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时间:2022-02-28 11: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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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篇1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区审计局针对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积极跟踪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截至2020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清单反映的14个方面的30个问题中,相关部门通过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返还支付、加大投入等进行整改,同时减轻了企业负担,并且修订或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超支挂账问题暂时无法整改,只能在往来中挂账,待财政形势好转后再列支。

(二)滞留专项资金问题正在整改,财政部门正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年末将剩余专项拨付到位。

(三)未纳入预算内管理问题已经整改。

(四)政府债务未入账问题正在整改。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应缴未缴财政资金问题已经整改,已经全部上缴财政。

(二)存量资金问题正在整改。

(三)未及时拨付资金问题已经整改,相关资金已经追回。

(四)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问题已经整改,相关资金已经追回。

(五)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已有内控制度。

三、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一)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审计整改情况。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未达到预警标识,区财政目前严格按照债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二)扶贫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已经整改,相关项目已经实施。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落实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不到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问题,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已做出相应处理和处罚。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第一季度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水利建设项目未及时进行验收等问题已经整改,资金已经上缴财政,项目已经验收。

(二)第二季度光伏扶贫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已经整改。

(三)第三季度“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2个方面7个问题已经整改,相关行为得到纠正,相关保证金已经返还。

(四)第四季度区医共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健全了相关机制,人员已经下沉,加大投入用于房屋改建和购置设备。

五、采纳审计建议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财政部门着力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政务服务局梳理出我区政务服务办事事项共459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共389项,同时积极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出台了《区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保障稳定脱贫。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加强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三)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方面。坚持“政府要过紧日子”,从严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篇2

(一)学校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共35所:普通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3所、县城小学1所、中心校22所、中心校下设教学点7所。

(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情况

2019年秋期,全县7-15周岁适龄人口6207人。7-12岁适龄儿童4104人,已入学适龄儿童4104人,入学率100%,无辍学儿童,辍学率为0;13-15岁适龄儿童2103人,已入学适龄儿童少年2103人,入学率100%,无辍学儿童,辍学率为0。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健全了工作机制

1.继续实行“六长责任制”。继续实行了县长、乡(镇)长、村长、局长、校长、家长等“六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进一步明确,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建立协调机制,增强部门联动。为使各乡(镇)、各部门通力配合,形成控辍保学合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2020年,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8号)文,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控辍保学”责任书,拟定了“控辍保学”考评细则,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县教育局主动与统战部、公安局、民宗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工作。通过努力,及时掌握到了适龄儿童辍学动态并进行劝返,保证了他们入学就读。

3.学校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教育系统内继续按照往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属地管理分工惯例,控辍保学工作分工实行了由7-15周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牵头负责、各中学协助的方式进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划分。

4.建立台账动态监控。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适龄儿童,学校掌握了辍学原因,进行了家访,仍未返校的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进行了汇报,并报送了适龄儿童辍学名单,乡镇人民政府向辍学适龄儿童监护人发放了《限期复学通知书》,并进行了多次动员。同时,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适龄儿童的动态监控,各校建立了辍学适龄儿童台账,并实行劝返销号制度。

(二)加强了组织领导

阿科里乡、毛日乡属于我县纯牧地区,是藏族主要集聚区,也是我县最偏远的地区,这些地区的适龄儿童极易发生辍学。鉴于此,县教育局成立了县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同时采取了“问题乡镇,重点管控”的措施。

(三)加强了“控辍保学”舆论宣传。各校将每年春季、秋季开学第一个月确定为“控辍保学”宣传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了义务教育的概念意义,让中小学生深知辍学的危害及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处罚规定,增强了各级干部、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意识,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任务职责进一步明确,全社会形成了“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排查了无学籍适龄儿童

各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员重点排查了7周岁有无漏建学籍的学龄儿童。对于漏建学籍的适龄儿童,学校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了动员和劝返,学校学籍管理员也及时为无学籍适龄儿童创建了学籍。

(五)加强了目标管理,并进行严格督查考评。

为有序、有效推进我县控辍保学工作,县教育局在对学校教育综合目标进行了考核,其中包括了控辍保学工作的考核,考核组根据《县控辍保学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了严格考核打分。

(六)全力实施了政策帮扶和社会救助民生工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在掌握好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儿童学生的基础上,县教育局根据名单及时落实了国家各项扶贫政策,同时引进了社会救助,拓宽了救助方式,加大了对贫困户学生和残疾儿童学生的帮扶力度。

(七)关爱弱势群体,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学校在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同时,采取了各项措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全面关爱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在校得到应有的关爱。特别是有留守儿童的学校,留守儿童享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与温暖。

(八)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集中劝返。

为使每一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得到保障,县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工作组、各学校及村两委冒严寒、顶酷暑深入广大牧区牧民家庭,宣传控辍保学相关政策,了解牧民疾苦,及时解决大家的困难,苦口婆心劝返动员每一名辍学适龄儿童。通过不懈努力,辍学适龄儿童全部劝返回校。截止2020年5月,多名辍学适龄儿童已全部劝返。

(九)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文件提出:“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3名辍学儿童本学期未劝返入学。经核实,3名辍学适龄儿童信息如下:

3名辍学儿童均属阿科里乡人,因厌学曾多次辍学。掌握情况后,及时与阿科里乡人民政府对接开展劝返工作,通过努力,3名失学儿童相继在5月20日前劝返入校。详情见《县2020年7-15周岁辍学适龄儿童劝返台账》(附件1)和《县2020年7-15周岁辍学适龄儿童劝返销号佐证》(附件2)。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适龄儿童有入寺动向,而藏民进寺庙学经遍布的寺庙多而广,摸底排查难度较大。

五、今后努力方向

1.强化乡(镇)职责。各乡镇为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单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控辍保学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逐村逐户开展一个不能少的摸底、建档工作。

 2.集中进行劝返。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在开学的第二周进行集中劝返,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办法,劝返失辍学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坚持三项制度(集中劝返制度、定期家访制度、失辍学生劝返销号制度)、七项措施(帮扶控辍、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爱心控辍、快乐校园控辍),把控辍保学工作同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对不送子女入学的责令其按时送子女入学。

篇3

一、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切实将其作为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履职能力的大事、急事来抓,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将16条意见建议归纳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不属于基层人民银行职责范围的,如,“取消密码挂失收费”、“提高存款利率”、“多举行一些投资理财培训班”等。第二类是基层人民银行可以采取措施给予解决的,如,“人员服务质量跟不上”、“服务质量不好”等。第三类是需要基层人民银行与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的,如,“加大金融监管”、“加大对商业银行监管力度”、“建议金融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建议加大信贷力度,重点加大‘三农’扶持”等。

对于第一类意见建议,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社会各界对人民银行法定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不了解造成的。按照20__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20__年国务院下发的人民银行新“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除了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卡审批以及假币辨别等业务外,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及各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对企业和个人不办理任何业务,主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打交道,推动金融部门在全市贯彻实施国家货币政策,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同时,基层人民银行还向金融机构无偿提供人民币收付、支付结算系统、征信系统等基础金融服务,对全市外汇市场实施监管,而银行业的具体监管职能自20__年央行和银监会分家以后由××市银监分局负责。简而言之,人民银行主要从事比较宏观的、抽象的工作,而不是微观的、具体的业务。很多群众错误地把人民银行等同于全权监管金融业的行政部门甚至于商业银行,产生了一些误解。如,密码挂失收费和手续费是由商业银行盈利性的企业本质决定的,是市场化的自主行为,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后即可实施,人民银行对收费行为没有管辖权。存贷款利率调整是人民银行总行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的调节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措施,是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够实施的,基层央行只能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督导全市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而不具备“提高存款利率”的权力。提供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盈利手段,开展理财产品宣传、规避理财风险也是金融机构应尽的职责,人民银行本身不具备这方面的职能,也没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不具备举办投资理财培训班的条件。另外,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严格按照行政规划的设立,××市本文来源:文秘站 现有市中心支行和九个县支行,网点设置不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对于第二类意见建议,我们认为这既有人民银行县支行人员老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当前客户服务需求快速提升的客观原因,也有人民银行自身窗口岗位从业人员技术操作不够熟练、服务态度不够热情的主观因素。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对于第三类意见建议,“加大金融监管”、“加大对商业银行监管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大信贷力度,重点加大‘三农’扶持”,则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甚至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企业等通力合作,共同解决。

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产生的成效

为了尽快整改到位,有效提高服务水平,使群众满意、政府放心,我们及时将市纠风办反馈的16条意见建议分解下发给相关的5个县支行,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目前,各县支行都已经整改完毕,并反馈了整改报告(见附件)。同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开展金融宣传,加强金融监管,增强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的力度,收到了初步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9月份以来,我们以东西部合作会为依托,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和银行卡知识宣传活动;以《××日报》为平台,开办了周二的《金融保险》专版,开展了征信知识竞赛、支付系统知识普及活动以及××金融业60年发展历程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二是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根据工作安排,针对辖区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9月份,我们组织业务骨干对辖区部分金融机构分支网点开展了账户管理和反洗钱等业务检查,对驿城区等5家农村信用社开展了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后改革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通报,并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三是继续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上半年,我们通过召开全市金融会议、下发货币信贷指导意见、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等方式,积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市新增贷款57亿元,创历史最高纪录。下半年,我们分别从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中小及民营企业、“三农”、房地产、弱势群体、个人消费等方面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半年贯彻执行人民银行信贷政策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将结果向市政府、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银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有效发挥了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的正向激励作用,督促引导金融机构紧紧抓住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结合点,有保有压、区别对待,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七八月新增贷款共计17亿元,实现了持续增长,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工作。首先,继年初召开全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会后,7月份,我们推动市政府又组织召开了再动员会议,对上半年创新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其次,对夏粮收购中现金使用量大,群众卖粮排队时间长,收购企业负担重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性地提出了农发行与工行、邮储、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将收购资金通过银行卡进行支付的解决办法,使今年80%的夏粮收购资金实现了银行卡结算,切实保证了群众能够更快地拿到卖粮收入。第三,继续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止8月底,全市共发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6548万元,带动农民就业6000多人。

五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6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合作座谈会,进一步理顺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推动双方合作。目前,全市已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24家,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的达到7家,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4.3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西平的金融辅导制度,向中小企业企业派驻金融辅导员,积极开展财务辅导,增加企业懂金融、用金融的能力。目前,1524名经过统一培训的金融辅导员,已经进入企业、村委(社区)开展工作,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一致赞扬。银行和企业的良性互动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贷款的发放,至8月底,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9.2亿元,增长19.32%。

三、下一步整改意见

在金融知识普及方面,一是继续开展外汇、银行卡、支付结算、假币辨别、个人和企业征信、金融法规等与人民银行业务相关的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增加宣传的覆盖面,切实提升全民金融素质。四季度,我们将策划开展两项大的宣传活动。一是在10月份,我们将与全市各金融机构联手,组织开展迎“国庆”金秋刷卡活动,从而提升社会各界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意识。二是在××电视台以及各县电视台播放有关人民银行职责的记录片,从而使社会各界了解央行、熟悉央行。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我们将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增强员工对各项业务的熟悉程度和掌握能力,争取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快捷安全的服务;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认真履行“一站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对工作中违反规定操作、不热情服务的员工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罚处,从而提升服务水平。

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收付、外汇管理、征信业务、账户管理、金融统计、反洗钱等业务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银监分局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全市金融业的服务水平。

在信贷投放方面,我们将继续按照年初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联合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银监部门,创新引导形式,优化信用环境,搭建合作平台,鼓励金融创新,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三农”等的倾斜力度,努力实现全年信贷增长过百亿、农业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稳步增加的工作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群众反映意见建议:

1. 人民银行对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不到位,建议人民银行多举行一些投资理财培训班,或在电视上播放投资理财知识。(××市: ××县)

2. 人民银行:服务质量不好。(××市: ××县)

3. 人民银行加大金融监管。(××市: ××县)

4. 人民银行取消密码挂失收费。(××市: ××县)

5. 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保障群众收益。(××市: ××县)

6. 人民银行、人员服务质量跟不上。(××市: ××县)

7. 人民银行,营业网点设置不合理。(××市: ××开发区)

8. 人民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没有起到管理的职责,××县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特别突出。(××市: ××县)

9. 人民银行,建议督促各银行解决。(××市: ××县)

10. 人民银行,建议加大信贷力度,重点加大"三农"扶持。(××市:

××县)

11. 人民银行:对群众服务更好一点。(××市: ××县)

篇4

【正文】

按照《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问题整改交办会议安排部署,我委及时成立审计指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并一一逐项整改落实,现将自检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方面

我委印发公布《红河州州级非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单》、《红河州州级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红发改办〔2018〕4号)、《红河州州级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事项实施清单》(红发改办〔2018〕9号)、《红河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121项》(红发改办〔2019〕1号),规范了中介服务事项,并在我委的受理意见通知书中告知项目单位,政府投资项目5万元至100万元的中介服务事项,进入中介超市选择。2019年我委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在100万元以上,按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办理;2020年使用政府资金采购10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项目为“营商环境评估”,中介超市中无此专业服务,我委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此问题我委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红河州中介超市”采购,并继续告知有关项目单位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中介超市采购。

二、“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

2020年10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州市场监管局转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制定《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了《红河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联合双随机和部门双随机抽查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编制“一单两库”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从11月26日开始,严格按照流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对由我委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对工程咨询单位的联合行政检查和部门自行开展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招标方案进行综合指导协调进行了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核查,2020年12月30日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和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

三、开办企业、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方面(一枚印章管审批效果不明显)

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至省直部门、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载明,下一步省直部门将采取人权、事权集中至部门“行政审批处”进行审批模式;州(市)拟在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加挂行政审批局牌子,将相关部门的部分行政审批权责及人员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统一审批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事项。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委已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处室设置模式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加挂牌子于政策法规科),按照此次整改要求,我委对行政许可事项流转环节进行了优化,印发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审查审批业务职责流程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12月25日起,将全部四项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科采取“窗口式”集中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出件的方式进行审批,实现了行政许可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

篇5

园区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三送”工作领导小组,并指派4名干部负责园区“三送办”日常工作;各村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工作队队长任副组长的村级“三送”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要求,园区“三送”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县纪委、监察局46名下派干部和园区43名下派干部,第一时间下到村组,在强入轨阶段,园区1733户农户均钉挂了联系牌、发放了连心卡(册)、填写了户情卡。园区还在每个村组钉挂了分片包组公示牌,将分片包组“三送”干部、村干部姓名、联系方式及承诺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农户联系,接受农户监督。

二、加大宣传,浓厚“三送”氛围

篇6

【正文】

区审计局:

根据《关于审计秀洲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等的通知》(秀洲审通〔2020〕3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4月13日起对秀洲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秀洲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秀洲审调报〔2020〕3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科技创新券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科技创新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我局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完成修订《秀洲区科技创新券使用及兑现实施办法》初稿,并发送至财政局等部门征询意见,预计将于11月正式发文。

一是创新券“补助办法标准不统一”问题。在《办法》中将“企业每年申领的创新券最高额度设定为15万元”,与《秀洲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秀洲委办发[2019]77号)中规定的“企业每年可以最高申领15万元创新券”保持一致。

二是“企业创新券申领覆盖面低”问题。根据嘉兴市《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创新活力新城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9]26号)中第21条“加大创新券推广应用,扩大创新券使用对象和范围,支持科技创新全过程,激发技术创新活力”要求,已在《办法》中增加了创新券种类,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包含:“检验检测服务券、技术服务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券、科技孵化机构奖补券、共建创新载体奖补券、研发费奖补券、创新平台认定奖补券、科技金融奖补券、人才(团队)奖补券”等九类。

二、关于“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未及时清理”的整改情况

篇7

我局于2020年9月3日收到《南宁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南审行审报〔2020〕1号),该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存在总体预算支出率未达标及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两个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68项问题: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一)问题具体表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全年部门预算指标总额为720.18万元,实际预算支出金额为331.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体支出执行率为46.09%,预算支出率未达到全年90%以上的标准。

(二)问题产生原因:2019年我局全年安排市本级财政经费364.04万元,年底支出318.76万元,支出率为87.56%。2019年7月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统一部署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19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由于中央下拨资金占我局2019年整体资金比重较大,造成我局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19年度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1.7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二、第189项问题: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

(一)问题具体表现:2019年南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南财社201号)”预算指标总额为3561400元,当年实际支出131418元,结余3429982元,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50%。

(二)问题产生原因:2019年7月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19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19年度该专项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6.0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篇8

《遂审调报》﹝2019﹞4号文件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照《遂审调报》所列问题进行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

1.“丽水山居”奖补资金50万元未及时兑现。《关于命名2017年度“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的通知》(丽农办〔2018〕9号)文件已经于2018年7月下发,截至2019年10月底,该文件相关的大洞源农家乐综合体、湖山乡诗里民宿客栈等2家获得的2017年度“丽水山居”奖励资金共50万元,虽已经下达乡镇(街道)但仍未兑现。?

2.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27.91万元未及时兑现。原市农办分别于2017年3月份和2017年12月份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的通知》(丽农办〔2017〕6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的通知》(丽农办〔2017〕21号)。截至2019年10月底,上述资金虽已下达至乡镇,但仍有补助资金27.91万元未兑现。其中:大田农家乐综合体以项目报账的形式获得补助资金17.89万元剩余12.11万元未兑现;九龙新韵(三仁-焦滩)美丽经济农家乐民宿产业集聚带项目已补助资金10.2万元,剩余9.8万元未兑现;王村口镇大坑村和三仁乡亲农谷休闲山庄2项补助6万元未兑现。

(二)旅游产品营销方面的问题

1.“丽水山耕”商标使用不规范。现场查看商户销售的10个遂昌生产商供应的18款商品,其中10款商品未贴追溯二维码标签,8款已贴追溯二维码标签但其中2款扫描不出信息。

2.农特产品销售与景点结合不紧密。遂昌县金矿国家矿山公园、南尖岩、千佛山、神龙谷等AAAA级景区均未将销售点设置在出入口的必经之路上,不利于产品的销售。?

二、我单位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的答复

(一)财政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的答复

1.“丽水山居”奖补资金50万元争取12月底前全部兑现。目前湖山乡诗里民宿客栈10万元奖励已经全部兑现。黄沙腰镇大洞源村大洞源农家乐综合体资金奖励40万元,该项目是以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形式进行资金补助。同时,该项目与县级农家乐专项资金配套的40万元资金一起用于大洞源村农家乐综合体提升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2. 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27.91万元已经全部兑现。其中,大田农家乐综合体奖励结余资金12.11万元用于大田农家乐综合体接待中心装修工程,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已完成兑现。九龙新韵(三仁-焦摊)美丽经济农家乐民宿产业集聚带项目细分至4个乡镇,分别为:三仁乡好川村农家乐周边小型景观建设3万元,已经于2019年11月完成兑现;大柘镇车前村特色村标及小型景观建设镇域范围内各个点位旅游标志制作6万元,已经于2018年2月完成兑现;石练镇沿线8家农家乐制作特色小型景观建设及标示标牌、包含体现班春劝农和昆曲十番两项非遗文化的展示0.8万元,已经于2020年1月完成兑现;焦滩乡大路沿村制作标示标牌、建筑轮廓廊灯和村内小型景观营造6万元,已经于2018年7月完成兑现。

(二)旅游产品营销方面问题的答复

1.“丽水山耕”?商标使用不规范。目前我县各“丽水山耕”品牌合作主体均已按要求完成溯源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但在每批次完善溯源信息和张贴“丽水山耕”二维码方面,由于我县大部分主体规模较小,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等原因,溯源信息相对不能做到十分完善,尤其是一些单品独立小包装产品,张贴二维码工作量很大,未完全按要求逐个张贴二维码。为此,我们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主体品牌意识,另一方面不定期对流入市场的我县“丽水山耕”品牌共建产品进行抽查,督促主体规范使用“丽水山耕”商标。

2.农特产品销售与景点结合不紧密。因我县各景点受场地和规划的限制,大多未设置专门的农特产品购物点。为促进我县农特产品与景点相结合,我们在通往千佛山、南尖岩景区的必经之路石练镇淤溪村魅溪民宿内设有遂昌土特产超市,在石练镇大茂坑设有甜蜜园土蜂蜜体验馆,同时在竹炭博物馆内设有遂昌农特产品卖场等等,以提升旅游购物消费的便利化和美誉度。

篇9

2、1至6月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2次,党课学习6次,主题党日6次。

3、6月11日,党支部结合公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全体党员参观了“内蒙古70年成就辉煌展”,使广大党员接受了一次爱国爱党的主题教育。

4与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党建为主题的座谈,并达成了部分业务合作项目的初步意向,同时推动“党建合创”品牌工作。

5结合公司“六好支部”检查工作,做好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向党群工作室专业人员咨询并学习,创建完善的基础资料,对于部分未完善及为开展的党建工作排列时间表,限时完成基础资料。

二、“党员突击队”、“团员突击队”作用发挥不明显。

篇10

一、涉及方面及问题

(一) 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过多过滥

1、办理企业社会保障登记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

整改情况:通过登录工商质监部门有关网站进行核实信息,经审核无误后通知参保单位办理人员信息录入。

2、小孩出生后,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计划生育服务证。

整改情况:整改前按照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发〔2004〕74号)文件执行,现已不需提供出生证,我局与医疗机构进行核实。

3、小孩出生后,办理社会保险卡和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整改情况: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目前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该问题还需自治区统筹协调解决。

4、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时,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5、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时,需要提供参保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整改情况:通过与民政、公安部门核实,现已不需要提供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6、医疗保险报销材料复杂,流程不清,要去医院打印例如结算单、病例等资料。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报销住院前急诊费用时存在,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盟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锡人社发〔2011〕170号)文件规定执行,本地实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目前报销药费只需提供四项内容,外地的需国家、自治区级顶层设计解决数据共享问题。

7、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还要本人到就医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医院是否为本地定点医院。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8、医保个人全额垫付费用申请零星报销,交完申请材料后等待时间较长,能否查询办理进度。

整改情况:医疗保险保险药费需要进行医药费用录入、核算、签批。公开需报销的材料,窗口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将报销资金打入参保人员账户,查询电话0479-4227689,接受群众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9、办理医院报销时每次都得出具生育保险就医确认。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10、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缴费档次无法网上办理,必须到金融网点柜台或人社部门经办窗口办理。

整改情况:目前该功能还未开通,还需国家、自治区级顶层设计解决该问题。

11、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社保部门可通过其他渠道掌握待遇资格情况,但每年还要集中认证一次。

整改情况:整改前按照盟委办.盟行署办关于转发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03〕115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根据盟人社局转发《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集中认证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18]170号)文件要求,通过利用手机APP、电脑生物识别等互联网自治区认证,并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统计数据、信息比对,对高龄、残疾等进行上门认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是做好自查自纠长效机制。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成立内控检查组不定期对业务运行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有关业务股室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当中,确保权责分明。

篇11

一、我省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取得新进展

从这次跟踪督查的情况看,省政府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全省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意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搞好整改,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在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一定的控制,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局部地区明显改善。特别是过去的一年,各地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狠抓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生态省建设有序推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注重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政策措施的完善,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区域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去年,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里出台了《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市级换届考察实绩分析操作办法》,把“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有关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纳入实绩分析量化指标内容,从机制上、制度上引导各级各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生态省建设。省政府在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去年又出台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对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责权利统一”、“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和“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补助钱塘江源头地区的生态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加强生态补偿的政策措施,我省生态补偿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健康发展。去年,安吉县成为国家首个生态县,湖州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衢州市、桐庐、镇海等9个市县(区)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义乌市于今年5月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现场验收。全省已累计建成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9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6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92个省级生态乡镇。

(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执法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开展了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如期完成。以编制实施流域污染整治规划为龙头,大力开展水系污染整治工作,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07年上半年,钱塘江满足Ⅲ类水指标的比例从2004年的51.1%提高到64.4%,提高13.3个百分点。甬江流域余姚江水系经过整治,已经由原来的五类水恢复为三类水。以加快实施电厂脱硫工程为重点,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北仑发电厂投资11.5亿元,对现有发电机组进行脱硫改造,今年已全部投入运行,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8万吨以上。加快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和准重点监管区的整治和“摘帽”工作,已有8个重点监管区达到了整治标准,经省政府同意“摘帽”,有3个已经省整治办组织的现场验收,剩下的5个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也有明显进展,全省味精行业已全面完成污染整治,率先实现省域范围内全行业COD和氨氮指标达标排放,削减氨氮排放量75.1%;水泥行业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全省关闭68条机立窑,提前一年完成机立窑淘汰任务。与此同时,各级人大以执法检查为契机,督促政府切实解决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目前,省人大挂牌督查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均得到了有效整治。特别是前几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的几个进展不大的老大难问题,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进展。衢州沈家化工园区污染问题。衢江区政府经过艰苦的工作,提出园区整体搬迁方案并制定了搬迁补偿办法,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促进区内企业转产、搬迁。目前,园区内的49家化工企业已关停36家,其余13家化工企业已签订了关停承诺书,整治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平阳水头制革基地污染整治,历经三年多,去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鳌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规划,确定了“削减产能,以环境容量控制生产总量”的整治思路,并于11月起对制革基地实行全面停产整治。经过半年多的企业重组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目前,已有38家企业完成内部改造并通过验收,恢复了生产。通过这次整治,生产企业由原来的169家重组为39家,减少76%;转鼓从原来的3300多只削减到469只,削减86%,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鳌江水质开始有所好转。此外,富阳造纸行业污染整治、东阳市南江流域医化行业污染整治和青田黄蝉钼矿矿区生态环境的整治等也都取得积极的成效。

(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管理逐步规范。这次跟踪督查,我们把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作为重点。从检查看,总的情况是好的。到2006年底,全省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市级和县城城市污水处理厂有61座,处理能力达525.1万吨/日,其中去年新增50万吨;已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8座,处理能力29543.3吨/日,其中去年新增5000吨。同时还建成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10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7座。针对前两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各地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去年以来,省政府和各级政府进一步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省政府明确列入“811污染整治行动”计划的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内必须建成。有关县市政府筹措资金,创新机制,克服困难,全力抓好工程建设。省级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深人现场,加强具体指导。从我们实地检查的几家在建污水处理厂情况看,工程进展顺利。在纳污管网建设方面,温州市从去年开始连续两年把管网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去年财政增加投入,市区新建管网30公里。市区杨府山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率从2004年的40%提高到今年的80%。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日处理污水30万吨,前几年由于纳污管网不配套等原因,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嘉兴市政府从去

年开始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管网建设,污水入网率逐步提高。目前市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已达70%以上,每天污水处理量达25万吨以上。在加快建设的同时,去年省政府还出台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监督机制和收费政策,规范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行业标准,完善监控手段,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全过程的监管,全省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率逐步提高。

(四)环保执法工作不断加强。近年来,我省加强了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811污染整治行动”确定的6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到去年底,全省已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1200套。这为加强我省环保执法能力建设提供重要的保障。一年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工作,持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百厂千次飞行监测”行动,今年五月份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促进污染物减排”为主题的“红五月”环保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火电、热电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历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了一批超标排污企业。去年,全省共办结环境处罚案件9829件,处罚金额2.8亿元。今年上半年办结环境处罚案件4590件,处罚金额1.55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跟踪督查和“回头看”,也清醒地看到.虽然近年来我省在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当前我省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与环境容量的矛盾日益突出,江河的水质不容乐观,生态环境还相当脆弱,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还不到位。从我们这次检查接触的情况看,各级领导对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认识总的较以前有很大提高,但是各地进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在正确处理和把握经济发展与环境整治、污染减排关系上还存在差距。口号很响、行动迟缓;决心很大、措施不多;强调客观原因、回避主观努力等现象依然存在。如有的地方对挂牌的整治项目没有从治本上下功夫,这边整治完成,异地又冒出来;有的地方领导热衷于筹资去搞看得见的形象工程,而不愿意还欠帐,搞“地下工程”,以致于污水管网建设成为不少地方城市建设的瓶颈。还有的地方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不从主观上找原因,片面强调土地指标紧等等。这些都说明,对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还需要在认识上不断深化,并切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污染减排任务相当艰巨。从我们调研情况看,省政府已将今年国家下达我省的污染减排两项约束性指标落实到各市。各地也都作了动员部署,层层分解,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但要真正落实。确保完成全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难度不小,主要是,在思想认识上,各地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有差距;在措施上,目前多数地方主要还是靠工程措施,仅仅在治理上做文章,还没有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到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特别是我省产业结构中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占很大比重。今年以来这些行业快速增长,其中火力发电量同比增长24.4%,加大了节能减排的压力。另一方面,部份河段水质还没有根本性好转,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任务仍然艰巨,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相对滞后。国家环保总局规定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需试运行三个月才能计算削减量。我省在建的27个项目即使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仍有相当一部分不能计人到今年的减排量。因此,减排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作为完成COD减排任务的关键环节,有关县市正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但我们也感到,在一些地方也存在重视工程建设、忽视管网配套,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如不注意解决,势必影响污水处理厂效益的发挥。特别在环保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上,还有不少污水处理厂投资和运营体制改革尚不到位,有的还未建立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有的收费偏低,运行效率低下,甚至导致亏损经营。有不少污水处理厂同时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由于运营商对纳管的工业污水水质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和管理措施,时有大量工业污水未经处理或超标排放、偷排入网的情况,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标准和处理能力,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是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渐趋突出。近年来,我省一些江河湖库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加剧,个别地方情况严重。在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的同时,必须把治理面广量大的农业面漂污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这方面,省里实施了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村镇环保基础设施薄弱,特别在山区,平原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一些好的措施较难实行。不少农村基本上还是“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同时,对一家一户的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手段,农村河道水葫芦疯长,淤泥堵塞现象严重,因此,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任重道远。

三、进一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规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以资源节约中求发展,从环境优化中求发展的理念,调整思路,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加快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继续总结经验,拓展生态补偿的渠道和途径,认真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增强生态补偿的透明度,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要把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生态省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衡量各级政府执行力是否强,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加强检查考核,并将各地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省政府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环保重点监管区整治任务的市县,除了采取经济的手段督促其完成外,还必须严肃政纪,追究当地领导的责任,真正把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下大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我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到年底即将结束。三年来,通过兴建污染治理工程,开展环境整治,削减了排污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从整体上看,我省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继续单纯依靠工程措施,仅仅在污染治理上做文章,要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发展理念,运用污染减排这个倒逼机制,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调整结

构。改变增长方式上来,从源头上实现污染减排。省里要抓紧制定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划,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以环境容量、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现状为依据,对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优化城镇和产业布局。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强新建项目准入把关,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总量削减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做到“三同时”,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边还旧帐,边欠新帐。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淘汰小印染、小造纸、小制革、小化工等落后的生产能力,治小汰劣,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出台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不断降低单位产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按照农业产业化规划,搞好畜牧小区建设和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减量增效”工程的开展,抓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的实施,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处理。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全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篇12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逐一对照《报告》中反馈的问题,抓好贯彻落实,立行立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真抓实干,啃下综合整治硬骨头

镇主要领导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及时召开镇领导干部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再部署再整改,理清工作思路,针对当前存在问题进行一一对照分析,扎扎实实采取行动进行整改。

二、对症下药,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

(一)针对垃圾处理中心未通电的问题:加强与供电单位的沟通,完成立石村垃圾中转中心的接电工作,尽快投入使用。

(二)镇、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未摸排完成,底数不清,台账仍需继续细化的问题:镇级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试运行,力争在2018年6月底全面进行运营。一方面,我镇已经召开会议,组织各村(社区)对污染源(养殖、生活、工业)和黑臭水体进行再摸排,当前已完成摸排。

(三)针对养殖排污口封堵工作进度比较缓慢的问题:召开清拆小组的会议,再次调整封堵养殖排污口的清拆小组,每村包村领导当组长,加大排查力度,对还未封堵的养殖场排污口加快封堵的进度。

(四)部分养殖场发酵池(沼气池)容量小,有粪污溢出的现象的问题:

对沼气池进行再排查,对沼气池容量小,粪污溢出直排的养殖场,封堵沼气池排液口,约谈养殖户  户,责令加、扩建沼气池或购买使用“塑料沼气池”,督促用沼液回流冲刷圈舍,清干污染区。召开户主会议,号召群众投工投劳,以实际行动支持整治工作。组织干部群众大规模的开展沟渠清淤,组织  余人次,勾机  台,运输车  架,清理沟渠  公里。针对上述问题,举一反三逐一排查,一项一项将以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河道清理不彻底,河内淤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的问题:

我镇积极开展清理“百河千沟万渠”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大规模的开展沟渠清淤,组织  余人次,勾机  台,运输车  架,清理沟渠   公里。针对上述问题,举一反三逐一排查,一项一项将以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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