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总结范文

时间:2023-03-01 16: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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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总结

篇1

(一)创新载体,搭建平台。

1、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于1999年成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业主组织招标,企业自行投标,专家评标定标,中心管理监督”的运作机制,将建设工程、房屋装璜、工程监理、建材采购等统一纳入中心实行公开交易。在建设工程方面规定所有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统一进中心交易,做到信息、程序、交易、结果四公开,较好地规范了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共进场交易工程335个,交易额18.6亿元,通过招投标节省造价1.8亿元,平均降低造价8.3%。

2、建立政府采购中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于1999年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工作。制定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对采购程序和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共29项,基本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共实行政府采购668次,预算资金8324.12万元,节约资金990.14万元,节约率达11.9%。

3、建立行政审批中心,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环境。于1999年建立了市乡两级政府办事大厅,XX年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资源,建立了市行政审批中心,搭建集中统一的审批服务平台。中心落实了“项目、人员、授权”三到位,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为资源配置市场化提供优质服务。XX年,中心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30618件,办结30499件,办结率达99.87%。行政审批中心成立后,核准事项减幅53.56%,审批时限提速35.79%。据每年“双百民评调查”,群众对我市软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XX年比XX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

(二)健全机制,优化配置。

1、实行“退二进三”政策,合理配置经营性资产。我市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运用“退二进三”政策杠杆,在市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有效解决了企业改制资金缺乏的关键问题。主要做法是:将城区第二产业退出,搬迁至工业园区生产经营,城区企业地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发展第三产业,将有限的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结合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来获取企业改制成本。一是由政府收购国有企业全部股权,全权处置企业资产。二是将国有资产彻底退出,职工身份彻底置换。国有资产彻底退出的方式主要是将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和将企业土地进行招拍挂,获取资源的最大效益。三是先由政府垫付资金用于改制。“退二进三”政策不仅解决了企业的改制问题,而且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增加了财政收入,完善了城市规划。全市75家国有企业已完成改制72家,近2亿元国有资产退出了竞争领域,6000余名职工身份得到彻底置换。如市工具厂实行“退二进三”政策后,将企业所有机器设备进行公开拍卖,将所得资金336万元用于企业改制,使157名职工身份得到彻底置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推进公共性资产市场化配置,加快城市化进程。一是在市政工程建设方面,将工程立项预算、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统一面向社会,将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设材料等统一进入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通过市场化运作,市政工程每年为国家节约资金1500余万元。

二是在绿化工程方面,对城市绿地的实施和养护分块细化,分成若干个绿地标号,制定好实施、管理标准和要求,实行公开招投标,为城市建设节约了大量经费。

三是在广告经营方面,对入城口和主要路段精心规划、设计广告位,分别采取由建设主管部门先投入资金制作后招租和向广告公司招标的方法,赋予广告经营权;对主要道路灯箱广告和街景立面,按其路段效果制定方案,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赋予经营权。

四是在城市公共场所利用方面,一种方式是对公共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实施统一布点(早点、夜市和水果摊位等),按定点、定时的要求对城市摊点经营权进行招投标。另一种方式是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在主要繁华路段统一制作摊位工棚,将摊位工棚面向市场统一招投标。

五是在城市保洁方面,将全市城市道路分成若干个区域,一个区域一个保洁服务队,实行清洁、运输、收集处置相分离,按国家核定标准制定招投标方案,按市场劳务工工资情况核定标底价,实行公开招投标。通过分类招标,每年可节约保洁资金200多万元。如将城市25座公厕经营管理权推向市场后,每年不但节约了10多万元的管理经费,反而可收取10多万元的出让费,更为重要的是卫生状况得到了改观。

3、以市场化为手段,规范资源性资产管理。一是加快森林资源合理流转,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在体制上,成立了林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同佳林业规划设计所,为社会参与林业开发提供中介技术咨询服务;成立了木材检验中心,实现产销直接见面,打破林业部门独家经营木材的格局,提高木材生产者的利益;成立了国乡林管理机构,将下属改制企业的6万多亩国乡林收回统一管理,为公开出让提供了体制保障。在流转形式上,主要有国乡合作造林、活立木竞标拍卖、租赁承包经营、合作(或股份合作)经营、租赁倒包经营、经营权转让和活力木抵押等形式。如道太乡国有林场林木转让公开拍卖,以超出底标6.7万元被市万森木艺有限公司竞得;宝溪乡国有林场林木转让公开拍卖,以超出底标14.2万元被福建省浦城县人竞得。据统计,实行公开竞标拍卖转让价要比私下转让提高38%左右。通过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特别是对改制企业的国乡林、房地产进行统一管理,市场化方式处置后,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企业改制筹措了大量资金,同时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了我市全国劳模汤福泉创办的1300余亩林业科技实验林场、浙江兴南林业公司投入1000万元资金租赁林地2万余亩建立的综合性非公有制林业企业和各林业技术人员参与综合开发的1万余亩林业基地等典型,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1】 探索资源配置市场化新路子工作总结 的相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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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土地出让机制,规范土地交易市场。我市早在1992年就开始对土地使用权采取拍卖的方式出让。近年来,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不断完善,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积极调控二级市场,在市区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同时向乡镇全面铺开,XX至XX年共出让土地64万平方米,收取出让金3.7亿元。并于XX年开展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试点,将上洋瓷厂厂区23.6万平方米闲置用地进行拍卖,获得资金463万元,不但解决了657名职工的安置问题,而且还为当地6家企业解决了用地问题,建立了上洋青瓷生产基地,每年可为当地增加税收300余万元,为200余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三是积极探索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等市场化运作。在矿产资源方面,新设置的矿山采矿权均以拍卖、招标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对已开采的矿山,采矿权期满后实行协议有偿出让。在旅游资源方面,通过引进如宋城集团等参与开发,使我市旅游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4、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于XX年对全市167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资产总量达6.06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量的75%。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台了《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范围、审批权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为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经营,于XX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逐步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归集公司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加强督查,规范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行为的规范化。如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康庄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及评标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在政府投资和项目管理方面出台了《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行政村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和其他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在监督和责任追究方面出台了《重点工程委派监察员制度》、《软环境举报督查制度》和《公职人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等。

二是规范财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于XX年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纳入中心实行集中核算的单位共95家。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实行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成立了会计委派中心,按照“集中财力、合理安排、科学调度”的原则,发挥政府资金的最大效益。将全市7家国有投资公司的帐目纳入中心统一核算,把全市20万元以上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活动纳入统一管理。

三是强化监督。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举报督查中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受理群众举报,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资源配置有关政策顺利实施。同时,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将资源配置纳入社会监督。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市资源配置市场化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弊端:一是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还缺乏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部门各自为政,工作规范性不够统一,工作效能有待提高;三是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如对中介机构监管薄弱;四是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下一步,我市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将以规范行政权力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创建平台为载体、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监督制约为保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努力使资源配置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以规范权力为着力点,建立资源配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依靠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资源配置市场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规范资源配置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资源配置的行政许可行为。对资源配置许可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保密的,一律予以公开,同时要求各单位编制并公布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创建平台为载体,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一是摸清资源配置家底。据统计,由于受规划等的限制,目前可供配置的资源仍显不足,而有些资源配置难度大。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开展的“规划年”工作,对全市可供配置的资源进行一次综合普查,进一步完善各项资源配置规划,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二是制定资源配置工作方案。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凡能用市场机制配置的资源,一律取消原有的行政审批,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三是组建资源配置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要求,组建资源配置中心,为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交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和专营权配置等提供统一平台。 探索资源配置市场化新路子工作总结 的相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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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为资源配置市场化提供保证。建立健全资源配置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统一进场标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接受监管,规范运作机制,铲除“自由裁量权”和各种人为因素,切实防止“暗箱操作”。

(五)以监督制约为保障,顺利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一是建立资源配置的监督体系,将资源配置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完善监督机制,突出对权力的制约。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快建立和完善行政信息披露和社会听证制,创新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四是建立执法监察的协调机制。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依法规范中介组织行为。

篇2

1工程施工索赔及博弈决策

1.1工程施工索赔

工程施工索赔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因为非自身原因导致自身的利益造成损害,并且根据损害提出实际的经济索赔和时间赔偿的一种补救措施。因为工程施工中,业主具有优势地位,并且在实际的工程案例中,大多数是施工单位主动索赔,而业主方进行主动赔偿的机会非常少。工程施工索赔就是实现业主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协同,并尽可能制衡双方的相互作用,以电力工程施工为例,一个完整的施工项目建设不止有一个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那么承包商之间的合作、承包商和发包人之间的合作都需要不断地摸索,很多第一次合作的发包商和承包方,都会特别小心翼翼,但如果一旦出现工程风险,那么对承包方而言,一定会产生经济纠纷和合同纠纷,同时承包方是双方博弈中的弱者。根据图1工程索赔的产生分析,评价是否构成索赔的衡量标准,就是合同的实际状态和理想状态是否有太大偏差,并且这个偏差已经让发包方或者承包方不能接受。

1.2索赔博弈决策流程分析

以图2为例进行分析,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一般的电力建设施工工程索赔流程如下:①一旦出现索赔的问题,承包商个人举证,并向工程的监理人递交进行工程索赔的意向书,如果监理人同意了施工承包商的工程索赔请求,施工承包商向监理人递交正式的工程索赔通知。②工程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资料进行补充,监理人对此论证,如果确定了这个方案,就制定索赔结果。③监理人将工程承包商和发包方召集,如果双方同意了这个工程索赔方案,那么就执行结果;如果双方的意见有分歧,双方将进行再次审核,一般情况下以后者居多。④争议评审组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的评审意见,如果双方意见一致,就按照这次确定的索赔方案执行,如果不统一,则进行再次处理。⑤该阶段是工程索赔的最终阶段,如果承包方和发包商之间存在争议,那么就采取以协商为主的解决方式,如果这次的矛盾实在难以调节,那么就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此可见,工程索赔实际上是建立在双方对协调结果认可的情况下,对双方权益的制衡,是一种以监理人和争议评审组和仲裁方为中心的公平且合理的协调方式。

2工程索赔决策的博弈分析

2.1工程索赔模型建立

根据工程索赔博弈阶段参与人的不同、掌握信息的完整程度、决策分析环境等进行分类,可以达到不同的决策博弈方法。一般在电力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工程索赔博弈模型为图3模式。该模式就是建立在索赔双方都能知道对方的收益情况的条件下,进行的工程索赔博弈。双方对工程问题、工程损失等都比较明确,因此会采用这种工程索赔博弈模型。

2.2工程索赔博弈模型求解

2.2.1期望收益分析因为无论是协商、诉讼等都具有两面性,并且具有成功或者失败两种结果,因此同意协商、坚持诉讼等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对该模型的期望收益进行分析研究,那么能根据上图总结归纳不同的决策产生的期望收益。具体的期望收益可以参照表1。

2.2.2博弈均衡路径假设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是非常理性的,并且对于此次的协商,其最终目的就是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那么根据图3分析:①承包方最终如果选择诉讼,那么肯定会选择索赔,否则自身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同理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或者业主,必然会选择不协商,因为如果协商,那么意味着承包方占据优势,自身的权益得不到保证,所以一旦选择诉讼解决,那么双方都会选择不协商并坚持到底,诉讼解决问题。②承包方选择不诉讼,而是协商解决,那么肯定会接受业主的协商———因为对承包方而言,协商是保证自身利益的最佳途径,然而对发包方来说,如果接受了协商,那么就是默认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一定会选不协商,进而再次进入诉讼和不诉讼的选择中,对业主方来说,最佳的方式就是直接诉讼,但是对承包方而言,其既然选择不诉讼,那么诉讼对自己的优势不高,很可能没有获得赔偿款,还要支付诉讼费用,对于承包方而言,如果不想弄得“鱼死网破”,就要选择不索赔。

2.3工程索赔均衡性分析和最优战略组合

通过以上的总结和分析,足以见得进行工程索赔的原则就是进行最优化的索赔战略决策,并且该决策是建立在承包方和业主方的利益之上的,可以以此总结出四种求解方式,并且这些组合方式都建立在决策最优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战略组合见表2。

3电力工程索赔博弈的建议分析

3.1找准索赔原因,降低施工风险

索赔的起因就是触碰了某一方的利益底线,并且引起承包方或者发包方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一般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有以下,我们应当尽可能规避这些风险。①施工条件,很多电力施工的施工地点都在野外,因此需要尽量避免因为地理因素造成的施工地塌方等施工风险,因此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当做好规划决策,避免在规划路线上出现溶洞、文物遗址等情况,承包方也应该做好事先的勘察和检测,避免因为施工条件的异常对施工产生影响。②工程工期变更。施工过程中因为天气和地质等问题的影响出现工期的变更非常常见,因此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对于工程承包方而言,需要尽量将工程工期总时长规范在计划时长的115%左右,如果因为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对发包方来说,需要提前进行工程招标,并避免因为自身计划的改变,对承包方工程施工产生的不良影响,规避索赔风险。

3.2做好合同管理,规避合同缺陷

篇3

0前言

所谓投资控制,就是对工程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或资源及投入的过程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主要是通过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把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在一定的限额之内,使建设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由于全过程,全方位投资管理的理念在目前尚未形成,投资管理的各个层面还不够完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投资失控现象。为此,建设单位在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对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降低投资成本与风险,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都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控制

1、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控制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立项的最基本要求和程序。加强可行性研究,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的比较和选择,作出判断和决定;项目决策的正确与否,都会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及投资效果的好坏。正确决策是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正确的项目投资行动来源于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工程的规模及建筑标准,并从客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与对比。

2、基本建设招投标阶段的控制

在招标阶段,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招标投标制度,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招标成功的关键取决于建设单位对市场价的掌握程度。在建筑市场上,各施工单位在管理水平、施工工艺、组织方案及工效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其造价离散性很大。项目管理者在招标中可采取的办法:一是设定标底但不唯标底,评标时,对商务标上下封顶,低于底线的。必须有可行的降价措施;二是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使真实的价格更加明朗化;三是用奖励的办法鼓励承包商使用新技术来降低工程造价;四是引导承包商在费率上进行竞争,对有些主材料占比例大的项目,大幅度进行总价降点对承包商显失公平,但可以采用综合费率降点招标;五是采取措施,防止投标单位的围标、串标的行为。

二、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设计变更的管理策略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明文规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通过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通过监理单位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各方共同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再由监理单位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施工单位实施。否则,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变更设计。为此,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使其能与原设计有机地衔接并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任何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应认真学习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参建各方应充分认识到设计变更的严肃性和各自权限,做到变更依法有序、真实有效,实现设计变更管理的规章化、法律化。

2、做好图纸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工程项目的方案决策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必须认真推敲、集思广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均要认真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实践证明,工程方案的决策阶段是最为关键的阶段,该阶段技术工作做得充分具体及细化,对以后的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综合效益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查。尤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从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方面严格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及时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所涉及到的工程量和价款及工期。

4、设计变更必须注明变更原因、变更要求及必要的附件等内容,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任明确。

5、设计变更应尽量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需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在设备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需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的损失。因此,应尽可能把可预见的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以减少损失。

三、建设项目施工结算的控制与管理

1、项目索赔与反索赔的控制与管理

既然承包商寄赢利希望于索赔,自然发单位业主也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反索赔以减少索赔,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有索赔必然也就有反索赔。反索赔通常是业主对付承包商索赔的手段。索赔和反索赔是进攻和防守的关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必须能攻善守,攻守相济,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都在寻找索赔机会,一旦干扰事件的发生,都推卸自己的责任,并企图进行索赔。不能有效地进行反索赔,同样要蒙受损失。所以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等重要的关系。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积极的防御通常表现在:

①防止自己违约,要按照合同办事。通过加强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工程按合同顺利实施,没有损失发生,不需提出索赔,合同双方没有争执,达到很好的合作效果,皆大欢喜。

②在实际工程中所发生的干扰事件双方常常都有责任,许多承包商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首先提出索赔。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打乱对方的阵脚,争取主动权,另外,早日提出索赔,可以防止超过索赔的时效而失去索赔机会。

2)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

为了避免和减少损失,必须反击对方的索赔请求。对承包商来说,这个索赔可能来自业主,总(分)包商、供应商。最常见的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措施有:

①用我方的索赔对抗(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最终使得双方都作出让步或互不支付。

②反驳对方的索赔报告,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的索赔报告不符合其合同规定、没有根据、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事实的情况以推卸甚至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1)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2)动态管理合同履行,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设单位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

3)做好合同实施管理,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参建各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5)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合同管理人员应专业化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投资项目合同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6)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篇4

工程预、结算做好注重的是经验还是学历、是在施工现场还是在中介机构、在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在那种环境会成长更快,进步更大,涉及面精通更深,对定额、合同条款、计算规则的理解更深?个人认为:百行百路勤为径,多总结多思考,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习就是最佳捷径。至于是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还是施工现场,只是接触面的重点有差异,但都会面面俱到。

一、基础知识与软件使用

(1)虽说学历不是精做预算的必要条件,但做预算确实需要成体系的学习基础知识:结构力学、工程构造、合同管理、招投标法等。要想做好预算,基础知识必不可少。造价本身和会计工作类似,是一种技巧类学科,需要细心、认真、善于总结,但工作中你会发现,掌握成体系的知识会让你比其他人进步快,入门早,理解透彻,同时掌握得更牢。

(2)要想编制出高质量的清单,预算员必须做到:清单列项齐全,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描述准确,工程量计算精准。缺项、漏项是编制清单常见错误,也是编清单的大忌。为了编好清单,建议将易漏项目总结整理在一起,做一个清单列表,交付清单前用来细细核查,将常犯的错误每次交付前都查一遍,避免在同一个地方出错。

(3)定额的套用、费用的计取及材料价差的调整等须领会定额实质,熟记合同条款,在套用定额时要注意工作定额所包含的内容是否与施工图纸、规范和标准图集一致。在施工现场,会更加了解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施工做法、掌握施工成本等,套定额时与施工现场有不一致时可做适当调整,价格会更接近实际,在中介机构工作,多跟经验丰富的造价师请教、讨论、交流,将细碎的知识点牢记。

(4)使用预算计价软件、算量软件,可以提高预算速度,减少汇总误差,方便核对具体工程量。对算量将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经验数据总结

对于刚做预算的新手与做了多年的老工程师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经验,不同结构的单方造价,单位平米的钢筋、砼含量指标等等,算完工程量,套取定额后,是否准确,除了计算工程量时需要细心认真、计算完后核对外,还需要参考类似工程的指标数据来分析对比。比如高层住宅楼的指标数据中砼的含量是多少,钢筋的含量是多少,单方造价是多少,含装修不含装修各是多少,综合楼的指标是多少,办公楼的指标是多少,花园洋房的指标是多少,安装的单方造价是多少,含主材是多少,不含主材是多少等,这些都是经验数据,在日常工作中需细心总结、分析,要日积月累。

三、成本分析与控制

造价成本的控制、掌握、优化等,需要成本控制者在经验数据中掌握的更多,经验数据更丰富,在施工单位投标前,对该项目进行经济风险分析,成本估算,利润百分比设置、各种风险因素(比如物价上涨下调风险、人工费调整的风险、钢筋混凝土灯材料价格受社会因素的影响)的预测、预防以及应对措施等等,施工过程中变更因素引起的风险等,针对这些有可能产生的风险需要估算预留金额的多少。

四、是否需要甲供材料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 也为了节约工程造价,有很多建设单位都采取材料甲方供应的方式, 即由甲方自行采购供应。这样做确实对工程质量有了很大的保障,但同时也引发了不少问题。

1、甲方供应工程材料有效的避免了施工方在工程中标后有关材料方面的扯皮问题;

2、甲方供应工程材料避免乙方在甲方确定了材料品牌后,采取以此代彼或其中掺假的问题;

3、甲供材料在供货时会出现集中供货,积压资金的问题;

4、甲供材料在工程完工后会留下很多隐患,当工程某部位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 乙方立刻会提出是材料的问题;

5、甲供材料在接受审计时, 存在逃避建筑营业税的问题;

6、甲方购材,有时也会购得高价产品,因为甲方购材毕竟从数量上是有限的, 而施工单位由于本身所从事的工作, 一般在当地与一些供货厂家建立起长期、 稳固、 相互支持、 相互依存的关系, 所以供货商从长远利益考虑,同一种材料施工单位购买往往会比甲方要便宜一些;

7、甲方购材,施工单位在配合供货方上是消极的,会用种种借口加以阻挠。并且还没到使用该材料的时候, 他会提前要求甲方购买, 而真正甲方购回材料时, 他们又会找出各种借口不予接收, 譬如说现场没场地存放或货物拉到后无人接收,造成供货方的极不方便, 如果是二次分包的部分, 分包方在施工时无论在场地上还是时间上, 都有可能受到土建方的消极不配合。

五、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具有较广泛的含义,通常的索赔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失方对违约方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的正当行为,它是一种权利的主张。

工程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提高对索赔的认识,加强索赔理论和索赔方法的研究,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索赔工作,这对合同签约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索赔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因素:

首先,是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是正当的。

其次,要准确地计算要求赔偿的数额。

第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齐全的,能足够支持索赔理由和索赔数额。

反索赔是相对于索赔而存在的,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索赔就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一般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反索赔则是指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与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相比较,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即反索赔)具有以下二个特点:

1、反索赔容易实现索赔

在向承包商的索赔处理中业主处于主动地位,可以直接从应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抵;从滞留金中扣款补偿损失;因承包商严重违约不得不中止合同时,业主可用履约保函从银行中得到补偿,甚至还可以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而承包商向业主要求索赔时,则须经过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程序,才能从业主那里得到补偿,承包商处于较被动的地位。

2、反索赔发生的频率低

业主除了要向承包商按期付款,提供施工现场和负相应的协调管理责任外,还要承担许多社会环境、自然条件变化等风险,而这些风险又不是业主可以预先加以控制的。而承包商则不同,他的义务是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只要施工技术和管理不出大的漏洞,能如期、按质、按量完工,一般不太容易违约。在实际施工中,业主扣留承包商在现场的材料和设备,没收履约担保来弥补损失的反索赔现象是比较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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