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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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查摆整改阶段的重要性。查摆整改阶段从9月25日起,大队高度重视,积极召开个人剖析会议,针对民警不同工作性质明确查摆整改的重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体民警、协警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意见,每一位民警、协警结合自身学习、工作,深刻查摆,在大家面前讲出自身的优点和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明确查摆整改的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大队对照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新期待,认真研究,明确查摆剖析的重点,深入剖析交警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思想观念、大局意识、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认真进行查摆,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整改到位。在民警、协警个人剖析会上采取领导提、同志点、自己查等方式,让民警深刻剖析与认识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大队进行民主测评,凡是称职率达不到60%的,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实行诫勉谈话、组织跟班学习教育和整改。会上,民警轮流讲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并接受点评和评分,同事之间也踊跃发言提出建议。
1、政治意识不强
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不善于运用新的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3、法律意识不强
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时刻运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将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去。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问题,自己从思想上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由于自己在思想上的认识不高,认识不够,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多,个人学习少。还需进一步加强思想和政治方面的教育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2、安于现状,缺乏责任思想作祟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由于个人家庭原因,没有尽全力干事创业,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思想还比较狭隘,过于安于现状,没有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增强意识。同志曾指出:政法部门是人民的重要机关,必须狠抓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作风过硬、特别能战斗的执法执纪队伍。在执法工作中,我大队高度重视,日常工作中,确定大队长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质量第一责任人,把提高执法规范同抓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紧密结合,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开展便民利民措施相结合,通过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狠抓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总结了近年来在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剖析根源,分析危害,教育民警树立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和行使公安交通管理职权,超越狭隘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注重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在工作中,还经常通过以中队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要求民警人人谈体会,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大队把全体民警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坚持利用周四学习日进行业务和法规法律学习,大队领导轮流授课,不断组织民警学习了《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民警在学习中熟练掌握“十个法规、五项技能”,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守法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加强对民警的宗旨教育,在民警中开展了为“谁从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和“如何从警、如何执法、如何服务”的大讨论活动,教育广大民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满意这一政治高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周到服务。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细化,坚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周一次队务会,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执法检查,每月一次工作小结;坚持24小时上路巡逻执勤,对重要路段、路口增加警力,加强执勤,确保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坚持每周检查交接班登记,交接班登记清楚、规范;坚持发放警民联系卡、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便民服务手册,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还结合县局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对各岗位办理业务时间进行核定,实行限时服务,并在业务量较为集中的车管、事故岗位增加警力,实行延时服务,提高了车管、驾驶员管理效率和办案效率,并在车管所实行电脑选号,方便广大群众。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了《三门峡公安交警支队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六条措施》、《公安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道路执勤行为的通知》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整治三乱、优化环境、民主评议行风”等专项学习。通过教育培训,全体民警的现场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实际办案能力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总共1711.949公里,城区大小路口74个。2009年,辖区机动车拥有量增加了5000多辆,达到了75765辆,非机动车12万余辆,管理难度超过了去年。
一、大力推进“三项建设”工作进程
将“三项建设”工作与“平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成立了由大队长刘虎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督导落实,形成了事事有人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1、加强科学技术运用,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大队坚持“面向全警、面向基层、面向应用、面向实战”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提高业务信息系统的综合应用水平,建管并举,注重应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专门组织培训了一批业务素质精良的民警,对*市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该系统相关参数进行了调整。通过该系统的规范、合理应用,大大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另外,加强中队机动车设施减少,摩托车检测设备使用全面正常,非机动车的入户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创建“五无大队”。从今年开始,大队认真组织开展“五无”交警大队创建评选活动,切实调动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使大队所办理的行政案件无复议、诉讼变更和撤销,刑事案件无错案,无国家赔偿案件,民警无违纪违法,每起案件均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了公安部“五条禁令”等警纪铁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纪律条令。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队伍管理“大查摆、大剖析、大整改”活动。在民警的思想上切实打牢了预防违规使用警车、违规处置涉案财物以及谋取私利的防线。大队整体执法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质量显著提高,达到执法质量优秀档次标准,始终保持全市执法前列位次。
二、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着力构建相互尊重、信任、支持的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和谐警民关系。
为提高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实行“战训合一、轮岗轮值”的培训机制,采取业余时间集中培训和封闭式集训等多种形式,从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路面管控方式及技巧、心理学常识等各方面对民警进行了培训。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执法形象明显改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全面建立了“交通事故法庭”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违法处理工作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得以实现。据统计,1月至11月交通罚款处罚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7.44%,教育量增加了31.67%。
严管严惩,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在交通管理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分别开展了涉牌涉证、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非法运营、客运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农村道路、摩托车、严重涉车违法“飓风行动”集中专项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停车乱”整治、社会治安整治行动等交通安全隐患排除活动,重点抓好行人、非机动车、公交车、出租车和摩托车等专项治理,逐步建立对机动车源头管理和路面控制相结合长效管理机制。
据了解,城市主干道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尤其涉牌涉证、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率得到重点控制。截至11月15日,*全市共处理交通违法案件98546起,教育放行14万余起。
三、创新工作机制,全面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舆论声势
为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树立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安全环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在宣传上求“活”、求“深”、求“实”。
打造亮点工程,再添“一进”--进部队,积极创建“平安大道”。法制宣传、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车辆管理等窗口单位和路面执勤民警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阵地,报纸、电视、网络、标语多管齐下,和*电视台合作建立了交警在线栏目,与凉山日报合作设立了交警风采专栏,并协调中国建设银行、中国移动凉山分公司等单位投资15万余元在全市各个重要路段、路口、每一个人行横道灯杆上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图板、交通安全宣传展框108个,以生动的卡通人物形象和朴实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交通安全知识展现在广大市民面前,把交通安全宣传“一条街”深化为交通安全宣传“一座城”,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文明交通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同志们:今年5月起,按照中央、省委、XX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基本结束。经台州市委和市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政法各部门第一阶段的工作基本符合检查验收标准,可以转入第二阶段工作。今天的会议,是转段的动员会。会后,政法各部门都要自行组织转段动员。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第一阶段教育讨论活动的简要回顾
省委政法委作出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决定后,我市政法各部门抢前抓早,精心部署,在学习动员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整体思路清晰。为了增强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我们确定了“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贯彻始终”,“突出三个重点”,“采取四个结合”,“实现五个目标”的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主题,即要紧扣“公正执法、一心为民”这个政法工作主题。坚持两个贯彻始终,即针对学习阶段时间短及基于思想是行动先导的认识,坚持将学习发动贯彻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针对有些问题能够立即整改及基于成果可以促进学习的认识,坚持将边查边改贯彻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突出三个重点,即以学习中央、省、市政法委领导关于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讲话为重点;以履行执法办案职能的部门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四个结合,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许祥珊同志先进典型相结合;与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相结合;与促进各项政法工作相结合。实现五个目标,即执法观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由于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二是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务实。政法各部门坚持统筹安排,保证了工作学习两不误。市检察院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开辟了网上专栏,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教育活动网络视频会议,统一动员部署;开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警同时收听收看,还把讲座光盘挂在网上,供干警随时上网学习,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在学习方法方面,我们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理论研讨相结合。在培训骨干方面,市公安局除了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外,党组成员先学一步,还先后举办了科所队室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培训班,将理念教育和业务知识结合起来集中学习和研讨,为全市公安机关培训了一大批理论骨干。市法院还组织干警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职业道德六个专题进行了书面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
三是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效明显。在教育活动中,政法各部门干警执法指导思想得到进一步端正,公平正义的执法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确立,干警的法制观念思想认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干警的工作热情得到充分发挥,不但没有影响工作,反而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审判工作完成了年度80的任务目标,公安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同比都有所提升,而且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要进一步扎扎实实做好第二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清理思想是此次教育讨论活动最为重要的关键环节,这一阶段工作抓得好不好,将直接影响整个活动的效果。为此,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转段以后,如何巩固第一阶段的教育成果,深入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我强调以下七方面要求:
一要贯穿始终强化学习。要继续抓好学习教育活动,必须将学习贯穿于教育讨论的始终。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与学习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入心、入耳、入脑。通过学习不断加深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到边学边调研。通过开展理论研讨、知识竞赛、问卷测试等形式,推动学习的不断深入。在学习中坚持“三着力,三促进”原则。即在理论武装上着力,促进广大干警端正执法思想;在指导实践上着力,促进突出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在组织领导上着力,促进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二要严格对照查摆问题。要解决问题,必须在找准问题上下功夫。首先要选准查摆工作切入点。从“三个方面切入”:一是把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作为查摆的切入点;二是把容易发生执法不公的环节和部门作为查摆的切入点;三是把对照先进典型存在的差距作为查摆问题的一个切入点。同时,要开展好“五查五看”活动,要深挖根源,敢于亮丑,把问题查全找准,全员写出自查报告和自我剖析材料。班子成员的自查报告交市委大讨论办公室。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照检查、清理思想阶段的指导意见》精神,从五个方面把握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大局意识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不讲政治、不讲大局、不讲执法司法社会效果的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片面强调独立办案、偏离大局执法以及单纯业务观点等问题。执法思想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的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耍特权、抖威风、以及“冷硬横推”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执法作风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认真等作风飘浮、办事拖拉、相互推诿以及有警不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办)、查而不纠的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工作敷衍、履职不到位,华而不实、搞形式主义,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执法行为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办案的 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甚至动手动脚、刑讯逼供、、贪赃枉法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等问题。执法纪律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不讲工作原则,违反办案纪律、以案谋私、执法不廉等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乱收费、滥罚款,“吃拿卡要”,泄露案件机密、造成工作被动,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以及对自身要求不严,警容风纪不正、司法礼仪 不规范等问题。根据省委政法委的要求,这一阶段省委政法委将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清理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和干警亲属利用干警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工作。因此,这一阶段将增加排摸、清理、整顿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方面的工作内容。
三要广泛深入征求意见。要真听,认真组织公开征谏、上门纳谏,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式上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和满意度问卷测评等方式。教育讨论办公室和政法各部门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道)、村居征求意见,部门与部门之间互相听取意见,机关内部向民警征求意见和建议。要把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梳理,及时反馈到相关政法部门(单位)。市委大讨论办公室决定于8月18日左右召开座谈会,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道)、村居干部对政法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办公室要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好。
四要开展开门接访。市委大讨论办公室和政法各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接访,解决一批涉法涉诉的案件,重点是进京赴省的上访老户。在太平、松门、泽国设立3个接访工作站,于8月15日、8月22日左右开展集中开门大接访活动,政法各部门领导要分组参加公开接访。同时,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办结,并做好回访案件当事人工作,对当事人不满意的案件,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做好答复解释工作。
五要实行全面整改。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以事找人,对号入座,从思想深处分析原因,认真清理,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条件不成熟的限期整改,以整改的成果体现教育活动的成效。
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自查、征谏及明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分别写出单位和个人的整改报告,并以各科室(庭、队、所)为单位召开整改分析会,相互交流、分析点评、找准问题、落实措施。
2、开展积案、劣质案件的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对涉法涉诉案件的集中办理活动,对各种存在瑕疵的案件逐案进行清理。
3、严肃处理执法违法的人和事。
市委大讨论办公室将把这次活动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纳入20__年目标管理,年底进行考核验收,作为评先评优的一个重要条件。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为认真贯彻落实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州党校坚持党校姓党原则,突出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这个主业主课,在今年所有主体班次严格推进党性教育系统化,积极促进理论教育、传统教育、典型教育、实岗锻炼和党性分析“五大模块”的有机融合,创新性地以党性分析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实施“三步走”培训新模式。
1重读入党志愿书,找寻初心,增强思想自觉
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学员积极开展“重读入党志愿书”学习交流会,围绕“找寻初心,做到‘四个合格’” 主题进行学习讨论,加深对“入党为什么”这个问题的理解和感受,真正“在思想上入党”,不断增强思想自觉。镇乡街道专职副书记进修班陈章木、万明、蔡丽、邱令、朱泯宇、胡军、周义琴等6位学员作为党员代表重读了入党志愿书。有着20多年党龄的陈章木同志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新找到了自己青春年少时的美好情怀;万明、蔡丽、邱令同志结合个人的成长历程,恳谈了对党的认识的逐渐加深;朱泯宇、胡军、周义琴同志介绍了自己的入党动机、入党经历和入党以来的心路历程。部门区管副职领导干部进修班余爱东、陈晓静、徐迎春、肖墙林等4位学员通过重读入党志愿书,阐述和分享了自己多年来对党始终如一的情感,查摆和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志要向老党员看齐、向身边的好党员看齐,时刻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做到在思想上真正入党,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
2创新现场教学模式,勿忘初心,增强政治自觉
为有效促进理论教育与传统教育、典型教育相结合,大幅提升培训实效,不断探索和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围绕“勿忘初心,增强‘四个意识’”主题开展现场教学,充分利用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同志纪念馆及故居)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州区看守所)作用,加深对“在党干什么 ”这个问题的理解和感受,真正“在政治上入党”,不断增强政治自觉。
(1)注重榜样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挖掘“刘帅精神”的丰富内涵,积极开展“刘帅铜像前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刘帅生事迹展”、“聆听刘帅精神报告会”、“观看刘帅宣传片”等一系列活动,号召学员学习传承“刘帅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镇乡街道专职副书记进修班学员谭小朝表示,刘帅的一生和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值得我们后人永远敬仰,刘帅纪念馆和故居作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要继续发挥好作用,让更多的人来参观学习、缅怀先烈,让革命传统发扬光大,永放光芒。
(2)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带领学员到开州区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实地参观看守所监控室、民警办公区、提审区、医疗室等场所,以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教育学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不少学员对此表示深受震撼,身临其境的教育、看守所的高墙与现实的反差,净化了心灵,升华了党性。目前,到同志纪念馆及故居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到开州区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已成为主体班次学员的必修课,学员满意率超过95%。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刘帅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始终牢记组织交付的工作,做到在政治上真正入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对党忠诚的模范党员。
1、滥发证明数量较大。目前,很多城市都将《出生医学证明》作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在经济欠发达的苏北农村地区,“重男轻女”观念依然普遍存在,超生现象不容乐观,不少新生儿父母在分娩后选择不办《出生医学证明》,从而达到不报、瞒报出生记录的目的。这类儿童的父母在之后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时,就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因而,“市场”需求量较大。如丰县妇幼保健所群体保健科原主任常艳、工作人员魏炜在负责审核、制发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过程中,共计非法补办了80余份出生医学证明。
2、补办环节易出问题。《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分首次签发、换发、补发三种情况。首次签发由新生儿分娩医院签发,换发、补发由《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办理。因具有首次签发资格的新生儿分娩医院皆为国家认可的正规医院,在签发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时较为规范,存在问题较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多因原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破损,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留有存根,也不易出现问题;办案人员案后随机走访了辖区3个县立医院、14个镇卫生院,调取分娩记录,并与分娩人、接产医师进行谈话核实,未发现造假情形。这就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办环节往往容易被相关人员“钻空子”,成为此类职务犯罪多发环节。
3、“黄牛”拉线内外勾结。在非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过程中,“黄牛”中介作用非常明显。“黄牛”熟悉业务办理程序,并通过各方面关系与妇幼保健所相关工作人员结识,进而双方互相勾结,共同牟利。先由“黄牛”提供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手续,后妇幼保健所相关工作人员在收到一定好处后违规审核、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如丰县院查办的5名涉案人员中, 3人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2人为“黄牛”,双方为牟私利,造成《出生医学证明》滥发,不仅损坏了国家机关声誉,更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4、跨省办理现象突出。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采取在哪里出生可以在哪里补办的方式。丰县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与外省周边地区比较经济相对发达,外省邻县居民常有到丰县镇卫生院进行分娩,一定程度上给新生儿出生管理带来难题。如丰县院办理的上述案件中,山东费县的王某、孙某在得知“黄牛”有“门路”可替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后,联系了一批山东地区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经“黄牛”伪造虚假手续交到丰县妇幼保健所常艳处审核、签批,魏炜处审核、制发。两年间,常艳等人利用虚假手续补办的80余份出生医学证明中有48份涉及山东费县、山东济宁、安徽砀山地区新生儿。经查,这48新生儿均未在丰县出生。
5、严重影响社会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统一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于规范出生人口登记,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内容,为公安户口登记机关确认公民身份及出生符码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混乱不仅会直接导致户籍管理上的混乱,甚至会导致非亲生子女如被抱养、被领养、被拐骗、被拐卖儿童身份的“合法化”,带来很多社会和法律问题,影响深远。
二、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被滥发的原因
1、规定执行不严。根据国家卫生部、徐州市卫生局相关规定,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应当由需补办该证明人员的父母本人带着《出生医学证明报告单》、产时记录、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手续亲自到妇幼保健所办理。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人员提供的相关手续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到分娩医院调取产时记录、分娩记录进行查验。在丰县院办理的上述案件中,该县妇幼保健所所长李江涛疏于履行签批职责,将个人印章交给下属常艳,由其对补办手续进行签批后盖上自己的印章。常艳、魏炜在与“黄牛”事先串通好的情况下,既未按规定对需补办证明新生儿的父母身份进行审核,也未到分娩医院进行实地查验。
2、内外监督缺位。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在补办出生证工作上缺乏有效监督。办案人员调查得知,虽然县妇幼保健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是由县卫生局委托进行的,但县卫生局并无专门人员对补办情况进行监督。上级妇幼保健所对下级妇幼保健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情况只是每半年抽取一个县、区进行检查,发现几率过小,不能形成有效监督。
3、侥幸心理作祟。部分群众不知法、不懂法,对自身购买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认识不清,甚至把“买”一份出生医学证明看成司空见惯的常态现象,认为别人能买不出事自己也会如此。丰县院办理的上述案件的发案原因就是山东费县一户籍民警工作中发现某村集中出现了多份信息虚假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人员也一定程度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每年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数量很大,有一小部分出问题也不会有人发现。正是侥幸心理成为了丰县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常艳等人走向犯罪道路的诱因之一。两人先后集中签批、制发的80余份出生医学证明均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当年全县办证量达到2000余份,基数较大,且所补办的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多数为山东地区等外省人员,实地查验困难,他们侥幸地认为这是难得的可趁之机。
4、利益驱使违法。妇幼保健所作为一个自收自支的单位,负责人日常多将精力放在能够创收的业务部门上,疏于对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部门的工作监管。在监管力度不强的情况下,具体办事人员为一点蝇头小利,置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于不顾,利用程序上的漏洞牟利,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案件中董光升、张健有替别人每补办一份出生医学证明收取500元-1000元,分给常艳、魏炜100元-200元,一点点甜头致使两人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