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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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了时间短、任务重、万事开头难等多重阻力和问题,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我公司就招聘
培训了一支年轻、精干的保险员工队伍,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了一个崭新的、功能齐全的保险分公司,并积极开展业务,收取保费XX万元,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现将主要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艰辛筹备,积极拓展保险业务的新市场
20__年,XX财产保险公司决定在XX区筹建分公司,并委托XXX同志担负这一重任。作为第一任分公司经理,XXX同志可谓受命于
危难之际,从10月28日开始,还是光杆司令一人的他就开始了千头万绪的筹建工作。
首先,确定公司的位置。位置选得好不好,对公司的形象、宣传和业务的覆盖面影响非常大。X经理跑遍了XX区的大街小巷,看遍了所
有能够租赁的房屋,最后将公司地址锁定在XXX楼。选择这里作为分公司的所在地,更便于我们扩大宣传面,与车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
通,更利于我们开展财产保险业务。
其次,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X经理带着装修队伍,按照上级公司的规定和分公司的规范化要求,三番五次地对还是毛坯房的租凭屋进行
了实地考察,几次进行了方案设计和修改。从装修开始,他常常以车为家,累了就在车上睡一会,饿了吃点快餐面,恨自己不能有分身法。几
个月来,X经理的衣服没有一天干净过,也没有一天休息好过,回家陪家人吃顿饭对他的家人来说简直是一种奢侈。XX分公司就是在这样的
工作状态下,才在短期内装修出了满意的效果。
第三,招聘培训公司人员。公司能不能开展好业务,人是最关键的因素。X经理在做好公司硬件筹备工作的同时,积极在社会上物色招聘
优秀的保险人才进分公司。从11月1日开始,公司内勤人员、公司业务员等一批充满活力、热爱保险事业的年轻人走进了XX财产保险的行列。
分公司并于X月X日至X日,集中时间对全部人员进行了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第四,分公司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经过艰辛的筹备,XX财产保险公司XX分公司终于正式立足。X月X日,通过了消防大队的检查验收
,并获得了消防大队颁发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X月X日,我公司内部网络系统经过运转调试,全部投入正常工作。X月X日,市保险
公司领导陪同省保监局领导到我公司进行了检查验收。至此,我公司正式成为XX财产保险公司大家族中的一员。
(二)确立工作重心,在竞争中寻找保险业务的突破口。
1、分析形势,确立工作重点。20__年年底,我公司才刚刚成立,为尽快开展工作,X经理确立的工作重点是: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提高
员工的业务素质,抓好公司的内部管理。把巩固车险和企业财产保险、拓展新车市场和新工程新项目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竞争中求生
存,在竞争中促发展。XX地区现有3家(中国财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无形中对我们
刚成立的保险公司形成了强烈的竞争压力。我们惟有保持沉着冷静,客观面对现实,积极寻求对策,与竞争对手们赛服务水平、赛业务能力、
赛奉献与付出,才能从已有的保险企业中脱颖而出,用实力赢得保险人才的加盟,赢得“回流”保险业务,才能在保险竞争中屹立不倒。
2、找准突破口,加大市场占有面。根据XX区20__年的保源情况,X经理经过仔细的分析研究,把摩托车保险、船舶、学校、幼儿园的人
身意外险作为今年零散性险种突破口,与交警等有关部门联系,请他们帮助协调,帮助摩托车保险业务。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的协商中
。
3、狠抓理赔,提高服务质量。公司从狠抓第一现场的查勘率入手,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培育保险诚信意识,强化了失信惩戒机制。只要接
到报案,无论事故大小,无论白天黑夜,公司始终坚持派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快速赔付流程,为客户提供
力所能及的方便和服务,取得了广大保户的信任,为我公司将来拓展市场提供了保障。
(三)规范经营,努力提升保险工作的管理水平
保险竞争越来越激烈是不争的事实,这就要求我们在公司管理上要全面提升水平。如何在竞争中学会竞争,在竞争中独领,从而在竞
争中发展,在竞争中前进?这是X经理经常思考的问题。同时,也是我公司每一名员工必须思考的问题。为了迅速在已有三家保险公司的XX
区立足,我公司全体员工在X经理的带领下,一是加强与保户的接触和沟通,密切公司与保户之间的联系;二是在日常管理中
,认真严格执行上级制定下发的《财务管理规定》、《单证管理规定》和承保相关规定,并用各项规定规范和约束员工的具体行为;三是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对每一份保单、每一次理赔,都做到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既不损害保户利益,也不让公司受到损失。
(四)以人为本,培育和建设优秀的保险职工队伍。
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是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但保险工作是靠每一位保险员
工做出来的,如何让他们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广泛服务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也是我公司经常考虑的问题。我公
司率先从领导做起、从公司成立之时做起、从进公司的那一刻做起,用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用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
用严于律己、诚信为本的做人原则,用爱岗敬业、熟练精湛的工作能力,取信于民、赢取客户。同时,公司还从各方面严格要求员工,时刻让
职工保
持危机感,让职工深深了解与市场“共存共亡”的深刻道理,彻底改变“观望”的态度,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市场竞争。经过几个月的
磨练,我公司职工队伍经受了锻炼和考验,正朝着优秀的目标迈进。
二、存在的不足的问题
(一)公司疲于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对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所放松。
(二)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有的同志出现畏难情绪,有部分同志对条款不是很熟,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少部分员
工有思想惰性,还要加强这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未来三年的工作思路
随着市场变化和竞争的白热化,未来三年就保险费而言,我公司要牢牢把握市场的主动权,就必须加强争夺市场的力度和加快抢占市场的
速度。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积极适应市场的发展与变化,继续加强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的教育,加强并运用数据管理,引入激励机制,全面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营目标,保费收入20__年XX万元,占市场份额4--5,20__年XX万元,占市场份额20--25,20__年XX万元
,占市场份额28--33,综合赔付率控制在50以内,综合费用率控制在35以内。
(二)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当前与长远、做大和做强的关系,加强整体公关力度,注重业务承保质量,以最快速度和最优的质量挑战并
占领市场。
(三)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他们的协助,努力提高五小车辆、学平险、校园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的
承保率。
(四)加强服务网络建设。为了更好的做好保险售后服务工作,必须抓好服务网络建设,从服务入手,进一步解决硬件设施,搭建全市以
95585为平台的报接案集中、查勘定损集中、收付费集中、核保核赔集中的组织构架,加快理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外部业务环境。
(五)针对竞争,密切注意同行业发展举措,加大公关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参与竞争,巩固原有险种的市场份额,积极拓展新业
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介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财险”),即原太平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保险”),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旗下的成员公司,是中国太平在国内拓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主力军。
太平保险是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历史最为悠久的民族保险公司。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太平保险成为隶属于国务院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中国第一家金融保险控股集团公司,也是国内唯一一家将总部设在香港的保险主体—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即现“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2001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太平保险全面恢复中国境内的财产保险业务。2009年8月7日,太平保险更名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财险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金15.7亿元。
2 国内研究现状
财务管理体制在于对集权与分权的选择,不过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这也是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企业的组织效率与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专家从不同的方面对集团财务管理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和建议。
目前学术界公认的财务管理体制有三种:集权型、分权型和相融型。
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将子公司的业务看作是集团公司(母公司)业务的扩大,母公司对于整个集团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具体地说,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就是将集团的大部分财务管理决策权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只享有执行和细化管理的权力,而子公司的资本筹集、投资、收益分配、资产重组、财务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都由母公司统一管理。
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母公司只保留子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权或审批权,其他日常财务决策权与管理权下放到子公司,各地区的子公司在总公司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从事财务管理决策和运作。母公司不干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财务活动,其对子公司的管理强调的是结果控制,即对子公司完成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
综上可以看出,集权和分权型财务管理是我国早先最常见的财务管理体制,但是集权和分权的选择要受到多种元素的影响,很难清晰地判断。在这种情况下.集权不死、分权不乱、收放灵活的相融型财务管理体制无疑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最高境界。
相融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母公司主要侧重对方向性问题的集权,对子公司的具体事务则可分权,强调结果控制,但不对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只是有选择地对重大问题进行控制的体制。该体制期望通过集权与分权的交织配合,来聚合各方面各层次的资源优势,激发各层次管理者的积极性与责任感,推动集团整体利益目标的协调性和高效率性,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职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在财务系统的整体优化和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动态调整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方式和节约组织成本等方面,该模式具备其他体制所无可比拟的优势。
3. 相融型的财务管理体制的建立
3.1财务管理体制选择及权变因素
集团在运用财务管理体制时,为保证其有效的运行,保证集团的财务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施行,必须从集团公司的角度出发,根据企业特点来选择财务管理体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的思路入手:
1. 是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产权为依托的,选择管控模式要体现产权制度管理思路"集团企业在选择财务管控模式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集团各经济主体的产权关系,明确界定责!权!利的划分,切不可制造矛盾产生纠纷,各经济主体之间必须达成一致的目标,作为财务管控核心的母公司在实施管控时必须有制度!有规章可循,产权制度明确!思路清晰"
2. 是围绕管控目标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选择相应的管控模式"母子公司财务管控选择集权式还是分权式管控模式,以及如何确定集权与分权的程度一直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集权过度会使子公司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丧失活力,而分权过度则又会使集团财力分散!管理失控!削弱集团的整体实力"母公司一定要权衡利弊客观分析集团发展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财务管理体制"要做到既能控制子公司财务,又不限制子公司发展,同时集团利益也不会受到影响"
3. 是要结合资本关系与业务联系程度选择财务管控模式"在母子公司权变因素的分析当中已经对母子公司关联度和资本关系做过分析"母子公司的关联度和资本控制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集团企业应该采用咋样的财务管控模式"所以在选择集权还是分权上要注重这两方面的考虑"
4. 是要明确集权与分权的轻重平衡度"母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要涉及方方面面的责权管理!如资源的利用!生产的组织分配!利润的取得分配等,母公司需要充分考虑在这一过程中的平衡度,母公司履行管控制职责但不能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障碍,子公司服从集团利益的同时,安排好生产经营,履行企业职责,合理分配利润,传递财务信息,维护集团的整体利益"
5. 要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在选择母子公司财务管控模式时,首先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任何模式在施行过程中都会有得有失,也就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集权式财务管控模式产生的效益在于母子公司财务目标的协调和财务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付出的成本则是子公司缺少了积极性和创造性,财务决策效率也会有所的下降"分权式财务管控模式的效益在于子公司财务决策效率的提高以及子公司积极性!创造性的极大发挥,从而为集团创造更多的效益,成本则在于子公司财务决策目标及财务行为与母公司总体财务目标会出现背离以及财务资源利用效率的下降"所以在科学计算成本效益的同时制订管控模式才不致于集团成本投入过大高于产出效益,损害集团的整体利益"除此之外,母公司在选择集权式或分权式管控模式时,还应考虑母子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环境及母子公司管理者的素质,管理层的业务和管理水平"这些因素也是可以影响到集团企业管控模式运行效果的"
3.2相融性财务管理体制建立的步骤
集团企业在选择企业管控模式上一定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特点和情况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财务管控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子公司的生产运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能充分实现集团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团整体利益的实现,真正达到管控的目的。财险公司建立相融性财务管理体制的步骤包括:
1. 确立财险公司财务管控的目标,包括财务目标、制度目标、人员目标
2. 确立财务管理体制实施效果评价标准。
3. 建立相融性财务管理体制实施项目小组,制定计划,推动实施。
4. 对项目进行分阶段监控,分析实施效果。
5. 对相融性财务管理体制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6. 总结经验。
3.3相融性财务管理体制建立的要点
财险公司建立相融性财务管理体制的步骤包括:
1. 建立对子公司的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建立财务信息系统
2. 规范重要财务决策的机
3. 对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掌控
4 小结
目前我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基本上有三种类型:一是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二是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三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相融性财务管理体制。相融型财务管理体期望通过集权与分权的交织配合,来聚合各方面各层次的资源优势,激发各层次管理者的积极性与责任感,推动集团整体利益目标的协调性和高效率性,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职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通过太平财险贵州分公司的实践,我们发现在财务系统的整体优化和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动态调整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方式和节约组织成本等方面,相融性财务管理体制具备其他体制所无可比拟的优势。
参考文献
1. 陈一平肖明雄 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保险公司财务体系 冶金财会2006.12
2. 陈倩 财务分散管理模式的弊端与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的实现 西部财会 2006.6
3. 董振东 集团企业财务集中管理模式探析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9
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一般是在其营运过程中因主动通过负债的途径融资,导致公司盈余资金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保险公司资产主要包括资本金、保证金、公积金等基金和一些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资产。财务风险是保险公司营运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客观风险,虽然无法完全规避,但是通过剖析财务风险潜在的表现形式,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谋划应对潜在财务风险的措施,有效防范和规避财务风险。
一、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
保险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是依靠集中保户交付的保费承担保户未来不确定的风险,而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比如资本金、公积金和未分配盈余资金数额远远低于外来资金比如准备金、保障基金、再保险基金、未付负债数额,保险公司总资产中负债占比80%。保险公司资金价格转移的高低程度由保险公司负债和营运成本的变化程度决定,资金转移价格变化直接作用于公司资产盈利状况和资金风险状况。在保险公司筹资、投资过程都存在着客观的财务风险,其表现形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营运过程中坏账准备金高
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保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争取保额大的业务而采取保费延缓收取制度,导致保险公司应收保费增长。保户信用良好不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坏账损失,一旦保户信用不良,则会增加保险公司坏账损失。
(二)较低的投资收益回报
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保险公司出现一定资金亏损,递减对保户承保的利润,与一般公司相比,保险公司的特性是公众性,出现亏损不仅不利于保险公司吸收资金展开新业务,也会对公司形象建设产生副作用,使产品销售不畅通,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营运。
(三)资金偿付能力欠缺
资金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在对到期负债的资金支付和对未来责任承担的资金支付能力。资金偿付要求一般公司资金不低于负债,对保户而言,购买保单目的是希望保险公司能及时给予保险金支付,保险公司的负债远高于资产,所以保险公司应该按时履行保险合同,提高偿付能力,维持现有保户,提高声誉。
(四)提存责任准备金不足
保险公司承保业务流程的特点:公司和保户签约保单,收取保户保费,一旦保户出现事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给付受益人相应的保险金赔偿。在保险合同签订以后保险公司才会承担保险人的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必须在收取保费时、保户风险发生之前计提责任准备金,在保险公司所有的负债项目中,责任准备金是最高的。如果责任准备金不足,导致无法赔付受益人的保险金,不能合理的显示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由于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不足导致公司财务上显示盈余增加进而产生不恰当分红。为维护保户利益,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部门一定要按照公司规定做好责任准备金计提工作。
(五)经营成本提高
保险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成本包括责任金赔款偿付、保户退保金、业务人佣金、经营管理费用等,任何一项经营成本都有合理的金额范围,一旦超过这个范围就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亏损。
(六)资产负债匹配度低
短期匹配度低的资产负债导致公司经营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长期低匹配度的资产负债比会导致公司资产无形损失。保险公司负债主要来源于流动性高、期限不固定、有预定利率成本的保费,资产负债不匹配使得保险公司资产变现能力下降,资金偿付能力变的不足,甚至引发保户大量退订保险业务,从而导致财务出现风险。
二、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内部控制举措
(一)建设完善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是指在日常营运中对财务可能出现的任何异常情况提前做好应急方案,早一步发现风险,早一步控制风险,早一步解决风险。按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逐步构建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指标预警机制。
1.确定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具体的指标。在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时要突出资产变现能力,同时确定偿债能力指标作为基础指标,关注财务效益指标和资产营运指标,可以作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指标体系的有现金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资金偿付能力、资金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户续保率、退保比率等。
2.对现金流量进行实时监控,编制现金流量财务预算。保险金以及保险金流动是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对保险公司而言,能够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不是完全由盈利决定,而要看公司流动资金是否能够满足用于日常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支出的费用。只有当公司的净现金流量超过了净利润才能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现金流量预算的编制基础是日常保险业务的收入与支出差额,收支差一方面体现保险金使用的方向以及范围,另一方面为日常现金流量管理提供了预警信号。
3.根据保险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策略。保险公司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指标体系以后,要对风险信号进行实时追踪检测,一旦出现了不良现象,比如应收保费增长、日常经营成本上升、保户退保率上升等,应该分析这些不良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分析潜在财务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可行性报告,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风险防范策略。
(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财务风险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内部管控机制是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良性风险管理控制系统,内控建设既是风险管理的核心手段,也是有效实施财务管理的重要构成元素。
1.在公司内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内部控制的环境包括制度和人员两个层次:第一,保险公司管理层要树立内部管控的理念,改进经营管理理念、方式,在公司内自上而下引导建立内控制度,实施内部控制。其次,保险公司要建立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包括公司组织结构、授权和责任分配方法、保险业务日常处理流程等。
2.针对保险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展开全面风险评估工作。采用先进的风险评估技术,比如风险因素分析法、内部控评价法、分析性复合法、风险率风险评价法等,找出保险业务流程的主要风险点,采用恰当方法分散风险。以风险预防为主,通过对风险控制环节进行增加、补充来降低潜在的财务风险。
3.建立健全财务风险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机制。事前控制是公司在进行最终方案决策前运用风险评估分析方法对潜在财务风险进行成因分析以和变动过程分析,确保没有风险才开展业务。事中控制是在日常业务营运过程中不仅运用定量分析方法,还要用定性分析方法对财务风险状况进行实施监督控制,就是发现偏差并采取措施控制财务风险和目标的偏差。事后控制是在财务风险发生以后建立详细的档案,对导致财务风险出现的原因、解决风险的措施进行详细记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规避风险,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三)加强保险公司财务预算
1.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财务预算管理机构。成立预算管委会专门负责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制定财务预算总目标和预算政策,同时要制定财务预算详细具体的实施流程,并下达财务预算总体实施计划,平衡协调财务预算的执行步骤,监督完成财务预算制定的总目标。
2.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编制方法。结合保险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在全员参与决策前提下制定公司财务预算的可行性目标,每一个执行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预算的目标和执行计划制定本部门详细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各个公司总目标和各部门财务预算的目标进行资源协调与分配,及时调整财务预算总目标和各部门财务预算的目标,目标确定以后再层层传达给下级部门执行财务预算计划。
3.加强保险公司风险文化建设。通过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将风险控制的理念植入到每一个员工的意识中,在无形中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共同抵抗财务风险。只有以文化为指导,高层管理者提高管理能力,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完善风险监控制度,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才能降低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损失。
参考文献:
[1]高天天. 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导向的内部控制应用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员工是否选择并长期留在一个公司,最主要的条件不是物质报酬,而是有效激励和优秀企业文化的吸引。因此,激励机制的实行,影响员工的行为与能力的提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实施激励机制,主要通过利益的关怀、情感的打动、思想的共鸣和道德的感化,使员工热爱公司,进而热爱保险事业,激发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实现员工个人目标和人生价值。
2.财产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主要作用
激励的主要任务是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中心问题就是满足员工的不同需求。通过实施有效激励机制,可激发广大员工主动干事创业的热情,使他们充分挖掘自身潜能,全面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提高个人绩效。有研究表明,有效激励,能使员工能力发挥程度由20%-30%提高到80%-90%。同时,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能够获得良好的个人发展平台,得到与付出相匹配的各项待遇。另外,激励机制有利于在公司内形成积极向上和高绩效的文化氛围,增强公司凝聚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财产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不配套
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过分强调物质激励(包括奖金、奖品等),在精神激励方面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识到单纯物质激励的局限性。有研究表明,人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对精神需求会更加关注,而且,层级越高,对精神激励的需求就越强。实践中,应充分重视精神激励的重要性,提高精神激励的比重。虽然从短期看,物质激励和奖金激励的激励形式能快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但从长远来看,不符合公司发展根本利益。
2.薪酬的激励力度与绩效的匹配程度不强
薪酬的激励力度取决于薪酬与绩效的匹配程度以及员工个人利益与保险公司利益的结合度。如果公司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基础,薪酬激励功能发挥不充分,使员工对公司漠不关心,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职业发展通道相对单一
目前职业发展通道相对单一,主要在管理序列内晋升,难以满足员工个人发展需求,使广大员工产生“官本位”思想,形成“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优秀人才的成长。
4.缺乏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
目前,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尚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公司仅停留在认识到有员工职业生涯这个概念层面,对建立员工职业生涯规划重视程度不够、投人力度较小,员工本人也对职业生涯规划认识程度不够,使得职业生涯规划在实践中没有存在的基础。现在,很多公司仅依靠传统模式对人才进行培养,显然,不能满足现代保险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构建保险公司激励管理机制有效策略
1.建立综合性激励机制
建立综合全面的人力资源激励管理机制,将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文化氛围激励以及公共目标激励等有机结合,同时进行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发挥激励的综合效力。同时,突出参与性奖励,让员工了解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和近期工作目标,使其参与到与其本身工作目标有影响的决策和管理中来,加深员工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的了解。通过参与管理,进一步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2.构建与薪酬制度相匹配绩效管理体系
薪酬数量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在公司财务能力承受范围内,保持合理水平并进行科学分配,做到有竞争力的同时确保内部公平。合理的薪酬管理应以员工绩效管理为基础,不是只抓一部分人绩效考核,而应构建全面的绩效管理体系,针对不层级人员构建不同的考核体系,持续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鼓励员工多做贡献,多出成绩。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局面,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少劳少得,合理分配薪酬,使薪酬的激励功能得充分发挥。
3.构建多层次职业发展通道
针对管理、技术、销售、运营支持不同专业类别员工所从事工作性质的不同,设计差异化的职业发展路径,构建多通道职业发展平台。同时,结合职级价值评估形成的职级价值等级矩阵,为不同专业类别员工设计专属发展通道。
4.构建长期激励机制。有效运用福利政策作为长期激励,能留住公司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员工。如保险公司可为员工提供一部分延期福利,为员工办理企业年金、购买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通过与员工签订延期支付协议的办法来激励与留住人才,如在约定日期之前员工没有提前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可得到约定的收益;如辞离职,则不予支付。通过递延支付形成长效激励,使员工激励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促使员工长期为保险公司服务,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
5.构建员工职业生涯管理体系
根据管理、技术、销售、运营支持不同序列发展特点,在充分考虑承保、理赔、客户服务、销售等类业务情况,构建职业生涯管理体系,设计差异化的职级评定与晋升标准,将绩效考核、能力素质和培训情况等纳入职级评价要素,建立覆盖各专业领域,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的评价标准体系,使员工发展有目标,晋升有通道。
四、构建激励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1.坚持以人为本的激励原则
公司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激励原则与价值理念,同时强调合作与竞争的重要性。将满足员工需要与实现组织目标有效结合起来,营造充满信任与亲密感的文化氛围,在友好合作、互相关怀中愉快地进行工作,使员工心甘情愿地为公司的发展奉献自己的才能。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激励过程中,公司应当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标准科学公平、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正有效。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取得的成绩,都要一视同仁,及时给予认可。在实践中,还应不断检视激励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激励措施公平合理,能够充分调动大部分员工的积极性,真正发挥出激励的作用。
3.建立灵活转换机制
实施人性化的激励管理方式,在激励管理工作中重视激励方法的灵活运用,根据不同管理条件、不同层级员工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提高激励的针对性,促进员工认可管理方式,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还应当注重对激励机制管理质量的考评,定期对管理效果进行评估,为激励机制的进一步优化提供参考。
(二)组织体系。一般情况下,保险集中管理模式的组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1)母公司财务部,作为保险集中管理专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保险集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内部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分子公司执行落实保险集中管理的各项要求,逐步完善财务金融服务内容,加强财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2)母公司财务经办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母公司和分子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能够更好的将保险业务管理融合到自身经营体系中,集中优势资源为集团公司开展财产保险集中管理工作提供金融中介服务,协助下属单位完成投保、索赔等各项保险具体事务,引导各级财务部门发掘和发挥风险管理职能。(3)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作为保险集中管理的执行机构,是实现对风险与保险的统一管理重点环节,实施对企业内部保险工作的归口管理,从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集团公司的工作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合理安排自身保险业务,及时反馈操作意见。
(三)工作流程。一般情况下,保险集中管理模式的工作流程分为五个阶段:(1)课题研究论证阶段。主要是以母公司财务部为主,利用自身在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和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势,提出开展保险集中管理的设想,在母公司财务部的支持和指导下,财务经办机构将其列为重点课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出具相应的论证报告。(2)立项前调研审批阶段。主要是在母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为了提高财务与保险的结合程度,由母公司财务经办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对重点下属企业或分子公司的现有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摸底调研,调研形式可采取现场调研或问卷调研,了解日常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将调研汇总结果和统一管理操作设想整理上报母公司财务部,获得了立项审批。(3)立项后调研规划阶段。主要是以母公司财务部牵头设立的“保险集中管理项目工作小组”为主,组织面向了所有下属企业或分子公司的的资产与保险管理情况调研,详细准确统计各级企业资产情况、保险安排情况以及事故损失情况,为保险业务集中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持。(4)集中招标采购阶段。主要是以保险集中管理项目工作小组为主,母公司财务经办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组织专业人员确定实施集中管理的保险险种、设计保险条款、制定保险服务标准,之后组织面向保险公司进行集中采购,通过评审、谈判等操作选定合格的保险公司,作为保险服务供应商为母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定制的保险服务。(5)日常服务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以母公司经办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为主,指导下属企业或分子公司按照母公司保险集中管理的要求,结合自身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生产状况,合理安排保险业务,办理日常保险业务的投保、理赔等手续,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保险集中管理进行调整和优化。
二、保险集中管理对财务管理的促进作用
(一)财务与保险的结合,完善了财务风险管理职能。财务的本质决定了财务的职能,传统意义上的财务主要承担了对资金的筹集、调节、分配、监督职能,但是伴随着财务环境的变化、内涵的丰富和目标管理、价值管理等管理理论的发展,财务的职能也必然要进行创新,而财务的风险管理职能的发展正是创新的表现形式之一。保险业务集中管理作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的识别和评价企业运营面临的风险,恰当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及强度,选用适合的商业保险产品转嫁或分散风险。财务部门作为掌握企业资产状况、具有金融专业知识的部门正是组织保险管理的最佳选择,能够通过完善自身风险管理职能加强风险防范,将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使财务职能顺利完成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由生产管理转向风险管理、由面向过去转变为面向未来的转变,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二)财务与保险的结合,发挥了财务资源配置职能。财务资本运营和资源配置的职能在保险集中管理工作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显著的提高了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其作用主要表现在财务对母公司内部保险资源的全面整合和优化配置,形成了巨大的规模优势,并且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引入市场化的竞争策略,争取到了优惠的保险承保条件,使得保险产品的性价比大幅度提高,一方面合理的控制了保险费成本的增加,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与集中管理实施之前的同等保险资产规模相比较,母公司整体保险费成本及费率水平会显著降低,实现了以较小的保险成本获得最优保险保障范围的目标,另一方面保费节约形成的资金沉淀,可以根据企业需求用于其他优势资源的购置和使用,这样既扩大了保险覆盖范围,降低了保险费支出成本,又提高了资金效率,均衡了资源配置,有效维护了企业资产安全。
(三)财务与保险的结合,加强了财务预决算管控职能。财务工作基础的职能就是年度预算、决算的管控,而保险业务由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使得母公司财务预决算管控职能更加明确、更加具有针对性。事前阶段,财务部门可以根据自身资产状况和保险承保条件,准确的测算出年度保险费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的合理安排成本支出;事中阶段,财务部门按照资产的变化情况又能准确预算出保险成本的变动趋势,跟踪相关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事后阶段,财务部门能够准确的统计年度保险数据,评价年度保险工作,完善决算管理。
(四)财务与保险的结合,提升了企业风险管控能力。财务职能与保险集中管理的结合,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上而下的统一了保险承保条件,统一了保险服务标准,并且与保险公司设计了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了对各环节的指导和监督,不仅年平均赔付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为今后争取更优惠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而且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有效地规范了基层机构对保险业务的管理,为企业整个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方面填补了空白,堵塞了漏洞,提高了企业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总结建议
(一)企业要大胆突破传统财务职能的局限。财务职能的发展要紧紧跟随金融环境的复杂变化,满足未来不同金融业务的需求。财务部门时刻要大胆突破传统财务职能的局限,放宽眼界,认真学习和掌握银行、证券、保险先进的产品体系与操作模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勇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与自身业务相结合,助推企业稳定发展。
在会计理论上,作为一项负债,必须有确定的债权人和到期日,或者债权人和到期日可以合理地估计确定。而按照国家规定,只有当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于破产,确需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时,需报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支用。从这一点上看,保险保障基金的债权人和到期日既非特定,也不能够合理地估计确定。
首先,保险保障基金没有特定债权人,也不能合理估计确定。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其它负债项目均具有确定的债权人或可以合理估计。如银行借款的债权人为向保险公司贷款的银行机构;应交税金的债权人为国家;应付工资的债权人为保险公司雇员等。保险保障基金却没有明确的债权人。既然保险保障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国家是否能充当债权人的角色呢?如果国家能够充当债权人的角色,那么保险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的一项资产,其产生的利益预期将会流入国家。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流入国家。从获取经济利益的方式上看,国家只能通过税收、行政收费和国有资产权益分红等三种方式进行,保险保障基金显然也不属于上述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那么被保险人和其它债权人是否可以作为保险保障基金的债权人呢?保险保障基金只有当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于破产,确需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时,需报经保险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支用,但这时已经不符合“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被保险人和其它债权人只有在清算假设基础之上才可以从保险保障基金中求偿。可见,保险保障基金不符合负债的第一特性。
其次,保险保障基金“到期日”不确定,也无法合理估计。从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条件上看,当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于破产时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方可动用。但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临破产的日期不能合理确定,也就是说,在正常经营条件下,预测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临破产的日期几乎不可能。即使真有先知先觉者具备这个能力,此时的情况已不符合会计核算中的持续经营假设,而是建立在清算基础之上。当保险公司濒临破产时,保险公司同样要运用资本金、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权益性项目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这时运用保险保障基金和运用其它权益项目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在性质上并无差异,只是从保障程度上而言,由于保险保障基金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户存储,并在投资方向上进行严格限制,所以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时更有保障。因此,保障保险基金不符合负债的第二个特性。从这两点来看,将保险保障基金列作负债具有理论上的缺陷。
二、保险保障基金的本质属性是所有者权益
保险保障基金与其它权益项目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一般所有者权益项目不与特定的资产项目对应,而保险保障基金则与特定的资产项目对应。保险公司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作为保险公司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需要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户存储,因此,保险公司提取时,应将提取数划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户存储。保险保障基金的运用,仅限于存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购买政府债券。而根据相关规定,其他保险资金除了存入商业银行和购买政府债券外,还可以购买债券、中央发行的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和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基金。可见,保险保障基金比一般的保险准备金在资金运用上有更加严格的限制;其次,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目都是在完成所得税义务(包括纳税和免税)之后形成的,而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则是在税前进行的,由此起到了税盾作用;(根据2000年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保险企业的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可按当年自留保险费收入,提取不超过1%的保险保障基金,并在税前扣除。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6%时,不再提取扣除。)第三,动用保险保障基金需经保险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准,而动用盈余公积项目在不违反的前提下由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批准即可。但是,保险保障基金与其他多项所有者权益项目存在本质区别。
首先,与资产项目对应只是保险保障基金集中管理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这里运用了“提存”一词,提存是一项法律用语,意味着对保险保障基金在行使所有权上的限制,然而,提存并不表明保险公司不能从保险保障基金中获取经济利益,在法定事项出现时(即保险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濒于破产情况),该项基金人仍能用以对债权人清偿。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对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应其经济实质,而不必拘泥于其法律形式。
其次,保险保障基金的税盾作用源起于将保险保障基金作为负债、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作为成本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并非保险保障基金与其它权益项目的性质差异所致。同时,保险保障基金也并非完全形成于税前,所有者权益项目也并非完全形成于税后,例如,股本和资本公积中的某些项目就并非由税后形成。根据有关规定,保险保障基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和购买政府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全额转入保险保障基金,从这一点看,保险保障基金的税盾作用是不完全的。
最后,保险保障基金需经保险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准反映了运用时的限制程度,这与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的目的有关。与其他盈余公积项目一样,保险保障基金同样反映了保险公司在股利分配上的限制,只是在提取目的上稍有差异。例如,总准备金由保险公司经主管财政机关或公司董事会批准提取,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金,其最终目的仍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保障基金同样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因此,从提取目的和使用方向上看应将保险保障基金界定为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对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的建议
根据我国当前《金融公司会计制度》,保险保障基金从保费收入中提取,计入当期损益。保险保障基金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在会计处理上设置“保险保障基金”和“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两个科目,分别属于负债类科目和利润分配类科目。期末,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借记“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科目,贷记“保险保障基金”科目。然而,我国保险保障基金的这种会计处理在实践中不利于反映保险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前已述及,将保险保障基金作为一项长期负债不符合会计理论的逻辑框架。那么在实践中又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哪些呢?按照规定,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保费的一定比率提取,计入保险公司的当期损益。我国保险市场十分迅速,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快,由于市场竞争因素和规模效益的存在,净利润并不随同保费收入同比例增加,而计入当期损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却和保费收入同比例提取(假设保险保障基金尚未提足至总资产的6%),这样将会歪曲我国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水平。根据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七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对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考核。保险保障基金列作权益还是列作负债对该结果影响很大,尤其是对经营状况指标中的负债经营率、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成果指标中的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成本率、贡献率等指标的产生影响,不利于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总结、评价和考核。对于保险保障基金应作为权益处理,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应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形成由指定用途的盈余公积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这样才能对保险公司目前的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水平作出客观评价,同时,对于当前的保险公司监管指标体系才更具有相关性,这样做可以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处于适度水平之上,防止偿付能力监管预警体系过度敏感化。因此,必须改革保险保障基金当前的会计处理方式。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科目设置
保险保障基金应该界定为所有者权益,在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时,将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盈余公积——保险保障基金”明细科目,并在“利润分配”科目下设置“利润分配——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
(二)财务处理
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从保费收入中提取,计入利润分配。期末,保险保障基金由各保险公司总公司于每年末决算日按当年全系统保费收入统一提取。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保险保障基金”科目。保险保障基金专户存储实现的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保险保障基金”科目。
2.投资运用。保险保障基金的运用,按照国家规定,仅限于存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购买政府债券。保险保障基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和购买政府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全额转入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专户存储实现的利息,根据银行的计息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保险保障基金”科目;用保险保障基金购买政府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保险保障基金”科目;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本息合计,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长期债券投资——面值”科目,按已计末收利息部分,贷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或“应收利息”科目,按末计利息部分,贷记“盈余公积——保险保障基金”科目。
3.批准动用。公司经批准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时,借记“盈余公积——保险保障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报表列示
保险保障基金作为盈余公积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作为利润分配项目在利润分配表中单独列示。
如果将保险保障基金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处理,是否应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呢?笔者认为,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应免所得税。一般而言,公司的留存收益项目均为税后利润分配形成,在当前的会计处理中,保险保障基金在所得税前提取并计入保险公司经营成本,起到了税盾作用。如果将保险保障基金作为权益处理,是否要承负所得税呢?保险本身是一种共济机制,社会性是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性之一。保险公司根据大数法则进行经营,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和濒于破产将损害被保险人利益,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我国规定保险公司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就是为了防范此种情况发生。因此,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具有较强的社会意义,对于保险公司从保费中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给予免税是合理的。
最后需要说明两点。
首先,以上和建议并不代表作者对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持乐观态度;相反,由于我国保险业、治理结构、市场无序竞争等原因,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偿付能力不足。笔者认为,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并不独以管理机关行使偿付能力监管职能为目的;改良我国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只能“对症下药”,通过制定监管会计原则等特定手段来实现监管目的,而不能违背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在会计核算形式上作变通,以达到警醒之目的,否则将给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部门在对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问题认识上产生偏差,作出不适当的决策。
其次,笔者以上建议是根据我国现行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体制而提出的。财政部1997年的194号文《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有关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作为保险公司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专项资金,由保险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户存储,并在年度会计决算中单独反映。因此我国保险保障基金管理的“集中”性体现在单个保险公司上。在国外,保险保障基金(称谓不尽相同)的性质类似于国家再保险,其功能在于,当个别保险公司发生财务危机、濒于破产之时,对其保单仍有一定程度的偿付;在管理上也与我国有很大不同,一般指定专门的机构对所有保险公司缴存保险保障基金进行管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的“集中”性体现在整个行业层面之上。如果今后我国改革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方式,设立专门机构对整个行业保险保障基金进行集中管理,会计处理亦要做相应改变。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时,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支付的国家再保险费用,应作长期待摊性资产处理,而不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预计受益的年限中摊销(因为企业从该项基金受益的时间是长期的);在向专门机构缴存现金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缴存之前,应视为一笔应付款项而作为短期负债处理,因为保险公司不可能长期欠缴保险保障基金,否则,这笔资金长期滞留在公司为内部经营所占用,就不能实现对整个行业保险保障基金的集中管理。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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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安保险实施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背景
(一)平安保险公司简介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的前身是1988年成立于深圳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平安已经由一家单一的财产保险公司发展成为拥有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证券、信托、银行等多家子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截至2010年底,集团总资产破万亿,寿险业务保费突破1500亿元。
(二)平安保险公司发展中遇到的财务管理难题 1988 年成立的平安保险作为一家区域性保险公司,其早期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厦门、大连等沿海开放城市。1992年开始,公司加快了全国布局的速度,各级分支机构迅速增加。由于受到当时技术条件、既有作业模式的影响,平安的财务管理采用了分散式的模式。从总公司到县级机构,都有专门的财务部门和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与作业职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机构数量的快速扩张,大量资金沉淀在分支机构,一方面严重影响了资金使用的效率,也使资金安全面临巨大的风险隐患。各级机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人员管理与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财务管理的质量、效率无法保证。公司财产险业务的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与主要的竞争对手中国人保与太保相比都有较大的差距,产险业务连年亏损。寿险业务随着利率的持续下降和经营成本的提高,前期所销售的高利率保单的亏损持续增加,公司偿付能力的压力也更加严峻。
(三)平安保险公司实施财务共享服务模式驱动因素 2003 年,在前期财务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平安提出了建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构想,其主要的驱动因素如下:控制成本,提升可持续竞争优势,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核心业务的发展,加速企业的标准化进程,增强企业规模扩张的潜力,强化风险控制能力
三、平安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构建与实施
(一)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建设框架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财务共享服务战略的成功实施需要经历四个阶段,即评估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完善阶段。如图1所示:
图 1 财务共享服务实施框架图
(二)财务共享服务模式设计与构建 具体如下:
(1)平安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总体设计思路。以客户为中心,以产品和服务为核心,通过整合客户接触界面、共享的作业、集中和专业化的核心运营、第三方服务网络,建立利用影像、工作流、客户关系管理等最新科技的 IT 平台。整个平台的流程及系统设计以内外部客户需求为驱动,工作流管理和过程监控为要素,体现高程度的网络化、自动化、标准化;突出安全性、实时性、便捷性和高效性。如图2所示:
图 2 平安共享服务中心总体设计模式
资料来源: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2007 年 1月
客户接触层是直接与公司终端客户接触的作业部门。在财务方面,是指与客户直接接触的机构柜台和机构受理岗,他们为客户提供咨询、信息查询、凭证受理与扫描等服务。
共享作业层业务内容包括财务集中审核及核算,文档录入等服务,提供高度标准化的同质作业服务,不同专业公司相同的业务需求都可通过共享服务来实现。
运营管理和控制层对各类型作业进行运营分析和管理控制,通过预测规划、预算控制、生产计划、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估等管理动作,优化后台资源管理,提高成本控制水平。
政策规则制定层根据典型案例研究、作业统计分析、业务效益分析和集团战略,制定与作业相关的政策规则,以指导作业和管理行为。
(2)流程与制度。流程改造一般经过以下三个阶段来完成:一是流程的分析与诊断。流程分析与诊断是对企业现有流程进行描述、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与共享模式下流程的差距。二是流程的再设计。针对前面分析诊断的结果,重新设计或改进现有流程,使其趋于合理化。流程再设计应该将信息技术、先进的企业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融入流程设计,尽可能体现信息集成,支持实时控制和快速反应。三是流程重组的实施。这一阶段是将重新设计的流程真正落实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去。这是一项艰巨又复杂的过程,涉及组织的调整、人员权利和地位的改变、集成信息系统的建立等。流程重组的成功实施会带来各方面业绩的巨大进步,包括利润上升、成本下降、生产能力提高等直接表现,以及产品质量、客户服务、员工满意度、整体获利能力等的相应提高。同时,流程重组实施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极大地危害。
(3)信息系统及技术支撑。根据新的流程和制度,平安对现行和财务 IT 系统、业务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改造,依托信息采集、数据库、网络通信等技术手段,在集团公司层面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最大限度地将分支机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等后台作业集中处理,一方面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支持产品销售、提升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上收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和审批权限,实现集团公司管控。
(4)组织与人员设置。一是组织架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组织在人员、服务、所有权归属等方面有别于传统的业务部门组织,是一个专业的服务提供部门。其组织与人员设置需遵循以下原则:执行和监督——共享服务中心通常设立为独立的执行单位,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公司内的全体机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下属资金管理部、会计作业部、品质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四个部门。如图3所示:
图3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组织结构图
资金管理部:主要负责资金的管理;会计作业部:负责财务凭证的录入、审核、核算。财务凭证的打印和保留由机构负责;品质管理部:负责财务共享中心的内部审计和品质管理;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管理。二是人员管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具有人力密集的特点,既有从事具体和简单业务操作的工作人员,也有从事运营管理和共享服务支撑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建立适合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确保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稳定运作的重要保障。在人员管理上,要统筹考虑人员的招聘、人员的配置、人员的培训、薪酬与福利、绩效管理等多个因素。
(5)办公地点的选择。实体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是目前公司通常采用的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所以地址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Moran,Stahl&Boyer 是亚特兰大市的一家顾问公司,专门研究选址问题。它罗列出了一系列需要考虑的因素,如表 1 所示,包括的因素从可利用的劳动力和成本,到当地政府对经营的支持。
(三)财务共享服务项目实施 平安财务共享模式建设的实施,考虑到集团旗下各子公司业务特点的不同和复杂性,平安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采用了“资金集中先导,分流程和职能渐进推进”的策略。
(1)资金集中。如图4所示: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先从资金集中开始入手,即所有业务的资金收支都集中在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进行,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不再发生资金的收支。各级机构的保费和营业收入,直接打入集团账户,各种费用和业务支出(理赔款、保险给付金、员工工资、费用报销款等各项支出都直接从总部支付),统一由集团直接打入收款人账户。
图4 资金集中的模式的发展
资金收支集中前,虽然采用了收、支两条线的管控模式,但各机构都需要开设收、支账户,各机构都需要大量人力进行对账等工作,而且导致大量资金在机构的沉淀,一方面增加了风险,另一方面也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资金集中后,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成为具体操作集团各子公司现金收付或者往来结算的专门机构,全系统的银行账户数量大幅减少,所有资金信息和资金都能够及时汇总到总部,不仅节约了机构大量的管理资源,更实现了风险的集中管控。
(2)实现零现金管理——规避现金风险,降低资金在途损失。一是“零现金”收付。即现金保费直接由客户通过银行进入公司银行账户,现金业务支出直接由公司账户通过银行到达客户账户,减少了现金流通环节,实现公司柜面结算的零现金收付。在资金集中收付的模式下,减少了业务员的持现风险和持现时间,避免了收费人员直接携带现金所造成的被抢劫等风险;亦使业务员、续期收费人员有更多、更灵活的时间从事非收费的客户服务,比如拓展新保单。二是“零在途”资金收集。即保费实时到达公司银行账户,下属机构代收保费资金实时归集到总公司银行账户——实现银行与机构间及上下级机构间资金归集的零在途,进而减少资金分散和沉淀、压缩现金库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3)实现集团资金内部统一调剂——降低融资成本、发挥资金统筹优势。在共享服务模式下,所有的资金收付均通过资金管理系统进行,且通过总公司账套完成。集团根据共享服务中心每日上报的现金流量表,可以实时监控总部的资金头寸与资金需求,共享服务中心按照集团指令统一调拨、上划。对于机构申请调款,必须上报集团批准后,由共享服务中心执行调款动作,杜绝了机构私自动用资金的现象,达到账户管理和资金使用的严格控制。由此可建立起集团资金统筹的优势,内部平衡资金余缺。集团通过这种方法全面管控了各子公司的现金收支管理,统一对外筹资、投资,不仅能确保整个集团的资金需要,更为重要的是将提高资金集中运作的投资收益。
(4)系统实时无缝对接——提高财务、业务数据的一致性,减少错给错付现象。公司资金管理系统,实现了内部连接各子公司业务系统、总账系统,外部连接银行交易系统。银行与公司数据库的实时连接,对账工作量将大幅减少,保证了公司财务所收、付资金与业务部门数据的一致性,基本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公司财务、业务之间对账难的问题。资金集中后,保险金的支付数据是由资金管理系统与各业务接口系统直接对接,接口系统送达至资金管理系统的收付数据,由各接口系统的共享服务中心理赔部门完成包括收款人、付款人、金额、账号的正确性等的审核;另一方面共享服务中心将资金管理系统中的收付数据提取传送至银行系统的过程中,均实现批量传导,集中支付。由于系统的无缝对接,改善数据收集和信息共享,可大大降低错给、错付的情况出现,亦可避免人为作假的道德风险,杜绝坐支保费、保费收入不入账的现象正是由于资金的集中,为后期的会计核算集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平安采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模式的主要成果如图5所示。
图5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模式
一是流程改造——作业的标准化。实现了前端作业简化-前端收集资料即可,前端将收集的资料通过扫描系统传输到共享服务中心,由共享服务中心根据影像进行集中操作和做专业判断,同时通过系统的权限管理,实现集中远程审计。二是系统改造——实时无缝对接。通过对整个集团的系统改造,实现了业务、财务、资金系统的实时无缝链接,提高财务、业务数据的一致性,减少错给错付现象。三是运营管理——实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反馈。事前预测:通过采集历史数据,利用历史数据建模预测分析,可预先做好工作安排;事中控制:通过实时数据监测功能,实时自动分析业务状况并自动警示自动检视措施成效;事后反馈: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提供日、周、月、年等多周期总结反馈定时反馈管理实现跟踪自动化、管理无纸化。通过对流程、系统、运营管理等诸方面改造在降低成本、风险控制、作业品质和效率四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改善。四是财务运行成本降低。在保证业务量每年增长的同时,通过共享财务职能,效率提高、产能增加、人力等成本降低。每年审批集团费用由转型前的 120 万笔,增加到 150 万笔;会计核算单位成本降低了 68%。目前平安财务共享中心的作业人员主要分布在四川、上海和深圳三个地区。其中以四川内江最为集中,约有 200 人,房屋租赁等成本也大大低于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共享服务模式使平安有机会将作业地点向成本更加低廉的地区设立,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五是财务管控加强。通过共享服务实现资金集中作业平台与核算集中作业平台间信息互动并共享,实现了财务数据接口的统一;数据的集中,为管理层提供准确、及时和完整的会计信息;财务费用通过预算动支、报销集中、支付集中三层集中管控,达到费用与资源使用完全透明化。
四、结论
平安保险采用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显著成本降低再次证明了这一运营模式的巨大价值。在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趋势下,适时采用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是保险公司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陈东锋、吴能全:《建立共享服务中心,发挥企业集团规模优势》,《当代经济管理》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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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险公司对于自身的财务进行预算的必要性
财险公司的日常工作主要就是对于财务进行的管理和规划,所以对于这一类公司的日常决策而言,要将其具体化就必须在财务预算上有一个成熟的体系,将各个环节的工作都统一了起来,使整个的经营都纳入了规范的步骤中去了。在现今的经济社会中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了,所以在众多的财务公司中要稳定而持续的发展就必须发挥财务预算的重要作用,只有在预算管理上的职能得到了体现,财险公司的竞争优势才能充分体现。
1.2财险公司的财务预算的特殊性
对于财险公司而言,和其他的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于它的运营模式是先投入了资金,再就这些资金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和责任。所以首先就是财险公司的费用的期间化的特性。具体的就是指和一般的商品相比较而言,它不会实行权责的发生制,而是如果在当期发生了的手续费和业务费以及税金保险保障基金都应该是按照保费的收入进行的时间上的确认,最终是归为会计当期成本收入,和保单的获取成本的费用进行核算的,当会计期提责任准备金小于保费收入的时候,就会有责任制的发生核算,这一系列的费用是不能进行资本化推销的,这种情况与国际保单获取的成本是资本化的。如果按保单严格进行会计分摊会有着很大的差异,这就是为什么财险公司的预算和国家的标准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这就直接导致了财险公司的预算具有了动态性、不确定性和多样性的特点。由于咋预算上的难点,就使得财务预算对于财险公司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再者还在于财务预算具有的优势,诸如规划、沟通、控制、协调、业绩评价等功能。和其他的工商企业不同的是财险公司的成本具有未来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这就是之所以说财险公司在成本控制上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的缘由。
2.财险公司财务预算控制方式的现状。
由于财险公司的数量之多分布之广,所以对于不同的财险公司在进行自身的财务预算上的方式是不尽相同的,这就使得这些控制的方式存在着以下的几个问题:(1)对预算执行的级次控制力度不一。级次控制力度就是说对于公司的财务预算体现出了对上级的极度信任而对下级的怀疑上的,具体表现就是手续费用分险种的比例预算而资金差额实行的却是不全额收支两线的管理。这样的做法对于下级部门的财务预算的经营规划的不同,就直接导致了不同公司之间的效益的差异。(2)预算的指标和考核时的指标不是同一种。预算的时候运用的指标在进行最终考核的时候并没有用上这就直接导致了监管的程度的缺失,在进行上级监管的过程中的工具就是预算的指标,如此一来就使得对于公司业绩的评价不准确,没有改善公司的管理能力。有些考核的指标不仅要有预算的指标还需要在保险的种类上和管理权限上进行考核,这样就是明显的权责不分的举措,对于公司而言是很危险的。(3)对于预算的执行力度不统一。有一部分的财险公司对于预算制定了严格的指标,良好的额控流程和规范的实施标准,但有些财险公司却是全靠自觉来调整收支的差额预算控制。这样的财险公司就只能用最终的指标完成情况来评价工作,这样就使得员工的积极性和每个部门的工作状况都不好,直接降低了工作的进展度。
3.财险公司进行财务预算改进的具体举措。
3.1建立按责任中心进行财务预算控制的全面预算体系。
在中国发展迅速的这几十年里,保险行业有了迅猛的发展,但体系还是不太健全,创造的效益不是很高,相关的从事保险的人员的自律性不高,保险市场也是不规范的,管理能力和手段的提高时解决这些问题的首要的措施。所以对于中大型的财险公司而言进行责任中心进行财务预算控制的全面预算体系的试运行是现今最好的解决方案,进行分类预算、分类考核、分类管理,就每一个部门而言都有不同的考核指标,这样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严格管理,对于员工的积极性将是很大程度的提高。
3.2建立全方位的考核体系和分析评价标准。
针对于上面所提及的关于在考核指标和预算指标上的问题,首先需要公司的相关部门建立合理客观的考核指标,再者就是成立常设性的预算委员会,在考核指标的运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合理运用这些职权就可以减少在预算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还可以发挥部门的预见性,对于预算所可能出现的不利结果进行控制调整。
3.3拆分管理的流程为多环节管理,实行标准化作业,确保预算执行的效果在预定的范围内,上级和下级之间应该实行的是标准公开的方式,互相监管,标准的提出应该采取公示,集中统一销售人员和非客户之间的工作权限,在自身的工作范围能进行工作和执行标准,而对于客户和销售人员所限定的服务必须有开支下方,按照逐级的标准进行控制,考核时标准必须逐级上收,逐级审核,而考核的结果则必须下放,对于每一级部门而言都应该有这样的概念和思想。
3.4财务部门在预算控制系统中有其合理的定位。
未决赔款包括三部分:(1)已经报告及理算,但尚未支付的赔款金额;(2)已经报告,但未理算的估计赔金,其原因可能是保险公司还来不及定损,或是双方对责任范围或赔付金额尚有争议;(3)已经发生但未报告的估计赔偿金额(IBNR:Incurred But Not Reported)。
一、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方法
未决赔款准备金对非寿险公司来说是最为重要的负债项目之一,如何科学准确地对其进行估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内许多学者都对此做了研究。李中杰、孟生旺和袁卫对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作了详细的论述,并给出了具体的计算实例。吴清华从未决赔款准备金估算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了加强未决赔款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张徐和闫建军对我国常用的几种估算方法进行了较系统的评价。下面简要对现有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方法进行总结。
1.逐案估计法(Case-By-Case Estimating Method)。就是理赔人员对已经报告的全部赔案进行逐案分析判断,作出每案赔款额的估计数,然后汇总得出总的未决赔款估计数。基本思想:检查赔偿案件的登记表,由理赔人员对尚未解决的案件进行分析,估计每案的赔款额,加上少数尚未报告的赔偿案件的估计金额,汇总即得未决赔款准备金数额,然后加以适当的修正。这种方法对索赔金额确定、索赔频率较低、个案之间索赔金额差异较大、平均索赔金额难以估算的险种较为适合,如企财保险、火灾、信用保证险等。对其他险种,如机动车辆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该方法就不一定适合。此方法几乎完全凭估算人的主观判断,而事实上任何案件都要有损失理赔人和当事人的磋商,任何悲观和乐观的人为因素都会造成估计偏差,另外由于还要考虑很多诸如通货膨胀、理赔后果等非人为因素,估计数额也难免有偏差,而且此方法耗时费力工作量大,无法对(IBNR)的未决赔款进行统计。
2.保费比例法。基本思想:就是按照本年度保费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来估算未决赔款。据了解,目前国内只有个别保险公司采用这一办法,提取比例大概是本年度保费收入的10%左右。用保费比例法的优点是简洁、明了,但是这一方法缺少科学依据,可靠性较差。
3.平均法。基本思想:依据保险公司的历史数据计算出每案赔款额的平均数,再根据对将来赔付金额变动趋势的预测加以修正。这一方法不依据个人主观判断,适用于索赔案多但索赔金额不大的保险业务,这些待决案件的金额大体相同,或其金额有大体相当的配比率,如汽车车身保险。但平均价值法将赔款的持续时间计算在内,所得的平均赔付额随赔款持续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而此法不适合理赔延迟时间较长的险种。
4.赔付率法。基本思想:用该类保险所假定的赔款率来计算最终赔付数额,未决赔款额是从估计的最终赔付额中扣除已支付的赔款和相关理赔费用而得出。如汽车车体责任保险,实践中一般用60%的估计赔付率,最终赔付额是满期保费的60%,再减去已付的赔款及理赔费用的余额,即为未决赔款准备金。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假定的赔付率和实际的赔付率可能有较大的出入,此时按该方法计算出的准备金不准确。由于假定的赔付率和实际的赔付率必然有出入,所以本法无法回避它的自身缺陷。
5.链梯法(Chain Ladder Method)。基本思想:与平均法非常接近,它是在流量三角形(Run-off Triangle)的基础上最早发展起来的一种方法,它依据流量三角形中的各列的比例关系来外推预测未来索赔数据的值。保险公司将索赔数据(如赔付额、索赔次数、逐案估计值等)按照保险事故发生的年度和赔付额支出的年度进行交叉排列,组成三角形的格式,此表格被称为流量三角形。流量三角形从左下角到右上角的对角钱上的元素代表在每一日历年度的赔付额。
链梯法的基本假设为:不存在外来影响因素,诸如通货膨胀、未满期保险责任组成的变化、结算率的变化以及法律规定的变化等等;在出险与其理赔之间的延迟时间上的分配相对稳定,每一案发年的赔款支付方式稳定。
链梯法计算简单方便,而且当实际情况与上述假定吻合时,预测结果较为精确。但是,当实际数据与假设条件不符时,它还存在以下不足:
(1)有偏估计。链梯法要求各变量间是相互独立的,但实际各变量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所以通常得出的估计为有偏估计。
(2)稳健性较差。链梯法对于观察值的变化极为敏感,即便是个别数据的变化,都会对估计结果造成较大的影响。
(3)忽略了外来影响因素。在实用时则必须考虑诸如通货膨胀、未满期保险责任组成的变化等因素影响。
为此,研究人员对基本的链梯估算法进行了改进,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考虑通货膨胀的链梯估算法。用通货膨胀率将所有各年的赔款支出折合为“不变价格”,并依此进行计算;然后将所得各量换算为现值。
(2)改进的链梯估算法。在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基础上,再考虑保险公司理赔政策的修改、有关法律规定的变化等,用不同年份的结算率的差别来改进原来的计算。
(3)“伦敦链”直线法。引入线性回归的思想进行赔款额直线的拟合,并据此求出各起始年对应的最终赔款额的估计值。
6.平均赔付额法。链梯估算法虽然进行了许多改进,但它仅仅是根据赔付额数据预测保险公司的未决赔款,而忽略了索赔次数数据,这事实上造成了部分信息的损失。平均赔付额法可以将索赔次数考虑在内。
平均赔付额是指赔付额与索赔次数的比率。平均赔付额模型根据索赔次数不同的统计口径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PPCI(Payments Per Claim Incurred)。已发生索赔的平均赔付额,其中的索赔次数是指已经发生的索赔(包括已经发生但未报告的索赔——IBNR)。
(2)PPCF(Payments Per Claim Finalized)。已结案索赔的平均赔付额,其中的索赔次数是指已结案索赔次数。
利用平均赔付额法估计未决赔款准备金时,要求假设不同事故发生年的平均赔付额是相对稳定的。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估计方法的最新进展
由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包含众多的随机影响因素。近年来,在国际精算学界,很多研究人员利用现代概率统计的理论和方法,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如Verrall、Scollinik、Ioannis Ntzoufras等在North American Actuarial Journal和Insurance:Mathematics and Economics等精算学国际一流杂志上,从不同角度对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作了研究,方法上取得了许多进展。
现有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估计方法,如逐案估计法、保费比例法、平均法和赔付率法大都只基于当前已获得的信息,而没有考虑索赔金额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计算方法过于简单。而链梯法和平均赔付额法,虽然采用了一定的预测模型、估计参数的统计思想,但对隐藏在历史数据的信息深入挖掘不够,所以最终的预测结果的误差也较大。
为了充分利用历史数据中的信息,提高未决赔款准备金估计的预测精度,Ioannis Ntzoufras和Petros Dellaportas将贝叶斯理论和MCMC(Markov Chain Monte Carlo)方法引入了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使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方法取得了重大进展。
贝叶斯思想和方法被大量地引入到精算学中,应归功于Buhlmann和Straub发表在ASTIN Bulletin上的经典论文Buhlmann。Buhlmann和Straub为经验贝叶斯信用方法奠定了基础,这一方法现在仍然被广泛地使用在精算学的各个领域中。
贝叶斯推断的基本方法是将关于未知参数的先验信息与样本信息综合,再根据贝叶斯定理,得出后验信息,然后根据后验信息去推断未知参数。
MCMC方法,可以称得上是对贝叶斯统计的一次革命。它是最近发展起来的一种简单且行之有效的贝叶斯计算方法。MCMC方法主要由Metropolis-Hastings算法和Gibbs抽样组成,其基本思想是;通过重复抽样,建立一个平稳分布为所求后验分布的Markov链,从而得到后验分布的样本,基于这些样本再作各种统计推断。它在精算学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随着新问题的不断出现,MCMC方法的研究也日益增多。
在Ioannis Ntzoufras和Petros Dellaportas的文章中,作者将贝叶斯理论用于未决赔款准备金估计问题的四个模型中,在模型的求解中采用MCMC方法。
(1)对数正态模型(Log-Normal Model)。在此模型中,先对流量三角形中的赔付额数据按照通货膨胀率进行折算,然后取对数进行调整,最后,假设所得数据服从正态分布建立模型。在模型的求解中,假设各参数的先验分布为正态分布和伽玛分布,然后利用贝叶斯方法求解。
(2)对数正态多元模型(Log-Normal Multinomial Model)。在模型(1)的基础上,对数正态多元模型进一步考虑了索赔次数的信息,假定所求参数服从多元分布。模型的解法与(1)类似。
(3)赔付额的状态空间模型(State Space Modelling of Claim Amounts)。状态空间模型也称作动态线性模型(Dynamic Linear Model),它是由两个方程确定的模型:一方程描述过程的观测如何随机地依赖于当前得到状态参数;另一方程描述状态参数如何随时间变化,表示了系统内部的动态变化和随机扰动。模型通过迭代算法,引入先验分布求解。
(4)平均赔付额的状态空间模型(State Space Modelling of Average Claim Amounts Per Accident)。此模型对模型(3)进行了推广,进一步考虑了索赔次数的信息,假定所求参数服从多元分布。模型解法与(3)类似。
以上四个模型,模型(2)和模型(4)要优于模型(1)和模型(3)。因为模型(2)和模型(4)是模型(1)和模型(3)的推广,不仅考虑了赔付额的数据,而且还考虑了索赔次数的信息。在未决赔款准备金估计方法的应用方面,重点不在于数据的拟合,而在于数据的预测,所以,比较模型优劣的一个显著标准是比较模型之间的预测精度。
三、我国未决赔款准备金估计方法研究的建议
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多次提出“要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等。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小康铺路搭桥”。《意见》还明确提出了“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广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这些政策导向引发一系列思考,商业保险公司能否开发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保险产品?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可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对于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政府和残联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为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服务?能不能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做到全程监督与放大服务效应,从而使商业保险能够成为残疾人“重要的风险保障”?为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我们课题组通过广泛调研和试点对建立残疾人团体商业保险机制进行了探索。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课题组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四川、山西、安徽、云南、河南、吉林10个省市残联的配合下,对所辖的21个区、县、市进行了有关残疾人商业保险的广泛调查研究和探讨,认为残疾人商业保险对防范残疾人风险非常重要,也具有可行性。2013年3月受河南省残联授权委托,经过对郑州、平顶山、洛阳等六市和两个特殊教育学院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专题调研,为统筹办理500万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订了方案,组织了共保体。2014年10月受无锡市滨湖区残联委托,全程参与并指导了滨湖区残联为7000余名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的试点。本文从商业保险的本质、残疾人商业保险现状和实践论述如何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商业保险的杠杆作用从而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1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作为国家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1],前者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后者是重要补充。和社会保险一样,商业保险具有保险鲜明的本质特征:①共济性:通过被保险人共同积累的保险基金发挥互助共济作用;②补偿性:由保险基金对事故或风险损失提供补偿;③放大性:事故发生后,保险补偿损失的功能较所交保费可以放大百倍、千倍;④社会性:保险自身对风险事故的补偿作用以及衍生出的各种附加值服务,成为政府、企业和居民风险管理与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对经济运行、社会关系发挥着潜移默化的调节与管理职能。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1]:①商业保险是经营行为,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社会保险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②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原则;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③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商业保险通过市场机制和保险的金融杠杆作用,有力保障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商业保险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增加了居民的风险意识,提高了保障水平,调整了居民收入结构,促进了社会稳定,潜移默化中发挥了社会调节管理功能。国务院于2006年和2014年先后颁布《关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两个“国十条”),都明确提出要把发展现代商业保险服务纳入整个社会发展、建立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规划之中,“要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除了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大多数也是通过运用商业保险机制,让残疾人像普通大众一样过着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2]。因此,商业保险机制纳入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尤其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总体规划,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必然逻辑。
2残疾人商业保险是短板
自本世纪初,我国启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来,除统一建立了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以及农村普遍建立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外,商业保险已经为居民大病、养老、子女教育、财产、意外等风险提供了有力的补充。然而,商业保险对于残疾人风险保障却是一块短板。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保险密度为1479元/人(237.2美元/人),保险深度为3.18%。但据对全国10个省市21个区县市的调查,残疾人中拥有商业保险的不足0.5%,人均保费不足100元,足见残疾人商业保险覆盖率偏低,还没有对残疾人建立补充保障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商业保险运作的职工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对残疾人几乎没有涉及,基层残联组织也还没有利用商业保险机制作为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小康的工具来创新服务与保障工作。首先,基层残疾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基本上仍然停留在“靠政府,发票子”和“帮困、扶贫”上,仅仅满足于残疾人基本保障“应保尽保”等。对商业保险不理解,也缺乏“通过市场找出路”、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从而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的市场意识与创新意识。其次,商业保险公司对残疾人商业保险需求认识不足甚至误判,认为残疾人“风险高”、“买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残疾人商业保险市场,企业社会责任尚有缺失。近年来,虽然一些保险公司根据部分地区残联的要求,对部分残疾人尝试提供了某些产品,主要是意外伤害保险。但多数收费较高、保障较低,甚至还出现保险公司拒保、拒赔、惜赔、错赔以及在少数人暗箱操作下对残疾人骗保、骗赔或者“阴阳单”等道德问题甚至刑事犯罪。虽然这仅是个别现象,但已极大的损害了商业保险信誉,伤害了残疾人的利益与情感。第三,残疾人由于经济水平低,购买能力较差,因此在商业保险普遍追求利益最大化和严格核保程序的强势面前,供需之间的谈判能力低、信心不足。因此,除了个别省、市或单位为残疾人团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外,残疾人即便有钱购买也是望而却步。因此,残疾人主动购买商业保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综上所述,尽管《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已经明确提出了“鼓励开发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研究制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财产信托、人身与财产保险等保护措施”。但时至今日,这项工作仍然停留在“鼓励”、“研讨”阶段,或者仅仅推出了单一的意外伤害保险而没有大面积试点与推进。因此,对残疾人来说,从商业保险中获得保障仍然是块短板。
3商业保险创新残疾人服务的实践探索
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工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充分运用好这一工具,就可以为残疾人提供针对残疾人需求的多元化服务。比如通过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和依托自身组织与运营管理体系,逐步投资设立保险经纪公司、救助基金、电子商务、健康管理、康复托养、职业教育培训等,从而建设将残疾人多种需求与就业同保险公司、慈善基金、电子商务、医疗健康、养老地产、职业技能培训等紧密联系的一体化系统工程。通过这种形式来整合市场与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多元化服务。可以说,这是通过保险机制为残疾人建立的补充保障体系和多元化服务体系的理论模型。通过这一体系,可以创新基层残疾人服务与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根据残疾人需求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而且通过保险服务平台,让基层残疾人管理工作更细致、更精准;让残疾人参与其中,促进就业,参与管理,更自信的融入社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与社会化功能,让基层残联组织跳出烦琐的事务性工作圈子。也可以说这是通过市场机制改善政府组织行政职能和提高服务与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无锡市滨湖区在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试点中,总结出了滨湖模式的经验和核心: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办理、统一服务、规范操作、全程监督。首先滨湖区残联在课题组指导下统筹规划保险方案,委托保险经纪公司公开招标选择承保公司,确定保险服务细则,为近万名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其次是建立了区残联与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的三方信息互动共享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报案、查勘和理赔服务;三是通过这一平台设立救助基金以帮助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四是联系公安片警到社区对残疾人基层专干和残疾人进行安全防事故宣传教育,大大减少意外事故;五是由保险经纪公司代表残疾人利益,全程参与事故查勘理赔,监督保险公司的服务。试点的宗旨就是必须保证残疾人利益最大化,同时做好风险防范,争取残疾人利益与保险公司利润的平衡,这就是说既要让残疾人买得起,也要让保险公司赔得起。继滨湖区之后,无锡市崇安区残联参照滨湖区模式为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残疾人对残联为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反应热烈,认为“残联又为残疾人办了一件暖人心的事,为残疾人又增加了一道保障”。滨湖区为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试点虽然刚刚起步,但照此发展可以植入多种保险产品,如大病补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人身与财产信托保险、以房助残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等;植入多种服务,如健康管理、康复托养服务,就业培训以及通过电子商务为残疾人搭建自主创业平台、提供日常用品购买服务等。
4商业保险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特需服务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了“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保险险种”。怎样理解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相比于非残疾人,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普遍需要特殊照顾,在生活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处于劣势。目前保险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对残疾人来说最缺乏的就是“特需”,因此残疾人普遍感到隔岸相望,可望而不可及。通过访谈我们认为,残疾人需要的特需保险服务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不能套用一般保险条款与“两核程序”,必须根据特殊情况如经济条件、购买能力、残疾状况等为各类残疾人定制保险产品、“两核规则”与特殊保险服务;二是保费要低,保障要高。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后认为,运用大数据对残疾人风险的测算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三是必须引入第三方(按照《保险法》《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是最好的角色)对保险服务全程监督,以保护残疾人利益;四是必须充分发挥残疾人基层专干的作用,通过培训让残疾人基层专干掌握一定保险知识,参与组织残疾人投保、报案、事故查勘、理赔以及安全防事故宣传教育等。残疾人基层专干的参与,可以让残疾人得到更便捷、及时、周到的服务。
5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商业保险服务的长效机制
残疾人需要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也能够为残疾人提供多元化服务与保障的市场机制,怎样才能促进和保证这一机制持续稳定发挥效应呢?第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增加社会紧迫感,把运用保险机制创新残疾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划中。近几年,各地区特别是北京、上海、福建、四川、江苏等省、市已经有了为残疾人办理商业保险的尝试与体会,特别是无锡市滨湖区为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所创造的模式已经趋于成熟。因此,如何运用商业保险机制,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已经不能停留在“研讨”“鼓励”“倡导”层面上,而需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组织推广,狠抓落实。让残疾人真真切切通过商业保险机制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残疾人在小康进程中迈出新的一步。第二、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配套政策,保证保险服务供给持续稳定。商业保险公司不是慈善组织,也不是政府组织,商业行为必须保证经营利润和效益。当然,企业也有社会责任,但绝不能据此就苛求他们赔钱做经营。那么怎样才能让保险公司赔得起,残疾人又买得起呢?这是一种双方利益的平衡。做到这样一种平衡,除了保险公司要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进行专门的精细化管理外,还需要争取国家政策配套。正如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政府通过各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政府可以委托保险机构经办,也可以直接购买保险服务。对具有较强公益性,但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可以由政府给予一定支持。在国家政策层面,是否可以批准用一定比例残疾人保障金通过政府统一购买或帮助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针对残疾人的保险业务在公司营业税和所得税上给以一定的减免;对残疾人自主购买保险产品的给予税收减免或补贴;对保险公司培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给以财政补贴;对保险公司针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立的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奖励;通过政策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利用其优势开发对残疾人的健康管理、康复托养工程、职业教育培训等。第三、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关爱、支持、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社会氛围。比如将部分慈善捐款转换为补贴残疾人购买保险的费用支出,或慈善组织直接用善款为特定残疾人购买保险,放大慈善捐款的救助功能。不仅可以保证善款使用透明、规范、有针对性,而且服务也有了法律保证。残联组织可以针对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统一设计路径,分出哪些由政府统一购买;哪些以政府出资购买为主,个人出一定比例;哪些以个人购买为主,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哪些由个人购买,基层残联统一组织等。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残联购买服务、保险公司提供服务和保险经纪公司监督服务,形成以保证残疾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总体设计、分类实施、信息共享、规范运营的机制。第四、鼓励现有保险公司专门设立针对残疾人特需服务的机构,专营残疾人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除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外,也可以用其他业务利润平衡公司财务收益。条件成熟时,由残联牵头发起或支持成立残疾人专属政策性保险公司,全面开展对残疾人的保险业务,为残疾人建设补充保障机制,让残疾人在小康进程中迈出新的一步,和全国人民一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
小结
通过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可以为残疾人建立起补充保障机制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同时可以丰富基层残疾人服务内容、创新基层残疾人管理工作,更好发挥残疾人组织“代表、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和商业保险机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参与商业保险的覆盖面和深度将进一步发展,将有力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现。
参考文献
***成立于2006年12月在****及各级监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公司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加强反洗钱组织机构及内控制度建设,防范、打击犯罪分子洗钱活动,正确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拓展的关系,强化反洗钱工作监督与指导,加大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反洗钱工作得到了积极推进和深入开展。
二、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立和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保监会《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反洗钱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各项反洗钱规章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市公司财务会计部修订了《**********中心支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操作规范》、《**********中心支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等十项反洗钱内控制度,《**********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实现对反洗钱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下发《**********中心支公司2020年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年*****中支的反洗钱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工作方案中明确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对四级机构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起到一定的激励、督促作用。中支公司及各分支机构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积极配合国家反洗钱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机制设置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我公司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综合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理赔客服部、农业保险部、销售管理部、非车辆保险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会计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同时各区县机构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我们还召开由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反洗钱培训,总结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并督促反洗钱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所辖各网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材料、进街道进社区等方式向客户宣传反洗钱知识。
我公司反洗钱工作体系正常运转,各部门、各机构积极落实各项反洗钱义务。均能够按照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的反洗钱监管要求,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留存、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及上报、反洗钱宣传培训等反洗钱职责。
(三)技术保障情况
我公司反洗钱监控系统2016年开发,反洗钱监控系统与各险种核心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监控,系统运行稳定。反洗钱监控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1.系统管理功能
根据反洗钱工作信息保密的要求,我公司反洗钱监控系统采取分级管理的模式,每级机构负责本级及下辖机构的反洗钱监控系统数据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系统中自动提取和人工录入的全部反洗钱工作信息,如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信息等,每级机构只能看到并在属于本级机构权限内操作。
2.反洗钱监控信息数据提取
(1)大额交易数据的自动提取和报送
根据人民银行原《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对大额交易上报的要求,我公司的大额数据抽取规则以“现金+数额”的方式抽取投保、退保、理赔环节的交易信息。系统会于每日24:00后按照该规则对核心业务系统前一日产生的业务数据进行自动抽取,通过中支公司、分公司逐级审核后上报至总公司,总公司反洗钱岗员工会每日登陆反洗钱监控系统,保证及时将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报送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并及时向案发所在地人民银行上报。3号令生效后,大额交易标准由人民币现金20万调整为人民币现金5万元。
(2)可疑交易数据的提取、录入和报送工作
可疑交易数据采取自动和人工录入相结合的方式提取。对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系统能够自动识别的信息,如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可以利用系统进行数据提取、报送。对需要主观判断的可疑交易,经过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岗位人员判断后,可以直接将可疑交易的相关信息录入,然后逐级审核上报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并及时向案发所在地人民银行上报。
(3)黑名单监控
为了更好地防范国际制裁、恐怖活动风险,我公司采购了道琼斯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当核心业务系统出现与恐怖分子证件号码等唯一身份识别信息相匹配时,会自动在业务系统提示黑名单禁止承保信息并锁定该客户系统录入权限。我公司各级机构具体工作人员会根据交易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可以分别采取禁止承保、上报可疑交易等方式处理。
(4)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
根据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公司在反洗钱监控系统中涉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客户风险等级汇总两项功能。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以保单为维度,根据每一张保单上的信息评定客户风险等级;客户风险等级汇总以客户为维度,对该客户名下的所有保单信息进行汇总,选取最高风险等级作为该客户在我公司的最终客户风险等级。
我公司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四类,风险指标及风险指标的权重、各风险等级划分区间均可以动态进行调整,以满足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客户分类管理的需要。
(5)知识库
为了加强全系统内反洗钱岗位人员培训和交流,我公司特意在反洗钱监控系统中增加知识库功能,所有具有反洗钱系统操作权限的人员均可以上传和下载反洗钱监管制度、专业文章、培训材料、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监管政策解读等,促进系统反洗钱知识、监管信息的交流和学习,进一步促进反洗钱工作的专业化,形成很好的学习氛围和合规文化。
(四)人员配备与资质情况
为做好反洗钱基础数据的整理、筛选、分析和上报工作,我公司全辖共配置反洗钱专兼职人员29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按规定设置反洗钱岗位并配备相应的反洗钱工作人员,做到分工、职责明确,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同时,对于变动的人员反洗钱领导小组都已及时进行了调整,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反洗钱队伍。为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公司对反洗钱岗位人员严格要求,积极组织并参加本级公司和上级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与宣传。
三、反洗钱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一)客户身份识别
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客户实名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保险时,柜面业务人员应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如身份证、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进行监控,不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保险服务或者与其进行其他交易。在展业、承保、理赔等与客户接触的各业务环节,应针对不同客户类型,认真识别客户身份,收集客户信息。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有关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二)对高风险客户的特别措施
目前我们公司对反洗钱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各级风险级别的要求,从源头抓起,在承保和理赔工作初期就将客户资料收集齐全并进行核实。我公司执行《*****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在《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中针对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规定分类管理措施。高风险客户可以分为系统评定高风险客户和直接认定高风险客户。对经过综合评估后确定为高风险的客户,发生交易的机构每半月对该类客户进行重新审核,对交易背景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客户交易动机,进行回访,电话询问,尽职调查,补充资料等,必要时中止业务,经确认为可疑交易的,上报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案件所在地人民银行。对与黑名单数据库中的恐怖分子、红色通缉令等3万余条核心黑名单相匹配(自然人以身份证等唯一识别号码为匹配依据;单位客户以名称或证件号码为匹配依据)的客户将被直接认为高风险客户,公司明确要求禁止承保并通过系统锁定;对涉嫌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客户,将会被同时评定为高风险客户,采取补充资料、禁止承保或终止交易等措施。在长期的审核中未发现高风险类客户。
(三)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在客户身份识别及资料留存方面,由各业务部门和理赔客服部对符合条件的业务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至少采取确认、核对、登记、留存四项工作步骤的初始识别措施。当客户信息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根据要求重新识别客户。在处理完业务后,我公司将需要留存的客户资料连同保单、赔案等一起存入档案,按照规定的档案保存年限进行保存(不得少于5年)。交易记录随公司财务凭证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各机构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本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各机构应当保存的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各机构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各机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我公司大额和可疑交易采用反洗钱监控系统自动提取和人工识别的方式同时监测,由我公司总公司统一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并及时向案发所在地人民银行上报。监测、分析的流程需遵守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大额交易由反洗钱监控系统直接通过后台提取,经我公司总公司反洗钱岗位审核后,作为大额交易向人民银行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目前,我公司的保费、赔款、费用都通过刷卡、网上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收款、支付,已经实现零现金,不存在需要上报大额交易的情形。
对可疑交易,我公司采取反洗钱监控系统和人工识别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反洗钱监控系统对可量化的异常交易,经公司各级反洗钱岗位人员分析确认为可疑交易的,层层上报,由总公司向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及时向案发所在地人民银行上报。对需要结合客户自身风险特性和具体交易情形做出是否可疑交易判断的,由各级机构直接与客户发生交易的人员判定,并向本级机构反洗钱岗位报告,对交易机构确定为可疑交易的,需将交易相关信息通过反洗钱监控系统向总公司报告。经总公司审核确定为可疑交易的,按照要求及时向人民银行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根据人民银行3号令的要求,我公司已根据新的大额交易标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建立新的可疑交易标准,同时动态完善反洗钱监控系统监管规则,继续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及上报工作。经审核2020年度我单位未上报大额交易和发现可疑交易。
(五)对高风险业务的针对性措施
对于高风险客户我们及时将其列入黑名单拒绝承保,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额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报告,同时报告总公司反洗钱专管员。对高风险客户应当了解客户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经营情况等信息,加强对该交易活动的检测分析。
作为财产保险公司,我公司主要经营补偿类财产保险产品,目前尚未经营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另外,从公司的业务结构上来说,车险业务占我公司全部保费收入的62%,均通过银行卡和公对公转账支付;农险业务占我公司全部保费收入的26%,交易对方主要为各地政府。因此,从我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属性来说,用于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整体不高。在反洗钱工作中未发现高风险业务。
(六)开展反洗钱宣传情况
为创建良好的反洗钱工作氛围,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我公司每年都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我公司于3·15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活动,组织员工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反洗钱的相关金融科普知识,一是通过在营业场所摆放反洗钱相关宣传折页、易拉宝,LED屏循环播放反洗钱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等方法在各县支公司营业厅进行宣传,提供相关知识的咨询,向新老客户讲解洗钱的危害、如何远离洗钱活动以及相关的反洗钱措施等,提升社会公众识别洗钱非法金融活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由于疫情防控不便于外出宣传,我公司充分运用新型媒体平台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通过生动易懂的易企秀、H5电子宣传页、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引导大众理性投资,坚决不参与洗钱活动。提醒客户时刻谨记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件或账户借予他人使用,以防成为洗钱分子的“帮凶”;网络安全支付时刻要提防“钓鱼”网站,不要贪图小利损失大利。
7月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了反洗钱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是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标语横幅,制作LED宣传屏,全天滚动宣传,主题为:“防范洗钱风险,构建和谐社会”,设置反洗钱宣传展板,在资料架摆放反洗钱宣传资料;二是通过设立资料架、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客户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反洗钱知识,讲述洗钱案例;三是利用走进社区、街道等户外形式向公众进行知识宣传,此次宣传活动期间,各机构在中心支公司的指导下,积极走进社区、街道,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反洗钱宣传,为居民派发反洗钱宣传折页,并为上前询问的市民讲解反洗钱的相关知识;四是通过传统媒体进行反洗钱宣传,宣传月期间,我公司在*****日报上刊登此次反洗钱宣传活动,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用、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营业场所宣传与走出去宣传同时进行的多渠道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普及工作的受众覆盖面,宣传效果明显。
通过形式多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我司全辖各机构营造了更加浓厚的反洗钱工作氛围,提升了员工打击洗钱犯罪的意识,树立了公司服务形象,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服务口碑。
(七)组织反洗钱培训情况
我司于2020年7月20日组织召开反洗钱专项培训,组织员工学习反洗钱相关知识,参会人员覆盖面广,培训涵盖高管人员、机构及部门负责人、反洗钱专兼岗人员、合作保险专业公司、保险兼业机构相关人。此次培训由张贵东总经理亲自主持召开,在会上分析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宣读反洗钱工作要求,宣导并学习反洗钱相关文件。反洗钱专管员以反洗钱知识及制度宣导为专题向参训人员系统讲解了反洗钱工作的基本知识及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大额可疑交易的识别以及日常反洗钱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等内容。培训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生动案例及工作实际,针对承保、理赔、财务条线的工作流程,结合各环节反洗钱工作重点,深入浅出的讲述反洗钱工作操作要点。严格要求员工履行反洗钱工作中涉及到的客户信息、公司商业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私自泄露,从资金的流入源头进行反洗钱工作,防止了内部与外部勾结,更加有效的杜绝了洗钱犯罪。
总经理室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于2020年8月3日组织人员进行了反洗钱知识竞赛,此次竞赛活动使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得以提高,增强了四级机构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考试试卷均留档。
通过培训,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有关工作人员熟知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所在机构和个人应承担的职责,自觉地履行反洗钱工作义务;增强了一线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增强责任感,自觉遵守反洗钱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与防范,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八)自主管理、检查与审计
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从完善制度入手,着力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工作程序、管理体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反洗钱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结合自身机构的特点和经营实际,对各项反洗钱制度不断进行修正、完善和创新,使制度控制更加细化、缜密和科学。将反洗钱制度要求融入业务核算程序和管理系统,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为确保反洗钱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我公司结合业务检查、风险排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区内区县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客户身份识别资料登记、留存情况,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反洗钱制度规定的有效落实执行。
四、反洗钱工作配合与成效情况
(一)协助行政调查情况
2020年度没有收到协助人民银行反洗钱行政调查的文件。我公司严格要求反洗钱人员要按照反洗钱法及反洗钱相关法律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反洗钱法的各项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认真开展反洗钱工作,未发生洗钱案件,没有协助反洗钱行政调查。
(二)接受现场检查及被处罚情况
2020年度,我公司及辖内机构没有反洗钱相关处罚。
(三)工作报告及接受日常监管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上级公司的要求,以及我公司反洗钱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我们始终坚持向当地人行及时反馈反洗钱工作的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指定专人及时与当地人民银行联系日常反洗钱工作,及时完成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安排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情况汇报、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努力协助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我公司积极参加2020年“反洗钱知识线上答题”活动。全体员工积极参加线上答题,并通过网络转发推广,同时利用好柜面接待及销售人员展业时机向大众宣传普及,组织宣传小组走进社区向民众普及反洗钱知识并扫码答题。本次反洗钱线上答题活动,我公司共计参与答题3177人次。2020年度我公司没有受到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
(四)承担其他重点任务情况
本年度我公司未承担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反洗钱有关工作任务、调研任务或其他工作。
(五)洗钱风险防控成果
2020年度,我公司各级机构认真开展反洗钱工作,严格防控洗钱风险,年度内未发生洗钱案件。
(六)有无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我公司坚决坚持履行反洗钱相关法律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反洗钱法的各项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未发生反洗钱信息泄密事件。我公司认真开展反洗钱工作,未发生洗钱案件,无人员涉嫌洗钱案件。
五、其他反洗钱工作情况或问题以及工作改进建议
(一)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虽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但活动频率不足。对下属机构开展反洗钱专项审计工作需要更加深入。
2、对反洗钱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整改措施
1、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反洗钱的能力,做好反洗钱的各项工作。
2、完善制度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保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反洗钱工作的方式,做好相应的制度、机构和人才的协调工作。
3、规范操作行为,加强对客户身份的识别和资金来源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