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3-02-28 15:34:58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督查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督查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掌握全镇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群众和社会反映情况,促进民生又好又快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镇政府、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民生办)及镇直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督查和重点督查由镇政府、镇民生办组织实施;专项督查由民生工程各实施部门负责实施。

三、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工程类项目进展和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按规定建立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是否履行职责,有无失职读职行为。

(三)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到位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落实。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建立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并按评价办法对实施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方面是否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后管养上是否制定建后管养办法,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是否安排并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是否因地制宜探索研究购买服务、建后管养等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

(五)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要求,主要检查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是否制定本村、本部门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是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持久开展政策宣传和社情民意调查;是否及时宣传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成效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是否创新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扩大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音率等。

(六)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资金发放类项目档案是否有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工程类项目档案是否有“六制”有关资料;各项档案是否归档成册等。

四、督查方式和方法

民生工程督查主要采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三种方式进行。综合督查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情况,由镇民生办负责制定具体督查方案,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组织人员参加,并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根据领导或项目进展的要求、群众举报、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抽调有关人员采取现场督查、暗访、社情民调和互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由镇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自行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从本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村和施工单位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进行检查。

五、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由镇民生办分别于7月、11月开展;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在4月、8月、9月分别对工程类项目、资金发放类项目、宣传工作和档案管理等进行督查;专项督查由镇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每个项目每年至少安排4次,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镇民生办。

六、督查要求

l、督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查工作要有严肃性、要认真开展,尽到责任;要深入群众,讲究督查方法,注重检查效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篇2

紧紧围绕中央、省、及我市经济工作和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各项价格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我市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从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督查内容。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重点检查我市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15种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价格水平调控目标实现情况(详见附件),督查各项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畅通流通渠道,规范收费,缓解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的影响等相关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行价格调控责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价格监管水平,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努力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

2.督查方法。市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组将采取听取书面汇报、抽查工作台帐、实地调查调控效果等方式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二种检查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的督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不定期督查。

3.注重整改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要深入查明问题原因,并及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涉及政府机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组织领导

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工作由市监察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共同实施。市发改委和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价格调控具体目标的实现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市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各项物价调控措施落实以及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篇3

今年是“隐患治理年”,要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组织机构

成立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及驻镇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二)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三)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四)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五)安全生产许可落实情况;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员工安全培训情况等。

四、督查方法和步骤

(一)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各村(居)、有关单位和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特别要对事故多发的地域、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3、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督查工作效能。

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各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二)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从5月初开始至8月8日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在5月8日前,根据省、市、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各村(居)委会和各单位(行业)的督查方案,于5月中旬报镇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办公室。

2、企业自查和隐患治理阶段:5月初至5月20日。各类企业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汲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事故的教训,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此期间,镇安监办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每个督查组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天。

3、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自我检查阶段:5月21日至5月底。各村(居)委会对各自辖区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落实责任,督促整改。

4、镇政府督查阶段:6月初到中旬。镇政府组织由镇领导、安监办和有关单位及专家(技术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企业要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各督查组将有关督查情况分阶段报镇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经镇政府同意后,以镇政府办公室名义报区政府办公室。在此期间,区直有关部门(行业)也将组织督查组织对我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查阶段:7月初到7月底。在百日专项督查行动中,省、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家组),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和企业都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6、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成效。7月底至8月上旬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镇政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防患于未然,切实抓紧抓好。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行业)都要成立相应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进行专项督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村(居)委会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行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工作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报镇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篇4

二、主要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自聘人员),重点加强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及行政审批、执法、征收等方面的工作作风建设。

三、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签到考勤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防汛抗台、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时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2、各服务窗口及区行政服务大厅服务处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等行政效能制度,不得有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3、工作时间不得有串岗、离岗、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行为。

4、不允许存在作风粗暴、推诿扯皮、故意拖延、效率低下等行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不得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5、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拒绝“庸、懒、散、奢”,党员领导干部时刻警惕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督查方式

以自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局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对分管的股室、站所相关人员的相关效能工作负责,督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自律自查,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小组,采取不定期督查等办法进行监督检查。

五、结果运用

(一)批评教育

对一些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苗头性、倾向,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责任人限期排查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二)问责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