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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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纲要》为指导,根据开学初制定的各项计划,努力将新的教育理念贯彻到教育实践中,走内涵发展之路,促进教育行为的优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升了幼儿园的整体教育实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顺利通过了省二级幼儿园的验收;幼儿舞蹈《千手观音》县一等奖;雷雪峰数学优质课《数数小本领》市二等奖、县二等奖;王晓晶科技论文《浅谈自选游戏与科技教育的融合》县一等奖。幼儿园由于城市拆迁,整体搬迁至红枫苑小区,逐步实施对活动场地进行改造、美化,优化幼儿园环境,同时添置教学设备,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为教师的提供高标准的教学条件,是全县幼儿园中维一所绿色幼儿园。食堂分级量化B级。全园教职工将以饱满的热情、崭新的面貌、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向着更新、更高的目标奋进,再创一流佳绩!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纲要》为指导,根据开学初制定的各项计划,努力将新的教育理念贯彻到教育实践中,走内涵发展之路,促进教育行为的优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升了幼儿园的整体教育实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顺利通过了省二级幼儿园的验收;幼儿舞蹈《千手观音》县一等奖;雷雪峰数学优质课《数数小本领》市二等奖、县二等奖;王晓晶科技论文《浅谈自选游戏与科技教育的融合》县一等奖。幼儿园由于城市拆迁,整体搬迁至红枫苑小区,逐步实施对活动场地进行改造、美化,优化幼儿园环境,同时添置教学设备,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为教师的提供高标准的教学条件,是全县幼儿园中维一所绿色幼儿园。食堂分级量化B级。全园教职工将以饱满的热情、崭新的面貌、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向着更新、更高的目标奋进,再创一流佳绩!
一、年检时间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为年检时间。按市编办要求,年检使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管理的网上登记办公系统,系统预置年检时限为1月1日至3月31日,超时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年检,逾期责任自负。
二、年检地址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年检范围
依法已经进行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全县所有事业法人
四、年检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单位留存一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事业单位的有效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五)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幅面一律为A4;纸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五、年检程序:
(一)自查:事业单位法人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自查,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制订改进措施。
(二)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举办单位要认真审查所属事业单位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举办单位行政公章;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审查:县编办收到《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及有关材料后,按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是: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填写是否规范。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四)结论:县编办根据审查情况,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并做出相应处理。
六、年检内容和要求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全面检验事业单位一年来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从事内部管理的情况。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资产损益情况;
3、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4、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5、涉及诉讼情况;
6、社会投诉情况;
7、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由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按以下要求分别填写:
(一)“事证第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编号。
(三)“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名称全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的行政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由现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五)“填报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材料的当日日期。
(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201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在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七)“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是指在2011年度年末时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有关事项相同或者不相同的实际情况。登记事项已发生变化的,填写年末时的实际情况,如登记的住所是省XX市XX区XX路18号,现实际住所已迁至省XX市XX区XX路15号,应填写后者;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张XX,现实际已变更为李XX,亦应填写后者。
(八)“经费收支情况”:事业单位在2012年年初进行上年度的财务决算后,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收支表)为准填写,单位为“万元”。
(九)“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奖励、表彰或批评、惩处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和部门内的小型评比;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的情况和结果,如原为“乙级医院”被评为“甲级医院”;没有受奖惩和有关评估的填写“无”。
(十)“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在财政拨款和业务收费以外,其他社会各界组织和人士无偿捐赠的资金和财产的数量、方式,以及按照规定使用的情况和结果;没有接受捐赠的填写“无”。
(十一)“人员编制”和“从业人数”:“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填写;非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编制的单位,可填报定员数,或不填写此栏。“从业人数”,是指事业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
一、年检的对象、内容和需要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材料
(一)年检对象
经我县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通过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审核其登记事项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仍然具备事业单位法人条件;监督事业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制止和查处事业单位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
(三)需要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4.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年检的方式和程序
年检工作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网站进行,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1、单位自查。事业单位法人依照《条例》、《实施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检查。自查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总结一年来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检查本单位核准登记事项(法人证书上记载的事项)的实际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如有变化且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应当先向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待核准变更登记后再申报年检。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网上年检的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网上申报。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时间内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如实、认真填写年度报告书,选择其他证明材料的提交方式(直接上传、邮寄或传真),一并提交所属登记管理机关。完成年检材料网上申报后,适时上网查看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
3、网上审理。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受理、审核、核准、通知的程序在网上审理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重点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是否规范,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退回修改",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事项和材料;核准通过年检的,及时在网上通知申报单位。
4、提交纸质材料。事业单位法人在网上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通过"的通知后,根据该通知信息提示,将年度报告书下载、打印(一式三份),连同其他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一并报举办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复核。
5、复核办结。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事业单位的纸质年检材料,经与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后,即时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08年3月31日。
三、年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
为使年检工作能在法定期限内有序实施,各事业单位法人应按本通知附件安排的时间进行自查、报送年检材料(具体时间安排附后)。如材料准备充分,手续齐全,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也可提前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将及时给予受理。年检的具体要求是:
1、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年检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各镇、县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认真履行举办单位的职责,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年检材料、办理年检手续,并对其年度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事业单位法人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检工作。
2、要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年检。各事业单位法人要认真学习《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规定的内容、时间等要求进行自查和报送年检材料。对截止*年3月31日仍未申报年检的事业单位,我们将严格执行《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和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公告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同时给予其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等处罚。
3、要加强指导,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网上年检的质量。由于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其他所有登记事项都必须在网上进行,各镇、县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配齐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所需的硬件设施。同时,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人员网上登记业务和操作技术的指导,使各事业单位能够独立完成网上年检材料的填报工作。年度报告书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主要反映*年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1)有否违反《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2)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哪些登记的业务事项尚未开展,有否违反规定开展了超出登记业务范围的事项;(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关数据;(4)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可以单位的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为基础,做到既实事求是、内容翔实,又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一般不应少于300字。年度报告书中的其他项目也都要据实填写,不得遗漏。申报年检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按选择的提交方式与年度报告书一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未经批准,逾期尚未报送年检材料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作废,并视为年检不合格,登记管理机关将按《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根据市编办、市法院、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市工商局等18个部门《关于转发中编办等15个部门、省编办等17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盐市编办[200*]1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在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法律诉讼、人事调动、工资基金管理和申办机动车船牌照、社会保险、税务登记、企业执照、收费项目以及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凡未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在办理上述有关事宜时,请有关部门严格把关。
一、年检的主要事项
(一)年检对象
经我县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年检工作主要围绕事业单位法人是否仍然具备法人条件开展。通过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审核事业单位登记事项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依法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制止和查处事业单位法人违反《条例》、《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行为。
(三)年检需要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文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
3、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年检的操作方式、程序
年检工作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事业单位在线”()进行。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1、单位自查。事业单位法人依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检查。自查的主要内容是:
(1)对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总结一年来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2)检查本单位核准登记事项(法人证书上记载的事项)的实际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如有变化且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应当先向所属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待核准变更登记后再申报年检。
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网上年检的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网上申报。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时间内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登陆“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如实、认真填写年度报告书,选择其他证明材料的提交方式(直接上传、邮寄、传真或面送)。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其他证明材料(法人证书副本、资产负债表等)按选择的提交方式提交至所属登记管理机关,并适时上网查看回复信息。如被“退回修改”,请按提示的信息修改相应的内容后再次提交。
3、网上审理。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受理、审核、核准、通知的程序在网上审理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重点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是否规范,其他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应及时“退回修改”,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事项和材料;核准通过年检的,及时在网上通知申报单位。
4、提交纸质材料。事业单位法人在网上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通过”的通知后,根据该通知信息提示,将《年度报告书》下载、打印(一式三份),按要求签署意见,盖好有关印章,连同其他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5、复核办结。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事业单位的纸质年检材料,经与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后,即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09年3月31日。
三、年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
为使年检工作能在法定期限内有序实施,各事业单位法人应按本通知安排的时间(见附件)进行自查、报送年检材料。如材料准备充分,手续齐全,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也可提前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将及时给予受理。年检的具体要求是:
1、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年检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的行政管理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各镇、县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认真履行举办单位的职责,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年检材料、办理年检手续,并对其年度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事业单位法人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检工作。
2、要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年检。各事业单位法人要认真学习《条例》、《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并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对截止2008年3月31日仍未申报年检的事业单位,我们将严格执行《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和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公告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同时给予其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等处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的事业单位,申请领取新的法人证书必须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3、要加强指导,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网上年检的质量。由于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其他所有登记事项都必须在网上进行,各镇、县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配齐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所需的硬件设施。同时,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人员网上登记业务和操作技术的指导,使各事业单位能够独立完成网上年检材料的填报工作。年度报告书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主要反映2007年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1)有否违反《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2)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哪些登记的业务事项尚未开展,有否违反规定开展了超出登记业务范围的事项;(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关数据;(4)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可以以单位的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为基础,做到既实事求是、内容翔实,又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一般不应少于300字。年度报告书中的其他项目也都要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四、其他相关要求
根据市编办、市法院、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市工商局等18个部门《关于转发中编办等15个部门、省编办等17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盐市编办[200*]1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在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法律诉讼、人事调动、工资基金管理和申办机动车船牌照、社会保险、税务登记、企业执照、收费项目以及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凡未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在办理上述有关事宜时,请有关部门严格把关。
各镇、县各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网上年检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我办(局)联系。如有个别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年检手续,要及时说明情况,否则,逾期不予办理,并按未年检进行处理。
一、年审时间:事业单位法人年审时间为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审查内容:
(一)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是否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包括使用的印章,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四)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是否一致;
(五)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六)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的负责人是否一致;
(七)开办资金有无大副度变化,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八)有关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是否继续有效;
(九)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是否合法;
(十)自核准登记后是否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业一年以上;
(十一)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十二)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十三)受奖罚和有关评估的情况;
(十四)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三、事业单位法人申报年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年年度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有效的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书复印件;
(四)年度审计报告或者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认可的资产负债表;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须提交由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
(五)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的说明;
(六)年度机构编制异动材料和《人员编制手册》;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必须先申请变更登记,后办理年审手续。涉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提交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开办资金上下变动超过20%的,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证明。
五、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要认真组织、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法人按时参加年审,并严格把好材料的质量关。各事业单位法人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时送审,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所有登记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必须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所管辖的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检。也就是说,法定的年检时间只有三个月。按照这一要求,各地登记管理机关要在全面动员和部署的基础上,抢时间、赶进度,有条不紊地进行年检登记。但是,有的为了保证进度,在审核中粗枝大叶,网开一面,忽视了年检的质量。事业单位年检的进度是年检考核的一项指标,年检的质量才是事业单位年检的真正内涵。如果没有年检质量的保证,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就会流于形式,甚至引发经济和法律纠纷。因此,在事业单位年检中,要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既要注重进度和时间,提高事业单位的年检率,更要注重质量,以年检质量促年检进度,以年检进度保年检质量,在保证年检质量的前提下,按时有序地开展年检工作。
二、人工操作与网上操作的关系
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由过去的人工操作发展到今天的网上操作,已经实现人机互动,大大提高了年检的效率,增强了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的公开性和规范性。但是一些登记管理机关在分享现代网络技术快捷方便的同时,却忽视了年检后期的人工操作内容,有的网上操作程序结束后,不及时下载打印与年检相关的纸质材料;有的对年检审核材料不及时盖印、归档;有的不及时办理年检发证、贴花及单位年检的公告等等。事业单位年检实行网上操作仅是操作手段的改进,网上操作的内容并非是整个年检工作的全部,网上操作内容完成后,还有大量的后期工作需要人工来完成。因此,在事业单位年检中,要处理好网上操作与人工操作的关系,既要规范网上操作,又要及时完成后续的人工操作。
三、主动服务与被动服务的关系
(一)坚持登记管理软硬环境建设高标准定位
一方面,努力提高登记队伍素质。通过三项措施全面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人员素质,全力打造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湛、作风上过硬、工作上出色的登记管理队伍。一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创“学习型机关”;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业务水平,强化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二是走出去学习。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威海举办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培训班、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长沙举办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师资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人员配备。近年来,县登记管理机关注重实现高学历人才梯队建设的前瞻性、连续性。2010年选调了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目前,县登记局工作人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才队伍的结构层次得到明显优化。另一方面,高标准配置硬件设施。先后投资近5万元,专门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高标准的档案橱、档案盒。今年7月份开始,按照“科学规范、有效管理”的要求,在原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重新布局建立高标准档案室,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
(二)坚持登记管理工作高质量定位
一是法人登记日常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制定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年检办事流程和操作程序,认真落实《登记管理法律文书》等操作要求。办理登记业务坚持初审、复审、终审的工作环节和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的工作程序。对事业单位法人档案进行了分类整理全面升级,做到档案柜样式统一、档案盒规格统一、档案标签字体统一、材料纸张规格统一。二是严格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程序,确保年检质量。在法人年检工作中做到了“三严”:一是对工作人员要求“严”。在年检工作准备期间,要求工作人员对年检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做到处理问题一个尺度,杜绝年检过程出现讲特殊的现象;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对相关财务报表知识的学习,提高审查资产损益情况的鉴别分析能力。二是对年检材料审核“严”。材料审查过程中严审相关数据内容的填报,对《年度报告书》填报中出现信息不符、错项、漏项和不按照要求的现象一律要求重新上报,对资产损益情况发生变化较大的单位,要做出说明,对受到绩效和奖惩情况的单位一律提供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后予以审核通过,从而确保了法人单位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对时间进度上要求“严”。针对事业单位的从业情况和地域情况合理安排好年检进度表,并做到一周一汇总,一周一通报。四是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工作。《滨州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暂行办法》下发以后,我们对照《办法》要求,创新思路,采取与主管部门领导、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谈,实地查看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真正到现场了解其在履行职责、职能方面的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同时,加强了与事业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使监管工作更直观更细致。
二、实现三个突破,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意识上寻求突破
为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从宣传意识、宣传内容及宣传方法上力求创新,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宣传意识主动化。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相关知识主动进行宣传,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把登记管理知识宣传日常化、常态化。二是宣传内容主题化。充分宣传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等大背景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要求,宣传事业单位登记后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及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优势,宣传事业单位登记是明晰举办主体与所属事业单位民事权益,使举办主体脱离为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的重要举措等。三是宣传方式多样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专业工作人员的登记意识和业务水平,为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举办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使他们充分认识事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不仅是为了规范其行为,而且是从国家法规层次上确立其合法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护其合法行为的必要措施。通过培训,使事业单位负责人明确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明确了事业单位为何登记,如何登记,明确了事业单位登记的程序和方法,明确了事业单位登记需提交的材料,认识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使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意识进一步提高,实现由原来的“要我登记”到“我要登记”的明显转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加强部门沟通,在部门联动机制方面寻求突破
针对有些单位认识不到位、登记不及时的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联动措施,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一方面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县编办积极争取人社局等部门的支持,召开有关协调会议,由登记管理局提供出未登记为法人的事业单位名单,对这些单位在年终考核、工资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暂缓办理,以督促其尽快办理法人登记。另一方面强化各职能部门联动。将由法院、检察院、技术监督、公安、劳动保障、教育、银行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成员制度,形成常态化,共同明确《证书》是真正证明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身份的唯一合法凭证,按照各自部门的工作要求,更有效地监管事业单位法人的社会活动,真正协调一致,共同把住《证书》使用关,营造了没有证书不办事,没有证书办不了事的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维护了证书的法律效应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