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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条件
因航运价格提升、船期、台风或其他突发事件,东路、石化南、丰乐南、大道东等道路出现大量货车排队等候进港,影响道路正常交通秩序,甚至出现交通堵塞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进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应急预案等级区分及启动时机
(一)等级划分
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
(二)启动时机
1.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较长,导致东路石化路口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街道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嘉利仓码,且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但道路交通基本畅通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四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2.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继续延长,导致东路信华路口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东路丰乐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嘉利仓码,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且对该路段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导致交通拥堵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开展应急疏导工作。
3.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再继续延长,导致东路BRT双岗站以东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东路丰乐路口以东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以西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嘉利仓码,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且对该路段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导致交通拥堵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赶赴现场,依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当进港货车司机出现情绪化,制造故意堵车,导致部分道路交通出现堵车事件,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赶赴现场,依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部门职责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交通局))
负责草拟《区进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应急预案》,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传达指令,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不稳定因素研判,应急预案启动时,应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相应安排足够警力维持现场正常社会秩序,及时处置违法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维护辖区交通治安秩序。
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时,应立即安排足够警力赶赴现场,控制现场,制止违法行为,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遏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港务局分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督促港口码头企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启动时,督促码头企业执行应急响应,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协调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
(四)交警大队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交通流量分析研判,及时报告交通信息。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科学安排警力维持正常交通秩序。
启动四级应急预案时,应加强路面执勤巡查,随时监控路面交通秩序,及时向区应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交通信息;
启动三级应急预案时,应安排足够交警、协管员在东路石化路口和东路文船路口、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和东路丰乐路口、或大道鱼珠码头路口和鱼珠街道路口等指挥交通,维持交通秩序,及时向区应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及周边交通信息;
启动二级应急预案时,应增派足够交警、协管员在石化路口、东路文船路口及东路信华路路口;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东路丰乐路口;或大道鱼珠码头路口、鱼珠街道路口及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等指挥交通,并加派警力加强相关路面巡查,维持交通秩序,并及时报送辖区道路交通信息。
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时,及时向市交警部门报告,请求市警力支援。在安排足够警力、协管员在事发点现场疏导交通的同时,应安排足够警力、协管员在相关道路、路口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并及时报送辖区道路交通信息。
(五)区应急办
负责指导各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负责全面应急协调工作,向上级部门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六)港务分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丰乐南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科学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七)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石化南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开辟足够的应急疏导区(候泊货车不少于80辆),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合理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市嘉利仓码有限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大道东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合理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九)区委维稳办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街道深入开展进港货车突出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综合分析研判进港货车涉稳情报信息;协调调处跨街道、跨部门的涉及进港货车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涉及进港货车涉稳问题引发的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本应急预案启动时,协同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及属地街道等单位研究落实各项化解工作措施,根据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十)区口岸办
负责协同相关部门督促港口码头企业执行相关应急预案,协调联系辖区各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区建设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石化南施工点围蔽管理;协调中外运仓码做好石化南应急疏导区进出道口衔接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现场情况,协助交警部门清理石化南道路障碍。
(十二)老港海关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协调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
(十三)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道路交通信息,应急预案启动时,配合各单位、部门、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狠抓“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春运期间,全镇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次数和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严重交通堵塞,全力保障主干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成立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集中警力,加大路面交通监控查处力度。春运期间,领导小组要调动一切可以动用的警力,投入所有的交通管理装备,在全镇开展统一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行动。交警中队要会同派出所、专职协管员以及交通、农机等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的投入到路面管控一线,严格依法查处各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两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规运输、低速载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要加大对客运车辆超员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严管措施。对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四查”要求,即:一查人数,二查车辆和驾驶人证件,三查车辆的始发和终点站,四查车辆防护器材数量、性能以及有无安装座椅等非法改装行为,安全通道是否被行李阻挡。客运车辆超员的,除依法上限处罚外,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对无证驾驶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在上限处罚的同时,要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要实行“逢车必查、逐车登记”,确保超员客运车辆不进入辖区。对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或者未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机动车要依法查处,限期整改。要针对春节期间农村群众赶集、探亲访友集中和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集中的特点,交警中队要会同交通、农机等部门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容易违法载人的地区、路段和聚散地严加查处和防控,严格查处严重的交通违法驾乘行为,抓好每月15、30日的全省统一集中整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动。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危险路段。交警中队要会同公路部门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努力保障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整治;道路标志、标线是否完善;施工路段在春运期间安全通行情况等重点检查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对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春运前要会同交通部门确定一批特别危险的危险路段,设置临时应急防护设施。对不具备客车安全行车条件的路段,采取封路、改道等措施,并进行提前预告,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春运交通安全问题,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
(三)抓好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交警中队要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以“拒绝超速超员、祝福春运平安”为主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安全出行等常识,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守法意识,宣传教育群众乘有证车、安全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春节期间农村的集市、节庆活动等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交通违法、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一)按照青龙镇道路的具体情况分为三个责任区:
第一责任区澄华线K29-K57、华山线K0-K18、分盘路由交警中队、青龙派出所负责。
第二责任区甸海线及辖区农村道路由海镜派出所负责。
(二)各站所负责人要管理好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各村委会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存在的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从重处理。
五、工作要求
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救援能力,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序、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西省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市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兴国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发生伤亡人数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时,也应按照本预案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较大交通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以*部制定的为准,待*部制定后再补充写进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按照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以信息网络等为载体,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兴国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县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启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统一组织、指挥县内的应急处置,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2.1.2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人武部、县*局、县环保局、县政府办、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气象局、县广电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局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县*局交警大队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县*局负责领导和组织*机关依法打击交通事故中涉及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县安监局负责对交通事故的倒查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对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县环保局负责因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及时运送交通事故尸体并提供相关救助。
县*消防大队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灭火、控制和排除易燃、有毒物质泄漏等工作,协助组织搜救伤员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调处。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的咨询意见。
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事故现场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气候分析预测信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
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宣传部门和*交警部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上级指挥部授权统一通报事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县广电局要通过广播电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播发交通事故案例情况,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等。
县人武部负责紧急情况下协调解决部队车辆、人员的调动。
2.2办事机构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局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
(3)协调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5)办理应急状态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6)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指挥、督促和检查。
2.3工作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指定人选任指挥,县属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2.4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委员会,作为其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专家组由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医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主要是:现场指导交通事故的处置;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3运行机制
3.1应急处置
3.1.1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县*局交警大队、基层交警中队交通事故信息常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监测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县*局交警大队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研判、划分等级。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防止片面性,严禁报喜不报忧。
县*局交警大队对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的信息,应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市*局,其中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应在1小时内呈报至省*厅,并按规定或要求上报上级及有关部门。
县*局交警大队接警后,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并及时掌握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交通事故信息。
3.1.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派出所和有关部门(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县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1.3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县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报告县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县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县应急委员会做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3.1.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现场抢救。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必要时,可以请求武警部门予以协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据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可以依法决定采取管理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理区域,对进出交通管理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3)医疗救护。县卫生部门应当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4)调集征用。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县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3.1.5应急结束
一般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县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2事故后恢复
3.2.1善后处置
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县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县卫生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县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2.2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县*局交警大队要会同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对交通事故的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应急委员会做出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及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县应急指挥部要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向县政府报告。
4应急保障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1)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县应急预备队由*、人武部、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3)鼓励和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处置队伍。
4.2财力保障
设立交通事故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对交通事故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通信系统、数据库与信息系统、救援排险、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3物资保障
(1)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交通事故应急物资,包括抢险救援设备器材、防护器材、救治药品等,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以实物形式为主,在保证适当储备量的同时,应当进行生产能力和技术的储备。对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储备物资,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或期满后,应及时调剂使用或更换。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2)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3)卫生部门应当建立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制度。
4.4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2)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卫生局要建立医疗救护动态数据库,包括医疗救治的各种资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运输保障
(1)*交警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2)交通部门要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系统进行监控指挥,及时通报道路维修地段状况,随时引导救援车辆的通行。
(3)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4.6治安维护
(1)*机关要制定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方案。应急期间,组织强大力量参与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2)*机关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积极预防,有效预警。
4.7人员防护
在处置交通事故时,应当对事故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当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等部门应当及时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托电信、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等社会公众通信网络,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交警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处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4.9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调或落实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现场模拟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综合性科目的演练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宣传、法制、教育、卫生、*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应急成员单位、联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单位)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大队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管雪云任组长,副教导员彭远胜、副大队长刘戈云、副大队长孙喜先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公安交警部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喜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期间的部署、协调、指导等工作。办公室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措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实现“两个下降,四个不发生”。即:春运期间,死亡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交通事故总起数同比下降;
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辖区内国省、县道严重交通拥堵,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不发生涉警负面舆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路段:县内国省道沿线;
县城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
事故多发路段;
客货运车辆通行集中路段;
城乡结合部和穿乡过镇路段;
景区道路;
平面交叉口及桥梁、隧道、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路段。
(二)重要节点:1月28日至2月4日是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
2月9日至11日、2月20日至23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
农村地区集市、庙会及与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期间。
(三)重点车辆:严管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公交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防泄露、燃烧、爆炸事故;
严管重型货车和挂车,严防超载、疲劳驾驶肇事肇祸。
(四)重点违法:“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停车,农村地区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拼装报废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降低安全风险
1.滚动清理源头隐患。各中队要紧盯“两客一危”、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等八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不放松,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坚持每天分析、每周通报、定期考核、及时督办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确保“带病”驾驶人不开车、“带病”车辆不上路。1月18日前将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名单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2.排点道路安全隐患。各中队要按照省政府“10.18”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会同公路、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以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滚动、常态排查。
3.推动道路隐患治理。各中队要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建立隐患电子台账,提出治理意见,统一上报大队,大队要函告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跟踪治理进度,确保道路隐患分期分批整改到位。
(二)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主动防范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中队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采取上门走访、集中排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资质、动态监控、安全教育管理等情况开展深入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人驾车上路。对在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要视情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联合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要求。1月20日前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各中队要积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治安等部门深入生产销售运输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规运输行为。路面执法中要加强对厢式货车和客车行李舱的检查,注意发现违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问题。
3.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各中队、秩序科要对运输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要协同刑侦、治安、法制等警种开展深度调查,查摆深层次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并及时予以曝光,倒逼车辆生产改装、道路经营、道路运输企业、行业落实主体责任,堵塞隐患漏洞,主动防范事故发生。
(三)扎实开展路面违法整治,净化通行环境
1.提升执法严管效能。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化勤务机制要求,加强交通违法、事故数据的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要把查处违法与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紧密衔接,有针对性加强执法检查。要严格落实国省道错时联勤制度,加大显性用警和现场执法力度;
要强化网上网下联动,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对违法车辆实施监测拦截、精准查缉,提升执法实效,切实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2.集中开展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各中队要针对春运期间超员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和问题,按照省厅交管局和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1月28日至2月4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2月9日至11日、2月20日至23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开展三个波次的全县集中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重点查处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并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依法顶格处罚。对客运车辆要开展三必查:即出站必查、出城必查、过境必查;
对重点客运场站,要派驻民警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开展警示提示;
对客车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要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对严重超员的,要按照立案标准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超员违法、经处罚不改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处罚到位,坚决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违法,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
3.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各中队要积极配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推进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确保货车自觉进站检测;
要进一步优化联合执法模式,实行驻站联合执法的超限检测站,并严格按照要求派驻民警;
确定为到站处罚的,要逐一明确接通知后到站的时间,全力保障联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要协同公路、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核查确定重点货源企业,并通过安装称重设施、巡查、驻点等方式加强货源企业监管。
4.抓好重点区域保畅通。按照往年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情况,城区及乡镇道路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拥堵,影响百姓正常通行。各中队要提前谋划,找准拥堵原因,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长时间拥堵。1月20日前排查易拥堵路段和施工路段,并逐一制定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
(四)狠抓农村交通安全防控,补齐管理短板
1.深度应用“农村信息系统”。各中队要持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应用,健全完善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推动实现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线部署、进度控制、监督预警、考核评价等动态管理,形成农村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的局面。
2.深入开展农村大劝导活动。各中队要依托农村“两站”,发动农村“两员”,突出重要节假日、学生上下学、农村赶集日以及民俗活动等时段,在乡镇、主要道路、集市庙会出入口、学生上下学等路段,以面包车、三轮车为重点,劝阻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把住出村、出镇主要关口。
3.推进农村面包车专项治理。各中队要健全完善农村面包车基础信息,发动农村“两员”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并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要严把农村面包车检验关,重点检查车辆座椅、安全带以及是否喷涂核载提示、举报电话等,发现农村面包车非法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要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集市,加大农村面包车遮阳膜颜色过深、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超员、无牌无证等违法查处力度,净化面包车通行秩序。
(五)突出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提升应对水平
1.加强预警提示。政宣科要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最新气象信息;
各中队要采取视频巡查、巡逻检查、询问过往司机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天气变化情况。各中队要主动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在桥梁、隧道、涵洞、山区道路等易结冰的路段,提前做好融雪除冰物资以及机械的准备。政宣科要通过各类媒体恶劣天气预警提示,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2.加强巡逻管控。各中队要要切实加强路面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放在路面,特别是要加大对国省道的桥梁、隧道、涵洞、山区等易结冰路段和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密度,及时发现路面结冰等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不利因素,全力预防因低温雨雪天气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多车相撞事故。
3.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出现部分路面结冰情况时,各中队一是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融雪除冰,并视情采取提前放置警示牌、压缩车道、警车带道、间断放行等措施。一旦出现大范围、长距离路面结冰情况,要全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视情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并通知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停运相关道路的客运班线。要协助做好滞留车辆和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高速交警的协调配合,加强相邻县际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二是要加强与高速交警的协调配合。在高速公路出现较长时间拥堵情况下,严格按照《吉安境内高速公路畅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要求,协助高速交警在收费站外延配合疏导,引导分流车辆有序。
(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注重警示教育
1.做好阶段性出行大提示。春运启动前,政宣科要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公布节日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春节期间,要针对自驾出游增多的特点,广泛介绍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提高自驾出行人员安全意识。年前集中返乡和年后集中返程期间,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发送提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提示不疲劳驾驶、不坐超员客车、不超速行驶。1月27日前,要春节假期“两公布一提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提示。
2.开展重点群体大宣传。政宣科要用好短信和“双微”平台,及时向营运驾驶人通报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信息,提示不超员超速、不疲劳驾驶,告知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切实增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中队要向广大乘客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劝告使用安全带,公布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和微信二维码,及时受理、查处交通违法,兑现奖励,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3.开展执法整治大直播。政宣科要利用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严管执法直播行动,以案说法,争取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春运一线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挖掘交警队伍中坚守岗位、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事迹和温暖感人故事,宣传队伍形象,弘扬正能量。
(七)大力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倡导文明出行
1.通报运输安全状况。春运期间,各中队每周要梳理汇总涉及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叠加”惩处。对运输企业存在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
2.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各中队要充分借助和发挥信用制度的重要作用,继续按照省厅交管局下发的《关于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通知》要求,要及时将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失信等信息按规定的内容汇总后每月14日前上报大队ftp/办公室/2019春运工作文件夹,由办公室汇总报至支队和省厅交管局。
3.加强信用文化宣传。政宣科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等媒介,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春运的守护者;
要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出行保障。经相关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24.6亿人次,同比下降0.8%,自驾出行持续增多,道路出行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难度加大,道路保安全畅通任务繁重。大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要特别加强交通出行保障,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要给予优先通行便利。
(二)加强便民服务。大队各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依托交警临时执勤点设立爱心驿站,为过往群众提供指路、饮水等便民服务。
(三)关心关爱民警。各中队要严格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涉警负面舆情。大队领导要通过开展慰问、合理安排休整等形式关心民警和警辅人员,要加强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树立队伍良好形象。要强化执勤安全防护,落实岗前安全检查提示,配齐佩戴所需防护装备,对谩骂殴打民警和辅警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切实保障执法安全。
(四)强化值班备勤。春运期间,大队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信息化勤务要求,强化勤务调度检查,特别是恶劣天气期间应急指挥调度,确保快速反应、快速指挥、快速处置,确保勤务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信息报送要求,大队将另行通知。
(五)做好信息报送。办公室一是于1月16日前报送春运前约谈提示重点企业统计表(附件2)上报支队ftp/秩序科/2019春运工作文件夹;
中图分类号:TE977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1-0143-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1.071
液化石油气是石油产品之一。英文名称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LPG。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在一定的压力下(0.4?~0.6MPa)为液态的烃类物质。是由炼厂气或天然气(包括油田伴生气)加压、降温、液化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气体。近年来,随着液化石油气使用的不断增多,液化石油气汽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引起泄漏,造成爆炸及火灾的事故也日益增多。液化石油气一旦发生泄漏,由于其特殊的理化性质,事故现场处置十分复杂、困难,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排险措施,彻底不留隐患地消除险情。
1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
1.1 组分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C3、C4和少量的C5。由炼厂气所得的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同时含有少量戊烷、戊烯和微量硫化合物杂质。
1.2 理化性质
1.2.1 比重。液化石油气是混合物,其比重随组成的变化而变化。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具有气体性质。在气态时密度大于1.52kg/m3,比空气重1.5~2倍,易在低洼处会聚,沿地面扩散。
在液态时密度小,同体积的重量约为水的1/2。在常温下,它的沸点是-6.3℃~-47.7℃。液化石油气由液态变成气态时,其体积扩大250~300倍。
1.2.2 闪点低。闪点为-140℃~-40℃。
1.2.3 燃点低。着火温度为470℃~510℃。
1.2.4 点火能量小。为万分之几毫焦耳,最小引燃能量为0.2~0.3mJ。
1.2.5 爆炸下限低。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达到1.5%~9.5%时,遇有点火源即能发生爆炸。
2 液化石油气的危险特性
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性、聚积性、扩散性、膨胀性、爆炸性、毒害性等。燃烧时伴随爆炸、破坏性大、火焰温度高,辐射热强、易形成二次爆炸、火灾初发面积大。
3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近15年100例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可归纳为六种:车体失衡、碰撞刮擦、超高通行、设备老化、罐车超载、介质问题。
4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的处置及风险防范
液化石油气汽罐车道路交通事故灾情大致可分为三种:受损未泄漏、受损泄漏、受损并燃烧。
4.1 未泄漏事故的处置
事故处置要以预防泄漏、转移罐体为主。结合险情,按照前期警戒、初步处置、起吊排险的主要处置程序实施处置。
4.1.1 前期警戒。第一批消防力量到场后,在事故现场的上风或侧风方向150~300m处集结,通过现场询问的基础上,由侦检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侦检。如果公安、交警等部门还未到场情况下,警戒人员要在车辆集结处实施先期警戒,封锁道路,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
4.1.2 疏散群众、消除火源。当侦检人员未检测出泄露后,警戒人员迅速将300m内的群众有计划、有目的地撤离到上风或侧上风安全地带,同时熄灭一切明火、电火、静电火花、撞击磨擦火花。
4.1.3 初步处置。在现场询问、侦检的基础上,消防指挥员应立即对事故灾情进行分析,确定风险程度和初步处置措施。同时向指挥中心或当地政府报告现场情况,请求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救援预案,调集相关力量赶赴现场协同处置。
4.1.4 冷却降温。若罐体受损较重罐内压力与温度急速上升,应立即出雾状水冷却,以达到降低罐体内压力的上升、防止罐体破裂。
4.1.5 起吊排险。相关社会联动力量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总指挥部,专家咨询组对现场进行评估研判,重新确定警戒区并制定排险措施。
未泄漏事故处置风险防范:(1)应严格控制处置区侦检、掩护、抢险等作业人员,使用防爆手持机、手语、旗语等应急通讯方式;(2)冷却降温时不能使用直流水,由于直流水与罐壁碰撞会产生静电。要均匀冷却,不能留下空白点,防止罐体因局部温度过高而发生破裂。对于满液位状态的罐车,不能对安全阀射水,防止安全阀冷冻结冰引起压力上升发生物理爆炸;(3)处置人员靠近事故罐车前应将地面打湿,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4)调集车辆时,应优先从上风方向向处置区调集;(5)若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交警部门需对双向道路临时封闭,保障应急通道;(6)处置作业时,要将汽车罐车尾部和阀门箱内的两根接地线引出埋入地下并浇上水,防止静电积累;(7)当罐内压力大于0.7MPa时,要利用阀门箱内的手动控制阀控制安全阀启闭泄压,若安全阀损坏或由于罐车倾覆被堵,则应加强冷却并及时进行倒液操作。
4.2 泄漏事故的处置
事故处置应以稀释抑爆、制止泄漏为主,结合险情的任务需求,按照先期警戒、疏散群众、消除火源、稀释抑爆、堵漏排险、起吊转移、驱散气体、消除隐患的主要处置程序实施处置。
4.2.1 集结侦检。第一批消防力量到场后,在事故现场上风或侧风方向150~300m处集结。如果公安、交警等部门尚未到场警戒,由警戒人员在集结处实施先期警戒。在调查询问的基础上,侦检人员穿防化服携带可燃气体检测仪依次由上风向、侧风向、下风向逐渐递进检测事故现场气体浓度范围,并划定警戒区域。
4.2.2 疏散群众,消除火源。侦检人员在划分出处置区、工作区和安全区的同时疏散人员迅速将疏散群众疏散到上风或侧上风安全地带,并熄灭一切明火、电火、静电火花、撞击摩擦火花。
4.2.3 稀释抑爆。如果现场水源充足,实施警戒后,在泄漏罐体下风方向部署水幕水枪稀释泄露气体,泄漏罐体周边部署水力自摆移动水炮或遥控移动炮喷射雾状水对泄露扩散液化石油气进行稀释、冷却。
4.2.4 堵漏排险。现场总指挥部成立后,立即组织专家咨询组进行决策研讨,制定措施,制止泄漏,应先进行关阀断料操作并对管线阀门泄漏处堵漏处置;若无法关阀或罐体发生泄漏堵漏无法实施,可采取引流控烧的方法燃尽罐内液化石油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放空排险。
4.2.5 起吊转移。止漏成功后,由起重工进行起吊扶正作业。完成后,由消防和交警部门安全监护至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进行进一步处理。具体处置同未泄漏事故。
4.2.6 驱散气体、消除隐患。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和移交。现场清理用喷雾水、蒸气或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低洼地、下水道、沟渠的液化石油气,确保不留残液(气),同时环境检测组对现场气体及水源进行检测。
泄漏事故处置风险防范:(1)若漏口出现在罐体下部液相部位,可通过向阀门注水或惰性气体的方式配合堵漏,缓解险情,同时对流淌出来的液相液化石油气,可采取筑堤导流的方法,将液体导入围堤,并用泡沫进行覆盖;(2)若附近区域无防爆电机、防爆烃泵等设备,不宜使用烃泵及压缩机倒罐法倒罐;(3)采取放空时要满足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已被疏散完毕和现场有充足的水源支持能进行稀释抑爆两个条件。
4.3 泄漏燃烧事故的处置应用
事故处置在战术方法上要以冷却降温、防止爆炸为主,结合险情的任务需求,按照冷却降温、侦察警戒、排除险情、起吊转移的主要处置程序实施处置。
4.3.1 冷却降温。首批处置力量到场后,在事故现场上风或侧风方向200~300m处集结。现场水源充足,迅速占据水源出水力自摆移动水炮或遥控水炮喷射雾状水对罐体进行持续不间断的冷却;若现场缺乏水源,出喷雾水枪对燃烧罐体进行全方位、无空白的均匀冷却,供水组立即搜寻附近水源对现场战斗车辆转运供水。
4.3.2 侦察警戒。在冷却罐体的基础上,水枪掩护侦检组由上风向进入现场侦检查验。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重新确定警戒范围,同时向指挥中心或当地政府报告险情,请求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救援预案,调集相关力量赶赴现场协同处置。
4.3.3 排除险情。社会联动力量到场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咨询组迅速议定排险方案,由物资保障组调集所需装备,排险组负责实施。
4.3.4 起吊转移。当险情排除后,利用吊车和拖车将事故罐车脱离事故现场,由消防和交警部门护送至安全区域进行进一步处理。具体操作同未泄漏事故。同时,环境检测组对现场气体及水源进行检测,由水枪组配合对低洼、沟渠等处积聚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清扫。
泄漏燃烧事故处置风险防范:(1)当罐体下方燃烧时,除必要冷却人员外,尽量减少处置区内人员数量;(2)冷却不能出现空白点,防止罐体局部过热变形,制定冷却方案时应根据罐车倾翻状态确定冷却部位,如安全阀处于罐体下部或侧面且出现液相泄漏,罐体冷却全过程应严禁对安全阀部位直接射水,防止因安全阀处吸热冻结使罐体失去泄压条件,而引起罐体超压破裂解体;(3)冷却监护控制燃烧时,若罐内液化石油气减少到一定程度,燃烧速度会明显减慢,此时为了防止回火可以扑灭火焰并通过由裂口或阀门向罐内注水,加快液化石油气泄放速度;(4)处置区内处置抢险人员要提前规定撤退方向。由指挥员密切注意各种爆炸危险征兆,当看到燃烧的火焰由红变白、燃烧处发出刺耳的呼喊声、罐体抖动及泄漏处喷气猛烈等现象时,要及时下达紧急避险命令。
5 结语
近年来,液化石油气汽罐车泄露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很大的威胁。本文在对液化石油气组成成分及理化性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液化石油气汽罐车泄露事故原因,提出液化石油气汽罐车应急处置程序,为今后消防部队处置此类事故提供参考,提高事故处置效率。
参考文献
[1] 冯力群.槽车安全阀与桥梁发生碰撞泄露事故的案例 分析[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8,(3).
一、节日期间事故控制情况
节日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截止10月7日,县安委办(应急局)共接到2起事故报告,死亡2人。其中:一起是10月1日卫健局干部驾单车与一本田小车相撞受重伤,于10月8日死亡;另一起是10月6日洋川街道办民兴村四组发生民房火灾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应急值守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一是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节日期间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监管重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县应急局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认真执行节日期间不放假工作要求,节日期间共组织4个督查组到各乡镇、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节日期间,共督查8个乡镇、10家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15起,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还抽查了15个乡镇(街道)和17个行业管理部门值班值守情况。
(二)强化安全风险防范。一是各乡镇(街道)、县交警大队组织监管力量,突出以整治酒驾、毒驶,以及疲劳驾驶、超员驾驶、超速行驶等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三必管”和属地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全面查找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部位和薄弱环节。工作中,持续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一律挂牌督办;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联合执法机制逐渐形成,资源整合增强合力,县应急局、文体旅游局、林业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针对旅游景区、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森林火灾等行业领域工作特点,经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
节日期间,全县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检修;各级各部门共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47起,其中酒驾2起、醉驾1起,同比下降36.5%,其中酒驾上升100%,醉驾下降67%。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根据实际采取进村入户、检查执法,以及利用LED显示屏、微信、QQ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四)强化应急响应处置。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突况第一时间有力处置。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重点工程、重要设施提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强化会商研判预警。一是县委、县政府值班领导每天早上9点、下午4点和晚上7点准时到我局调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县安委办(应急局)根据省、市每日会商内容,对全县各乡镇、各涉及行业管理部门当日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进行会商,全面分析我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密切关注高危行业领域、易发生自然灾害区域等势态。并督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以及事故信息倒流现象发生。三是县气象局加强天气预警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气候变化信息,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强降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防范,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杨小妹任组长,市长助理朱建军,市*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黄锋常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队、市教育局、市农机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由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肖季欣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整治重点
一是客运车辆。主要内容包括: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相关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到位;跨省、市、县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道路运输GPS安全服务系统和车载终端;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是否符合规定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二是工程建设大货车。主要内容包括:牌证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是否对车辆进行改型;是否存在报废车、拼(组)装车从事工程运输。(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
三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四是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具有驾驶校车资格;车辆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是否存在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教育局)
三、检查整治原则
检查工作要做到不漏一个客运企业、一辆客运车辆、一个客运驾驶人,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对于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对相关领导和人员追究责任。
四、责任措施及职责
(一)*交通管理部门
一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强化路面管控。要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巡逻检查的力度,坚决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特别要针对当前旅游旺季和“五一”劳动节前后等重要时期,加大对重要旅游干线、通往旅游热点景区的路面管控力度。
二要按照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熟的管理措施,在黄沙省际检查服务站,设置临时检查点,对7座以上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一律卸客转运、一律扣留车辆、一律按上限罚款、一律拘留)措施严肃处理,对同一客运单位的车辆有2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要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扣留车辆。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对没有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要加大超速违法行为治理力度,特别是要突出国省道的超速整治,将所有测速等执法装备投入路面,对超速20%以上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吊销驾驶证,对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一律抄告客运企业,并督请客运企业解聘。
四要严格《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管理、审核、发放工作,并根据相关信息通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加大对无证运输和不按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要科学调整基层*交通管理部门的勤务,并最大限度地向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加大对农村地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交通部门
一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好“三关一监督”(即: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营运客车出站安全检查职责),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对违规问题突出、屡发客运事故和发生公路客运特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许可。
二要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GPS服务平台的管理措施,对运行车辆实行全程监控;要统一设定客运车辆的限速阀值,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限速阀值为90公里/小时,普通公路上行驶限速阀值为70公里/小时;要定期读取分析营运车辆GPS车载终端数据,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
三要督促运输企业对客车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凡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或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车驾驶人,一律调离其岗位或解聘。
四要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客运业主对7座以上客车的实际安全状况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凡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营运。
五要督促旅游客运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所属驾驶人员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严禁旅游汽车驾驶人员违反《旅游包车运输合同》运行,私自更改线路;严格对车辆按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确保旅游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达到运输市场准入标准。
六要强化对驾校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驾驶员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驾校培训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加强对教练车、教练员和学员的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对教学质量低下、弄虚作假的驾校坚决采取停办措施。
七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单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交车辆从事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要求城市公交车辆驶出城市规划区的,严格按照公路客运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配备车辆、核定载客数,不得超员。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一要深入辖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
二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资质进行一次审验,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三要加强事前的监督管理,要深入道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依法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对多次发生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所属车辆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及其负责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要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做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督促旅行社以交通安全为重点,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进一步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导游“交通安全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导游在旅途中的宣传讲解和监督提醒,进一步提高广大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监督和提醒,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五)教育行政部门
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二要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清理整顿工作,对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或3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的,或驾驶校车超载、超速被查获2次以上的驾驶人,要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要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组织学校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非法改装的,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立即报废。
三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回家返校、外出途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六)农机部门
要加强对挂农机号牌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辖区农机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驾驶的宣传教育,督促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非法载客。
(七)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要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制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检验机构,要不定期组织对其检验设备进行抽检;发现未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要对检验机构及其责任人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把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实际,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深入分析研判,切实找准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思路和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下面,我代表交警x大队领导班子,向各位领导报告一下今年以来我大队交通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年全年,我大队紧密围绕交管局各项交通管理重点,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整秩序、防事故、促安全”的整体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紧抓“奥运安保”“双迎双创”等重点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源头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无私奉献,攻坚克难,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今年以来,我大队在交管局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超前部署、周密预案,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圆满完成了各类交通安全保畅、警卫任务。
一是大队全体民警在大队领导带领下充分发扬无私奉献、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舍“小”家、顾“大”家,全警奋战、全力以赴,连续作战,日夜奋战在道路交通保畅第一线,先后夺得了抗雪保畅、奥运火炬(残奥会火炬)传递、奥运安保、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等多场交通警卫、保畅战役的胜利。
二是大队根据交管局有关工作部署,对照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关于交通文明创建迎查任务目标分解,细化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建立了大队领导定中队、中队定承包责任区、民警定路口、定路段的三级承包责任制,切实落实各承包片区、各路口、各路段“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追究责任制,全力开展文明路口管理和停车秩序整治。尤其,9月20日至27日中央文明委综合测评期间,我大队全体**名民警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顽强作风,全警投入、全力以赴,连续奋战在辖区**个备查文明示范路口以及中山北路、江东北路、热河南路、建宁路等主要备查干道上,积极开展交通管理,从严管控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信号、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圆满完成了迎查任务。
经统计,今年以来,在大队领导的积极带领下,在大队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我大队共圆满完成“五一”、“十一”黄金周保畅等各类交通警卫任务**起,其中一级警卫任务6场,二级警卫任务11场次。
二、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大力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今年以来,我大队结合管区交通管理实际和特点,立管局“1043”秩序绩效考核,以三项整治、双迎双创等工作为依托,科学调配警力,强化日常管理,争取政府支持,牢牢抓住管区交通难点、乱点问题,大力开展全方位、多时段地的综合治理,坚决遏制秩序回潮,确保整有改观,治有成效。
1、在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上,我们重点开展了四项整治、打响了“三大战役”,即一方面开展了以残疾车为主的“三小车”秩序、机动车闯信号以及外牌摩托车、外地货车秩序等四项整治,整治中,大队专门成立专项整治组,通过采取区域性整治与集中联勤整治、突击清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行车秩序管理,尤其突出了对晚间及夜间整治工作,将治理工作纳入日常、长效管理,起到了良好整治效果。另一方面结合管区特点及全年重点工作,打响了渣土车秩序整治攻坚战、禁酒风暴、助力车无牌、走快道秩序整治等三大战役,整治过程中,大队进一步科学调研、完善长效管理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性、延续性。
2、在乱点地区的管控上,我大队积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一方面定期组织警力,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扩大整治声势、营造严管氛围;另一方面科学调整,完善现有勤务管理模式,重新明确各中队分片承包区域,积极落实责任倒查机制,有效做到承包到人、责任到人。截止10月份,我们共查处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起,其中查处正三机辆,残疾车起,拆除残疾车载人装置个,查扣人力三轮货车辆,电瓶三轮客货车辆,外牌摩托车辆,查处助力车违法行为起。查处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起,其中闯信号起,酒后驾驶起,处罚闯大桥外货起,暂扣驾驶证本,拘留人。
3、在静态秩序管理上,一是积极采取“大队承包到中队”、“中队承包到民警”的分片包干方式,强化主次干道机动车停放的管理,用足用好清拖、贴单曝光等处罚措施,今年我大队共张贴违停通知书张;二是积极开展调研,对确有停车需求的姜家园、盐大街、金川门外大街等支路街巷,积极施划停车泊位、完善标志、标线,开辟路边停车场,以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大队通过调研共在辖区条支路街巷施划停车泊位个、漆划禁停标线米。三是进一步推进“治安警管交通”工作,大队专门落实经验丰富、执法能力强、素质高的民警前往辖区各派出所兼职交通管理中队指导员,进一步强化派出所民警交通管理技能培训,带领派出所民警一起开展支路街巷机动车静态秩序管理,有效缓解了大队警力不足的现状。
4、在路口秩序整治上,一方面,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在区文明办、团区委的帮助、支持下,先后采取了由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就近承包路口以及组织学生上路协勤,招聘专职协勤人员上路协勤等方式,强化路口非机动车、行人劝导、教育工作,确保路口秩序良好。另一方面,针对行人交通违法等管理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路口违法行为协勤1小时及联合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行人闯红灯违法抄告行动,截止10月底,大队共抄告行人交通违法起,媒体曝光余人(报纸、电视、网络),行人义务协勤人。
5、加大监控取违力度,强化重点违法管理。今年,大队在科学调研、合理规划的基础上,专门在辖区各主要路口、重点路段安装监控设备个,不断强化对管区大桥南路、中央门、建宁路、龙江路、四平广场、幕府西路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大队共利用监控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起,有效规范了重点路段秩序。
三、优化组织,完善设施,努力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完善交通设施,1月份以来,我大队通过调研,共增设路口信号灯5处,交通监控点17处,增设更新隔离护栏**套,交通标志56块。
二是科学调研,合理组织,不断渠化路段交通。今年以来,在交管局指导下,我大队通过认真调研,先后对四平路广场及大桥南路高架长江大桥上桥口、热河南路察哈尔路口等进行了合理渠化,从而有力提高了路口路段的通行能力,深化了交通管理。
四、重点防范,打防结合,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
今年以来,我大队以健全完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为目标,以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为重点,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能,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大力强化路面整治,狠压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我大队以幕府东、西路、中央北路为整治重点路段,以晚间夜间为重点时段,结合日常路面交通秩序整治,突出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面控制,将日常勤务管理与压事故专项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执法力度,大力预防和减少了交通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大队进一步科学调整勤务,加厚夜间巡逻整治力量,扩大夜间巡逻整治覆盖面,通过亮灯巡逻,进一步形成严管氛围,有效遏制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夜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三是积极完善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标线及隔离设施。积极调研、迅速落实,先后在中央北路、热河南路等重点路段通过增设中心隔离护栏,有效压降了事故,实现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五、丰富形式,深化宣传,切实提高交通文明水平;
一是全面占领社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以社区为单位,专门成立社区交通安全宣传站,设立交通宣传窗口,开辟宣传橱窗,并落实由各片区承包中队落实民警兼职宣传站站长,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力提高了社区居民的交通文明素质。
二是积极开展“五进”宣传工作,定期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播放录像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上半年以来,我大队共开展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次,受教育群众达**人次,发放宣传图册**余份、播放宣传录像100场次。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通过新闻途径宣传管理动态和队伍中的好人好事,扩大了社会宣传效果,提高了知名度。10月份以来,我大队共播发新闻稿560篇,**次。
六、立足本职,发挥职能,进一步提升交通治安能力;
一是超前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路面突发事件。今年以来,根据治安防控体系的总体部署,我大队超前预案,拟定落实了道路交通治安防控体系处置预案以及处置突发事件和工作预案,不断强化信息收集和上报制度,由于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先后妥善处置了家乐福大桥南路超市门前群众学生因反对西方不友好言行上街聚集示威活动、“三小车”主堵路以及多起群众堵路事件,没有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和社会影响。
二是结合路面执勤,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我大队结合日常工作破获机动车、非机动车盗窃案**起,现行**起,其中抓获“三逃人员”**人,假套牌机动车辆46辆,充分发挥了一警多能作用。
七、严格监督,规范管理,切实提升队伍正规化水平;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城市供气系统的重大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分区负责。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在辖区内在供气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进行抢修救援,防止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所指的供气事故指用于本区境内天然气、液化气输送管道、储气、加气站等设施及终端用户所发生的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
1.5事故分类
供气事故按其产生原因及影响程度分为3个等级:
(1)特别严重(Ⅰ级):指在居民密集地区,输气设施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造成重大伤亡(死亡30人以上)及财产损失的事故。
(2)严重(Ⅱ级):指输气设施发生泄漏、引起燃烧、爆炸,死亡人数3人以上30人以下,对周边影响不大的事故。
(3)一般(Ⅲ级):指输气设施发生泄漏但能及时抢修,没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终端用户发生中毒、爆炸、燃烧,死亡人数3人以下的事故。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区政府成立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区供气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成员: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交警支队大队等部门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本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停止;
(2)指导和协调区供气系统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区供气系统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4)其他有关城市供气系统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兼任。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本区供气事故信息;
(2)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收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汇报工作进度;
(4)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工作,配合供气企业做好管网、设施抢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发展趋势、灾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抢险救援对策和措施,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组织事故调查;
(6)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和;
(7)办理应急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的职责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负责组织协调供气企业和各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抢险修复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安排区级供气事故应急资金预算,审查应急治理项目用款计划,及时拨付应急资金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区安监局
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区卫生局
负责抢救伤员、医疗救护、灾区防疫;
公安分局
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查处破坏供气设施的案件;
环保分局
负责对水污染、环境污染的监测及治理;
交警支队大队
负责事故地区交通管制。
2.4供气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地、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5专家组及主要职责
由城市供气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工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领导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预防行动
(1)根据事故级别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3.2预警级别及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把供气突发安全事故的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Ⅰ级、Ⅱ级、Ⅲ级分别由省、市、区按级别预警信息。
3.3预警内容
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范围估计及应对措施、机关等。预警信息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及时变更公告。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市供气系统发生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供气单位立即进行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报告。
4.2分级响应程序
4.2.1Ⅰ级、Ⅱ级响应行动
本区发生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事故后,供气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市建委,请求启动上级政府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本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组织成立本区供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本区突发供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2.2Ⅲ级响应行动
本区发生一般(Ⅲ级)事故后,供气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建议启动本预案。区政府依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成立区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供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3信息报告
供气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报告事故情况。供气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当事故等级为Ⅲ级或Ⅲ级以上超出自身处理能力时,供气企业应立即上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和上级单位,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
供气企业事故报告应依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报告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4响应行动
4.4.1供气企业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搜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3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上报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和上级主管单位。
4.5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合理安排人员,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信息沟通及时。
4.6指挥协调
4.6.1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接到供气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6.2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市建委。
4.6.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7扩大应急
因突发安全事故情况严重,本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时,本区应急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建委报告,请求紧急支援和启动上级相关预案。
上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来到事故现场后,本区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本区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配合进行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助行动。
4.8新闻报道
区供气事故信息的公开要报区政府决定。区新闻办对区供气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应急结束
5.1总结评价
5.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
5.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5.2.1供气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应利用通信和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并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
6.2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消防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供气事故的应急工作。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领导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6.4宣传、培训与演习
6.4.1应急培训与演习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结合本区供气供应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相关局办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应急培训、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本区的应急响应能力。
供气企业对所有参与供气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6.4.2宣传教育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供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和供气企业负责进行。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为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为主任,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和县住建局局长为副主任,市环境保护县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交警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扬尘治理专业委员会。
于1月16日、2月23日召开联系会议,对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及任何开展工作做了重点强调部署,要求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长效和常态。各成员单位固定专人、专班、联络员,密切协同、积极配合、联防联控。牵头单位每月结合工作职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调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及时调度督导和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微信工作群,经常交流沟通和组织活动,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报县生态委和县政府。
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印发了《全县扬尘治理污染防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重点,狠抓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问题整治,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成立工作转班,建立疫情期间联络员非集中办公联络机制,分工协作,严格执法,合力攻坚。
二、狠抓问题督改,确保工作实效
按照县扬尘治理委员会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继续对照各级检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现场,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沙石料场,混凝土搅拌站、大型堆场料场、拌合站,公路扬尘防治,大型停车场(站)等涉及扬尘污染防控的重要部位、重点区域、关键节点、重要工序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问题进行联合督导,及时开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时整改,闭环销号。
对停车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村内一公司等点位扬尘治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严格督促整改。限期对停车场洗车平台进行改造更换新的洗车平台设备,对停车场地面进行挖补平整,对停车场主道面积约3000平方进一步硬化,同时加强停车场洒水、喷淋措施。
对所有的在建工地均严格落实封闭围挡、土方湿法作业、路面(场地)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线性工程施工实行分段半幅作业,落实围挡、遮盖、喷淋要求。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整改单位按意见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所有的运输施工车辆必须使用不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低于国六标准的车辆禁止进入施工场地。对宇恒商混、宇昌建材两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用钢结构将搅拌站遮挡,所有的施工作业全部在厂房内进行,散装材料采取覆盖,出入口安装洗车台对来往车辆进行清洗,定时洒水降尘,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加大对违法运输行为,特别是夜间违法运输行为的治理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内渣土车、商砼车辆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管,依托监管平台、视频监控等数字化系统,增设、扩容、升级渣土车辆、建筑工地等管理信息,实行网络监管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对在建工程项目、运输线路进行拉网式执法巡查,无盲区、无死角,确保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输,一旦出现沿途撒漏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对各施工工地和主次干道路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巡查管控,对存在问题工地约谈负责人,召开现场办公会,进行即时整改。对装载过多苫盖不严、车身车轮带泥上路等问题车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坚决打击各类运输污染行为。抽调执法人员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查看的方式,重点检查辖区内工地出入口防污防尘设备是否开启使用,督促各工地硬化运输道路,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做到对出入车辆100%进行冲洗,确保运输车辆平槽运输、苫盖严密,车辆车体干净上路。全方位抑制空气中的灰尘,不断增加机械化清扫力度,全力控制城区主次干道扬尘污染。
对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商砼、水泥制品等企业,督促企业砂石料堆全部覆盖,厂区每天洒水降尘,物料全部进仓,仓内设置喷淋及雾炮等除尘设备,进料口密封处理并安装喷淋设施,传送装置全部封闭,生产过程涉尘环节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督促企业定时清理除尘设备并做好定时检测。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车辆进出务必走车辆冲洗平台。对污棉加工企业、饲料加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等,督促企业建立生产车间,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封闭生产,并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经过办事处与各企业的共同努力,顺利通过了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的验收。
民警联合宣传民警深入辖区进驻工地,与工地负责人和驾驶人会面,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求货运企业切实履行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保证货车车辆及驾驶人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方可上路运输,并做好密闭、遮盖等工作。自3月8日开始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特警大队持续针对重型柴油货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开展涉环境污染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利用城区LED屏、广播以及“双微”平台等媒介,大力宣传扬尘治理等目的、意义和措施。并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通过上安全课、发放宣传单等行驶劝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抛洒、脏车上路等现象,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持续对G105附线(15K+270—29K+959)、G105线(346K+102—361K+100)进行每天一次洒水降尘。县域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实行每两公里一名保洁员制度,能够确保每天在岗作业,保持国省干线公路整洁无积尘,无扬尘事件发生。对G340线平恩路段、G340线(305K+387—310K+571)、G105附线全段进行挖补作业,以防止破损道路被车辆碾压产生扬尘污染。在挖补作业期间铣刨时使用雾炮机喷雾降尘,严禁使用吹风机清理废料等易造成扬尘污染的作业方法。加强对通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监督力度,要求其对堆料场砂石料采用密网覆盖,对进出货车实行喷淋降尘措施;所有涉路施工现场做到随施工随覆盖;动土施工要跟上喷淋洒水雾炮降尘抑尘;按规定要设围挡。对德上高速段工程进行扬尘防治监督检查,配合市扬尘防治检查组进行问题整改工作。
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特警大队、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联合针对重型柴油货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开展涉环境污染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及联合夜查行动,有效的改善空气了质量,营造了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攻坚行动期间每天使用5辆大型洒水车,对城区各主要道路路面进行每天不低于2次的洒水作业冲洗,对于监测点附近路段每天洒水作业冲洗不低于7次,对于渣土车较多的路段每天增加1次洒水作业冲洗,有效抑制了城区重点区域扬尘污染。定期采用高压水枪冲洗、人工清扫和人机结合清扫等方式,对城区主要街道、护栏墩角、路沿石角等粉尘容易堆积部位进行洗扫,控制道路扬尘。目前县城区机扫率已达到90%以上。出动湿式扫路车8台、吸尘车1台、抑尘车1台。每天运行10个小时对主次干道实施不间断地毯式吸尘、人机结合清洗、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调度洒水“五位一体”道路控尘措施。利用抑尘车雾炮,每天8小时不间断作业。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设立专项工作组
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日常监管和加快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根据校园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和部门职责,决定在区校安委下设防溺水、心理健康安全、交通安全、环境整治、校园安全督导等五个专项工作组。
1. 防溺水工作组。由区教科体局局长助理XX任组长,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XX、区水利局河长办负责人XX、区自然资源分局法规股股长XX、区住建局质监站长XX、区交通局干部XX、区文广新旅局文化稽查队干部XX、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XX等为成员。
2. 心理健康安全工作组。由区卫健委副主任XX任组长,区卫健委健康教育所干部XX、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公安局团委书记(政工室)XX、团区委学少部部长XX、区妇联办公室主任XX等为成员。
3. 交通安全工作组。由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长XX任组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科负责人XX、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交通局干部XX、团区委学少部部长XX等为成员。
4. 环境整治工作组。由区教科体局局长助理XX任组长,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XX、区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XX、区消防大队参谋XX、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XX、区城管局城管大队负责人XX、区文广新旅局文化稽查队干部XX、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股长XX等为成员。
5. 校园安全督导工作组。由区教科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任组长,区教科体局安全办负责人XX、区卫健委健康教育所干部XX、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XX、区水利局河长办负责人XX、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XX、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股长XX等为成员。
五个工作组实行调派制,坚持每天调度。建立常态化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学校安全问题,立即由督导组和归口的工作组联合派人到现场调查分析处置。区校安委将不定期组织各个组的组长研判调度归口工作。
二、建立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督促各部门、各校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从即日起,发生1例学生死亡的责任事故,由乡级层面开展调查,并由分管副乡(镇)长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区教科体局长约谈校(园)长;发生2例学生死亡的责任事故,由区级层面开展调查,并由副区长约谈乡镇分管领导,区教科体局局长约谈中小学校(园)长,区校安委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3例学生死亡的责任事故,由区长约谈乡(镇)长。如果是责任事故,将启动倒查问责机制,严肃处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各乡镇(部门)、各校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履职尽责,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
约谈前,由约谈人签发《校园安全监管约谈通知书》(附件1),送达被约谈单位或被约谈人处,告知约谈的时间、地点及内容,约谈对象应按规定接受约谈。约谈后5个工作日,由约谈部门将加盖公章的《校园安全监管约谈纪要》(附件2)报市、区校安委办公室备案。被约谈单位应就被约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限期整改到位。约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坚持适时、适度、从严掌握原则,不得随意约谈,更不得无原则约谈,确保约谈的严肃性。
三、建立奖惩制度
对没有出现1例学生安全事故的乡镇、学校(幼儿园),将在教育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政策等统筹安排上进行重点倾斜,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对出现多例安全事故的乡镇、学校(幼儿园),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调减教育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政策安排。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加强信息报送,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要随时掌握和调度各类重要紧急情况,重要情况或重要信息第一时间报告,每天16点前须将全天综合情况报送至区校安委办公室(区教科体局安全办),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舆情管控,发生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迟报、漏报、瞒报及造成网络舆情等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严肃问责。
各乡镇(部门)、各校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家庭监护责任,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XX区校安委将进一步细化完善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参照市校安委成立以上五个区级工作组和建立约谈、奖惩、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1. 校园安全监管约谈通知书
2. 校园安全监管约谈纪要
附件1
年校园安全监管约谈通知书
约谈人
约谈单位
被约谈人
被约谈单位
约谈时间
年 月 日 时
约谈地点
约 谈 事 项
(约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年校园安全监管约谈纪要
[ ] 号
约谈人
约谈单位
被约谈人
被约谈单位
记录人
约谈时间
年 月 日 时
约谈地点
约谈事项
约谈记录:
(约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被约谈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