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9 18: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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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一旦本月底前环保部未公布核查名单,两度“落榜”的稀土企业不仅将面临停产整改的风险,还可能“无缘”今年的商务部稀土出口配额,甚至会影响明年稀土开采指令性计划。
包钢稀土仍未通过环保核查
稀土开采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环境问题,严重破坏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酸化,使得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同时,由于轻稀土矿多为多金属共伴生矿,在冶炼、分离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高浓度氨氮废水、放射性废渣等污染物。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认为,“当前中国选择稀土出口限额管制,是合理之举。由于国内资源法和环保法不完善,稀土矿区尤其是南方稀土矿区牵涉的利益复杂,不可能单纯通过行政指令整治稀土开采,因此通过稀土配额出口等需求管理较为有效。”
截至2011年年底,江西51家稀土企业全年稀土利润64亿元。而仅赣州一地,开采稀土形成的污染却需要投入380亿元的费用来治理。
如今,稀土开采污染问题已经引发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表示,要以环保核查和清洁生产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全面开展稀土、制革、铅蓄电池和再生铅等重点行业环保核查,严格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和后督察。
2011年8月,环保部公布《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规定,对申请核查前一年内,发生过以下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通过核查,包括发生过重大或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被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受到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保部门处罚;受到环保部门10万元以上罚款等。
《指南》还指出,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不予通过核查,包括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有关规定;未完成因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污染或因引发群体性环境事件而必须实施的搬迁任务。
《指南》还将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相关标准拓宽到所有稀土企业,这意味着至少1/3的企业将受影响。
截至目前,在商务部预留配额名单中,包括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稀土)、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平远三协稀土冶炼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融信新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淄博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公司至今仍未通过环保核查。
作为行业龙头,包钢稀土在股市一直稳坐稀土行业“第一股”宝座。尽管稀土市场一直低迷,但包钢稀土今年以来股价涨幅高达118.46%,目前每股价格在40.92元的高位徘徊。包钢稀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日辉向时代周报表示,该公司已经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报送了相关材料,环保改进和加强的工作也一直在做,但对于是否能够最终通过环保部第三批审核,他并不敢肯定。
“我不敢作任何猜测,猜测也不准。”张日辉表示,包钢稀土已经在环保改进上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不过,他不愿意对是否能够通过作任何假设,他认为,无论如何,最后的结果不会影响包钢稀土今年的生产和销售。
针对包钢稀土尚无通过环保核查一事,英国金属网研究人士薛宁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坦言,过去企业比较忽略环保,但现在都意识到不能以牺牲环保为代价发展经济,“现在大家都在等环保部第三批核查通过名单,环保部后,商务部才能公布配额。
如果包钢稀土通不过,究竟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影响?薛宁认为,如果包钢稀土没有通过环保核查的话,以其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地位来说,震动肯定会有。
稀土采矿准入门槛提高
作为稀土整治的一大利器,环保部针对稀土企业进行环保核查“力度”空前。
此前,环保部2011年12月和2012年4月分别了第一批、第二批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稀土企业名单。环保部公告称,各省级环保部门应严格审查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稀土企业的各类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不给予环保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不得为其出具任何方面的环保守法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在全国300多家稀土企业中,已有13家矿山、76家冶炼分离企业遭到停产整改。
即便如此,通过稀土行业环保核查的企业占申请企业总数的比例并不大。第一批、第二批名单共有56家企业通过环保核查,而环保部收到核查申请的企业有110家左右。截至目前,仍有半数左右的稀土企业尚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原矿堆积影响地下水质、无法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危险废物的存放场所不规范等,是这些环保不达标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是一份具体而详实的工作要点――39个领域、100项任务,件件落实到各个科室。
近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黄水祥接受本刊记者专访,围绕惠州市新的发展目标和今年环保工作要点,介绍当前惠州环保形势和工作情况。
目标与底气
去年2月,省委书记在惠州调研时指出,惠州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速的关键时期,必须乘势而上,争先进位,尽快跻身包括佛山、东莞在内的广东发展第二梯队。他同时强调,要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绿色低碳增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努力保持良好生态和优美环境。
时隔3个月后,省长朱小丹在惠州调研时又指出,“惠州的生态现在领先其他地方,将来还要保持领先地位!惠州值得期待,值得等候。”
为实现上述目标,惠州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加快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到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万元,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到2017年,惠州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成为国家生态市,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经济社会要发展,生态环境要保护。从一名环保局长的角度来看,我认为惠州确实有底气实现这个目标。
一是因为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近年来环保投入为例,高投入带来了环境基础设施的超前建设,这点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十分重要。目前,惠州全市共建成72座日处理能力达144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些地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已超过净水供给规模。为实现“进二”目标,市委书记陈奕威提出,惠州要走“五位一体”、绿色跨越道路,实现经济富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公平、生态良好“五位一体”协同发展,努力实现更有质量的发展、更高水平的惠民。
二是这些年来惠州通过大项目、大基地带动,走出一条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道路。与“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小企业相比,重化工行业规模更大、门槛更高、管理更好。“十一五”期间,惠州经济总量实现1000亿到2000亿元的跨越,期间环境一直保护得很好。“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惠州过去能做到,今后也一定能做到。”
三是惠州是一个有着较好环保氛围的城市,环保工作能做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惠州地处东江流域,历来对环保十分“敏感”。更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中海壳牌石化项目建设过程亦是环境宣传和环境教育的过程,包括为保护一个鸟窝,小心翼翼处理灌木丛;花75万元为珊瑚搬家,保护珊瑚改造……这一次次环境教育,对于惠州的绿色发展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四是多年来惠州发展打下的良好环保基础。其实,在全省环保责任综合考核中,惠州连续七年排名为优秀。2013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后,惠州全年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5,在珠三角排名第一。
思路与举措
谈到惠州今后环保工作的方向,黄水祥表示,为实现“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和“生态建设率先进入全省第一梯队”奋斗目标 ,今年惠州环保工作将大力推进生态环保五项工程。
一是推进源头控污工程,倒逼发展转型升级。加强环保规划引导,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按全市10%、“两河”流域20%目标推进重污染企业清退工作。
二是推进治污减排工程,强化发展环境容量保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实现生活污水处理一镇一厂。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确保超额完成省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完成24座规模化养殖场治污工程建设。
三是推进环境安全工程,保障全市环境安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加强环境调处,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四是推进环境整治工程,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实施“惠州水更清”工程,按每个镇“一年一条河”目标,推进内河涌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清洁大气工程。全面完成锅炉淘汰和改造工作,建设污染源排放过程监控系统,完成省、市控重点VOC企业废气治理,实施国华和平海电厂烟尘深度治理、深能源丰达电厂低氮燃烧改造和中海壳牌脱硫脱硝工程改造。实施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五是推进生态创建工程,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力争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乡镇30个。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惠城水口和仲恺潼湖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黄水祥还说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作为地级市环保部门,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要深入有效地推进环保工作,要联系实际做好以下四点:做好规划计划;做好检查督查;做好通报报告;做好环保执法。
近年来惠州环保工作如污水处理厂建设、减排任务、生态创建、两河整治等等,都是在年初通过市政府发文部署。这需要环保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另外,还要做好检查督查,落实各项工作。目前,环保部门每月督查一次,每两月联合监察部门督查一次。
改革与创新
改革开放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黄水祥认为,作为基层环保部门,推进环保改革势在必行,但同时又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结合惠州实际,惠州在环评和环保执法等方面作了一些探索,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果。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成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解决农村基层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努力把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党的十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召开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前,集中5个月左右时间,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各级环保干部深入农村和企业进行调研走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在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环保系统自身实际做好“自选动作”。省环保厅分9个组,由厅领导带队,每组赴2个县,进2个村和5个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市级环保部门走访调研应该覆盖所有县,县级环保部门走访村和企业。在此基础上,摸清情况、汇总分析,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增进感情,提高环保优化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领导带头,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各级环保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省环保厅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徐震同志为组长、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环保局领导班子要全员参与、亲力亲为,找准环境监管与服务群众的结合点,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到深入企业、服务群众上来。
(二)求真务实,解决问题。各级环保干部要真正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真正帮扶企业、解决难题。深入研究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深入研究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点问题,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实践。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力求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增强联系群众本领、加强环保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总体要求,妥善安排环保大走访活动。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落实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保障环境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强化引进浙商优质大项目服务、加强环境准入监管、淘汰落后产能等有机结合起来。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要在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来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改善环境、保障民生。要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好的作风经验,及时把成熟的作风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活动成果。要通过环保大走访活动,切实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重点内容
围绕“进村入企、助推发展、强化服务”,重点抓好以下9项工作:
(一)进农村、访农家。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干部整体联动,深入农村,访农家、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做好环境接待和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帮助农村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子。尤其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这项活动省厅由生态处牵头负责。
(二)进企业、解难题。按照“干部转作风、企业得实惠”的要求,由省、市、县环保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参加,实地走访企业,重点围绕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了解企业生产一线情况,点对点帮扶企业解决环保难题。省厅领导到联系县(市、区)走访企业5家。市、县(市、区)环保局领导干部要定期走访企业,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重点走访在污染防治、转型升级、总量减排等方面有困难的企业,同时走访一些发展前景较好和有特色优势的企业以及环保行业相关企业。这项活动省厅由污染防治处牵头负责。
(三)做好产业集聚区、年度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环保服务。积极配合省领导带队走访所联系的产业集聚区,了解开发建设中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帮助解决规划环评、环保审批等方面的问题。这项活动省厅由建设处牵头负责。
(四)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认真贯彻全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省厅领导结合环保大走访活动开展下访接待工作。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围绕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十3个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环保干部大接访活动,零距离听取诉求、面对面解决问题。这项活动省厅由执法稽查总队牵头负责。
(五)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省环境安全。省厅领导结合环保大走访活动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各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牵头协调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全力确保环境安全。这项活动省厅由执法稽查总队牵头负责。
(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这项工作今年上半年与环保大走访活动结合进行。省厅继续做好温州“双服务”专项行动的牵头组织工作,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本地“双服务”专项行动。这项活动省厅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七)开展好“改善发展环境”百组调研活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省厅认真做好台州、平阳县、江干区三地的调研任务,及时上交调研报告。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调研组工作,帮助解决调研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困难。这项活动省厅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八)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按照省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围绕重大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报道,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及时宣传基层的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注重对社会环境舆情的分析预警,切实加强对社会热点环境问题的正确引导,正确处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关系,把握主导权,占领主阵地。这项活动省厅由宣教中心牵头负责。
(九)访县局、强基础。省厅各调研组均要到各联系县环保部门开展走访活动,召开座谈会,听取县级环保部门的意见建议,协助解决当地环保部门在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基层工作基础。这项活动省厅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入谋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有效整合工作力量,有效整合类似活动,有效整合相关工作。各项活动的牵头处室要加强联络沟通,及时制定各活动的方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作出安排。
二要加强统筹安排。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环保部门参与的调研组,要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调研任务。在此基础上,各调研组要侧重从环境保护角度开展调研走访活动。要在认真填写“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情况反馈表的同时,精心设计并填写好“环保大走访活动”情况反馈表。其中“环保大走访活动”企业情况反馈表由污防处制定,农村和农户反馈表由生态处制定,基层环保部门情况反馈表由人事处制定。省厅调研组进村、进企业走访活动由县(市、区)环保局作出统筹安排,避免出现重复走访。选择的村和企业要有代表性,重点选择存在困难多、环境问题多的村和企业。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要按照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信息反馈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等信息上报同级作风办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对走访村和企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及环保部门的,要及时加以解决,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作风办。
四要严格工作纪律。进村入企要切实避免扰民和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各级环保干部进村入企要轻车简从,直接到点,要简化形式,不搞迎来送往,不干扰地方工作,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一个走访组不超过5个人。走访活动中严格做到“五不准”:不准接受所走访村和企业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接受所走访村和企业馈赠的有价证券或礼品,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
五要发挥表率作用。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农村,深入企业,帮助他们解决环境难题,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
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亟需重拳严打。早在2014年,新华网就在报道《在线监测形同虚设,国字头企业造假》中称,环保部统计,为加大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目前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元,能够监控上万个污染源。
如此强大的监管网络,本应该有效遏制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可一些企业的环境违法方式从“偷排”转为“偷数字”,竟然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公然造假。种种现象至少说明两点:一,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现象―直存在。2015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实际上,无论是通过修改设备工作参数等软件手段造假,不达标的变达标,还是有排污企业在污水中放置一个水桶,里面盛满干净的水,在线监测的探头被固定在水桶中,跟污水完全分隔开等小”伎俩”,目的都是为了”骗”;二,由于造假的成本很低,收益却很大某省专门负责监管这方面的领导就指出,企业环境数据造假的成本就80元-100元,却可以节省几十万元的环境处理成本,差距巨大,如此诱惑下,不少企业选择了铤而走险。同时值得警惕的是,环保部曾对19家企业处罚4.1亿元,只是追缴应该缴纳的排污费。按照现行法律,针对企业违规排污一般处以三五万元罚款,限期整改,这样的处罚难以对任何一家企业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