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汇报材料范文

时间:2023-03-01 16: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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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汇报材料

篇1

为遏制洗钱活动,中国人民银行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各金融机构以此为依据,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发挥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作用首先,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犯罪分子在放置离析和归并洗钱“三部曲”中,银行自然就成为首选通道,银行很可能有意或无意地被卷入“洗钱”犯罪活动中因此,银行具有发现洗钱活动的业务和技术条件一方面,银行为客户办理资金存取汇入往来款项,具有识别可疑交易的便利条件另一方面,银行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通过保存客户的交易记录,可以控制和防范洗钱犯罪所以,商业银行必须努力制止洗钱犯罪,避免洗钱活动对银行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

(一)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是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三是一些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业竞争中丢失客户,从而放弃执行反洗钱的义务四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与已无关一些金融机构既设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五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洗钱是多在大城市,小地方没人洗钱

(二)缺乏反洗钱专门人才,分析甄别难

反洗钱工作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

(三)反洗钱手段不适应工作需要

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手段较为缺乏,仅把反洗钱工作重心放在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上,尚未建成支付交易监测系统,面对电子交易难以进行监管,而且实际操作中也只能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统计搜集检查,工作量大且效率低,监测的时间跨度狭小,时效性差另外,当前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间的信息传输网络尚未连通,大额和可疑交易的人民币和外汇资金交易信息的报告仍然通过手工报送来实现,在时间数据准确性上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四)缺乏有效的反洗钱监管体系

多数商业银行反洗钱业务主要由会计部门承担,而商业银行会计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为社会提供结算服务和管理,很难承担起反洗钱职责

(五)现金缴存是反洗钱的空白地带

由于洗钱犯罪所得的原始形态主要是现金因此,“现金管理”是反洗钱措施的关键环节,其中现金缴存则是重点监测的对象我国有关现金管理的法规主要是针对现金支取,对现金缴存限制较少,《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虽对大额可疑现金收付活动要求报告,但没有要求银行对客户缴存现金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查事实上,各家商业银行从主观上也未必愿意进行严格审查控制或拒绝受理缴存业务,这无疑为洗钱括动留下了空间

(六)识别可疑支付交易的难度大

在我国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合法没有明显的鉴别标志,资金的合法性难以甄别“两个办法”中列举的可疑支付交易标准较为原则,没有作具体的细化,要做到准确识别综合掌握特定客户在会计结算支付清算外汇等各部门资金运作的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大的困难如果对大额资金普遍怀疑,不仅会造成很大浪费,还可能因此错过对真正黑钱的监测良机

三、对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

首先,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尤其是一线领导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的相关制度,加强对一线临柜人员的培训要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鉴别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办法指标体系,方便一线人员操作其次,要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从一线临柜人员发现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到领导审核,再到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都要明确时间限制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第三,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业务创新必须首先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经常进行自我评估

(二)认真识别客户身份

为确保银行系统不被犯 罪分子利用为洗钱的渠道,商业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确定所有客户的真实身份在为客户开户时,应当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对其注册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基本财务状况等有明确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还应准确掌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歇业被终止或解散破产的信息对自然人客户,在为其开户或办理业务时,应当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证件的名称开户,记录其法定证件上的相关事项,并核实客户的身份证件

(三)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

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是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一环,可以为司法和执法当局日后的追查提供翔实的金融信息资料,达到利用有效的金融信息控制洗钱的目的对于个人客户,银行应当保存其身份证明和金融交易记录,以及相关的支持文件对于单位客户,应当保存其注册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和金融交易记录,以及相关的支持文件无论是个人客户还是单位客户,这些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时间都不得低于5年,有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的要求做永久性保管

(四)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篇2

我市*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辖区*的反洗钱工作,还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根据上级分行和人行的工作要求,结全我行的实际情况,我行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我们注重中层干部、支局长、所长的反洗钱知识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觉悟,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做好准备。二是强化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要求,各网点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担任反洗钱报告工作。四是通过与其他银行及*部门的合作,强化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本年度共举行反洗钱培训6次,参加人次163人。主要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及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反洗钱工作规定》等。

三、注重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

为了让广大群众配合*开展反洗工作,市行在每一季度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在11月“广东省反洗钱宣传月”,我行还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的准备和安排,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在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查,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都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在代售基金、保险业务时都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当客户的身份信息变更时,严格重新识别客户。我行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对于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五、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制度

在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各网点坚持每天都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

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结算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进行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

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于发现的可疑支付交易都及时上报上级分行,每月以简报形式对当月开展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汇报。今年以来,我*辖区内共上报可疑支付61笔,累计金额8090.12万。

六、开展内部审查,提高反洗钱技能。

本年稽查部门对全市辖下各网点都进行了内部审计。11月6-9日*分行组织联合工作组对我行辖下网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些营业员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反洗钱知识未能深入学习,致使出现可疑支付交易未能及时上报的现象。

七、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统一思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的各项规定。

篇3

20世纪80年代以来,洗钱犯罪已成为世界各国及国际社会面临的一大公害。各国反洗钱的实践表明,利用系统洗钱是当今洗钱的主要渠道,洗钱犯罪,特别是利用金融系统和金融工具的洗钱犯罪活动,日益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大公害。这已引起世界各国执法机构、金融机构的高度关注,成为衡量政府能力、国家信誉的标志。反洗钱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共同职责。随着我国各个领域的开放加大,国际资本运作更加频繁,立足我国当前各类环境及国情的实际,积极探索做好反洗钱工作的途径,对洗钱犯罪进行防范和打击,进而减少因洗钱犯罪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的危害。

反洗钱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已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更加深了对洗钱犯罪危害的认识,并把打击资助恐怖活动也纳入到打击洗钱犯罪的总体框架之中。

一、洗钱、反洗钱概念简介

总体来说,洗钱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阶段:一是放置,即通过初加工把非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混合;二是离析,即通过复杂的金融操作进行再加工,模糊非法收入的来龙去脉;最后是归并,即将洗白了的非法收入转移至个人或合法组织的名下。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二、我国反洗钱工作开展现状

在我国,自2003年人民银行《反洗钱规定》颁布,到2007年1月1日《反洗钱法》的实施,标志着反洗钱工作在中国已进入法制阶段,人民银行作为国家反洗钱工作的主管部门肩负着对反洗钱工作的资金监测与监督检查。随着国家现金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增加了现金支付多种限制条件,各犯罪团体的洗钱活动也由过去的大量现金在银行体系外循环,转向通过多个账户进行转账,进而达到冼钱的目的。

三、反洗钱工作中会计应用的引入

会计对象与反洗钱对象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会计对象是指会计信息的内容,即会计所反映和管理的内容。狭义地说,会计对象就是指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而反洗钱的对象主要是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流动和所有可疑的资金流动。在这一层面上,会计对象和反洗钱对象有着本质的统一性,都是对资金运动的监控。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在为合法商业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其便利的服务和诸多的金融工具也可能为犯罪分子洗钱所利用。由于对现金流通的限制,绝大多数的洗钱资金都要在银行间或其他金融机构间流转,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保存、划转,支票、汇票、信用卡等金融工具都可能被洗钱者用来转移和提取资金。而随着金融网络化、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网上银行、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越来越多,金融交易也越来越快捷方便,反洗钱机构很难通过监控洗钱主体来发现洗钱犯罪活动,而只能通过对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流动和所有可疑的资金流动,来分析资金流动的规模、时间、资金的来源和转移方向,通过侦查异常的资金移动,追踪洗钱资金的运动轨迹,寻找洗钱犯罪活动的线索,从而达到反洗钱的目的。所以,反洗钱的对象概括起来就是监控资金运动,反洗钱机构需要依靠各种监测系统获取可疑的资金运动情况的信息,而会计作为对单位资金核算的中心部门,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和监督,对现金业务及转账结算业务进行顺时逐笔记载。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会计部门掌握着所有开户单位的基本资料,从开户单位的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到开户单位的资金运营等情况都能掌握大致的资料,因此将会计应用于反洗钱工作中,能更有利于提取可疑资金,并运用所掌握的有关开户单位的详细资料进行分析,对可疑资金进行筛选,以有效地对反洗钱进行资金监测,促进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反洗钱工作中会计的应用

(一)建立反洗钱会计工作制度

反洗钱工作的会计应用,应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作为反洗钱主体的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等,提高风险控制能力,规范反洗钱操作,促进合规经营。随着国家建立完备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会计信息系统,以会计核算为平台,以会计制度为载体,以会计监督为手段,全面有效地进行设计。建立有效的传递和汇报制度,便于监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及时将有关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侦破。

(二)建立反洗钱会计工作机制

从会计核算组织体系入手建立有效的反洗钱工作机制。一是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职能已调整到财务部门或专门的反洗钱职能部门,统一协调指挥,避免交叉管理;二是确立反洗钱业务操作模式。以会计核算部门和客户部门为操作主体,补充和完善会计制度,将反洗钱规定和措施落实到会计业务当中,确保客观、严谨与一贯性;三是根据金融工作要求,设计与落实反洗钱会计岗位的重心。对前台柜员反馈的可疑资金交易及通过对开户单位账表进行筛查发现的一天多笔大额资金进出的业务进行分析、筛选、归纳,对有冼钱嫌疑的资金加大其有关资料的调查整理,形成可疑交易报告,及时向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进行报送,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时效性。

(三)指定专人充分运用账户管理系统,加强对可疑资金的信息搜集

当前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已覆盖全国且已全部联网,充分利用账户管理系统对可疑资金运动涉及的账户及时分析有关单位的详细资料、业务经营范围、资金运行特点等,便于通过对有关资料的分析确定有关资金业务是否合规,节约人力、物力,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降低反洗钱工作调查成本。

(四)提高会计信息要求

充分运用前台业务人员与客户直面接触的有利条件,确立真实的会计信息标准,对反洗钱工作提供最核心的交易信息支持。

一是规范结算工具信息填写要求。二是补充和完善大额交易“付款依据”规定,对大宗资金流动可要求有关客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杜绝无依据的大宗现金存取或转账业务。三是规定电子支付工具信息记录功能。当前,各种网上银行、银行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的广泛运用,给反洗钱资金监测带来困难,因此在有关账户上设定最高支付或转账限额及最高付款次数,建立网络监测控制和记录,有效杜绝可疑资金网络流转。

四是对办理资金业务的客户,从会计信息审核要求入手制定规范的客户尽职调查程序。五是各金融机构应保存好客户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提高反洗钱风险意识。

(五)充分运用会计核算系统,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时效性

从会计核算账务组织入手完善会计信息工作平台。建立和完善四个层次信息载体的平台,提高对资金交易信息的甄别、分析、调查、检查效果。一是账户设置时的信息载体,进一步规范必需的客户尽职调查基本材料,实现账户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联机运行,在会计核算系统中能明确展示开户单位的基本资料,主营业务等,便于前台柜员在日常办理现金存取及资金流转业务时进行必要核查,杜绝违规资金流转,提高反洗钱资金监测的严密性。二是规范凭证实时交易的信息载体,对交易情况进行充分的记录,如交易性质和资金用途等;三是统一各金融机构间的账簿载体,发挥账簿组织的“总括”的功能,规范系统对手单位的记载功能,改变当前会计核算系统中实际为一笔业务两个资金对转单位,在系统中形成2笔独立业务的现状,加大关联交易系统的记载准确率,以利于反洗钱过程中有关资金及信息的识别及证据的保存,对交易信息进行高度的集中和反映;四是增设反洗钱信息情况表,统一反映本单位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异动情况,对每笔超过现金业务或超过一定金额的大额资金转账业务系统能自动核对有关信息,并自动提示,以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对大额或可疑数据的敏感程度。五是推动国家反洗钱资金监测系统与金融机构会计核算系统实时对接的,对各账户资金交易进行自动筛查,对符合反洗钱特征的资金进行即时提报,变反洗钱资金监测的事后筛查报送为实时跟踪提报,以便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时分析、调查,必要时对有关账户的资金进行临时冻结,以减小洗钱犯罪给社会及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

(六)从会计信息分析手段入手建立有效的甄别、分析体系

在实际反洗钱工作中,充分运用会计信息分析手段,采用多种方法,对提报的可疑交易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定性,提高反洗钱资金截获率,提高反洗钱案件的侦破率。

一是增加会计分析内容,将反洗钱信息列入日常分析范围,建立日常分析的长效机制;二是确定分析模式、分析方法,列入分析指标,如交易双方是否为业务关联、交易双方资金往来频率等,构建有效的分析体系,适时开展对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的研判,定时进行可疑交易的筛选与分析;

(七)认真做好涉及反洗钱会计分析系统的人员选派的考查工作

为确保反洗钱资金监测及信息的保密,要认真做好涉及反洗钱会计分析系统的人员选派的考查工作,确定有关人员和范围,明确分析人员的构成、职责与责任,做好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由于反洗钱信息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因此对反洗钱信息的来源和使用必须规范和严谨,确保有关可疑资金的分析及资料传递工作的安全。

对于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和司法机关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避免因反洗钱信息分散而侵害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八)构建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

一是我国反洗钱金融防范和会计举证从客观上要求建立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由于我国反洗钱工作才刚刚起步,经验不足、技术条件和业务素质偏低、识别和应变能力不强,导致金融监管局限性还很大,反洗钱工作缺乏力度。同时,金融机构作为经营货币的机构,成为洗钱者进行洗钱活动的首选通道,并且由于对现金流通的限制,绝大多数的洗钱资金都要在银行间流转,所以跨国银行由于面临不同的监管环境,造成监管空白地带,给洗钱者造成可乘之机;银行具有发现洗钱活动的便利条件;银行有能力识别客户和保存交易记录、披露可疑交易。一旦发生洗钱案件,金融机构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当执法机关需要会计数据举证支持的时候,金融机构往往不能提供详细的会计数据,这就为我国反洗钱会计提出了新的任务,就是反洗钱会计举证工作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二是金融机构自身性质从主观上要求建立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金融系统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的完善,对反洗钱工作的进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市场机制主导的竞争社会中,金融机构作为企业,面临优胜劣汰的挑战。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金融机构需要从社会中汲取资金作为竞争资本,需要以盈利作为经营的目的。由于受利益的驱使,常导致金融机构的行为与反洗钱目标不一致,便难以产生抵制洗钱活动的自我约束。因此,无论是出于金融机构自身的约束还是外界的监督,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的建立势在必行。

总之,由于会计对象与反洗钱对象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因此在反洗钱工作中通过建立严密内控制度及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会计核算系统、账户管理系统、会计分析手段及前台柜员与客户直面接触有利条件,加强反洗钱资金的监测与分析,确保反洗钱可疑资金信息的真实可靠,为促进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洗钱对我国经济及社会造成的危害提供必要的支持。

参考文献:

[1]人民银行:《2007年反洗钱工作报告》

2008年9月4日

[2]胡伟一:《浅论会计职业与反洗钱》金融

经济2007年第4期

[3]徐春 钟贵江: 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反洗

钱会计应对系统,《合作经济与科技》

篇4

根据穗商银发字[XX]27号文件,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我支行经常利用晨课时间向全体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因此我们制定“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坚持做到:

一、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三、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四、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20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并把数据转换成e*cel格式保存。

五、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在本季,我支行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关于反洗钱工作报告【二】

根据*商银发字[20xx]27号文件,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我支行经常利用晨课时间向全体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因此我们制定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坚持做到:

一、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三、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四、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20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并把数据转换成e*cel格式保存。

五、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在本季,我支行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关于反洗钱工作报告【三】

在20xx年一季度中,我社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人行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工作重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一法四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同时,继续提升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xx年一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在社主任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行实际,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工作小组,由主任许正为组长,赵龙龙、代定军为成员,对反洗钱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做到了行动有安排,安排有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落到了 实处。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我社仍将反洗钱“一法四令”等法律法规作为反洗钱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意义和宗旨。

三、搭建有风险等级划分平台,建立人工分析识别机制。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重要内容,它对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行CBUS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加强人工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使用反洗钱系统进行新增上报,这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更为做好反洗钱系统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社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行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反洗钱工作报告【四】

今年,我行的反洗钱工作,根据省分行、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部署,在抓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尽职调查报告、规范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今年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方面

1、及时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今年2月,调整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加法律事务部经理为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今年12月,机构整合,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分行重新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确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共有9个支行因人动,相应调整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反洗钱工作。今年,分行按季召开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通报季度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文下发专题会议纪要,跟踪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各支行结合本行实际,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落实市分行反洗钱专题会议精神。

(二)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1、及时落实上级行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总行、省行及人行、监管部门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支行、网点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上级行、当地人行反洗钱工作布置。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检查要求及我行实际,今年5月份,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十三项制度,对分行各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各支行也根据省分行《实施办法》及分行《实施细则》,结合支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洗钱内部管理办法、考核制度、检查机制等。

(三)履行反洗钱义务方面

1、做好反洗钱可疑交易的报送。今年度,我行上报人民币可疑交易笔数65312笔,859.94亿元,其中:对公报送5671笔,251.31亿元;对私报送59641笔,608.63亿元。外币可疑交易笔数890笔,23634.91万美元,其中:对公报送808笔,23266.44万美元;对私82笔,368.47万美元。

今年10月份,东城支行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2户POS个体经营户,资金往来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及时上报人行。今年12月份,分行营业部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漳州市芗城区三英贸易有限公司交易往来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及时上报人行。

2、确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我行各级机构认真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严格执行福银20xx253号《关于加强大额现金存取管理,预防和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通知》,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对个人客户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或有效的足以证明个人身份的其他法定证件,必要时,要求出具多个证件进行对比;对单位客户,则要求其出具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有关批件、税务登记证等,以提供完整的客户信息,对身份不明确、证件不合规、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同时,做好大额现金存取台帐的登记,按月上报前十名存取交易明细,对大额现金交易对象重点监控和分析。

3、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我行根据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要求,认真做好报表的填报工作,未出现填报内容失真和错报现象。

4、认真落实总行反洗钱数据监测系统运行工作总行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系统正式上线后,因数据处理比以前多,有些网点处理不及时,造成确认率较低,分行牵头部门及时通报各单位的确认进度,督促各单位及时登录,对系统中的大额交易数据进行补录,对可疑交易数据进行补录、分析、确认、报送,提高确认率。同时做好网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操作员变更、数据录入、确认等问题向上级行反映并反馈网点。

5、配合人行、省行开展反洗钱相关业务核查。今年3月,根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反洗钱调查通知》(福银调(20xx)第45号)要求,东山支行积极组织人员对调查所涉及8个账户自开户以来交易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及时上报当地人行。今年9月,省人行对现金存取较大客户进一步了解其身份及大额现金交易的背景、目的等信息,以判断其交易是否与身份相符,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我行涉及角美、华安、东城、平和、芗城支行及步文分理处1户对公客户、10户个人客户的核查,我们布置支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省分行。

(四)反洗钱宣传、培训、检查方面

1、开展反洗钱宣传。今年5月31日上午,分别在闹市区和漳州师院举办两场反洗钱宣传活动分行财务会计部、营业部和东城支行均派员参加。本次宣传活动,以打击洗钱犯罪,维护经济稳定,增强社会各界反洗钱意识为宣传目的,体现了反洗钱宣传“进闹市”和“进高校”特色。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手册、现场员工讲解等方式进行。由于准备充分,吸引了过往群众和学生驻足咨询。本次活动共接受咨询200多人次,分发反洗钱知识宣传材料16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8月份,与人民银行联合在我行住宅小区银菀花园设置“反洗钱工作站宣传栏”,进一步推进了我行反洗钱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10月份,根据省分行《关于统一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行下发文件,要求在宣传周活动期间,支行每个营业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活动标语一条、开展上街咨询活动一次、营业大厅滚动播放反洗钱视频录像。(省分行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同时,分行还印制反洗钱宣传折页2.6万份,发至各支行营业网点及直属网点,要求网点上架摆放。印制明年反洗钱贺卡,发至各行,由各行邮寄给客户,进一步普及反洗钱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诚信守法意识,营造预防和监控洗钱、打击洗钱犯罪的社会氛围

各支行也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东城支行在办公楼门口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分发反洗钱知识折页500多份;东山支行于6月、16月组织开展了两次反洗钱专题宣传活动;龙海支行下载反洗钱知识26问,装载至各网点电视平台,通过屏幕不间断滚动播放,营造宣传氛围和扩大宣传范围;云霄支行安排反洗钱业务骨干在建行储蓄专柜门口开展反洗钱上街设点宣传。

2、加强反洗钱业务学习培训。今年9月3日,分行组织全辖相关人员参加省分行反洗钱工作视频会议。

9月20日,举办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一是对《反洗钱法》实施一年多以来支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二是对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上线后存在问题进行规范指导。全市共有64位反洗钱岗位人员及网点业务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各支行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支行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如组织人员参加当地人行视频培训,利用班前讲评时间学习反洗钱业务知识,举办反洗钱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考核。东山支行还邀请东山县人行营业室主任,就反洗钱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机构如何尽职履行反洗钱职责和有效防范反洗钱法律风险等方面,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同时进行反洗钱业务知识测试,以巩固培训学习效果。

3、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开展反洗钱检查。

(1)根据省分行要求,5月份,布置全辖开展反洗钱自查。同时,针对省行反洗钱检查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2)10月13日至10月17日,由分行纪检监察部牵头,组织对全辖16个综合型支行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在内控及制度建设方面、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账户管理方面、人民币现金管理方面、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方面45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45人次进行经济处罚2350元。各支行也根据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组织反洗钱检查、互查。

(3)积极配合人行反洗钱检查。今年16月19日至21日,人行漳州分行对我行云霄支行开展反洗钱检查,我们及时布置支行做好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并与人行沟通检查情况。根据人行提出的监管意见,进一步督促支行落实整改。

二、明年反洗钱工作计划

1、加强反洗钱的学习教育。一是要求以网点为单位,建立反洗钱学习制度。各网点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从OA、邮箱下载并收集上级行下发的反洗钱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通知,建立反洗钱规章制度电子文件夹,利用晨会时间以及每周四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开展反洗钱知识学习活动。分行将对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打包下发各单位组织学习,同时拟为检验学习效果,3月份,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一次反洗钱知识学习测试活动。

三是开展反洗钱警示教育,拟2月上旬,传达省人行吴成居副行长在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组织全辖反洗钱人员观看人行反洗钱警示教育片。

2、开展反洗钱业务培训。拟4月份,举办一期反洗钱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邀请人行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或座谈。7月份,举办一期由企业单位经理、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班,学习相关反洗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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