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合同范文

时间:2023-02-28 15: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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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合同

篇1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将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济宁市高新区。

3、工程内容:万丽富德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的材料采购、管沟开挖、管井砌筑、管道铺设、拉管等(详见工程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承包方式。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签章确认的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中的施工内容,其中:

1.1 施工图纸内容中的设备材料(含井盖、管道等)采购、管沟管井土方开挖施工、砖砌排水井施工、管道铺设安装、管沟管井土方回填及压实施工、安装井盖等均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

1.2 本工程不包括室内管道与室外管网检查井相接连及查找,楼内出户污水井的铸铁、PVC、PE排水管施工不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但该铸铁、PVC、PE排水管会同步施工,乙方应配合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为20个日历天。

3、工期顺延:如遇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大工程量,或遇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影响,经甲方签证确认,予以顺延。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 乙方对承建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

1、乙方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万元整,含税)。

2、本合同总包干价已包括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包装、采保、安装、土方开挖机回填、管道铺设、管井施工、管盖安装、安全及技术措施费用、施工保险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其他费用均不再计取。

3、本工程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施工图纸范围内漏算及错算报价甲方均不予增加费用。

4、乙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总包干价的6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施工完毕满足验收条件后,甲方在五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总包干价的30%的工程进度款。

3、验收合格及办理工程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总结算款的95%;剩余总结算款的5%留作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的五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本工程约定保修期为一年。

4、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应在三日内提供税务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在下次工程款支付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设计图3套。

2、派出工程负责人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并办理工程签证。

3、根据合同约定和要求,及时办理签证、付款、验收和结算。

4、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相关配合单位的关系。

5、施工中发现不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和及时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二)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施工,并按照设计图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竣工验收前,负责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成品保护,按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作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施工中应保护好项目现场的室外施工成品。

4、本工程现场安装及管理人员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及时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

八、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本工程由甲方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无。 本工程所用雨污排水管道均采用“东宏”牌。

2、本工程所有检查井采用M5水泥砂浆砌环保水泥砖,小区主车道(包括消防车道)均采用(外径)800*30厚B250铸铁井盖,不过车位置的管井井盖(如绿化带内)均采用(外径)800*20厚铸铁井盖。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报甲方查验并确认符合设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后方能用于本工程施工。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不合格产品严禁在本工程使用。

九、工程变更及签证

1、甲方同意的工程变更按变更设计图施工及签证。所有的工程现场签证,必须由甲方签字方为有效。工程现场发生的签证按《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量预算报价》(见附件)中约定的单价及相应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签证。合同外的签证计时人工工日单价按每工日130元计取。

2、若遇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误工期,甲方仅对工期实施签证,乙方的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自行组织验收,并做好自查整改,并向甲方申请办理竣工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天内组织竣工验收。本工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如有整改,正式竣工验收为复验合格之日。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为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2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及返还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执行。

十二、违约和争议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竣工。

2、如有材料或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在指定的时间内无偿更换并安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欠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4、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其它

1、本合同附件有《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量报价》、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保修金后自行终止。

篇2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的发展,工程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合同管理的作用日益突出也得到了行业人士的一致认可。合同作为甲乙双方责权利的约定,用于指导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任何实施过程中的变化都将以合同作为依据进行解决、处理,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控制好索赔是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有效途径。本文从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代建企业的视角,就如何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索赔尝试提出几条合理建议,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1.定义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向证券市场或资本市场融资,利用外国政府赠款、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以及行政事业性收入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例如通过财政投资进行的区域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包括土地整理、市政道路给排水、场站项目,生活配套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用于满足区域开发,招商引资的需要。

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合同为例,从实际工作角度来讲,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款的确定、合同洽商、合同签订、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工程索赔及合同收尾等工作。工程索赔主要发生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的经济或时间补偿。

2.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的角色定位

代建企业是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有以下类型:政府机关型、事业单位型和企业型。较常见的为企业型,根据代建企业与政府委托人责权利约定的差异,代建企业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有所不同。以某园区代建企业为例,由园区管委会和代建企业签订代建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代建企业充当“业主”的角色,全权负责市政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外协调,项目整体把控监督审查工作。项目开展的工作流程如下:由园区建设计划部门负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代建企业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包括项目前期的立项报建、规划设计、招标、工程实施,结算收尾移交工作。其中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由园区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门并且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核拨付。由此可以看出,代建企业负责全面合同管理及索赔处理工作。

3.改善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索赔的几点建议

在实际工作中,代建企业作为“业主”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包括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具体工作,同时因为工程项目属于财政投资,代建企业必须做好资金把控,使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突破合同价款的增加部分做到有据可依,价款变更合理。就如何做好上述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3.1 前期及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

3.1.1做好前期土地整体,提供有条件的工作界面。

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拟建区域的拆迁问题是阻碍工程建设的首要障碍,实际工作中,因拆迁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或工程变更现象已屡见不鲜。除拆迁问题外,也有可能因为地界交汇,协调办理因工程需要所导致的现有管线拆改变线也是一件十分棘手的工作。因此,应尽可能在工程招标前,将上述工作落实到位,如果实在不能解决的要在合同条款中就万一发生上述事件,如何解决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以防止出现问题时无据可依,双方产生分歧。

3.1.2加强设计管理,优化工程设计。

Kelly[2]的研究发现一个项目80%的造价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下来了,所以后续的控制只能影响到其余的20%的投资。市政项目通常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业主单位进行招标,施工单位进行实施。因为设计和施工相分离,因此在设计阶段应该充分探勘现场,结合现场情况及地质勘察情况,作出最有利于施工,且满足使用需要的工程设计,减少施工过程中发现如相邻工程不衔接等不必要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索赔。

3.2 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般市政工程因为施工难度相对简单,设计较完善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除非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及现场洽商签证外,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因此招标阶段,因提前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做好风险防控。就招标人而言,应详细介绍现场的施工条件,就施工图纸不能充分表达的施工要求,详细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表述;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查看图纸,核对工程量清单,认真探勘现场,有关工程的任何异议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尽量做到投标前识别出所能预见到或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做出有效的风险防控。

3.3 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

不论前期工作做的如何充分,施工过程中也难免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而引起工程索赔。在日常工作中,常见的对变更和签证处理的工作方式如:第一种,经内部签批程序后,现场人员负责下达变更及签证指令,不核算增减工程量和工程价款,待工程结算时一并处理;第二种,经内部签批程序后,现场人员负责下达变更及签证指令,负责造价核算人员负责增减工程量计算及工程价款核算,与施工方达成一致后作为日后工程结算的依据。两种方法相比较第一种较好,因为在工程结算时,普遍距施工时间较长,常会因

现场资料记录的不详细,而对变更工程量的工程数量产生分歧,尤其是依据工程图纸不能准确计算的那部分,加大施工结算的难度。因此,如必须采用第一种处理方式,必须及时做好现场资料记录,如现场确认单,影像记录,会议纪要等,作为最后工程结算时的依据。

3.4 明确索赔的流程

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第19条为索赔条款,分为承包人的索赔、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发包人的索赔、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提出索赔的期限五个部分。在条款中将索赔约定为:只要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其有权得到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或发包人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其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即有权向对方索赔。并举例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图纸和基础资料、承包人施工质量瑕疵、所使用材料不合格等,也有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产生的索赔,如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异常恶劣的天气条件、不利物质条件、市场价格的变化、发了变化等。索赔通常仅限于费用、时间和利润的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以业主方为例,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后,要全面掌握索赔发生后对施工单位的影响,包括施工单位资源投入情况、现场施工情况(图片)等,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对比分析施工单位的费用增加情况,以便在审核索赔费用时有充分依据【3】。此外最重要的是要制定出索赔的内部办理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以使索赔发生后,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

4.结论

本文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企业的角度,对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及索赔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望可以用于指导实践工作。

参考文献:

篇3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前言

我国市政工程行业起步较晚,在相关的制度方面还不够成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明确承包方和发包方各个方面权责归属的法律文件之一。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工程主体都需要严格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严格贯彻落实,是整个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二.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是规定承包和发包方双方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据我国现行的市政法律规定,市政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将承包方和发包方双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的规定下来,如此,可以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性,避免造成诸多矛盾。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作出深刻的了解,对工程特点和合同范本没有清晰的认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的范本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经济矛盾,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责不明确,相互扯皮,推诿责任。

2.在有些具体的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是时间比较紧迫,很多时候都没有在工程施工之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造成了很多秋后算帐的结果。在施工过中,由于一些突况,工程发生停工,误工等情况,使得工程的总体费用大大增加,加上市场上各种材料的价格不断变化,也使得整个工程的造价发生很多改变,但是没有合同作为依据,使得结算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双方各执一词,纠纷不断,工程造价难以得到严格的控制。

3.在现阶段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很多时候,对合同签订、审查、执行过程中缺乏严格公正的监督管理。很多工程单位缺乏独立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合共管理随意性很强,缺乏严格性和系统性,对合同中一些比较隐蔽的或者是细微的条款规定没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从而使得整个合同管理中缺乏严谨性和全面性,这位以后的工程结算造成了很多的经济纠纷和矛盾。这些问题都可能使得工程造价缺乏合理性和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带来很多的麻烦。必须加以控制。

4.由于我国的市政市场近些年来发展迅速,市场尚不够成熟,存在很多缺陷,比如不正当竞争,再激烈的市场行情下,施工单位的建设难以满足日渐增长的市政施工需求,施工队伍素质偏低,施工单位总体综合实力较弱,因而,使得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占据着很大的主导地位,在整个合同承包签订过程中,经常会提出一些严格或是不平等,缺乏公平性的条款,将这些工程的风险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了建设施工单位的身上,为了获得建设市场份额,获得更大的工程承包机会,这些市政承包者都会委曲求全的签订一些不平等条约,因而,在施工过程中,承担了很大的风险。

三.加强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规范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市政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2.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抓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培养合同管理人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选好人。要选调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合同管理队伍。加强理论学习。经常组织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竣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鼓励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参加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创造同业交流的渠道,引导同业交流。真知灼见往往在交流中产生,可以适当组织业余活动,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

3.对市政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一)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证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二)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

同变更。

(三)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四)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四.结束语

在整个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的管理处于核心位置,整个市政工程管理的环节基本上都要严格按照对合同的管理来进行,一定程度上而言,市政项目合同的管理已经逐渐成为了促进我国市政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政工程施工规模不断扩大,施工规范不断严格,因而也对整个市政工程的管理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要在具体的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的合同管理,如此,既可以保证多方的共同利益,也能够促进市政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为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质量,促进我国市政工程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因而,加强对市政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参考文献:

[1]周雪 有关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2年1期

[2]麻昌颜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广西城镇建设》 -2005年11期

篇4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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