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文

时间:2023-02-28 15: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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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篇1

用人单位名称:

址:

联 系 电 话:

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解除原因(打√)

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

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协商一致解除:单位原因 个人原因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篇2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

本单位与

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

,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本单位与

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

,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

(装入职工档案)经办人:

年 月 日

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职工姓名

本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

,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请持此证明,于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合同(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篇4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二)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三)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四)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五)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六)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

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 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篇5

(公司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二)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公司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合同证明模板(三)甲 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 方:李三,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年 月(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 方支付 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 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篇6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篇7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离职证明

篇8

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请参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则失业后,需要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领取失业保险金。

篇9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326-3587(2012)04-0153-02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不以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为转移。单方解除合同又可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称为辞退或解雇,这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限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即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

1、过错性辞退。

过错性辞退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辞退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一般难以辨别,因此出于保护劳动者考虑,应以法定最低就业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要求为依据。是否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或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纪律范围既包括全体劳动者一般义务和特定职业义务。违纪标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规中,对严重违纪行为作了规定。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关于严重违纪行为的具体规定,只有不违反法律法规,不降低或扩大法律标准,并向劳动者公示的,才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确定是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当严格依照这几个方面:违纪造成的后果或影响是否严重;是否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或事实上劳动者已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被违反的劳动纪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已经公示,是否经过职工民主讨论过;被违反的劳动纪律是否符合过于苛刻,是否符合常情;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的动机和情节是否恶劣。是否可以通过教育批评使劳动者改过,可以通过批评教育达到目的的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该情形是指劳动者违反忠于职守、为企业创造利益的义务,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故意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使用人单位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但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例如,因粗心大意而造成生产事故,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浪费生产材料,贪污受贿、挪用资金、侵占企业财产、泄露或出卖商业秘密等。

四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是被劳动教养。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作了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意见仍然有效。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款规定,劳动者兼职对工作造成影响而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非过错性辞退。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非过错性原因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亦称为预告辞退)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在如下情形可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辞退:

一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和原工作都不能从事的。

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双方共同约定的任务。用人单位单方面提高定额标准,劳动者因此不能完成工作的,不属于不能胜任工作。

三是当时订立合同所依赖的客观情况,随时间的推移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是当事人都不能事先预料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确立,目的在于追求劳动关系上的公平与正义。但是这种客观情况的变化必须是重大的,必须是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用人单位不能滥用该条款。

3、经济性裁员。

由于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往往政策性强,影响范围广,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劳动法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41条及劳动部关于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在企业劳动管理实践中争议相对较小,在此不再详述。

应当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是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上述条件分别针对的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二是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主要针对的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职工;三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主要针对的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四是处在三期的女职工;五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的一般解除权。

劳动法第3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劳动者的一般解除权。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必要的准备,防止影响生产和经营。在试用期则应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辞职权是其自主择业权的具体表现,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该项权利使得处于弱势的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既可以防止权利受到侵犯,又保障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

2、劳动者的特殊解除权。

劳动者特别解除权是指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辞职是由于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正当权益,赋予劳动者即时解除权能够及时地使劳动者脱离伤害,是对处于优势地位的用人单位的对抗,是一种权利平衡。即时辞职会对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法律只限于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时劳动者才能即时辞职。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的。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迫劳动,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用人单位未履行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是劳动合同的标的,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对等地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些义务几乎都是根本性的,违背了这些义务对于劳动者利益是很大的侵害。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无条件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内部民主程序制定,而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是无效的,因此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部分无效的条款可以变更并没有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一般不能即时解除。只有全部无效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会使劳动者受到更大侵害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易引发争议的问题。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有违约金条款,劳动者在履行提前30日告知义务之后,是否还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个问题,劳动法并未作出明文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2条至第25条对此却做了明确规定,即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且为职工提供培训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从劳动关系整体上讲,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但是实践当中,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基本上都是抢手、稀缺的人才,大多数工作较稳定的普通劳动者是不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企业在与劳动者(特别是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协商的情况下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条款应该是公平的,但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实际投入而定。这样的约定对于稳定劳动关系无疑是有益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因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予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这些规定表明了我国的劳动立法已日趋完善,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愈加充分的保护。同时,法律法规的细化,也使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的认识更加统一,更有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相对较简单,只要提前30日递交辞职报告或在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也不可阻止其离开企业,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其未领走的薪酬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承担约定的违约金。

易发生纠纷的多集中在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方面。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也只重实体而轻程序,加之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关系到劳动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因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最多。

除经济性裁员和企业改制裁员外,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这样不仅能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能体现保护劳动者的精神,并能有效地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纠纷的发生:

调查核实职工是否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职工因严重违章违纪、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符合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由所在车间(区队)提出解除申请并说明理由、提供相关依据。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职工是否严重违章违纪或严重失职,是否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解除事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用人单位研究决定。用人单位开经理办公会或矿长办公会等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对严重违章违纪或严重失职的职工的处理意见。防止个别领导解除劳动合同或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提前通知劳动者。为贯彻集团公司以人为本的企业宗旨,提前通知既可以使劳动者有较充裕的时间采取相应的补救和救济措施,也可以让劳动者在得知后及时重新选择用人单位。

事先征求工会组织的意见。所谓工会是劳动者的娘家,当合同将要解除时,工会是劳动者利益的维护者,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可以防止用人单位作出错误决定。

发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将受到处罚。因此,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两份,企业、被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各一份。

送达职工。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发放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按规定应直接送达职工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职工本人拒绝签收的,应邀请公证机关或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即视为送达。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或无法直接送达本人的,可以邮寄送达。职工下落不明的,可公告送达。但能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应当直接或邮寄送达。

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及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按相关规定,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建立和保存被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相关材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因此,企业在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不但要将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还应将被解除职工的违纪事实、本人检查、组织意见及解除合同决定等及时收集并保存,一方面可以作为档案备查;另一方面也是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的有力证据。

【参考文献】

篇10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书写格式】

离职证明(居中对齐)

兹有xxx(姓名)同志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xxx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xxxxx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xxxx公司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原因】

1、本人离职的理由:希望在贸易方面,能获得更广泛的经验。

2、本人去职原因,是希望在广告业方面发展。

3、我为照顾住在远地的年老母亲,而申请辞职。

4、本人离职的理由是这样:本人深知无升迁的机会。

5、由于希望获得更高的职位负更多的责任,而离开现职。

【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篇11

一、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完善了我国法律制度的需要,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可以加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企业凝聚力,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保证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集团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有效发展、和谐发展,夯实了基础。劳动合同管理应该作为目前劳动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证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常运行,有效发挥劳动合同制度激励机制作用,从而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劳动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合法的规定。

(二)依法办理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明确具体程序,规范劳动合同管理行为。

(三)管理好劳动合同文本,建立建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劳动合同管理内容,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企业规章制度、违约金等内容作出了新的规范。因此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首先应不断宣传劳动合同法,强化职工的合同意识,适时对职工进行政策宣传,使职工理解劳动合同制的真正含义,从根本扭转职工的意识观念,转变职工思想观念,提高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增强职工的维权意识,使职工自觉、自愿的签订劳动合同。

(二)加强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劳动合同的订立既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企业责任的具体承诺,对企业权利的保护,能够避免和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单位应该建立起严格的劳动合同签订规程,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防止出现职工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避免与职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引起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订立劳动合同后及时将劳动合同文本返还本人一份。

(三)加强管理劳动合同的续订工作

劳动合同的期限关系到劳动者职业的稳定性,劳动者职业的稳定性关系到企业的稳定性。与职工续订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能够激励职工、提升职工凝聚力。续订劳动合同可续订固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对续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续订劳动合同,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要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职工工作年限及订立固定期限劳动次数,续订劳动合同期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加强管理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工作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例如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程序,也不能产生相应的效力。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职工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已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因此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台帐,在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及时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妥善保管好解除劳动合同个人申请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书,避免与职工发生劳动纠纷。

(五)加强管理劳动合同档案

建立劳动合同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劳动合同档案编号,实行微机管理,方便劳动合同档案的查询,提高管理效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至少保留2年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以便查询。

综上所述,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劳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只有扎扎实实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积极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变更、解除、终止制度,存档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手续。建立建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微机管理。才能维护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劳动纠纷,为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篇12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提示;1、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开除、除名、辞退、提前解约的主要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2、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文二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板三

_________同志是我公司___________部门职工,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到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从______年___月___日于以__________________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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