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履职报告范文

时间:2023-02-28 15: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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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履职报告

篇1

 阜阳指挥部工程部

姓名

 傅世周

岗位名称

 信号工程师

日期

 2019年11月

一、检查计划及兑现情况

1.月度安全风险认领: 阜阳北四场区间逻辑检查设备试验,阜阳北三场(编尾、驼峰)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六场驼峰4线束溜放试验。

2.现场检查量化任务要求:现场检查8天

3.实际检查情况:实际检查完成指定风险工点C类问题4个,完成检查计划。

二、跟班写实情况

11月4日跟班阜阳北四场区间逻辑检查施工设备试验(四场-袁寨、阜阳),13:00-15:00

四局阜阳北项目部四电分部信号作业队,施工负责人刘雷峰

9:00检查当日施工准备情况、当日施工计划,核对试验内容,检查工作任务分工。

11:00检查登销记准备情况,邻站配合试验人员到位情况。

12:30了解当日电务段、工务段同步利用天窗点的维修内容。

13:00施工计划下达,试验开始。

13:30施工单位配合试验人员对配线修改任务单保管不善,配线修改未及时登记建立台账。

13:50邻站试验,站联电缆标志标识检查。

14:30检查配线恢复情况。

14:55试验计划完成,施工计划销记设备恢复使用。

15:00施工按时销记,设备正点开通使用。

存在主要问题

1、配线修改未及时登记建立台账。

2、站联电缆标志标识损坏未及时恢复。

3、邻站配合试验人员沟通不畅,试验结果未及时汇报。

三、深度分析和评价

(一)深度分析的风险工点概况:本月风险点为六场驼峰4线束溜放试验、阜阳北四场区间逻辑检查设备试验、阜阳北四场区间逻辑检查设备试验等,风险等级为低度。本月上述作业安全可控,但存在着施工现场路财路料回收不及时,大型设备备件未及时移交等情况,现场施工人员存在安全防护不当及通信联系等问题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阜阳北六场缓行器备件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随意堆放,六场编尾新开通的设备缺陷未及时整改。

2.风险研判:低度风险

3.本月信号专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良好,重点项目、重点作业、高风险作业控制良好。

(三)整改措施及要求:

1.现场整改要求:检查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整改(见附件)

2.具体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备件交接,及时克服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点。

审核意见

篇2

积极有效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保证重大决策精准贯彻,是企业纪检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积极有效地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振兴矿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矿纪委主动介入,搞调研、提建议,对干部职工进行垞“城的发展和希望在外部”的主题教育,引导和激励职工走出去创业。矿领导班子通过实践反复论证,进一步明晰了“内稳外扩、内精外强”的发展思路,主要领导拿出相当的精力放在异地项目的拓展上。经过艰苦努力,先后拿下了托管两个矿井、产能达到300万吨的承包垞生产合同,实现了城矿史上第一次成建制综采、综掘队伍走出去创业的突破。目前,设计年产120万吨的甘肃酒钢集团裕源煤矿、日产已达6000吨、月进600米左右的*综采、综掘队等异地项目进展顺利。

二是围绕企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实施监督。我们狠抓了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履职过程的检查监督。根据集团公司关于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的相关规定,专门研究下发了《某矿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补充规定》,新增了12条内容,矿纪委专门设计印制了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必知必会知识抽查、每月下井工数以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四个表格,由部门负责日常考核,纪委月度汇总形成考核报告,考核结果与干部履职绩效挂钩。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就“三违”治理、动态工程质量、干部跟值班等,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动态监察,凡没有完成任务的,一律停班追究,20*年管理人员共有98人次因敷衍应付等不尽职或不履职受到责任追究。通过强势督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较好的夯实了安全工作基础。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重点工作的有效督查。棚户区改造是加快振兴矿老工业基地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参与制定棚户区改造方案、工作规划的基础上,为防止操作简单化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真正把惠民工程办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矿纪委参与、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政策入户宣传、层级接待和集访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全矿352户棚户区24291平方米居民人人懂政策,个个知步骤,保证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积极稳妥推进。在跟踪督查《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落实的基础上,形成了由规划发展科每天调度会通报主要能耗消耗情况、每旬进行分析、每月工作例会等制度,保证了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20*年矿被*市环保局、经贸委评为“清洁生产合格”单位。

二、抓住监督关键,在强化教育惩处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

企业重大决策能否得到精准贯彻,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为此,我们始终把党员干部和人、财、物管理岗位人员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开展教育引导、廉洁论证、查办案件等途径,促使各级干部自觉贯彻落实企业的各项决策,规范从业行为。

首先,努力营造强势本廉宣教氛围。垞为规范党员干部贯彻企业各项决策的行为,推进“本廉城”创建,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想法设法投入7万余元,对集学习、电教、网络、谈话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廉洁文化室进行了软硬件补充,将人工湖进行重新布点和改造,发动党员干部取名,使之赋予具有群众基础的、较为丰富的廉洁内涵,建成了具有观光、教育、休闲等功能的“莲湖”。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构建家庭“护廉网”、党员干部七项规定主题教育、举办廉洁讲坛、廉洁教育周、召开典型案件通报会等十多项活动,使廉洁文化渗透到了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

其次,积极开展制度廉洁论证活动。围绕易发生违规违纪的重要规章制度进行督查,20*年矿纪委对《关于实行基层活动金制度》的文件进行廉洁检测和评估,通过调研发现,活动金制度规定中的使用范围的科学性、合理性不够以及各单位在执行中比例悬殊较大,且无明确规定。经过立项和充分论证,矿专门下文,明确了9项使用范围以及使用的数额规定,与此同时,我们还健全了“开放式二次分配”和区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监督企业重大决策贯彻落实过程中注意发现案源,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先后排查出物业公司负责工资工作的李某、王某利用工作之便涉嫌贪污的案件和物业公司煤炭营销业务员孙某挪用公款的案件,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利益。对克扣截留的2名干部、吃拿卡要的1名机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20*年,共受理群众24件次,处理23人,立案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起,通过惩处,教育警示了一大批党员干部,保证了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篇3

治理机制有待加强。一是股东权利行使不够充分。理事长、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等重大事项依然由行业管理部门决定,再由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选举表决,履行形式上的法律程序。二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理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体系,每届或年度未对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进行履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予以奖惩更无从谈起,激励约束机制难以发挥有效作用。三是监事会监督机制未有效建立。农信社监事会监督职能与内部稽核相混淆,日常工作停留在组织专项检查和处理违规行为上,缺乏对理事会、理事长和高管层的监督和评价。四是理事会、监事会及其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性和独立性,导致理事会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不高,监事会监督能力不强。

缺乏外部制约机制。一是外部竞争不够充分,经营者来自市场的约束较小。受农业弱质性影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一般不愿意介入“三农”领域,农村金融竞争始终处于不够充分的状态。近几年随着村镇银行设立和邮储银行机构下沉,情况略有改观,但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低的乡镇,农信社“一行独大”的局面未根本改变。二是股权流动性差,无法利用外部股权的变动或控制对经营者进行有效制约。三是高级管理人员由行业管理部门任命,产生机制的开放性不够,外部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不能对现有高管人员构成压力。

完善公司治理的内生动力不足。农信社习惯于按照省联社、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任务要求、政策或风险偏好作为其经营管理目标,“三会一层”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能被弱化,缺乏完善公司治理的内生动力。

无论从有利于农信社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分析,还是从保护存款人利益、提高监管有效性的立场考量,农信社完善公司治理均势在必行——“华丽外衣”固然美丽,内外兼修方是良策。

篇4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涉案人员往往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而且事故原因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又有间接原因,原因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联程度又存在差异,如何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区分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这次出台的《意见》,首次明确审判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三项原则,即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区分责任、均衡量刑;主体平等、确保公正三项审判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三项原则被确定

    一是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尤其是相关职务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审结,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区分责任,均衡量刑。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往往涉案人员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要根据事故原因、危害后果、主体职责、过错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全案,正确划分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三是主体平等,确保公正。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对于所有责任主体,都必须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确保刑罚适用公正,确保裁判效果良好。

    高法《意见》要求正确确定危害生产安全责任

    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事故原因、损失大小、责任划分作出的调查认定,经庭审质证后,结合其他证据,可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认定相关人员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要时可参考公认的惯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在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的同时,应当根据原因行为在引发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确认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合理确定罪责。

    一般情况下,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认定责任,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

    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履职时间等,综合考察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合理确定罪责。

    高法《意见》要求准确适用危害生产安全的相关法律

篇5

 

年终述职评议会,面对面反馈述职者情况

我们企业也曾面临过这种尴尬的情况。在多年摸索中,提出“年终360度述职评议会”这一考评模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述职报告”,是一种融合述职报告、360度绩效评估优点的年终绩效评估办法。通过会议形式,述职者根据自己的岗位目标和岗位职责,对自己在评估年度的履职、胜任、工作业绩及进步提升等情况进行汇报,相关同事及其他人员参与面对面的问询,述职者进行答辩,最终对评估者进行反馈和评估。

 

360度述职评估会反馈给受评者多方面的信息,这种基于改善与提升的面对面的直观问询,更容易得到受评者的认可。述职者面对面获取来自多层面人员对自己综合能力、工作风格和工作绩效等的反馈意见,较全面、客观地了解自己的有关信息,更好地拟定绩效改善计划、能力提升计划及未来职业规划。在沟通中,团队成员积极互动,既是一场头脑风暴会,又能切磋技能、相互学习,有利于营造积极上进的企业氛围。

 

把握要点,让述职会不走过场

明确目标,统一思想,方案先行

首先,人力资源部门须认真做好《年终述职评估会的会议方案》,而且须在公司经理会层面进行论证,明确目的,统一思想;其次,确定责任人及操作方法,分层级、分模块责任到人,跟进述职评估会的进展。需要注意的是,方案中务必明确述职评估结果的应用范围。

 

在这一环节,最为重要的是统一思想,取得各层级人员的认同,为后续的工作推进提供思想基础。通过在管理人员中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普通员工进行培训和号召,为顺利推行做好铺垫,否则评估会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例如,我们在推行360度述职评估会的时候,首先在一个部门试行,得到大部分同事的支持,取得不错的效果。然后,我们与公司总监、经理们进行深度沟通,得到大家的认同,再按照部门进行宣讲和培训,依次推进。同时,必须认识到,这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评估会,而是一个基于可持续理念的评估方法,明确这一目的,意义重大。

 

突出重点,做好关键岗位人员的述职评估

在推行过程中,需重点做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业序列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年终述职评议工作。他们区别于执行类人员,须参照年初目标计划责任书,结合管理成果评估、技术等级评估等,使年终述职不再是形式,真正发挥实效,达到评估、激励、沟通、提升的作用。事实上,这部分人员是公司的核心战斗力,他们的绩效过程和绩效结果对公司影响重大。不忌讳地讲,很多企业,只强调年终报告,纸上谈兵,无法真正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过程和绩效结果进行跟进和评估。而对于非关键岗位的人员,可以以小组为单元,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别,考虑是否需要重点推进,进行区别对待,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

 

例如,我们在推进管理人员年终述职评估会的时候,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审查人员参加评估,述职者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计划书、个人的岗位绩效责任书等进行逐一陈述,相关人员可以进行问询;评估会主席由CEO或者高级总监担任,保证一定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有所依托,规范各类人员的述职范围

规范各类人员的述职范围,明确述职的结构和内容,哪些是必须陈述的,哪些是可以选择性陈述的。主要包括:岗位概述、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清单、履职情况、胜任情况、绩优特点、好的经验、差距及提升方向与计划,本年度自己工作上的十件大事,本年度工作最困难的三件事情等。

 

效果与效率并重,明确会议议程

根据参与述职的人员规模确定述职时长、问询时长等,保证述职评议会顺利有序进行。述职时长需结合述职内容,达到效果与效率并重的目的,并且要按照会议议程执行,特殊情况则需获得会议主席的批准。同样,为保证评估会议的有效进行,问询时间也需要进行限定。在实践中,需要杜绝跑题和因个人情感因素导致的随意发挥。因此,必须明确会议议程中各类项目的时间,会议主席负责把握评估会的进度,审计专员有权在出现跑题和超时等情况时叫停。

 

精挑细选,保证360度参与有效性

人员的选择直接决定评估会的效率与效果,所以哪些人参与360度评估会,哪些人可以旁听评估会,哪些人作为监察成员参与,评估主席人选等人员选择需要在评估会议之初进行确定。例如,在销售部门的年终述职评估中,销售总监可以作为评估主席,区域同事、主管、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客服部门作为评估人员,监察专员列席会议。

 

因地制宜,制作适合不同岗位序列的述职评估表

关于年终述职评估会是否用作绩效打分,需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或者员工的接受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从来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估量表,不同的管理咨询机构会给出不同的量表,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根据不同岗位序列,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评估维度十分重要。例如,关于职能型普通行政岗位,我们尝试过的评估维度如表1。

 

做好监察与记录,提高评估工作的信服度

为了保证述职评估会的公开公正,年终360度述职评估会需设置独立的人员进行监察与记录。记录分为录音记录和文字记录,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记录方式。主要把握三个原则:第一,要方便向相关人员反馈信息;第二,原始记录要保留备查,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个别人员对自己在会议上的陈述矢口否认,甚至进行完全相反的陈述,这种情况下,保留原始记录就十分重要;第三,对于经评估难以胜任岗位的人员,这是对其进行转岗或劝退的依据,即便进入劳动诉讼,这可作为有效的佐证。

多重保障支撑评估会有效落地

其一,360度培训,使述职者实事求是、参与者合理问询。

篇6

构建案防报告制度电子信息平台,实现年度计划、季度排查报告及年度后评价标准化管理,鼓励通过接管式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切实提高案防风险排查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研究将案防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法人机构高管的年度履职考核。对排查后出现案件风险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切实强化高管人员对案件防控的责任意识。组织辖内农合机构开展票据业务、重要空白凭证及印章管理、网银业务、员工行为四项风险排查活动,共有效堵塞20类、53项风险漏洞。同时,前瞻性地提出应充分发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防范票据风险的作用,提高敏感度,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

条线管理到位,有效落实案件防控措施

深化落实按季度按业务条线风险排查制度,推动案防工作常态化,有效提升了案防管理、内控、监管三大效能。开展依法打击骗贷专项活动,逐步形成了防范外部骗贷制度和机制约束,使外部骗贷案件由被动应对变为主动管控,促进了外部信用环境的净化和内部信贷管理的规范。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部署开展现场检查,从强化会计条线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着手,进一步提高了操作风险的防范力度。

监控预警到位,提升科技防控案件风险水平

大力开发业务异常运行预警系统功能。针对性地添加预警规则,将民间借贷风险监测纳入预警系统。为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向银行蔓延,在大量实地调研基础上,研究在业务异常运行预警系统中添加“借用资金频率较高,一月之内借用频率达到3次及以上的”、“与理财公司账户、民间高息借贷个人账户发生业务往来”等预警规则,实现对信贷资金流入民间融资领域及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的及时预警处置。

在现行预警系统基础上,建立专门模块对内部员工账户进行指定监控,通过添加“客户贷款资金转入员工账户”、“员工账户频繁发生大额资金进出”等预警规则,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行为,防范员工参与民间融资引发案件风险。

配合联动到位,形成案防合力

多方联动,多维度构建民间融资风险防火墙。为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传导蔓延,山东银监局2012年先后3次召集部分分局、法人机构条线部门负责人及一线管理人员座谈,立足从风险根源入手,研究分析表象特征,充分挖掘业务异常运行预警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的预防监测,强化信贷管理制度执行力,从技控、人防、制度规范等方面多维度构建民间融资风险防火墙。

风险评估到位,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篇7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提升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基础。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承担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为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泰州农商银行重点突出了董事会战略管理职能建设。

首先是战略制订。董事会初步形成了《泰州农商银行2013~2017年转型升级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战略转型阶段资产和负债的结构、质态、运营、金融增加值、核心竞争力等10个方面的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业务发展、服务方式等6个方面的转型,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其次是战略实施。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在推进决策的贯彻执行中,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突出董事会办公室建设。该行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常设秘书机构,负责董事会决策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反馈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务会建设。董事会办公室每月牵头召开一次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行长室以及财务总监、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参加的行务会。三是突出董事会非决策性会议制度建设。董事会按月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听取董事会办公室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汇报;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经营层及监督层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对经营层、监督层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农商银行从优化董事团队结构入手,引进在经济、金融、国际商务等方面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企业高管人员,组成董事和独立董事团队。同时,根据各位董事的专业能力、技能和经验等,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合理搭配。此外,强化董事履职培训,保证董事们始终能保持履职意识、履职能力,拥有较高的履职水平。

完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

泰州农商银行成立后,通过构建“三会一层”制衡机制、强化履职评价,保障“三会一层”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执行效率和运作效果。

一是明晰“三会一层”职责边界。在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对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以《章程》和《议事规则》的形式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作出更加清晰、严格的界定,逐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共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运行模式。

二是畅通“三会一层”沟通渠道。建立完善了经营管理层面向董事会的经营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报送财务、风险、经营信息,不定期报送相关专题分析报告,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此外还建立了董事会调研检查机制。

三是强化“三会一层”履职评价。从建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考评制度入手,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办法,将管理人员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业绩挂钩。同时,在考核中着重增加了内部风险控制等内容,引导高管层重视资产风险、内部控制、综合管理。

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

从健全“三会一层”监督机制入手,泰州农商银行着力构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和促进银行安全稳健运行的监督管理体系。

篇8

国际金融公司于2002年入股南京银行后,在激活并提高南京银行公司治理水平上发挥了重要的先导作用。当时,国际金融公司的股份为15%,南京银行也成为当时外资占比最高的国内银行。

国际金融公司提倡“好的公司应该有好的董事会”的理念,强化了南京银行的内控建设、风险建设和发展规划的建设,同时完善了内部管理机构。可以说,通过“引资引智”,南京银行领导层认识到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性,并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切实予以加强。

南京银行是启动IPO较早的城市商业银行,要想成功发行上市,最重要的一条是治理要规范。这一时期,南京银行董事会切实将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司治理水平有了质的突破。

此外,这段时期,南京银行还引进了战略投资者法国巴黎银行,发行了次级债券,可以说,南京银行的公司治理较好地体现了职责明确、分权制衡、规范运作、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要求。

2007年上市后,公司治理也开始由形备到神似的变化。

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上,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和银监会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指引》,修订了《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增加了风险指标的考核和部分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使考核更加全面、科学、有效。在具体考核上,则实行民主测评、董事考评以及监事会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科学考评,较好地做到了个人业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在于细节

规范与完善内控程序。主要表现在有较为全面的制度和程序,而且不折不扣地执行。比如,在董事的提名上,董事会对董事人选的原则是用能人,而不是“花瓶”,这点在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中体现得特别明显。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有搜寻、初审独立董事人选的工作职责。该委员会按照任职条件的规定,严格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核。形式上的审核主要是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而实质审核非常重要,主要是通过多方渠道对其履职的能力和品行进行深入了解,力求能够体现“专业和专注”的履职要求,而且初审的原则是“不求名气,只求合适”,以真正提高南京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为目标。

注重董事会软环境建设。一般来说,董事会只关注议案的表决情况和决策的效率,而不太关心董事提出的各式各样与公司治理紧密相关的问题。但南京银行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不断提高就是在于细节,所以对董事无论是在各类会议中、实地调研中还是与经营层沟通中提出的好的建议和方法,都及时归总并强化落实,具体到相关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定期在董事会上进行反馈,使董事感到自己的建议得到了尊重和重视。比如:针对今年上半年南京银行一位外籍董事提出的注重同业资产风险、表外资产中的理财产品风险的建议,董事会立即让经营层予以调查落实,经营层迅速展开专项管理工作,并及时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了详细的书面报告,并在下次董事会会议上向全体董事会成员做了通报。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良性循环,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也提高了董事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创新风险管控举措。在风险管理上,南京银行先后制定并完善了七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程序、流程。尤其是今年,南京银行认真执行“三办法一指引”,积极进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解包还原”,严格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提升了公司治理效果。同时,完善了风险条线的组织架构,设立了经营层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理顺了风险作业机制;按照银监会的“六项机制”要求,建立了小企业金融部,并按照“两个不低于”强化了对小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建立了金融市场部、会计结算部和营运管理部,强化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

在发展战略上,南京银行建立了三年发展规划,科学指导全行的经营方向和经营目标,并按照自身实际状况建立了发展规划年度回溯评价机制,提高了发展规划执行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保证了南京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在资本管理方面,南京银行制定了《资本管理办法》、《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和《三年资本规划》,强化了对资本的规模、风险和持续补充等方面的管理,逐步在资产负债配比、经济资本考核和小企业专营等方面加以运用,同时,通过对年度投资参股计划和分支机构发展计划进行资本量化分析,保证了对资本实行长效管理。

篇9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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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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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207-02

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不仅是正确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前提和基础,而且是规范中层管理人员行为、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素质、激励其成长进步的重要手段。昆钢多维度考评体系倡导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中层管理人员奖惩、任用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实施以来,中层管理人员不断强化绩效意识和市场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在昆钢范围内形成了想干事、能干事、团结一致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昆钢整体管理水平逐年上台阶,有力地促进了昆钢的加速发展。

一、多维度考评体系的提出

昆钢自1939年建厂以来,历经近70余年的变迁与发展,中层管理人员在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昆钢开始实行干部考评制度,具体考评主要是参照政府的做法,采取测评打分的形式进行,考评内容和形式单一,与企业实际结合不够,针对性、系统性较差;考评时限过长,基本上是两年组织一次,不能保证激励的及时性和时效性。2001年昆钢销售收入过100亿元后,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昆钢根据所处区位和多年来形成的核心竞争力,确立了主业优强,相关多元的发展战略,决心做强做大企业。尤其是实现产量过500万吨后,经营形式进一步多元化,与私企、外企、政府的合作逐步取得新进展,与武钢的战略重组和跨国经营尝试初见成效。但随着行业进一步加速整合、资源日益紧张、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经营形式日趋多元化,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昆钢原有考评制度的种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已不再适应昆钢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需要。因此,构建动静态结合、定性定量并重的多维度考评体系,科学、合理、公正评价中层领导班子及管理人员,强化中层管理人员绩效意识和市场观念,持续推进中层领导班子及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昆钢又好又快发展就显得更加迫切。

二、多维度考评体系概述

多维度考评体系的构建旨在全面、客观、科学、准确地反映中层领导班子及管理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更有力地促进中层管理人员自身综合素质和昆钢整体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它是在传统考评的基础上建立的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全方位考评体系。该体系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克服内容和形式单一,考评客观性、科学性不够的弊端,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目标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中心,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该体系分为五个模块,在考核指标上实行分类、分层、量化考核;在考评主体上引入360度全方位考评理念,将考核评价主体扩大到领导、同事、职工群众、管理部门、基层单位、上下道工序,考评架构上实现了多维度、多角度、多途径、多方式的立体考核评价。

三、多维度考评体系的构成及实施

1.找准定位,确定指导思想。鉴于企业性质和多年发展形成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坚持党管干部,综合考评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部署下开展、相关部门参与、组织人事部具体实施的指导思想。大力倡导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强化绩效意识和市场观念,持续推进中层领导班子及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为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免、交流轮岗、奖惩激励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依据。

2.深入调研,确定实施范围。昆钢是一个跨区域、跨体制、组成形式多样的集团公司,由控股、集团、股份公司三个层次构成。经过长达半年的调查研究和多渠道征求意见后,确定综合考评范围为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单位以下人员:公司所出资的全资子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公司所出资的控股子公司中我方股权代表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纳入管理范围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所属分公司及其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公司向参股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其他需要考评的人员。

3.合理设计考评模块,构建多维度考评体系。在总结昆钢多年综合考评经验基础上,引入市场观念,合理设计五大考评模块,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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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院党委结合外地项目比重日益增大、员工队伍日益年轻化的形势,为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更具挑战的锻炼机会,切实激发干部队伍综合潜能。

一是重点倾斜驻外技术人员。为引导、调动广大员工参与外地项目的工作热情,广州地铁设计院出台并实施派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技术系列人员的提拔晋升原则上须具备派驻工作经历。同时,在选拔中层技术管理人员时,重点向驻外人员倾斜。近两年,共选拔14名外地分院(项目部)负责人,占新提拔干部的1/3强,有力确保了外地项目的高效优质完成,擦亮了广州地铁的金字招牌。

二是大胆启用青年技术骨干。目前,35岁以下员工占员工总数的3/4强。广州地铁设计院在确保广州本地人力资源的前提下,大胆启用一批青年技术骨干作为部门副职,为新成立的分院、项目部和新中标总体总包项目输送人才。一批优秀的“70后”、“80后”技术骨干,被输送到全国各地接受锻炼。他们面对陌生的新环境、严格的新业主和与家人分离的新困难,带领同样缺乏外地经验的团队从零开始,摸索出一套适合当地业主的工作模式,赢得了业主的赞扬与信任。

三是结合组织架构调整配备干部。2011年,广州地铁设计院党委根据生产架构调整,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慎重研究新成立各专业所管理骨干的名额和建议名单,切实用好原部门各层级管理人员。对必须增加的新岗位,根据各层级推荐意见,从专业带头人等后备干部队伍中酝酿提名,并组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经党委研究后予以任用。对担任部门负责人的原部门副职,均聘为副所长(主持工作),设置半年考察锻炼期,在确认其能力满足岗位要求后给予转正。各专业所在新班子带领下,专业建设、技术积累、生产组织等方面均有出色表现。

二、建立健全干部选任制度,确保干部任用管理科学规范

近年来,广州地铁设计院党委不断加强干部选拔制度建设,用刚性制度确保干部任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选拨任用程序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所有干部提名都在党委会上充分讨论,都在主管及以上人员开展民主推荐和测评;把好组织考察关,通过360度访谈,充分了解该同志的品德、能力、作风等情况;把好审批任职关,推荐测评、组织考察情况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把好任前谈话关,明确履职责任,坚定履职信心,防止廉政风险;把好评价关,严格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二是公开选拨形式多样。推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通过报名、审查、笔试、面试、测评等多个严格的选拔程序,进行副总工程师等岗位的公开竞聘工作,让多名功底扎实、表现突出、有群众基础的年轻技术人员走上了中层管理岗位。

三是加强制度设计引导。作为以生产技术为主导的综合性设计研究院,必须培养技术过硬、管理优秀的复合型中层管理队伍。因此,广州地铁设计院注重制度设计引导,在薪酬方案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技术部门副职、主任工程师、总体等岗位的年终奖与其个人产值及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同时,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做出调整岗位处理的决定,做到“能上能下、灵活用人”。

三、拓宽员工职业发展空间,打造富有战斗力的干部队伍

为规范员工收入分配,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企业凝聚力与竞争力,广州地铁设计院结合行业特点,积极打造科学合理的梯队职位建设,建立了管理、技术、职能三大职位系列体系,满足员工的不同需求与发展方向,形成正向激励。

一是着力深化管理职位。在管理职位系列中,按照工作的职能与院核心业务的关联性、管理规模、风险责任等划分等级,满足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与岗位诉求的匹配定位,深化了管理系列职位的梯队层次建设与岗位目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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