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8 11: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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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区审计局针对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积极跟踪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截至2020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清单反映的14个方面的30个问题中,相关部门通过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返还支付、加大投入等进行整改,同时减轻了企业负担,并且修订或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超支挂账问题暂时无法整改,只能在往来中挂账,待财政形势好转后再列支。
(二)滞留专项资金问题正在整改,财政部门正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年末将剩余专项拨付到位。
(三)未纳入预算内管理问题已经整改。
(四)政府债务未入账问题正在整改。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应缴未缴财政资金问题已经整改,已经全部上缴财政。
(二)存量资金问题正在整改。
(三)未及时拨付资金问题已经整改,相关资金已经追回。
(四)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问题已经整改,相关资金已经追回。
(五)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已有内控制度。
三、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一)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审计整改情况。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未达到预警标识,区财政目前严格按照债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二)扶贫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已经整改,相关项目已经实施。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落实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不到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问题,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已做出相应处理和处罚。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第一季度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水利建设项目未及时进行验收等问题已经整改,资金已经上缴财政,项目已经验收。
(二)第二季度光伏扶贫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已经整改。
(三)第三季度“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2个方面7个问题已经整改,相关行为得到纠正,相关保证金已经返还。
(四)第四季度区医共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健全了相关机制,人员已经下沉,加大投入用于房屋改建和购置设备。
五、采纳审计建议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财政部门着力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政务服务局梳理出我区政务服务办事事项共459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共389项,同时积极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出台了《区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保障稳定脱贫。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加强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三)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方面。坚持“政府要过紧日子”,从严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一)学校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共35所:普通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3所、县城小学1所、中心校22所、中心校下设教学点7所。
(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情况
2019年秋期,全县7-15周岁适龄人口6207人。7-12岁适龄儿童4104人,已入学适龄儿童4104人,入学率100%,无辍学儿童,辍学率为0;13-15岁适龄儿童2103人,已入学适龄儿童少年2103人,入学率100%,无辍学儿童,辍学率为0。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健全了工作机制
1.继续实行“六长责任制”。继续实行了县长、乡(镇)长、村长、局长、校长、家长等“六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进一步明确,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建立协调机制,增强部门联动。为使各乡(镇)、各部门通力配合,形成控辍保学合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2020年,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8号)文,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控辍保学”责任书,拟定了“控辍保学”考评细则,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县教育局主动与统战部、公安局、民宗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工作。通过努力,及时掌握到了适龄儿童辍学动态并进行劝返,保证了他们入学就读。
3.学校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教育系统内继续按照往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属地管理分工惯例,控辍保学工作分工实行了由7-15周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牵头负责、各中学协助的方式进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划分。
4.建立台账动态监控。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适龄儿童,学校掌握了辍学原因,进行了家访,仍未返校的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进行了汇报,并报送了适龄儿童辍学名单,乡镇人民政府向辍学适龄儿童监护人发放了《限期复学通知书》,并进行了多次动员。同时,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适龄儿童的动态监控,各校建立了辍学适龄儿童台账,并实行劝返销号制度。
(二)加强了组织领导
阿科里乡、毛日乡属于我县纯牧地区,是藏族主要集聚区,也是我县最偏远的地区,这些地区的适龄儿童极易发生辍学。鉴于此,县教育局成立了县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同时采取了“问题乡镇,重点管控”的措施。
(三)加强了“控辍保学”舆论宣传。各校将每年春季、秋季开学第一个月确定为“控辍保学”宣传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了义务教育的概念意义,让中小学生深知辍学的危害及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处罚规定,增强了各级干部、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意识,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任务职责进一步明确,全社会形成了“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排查了无学籍适龄儿童
各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员重点排查了7周岁有无漏建学籍的学龄儿童。对于漏建学籍的适龄儿童,学校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了动员和劝返,学校学籍管理员也及时为无学籍适龄儿童创建了学籍。
(五)加强了目标管理,并进行严格督查考评。
为有序、有效推进我县控辍保学工作,县教育局在对学校教育综合目标进行了考核,其中包括了控辍保学工作的考核,考核组根据《县控辍保学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了严格考核打分。
(六)全力实施了政策帮扶和社会救助民生工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在掌握好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儿童学生的基础上,县教育局根据名单及时落实了国家各项扶贫政策,同时引进了社会救助,拓宽了救助方式,加大了对贫困户学生和残疾儿童学生的帮扶力度。
(七)关爱弱势群体,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学校在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同时,采取了各项措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全面关爱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在校得到应有的关爱。特别是有留守儿童的学校,留守儿童享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与温暖。
(八)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集中劝返。
为使每一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得到保障,县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工作组、各学校及村两委冒严寒、顶酷暑深入广大牧区牧民家庭,宣传控辍保学相关政策,了解牧民疾苦,及时解决大家的困难,苦口婆心劝返动员每一名辍学适龄儿童。通过不懈努力,辍学适龄儿童全部劝返回校。截止2020年5月,多名辍学适龄儿童已全部劝返。
(九)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文件提出:“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3名辍学儿童本学期未劝返入学。经核实,3名辍学适龄儿童信息如下:
3名辍学儿童均属阿科里乡人,因厌学曾多次辍学。掌握情况后,及时与阿科里乡人民政府对接开展劝返工作,通过努力,3名失学儿童相继在5月20日前劝返入校。详情见《县2020年7-15周岁辍学适龄儿童劝返台账》(附件1)和《县2020年7-15周岁辍学适龄儿童劝返销号佐证》(附件2)。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适龄儿童有入寺动向,而藏民进寺庙学经遍布的寺庙多而广,摸底排查难度较大。
五、今后努力方向
1.强化乡(镇)职责。各乡镇为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单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控辍保学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逐村逐户开展一个不能少的摸底、建档工作。
2.集中进行劝返。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在开学的第二周进行集中劝返,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办法,劝返失辍学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坚持三项制度(集中劝返制度、定期家访制度、失辍学生劝返销号制度)、七项措施(帮扶控辍、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爱心控辍、快乐校园控辍),把控辍保学工作同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对不送子女入学的责令其按时送子女入学。
一、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切实将其作为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履职能力的大事、急事来抓,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将16条意见建议归纳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不属于基层人民银行职责范围的,如,“取消密码挂失收费”、“提高存款利率”、“多举行一些投资理财培训班”等。第二类是基层人民银行可以采取措施给予解决的,如,“人员服务质量跟不上”、“服务质量不好”等。第三类是需要基层人民银行与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的,如,“加大金融监管”、“加大对商业银行监管力度”、“建议金融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建议加大信贷力度,重点加大‘三农’扶持”等。
对于第一类意见建议,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社会各界对人民银行法定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不了解造成的。按照20__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20__年国务院下发的人民银行新“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除了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卡审批以及假币辨别等业务外,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及各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对企业和个人不办理任何业务,主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打交道,推动金融部门在全市贯彻实施国家货币政策,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同时,基层人民银行还向金融机构无偿提供人民币收付、支付结算系统、征信系统等基础金融服务,对全市外汇市场实施监管,而银行业的具体监管职能自20__年央行和银监会分家以后由××市银监分局负责。简而言之,人民银行主要从事比较宏观的、抽象的工作,而不是微观的、具体的业务。很多群众错误地把人民银行等同于全权监管金融业的行政部门甚至于商业银行,产生了一些误解。如,密码挂失收费和手续费是由商业银行盈利性的企业本质决定的,是市场化的自主行为,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后即可实施,人民银行对收费行为没有管辖权。存贷款利率调整是人民银行总行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的调节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措施,是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够实施的,基层央行只能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督导全市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而不具备“提高存款利率”的权力。提供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盈利手段,开展理财产品宣传、规避理财风险也是金融机构应尽的职责,人民银行本身不具备这方面的职能,也没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不具备举办投资理财培训班的条件。另外,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严格按照行政规划的设立,××市本文来源:文秘站 现有市中心支行和九个县支行,网点设置不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对于第二类意见建议,我们认为这既有人民银行县支行人员老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当前客户服务需求快速提升的客观原因,也有人民银行自身窗口岗位从业人员技术操作不够熟练、服务态度不够热情的主观因素。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对于第三类意见建议,“加大金融监管”、“加大对商业银行监管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大信贷力度,重点加大‘三农’扶持”,则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甚至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企业等通力合作,共同解决。
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产生的成效
为了尽快整改到位,有效提高服务水平,使群众满意、政府放心,我们及时将市纠风办反馈的16条意见建议分解下发给相关的5个县支行,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目前,各县支行都已经整改完毕,并反馈了整改报告(见附件)。同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开展金融宣传,加强金融监管,增强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的力度,收到了初步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9月份以来,我们以东西部合作会为依托,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和银行卡知识宣传活动;以《××日报》为平台,开办了周二的《金融保险》专版,开展了征信知识竞赛、支付系统知识普及活动以及××金融业60年发展历程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二是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根据工作安排,针对辖区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9月份,我们组织业务骨干对辖区部分金融机构分支网点开展了账户管理和反洗钱等业务检查,对驿城区等5家农村信用社开展了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后改革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通报,并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三是继续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上半年,我们通过召开全市金融会议、下发货币信贷指导意见、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等方式,积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市新增贷款57亿元,创历史最高纪录。下半年,我们分别从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中小及民营企业、“三农”、房地产、弱势群体、个人消费等方面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半年贯彻执行人民银行信贷政策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将结果向市政府、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银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有效发挥了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的正向激励作用,督促引导金融机构紧紧抓住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结合点,有保有压、区别对待,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七八月新增贷款共计17亿元,实现了持续增长,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工作。首先,继年初召开全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会后,7月份,我们推动市政府又组织召开了再动员会议,对上半年创新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其次,对夏粮收购中现金使用量大,群众卖粮排队时间长,收购企业负担重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性地提出了农发行与工行、邮储、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将收购资金通过银行卡进行支付的解决办法,使今年80%的夏粮收购资金实现了银行卡结算,切实保证了群众能够更快地拿到卖粮收入。第三,继续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止8月底,全市共发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6548万元,带动农民就业6000多人。
五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6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合作座谈会,进一步理顺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推动双方合作。目前,全市已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24家,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的达到7家,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4.3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西平的金融辅导制度,向中小企业企业派驻金融辅导员,积极开展财务辅导,增加企业懂金融、用金融的能力。目前,1524名经过统一培训的金融辅导员,已经进入企业、村委(社区)开展工作,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一致赞扬。银行和企业的良性互动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贷款的发放,至8月底,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9.2亿元,增长19.32%。
三、下一步整改意见
在金融知识普及方面,一是继续开展外汇、银行卡、支付结算、假币辨别、个人和企业征信、金融法规等与人民银行业务相关的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增加宣传的覆盖面,切实提升全民金融素质。四季度,我们将策划开展两项大的宣传活动。一是在10月份,我们将与全市各金融机构联手,组织开展迎“国庆”金秋刷卡活动,从而提升社会各界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意识。二是在××电视台以及各县电视台播放有关人民银行职责的记录片,从而使社会各界了解央行、熟悉央行。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我们将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增强员工对各项业务的熟悉程度和掌握能力,争取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快捷安全的服务;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认真履行“一站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对工作中违反规定操作、不热情服务的员工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罚处,从而提升服务水平。
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收付、外汇管理、征信业务、账户管理、金融统计、反洗钱等业务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银监分局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全市金融业的服务水平。
在信贷投放方面,我们将继续按照年初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联合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银监部门,创新引导形式,优化信用环境,搭建合作平台,鼓励金融创新,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三农”等的倾斜力度,努力实现全年信贷增长过百亿、农业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稳步增加的工作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群众反映意见建议:
1. 人民银行对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不到位,建议人民银行多举行一些投资理财培训班,或在电视上播放投资理财知识。(××市: ××县)
2. 人民银行:服务质量不好。(××市: ××县)
3. 人民银行加大金融监管。(××市: ××县)
4. 人民银行取消密码挂失收费。(××市: ××县)
5. 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保障群众收益。(××市: ××县)
6. 人民银行、人员服务质量跟不上。(××市: ××县)
7. 人民银行,营业网点设置不合理。(××市: ××开发区)
8. 人民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没有起到管理的职责,××县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特别突出。(××市: ××县)
9. 人民银行,建议督促各银行解决。(××市: ××县)
10. 人民银行,建议加大信贷力度,重点加大"三农"扶持。(××市:
××县)
11. 人民银行:对群众服务更好一点。(××市: ××县)
【正文】
按照《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问题整改交办会议安排部署,我委及时成立审计指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并一一逐项整改落实,现将自检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方面
我委印发公布《红河州州级非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单》、《红河州州级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红发改办〔2018〕4号)、《红河州州级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事项实施清单》(红发改办〔2018〕9号)、《红河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121项》(红发改办〔2019〕1号),规范了中介服务事项,并在我委的受理意见通知书中告知项目单位,政府投资项目5万元至100万元的中介服务事项,进入中介超市选择。2019年我委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在100万元以上,按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办理;2020年使用政府资金采购10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项目为“营商环境评估”,中介超市中无此专业服务,我委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此问题我委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红河州中介超市”采购,并继续告知有关项目单位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中介超市采购。
二、“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
2020年10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州市场监管局转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制定《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了《红河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联合双随机和部门双随机抽查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编制“一单两库”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从11月26日开始,严格按照流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对由我委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对工程咨询单位的联合行政检查和部门自行开展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招标方案进行综合指导协调进行了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核查,2020年12月30日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和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
三、开办企业、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方面(一枚印章管审批效果不明显)
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至省直部门、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载明,下一步省直部门将采取人权、事权集中至部门“行政审批处”进行审批模式;州(市)拟在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加挂行政审批局牌子,将相关部门的部分行政审批权责及人员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统一审批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事项。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委已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处室设置模式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加挂牌子于政策法规科),按照此次整改要求,我委对行政许可事项流转环节进行了优化,印发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审查审批业务职责流程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12月25日起,将全部四项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科采取“窗口式”集中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出件的方式进行审批,实现了行政许可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