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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深化审计内容,重点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命题的提出,对审计内容提出了新要求。除了进行正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更要关注三块,就是各单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资金支出效益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检查。特别是有收费和罚款的执法单位能否按照规定执收执罚直接影响社会和谐。当前,一些单位因受部门利益驱动巧立名目,无证收费、超标收费等不依法行政现象仍然存在。为逃避检查,有的单位甚至将取消的收费项目另立名目移交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如工商。有些行政人员为谋取个人利益不依法办事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收费不服务的也经常遇见,如质量监督局。这些做法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额外负担,导致不公平现象,这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易引发社会矛盾。为此,审计除了对单位执行其他法规政策情况检查外,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收费或罚款。
资金支出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如果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浪费或提供的公共产品效果不佳会招致公众不满,就会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因此,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应加强支出的效益审计。效益审计国外比较多,如美国80%都是绩效审计,我国也是一个趋势,审计署提出07年绩效审计要占到比例达到50%,对基层审计机关还需要个过程,当然我们要有这样的意识。一项支出是否必要而且结果有效,前期决策十分重要。而现实中因决策失误造成公共资财损失浪费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因此应对单位的决策机制是否科学有效、重要支出的论证和审批等内容进行检查。支出是伴随着决策的执行、业务的开展而发生,若管理控制不当也会发生损失浪费现象。所以应对单位的管理控制制度健全性进行审查,即内控制度检查。另外可以利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对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计,通过分析比较等方式判断有无更好的替代方式。公共资金使用不当会招致非议,激起社会矛盾。审计应通过比较单位工作目标和实际结果、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对资金支出的效果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以改进被审计单位管理,增强公共资金支出效果,减少社会矛盾。
专项资金管理审计。这些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教育专项资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专项资金和基金,窗体顶端,窗体底端。
专项资金的管理是否安全,使用方向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到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基金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维护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促进构建社会保障的和谐环境服务,应是审计的重点内容。
审计文化是审计群体在长期审计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并被共同认可、遵循,带有审计取向、精神、道德、作风、思想意识、行为方式、规范、制度及其具体化的物质实体等因素的总和。从广义上讲是人类与审计相关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一个融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于一体的综合体;从狭义上讲是指审计行为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审计制度和审计组织机构的总和。
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审计文化是一个多层次要素的复合体,由三个层次组成:一是审计物质文化,包括审计工作、审计环境、审计条件等,它外显审计文化的发达程度;二是审计制度文化,包括审计规范、政府审计机构组织方式等,它是审计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中介;三是审计精神文化,它是审计文化的核心,全体审计人员认可、遵循的带有职业特色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工作作风、道德规范、职业习惯以及审计人员对审计事业的责任感、荣誉感等,构成了审计文化的特定内涵。[1]
,我国政府审计采取行政型模式,相对于社会审计与内部审计,它的性质与运作模式决定了其所特有的审计文化。如果把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当作不同的审计主体,则其在审计中所体现出的政府审计文化又存在共性与差异性。
一、政府审计文化的共性
1、较强的权威性。对于政府审计,无论是采取立法型审计模式、司法型审计模式、行政型审计模式还是独立型审计模式,其目标主要是为了监控国家运行情况,审计活动的重心越来越倾向于为宏观的经济调控提供信息和经济控制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审计实际上是主权者的代表——国家为整体经济局势的平稳运行而进行控制的一种手段,是主权者进行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一部分。[2]同时,国家的又赋予了政府审计所特有的法律保证。这样,政府审计文化势必体现出较强的权威性。
2、较弱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和报告的前提,是审计的本质和灵魂之所在。但是,我国现行的政府审计体制很难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其原因在于:一是各级审计机关设置在政府内,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时隶属于政府部门,具有浓厚的内部监督色彩,难以解决审计机关既要对同级行政首长负责,又要独立行使审计职权的矛盾;二是审计经费受制于其他政府部门,独立性难以保证。三是审计机关的人事制度受制于政府,审计处理难。[3]因此,机构设置、经费、人事这三个方面因素都制约着各级政府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从而制约着政府审计文化的独立性。
二、政府审计文化的差异性
政府审计文化的差异性是审计主体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特性,主要体现在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
1、时间上的差异性。审计文化因背景的不同而具有鲜明的特征,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政府审计职能的变迁。
我国的政府审计始于1983年,时值计划经济末期,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同时,它又隶属于行政部门,强调行政处理处罚手段,审计结果主要送达被审计单位,以突出合法性为主,强调为维护经济秩序服务。
1987年,“十三大”确立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即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这种新的运作方式已经非常接近市场经济。1992年,“十四大”最终确认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明确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真正开始了市场经济的历程。1997年,“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即强调加快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样,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审计作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一种宏观调控方式,其活动重心也越来越转向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信息和经济控制服务。
加入WTO后,入世不仅对中国经济有着直接和显著的影响,而且对社会的、法律和文化意识等方面均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就是说,政府审计所依存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管理环境和文化环境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一方面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求社会资源的节约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效益是所有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审计作为专门的经济监督活动,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作用,必然要将效益作为工作的目标之一。同时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提高经营管理活动效率,有效使用纳税人资金,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加强对政府活动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人大、政府提出了开展效益审计的要求,即“3E”审计(Economy, Efficiency, Effectiveness Audit)。审计法确立的两个报告制度8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向政府和人大作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府和人大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也在提高。政府和人大不只希望通过审计机关了解一些有关部门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同时还需要了解有关单位使用国家财政资金和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效益情况。政府审计开始由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
可见,随着历史的发展,政府审计文化带上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审计文化中行政色彩开始逐步淡化,而其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专业性、性色彩越来越鲜明。
2、空间上的差异性。空间上的差异性也称地域上的差异性,作为国家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审计,将受到地域差异性的影响。地域性的差异可以分为条件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文化差异三个方面。这三方面对审计文化的影响不尽相同。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会因为科学技术与生产力水平的发展而逐渐缩小,但文化差异就不同。
这里所指的文化是广义的,它是指一个群体、一个地域的存在方式和价值观念。不同的地域共同体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使用不同的技术,就会产生不同的劳动分工和分配形式,形成不同的价值和信仰体系,因此必然形成不同的文化区。[4]也就是说区域经济决定地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经济发展因自然条件和人文因素的差异,而呈现出区域特色。不同区域经济孕育了不同的地域文化,它的发展状况对地域文化发展起支撑作用,决定着地域文化发展水平的高低。同时,区域经济过程也决定着地域文化发展的结构、类型、性质等,从而形成了有着相似或相同文化特质的文化地理区域,其居民的语言、宗教信仰、形式、生活习惯、道德观念及心理、性格、行为等方面具有一致性,带有浓厚的区域文化特征。
地域文化一旦形成,它又成为了经济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前提。在经济运行中,每一个活动主体都不可避免地感受到文化背景的深沉力量。文化背景的差异,总是通过经济活动的方式、规模、层次曲折地反映出来。[5]这种影响在政府审计文化中,表现为政府审计文化的差异性,如从总体风格上讲,某些地域的审计人员,多习惯于从整体、宏观、战略上去考虑,谈问题一针见血,突出对全局的把握;某些地域的审计人员,则更多注重对具体审计证据的研究,更多强调证据的适当性与充分性、审计证据与结论之间的关系等具体方面。可以说,前者对战略问题考虑得较多,而后者对战术问题则考虑得较细,其结果形成了政府审计文化的不同风格。
三、政府审计文化差异性的原因
审计文化的差异性来源于审计文化环境的差异性。审计文化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1、政治环境。社会政治体制、法制环境和政治民主化的程度,影响着审计制度、审计行为,也影响着审计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对审计文化制度层起着决定性作用。审计文化运行于特定的法律环境中,其作用的发挥必受所处法律环境完善程度的制约。对于我国的各级审计机关,基本的政治制度是相同的,只是在政治民主化程度和法制化程度方面有所差异,这也自然导致了审计文化的差异性。法制化环境越好,政治民主化程度越高,审计文化发挥的作用就越大。
2、经济环境。审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发展变化受着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不同经济环境的深刻影响,审计文化也不例外。审计文化总是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发挥作用,经济环境不同,审计文化发挥作用的广度和深度也就不同。
经济环境是影响审计文化作用发挥的决定性因素,其影响力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来认识。一是生产关系对审计文化的影响。主要包括所有制形式以及社会收入分配形式等。所有制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审计主体的选择,这将对审计文化的、作用产生影响。若一国所有制的形式可以决定要不要审计,这个时候也就谈不上审计文化的建设。二是生产力对审计文化的影响。一般来说,一个地区的生产力越发达,其社会生产的规模就越大,社会生产的复杂程度也越高,因此,生产管理水平的高低就显得尤为重要,监督作为管理的一项职能将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此时,政府审计作为社会监督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不尽相同,这样就制约着政府审计行为的物质基础,从而使政府审计文化必然受其控制和规定。
3、文化环境。文化环境主要是指社会大文化环境,既包括社会程度、文化发展水平,也包括由于社会文化的影响和作用,人们形成的各种思想观念、社会公德意识取向、信念追求、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等。它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教育发展水平及传统优秀文化遗产,影响着一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群体的整体素质、价值取向和精神面貌,因此它制约着审计文化。
我国传统思想信奉儒教、佛教、道教和中庸主义,强调集体主义社会经济统揽和忠诚;强调家族主义、论资排辈等思想;强调精神力量、公共需要和工作取向;强调“成名”和非正式经济取向;强调传统道德、义务和权威,在政治上表现为尊重政府及“官本位制”思想。[6]但是,地域的差异性又造成了对传统文化的冲击,一方面是对传统文化遵循的程度不同,另一方面是各地沉淀了不同的地域文化,这两方面直接戓间接地导致了审计文化差异性的产生与发展。
4、国际环境。从国际范围看,审计文化是一个连续的整体,由此决定的审计文化也必然是一个国际性的有机整体。[7]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的建立仅仅只有二十个年头的历程,无论是审计理念、审计思维、还是运作模式、管理方式、以及有关的规则、准则与国际上通行的还存在较大的差别。国外的政府审计经过较长时期的,已形成了一系列值得我们借鉴和汲取的优秀文化成果。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对国外优秀审计文化的借鉴与汲取的积极性程度也导致了审计文化的差异性的进一步发展。
深入以上四个因素,我们可以发现,导致政府审计文化差异性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公共受托责任关系的不均衡发展。
公共受托责任指受托管理公共财富的单位或个人对经营管理那些资源所负有的责任。审计是起源于受托责任关系(accountability),并且伴随着受托责任关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责任不仅是一种普遍的关系,也是一种普遍的、动态的社会关系。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伴随着民智的开发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受托责任遵循下列途径发展:一是由受托财务责任向受托管理责任的发展;二是由程序性受托责任向结果性受托责任的发展。[8]对于政府审计而言也是一样的,在我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众多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客观上承担着公共受托责任。建立在受托责任关系,尤其是公共受托责任关系基础之上的资产所有者管理资产的需要是政府审计诞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9]
由于我国存在着不匀衡的经济与文化区域,作为基础的公共受托责任的发展也必然不均衡,对各级政府审计机关而言,审计过程中审计工作重心、工作方式、制度设定、精神面貌等也有所差异,其体现出来的各地政府审计文化也必然存在差异性。
四、正视差异性,构建新时期的政府审计文化
审计文化建设就是在审计具体的环境及条件下将人们的事业心和成功欲化作具体的奋斗目标、信念和行为准则,审计组织提倡什么,崇尚什么,审计人员的注意力必然转向什么,这比强迫命令更有效。作为一个组织,规章制度对审计来说是必要的;但即使有千万条规章制度,也很难规范到审计人员的每个行为。审计文化能使信念在审计人员的心理深层形成一种定势,构造出一种响应机制,只要外部诱导信号发生,即可得到积极的响应,并迅速转化为预期行为。[10]
1、构建新时期的政府审计文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审计文化是审计实践的升华,反过来又塑造和着审计实践。进入21世纪,我国政府审计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审计实践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不仅需要新形势下审计体制和的开拓创新,更需要新型审计文化的同步发展。可以说,若没有审计文化的创新相伴随、相促进,审计业务的创新进程就会延缓。例如,从审计制度文化的角度看,由于我国现行政府审计体制中“主观意志性”的色彩较浓,在一定程度上就削弱了审计执法监督的强度。再如,从包含审计人员素质的审计精神文化角度看,审计队伍的现状与相互渗透发展的全球化经济难以适应。主要表现为审计人员构成比较单一,基本上是审计人员和人员;审计人员掌握和审计的水平与信息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从某种意义上看,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少数徇私枉法现象也与审计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道德文化的弱势有关。我国现行政府审计实务中的一些弱势,其实质上也是审计文化建设相对滞后所致,构建新形势政府审计文化十分必要。
目前,政府审计中存在着以下条件使新时期政府审计文化的构建切实可行。一是审计物质设备和技术的根本性变化为审计文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形成的比较完整的审计组织体系为审计文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建立起的以审计法为核心的审计监督规范体系使审计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在审计管理中出现的向文化管理的转变有利于吸收相关组织文化已有的成果;五是新的审计价值观、审计伦理规范和审计风气的逐步形成为审计文化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上述几个方面为新时期政府审计文化的建设奠定了基础,将降低政府审计文化的建设成本,大大提高政府审计文化建设的可行性。[11]
2、正视差异性,构建新时期政府审计文化
新时期政府审计文化建设包括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三个层面的建设。
一是制度层面的建设。包括审计组织体系,审计法律、法规、准则和职业道德的建设与完善。制度层面的审计文化是审计文化的关键,它把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连为一体。同时,它是一种“规范性”文化,是审计组织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予其成员的活动以一定约束并使其具有适应性的文化要求。从总体而言,政府审计中制度层面的审计文化建设由于在政府的直接管理下,更多体现出来的是规范性建设,无论是审计组织体系还是审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一旦制定就由政府推广,各级组织执行。这样,审计文化制度层面的差异性在这种强势规范性的干预下将会逐渐减少。本文也认为政府审计文化在这一层面的差异性应该减少甚至消除。
二是物质层面的建设。审计物质文化决定审计精神文化,审计物质文化的发展与完善将推动审计精神文化的发展与完善。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我们必须承认政府审计文化这一层面的差异性还是相当大的,因此,必须减少物质层面建设的差异性,缩小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在物质文化上的差距,促进审计文化的协调发展。
三是精神层面的建设。首先要建立一种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特征,为广大审计人员所接受并乐于为之付出的审计价值观;其次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道德和风气建设。精神层面的建设,不能推行“规范化”或“统一化”,这种做法既不,也不现实。对待精神层面审计文化的差异性,我们应该做到:扬弃、互补、借鉴、创新,抛弃消极的不适应时展的因素,同时保留与发扬其积极的因素,将整体性与层次性、共性与个性结合,进一步创新与发展审计文化。
总之,政府审计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审计精神培育、审计价值取向、审计形象树立;重点是培育审计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构建新时期的政府审计文化,要用审计精神凝聚人心,使之成为全体审计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行为准则;要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审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恪尽职守、敢于负责的精神,树立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精神,树立按章办事、遵纪守法的精神;要通过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为审计发展和创新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要确立全新的国家审计理念,既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永恒主题,逐步建立起一整套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全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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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正兴、周生春。审计文化。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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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北省审计体制改革课题组。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研究。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10):47-49.
[4]陈立旭。当代文化走向:地域性的消融。文化研究网,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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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仁慧。论地域文化因素与经济现代化的地域模式。地与国土研究,199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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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光远。受托管理责任与管理审计。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14.
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是否高效运作,一直是判断一个公共管理体系是否优良的标准,也是判断政府是否负责任的标准。建立一套理性、精干、高效的政府行政机构被视为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高效率和高绩效意味着公共部门能够充分地利用各种资源实现管理的目标,意味着公共部门和公共管理者要重视金钱、时间、结果服务的价值。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履行职能,促进政府职责得以有效行使,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因此,内部审计机构是促进建立效率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但传统审计更注重财务审计,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其重要职能,着重于内部控制建设的审计,将更多地关注于经济原则、效率原则、效能原则和公民满意原则在政府中的体现,促进政府效率的提高。
(二)审计转型是政府运行方式改革的需要
引入竞争机制,用市场的力量改造政府,提高政府队伍的工作效率,这是当代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以及政府改革的一个基本精神。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固定资产时采用招投标制,在履行政府职能过程中使用签约合同承包、出租制、一般使用者付费的市场方式;在内部管理运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将政府行政环境向市场模式靠拢,采取成本核算、顾客导向、业务流程再造、全面质量管理、绩效考核与内部市场等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参照在企业中进行的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的管理模式,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使政府运行方式的改革得以健康推进。
(三)审计转型是行政事业单位内审工作发展的需要
从内部审计的普遍情况来看,随着外部制约机制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会计电算化的不断普及,账务表面的错误会越来越少,因此要求内部审计必须改革传统的审计模式,将职能从传统的监督检查转向为内部管理服务,将内部审计的重点从内部检查和监督向内部分析和评价方面转变。
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内部审计更有其紧迫性。自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将开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改革将通过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全面、规范、细致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通过建立支出功能分类体系更加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通过建立支出经济分类体系,全面、规范、明细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另外,市司法局机关也将成立财务决算中心,对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统一结算。显然,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内容逐渐简单化、透明化,如果我们仍然局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领域,内部审计机构将逐渐失去存在的必要。在这种形势下,只有找准定位,及时转型,将内部审计作为一种对被审计单位的服务,以服务为导向,拓展审计领域,建立“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才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
(四)审计转型是适应本系统体制改革的需要
2004年起,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市司法局系统开展了监狱体制改革,改革目标是“全额保障、监企分开、监社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作”,由原先的监狱、企业一体化核算改为行政、企业独立核算。改制之前,企业将加工收入全部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转到行政,改制后,市监狱管理局成立申岳公司,各监狱将本监狱企业加工收入按比例上交申岳公司,留下部分作为成本支出。劳教局也自2007年起要求各劳教所将劳务加工收入扣除一定比例的生产成本开支后全部上交,劳务加工净收入不再由各劳教所独立支配。监企分开与收支分开的运行机制,使监狱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运行的效率,直接关系到监狱体制改革能否落到实处。因此,在对监狱和劳教所开展内部审计的过程中注重向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转型,适应市司法局系统体制改革的形势需要。
二、在市司法局系统进行审计转型实践的探索
(一)提升审计理念,从监督向服务与咨询转变
目前就普遍情况来看,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与企业的内部审计相比较为薄弱,这是由多种原因形成的。对此,我们进行深入的学习和探索,首先从提升审计理念着手。一是转变审计服务与监督观念,理清审计发展思路。今年以来,本系统多次召开内审人员会议,认真学习全国和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使全局审计干部掌握了加快审计转型的背景意义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中的特殊使命。二是强化计划管理。组织召开本系统各审计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三是创新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突破单位与部门界限,整合利用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市劳教局和政法学院的审计人员和财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时,从各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取长补短,协调配合,保证了项目质量;制定《关于健全市司法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协调机制的若干规定》,不断健全和创新审计管理方式和工作协作机制,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四是组织司法局系统内审人员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结合审计工作的重点组织内审人员进行跨系统学习取经。
(二)提高审计技术,引入计算机辅助审计
计算机审计是现代审计的主要手段,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履行审计职责的基本要求。国家内审协会提出,在推进审计转型的过程中,要实现审计手段从手工操作为主向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为主转变。没有审计信息化的突破,就谈不上现代审计,谈不上为审计转型提供技术支持。对此,我们作了有益的尝试,引导内审人员自觉地、主动地推动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融合,全面推广计算机技术在各类审计项目中的运用,使计算机审计与审计业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求相适应,与外部的信息化环境相适应。
一是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自2006年以来,先后邀请市内审协会推荐的多家审计软件公司前来展示其审计软件的功能和应用方法,本系统各主要审计部门均派员参加,既为观摩,亦为比较选择。在产品演示的过程中,我们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有了较全面的理解,在反复的对比之后,购买了适合本系统实际的审计软件,并迅速应用于审计工作中。目前,内审人员已经充分感受到计算机辅助审计的优点,并基本上能够得心应手地使用审计软件,结合自身的丰富实践经验,大大提高了审计效率。二是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培训,近两年组织了3次计算机辅助审计培训,并动员各审计部门尽快采取计算机辅助审计。
(三)转变审计视角,促进内部控制设置的合理化
从制度建设入手,抓内部管理。几年来审计监督工作着重在促进单位加强资金和财产物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在建章立制、强化财会队伍建设,狠抓财务管理上,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有效地控制了费用支出。在做好正常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同时,还加大对各单位一些大金额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力度,以此促进系统的内控制度。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通过多渠道提高审计人员整体素质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放在突出位置。首先,努力为内审部门引入新生力量。2005年至2006年,市司法局、市监狱局和上海政法学院审计部门新增了6名年轻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同志,其中,注册会计师3名,审计师2名,会计师1名。新生力量的加入使系统内审人员的平均年龄从49岁降到了41岁。其次,坚持不间断的业务学习制度。多年来,我们坚持每半月一次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文章及政策法规等,以提高审计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审计业务水平,通过集中学习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使审计人员从宏观上把握年度审计工作方向;通过阅读《中国内部审计》和《上海审计》等专业期刊有关文章,掌握审计动态,鼓励内审人员参加审计师、会计师、内部审计师职称考试,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综合素质。
三、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一)审计过程中未充分重视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实行审计转型后,内控审计可能要作为一种审计的类型来抓。但目前我们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虽然也加强了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但主要仍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对内部控制的审计还不够深入。一是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时忽略了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在审计软件的使用中,内审人员对数据的查询掌握得较熟练,运用得也较频繁,但对于软件中关于内部控制评价风险提示的功能,则很少有人问津。二是在与被审单位的交流过程中,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也不够深入和详尽。今后应当搞好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拓展信息来源。本系统各级审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干部、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的联系,为审计拓展信息,收集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听取财会人员以外的干部、职工,例如负责经济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科级中层干部的意见,搜集有否账外反应、体外循环的经济活动和违法违规经济行为等情况,多渠道了解信息,从而使内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了解更客观、更全面。
(二)审计方式尚未从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
目前我们对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审计只是在每年一次的财务收支审计时展开,致使监督往往停留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后。在推进审计转型的过程中,应当将审计方式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依托局机关即将成立的财务决算中心,将审计关口前移,使内部审计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的作用。
(三)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亟待加强
审计转型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宽泛的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的难度远高于仅注重财务审计。因此,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但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今后应当促进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业务技能,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对最新颁布的财经、审计法规的学习,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
总之,只有加快审计转型,才能使审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的深刻变革,才能使审计工作的发展与本系统的体制改革发展同步,才能实现审计自身的科学发展和历史性跨越。我们将不断探索,开拓创新,更快更好地推动市司法局系统内审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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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市审计局政策研究室,“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问答”,上海审计,2007年第1期.
6、2004-2007年间李金华审计长、石爱中副审计长与王道成会长在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7、关于印发《关于劳务加工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司劳财[2006]25号.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对绩效审计的认识差距更大。对决策、体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对绩效的关注度普遍不高,绩效意识较差。二是审计人员对经济活动的深度与广度审查评价不够,绩效审计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的特点没有突出,审计思维、审计观念、审计方法和方式等相对全新的绩效审计需求而言已经落伍。
(二)绩效审计的信息收集比较困难
绩效审计是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数据等信息的基础上对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价的。这些资料数据等信息涉及范围很广,既包括财务资料数据也包括非财务资料数据,而这些资料数据等信息都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绩效审计的评价才具有意义。由于我国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程度不同的存在着执法不严、信息失真的现象,这必然会影响到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当分析同类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差距时,取得其他同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对比数据则比较困难。审计证据的不充分或缺乏证明力,会导致结论有失公正,同时造成严重后果。
(三)绩效审计缺乏评价标准
我国自建立审计制度以来,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并没有专门地规范绩效审计。我国的《审计法》及其它相关的审计制度仅仅指出审计要达到效益性的目的,而对如何开展绩效审计没有定论,也没有绩效审计方面的指标评价标准。
(四)绩效审计缺乏高素质的审计人才
绩效审计需要多样化和创新的方法,需要多学科的知识。我国审计队伍知识结构上单一,复合型人才少,技能素养差距较大。大多数审计人员对财务会计知识比较精通,技术经济、信息化、法律等方面知识严重不足。习惯于就账查账,宏观意识、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的意识不强,难以胜任绩效审计的要求。
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一)改变观念,提高对绩效审计的认识和理解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法律意识,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运用绩效审计,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带动全民提高对绩效审计的认识,从而将审计模式由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转变为以绩效审计为主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并存的模式转变,更好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
(二)在审计证据收集和分析上下大力气,获取完整充分的绩效审计信息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绩效审计方法的灵活性和对象的复杂性及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缺少可供遵循的准则和程序。审计人员在收集审计证据时自始至终都要对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给与特别的关注。在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方面注入更多的精力,必须下大力气收集和分析审计证据,获取完整充分的绩效审计的信息,提高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从而为客观、科学地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绩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经济与社会绩效相统一原则。注重公共服务效率指标,遵循指标数据的可靠性、有效性、适用性、客观性、全面性和实用性原则。要能全面反应行政事业单位的绩效情况和绩效特点。要结合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的一些因素,如经济绩效因素中的经费支出、资产评估、账户盈亏等情况,社会绩效因素,如民众评价、生态评价、职能评价等,科学合理设计评价体系。逐步制定绩效审计规则、指南,构建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标准规范体系,从而科学指导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工作。
三是以会议费、招待费、维修费、往来款等名义虚列支出。有的单位采用虚开发票的方式以会议费、招待费、维修费等各种名义虚列支出;有的单位利用其下属二级单位,虚挂往来款,以达到套取财政资金目的。
四是将部分收入长期挂往来账,列收列支。有的单位将各种租赁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代征代扣手续费或违规收费等收入计入“暂存款”科目长期挂账,逃避纳税和监督检查;有的单位将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列收列支,以达到隐瞒应缴财政收入目的;有的单位将专项资金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或挪用。
五是经费列支超预算现象较为普遍。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年终进行收支结转时出现超支的现象。部分单位对支出控制不严,预算细化不够和预算约束力不强,有的单位随意挤占专项资金、占用代管资金。
造成上述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领导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加上小团体利益驱动,认为集体研究,没有揣个人腰包就没有问题;二是“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日趋严格,有的单位害怕将资金上缴财政后,财政不能及时、正常保证单位用款,影响到工作开展;三是随着国库集中支付的逐步推行,有的单位为规避财政、审计的检查监督,将资金游离于体外;四是财务和相关人员缺乏必要的业务学习,自身知识更新慢,不能适应新情况、新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真正杜绝上述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建议:
内部审计具有认定、评价和指引三项职能。认定职能表现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对受托人履行受托管理责任的过程或结果进行核实,并予以认定,认定职能是一切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审计建议的基础与前提。评价职能表现在审计人对受托人履行受托管理责任的行为和结果的评价,具体来讲是对受托人某些方面管理活动的过程、结果与既定目标、决策等一系列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价。指引职能是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能,其表现在审计人员针对管理层涉及单位局部甚至整体的显现与潜在的管理负偏差,提出纠正和预防等改进管理的建议。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作用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幅度越来越大,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以快速的反应和独立的立场,向管理层提供基于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建议,以尽可能的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内耗,甚至避免错误和舞弊的发生。(1)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它从属于本单位的最高领导,是为本单位服务的。(2)随着单位实力的增强,业务的扩大,规模的不断增强,单位需要监督检查和验证的对象越来越多,其作用会越来越明显。(3)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当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特别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其一切活动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符合市场经济的相关准则,内部审计是单位使自己的一切经济活动符合法制经济要求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
二、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结构不够合理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要步入现代化管理水平,必须走国际化经营之路,不断完善自身管理水平,以现代化管理理念去解决单位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1)性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缺乏充足的权力制约。从现实情况看单位赋予内部审计的权限不够,有的甚至不赋予权限,从而导致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难以到位,内部审计实现不了应有的效果,出现了内部审计空有其名并无实际内容的现象。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管理结构不合理。目前的内部审计直接由单位负责人着手管理的较少,很多是由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担当,有些甚至由财务经理担任,这种管理机制,严重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职能的发挥,从而忽视了内部审计的效果。
2、从实际情况看,仍然存在审计理论滞后于实践的问题
(1)从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基础职能方面分析,如内部审计的决策与目标、职能、任务和作用等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并与现实情况相符合的理论体系,存在着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脱离的现象。
(2)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务理论方面分析,如经济效益审计、真实合法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理论知识也落后于实际运营情况,管理审计理论也尚未形成一套与实际运行相融合的体系,可操作性较弱。
(3)我国对内部审计的立法也相对落后,除审计署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暂行规定之外,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也迫切需要法律规范。
3、内部审计工作范围狭窄
目前,我国仍有不少单位的内部审计仅限于单位财务会计审计方面,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没有同单位管理活动结合起来。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内部审计的范围不可能只局限于财务领域,而是应扩展到单位经营和管理的各个领域。
4、行政事业单位审计队伍自身建设不够规范
(1)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人员配置不合理,当前的审计人员大多是财务人员转行,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高素质人员,且内部审计人员因为没有再教育或培训的机会,导致总体素质得不到提高,不适应二十一世纪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2)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审计人员没有学历、专业等严格的限制,很多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较低,缺乏必要的审计理论知识和技术手段,现代化审计方法更是难以掌握,从而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执业效率降低,从而制约了内部审计管理机制的发挥。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对策
1、政府职能机构应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自律管理,提高自身免疫力,定期进行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要走国际化经营之路,提高自身免疫力是关键。只有自身免疫力得到充分的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才可能迎刃而解,这也是快速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整体竞争力和更好面对市场经济的有效途径。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树立强化“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行政事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大处罚不法行为的力度和提高处罚的额度,营造良好的单位氛围。
2、行政事业单位的高层领导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和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持。内部审计机构是行政事业单位自己给自己“诊断病情”的机构。其重要地位众所周知,系统来讲内部审计能够实质性的减缩上下级信息不对称的差距,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高层领导和职员进行激励提供合理的评价标准;做到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内部审计管理水平。
3、确定统一的风险管理评价体系
较之企业审计而言,评价标准难是一直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开展的技术因素。目前尚未建立起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评价标准和体系,使不同审计机构对风险管理的评价尺度不一,存在极大风险。与风险管理的配套制度如其它科室建立的风险管理的要求等环境未形成。需要建立起三层次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第一层次是共性标准;第二层次是行业分类标准;第三层次是项目补充标准。三层标准互为作用,互为补充,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审计人员在开展风险管理审计时,就衡量的评价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以保证审计人员选择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
4、审计人员应从行政事业单位的账户着手,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购销和经营状况。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执行审计时,可以从行政事业单位的账户入手,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具体情况,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购销状况、经营活动的审计。具体是针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状况、经营活动的资金分布为切入点,审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往来情况。通过对这些资金的流动来寻找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
5、行政事业单位要不断拓宽内部审计领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要合理应用审计资源,从对待问题消极的监督和评价职能转向积极、及时提出其实可行的建议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效率;从认识上限于“查错防弊”,转变为以效益审计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中来,为其出谋划策;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跟踪审计,使内部审计贯穿到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来,清除内部审计死角,重点实现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效率。真正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管家婆”的功能。
6、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将综合素质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尽快培训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才,重视和加强包括财会专业在内的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为广博、坚实的专业知识。内审人员自身也应重视综合素质的提高,不但要熟悉财务会计和审计业务,又要具备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而且要善于和别人交流。在个别审计项目实施前,可聘请专家对某领域的审计相关知识进行讲解,在实际审计中如有问题随时与专家沟通,以避免由于业务知识的缺乏而影响审计结论。
总之,内部审计应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过程,主要为内部控制服务,目的是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价值。
四、总结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是行政事业单位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系统不可或缺的因素,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与管理起到再控制的作用。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把内部审计作为现代化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置于行政事业单位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中予以认识和重视,抓好行政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建设,为内部审计创造良好的执行空间,以避免架空内部审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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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八,有些单位往来款项较多,有些款项账龄较长,本次清查审计中未能取得所有往来询证回函,建议今后清理往来款项,对挂账时间较长款项及形成坏账损失的款项及时取得发生损失的相关证据,报财政部门申报损失处理。
第九,对损毁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作损失处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对已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取得报损材料及批复文件做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1]闫向军.从清产核资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良资产[J].中国农业会计,2006,(01).
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需要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类似启动了一次诉讼程序。这一过程中,申请执行的行政行为接受与行政诉讼基本相同的合法性审查,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实际上相当于确认行政行为合法的裁判,然后才是实际强制执行阶段。因此具有此类案件审查权的行政审判庭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要全面贯彻合法性审查原则。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否合格,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履行告知义务,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已经生效,有无书面申请,有无超过法定申请执行期限,有无可执行内容,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
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由何部门强制执行,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统一。
有的法院由执行局执行,有的法院由行政庭执行,还有的法院专门设立一个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机构。笔者赞同由行政庭执行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1、由行政庭执行不违反法律规定。现行法律规定并不排斥行政庭对行政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行政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这里并未明确规定由法院执行庭执行。
2、由行政庭执行可以减少案件环节,提高执行效率。行政审判庭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后,了解了相对较具体的案情,案件执行员就不需要对执行案件进行再次的审查,也无须审查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这样可以节省办案时间,缓解大多数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尴尬局面。
3、在司法实践中,由行政庭执行的效果也确实比较好。因为行政庭负责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比较熟悉有关案情,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程序性问题,如: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债务人提供了执行担保、案外人提出异议等等,执行员不需要对原决定进行实质审查,而仅就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否有理由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驳回异议还是报院长批准中止执行。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执行工作的完成。
4、从行政审判庭的设置上看,一个合议庭至少要由三个审判员组成,但行政庭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不多,主要是一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综合本院近几年案件受理情况来看, 2009年行政诉讼案件8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9件;2010年行政诉讼案件10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7件;2011年行政诉讼案件1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3件,如果由执行庭负责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会使执行庭工作压力加大而影响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效率,相对而言行政庭的事务会更少,导致各庭室工作量分布不均,不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和法院的团结。如果另外设立一个新的行政非诉案件执行机构,会导致机构增多,财政压力增大,不利于法院的发展,加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
二、对完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机制和执行机制的建议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5-0112-02
行政审批制度在我国存在已有一段历史,它对激励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着重要作用,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但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本文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理论基础出发,找出了这一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对策,希望能对其他学者研究这一问题有所帮助。
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理论基础――政府管制理论
关于行政审批的概念,我国学术界一直没有统一的定义,《行政许可法》将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统一起来,没有对二者进行区分。本文也采取同一概念说,本文所指的行政审批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并非我国的新兴制度,其存在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其中,政府管制理论是其最主要的理论支撑。
目前,对于政府管制的概念,学者们持有不同的观点。管制理论的创始人施蒂格勒从管制经济学的角度来定义了政府管制,他认为管制一般是由产业自己争取的,管制的存在是要为受制产业谋利的。我国学者王俊豪认为政府管制是管制者依法对被管制者采取的监督与行政管理行为,这里的管制者一般是具有法律地位且相对独立的机构,被管制者则主要指企业。综合以上观点,本文认为,政府管制是政府在法律规定下,对市场、企业进行的管理和控制,目的是弥补市场的缺陷,矫正市场失灵的弊端,以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市场经济有自身的缺陷,如果不由一个统一的权力加以管制,那势必会导致市场经济发展的混乱。政府管制是弥补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之一,它与宏观调控一起,可以有效解决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的矛盾。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就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调整和控制作用,来弥补市场缺陷,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从而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
政府管制理论不仅强调政府的管理和控制,也要求政府进行有限的管制。政府权力作为公权力的一种,不便介入所有的社会生活领域,而且公权力有无限扩张性,为避免给私权利造成损害,所以要用法律、制度等手段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这在政府管制理论中,就是强调政府管理的权力有限、事项有限、方式有限,政府管制要在法律、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审批事项规定界限不明晰
《行政许可法》关于审批事项的内容集中体现在第12和13条,但该法律还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在审批事项的划分上,第12条规定了可以设定许可的六种情形,第13条又规定了可以不设定许可的四种情形。“可以设定”与“可以不设”都包含了设定和不设定两种情况,既不是必须也不是禁止,这样一来,难免使人对《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事项范围把握不清,其界限模糊,导致在处理审批事项的过程中,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行政许可会产生疑惑,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行政许可法》的执法力度。《行政许可法》对于可以和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较为原则、笼统,这给了具体执行者很大的可操作空间,裁量权较大,这容易导致寻租现象出现。
(二)审批主体服务意识较淡薄
我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和封建等级制度造就了“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特权思想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民本位”思想薄弱,导致审批人员往往把行政审批权作为一种实力的象征。但他们对自己权力的来源认识并不明确,“在民”、“人民”的意识薄弱,服务意识淡薄。审批主体在具体的审批过程中不是把人民看做权力的主人,而是行政权力的客体,把行政审批看做是管理社会的手段而非服务社会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基于既得利益者的角度来进行行政审批,由此,他们在审批过程中会更多地考虑自己的特殊利益,而非国家和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行政审批变成了谋利的手段,而非服务社会的方式。
(三)违法审批现象屡禁不止
实践中,行政机关违法审批的现象时有发生。地方政府、行政机关违反法律的规定,违背法律的授权进行审批的现象不在少数,造成同一事项在不同省份的审批标准不同,甚至在同一省份的不同地市标准也不同。有的审批机关超出法律的规定乱设审批,为相对人进行相关活动私设障碍。这不仅损害了相对人的权益,打击了其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审批制度的统一性,影响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完善对策
(一)构建完备的行政审批法律体系
首先,要完善《行政许可法》。我们在具体实践中,要对《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理念和制度规定进行细化和落实。《行政许可法》对许可的程序性规定还比较薄弱,不利于许可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在今后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其次,要理清行政许可专门法、基本法和授权性规章的关系,要保障《行政许可法》的权威,以更好地实施这部法律。再次,要制定专门法律制裁违法审批、乱设审批的行为。行政审批制度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管制制度,必须对管制者给予严格的法律规范,对其违法行为按照损害后果的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最后,要出台《行政许可法》的配套规定。各省、各地的政府、行政机关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行政许可法》的相关配套规定,以增强《行政许可法》的执行力。
(二)树立行政审批主体的服务意识
人民原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审批主体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但很多审批人员往往对自己的权力来源认识不清,缺乏民本思想,缺乏服务意识。因此,要加强对审批人员民本思想的宣传教育,明确审批人员的角色定位。将行政审批理念由“以管为主”转换为“以服务为主”,倡导服务型行政理念。同时,要明确行政审批是行政主体的职责行为,是他们的义务所在,要理清审批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关系。行政机关是为申请人服务的公仆,申请人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审批过程中,审批机关不仅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申请人、审批对象进行审查,还要尽可能为申请人提供满意的服务,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法投诉该审批机关,该审批机关就可能受到相应的处分。思想推动行为,有了正确的审批观念,才能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制度的不断发展。
(三)削减审批事项,下放权力于社会和市场
这里的削减审批事项,不是形式上的减量,而是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减少数量。要达到这一目的,对行政审批的方式进行改革是必然之举。如: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即在纵向上要减少多层级审批的数量。对现存的多层级审批项目,尽量改为一级审批,在以后审批事项的设置过程中,也以一级审批为主,原则上不设置多级审批;减少审批部门,即在横向上减少多部门审批的数量。对需要由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尽量改为由一个部门进行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这些方式并不是单纯减少行政审批的项目,而是通过改变行政审批的方式,提高政府的审批效率,更好地为相对人服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审批工作。
(四)加强对审批主体的监督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做好审计工作可以为其他财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前提与保障,同时也是控制政府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之风的有效手段。然而,我国现阶段进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中,仍然存在意识薄弱、监督不严等诸多问题。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中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要在意识、制度、管理等多个层面进行加强,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的问题
(一)“走后门”现象频发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财政方面的改革使财政部门逐渐实现了财务、分配、收费、会计等一系列工作的统一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部分人员“走后门”做出违法乱纪行为的几率,这也就给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审计部门的工作风险性也随之越来越高,传统的审计方法已经难以适应现阶段进行的财政体制改革,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工作带来了阻力。
(二)“五多五少”问题
在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的过程中,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五多五少”的问题,即离职审计多,任职审计少,现阶段的审计监督工作对已经离职的审计人员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如果审计人员离职,其任职期内财政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大多都会变成坏账,而且“先离职,后审计”的模式使得审计工作有一定的滞后性,影响审计效果;现场调查多,审前调查少,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审前的调查工作认识不够充分、开展不够深入,将绝大部分时间用在审计现场的调查上,只了解大概的基本情况,不利于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批评作用多,实质作用少,在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的审计工作中,普遍偏向于对错误或弊端的纠正和对违法现象的查处,很少从制度、机制、体制等根本方向上找原因,问题的解决只流于表面,起不到釜底抽薪的作用;普遍性问题多,根本性问题少,很多审计人员将绝大多数的注意力放在财政收支等表层层面上,不深入涉及管理、监督、决策等深层次问题;项目数量多,成果利用少,近几年来审计项目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存在“有审无果”的尴尬现象,审计出来的项目得不到有效利用。
二、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建议
(一)制订合理发展目标
自从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审计体制以来,审计部门都将自身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经济建设中来,确立科学、合理、便于发展的审计目标,这有利于各单位审计部门的审计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同时也在无形中提升了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在现阶段财政经济领域的审计工作中,时常会出现会计虚假核算或信息作假的情况,对现行的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的严峻,将原有的传统观念加以改变,以“合法性”为前提,对当前存在不合理的审计目标做出及时的调整和优化。
(二)涵盖全面突出重点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今社会,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也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渐改变在经济管理的各方面应用的愈加广泛,这也对行政事业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提出要树立全局意识的要求。因此,在审计工作的进行中,无论是在对审计成果的最终反映上、审计项目的具体实施上、审计工作的选择内容上,还是对审计目标的制定上,都要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在审计目标的制定方面,不仅要对全局进行整体宏观性的把握,还要将工作重点突出出来;在经济政治结构的改革方面,执行审计任务的目标和内容要根据不同的阶段进行制定;在审计项目和对象的选择方面,要具有前瞻性和时效性,才能准确跟随国家和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三)从审计领域入手强化
首先,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系统审计,促进预算的一级单位向二级或三级预算单位的纵向延伸。对于专项资金投入及其利用成果的审计,同样要延伸出去。预算内每个项目所用经费的收支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固然要加以注意,审计项目所属单位和其附属机构的审计状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也不能忽视。在传统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中,普遍不太注重对延伸统计的发展,重点项目和资金也因此在审计力度上有所欠缺,审计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的财务问题以及收支情况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不能发现审计工作本质上的问题。
(四)优化审计方法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还要将审计的方法进行优化,将审计工作的内容和重点部分构建出一个相对立体的框架。从一方面来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控制制度一定要紧抓,在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所有经济项目进行评价时,要充分参考该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与此同时,借鉴过去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出现的客观问题,具体分析对效益产生影响的因素;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行政事业单位在审计项目的过程中,因受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等方面的影响,在项目实施时会产生一定的阻碍,对本质性的问题不能够很明确的反映出来。因此,行业审计的优势便在这种情况下得以体现,行业审计不仅可以将整个行业当下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现状准确无误的表现出来,还可以将其他行业与本行业的不同之处加以体现。而相比之下,审计调查则能够在特定的一段时间里对行业内出现的一些问题更深入的分析,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五)完善跟踪审计制度
针对审计工作完成之后社会所反馈的一些意见,以及审计后做出的一些决定,构建一个完善的跟踪审计制度对其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跟踪审计制度的建立还可以强化被审项目单位的财政制度管理,当被审项目单位在审计意见的落实中出现困难和解决不了的问题时,跟踪审计制度还能对被审单位予以技术上的帮助,使审计最终成果的效益实现最大化。
虽然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宏观的管理服务,但其法律上的依据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与滞后性,传统意义上的审计方法已经难以适应我国审计改革的发展步伐,而审计工作也是审计部门对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手段,审计工作合理的优化与调整在当今经济发展的环境下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使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审计制度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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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丛琳.浅谈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09(28):126-127.
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进行全员培训,促进全体民警对依法行政的认知、理解、掌握和运用。自支队统一分期分批有序地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和考试后。鱼峰交警大队以“规范执勤执法示范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展现执法为民良好形象。一是规范路面执勤标准。以大队为单位,每周利用一天时间对民警进行执勤动作、普通话、日常执法用语训练和交通疏导、纠正违章等业务技能培训,做到疏导合理,站位得当,纠违行为正规。二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大队建立了民警个人《执法考核档案》和电子执法台账,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岗位执法责任主体,对有过错案件逐一倒查,严格追究责任。同时,由一名副大队长兼职的法制员,对大队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广大民警依法执法意识,进一步树立了良好执法形象。
2、加强内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在认真搞好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基础上,对民警进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行持证上岗,以增强违法处理民警的责任感。二是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按照“便民、利民”和“微笑、高效”的工作要求,着力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增加了窗口服务的协警员,确立了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一站式”服务工作站,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通过法制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意识得到了增强,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认真进行盘查、整改和建章立制。
1、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交通、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多年来,交警在道路执勤中,少数民警我行我素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纠正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对人不对事、感情用事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同样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经济条件也相当,处理结果不一样。暂扣车辆、证照不开凭证,扣留的证照私自保管,导至当事人东奔西跑,找不到地方处理。
2、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交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交警究竟是在为谁执法?这个问题有的交警至今还在含糊不清,以至他们在道路执勤、执法工作中抓不做重点,主次不分,方法不但,和老百姓、和交通参与者纠缠不休,费了不少口舌,牺牲了大量时间,,又激化了矛盾。比如,一企业的一辆非营运小客车忘带行驶证,执勤民警的确又清楚该车有合法的行驶证,该车系市内短途行驶而确有急事,就不要逼着驾驶人非倒回去拿证来才给以处理不可。外地车辆走错了路或停错了车。又如,一辆核载五座的小客车超座1人,核算起来是超过20,但是这种情况仍然按客运车超员20的规定处罚显然就不够公平了,要举的例子还有很多。所以通过认真学习,使我们公安交警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处处多为民着想,多为民服务。从而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更加明确执法的目的,把管理的重心放在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上,对营运性客车严重超员、对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货厢载客,对无证开车、“黑车”非驾、弯道超速、超车等等这些事关千家万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上限处罚,决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它事关千千万万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3、在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能够把公平与正义准确的付诸于实践,从而减少交通参与者、交通违法者对执法交警的一些误解和不满。比如,有两个驾车人出现相同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按法律规定应处200元罚款,但张三是企业老板,经济条件很好,200元钱对他来说毫无半点影响,而李四是下岗工人,每月仅靠400元基本生活费维持家庭生活,李四拿出的200元和张三拿出的200元钱显然价值悬殊就太大,所以对张三处罚200元、对李四处罚50元都属于执法上的公平和正义,不能视为法律上的不平等。过去在道路执勤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不理解的群众弄得交警很难处理。
4、增强交警识大体、顾大局的观念。过去,交警在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考虑单一的保畅通、保安全多,对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的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发展的艰难以及加快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思考得少,对道路交通管理的最终目的和方向不够明确,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交警工作的最终点和落角点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5、进一步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培养民警养成不拈轻怕重、不损人利已、遇到困难和矛盾不回避,遇事不推诿、勤奋好学的好作风,进一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保障民警文明执法、礼貌纠章、热情服务、助人为乐、吃苦耐劳一以贯之,尽心尽职完成好各个时期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坚持社 会主义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我们公安机关每一个民警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全面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并在执行中边学边用,边领会边整改,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真正把促进执法公正作为执法活动的基本准则,做到严格执法、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一是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市县两级政府都相应成立了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审计工作会上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稳增长政策审计工作做了再动员、再部署,并先后3次召开全市范围内的座谈会和研讨会,深化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工作的紧迫感。
二是确保工作责任到位。从全市范围内抽调了即懂政策又懂审计的骨干96人组成审计组。针对开展政策跟踪审计过程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政策审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理清了审计思路和县区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领导包部门、包单位和包科室的工作机制,极大的推动我市政策审计工作。强化县区局、部门考核,以量化指标打分,决定表彰名次,形成追赶超越的势头。
三是确保机构调整到位。为确保政策审计工作保持稳定性、专业性和连续性,便于政策审计工作的整体推进,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市审计局增设了政策审计科,各县区也仿效市上做法,专门成立政策审计机构,截止目前,11个县区基本成立政策审计科,选调配强专职审计39人。同时,整合资源,属于其他业务科室的行业审计的政策审计内容,政策审计科派员参加或共同组建审计组,明确各自重点,信息共享,成果共用,解决了政策审计人员少、审计内容不深化的矛盾。
四是确保督导检查到位。为将政策跟踪审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由市政府督察室、市监察局、市编办组成联合督察组,分赴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察,有力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落实。
二、突出“四个重点”,扎实履行新任务
一是突出对重大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紧盯国家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按照国家新发展理念的“五大任务”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结合建设“真美汉中”要求,对汉中市全力打造追赶超越三大项目支撑体系,全面推进“十大工程”、倾力打造“一环、两城、三园、四极”重大项目,以及对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健康养老等重大民生建设项目开展审计。重点审查政策落实和简政放权,关注规划立项、投资审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等各个环节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方落实责任,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促进128个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二是突出对财政资金跟踪审计。各级审计机关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政卫士”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市县(区)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力度,重点解决了财政资金应投未投、该用未用、效益低下、突击支出的问题,盘活存量资金10亿元。加强对民生改善、结构调整等重要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深刻揭示专项资金多头管理、多头分配、交叉重复、拨付链条长、下达滞后等问题,推动同类别专项资金整合优化,促进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建设22项。
三是突出对重大政策落地跟踪审计。把财政、税收、金融、产业、民生、开放开发等政策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跟踪审计的重中之重。财政政策方面,重点关注了各县区是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进度,在建项目资金保障是否及时到位。货币政策方面,重点关注各县区是否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产业和民生政策方面,重点关注各县区是否加大对养老、健康、保险、科技等各类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支持力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发开放政策方面,重点关注“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战略落实情况,关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是否根据中省市部署及时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发展协调机制、落实分工任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
四是突出对简政放权跟踪审计。重点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度和效果,密切关注政府职能转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推进情况,取消合并行政审批事项155项,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突出对金融风险跟踪审计。重点对政府性债务风险、跟踪存量债务的潜在风险、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变化进行审计评估,跟踪反映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民间金融发展情况和跨境资本流动趋势变化,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建立健全防范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安全、健康发展。
三、做到“五个结合”,着力提高审计效果
一是加强与政府投资审计相结合。着力检大项目落地、项目开工、工程进度、资金到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严厉查处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和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查错纠弊,督促整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进度,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是加强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优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全面推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着力解决收入不在“预算笼子”、债务不在“账本笼子”、支出不在“科目笼子”等不合规制问题。加强对“八项制度”、“六条禁令”的跟踪审计,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加强与民生项目资金审计相结合。紧紧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精准扶贫、教育、医疗、养老、饮水安全、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加大审计力度,着力揭示和反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效益不佳等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
四是加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加大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重点关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改革措施的有效贯彻落实,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改变政治生态环境,促进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
五是加强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着力关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深刻揭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党政决策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充分发挥审计在政策落实中的“督查员”作用。
四、抓好“五个环节”,确保政策跟踪审计落实到位
一是学政策。一方面,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对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形势任务的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另一方面,要求各级审计人员及时收集中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文件,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精准把握,确保政策跟踪审计有的放矢、有序推进。今年,市局按照政策审计内容要点,开展政策审计文件汇编工作,形成指导政策审计工作的工具书。
二是严审计。我们普遍采取“听、查、看、走、评”等方法严格审计。“听”就是听取政策执行部门、重点单位、重点乡镇的汇报政策宣传落实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绩效情况及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落实情况,索取书面资料;“查”就是查阅相关政策执行的资料和重点资金拨付使用的账薄及报表;“看”就是深入现场实地查看项目进度情况;“走”就是走访群众和社区、农户,了解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和群众的呼声;“评”就是评议被审计单位在贯彻落实中省市重大部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着力揭示不作为、不到位、打折扣、放空炮等问题,力促政策措施得以有效落实。
三是善总结。一方面,将工作中形成动态消息、署名文章及时在中省市级媒体、网站刊登;另一方面,为了活跃审计文化,开展了政策审计论文研讨会,全市审计人员积极参与,共收到研讨文章10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