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21:07:21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我局在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增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今年以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以及区直律所律师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特殊人群监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强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监督全覆盖。持续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管控,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线索排查。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学习“两个通告”,切实提高群众和特殊人群对“两个通告”的知晓率。另外结合“法律六进”、“送戏下乡”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面宣传。
五是强化督查指导。局领导班子继续坚持督查督导机制,对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区法援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要求立行立改。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大纲》、《全省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区局积极争取财政拨款,上半年共投入40余万用于三里桥、中店司法所办公用房装饰工程。通过与木厂、三里桥、中店等3个乡镇街的积极协调,实施司法所提档升级行动,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
二是积极按照省司法厅《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力争持续打造司法行政基础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部署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部署和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清涉疫情矛盾纠纷底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一般矛盾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市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213起,成功化解1173起,调解成功率为97%。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今年以来,接收刑释人员99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0%;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成功率为100%,预释放人员回执率为10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957人,重新犯罪率低于3%;今年受疫情影响,监狱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局积极主动作为,与省内各监狱建立远程视频帮教机制,共为犯人家属申请远程探视108例,探视成功64例,对监狱犯人的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是建设一处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和县看守所参加,在县看守所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我们每年将组织二次这样的活动,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各学校将那些重点学生进行摸底和统计,县普法办统一组织到看守所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2014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1、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围绕构建“先进平安县”的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同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把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标准由50元/件提高到60元/件,调动各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矛盾纠纷681件,调处纠纷681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661件,调成率97.1%。与此同时,对全乡2008年进行认真审查,“一案六表”健全完善达870本,共兑现补助4.35万元。
2、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二是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不失控、防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57份,其中:刑释人员53人,解教人员2人,社区矫正对象2名。安置46人,帮教57人。
3、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县委、政府的请示汇报,成立了以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社区
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同时,根据昭通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云南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若干规定》三个文件进行转发,要求各级各部门进行认真学习,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目前,全县例入社区矫正对象2名,
矫正工作正稳步向前推进。
4、认真贯彻落实周边联防联调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周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县地处云南省东北部,与川、黔的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叙永县、毕节市5县市20个乡镇53个村接边,边界总长200余公里。近年来,我们针对跨省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积极探索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解的新方法和新举措。2008年7月,与毗邻的四川珙县签订了《行政边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调处协作协议》,对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进行联防联调。特别是2008年10月全市召开“三省六地州市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暨和谐周边建设研讨会”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4月20日,我县会同四川省叙永县,在分水镇召开了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川滇两省边界的十个乡镇。会议分析了当前省界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形势,研究了对策,交流了经验,签定了《边际联防协作协议》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5月11日,又积极配合四川珙县,在该县王家镇召开两省五乡镇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进一步修定完善联合调委会章程、边际联调信息制度、联调委员会纪律、信息收集及反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搭成了有关工作共识。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我县与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调处。近三年来联合调成了省际接边地区矛盾纠纷60件,仅今年以来就调成5件。接边地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进程。
1、县普法办加强对各普法单位的指导,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了三月综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知识竞赛活动。
1—6月,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700人次,累积开展普法宣传81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42期共15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80套6050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0次140场,办法制宣专栏、板报468期,制作宣传标语4008幅,出动宣传车宣传205次听众达2.3万余人次,广播宣传1080余次听众13万余人,法律咨询230次1868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130次听众680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868次听众7余人。
2、充分发挥××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目前有在校学员53名。
(三)全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1-6月共办理各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民事类24件,刑事类10件,非诉讼案件1件,仲裁1件,法律援助5件。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已办理各类公证80件。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件,其中:民事案件14件,刑事案件4件。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办理诉讼业务3件,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
(四)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抓好“八个一”活动
自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我们从三个方面狠抓“八个一”活动。一是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及方法步骤。二是于4月11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明确分工,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乡镇,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分别挂钩到83个村及4个社区,各司法所结合实际,积极配合抓好辖区内“八个一”活动。三是认真抓好各项活动内容。普法宣传方面,认真组织宣传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自开展活动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81场次,发放各类资料15万份,受教育群众32.8万人。法律讲座方面,对乡镇、村(社区)干部、中小学师生举办法律讲座,共举行70场次,受教育干部、师生达6.8万人。法律咨询方面,到各乡镇、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81场次,接待咨询1.9万余人。法律援助方面,对全县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为12人提供了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全县排查出矛盾纠纷681件,调处纠纷681件,调处率100%。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方面,积极协调人民法院等部门,在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共培训10次586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方面,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57份,社区矫正对象2名,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耐心地对他们进行帮教。司法所业务指导方面,局领导适时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各司法所,对工作业务进行指导帮助,规范内务管理和工作流程,有效进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在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市局刘副局长带领基层科人员,来到我县进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五)抓好队伍自身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狠抓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半年以来,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司法所人员不足。目前,我县还有9个司法所是一人所,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是司法行政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尤其是在“五五”普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方面,缺乏工作经费,工作较难开展。
三是公证处、律师所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人员身份仍不明确,致使他们在思想上存在一定包袱,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四是司法行政系统虽属政法队伍,原仅有的政法岗位津贴都已取消,待遇上更不能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部分职工有时存在一定的思想情绪。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里,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部署,围绕县委、政府工作的重心,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化解各种民间纠纷,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抓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的载体和平台,打牢工作基础,深入贯彻《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推动普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执业水平和案件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局妇委会在各级妇联的带动和倡导下,教育女职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切实的具体行动展现妇女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另外,我们还为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为载体,寓教于乐,用丰富的文化生活来达到逐步提升妇女素质的目的。一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座谈会。积极组织女干部参加文明县城创建,号召女干部积极投身志愿者活动。二是利用各种学习培训,加速推进妇女素质提高进程。开展了《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保障法》等培训。
二、开展双学双比,建功立业卓有成效。
在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维护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向上、奋发的良好氛围前提下,我们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使妇女立足本职作贡献,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成为我局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志愿服务团”,服务团定期下到辖区各村、镇,通过各种方法,为农民群众送去他们最关心的法规、政策,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在北杜镇南朱刘村,服务团就开展了各项活动,向群众展示法制教育图板,向群众发放以《村委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图书共计120余册,散发各类宣传单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2次,并现场调解纠纷1起。通过法律志愿服务团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切实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上半年,我们聘请民族学院法学教授,举办了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行政执法人员是法律法规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和执法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公正实施。上半年,我们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区共5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下一步我们还将筹备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以此掀起一个全区学法用法新的。
三、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水平,维护其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普法的重点对象。首先,切实抓好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并形成制度,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其次,我们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报告宣讲团,调集公、检、法、司具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法制报告团成员,定期在全区各学校做法制报告,并且在辖区各学校都聘请了法制辅导员,由法制辅导员不定期的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活动,现全区已有法制辅导员124名。上半年,我们已举办校园法制报告会6起,法制主题班会10起,发放青少年普法读物1200余册,受教育学生共达3200余人次。我们还以“148”热线为载体,开通了未成年人援助热线,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如有法律上的疑难或其本身受到了侵害,都可以通过“148”热线电话向我们咨询、求助,我们在热线旁将有专人为未成年人解答并提供帮助。上半年,共接受咨询31次,
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加大有关维护老年人、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及妇女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和妇女都是社会的弱者,维护好他们的权益是我们普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在法律进基层活动中都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做为我们一个重点内容进行普及。我们经常与社区干部、村干部进行联系,对有出现侵害老年人、妇女权益的行为,立刻安排专人进行点对点、人对人的宣教。今年上半年的“三八”妇女节,我们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印制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宣传手册,在主要街道设点宣传,向群众讲解妇女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消除人们的重男轻女思想。
五、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的力度。
社区是我们普法战线上的一块主阵地,我们始终都将此项工作做为我们的重中之重。我们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法律进社区服务队。服务队会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定期下到社区,为群众提供宣传、咨询等各种法律服务。上半年,我们深入到辖区凤凰家园与八厂社区,在社区开展了普法“五个一”工程,即向群众发一份普法传单,送一本法律书籍,举行一次法制图板展览,做一次法律咨询,讲一堂法制讲座,并在开展“五个一”工程的同时,在司法所的配合下宣传教育入户,有重点到人,力求在普法过程中用法律手段调处化解群众的热难点问题,排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为了建立社区普
法长效机制,我们积极地与街道、社区联系,并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普法活动站。我们定期为活动站更新普法读物,以便社区群众能够长期地有法可学、有法可用。
六、参加各类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普及法律知识。
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声势大、人员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群众的关注。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走上街头,真正的贴近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上的疑难,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今年上半年,我们参加了“科技之春”、“综合治理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5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收到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七、创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工作。
3.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规范科学。2021年区财政投入了43.3万元已到账。区法援中心采取用事业经费先行垫付的方式在支撑运转,把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根据办案质量支付案件补贴。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敷衍马虎、办案效果差,案卷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归档不及时的,限期整改到位,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必要时可降低补贴标准。对拒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将向市律师协会反映,建议暂缓考核。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待每个领取补贴的案件,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审批制度,领取案件补贴的办案人员,在经过中心从卷宗到网上登记审查合格并归档后,由中心主任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发放补贴经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发放办案补贴经费。
4.案件办理情况:办案数量、刑事案件完成情况。截止至2020年6月17日止,
5.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中心不断加强和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在纸质登记审批和内网登记审批制度,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从登记到结案整个办案过程以及各类工作报表在内网的登记、发送、审查、审批工作,通过这项工作使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能及时了解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各个阶段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以及现阶段还存在的困难,借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使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甚至能自愿的加入到法律援助工作的行列中来。全面落实法援案件指派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按规办理。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进行案件全过程监控。事前监督要求对案件实施“四统一”,同时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要告知受援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事中监督主要体现在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上,即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其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进行同步跟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旁听。事后监督主要是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回访受援人,向有关单位征询意见。大大的提高了案件质量,使受援人群得到了优良的法律服务。
其他具有特色的工作以及推进措施
在近期疫情防控、城市拆迁、事务中,法援中心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战斗在第一线,派员参加24个小时疫情值守的同时,保障正常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及时处理因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加大调处、引导、安抚力度,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针对律师所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对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不熟的情况,区局和中心对办案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中心指定了中心专职人员分包负责各律师所和司法所的和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使用和协助工作,使每个案件登记到结案,均符合流程的要求。中心还切实加强中心律师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全面提高执业律师的综合素质;中心执业律师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中心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
下半年工作计划
1、根据区的实际情况,就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行细致规划;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的进一步支持,提高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
2、以巩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成果为基础,推动在更广泛的领域服务困难群众
3、继续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补充事项范围,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4、总结各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经验。学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扩大好的经验成果,努力提高我区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水平。
5、注重从源头上做好维护困难群众权益的工作。加强舆情分析工作,提高舆情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成果质量,发挥中心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矛盾化解的实际作用。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等重大紧急事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介入案件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工作的有效衔接,运用法律援助依法参与处理化解涉法涉诉问题。
6、借助司法行政资源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以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推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创新,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系统合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狠抓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总结二00六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下发了《*市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通过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扎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坚持以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青少年和农民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带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在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方面:继续以市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举办法制讲座为主,以党校为依托,深入开展面向全市广大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半年局领导到市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3场。在青少年学法方面: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了“学生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大大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法热情。在农村普法方面:新年伊始,我局就配合市委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三农”活动,先后到了洋庄、上梅、岚谷、吴屯等乡镇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印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宣传材料5000余份,并将《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书本500余份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办。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方面:4月份我局与*市委宣传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合下文,部署了20*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要求进行细致地部署,旨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止6月底,我局领导带领干警分别深入*正华竹木有限公司、*喜乐制衣有限公司、*赤城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深受企业的好评。
(二)以法律颁布日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我局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海峡西岸经济区、“平安武夷”等重大战略部署,利用法律颁布日,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综治宣传月”、“3.1”公证法宣传、“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水法”宣传周、“人民防空法”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突出抓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悬挂法律宣传横幅、标语1万多张;出简报、宣传栏1000余期;印发宣传材料3万份。让法制宣传涉及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深入到乡镇、村、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四月,南平市人防办、南平市委宣传部、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司法局和南平军分区政治部授予*市司法局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三)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途径
我局在普法实践中,注意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探索普法新途径,努力增强实际效果。近年来由于工业园区、高速公路等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集体土地和林权改革问题所引发的山林权属纠纷、征地补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问题十分突出,各乡镇村民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等成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局加大了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如今年上半年,局领导参加市工作组与局、土地局、林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同志一道,多次深入吴屯乡解决库区排头村毛园、岭头小组土地纠纷,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3月21日,市依法治市办与市工商局联合行文,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干部、城乡居民、中小学校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公证处等机关利用横街头广场大型的电子屏幕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有的单位利用手机短信传输快的特点,进行普法宣传;为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局领导多次带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深入*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探索服刑改造的新途径。
二、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有序开展
(一)公证工作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6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9件;国内民事公证57件;涉外民事公证149件;涉港、澳、台公证20件,接待各类咨询319次,拒绝不符合法律事项公证4件。组织相关部门利用“3.1”公证法宣传日,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在现场张挂横幅二条,解答群众咨询近百人次,分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利用媒体优势连续在横街头大屏幕每天滚动播放《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将公证的流程、收费标准、执业公证员名单、联系电话等内容编印成《公证服务指南》发放给群众,引导群众利用公证手段,预防纠纷和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
(二)律师工作
夷顺律师事务所以抓律师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开展合伙律师所规范建设和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业知识的作用。半年来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家,接受各类案件42件。
(三)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报刊、电视、简报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法律援助,通过实际案例讲解,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的宗旨、援助的对象及援助的条件,同时倡议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弱势群体,支持法律援助事业。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件,其中:民事案件15件,刑事案件3件。为19名弱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免收费金额达4万余元。接待咨询人数达323人次。根据上级要求分别成立了为农民工和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团,建立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群众联系紧密,不仅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还可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法律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9家。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各类诉讼案件21件;法律文书70件;解答法律咨询239人次;开展法律宣传21场;向乡镇(街道)提出法律意见书1件。
(五)“148”法律服务
“1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室,按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积极开展工作,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含基层)237人次,接受电话咨询256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69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具有在非诉讼领域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独特优势。在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人民调解始终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我市去年开展的村级综治协管员制度,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局联合对全市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综治协管员进行培训,全市10个乡镇(街道)及村级组织全部设立调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举办各村调解主任、调解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计36期1271人。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8件,调解288件,成功调解286件,调解率为100%,成功率达99.3%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件12人,防止8件413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和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上半年全市共有“两劳”回归人员27人,其中解除劳教1人。建档立卡率达100%,安置率达100%,帮教率达100%。
根据省上和南平市《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调查摸底工作,全体司法所干警经常放弃休息日和休息时间,深入到各村、各小组、各单位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做到“一个不漏,个个有交待”。通过努力,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按时完成了清理任务。全市20*年到20*年“两劳”回归人员共397人,其中农村籍314人,解除劳教23人,原单位安置10人,落实责任田337人,从事个体经营40人,外出打工45人,重新犯罪1人。
(三)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司法局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不断改善司法所的装备。通过我局的协调与努力,岚谷乡政府已经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岚谷司法所的建设问题,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纪要明确:岚谷乡政府为司法所无偿提供土地,并从建设资金、建设木料、图纸设计、房地产办证上提供支持和帮助。目前岚谷示范性司法所小楼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半年来我局不仅为十个司法所全部配备电脑,而且还为五个司法所配备专用摩托车。同时继续努力,力争早日实现司法所“五个一”工程。在增加物质装备的同时,我局努力为司法所提高政治待遇,上半年已经提拔4名副科级司法所所长。
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与创业竞赛活动
(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抓好司法行政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做好笔记,写心得体会5篇,并认真组织干警考试。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摩托车管理制度、电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积极参与创业竞赛活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年*市创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十佳科(局)长和十差科(局)长评选活动》的有关精神,司法局专门召开局务会,讨论研究实施方案,制定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创业竞赛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招商引资及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制定了招商引资和为企业服务的要求及奖励办法,我局的《实施意见》规定具体明确,有利于创业竞赛活动的开展。同时为落实评选“十佳十差”活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项重要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既要分工更要配合,树立全局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共同推进全局工作向前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全市十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都是由当地乡镇(街道)安排一至二间房间办公,办公用房十分紧张;司法所没有办公经费,各项业务开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调研、信息工作落后,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3.“法律三进”工作开展不平衡。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二)围绕*市“创建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扎实开展“法律三进”工作,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2020年上半年全市新接收安置帮教人员61人,帮教期内在册人员373人,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我们按规定开展无缝对接工作61次,接送成功率100%,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覆盖率100%,做到了管得住,控得牢,真正落实了有关安置帮教政策,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做好防疫期间刑满释放衔接工作
一是强化排查,全面核查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主动对接监狱,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核实近期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排查湖北等外地的来潜以及去向的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二是强化对接,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安置帮教。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要求,主动与相关监狱做好对接,落实好近期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和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监狱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疫情防控和安置帮教工作。市司法局将刑满释放人员主动接回,宣讲疫情防控和安置帮教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刑满释放人员及家属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三是强化责任,全面做好刑满释放教育帮扶工作。积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对接,协助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户口、身份证,落实过渡性居住场所和临时生活救助等帮扶措施。疫情以来,已接收刑满释放61人,按照“一人一策”落实安置帮教方案、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让刑释人员及时回归社会,开启新的征程。
三、开展排查管理
经常性开展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活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结合“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安置帮教人员中持续开展地毯式排查活动,要求16个司法所对辖区内地刑释人员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及时完善安置帮教档案资料,对脱管人员要向当地公安部门通报,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查找,防止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引发重大安全稳定事件。16个司法所积极排查,司法所人员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摸排,登记,分类造册,对脱管人员进行登记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对重点刑释人员安排人员落实必接必送制度。每月、每季度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向市局上报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同时,建立安置帮教台账,真正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一人一档,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帮教和跟踪帮教,防止其再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建立一人一档措施
加强对帮教对象个人档案管理,要求一人一档,建档率100%。根据安置帮教平台,做好信息核查与对接,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着力抓好帮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全市安置帮教工作效果良好,无重新犯罪发生。
五、重点人员的帮扶
为了更好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身体情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及人性化帮扶措施,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对接,不断拓展安置帮教途径,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做到自力更生,重新树立生活信心。
我局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切实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上半年,为县政府以及县级机关部门审查合同和规范性文件6件,为白马关“锦绣天府”旅游园区和*县银发产业园区审查建设开发合同、租地协议和农民拆迁补偿方案;为佳美服装厂、天府花生厂的改制方案进行审查;为川纤公司7名职工劳资纠纷提出法律建议和法制宣传。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制定下发了“*县20*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要点”,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实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明确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省“五五”普法资料征订发行工作(全县共征订了普法资料500余册)和“四川省百万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000份试卷)。
(二)抓住时机,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在县委党校的配合下,做好了对全县各级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讲座和学法测试的前期准备工作,预计7月开始实施。充分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扎实有效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学法用法专题培训、讲座。期间:举办法制培训班12期次,举办专题讲座6期次,受教育农民工达4000余人次。
(三)积极参加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种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抓住在白马关忠义山庄举办的“桃花节”、略坪镇天台山举办的“梨花节”和金山镇国光村举办的“千鱼欢”等重大活动的有利时机,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采取“送法下乡”方式,扎实有效开展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设法律咨询点6个、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散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播放宣传磁带10余盒次、书写标语10幅。法律知识有奖问答300余题、悬挂宣传图片40余幅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
三、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和功能。指导全县各乡镇开展了“元旦”、“春节”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纠纷139件,调解139件,调解成功136件,调解成功率98%,双方当事人自愿履行13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纠纷发生率下降10%,调解成功率上升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4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制止群体性械斗2件6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93人。(其中春耕大忙期间,调解纠纷41件,调解成功41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民转刑1件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8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15人)。
(三)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社区矫正组织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主动帮教,生活关心。现两名矫正对象思想稳定,表现良好。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全县铺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主动与公安机关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管理、衔接、帮教工作。一是按照省、市安排,认真开展了20*年至20*年度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据排查,20*年至20*年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回归人员333人(据统计:已登记在册的为228人,未到派出所、司法所报到的有105现由派出所负责查找);二是认真做好了本年度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全县20*年上半年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3人),落实责任田23人,社会救济3人,从事个体经营2人,落实帮教人46人,安置率达到100%,帮教率达100%,无1人重新违法犯罪。
(五)认真抓好国债资金建设基层司法所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协助下,我县20*年度的5个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项目(金山、御营、惠觉、略坪、新盛)于今年全面启动,预计在6月底前全面竣工。为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提供了硬件上的保障。
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健全工作网络,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法律援助工作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人员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以经济困难群众的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为各类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刑事指定辩护6件,民事18件,公证事项21件)。今年2月法律援助中心为御营玉金纸制品厂66名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并与厂方达成调解协议,厂方一次性支付全体民工的工资共计196096.70元,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5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工作者彭心万,前往山西交口县为金山镇红土村八组陈胜安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几天的艰苦谈判,厂方最终一次性赔偿陈安胜各种费用25万元,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二)加强宣传,使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接受咨询、上街宣传、深入镇村、社区送法等活动,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民工返乡多,春节后外出多等情况,集中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绝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我局和县委农办、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合作编印了《农民工维权常用法律知识选编》一书,以满足农民工培训和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需要。
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全县律师、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开展“联系千村,法律惠民”活动。加大法律服务行业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调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诉讼和非诉讼各类案件130余件,签订法律顾问8家,为企业和公民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37件。
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在全体干警以及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领导和中层干部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通过深入学习,认真查找,深刻剖析,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经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以上两项活动都已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和验收。二是认真扎实地的开展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惠民行动”和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群众疾苦,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在中层干部实行了轮岗交流,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风气已经形成。四是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建立了局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让每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还不能很好地有机结合,运用学习成果推动工作力度不够,个别同志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二、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没有全部落实到位,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无固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是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10个司法所只有万安司法所有专职司法助理员,其它所均由镇公务员兼任。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法律六进”为载体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县委党校,切实做好年度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和测试工作;指导、协助县教育局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二、继续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对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一)注重党建引领,狠抓队伍建设
上半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提供政治保障。一是认真开展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素质能力。二是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上半年党组中心组进行了3次集中学习,召开党组专题会议3次,开展干部谈心谈话3人次。三是持续开展系统职工“日学ー小时、月读一本书”活动。四是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推进会及集中学习会10场次,努力实现司法行政系统“树形象、提能力、强作风”工作目标。
(二)强化“基础”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开展社会面防控及虫草驻点工作。在2020年春节、藏历新年、三月敏感期、两会等重要维稳阶段,投入警力48人。并按照4月县委虫草工作要求,派6名干部深入萨玛沟开展虫草驻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2.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上半年,联合各乡镇党委、乡镇司法所共排查矛盾纠纷5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0起、邻里纠纷12起、村务管理6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起、消费纠纷6起,虫草纠纷4起,调解成功率为100%。
3.全力做好两类人员接收及日常监管工作。上半年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3人,居住地变更(迁入)1人,目前在册人员14人(属被判处缓刑、被裁定假释人员),个别教育100人次,微信在线教育10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8人,根据其服刑期间及社会危害的评估,将18人纳入一般帮教对象。同时因疫情特殊时段对其身体,行踪轨迹进行了解并建立相关台账,并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和入户走访工作100场次;持续推进“家门口探监”,上半年安排视频探监97人次。
(三)强化法治意识,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制作县双语病毒肺炎防控及法律知识宣传手册4000册,3700余份发放到农牧民群众手中,确保疫情防控宣传家喻户晓;通过"话说","法治"微信公众平台和微信群疫情防控及法律知识共计56条,受教干部群众达21000余人。在"融媒"微信公众平台设置法律小知识专栏,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39期;出动高音喇叭法治宣传车1辆,深入县城12个行政村及7个乡镇开展巡回宣传相关知识。
2.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全面落实普法各项任务。一是深入各大虫草产区开展法治宣传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受教群众达3000余人;二是深入长青春科尔寺、更桑寺、门久寺、拿呷寺开展入寺宣传活动,推进“一寺一策”落实落地,受教僧侣达2030余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115余份;三是深入县城6所中小学及奔戈乡中心小开展了“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受教师生达5300余人;四是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治宣传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宣传面达1500余人次,覆盖农民工人次180余人;五是开展“迎州庆、护稳定”、“缉枪治爆”等系列专项整治法治宣传活动16场次,受教群众达4500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800余份。
(四)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服务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明炬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援助结对帮扶三方协议》,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帮扶落实落地;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包括诉讼、仲裁、代书各类法律文书、代为调解、调查取证等)26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包括法律咨询等)33件,涉案金额共计1670000余元,办理公证40件;采取“5+2”式上门服务的工作模式,共为57名农民工提供代书、咨询、调查取证、参与调处等法律援助服务10件,涉案金额共计77余万元;联合人社、住建、工会对我县辖区内23家企业和项目工地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共计检查劳动合同326份;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窗口的通知》,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窗口,建立工作联系和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办事程序,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奔戈乡联系村扎吉贡巴村和萨戈村开展走访慰问,发放挂历、清油、大米等物资价值1.5万余元;下派三分之一力量开展为期60余天脱贫攻坚"再回头,再排查"工作、贫困户信息核查、挂牌督战和入户排查宣传等工作。
(五)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坚守稳定底线,确保矫正人员不脱、漏管。一是强化专题教育。开展全力做好__的专项教育活动,在社区矫正助理员、协理员、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安保知识培训,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法律规范教育,通过集中教育、普法宣讲、个人法律帮扶等途径,增强社区服刑的人员的法纪意识和服刑观念。二是强化重点监管。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拉网式、网格化排查,通过走访社区、公安派出所,掌握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表现情况。对有违法违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实现重点人员手机定位,专人监管,加大训诫教育力度,防止__期间社区服刑人员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交流、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发挥基层工作站作用,严格外出请假程序,确保日常教育管理效果落地,杜绝社区服刑人员失联、失控、失管。
(四)坚持司法惠民,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快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布局,新增1个涉军法律服务站点,推动劳动仲裁院、法院法律服务站点实质性运作,形成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以12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和63个社区法律联络点为触角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成“一刻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二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联盟。整合区内法律资源,加强部门联动,与公检法、人力劳动等部门密切合作,实现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有效降低了受援人的维权成本。派驻法律援助律师在法院立案庭“坐堂服务”, 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理符合条件的援助案件,今年以来,已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70余件,发放法律
宣传资料2500余份。三是构建律师法律服务常态。组织律师围绕区域中心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继续深化助力小微企业成长、“阳光8号”、“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警民联调”等法律服务活动,启动律师服务重点项目专项行动,全市首创律师参与检察环节涉法涉诉矛盾化解,有力助推“法治__”建设。下半年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大调解”体系构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衔接机制,深化和完善驻派出所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优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跟踪落实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扩大基层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覆盖面,建立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化解机制。继续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员考核评估机制。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10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XX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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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