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年度总结范文

时间:2023-02-28 15: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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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年度总结

篇1

一、校验申请

医疗机构于月日开始向医政与行政审批服务科或卫生监督所提出年度校验申请,其中民营医院、门诊部向卫生局医政与行政审批服务科申请,个体诊所、医务室向县卫生监督所申请,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向各辖区卫生监督分所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及安全医疗报告;

4、填写医疗机构业务科室及从业人员一览表(见附表),并提供卫生技术人员提供注册证书或备案材料复印件。

二、校验对象

年月日前开办的各类医疗机构为本年度的校验对象(含因负责人变更、科目变更而新发证的医疗机构)。

三、校验标准

校验标准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卫生局《关于调整<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医务室验收(校验)基本标准>和<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医务室验收(校验)评分标准>的通知》(永卫〔2004〕68号)的要求进行,其中公共卫生工作考核标准按年制订的《年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公共卫生考核评分标准》(永卫发〔2007〕151号)进行。

四、校验方式

校验人员实行现场检查评分,80分(包括80分)以上为合格,通过校验;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为暂缓校验。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防保站人员要按照《年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公共卫生考核评分标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检验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首次校验不合格者定为暂缓校验,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五、校验组织

由医政与行政审批服务科会同卫生监督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校验。

篇2

第三条凡开展社区健康服务的机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统一称为“XX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第四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是非独立法人的基层医疗保险机构,直接隶属于各街道(镇)一级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或其他医疗卫生保健单位管理。

第五条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的总体布局,确定设置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不能乱布点和滥布点。

第六条设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必须严格审批。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审核,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申请开展社区健康服务,设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

(二)举办单位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符合《*市社区健康服务基本标准》;

(四)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具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开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必须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市社区健康服务执业许可申请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木市常住户口户籍证明与有效的《乡村医生资格证明》:

(三)有关人员的《社区健康服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是举办单位正式职下证明、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明、中层干部任命书等:

(五)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方位图与内部布局平面图;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区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十个下作日内,按照木办法规定的条件及《*市社区健康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核实,并负责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行政部门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对合格的发给《*市社区健康服务执业许可证》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铜牌;对不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市社区健康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继续开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应把《*市社区健康服务执业许叮证》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铜牌悬挂在工作场所的显眼处。

第十二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变更名称,服务范围等,必须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卫生行政部门查实并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予以变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工作地址等项目变更,必须经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二十个了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

第十三条申请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变更有关事项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凡从事*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市社区健康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除持有*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外,必须经岗前培训,取得*市《社区健康服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社区健康服务执业资格每年校验一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校验申请。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受理校验申请后二十天内完成校验工作,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申请校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市社区健康服务执业许可证》;

(二)主办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

(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姓名和其他所有卫技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书》与《社区健康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校验申请及年度工作总结;

(六)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篇3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半年来,共受理、审办卫生许可证824件,办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1344本,审办医师执业注册 105件,补办医师执业证书2件,受理医疗机构设置2 件,其他事项35件,代办护土执业证1012本。受理群众咨询多人次。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上半年, 对43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3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25家,其中a级达5家,b级8家,c级12家,量化分级管理达58.13%。并对去年进行量化分级制度等级信誉度的单位进行授牌。此外,积极做好美发美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

篇4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半年来,共受理、审办卫生许可证824件,办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1344本,审办医师执业注册 105件,补办医师执业证书2件,受理医疗机构设置2 件,其他事项35件,代办护土执业证1012本。受理群众咨询多人次。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上半年, 对43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3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25家,其中a级达5家,b级8家,c级12家,量化分级管理达58.13%。并对去年进行量化分级制度等级信誉度的单位进行授牌。此外,积极做好美发美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

篇5

20*年,全科同志始终以“认真做好医政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主动地参加卫生局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和学习活动,不断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各种业务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医政管理工作

(一)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20*年医政科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原则,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省、市卫生工作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全年坚持每月都深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督导、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督促其整改。

2、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妇产科存在的医疗隐患,及时筹备并举办了“全市妇产科医疗纠纷防范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对孕、产妇的产前保健、产程观察、产后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催产素的正确应用等问题以及医院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进行了全面、集中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降低了我市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3、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为内容,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基层,到镇(街)卫生院举办医疗护理质量培训班。引导和督促镇(街)卫生院广大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继续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进一步提高了镇(街)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强化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4、组织有关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从全市各医疗机构中抽取20*年以来的出院病人住院病历265份,进行病历评审。共评出甲级病历241份、乙级病历24份,甲级病历率90.9*,评审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通过病历评审活动,提高了全市的病历书写质量,强化了病历质量管理。

5、为进一步提高镇(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水平,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过程,切实防范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精神,11月底准备组织全市镇(街)卫生院开展人工心肺复苏术操作、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电动吸痰器吸痰法技术比武活动。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能力,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让病人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真正感受到人性化关怀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护理管理工作

1、参加了国家和省卫生厅举办的各类护理管理培训班,并多次在镇(街)卫生院举办护理质量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培训活动,做到每月到镇(街)卫生院督导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严防各类护理纠纷的发生。

2、20*年完成了180*的护士执业注册及计算机录入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50*人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3、组织参加了市卫生局和护理学会举办的20*年庆祝5.12国际护士节护士风采活动,获得了较好的名次,通过此次活动,对内增强了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对外提升了我市护理队伍的整体形象,使病陪人对医院护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中医工作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进一步做好了我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积极指导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运用中医药50项适宜技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简便的中医药服务;协助做好了中医药行政许可证项目管理的研究调查工作;完成了全市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的报名工作;做好了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个人的有关工作。

(四)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整顿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要求,20*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继续对全市21处镇(街)的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了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各镇(街)一体化工作的督导和管理力度,积极督导和协助各镇(街)卫生院对本辖区内的卫生所逐村逐所的进行认真梳理、整改,对于一村存在多室的卫生所坚决进行合并或停业。最后,为检验整顿效果、进一步强化一体化管理,对各镇(街)卫生院已设置的各类卫生所,重新采取逐村逐所的形式进行现场校验和验收,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卫生所一律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已经验收合格的卫生所予以校验或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纳入正常的一体化管理轨道。截至目前,20*年全市共校验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850处,新批准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222处(其中紧密管理型卫生所34处、目标管理型卫生所188处)。通过今年的一体化整顿活动,更加强化了我市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严厉打击了所外行医和非法行医活动,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五)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

1、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专门健全了领导组织—“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大队长的“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计划周密、声势浩大、效果显著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整个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与“监督、规范、疏导、打击”相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与规范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相结合、日常监督发现非法行医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原则。为摸清城区内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卫生局专门抽调了3*卫生监督员,医政科全体同志共同参与,分为九个小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从8月9日开始,对城区内所有的医疗机构逐街逐巷的进行调查摸底,此次摸底共登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7*,彻底弄清了我市城区医疗机构的现状。

2、对城区现有的211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校验;对举办人不在现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擅自变更执业地点、擅自医疗广告、治疗室不合格、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查处,依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校验,规范了部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3、在前期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此次活动,对城区存在的159处非法医疗机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后,逐个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据统计,我市自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科同志带领监督人员共进行监督110*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取缔无证行医82处、非法义诊2处;作出罚款决定11.*元;没收药品6*箱、医疗器械一宗,价值*余元。

4、积极查处医疗机构内部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20*年共立案查处了滕州市中医医院外五科承包案、滕州市滨湖南医院皮肤科承包案、城区卫生院承包科室案等多起非法出租、承包科室的案件,依法纠正了这些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

5、多次主动与市计生局联合,对全市使用b超和流产药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收了违规使用的b超机一台、计生用品及流产药物一宗。

6、依法与药监局联合,对城区内的部分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出存在“座堂行医”的药店三家,并进行了立案处罚。

7、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诊所非法行医案、*门诊部非法行医案等,都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从严从重作出了行政处罚。

8、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我们除了在工作日进行正常的监督检查外,根据我市非法行医的特点,还采用了中午查处和夜晚查处相结合、节假日查处和周六、周日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新开办的非法医疗机构,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取缔一个。对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非法医疗机构采取突击检查和蹲点守候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进行查处,使非法行医无处藏身,收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对6处拒不执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非法医疗机构,依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月31日,卫生行政执法人员配合人民法院对此6处非法医疗机构进行了彻底取缔,没收了药品、器械、医疗广告牌一宗。

(六)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

今年,全市共发生较大的医疗纠纷*,涉及市人民医院、*卫生院、*医院等。在局领导的亲自指挥和带领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全科上下共同参与,齐心协力,积极主动的靠上去调查处理,在医患双方都较为满意的前提下,全部调解完毕,妥善处理了医患纠纷,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七)医学科研、教育和各类人员的体检工作

积极督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学科研、教育活动。全年科研立项38项、通过技术成果鉴定13项,在市级以上杂志发表科研论文293篇;完成了医学会、中医学会、护理学会的年检工作;组织并成功举办了全市第一期“全科医师培训班”,单独完成了20*年我市全科医师的教学、培训任务;20*年组织*医院完成大中专查体任务1300*;为严把征兵体检质量关,积极为部队输送合格兵员,20*年按照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共组织安排征兵体检206*,较好的完成了*年的征兵体检工作任务。

(八)药品管理工作

继续以医疗单位内部的药品管理为重点,积极加强药事管理组织建设。不断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在临床使用,严把药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手续,做好药品的在库保养。严格执行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损耗,认真执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的定期盘存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指导部分镇街卫生院实行了药品微机联网管理,监督镇(街)卫生院(医院)建立了规范的药品代购分发中心药库,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药事管理。

(九)卫生支农工作

为加强镇(街)卫生院的医疗技术力量,继续做好卫生支农工作,20*年制订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城市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安排了我市7处市直医疗机构,采取对口帮扶和下乡支农两种形式,支援10处镇街卫生院。20*年度医政科坚持经常性的到受援镇(街)卫生院(医院),检查7处市直医疗机构选派的6*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到了及时认真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管理。

(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聘任工作

20*年,为认真落实山东省卫生厅《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全科同志根据我市一体化管理的实际,严格按照《乡村医生聘任实施办法》的规定,安排和督促各镇(街)卫生院(医院)采取定岗、定编、择优聘任、三岗分离的形式,对已通过省、市考试的204*乡村医生,结合各卫生所的实际需求,择优进行乡村医生聘任,认真开展首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为坚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严格做到依法聘任,防止弄虚作假。

目前,全科同志对各镇(街)卫生院已聘用的乡村医生,正逐所逐人的进行审核,现已审核完毕18处镇(街)。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篇6

2、院感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全面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对照《区一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检查基本标准(试行)》,按计划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落实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人员培训

3、举办1~2期医院感染管理知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班。

4、按要求落实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各单位须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区医院感染管理各类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5、各单位要继续推进《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试行)(第一部分)》(SOP)的有效实施。强化全员培训,全员知晓,全面落实;落实重点部门SOP及质量控制工作,规范医院目标性监测。

6、各单位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就消毒灭菌技术、隔离防护、手卫生、医疗废物管理、污水规范处置等重点内容进行规范培训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进一步普及、强化临床一线医务人员院感知识,重点是医院新进人员、高危科室工作人员。

三、突出对重点高危科室的院感规范管理

7、继续加强对医院消毒供应室规范管理。各单位要对照《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评价标准》积极进行整改,加大投入,不断规范流程,配齐配足消毒灭菌设施,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供应室人员须取得省级培训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确保消毒灭菌效果安全达标。

8、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加强对医院手术安全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手术室、妇产科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对新建医疗用房的单位须按规范流程进行设计;各单位须进一步完善手术室、产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不断加强手术安全管理。

9、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加强对口腔科、内镜室的院感防控管理。

10、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和日常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污水处理系统专人负责,严格管理,规范运行,记录完整,达标排放。

篇7

(一)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组织,加强我县妇幼卫生信息体系建设。

(二)提高各级信息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三)建立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组织。县卫生局成立妇幼卫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各项信息工作由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项工作报表,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数据分析报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选拔熟悉妇幼保健工作,能够较熟练地掌握电脑操作技术的人员,从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两名信息员,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上报,要为信息人员提供可上网的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工作条件。

(二)人员培训。每季度县妇幼保健所召开一次信息人员培训会,定期对信息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指导。乡镇卫生院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村级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收集、上报各类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篇8

和谐的领导班子是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领导班子,是充满活力、有序运行的领导班子。和谐的领导班子,表现在班子成员之间的和谐。领导班子是各单位、部门的率领者、指挥者和实施者,所以,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和谐的领导班子。有了好的领导班子,才能发挥出合力,真正把精力都放在工作上,才能带得出素质过硬的队伍。基层单位工作具体、任务繁杂,必须不断创新领导方式,提高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提高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必须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做到既符合工作实际,又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在创新中固本强基,在创新中发展经济,在创新中服务群众,在创新中凝聚民心。一个领导班子只有始终坚持创新、增强活力,才能不断寻求新规律、谋求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强化卫生应急规范管理,重点抓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同时,做好救灾防病和中毒等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处置机制,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的排查,切实提高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防保站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改善和提高食品、劳动、学校、公共场所、放射等公共卫生检测水平。

强化乡镇防保站辖区内传染病监测和管理职责,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准确率和及时率,降低漏报率;规范村级卫生组织疾病监测管理,切实强化其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中的基础和“前哨”作用。

(3)加强计划免疫,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防治工作。

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做好非典、艾滋病、鼠疫、霍乱、结核病和人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监测和督导检查,落实防控措施。

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全面做好疫苗可控制传染病的计划免疫工作。继续做好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监测、病情调查和防治工作。

继续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加强慢性疾病防治。继续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加强精神卫生机构网络建设和社区防治工作。

(4)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食品卫生的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食品卫生合格率,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卫生管理。进一步抓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加强《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全区医疗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管理,严格实行准入制度。

(5)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母婴保健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区、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体系。加强区妇幼保健基础建设,继续加强对孕产妇、儿童的系统化管理,加强综合医院、卫生院的产科能力建设,确保孕产妇能够住院安全分娩。加大妇幼保健宣传和投入力度。采取婚前保健、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等综合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三、继续加强医政工作

(一)加强各级各类医疗管理

1、继续巩固和加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根据《苏家屯区规范化村卫生室设置标准》,继续巩固和完善村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到2008年我区村卫生室都要达到《苏家屯区规范化村卫生室设置标准》,村卫生室在房屋建设上要达到四室(诊察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室)分开,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上级有新规定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做好医政信息月报表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医政信息月报表及济困病床救治情况报表。

3、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

对区登记287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校验,确保医疗机构能够严格遵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情况下依法执业。

(二)科教工作

1、进一步完善了医学继续教育体系,完善和应用继教管理系统(软件)来管理继教项目和学分工作,继续开展全区范围内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认真做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及全体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防病治病能力。

(三)中医工作

1、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提高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农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开展中医专家进农村活动,适时召开一次中医工作现场会,推动我区农村中医事业的发展。

2、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设施和人员,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让更多的社区居民享受到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3、加强中医队伍建设,为中医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进一步加强中医队伍建设,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加强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理论和技能的培养。各级医院要有计划地加强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中医专科人才梯队的培养,不断提高学科带头人的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做好稳定工作

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建立主要领导接访制度和患者投诉接待制度,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和接待程序。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对案件和医疗事故涉案违法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力度。建立重大、疑难医疗事件的听证制度,维护医患难与共双方的权益,有效控制越级上访的发生。加强医务人员学习与培训,提高医疗安全责任意识,重视防范,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缓解医患矛盾,力争2008年启动医疗责任保险。

(五)做好各项社会医疗工作

1、认真总结三年来实施对口支援和城区医师支援农村卫生院工作经验,深入调研,健全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城区医疗机构要克服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全面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减轻农民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2、继续做好中高考、征兵体检,大型会议和重要公务接待的医疗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等各项社会医疗服务工作。

3、加强全区济困病床的管理,切实做好苏家屯区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的医疗救助工作,注重帮扶实效,使贫困群体得到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六)继续发挥学会、协会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1、做好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考务工作。

2、组织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专业上岗培训。

3、做好执业护士首次注册及执业地点变更工作。

三、合作医疗工作

(一)加强信息网络化建设

目前各定点医疗机构都配备了微机、打印机等设备,并且都能与区合管办进行联网,为实现网上报销、网上审核、网上监督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年年末要实现区合管办与定点医疗机构内的各科室与乡镇合管办之间的网上对接,以便对其进行动态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新农合监督稽查工作

为了合理使用合作医疗资金,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防止出现套取国家合作医疗资金现象。今后重点工作将转移到现场监督检查上去,成立稽查小组、配备车辆、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频次和力度,来有效预防资金运行风险,使合作医疗资金100%用于农民身上。

(三)坚持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电视台、印制宣传材料、板报、受益人现身说法等各种形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与义务以及就诊程序和报销比例、流程及各种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努力提高参和农民的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不断探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新模式,全面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2、要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对内要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本,对外要以患者的根本利益为本。要引入市场营销机制,注重创名牌,学会宣传、推销自己的优势“品牌”。以“医院管理年”为契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疗行为的规范及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组织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和工作制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认真总结分析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广大医务人员的规范服务意识、人文服务意识和安全服务意识,有效规避医疗风险,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3、各医疗单位要在各方面做好准备,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为实现全民医疗保险保驾护航。

五、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

我们要在现在已有的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要着力加强,完善六位一体的功能,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任务上,卫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要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转变思想。要加强宣传,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率、利用率、满意度。

六、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维护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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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做好公立病院改革试点预备。积极落实《关于公立病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公立病院综合改革试点预备;成立公立病院作废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指导组,开展相关政策调研和相关基线查询,积极抓好公立病院作废药品加成单项试点工作;完善增强基本医疗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意见,增强基本医疗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临床途径试点工作。增强对组织开展临床途径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至少在6家病院(含人民病院、中病院、妇保院、专科病院、大型厂矿病院和民营病院)开展临床途径治理试点工作,探究坚持合适我市市情的临床途径治理准则、工作形式、运转机制和评价改良系统,为在全市推行积聚经历。

(三)深化施行“黑暗·浅笑”工程。认真总结工程施行状况,进一步增强工程组织指导,做好患者筛查和手术,完善工程信息材料,核报工程津贴经费,坚持长效工作机制。本年5月1日前完成为全市一切具有手术顺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医治的目的,探究坚持不变的经费保证机制、审核评价机制和鼓励约束机制。

(四)增强病院数字化建立试点。稳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基本的病院信息平台建立,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和治理,履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探究病院电子病历试点,开展数字化病院试点工作。

(五)探究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鼓舞高年资医师到基层服务,促进医学人才合理活动。

(六)增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理医治。对本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理掩盖率到达15%,治理及格率到达90%。

二、具体增强卫生服务才能建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才能和程度

(一)增强医疗救治系统建立。增强医疗急救系统建立,增强医疗急救中间(站)的治理和硬件建立,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应急救治才能。增强流行症医疗救治系统和采供血机构建立,完善市中间血站、市流行症院和10家县(市)流行症区的建立。

(二)增强县级病院服务才能建立。持续施行县级综合病院服务才能建立项目,保证2012年全市一切县级综合病院到达建立规范。

(三)增强“三基三严”培训审核。增强以“三基三严”为首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临床基本技艺大交手活动。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持续履行《住院病历评分规范(修订版)》,增强病历内在,开展全市病历质量评选活动和技艺大交手活动。启动“走进西部”万名县级病院医师培训项目。

(四)积极参与创立全国“百家优质病院”活动。从本年起,卫生部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百家优质病院”创立活动,到2011岁尾,在全国范围内创立100所“国家级优质病院”、300所“省级优质病院”和500所“优质县病院”。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县以上病院积极投身全国“百家优质病院”创立活动,力争我市有更多的病院在创立活动中锋芒毕露。

(五)启动“诚信民营病院”创立活动。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开展“诚信民营病院”创立活动,依照省厅行将制订下发的《诚信民营病院评价规范》和施行方案。坚持守信鼓励、失约惩戒机制,对取得“诚信病院”声誉称号的单位在行业界予以优先支持,对失约民营病院或诊疗科目执行执业限制。

三、增强机构、人员、技能等的准入治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完善医疗机构准入,增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治理。严厉敌手足外科专科病院、不孕不育专科病院等行将公布设置规范的审批;完善医疗机构治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文书和档案治理。增强医疗机构审批治理,组织施行《医疗机构校验治理方法》,开展对全市健康体检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大检查。

(二)完善科室设置准入,增强医疗机构科室建立。落实卫生部科室治理规范,指导病院增强重症医学科、重生儿室、血液透析室、麻醉科、手术室与消毒供给室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分建立,积极落实上级卫生部分公布的各类科室设置规范,开展科室准入治理,提高综合医疗服务才能。

(三)完善医务人员准入,增强医务人员执业治理。组织做好年度医师资历测验工作,探究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测验试点工作。增强医师、护士注册信息系统建立和治理,积极探究开展医师按期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共同省厅开展第二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历认定工作。

(四)完善医疗技能准入治理,规范医疗技能合理开展。坚持健全医疗技能临床使用审核工作准则,开展对卫生部第一批第三类及我省第一批第二类医疗技能的申报及准入治理,重点增强对心血管介入、血液透析、经天然腔道内镜手术等技能的准入治理。

四、增强医疗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

(一)深化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大型病院放哨工作。重点增强医疗技能临床使用、临床合理用药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围手术期、病院传染及临床用血的安全治理。增强医疗质量中心准则的落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每个县市区至少检查1家病院,推进活动深化开展,持续改良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统筹安排病院评审、创立全国“百家优质病院”、“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大型病院放哨等工作,防止反复检查。

(二)坚持健全医疗质量治理与节制系统。以临床途径为切入点,积极履行单病种质量节制和医疗质量点评准则。

(三)增强临床药事治理。进一步完善处方点评准则、处方评价办法和公示方法,坚持并逐渐运转掩盖全市二级以上病院的监测系统,完善药物合理运用和不良事情监测准则,在全市二级以上病院逐渐履行临床药师准则,严厉品和治理。

(四)增强围手术期治理。依据《省手术分级治理方法》,规范我市手术分级治理,开展围手术期治理专项检查。

(五)增强急救中间(站)的科学治理。制订我市急救中间(站)治理方法和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节制审核规范及相关治理准则,增强步队建立,合时开展院前急救技艺大交手活动,提高人员营业本质。

(六)增强临床实行室建立。进一步规范临床查验,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实行室的达标验收工作,合时开展临床查验技艺大交手活动。

(七)完善医疗广告和药械等治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治理,严厉依照有关规则增强对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广告治理,增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用职务之便进行医疗道理、耗材、奶成品、婴儿用品等进行的推销监督治理和打击工作。

五、增强医疗机构安全治理,着力构建调和医患关系

(一)完善准则建立,增强治理培训。本年将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的安全治理准则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切实完善相关的预警准则、监控制度、检查准则和责任追查准则,完善相关的诊疗安全治理规范,加大病院治理培训力度,分期分批举行培训班,重点是病院的三项准入治理、诊疗规范治理、医疗安全治理、医疗纠纷处置等相关政策和律例,推进全市病院治理职业化历程。

(二)突出安全治理重点,开展医疗安全检查。针对院感、血液等单薄环节,增强敌手术室、供给室、血透室、产房、重生儿室、内镜室、查验科等重点部分治理,增强对产科、骨科、儿科、心脏介入医治等高危专业开展检查,同步开展高值植(介)入医用耗材专项督查。

(三)积极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病院创立活动。要进一步增强医疗纠纷治理,对照《病院投诉治理方法(试行)》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坚持组织机构、装备人员、添加各类设备设备、规范投诉处置流程等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深化落实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增强医疗纠纷人民调停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医疗保险统保试点,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社会承当机制。积极开展医疗纠纷处置分配,持续开展安全病院创立工作,更新、细化“安全病院”创立工作考评规范,组织开展审核评价工作。

六、增强血液治理工作,保证血液质量与安全

(一)增强血液监管。认真贯实“二个方法、三个规范”和《省血液及原料血浆工作治理方法》,按期开展采供血机构执业检查,保证采供血(浆)安全、规范。

(二)增强采供血机构建立,增强质量系统建立。进一步增强宜春市中间血站和宜春市上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采供血(浆)软硬件建立,严厉采供血治理、规范体检、采血(浆)、查验、质控、储存、输送等采供血工作,执行采供全进程监管。

(三)积极增强无偿献血工作。增强无偿献血组织、宣传和发起,改良无偿献血工作办法,增强固定自愿无偿献血步队的建立和治理,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举行全市无偿献血表扬奖励活动。

(四)开展血液检测新技能试点。合时开展采供血机构核酸检测试点工作,缩短艾滋病人血液检测的“窗口期”,保证血液质量与安全。

(五)开展血液治理常识培训。尤其是要开展临床科学用血常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科学用血程度。

(六)增强病院输血科(血库)建立。切实完善病院输血科(血库)治理制定,改善软硬件前提,提高病院输血科(血库)建立程度,保证病院临床用血安全。

七、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增强病院传染治理工作

(一)进一步贯实《护士条例》和《宜春市施行<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大纲(2005-2012年)>方法》的各项办法,做好总结评价工作。

(二)增强临床护理工作,增强基本护理,切实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在全市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组织开展“示范病院”、“示范病房”创立工作,坚持一批典型,发扬示范效果。

(三)贯实《综合病院分级护理指导准则》,进一步规范病房临床护理服务,增强护理安全办法。探究护理人员分层级运用。

(四)开展护理相关常识技艺培训,开展全员技能练兵竞赛工作。

(五)在全市护理工作者中开展评先选优工作,表扬一批提高前辈个人。

(六)进一步贯实《病院传染治理方法》、《病院手术部(室)治理规范》和卫生部6项病院传染行业规范,开展病院消毒供给中间达标验收活动和病院传染专项检查,合时开展相关常识培训工作。

八、统筹其它各项医政工作,具体完成医政工作任务

(一)增强康复医学治理。增强综合病院康复学科建立,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提高我市康复医学发展程度。积极开展先天分心脏病救治、防聋治聋等公益性项目工作。

(二)增强戒毒医疗机构治理。认真做好《戒毒法》和《戒毒医疗服务治理暂行方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实工作,规范戒毒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三)组织开展征兵体检工作。健全病院协会分支机构,充分发扬协会的顾问助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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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政工作要点

(一)探索落实医改目标新举措。

1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暂行)通知》全市12所中心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积极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加强对组织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评估改进体系。

3深入实施“光明·微笑”工程。认真总结工程实施情况。做好患者筛查和手术,完善工程信息资料,核报工程补助经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今年5月1日前实现为全市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的目标,探索建立稳定的经费保证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4稳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推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探索医院电子病历试点,开展数字化医院试点工作。

5探索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促进医学人才合理流动。

6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

(二)全面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应急救治能力。加强污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和采供血机构建设。

2强化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3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依照《省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方法》加强以“三基三严”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开展病历质量评比活动。落实省“走进西部”万名县级医院医师培训项目。

(三)加强医疗服务要素监管。

1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完善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开展对全市健康体检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大检查。

2加强医疗机构科室建设。落实卫生部科室管理规范。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3加强医务人员准入执业管理。组织做好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开展第二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4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制度。

5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方法》严格医疗广告核准。

(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1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点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临床合理用药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围手术期、医院感染及临床用血的平安管理。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落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继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平安。

2加强临床药事管理。进一步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处方评价措施和公示方式。完善药物合理使用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三级医院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度。严格品和管理。

3加强围手术期管理。贯彻《省手术分级管理方法》规范我市手术分级管理。

4加强重大污染病医疗救治。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和艾滋病等重大污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认真组织重大事件医疗保证工作。

5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达标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临床检验技能大比武活动。

(五)深入开展药品招标推销。

1深入开展药品集中招标推销。认真执行中标药品网上推销。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2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管理。落实《关于规范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若干措施》完善医疗检查档案和考核督查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四个合理”落实情况的督查。

3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工作。

4改善医疗服务管理。探索建立志愿者医院服务制度。建立医院全年365天门诊服务制度;稳妥推行医院门诊服务“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六)加强血液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二个办法、三个规范”和《省血液及原料血浆工作管理方法》定期开展采供血机构执业检查。

2完善采供血机构网络。

3落实《临床用血技术操作规范》加强采供血人员及医务人员临床用血知识的培训。推动临床合理用血。

4加强无偿献血组织、宣传和发动。强化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

5开展采供血机构核酸检测试点工作。

(七)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年)>方法》各项措施。

2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切实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全市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组织开展“示范医院”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3贯彻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病房临床护理服务。

4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方法》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和卫生部6项医院感染行业规范。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规范化培训。

(八)统筹各项医政工作。

1加强康复医学管理。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提高我市康复医学发展水平。积极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救治、防聋治聋等公益性项目工作。

2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认真做好《戒毒法》和《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方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一)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抓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单项试点工作。成立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指导组。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政策与实践问题;开展试点基线调查,做好试点中期评估准备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2加强基本医疗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配合医疗保证体系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参与管理、控制医疗服务本钱。

(二)深入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1积极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从今年起。年底,全国范围内创建100所“国家级优质医院”300所“省级优质医院”和500所“优质县医院”并从100所“国家级优质医院”中评选发生三级特等医院。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医院积极投身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力争我市有更多的医院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

2启动“诚信民营医院”创建活动。用两年时间。依照省卫生厅制定的诚信民营医院评价规范》和实施方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获得“诚信医院”荣誉称号的单位在行业内予以优先支持,对失信民营医院或诊疗科目实行执业限制。

3组织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制定大型医院巡查规范细则和巡查工作规范。防止重复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监管。

1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和队伍建设。落实省卫生厅制定的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行政处理暂行规定》医疗平安工作责任制管理方法》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医疗广告监管方法》等重点制度。加大医院管理培训力度。

2开展医疗平安专项检查。从年起。重点加强对特殊场所、特殊设备、特殊环节的管理。结合卫生部开展的医疗质量平安回头看”活动,年启动“平安一号”专项行动。

3完善医疗平安预警机制。推广省妇幼保健《产科危重症审评制度》全市范围内开展“围手术期质量与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同步开展高值植(介)入医用耗材专项督查。

4加强医疗平安单薄环节的管理。重点抓好血液透析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统一组织有关医疗机构负责人、血液透析科室主任、护士长开展专项学习培训。依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

(四)不时优化医疗执业环境。

1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落实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医疗平安统保试点。

2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加强《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防范医疗纠纷能力。

3加强医院投诉管理。对照《医院投诉管理方法(试行)要求。减少医疗纠纷。

4推动实施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5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更新、细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评规范。

(五)推进对口支援工作。

1深入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2启动“走进西部”万名县级医院医师培训项目。依照省厅统一部署。五年内完成省厅下达的县(区)级医院医师的免费培训任务,提高县级医院医师的技术水平。

3启动“医院牵手社区行动计划”从医疗机构、科室、医务人员三个层面明确对口支援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统筹兼顾。努力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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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126个行政村、68个社区,总面积336.86平方公里,人口62.6万,其中区属人口35万、农业人口16万。20*年,全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现有区直医疗卫生机构3处(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处、镇卫生院2处,职工688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6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66处、村卫生所1*处(在岗社区、乡村医生588人),先后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区、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全区医药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规范优化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流程,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区医药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年,全区医疗保险参保47098人,其中在职人员37019人,退休人员10*9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848万元,个人帐户1215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75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2677万元,当年社保基金结余3*万元,基金结余率7.5%;累计滚存结余374万元,结余率7.34%。

(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我区新农合作制度从20*年开始试点,20*年被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筹资从20*年的人均10元,增加到2009年的人均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20*年的人均10元,提高到了2009年的人均80元,达到了人均筹资100元标准。工作中,我们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90号),在全市实行合作医疗统一报销比例和结算模式,推行参合患者在全区就诊和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证通”制度。调整印发了《2009年度新农合实施细则》,加强对管理人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基层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等相关人员新农合基本知识培训,让参合农民及时了解上级政策,熟悉就诊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同时,区政府将新农合工作纳入了对各镇(街道)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报销比例,实行医院结算、合作办审核、财政拨付、封闭运行制度。区审计部门定期对全区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门审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定期将收缴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报销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根本上保证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目前,我区的合作医疗、药品经营、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管理全部纳入微机网络监督与监管,定点医院与市、区新农合办公室微机联网运作管理,住院参合病人信息达到了全市共享。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实现了群众满意、卫生发展、政府放心的目的。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加完善。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02年正式启动,参保范围覆盖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医疗保险基金建立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区医疗保险处统一调度使用,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实行网络结算,患者出院时,只负担个人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保局结算。转诊转院的患者,须根据转往医院所在区域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即:转往本省省属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5%;转往省外公立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10%。然后再自负最高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

20*年,为降低困难企业负担,全区推出了住院统筹,降低了企业缴费比例。20*年为推进全区企业改革,我区制定出台了《区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2324名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20*年度,全区实际发生住院人数4655人,已出院人数为4367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3883万元,人均住院费用8892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内住院费用3428万元,人均7850元,占医疗总费用的88.3%。统筹基金支付2464万元,为住院费用的63.46%,统筹内费用的71.9%。个人负担率为36.54%和28.1%。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开展。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认真总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年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计划”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区政府两次举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对121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1号),允许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内随时参保,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相关政策按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泰政办发〔20*〕45号)的规定执行。我区已多次为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试点工作座谈会提供现场。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按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要求,20*年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局,具体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下沉工作,设立街道镇卫生监督机构5处,聘任街道镇卫生监督员15人,把卫生监督触角延伸到社区和村,并聘任63名社区卫生助理员,1*名村卫生监督助理员,构建了全方位、无缝隙监督体系。(2)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扎实开展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工作,成功实施了省级“无结核病的和谐校园”、“社区结核病控制”等项目,为全省城区结核病控制提供了经验。申报了省级心脑血管病防治示范县,目前已通过省卫生厅中期评估。全面开展艾滋病防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常规检测和自愿咨询监测工作。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从20*年6月份起实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分发、免费接种。从20*年5月份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新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免费分发、免费接种。

(3)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突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目前,通过省、市、区卫生部门认定的A级单位9个,B级单位36个,C级单位813个,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得到切实改观。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规范持证卫生机构,统一标识、统一布局,通过年度校验督促全部达标。先后针对无证私自行医、药店非法坐堂行医、超执业范围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空挂单位对外服务等开展了专项治理,净化了医疗市场。积极开展“星级社区”、“星级道路”、“星级店铺”创建活动。结合泰城综合整治活动,制定了餐饮、公共场所、商店等星级创建方案,通过创建进一步提升了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二是科学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经过多年建设,全区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区、处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面,以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以镇村两级医疗单位为框架构建了全覆盖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完善了急救中心建设,配齐了“120”救护车和基本医疗救护设备。(1)建立组织,完善预案。区政府成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设立了流行病学、消毒技术、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放射事故调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实验室检验检测、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八个专业技术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霍乱、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十一运会保障、救灾防病等各种情况下的领导小组、各专业技术小组,做到人员、物资、技术、培训四到位。健全完善《*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区突发霍乱应急预案》、《*区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流感、禽流感应急预案》、《*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区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方案》、《*区2009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区手足口病防治方案》、十一运会保障等相关传染病应急预案,并根据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预案。(2)健全机制,及时处置。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处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全区设立了49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疫情值班电话为主线,各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公共卫生监测点为依托的传染病及突发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做好应急专用物资、器材装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医院急诊科和重症监护ICU建设。(3)强化演练,提高能力。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每年开展应急队伍各专业小组专题培训,对49个公共卫生监测点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每月召开例会,对各处镇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要求,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组织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霍乱腹泻病防控等应急演练。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区域位置和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状况,对城区的区级医院着力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培植了“中医治未病”、“中医骨伤”、“中医中风”等一批国家及省市级重点专科;两个镇卫生院分别列入了全省乡镇卫生院“360工程”和“1127工程”建设单位,新建和改建了业务用房,优化配套了医疗设备;五处街道卫生院(防保站)按照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通过转型,建成了高标准的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加大村级卫生所的改貌配套建设力度,结合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村卫生所改貌建设,对新建的村级卫生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每建成1处符合标准的新卫生所,区财政和镇财政各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形成了区、镇、村共同参与卫生所建设的良性投入机制。目前,全区1*处卫生所全部达到“五室分开”和设施配套要求,6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群众的就医环境大大改善。随着医疗机构设施的不断完善,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农(居)民实现了“小病不出村(社区)”。二是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政发【20*】125号)等文件,理顺了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处镇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由区人事局进行核定,其机构、人员上划区卫生局实行统一管理;处镇卫生机构实行主任(院长)负责制,主任(院长)是本单位和所辖一体化管理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的法人代表。主任(院长)实行选聘制;实行卫生服务机构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统一管理体制。对区直和处镇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深化基层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通过制定岗位薪筹制,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逐级聘任制度。推行以“三制、四管、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定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使他们才有所用、老有所养,切实解除了广大基层义务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他们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而奋斗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遵循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律,突出抓好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目前,全区所有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的转化。鼓励多种形式的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四)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20*年成立区监察、卫生部门及各处镇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和区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在全区全面推行药品集中采购供应,实行区药品采购供应中心—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库—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器械统一采购供应制度。区药品采购供应中心竞标采购药品后零加价配送至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修订完善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办法,实行药事委员会例会制度;不断加强药品质量的监控,有效的降低药品采购价格,杜绝假劣药品流入,保证了群众用药安全。目前,我区有定点医疗机构23家,其中处镇卫生机构8家(6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药店47家。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上,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利用“协议”的形式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环境、设施、药品品种及质量、服务质量、专业人员配备、医疗费用结算、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针对医疗费用出现的问题,随时抽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三是建立走访制度,认真听取患者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严重违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取消其定点资格,有效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参照省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我区的医药卫生事业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太低。*区老企业多,老职工多,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不高,而且地域狭小,市直、岱岳区、*区三家共管,扩面难度很大。如20*年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为1100元,企业人员缴费基数为920元,基金筹集水平不高。

二是公共卫生职能需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需增强。公共卫生的补偿机制尚未得到真正落实,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不高,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实验室装备落后,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影响了公共卫生机构对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体系,政府补偿不到位,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下降,服务意识不强、群众看病不方便、用药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等。新农合筹资水平偏低,农民医疗保健消费水平偏高,要求回报概率大,且直接到市级医院住院治疗人数偏多,小病大治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压力较大。

四是基础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城区外的医务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有较大比例的医务人员认为待遇不高,尤其是聘用制护士收入偏低;卫生系列职称晋升相比其他行业难度大,取得资格后由于受职位所限多年得不到聘任。

三、几点建议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解决目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在牢牢把握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切实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重点改革,使改革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目前,几项医疗保险制度并存,各制度之间缺乏衔接和转换,存在重复参保、重复享受、财政重复补贴、机构重复设置,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建议整合医疗保障资源,建立大医疗保障体系,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在整合制度的基础上,整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整合机构的基础上,整合管理服务平台和网络结算系统,扩大基金的共济范围,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城乡医疗保障资源的使用效率。

篇12

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与同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近期卫生工作的重点。

针对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缺乏、设备老化、房屋陈旧、面积不足,很难适应农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的现状,拟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一是立足人才培养,通过招聘、返聘、培训、对口支援等多渠道解决医疗技术人员缺乏问题;二是增加财政投入,彻底改善卫生院房屋老化等问题,力争在三年内使全区乡镇卫生院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硬件建设,更新老化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四是化解陈欠债务,减轻乡镇卫生院的运营负担;五是立足体制创新,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按“六位一体”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廉价、质优的社区卫生服务,实现乡村卫生服务联网经营。进一步调整合作医疗政策,引导参合农民进行合理的医疗消费。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区”。09年,我局计划进行乡镇一体化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

二、社区卫生工作

09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建设,完善六位一体的功能,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上,明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规范服务行为,重点人群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95%。卫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社区服务经费的发放挂钩。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收支两条线”的试点工作,区内四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实现相对独立,人员和财务要与医院分开,为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准备。明年在我区试实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统一配送工作,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要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转变思想。要加强宣传,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率、利用率、满意度。按时完成卫生部关于重点联系城市的常规监测工作。

三、公共卫生工作

1、为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求,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楼正在建设中,目前,办公楼主体工程已完工,计划在09年工程全部完工,各项配套工程要确保年底前投入运行。加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建设符合标准的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使其具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常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保障全区的公共卫生安全。

2、要全面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控制重大传染病和暴发疫情。加强疫情报告管理,疫情网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漏报率控制在2%以下。落实以灭鼠、预防接种和健康教育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对出血热发病率超过100/10万的村屯高危人群免费接种出血热疫苗。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疫情观念,提高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首诊发现能力。成立独立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100%给予免费抗病毒治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专兼职人员、检测人员以及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技能培训率达100%;继续申请并深入实施中盖艾滋病防治项目,对目标高危人群进行有效干预。

3、以各种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结案报告率、网络直报率、事件评估率达到100%。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和演练,开展2次以上的卫生应急演练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为重点,及时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暴发疫情,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暴发疫情的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

4、巩固和推进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成果,进一步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落实免疫补助政策,加强队伍培训,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接种率达98%以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妥善调查处理各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5、以“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开展争创“无烟单位”和“健康教育达标单位”活动,健康教育达标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继续推进社区健康教育“百千万工程”和“健康促进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再建立1-2个“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品开发,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要覆盖城乡10%以上的人口,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围绕重大传染病防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好针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精防、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推进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项目工作,专兼职精防医生培训率达100%;加大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的干预力度,规范康复站管理。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开展碘盐和重点人群碘营养水平监测,儿童腺肿率控制在5%以下,并完成布病寄生虫病防治的各项任务。做好以死亡报告、死亡网络直报、肿瘤报告为基础的重点慢性病信息报告工作,报告死亡率要达到6‰以上。依托三级卫生预防保健网,做好以心脑血管病、高血压、糖尿病和肿瘤为重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控制慢性病发病率的上升趋势。

7、以加强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建立基层妇幼保健机构考核标准,加强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检查。健全“重危孕产妇及儿童绿色通道”建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高危贫困孕产妇及儿童”救助基金。力争我区孕产妇死亡为零,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0‰及12‰以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

8、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加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力度,全面实施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7年版)》。加强与教育部门配合,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卫生监管。加强与工商、质监部门合作,规范农贸市场、食品加工行业管理。加强建设部门配合,强化对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管。

9、加强医政、公共场所卫生等各项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医疗及公共卫生秩序。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职工健康的不法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美容美发、化妆品经营、洗浴、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探索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市政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管,加强隐患排查,落实监测措施,保障饮水安全。以医疗废物处置、内窥镜消毒等为重点,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社区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自备水源管理,保障饮水卫生安全。

四、医政工作

1、要加强医院科学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继续坚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医院内涵建设。认真落实医院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严格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技术等服务要素的准入及日常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范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加大对医疗机构违法执业现象的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区级以上医院普遍建立院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和医疗服务价格费用信息,维护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效益和人才效益相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成立苏家屯区医疗质量控制检查领导小组,加大医疗质量的督查力度,区属医疗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驻区厂矿及民营医疗机构每年检查1次,重点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查找诊疗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管理,并及时对医疗质量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和护士的岗位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医院的整体技术水平。

区二级医院要继续做好医院临床化学室内质控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管理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物价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完善相关政策,妥善化解医疗纠纷,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方便患者就医,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深入开展城区医师支援农村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区医师支援农村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城区医院医疗队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定年度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医师下乡的相关政策。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卫生下乡、义诊等卫生支农活动,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4、加强血液管理,确保用血安全。认真贯彻落实《血站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医院输血科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考核。加强对中心血储血室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5、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在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6、以贯彻《护士条例》为契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理执业行为,提高护理业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围绕《护士条例》开展护士条例知识问答、护理记录书写、护理操作表演等活动。

7、加大中医工作力度,推动中医事业发展。

利用区政府中医专项经费投入,提高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09年除扶持乡镇中医科建设外,拟为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好的村卫生室配备中医针灸针、火罐等小型中医设备。

8、加强医院医疗信息资料的统计工作,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各级医疗单位要做好医疗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和汇总工作,及时上报医疗卫生信月报。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纠纷事故上报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等。

9、加大品和管理工作力度。

严格执行《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品种目录(2007年版)》,加强品、管理,杜绝品及流失。

10、继续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11、及时完成学会各项考务工作及培训工作。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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