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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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购药质量,保障患者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切实减轻患者及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有效防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并向甲方提供“一证一照”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二、甲方依据中标品种目录选定所需药品后,应及时与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签订本合同,以保证临床用药需要。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延或拒签合同,违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乙方在接到医疗机构供货要求(电话或书面文件)48小时以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当次所需全部药品和伴随服务。如中标方无法达到上述要求,须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有资格的经营企业配送;如乙方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又不委托配送企业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将视情况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作相应处罚。
四、凡列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购,必须使用中标方或中标方委托配送企业的药品,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乙方或配送企业在接到需方供货要求后,须持发票到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加盖“驻马店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发票登记专用章”。
六、乙方或配送企业应按中标价向医疗机构及时提供当次所需全部药品,所供药品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含破损),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
七、乙方所供药品与计划中的品名、规格、数量相符,否则甲方不予验收,并按未送货处理。同时所供药品的有效期一般药物在一年之内,生物制品在半年之内。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乙方给甲方提供药品,必须保证质量,如发现假药、劣药,按所送药品金额1-5倍罚款,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药品后60天内,应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送货方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十、乙方为甲方协议供货单位之一,如遇国家政策改变,协议终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3)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甲方代表签字(院方):
盖章: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供货方):
【中图分类号】R6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4-0573-01
腰腿痛是人们最常抱怨的身体不适,已成为困扰全世界约10 亿人的常见病,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其是指下腰、腰骶部、臀部等多处疼痛,并伴有下肢麻木、间歇性行跛行等症状,一组临床多发病、常见病;中医属痹症,认为风寒、肾虚、风邪入侵等因素可导致血气经脉闭塞,不通则痛[1]。 目前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方法很多,我院2013年3月~2013年9月采用单化西医治疗方法和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对98例住院患者进行了治疗。现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本组病例男性52例,女性46例,年龄23~62岁,平均年龄42.5岁,根据患者腰腿痛临床表现及体格检查及专科检查和腰椎X线、腰椎CT、腰部MRI 确诊患者,单纯西医治疗组患者病程为3个月至5年左右,中西医结合治疗组病程为3个月至6年左右,随机分为单纯西医治疗组48例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组50例。
1 . 2 治疗方法,单纯西医治疗组入院经确诊后给予卧硬板床休息,丹参川芎嗪葡萄糖注射液200ml;20%甘露醇注射液25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12天一疗程,腰椎牵引一日两次14天一疗程,腰部红外及微波治疗一日一次14天一疗程,疼痛给予双氯芬酸钠片剂口服或者栓剂外用治疗;中西医结合组在单纯西医治疗基础上给予我院特制消瘀膏和金黄膏各一半均匀涂抹在大棉垫上敷与腰部,隔24小时更换一次,连用15天,并加用电针治疗,选取阿是穴、取肾俞、足三里等穴位,每日一次,一次20分钟左右。半月一疗程,手法推拿治疗采用组合手法点、压、按揉、推、摇、抖扳腿、扳肩、侧扳、盘腰、盘腿等,每目按摩1次,10 d为1个疗程。
1 . 3 疗效评价疼痛I级:患者病变部位疼痛感消失,肢体能够有效运动,恢复正常工作;II级:病变部位疼痛大部分消失,肢体运动时有所不便,基本恢复正常工作;III级:病变部位有轻微的疼痛,恢复部分正常工作;Ⅳ级:病变部位疼痛无好转,肢体不能运动,不能工作。总有效率=(疼痛I级+疼痛Ⅱ级+疼痛Ⅲ级)×100%。
2 结果
单纯西医治疗组治疗时间为8-15d,平均为11.5 d,经治疗腰腿痛缓解时间平均为5.2 d.中西医结合治疗组治疗时间为7-14 d,平均为10.5d,经治疗腰腿痛缓解时间平均为3.2 d。按照疗效评定标准,单纯西医治疗组治愈28例。好转12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83%:中西医结合治疗组治愈32例,好转14例,无效4例,总有效率92%。全部病例中98例获得随访,平均随访时间3个月,其中单纯西医治疗组有20例复发,中西医结合治疗组有9例复发。两组疗效及3个月后回访复发率见表1
3 讨论
临床上常见的腰腿痛,包括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管狭窄症、梨状肌综合征、腰部扭挫伤等,属于中医学“痹证”范畴,由于退行性骨关节病起病缓慢。病程长,病情复杂,属难治性疾病。[2] 由于腰骶部是脊柱负重较大、活动较灵活的部分,支撑人体上半身的重量,能作前屈、后伸、侧屈、旋转等多个方向的活动,日常生活和劳动中,容易损伤腰骶部部的筋膜、肌肉、韧带、小关节、间盘等,产生一系列腰腿痛的症状。其中。急性腰腿痛,突然发病,疼痛较为剧烈,多见于年轻患者,一般多有外伤史,而慢性疼痛呈持续性,症状反复发作,多见于慢性腰肌劳损患者,严重影响患者工作和生活,中西医结合治疗腰腿痛,充分体现了中医辨证,西医辨病的应用应用原理,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
供应商(简称供方)___________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与质量
1、包装标准: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均由供方承担。
2、伴随服务:
a)送货到位:供方将货物运交需方指定地点;需方或需方授权代表签发的收货日期为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
b)提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3、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a)按合同交付货物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竞标时竞标人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b)如果采购人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验在供应商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c)采购人接收药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使用。
d)采购人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上述决定必须在七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除非采购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提品的有效期原则上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4、因产品质量而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供应商除承担相应损失责任外,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价款结算
1、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以挂网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及时与供应商结算价款。
2、付款时间:采购人应在收到供应商配送产品并提交如下凭据于______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所规定应支付的全部货款。(配送产品总额的商业发票;装箱清单一份;需方签发的收货证明一份。)
3、运费承担:由供应商承担。
第三条采供双方履约义务
1、供应商履约义务:
a)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时间要求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急需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____小时,急救药品节假日照常配送。
b)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核实,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c)如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期限,应向采购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用,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人履约义务:
a)采购人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挂网产品。供应商无违约行为,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他品牌的产品替代挂网产品。
b)采购人将完成挂网产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至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c)采购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d)采购人必须要求供应商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e)如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止合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供应商的违约赔偿金。
2、供应商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采购人的违约赔偿金。
第五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非采购人另行要求外,供应商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六条终止合同
1、违约终止合同:
a)、在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b)、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c)、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d)、如果采购人认定供应商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e)、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并在七日内通知集中竞价采购经办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供应商应对购买替代产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f)、如果采购人未按购销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迟延期间的货款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向人民法院。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需方机构(盖章):供方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男698例,女558例,年龄28岁―84岁,病程最短1天,病程最长23年。临床腿痛型398例,占31.7%,腰腿痛型468例,占37.3% , 腰痛型290例,占23.1 %。其中单侧型839例,占67%。双侧型417例 占33%。
影像学检查:病例均摄腰椎正侧位片,腰椎CT片检查,根据影像分析结果,根据影像学检查提示,单纯腰椎退变774例,腰椎退变并腰椎间盘突出症406例,腰椎间盘突出症合并椎管狭窄25例,腰椎间盘突出症合并侧隐狭窄51例。
2 效果评价标准
症状和体征完全消失能够恢复工作为优,症状和体征基本消失,劳累或天气变化时仍有腰或腿疼或酸胀休息后消失为良,症状明显减轻仍然需要调整工作为有效,症状和体征没有明显改善为无效。
经过1――3年随访,治疗结果为优良92.8%好转为6%,无效0.12%。
3 主要的治疗方法
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法,包括西医的药物、脱水治疗、营养神经、牵引、中药、针灸、腹针、浮针、推拿按摩、拔火罐、艾灸、穴位放血疗法、封闭治疗、穴位注射,耳穴疗法、骶管注射疗法。
在使用的西药中脱水剂减轻组织水肿造成张力过大引起的疼痛,主要是甘露醇125ml,静脉滴注,每天两次,每十天为一个疗程。
维护神经系统健康,用维生素B12注射液。2mg静脉滴注,每天一次,每十天为一个疗程。
改善微循环,促进受累的康复和提高组织的血氧饱和度,用丹参(红花)注射液20ml静脉滴注,每天一次,每十天为一个疗程。
中药主要根据病人的病情,使用以补肝肾为本,祛风除湿、温经通络、活血化淤为辅。标本兼顾。常用的药物有熟地狗脊、骨粹补、杜仲、牛膝、桑寄生、独活、当归、白芍、川芎等疼痛严重者加川乌、草乌祛风通络,温经通络止痛。
牵引疗法主要用牵引床(架)持续牵引20分钟每天一次,连续十天一个疗程,目的是减轻椎体对椎间盘的压力让髓核回到原位,避免髓核膨出压迫脊神经根引起相应部位的疼痛.这是一种物理的治疗,在临床上有一定的作用和效果。
针灸(包括温针、电针)使用每天一次,10天一个疗程常用的穴位有肾俞、腰眼、夹脊、阿是、环跳、委中、承山、昆仑、秩边主要是补肾填精行气和血,温经通络止痛。
推拿按摩主要使用推法、压法、揉法、搬法,和推压法以及对拉法还有拍打疗法、斜搬法、正脊法。
穴位注射主要使用腰眼、肾俞、 环跳、委中、承山、昆仑、阿是穴等,一方面是通过针刺激穴位,另一方面通过药物的作用进行治疗,常用的药物有草乌甲素,红茴香,祖丝麻,当归、维生素B12等每次选4-6个,隔日一次。
封闭疗法主要使用脊神经根的阻滞疗法。
耳穴疗法主要使用神门 肾上腺腰 等。
放血疗法主要使用在阿是穴、委中、环跳、承山。
拔罐疗法主要在腰部、臀部等部位。
艾灸疗法主要在阿是穴和邻近的穴位进行反复的烤穴位。
介入治疗可以通过取出已经破坏不可回拿的髓核减轻对神经的压迫。
小针刀疗法是提高开窗减压疏通经脉,减少对神经的压迫引起的疼痛。
4 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影像资料提示有腰椎骨折和腰椎滑脱未固定好的,妇女在月经期孕妇严重高血压、心脏病以及其它严重体衰老、凝血功能障碍,严重感染。
5 治疗效果
经过1――3年随访,治疗结果为优良92.8%,好转为6%,无效0.12%。
案例1、病例介绍彭虎连男40岁,贵州麻江人2005年3月腰腿疼痛,不能屈伸仍然坚持体力劳动同时在其它医院治疗没有效果,然后入我院经过针灸推拿3次,明显好转,在2005年4月初回家做重体力劳动几个小时后腰腿疼痛马上加重又入我院,我立即使用针灸和推拿3次后明显好转而出院。
6 讨论
6.1 从疾病的病程上看,病程短的效果比较好,病程长的治疗效果慢,治疗腰腿疼痛,要根据病人的病程,年龄和体质以及病人的病变部位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效果比较理想。
6.2 从年龄来讲,年轻的比较有效果,一般在一两次后就有效果,老年人的效果比较慢。
6.3 从病人的胖瘦来看,瘦的效果比较理想,胖的效果比较慢。
6.4 从治疗手段上讲,综合疗法比一种单一的治疗方法效果要好。
6.5 从治疗后的反映来讲,有一部分人不愿意接受针刺,特别是年轻人怕进针时的疼痛。
7 存在的问题
7.1 疾病的反复性,在临床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病人往往在重体力劳动和不良的姿势后反复发作、但在进行一、两次的治疗和避免负重和改正不良的后有明显的治疗效果。
7.2 治疗的复杂性,经过CT检查属于椎间盘突出中央形和合并椎管狭窄病变累极到多个椎体时治疗效果往往比较慢难以骤效,如麻江县下司镇花桥村,吴清富男58岁,经过CT检查属于椎间盘突出中央型经过针灸推拿中药治疗病例介绍彭虎连男40岁,贵州麻江人2005年3月腰腿疼痛,不能屈伸仍然坚持体力劳动同时在其它医院治疗没有效果,然后入我院经过针灸推拿3次,明显好转,在2005年4月初回家做重体力劳动几个小时后腰腿疼痛马上加重又入我院,我立即使用针灸和推拿3次后明显好转而出院。效果不理想。
7.3 本病的预后性,本病不能及时治疗长期的疼痛可以引起身体的畸形如跛型和最终导致瘫痪。
7.4 收费存在的问题,老百姓认为扎针很简单,没用一颗药,没有付费的意识。
8 造成本病的原因调查
8.1 走路的姿势和时间
8.2 人体的负重,劳动强度过大
8.3 长期的坐、立、行等的姿势和时间
8.4 人体本身的身高、体重和椎体肌肉肌腱肌筋膜神经血管的内部结构和分布
8.5 贪凉受寒
9 本病的预防
加大全民健康运动的宣传,要求向全体公民推广健身运动。
10 对本病的防治建议
10.1加强预防保健知识的宣传。
下腰痛是目前临床上相对常见且多发的一项疾病,多集中在后背腰部、骶部等处发病,部分患者甚至合并有下肢放射性疼痛症状,需要尽早予以积极的临床治疗,以免疼痛剧烈,给患者的日常工作与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因此,2011~2013年,笔者对我院35例下腰痛病例实行了常规常规电磁波照射与中药熏蒸治疗,并以同期抽取的35例采取常规常规电磁波照射治疗者进行比照研究,取得了不错的研究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11~2013年到我院就诊的70例下腰痛患者及其相关临床资料,其中男44例,女26例,年龄27~74岁,平均(51.3±7.2)岁;病程时间在3d~9年,平均(4.2±1.3)年。所有入组患者均经腰椎DR摄片、MRI诊断后确诊为椎间盘源性下腰痛,纳入与下腰痛诊断标准相符合且已完成知情同意书的签署者[1],排除有严重合并症、心脑肝肾疾病及意识障碍者,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原则将其分成两组,组间一般资料的比照无统计学意义存在,即P>0.05,存在可比条件。
1.2 方法 对照组根据治疗方案给予常规电磁波照射治疗,仪器选择苏州华佗牌TDP22-XL型电磁波治疗仪,照射前将功率设置成220W,再协助患者取俯卧或侧位,将腰部充分暴露后,并对疼痛部位进行照射,具体照射温度根据患者感觉而定,照射30min/次,1次/d。
观察组在上述治疗后第1d给予中药熏蒸(伸筋草、透骨草及牛膝各20g,艾叶、独活、红花、丹皮、川乌及乳香各10g,细辛、土鳖虫、赤芍各5g),研成粉末后装入袋中,并置于中药熏蒸床药槽内,加入4000mL左右的水,以将药袋完全淹没,将水加温至75℃,并持续10min,待水温降至45℃后指导患者在熏蒸床上平卧,将腰部充分显露进行熏蒸,熏蒸30min/次,1次/d。
两组病例的疗程均为2w,同时给予6个月~1年随访。
1.3 疗效评定[2]
1.3.1 可视模拟评分法(VAS) VAS法为标记有0(无疼痛)到10(疼痛难忍)刻度的10cm直线,由患者在直线上根据自身疼痛状况进行标记。
1.3.2 临床疗效 以《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为参照:①显效:治疗后下腰疼痛症状基本消失,经随访没有复况;②有效:治疗后疼痛症状有所缓解,对日常生活及工作有一定影响;③无效:治疗后症状无改变甚至加重。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的数据录入至SPSS17.0版本软件中处理,其中计数、计量资料分别以χ2和t形式检验,以P
2 结果
2.1 两组病例的临床疗效比照 观察组治疗后可取得91.4%的临床总疗效,这要较对照组的71.4%更理想,比较差异明显(P
2.2 两组病例的VAS评分比照 经研究发现,两组治疗前的VAS评分要较为接近,比较差异不明显(P>0.05),但疗程结束后,观察组的VAS评分要较其治疗前、对照组有优越性(P
2.3 两组病例的安全性评价 治疗期间两组均无患者出现严重不适症状。
3 讨论
下腰痛是一种肌肉骨骼综合征,在临床上并不罕见。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发达国家中有接近70%的成年人既往有下腰痛疾病,临床就诊率位居第二,仅次于上呼吸道疾病,其中椎间盘源性下腰痛的发病率占了11.8%~40%[1-2]。目前临床对下腰痛的治疗方式有许多种,但多受限于该疾病的致病机制复杂,以致现阶段对该疾病的治疗仍无特效方法。不过从近些年的报道来看,大部分研究认为应用中西医结合疗法对下腰痛疾病进行治疗有很大帮助。
常规电磁破照射在治疗多种腰骨疼痛方面由来已久,能够通过对疼痛部位进行照射,加快该处微循环通路的修复,提高机体免疫功能,由此来起到缓解疼痛的效果。但单用电磁波照射治疗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郑先波等研究[2]应用该方式对30例椎间盘源性下腰痛患者进行治疗,发现其有效率仅为70%。而通过与中药熏蒸联用,则可取得更为卓越的成效。从祖国中医角度来讲,下腰痛隶属于"腰痛"、"痹症"及"伤筋"等范畴,主要病机在于外感及内伤,导致机体水湿内生,风寒湿之邪侵入,引起气血瘀阻,肾脏亏虚所致。因此,中医治疗多主张舒筋止痛、温补脾肾。我院自拟中药熏蒸方中伸筋草、牛膝、艾叶、细辛及川乌等有祛寒除湿、舒筋活络之功,而透骨草、红花、赤芍、没药、土鳖虫、乳香,以及丹皮和独活等有活血祛瘀、消肿止痛效果,几者可共奏通经透骨、活血祛瘀及散寒祛湿之效。通过配合以常规电磁波照射治疗,结果发现,观察组治疗后可取得相对于对照组更为理想的临床疗效及VAS评分(P
综上所述,为下腰痛患者提供常规经皮神经刺激与中药熏蒸的中西医结合疗法有确切效果,能够有效缓解患者疼痛,适合在今后的临床上普及应用。
参考文献:
资料与方法
1.临床资料 2000年9月至2006年9月,经妇检、尿和血HCG及B超检查确诊为EP者,自愿要求药物保守治疗共156例,均符合保守治疗适应证[1]:①无药物治疗禁忌证;②输卵管妊娠为未破裂或流产;③输卵管包块直径≤4 cm;④血HCG<2000 U/L;⑤无明显内出血。156例中停经60天以上者15例,59~45天者42例,44~40天者68例,<39天31例,初孕者47例,孕2~4次者109例,有人流史或药流史者94例,B超提示一侧附件包块者143例,部分伴子宫直肠窝有积液,治疗前尿HCG阳性者146例,156例患者血HCG均大于100 U/L,100~1000 U/L13例,1001~2000 U/L75例,2001~3000 U/L45例,血HCG>3000 U/L23例(其中9例血HCG>5000 U/L,2例血HCG甚至高达11000~14000 U/L,1例B超异位妊娠包块内见胎心搏动),对血HCG水平异常增高患者,入院治疗方法拟为手术治疗,但因患者强烈要求药物保守治疗,且病情稳定,故予严密观察,做好随时手术情况下给予保守治疗。
2.方法 米非司酮25 mg/片,第1、2天早、晚各空腹服150 mg,总量600 mg,第3天观察1天,如无异常,第4天起加服中药,每天1剂,基本方剂为:丹参15 g、赤芍10 g、没药10 g、桃仁10 g、乳香10 g、三棱10 g、莪术10 g,再随症加减厚朴9 g、党参10 g、北芪15 g等。服药期间,同时加用抗生素治疗合并的感染。
3.观察指标 所有患者用药前后均检查血尿常规、凝血四项、肝肾功能,服药期间严密观察生命体征、腹痛、阴道流血及用药后副反应,每5~7天复查1次B超及血HCG值,直至其下降至正常。
4.疗效评定标准 成功:①血HCG值下降至正常(<100 U/L);②B超提示包块缩小或消失。失败:①保守治疗过程中出现异位妊娠破裂,活动性内出血而改行急诊手术者;②血HCG值持续不降或上升,包块不缩小或增大,改予其他方法治疗者。
结果
142例患者服用米非司酮2天后,再联合口服中药8~26剂,治疗成功,成功率91.03%,其中住院天数最短者为11天,最长者为29天,平均17±0.3天,治疗期间无明显药物副反应。失败14例,其中7例为服药过程中出现腹痛、活动性内出血征象,改急诊手术治疗,2例为治疗期间病情平稳,患者要求改行手术治疗,5例为保守治疗过程中血HCG值持续上升,立即加予肌注MTX(按50 mg/m2)1次后愈,在本临床观察中笔者均认为失败,共占8.97%。嘱所有患者(包括改行手术患者)于1个月月经干净后3~7天行输卵管通液术了解输卵管复通情况,有128例患者1个月月经干净后3~7天行输卵管通液术共195人次,1个月后输卵管复通率为98例(60.93%),余30例患者于2个月及3个月月经干净后再次行输卵管通液术,其中有13例(13/30)2个月月经干净后经2~3次输卵管通液术后复通,9例(9/17)2个月月经干净后经2~3次输卵管通液术后复通,有8例不通,共失访14例。
讨论
1.文献报道[2]发生输卵管妊娠后,10%患者会再次输卵管妊娠,50%~60%的病人继发不孕。故临床上对有生育要求的妇女,提高其EP愈后输卵管复通率,降低愈后粘连,能减少继发不孕或重复EP的发生,较好地保护妇女的生殖健康。我国采用中药治疗EP已取得很好的成绩,中药治疗EP有许多优点,可改善血液循环,提高腹膜通透性和血液纤溶活性,有利于血肿与妊娠产物的吸收,可免除手术创伤,保留患者输卵管,还可以治疗EP并存的炎症及粘连,从而恢复输卵管的功能[3]。中药配方中的丹参、赤芍、没药、桃红、乳香、三棱、莪术能产生杀胚及活血化瘀、调动吞噬细胞吞噬功能的作用。但中药治疗EP存在杀胚作用欠佳,胎盘绒毛不能迅速变性坏死,易致内出血的缺点。以往的药物治疗EP除了中药外,西药的治疗多采用MTX,疗效得到了临床的肯定,其治疗机制是抑制滋养细胞增生,破坏绒毛,使胚胎组织坏死、脱落、吸收而免于手术。但有较大的毒性反应,MTX的副反应直接和该药的作用机制有关,由于其主要作用于快速分裂的细胞,因此可出现骨髓抑制和胃肠道的中毒反应症状,如:恶心、呕吐、反流性胃炎、腹泻、痉挛性腹痛等,部分患者难以接受。长期应用MTX可发生肝肾的副反应,但在治疗EP的短期治疗中未见报道类似的副反应。梅颉等报道[4]保守治疗的患者有25.5%发生副反应,主要以恶心、呕吐、口腔溃疡、腹泻为临床表现,其中部分患者出现轻度骨髓抑制、呛咳等症状。临床上急切需求有类似的替代药物。
2.米非司酮是一种强效的抗孕激素受体,具有甾体结构,在分子水平上与内源性孕酮竞争结合受体,产生较强的抗孕酮作用,使妊娠的绒毛组织及蜕膜变性,释放内源性前列腺素,促使LH下降,黄体萎缩,从而使依赖黄体发育的胚囊坏死、吸收[5]。米非司酮的杀胚作用已经临床验证,广泛应用于各期流产中。近年来,应用于治疗EP的报道亦多见发表。笔者大剂量的冲击给药,可使米非司酮的血药浓度迅速达到治疗高峰,而后分次给药以维持有效的血药浓度,可充分持久地作用于异位妊娠病灶,竞争孕酮受体。但由于个体吸收米非司酮的差异性,常规的总剂量600 mg不一定能完全杀死胚囊,有可能使绒毛继续存活,演变为不全流产,反复出血形成输卵管血肿;输卵管积血可导致输卵管过度扩张,薄弱的输卵管壁随时可破裂,致使患者失血而休克。而且,米非司酮杀死胚囊后,妊娠产物的吸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输卵管解剖及功能的恢复,亦容易出现重复EP的发生。因此,药物治疗成功并不意味着输卵管一定通畅。Korel[6]等在一项多中心临床研究中证实,当对侧输卵管正常时,EP经治疗后的再次宫内妊娠成功率与手术方式、MTX的给药方式无明显关系,输卵管粘连是影响再次宫内妊娠的重要因素,其粘连程度可能与治疗后的时间间隔有关。米非司酮联合中药治疗EP,二者互为补充,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米非司酮能在短时间内杀胚,阻止病情发展,中药可在较短时间内清除输卵管内的积血块及变性坏死的胚胎组织,有利于输卵管再通。二者联合应用可提高EP保守治疗成功率,本临床观察笔者应用中西药联合治疗EP成功率较张国华[7]单纯使用米非司酮治疗EP成功率71.4%高。
3.本组观察还发现,停经天数越长,服药前血HCG越高的病例,保守治疗效果越差,提示胚囊越大,体内血HCG水平越高,相应的孕酮水平越高,药物不能使绒毛迅速完全死亡。7例改行急诊手术患者有1例血HCG值为1674 U/L,3例血HCG值为3000~4000 U/L,3例血HCG值为5000 U/L,因此,严格筛选EP保守治疗病例,治疗过程严密观察至关重要,对于血HCG值<2000 U/L的病例,治疗过程仍有破裂、急诊手术的可能。本组9例手术患者(包括7例急诊手术,2例中途放弃保守治疗改行手术患者),术中发现6例为流产未破裂型,清除胚胎绒毛组织后,于种植部位局部注射MTX 50~100 mg,既能抑制残留的滋养细胞生长,破坏绒毛,又使全身反应小,有利于提高手术成功率,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持续性异位妊娠的发生。5例患者保守治疗过程中血HCG值持续上升>5000 U/L,立即加予MTX肌注后继续观察4~7天,血HCG值逐渐下降至正常,说明在治疗过程中一旦观察发现血HCG值不降反而上升,不应继续等待观察,应立即加用其他方法杀死胚胎绒毛组织,以免贻误时机。但张文君[8]应用米非司酮联合中药口服治疗EP临床观察中,用药第3天66.7%患者的血HCG呈上升状态,1周时仍上升者占25%,而此时78.8%的患者附件包块增大,26.9%的患者新探及子宫直肠陷凹积液或原有积液增多,61.1%的患者出现下腹疼痛或原有疼痛加重,均未行手术治疗,究其原因,张文君认为:包块增大、子宫直肠陷凹积液增多或腹痛加重可能是药物起作用后致使滋养细胞坏死、溶解并与输卵管壁剥离,输卵管妊娠物或血液流入腹腔刺激腹膜以及输卵管痉挛收缩所致。在其临床观察中,剖腹探查的7例患者显示5例为流产未破裂型,仅2例真正需手术治疗,与笔者观察的相符。对此正确分析B超和血HCG检测结果以及患者治疗后的反应,准确把握剖腹探查手术指征,是减少不必要的手术,提高保守治疗成功率的关键。
4.米非司酮联合中药治疗EP时,最重要的预后因素莫过于血HCG[9],此外尚有孕酮水平的下降和超声波检查。临床证实,血HCG水平越高,保守治疗成功的可能性越小。目前有部分学者[10]开始研究应用B超检测子宫内膜厚度做为EP保守治疗的预后价值,但尚未在临床大范围应用,临床上仍以检测血HCG水平来判断药物保守治疗EP的成功率。对停经天数长,血HCG值水平高的EP患者,原则上以手术治疗为主,可采取腹腔镜微创治疗,但在一些基层医院,目前尚未能有条件开展,而且治疗费用相对较高,部分患者不能承受。笔者对部分停经天数长(>60天),血HCG值高(>2000 U/L),仍有保守治疗愿望的EP患者给予米非司酮联合中药治疗,取得了一定成效,可在临床使用。但对此类患者应做好随时手术的准备,并需把治疗风险详细告知患者及家属。
EP治疗后的患者及时了解输卵管的通畅性和解剖功能的恢复至关重要,对恢复妇女的生育功能及避免重复性EP有重要意义。EP治疗后的患者,尤其是药物保守治疗后的患者,由于米非司酮杀死胚囊后,妊娠产物残留于输卵管,缓慢的吸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输卵管解剖及功能的恢复,亦容易出现重复EP的发生。因此,药物治疗成功并不意味着输卵管一定通畅,及早行输卵管通液术能疏通输卵管。笔者认为,治疗EP的中药方剂含有活血祛瘀的功效,即使治疗EP血HCG水平下降至正常,仍能继续口服治疗疏通输卵管,提高药物保守治疗后的输卵管率,减少重复EP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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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梅 颉,孙红兵,杨 年.两种不同治疗方法对异位妊娠预后影响的临床分析[J].实用妇产科杂志,2007,23(5):292.
[5]刘伯宁,孙剑英,陶雯琪,等.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早孕1774例分析[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4,10(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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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国华.米非司酮治疗异位妊娠的疗效观察[J].实用妇产科杂志,1999,15(1):45.
异位妊娠是育龄妇女的常见病,也是妇科常见急腹症和早孕期孕妇死亡原因之一,尤其在体外受精、配子移植、人工流产等人群中,其发生率有增高趋势。同时随着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测敏感性的提高,以及高分辨率阴道B超的应用,未破裂异位妊娠得到早期诊断,为异位妊娠的保守治疗创造了有利条件。正阳县妇幼保健院自2000年开始使用药物保守治疗异位妊娠,其中米非司酮配合中药(RU486)治疗异位妊娠疗效较好、不良反应小。现对我院2000年1月以来收治的异位妊娠患者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我院治疗异位妊娠患者218例,常规手术治疗151例,药物保守治疗67例。药物保守治疗的适合指征:①无内出血或贫血现象,血压、脉搏平稳;②附近包块直径小于3 cm未发生破裂或流产者及宫颈妊娠、子宫残角妊娠;③β-HCG3.0×109/L、Pt>10×109/L。氨甲蝶呤(MTX)治疗28例(A组),米非司酮治疗12例(B组),米非司酮配合中药治疗27例(C组)。三组平均年龄分别为(30.01±5.5)岁、(29.5±2.6)岁、(28.6±4.6)岁,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 >0.05)。
1.2 方法 A组:氨甲蝶呤50 mg/m2,肌内注射,给药1周β-HCG下降少于15%,重复给药1次。
B组:米非司酮100 mg/次,每日空腹口服1次,连服3日,共300 mg。
C组:米非司酮100 mg/次,每日空腹口服1次,连服3日,共300 mg。同时服用中药,中药主方为丹参、赤芍、桃仁、三棱、莪术,随证加减党参、黄芪等,每日1剂水煎服。
上述三组在用药期间均需注意观察不良反应和病情变化。每日查尿HCG,每3日查血常规、血β-HCG和B超检查。若患者未诉明显腹痛,用药1周后血β-HCG下降15%或以上,B超监测包块内的孕囊缩小或无增大,考虑出院,其中C组需带中药连服20~30 d。保持联系,每周查血β-HCG和B超检查至月经恢复。对有生育要求者,嘱其出院3个月左右来院行输卵管通畅试验。若用药后血β-HCG下降不明显或反而上升,或出现腹痛加剧、坠胀感等明显内出血征象,应及时行剖腹探查术或行常规手术治疗。
1.3 疗效判定标准 近期有效:腹痛消失,阴道流血停止,月经恢复,1~2个月内血β-HCG水平正常,包块消失;远期有效:输卵管通畅试验正常。
2 结果
2.1三组疗效比较 经统计学处理A组、C组差异无显著性;A组、B组差异有显著性,C组、B组差异有显著性,见表1。
2.2 三组不良反应比较 经统计学处理A组、B组差异有非常显著性,A组、C组差异有非常显著性,C组、B组差异无显著性,见表2。
3 讨论
异位妊娠常规治疗方法是手术能力,近几年来随着β-HCG检测敏感性的提高,以及高分辨率阴道B超的应用,为异位妊娠的早期诊断及手术治疗赢得了时间和机会,使很多患者免除了手术痛苦,保留了生育能力[1]。目前报道氨甲蝶呤在药物保守治疗异位妊娠方面的作用最佳,它作为叶酸拮抗剂,通过与细胞内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阻断二氢叶酸转化为具有生物活性的四氢叶酸,导致嘌呤和嘧啶的合成被抑制,从而干扰DNA、RNA及蛋白质合成和胚胎滋养细胞分裂,破坏绒毛,以致胚胎死亡、脱落而被吸收[2]。同时其不良反应,不良反应较重。米非司酮是通过竞争性结合孕激素受体,使孕酮与其受体的正常相互作用受到干扰,蜕膜损伤而影响绒毛的发育引起流产,并且它对绒毛及滋养细胞有直接作用,使绒膜退变而流产,引起胚胎死亡。但用于保守治疗异位妊娠有效率较低,笔者观察的结果中(包括宫颈妊娠、子宫残角妊娠各有效1例)有效为66.66%,与文献报道有效率约67%相一致。米非司酮配合中药治疗异位妊娠,其中的中医治疗则以活血化瘀、益气消为主[3]。方中丹参活血养血,赤芍、桃仁活血,三棱、莪术祛瘀消为主,党参、黄芪补气。以此配合米非司酮的抑制孕酮活性导致蜕膜或绒毛组织发生变性,引起胚胎死亡,达到改善局部血循环,增强米非司酮的杀胎作用,进一步继续促使蜕膜或绒毛组织发生变性,并在活血化瘀消作用下,有利于包块吸收和消散,明显提高药效。且不良反应小,可靠且疗效显著,与氨甲蝶呤在保守治疗异位妊娠方面的疗效较为接近。在异位妊娠早期诊断的前提下,其应用前景更为广阔,有可能成异位妊娠药物保守治疗的首选方案。
参考文献
肺癌是常见的肺原发恶性肿瘤,肺癌患者初次诊断出现肺癌骨转移占30~40%[1],肺癌骨转移引起的顽固性疼痛、功能障碍、病理性骨折等严重影响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伊班膦酸钠是继氯屈膦酸二钠、帕米膦酸二钠之后的第3代三膦酸类药物,有很强的抑制骨质再吸收作用。动物实验显示其抑制破骨细胞性骨吸收的作用强度分别是继氯屈膦酸二钠的5000倍,帕米膦酸二钠的500倍,对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所引起的疼痛有明显的止痛作用。口服止痛药,包括氯诺昔康、吗啡、羟考酮、阿桔片等在内的所有三阶梯止痛药,根据患者的疼痛情况使用。现将我院64例患者的治疗情况做个总结,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68例,男48例,女16例;年龄35~76岁,平均54.7岁。全组病例均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为肺癌,并经X线、ECT或CT发现有骨转移。血常规肝肾功能正常、心电图无明显异常,患者的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
1.2方法 将全组患者随机分成治疗组和对照组,每组各32例,治疗组给予伊班膦酸钠(商品名:佳诺顺,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47)加口服止痛药治疗,口服止痛药按疼痛的评分给予,评分小于5分者,用第一或第二阶梯止痛药;评分大于5分者,直接给予第三阶梯的止痛药。对照组仅给予伊班膦酸钠4mg静滴,或仅给予口服止痛药治疗。治疗组和对照组均同时给予了化疗,伊班膦酸钠使用2周期后评价疗效,探讨其临床疗效。
1.3止痛疗效评价标准 疗效分为完全缓解(CR):治疗后完全无痛;部分缓解(PR):疼痛较给药前明显减轻,睡眠基本上不受干扰,能正常生活;轻度缓解(MR):疼痛较给药前减轻,但仍感明显疼痛,睡眠仍受干扰;无效(NR):与治疗前比较无减轻。总有效为CR+PR。
1.4活动能力分级及疗效评估标准 0级:活动自如;Ⅰ级:活动受限;Ⅱ级:活动明显受限;Ⅲ级:完全不能活动。活动能力改善疗效分为:显效,活动能力提高两级或以上;有效,活动能力提高一级;无效,活动能力未提高或下降。
2结果
2.1局部疼痛控制情况 治疗组32例患者止痛总有效率为87%;活动能力改善有效率90%;对照组32例患者止痛总有效率为62%;活动能力改善有效率78%。见表1。
2.2活动能力改善情况 64例中患者活动能力改善情况显效38例(59.37%),有效17例(26.56%),总有效率85.93%。见表2。
3讨论
肺癌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骨转移率在原发性肺瘤中占首位[2],也是预后不良因素之一。骨转移引起的骨痛、病理性骨折、高钙血症、脊髓压迫以及相关治疗带来的痛苦,将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独立生活能力。骨转移癌疼痛的机理为[3]:肿瘤转移至骨组织,引起破骨细胞活性增加导致骨质溶解即溶骨性骨破坏,同时肿瘤细胞能分泌一些致痛介质如前列腺素、乳酸等,从而加重疼痛。目前止痛方法主要有:三级梯止痛疗法、化疗、局部放疗、同位素内照射和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等。各种治疗方法均有利弊,局部放疗对局限性骨转移癌疼痛疗效确切,但不适宜多处广泛骨转移患者;同位素内照射治疗骨髓抑制严重,并且有可能增加病理骨折发生率;三阶梯止痛疗法虽广泛应用,但随着病情的进展、药物升级,大剂量的应用其毒副反应又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和治疗难度。本研究结果显示,伊班膦酸钠加口服止痛药治疗骨痛的总有效率93.75%,明显高于对照组,活动能力改善也高于对照组。两药联用,可减少止痛药的剂量,降低不良反应,提高患者的耐受性和疗效。
参考文献:
1 临床资料
128例均来自我院2004年1月~2006年12月的门诊及住院病人,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64例,男40例,女24例,年龄19~65岁,平均41岁,其中青壮年占62.4%,病程2个月~12年,平均7.5年。对照组64例,男42例,女22例,年龄21~64岁,平均42岁,其中青壮年占63%,病程3~11年,平均7.2年。
128例均严格按照1999年修订的罗马Ⅱ标准[1],①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有12周(可以呈非连续性)存在腹部不适或腹痛,并伴有以下至少2项:1)症状在排便后缓解;2)症状发生伴随大便次数的改变;3)症状发生伴随大便性状的改变。②下列状况可协助诊断:1)大便次数异常(每天3次以上或每周3次以下);2)大便性状异常(大便稀烂或硬结);3)排便过程异常(排便费力、急迫、排便不尽感);4)黏液便;5)腹部胀气或腹胀感。
两组病例均行大便常规检查、大便培养、隐血试验、钡灌肠及纤维结肠镜检查。治疗组36例、对照组24例大便常规检查见有少许白细胞及透明胶冻样黏液,均排除阿米巴滋养体、血吸虫卵和其它原虫卵;大便隐血试验全部呈阴性,排除溃疡性结肠炎等疾病;大便培养无菌生长,排除菌痢;治疗组32例、对照组26例X线钡灌肠检查见肠运动加速,并见结肠袋加深有激惹征象;纤维结肠镜检查中治疗组32例、对照组36例肠黏膜基本正常,少数病例仅见肠黏膜轻度充血、水肿,排除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128例均有持续性或(及)反复发作性腹泻,1天3~6次不等,大便中有少至中等量黏液。治疗组中腹泻与便秘交替出现20例,单纯性腹泻44例;腹泻伴腹痛50例(部位以脐周及左下腹为多见),无痛性腹泻14例;64例中有36例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如心悸、潮热、多汗、焦虑、抑郁、失眠等。对照组中腹泻与便秘交替18例,单纯性腹泻46例,腹泻伴腹痛28例(部位以脐周及左下腹为多见),无痛性腹泻3例,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30例。两组症状病情具可比性。
2 治疗方法
治疗组以参苓白术散合痛泻要方加减,组方:党参、白术、茯苓、陈皮、防风各10g,白芍20g,炒扁豆、淮山药各15g,甘草6g。腹痛甚重用白芍30g,元胡10g;大便夹黏冻加黄连3g,木香10g;五更泄泻、畏寒肢冷加制附片(先煎)10g,淡干姜8g;久泻滑脱不禁加煨诃子、乌梅各10g,升麻6g;失眠多梦加合欢花、酸枣仁各10g;便秘重用生白术40g以上,并加郁李仁、火麻仁各20g。1天1剂,水煎取汁400ml,早晚2次分服。对照组予复方地芬诺酯片50mg,1天3次,口服;谷维素20mg,1天3次,口服。
3 治疗结果
3.1 疗效标准 显效:临床症状消失,大便1天1次或2次,无黏液,稳定半年以上;好转:临床症状基本消失或明显好转,大便基本正常或次数比治疗前明显减少,或偶有黏液;无效:症状及大便次数无明显改善。
3.2 结 果 治疗组疗程22~63天,平均42.5天;对照组疗程16~78天,平均47天。治疗组64例中显效42例,好转18例,无效4例,总有效率94.8%;对照组64例中显效30例,好转23例,无效11例,总有效率82.8%。两组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对照组中原16例腹泻与便秘交替者,出现便秘加重,原16例无痛性腹泻中有4例出现便秘,并伴腹胀、腹痛;出现眩晕3例,心悸加重8例。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达68%。治疗组均未出现上述不良反应。
4 讨 论
肠易激综合征是以肠功能紊乱为主的全身性功能失调之疾病[2],以腹痛、腹泻、黏液便或便秘与腹泻交替发作为临床特点,本质上与神经调节紊乱有关,所以诊断时应该严格掌握标准,应排除结肠器质性疾病,如菌痢、慢性血吸虫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
肠易激综合征的治疗,西医主要为对症处理、解痉止痛、抑制或者增强肠蠕动以及使用调节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药物,虽具有一定的疗效,但远期疗效不稳定,且副反应较大。
肠易激综合征属中医“泄泻”范畴,吴鹤皋云:“泻责之于脾,痛责之于肝,肝责之实,脾责之虚。脾虚肝实故令痛泻”。可见肝脾失调是本病的主要病机,故采用抑木扶土法,方选参苓白术散合痛泻要方,方中重用白芍养血柔肝,防风散肝舒脾,陈皮理气醒脾,白术燥湿健脾,党参、茯苓、淮山药、扁豆健脾渗湿。诸药配伍,抑肝木、扶脾土,俾痛止、泻除,紊乱之肠功能得以恢复。药理研究认为,白芍、陈皮、防风、白术、甘草等有调节植物神经及镇痛解痉等功能。临床实践证实参苓白术散合痛泻要方乃为治疗肠易激综合征的较好方剂,且不存在西药治疗的不良反应,值得提倡。但疗程较长,病人依从性差,有待进一步改进。
中图分类号:R442.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8-121-02
肠易激综合征( Irritablebowel syndrome, IBS)是一种以肠道功能失调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临床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多者可达7~8 次,大便质塘伴大量粘液, 里急后重,且多为情绪波动而诱发。属于临床上常见的胃肠功能紊乱性疾病,包括腹胀、腹痛、排便习惯和大便性状异常的症状群,腹泻型居多。患者常在遭遇情绪剧烈起伏、应激、膳食改变等情况后表现出临床症状。该病症发病率高,症状长期反复存在,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和工作质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物,临床研究显示,抗抑郁药物等有助于缓解症状,但作用局限。关于中药对治疗IBS的报道效果显著,本研究旨在观察痛泻要方加味治疗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的药学疗效。
1 临床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我院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收治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180例,均已腹泻为主,其中男72例,女108例,平均年龄(34.5±7.4)岁,病程平均(3.7±2.6)年,按入院先后顺序,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90例,经统计学分析,两组的基本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
1.2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1]:在最近12个月内出现腹痛或腹部不适至少累计有l2周(不必是连续的),并伴有下列3项症状的2项:(1)症状在排便后缓解;(2)症状发生时伴排便次数改变;(3)症状发生时伴随粪便性状改变,排便困难。排除经肠道镜检或放射检查提示有器质性疾病以及最近3周内经中医治疗IBS的病例。
1.3治疗方法
按入院先后顺序,随机平均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给予止泻灵治疗,观察组给予痛泻要方加味治疗,治疗3周后,观察两组的疗效。观察组给予痛泻要方加味治疗,每日1剂,清水煎至400mL,分早晚2次温服。基本药方包括:炒白术20g,防风15g,陈皮、木香、白芍、袂荃、山药、扁豆、黄琴各12g,柴胡8g。随症加减:腹胀明显者加莱菔子、厚朴及大腹皮各12g,腰膝酸软、泄泻久不愈等肾阳虚者加补骨脂和肉豆蔻各12g。大便成水样者加车前子、泽泻以利其湿邪, 利小便而实大便。里急后重者,加槟榔、木香以调其气。腹痛者, 倍用白芍加青皮, 以缓其中。肠鸣明显者, 加制半夏、干姜、桂枝辛温散寒化饮。胸胁胀痛者加川糠子、延胡索以疏肝理气止痛。湿从热化苔黄腻者, 加黄连、黄芬以清湿热。脾肾阳虚者,加熟附片、肉桂、仙灵脾以温脾肾之阳。对照组给予口服止泻灵,2.5mg/片,3次/日。两组患者的疗程均为4周。服药期间,嘱患者忌食生冷、辛辣油腻等刺激性食物。治疗后所有患者均随访6个月。
1.4疗效判定标准和观察指标
采用积分制,观察患者腹胀腹痛天数,腹胀情况,排便情况(包括10日中大便急迫天数、每日排便频次、大便形状),对生活工作的影响情况等项目。每项0~100分,各项总积分最高500分。根据最后总积分,分为四个等级:Ⅰ级(0~75)为正常健康人、Ⅱ级(76~175)为轻度IBS、Ⅲ级(176~300)为中度IBS、Ⅳ级(301~500)为中度IBS。治疗后,患者积分降低1个以上(含1个)等级为有效,无减低或高于原等级,则为治疗无效。
1.5统计学处理
计量数据表示为(x±s),采用t检验进行组间比较,P
1结果治疗前,两组各项指标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有效80例,疗效为88.9%,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显著(P
2讨论
国内外学者研究认为,精神因素与IBS的发病和加重密切相关[2]。中医治疗腹泻型IBS多从肝脾辨证施治[3],认为精神因素与肝脏关系最相关。研究表明,肝脏是机体调节心理应激反应的中枢,肝脏的疏泄功能对机体应激反应起决定性作用。《医方考》中有记载:“泻责之于脾,痛责之于肝。肝责之实,脾责之虚,脾虚肝实,故令痛泻”。肝旺脾虚, 脾胃功能失常,则表现出一系列胃肠道症状,若脾失健运、水湿不化,进而出现腹泻。
痛泻药方治疗肝脾不和而导致腹泻的效果显著[4]。从药理学的成分研究分析,得出方中白芍敛肝补肝,有缓急止痛之效;白术健脾益气,可止泻;防风则肝脾皆入,具散肝舒脾之功效。本研究在此基础之上,辨证增加诸药,强化消食疏肝、健脾利湿、行气止痛等功效。现代药理研究结果显示,痛泻要方加味剂具有较强的抗组胺作用,对小肠运动具有抑制作用[5]。
由于IBS的发病机制尚不确切,在西医治疗中尚无特效药物。止泻灵(即复方苯乙哌啶)属度冷丁衍生物,其作用机制主要通过提高肠道张力和抑制肠道蠕动而起到止泻的功效,用于治疗IBS的临床疗效不甚满意,有一定副作用,且价格较高。
从药学疗效的结果来看,痛泻要方加味治疗腹泻型IBS的临床疗效显著,复发率低,疗效稳定,能显著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经药理学的研究和临床实践论证,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消化系统疾病专业委员会,胃肠疾病中医症状评分表,《中国中西医结合消化杂志》,2011,1:66~68.
[2] 兰迪翔,陈根梅,吴剑英。痛泻要方加味治疗肠易激综合征48例疗效观察[J]。浙江中西医结合杂志,2006,1(7):425~426.
腰三横突综合征临床又称腰三横突滑囊炎或腰三横突周围炎,属于中医“腰痛”的范畴,以青壮年多发[1],原于急性损伤处理不当或慢性劳损,导致筋膜增厚、粘连,对通过其间的腰脊神经后外侧支产生卡压所致腰、臀部酸痛及腰部活动受限为主的临床症状。我科近年来采用骨通贴配合中医定向透药治疗第三腰椎横突综合征疗效满意,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组93例,男62例,女31例;年龄24~51岁,平均年龄(37.42±10.33);病程1w~3年;慢性劳损54例,急性损伤39例。
1.2诊断标准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4年颁布的该病《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2]如下:①有突然弯腰扭伤、腰部受凉史或长期慢性劳损;②一侧慢性腰痛,弯腰或晨起时疼痛加重,久坐直立困难,有时向下肢放射至膝部;③第三腰椎横突处明显压痛,并可触及条索状硬结;④X线摄片显示有第三腰椎横突过长或左右不对称,排除结核、肿瘤等病变;⑤血液及其他生化指标无异常。
1.3方法 随机将93例分成三组,每组31例,各组间随机分组无明显差异。I组为单纯骨通贴组,II组为单纯中医定向透药组,III组为骨通贴膏合中医定向透药组。治疗组I在患者患侧腰三椎体横突处外敷骨通贴膏1贴,骨通贴膏于睡前揭除,30d为1个疗程;治疗组II在患者患侧腰三椎体横突处中医定向透药治疗,温度选(45±5)℃,选用低频脉冲,治疗30min/次,30d为1个疗程;治疗组III在患者患侧腰三椎体横突处现行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治疗,温度选(45±5)℃,选用低频脉冲,治疗30min/次,治疗后外敷骨通贴膏1贴,贴膏于睡前揭除,30d为1个疗程。
1.4疗效评定 以疼痛视觉模拟( VAS) 评分[3]来判断疼痛缓解程度,该法可比性强。具体方法是:在纸上面划一条10cm的横线,横线的一端为0,代表无痛;另一端为10,代表剧痛;中间部分则依次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让患者根据自我感觉在横线上划一记号,表示腰部疼痛的程度。疗效用疗效指数来评定:疗效指数=(治疗前VAS评分-治疗后VAS评分)/治疗前VAS评分×100%;显效:疗效指数70%~100%;有效:疗效指数30%~70%;无效:疗效指数
1.5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3.0软件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1疼痛评分 每组治疗前后均采用VAS评分来判断疼痛程度,评分结果表明三组治疗前后均能改善疼痛,且组内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P
2.2疗效评价 本组93例患者均得到了随访,随访时间6个月~2年。三组治疗治疗后有效率分别为71.0%、66.7%和93.5%;统计分析显示:III组治疗效果与I、II组进行比较,有显著差异性(P0.05),见表2。
3 讨论
3.1发病机理 由于腰三横突的生理特点,其为人体最长的横突,是胸腰筋膜前层附着点,上面附着肌肉、筋膜、韧带,还有神经血管束交叉通过,由于它的特殊解剖形态,使腰三横突成为腰椎生理前凸的顶点,腰椎前屈、侧弯及旋转活动的枢纽,其所承受的应力比较大。当腰部在用力时,特别是用力不平衡的时候,一侧椎旁肌收缩,根据杠杆原理,其引起对侧横突移位牵拉,从而导致腰三横突尖端软组织的急性或慢性损伤[4],致横突尖端附着处出现肌肉撕裂、小血管破裂等病理改变,导致组织水肿,并在局部形成纤维化、疤痕样组织,刺激和压迫经过此处的腰神经后外侧支,引起所神经支配区出现一系列症状。如果反复损伤,可出现急性症状。如此反复发作,形成了恶性循环,导致腰腿部慢性疼痛。
腰三横突综合征属于祖国医学“腰痛”的范畴,多是由跌仆外伤,损伤经脉气血,气血运行不畅,或不正,腰部用力不当,摒气闪挫,导致经络气血阻滞不通,均可使瘀血留滞腰部而发生疼痛,或因受外感风寒湿邪,导致筋脉受损,气血运行不畅,不通则痛,而发生腰痛。中医辨证应以活血化瘀,祛湿散寒,通络止痛为法,达到松解横突周围粘连,缓解肌肉痉挛和肌腱挛缩,改善脊柱的生理解剖位置得以恢复的目的,从而解除神经的受压迫状态[5]。
3.2治疗原理 骨通贴是由三七、麻黄、金不换、乳香、丁公藤等具有活血化瘀、祛风散寒、消肿止痛作用的药物组成[6]。具有改善局部的微循环,抑制炎性因子的释放,促进炎性代谢产物的吸收功能,能有效地改善神经根的炎症反应。同时,中医定向透药治疗是通过非对称中频电流产生的电场,对药物离子产生定向的推动力,使药物中的有效成分更深入、更有效地透过皮肤粘膜快速的进入体内,从而将药物直接从皮肤定向地送到伤害组织的病灶部位,更有效的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
3.3结论 骨通贴配合中医定向透药在治疗腰三横突综合征中达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透药治疗使药物直达病所,发挥最大疗效,骨通贴外贴达到持续治疗效果,从而有效缓解疼痛,符合临床治疗规律,取得满意效果,是一种安全、高效的治疗方法,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陈健民,陈立安,黄炯锋.推拿配合扶他林乳胶剂治疗腰三横突综合征[J].中国实用医药,2011,36(8):185-186.
[2]ZY/T001.1-001.9-1994.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S].
[3]李仲廉.临床疼痛治疗学[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10.
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 Dyspepsia,FD)是一组无器质性原因的慢性或间歇性的上消化道症状,占消化科门诊的30%-50%,占用了大量的医疗资源也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根据罗马Ⅲ标准分为餐后不适综合征和上腹痛综合征。抗酸或抑酸治疗FD适用于上腹痛综合征患者,本文就常见的H2受体拮抗剂枸橼酸雷尼替丁和质子泵抑制剂治疗FD进行成本-效果分析,选择一个相对效果最佳、价格最低的治疗方案,使患者以最小的经济负担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治疗方法
1.1 病例选择 128例患者在萍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门诊就诊,均符合FD上腹痛综合征罗马Ⅲ诊断标准。1、诊断前6月出现间断性中等程度以上的上腹部疼痛或烧灼感,近3月每周至少1次,排便或排气后不能缓解;2、胃镜下表现正常或排除糜烂、溃疡、肿瘤及食管炎等器质性疾病;3、实验室、B超、X线检查排除了肝、胆、胰疾病;4、无糖尿病、结缔组织病等全身性疾病及腹部手术史;5、无精神病史、无严重器质性疾病及影响随诊的因素。所有患者随机分成两组,均于治疗后2周进行复诊,其中枸橼酸泌雷尼替丁组(A组)复诊61例,洛赛克组(B组)58例进行统计学分析。A组男性23例,女性38例,年龄38.54±11.36岁,病程45.3±19.1月;B组男性21例,女性37例,年龄35.49±9.68岁, 病程41.5±20.8月。两组性别、年龄、疾病严重程度、病程均无统计学意义。
1.2 药物 A组口服枸橼酸泌雷尼替丁胶囊(每粒含雷尼替丁150 mg,枸橼酸泌110 mg,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10327) 1粒,bid;B组奥美拉唑镁胶囊(阿斯利康公司,国药准字号H20110211)20 mg,qd,疗程2周。
1.3 疗效评价 按症状轻重分为4级(0,+,++。+++)。0级:无症状;+级:有轻度症状;++级:症状稍重,但不影响工作;+++级:症状重,无自发缓解期,明显影响患者工作与生活,且难以忍受。显效:症状改善2个等级或完全消失;有效:改善1个等级;无效:症状无改善或加重。以显效和有效病例计算有效率。
1.4 成本效果分析 药物经济学的成本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的价值总和。因本文中接受治疗的患者都是门诊患者,均为口服用药,因此本研究只计算药品成本,用货币单位元表示,余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及隐性成本未在计算之列。按2011年萍乡市药品招投标零售价:枸橼酸泌雷尼替丁胶囊39.98元/盒,洛赛克胶囊179.82元/盒。
1.5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0.0医用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用卡方检验,P
2 结果
2.1 治疗两周后A组有效率为67.2%(41/61),B组有效率为93.1%(54/58),两组之间,两组显效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P
2.2 进行成本-效果分析时,不能单纯比较不同治疗方案的成本-效果比,有的方案尽管费用较高但效果可能也较好,因此评价时就要考虑每增加1个效果单位所需花费的费用,即增量成本-效果比(ΔC /ΔE),这一比值越低,表明每增加1个效果单位所需追加的费用越低,该方案的实际意义越大。本研究C/E两组分别为0.59和1.93,ΔC /ΔE为5.4。
2.3 敏感度分析 为了了解参与分析的数据发生变化时对结果的影响。判定其结果的可靠性,必须进行敏感度分析。由于其它费用各组均相同,但药品的费用是不同的,因此选择药费下调10%进行敏感度分析,结果见表3。
3 讨论:
多数FD患者胃酸分泌在正常范围,但在应激时胃酸有间歇性升高,且有研究认为36%的FD患者十二指肠对胃酸的敏感性增加,临床应用H2受体拮抗剂和质子泵抑制剂治疗符合上腹痛综合征诊断的患者,两者的疗效均优于安慰剂,表明该类患者胃、十二指肠对酸的敏感性增加。本研究结果示枸橼酸泌雷尼替丁和洛赛克治疗2周,有效率均较高,但总的疗效及显效率,洛赛克均明显优于枸橼酸泌雷尼替丁,如从临床疗效的角度考虑,上腹痛综合征患者的抑酸治疗以质子泵抑制剂为佳。
上腹痛综合征患者临床症状复杂多变,可合并餐后不适综合征的症状,治疗效果时好时坏,因此,在治疗上没有固定的模式,应根据临床症状的严重度、心态和经济状况选择药物,对于自觉症状重,经济条件较好的患者可选择质子泵抑制剂治疗,而对于症状轻微的患者,可选择成本-效果比较好的H2受体拮抗剂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