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论文范文

时间:2023-02-28 15: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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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论文

篇1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河南省政府11月13日下发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出20条重要举措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部署。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义有哪些意义?

    (1)促进社会公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在城镇稳定就业,但难以在城镇落户,不能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改革传统户籍管理制度,统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和发展,将使更多城乡居民享受日益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拥有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发展机会,促进社会公平。

    (2)促进经济增长。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将促进劳动力加速从低效率的农业部门向城镇高效率的二、三产业转移。一方面,这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后,消费倾向和消费结构将发生变化,购买力和对工业品的需求将大幅提升,可以形成巨大的消费需求,同时还会产生基础设施和住宅等方面的巨大投资需求,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促使经济增长由过多依靠外需转向内外需协调拉动。这也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3)促进城镇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将帮助那些已经进入城市多年的农业转移人口过上与城市人一样的生活,更好地融入城市文明。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的全面规划,将在全国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这对合理引导人口流动、优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布局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4)促进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必须逐步消除制约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将有利于发展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化解劳动力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我国加快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强国,进一步释放人口红利和改革红利。

篇2

城乡二元模式促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造成大量农村留守儿童。“意见”打破“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模式并且保证随迁子女在迁入地的受教育权利,将再一次促进曾经因为顾及子女教育而未进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此前,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受教育权利受到很大程度上的限制,并且得不到与城市孩子相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公平受到“户籍”的阻碍,因而绝大部分进程务工人员将孩子留在家里。而今,孩子可以随着父母迁入务工地,并且在务工地接受与城市儿童相同的教育,无疑导致务工人员将留守儿童随迁入城。新户籍制度相对地保障了随迁子女的教育权利,给曾经的留守儿童带来接受优质教育的希望。与“随迁”或曾留守的儿童相比,农村常驻儿童则成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常驻儿童的家境比较贫寒,世代农耕,经济收入全部指望几亩田地。家庭经济稍微宽松的儿童已由“留守”向“随迁”或“流动”转变,而常驻儿童家庭经济不乐观,只能指望已经萎缩的农村学校。相比留守儿童,新户籍制度给常驻儿童带来更多的是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相较之后的失望。大批学生流向城镇、乡村教育走向衰落的同时,农村常驻儿童的教育权利及教育公平问题越来越突出。乡村学校的撤点并校,使得农村优势资源过于向城镇地区集中,导致农村常驻儿童失去了一些教育机会,这对乡村常驻儿童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

2.学校教育“离农效应”进一步强化

长期以来,我国主要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教育价值取向:农本主义价值取向和城市主义价值取向,前者更多为“为农”模式,后者更多为“离农”模式。教育价值取向的“离农效应”强化主要表现在:首先,新户籍制度在推动进一步城市化中,使更多的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看到农村和城市的差距。“为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化的需要,更多的农村人受教育的目的转向“离开农村进城”或者“跳出农门”。在当前情形之下,对农村教育的关注就是如何比照城市教育,使之朝向城市教育模式。农村教育依然陷入“读了大学回到农村即是没有出息”之悖论,更多的大学生即使在大城市碌碌无为也不愿意回去建设乡村。其次,在教育者方面,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解体,农村教育已经不能依旧为“农村服务”。随着城市化发展,农村人也应该全部离开农村,因此农村教育目标在于“离开农村”,或者产生“农民无用论”抑或“农村无前途论”。第三,长远发展上,“城乡二元户籍”给农村教育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危机感。农村教育主要是指在农村经济社区环境里,对农村居民(或农民)及其子女进行的教育。长远来看,农村已经从户籍上消失,农村在当前情况之下早晚面临消逝,随着这一思想的蔓延,新户籍使“离农效应”进一步强化。

3.农村教育与乡村文化渐行渐远

文化是物质环境和各种知识的结合体,农村教育的变迁也同其他事物一样,都是一种综合体,然而当下农村教育的变迁逐步驱离乡村文化。在整个现代化的过程中,乡村不可避免地被边缘化,显然造成农村教育与乡村文化的不和谐。首先,在课程结构上,主要以考试为主,农村学校教材采用与城市学校一样,既没有乡土教材也没有显现出乡村文化价值体现,农村教育已经步履维艰。乡村文化价值的显现不仅仅是乡土教材的问题,而且是整个乡村教育课程建设的问题,即在整体乡村教育教材中应该体现对乡村社会与乡村文化价值的充分关注与尊重。其次,在教学过程上,在学校课堂教学中,几乎所有的教室用普通话教学,然而农村学校学生有着惯用方言,在教学过程中学到的东西需要学生通过自己的“转化”,语言障碍往往难以使所学内容与生活相连,亦更加难以运用。再次,学校地理位置的设置上,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撤点并校”和寄宿制学校轰轰烈烈进行,农村学校的校舍距离农村越来越远。乡村越来越多地成为一个地域概念,成了一个没有实质内涵或者说缺少文化底蕴的空洞符号。作为文化生命的乡村已经终结,乡村社会成为文化的看客,不再具有自我文化生长与更新的能力和机制。学校与村庄渐行渐远,甚至没有了村庄的味道,“一村一校”逐步成为美好的回忆。

二、农村教育困境背后的多重原因

农村学校的教育困境是多重的,新户籍制度催生农村留守儿童转变为城市流动儿童,为留守儿童开启了“教育的春天”。对于常驻农村的儿童而言,他们所受到的教育比较落后,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农村儿童越跟不上城市教育步伐,便对城市教育和城市生活有了更进一步的期待和向往,致使城市教育价值取向在农村蔓延和越演越烈。农村人走向城市,村庄在形式上逐步衰落,农村人吸取城市文化,城市文化在农村滋长,同时农村失去已有的文化之“根”,使现存的农村文化失去长期以来的传统之“根”,村庄在实质上衰落。农村学校教育是城市的复制和翻版,农村教育“有根”文化缺失而“无根”文化滋长。

1.新户籍制度催生农村学校生源困境

新户籍制度最直接的变革是促进人口的流动,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 102.55万。随着新户籍制度对于流动儿童教育权利的保护,农村留守儿童逐步随着父母进入城市接受城市教育。“要求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同时加大中央财政对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专项奖励力度”。改革“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是此次改革的重点,这一政策刺激有能力的或者能力比较强的进城务工者将留守在家的子女随迁进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户籍制度为农村留守儿童带来“教育的春天”。且不说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之后收到的教育具体如何,但是最起码在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之间,有主动选择的权利。相对来说,新户籍制度对于随迁子女的教育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村的教育规模和教育质量。部分留守儿童随迁入城,农村学校教育尤其是农村的教学点更是难以维持,甚至会出现倒闭现象。一些优秀的留守儿童随迁入城接受城市教育,由此而削弱原本已经与城市教师难以企及的农村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对于祖祖辈辈世代务农,也缺乏城市就业能力,更无法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致使农村人不愿也不能进城,这一类人群的子女成为农村常驻儿童,不管农村教育衰败到何种程度,他们始终只能在灰心、失望中顽强坚守。

2.城市教育价值取向对农村人的诱惑

农村教育只是城市教育的翻版,农村学校课程和教学内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脱离农村生产和生活实际的问题,不少农村学校把追求升学率作为奋斗目标,重普通文化的知识传授、轻职业生活技能,农村教育“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农村学校教育更多的教育目的是帮助学生顺利“过独木桥”并且“跳出农门”。即教育的整个目的就是使学生和他原本的生活环境格格不入,就是使他们不断疏远这种环境……他自己祖祖辈辈所创造的文明在他眼里被看成是愚蠢的、原始的和毫无用途的,他自己所受的教育就是要他与他的传统文化决裂。农村学校教育有用之处不在于教给学生农村生活和生存的技能、心态和技巧,而在于诱惑学生埋头纸堆通过高考“独木桥”进入城市学习和生活;新户籍制度下,大量的农村人流向城市,并且有一部分人通过在城市打拼而获得城市户口,过上了农村人羡慕已久的生活,农村学校教育为了满足人们追求城市生活的需求,在教学上侧重城市价值取向而相对忽略农村价值取向;“农村无用论”在农村学校的蔓延,农村不仅仅在各个方面的硬件上比不上城市,在如今信息化和城市化逐步发达之下,农村文化已然没有价值,甚至有教师认为“走不出农村的学生不是好学生”,“读书就是为了出人头地”,而最终的表现形式都是需要逃离农村的生产和生活。

3.村庄衰落与学校“有根”文化缺失

更多的农村人进入城市大熔炉,吸取城市文化,村庄在形式上衰落。生活在农村的农村人难以抗拒城市诱惑,城市文化更进一步在农村滋长,农村文化被边缘化和异化,村庄在文化实质上衰落。村庄越来越小并越来越离散是当前农村的外在特征,村庄生活进一步接近城市,甚至更多的人不愿意从事农村生产。农村教育本应植根农村生产和生活,但是如今的农村教育已然脱离农村传统和已有的生产生活实际。新户籍制度的根本是要鼓励农村群体转向城市,致使城市文化横亘在农村之上,农村文化被淹没甚至被遗弃,农村教育已经不能引导和发展农村已有文化,反之使农村失去已有文化之“根”。农村学校原本有传播、继承和发展农村文化的职能,农村学校是农村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有时候还是唯一的文化策源地,他对于农村的智力生活、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当前农村学校教育不仅仅没有承担起作为农村文化策源地的身份,反而在新户籍制度之下更进一步催促农村学校传播城市教育,进而使农村学校教育的传播根源异化。现存的农村文化失去长期以来的传统之“根”,村庄在实质上衰落,农村学校教育“有根”文化缺失而“无根”文化滋长。

三、农村教育的困境脱离及其出路

新户籍制度的颁发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给原已艰难的农村学校教育带来困境。应保证常驻儿童教育权利,开展适合农村社会生产生活的教育活动,以防止农村学校教育盲目向城市取向转变。

1.保证常驻儿童教育权利

教育的权利的执行与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公平,新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农村教育的意义之一就是使更多农村学生享受日益均等化的公共教育服务,让农村孩子能够得到与城镇孩子一样的教育,拥有更好的教育保障和发展机会。新户籍制度的颁发和执行依赖于农村的发展,而农村的发展依赖于农村的人才储备量,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改变常驻儿童的教育状况。第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应该竭尽所能保证农村常驻儿童的受教育权利。特别要使农村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师资、设备条件与城市均衡发展。这就需要国家在教育投入方面向农村倾斜,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使农村家庭子女也能够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第二,积极探索、建立公平有效的教师流动机制和管理办法,更好地解决教师合理流动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城镇教师合理地向农村流动,切实保障流动教师在农村学校的工资待遇及福利水平,解除他们在农村教育教学的后顾之忧,使农村常驻儿童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第三,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式以解决农村师资缺乏和学生较少的现状。针对当前存在的包班制现状、农村复式教学、一师一校等等,采取一定的教师培训、教法指导,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总之,农村常驻儿童教育权利应该在政策上予以保证,在教学质量上予以提高,在生活上予以关怀。

2.城乡教育取向的相互融合

城市取向模式和乡土取向模式,两种模式没有绝对好,亦没有绝对坏,两种取向应“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教育者尤其是学校教师对于两种取向应该心知肚明。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来说,更多的留守儿童进入城市,会让他们产生对城市教育的向往,有攀比心理的学生,在仅仅看到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的外在差距之下,会对农村教育失望而向往城市教育。城市教育取向也有一定的不足:首先,城市教育本身针对城市,忽略农村本土生活,教育出来的学生总会犯“五谷不分”的错误;其次,在农村秉承城市教育取向,实则是给濒临边缘化的农村教育再一次雪上加霜,使之更加边缘化,从而再一次减少农村生源。纯粹的乡土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排他性。农村现代化是我国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纯粹的乡土模式不能适应现代化需要。而纯粹的城市教育模式又完全脱离农村,应该将二者有机结合,优势互补、相互融合才能促进农村教育的现代化。

篇3

一、对户籍法律制度的定位

户籍法律制度所应具有的功能和要实现的立法目标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确认主体身份,为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便利

在一个国家,一个人要想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管是公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还是私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他必须首先成为一个法律主体,享有依法从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这在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确认每一个人的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户籍法律制度便由此产生。我国称之为户籍登记,国外多称之为“民事登记”、“生命登记”或“人事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有人口的出生、死亡、迁移、婚姻、认领、收养、失踪等变动情况。各类项目登记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主体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编号、住所地址、家庭成员姓名及与户主关系、文化程度、职业、民族、国籍、等,对出生、认领、收养事项,还要分别登记当事人的父母姓名、年龄、职业、教育程度、家庭收入等项。上述内容是每一个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可靠依据。比如,出生登记确认了人的出生事实、出生时问和出生地点,这为界定行为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认定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和义务,确定民事诉讼管辖地区以及认定公民的就业与服兵役年龄、选举与被选举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签发护照等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死亡登记确认了人的死亡事实、死亡时问和死亡地点,这为处理与死者有关系的各种法律关系提供了法律支持;迁移登记确认了居民的常住地,为认定公民参加选举和依法纳税提供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确认了行为人的婚姻事实,为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由此看出,户籍法律制度从本质上讲是一个技术性的法律制度,它只是对发生的客观事实进行相应的记录,为行为人各项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提供依据和保障。

(二)提供人口信息,为政府和社会服务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无论是进行行政管理还是经济管理,都必须统筹考虑国家的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社会治安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人口情况这一重要因素。

户籍法律制度除了为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提供便利外,还为政府各个部门和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活动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使其对所辖区域的人口数量和构成情况了如指掌,进而进行科学的管理决策,以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经济的目的。例如,建设部门要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文教部门要设置相应的服务机构,社会保障部门要确认服务对象,公安部门要及时了解侦查对象身份,统计部门要人口迁移信息等,这些都离不开相应人口信息的支持。另外,户籍法律制度对于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一般的个人也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要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就必须对有关地域的人口情况作重点考虑;它在招聘公司员工的时候,要想对应聘人员的情况有所了解,户籍登记信息就成为很重要的一个选择。而对于普通个人来说,在与他人进行法律行为时,需要了解对方的必要情况,那么具有公信力的户籍登记信息就成为获取相关信息的有效途径。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确认公民身份,为公民行使权利义务提供便利和为政府与社会各界提供人口信息服务,是户籍法律制度的功能和立法目标所在,是户籍法律制度本身所应该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价值,它是一个对主体各项权利的实现和对主体进行必要管理的一个必要的“技术性”的法律制度。它的本质应该是中性的,而不应该是一种限制主体行为的工具和手段。

二、我国户籍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我国户籍法律制度的简要分析

在我国,户籍法律制度是政府对所辖民户的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并进行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户籍法律制度的依据是户口登记条例及有关户籍政策,其基本内容是把人口划分成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大主要户口类型,并据以实行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由于我国现行的户籍法律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因此,与其他国家的户籍法律制度相比有很多极具特色的内容。

第一,在功能和立法目标上,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承载了多重功能,具有多重立法目标。即,既要证明主体身份和提供人口信息,又要控制人口流动、维护社会治安,以及为利益和资源的分配提供依据;而一般的户籍法律制度只有证明主体身份和提供人口信息的功能和立法目标。

第二,在指导思想上,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以“控制”为指导“;而非以“服务”为指导。

第三,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上,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的法律制度,而且成为直接进行权利和义务配置的法律制度,对每一个现实的行为主体的利益产生了直接的作用;而一般的户籍法律制度由于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的法律制度,具有中立性,则不会对行为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直接的作用。

(二)我国户籍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户籍法律制度的定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户籍法律制度所具有的问题日益凸显,究其原因,首先是由于我国过去对户籍法律制度的定位已经不能符合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一方面,这一法律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相结合,过多地承载了原本不应该由它担负的功能,使户籍法律制度本应该是一个不直接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发挥直接调整作用的技术性法律,成为了一个确定人的身份,进而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进行调整,对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直接进行配置的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现行的户籍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使得根据现行户籍法律制度所获取的人口信息存在失真问题,这样就使其很难为政府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进而使得户籍法律制度本来应该具有的功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2.户籍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由于对户籍法律制度的定位存在问题,因此,在指导整个户籍法律制度构建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上也自然会产生问题。我国现行的户籍法律制度是以“控制”为指导思想,以“城镇化”为价值取向的,这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今天,这一制度的局限性也进一步暴露了出来。在我国,公民的平等身份和迁徙自由还没有完全实现,并且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其他更多的问题,这些都阻碍了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

3.户籍法律制度具体制度的构建。从“法治”的视野对户籍法律制度进行审视,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在具体的制度层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就是没有依法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和迁徙自由这样的基本权利,从而使户籍法律制度的本来面目发生了异化。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

(一)对户籍法律制度进行准确定位

发挥户籍法律制度的应有作用,首先就要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位。户籍法律制度改革应该从还原其本来面目着手进行,要把强加在其身上的多余功能剥离出来,对其本应具有的功能进行强化,使其真正成为便利行为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及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人口信息的法律制度。

(二)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

实践证明,在不同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下,立法者会进行不同的制度构建,从而会对每一个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产生迥然不同的结果。因此,在探讨如何构建我国新形势下的户籍法律制度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有关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的问题,这是我们构建整个户籍法律制度的先决性问题,会对整个制度构建和现实结果产生决定性的作用。新形势下的户籍法律制度应该以“服务”作为指导思想,将“实现公民的平等权和公民的迁徙自由”作为改革的价值取向,以“服务”和“实现平等和自由迁徙”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来构建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

(三)构建适应新形势的户籍法律制度

实现户籍法律制度的立法目标,发挥它的功能,更为关键的是具体的法律制度的构建。只有通过详尽而完备的法律规定来为行为主体的权利实现和义务履行提供切实的制度支持和保障,才能实现户籍法律制度的立法目标。

篇4

随着石狮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彰显城乡二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得石狮市城郊及农村土地不断增值,农村人口受利益驱动,为获得征用土地补偿及相关福利,大量涌入石狮市谋求发展却不愿迁户口,所以他们的长期居留地和常住户口地往往不一致,即存在人户分离现象,这种人户分离现象进而导致大量的“空挂户”出现[2]。调查数据表明,石狮市近年来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但户籍人口增长缓慢,从1988年建市至2012年增长不足8万人(图1),主要为户籍人口的自然增长所致。这就更说明了石狮市流动人口的总体落户水平不高,长期存在着人户分离现象,导致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不利于石狮市城市管理体制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户籍管理制度影响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既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体社会成员无差别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3]。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其具有学历较高、收入较高等特点,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愿望越来越强烈,内容越来越多,层次也越来越高。但在石狮市,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由于户籍尚在农村,无法和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表2),特别是在技术培训方面,最大差距达到34.1%,在电视录像厅、图书室、文艺活动以及免费或便宜的电影等方面的差距也都超过了10%,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石狮市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虽然有很大改善,医疗普及率较高,但医疗设备差、卫生技术人员短缺。据统计,农村卫技人员仅仅相当于城市的12.8%;公路交通虽然实现村村通,但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交通运行不正常。由此可见,石狮市虽然城市化进程较快,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制约深刻影响了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水平。

(三)户籍管理制度导致社会保障不到位

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就是社会公平,其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无差别的所有社会成员效用最大化,即要无社会地位区别地保障各个社会人群的相关权益。据统计,在石狮市流动人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数仅分别占流动人口总数的18%和16%,而新农合、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以户籍为基础,绝大部分流动人口不能参加这些保险。在教育方面,因大部分流动人口聚集在石狮市区,市区现有学校难以满足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就读公办学校的需求,学校的班级规模和学生数量均严重超标,长期超负荷运转,这些问题都表明石狮市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不到位。

二、城市化进程中石狮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取消户口性质,建立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制

即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石狮市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在2001年底就全面取消农业、非农业、自理口粮及其他类型户口性质的划分,而由公安机关按照实际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并核发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薄,彻底消除城乡之间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差异形成的“二元”户口结构,实现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

(二)推进信息管理,实现“一站式”户口迁移登记

2008年以来,石狮便依托省级人口信息平台,取消了以前省内迁移户口须到迁出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的环节,直接由迁入地派出所在省级人口信息中心数据库进行网上“一站式”户口迁移,构建了科学化、高效率、城乡一体的户籍登记、迁移、管理体系。该举措极大地方便了石狮市民跨区县迁移户口,不用再为往返两地办理迁户手续而耗时耗力。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全市共办理网上迁移户口5570人,其中迁入2614人、迁出2956人。

(三)调整户口政策,低门槛汇聚劳动力资源

石狮市自2009年以来,实行户口迁移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的条件限制,推出投靠配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未婚子女可选择随父或随母迁移落户等8项户口迁移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了便利。同时,石狮市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在户籍管理方面推出鼓励农村人口在城区购房落户和在集镇建房落户,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经商创业落户以及各类人才和大学生就业落户等多项优惠政策。此外,为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的外来务工人员办理落户。据统计,近年来石狮市共办理购房、人才引进、经商务工等落户3922人次。这些措施给流动人口创造了更好的平台,吸引更多流动人口扎根石狮,使得更多高素质流动人口不断融入本地,在众多的工作岗位上稳定就业,逐渐改变原有的“候鸟式”“两栖式”就业生活方式,从而为石狮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三、城市化进程中石狮市户籍管理制度

改革存在的现实困境近年来,石狮市在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

与户籍地相比,石狮城镇户口吸引力相对有限。城市流动人口为保留原户籍地的既得利益,再加上自身流动性较大,多数不愿在城镇落户。对部分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调查显示,愿意在石狮落户的仅占被调查总数的15%,这种消极的落户意愿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石狮市流动人口的不稳定性。另外,石狮只针对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以及计生管理等的限制也造成了在石狮落户的高层次人才较少,人口素质相对较低。这些都给石狮的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更大的难题。

(二)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

尽管石狮非常注重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但因大部分流动人口集聚在市区,现有学校规模又无法满足,导致流动人口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减少。再加上自2014年起,福建省出台新规,凡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可在福建省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这虽然给流动人口以政策倾斜和教育关爱,但在拥有大量流动人口的石狮市,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地参加高考,使得原本就不足的教育资源将有可能更为紧缺,如石狮市的教师编制缺口加大,教育用地等更为紧张,难以满足现实要求。另外,在石狮,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较为落后,优质医疗资源多集中于市区。如此看来,基于户籍基础上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也成为石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大困境。

(三)社会配套制度改革滞后

石狮市自2001年开始实行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但至今部分职能部门尚未修订相关规定或出台配套政策,仍然按照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办事,与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产生冲突,如在计划生育政策上,城镇户口只能生一胎而农村户口可有条件生二胎;在人身伤亡赔偿上,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相差较大。于是,农民在进入城市后,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地收益权等三项权益的同时,却不能转而拥有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等配套权益,违背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初衷,加大了石狮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困境。

四、城市化进程中深化石狮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对策

为响应党的十关于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四化”协调同步精神,福建省政府在《关于推进泉州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将石狮市全域城市化改革试点作为重要的改革内容。石狮作为泉州环湾发展中心城区的重要组团,开展全域城市化改革,符合建设厦漳泉大都市区的总体趋势,也符合石狮城市化发展的实际。对此,石狮在着手拟定的《石狮市全域城市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全域城市化改革的一大主要内容。

(一)与居住证制度挂钩,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与居住证制度挂钩,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具体包括:(1)建设流动人口服务平台,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等有效服务。(2)提供就业培训服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流动人口就业培训,积极推进对流动人口职业技术、创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3)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按规定逐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其基本的经济收入;畅通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开通用工投诉、工伤认定、工资清欠等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如此,在保证流动人口基本生活和工作的基础上,维护其合法权益,增强其落户意愿,使其能更为主动地融入城市生活。

(二)与居住证制度挂钩,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一直是政府不断努力和追求的目标。为摆脱传统户籍管理制度的束缚,目前石狮市政府着力于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常住人口凭借居住证享有均等化的公共资源,进而实现石狮市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1)将流动人口子女纳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计划,继续落实流动人口子女享有与本地生同等待遇的就学政策,拆掉门槛、规范收费、敞门接纳入学,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2)流动人口凭借居住证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重大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救助等医疗卫生服务。借此,在方便流动人口在石狮市享有户籍地的相关政策的同时,石狮市政府能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服务,保障其权益,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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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使用中的维护首先,计算机要放置在远离含有电磁场如家电等设备的周围,以保证其工作电压的稳定;电脑工作室应保证温度、湿度、清洁度的要求,并做好工作室的散热通风;在使用中要不随便移动机箱,经常清理机箱中的积尘;电脑运行时不要随意关闭电源或拔下信号线;不可任意删除或修改未知的源文件,可以安装保护卡或者软件,来防止硬盘的源数据被误删或修改,还能预防计算机被病毒侵袭,保证安全的模式进入系统以及控制面板,有效保护C盘和D盘。1.3故障中的维护维修

1.3.1原因分析计算机故障时,首先要对计算机进行准确的故障诊断,其难点在于对故障的定位,明确了问题根源,才可正确进行维修,其优先次序为:先软件后硬件;先后主板;先做测试后分析;先查明原因再维修;先简单后复杂。

1.3.2针对性处理

(1)计算机的核心硬件一般没有严重的问题,由于使用者的操作不当,光驱、鼠标还有键盘是经常出现问题的部件。不要在光驱指示灯亮着时按弹出按钮,会损伤机芯机构组件,舱门会无法打开或读盘能力下降。鼠标及鼠标垫如果清洁不当,污垢会影响微动开关及光电的接收,带来按钮误按及定位不准等问题;同时,也不可大力敲击键盘,防止其进水,进水后要完全风干后再使用。

(2)电脑在开机后黑屏、蓝屏甚至有报警声,主要是由于硬件的故障;首先,要查看电脑的内存、显卡、CPU、主板、电源、风扇;而开、关机死循环的现象,不仅与内存异常有关,还有可能计算机已感染病毒。如果内存有故障,首先,可拿高纯度酒精或橡皮擦轻轻擦拭内存条上的金手指来去除氧化层,接着清理内存槽内的灰尘并确认安装牢固。若问题仍然存在,可拔出内存,插入其它内存槽内,如仍有问题则可能内存已损坏,可将其更换。若更换后故障依旧,可能是病毒感染,需格式化C盘并重装系统。光驱也无法正常启动可能是CMOS被感染,取出电池,让CMOS放电,重装系统后,为清理问题,可进行全盘杀毒。

(3)电脑蓝屏同时其桌面锁定,鼠标无法操作,热启动也无法执行时,很多是系统自身的问题,病毒感染,软件不兼容性,硬件接触不良都会造成死机。此时按下小键盘中的Num-Lock键,指示灯有变化则假死机,首先打开任务管理器,关闭无响应的程序;按键没有指示,就要复位冷启动,启动后将杀毒软件升级到最新病毒库并全盘杀毒。检查软件、升级或卸载存在冲突的软件,防止安装软件的不兼容性。如果是硬件接触不良的问题,可采用前文所述的清洁方法。

(4)计算机突然自动关机或经常行重启:①因为电脑散热不佳,为保护硬件及主板,要及时切断电源;②电源管理及病毒软件的原因。首先检查散热风扇的工作状态有无异常,酌情对其注油或更换,其后检查电源是否老化或异常。此外,还要定期清洁风扇、使用优质的导热硅脂、UPS等进行预防。如果不是硬件原因,首先要使用Windows的安装光盘进入系统,然后对电脑进行全盘杀毒。计算机使用中显示“找不到硬件”或出现蓝屏,杀毒后仍存在此现象,可升级或卸载重装驱动程序。

(5)网络出现问题时,首先检查网线插口是否松动,IP地址有无改动或本地连接是否禁用,需对其重新设置。计算机的网络问题在感染病毒后,其网络功能也会会遭到破坏。在进行病毒查杀后,要对系统进行维护及重装,平时还要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可有效避免病毒破坏后数据损坏或者丢失。

2病毒防治

2.1病毒概述计算机病毒都携带有毒码,一旦进入程序,就会带来破坏。计算机病毒包含蠕虫病毒、系统病毒、后门病毒、脚本病毒、宏病毒、木马病毒、捆绑病毒、U盘病毒等。计算机病毒从其破坏的严重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良性和恶性病毒,恶性病毒会严重破坏计算机的数据,甚至窃取数据。病毒攻击的对象也有所不同,有的攻击微型计算机,有的攻击服务器等等。

2.2病毒的传播途径计算机病毒主要通过磁盘及网络的途径来传播,磁盘主要是指软盘、硬盘、光盘、U盘、移动存储卡、移动硬盘等。在没有大力推行网络的年代,磁盘是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磁盘在复制,修改或删除染毒文件时,都可能会感染病毒,磁盘成为带毒体后,交叉使用后,病毒会扩散传播到其它计算机上。现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病毒传播的主要方式,具有传播快、扩散广、隐蔽性高的特点,能快速感染链接此网站的计算机。

2.3病毒的作用机理计算机病毒有寄生性、传播性、潜伏蔽性、破坏性等特点,它们通常不独立存在,而是寄存在程序上,只有执行该程序时,病毒才会破坏程序,未执行该程序时病毒则会处于潜伏状态;此外,部分病毒并不在程序执行时就立刻产生破坏,而是根据代码设定好的时间或设定好的发生条件触发下,才会爆发产生破坏,如黑色星期五病毒。病毒不仅本身会破坏,还会不断复制,并会潜伏隐蔽,甚至不能被杀毒软件检测出,尤其是一些新型病毒。计算机病毒不仅占用CPU和内存资源增加系统负荷,破坏计算机中的数据或文件,影响显示,盗听通信等;计算机本身也会不正常启动、运行速度降低、磁盘空间变小、文件内容和长度发生变化、经常有死机现象、计算机设备工作异常、文件非正常调用、网络资源异常等。

2.4防治措施

2.4.1网络病毒的防治网络是病毒传播的主要方式,管理好网络环境是防治网络病毒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当对员工做计算机病毒防治的教育,规范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同时,还要注意软件的流通,网络流通和磁盘流通都会造成病毒的扩散。企业操作系统上的数据,应当设定不同文件的访问权限,如读写、管理、删除、修改等权限。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查收来源不明的文件或邮件时,尤其是移动存储硬盘上的文件,要先进行病毒扫描;日常工作中要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进行实时监控,避免其遭到病毒攻击,对于系统中的漏洞也要及时更新,防止病毒感染;要选择具有“网页防火墙”功能的软件,保证其远离带有病毒的网络链接。

2.4.2工作站病毒的防治企业的工作站非常重要,也是主要被病毒侵入的入口处。首先,工作站要安装杀毒软件及防火墙,同时还要定期检测病毒,并定期备份工作站的重要数据和文件。在远程资料在接收前,应先对其进行病毒查杀,确认安全后才可执行。在工作站运行中,一旦检测到病毒,应立刻停止工作,进行文件杀毒,还应全盘进行杀毒。除了杀毒软件,计算机上还可安装防毒芯片,保护工作站不受病毒感染,同时保持病毒库处于最新状态,两者结合,保证工作站的防毒。

2.4.3服务器病毒的防治服务器是企业计算机体系的核心,如果其感染病毒会导致企业所有的计算机崩溃,因而服务器的病毒防治十分重要,防治工作除了要扫描服务器自身的文件,还要对其进行在线的实时扫描,监控并阻止病毒通过网络或文件侵入服务器。同时,还要定期备份服务器内的重要数据和文件,防止中毒后其内容的丢失。

2.4.4网络病毒的防治网络病毒不仅会侵入单个计算机,还会影响企业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为有效防治网络病毒,不仅要使用杀毒软件,还要设置Web过滤、邮件、文件扫描等功能,使其功能充分启用,并设置其自动更新功能,保证新病毒和病毒变种无法被及时查杀;同时,还要设定好浏览器的安全级别,防止安全级别过低带来的恶意代码和控件中毒,但安全级别不宜过高。目前,一些病毒通过邮件附件传播,杀毒软件进行邮件扫描时不能完全起到用处,尤其是邮件附件中存在的可执行文件或带“宏”的文档,必须先存储扫描后再打开。对于不明链接,不明邮件、不明网页、不明广告以及不明联系人发送的网络信息,要确保计算机杀毒软件开启时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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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在1982年制定的《医院工作制度》中明确规定,分级护理是一项基本的护理工作制度,患者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该制度为护理人员实施标准护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指南,也使分级护理制度成为我国护理环节质量控制的内容之一。但护理级别的正确性一直受到护理人员的质疑,在举证责任倒置的今天,分级护理执行中存在着不少隐患。本文旨在分析分级护理执行中存在的隐患并提出对策,希望与护理同行探讨。

1隐患问题分析

1.1护理级别与病情不符实施分级护理的目的是为了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护理,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但由于医生较少了解分级护理的内容,对其指征掌握不清,常根据患者病情潜在的危险性决定护理的级别,与以患者为中心、以满足患者的需求为目标的现代护理模式不相适应。如:对有些病情相对稳定而自理能力较差的偏瘫患者往往开具二级护理,导致护理级别与患者的实际需求相差较大。另外,年轻医生认为把患者病情说重一些,护理级别医嘱下得高一些,护士能更重视一些,或者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将护理级别提高;而一些高年资医生“艺高胆大”,为了自己少记病程录,往往将护理级别降低,如昏迷患者(已气管切开)、晚期肿瘤(终末期)患者等给予二级护理。如果按护理级别落实护理措施,势必造成巡视不到位、观察不及时,延误患者的抢救,或者导致护理并发症的发生。

1.2未及时更改护理级别理论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调整护理级别;但临床实际中,医生却往往不能及时、合理地进行调整,尤其是节假日、夜间,由于值班医生不是经管医生,只处理当时的变化而不调整护理级别。如:妇产科医生往往将妊娠分娩视为一个正常生理过程,顺产的产妇予以二级护理;但分娩会受到许多因素影响,在产妇宫缩乏力予以静脉滴注催产素时应调整护理级别。又如:夜间,患者频发室性早搏时,值班医生予以利多卡因100mg静脉推注而未调整护理级别。如果按原来的护理级别巡视而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患方往往会指责医生、护士对患者病情未引起重视,缺乏预见性。

1.3分级护理中部分操作项目不明确

1.3.1每次巡视是否都必须观察生命体征一级护理规定: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30min巡视1次。但是否每次巡视都必须要观察生命体征?每30min测量1次生命体征对于植物状态的患者、晚期肿瘤(恶病质)患者有无必要?反之,如果在巡视患者时只询问患者的主诉,由于患者所能感受到的大多是疾病比较明显的刺激因素,都带有明显的主观因素,同时也受患者表达能力的限制;况且部分一级护理的患者处于昏迷状态,无法获得患者主诉。事实上,护士应动态、系统地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在于发现患者的潜在变化,不受患者自我感受的局限。此外,在目前护士严重缺编的情况下,尤其是夜班每30min巡视、测量1次生命体征并不现实,也严重影响患者的休息。但在医疗纠纷中,若缺少相关记录,往往会受到患方的指责:“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连生命体征都没有观察,你观察些什么?”

1.3.2每次巡视是否都应有记录如果护士巡视后无记录,那么在医疗纠纷或诉讼中,如何证明已经按分级护理的标准巡视患者?如果护士在平时工作中每次巡视都有记录,就目前护士与床位比例较低的情况下,护士难以完成如此大的记录工作,尤其是夜班护士。目前,临床上仍延续以往的习惯,有心电监护的患者在危重护理记录单上每小时记录1次呼吸、血压、心率、意识等;无心电监护的患者,根据医嘱测血压并记录,但对于病情观察、采取的护理措施及护理效果评价在危重护理记录中少记、漏记或未记录的现象较普遍;下班前在一般护理记录单上书写交班内容,由于重复记录,很容易出现失误而造成自相矛盾。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不能满足举证的需要。因此,如何完善护理记录,使护理记录在医疗事故鉴定及医疗诉讼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证明护理活动的科学、合理、正确,一直困惑着临床护理工作者。

2对策

2.1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尽管刘贵真等[1]、霍丽杰[2]认为,由护士确定护理级别更符合其专业要求,是护理学科发展的一种趋势。但在目前医疗环境下,在医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由护士确定护理级别的情况下,更应该强调依法行医,依法施护。首先,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将分级护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在《质管专辑》、医院《质量管理专辑》上刊出,将其作为低年资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之一,提高对分级护理等级判断的准确性;加强医护人员的沟通,使护理级别更能符合病情及患者对护理的需求;在归档病历、现病历的检查中,将护理级别与病情的相符作为考核医嘱正确性的指标。

2.2完善危重护理记录内容护理记录分为一般护理记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一般护理记录是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一般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应当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因此,在危重护理记录单以外再书写一般护理记录已无必要,既可以使护理人员从繁琐的重复记录中解脱出来,又可以减少重复记录的失误。同时,完善危重护理的记录内容,增加翻身、口腔护理、专科观察、护理措施及效果等内容,强调按护理等级巡视患者,并规定各种患者记录时间的最低频次,以便发生医疗纠纷时能满足举证要求。

2.3将整体护理理念融入分级护理中刘义兰[3]认为随着整体护理理念的引入,护理分级制度已经相对落后而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因而应退出历史的舞台。但分级护理与整体护理并不矛盾或对立,张绍兰[4]认为“护理记录”与整体护理病历内容一致,不管书写整体护理病历还是“护理记录”,都必须在现代护理观指导下完成。护理人员应充分理解整体护理的精髓,在分级护理中融入整体护理的理念,用科学的护理方法对患者实施全面、整体的护理,满足患者身心两方面的需求,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

2.4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护理人员应适应新形势下对医疗护理的要求,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提高观察和判断能力,善于从患者的主诉和体征中捕捉到病情发展的趋势,及时发现隐匿的危险信号,明确疾病的观察重点。应对护理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使护理记录满足客观性、真实性、正确性、及时性的要求,适时记录疾病转归征性的指标和心理活动,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正确的护理。

2.5重视护理记录书写的法律属性护理管理者应严格质控管理,层层把关,重视环节质量的检查,并将检点放在护士能否及时、准确地观察病情,护理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正确、具有针对性,护理效果评价是否客观等质量内涵上。可以以个案形式,分析护理记录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的法律问题,教育护士从法律角度审视护理记录的重要性,减少纠纷隐患。

[参考文献]

[1]刘贵真,吴瑜.如何确定分级护理级别的讨论与设想[J].护理实践与研究,2005,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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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护理:安排专人24h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制订护理计划,严格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特级护理记录。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发生,确保患者安全。一级护理:15~30min巡视患者1次,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患者身心需要。二级护理:每隔1-2h巡视患者1次,观察病情。按护理常规护理。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满足患者身心需要。三级护理:每天巡视患者2次,观察病情。按护理常规护理,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患者遵守院规,满足患者身心需要[5]。

1.2我国现行分级护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2.1医、护在分级护理制度认知上存在差异

医生以医嘱形式下达护理级别。护士根据护理等级为患者提供不同的护理服务,但当护理级别与该患者护理需求有差异时,护士也只能机械地去执行医嘱。王淑琴等[6]报道:某军队医院住院医师对分级护理内容中规定的临床护理要求,完全了解者仅为12.7%,部分了解者为86.51%,不了解者为1.59%。部分医生对护理级别的内容及要求不够清楚,仅从疾病的诊断及治疗的角度出发,产生了医嘱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所需的护理级别不一致的问题。研究[6-8]报道,医嘱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9]及标准护理分级[10]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01),而Barthel指数分级与标准护理分级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由此可见,医嘱分级与患者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分级护理等级存在差异性,这是评估者对分级护理制度内容认知不同所致。

1.2.2分级护理制度部分内容在临床执行困难

分级护理制度有些内容过于细化,有的过于笼统模糊,执行有一定困难。例如一级护理每15-30min巡视患者1次,部分一级护理患者不需要每30min巡视1次,而危重、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又需随时巡视。又如一级护理中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实际工作中有些一级护理的患者无需提供饮食、排泄、卫生等方面的护理,但如果不做就违背了工作制度。上述问题在临床一线工作者中普遍存在。

1.2.3医疗收费的尴尬问题

分级护理制度在收费问题上也面临尴尬境地。有的患者根据一级护理的标准,质疑护士并未做到一级护理中规定的一切而拒绝交费。有时家属提出患者根本不需要进行一级护理,因而不应按此标准收费。这与医生理解的一级护理的标准和书面规定有一定的距离有关。此外,目前的分级护理收费标准与护理劳动价值不匹配。周荣慧、刘坤等[11]研究显示:一级护理患者每日劳动力成本为120.78-210.26元,每日材料消耗成本为36.49元。目前各省市物价局规定一级护理每日收费在6-10元左右[12-13],这与实际成本测算数据有很大差距,连最基本的消耗品支出(36.49元)都难以保证。

1.2.4护理纠纷、医疗诉讼问题

当发生医疗护理纠纷时,患方可能根据分级护理制度的书面资料,质疑护士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标准。例如,1例高血压患者,需每30min测1次血压,但并不需要每30min测量呼吸、体温。如果医嘱为一级护理,而护士没有按照一级护理的要求每30min测量呼吸、体温等并记录,那么在纠纷或法律诉讼中

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将极为被动;而要求护士在平时工作中严格按照分级护理制度去做并不现实。李文清等[14]研究显示:某医院心内科改进分级护理制度,针对分级护理制度出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及措施,患者及家属质疑护理级别收费的次数明显减少,2003-2004年每年发生10-15例次,2005年全年仅有1例次。

2国外分级护理现状

杨洁[4]报道:日本分级护理是根据患者病情轻重的程度分A、B、C3度,同时根据患者的生活自由度分1-4级。这两个方面组合为12个类别,分别为:A1-A4,B1-B4,C1-C4。具体划分标准为如下:A度:必须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进行心电监护,随时观察生命体征;B度:1-2h观察1次;C度:不需要经常观察。1级:禁止自己活动或自己不能活动,基本生活完全需要帮助;2级:允许床上活动,基本生活给予必要的帮助;3级:自己能室内行走,室外的基本生活需要帮助,如相关检查需护理人员陪送;4级:自己基本能照顾好自己的生活行动。例如,护士评估一名骨折卧床、病情稳定的患者,可能为其下达C1级别的护理,表示此患者需卧床,自己不能活动,生活护理要求很高,但不需要经常观察。Weitl,Josef[15]报道,德国的分级护理视病情观察和生活护理为患者需求的两个不同方面,因此,将两者分而述之。根据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护能力(A-bilityofDailyLife,ADL)分为A1-A3共3级。A1:患者只需要健康指导与教育,自己具有完全补偿能力。A2:患者只有部分补偿能力,需要部分照护者,如年龄偏大易跌倒的患者。A3:患者自己没有补偿能力,完全需要照护者,如大小便失禁的患者。根据患者对病情观察、生命体征监测以及导管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分为S1-S3共3级,类似于日本的A、B、C3度。日本、德国的分级护理均从病情观察和生活护理两方面着手,体现护理工作的两个不同方面,明确、具体地将两个方面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满足患者的需求。英国没有将护理明确分级,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定为病危、病重或一般,护士非常细致地落实好护理评估、护理措施、健康教育,真正满足患者各方面需求[16]。欧洲和亚洲发达国家的分级护理制度及不实行分级护理值得我们思考与借鉴。

3建议

分级护理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出现,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护理质量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价值不容否认和低估。但是,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随着社会的进步需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或被新的制度所替代。当今,针对我国目前的分级护理制度在临床实践中存在的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适宜临床护理实践的护理分级制度。

3.1改进我国现行的分级护理制度

保留现有的分级护理制度,由资深护士再将每一等级分A、B、C共3个子级别。即:1A,1B,1C;2A,2B,2C;3A,3B,3C。在医嘱定为一级护理的患者中,将需要注重密切观察病情的患者分入1A类,将注重提供生活照顾的患者分入1B类,既要密切观察病情、又要提供生活照顾的患者分入1C类。同样可将特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各分为3个子级别。[3.2参照和借鉴已有的其他分级护理制度

香港的护理级别分为四级[12],Ⅰ级护理要求最低,Ⅳ级护理要求最高,护理级别由护士确定,护理标准比较客观、详尽,涵盖了患者心理、ADL、治疗情况、病情观察等方面的内容,原则性和操作性均较强,有利于保证护理质量,又避免引起护患纠纷。

日本和德国的分级护理制度,病情观察级别和护理级别分别开具。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轻、重、缓、急确定病情观察级别,对护士提出要求,规定如何巡视病房、监测生命体征、护理记录频率及导管护理等。由资深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的ADL分级,结合病情、心理等综合因素确定护理级别,规定护理内容,使护理更有针对性,同时体现护理工作的主动性。采用Barthel[17]指数分级法评估患者日常生活能力,此评估法是美国康复医疗机构常用的评估方法,在我国也广泛应用,评定简单,可信度及灵敏度高,主要用于治疗前后患者独立生活功能的变化,体现护理需要的程度。分为差、中、良3等级。差:Barthel指数计分≤40分者,生活上依赖较明显或完全依赖;中等:Barthel指数计分41-60分者,生活上部分依赖;良:Barthel指数计分>60分者,仅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能够自理。邵爱仙[18]等研究表明,根据ADL,采用Barthel指数分级标准,结论得出不同等级患者的护理时间呈递进关系,计算护理工作量有很好的代表性和可行性,具有正确、客观、方便等优点。因此,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标准制定护理级别、确定

生活护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还可以应用奥瑞姆自理模式(oremself-caremodel),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法评估得分,制定完全补偿、部分补偿和支持教育系统的标准护理计划。

3.3改进护理收费

综合病情观察级别和生活护理分级进行收费。以不同等级护理服务工作量为依据,即按实际服务项目及内容收费,综合病情观察级别和护理分级调整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减少不必要的医患、护患纠纷,公平保证患者、医院、护士的利益。

【论文关键词】住院患者护理工作分级护理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分级护理制度内容相对陈旧,已不适应临床护理的发展,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医、护认知上存在差异;部分内容在临床执行困难;易引发医疗收费的困惑、护理纠纷、医疗诉讼问题等。建议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分级制度,或借鉴其他国家的分级护理方法,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护理分级制度。

分级护理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是确定临床护理人员编制、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1],也是确定护理服务收费的标准[2],分级护理制度明确各级护理级别的病情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它能反映护理工作量的多少、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护理要求,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范性与指导性作用[3]。我国的分级护理始于1956年,由张开秀、黎秀芳[4]所倡导,一直沿用至今。随着护理工作范围的扩大,现代护理理论不断地注入到护理实践中去,分级护理制度的内容显得相对陈旧,在临床护理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护理工作质量,制约了护理学科的发展。因此,我国现行的分级护理制度需要改进与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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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晓梅.护理收费标准对分级护理质量的影响[J].护理管理杂志,2002,2(2):l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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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淑琴,刘雁梅,汤红梅,等.军队医院患者分级护理差异性分析[J].护理

[7]卢慧芳,王慧珍,高钰琳.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级护理差异性分析[J].护理学杂志,2007,22(1):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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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胡斌春,黄丽华.分级护理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6,22(1):58.

[13]周荣慧,刘坤,朱丽颖,等.医院护理收费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可行性措施的分析[J].当代护士,2003,11(4):31.

[14]李文清,刘筱咏,叶利军.改进分级护理制度以减少护患纠纷的探讨[J].中华护理杂志,2007,42(3):266-267.

[15]anisationsstandardsderPflegestationen-Allgemeineundspe-ziellePflege[M].Hannover:Schlütersche,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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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理核心制度的内容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病房管理制度、抢救工作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给药制度、护理查房制度、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护理会诊制度、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缺陷报告讨论分析和管理制度、术前患者访视制度、护理文件管理制度和护理病历讨论制度。

3落实护理核心制度的意义

随着患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对医学知识的普及,在就医过程中患者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医患矛盾也逐渐增多,此时医疗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落实护理核心制度是护理最核心,也是最基本的制度,它是一切护理制度的根本,是护士的医疗行为准则。在医疗活动中,只有落实护理核心制度,才能确保护理安全,只有落实护理核心制度,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不落实护理核心制度的危害

不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就不能培养高素质的护理人才,同时也是对护士护理的不重视,更是对病人的不重视。不落实护理核心制度会对护理工作产生影响,缺乏规范的护理制度和护理操作规范,从而影响护理工作的进行,影响护理安全,不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5具体核心制度未落实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具体例举了没有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和抢救工作制度而在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5.1分级护理制度未落实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分级护理制度未落实,观察病情的水平有限,不能按分级护理的要求巡问病室,对病人的动态情况掌握不够,专科护理水平有限,对病情的判断能力和分析能力有限。如护士未能正确评估病人,未及时记录并按要求为病人翻身,受压部位皮肤擦伤,病情不允许翻身,恶液质,低蛋白血症,高度水肿,某些特殊病例等极易发生疮,如镇静剂中毒的病人极易发生压疮。

5.2查对制度未落实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查对制度未落实主要表现在处理医嘱,执行医嘱及进行各种治疗前后不认真执行“三查七对”,而是凭经验、,印象作主观判断或带侥幸心理匆忙行事,出现给错药、错误给药途径、错误给药时间、错误给药剂量等。这类问题最常见,也是最危险的。如注射青霉素、中草药针剂、生物制剂的过敏性休克;口服药误作静脉注射:泰诺、瑞素、能全力等注入静脉;肌内注射、气道湿化液误作静脉注射;血透病人或用肝素等抗凝药物的病人当天肌内注射后引发局部血肿的问题。

5.3抢救工作制度未落实临床上出现的问题

抢救工作制度未落实应急能力不高,主要表现技术操作有章不循,抢救仪器设备掌握不熟练,药物知识掌握不够,遇紧急情况时的应急能力不高。如在临床中出现①未能妥善固定、安装错误、滑脱、扭曲、阻塞、断裂、引流物的量与性质未能准确及时记录。如:胸腔闭式引流管可能出现的问题:胸腔闭式引流管断裂、胸管固定不妥、胸管放置时间较长,缝线脱落,胸管滑脱;水封瓶的长管和短管接错,误将短管接在胸腔管上,引发气胸;更换水封瓶时无菌操作不严而致污染、吸入气溶胶;水封瓶液体倒流。鼻饲管可能出现的问题:喂饲前未能验证胃管是否在胃内、鼻饲管不在胃内而盘曲在咽喉部、未发现病人已经严重胃潴留而继续喂饲引发病人呕吐窒息;鼻饲管堵塞,鼻饲管固定不妥、滑出,翻身时拉出或病人不能耐受自己将管拔出;鼻饲管断裂;鼻饲与静脉用药混淆。②不能一针见血、抽错病人、抽血的试管出错、抽血量过少或过多而不能进行化验、溶血,以及血液被污染、抽血部位选择不当,如在颈外静脉抽血后按压不当造成意外等。尤其是一些特殊的病人,如出血、贫血病人,小儿,老年人,极易因重抽血而增加病人痛苦引发纠纷和投诉。③输液泵未能按要求工作,造成药物应用的错误,尤其是在用血管活性药、化疗药、湿化气道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监护仪、呼吸机的报警限设置有误或报警功能完全丧失,在临床上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6根据出现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来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实现护理安全,杜绝问题发生

6.1成立护理安全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检查。

医院和科室设立护理安全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护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护理部并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护理质控体系,成立了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加强各级质控组织的职能落实,更新补充和完善护理工作制度,明确护理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质量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质量考核办法。实行每周护士长夜查房一次,每月全院护理质量检查一次,每季度组织护士长护理业务或管理查房一次,定期召开全院护士长例会,及时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交流经验。

6.2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加强危重病人防护,制定护理预案。

认真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履行三查七对制度,工作时做到尽心尽责,对危重病人、重点病人要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巡视观察,防止并发症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对重危患者、烦躁不合作的患者应加强保护,并适当约束和镇静,防止坠床,防止引流管的脱落。病室通风不够,会增加院内感染的机会,易增加患者对护理的投诉。病室患者多,不利于保护患者的隐私,易引起患者心理和生理上的不舒适感,所以要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加强病室环境通风。同时制定护理应急预案、管理规范、操作标准和流程:如心脏猝死的应急预案,输液不良反应等应急预案;输血的管理规范;各项操作标准,各种疾病的护理常规,抢救室的工作流程等并组织学习落实。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转科、急诊收住病人时,双方认真交接,并做好相应记录。

6.3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升护理人员素质。

不断学习和巩固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专业技术操作水平,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提高应急能力,妥善和正确处理各种情况,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护理业务查房,疑难病历讨论,提高护士专业技术水平。不但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除常规的护理操作技术外,还应熟练侵入性操作技术,深静脉穿刺术、如:气管插管术。要熟练握抢救仪器:如除颤器、呼吸机、心电图机、监护仪的操作使用。鼓励年青护士参加函授、自考、电大等多途径、多渠道的学习以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在职培训,督促检查各科内业务学习、护理查房、工休座谈会是否按规定开展。组织护理业务学习,组织护理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鼓励护理人员撰写论文。有计划地选派护士长、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参观学习。

6.4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好带教工作。

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做好带教工作,在护理过程中和病人沟通要耐心、礼貌、灵活,忌简单,禁刺激和伤害性语言。带教老师要跟随实习生进行操作,这样不但可以锻炼实习生的胆量,提高操作成功率,也会增加病人对实习生的信任,一旦操作失败,老师要向病人道歉,并亲自完成操作。实习生的工作差错由带教老师负全责。杜绝护理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带教老师应选择业务好、责任心强、善于交流的优秀护经过规范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能担任。坚持教学讲课,提高实习护生的理论知识。

6.5及时评价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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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护理安全分析,加强人性化意识

第一季度的重点是护理安全分析,针对我院在过渡医院工作,病人多,大约有150名左右,且男女混合,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大难度,但是,大家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没有发生差错事故。然而,在最近,有一位癫痫性格的精神病患者,为要一只被套,与工务员争执,在拉扯过程中摔了一跤,造成第五腰锥骨裂,要卧床休息,加大了护理难度。通过这一意外发生,针对科室存在的护理问题护士长们也不回避,主动提出来让大家进行讨论、分析、总结,共同吸取教训,达成共识,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意外提示我们做任何操作都要根据制度及流程,但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人性,一是严格岗前培训。培训中从小事做起,从洗手、更衣到如何进行完整的工作流程操作均无问题,才能进入临床工作,习惯成自然,良好习惯的门户,是确保护理安全的重要举措。二是合理分工。护理管理者必须抓好工作中薄弱环节并了解护理人员的优缺点,合理安排工作,用人之长补人之短。把工作严谨、责任心强的护士放在传染性强的病房护理比较妥当。对工作粗疏、思想不集中、责任心不强的护士只能放在自己眼皮下工作,分工上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护理管理上的安全。作为管理者,面面都要考虑到医护患三方面的利益和安全,用先进的理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照顾病人,确保平安。

三、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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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了其实现思路。

关键词:模糊控制;厂房空调;调温湿度控制;单输入单输出型;双输入单输出型

中图分类号:TP3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 (2010)13-0017-02

专业化、现代化的厂房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恒温、恒湿已成为工业化生产的重要环境保障。厂房恒温恒湿空调控制系统的理论与实践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它采用计算机网络及通信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和软件技术等组成的自动化综合管理系统,对厂房车间内部的各种设备所要求的温度、湿度以及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的自动化控制与管理,保证环境温度和湿度处于要求的参数范围内,实时记录、分析,保证生产需求。众所周知,传统的DDC控制器中的控制算法采用的是PID控制,但空调区域内的温度是一个纯滞后的惯性被调量,存在非线性、强耦合、参数难整定等的缺陷,如果能采用模糊控制技术对空调温湿度进行控制,能够使系统具有超调量小,调节迅速,且具有很好的鲁棒性,对提高控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应用价值。

一、模糊控制理论概述

1.自动控制技术都是基于反馈的概念,即测量、比较和执行。经典控制理论主要解决线性系统的控制问题,现代控制理论可以解决多输出的问题,它们都要求控制器的综合设计要建立在被控对象的准确数学模型的基础上,而在实际工业生产中,系统的影响因素复杂多变,建立精确的数学模型极为困难或难以实现。对于工业被控对象,其机理较为复杂,多数具有多变量、非线性、大延滞和随机干扰性强的特性,很难建立满足要求的数学模型。如果模型不准确,就达不到预期控制效果。

2.20世纪中期,美国人扎得提出了采用模糊控制器应用模糊集合理论进行统筹考虑的控制技术。模糊控制系统中最核心的部分是核心推理,整个系统推理程序均模仿操作人员的经验、思考及决策,不需要建立被控对象的数学模型,只要掌握现场操作人员或有关专家的经验、指示或者操作数据。系统的鲁棒性强,尤其适应于非线性、时变滞后系统的控制。容易建立语言变量控制规则,对于数学方程很难建立,又具有丰富控制经验的领域,模糊控制可以发挥无与伦比的优势。模糊控制实际上是一种非线性控制,属于智能控制的范畴,运用直接数字控制(DDC)技术,计算机语言模拟实现常规仪表的控制功能,并能与中央电脑通讯实现空调控制的自动化与智能化。

3.模糊逻辑控制器有模糊化接口、知识库、推理机和模糊判断接口组成。模糊化接口是模糊控制器的输入接口,模糊控制器的输入必须经过模糊化才能用于模糊控制输出的求解,主要作用是测量输入变量和受控系统的输出变量,并把它们映射到一个合适的响应域的量程,然后,精确的输入数据被变换为适当的语言值或模糊集合的标示符;数据库所存放的是所有输入、输出变量的全部模糊子集的隶属度矢量值(即经过论域等级的离散化以后对应值的集合),若论域为连续域则为隶属度函数;模糊控制器的规则是基于专家知识或熟练的手动操作人员长期积累的经验,它是按人的直觉推理的语言表示形式。模糊规则通常由一系列的关系词连接而成,规则库就是用来存放全部模糊控制规则的,在推理时为“推理机”提供控制规则,由规则库和数据库这两部分组成整个模糊控制器的知识库;推理是模糊控制器中,根据输入模糊量,由模糊控制规则完成模糊推理来求解模糊关系方程,并获得模糊控制量的功能部分,通常是在模糊控制器设计过程中选定的推理算法软件。推理所获得的结果仍是一个模糊矢量,不能直接用来作为控制量,还必须作一次转换,求得清晰的控制量输出,即为解模糊。通常把推理和输出端具有转换作用的功能部分称为解模糊接口。

二、空调恒温恒湿自动控制的实现思路

1.空调系统的作用就是对室内空气进行处理,是空气的温度、流动速度及新鲜度、洁净度等指标符合场所的使用要求。现代厂房空调系统一般都包括新风部分、空气的净化部分和空气的热湿处理部分组成,这几大部分构成的全空气系统在工业上应用最多,也是最基本的方式。空气处理设备都集中于一个空气处理室,冷、热源也大多都集中在一起,处理后的空气用风管分别送到各个空调房间内,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管理与控制相结合便于集中管理和维护。为了达到最优的控制效果,保证空调系统能将车间温、湿度随时都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引入了模糊控制策略,利用分布在车间各个位置的智能温、湿度传感器采集不同位置的车间温、湿度信息,通过模糊控制器处理后,送入PLC进行程序处理,控制空调机组动作,实时进行调整,使车间内的温、湿度处于系统设定的范围内。同时,还可以根据车间温、湿度变化情况,实时控制空调机组的运行,减少能耗,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有效节能。

2.空调工程是建立在建筑热工、空调技术和自控技术上的一种综合工程技术。描述空气状态的两个主要参数温度和湿度,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两个变量。当相对湿度发生变化时要引起加湿减湿动作,会引起室温波动;而室温变化时,使室内空气中水蒸气的饱和压力变化,在绝对含湿量不变的情况下,就直接改变了相对湿度。这种相对关联着中央空调温度控制系统研究的参数称为相关函数。在温度、湿度都有要求的空调系统中,组成自控系统时应充分注意这些相互关联的参数特性。空调自动控制要设计一个多输入、多输出的控制器对整个系统进行控制,系统的控制对象为温度和湿度,而温度的特点是变化比较缓慢,惯性比较大,调节比较困难,它们之间的关系很难用精确的数学模型描述。用一般的P功调节很难适应这种变化,且系统容易大幅振荡;而一些基于神经网络的控制算法在实际应用中还有待检验,其稳定性和收敛的快速性还有待提高,目前不宜采用。采用基于知识的模糊控制算法,模糊控制的稳定性和快速性在实际应用中都己得到验证,对复杂的、难以建立精确数学模型的控制对象有很强的适应性,在实际的生产中有广泛的应用。在空调系统的控制建模方面传统方法将被控对象简化为一阶惯性环节。事实上制冷空调复杂的质量和能量传递过程很难用精确的微分方程进行描述。对于对象延迟很大、负荷变化较大的调节系统,它就显得无能为力,且对于多变量系统,由于变量之间的相互干扰作用,很难获得理想的控制效果。而暖通空调控制系统大多数为多变量系统,所以即使运用了先进的PID算法,也得不到最佳效果。由于处理器、存储器等硬件以及HVAC系统模拟软件的研究使用,使得开发更复杂的控制算法成为可能。传统的基于PI、PID算法的控制方法正受到挑战。模糊控制不依赖于被控对象精确的数学模型,能够直接从专家和操作者的控制经验归纳、优化而得到对被控对象的控制方案,并且具有较好的控制效果,达到节能的目的。

3.环境温度的控制,具有非精确性,例如环境温度高了一些,需调低一些,温度低了一些,需调高一些,这些都是不确定性的描述。为了获得最佳的环境温湿度控制效果,需要设计基于专家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进行调控的智能控制系统。温度和湿度是两个耦合性很强的变量,必须对它们进行解耦后才能实施有效控制。数据现实,温度变量对湿度变量的影响较大。温度每上升1℃,相对湿度提高3%~4%,而湿度对温度的影响较小,且湿度变化比温度变化慢得多,完全可通过补偿进行解耦。因此,温度湿度模糊逻辑控制可用同样的方法设计。模糊控制器设计为二维模糊控制,其中输入变量为温度误差和误差变化率,输出变量为控制温度的变量,即冷冻(加热)水电动阀的开启程度的变化。

4.当然,简单模糊控制器采用单一控制规则难以完善,模糊控制表量化等级和自适应能力有限,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控制效果,采用在中央空调原有PID控制系统中增加适合实时控制的模糊控制,构成混合型模糊PID控制,即FUZZY-PID混合控制,这种系统采用混合型模糊PID控制器,结合了模糊控制和PID控制的优点,在大偏差的动态范围内实行PID控制,在小偏差()范围内实行模糊控制,两者的切换由微机程序根据事先给定的偏差范围自动实现,系统动态响应好且无静差。

5.中央空调机组主要完成空气的过滤、制冷制热和加湿等几个功能。其中,空气的制冷制热是通过与盘管中的冷热水进行热交换完成的,改变盘管中冷热水流量即可改变送风温度。中央空调温度控制系统的控制目标是保证送风温度保持在设定点。温度传感器把非电量(室内温度)进行检测并将其转化为电量值送A/D转换器进行转换,得出与实测温度值相对应的数字量,计算机将它与预设值(数字量)进行比较,得出温度偏差值并计算出温度变化率,作为模糊控制器的输入,由模糊规则表得出控制表,查表得出控制输出量,分别对应着此时系统的供冷供热量和风量。它们分别通过各自的驱动电路对控制对象(电动三通阀和变频风机)进行控制。风机的转速调节是通过改变变频器的输出频率来实现的,而供冷供热量的改变是通过改变电动阀调节冷/热水量来实现的。当系统存在超调时,可通过切换开关切换到PID控制器,由优化的PID控制器对变化的对象进行控制。

6.常用的模糊控制器有单输入单输出型和双输入单输出型两种。为了提高控制精度和响应速度,采用双输入单输出型的控制方式。此外,为了使控制效果更好,在室温偏差较大时,利用PID控制使输出较快的接近目标值;在室温偏差较小时采用模糊控制策略,使室温维持在允许的波动范围之内。单独采用PID控制器调节纯滞后的大惯性被调量,过程调节时间较短,但震荡也较大;若采用FUZZY-PID控制器控制纯滞后的大惯性被调量,具有良好的动态指标,无超调,动态响应得到大大改善,最大动态偏差显著降低,使系统获得更好的控制品质。模糊PID控制响应对扰动信号的适应能力比较强,更为稳定。利用两种方法各自的优点来弥补对方的不足,从而达到提高系统的动态特性,保证系统稳态精度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吴立群.模糊控制在家用中央空调控制系统中的应用[J].电工技术,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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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好耕地关乎到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国计民生问题。因此我国非常重视加强耕地管护工作。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规定了“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耕地占补平衡”、“鼓励依法开发未利用土地”以及“土地整治”等措施加强耕地管护。经过十多年艰苦努力,我国耕地管护工作取得了创造了粮食“八连增”和数十年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骄人成绩。然而在看到这些成绩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在耕地管护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质量在急剧下降、集约化节约化利用程度不高等。分析耕地管护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探究其完善对策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耕地管护法律制度,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耕地管护中现存的问题

(一) 耕地管护法律制度存在不足

1.耕地产权关系界定不明晰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或转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种模糊的耕地产权关系和限制流转的规定一方面造成了耕地管护责任主体缺失,不利于耕地管护;另一方造成耕地流转程序复杂,不利于耕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同时还造成征地补偿中农民受益最低,使得农民对耕地缺乏归属感,失去管护耕地的积极性。

2.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欠完善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用地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但是本法并没有制定严格、具体的开垦耕地质量验收标准,结果导致验收开垦耕地无标准可依。现实情况是一部分开垦出来的耕地质量跟不上被占用耕地的质量,另一部分被占用耕地以缴纳开垦费的方式解决,从而造成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质量不断下降,并且已经对我国粮食安全造成影响。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进口大米231.6万吨,同比增3.1倍,为2000年以来最高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明确指出:中国粮食自给率已经跌破90%。如果按一人一年吃800斤粮食,2012年相当于进口粮食养活了1.9亿中国人。

3.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建设规定欠科学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然而本法也没有对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做出详细规定。

4.违法成本低、执法不严

虽然《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现实中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极为常见,尤其是占用耕地建房、建坟。现实中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以罚代拆”,对于占用耕地建坟的则只能不了了之。这种处罚对违法者毫无威慑力,还会给农民造成一种错觉:只要有钱就可以违法。

(二)耕地违法督查力度不够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目前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乡(镇)、村一级还没有专门的土地违法监督检查机构。

(三)耕地管护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缺乏对耕地管护紧迫性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大力宣传,一些农民甚至是乡(镇)、村干部对我国耕地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太了解,对耕地管护的法律知识不知晓,还总以为我国地大物博,占用一些耕地没关系。一些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坟、建厂的农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有的认为只要有钱、违法也没关系;一些乡村干部认为“兴办乡镇企业和建设公共设施占用耕地不是违法”;一些乡(镇)村土地管理人员认为“罚款就是执法”等等。所有这些都最终促成了目前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屡禁不止。

二、加强耕地管护的措施

鉴于上述耕地管护中存在的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笔者建议应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完善:

(一)明晰耕地产权关系

大量的实践证明,设计良好的土地产权制度可以促使人们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和管护土地资源。我国许多地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实践也已经证明:通过“确权赋能”、“承包地换股权、社保”等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方式明晰耕地产权关系,使农民真正享受到耕地保护金、养老保险补贴和公平的征地补偿金以及自由流转土地权利等,既可以调动农民管护耕地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又有利于耕地流转、促进集约化和节约化经营。

(二)完善耕地占补法律制度

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有关“土地复垦质量评价标准”的法律法规,土地复垦验收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验收复垦土地;同时进一步加大耕地占补中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切实保障被占用耕地及时、等数量、等质量地复垦。

(三)完善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

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统一要求规范农民住宅和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引导农民集中建设新居,并严格执行一户一处宅基地和按规定标准建房的原则。对于超标准面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土地复垦费,对于不再居用的宅基地,必须限期自行复垦或者按照标准缴纳复垦费。乡镇企业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并尽量选址在废弃地,对于必须占用耕地部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复垦费。

(四)健全耕地违法督察机构,提升耕地违法查处权力和力度

在国家已经建立的土地督察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违法督察机构设置和职能。具体建议是:1.将土地违法督察机构归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中,以避免制度和机构重叠而造成冲突,不利于开展工作;2.在乡镇一级设置有编制、有专业人员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3.切实实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干部人事、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垂直领导关系;4.提升土地违法督察机构权力,在原有调查权、审核权、纠正权、建议权的基础上增加独立办案权、查处权和行政问责权;5.完善土地违法督察工作机制,实行例行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国家督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而形成全国上下贯通、效力充足的土地违法督察体系。

(五)加大耕地违法成本和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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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P27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5-0056-02

电阻炉是一种具有纯滞后的大惯性系统,开关炉门、加热材料、环境温度以及电网电压等都影响控制过程,传统的加热炉控制系统大多建立在一定的模型基础上,难以保证加热工艺要求。故引入模糊控制,采用模糊PID算法,运用MSP430F149单片机对电阻炉实现智能的温度控制,可以解决上述种种不足,从而实现可靠的控制,达到生产实际的需要。

一、智能温度控制的硬件系统

智能温度控制系统利用MSP430F149单片机及其接口电路实现对电炉所加热的水或空气等介质温度进行控制,可以方便快捷地调节和控制所要设定的温度。此系统由电源、控制算法、温度检测、键盘输入、温度显示等几大部分组成,如图1。

用MSP430F149作为控制芯片,热电偶采集温度数据,由于控制芯片集成有外部8路A/D转换器,再者对温度信号又没有很高的要求,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采用1602显示,显示两行,每行显示16个字符,上面一行显示设定值,下面一行显示当前值。4X4键盘用来输入0~9数字、“*”、“确定”和“小数点”。热电偶采集温度范围选择在400℃~1000℃范围。留些余量,实际采集范围500-900℃。如果温度范围不满足采集需要,可以用合适范围的热电偶替换,再对A/D转换部分程序做小的改动就可以了。报警模块:对超出设定值±10℃进行报警。

二、模糊PID控制算法设计

1.模糊控制原理

s:系统的设定值。

x1、x2:模糊控制的输入(精确量)。

X1、X2:模糊量化处理后的模糊量。

U:经过模糊控制规则和近似推理后得出的模糊控制量。

u:经模糊判决后得到的ΔKp、Δki、ΔKd

v:经PID算法计算的PWM波占空比。

Y:对象的输出。

常规PID参数自调整的模糊控制器采用二输入三输出的形式,该控制器是以e和Δe即上图的x1、x2,以ΔKp、Δki、ΔKd作为输出。

2.模糊化设计

电阻炉温度控制系统将采样得到的温度信号与系统温度设定值进行比较,得到系统的输入语言变量温度误差e、温度误差变化Δe,输出语言变量为PID的调节系统的变化ΔKp、Δki、ΔKd。将温度误差e、温度误差变化Δe定义为模糊集上的论域:E,ΔE={-10,-5,0,5,10}。

其模糊子集为:E,ΔE={NB,NS,ZO,PS,PB},子集中的元素风别为负大、负小、零、正小、正大。

3.模糊推理及模糊决策

(1)根据控制规则表编写对应的模糊推理语句,例如:

If e is NB and Δe is NB then ΔK is PB[0]

If e is NS and Δe is NS then ΔK is PS[0]

……….

(2)模糊推理

模糊推理是不确定性推理方法的一种,其基础是模糊逻辑。这里为了程序的简单,给这二十五条规则分别对应一组ΔKp、Δki、ΔKd值,计算输出时加在系统的基础PID值上,作为修正。

3.精确化计算

由于模糊推理机得出的控制量是一个经过修正的PID量,经过计算也不能对系统进行控制。因此,接了常规的PID控制器,让其控制输出有一定占空比的PWM波,来控制电阻炉的加热功率,从而控制温度。

三、系统软件设计

为便于程序的使用和维护,系统全部程序采用模块化结构,由一个主程序和若干中断响应子程序组成,这里给出主程序流程图如图4所示。

增量型PID控制器计算程序流程图如图5所示

采用模糊PID控制,系统响应速度加快,调节精度提高,稳态性能变好;无超调和振荡,具有较强的鲁棒性;在同样的精度要求下,系统过渡时间变短。在电阻炉的温度控制中,避开了对电阻炉建立精确的数学模型这一难题,取得了较好的控制效果。

参考文献:

[1] 潘笑,高玉玲等.基于模糊PID的AT89C2051单片机智能温度控制系统[EB/OLD].兵工自动化网,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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