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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条件
因航运价格提升、船期、台风或其他突发事件,东路、石化南、丰乐南、大道东等道路出现大量货车排队等候进港,影响道路正常交通秩序,甚至出现交通堵塞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进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应急预案等级区分及启动时机
(一)等级划分
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
(二)启动时机
1.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较长,导致东路石化路口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街道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嘉利仓码,且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但道路交通基本畅通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四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2.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继续延长,导致东路信华路口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东路丰乐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嘉利仓码,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且对该路段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导致交通拥堵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开展应急疏导工作。
3.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再继续延长,导致东路BRT双岗站以东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东路丰乐路口以东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以西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嘉利仓码,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且对该路段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导致交通拥堵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赶赴现场,依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当进港货车司机出现情绪化,制造故意堵车,导致部分道路交通出现堵车事件,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赶赴现场,依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部门职责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交通局))
负责草拟《区进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应急预案》,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传达指令,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不稳定因素研判,应急预案启动时,应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相应安排足够警力维持现场正常社会秩序,及时处置违法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维护辖区交通治安秩序。
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时,应立即安排足够警力赶赴现场,控制现场,制止违法行为,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遏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港务局分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督促港口码头企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启动时,督促码头企业执行应急响应,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协调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
(四)交警大队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交通流量分析研判,及时报告交通信息。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科学安排警力维持正常交通秩序。
启动四级应急预案时,应加强路面执勤巡查,随时监控路面交通秩序,及时向区应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交通信息;
启动三级应急预案时,应安排足够交警、协管员在东路石化路口和东路文船路口、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和东路丰乐路口、或大道鱼珠码头路口和鱼珠街道路口等指挥交通,维持交通秩序,及时向区应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及周边交通信息;
启动二级应急预案时,应增派足够交警、协管员在石化路口、东路文船路口及东路信华路路口;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东路丰乐路口;或大道鱼珠码头路口、鱼珠街道路口及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等指挥交通,并加派警力加强相关路面巡查,维持交通秩序,并及时报送辖区道路交通信息。
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时,及时向市交警部门报告,请求市警力支援。在安排足够警力、协管员在事发点现场疏导交通的同时,应安排足够警力、协管员在相关道路、路口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并及时报送辖区道路交通信息。
(五)区应急办
负责指导各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负责全面应急协调工作,向上级部门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六)港务分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丰乐南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科学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七)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石化南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开辟足够的应急疏导区(候泊货车不少于80辆),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合理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市嘉利仓码有限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大道东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合理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九)区委维稳办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街道深入开展进港货车突出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综合分析研判进港货车涉稳情报信息;协调调处跨街道、跨部门的涉及进港货车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涉及进港货车涉稳问题引发的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本应急预案启动时,协同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及属地街道等单位研究落实各项化解工作措施,根据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十)区口岸办
负责协同相关部门督促港口码头企业执行相关应急预案,协调联系辖区各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区建设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石化南施工点围蔽管理;协调中外运仓码做好石化南应急疏导区进出道口衔接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现场情况,协助交警部门清理石化南道路障碍。
(十二)老港海关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协调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
(十三)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道路交通信息,应急预案启动时,配合各单位、部门、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狠抓“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春运期间,全镇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次数和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严重交通堵塞,全力保障主干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成立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集中警力,加大路面交通监控查处力度。春运期间,领导小组要调动一切可以动用的警力,投入所有的交通管理装备,在全镇开展统一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行动。交警中队要会同派出所、专职协管员以及交通、农机等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的投入到路面管控一线,严格依法查处各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两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规运输、低速载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要加大对客运车辆超员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严管措施。对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四查”要求,即:一查人数,二查车辆和驾驶人证件,三查车辆的始发和终点站,四查车辆防护器材数量、性能以及有无安装座椅等非法改装行为,安全通道是否被行李阻挡。客运车辆超员的,除依法上限处罚外,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对无证驾驶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在上限处罚的同时,要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要实行“逢车必查、逐车登记”,确保超员客运车辆不进入辖区。对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或者未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机动车要依法查处,限期整改。要针对春节期间农村群众赶集、探亲访友集中和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集中的特点,交警中队要会同交通、农机等部门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容易违法载人的地区、路段和聚散地严加查处和防控,严格查处严重的交通违法驾乘行为,抓好每月15、30日的全省统一集中整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动。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危险路段。交警中队要会同公路部门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努力保障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整治;道路标志、标线是否完善;施工路段在春运期间安全通行情况等重点检查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对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春运前要会同交通部门确定一批特别危险的危险路段,设置临时应急防护设施。对不具备客车安全行车条件的路段,采取封路、改道等措施,并进行提前预告,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春运交通安全问题,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
(三)抓好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交警中队要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以“拒绝超速超员、祝福春运平安”为主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安全出行等常识,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守法意识,宣传教育群众乘有证车、安全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春节期间农村的集市、节庆活动等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交通违法、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一)按照青龙镇道路的具体情况分为三个责任区:
第一责任区澄华线K29-K57、华山线K0-K18、分盘路由交警中队、青龙派出所负责。
第二责任区甸海线及辖区农村道路由海镜派出所负责。
(二)各站所负责人要管理好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各村委会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存在的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从重处理。
五、工作要求
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救援能力,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序、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西省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市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兴国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发生伤亡人数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时,也应按照本预案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较大交通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以*部制定的为准,待*部制定后再补充写进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按照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以信息网络等为载体,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兴国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县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启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统一组织、指挥县内的应急处置,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2.1.2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人武部、县*局、县环保局、县政府办、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气象局、县广电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局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县*局交警大队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县*局负责领导和组织*机关依法打击交通事故中涉及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县安监局负责对交通事故的倒查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对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县环保局负责因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及时运送交通事故尸体并提供相关救助。
县*消防大队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灭火、控制和排除易燃、有毒物质泄漏等工作,协助组织搜救伤员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调处。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的咨询意见。
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事故现场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气候分析预测信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
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宣传部门和*交警部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上级指挥部授权统一通报事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县广电局要通过广播电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播发交通事故案例情况,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等。
县人武部负责紧急情况下协调解决部队车辆、人员的调动。
2.2办事机构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局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
(3)协调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5)办理应急状态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6)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指挥、督促和检查。
2.3工作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指定人选任指挥,县属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2.4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委员会,作为其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专家组由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医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主要是:现场指导交通事故的处置;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3运行机制
3.1应急处置
3.1.1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县*局交警大队、基层交警中队交通事故信息常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监测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县*局交警大队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研判、划分等级。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防止片面性,严禁报喜不报忧。
县*局交警大队对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的信息,应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市*局,其中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应在1小时内呈报至省*厅,并按规定或要求上报上级及有关部门。
县*局交警大队接警后,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并及时掌握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交通事故信息。
3.1.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派出所和有关部门(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县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1.3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县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报告县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县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县应急委员会做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3.1.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现场抢救。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必要时,可以请求武警部门予以协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据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可以依法决定采取管理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理区域,对进出交通管理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3)医疗救护。县卫生部门应当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4)调集征用。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县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3.1.5应急结束
一般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县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2事故后恢复
3.2.1善后处置
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县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县卫生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县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2.2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县*局交警大队要会同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对交通事故的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应急委员会做出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及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县应急指挥部要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向县政府报告。
4应急保障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1)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县应急预备队由*、人武部、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3)鼓励和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处置队伍。
4.2财力保障
设立交通事故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对交通事故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通信系统、数据库与信息系统、救援排险、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3物资保障
(1)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交通事故应急物资,包括抢险救援设备器材、防护器材、救治药品等,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以实物形式为主,在保证适当储备量的同时,应当进行生产能力和技术的储备。对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储备物资,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或期满后,应及时调剂使用或更换。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2)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3)卫生部门应当建立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制度。
4.4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2)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卫生局要建立医疗救护动态数据库,包括医疗救治的各种资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运输保障
(1)*交警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2)交通部门要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系统进行监控指挥,及时通报道路维修地段状况,随时引导救援车辆的通行。
(3)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4.6治安维护
(1)*机关要制定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方案。应急期间,组织强大力量参与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2)*机关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积极预防,有效预警。
4.7人员防护
在处置交通事故时,应当对事故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当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等部门应当及时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托电信、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等社会公众通信网络,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交警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处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4.9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调或落实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现场模拟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综合性科目的演练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宣传、法制、教育、卫生、*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应急成员单位、联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单位)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大队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管雪云任组长,副教导员彭远胜、副大队长刘戈云、副大队长孙喜先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公安交警部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喜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期间的部署、协调、指导等工作。办公室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措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实现“两个下降,四个不发生”。即:春运期间,死亡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交通事故总起数同比下降;
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辖区内国省、县道严重交通拥堵,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不发生涉警负面舆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路段:县内国省道沿线;
县城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
事故多发路段;
客货运车辆通行集中路段;
城乡结合部和穿乡过镇路段;
景区道路;
平面交叉口及桥梁、隧道、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路段。
(二)重要节点:1月28日至2月4日是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
2月9日至11日、2月20日至23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
农村地区集市、庙会及与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期间。
(三)重点车辆:严管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公交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防泄露、燃烧、爆炸事故;
严管重型货车和挂车,严防超载、疲劳驾驶肇事肇祸。
(四)重点违法:“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停车,农村地区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拼装报废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降低安全风险
1.滚动清理源头隐患。各中队要紧盯“两客一危”、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等八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不放松,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坚持每天分析、每周通报、定期考核、及时督办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确保“带病”驾驶人不开车、“带病”车辆不上路。1月18日前将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名单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2.排点道路安全隐患。各中队要按照省政府“10.18”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会同公路、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以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滚动、常态排查。
3.推动道路隐患治理。各中队要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建立隐患电子台账,提出治理意见,统一上报大队,大队要函告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跟踪治理进度,确保道路隐患分期分批整改到位。
(二)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主动防范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中队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采取上门走访、集中排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资质、动态监控、安全教育管理等情况开展深入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人驾车上路。对在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要视情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联合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要求。1月20日前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各中队要积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治安等部门深入生产销售运输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规运输行为。路面执法中要加强对厢式货车和客车行李舱的检查,注意发现违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问题。
3.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各中队、秩序科要对运输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要协同刑侦、治安、法制等警种开展深度调查,查摆深层次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并及时予以曝光,倒逼车辆生产改装、道路经营、道路运输企业、行业落实主体责任,堵塞隐患漏洞,主动防范事故发生。
(三)扎实开展路面违法整治,净化通行环境
1.提升执法严管效能。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化勤务机制要求,加强交通违法、事故数据的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要把查处违法与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紧密衔接,有针对性加强执法检查。要严格落实国省道错时联勤制度,加大显性用警和现场执法力度;
要强化网上网下联动,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对违法车辆实施监测拦截、精准查缉,提升执法实效,切实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2.集中开展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各中队要针对春运期间超员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和问题,按照省厅交管局和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1月28日至2月4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2月9日至11日、2月20日至23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开展三个波次的全县集中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重点查处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并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依法顶格处罚。对客运车辆要开展三必查:即出站必查、出城必查、过境必查;
对重点客运场站,要派驻民警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开展警示提示;
对客车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要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对严重超员的,要按照立案标准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超员违法、经处罚不改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处罚到位,坚决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违法,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
3.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各中队要积极配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推进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确保货车自觉进站检测;
要进一步优化联合执法模式,实行驻站联合执法的超限检测站,并严格按照要求派驻民警;
确定为到站处罚的,要逐一明确接通知后到站的时间,全力保障联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要协同公路、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核查确定重点货源企业,并通过安装称重设施、巡查、驻点等方式加强货源企业监管。
4.抓好重点区域保畅通。按照往年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情况,城区及乡镇道路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拥堵,影响百姓正常通行。各中队要提前谋划,找准拥堵原因,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长时间拥堵。1月20日前排查易拥堵路段和施工路段,并逐一制定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
(四)狠抓农村交通安全防控,补齐管理短板
1.深度应用“农村信息系统”。各中队要持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应用,健全完善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推动实现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线部署、进度控制、监督预警、考核评价等动态管理,形成农村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的局面。
2.深入开展农村大劝导活动。各中队要依托农村“两站”,发动农村“两员”,突出重要节假日、学生上下学、农村赶集日以及民俗活动等时段,在乡镇、主要道路、集市庙会出入口、学生上下学等路段,以面包车、三轮车为重点,劝阻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把住出村、出镇主要关口。
3.推进农村面包车专项治理。各中队要健全完善农村面包车基础信息,发动农村“两员”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并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要严把农村面包车检验关,重点检查车辆座椅、安全带以及是否喷涂核载提示、举报电话等,发现农村面包车非法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要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集市,加大农村面包车遮阳膜颜色过深、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超员、无牌无证等违法查处力度,净化面包车通行秩序。
(五)突出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提升应对水平
1.加强预警提示。政宣科要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最新气象信息;
各中队要采取视频巡查、巡逻检查、询问过往司机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天气变化情况。各中队要主动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在桥梁、隧道、涵洞、山区道路等易结冰的路段,提前做好融雪除冰物资以及机械的准备。政宣科要通过各类媒体恶劣天气预警提示,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2.加强巡逻管控。各中队要要切实加强路面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放在路面,特别是要加大对国省道的桥梁、隧道、涵洞、山区等易结冰路段和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密度,及时发现路面结冰等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不利因素,全力预防因低温雨雪天气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多车相撞事故。
3.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出现部分路面结冰情况时,各中队一是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融雪除冰,并视情采取提前放置警示牌、压缩车道、警车带道、间断放行等措施。一旦出现大范围、长距离路面结冰情况,要全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视情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并通知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停运相关道路的客运班线。要协助做好滞留车辆和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高速交警的协调配合,加强相邻县际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二是要加强与高速交警的协调配合。在高速公路出现较长时间拥堵情况下,严格按照《吉安境内高速公路畅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要求,协助高速交警在收费站外延配合疏导,引导分流车辆有序。
(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注重警示教育
1.做好阶段性出行大提示。春运启动前,政宣科要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公布节日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春节期间,要针对自驾出游增多的特点,广泛介绍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提高自驾出行人员安全意识。年前集中返乡和年后集中返程期间,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发送提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提示不疲劳驾驶、不坐超员客车、不超速行驶。1月27日前,要春节假期“两公布一提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提示。
2.开展重点群体大宣传。政宣科要用好短信和“双微”平台,及时向营运驾驶人通报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信息,提示不超员超速、不疲劳驾驶,告知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切实增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中队要向广大乘客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劝告使用安全带,公布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和微信二维码,及时受理、查处交通违法,兑现奖励,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3.开展执法整治大直播。政宣科要利用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严管执法直播行动,以案说法,争取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春运一线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挖掘交警队伍中坚守岗位、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事迹和温暖感人故事,宣传队伍形象,弘扬正能量。
(七)大力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倡导文明出行
1.通报运输安全状况。春运期间,各中队每周要梳理汇总涉及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叠加”惩处。对运输企业存在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
2.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各中队要充分借助和发挥信用制度的重要作用,继续按照省厅交管局下发的《关于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通知》要求,要及时将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失信等信息按规定的内容汇总后每月14日前上报大队ftp/办公室/2019春运工作文件夹,由办公室汇总报至支队和省厅交管局。
3.加强信用文化宣传。政宣科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等媒介,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春运的守护者;
要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出行保障。经相关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24.6亿人次,同比下降0.8%,自驾出行持续增多,道路出行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难度加大,道路保安全畅通任务繁重。大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要特别加强交通出行保障,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要给予优先通行便利。
(二)加强便民服务。大队各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依托交警临时执勤点设立爱心驿站,为过往群众提供指路、饮水等便民服务。
(三)关心关爱民警。各中队要严格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涉警负面舆情。大队领导要通过开展慰问、合理安排休整等形式关心民警和警辅人员,要加强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树立队伍良好形象。要强化执勤安全防护,落实岗前安全检查提示,配齐佩戴所需防护装备,对谩骂殴打民警和辅警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切实保障执法安全。
(四)强化值班备勤。春运期间,大队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信息化勤务要求,强化勤务调度检查,特别是恶劣天气期间应急指挥调度,确保快速反应、快速指挥、快速处置,确保勤务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信息报送要求,大队将另行通知。
(五)做好信息报送。办公室一是于1月16日前报送春运前约谈提示重点企业统计表(附件2)上报支队ftp/秩序科/2019春运工作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