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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对于泡沫一词,根据前美国经济学会会长金德尔伯格的定义,它是指一种或几种资产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地陡然地上升,引发投资者产生在未来获得收益的预期,从而投入大量投机资本,最终使价格飚升脱离其价值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状态。
所谓房地产泡沫是指由房地产投机等因素所引起的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的持续上涨,也就是土地和房屋价格极高,与其市场基础价值不符,虽然账面上价值增长很快,但实际上很难得到实现,形成一种表面上的虚假繁荣。
本文从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入手,对美国、日本和东南亚房地产泡沫进行了比较,并提出了房地产泡沫的防治措施,希望能对我国不断升温的房地产热潮有所警示。
二、房地产泡沫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的房地产泡沫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曾发生过由于房地产泡沫而引发的危机。最初发生问题的金融机构集中在主营房地产存贷款业务的储贷会,其后波及到商业银行。储贷会在美国有相当数量的资产额。曾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一度逼近商业银行的40%,住宅抵押贷款市场份额达到商业银行两倍之多,是美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战后繁荣时期中,在国家优惠政策推动下,储贷会一度发展极为迅速。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随着金融自由化逐步推进,其他金融机构加入竞争行列,各种条例的取消也使储贷会丧失利率优势,支付能力不断下降。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房地产价格大幅度下跌,房地产客户违约率从1988年2.25%猛增到1990年6.54%,因而形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专门从事房地产的储贷会则普遍陷入严重困境之中。到80年代中期,商业资产供给超过了需求,在德克萨斯州城市里空房率达20%甚至30%,导致房地产价格急剧下跌,其中以西南部各州为甚,致使从事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贷机构贷款损失惨重。
从2000年开始,股市“泡沫”破裂和经济衰退导致近40年来最低的利率和低收入增长率,美国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出现了与房主收入增长率相反的趋势,房地产“泡沫”有所上升。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2002年曾否认房地产“泡沫”的存在,但许多经济学家则认为美国房地产“泡沫”其实很大。目前正在袭击世界经济的美国次级房贷危机充分应证了当初一些经济学家的正确判断。
(二)日本的房地产泡沫
日本地价偏高的问题一直存在,随着日本经济在二战后的复苏,日本的地价尤其是城市地价也以惊人的速度上涨。1955年到1980年的25年间,日本城市地价的年最高增幅达到42.5%,年涨幅超过20%的次数就有8次。一项关于地价指数与价格指数之比的考察表明,1986年日本地价指数与物价指数之比大约是1956年同期的25倍。从1986年开始,日本经历了战后最严重的一次地产价格膨胀,涨幅惊人。到1987年末,日本全国的地价总额已经折合美国地价总额的4倍。到了1990年地产泡沫破灭前夕,日本地价指数与物价指数之比在短短四年内迅速攀高至1956年的68倍。
日本此次地价泡沫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主要的原因,一是日本20世纪70年代逐步开始推行的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使日元利率自由化的举措;二是日本对金融货币政策的调整为地产泡沫的出现提供了便利;三是因为日本是世界上人均土地量最少的国家之一,整个国家对于土地和房产都有一定的心理偏好,以土地或房产的方式保有财富也是泡沫出现于房地产业的重要心理基础。
1990年,日本的地产泡沫由于政府干预等原因开始破灭,房价大幅回落。这次地产泡沫破灭对整个国家的经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投机于房地产的企业大量陷入财务危机,各金融机构由于贷款难以回收和持有的地产抵押贬值,纷纷倒闭。这种混乱的局面最终造成了日本经济长达十年的低迷。
(三)东南亚的房地产泡沫
有关专家认为:银行信贷扩张在东亚国家和地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东亚金融危机中具有代表性的泰国、马来西亚以及香港地区的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危机表明:银行信贷在房地产业的过度扩张不仅是造成房地产泡沫的重要原因,而且在泡沫崩溃和经济、金融危机中也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
东南亚各国在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中,房地产价格暴涨,吸引了大量资金涌向房地产部门。据统计,泰、马、印、菲的金融机构投放到房地产的资金占其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29%、20%、11%。随着市场的逐渐饱和,房地产日益暴露严重的供过于求现象,大量楼宇闲置。泰国房屋空置率高达20%,菲律宾为15—20%,印尼为18%,马来西亚的数量也不少。房地产价格下降,房地产泡沫开始破裂,直接的后果是银行的呆账、坏账大幅度增长。房地产危机导致银行危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遭受极大破坏。因此,消除导致泡沫经济的深层因素,力戒发生泡沫经济,是处于经济发展和开放的国家应引以高度重视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三、国际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共同原因
通过对美国、日本和东亚等国家和地区房地产泡沫的比较分析,各个国家的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共同原因,主要有政府宏观调控失误、银行贷款的过度支持、宽松的金融环境和过剩的国际资本流动等。
(一)政府宏观调控失误
政府行为对房地产泡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土地市场不成熟及相应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条件下,所采取的政策存在局限性。另一方面是在土地供给有限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现象,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提供了温床。不论是何种情况的调控不当,都容易引起泡沫现象。例如以“政、官、财”一体化为特点的日本政府在经济泡沫化过程中采取种种政策将国家发展目标从实体经济转向金融业,原来应该投向物质生产建设的资金也转而流入金融投资领域。政府的诱导、投资者的冲动与金融机构本身存在的内部不完善结合在一起。在政治、企业、社会三种力量的推动下,房地产投机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二)银行贷款的过度支持
由于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开发商仅仅依靠自有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其开发资金主要来源就是银行贷款。但金融支持过度,大量的资金涌向房地产市场,就会不断堆积金融风险,给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在这方面表现最为明显的是东南亚国家。在没有建立有效的银行监督和立法机构的情况下,许多银行或是直接贷款给房地产等高回报率的领域或是通过控股、参股方式将资金变相投入房地产公司。这些资金的流入使房地产价格极速膨胀。
(三)宽松的金融环境
宽松的金融环境为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提供了温床。纵观各国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会发现其中或多或少都有金融环境的因素。例如美国国会在1980年通过的《放松管制和货币管理法案》中有关取消利率最高限度、放松资金来源、允许各种带息支票存在、同意各类存款机构分区域交叉等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金融业的发展,但是也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四)过剩的国际资本流动
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配置提供渠道;另一方面,错误的经济信号将误导大量的国际游资在国际间流动,则可能会成为国际游资流入国出现资产泡沫的原因。房地产泡沫在这种条件下,就会被进一步放大。
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币的升值,相应的中国的资产价格相对于国外资产价格也有很强的上涨预期,所以流入中国的投机资本很多投向了房地产市场。例如我国2004年的外汇储备余额达到6099.32亿美元,其中后三个月外汇储备猛增954亿美元,几乎占到全年增加额的一半。然而,这三个月的贸易顺差总和却仅仅只有280.7亿美元。这增加的外汇储备大部分流向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而反过来,不断上涨的房地产价格又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过度的投机造成更大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这是一个正循环的强化过程。
四、房地产泡沫的防治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直接关系到整个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目前我国正处在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最佳时期,因此,吸取国际房地产泡沫的经验教训,预防和减少我国房地产泡沫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防止政府调控失误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因此,政府应该对该行业进行干预。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背景的改变,对房地产的影响往往是巨大而深远的。单一的应对措施往往无能为力,所以政府要采取控制通货膨胀、保持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等一系列综合措施。
(二)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管理,防止银行贷款的过度支持
推动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从银行流出的。因此,必须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包括银行资本充足率、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等。这个过程中我们还要结合其他的措施来预防房地产泡沫。比如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的检测和调控,公开尽可能多的市场信息,减少市场中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情况,设计合理的土地税制来控制土地投机,比如土地增值税、土地闲置税等等。与此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形成具有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房地产二级金融市场,以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三)规范房地产融资行为,防止低利率形成的宽松金融环境
规范房地产融资行为,严格审批房地产贷款。资金是房地产投资过热的资本来源,控制了源头就从根本上控制了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过热。因此金融机构要合理有效利用金融手段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融资的行为。
严格审查住房开发贷款发放条件,切实加强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规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管理。
(四)警惕过剩的国际资本流动
在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高投资率以及大力吸引外资的经济增长模式要求有一套合理的资金流向监管措施,以防止国际短期投资的投机性涌入。
加强对外资的监控,主要应采取以下的措施:要以外资直接投资为主,间接投资为辅,以长期外债为主,短期外债为辅,控制外债的总规模;控制外债的投向,鼓励外资投向技术领域,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和金融资产的规模;在引进外资的同时,还应调整本国的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生产能力,提高抵御外资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范如国.房地产投资与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1998年,我国开始取消福利分房,进行个人住房的货币化改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步入快速发展期,投资增幅较大,房地产价格也随之持续上涨,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的争论也由此产生。事实上,我国房地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泡沫是毫无疑问的,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呈现明显的区域化特征,有些城市的房地产过热(如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另一些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萧条,所以,整个房地产市场泡沫到底有多大,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广州作为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不仅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房地产市场也取得长足的发展。2005年,广州房地产开发投资已达到488.86亿元,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8.2%(2006年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但房价的不断上涨,也引起了人们对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关注。本文以广州房地产市场为例,选取房价收入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与GDP增长速度比、商品房空置率等多个泡沫指标来测度广州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
一、房地产泡沫与房地产泡沫测度
房地产泡沫是指房地产实际价格严重脱离理论价值的现象。泡沫的存在是相对于房地产的理论价值来说的。对于引发房地产泡沫的原因,一般来说主要有两个:一是开发商的过热投资和消费者的投机预期形成投机需求造成,二是银行金融资金的支持(李维哲、曲波,2002)。
对于房地产泡沫的测度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测度,即利用定义测度房地产的理论价值,通过比较理论价值与实际价格来测度房地产的泡沫程度(PeterEnglund,1998;JohnM.Quigley,2001)。另一个是利用指标法间接测评,即通过指标比较,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第一种比较科学严谨,但不易操作,第二种比较容易操作,但不够严谨。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够成熟稳定,合理的地价、费用、建设成本、利润以及未来收益等参数难以确定,数据的获得也困难,直接测度法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我们倾向于选择指标法来测度房地产泡沫程度。下面以广州市房地产市场为例,进行指标法测度研究。
二、广州房地产泡沫实证研究
本文主要选择房价收入比、房地产投资增幅与GDP增长率的比值、房屋空置情况、房地产业的盈利状况、房地产投资来源等多个泡沫测度指标,来评价广州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及泡沫程度。
1.房价收入比指标分析
房价收入比一般用整套住房价格与居民户年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来表示,用来测度居民的购房能力。比值越高,居民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持续上升,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从1998—200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与房价增长率的比较可以看出,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上是正增长,房价基本上是负增长,除了2002年,房价增长率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外。按国际标准,房价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10%,可被认为存在经济泡沫或有此苗头。据此,可初步判断广州市不存在房地产泡沫。房价收入比虽然从1998年的12.97开始一直下降,目前维持在9倍左右。但是,整体上说房价收入比还是偏高,不仅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3~6倍,而且也高于发展中国家的6~8倍水平,存在一定的威胁,同时,也造成商品房积压空置。
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与GDP增长速度指标分析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指标主要衡量房地产行业的相对扩张程度,指标过高说明房地产业的相对高度发展。1998—2004年,广州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不大,除1998、2000年达到17.28%和20.17外,其他各年基本维持在10%以下,2003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仅为-1.6%,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远低于同期全国房地产投资额年均增长率20%的水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2004》相关数据测算)。而同期的广州市GDP的增长速度均以两位数增长,基本维持在15%左右,GDP的增长速度除1998、2000年外明显高于房地产投资的增幅。说明广州的房地产市场投资没有出现过热现象,房地产市场投资比较理性,这显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比较有效。3.商品房空置率指标分析
商品房空置率用当前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空置量与近三年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峻工量的比值表示,反映当前商品房供求状态,衡量房地产投资是否与社会有效需求相适应。比例越高,房地产泡沫风险越大。一般来说,空置率在20%以上为严重积压区,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5%~10%为合理区,5%以下为空置不足区。广州房地产空置面积在1998年仅为267万平方米、1999、2000、2001、2002四年持续走高,2003年达到最高空置量722.01万平方米,2004年受政府调控固定资产政策影响,空置量有所下降,但仍有646.9万平方米,相当于年新竣工面积的64%,空置数量惊人。广州商品房的空置率也很高,除1998年空置率为13.38%,在空置危险区内外,其他各年的住房空置率高于商品房空置率20%,2000年的空置率曾达到24.19%,商品房供给大于需求,空置存量较大,出现较大积压现象。出现这一状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虽然实现住房货币化改革,但是,广州居民的自有住房比例高,购房者购房热情不高。二是开发商过度开发,房屋供过于求,出现大量商品房销不出去,因而闲置。
4.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指标分析
衡量房地产开发经营盈利状况的指标一般为利润额和利润率。利润额和利润率指标过高将出现房地产投资过热,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泡沫危险。从广州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指标来看,近几年,整个房地产行业利润波动较大1998和1999年维持在20亿元左右,但是2000和2001年急剧下降,降至9.50亿元和8.84亿元,2002、2003和2004利润回升,在2004年达到75.86亿元。但总体利润率偏低,除2003年利润率达到12.05%外,其他年份利润率都维持在5%~8%,其中,1999年和2000年更低至3.16%和
3.0%,远低于国际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房地产开发8%的平均利润率。这说明广州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没有出现房地产市场暴利现象,房地产市场比较理性,泡沫威胁不大。
5.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分析
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状况一般有两个指标来衡量,一个是房地产企业开发国内贷款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率,主要反映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指标值过高,显示银行资金对房地产投资的支持度高,房地产泡沫威胁较大;另一个是房地产企业开发自有资金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值,用来说明房地产行业融资状况,指标值过低,说明房地产行业对银行和预售商品房款项的依赖就越大,泡沫威胁越高。1998—2004年广州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资金都高于自筹资金和利用外资的资金,但有下降趋势。但是,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例却从1998年的16%上升到2002年的24%,2003年有所回落,但也在22%,房地产开发对银行资金的依赖较为严重。同时,自筹资金从1998年的86.83亿元开始增加,2001年达到最高106.73亿元,然后开始回落,但总量不大。而且房地产企业开发自有资金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值从1998年开始不断下降,说明企业自有资金有限。房地产企业对房产贷款的依赖性较大,房地产投资风险较大,存在一定泡沫威胁。
6.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房屋价格指数比较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房屋价格指数用来衡量商品房价格的实际增长状况,如果房屋价格指数高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显示商品房实际价格增长,可能存在泡沫威胁。1998—2004年广州的零售商品价格指数波动不大,基本维持在97~100之间,而同期的商品房价格指数也基本平稳,只有1997年和2003年变化较大,但房屋价格指数明显高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说明几年来广州商品房不仅名义价格上升,而且实际价格也有所上升,存在一定泡沫威胁。
三、结论分析及对策
综上指标分析,我们发现1998—2004年广州房地产市场虽然整体运行平稳,但是存在一定的泡沫,出现投资过热、商品房积压等现象,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今后一段时间内应采取积极措施,消化积压的控制商品房,抑制房地产市场膨胀。
1.从资金来源入手,加强对按揭贷款、多头空头担保贷款等的监控,严把银行信贷关,避免银行资金过量流入房地产市场。
2.建立有效房地产信息机制,定期、如实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防止房地产市场炒作。
3.鼓励房地产业多渠道融资,促使房地产企业融资社会化,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和房屋预售款的依赖。
1引言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它不仅是国家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而且它的发展能够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但同时也是最容易导致泡沫的行业之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一些城市房价快速上涨,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有较多争论,那么,什么是房地产泡沫?它是如何形成的?我们应怎样完善政府的各项制度及各种市场机制,从而达到控制泡沫的目的,使房地产行业保持健康的发展呢?下面就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2房地产泡沫的实质
经济学上对泡沫的定义,普遍被接受的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查尔斯·P·金德伯格的观点,他认为泡沫就是"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陡然上涨,初始的价格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买者。这些人一般是以买卖资产牟利的投机者,而对资产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并不感兴趣。随着价格的上涨,常常是预期的逆转和价格的暴跌,最后以金融危机告终。"
根据他的观点,房地产泡沫可理解为房地产价格在一个连续的过程中的持续上涨,这种价格的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并不断吸引新的买者--随着价格的不断上涨与投机资本的持续增加,房地产的价格远远高于与之对应的实体价格,由此导致房地产泡沫。泡沫过度膨胀的后果是预期的逆转、高空置率和价格的暴跌,即泡沫破裂,它的本质是不可持续性。
3房地产泡沫的危害
3.1造成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失衡
房地产泡沫的存在意味着投资于房地产有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在泡沫经济期间,大量的资金向房地产行业集聚,投机活动猖獗。泡沫经济时期日本大企业的高额利润许多来源于土地投机和股票投机带来的营业外收益,结果放松了对本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造成企业素质的普遍下降。日本企业在高速增长时期,通过以银行借款为中心的间接融资方式来扩大其设备投资。1987年以后,在股价和地价上涨的引诱下,都大幅度转移到了权益融资和投机土地的筹资方式上。大量的资金向房地产业流动,意味着生产性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或者说难以用正常的成本获得生产所必须的资金。
一方面,地价上涨导致投资预算增加,在高地价市区进行投资无利可图。如日本东京进行道路建设时,征用土地的费用高达总造价的43.3%,个别地段高达99%。这进一步造成了公共投入的相对缩减,形成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地价持续高涨,土地作为人们心目中最安全、收益率最高的资产被大量保有,使得本来就稀少的土地大量闲置或者低度使用,土地投机的倾向日益凸现。同时,由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房地产持有者与非房地产持有者、大都市圈与地方圈的资产差距越来越大,招致社会分配新的不公,严重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带来了深刻的社会问题。
3.2导致金融危机
房地产业与银行的关系密切主要是由房地产业投入大、价值高的特点决定的。有资料表明,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投入资金中约20%~30%是银行贷款;建筑公司往往要对项目垫付约占总投入30%~40%的资金,这部分资金也多是向银行贷款。此外,至少一半以上的购房者申请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这几项累加,房地产项目中来自于银行的资金高达61%。因此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银行就成为最大的买单者。应该注意到:银行与一般企业不同,安全性对其来说特别重要。一般生产性企业的倒闭只是事关自身和股东,对其他主体的影响较小。而银行的倒闭不仅仅是这家银行自身的事情,而且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使其他银行也面临挤兑风险。
3.3造成生产和消费危机
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往往伴随着经济萧条,股价下跌,企业财务营运逐渐陷入困境。股价下跌使企业发行的大量可转换公司债权在长期内不能转为股权,从而给企业带来巨额的偿债负担;此外,地价和股价下跌也使企业承受了巨大的资产评估损失和被迫出售土地及股票的销售损失。企业收益的减少又使得投资不足,既降低了研究开发投资水平,又减少了企业在设备上的投资。生产的不景气又导致雇佣环境的恶化和居民实际收入的下降。企业倒闭意味着大量的失业员工,即使没有倒闭的企业,由于收益的下降也要不断裁减人员。此外,地价的下跌还使得居民个人所保有的土地资产贬值。由于经济不景气和个人收入水平的下降,居民对未来怀有不同程度的忧心,因此会减少当期的消费,扩大收入中的储蓄部分,以防不测。个人消费的萎缩又使生产消费品的产业部门陷入困境。
3.4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
随着房地产泡沫破裂和经济危机的发生,大量的工厂倒闭,失业人数剧增。在金融危机下,犯罪案件激增。以马来西亚为例,1997年房地产泡沫破灭以后,当年的犯罪率比1996年增加了38%,1998年第一季度犯罪率比1997年更增加了53%,由于人们对日益恶化的经济危机感到不满,社会危机逐渐加剧。工人、学生反政府的示威游行引起暴乱,社会动荡不安。
4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4.1过度投机
一方面,土地交易制度不健全,行业管理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投机活动,产生大量投机性泡沫。土地是房地产行业的基础,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使得土地市场具有需求弹性大而供给弹性小的特点。当大量投机使土地需求增加时,土地价格急剧上涨,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市场无法在短时间内增大供给量,从而使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在这种情况下,有限的土地价格飞涨,严重脱离了其实有价值而产生地价泡沫,进而可能导致整个房地产业泡沫的形成;另一方面,房地产投资的过度增长使得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城市化进程的速度,就容易造成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的严重不平衡,房屋空置率高,也会导致房地产价格急剧下跌,泡沫破灭。
4.2消费者及投资者对未来价格的预期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的发展,土地价格存在着潜在升值的趋势,因此,房地产价格在人们未来的预期中也会不断上升。对房地产未来价格的非理性预期造成投资者对未来房地产投资高回报的设想,过多的货币资本投入到有限的土地买卖中,推动地价不断上涨,从而使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在泡沫破灭时,房地产价格下跌,消费者预期价格还要下跌,房地产商纷纷抛售其持有的房产,于是供应量增加,同时由于无人肯接手买入而使需求量减少,这样就加剧了价格的下跌。
4.3银行信贷非理性扩张
由于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开发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随着房地产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开发商仅靠自有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其开发资金主要来源就是银行贷款。而房地产的高回报,使许多银行在贷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向开发商发放大量贷款,从而使行业进入门槛降低,造成过度开发,金融风险不断堆积,使泡沫产生的可能性增加。
5防止房地产泡沫产生的措施
5.1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监控和管理
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改变,往往会引起其他因素的连锁反应,包括国家税收、劳动就业、居民收入、金融环境、企业利润,等等。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制定合适的政策,是防止房地产泡沫的首要措施。房地产兼有资产和消费品两重性,正因为如此,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十分活跃,容易产生房地产泡沫时,就必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首先,要加强对房地产建设的投资管理,根据收入的水平来确定投资规模,使房地产的产与销基本适应,不至于过多积压;其次,要加强房地产二级市场的管理,防止过分炒高楼市,使房地产泡沫剧增;最后,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大力发展安居型房地产,同时应加强市场统计和预测工作,从而使房地产行业成为不含泡沫的实实在在的主导产业。
5.2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市场运行预警预报制度
加强和完善宏观监控体系应当通过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时归集、整理和分析,就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评价和预测,定期市场分析报告,合理引导市场,为政府宏观决策作好参谋。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持续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吸引了大量的企业进行房地产投资。因此,国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的宏观监控体系,通过土地供应、税收和改善预售管理等手段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调控,有效地防止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5.3强化土地资源管理
政府应当通过土地资源供应量的调整,控制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要根据房地产市场的要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应量和各类用地的供应比例,切实实行土地出让公开招标制度,控制一些城市过高的地价。要坚决制止高档住宅的盲目开发和大规模建设,防止出现新的积压、出现由结构性过剩引发的泡沫。要严格惩处各类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圈地、占地行为,避免为获取临时和短期的土地收益而擅自占用和交易土地,对凡是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进行开发的土地,政府应立即收回。全面清理土地市场,坚决打击开发商的圈地和炒地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批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5.4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合理引导资金流向
首先,要进一步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增加监管手段,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水平;其次,要加强信用总规模的控制,不使社会总信用过度脱离实质经济的要求而恶性膨胀,从源头上防止现代泡沫经济发生;再次,要加强投资结构的调控,通过利率、产业政策等,引导资金流向生产经营等实质经济部门;最后,要加强外资和外债的管理,尽可能引进外资的直接投资和借长期外债。推动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从银行流出的。因此,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投机资本。
参考文献
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以金融制度因素为代表的内在因素
泡沫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现象,主要表现为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
应该指出,中国的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结合还不完全,联系并没有达到房地产业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一方面这个结合正在进一步加速,另一方面,房地产业,因其产业链跨度大,产业高度化明显,产业附加值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效应和扩散效应,作为国民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天然就与金融业有脱不了的干系。
以下将具体从货币制度、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三个方面来分析:
货币制度现代货币是不兑现的纸币,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本身已没有价值。货币的这一矛盾决定了货币数量的现代银行制度下具有膨胀的可能性,而货币的虚拟化发展又导致货币越来越远离实质经济。这使在现代货币制度下,蕴含着泡沫产生的可能性。
银行制度在现代银行制度下,只要中央银行不断发行货币,商业银行便能不断创造货币。这决定了银行系统的货币供给具有内在膨胀性,导致货币供给远远超过货币的需求,从而为泡沫的产生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信用制度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货币产生后,当它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充当延期支付的工具时,就产生了信用。信用的产生与发展也带动了金融机构的发展,随着信用形式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金融机构也越来越多样化,它们在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把更多的货币形式收入储蓄转化为投资。这些投资有的进入了实质经济系统,有的进入了符号经济系统。进入实质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由于投资策略而导致生产经营亏损,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使银行金融机构产生呆账和坏账,形成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进入符号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则到处投机,冲击各个市场,造成资产价格波动,产生经济泡沫,也就是说信用的产生、发展和运作,给泡沫的产生创造了基础条件。
以不确定条件为代表的环境下的投资行为
由于环境、条件及有关因素的变动和主观观测能力的局限,所确定的基础数据、基本指标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结论,有时不符合评价者和决策者所做的某种确定的预测和估计,这种现象就称为不确定性。也有将不确定性定义为市场行为者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那些难以完全和准确地加以观察、测定、分析和预见的各种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不确定的因素处处存在,但遗憾的是,投资者大都不是很理性,正如凯恩斯所说,企业家的投资决策大多是“油然而生的乐观情绪而不是根据数学期望来决定的”。这也许是市场中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者内心中,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所致。
房地产投资行为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它也许比金融行为更为不确定,因为房地产从建设到具有投入市场的能力到投资回收的时间一般较长,而且影响的因素较多,如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规、建设的各种费用、建设工期,利率、汇率、通胀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要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谈何容易。
不仅如此,现在虽然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但这只能说明信息的重要,并不代表信息的拥有量对所有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存在一种现象:“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企业对各种广告方式的如此重视就是这种现象的明证。在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下(其实不完全信息条件也是不确定性的一方面,因为信息的掌握程度,是在受到各种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才呈现出不完全性的,而客观条件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也就是说,不完全信息条件本身也正处于不确定之中),在市场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建全、市场效率不高的国家,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很容易就发生不理智的博弈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很容易发生局部的投资过度,这就是房地产泡沫的直接动因。
综上所述,在现存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是一定存在的,而且,房地产业自身是有能力通过改变自身的投资行为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的。本文以下将讨论通过发展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的方式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
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多元经营方式
房地产泡沫认识上的歧途
房地产是一定会有泡沫的,虽然少量的泡沫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接下来又有问题了,那就是泡沫是否会破,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破。现在,认为房地产业过度发展,房地产泡沫在不久的将来破灭的言论不绝于耳。
看到沿海大中型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等诸多城市较高的房价使许多当地居民只能望楼兴叹,潜在需求无法变成有效需求,投入的资金不能有效的回笼,这“正是房地产泡沫的明证”。由此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经发展得过快了,过于膨胀了。但也有不少人认为:仅根据十六大报告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蓝图,到2020年,中国城镇居民总数将从4.9亿提高到8.5亿。以此为据,就至少会有3亿以上的人口要搬到城里去住。2003年末,中国城镇家庭居民平均面积是23.8平方米,也就是说将需要71.4亿平方米的房子,若以这种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房地产还远没有到没有潜力的时候。
前一种想法只顾眼前,后一种想法却也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应该认识到,对GDP增长的供献率可以达到10%的任何产业都理所应当的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对中国房地产业的乐观态度,正如悲观态度一样,也没有太多的理论依据,从房地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引进的大量的指标,大量的标准,到了中国,似乎都没有太大实际的意义。
应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与其说清点什么,不与想办法做点什么。
有人就建议金融业应该向房地产业下手。本文将不从这方面考虑,而是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房地产业,从某种角度上说,是由许许多多房地产企业所构成的,它们构成了房地产业的主体,以下将以房地产企业的角度去找寻出路。
房地产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先天性欠缺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就应根据它的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等自身的原因而属于风险行业,再加上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及不完全的信息市场,其本身就是泡沫经济的温床。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分析在现有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说明房地产泡沫是不可避免的,然后分析以房屋租赁为代表的多元房地产经营方式,以期通过房地产业自身的发展来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不良影响。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房屋租赁风险恩格尔系数不确定性
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以金融制度因素为代表的内在因素
泡沫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现象,主要表现为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
应该指出,中国的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结合还不完全,联系并没有达到房地产业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一方面这个结合正在进一步加速,另一方面,房地产业,因其产业链跨度大,产业高度化明显,产业附加值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效应和扩散效应,作为国民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天然就与金融业有脱不了的干系。
以下将具体从货币制度、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三个方面来分析:
货币制度现代货币是不兑现的纸币,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本身已没有价值。货币的这一矛盾决定了货币数量的现代银行制度下具有膨胀的可能性,而货币的虚拟化发展又导致货币越来越远离实质经济。这使在现代货币制度下,蕴含着泡沫产生的可能性。
银行制度在现代银行制度下,只要中央银行不断发行货币,商业银行便能不断创造货币。这决定了银行系统的货币供给具有内在膨胀性,导致货币供给远远超过货币的需求,从而为泡沫的产生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信用制度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货币产生后,当它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充当延期支付的工具时,就产生了信用。信用的产生与发展也带动了金融机构的发展,随着信用形式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金融机构也越来越多样化,它们在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把更多的货币形式收入储蓄转化为投资。这些投资有的进入了实质经济系统,有的进入了符号经济系统。进入实质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由于投资策略而导致生产经营亏损,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使银行金融机构产生呆账和坏账,形成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进入符号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则到处投机,冲击各个市场,造成资产价格波动,产生经济泡沫,也就是说信用的产生、发展和运作,给泡沫的产生创造了基础条件。
以不确定条件为代表的环境下的投资行为
由于环境、条件及有关因素的变动和主观观测能力的局限,所确定的基础数据、基本指标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结论,有时不符合评价者和决策者所做的某种确定的预测和估计,这种现象就称为不确定性。也有将不确定性定义为市场行为者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那些难以完全和准确地加以观察、测定、分析和预见的各种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不确定的因素处处存在,但遗憾的是,投资者大都不是很理性,正如凯恩斯所说,企业家的投资决策大多是“油然而生的乐观情绪而不是根据数学期望来决定的”。这也许是市场中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者内心中,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所致。
房地产投资行为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它也许比金融行为更为不确定,因为房地产从建设到具有投入市场的能力到投资回收的时间一般较长,而且影响的因素较多,如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规、建设的各种费用、建设工期,利率、汇率、通胀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要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谈何容易。
不仅如此,现在虽然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但这只能说明信息的重要,并不代表信息的拥有量对所有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存在一种现象:“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企业对各种广告方式的如此重视就是这种现象的明证。在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下(其实不完全信息条件也是不确定性的一方面,因为信息的掌握程度,是在受到各种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才呈现出不完全性的,而客观条件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也就是说,不完全信息条件本身也正处于不确定之中),在市场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建全、市场效率不高的国家,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很容易就发生不理智的博弈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很容易发生局部的投资过度,这就是房地产泡沫的直接动因。
综上所述,在现存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是一定存在的,而且,房地产业自身是有能力通过改变自身的投资行为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的。本文以下将讨论通过发展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的方式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
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多元经营方式
房地产泡沫认识上的歧途
房地产是一定会有泡沫的,虽然少量的泡沫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接下来又有问题了,那就是泡沫是否会破,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破。现在,认为房地产业过度发展,房地产泡沫在不久的将来破灭的言论不绝于耳。
看到沿海大中型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等诸多城市较高的房价使许多当地居民只能望楼兴叹,潜在需求无法变成有效需求,投入的资金不能有效的回笼,这“正是房地产泡沫的明证”。由此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经发展得过快了,过于膨胀了。但也有不少人认为:仅根据十六大报告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蓝图,到2020年,中国城镇居民总数将从4.9亿提高到8.5亿。以此为据,就至少会有3亿以上的人口要搬到城里去住。2003年末,中国城镇家庭居民平均面积是23.8平方米,也就是说将需要71.4亿平方米的房子,若以这种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房地产还远没有到没有潜力的时候。
前一种想法只顾眼前,后一种想法却也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应该认识到,对GDP增长的供献率可以达到10%的任何产业都理所应当的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对中国房地产业的乐观态度,正如悲观态度一样,也没有太多的理论依据,从房地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引进的大量的指标,大量的标准,到了中国,似乎都没有太大实际的意义。
应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与其说清点什么,不与想办法做点什么。
有人就建议金融业应该向房地产业下手。本文将不从这方面考虑,而是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房地产业,从某种角度上说,是由许许多多房地产企业所构成的,它们构成了房地产业的主体,以下将以房地产企业的角度去找寻出路。
房地产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先天性欠缺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就应根据它的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等自身的原因而属于风险行业,再加上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及不完全的信息市场,其本身就是泡沫经济的温床。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分析在现有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说明房地产泡沫是不可避免的,然后分析以房屋租赁为代表的多元房地产经营方式,以期通过房地产业自身的发展来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不良影响。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房屋租赁风险恩格尔系数不确定性
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以金融制度因素为代表的内在因素
泡沫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现象,主要表现为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
应该指出,中国的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结合还不完全,联系并没有达到房地产业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一方面这个结合正在进一步加速,另一方面,房地产业,因其产业链跨度大,产业高度化明显,产业附加值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效应和扩散效应,作为国民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天然就与金融业有脱不了的干系。
以下将具体从货币制度、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三个方面来分析:
货币制度现代货币是不兑现的纸币,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本身已没有价值。货币的这一矛盾决定了货币数量的现代银行制度下具有膨胀的可能性,而货币的虚拟化发展又导致货币越来越远离实质经济。这使在现代货币制度下,蕴含着泡沫产生的可能性。
银行制度在现代银行制度下,只要中央银行不断发行货币,商业银行便能不断创造货币。这决定了银行系统的货币供给具有内在膨胀性,导致货币供给远远超过货币的需求,从而为泡沫的产生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信用制度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货币产生后,当它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充当延期支付的工具时,就产生了信用。信用的产生与发展也带动了金融机构的发展,随着信用形式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金融机构也越来越多样化,它们在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把更多的货币形式收入储蓄转化为投资。这些投资有的进入了实质经济系统,有的进入了符号经济系统。进入实质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由于投资策略而导致生产经营亏损,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使银行金融机构产生呆账和坏账,形成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进入符号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则到处投机,冲击各个市场,造成资产价格波动,产生经济泡沫,也就是说信用的产生、发展和运作,给泡沫的产生创造了基础条件。
以不确定条件为代表的环境下的投资行为
由于环境、条件及有关因素的变动和主观观测能力的局限,所确定的基础数据、基本指标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结论,有时不符合评价者和决策者所做的某种确定的预测和估计,这种现象就称为不确定性。也有将不确定性定义为市场行为者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那些难以完全和准确地加以观察、测定、分析和预见的各种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不确定的因素处处存在,但遗憾的是,投资者大都不是很理性,正如凯恩斯所说,企业家的投资决策大多是“油然而生的乐观情绪而不是根据数学期望来决定的”。这也许是市场中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者内心中,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所致。
房地产投资行为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它也许比金融行为更为不确定,因为房地产从建设到具有投入市场的能力到投资回收的时间一般较长,而且影响的因素较多,如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规、建设的各种费用、建设工期,利率、汇率、通胀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要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谈何容易。
不仅如此,现在虽然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但这只能说明信息的重要,并不代表信息的拥有量对所有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存在一种现象:“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企业对各种广告方式的如此重视就是这种现象的明证。在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下(其实不完全信息条件也是不确定性的一方面,因为信息的掌握程度,是在受到各种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才呈现出不完全性的,而客观条件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也就是说,不完全信息条件本身也正处于不确定之中),在市场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建全、市场效率不高的国家,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很容易就发生不理智的博弈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很容易发生局部的投资过度,这就是房地产泡沫的直接动因。
综上所述,在现存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是一定存在的,而且,房地产业自身是有能力通过改变自身的投资行为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的。本文以下将讨论通过发展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的方式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
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多元经营方式
房地产泡沫认识上的歧途
房地产是一定会有泡沫的,虽然少量的泡沫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接下来又有问题了,那就是泡沫是否会破,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破。现在,认为房地产业过度发展,房地产泡沫在不久的将来破灭的言论不绝于耳。
看到沿海大中型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等诸多城市较高的房价使许多当地居民只能望楼兴叹,潜在需求无法变成有效需求,投入的资金不能有效的回笼,这“正是房地产泡沫的明证”。由此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经发展得过快了,过于膨胀了。但也有不少人认为:仅根据十六大报告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蓝图,到2020年,中国城镇居民总数将从4.9亿提高到8.5亿。以此为据,就至少会有3亿以上的人口要搬到城里去住。2003年末,中国城镇家庭居民平均面积是23.8平方米,也就是说将需要71.4亿平方米的房子,若以这种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房地产还远没有到没有潜力的时候。
前一种想法只顾眼前,后一种想法却也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应该认识到,对GDP增长的供献率可以达到10%的任何产业都理所应当的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对中国房地产业的乐观态度,正如悲观态度一样,也没有太多的理论依据,从房地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引进的大量的指标,大量的标准,到了中国,似乎都没有太大实际的意义。
应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与其说清点什么,不与想办法做点什么。
有人就建议金融业应该向房地产业下手。本文将不从这方面考虑,而是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房地产业,从某种角度上说,是由许许多多房地产企业所构成的,它们构成了房地产业的主体,以下将以房地产企业的角度去找寻出路。
房地产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先天性欠缺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就应根据它的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等自身的原因而属于风险行业,再加上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及不完全的信息市场,其本身就是泡沫经济的温床。
对房地产业自身来说,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局部的投资过热,而是先天的发育不全,中国的房改的成就人所共知,但离成熟的房地产业还有距离。而最大的不足在于房地产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不仅是地域的差异,更多的是本行业自身的不完善。如房屋租赁市场的不完善,二级、三级房地产市场的不建全等等,这当然与各种规章制度的不建全或不合理有关,也在于中国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对新房犹为看重等有别于外国的观念有关,但在现有的特定的时期,房地产业自身也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
笔者认为,应本着规避风险,防范房地产泡沫不良影响的想法,来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和其它的房地产经营方式,同时也使房地产业呈现多极化,使房地产业自身能够有转移风险的能力(当然,这与香港某些大型房地产企业,通过投资其它产业来转移风险是有区别的,内地的房地产还不具备通过其他行业转移风险的实力)。本文主要考虑通过促进市场化住房租赁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来实现房地产业的行业自身的风险转移。
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多元化经营问题一:房地产多元化经营,可以转移风险、抑制泡沫么?回答是肯定的。
作为一种商品,房地产是特殊的,它的特殊性就表现在其它的商品只要有人想买,就不愁卖不出去,但是,人要有房子住是一定的(尤其是在中国“安家置业”的传统思想的作用下),但真正买不买就不一定了。这说明人们不是不想消费,只是消费不起。如果通过多元化的经营,满足了人们多级化的需求,房地产业就能走上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要改变先天发育不足的现状,就要大力发展住房一级市场之外的其他多元市场,其中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就事在必行了。
问题二:为什么以房地产租赁为现阶段发展多元化经营的重点呢?
首先,住房个人所有化为市场化的住房租赁创造了供给条件。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开发量和竣工面积逐年增长,住房销售面积和金额也逐年攀升,商品房的空置量也在增加,这就为一级房市的住房租赁造就了成熟的条件与强大的供给能力。
其次,市场化住房租赁的潜在需求为租赁市场的成长提供了巨大的动力。不仅在北京、上海、广州有20%左右的家庭租房居住,在全国租房居住的家庭也是大约在10%,租房已经成了城市居民住房的第二大房源。其实包括西方房地产业发达的国家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住房的自有化也不是很高。
还有,对于已经建成的房地产,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想办法买出去,对于闲置了的房地产,想办法租出去,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果,从一开始就不仅只是想“买”房,而是想到了多元化的经营,对转移风险、抑制泡沫应该是有益的。
问题三:何谓多元化的经营?
其实没有必要对它作什么定义,但有一点是要说明的,那就是:它不仅包括房屋和租赁的一级、二级市场等,还应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安居房等。按照国家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中国的居民,其中当然也包括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的差异将长期存在,居民对房地产的需求呈现了多元化、多级化,这才是必需加快房地产多元化进程的最根本原因。
在此要说明的是,笔者并不对各种房地产品、各种经营方式进行比较,更多是希望、呼吁多种房地产品、多种经营方式的到来。
中国的房地产经营应呈现出多元化,而多元化的基础就是房地产品的多元化。而现在从总体来看,房地产业的产品仍趋单一,而影响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政策法规,也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其实早在1998年上海就有有识之士建议“利用空置商品房兴办大学生公寓”,这无疑是缓解商品房空置矛盾的良策。类似如何为空置的商品房找到出路,才应该是研究房地产泡沫的初衷。本文并没有深入的讨论房屋租赁等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对房地产的具体影响,只是寄希望于房地产业的自身发展,能够在房地产业,尤其是在预防房地产泡沫的不良危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实,对于房地产而言,能够影响它的因素太多了,但如果只注重外因,而忽略了内因才是事物发展的主要因素,使它过分的依赖政策法规或是其它制度其它行业,而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欠缺,对自然或人为产生的房地产泡沫的消化溶解能力又不足,这只会使本来就还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的中国房地产业走向畸型。
参考文献:
1.张灿.金融泡沫理论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谢金荣.不动产金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3.谢金荣等.地产泡沫与金融危机.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4.陈柏东,张东.房地产经济学.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
房地产开发中的泡沫现象,主要是指土地和房屋价格极高,与其使用价值(市场基础价值)不符,虽然账面上价值增长很高,但实际上很难得到实现,形成一种表面上的虚假繁荣。由于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其附着建筑物所构成,而建筑物是人类劳动产品,其价格是由成本、利润、税金来确定,这相对比较稳定,较易判别,因此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地产泡沫实际上是土地泡沫(地价泡沫),而土地的市场基础价值即合理价格是土地利用效益的资本化。
无论是从现象,还是从本质看,泡沫与一般价格波动都有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从现象上看,一般商品的价格波动包括上涨、下降,而且在时间上是相连的、循环的,变化幅度一般不会很大,而泡沫是价格持续上涨,高到令人发狂的地步,直到产生恐慌,人们匆匆抛售,从而使价格暴跌,波动幅度很大,它不具有周期性,而是突然地上涨与下跌。
从本质上看,一般商品的价值是价格的货币表现,一般商品的价格波动反映市场供需平衡,既是市场机制作用的起点,又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价格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价格上涨、供给增大,投资者预期价格下降。而泡沫发生的时候,市场机制失灵,人们的行为买涨不买跌,不遵循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当价格上涨、供给增大时,投资者预期价格进一步上涨。1991-1993年,我国海南房地产价格正是这样飙升的。1991年每平方米价格还是1000多元的公寓楼,到1992年就可以卖到3000多元。有的商品房价格甚至突破10000元。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也大幅度提高,有的地方仅过一年价格竟由十几万元一亩涨到600多万元一亩。投机者却还在不断地囤积房地产以待价格再一步上涨时抛出。以至于在房地产交易中有70%是投机者囤积起来的。但很少有人会意识到房地产热骤然降温,房地产热在造就了一批富翁之后,相当一批公司被套牢在海南的土地上,上亿资金在有限的土地上沉淀。泡沫并没有带来财富的增减,只有转移的功能。
房地产泡沫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1.房地产商品的特殊性。在一定时期内房地产商品供求不易均衡,而且合同期摊销交易成本低,这是泡沫载体所具有的一个条件。所以房地产容易产生泡沫,是泡沫的主要载体之一。
2.土地的稀缺性。土地的自然供给是固定不变的,它是地球表面的陆地与水域的总和。城市面积在城市化过程中可以不断扩大但是土地资源是稀缺有限的,我国的土地资源相对匮乏,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人们对稀缺的土地需求有无限扩大的趋势。这种需求既有发展经济的客观需求又有对土地获利的需求,在土地获利需求的驱使下,把获取的土地权益作为谋利手段。土地权益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它可以反复转手。马克思曾指出:“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有价格。在这里,价值表现是虚幻的。”因此,土地的稀缺性及其虚拟资本使地价运动可脱离土地利用实绩而产生泡沫。
3.地价具有虚构性。地价的虚构性是由于土地资源价格与其资产性价格的不一致现象。也就是说,由于人们预期的不合理土地利用收益贴现值之和与现实的市场地价(市场地价等于未来土地持有期间土地利用收益贴现值之和与未来土地转让收益的贴现值之和,如果人们的预期地价是合理的,现实的市场地价就等于未来无限年期的土地利用收益的贴现值之和)之间总存在事实上的偏差。这种偏差越大,说明现实的市场地价中虚构部分越多或者说泡沫成分越多,反之越少。综观房地产泡沫的膨胀乃至破灭无不与发财致富的欲望与从众行为有关。“要挣钱,到海南;要发财,炒楼花”,成为当时海南房地产热时一些生意人的经典。这一点在东南亚房地产泡沫中无不表现得淋漓尽致。近几年来泰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供过于求,但是仍有许多新的开发商挤进这个领域。他们认为在前几年冒出的两万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只有20家宣布破产,可见这个行业仍有大的赚头。许多开发商还想从继续建房中摆脱困境,在这种非理性的支持下,造成泰国房地产市场熊市弥漫。
4.房地产市场是不充分市场。由于房地产市场与完全自由竞争市场的四个条件(信息充分;商品品质;买卖者自由出入;交易双方数量众多,因而任何一方不会出现垄断局面)相差甚远,所以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准市场(Sub-market)。由于买者信息缺乏和信息的不对称,许多房地产交易和定价是悄悄进行的,这种成交价往往不能反映成交物业的真实价值。
5.银行及金融系统发放房地产贷款的倾向性。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及其保值增值性,银行系统很愿意发放房地产贷款,在宏观经济一片看好的情况下,政府也鼓励投资,银行利率就比较低。据统计,在1992-1993年,海南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占社会固定投资的三分之一。大量资金涌向房地产业,信贷的盲目扩张及大量吸引短期外资,给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6.政府部门的不正之风。1993年沿海地区的房地产热,有不少公司是挂靠政府职能部门或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大多为挪用公款、贷款或拆借等,加上政府出于地方利益及短期利益的考虑而放松低价批地。可见,政府部门的设租、寻租、贪污受贿行为也是助长泡沫形成的原因之一。
二、房地产泡沫的危害
房地产过热,一旦泡沫形成,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升很容易产生虚假需求信息,影响开发者和消费者的预期,而且虚假需求造成的过度供给,又会形成新的房产积压,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大而长期的负面影响,2001年,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净增量为1100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空置面积增长10.5%,高于上年增长6.7%的水平,年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已突破1亿平方米大关,共积压资金1000多亿元。大量的空置商品房不啻于一柄悬在我们头顶的达魔克利斯剑;不规范的住房抵押贷款操作导致的房地产价格虚高,会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增大购房者的违约风险,一旦出现经济不景气,大量购房者违约,形成银行的不良资产,最终导致金融风险,1993年的中国和1996年的泰国都是这样,国内外由房地产不良贷款引起金融危机的教训我们必须吸取;此外,房地产价格过高还会影响人才的去留,严重削弱城市竞争力,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三、房地产泡沫的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网络的崛起以及加入WTO和北京申奥的成功等无疑都会给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带来机遇,特别是网络与房地产的结合,给未来房地产业的发展指出了一条道路。但是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房地产需求的进一步增加,我国的房地产业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如何让这一行业真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防范房地产泡沫,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
1.大规模推出经济适用房,抑制商品房价格。国家要抑制房价的不合理上涨,防止房地产泡沫的出现,主要办法还是大规模地推出经济适用房。去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宣布,投资1700亿元,计划建设2.25亿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这将对现有房地产市场的供应量、产品结构及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经济适用住房的作用一是通过免收土地出让金和减免配套费等,降低了售价,确保中低收入家庭有房可买,二是平抑过高的商品房价格。1998年国家宣布并随后实施的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计划,曾令众多房地产开发商惊恐不已。经济适用房对商品房价的巨大冲击或抑制效应已经显现。如北京1999年由于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致使其商品房价平均每平方米下降了700-1000元。现在,国家要重举经济适用房大旗,由于北京的新开工面积已经很大,如果再大规模推出经济适用房,那北京的房价非大跌不可。如果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付诸实施,房价持续上涨的空间就会被封杀。
2.强化土地资源管理,通过土地资源供应量的调整,控制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要根据住房市场的需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应量和各类用地的供应比例,实行土地出让公开招投标制度,控制一些城市过高的地价。要坚决制止高档住宅的盲目开发和大规模建设,防止出现新的积压。对于发生在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纪行为要严厉惩处,严惩无正当理由闲置土地的“圈地人”以及房地产领域的违法活动。
3.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市场运行预警预报制度,加强和完善宏观监测体系。通过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及时归集、整理和分析,就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评价和预测,定期市场分析报告,合理引导市场,为政府宏观决策做好参谋。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持续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吸引了大量的企业进行房地产投资,应当引起注意,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的宏观监测体系,通过土地供应、税收和改善预售管理等手段及时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调控,有效地防止房地产业“泡沫”的产生。
4.整顿住房金融市场秩序,规范住房金融业务,防范住房贷款风险。一要严格审查住房开发贷款发放条件,切实加强住房开发贷款管理。住房开发贷款对象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信用等级较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应主要投向适销对路的住宅开发项目,企业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开发项目必须具备“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二要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禁发放“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应严格评估抵押物的实际价值,落实抵押登记手续,贷款额与抵押物实际价值的比例(抵借比)最高不得超过80%。商业银行应认真分析开发项目及住房开发企业的有关情况,注意防范与期房相关的特定风险。三要规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管理。借款人申请个人商业用房抵押贷款的抵借比不得超过6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所购商业用房应为现房。
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升。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靡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很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计算公式为:
房价收入比=商品住宅平均单套价格/居民平均家庭收入=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
该指标的临界值可以由首付、利率、贷款期限、每
年住房贷款还款金额占收入比重等估算出,但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在1.8~5.5之间;发展中国家,一般在4~6之间。
1.2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警戒线定为2,超过2时说明房地产业存在泡沫现象。如1987-1990年间,日本存在严重的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平均值为3。
1.3空置率
房地产出现泡沫时,会有大量房屋空置,故可采用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方法为:空置率=增量房和存量房中的空置量/全社会增量房和存量房总和。一般而言,该指标的判断标准是:空置率不足5%时,表明市场过热,极可能存在泡沫;5%-10%为合理区域;10%-20%为空置危险区;而当空置率大于20%时,则表明存在严重积压。
1.4租售比价
反映房地产真实价值的是房地产的租金收益,房价变动可暂时偏离租金变动。但若长时间高于租金增长,则存在泡沫的成份。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从理论上说,计算租售比的方法是:假定将租房所需支本论文由无忧
付的钱以能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算出包括银行利息在内的租房总支出;同时也假定将买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够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再算出买房总支出;以租房总支出除以买房总支出,其结果就是住房的“租售比”。其判断标准可用下表来表示:
另外,还可以从房地产投资增值率和房地产贷款方面来计量房地产泡沫,但是总体而言,这两种方法不如以上四种方法应用广泛。
指标法的突出优点是所用数据通常相对比较容易采集,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在进行房地产泡沫检测时,可以把那些具有充分理论依据的指标,如房价收入比、租售比价等作为重要的辅判别标准;其缺陷是,一些指标的标准多取自国际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对同一个房地产市场进行判断时,不同的指标之间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
2理论价格法(收益还原法)
理论价格法被誉为最符合房地产泡沫定义的判别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计算出房地产的理论价格,然后与实际的房价相比较,通过观察二者相背离的程度,来判别泡沫是否存在。
以收益还原法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价格法,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发生后,成为日本经济学家用以判定地产泡沫的一种重要方法。因为泡沫是现实资产价格与实体资产价格的差,或是现实资产价格中实体经济不能说明的部分,所以衡量房地产泡沫的关键在于本论文由无
供测算出房地产的实体经济价格(理论价格)与现实价格之间的差距。收益还原的本质就是一个未来收益的贴现模型,即将未来的预期纯收益和预期售价按一定的折现率进行贴现,从而得到房地产的理论价格。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直观地理解理论价格法的精髓:
理论价格法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存在着困难。集中表现为:第一,折现率的准确数字难以确定。第二,收益还原法体现的是把未来的收益折合成现在的收益,通过折现来计算现值。但是,未来是不确定的,在当前的试点上难以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收益做出准确的估计。
3市场修正法
我国学者洪开荣(2001)提出房地产泡沫计量的“市场修正法”,即以物业空置率为基础,从房地产的供求差异出发,通过考虑各种相关系数因素来进行修正,从而估量出房地产泡沫的大小。其公式为:
房地产泡沫系数=物业总空置率×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其中:空置率是根据年空置量与三年累计物业竣工量的比例;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上期的(1+GDP增长率)/本期的(1+GDP增长率);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上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本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交易状况修正系数=上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本期的(1+个本论文由无
供人购房比例)。
该方法作为房地产评估标准的基本理由是空置率反映了市场供需的差异,特定时期和地域的空置率指标反映了各种市场力量和非市场力量的市场后果。房地产泡沫和物业空置率是对市场失衡的不同角度的描述,但它的实质内涵是一致的。该方法借助了资产评估中的修正方法,但是理论依据不足。
4统计检验法
国外的研究文献中,常见这种方法。其使用前提有两个:一是房地产价格短期波动不是很厉害;二是数据样本要大。实质是利用计量统计学的原理对房地产价格变化进行统计分析。当房地产市场上无经济泡沫时,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有规律,统计分析可以找到统计规律,而当经济泡沫存在时,由于经济泡沫使得价格大起大落,从而使得统计规律失常。国外的统计检验法根据检验的标准不同,可分为方差上限检验和游程或粗尾检验两种。
方差上限检验法以BlanchardandWatson(1981)为代表,他们认为,经济泡沫的出现会增加价格p的方差,会减弱价格p与市场基础的决定因素X的相关关本论文由
理提供系。在不存在经济泡沫的零假设下,给定某些条件,就可以求出价格方差的上限。当经济泡沫出现时,这个上界条件会受到破坏。
BlanchardandWatson(1981)还讨论了价格p的更新值(超额收益)的分布。如果存在经济泡沫,并且经济泡沫会在某个时期破灭,那么在经济泡沫存续期间,经济泡沫更新值为同号;当破裂开始时,变为异号,这样经济泡沫更新值的游程会比纯随机序列的要长,从而会使样本的总游程数变小。经济泡沫成长期间,会产生小的正的超额收益,但随之而来的是会在某个时刻经济泡沫破裂,产生大的负超额收益,这类经济泡沫的更新值的分布会成尖峰或粗尾分布,因此价格更新值的较大峰度系数可能意味着存在经济泡沫
。但游程检验与粗尾检验方法的效果不佳。因为经济泡沫游程数并不必然小于随机变量序列的游程数;另外,市场基础价值的分布也可能呈峰态。即使如此,这两种方法还是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关注。
我国房地产市场化的时间很短,从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的1998年算起,到2008年我国住宅市场化的历史也不过10年时间,可供计量检验的样本数据很少,计量检验的结论可能缺乏可靠性。因此,统计检验法在我国应用并不合适。5预警指数法
预警法是一种综合方法,融合了指标法中的本论文由
整理提供各种重要指标,也是目前测度房地产泡沫较为理想的方法。虽然存在着诸多理论上的问题,而且需要收集很多数据,但综合而言,是目前除了收益还原法之外最为完善的测度方法。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预警构建方法如下:
(1)选定预警指标。(2)确定预警指标的权重。(3)确定指标临界值。(4)测算地产泡沫发生变化的概率。当某一个判断指标发生预警信号时,地产泡沫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在预警期内,达到临界值的指标越多,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越大。(5)确定地产泡沫的预警级别。根据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房地产泡沫变化的可能性划为几个级别:A级:警戒级,40其构建还有多种方法,但它们在计算原理上是相同的,关键之处是所选取的代表性指标会因人而异,差别很大。
6结论与建议
以上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为两类,即指标法和模型法。不管用何种方法测度房地产泡沫,尤其是指标法中,其逻辑思路都是首先试图建立一个基准指标,然后用实际指标与其对比,实际指标大于或小于基准指标的部分即为泡沫成分,以实际指标偏离基准指标的程度来指示房地产泡沫的严重程度。在实际应用中,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判别是否存在泡沫,而不应该单纯采用一种方法,以免判别结果有失偏颇。真对以上分析,对我国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由于我国房地产发展时间较本论文
供短,房地产统计工作更是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统计资料相当匮乏,所以应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统计工作,使之更适应于经济全球化发展。
第二,目前我们应该在现有统计资料条件下,根据我国以往的经验和其他类似国家的经验,深入研究适合于我国的量化方法和评判标准。
第三,建立适合于国情的房地产泡沫预警机制,对我国房地产泡沫及时预报和控制,时刻警惕房地产泡沫。
参考文献
[1]周方明.房地产泡沫测度研究[J].经济师,2006,(5):141-144.
九十年代以来,房地产企业已经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目前,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企业林立,竞争异常激烈。然而,房地产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收益预期,直接影响着每一个房地产企业的未来发展。房地产价格受到国家政策、土地供给、投资者投机、消费者需求以及城镇化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了解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对于房地产企业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非常重要。
1 前人研究成果及本文研究的基本假设
1.1 前人的研究结果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研究了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孙继国、赵息[1]研究了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中的投机泡沫与房地产价格的关系。市场中的一些投资者明知某些资产价格高于实际价值,但他们对未来资产价格的升值潜力充满希望,因此不断地购进此种资产。这种由于主观信念不同而导致的资产投机行为常导致资产价格出现总体偏差,并最终形成泡沫。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1998-2009年北京市房地产发展中基本都存在一定的投机泡沫。其中2000年后泡沫化有所减轻,2005年后泡沫化又开始加重,2007后房地产价格上涨加速,泡沫化剧烈。
曹天阶[2]研究了消费者需求与房地产价格的关系。他认为消费结构升级拉动房地产业发展。我国实行房改后,取消了计划经济时代几十年的福利分房制度,住宅成了一种不可缺少的商品。改革开放后,各地都把软环境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改变市容市貌作为工作的重点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造成了大量的住宅需求。改革开放中富裕起来的人们也为改善居住环境产生新的住宅需求。而这些需求必然影响房地产的供给情况,造成房地产的价格波动。
王文婷[3]分析了城镇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影响。认为城镇化进程与房地产业发展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不可避免地会带动房地产业的发展,反之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又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产业,房地产商品则是社会必须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各种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和物质载体。任何城市的发展都要依靠房地产开发先行,城市空间利用和资源开发都依赖于房地产业的运行。城镇化所伴随的城市人口聚集、城市规模扩大,以及城市结构的变化都会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条件。长期以来,国内关于城镇化建设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影响研究仅限于定性讨论,近年来已有不少学者开始采用数理分析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
朱嫒玲[4](2005)研究了土地供给量对我国区域房地产价格的影响。采用1999年——2009年我国30个省市土地供给量、房地产价格等相关数据,建立Panel Data计量模型,研究了我国房地产价格区域差异,旨在土地供给量对我国区域房地产价格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土地供给量的确是影响我国区域房地产价格重要因素,土地供给量对我国各地区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差异程度各不相同。土地供给量对东部地区房地产价格影响程度最为显著,中西部地区房地产价格对土地供给量的敏感程度相对较低。
1.2 本文的基本假设
基于上述学者的研究成果,本文从投资者投机、消费者需求、城镇化的发展和土地的稀缺度四个变量作为自变量来探讨这些因素对北京市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认为这四个因素与北京市房地产价格存在相关性,并探讨其相关程度。
2 研究方法与设计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针对这些因素的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开展实证研究。调查对象的指定总体就是所有北京房地产企业。
论文的抽样元素是房地产企业销售负责人与企业员工。调查研究对象都是在这些界定人群中随机抽取出来的。
本论文采用的是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可以比随机抽样的方法更具有普遍性。设计的抽样元素比例分配分别为:北京房地产企业负责人50%、企业员工50%。
本研究论文在所发放的调查研究问卷是240份,实际回收有效调查研究问卷数量是232份,所以本研究论文采用的抽样大小是232份,有效率达到96.7%。
本论文采用李克特等级测量量表来测量所涉及的四个变量,投机者的投机、消费者的需求、城镇化率的发展、土地的稀缺。里克特量表一般分为:“十分同意、同意、无所谓、不同意、十分不同意”等五类形式的回答。每个问题的每种可能的回答都被赋予一个的数值来反映应答者不同的同意态度,对应答者的态度进行测量就是通过对这些数值进行加总得出来的。
本论文通过为调查问卷中的每个问题的每种可能的答案都分配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代码,用1-5来进行数据赋值。
本论文中使用Cronbach α系数来测试信度,所使用的系数指标为0.6,即只有大于或等于0.6时,才视为测量量表所得出的研究数据是符合信度设计要求的,是可以采用的。
由于自变量和因变量采用的研究数据都是定距型数据,所以本论文对变量进行相关分析。
用来测量定距型数据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系数一般是皮尔逊(积矩)相关系数,本论文就用皮尔逊相关系数来表示变量间假设关系的相关性。
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将“泡沫”定义为:“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急剧上涨,初始的价格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买者——这些人一般是以买卖资产牟利的投机者,而对资产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并不感兴趣。随着价格的上涨,继而出现预期的逆转和价格的暴跌,由此通常导致金融危机。”
房地产泡沫,一般是指由于土地的稀缺、房地产商品的供需矛盾、 企业 和私人的过度投机、金融机构的贷款偏好等因素,导致房地产价格无节制地持续上扬,使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而持续上涨,严重背离与之对应的基础价值的过程和状态。
房地产泡沫的成因及对我国房地产发展趋势的判断
从影响泡沫形成的各种因素来看,主要有三种:预期。由于土地具有稀缺性,与其他生产要素相比,供给弹性最小。因此,市场对土地未来价格的乐观预期,必然加大对土地的需求,从而使房地产价格偏离资产的实际价值;投机行为。投机行为对 经济 波动有很大影响,并且会推动资产泡沫的形成;非理性行为。市场并不是有效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过度炒作常常会导致投资者高估或低估未来收益的现象。
我国房地产投资近几年仍然高速增长。2006年前9个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就达到12902.4亿元,同比增长了24.3%。房地产投资的快速增长,使其占国有及其他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006年已经达到破纪录的22.6%。在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的情况下,2006年全国商品房的价格同比仍上涨了5.5%,局部地方如北京、上海、广州的房价相继突破居民的心理价位。房地产的开发已经超过经济的发展水平。
2007年初,
(四)银行信贷自身的非理性扩张
银行都把房地产信贷作为优良的贷款品种,并且都在不遗余力地扩大房地产信贷业务。如果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快速上涨,房地产开发投资就不会放慢增长速度,从而国内银行信贷扩张就不会停止。从2007年1-2月央行公布的数据来看,新增人民币贷款9814亿元,较2006年同期增长近2700亿元,银行信贷在房地产业的过度扩张,加速了房地产泡沫的形成。银行持有大量的房地产,那么房地产价格上涨将提高银行资本规模,从而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因此,银行将进一步扩大对房地产的信贷供给,而这又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的价格。这一过程循环往复,使得房地产价格日益偏离实际均衡价格,从而进一步导致房地产泡沫的膨胀。
遏制银行信贷非理性流入房地产的相关措施
(一)严格遵守银行信贷紧缩的宏观政策
银行必须遵守国家信贷紧缩的宏观政策,严格把守信贷关,提高信贷门槛,有效地抑制资金流入房地产业。因为,适当提高银行贷款利率,可以有效的抑制炒房者借助银行贷款囤房炒房;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则可以收缩 金融 机构的贷款总额,从而有效地抑制银行向房地产市场的放贷冲动;提高购房首付比例,不仅可以降低银行信贷在房地产业的资金比例,也可以让部分居民由于首付压力而最终推迟购房。只有这样,才能降低住房需求,有效防止房地产泡沫化,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 发展 。
(二)加强金融监管
一、房地产市场泡沫
所谓泡沫经济,是指由于人们非理性的经济活动,导致某种交易物的价格剧烈增长,这个价格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这种突然形成的高价,不能长期维持,按照经济规律,经过一定的时间它必然会下降到符合其价值的水平上,这种现象就像泡沫的破裂一样,所以称作泡沫经济。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房地产市场时,便形成了房地产市场泡沫经济。
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大规模爆发最早产生于日本。从1985年开始,日本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采取了非常宽松的金融政策,鼓励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由于美元贬值,大量国际资本进入日本的房地产业,导致房价飞涨,使得国民纷纷投机房地产市场。
二、我国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业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各地政府对待房地产项目几乎是一路绿灯,在政策与经济上都给予其相当大的扶持力度,这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势头过于强劲,一跃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这种非理性的发展,使得房地产业已经显露出超出国民经济承受范围的苗头,房价一路飙升,许多地区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了普通民众的购买能力,“地王”与“天价”楼盘不断地涌现,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暴利行业的代名词,其产生的经济泡沫也在不断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居高不下的市场需求导致房价非理性上涨。需求是市场的根本推动力。我国是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国民对住房的需求量始终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加之近年来我国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住房需求一直居高不下,在这种长期供不应求的状态下,由于没有政策的限制,开发商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在利益的驱动下,房价的上涨逐渐进入了一种非理性的状态,并且开始了恶性循环,使得整个房地产市场一直维持在一种高房价、高需求的状态,而且房产的价格已经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从而促成房地产泡沫。
第二,我国土地的稀缺性导致房价随地价飙升。我国的土地供给尤其是城市建设用地的供给量十分有限,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高利润性,众多的大型企业纷纷介入,大量的国内企业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导致土地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土地出让金动辄几十亿上下,地价的猛涨导致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直线上升,开发商为了获得高利润回报,只有不断抬高房价,最终把负担全部转嫁到了购房民众身上。
第三,银行等金融行业支持过度。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超过50%的资金是来自于银行,银行为了追求利润,将资金大量注入房地产市场,间接地促进了地价的飙升;同时,银行本身盲目的扩张信贷规模,忽略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性,致使各种投机行为愈演愈烈,不断堆积金融风险,也为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第四,各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追求。由于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性,其在很多地方都成为了当地的支柱产业,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和政府的财政收入做出了重大贡献,所以,对于房地产行业,各地政府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导致房地产的政策过于宽松,地方政府不能切实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使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缺乏合理的规划与管理,这也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重要因素。
三、房地产泡沫的危害
第一,广大民众的住房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房地产泡沫破裂前最直接的危害就是房价过高,这使得人民大众无力购房,或者说一旦购房便背上了巨额的银行债务,成为所谓的“房奴”,一方面大量的资本投入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人民的住房需求却始终得不到满足,这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利于社会安定与发展。
第二,泡沫破裂会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从日本的泡沫经济破裂可以看出,无论是银行、企业还是投机者,大量的国民资本投入了房地产行业,一旦泡沫经济破裂,将会引发剧烈的金融危机,企业倒闭,投机者破产,最终银行将会成为最大的买单者,由于银行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银行的亏损对整个社会带来的经济灾难是难以估量的,不仅如此,这场经济灾难对国家今后的发展将会产生长久的负面影响。
四、房地产泡沫的对策
第一,银行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核机制。由于房地产业的主要资金来自银行,要严格的控制银行的信贷项目,杜绝信贷违规操作,严防不良贷款产生;同时,要严格控制房地产业银行资金的比重,防止控制投机行为,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条件。
第二,加强管理土地市场。土地交易价格是房价的风向标,因此要对土地市场进行严格规范,出台相应的政策来遏制囤积土地等各种土地投机行为,保证土地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房地产市场泡沫
所谓泡沫经济,是指由于人们非理性的经济活动,导致某种交易物的价格剧烈增长,这个价格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这种突然形成的高价,不能长期维持,按照经济规律,经过一定的时间它必然会下降到符合其价值的水平上,这种现象就像泡沫的破裂一样,所以称作泡沫经济。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房地产市场时,便形成了房地产市场泡沫经济。
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大规模爆发最早产生于日本。从1985年开始,日本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采取了非常宽松的金融政策,鼓励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由于美元贬值,大量国际资本进入日本的房地产业,导致房价飞涨,使得国民纷纷投机房地产市场。
二、我国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业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各地政府对待房地产项目几乎是一路绿灯,在政策与经济上都给予其相当大的扶持力度,这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势头过于强劲,一跃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这种非理性的发展,使得房地产业已经显露出超出国民经济承受范围的苗头,房价一路飙升,许多地区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了普通民众的购买能力,“地王”与“天价”楼盘不断地涌现,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暴利行业的代名词,其产生的经济泡沫也在不断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居高不下的市场需求导致房价非理性上涨。需求是市场的根本推动力。我国是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国民对住房的需求量始终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加之近年来我国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住房需求一直居高不下,在这种长期供不应求的状态下,由于没有政策的限制,开发商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在利益的驱动下,房价的上涨逐渐进入了一种非理性的状态,并且开始了恶性循环,使得整个房地产市场一直维持在一种高房价、高需求的状态,而且房产的价格已经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从而促成房地产泡沫。
第二,我国土地的稀缺性导致房价随地价飙升。我国的土地供给尤其是城市建设用地的供给量十分有限,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高利润性,众多的大型企业纷纷介入,大量的国内企业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导致土地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土地出让金动辄几十亿上下,地价的猛涨导致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直线上升,开发商为了获得高利润回报,只有不断抬高房价,最终把负担全部转嫁到了购房民众身上。
第三,银行等金融行业支持过度。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超过50%的资金是来自于银行,银行为了追求利润,将资金大量注入房地产市场,间接地促进了地价的飙升;同时,银行本身盲目的扩张信贷规模,忽略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性,致使各种投机行为愈演愈烈,不断堆积金融风险,也为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第四,各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追求。由于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性,其在很多地方都成为了当地的支柱产业,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和政府的财政收入做出了重大贡献,所以,对于房地产行业,各地政府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导致房地产的政策过于宽松,地方政府不能切实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使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缺乏合理的规划与管理,这也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重要因素。
三、房地产泡沫的危害
第一,广大民众的住房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房地产泡沫破裂前最直接的危害就是房价过高,这使得人民大众无力购房,或者说一旦购房便背上了巨额的银行债务,成为所谓的“房奴”,一方面大量的资本投入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人民的住房需求却始终得不到满足,这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利于社会安定与发展。
第二,泡沫破裂会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从日本的泡沫经济破裂可以看出,无论是银行、企业还是投机者,大量的国民资本投入了房地产行业,一旦泡沫经济破裂,将会引发剧烈的金融危机,企业倒闭,投机者破产,最终银行将会成为最大的买单者,由于银行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银行的亏损对整个社会带来的经济灾难是难以估量的,不仅如此,这场经济灾难对国家今后的发展将会产生长久的负面影响。
四、房地产泡沫的对策
第一,银行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核机制。由于房地产业的主要资金来自银行,要严格的控制银行的信贷项目,杜绝信贷违规操作,严防不良贷款产生;同时,要严格控制房地产业银行资金的比重,防止控制投机行为,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条件。
第二,加强管理土地市场。土地交易价格是房价的风向标,因此要对土地市场进行严格规范,出台相应的政策来遏制囤积土地等各种土地投机行为,保证土地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0 引言
“泡沫”一词因17世纪30年代荷兰的“郁金香球茎风潮”及同时期在英国爆发的“南海泡沫事件”而被正式引用。从经济学上讲,“泡沫”是指地价或股价等资产价格出现基础条件无法解释的持续上涨或下跌,最后在短时间内价格急剧波动的现象。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将“泡沫”定义为: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急剧上涨,初始的价格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买者——这些人一般是以买卖资产牟利的投机者,而对资产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并不感兴趣,随着价格的上涨,继而出现预期的逆转和价格的暴跌,由此通常导致金融危机。房地产泡沫经济指的是由房地产价格在投机行为作用下出现的严重脱离市场基础条件、脱离实际使用者支撑而持续上扬所形成的经济状态。本文对我国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起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挤压泡沫的措施。
1 房地产泡沫的起因
造成房地产泡沫的主要原因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社会总需求的增长,供给弹性越小的要素价格将增长得越快。在所有生产要素中,土地的供给弹性最小,在大城市中,人口密度高,土地稀缺。作为稀缺资源,房地产的价格必然会比较高。人们估计到房地产价格要上升,为了赚取土地价格上涨的资本所得,纷纷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加速了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当大家看到房地产价格只涨不跌,就大胆地以购买到的房地产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来进行房地产投资。因为房地产是不动产,容易查封、保管和变卖,而价格只涨不跌,银行以为房地产抵押贷款万无一失,所以很容易发放过量的房地产贷款。但不幸的是,当经济发展的速度因各种原因放慢的时候。价格跌得最快的也必将是供给弹性最小的土地和房地产业。而房地产投资者看到房地产价格下降,为了保护投资利益,竞相抛售,使房地产价格直线下降,泡沫随之破裂。原来被认为万无一失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也就成了呆账、坏账。
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说房地产业就等同于泡沫经济。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1 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使得房地产业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1.2 房地产过热不等同于房地产泡沫。房地产过热主要指房地产投资量过大,开发量过多,超过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有效需求。房地产过热可能会带来供过于求、房屋积压、土地闲置和资金沉淀,但并不一定会带来价格飙升从而导致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泡沫在形态上表现为房地产价格的大起大落。房地产泡沫既是一种价格现象,又是一种货币现象。在房地产泡沫产生阶段,房地产资金货币供应量不断增加,各种资金包括个人投资、企业资金、银行贷款、国外游资纷纷介入,在短期内迅速使房地产价格升高。只有那些有大量投机资金介入,过度炒高的房地产市场,其房地产过热才会引发房地产泡沫。
1.3 同时也应该看到,房地产业确实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陛,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价格泡沫。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二是房地产商品价格泡沫。一方面,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
1.4 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形成大量空置,构成经济泡沫。如前所述,商品房空置率在10%-15%之间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空置率超过警戒线,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经济混乱,社会动荡。四是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而言,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
2 如何挤压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具体对策如下:
2.1 从土地源头入手,规范土地市场 土地资源短缺不仅是困扰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也是困扰城市化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大问题,如何利用相对贫乏的土地资源为全体国民提供一个公正、平等、富足和安定的发展与生存环境,在一定意义上讲,都有赖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立法确定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以防止朝令夕改、急功近利,保障土地使用结构的合理性,为城市和地区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2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 各级政府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区域性强和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加强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演变规律的研究,科学设立符合当地房地产市场规律的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和主要指标的量化区问,有计划地建立符合自己城市特点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防范房地产泡沫。通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市场供求总量、结构、价格的调控;通过市场信息、引导和规范,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透明度,控制人为惜售和炒作行为,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通过对楼市的动态监测,评价市场的运行情况,预测分析未来的市场走势,向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适时、适度调控市场的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3 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 推动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从银行流出的。因此,必须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包括银行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等。房地产金融业应尽快与国际接轨,尽早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大力推进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尽快成立购房担保机构,推进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与住房产业的结合。同时借鉴海外经验,加强研究与国外不断创新的房地产金融手段和新型的房地产金融资本市场结合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促进开发信贷与消费信贷的同时发展,建立起健康繁荣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一、 引言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一直上扬,且保持高位运行。而当房地产价格过分偏离内在价值时,泡沫成份被大量转移给了金融机构。而当房地产金融系统中积累的泡沫压力太大时,系统运行的内在机制将以急性和突发性的方式来释放压力,泡沫破裂的最危险的结构甚至会促成整个金融系统风险的爆发。因此,要深入研究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形成的特殊机理,促进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的稳定发展,为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体制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支持。
本文通过对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建立演化博弈模型,并根据房地产市场化以来政府调控和利率调控的不同特点分阶段进行分析,基于不同阶段政府的不同调控行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不同初始条件,得出不同阶段二者不同的演化稳定策略和房地产金融状况。
二、 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演化博弈模型
1. 博弈假设。根据模型的设计思想,对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演化博弈模型做出如下假设:
假设1:局内人。博弈双方为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且均是风险中性的,博弈双方各为相似个体组成的不同群体,且博弈过程属于非对称的有限理性复制动态进化博弈;
假设2:策略空间。在不同的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中,银行群体只存在两种策略集合:(宽松信贷,紧缩信贷),而房地产开发商也只存在两种策略集合:(投资,投机);
假设3:支付。支付是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在不同的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中得到的效用水平。
2. 博弈模型。以2×2非合作重复博弈为例,对演化博弈论的思想作一些分析,如表1的支付矩阵所示。
其中,假设p表示房地产开发商群体在一次博弈中采取策略1(投资)的概率,q表示银行群体在博弈中采取策略1(宽松信贷)的概率,而概率可解释为群体中选取该策略的参与人的比例;An,Bn(n=1,2,3,4)分别表示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采取不同策略时的收益。
通过分析可得:
房地产开发商以p和(1-p)的概率选取策略1和2的平均收益是:
u=p*u1+(1-p)*u2=p*[A1*q+A2*(1-q)]+(1-p)*[A3*q+A4*(1-q)]
同理:
银行以q和(1-q)的概率选取策略1和2的平均收益是:
u=q*u1+(1-q)*u2=q*[B1*q+B3*(1-P)]+(1-q)*[B2*p+B4*(1-P)]
根据演化博弈理论,若同种群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选择相同的战略S,其利润相等,则任何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不会改变其战略。当同种群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中某个参与者试验不同的战略S',称之为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而当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获得比同种群其它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更高的利润时,其它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必然会模仿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反之,当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的利润低于其它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的利润时,其它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将保持原战略而该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也将从战略S'调整为战略S这样,战略S成为有限种群演化稳定战略。
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复制动态实际上是描述某一特定策略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中被采用的频数或频度的动态微分方程。根据演化的原理,一种策略的适应度或支付比种群的平均适应度高,这种策略就会在种群中发展,即适者生存体现在这种策略的增长率大于零,即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将持续的选择这一策略。
复制动态方程为:
房地产开发商:
dp/dt=p*(u1-u)=p*(1-p)[(A1-A3+A4-A2)*q-(A4-A2)]
银行:
dq/dt=q*(u1-u)=q*(1-q)[(B1-B3+B4-B2)*p-(B4-B2)]
于是动态复制系统平衡点所对应的策略组合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演化均衡,而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演化博弈均衡的稳定性取决于其在合作和非合作时所能带来的收益大小比较,在达到演化稳定策略时群体中的个体仍在不断变化,即呈现出内部不断变化而总体不变的的过程。
对于上述由微分方程表示的群体动态演化过程,其均衡点的局部稳定性可由该系统的相应的雅克比矩阵局部稳定性分析得到:
J=
(1-2p)[(A1-A3+A4-A2)q-(A4-A2)] p(1-p)(A1-A3+A4-A2)q(1-q)(B1-B3+B4-B2) (1-2q)[(B1-B3+B4-B2)P-(B4-B2)]
这样,运用雅克比矩阵局部稳定性原理,通过分析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在房地产市场化不同发展阶段中演化稳定策略,可以系统地论述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演进过程,从而为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提供一定的启发和建议。
三、 演化博弈稳定性分析
从1998年房地产市场化以来,根据不同发展阶段中政府调控的重点和央行基准利率调控政策的特点,本文将房地产市场化发展阶段分为四个阶段:
1. 1998年~2003年:初步繁荣发展阶段。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城镇住房分配制度货币化改革,为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提出了实施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方针政策,培育房地产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中央银行在五年内共有五次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推行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来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
同时由于人们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产生了巨大的房地产市场需求,房地产业迅猛发展,而国家政策法规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限制与要求并不太高,房地产行业的准入门槛比较低,房地产投资额、施工面积等指标均出现大幅增长,与此同时,房价也快速上涨,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在该时期内,当银行实行宽松的信贷政策时,由于房地产市场一片繁荣,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并且处于市场化初期,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房地产投机行为的违规成本也很小,因此当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高风险的项目,基于巨大的市场需求,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及时卖出楼盘,能获得巨大收益;同理在房地产开发商投机的情况下,银行放出更多的贷款,则获得利息等收益也大大高于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时的收益。此外,若银行实行宽松的信贷政策,贷款总额高于紧缩信贷政策下,从而银行获得更大的收益。
当银行实行紧缩的信贷政策时,只有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投资行为时,才能及时顺利地获得贷款从而取得更大的收益。
当处于1998年~2003年的房地产市场初步繁荣阶段时,无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初始状态采取什么样的博弈策略,最终都会回到演化稳定策略,即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策略且银行采取宽松信贷的策略。
在房地产市场初步繁荣发展阶段,房地产需求旺盛,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扬,银行短期内忽略了房地产的贷款风险,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而房地产市场不断涌入大量的资金,这进一步加快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扬,有可能会催生房地产价格泡沫,房地产金融风险开始形成。
2. 2004年~2007年:宏观调控、抑制投机阶段。2003年以来,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扬,大部分城市住房销售价格上涨明显,部分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出现投资过热的趋势。
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过热现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密集的调控措施,期间房地产投资过热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随着居民住房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住房购买力的不断增强,部分地区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该时期内来自国内贷款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上涨,贷款增速也基本保持较高水平。
虽然受到政府宏观调控和加息等方式,但由于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势头强劲,房地产市场火热,同时对房地产开发商投机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投机行为获得的收益仍然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因此在该时期内,无论银行采取何种信贷政策,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行为利益仍高于投资行为的利益所得。
但在此时期政府目标着重于宏观调控、抑制投机,因此无论银行采取何种信贷政策,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行为时的银行收益将小于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行为时的利益所得。此外,若银行实行宽松的信贷政策,贷款总额将高于紧缩信贷政策下,从而银行获得更大的收益。
则当处于2004年~2007年的政府机制投机阶段时,无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初始状态采取什么样的博弈策略,最终都会回到演化稳定策略,即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策略且银行采取宽松信贷的策略。
此时处于房地产市场初步宏观调控时期,尽管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发展势头有所抑制,但房地产需求依旧异常旺盛,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在银行采取宽松的信贷政策情况下,银行贷款规模迅速扩大,使得银行贷款的潜在风险处于急剧积累的过程中,同时贷款规模的扩大也进一步助长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和投机活动的升级,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推动的螺旋式前进的恶性循环,房地产金融风险不断膨胀。
3. 2008年~2009年:鼓励合理住房消费阶段。自2007年底起,一方面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观望情绪浓重,商品房交易量大幅下滑。其中在2008年下半年,中央银行连续五次降息,同时采取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以鼓励合理住房消费,从而能再次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但2009年下半年以来,基于房地产市场迅速反弹,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势头明显,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密集且严厉的调控政策,旨在打击投机性住房行为,维持正常的住房需求。
在此时期内,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投机行为获得的收益将小于其违规成本。因此,在此时期内,当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行为时获得的收益将大于其采取投机行为取得的收益。
而在该时期内,无论银行采取宽松还是紧缩的信贷政策,若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行为,由于惩罚力度较大,投机行为的收益很小,如果资金链发生断裂,则无法保证按时还款付息,从而银行的收益较小。而当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行为时,若银行采取宽松的信贷政策将比紧缩的信贷政策取得的收益大。
则该阶段时,无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初始状态采取什么样的博弈策略,最终都会回到演化稳定策略,即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策略且银行采取宽松信贷的策略。
在鼓励合理住房消费阶段,受国际整体经济的消极影响,房地产价格开始回落,房地产市场陷入不景气的局面,房地产抵押贷款价值降低,房地产贷款风险将迅速增加,房地产贷款的呆账坏账将有所增加,如果此时银行采取紧缩的信贷政策,提高贷款标准,减少房地产贷款,则将加剧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现象,加快房地产价格的下降,最终会使得房地产泡沫破灭,形成金融危机。
4. 2010年~2011年: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严厉打击投机行为。自2010年起,政府出台一系列房地产重拳调控政策,综合运用土地、信贷、税收等手段,先后出台了房地产税、限购令等严厉政策,极大地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此时期内,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投机行为获得的收益远远小于其付出的成本。因此,在此时期内,当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行为时获得的收益将远大于其采取投机行为取得的收益。
而在该时期内,无论银行采取宽松还是紧缩的信贷政策,若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行为,由于惩罚力度较大,投机行为的收益很小,如果资金链发生断裂,则无法保证按时还款付息,从而银行的收益较小。
则当处于该阶段时,无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初始状态采取什么样的博弈策略,最终都会回到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策略且银行采取宽松信贷的策略;或者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策略且银行采取紧缩信贷的策略。
在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投机阶段,房地产价格将会受到调控影响,价格增速回落,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将逐渐消失,无论银行采取宽松或紧缩的信贷政策,房地产开发商都将采取投资的策略,房地产市场将会实现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
四、 结语
在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演化博弈模型中,当房地产市场处于市场化初期阶段时和政府初步的不断进行宏观调控阶段,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的演化稳定策略均为银行采取宽松的信贷政策,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的策略。这意味着当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时,供需两旺的势头明显,房地产价格迅速上涨,房地产业有利可图,银行忽略了房地产的贷款风险,纷纷扩大贷款规模,使得房地产市场不断涌入大量的资金,同时这进一步加快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扬,两者交互作用,房地产金融风险开始形成并且不断加剧。
而当处于鼓励合理住房消费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房地产开发商的演化稳定策略为投资策略,银行采取宽松的信贷政策。这意味着房地产价格开始下滑,房地产抵押贷款价值降低,房地产贷款风险将迅速增加,而如果此时银行采取紧缩的信贷政策,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则将加剧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现象,加快房地产价格的下降,最终会使得房地产泡沫破灭,形成金融危机。
因此,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减少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需要政府严格、持续的执行有效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从宏观政策的角度分析,政府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调控房地产市场:
(1)从信贷政策的角度来看,根据现在的市场状况,宽松的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效果不大,因此央行应加紧市场流动性的回收工作,继续实施紧缩的信贷政策,降低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的风险,同时也有助于降低通货膨胀。
(2)从政府财政政策角度来看,政府应将资金重心向基础制造业倾斜,大力发展实业,防止产业空心化危机的发生,以加强房地产泡沫破灭时的风险的抵御能力。
(3)从政府的金融体系改革来看,政府一方面要对整个金融体系加强监管力度,一方面应该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制度,促进其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调整,将股市与楼市之间的资金向实业转移,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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