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理论论文范文

时间:2022-11-19 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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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理论论文

篇1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人与动物的区别以及人的劳动出发,指出,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但是人又并非像动物那样与自然物具有直接的同一性,“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活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它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人的感性、对象性是在劳动中产生、实现和得到确证的。鉴于此,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劳动是人同动物区别开来的最根本标志。“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也正是因为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使人的本质不仅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是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更是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

在撰写《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过程中。马克思又进一步发现了费尔巴哈思想体系的局限性,渐渐对其唯物主义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1845年春,以批判费尔巴哈作为发挥自己理论的主要形式,马克思撰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正式宣告了自己与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的彻底决裂,新唯物主义即哲学的诞生。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的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五条又说:“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这里已经完全克服了费尔巴哈的错误,开宗明义地表明了“实践”是新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然后又以“实践(人的感性物质活动)”的视角来考察人的本质,实现了从把人仅仅看作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到把人看作是“对象性活动”的转变。、从“静态的感性直观”视角向“动态的历史发展”视角转变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批评了费尔巴哈。“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这就是说,费尔巴哈所说的“类”,是一种抽掉了个别性和特殊性的普遍性,它指的是与人的社会关系无关的把许多人结合在一起的人的“共同性”,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或者,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费尔巴哈就是从这个角度来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人生来就有的,默默无声地潜藏在人心深处,由许多个人以纯粹的自然方式联系起来的“普遍性”。而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看,“普遍性”并不是人的本质规定性。在现实社会中,社会关系不是凝固不变的,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个人应该是彼此区别的,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发展变化的,而不是像费尔巴哈认为的那样是纯粹自然的、静态的、永恒不变的。

篇2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追求的根本目标。曾指出:“代替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其作为扬弃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更高级的社会,既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也是“以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首先,人的本质即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离不开社会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每个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关系越丰富,人就越能发展自我、展现自我,从而在更宽阔的交往合作中,不断释放自身的能量,使自身得到更大的发展。第二,人的本质力量即人的素质的不断提升。人的能力和素质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需要以体力和智力为核心的多方面能力自由而充分的发展。而人的发展首先以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为标志。马克思明确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通过劳动,人们不但可以全面发展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而且在劳动过程中的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也让人的能力发展越全面,自主性越强。第三,人的个体需要的全面满足和发展。人是有生命有需要的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人的需要是人追求目标和实现自我的本质力量和超级动力。人的所有实践活动都离不开人的本性的需要,所以需要的丰富和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第四,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有个性的个人”逐步代替“偶然的个人”。“有个性的个人”就是社会交往与个人相适应,个人对社会有自主性。马克思所讲的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主要是强调人的平等发展、自由发展和创造性发展,使人的个性发展不再受到社会的压制。

“交往”是贯穿于马克思社会哲学思想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的重要范畴。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反复提到“同别人的实际交往”,又从人对自然的依赖问题上提到“人与自然交往”,把人与自然的交往视为人生存的基本条件。但这部著作没有对交往范畴作出具体界定。在1845年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用大量笔墨研究了交往问题,多处提到交往、交往形式、交往关系、普遍交往等范畴,比较详细地论述了交往与生产、分工的相互关系,以及交往在人类社会历史演进中的作用,并先后使用了“个人之间的交往”、“和他人交往”、“普遍交往”、“世界交往”等术语。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频繁使用了交往范畴。可见,交往范畴的内涵非常广泛,将其概括起来主要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活动过程。这种活动本质上讲是一种社会交往实践活动。从内容上,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精神、人员等等交往;从方式上看,包括生活中的、生产中的、分配中的、消费中的交往;从范围上看,包括一切个人、民族、国家等处在社会中的相互间的交往。

对交往与人的发展问题的特别关注是马克思交往理论的重要特征。马克思交往理论的内容是多样的,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但是对于马克思交往理论内容表述基本一致中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就是交往是人的本质体现,交往关系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在人的社会关系中,交往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内容。“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人生活在一定的交往关系中,自然地会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人们通过交往建立起一定的社会关系,而这些社会关系又会不断促进或抑制人的自身发展,成为人们交往的动力因素。“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人为了实现利益,彼此之间要发生多角度、多层次的交往,并形成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现实生活中的人通过社会关系网,去实现物质、精神、文化、信息等资源的交换和互动。所以从马克思交往理论关于交往与人的发展内容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人这样一个主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至高无上的主体作用,也突出了马克思对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提醒。

正是从交往的存在方式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视角出发,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类交往的三大历史形态,并通过分析交往的历史演化展示了人的发展的一般历史过程。马克思认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展的)是最初的交往形态。”这是以人的依赖关系或个人之间的统治和服从关系为基础的交往。由于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这种人与自然界的狭隘关系约束着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表现在个体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尚处稚嫩状态,个体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的,比如原始状态中发展出来的家庭和更大的氏族。在这一交往形态中,维系交往关系的纽带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和封建等级制。这种交往“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规定性”。马克思把第二种交往形态概括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这种交往形态中,人的交往是依赖于物质的。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基础。所以为了满足物质上的需要,劳动和生产在这一阶段成为人们社会交往发展的助推器。对资本来说,唯一有直接意义的使用价值就是使它自身增值,具有这种使用价值的特殊商品就是工人的活的劳动力。所以资本家通过工人的辛苦劳动获得大量的物质满足需要,而工人却一无所有。这就是资产阶级血的剥削阶段,一定意义上也推动了人类交往。第三种交往形态是自觉联合起来的个人之间的自由交换,这是马克思设想的人类理想的交往形式。马克思把它概括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很显然,它与第一阶段有相似之处,但它不是简单的对第一种交往形式的复归,它以物质和精神条件的高度发展为前提。在这种交往形态中,由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劳动本身也摆脱了谋生的手段,产生了人对物质的高度满足和对精神的高度需求,从而使人的交往实践活动表现出人类活动的完整性,表现出人全面发展的丰富性,成为自主活动、自由全面发展的主体。这一阶段的交往活动不再具有约束性,而真正成为自由全面发展的活动,实现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完整人”的理想人格。

二、必要条件:交往发展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交往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般历史过程的一致性表明,交往的发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首先,交往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人类要生存首先就是要物质满足的需要,物质满足自然就离不开生产活动,而生产活动的不断扩大必然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频繁。有了人与人之间不断频繁的交往,才会让人在交往中得到不断发展,使人的社会关系不断丰富和完善。在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人的需要层次不断发展,人的追求目标、自身发展都要不断适应社会关系的需要,从而在这种交往中不断提高。随着交往的不断扩大,社会对人的能力、素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人自身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其体力、智力等各种能力不得不全面发展,其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自身修养等也不得不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全面提高。同时,社会交往的发展更加强调了人的发展,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得以不断张扬,人的个性得以自由全面发展。

其次,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交往能够有序进行的有力后盾。人是普遍交往的实践主体,所以交往发展的范围、发展的水平都与人自身的发展状况有直接的关系。人的实践活动的全面发展为普遍交往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随着人们的实践活动不断丰富,人们产生的社会关系也就不断完善,人们的自身素质也不断提高,人们普遍交往也就成为可能。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是交往不断扩大的内在动力。人的需要是永无止境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自身各个方面的需求都在不断扩大、不断提高,因为这种需求,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也在不断丰富,随之人们的交往面也在不断扩大。人的能力和素质的不断提高、自由个性的不断张扬也是交往得以有序进行不可忽缺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日益复杂化,人们之间的交往也在不断丰富化和复杂化,只有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人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这种越来越复杂的交往才能和谐有序地进行下去。

最后,随着人自身发展的进步,社会交往已经跨越到全球往。“历史”也转变为“世界历史”。全球性的交往将进一步促进人们的全面发展。全球性的经济交往将使生产力发展世界化,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在全球性的经济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这促进了人的社会关系的国际化。同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人与人之间经济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全球性的政治交往也丰富化,政治民主更加成为可能,为人的自由、民主、平等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在全球性政治交往中,人的自由、民主、平等才能更有地位,人的全面发展才更具有现实性。全球性的文化交往融合了各个国家历史文化的精华,让人们更全面、更灵活地选择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实现人的知识水平、精神境界、思想素质的国际性发展。同时全球性的文化交往让人们了解了各个国家的文化,相互间的理解和融合成为一种可能,也使得全球往成为现实。全球性的交往已经成为一种世界的普遍现象,这将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宽阔的平台,同时随着人的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入,全球往也必将更加丰富和完善。和谐世界、和谐社会、和谐人类也将成为一种可能。总之,交往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有机统一的。随着交往的日益普遍化,人的全面发展也在一步步地变为现实。

三、实践意义:科学发展观是交往发展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践回归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同志对科学发展观作了新阐释新概括,强调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篇3

对于哲学是“科学的方法论”这一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是以“传统哲学教科书”为参照来进行理解的。而所谓的“传统哲学教科书”是指以苏联斯大林时代哲学教科书为蓝本、以我国学术前辈编撰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权威的哲学教科书的理论体系[2]49。这是基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即唯物辩证的思维方式对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所做的理解,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是以形式逻辑作为自己思考问题的道和理的,采用的是抽象同一的A=A的形式规律。首先,他们认为所谓的世界观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在世界观形成之后,人们用其中的观点去解释世界中的现象,处理各种现实中的具体问题,从而把世界观直接当成指导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活动的原则方法,把方法论当成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因此世界观和方法论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就被概括为,世界观的观点等同于方法论的方法,即“对世界的基本观点怎样,观察、研究、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也就是怎样”;“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去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便是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即所谓“辩证唯物主义是唯一科学的世界观,又是唯一科学的方法论,此外并没有脱离世界观的单独的方法论”。[3]

但是这样一种将世界观与方法论等同起来的观点,忽略了指导人们的世界观所具有的一般性,即如果要使其成为具体性的方法论还要经过科学的转化,从而使其转变成特殊性的环节以适应改造世界的需要,做到一般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这样才有可能成为贯穿人们的实践过程、起指导作用的方法论。其次,传统哲学教科书认为,哲学是一种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物质世界观。它追求的是世界的始因,通过把自然、社会和人类的思维都消解还原为物质的方式,试图建立一种世界万物都统一于物质的世界观理论。在这样的世界观理论下,支配人们活动的是自然物质的运动变化规律,自在物质的实体性和客观性在此得到了空前的强调。这样一种世界观虽然可以精确地描绘物质世界的运动,但是如果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也把这样的世界观当成方法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就会忽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人以及人的世界与客观物质世界之间的复杂关系。究其实质,这种世界观是敌视人的世界观,在其中人被当作物,人的一切都会作为无关于本体论的无意义现象,像杂草一样从这种无垠的广袤之中被彻底清除掉。最后,传统哲学教科书把哲学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应用。哲学是既唯物又辩证的,强调唯物是相对于黑格尔哲学中的唯心而言的,强调辩证是相对于旧唯物主义哲学的直观而言的,但这是经典作家对马克思哲学思想所进行的理解,而不是基于马克思本人的思维方式所进行的理解。依据这种理解,他们把哲学当成是通过简单地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所进行颠倒、结合而形成的哲学。因此,综上所述,基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这种对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解,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使得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人只实现了对事物“真值”的追求,而忽略了人在实践活动中的目的是对“真”、“善”、“美”的统一性的追求。

新哲学对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的理解

马克思曾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也就是说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对对象的理解不能只从客观的或者主观的方面去理解,而要从主客观相互统一的基础上去理解,从实践上去理解,这是哲学的本质特征,也是哲学的“主义”所在。因此,为了和传统教科书中的哲学相区别,我们称其为新哲学。它要求我们要立足实践,即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去重新理解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这一命题,从而使哲学的教育走出困境,在现实的活动中突显哲学的本质特征。传统哲学教科书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对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所做的理解,存在着种种缺陷。而新哲学是就其区别于古代本体论哲学和近代认识论哲学而言的,它是应用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来对哲学是科学的方法论所进行的理解。首先,它认为哲学作为一种系统化的“思想”,是在显层态上从实践理解而形成的世界观即实践的世界观,这是学说的“形”。它不同于传统教科书的物质世界观,而是指“以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为根本特征的世界观,是立足于实践的本性和规律、从实践理解属人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它是哲学从实践理解、把握属人世界———实践存在的理论成果和表现。”[2]194

这种实践的世界观不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而是通过实践把整个自然界、社会和现实的人的发展联系起来,认为实践是生成现实世界的“道”和“理”与内在规律。它虽然也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即承认自然界在时间上的优先性和客观的外在世界即自在世界,但是这个自在世界是“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5]因此,新哲学的世界是与人有关的,是在人的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属人世界。这个世界虽然是在自在世界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它却是人类的实践对象化的产物,它“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6]197因此,用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来对哲学所作的理解,才能体现出它是科学的世界观,在这种科学的世界观中体现的概念、观点和范畴才具有科学的方法论的意义,才能体现出哲学“主义”的所在。其次,它要求我们坚持以马克思本人思考问题的方式和逻辑来理解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即实践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是指“以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为根本特征的方法论,是立足于实践的本性、规律和逻辑,从实践理解属人世界的方法论,是从实践去思考把握存在、诠释评价存在,实现思维和存在统一的方法和逻辑。”[2]198这是隐层态上哲学的方法论,是一种规则性的“思考”,是哲学的“魂”。因此,这种意义上的理解才能体现用马克思本人的精神来思考问题。所以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来对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所作的理解,才能在主体改造客体的双重对象性活动中,体现出主体的主体性,才能明确地表达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价值取向,即追求“真”、“善”、“美”三者的有机统一。#p#分页标题#e#

在传统的教科书中,一般强调把世界观的观点和理论直接运用到解决现实的问题上,认为哲学的方法论就是对世界观的直接且不做任何改变的应用。所以新哲学针对传统哲学教科书中世界观与方法论关系解释上的缺陷,做出了全新的阐释,即实践世界观和实践方法论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的对立主要体现在研究对象及其与实际的联系程度不同上面。实践的世界观是从实践理解形成属人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一般要经过向实践观念的转化才能指导实践活动。实践的方法论是从实践理解属人世界的方法论,是从实践思考把握存在、诠释评价存在,是实践思维和存在相统一的方法和逻辑,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根据这种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提供进行研究的出发点和供研究所使用的方法以解决现实问题。从统一性来看,二者的理论前提和理论目的是一样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实践世界观和实践方法论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一方面,从的生成来看,是“思考”决定“思想”———即所谓的“方法论”决定“世界观”。因为形成属人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的前提是从实践进行理解。这种方法论不在世界观之外,而在世界观之中,即只有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学会像马克思那样思考,才能形成对人与世界之间关系进行理解的正确观点,才能实现正确的世界观对人的实践活动的指导。另一方面,从对哲学的运用来看,是“思想”决定“思考”———即所谓“世界观”决定“方法论”。在实践的世界观中,一般的理论、观点,由于它的一般性、抽象性不能直接地指导具体的问题,但世界观中的概念、范畴、观点、理论体系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从而能够在的实际运用中体现方法论。所以,作为以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为本质特征的新哲学,使我们纠正了以前对哲学中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解问题,使其凸显出真正的“科学方法论”的意义。

篇4

    二、系统探讨马克思财产理论体系的必要性

    自古至今,为财产辩护和反对财产,一直是哲学、政治学与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同样,自对私有财产持严厉批判态度的马克思思想理论诞生之日起,赞成和反对的声音就一直不绝如缕,绵延至今。

    在改革开放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受前苏联教条主义的影响,人们对于马克思财产理论,往往不加辨析地将其与“消灭私有财产”画上等号,把“私有财产”等同于资本主义,把“公有财产”等同于社会主义,甚至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作为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一个重要标准。这种理论上的重大误区,导致了我们实践中的重大失误,社会经济不能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

    随着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人们开始拥有财产并形成财产收益。财产关系的变化给人们带来实惠的现实,使得人们对财产的看法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开始向其本来意义复归,并逐步获得了经济和法律的地位。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与财产有关的一些问题,如:对财产与个人财产扩大化的观念认同问题、财产的有效界定与保护问题、财产利益关系的协调问题等。很显然,如果理论界与政策决策层对这些问题没有清晰正确的认识,必然会导致社会实践中的重大偏差,从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安定,甚至也会影响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深入发展。

    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为人们观念的转变提供了一个示范的窗口。我国当下事实上存在不同的利益主张,承认人们的利益和财产主张,维护人们的权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自然需要系统探讨权利视域中的马克思财产理论,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理论前提。

    三、构建马克思财产理论体系的可能性

    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术界开始关注马克思财产问题。整理国内外文献研究资料,可以发现,学者们侧重于研究马克思的私有财产理论,系统的马克思财产理论亟待建构。此外,对于马克思的“财产”概念,中外学者有不同理解和认识,或者理解为“物”,或者理解为“关系”,或者理解为“权利”,这些理解是导致目前有关财产问题认识混乱的主要原因。故此,笔者基于对马克思相关文本的研究,并借鉴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初步勾勒马克思财产理论体系:从人的财产权利哲学意蕴的视角出发,清晰界定马克思的“财产”及其相关核心概念的关系,阐释马克思财产理论的历史形成过程,系统梳理马克思财产理论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财产理论的核心概念包括:人的财产权利;人的财产权利视域中的“财产”;财富。

    首先我们分析人的财产权利。从时间上来看,财产权利这个概念,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产物,即从以身份、血缘来维系社会秩序的传统社会,到以契约、法治来维系社会秩序的现代社会的产物。同时,财产权利这个概念,是建立在财产基础上的法律范畴,强调存在于客体中的权利。财产权利就是财产主体关于财产的权利,是人们通过财产客体形成的经济权利,是以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处理事物的权利,强调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  行选择的权利。 最后,财产权利的得失关系到主体生命的生存、发展与自由的实现,也就是说,由狭义的财产权利这个范畴,派生出具有生命权利、自由权利、平等权利等广义上的财产权利范畴①,这样,财产权利具有了丰富的哲学意蕴,深化了财产的内涵。财产权利从维系基本的人的生命生存权出发,也不断促进人的发展权,最后实现终极维度上的

    人道关怀——自由人联合体。

    其次,我们来分析财富概念。使用价值层面上的财富:财富表现为与人的多样性需要相对应的使用价值。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和创造天赋的发挥。财产与财富②的区别:财产本身意味着它具有主体归属性,因此,作为理解社会的一个枢纽,比财富的内涵要深刻和丰富得多;财富以有用性为核心,因此,财富在外延上比财产更加广泛,即财产对象必然是财富,而财富未必是财产。

    最后,界定马克思的“财产”概念。

    (1)从物的角度界定的财产概念。财产就是具有有用性与稀缺性的物。这是在财产极为有限,仅限于土地、牲畜、房屋等物品的古代社会的财产概念。

    (2)从权利意义上界定的财产概念,有两层内涵:第一,人与物的关系范畴(物理属性即物上的财产权利),将物与财产分开,财产就是人对物的权利,而不是物本身,强调凡是能够取得货币收益的权利都可以视为财产。随着现代社会大发展,传统的财产——房屋、土地等形式的不动产,更多的表现为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动产,财产的概念逐渐与物脱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范畴(社会属性即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财产是财产所有人相对于他人的权利,而不是人对物的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规定,实际占用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

    (3)(权利意义上的)广义的财产概念:任何权利本质上都是财产,比如生命权利、平等权利、自由权利等等都是财产,(无产阶级)的财产只是生命、自由、人道以及除自身以外一无所有的公民的称号。当然,这一界定,就是要凸显区分人权属性的财产与物权属性的财产、可以转让的财产与不可以转让的财产的重要性。

    这三种财产概念,马克思都曾经论述过。就马克思的批判与建构的双重维度来说,“私有财产的关系潜在地包含着作为劳动的私有财产的关系和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的关系,以及这两种表现的相互关系”,马克思主张废除的是“借助自己的财产以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利”的财产(资本),未来社会要“重新建立个人财产”,即“财富的尺度……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

    马克思科学的财产理论在全面展开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形成。首先,马克思借用黑格尔的“自由”与“定在”范畴,并阐释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初步探索了科学的财产理论。然后,在唯物史观的生产力与财产关系的框架内,马克思深化了科学的财产理论。一方面,财产既是生产的前提,也是生产的内在规定和构成,因此,财产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统一的过程。另一方面,财产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的变化,会影响到生产力与财产生产的变化。最后,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方法论研究政治经济学,创立了科学的财产理论:资本财产具有敌视人的本性,资本财产的增加会导致工人剥削程度的加深,资本财产要完成自身增值,必然需要创造新的消费、新的需要。这样,马克思就科学地阐释了社会财产的增长与人的财产权利的增加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勾勒马克思财产理论的基本框架。批判资本社会财产自由与勾勒未来人的应然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是马克思财产理论的基本原则,也是贯穿于马克思财产理论的主线;资本财产的自我扬弃与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争取财产权利的统一,是马克思财产理论的基本方法,同时也体现了马克思财产理论的革命性;马克思财产理论度量财产的尺度,是劳动尺度和人的发展尺度的有机统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劳动尺度具有不断转化为人的发展尺度的趋势,这一尺度的转换意味着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成为科学的财产观的价值归宿。

    四、构建马克思财产理论体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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