这有利于更好的培养和使用人才,也可以提高对人才价值的需求。因此,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记载的事件要求详细,具体到时间、地点、任务、事件等,真实可靠,是校正、核实和印记历史事实的可信依据。
2.5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与优化人力资源
要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使人与物完美结合。人力资源会随着时间推移、环境变化出现人员的岗位变化、人员流失等,人事档案可以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共享,科学预测人力资源的需求,促进人才在各地区、行业、组织之间的合理流动,使人力资源得到最佳的配置。综上所述,目前事业单位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档案工作中,认真分析,注重档案的服务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从而解决很多社会中的诸多问题,必将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结语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记载了工作人员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和表现,组织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这些当按材料考察你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同时,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也记载了工作人员的专业信息,可以向需要人才的部门提供信息,利于人才发挥作用,为实现中国梦做最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75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如教师资格证证书编号须在备注栏填写。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此类报考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1月24日9:00—16:00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路13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与省属单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 14:00—16:30 教育类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录用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招聘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凭审批机关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1、机构编制工作。一是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做好进出人员的管理;二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年检。
2、公务员、事业人员及合同人员的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摸清我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岗位设置情况,做好一本基本情况台帐,及时做好人员进出的更新。二是做好机关公务员、事业人员及其合同人员的年度考核。三是根据市局统一布置,组织好公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及考试工作。
3、工资福利工作。一是做好XX年度工资正常晋升,我镇机关现有在编公务员37名,在编事业人员36名。今年正常晋升工资事业人员为34名,公务人员5名。二是配合做好年度分配,做好年终事业人员绩效及年度考核奖的审核审批工作。
4、事业专技工作。我镇现有事业专技人员20人,上半年主要是做好事业专技人员年度职称的申报与推荐。
5、XX年度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相关文件,做好XX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调查工作,经市人社局核实确定,今年我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将招收1名财务财会类工作人员。
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5月份开始审查我镇近20名公务员的人事档案,对个人缺少的相关表格、资料进行收集与整理,查漏补缺,做好完善公务员档案的工作。
7、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今年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休假制度,5月份开始由各部门制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并上报,个人休假时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核准单》交各部门领导审核,经批准同意后休假。
8、XX年公务员政审考察工作。6月5日,我办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常熟理工学院对报考我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科员的梁汉伟同志进行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经汇总后交由市人社局审批。
9、机关招聘合同人员工作。4—5月份,协警和城管部门招收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吸引了20多名同志报名,经过规范公正的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后,最终城管录用3名,联防队录用2名,镇招商办录用1名。
二、协同纪委做好监察工作。
上半年完成4起镇违纪党员案件资料整理工作;核对好6条违纪案件线索。
三、配合做好组织工作。
做好XX年度发展党员规范性材料的培训工作,今年发展党员规范材料新增内容11项,要求更为严格、规范。
四、配合做好镇中心工作。
XX年下半年度人监办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我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2、做好事业人员公修课的培训和考试工作。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6个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7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济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简章将通过济南市体育局网站(jnstyj.gov.cn)公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9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天桥区清河北路11001号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楼一楼(原小清河北路山师北院),乘坐31路、130路公交车在“黄台家纺城”下车西行100米路北。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8年1月8日为截止日期。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符合应聘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需提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发放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可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考务费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字分析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综合理解与分析能力、常识判断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体育局根据考试情况和应聘人员成绩确定。
1.笔试时间: 2018年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体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考察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考察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60%。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 2018年1月30日(详见面试通知单)。
结构化面试地点:天桥区清河北路11001号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原小清河北路山师北院)。
每位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结构化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专业考察环节。结构化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考生均自动进入专业考察环节。
2.专业考察
(1)专业考察的内容:
①羽毛球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羽毛球专业理论、羽毛球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②篮球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篮球专业理论、篮球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③射击(手枪项目)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射击(手枪项目)专业理论、射击(手枪项目)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④手球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手球专业理论、手球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⑤橄榄球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橄榄球专业理论、橄榄球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⑥击剑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击剑专业理论、击剑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⑦水质管理员岗位考察内容为:游泳池(馆)水质管理专业理论、实践。
(2)专业考察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1月30日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专业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计分员将各位考官评分登录在专业考察成绩汇总表,然后在每项要素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的总和取平均分,计算出该项要素的最后得分,各要素平均分相加得出该位考生的专业考察成绩,按规定由主考官、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在专业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专业考察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专业考察,按专业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济南市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济南市体育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体育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事业单位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在推进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上发挥着重大作用,其中,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有着直接影响。首先,人事档案管理管理工作要负责管理人才资源信息;其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为企人才的选拔与晋升等提供主要依据。然而,当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面临着许多方面问题,具体如下:
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特征
(一)现实性特点
人事档案管理是事业单位中一项重要工作,主要作用是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供重要的管理依据。比如,提供人事管理所需要的人员考核、鉴定等方面资料信息。通过查看这些资料内容,便于事业单位全面了解与考察个人情况。事业单位只有在全面了解个人情况后,才能够进一步客观的、合理的对个人经历进行分析,既实现对个人内在潜能的发掘,又可以实现对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机密性特点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保密性强,为此,事业单位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之中,务必要严格的执行保密制度,要切实保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密性,避免出现机密泄露的问题,最大程度的减少事业单位的损失。
(三)真实性特点
真实性是对人事档案资料的基本要求,只有保障了人事档案资料的真实性,才能够准确的反映出人才的经历。为此,作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细致的做好自身的工作,对资料的整理与鉴别务必要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保证材料具有足够的真实性与权威性,严厉禁止随意篡改人事档案资料的行为。
(四)动态化特点
人事档案资料主要是对当事人经历的记录,为此,在当事人的经历发生变化时,要相应的对人事档案资料做出调整与更新。为此,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坚持动态化的原则,实时更新人事档案资料,确保能够充分发挥人事档案资料作用。
二、事业单位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为了保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事业单位应重视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因此,事业单位应立足于自身发展情况,根据调查的结果,改进工作方式并建立规范化制度。除此之外,事业单位要做好整理、审查、归档以及收集人事档案资料工作,落实清理与鉴定人事档案工作,充分发挥自身服务职能。
(二)构建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
在事业单位的整体档案管理工作中,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属于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针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要合理分配管理责任与权限,采用统一化管理模式,既可以有效提升人事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而且可以节约人事档案管理成本,促进信息容量的提升,保障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性。通过构建一体化的管理组织体系,可以提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地位,使其获得多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三)改进人事档案工作方式
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忽视信息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既无法提升档案查阅与利用的效率,又加大了档案管理的压力,无法满足如今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因此,针对于这一问题,事业单位应加快改进档案管理方式,采用新型的档案管理方式,推进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提升,促进自身的服务职能的提升。
(四)加大开发档案资料的力度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充分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做好收集各种人事档案资源的工作,不断的充实档案的内容。然而,就传统档案资料内容来看,其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忽视整合人事管理工作所需的德、能、勤以及绩等方面材料,无法有效反映与体现人才实际情况。此外,为了提升档案信息时效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要融入动态化管理思想,为事业单位进行人才考察、选拔与培养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事档案管理队伍
管理人员作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执行者与实施者,其个人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作质量。为此,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队伍是保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落实的基础。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档案管理人员在平时工作生活中要不断加强学习,全面的了解先进的管理思想与技术,并且积极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此外,事业单位应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与组织建设与思想作风活动,强化全体人员对人事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作用,保障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六)加强信息化的建设
传统的档案管理主要是补充人事档案管理,避免由于信息瘫痪而造成档案数据的损坏,然而,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人事档案管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从而保障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与便捷性。因此,有必要对传统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建设,建立起完善的档案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平台的管理功能,在符合档案数据信息共享同时,确保各个部门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同时,要加强对人事档案信息化平台维护,促进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愈加明显。为此,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改革,采用开放化与社会化的发展思想,充分的发挥出人事档案自身的服务功能,从而推进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慧.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特点与问题经验谈[J].办公室业务,2017(7):102.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教师,且现工作岗位与招聘岗位相一致;
(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曾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称号之一,或开设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基本功比武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八)户籍不限;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经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近五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取得报名序号,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9:00—2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6年2月16日9:00—2月18日12:00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电话:0532-88996082
联系人:范广臻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及单位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并于2月18日前将初审情况反馈报名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6年2月15日之前取得)以及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在进入考察范围后出具)。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时间共20分钟(模拟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模拟讲课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要求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他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应聘人员退出考场,到候分室等候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面试成绩。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崂山区政务网(laoshan.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监督电话:0532-88996162
附件:
1、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计划表
一、送交的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工勤人员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形成的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二、应归档的材料
1、履历材料: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需填写履历表。
2、自传材料: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和没有自传材料的需撰写自传。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年度考核表、年度考察材料、转正考察材料、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4、审计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离任审计考核材料等。
5、学历(位)材料: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的学生登记表、入学考试成绩、成绩表、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材料、证书(复印件)、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等材料。
6、职称材料:评审(考核)材料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评审表、申报表、证书(复印件)以及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材料。
7、培训材料: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校等培训机构学习的培训学员登记表、鉴定表等材料。
8、政审材料:干部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
9、更改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等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10、入党(团)以及加入派的材料:入党(团)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团)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证明、党(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加入派的有关材料等。
11、奖励材料:县级以上单位批准的各种表彰、奖励材料、事迹材料、登记表、审批(呈报)表、证书(复印件)及嘉奖通报材料等。
12、处分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撤销处分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离婚材料等。
13、干部任免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包括所附的考察、表现情况材料)、干部调动鉴定、公务员过渡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级定工资材料、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14、录(聘)用干部材料:录用审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续聘材料、解聘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等材料。
15、工资、待遇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等材料。
16、出国(出境)审批材料: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材料或鉴定材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材料等。
17、代表会议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
18、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残疾体检表、伤残等级材料、因公负伤的证明等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二)归档的材料,需经组织(单位)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成立于1960年,隶属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山东大学附属医院。经过50年的开拓创新,现已发展成为专业布局合理、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预防、急救于一体的省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84个,开放床位2800余张。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0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300多名,山东大学等兼职教授、副教授近200人。医院同时拥有美国瓦里安Truebeam直线加速器、德国西门子Skyra3.0T智能磁共振成像仪、美国GEDiscovery宝石高清能谱CT等世界顶尖的医疗设备。
医院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卫生部耳鼻喉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培训基地、胃肠微创技术(TEM)培训基地、卫生部临床药师制试点单位、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卫生部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等。临床护理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业联合中医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被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科),中医中风病科、康复医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人体器官移植、心血管病、神经病学、微血管医学、风湿免疫病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
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山东省心脏移植中心及山东省心脏移植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肛肠病医院、山东省普外质控中心、山东省病理质控中心、山东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山东省输血质控中心、山东省健康管理质控中心、山东省脑卒中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肝病会诊中心、山东省先心病诊疗基地、山东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山东省口腔保健中心也附设在该院。
医院同时获得开展心脏、肝脏、肾脏三种器官移植的准入资格,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同时获得三种器官移植的医院和全省唯一一家准许开展心脏移植的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dhrss.gov.cn)面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报名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4)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17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6)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外语测试、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1引言
人事档案管理是事业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应事业单位用人信息,是对于工作人员的评价以及人事任用的重要的参考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可以说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客观来讲,我们有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摆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面前的难题,面对困难,迎难而上,积极总结发展新思路,不断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2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档案陈旧,更新不够及时,不能很好地反映个人的最新发展动态
很多事业单位在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都存在档案陈旧,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大多单位都是存储一些职称评审,考察表以及干部任免或者说一些年度考核表等等,但是对于人才的学历、奖励以及一些培训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很少主动找其存档,一般都是工作人员自己送来档案管理人员才会按照一定的制度对于保存。然而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自己主动送档案给档案管理人员,认为单位不要求提交的,就是不必要提交的。尤其是很多人可能在职期间读了在职研究生或者获得了一些奖励,都没有及时存档。所以久而久之,就造成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过于陈旧,更新不及时现象的发生,也就导致了个人最新动态没有及时更新。
2.2存档工作规范性有待提高,档案管理技能有待提升
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专业人员来完成,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有一定要求。但是目前很多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依然存在存档不及时,不仔细甚至不规范的现象,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不利于事业单位后期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不一定都是档案管理专业,专业性有待提高,同时也存在部分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兼职于档案管理,实际上这是不提倡的,建议还是各司其职,事业单位也最好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为宜。建议没有专业档案管理人员的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吸纳人才,招贤纳士,以满足工作需求。
2.3忽略了人事档案的人事培训工作与吸纳
很多事业单位认为人事档案管理简单,并不复杂,实际上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也十分专业的工作,责任重大。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到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应该认真严肃对待。但是现实情况中很多单位对于人事档案管理人才的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有的甚至都不开展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造成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水平普遍得不到提高,再加上部分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不强,业务水平也一直上不去。部分单位也存在专业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缺乏的现状。
3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新思路
3.1及时更新保存档案,对人事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作为一名负责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该肩负起档案管理的重任。因为单位人员的档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工作人员的档案变化而及时存档,对于一些新档案要及时补充,确保做到档案的动态管理,保证个人档案状态的及时更新,这不仅仅是工作人员负责,也是对事业单位本身负责。
3.2学习档案管理先进理念,适当进行辅材料归类
事业单位要解决人事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的局面,首先,需要提高人事部门对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视。一是提升档案人员的素质。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了人事档案工作管理的好坏,对其素质的提升是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保障。可通过与其他同类单位交流和进行培训的方式,学习人事档案管理的先进理念;二是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才能对人事档案做到仔细甄别和归档。其次,对多余档案进行辅助材料归类。人事档案归档并不需要人员发展的所有信息,如果把人员发展的所有信息归档势必会造成归档材料繁杂,不规范。但这些人员发展信息对了解人员又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此时,应该把这些不需要归档的信息建立一份员工辅助材料档案作为备用。
3.3致力于档案管理人才培养与吸纳,加大培训力度
事业单位必须致力于人事档案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于已有工作人员要争取更多的学习机会,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保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对于人才缺乏的单位要积极申请人才招聘,让专业性人才进入单位,促进单位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参考文献
[1]塔娜.如何提升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J].办公室业务,2016(14).
[2]李锐.浅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科技资讯,2015(6).
[3]庞爱思.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J].办公室业务,2015(23).
1.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中学物理教研员1名(岗位等级:专技七级);
2.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中学政治教研员1名(岗位等级:专技七级)。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所学专业、所获职称、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5年以上普通高中相应学科任教经历且至少从事两届高三年级教学工作。
4.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获得过省辖市(以下简称市)级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近5年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已结题;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对提高本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5.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含学科领军人物、名教师)或省特级教师。
6.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7.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教育网、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市教育局联系。
2.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2月24日—2月26日工作时间,在市教育局(宿迁市太湖路261号)五楼504室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27—84389650、15161253918。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3.报名人员也可通过委托他人代报名、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同时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传真(复印)件或电子照片,且须最迟于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前一天提交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放弃。传真:0527—8438961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4.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以及本简章要求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相关教学实绩材料,任教经历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视为放弃。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以教科研能力素质为主。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笔试成绩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教育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形式为:答辩。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教育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27—84389678(市委教育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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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样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数量和对象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南县管理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名,选调对象为全州范围内国家机关(如公务员被拟调,必须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或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工作具有3年(含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专业范围:《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中一级目录:管理学(其中的二级目录:会计审计所有)、一级目录:经济学所有。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具有会计或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七)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
(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办公室(州东风路大景商业城A幢)。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其现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请在文山人社网(ynwsrs.gov.cn)、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sgjj.com)下载《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到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或《文山州事业公开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职称证书、考核登记证或年度考核登记表、处级以上单位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荐材料,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6年3月14日在文山州人社网和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则取消该专业的本次选调。
(三)考试
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占总分50%,面试占总分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公示后,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如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参加选调。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占80%),公文写作知识(占2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2.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能力、仪表形象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予以计算并公布。
(四)考察
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文山人事网和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有举报,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选调,空缺名额再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对本公告的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易晏冰。联系电话(传真):0876—2192449。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宁缺勿滥,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6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市武隆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告中《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符合《一览表》中的各项规定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在武隆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成绩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盖章)、奖学金情况、就业自荐书、《重庆市武隆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等到指定地点报名。招聘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均需学院、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并留下资格查询人员联系方式以便核查。报名者需带上一张(2寸)近期登记照片。拟录用人数与总报名人数须不低于1:2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则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8年3月6日上午8:30至12:00在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地点报名。
2.2018年3月8日上午8:30至12: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地点报名。
3.2018年3月10日上午8:30至12:00在四川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地点报名。
各个学校招聘岗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下一个招聘点在上一个招聘点招聘后剩余名额中进行,应聘者请自行选择一个招聘点报名,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招聘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上述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重庆市武隆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查了解应聘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业成绩、在校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社会实践、个人获奖情况等。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当场公布。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报名及审查当天另行通知。
各岗位报名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当天在各考点张贴公布。
2.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根据应聘学科,按相应层次现场说课、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体育艺术类考生须自备报考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所需用品。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考核成绩在各个考点公布。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单项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考官对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尾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5分或单项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确定为拟签约人员。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于考核环节结束以后在各考点予以公布。
(三)签约
按报考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同一岗位签约人选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专业测试成绩、学校必修课程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签约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工作小组通知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签约资格而出现的缺额,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报考志愿及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需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学校必修课程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未按时参加考试考核、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签约人员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2018年3月16日,请于3月15日15:00-17:00到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310室报到。如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作为单方违约处理。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其提供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若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报到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武隆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报到。2018年7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按相关程序,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完善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未就业的武隆籍免费师范生按照《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的实施办法》(渝教人〔2010〕79号)执行。
五、相关约定
拟聘人员除履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外,还应信守下列约定:
1.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及以上,在武隆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的服务期按照(〔2007〕34号)执行;
2.拟录用人员在到岗前有违纪违法行为和其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情况发生,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3.职教紧缺教师岗位人员在招聘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附件5),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区教育委员会解释。
咨询电话:023-77720801、023-777220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