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总结范文

时间:2023-03-01 16: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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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总结

篇1

(一)创新载体,搭建平台。

1、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于1999年成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业主组织招标,企业自行投标,专家评标定标,中心管理监督”的运作机制,将建设工程、房屋装璜、工程监理、建材采购等统一纳入中心实行公开交易。在建设工程方面规定所有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统一进中心交易,做到信息、程序、交易、结果四公开,较好地规范了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共进场交易工程335个,交易额18.6亿元,通过招投标节省造价1.8亿元,平均降低造价8.3%。

2、建立政府采购中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于1999年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工作。制定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对采购程序和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共29项,基本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共实行政府采购668次,预算资金8324.12万元,节约资金990.14万元,节约率达11.9%。

3、建立行政审批中心,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环境。于1999年建立了市乡两级政府办事大厅,XX年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资源,建立了市行政审批中心,搭建集中统一的审批服务平台。中心落实了“项目、人员、授权”三到位,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为资源配置市场化提供优质服务。XX年,中心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30618件,办结30499件,办结率达99.87%。行政审批中心成立后,核准事项减幅53.56%,审批时限提速35.79%。据每年“双百民评调查”,群众对我市软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XX年比XX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

(二)健全机制,优化配置。

1、实行“退二进三”政策,合理配置经营性资产。我市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运用“退二进三”政策杠杆,在市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有效解决了企业改制资金缺乏的关键问题。主要做法是:将城区第二产业退出,搬迁至工业园区生产经营,城区企业地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发展第三产业,将有限的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结合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来获取企业改制成本。一是由政府收购国有企业全部股权,全权处置企业资产。二是将国有资产彻底退出,职工身份彻底置换。国有资产彻底退出的方式主要是将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和将企业土地进行招拍挂,获取资源的最大效益。三是先由政府垫付资金用于改制。“退二进三”政策不仅解决了企业的改制问题,而且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增加了财政收入,完善了城市规划。全市75家国有企业已完成改制72家,近2亿元国有资产退出了竞争领域,6000余名职工身份得到彻底置换。如市工具厂实行“退二进三”政策后,将企业所有机器设备进行公开拍卖,将所得资金336万元用于企业改制,使157名职工身份得到彻底置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推进公共性资产市场化配置,加快城市化进程。一是在市政工程建设方面,将工程立项预算、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统一面向社会,将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设材料等统一进入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通过市场化运作,市政工程每年为国家节约资金1500余万元。

二是在绿化工程方面,对城市绿地的实施和养护分块细化,分成若干个绿地标号,制定好实施、管理标准和要求,实行公开招投标,为城市建设节约了大量经费。

三是在广告经营方面,对入城口和主要路段精心规划、设计广告位,分别采取由建设主管部门先投入资金制作后招租和向广告公司招标的方法,赋予广告经营权;对主要道路灯箱广告和街景立面,按其路段效果制定方案,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赋予经营权。

四是在城市公共场所利用方面,一种方式是对公共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实施统一布点(早点、夜市和水果摊位等),按定点、定时的要求对城市摊点经营权进行招投标。另一种方式是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在主要繁华路段统一制作摊位工棚,将摊位工棚面向市场统一招投标。

五是在城市保洁方面,将全市城市道路分成若干个区域,一个区域一个保洁服务队,实行清洁、运输、收集处置相分离,按国家核定标准制定招投标方案,按市场劳务工工资情况核定标底价,实行公开招投标。通过分类招标,每年可节约保洁资金200多万元。如将城市25座公厕经营管理权推向市场后,每年不但节约了10多万元的管理经费,反而可收取10多万元的出让费,更为重要的是卫生状况得到了改观。

3、以市场化为手段,规范资源性资产管理。一是加快森林资源合理流转,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在体制上,成立了林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同佳林业规划设计所,为社会参与林业开发提供中介技术咨询服务;成立了木材检验中心,实现产销直接见面,打破林业部门独家经营木材的格局,提高木材生产者的利益;成立了国乡林管理机构,将下属改制企业的6万多亩国乡林收回统一管理,为公开出让提供了体制保障。在流转形式上,主要有国乡合作造林、活立木竞标拍卖、租赁承包经营、合作(或股份合作)经营、租赁倒包经营、经营权转让和活力木抵押等形式。如道太乡国有林场林木转让公开拍卖,以超出底标6.7万元被市万森木艺有限公司竞得;宝溪乡国有林场林木转让公开拍卖,以超出底标14.2万元被福建省浦城县人竞得。据统计,实行公开竞标拍卖转让价要比私下转让提高38%左右。通过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特别是对改制企业的国乡林、房地产进行统一管理,市场化方式处置后,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企业改制筹措了大量资金,同时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了我市全国劳模汤福泉创办的1300余亩林业科技实验林场、浙江兴南林业公司投入1000万元资金租赁林地2万余亩建立的综合性非公有制林业企业和各林业技术人员参与综合开发的1万余亩林业基地等典型,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1】 探索资源配置市场化新路子工作总结 的相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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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土地出让机制,规范土地交易市场。我市早在1992年就开始对土地使用权采取拍卖的方式出让。近年来,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不断完善,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积极调控二级市场,在市区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同时向乡镇全面铺开,XX至XX年共出让土地64万平方米,收取出让金3.7亿元。并于XX年开展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试点,将上洋瓷厂厂区23.6万平方米闲置用地进行拍卖,获得资金463万元,不但解决了657名职工的安置问题,而且还为当地6家企业解决了用地问题,建立了上洋青瓷生产基地,每年可为当地增加税收300余万元,为200余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三是积极探索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等市场化运作。在矿产资源方面,新设置的矿山采矿权均以拍卖、招标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对已开采的矿山,采矿权期满后实行协议有偿出让。在旅游资源方面,通过引进如宋城集团等参与开发,使我市旅游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4、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于XX年对全市167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资产总量达6.06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量的75%。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台了《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范围、审批权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为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经营,于XX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逐步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归集公司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加强督查,规范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行为的规范化。如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康庄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及评标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在政府投资和项目管理方面出台了《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行政村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和其他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在监督和责任追究方面出台了《重点工程委派监察员制度》、《软环境举报督查制度》和《公职人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等。

二是规范财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于XX年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纳入中心实行集中核算的单位共95家。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实行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成立了会计委派中心,按照“集中财力、合理安排、科学调度”的原则,发挥政府资金的最大效益。将全市7家国有投资公司的帐目纳入中心统一核算,把全市20万元以上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活动纳入统一管理。

三是强化监督。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举报督查中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受理群众举报,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资源配置有关政策顺利实施。同时,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将资源配置纳入社会监督。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市资源配置市场化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弊端:一是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还缺乏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部门各自为政,工作规范性不够统一,工作效能有待提高;三是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如对中介机构监管薄弱;四是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下一步,我市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将以规范行政权力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创建平台为载体、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监督制约为保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努力使资源配置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以规范权力为着力点,建立资源配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依靠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资源配置市场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规范资源配置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资源配置的行政许可行为。对资源配置许可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保密的,一律予以公开,同时要求各单位编制并公布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创建平台为载体,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一是摸清资源配置家底。据统计,由于受规划等的限制,目前可供配置的资源仍显不足,而有些资源配置难度大。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开展的“规划年”工作,对全市可供配置的资源进行一次综合普查,进一步完善各项资源配置规划,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二是制定资源配置工作方案。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凡能用市场机制配置的资源,一律取消原有的行政审批,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三是组建资源配置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要求,组建资源配置中心,为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交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和专营权配置等提供统一平台。 探索资源配置市场化新路子工作总结 的相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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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为资源配置市场化提供保证。建立健全资源配置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统一进场标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接受监管,规范运作机制,铲除“自由裁量权”和各种人为因素,切实防止“暗箱操作”。

(五)以监督制约为保障,顺利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一是建立资源配置的监督体系,将资源配置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完善监督机制,突出对权力的制约。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快建立和完善行政信息披露和社会听证制,创新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四是建立执法监察的协调机制。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依法规范中介组织行为。

篇2

1工程施工索赔及博弈决策

1.1工程施工索赔

工程施工索赔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因为非自身原因导致自身的利益造成损害,并且根据损害提出实际的经济索赔和时间赔偿的一种补救措施。因为工程施工中,业主具有优势地位,并且在实际的工程案例中,大多数是施工单位主动索赔,而业主方进行主动赔偿的机会非常少。工程施工索赔就是实现业主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协同,并尽可能制衡双方的相互作用,以电力工程施工为例,一个完整的施工项目建设不止有一个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那么承包商之间的合作、承包商和发包人之间的合作都需要不断地摸索,很多第一次合作的发包商和承包方,都会特别小心翼翼,但如果一旦出现工程风险,那么对承包方而言,一定会产生经济纠纷和合同纠纷,同时承包方是双方博弈中的弱者。根据图1工程索赔的产生分析,评价是否构成索赔的衡量标准,就是合同的实际状态和理想状态是否有太大偏差,并且这个偏差已经让发包方或者承包方不能接受。

1.2索赔博弈决策流程分析

以图2为例进行分析,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一般的电力建设施工工程索赔流程如下:①一旦出现索赔的问题,承包商个人举证,并向工程的监理人递交进行工程索赔的意向书,如果监理人同意了施工承包商的工程索赔请求,施工承包商向监理人递交正式的工程索赔通知。②工程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资料进行补充,监理人对此论证,如果确定了这个方案,就制定索赔结果。③监理人将工程承包商和发包方召集,如果双方同意了这个工程索赔方案,那么就执行结果;如果双方的意见有分歧,双方将进行再次审核,一般情况下以后者居多。④争议评审组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的评审意见,如果双方意见一致,就按照这次确定的索赔方案执行,如果不统一,则进行再次处理。⑤该阶段是工程索赔的最终阶段,如果承包方和发包商之间存在争议,那么就采取以协商为主的解决方式,如果这次的矛盾实在难以调节,那么就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此可见,工程索赔实际上是建立在双方对协调结果认可的情况下,对双方权益的制衡,是一种以监理人和争议评审组和仲裁方为中心的公平且合理的协调方式。

2工程索赔决策的博弈分析

2.1工程索赔模型建立

根据工程索赔博弈阶段参与人的不同、掌握信息的完整程度、决策分析环境等进行分类,可以达到不同的决策博弈方法。一般在电力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工程索赔博弈模型为图3模式。该模式就是建立在索赔双方都能知道对方的收益情况的条件下,进行的工程索赔博弈。双方对工程问题、工程损失等都比较明确,因此会采用这种工程索赔博弈模型。

2.2工程索赔博弈模型求解

2.2.1期望收益分析因为无论是协商、诉讼等都具有两面性,并且具有成功或者失败两种结果,因此同意协商、坚持诉讼等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对该模型的期望收益进行分析研究,那么能根据上图总结归纳不同的决策产生的期望收益。具体的期望收益可以参照表1。

2.2.2博弈均衡路径假设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是非常理性的,并且对于此次的协商,其最终目的就是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那么根据图3分析:①承包方最终如果选择诉讼,那么肯定会选择索赔,否则自身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同理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或者业主,必然会选择不协商,因为如果协商,那么意味着承包方占据优势,自身的权益得不到保证,所以一旦选择诉讼解决,那么双方都会选择不协商并坚持到底,诉讼解决问题。②承包方选择不诉讼,而是协商解决,那么肯定会接受业主的协商———因为对承包方而言,协商是保证自身利益的最佳途径,然而对发包方来说,如果接受了协商,那么就是默认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一定会选不协商,进而再次进入诉讼和不诉讼的选择中,对业主方来说,最佳的方式就是直接诉讼,但是对承包方而言,其既然选择不诉讼,那么诉讼对自己的优势不高,很可能没有获得赔偿款,还要支付诉讼费用,对于承包方而言,如果不想弄得“鱼死网破”,就要选择不索赔。

2.3工程索赔均衡性分析和最优战略组合

通过以上的总结和分析,足以见得进行工程索赔的原则就是进行最优化的索赔战略决策,并且该决策是建立在承包方和业主方的利益之上的,可以以此总结出四种求解方式,并且这些组合方式都建立在决策最优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战略组合见表2。

3电力工程索赔博弈的建议分析

3.1找准索赔原因,降低施工风险

索赔的起因就是触碰了某一方的利益底线,并且引起承包方或者发包方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一般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有以下,我们应当尽可能规避这些风险。①施工条件,很多电力施工的施工地点都在野外,因此需要尽量避免因为地理因素造成的施工地塌方等施工风险,因此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当做好规划决策,避免在规划路线上出现溶洞、文物遗址等情况,承包方也应该做好事先的勘察和检测,避免因为施工条件的异常对施工产生影响。②工程工期变更。施工过程中因为天气和地质等问题的影响出现工期的变更非常常见,因此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对于工程承包方而言,需要尽量将工程工期总时长规范在计划时长的115%左右,如果因为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对发包方来说,需要提前进行工程招标,并避免因为自身计划的改变,对承包方工程施工产生的不良影响,规避索赔风险。

3.2做好合同管理,规避合同缺陷

篇3

0前言

所谓投资控制,就是对工程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或资源及投入的过程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主要是通过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把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在一定的限额之内,使建设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由于全过程,全方位投资管理的理念在目前尚未形成,投资管理的各个层面还不够完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投资失控现象。为此,建设单位在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对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降低投资成本与风险,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都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控制

1、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控制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立项的最基本要求和程序。加强可行性研究,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的比较和选择,作出判断和决定;项目决策的正确与否,都会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及投资效果的好坏。正确决策是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正确的项目投资行动来源于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工程的规模及建筑标准,并从客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与对比。

2、基本建设招投标阶段的控制

在招标阶段,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招标投标制度,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招标成功的关键取决于建设单位对市场价的掌握程度。在建筑市场上,各施工单位在管理水平、施工工艺、组织方案及工效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其造价离散性很大。项目管理者在招标中可采取的办法:一是设定标底但不唯标底,评标时,对商务标上下封顶,低于底线的。必须有可行的降价措施;二是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使真实的价格更加明朗化;三是用奖励的办法鼓励承包商使用新技术来降低工程造价;四是引导承包商在费率上进行竞争,对有些主材料占比例大的项目,大幅度进行总价降点对承包商显失公平,但可以采用综合费率降点招标;五是采取措施,防止投标单位的围标、串标的行为。

二、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设计变更的管理策略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明文规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通过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通过监理单位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各方共同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再由监理单位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施工单位实施。否则,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变更设计。为此,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使其能与原设计有机地衔接并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任何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应认真学习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参建各方应充分认识到设计变更的严肃性和各自权限,做到变更依法有序、真实有效,实现设计变更管理的规章化、法律化。

2、做好图纸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工程项目的方案决策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必须认真推敲、集思广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均要认真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实践证明,工程方案的决策阶段是最为关键的阶段,该阶段技术工作做得充分具体及细化,对以后的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综合效益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查。尤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从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方面严格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及时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所涉及到的工程量和价款及工期。

4、设计变更必须注明变更原因、变更要求及必要的附件等内容,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任明确。

5、设计变更应尽量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需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在设备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需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的损失。因此,应尽可能把可预见的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以减少损失。

三、建设项目施工结算的控制与管理

1、项目索赔与反索赔的控制与管理

既然承包商寄赢利希望于索赔,自然发单位业主也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反索赔以减少索赔,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有索赔必然也就有反索赔。反索赔通常是业主对付承包商索赔的手段。索赔和反索赔是进攻和防守的关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必须能攻善守,攻守相济,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都在寻找索赔机会,一旦干扰事件的发生,都推卸自己的责任,并企图进行索赔。不能有效地进行反索赔,同样要蒙受损失。所以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等重要的关系。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积极的防御通常表现在:

①防止自己违约,要按照合同办事。通过加强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工程按合同顺利实施,没有损失发生,不需提出索赔,合同双方没有争执,达到很好的合作效果,皆大欢喜。

②在实际工程中所发生的干扰事件双方常常都有责任,许多承包商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首先提出索赔。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打乱对方的阵脚,争取主动权,另外,早日提出索赔,可以防止超过索赔的时效而失去索赔机会。

2)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

为了避免和减少损失,必须反击对方的索赔请求。对承包商来说,这个索赔可能来自业主,总(分)包商、供应商。最常见的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措施有:

①用我方的索赔对抗(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最终使得双方都作出让步或互不支付。

②反驳对方的索赔报告,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的索赔报告不符合其合同规定、没有根据、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事实的情况以推卸甚至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1)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2)动态管理合同履行,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设单位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

3)做好合同实施管理,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参建各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5)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合同管理人员应专业化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投资项目合同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6)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篇4

工程预、结算做好注重的是经验还是学历、是在施工现场还是在中介机构、在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在那种环境会成长更快,进步更大,涉及面精通更深,对定额、合同条款、计算规则的理解更深?个人认为:百行百路勤为径,多总结多思考,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习就是最佳捷径。至于是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还是施工现场,只是接触面的重点有差异,但都会面面俱到。

一、基础知识与软件使用

(1)虽说学历不是精做预算的必要条件,但做预算确实需要成体系的学习基础知识:结构力学、工程构造、合同管理、招投标法等。要想做好预算,基础知识必不可少。造价本身和会计工作类似,是一种技巧类学科,需要细心、认真、善于总结,但工作中你会发现,掌握成体系的知识会让你比其他人进步快,入门早,理解透彻,同时掌握得更牢。

(2)要想编制出高质量的清单,预算员必须做到:清单列项齐全,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描述准确,工程量计算精准。缺项、漏项是编制清单常见错误,也是编清单的大忌。为了编好清单,建议将易漏项目总结整理在一起,做一个清单列表,交付清单前用来细细核查,将常犯的错误每次交付前都查一遍,避免在同一个地方出错。

(3)定额的套用、费用的计取及材料价差的调整等须领会定额实质,熟记合同条款,在套用定额时要注意工作定额所包含的内容是否与施工图纸、规范和标准图集一致。在施工现场,会更加了解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施工做法、掌握施工成本等,套定额时与施工现场有不一致时可做适当调整,价格会更接近实际,在中介机构工作,多跟经验丰富的造价师请教、讨论、交流,将细碎的知识点牢记。

(4)使用预算计价软件、算量软件,可以提高预算速度,减少汇总误差,方便核对具体工程量。对算量将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经验数据总结

对于刚做预算的新手与做了多年的老工程师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经验,不同结构的单方造价,单位平米的钢筋、砼含量指标等等,算完工程量,套取定额后,是否准确,除了计算工程量时需要细心认真、计算完后核对外,还需要参考类似工程的指标数据来分析对比。比如高层住宅楼的指标数据中砼的含量是多少,钢筋的含量是多少,单方造价是多少,含装修不含装修各是多少,综合楼的指标是多少,办公楼的指标是多少,花园洋房的指标是多少,安装的单方造价是多少,含主材是多少,不含主材是多少等,这些都是经验数据,在日常工作中需细心总结、分析,要日积月累。

三、成本分析与控制

造价成本的控制、掌握、优化等,需要成本控制者在经验数据中掌握的更多,经验数据更丰富,在施工单位投标前,对该项目进行经济风险分析,成本估算,利润百分比设置、各种风险因素(比如物价上涨下调风险、人工费调整的风险、钢筋混凝土灯材料价格受社会因素的影响)的预测、预防以及应对措施等等,施工过程中变更因素引起的风险等,针对这些有可能产生的风险需要估算预留金额的多少。

四、是否需要甲供材料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 也为了节约工程造价,有很多建设单位都采取材料甲方供应的方式, 即由甲方自行采购供应。这样做确实对工程质量有了很大的保障,但同时也引发了不少问题。

1、甲方供应工程材料有效的避免了施工方在工程中标后有关材料方面的扯皮问题;

2、甲方供应工程材料避免乙方在甲方确定了材料品牌后,采取以此代彼或其中掺假的问题;

3、甲供材料在供货时会出现集中供货,积压资金的问题;

4、甲供材料在工程完工后会留下很多隐患,当工程某部位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 乙方立刻会提出是材料的问题;

5、甲供材料在接受审计时, 存在逃避建筑营业税的问题;

6、甲方购材,有时也会购得高价产品,因为甲方购材毕竟从数量上是有限的, 而施工单位由于本身所从事的工作, 一般在当地与一些供货厂家建立起长期、 稳固、 相互支持、 相互依存的关系, 所以供货商从长远利益考虑,同一种材料施工单位购买往往会比甲方要便宜一些;

7、甲方购材,施工单位在配合供货方上是消极的,会用种种借口加以阻挠。并且还没到使用该材料的时候, 他会提前要求甲方购买, 而真正甲方购回材料时, 他们又会找出各种借口不予接收, 譬如说现场没场地存放或货物拉到后无人接收,造成供货方的极不方便, 如果是二次分包的部分, 分包方在施工时无论在场地上还是时间上, 都有可能受到土建方的消极不配合。

五、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具有较广泛的含义,通常的索赔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失方对违约方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的正当行为,它是一种权利的主张。

工程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提高对索赔的认识,加强索赔理论和索赔方法的研究,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索赔工作,这对合同签约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索赔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因素:

首先,是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是正当的。

其次,要准确地计算要求赔偿的数额。

第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齐全的,能足够支持索赔理由和索赔数额。

反索赔是相对于索赔而存在的,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索赔就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一般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反索赔则是指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与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相比较,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即反索赔)具有以下二个特点:

1、反索赔容易实现索赔

在向承包商的索赔处理中业主处于主动地位,可以直接从应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抵;从滞留金中扣款补偿损失;因承包商严重违约不得不中止合同时,业主可用履约保函从银行中得到补偿,甚至还可以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而承包商向业主要求索赔时,则须经过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程序,才能从业主那里得到补偿,承包商处于较被动的地位。

2、反索赔发生的频率低

业主除了要向承包商按期付款,提供施工现场和负相应的协调管理责任外,还要承担许多社会环境、自然条件变化等风险,而这些风险又不是业主可以预先加以控制的。而承包商则不同,他的义务是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只要施工技术和管理不出大的漏洞,能如期、按质、按量完工,一般不太容易违约。在实际施工中,业主扣留承包商在现场的材料和设备,没收履约担保来弥补损失的反索赔现象是比较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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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laim is a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work, high level, in the claims process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skills and strategies, the claim, can not only recover the losses, but also can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 the loss, but also can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level greatly.

Keywords: construction claims; strategy; skill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施工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致使承包商增加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和费用或造成其他损失,承包商可根据合同约定,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补偿在时间上和经济上所遭受损失的行为。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多变,现场条件、气候和环境的变化,标书及施工说明中错误等因素的存在,施工索赔在项目承包过程中是必然存在的。本文就项目管理中施工索赔的策略和技巧等进行探讨。

工程施工索赔是一门涉及面广,融技术、经济、法律为一体的边缘学科,它不仅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要想施工索赔成功,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稳定的施工索赔班子,正确的施工索赔战略和机动灵活的施工索赔技巧是取得施工索赔成功的关键。

1施工索赔的策略

1.1组建强有力的、稳定的施工索赔班子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细致而艰巨的工作,组建一个知识全面、有丰富施工索赔经验、稳定的施工索赔小组从事施工索赔工作是施工索赔成功的首要条件。施工索赔小组应由项目经理、合同法律专家、造价师、工地技术负责人等组成,施工索赔人员要有良好的素质,需懂得施工索赔的战略和策略,工作要勤奋、务实、不好大喜功,头脑要清晰,思路要敏捷,懂逻辑,善推理,懂得搞好各方的公共关系。

1.2确定施工索赔目标

承包商的施工索赔目标是指承包商对施工索赔的基本要求,可对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分解。按难易程度进行排队,并大致分析它们实现的可能性,从而确定最低、最高目标。

分析实现目标的风险,如能否抓住施工索赔机会,保征在施工索赔有效期内提出施工索赔,能否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执行业主加速施工指令,能否保证工程质量,按期交付工作,工程中出现失误后的处理办法等等。

1.3对业主的分析

分析业主的兴趣和利益所在,要让施工索赔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中进行,处理好单项施工索赔和总施工索赔的关系,对于理由充分而重要的单项施工索赔应力,争尽早解决,对于业主坚持拖后解决的施工索赔要按业主的意见认真积累有关资料,为总施工索赔解决准备充分的资料,需要根据对方的利益所在,对双方感兴趣的地方,承包商就在不过多损害自己的利益的情况下作适当让步,打破问题的僵局,在责任分析和法律方面要适当,在对方愿意接受施工索赔的情况下,就不要得理不让人,否则反而达不到施工索赔目的。

1.4承包商的经营战略分析

承包商的经营战略直接制约着施工索赔的策略和计划,在分析业主情况和工程所在地的情况以后,承包商应考虑有无可能与业主继续进行新的合作,是否在当地继续扩大业务,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对当地开展业务有何影响等等,这些问题决定着承包商的整个施工索赔要求和解决的方法。

1.5相关关系分析

利用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业主施加影响,往往比同业主直接谈判有效;承包商要同这些单位搞好关系,展开“公关”,取得他们的同情与支持,并与业主沟通,这就要求承包商对这些单位的关键人物进行分析,同他们搞好关系,利用他们同业主的微妙关系从中调解、调停,能使施工索赔达到十分理想的效果。

1.6谈判过程分析

施工索赔一般都在谈判桌上最终解决,施工索赔谈判是双方面对面的较量,是施工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切施工索赔的计划和策略都是在谈判桌上体现和接受检验,因此,在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谈判的可能过程要做好分析,怎样保持谈判的友好和谐气氛,估价对方在谈判过程中会提什么问题,采取什么行动,我方应采取什么措施争取有利的时机等等。因为施工索赔谈判是承包商要求业主承认自已的施工索赔,承包商处于很不利的地位,如果谈判一开始就气氛紧张、情绪对立,有可能导致业主拒绝谈判,使谈判旷日持久,这是最不利施工索赔问题解决的,谈判应从业主关心的议题入手,从业主感兴趣的问题开谈,使谈判气氛保持友好和谐是很重要的。

谈判过程中要重事实、重证据,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原则,又要适当让步;机动灵活。所谓施工索赔的“艺术”,常常在谈判桌上能得到充分的体现;所以,选择和组织好精明强干、有丰富的施工索赔知识及经验的谈判班子就显得极为重要。

2施工索赔的技巧

施工索赔的技巧是为施工索赔的策略目标服务的,因此,在确定了施工索赔的策略目标之后,施工索赔技巧就显得格外重要,它是施工索赔策略的具体体现。施工索赔技巧应因人、因客观环境条件而异。

2.1要及早发现施工索赔机会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施工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施工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施工索赔的需要。在进行单价分析时,应列入生产效率,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这样,在施工过程中论证施工索赔原因时,可引用效率降低来论证施工索赔的根据;在施工索赔谈判中,如果没有生产效率降低的资料,则很难说服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施工索赔无取胜可能;反而可能被认为生产效率的降低是承包商施工组织不好,没有达到投标时的效率,应采取措施提高效率,赶上工期。

要论证效率降低,承包商应做好施工记录,记录好每天使用的设备、工时、材料和人工数量、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2.2商签好合同协议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并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施工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如果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协议时不谈判清楚,承包商就很难有施工索赔的机会。

2.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用口头指令变更,如果承包商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此后,有的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施工索赔要求,使承包商有苦难言,施工索赔无证据。

2.4及时发出“施工索赔通知书

一般合同约定,施工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送出“施工索赔通知书”,过期无效。

2.5施工索赔事件论证要充足

承包合同通常规定,承包商在发出施工索赔通知书”后,每隔一定时间(28天)应报送一次证据资料,在施工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报送总结性的施工索赔计算及施工索赔论证,提交施工索赔报告。施工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

2.6施工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

施工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施工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计价项目具体,使经济施工索赔能较快得到解决。另外施工索赔计价不能过高,要价过高容易让对方发生反感,使施工索赔报告束之高超,长期得不到解决,另外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施工索赔计价,以高额的反施工索赔对付高额的施工索赔,使施工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2.7力争单项施工索赔,避免总施工索赔

单项施工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总施工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到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2.8坚持采取清理帐目法

承包商往往只注意接受业主按对某项施工索赔的当月结算施工索赔款,而忽略了该项施工索赔款的余额部分,没有以文字的形式保留自己今后获得余额部分的权利,等于同意并承认了业主对该项施工索赔的付款,以后对余额再无权追索。

因为在施工索赔支付过程中,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对确定新单价和,工程量方面经常存在不同意见。按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有决定单价的权力,如果承包商认为监理工程师的决定不尽合理,而坚持自己的要求时,可同意接受监理工程师决定的“临量单价”,或“临时价格”付款,先拿到一部分施工索赔款,对其余不足部分,则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作为施工索赔款的余额,保留自己的施工索赔权利,否则,将失去了将来要求付款的权利。

2.9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

施工索赔争端是难免的,如果遇到争端不能理智协商讨论问题,会使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悬而未决。承包商尤其要头脑冷静,防止对立情绪,力争友好解决施工索赔争端。

2.10注意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

监理工程师是处理解决施工索赔问题的公正的第三方,注意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

总之,在整个项目管理中,施工索赔管理是高层次的、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这其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总结,不断提高施工索赔管理水平。搞好施工索赔管理,不仅能追回损失,而且能防止损失的发生,还能够极大地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建设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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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索赔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筑行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索赔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些项目管理专家说:一项工程是否有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看承包商能否对索赔运用自如。工程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和有效的手段。许多国际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人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一20%,有些工程的索赔额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在国内还存在各方面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工程索赔意识薄弱的现状,探究造成我国索赔管理落后现状原因,进而提出提高我国索赔管理水平,和改善我国索赔现状的具体措施。

1.2 索赔在国内发展概述

相对于国外的研究工作,国内对国际工程索赔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己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大都是对索赔进行一般要领性的叙述,或是具体经验的总结,或是结合工程实例对索赔进行定性的分析和说明,而对索赔的系统理论分析和定量研究却很少。国内已出版的著作中,以《国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策略》、《建筑工程索赔》等对工程索赔的论证详细,但内容多为基础知识的介绍和理论性的叙述,几乎没有具体方法的研究。虽然理论工作者和工程界人士越来越重视索赔问题但是我国对索赔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对施工延误索赔研究主要是从案例角度对索赔做了一些分析,文献的内容主要放在索赔的合同分析和责任划分以及工期延误分析上,再结合施工管理中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些索赔分析评价的原则和方法,在费用索赔分析方面也开始有所涉及[2]。

1.3 施工索赔的现状

我国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人中国。经历了近20多年的风风雨雨,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已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是否运用索赔以及索赔是否运用得当,直接关系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我国工程企业对索赔的现状可描述如下[6]:

1.3.1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些人或部门对索赔概念认识不够,大惊小怪,认为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的惩罚,负刑事责任,从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以至损失更大。事实上,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比较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索赔是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项正常业务。有根据、有章法的索赔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

1.3.2索赔专门人才缺乏

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的关键又是索赔管理。索赔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既要熟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各种条例,又要具有相当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在内的知识,这样才能使索赔有理有据。而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T”型人或“金字塔”型人缺乏,企业内部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素质不高;懂经济管理的人才甚缺。

施工索赔在国外现状

国外对工程索赔的理论及实证研究从七十年代就进入了较高的水平,近几年,国际上对于工程风险管理研究日益成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先后开发、研究了各种,项目风险分析技术,经过几十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国际工程风险管理理论逐渐成熟,涉及到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以风险的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等构成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尤为重要的是,各种风险分析技术也不断得以改进。成熟的工程风险管理理论促进了索赔风险管理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索赔的计算分析有完整的方法,用系统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和专家系统的研究。国际上承包商对于索赔的定性分析运用得较为充分,侧重于对索赔进行和同、法律上的责任分析,还紧密结合具体的合同条件讨论索赔对策。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成立专门的工程索赔研究机构。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水平的发展国际上计算机在施工索赔领域应用比较广泛。利用文字处理、表格处理、进度控制等计算机常用软件准备索赔材料,收集整理数据和实现基本的计算功能,改进日常报表工作等,这部分得到的结果往往是其他应用方面的基础。利用计算机的仿真和人工智能技术模拟施工过程、决策过程、以便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达到预防索赔的目的,利用多媒体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对施工技术进行分类、汇总、存储和提取,能够有效地支持索赔。

1.3.3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

索赔管理虽在我国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解决了不少的事件。但其经验还处于探索期间,其研究处于理论研究阶段。比如,对工程索赔的计算,采用网络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前者比较复杂,一般不常用,而后者虽简单、方便,但其不满足业主指令采取加速措施或删减工程量等条件,而且操作时,人为因素较多,所以也不能全面反映索赔的合理性。近年来,由于法律的不断健全,以及人们法制观念与意识的逐渐加强,施工索赔逐渐被国内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所认识和重视,但对于施工索赔及其索赔管理还缺少经验。只注重施工索赔意向的提出,不知道如何进行运作,使得对施工索赔的方法、索赔依据的保管及收集、索赔的程序及计算不科学、不规范,存在不会索赔现象。

2.1索赔的含义

索赔(Claim)一词具有较为广泛的含义,其一般含义是指对某事、某物权利的一种主张、要求、坚持等。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的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2.2 索赔的意义

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索赔能够维护承包公司的合同利益;能够保证合同的履行;能够提高承包企业的管理水平;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是许多国际承包商的经验总结。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4]。

2.3索赔的重要性

索赔作为保护承包商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不言而欲,其重要性重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2.3.1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

2.3.2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

2.3.3工程索赔是承包商谋取正当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在国际上,很多有经验的承包商都善于通过索赔,来提高工程收益和竞争力。索赔能使企业取得补偿损失,导致企业获得应有的工程收益。索赔的取得常常会使建筑企业因需准备充分的资料和依据,从而使其经营管理得到加强,并扭亏为盈。可见,工程索赔对建筑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2.4产生施工索赔的原因

2.4.1施工环境的多变性和特殊性

2.4.2施工合同的多样性和理解的差异性

2.4.3施工建设主体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一个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很多单位,如业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监理工程师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技术关系复杂,容易出现一方失误而引发他方损失,进而引发经济纠纷和施工索赔。

2.5索赔的特征:

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第三章 施工索赔程序及索赔报告的内容

3.1施工索赔程序

3.1.1、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3.1.2、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3.1.3. 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 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后初步确定应予以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因此双方应就索赔的补偿进行协商。

(2). 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经过认真分析研究,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讨论后,工程师应该在一定时间内向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28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工程师在“工程延期审批表”和“费用索赔审批表”中应简明地叙述索赔事项、理由和建议给予补偿的金额和延长的工期,论述承包人索赔的合理和不合理方面。通过协商,工程师与承包人达不成共识时,承包人仅有权得到工程师认可的补偿金额和顺延的工期。当然,承包人仍然具有继续索赔的权利,直至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争议。

工程师批准的补偿金额和顺延的工期天数如果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则工程师可将此结果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补偿金额将计入下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证书内,顺延的工期加到原合同工期中。如果工程师批准的额度超过其权限的,则应报请发包人批准。

3.1.4、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通常,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对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如果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的决定不满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通过协商双方达成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争议的最理想方式,如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3.2编写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

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书面文件,对重大的索赔,最好在律师或索赔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3.2.1 索赔事件应是真实的

3.2.2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

3.2.3充分论证事件造成承包商的实际损失

3.2.4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

后 记

总之,加入国际竞争必然会产生经济纠纷。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或减少经济损失,必须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开展合理、合法的卫权活动。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律条文的学习,运用法律武器,规范施工索赔行为,建立施工索赔机制,不断学习和总结索赔经验,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索赔管理水平,达到转移风险、避免或减少亏损。

工程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来说,处理索赔问题的成功与否,即可反映其对项目管理的水平如何。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有助于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有助于双方更快地适应国际惯例;有助于对外承包的开展。我国法律规定工程索赔就是追加合同价款,属于工程造价构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索赔在项目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索赔是承包商或业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应当重视索赔管理,加强索赔意识,做好索赔管理对提高项目管理业务能力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综合水平、以至企业如何溶入市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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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奕峰: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及索赔探悉[D]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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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李昆红:施工索赔现状及对策研究[J] 长春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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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按对象的不同,合同管理可分为单项合同的管理和整个施工项目的管理两个层次。其中,单项合同的管理是指当事人从某个合同开始订立到履行结束的过程进行的管理。而整个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是指从工程项目的合同总体目标出发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控制。按合同管理时间的不同,将合同管理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策划、谈判阶段和事中履行阶段及事后总结阶段。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由于建设工程投入资金大,且涉及面较广,若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将会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对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要求合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细致而明确,避免出现合同违规、漏洞,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然而,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签订双方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经验,从而导致施工合同条款约定不全面、双方的义务权利不清等问题。另外,在一些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些单位为了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签订了多份“阴阳合同”,这些合同的签订,在发生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自身利益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2.合同存在着不平等条款施工合同签订以后,将会根据合同来约束双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来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合同履行当中,如果发生矛盾和纠纷,双方都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讼或调解。而如果双方在合同签订中存在着不平等条款,很容易会导致出现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产生合同纠纷问题。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建筑企业不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约束,合同中存在不规范、不明确签订权限。同时不重视合同审查以及评价,加上有些企业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是造成施工合同违规或漏洞的原因。4.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由于施工合同涉及专业众多,包括建筑技术、经济、法律等,因此,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否则难以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查。同时,施工合同还涉及到多个专业的技能,而一个人的经验是有限的,难以全面掌握好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为此,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团队来完成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

1.严把合同的签订关在施工合同签订时,建设企业要结合工程的具体特征,组建专门的施工合同签订团队,通过各自专业的经验来选择适当的价款调整方式,以实现工程造价的效益最大化。在合同起草时,应组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法律等人员来共同拟定,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合同文本进行研究,若合同条款不规范或不平等,会对己方造成经济损失,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谈判,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做好合同的实施工作施工合同签订完以后,我们需要加强施工合同实施的管理力度。这是因为施工合同已明确了施工的价款、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内容,以及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因此,在施工合同签订以后,要保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实施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充分熟悉和理解签订合同的相关内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工程建设工作,规范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工作。此外,管理人员还要对合同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监督,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或与合同规定内容不符,要及时将消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并将相关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3.加强对合同实施的评估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的实施评估工作。这是因为合同实施的评估是对合同实施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合同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时对于己方不利的条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容易引起对方索赔的条文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这是合同实施评估的目的。4.加强对合同索赔的研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充分认识施工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重要性,着重培养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意识和技能。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签订以后,也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等内容,索赔和反索赔的风险也就同时存在,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需要考虑到影响施工造价的因素,即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合同的各个条款,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充分研究合同中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尤其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目标。例如,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和不可预见因素,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时,承包方依据合同有权向业主提出经济、工期等的索赔。(1)自然灾害。地下室基础施工时,由于台风、暴雨,基坑大面积积水,造成无法施工,此时承包方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提出“工期索赔”要求。(2)特殊风险。合同文件中规定应由业主承担责任风险的事件发生时,承包方可以提出工程及材料的付款、中断施工的损失、修复和重建费用,以及施工机具、设备的撤离费和合理的人员遣返费等费用的索赔。(3)不利自然条件。不利自然条件是指建设企业在投标阶段利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无法预见一些不利施工条件。如地下水、天然溶洞、地质断层等,从而要变更原定的施工方法,增加工程量,承包方可要求工期和费用的索赔。5.规范合同签订审核工作企业应组织技术、经济、法务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和本企业以往的经验总结,形成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条款是否真实、齐全,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并提出合同实施过程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通过对不合理的条款及时纠正,并补齐相关的条款,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和违约,减少企业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的风险。同时,企业应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及时总结合同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水平,为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成本控制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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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已经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在投标阶段都是以较低价中标的。要想保证盈利这就需要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开源节流,努力创收。开源节流是指对外增加工程的收入,对内降低施工成本。

一、施工前的造价控制

(一)加强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是办理竣工结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双方明确各自“责”、“权”、“利”关系并受法律保护的文件。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上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施工合同的内容涉及到工程造价、材料供应、签证变更管理、工程价款的支付以及竣工结算的方式等等,诸多条款最终也都反映和表现为工程造价,因此,项同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淡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的攻与守。

(二)要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现场情况、本单位自身状况等编制一套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作为工程施下的行动纲领。一个好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将人、材、物进行合理配置,既能减少施工企业的成本,又能降低建设单位的投资,缩短施工工期,降低社会成本。

(三)预算人员应按照图纸做出详细的成本预算,分析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各种含量,并且要与中标预算进行对比,制定出该工程的人、材、机成本目标,实行有目的地控制成本。

二、施工中的造价控制

(一)加强施工管理。也就是要选择技术力量强、有较高的信誉、能保证工期的施下队伍,并且要避免层层转包工程费用被层层剥皮的现象发生,这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工作。

(二)加强质镀管理,控制返工率。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始终贯彻公司既定的质量方针,各级质量自检人员定点、定岗、定责。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自检和管理工作,真正贯彻到整个过程中,采取防范措施,消除质最通病,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的发生,避免造成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

(三)要重视现场签证及施工索赔。现场签证是合同外变化施工内容的文字记录与调整结算的依据,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造价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挽回损失的莺要手段。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以及材料和机械人员等紧密配合,以经营管理为核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善于发现可以索赔的因素,如实做好工程量的统计工作。同时,应熟悉招标的书和合同文本中的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施工企业,不一定期望每一次索赔都获成功工日,不应该放弃任何一次索赔机会,同时要注意索赔的程序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如设计变更、赶工、不可抗力;合同以外的工程最均应要业主和监理进行及时的认证工作,这就要求现场技术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施工现场记录,随时以书面形式向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索赔意向和索赔方案,为日后的索赔工作创造出有力的证据,以力求结算时索赔成功,并为自己争取到合理、合法的利益,避免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出现扯皮现象。

三、竣工后的造价控制

(一)加强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竣工结算时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重要依据,这就要求预算人员必须认真仔细,绝不能出现放松心理,并且还要与工程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工程量为依据,考虑变更工程量,特别要考虑对施工签证、索赔费用的计算。总之,竣工结算是一项集技术与经济为一体的工作,同时也是多部门相互配合,集体力量出成果性文件的阶段。

(二)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及保管工作。一个工程经历,较长的建设周期,产生了大量有关丁程造价的数据资料,造价人员应认真细致的对待这些数据资料,通过与实际的联系分析、筛选,得出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因素并建市相关的数据库,为今后搞好其他工程的造价控制作相应的铺陈,同时也为企业内部进行造价分析、对比及编制企业内部定额提供依据。

(三)应重视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分析造价控制如何在各环节得到有效衔接,如何有效防范价格风险等,真正达到工程造价的被动控制向丰动控制转化的目的。做自我总结也非常重要,一方面总结在整个项目施。工期有效控制、全面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自身在全方位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之处,尽可能找出因主观原凶而影响造价管理的因素,并加以克服。

总之,竣工后要善于进行总结,以使造价管理工作做到有始有终。

结束语:施工单位要制定既行之有效,又便于操作的造价管理制度。要在制度中既能约束造价管理人员的行为,又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延伸和丰富造价管理的范围和内涵。发挥造价管理工作的能动作用,逐步改变造价管理工作被动的现状局面,实现效益决定工程造价的日标,使工程造价管理更为科学、规范、快捷、有效。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统筹考虑和规划,才能得到最好的效果,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创建和谐的文明企业。

参考文献:

[1]白晓敏 浅议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科技资讯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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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入中国。经历了近20年的风风雨雨,工程索赔工作已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并获得了较为显着的成效,工程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备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一方面,工程承包企业在索赔管理方面还普遍地缺乏经验,有些工程公司领导对施工索赔的作用还估计不足,对索赔业务知之甚少,急需培养出一批有经验的索赔管理专家;另一方面,作为从事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咨询监理公司,由于开展业务时间较短,也缺乏索赔管理方面的经验。目前,我国的咨询工程师尚未在国际上得到认可,国内咨询监理公司还无资格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一、我国施工索赔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认识模糊,理解偏差,甚至错误的现象

    索赔是当事人保护自己避免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的很多承包商一直对索赔存在惧怕的心理,对索赔讳莫如深,担心索赔会损害己方与业主的关系,害怕引起争端甚至打官司,影响其长远发展。有些业主则由于项目投资不足、自己决策失误等原因,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的条件,不准承包商索赔,不让承包商索赔,也不同意承包商的正当和合理索赔要求。事实上,西方承包商认为,没有一项工程合同可以不发生索赔而结束。索赔完全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在合同实施工程中的一项正常的业务。美国某机构曾对政府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调查,被调查的22项工程中,共发生施工索赔达到427次,平均每项工程索赔约20次,其中378次为单项索赔,其成功率为95. 15%, 49次为综合索赔,其索赔成功率为75.15%。

    (二)索赔经验与索赔实例资料贫乏

    索赔管理虽在我国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解决了不少的事件,但其经验还处于探索期间。由于我国学者或承包商有专门从事索赔即索赔管理的理论研究,致使索赔理论远远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施工索赔的方法、手段不够严谨,不够科学,易被业主抓住漏洞,从而使索赔不能成功。由于我国承包商对索赔的模糊认识,对国际、国内经典案例很少进行系统总结,很少对典型索赔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所以企业在针对具体工程索赔时,不知如何进行和运作,存在不会索赔的现象,不但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失去了索赔经验积累的机会。

    (三)对索赔风险认识不足

    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有许多技术因素、人为因素、社会因素以及自然因素等在不同程度影响着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这些因素会随着项目的进行而不断发展变化,如果不加以研究控制的话,就有可能形成项目的重大损失,导致工程项目索赔的出现。要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就需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影响项目实际效果的各种因素,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将项目实施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二、施工索赔管理研究的必要性

    (一)索赔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当前的工程承包是一个买方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在工程承包中业主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不仅在招标中压等压价,而且在承包合同中提出一些不平等的条件,从而导致承包商在经营活动中步履艰难,因而不愿在施工索赔方面提出自身的要求,担心以后在工程承揽方面有不利的影响。如果工程承包商不善于施工索赔,那么经营利润就会降低,甚至发生亏损。因此,施工索赔就成为企业能否生存发展的关键之一。

    (二)索赔有利于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中索赔条款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因此,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保证合同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

    之间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通过合同来确定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合同的全面履行是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严格的合同管理是索赔工作成功的保证。

    (三)索赔管理对推动工程承包市场国际化起着重大作用

    国际化是当前工程承包业发展的潮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业逐步走向了现代化、国际化。现在我国已正式加入wto,国外的承包商已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承包商将更多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要求我们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我们去研究学习、适应国际惯例。索赔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筑行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

    三、加强施工索赔管理的分析

    (一)施工索赔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于工程项目多、合同金额大、索赔项目多而复杂的工程承包商,应有一名副经理专门负责或分管索赔工作,并建立专门的索赔机构,负责对公司各工程施工项目的索赔工作统一指导和协调。一般说来,施工项目经理部设立的索赔机构应由下列人员组成:1名有索赔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索赔的负责人来负责该项目的索赔工作,1~2名具有工程知识、法律知识等的合同管理的专、兼职索赔人员,1名成本分析人员,1名资料管理人员。在工程实践过程中,这种人员组成方式是能够满足索赔和索赔管理的要求,有效地进行索赔工作的。在工程规模较小、施工时间较短、估计索赔项数较少、索赔金额小的情况下,项目经理可以不成立专门的索赔机构来进行索赔和索赔管理工作,而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

    索赔管理部门要有索赔目标、索赔计划,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寻找己经出现的索赔机会或潜在的索赔机会;要检查已提出索赔项目的索赔进展情况,采取一定措施来保证索赔成功;同时,应保持索赔人员的连续性、索赔工作的连续性、索赔管理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对工程规模大、工期长的施工项目,还要保证工程记录、索赔资料收集的连续性、系统性、完备性。

    (二)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施工索赔是否成功的影响至关重要。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和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三)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

    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要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是索赔成功的保证,也是索赔管理工作的重点。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熟悉和掌握施工索赔依据、收集施工索赔证据、遵循施工索赔的程序以及施工索赔的防范。

    1.熟悉和掌握施工索赔依据。索赔的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惯例,尤其是双方鉴定的工程合同文件。由于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合同文件,索赔的依据也就完全不同,合同当事人的索赔权力也就当然不同。合同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特别是合同通用条款,对在哪种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以及索赔原则和实效都予以了规定。熟悉和掌握索赔依据是承包人日常索赔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收集施工索赔证据。索赔证据是关系到索赔成败的重要文件之一,工程索赔事件中,承包人已及时抓住施工合同履行中的索赔机会,但如果拿不出索赔证据或证据不充分,其索赔要求往往难以成功或被大打折扣。索赔证据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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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中,施工索赔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主题,以5个分条款加以详细的规定。现对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进行探讨。

1、索赔的发生和分类

1.1索赔的起因

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很多的,主要如下所列:

(1)风险分担不均。这是国际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2)施工条件变化。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中所列工程量的15%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工期拖延。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地质等因素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如果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业主方面,承包商就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提出索赔;如果责任在承包商方面,则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抢回延误的工期,否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5)业主违约。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或者由于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等。

(6)合同缺陷。按FIDIC合同条件,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时的纠纷,由工程师做出解释。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7)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际惯例,允许给承包商予以补偿。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

1.2索赔的分类

按施工索赔的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

(1)工期索赔。即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这样,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FIDIC合同条件中,误期损害赔偿费是用以补偿业主由于工程项目较晚投入运行而受的经济损失,按日计算赔偿金,可以累计达到合同额的10%.FIDIC第44.1分条明确规定了可以延长工期的5种情况,给承包商赋予了工期索赔权。

(2)经济索赔。即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前提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费用超过了投标报价书中该项工作所预算的费用;而这项费用超支的责任不在承包商方面,也不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围。

2、索赔的依据

2.1承包商进行索赔的主要依据

为了达到索赔的目的,承包商要进行大量的索赔论证工作,来证明自己拥有索赔的权利,而且所提出的索赔款额是准确的,即论证索赔权和索赔款额。对于所有的施工索赔而言,以下10个方面的资料是不可缺少的。

(1)招标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

(4)来往信件。(5)会议记录。 (6)施工现场记录。

(7)工程财务记录。(8)现场气象记录。 (9)市场信息资料。

(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

这十项内容也不一一介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善于总结、保存原始资料,为自己以后的施工索赔保存有利的证据。

2.2承包商索赔可引用的合同条款

在FIDIC合同条件中,凡是承包商可以引用的施工索赔条款,在FIDIC总部编写的的“摘要”中做了论述。该“摘要”在列出可索赔条款的同时,还提出每个不同的索赔内容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即不仅可得到附加的成本开支,还可得到计划的利润,或相应的工期延长。可以说,FIDIC总部的这个“摘要”所提出的可索赔条款相当明确的,无疑也是比较权威的,值得国际工程承包商仔细研究和应用。

3、索赔的程序

3.1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

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在每一索赔事项的影响结束以后,承包商应在28 d以内写出该索赔事项的总结性的索赔报告书。索赔报告书充满说服力,逻辑性强,符合实际,论述准确,使阅读者感到合情合理,有根有据,使正当的索赔要求得到应有的妥善解决。包括以下4~5个组成部分。

(1)总论部分。包括:

①序言;②索赔事项概述;③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

④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概述索赔事项的处理过程;②发出索赔通知书的时间;

③引证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④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

(3)索赔额计算部分。这是索赔报告书的主要部分。索赔款计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工地管理费、总部管理费、投资利息、税收、利润等等。每一项费用开支,应附以相应的证据或单据。并通过详细的论证和计算,使业主和工程师对索赔款的合理性有充分的有了解,这对索赔要求的迅速解决十分重要。

(4)工期延长论证部分。在索赔报告中论证工期的方法,主要有:

①横道图表法②关键路线法③进度评估法等等。

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中,应该对工期延长、实际工期、理论工期等进行详细的论述,说明自己要求工期延长(天数)的根据。

(5)证据部分。通常以索赔报告书附件的形式出现,它包括了该索赔事项所涉及的一切有关证据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甚广,可能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气象等许多方面的资料。对于重大的索赔事项,承包商还应提供直观记录资料,如录相、摄影等。

3.2索赔的一般程序

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照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惯例和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一般按以下5个步骤进行: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或诉讼。

对于每一项索赔工作,承包商和业主都应力争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要轻易诉诸仲裁或诉讼。

(1)提出索赔要求。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承包商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 d内,向工程师正式书面发出索赔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否则,将遭业主和工程师的拒绝。

(2)报送索赔资料。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后,承包商应抓紧准备索赔资料,计算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编写索赔报告书,并在下一个28 d以内正式报出。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还在发展时,则每隔28 d向工程师报送1次补充资料,说明事态发展情况。最后,当索赔事项影响结束后,在28 d内报送此项索赔的最终报告,附上最终帐单和全部证据资料,提出具体的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要求工程师和业主审定。

(3)会议协商解决。第1次协商一般采取非正式的形式,双方互相探索立场观点,争取达到一致见解。如需正式会议,双方应提出论据及有关资料,内定可接受的方案,争取通过1次或数次会议,达成解决索赔问题的协议。

(4)邀请中间人调解。当双方直接谈判无法取得一致时,为争取友好解决,根据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经验,可由双方协商邀请中间人进行调停。

(5)提交仲裁或诉讼。象任何合同争端一样,对于索赔争端,最终的解决途径是通过国际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

4、索赔成功的关键

实践经验证明,每一项索赔要求的成功,都离不开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甚至可以说缺一不可。

(1)建好工程项目。这是索赔成功的基础。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克服了重重困难,甚至发现原设计中不合理或错误的地方,提出了改进协议并为业主和工程师采纳;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甚至是难以实现的索赔要求,或在索赔程序上的某些疏忽,都可能取得业主和工程师的理解和谅解,使索赔得到比较满意的结果。

(2)做好合同管理。这是索赔成功的必要条件,主要是做好下列工作:

①通晓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能够从索赔的角度理解合同条款,不失去任何应有的索赔机会。

②随时注意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或口头要求,一旦发现实际工程超出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时,及时地提出索赔要求。

③在编写索赔报告文件和进行索赔谈判时,会运用合同知识来解释和论证自己的索赔权,并能正确计算出自己应得的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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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四项内容: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具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的组织。施工方案的不同,成本投入不同,工期也会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此,施工方案的优化选择是施工企业降低工程成本的主要途径之一。编制施工方案要以合同工期和实际要求为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可以同时制订几个施工方案,从中优选最经济合理的一个。

1.2选择合适的劳务分包单位

公司工程部门和项目部应该根据施工专业、内容及性质划分分包范围。由公司预算部门与项目部联合测算出项目施工总造价及各家分包范围的施工造价。有条件的可以实施分包招标,选择低价合理的分包队伍。当然前提是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的资历、资质和资金实力都是同一层次的水平。选择好的分包队伍,可以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风险。

1.3做好材料采购及供货计划

1.2.1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

由公司主管经理组织项目经理及公司合约、工程、材料等部门有关人员,通过对市场行情的调查研究,在保质保量、技术参数规格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货比三家,按照物资采购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1.2.2编制合理的材料进场计划

项目部应当根据施工预算和施工进度编制合理的材料分批进场计划。因为,如果材料进场太早,就要早付款给材料商,增加资金成本,还可能增加二次搬运费,有些易受潮、易受损的材料更可能因堆放太久而导致不能使用,重新订货,增加成本;如果材料进场太晚,不但会影响施工进度,还可能会造成误期罚款或增加赶工费。

1.2.3制订严格的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工程直接成本中的材料成本约占工程总成本的70%左右,因此材料成本的控制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应把好材料备料关和领料关,降低材料损耗率。对施工主要材料应实行按施工区域、施工预算和施工进度限额发料。

1.4制订项目成本控制计划

成本控制计划依据内部的目标成本进行编制,是项目部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1.5研究合同做好施工索赔预案

成本控制的目的是降低施工成本支出,但要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不仅要节流还要开源,开源就是增加预算收入。增加预算收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提高索赔意识,加强索赔力度。项目部应组织全体成员,根据投标部门的合同交底,认真研究合同文件,提高索赔意识,做好索赔预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诸如设计缺陷、设计变更、合同外业主施工指令、增加临时设施等索赔线索,应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出索赔。对于重大项目,公司合约部门还应全程跟踪。通过索赔,可以弥补施工单位不应承受的风险,使承包工程的合同风险分担程度趋于合理。第二,用好合同调价条款或调价文件,正确计算价差,及时办理结算。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必须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及时、客观、全面地予以考虑,并形成书面资料,以利于工程结算。目前国内工程主要采用调价系数和实际价格差价方法进行调价,相对简单一些;而国际工程大都采用调值公式法进行调价。实践证明,合理的价格调整是保证承包商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第三,进行方案优化设计,减少材料使用,节约人工。对于一些总价包死的机电专业系统或项目,应通过深化设计工作,在确保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机电系统方案,变更管线及设备的规格或品牌,变更管线路径或使用新材料,以减少材料的使用,节约人工投入,降低总体成本。

1.6制订合理的项目经济考核办法

1.6.1调动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经济意识

首先,由公司相关部门编制项目成本预算,由公司制订项目考核办法,实行经济责任考核。其次,由公司总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经济目标责任书,明确包括降本率、利润目标、超额奖励及事故率等在内应承担的责任考核目标,约定奖励和惩罚原则。其三,在项目部内部层层分解责任成本,层层签订责任书。最后,采取具体的考核措施,在项目部内部成立一个考核小组,在每个重大节点完成后,根据项目部内部成员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6.2调动劳务分包队伍的积极性

在成本控制中,人工成本的控制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现在多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都存在民工不服从调配、浪费材料、窝工等情况。针对这一现象,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施工开始前,不仅要准确委派施工任务并进行技术交底,还应该依据施工进度计划排出每道主要工序的用工计划,并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零星用工按一定比例(一般为5%~10%)包给领工员或班组,进行包干控制。其次,在工程开工后,要严格控制民工的出勤率、加班加点等问题。严格控制分包的人工签证,减少和避免无效劳动,提高劳动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最后,对于技术含量较低的单位工程,可整体承包给分包商,由分包控制,降低人工费和管理费。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所选的施工方案,严格依据成本计划进行实施和控制,包括对材料的控制、人工的控制和现场管理费用的控制等,必须对每个过程的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1降低材料成本

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的成本控制主要体现在材料用量的控制上。关于材料用量的控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由施工员根据施工材料预算、施工区域及施工进度,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分包班组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2)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材料损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3)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并符合国家规范的基础上,争取业主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使用性价比高的材料。

(4)认真计量验收,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坚持余料回收,降低料耗水平。

(5)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降低堆放、仓储损耗。

(6)为了降低损耗,项目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分包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损耗率,由其包干使用,节约双方分成,超冒扣罚工程款。

2.2精心组织施工部署

施工部署,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选择优质的分包队伍,提高施工效率。

(2)依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劳动力。

(3)研究各专业的施工工艺流程和工序,做好穿插施工准备。

(4)发挥深化设计作用,通过管线综合排布整合各专业,坚持样板 层(段)示范先行。

(5)与相关专业及上道工序及时沟通,避免贻误工期和减少怠工。

2.3节约现场管理费用

施工项目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两项内容。这两项费用是根据项目的施工任务核定的,但是,它的支出并不与项目工程量的大小成正比变化,它的支出主要由项目部自行支配。建筑工程生产工期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其临时设施的支出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一般来说临时设施应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布置,同时它也应该是易于拆迁的临时建筑,最好是可以周转使用的成品或半成品。对于现场经费的控制,一是精简人员结构;二是优化施工组织策略,合理调度人、机、料;三是坚持阶段性预算控制,减少管理费用的支出。

2.4及时跟进工程变更索赔

一般在施工过程中,会有来自业主方面超出合同的变更、增项等指令,施工员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项目经理和经济师,注意要依照业主等方的书面指令进行增项或变更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搜集相关的联系单、图纸、验收资料、会议记录等。经济师应根据施工员反馈的信息,进行分类登记,并按照轻重缓急、主次分明制定索赔策略。对于业主方已经确认的变更增项,应及时追踪书面资料,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2.5严格按月度进行工程量结算

要求分包单位应在当月规定日期前,将本月工作量报项目部,由项目经济师组织初审,初审过程中应注意将报业主的项目工程量与分包的工程量进行比对,防止分包冒报。项目经济师应将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的本月项目工程量和经项目部初审同意的本月分包工程量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复审,并进行统计。公司工程部应及时将分包工作量复审结果反馈至各部门及项目部,作为分包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对于分包工程款的支付,项目部和公司工程部及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防止产生工程款超付的情况发生。对于确实需要支付分包工程款的情况,项目部应撰写情况说明和下一步如何改善资金情况的书面报告,与付款申请一同报到公司。

2.6严格按照经济管理制度进行各项指标责任考核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的考核部门应会同工程、合约及财务等部门,按照考核周期进行过程考核,及时给出综合评价。项目结束时,应按照预先签署的经济考核责任制进行考核,并兑现考核结果,让项目人员真实感受到激励机制。

3项目竣工后的分析总结

竣工总结是下一个项目成本控制工作参考的基础,应采取回头看的方法,及时分析、总结、提升,以达到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益的目标。

3.1及时进行竣工总成本结算

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部将转向新的项目,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清理现场的剩余材料和机械,辞退不需要的人员,以防止工程竣工后继续发生包括管理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同时由于参加施工人员的调离,各种成本资料容易丢失,因此,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核算情况,做好竣工结算,将书面资料整理归档。

3.2及时进行项目经济责任考核

根据项目部制定的考核制度,对成本管理主要人员、次要人员及施工队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完成工作量、材料、人工费及机械使用费四大指标,应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奖罚和任免,并及时兑现奖罚,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3.3及时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项目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进行总结,应该就人工成本控制、材料成本控制、施工部署、索赔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价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绩效,总结得失。公司层面应将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向全公司推广,以促进所有项目部提高精细化管理的意识和水平,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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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253—02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赔偿或工期索赔要求的行为。索赔是经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由于合同是在工程实施前签订,合同规定的工期和价格是建立在对环境状况和工程状况预测基础上,同时又假设合同各方都能顺利地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但是,在工程实际施工中经常会遇到许多不可预见的情况,所以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是经常发生索赔行为。索赔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是非常合理和正常的行为。结合多年从事经营工作的经验,笔者对索赔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做好索赔工作,进行了粗浅的探讨。

一、索赔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铁路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项目的经营越来越难,利润越来越低,企业如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能否提供质量高、工期短、造价低的建筑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劳动效率缩短工期、控制项目成本降低造价成为项目施工管理的核心内容。但在建设速度越来越快、工程成本越来越高的市场环境下,寻找索赔机会,进行二次经营才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点。索赔经营贯穿于从项目招投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必须在组织和控制措施上给予高度重视,理念上不断创新,才能取得较好的经营效果。

工程索赔是合同双方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与守约并不矛盾。恪守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共同义务,索赔是双方的合理诉求。只有坚持守约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进行合理索赔才能使双方权利得到保障。所以提出索赔要求有它的必然性,并且可能贯穿施工项目全过程。索赔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都有的权利,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现的都是施工企业的索赔。因为每项工程在承包过程中采取哪种形式承包,使用哪种合同由建设单位决定,但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单位的利益,是一种相对的利益平衡,即使在合同签订前的磋商也只能是在个别条款上进行调整。所以,企业为确保在施工中超过合同要求的支出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增加结算收入也是合理的。再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标价格相对较低,在施工过程中稍遇条件的变化即要处于亏损的威胁之下,为此,施工企业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的索赔机会来减少自己的风险,对企业和业主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进行合理再分配,也是减少亏损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把握索赔机会

企业在事业上的成功,主要是是否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由于投标竞争激烈,企业利润越来越小,要想形成好的经营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善于索赔。而在施工过程中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并掌握潜在的索赔机会是完成好索赔工作的前提条件,而作为一个好的索赔人员也必须具备丰富的施工技术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了解有关建筑法规和合同规定,并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才能及时准确的捕捉潜在的索赔机会。而实际上,施工索赔机会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总结如下。

1.业主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1)因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突破合同包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施工项目从立项到设计到施工,时间很长,施工所在地的政府收费标准可能发生变化。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标书,与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比较,如:资源费、占地费、各项管理费等等,掌握好变化情况,寻找索赔的机会。(2)业主未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和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未及时进行设计交底;目前,施工建设中常常有设计不完善,设计资料比较粗,尤其是地质勘测,往往是以点带面、以点带线,所以设计与施工有很大的差异,设计时是土方,施工时可能是石方等等。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情况变化很大,掌握这些情况,就能避免很多损失,及时履行索赔手续,就能得到补偿,产生利润。(3)业主拖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的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施工单位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他们提供的材料、设备等,造成施工延误。(4)业主要求赶工。由于业主要求提前完工,打破合理的施工组织,不能按正常工期组织施工,所以必须加大投入,增加大量的劳力、资金、设备,势必增加成本。有的工程要满足工期要求,就必须冬季施T,就必须采取特殊冬季施工措施,这些费用都要合情合理、详实记录、有理有据向业主清算。(5)掌握各种干扰造成的损失。就是各种干扰对工程效率的降低,特别是既有线上的施工,行车干扰对施工进度影响很大,间断性、等待性的施工特点,对效率的降低,怎么计算,都要掌握好,这都是索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6)由于业主单位中途变更建设计划,如工程停建、缓建造成施工力量大运迁、物质材料、设备积压、人员机械窝工、合同工期延长、工程维护保管工作增加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2.设计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工程的性质决定了。任何工程项目都会发生设计变更。因此,要把设计变更牢牢把握好,现场发生变更时,主动提出变更方案,主动提供变更资料,主动提供方便条件。如业主、监理、设计能按施工方提供的方案确定变更,施工方利润空间就可能产生。如果,合同规定Ⅱ、Ⅲ类变更包干使用,也要积累变更资料,若积累超过包干费,最后业主也可能给;不积累变更资料,就等于自己放弃了利润。

3.施工方案的变化潜在着索赔机会。施工方案的变更造成设计或投标时的施工组织与实际情况不附,无法组织施工;或由于业主对工期的要求或由于受运输的影响等,需改变施工组织方案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及时整理、保存包括改变后的施工方案、业主的有关文件、纪要和批复意见,监理、设计的意见等等,做好索赔准备。

4.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掌握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的变动情况,市场变化特别大的,要及时了解人工、材料、设备价格,随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尤其是施工过程中的发票、当地政府公布的市场价信息、结算单据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停止使用某种设备、材料的通知等等,为索赔打下基础。

5.不可抗力事件潜在着索赔机会。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按合同规定是可以得到补偿。若业主委托给保险公司办理,也可以索赔。如:降雨量是不是超过历史最高降雨量,第一次降温提前多少天,对工期的影响,对工效降低的影响等,这些细小的工作都要认真去做,分析好、做好记录,这也是索赔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实际索赔工作中,只有善于捕捉索赔机会,及时准确把握好索赔机会,及时提出索赔要求,才能为索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掌握索赔工作的要点

前面提到,索赔贯穿于从项目招投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因此,在把握住索赔机会的同时,也要掌握好索赔工作的要点,分阶段做好索赔工作。

1.第一阶段:施工项目前期阶段。过去一直认为索赔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生,缺乏索赔的预计性和前瞻性,其实在项目前期阶段就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合同签订后,拿投标概算与设计概算对比,查找设计概算中工程量、价、设计漏项、编制原则以及编制方法与投标概算的差异,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施工图纸到位后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做出合同、图纸、现场实际调查工作量以及价格的对比表,从中找出索赔的切入点,同时为优化施工组织提供基础数据。三是用心研究招标文本和合同文本,找出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以及条款之间存在的矛盾。四是积极与业主、监理、设计沟通,加强与他们的联络,条件成熟时把我们计划索赔的项目进行沟通。

在大秦线2亿吨配套工程中由于甲方概算人员缺乏,笔者积极与甲方沟通,派员协助甲方进行了设计概算的分劈工作,提早掌握了工程的概算情况。通过帮助甲方统计概算数量,发现概算中有很多缺项。如防雷单元FTl—U、道岔跳线、钢轨绝缘、信号机安全连接、电化区段室外信号设备安全接地、电缆数量严重不足等等。由于对概算各编制章节、区段费用情况进行了透彻分析,摸清了底数,在开工初期就这些问题与甲方及设计单位进行了沟通,同时在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及甲方关于该工程的施工标准文件后,由我们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最初的索赔计划,取得了良好的前期效果。

同时,内部及时对设计概算、人工以及材料费用进行分析。由于本工程设计期与施工期年份相差较大,而且为限额设计,造成概算费用紧张并且工期又紧。为了尽可能规避风险,一是积极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对设计概算单价低、利润比较小的物资由甲方供货,从而减轻物资供应和资金压力。二是优化施工组织,尽量压缩工期减少劳动力投入,严格控制物资投入使用数量,由于前期工作做得相对到位,所以在后期的经营中做到了有的放矢。

2.第二阶段:项目施工阶段。这是积累资料和索赔同时进行的阶段,也是工作量非常大的重要阶段。原始资料是通过施工过程。进行逐步积累的,要想索赔成功,必须随时细心地收集、整理可能发生索赔的资料,并履行各种审核手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索赔方案。索赔的成功与否关键是索赔方案和思路正确。现在建设单位对索赔项目、资料要求将更加严格。只有认真研究、分析项目索赔的特点,精心制定索赔方案和保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这是确保实现索赔目标的前提条件。二是扎实做好索赔基础资料。加强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详细的第一手资料,是索赔成功的基础。只有认真研究施工承包合同,熟悉掌握索赔资料的要求,结合施工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才能掌握索赔时机,全面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树立“以合同为依据,不以合同为约束”的索赔观念,融洽协调与业主、设计、监理的关系。要有目标地做好每一项索赔变更,要清楚这项变更是属新增工程、代甲、地方要求增加、还是吃风险包干。如果合同规定Ⅱ、Ⅲ类变更包干使用,也要积累变更资料,若积累超过包干费,最后业主也可能考虑,不积累变更资料,就等于自己放弃。如果有条件促成,Ⅰ类变更,(针对不同情况编制索赔文件),将会为实现索赔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切实做好索赔与施工管理的紧密配合。索赔事件的发生是伴随着施工进行而发生的。在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就要掌握,哪些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变化,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发生,哪些可以创造条件转化成可索赔事件发生。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施工组织人员,在熟知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对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管理过程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密切关注索赔政策变化,开创性地做好索赔工作。目前,施工管理和投资管理都发生了变化。甲供料管理更趋于规范,随之产生的供需(时间和量)、运输、二次倒运、储存等等问题将逐渐显露出来,如果从计划提报时就明确使用时间和数量,并及时记录供给情况,及时做好与业主的接收确认工作,也可以成为索赔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做。

3.第三阶段:项目末次验工阶段。项目末次验工阶段是业主最后处理积累问题的阶段,价值小的、好处理的索赔项目在施工中已得到处理,对于可给可不给的项目或施工单位想争取的项目,这个阶段业主会根据资金完成情况和使用情况,有些松动,此时一定要有耐心,据理力争来增加收入。一是积极和业主联系,了解资金完成情况和使用情况,以及批复情况。二是把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发生情况及时与业主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三是如果本工程由其他单位一起完成,应积极与他们联系,以便了解他们资料情况。四是分析自己提报的索赔资料,分出主次、轻重,以便争取最好效果。

在大秦2亿吨工程中通过分析,过渡工程为实际发生,因概算编制费用不足,合同中未签订,争取足额要回;工程数量差部分占主要份额,上级部门批复份额也较大应作为重点进行谈判;价差部分,包含甲方供料部分,谈判难度要大,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效果;提高标准部分,为业主要求,但上级部门不认可;窝工、赶工丢失及配合费业主不认可,难度也很大。

由于前期工作考虑周全,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申报索赔4007.33万元,最后批复3110万元。实现大秦2亿吨工程扭亏为盈,由亏损2479.97万元,变为盈利630.03万元,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大秦2亿吨工程的索赔工作,充分体现了施工全员、全过程控制的重要性。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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