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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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主要误区
2.1职称评审工作的误区
在我国,高职教育属于高中后教育,是以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职业教育,它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和职业教育的较高层次。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组织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政策导向方面,例如湖北省,到2013年为止高职院校教师在评审教授时仍然是依据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一刀切、一把尺子”的标准,并与普通高校教师混和评审;有的省份虽然也出台了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文件,但基本上还是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套用版,没有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具体实施方面,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也普遍存在“四重四轻”的误区。
2.1.1重科学研究,轻教育教学
目前,各省市组织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教师的论文数量、主持科研项目都有硬件指标要求,却对教学工作中讲授课程门数、总教学时数有下限要求,反而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服务育人等要素缺乏足够的科学考查和评价。因此,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最后被演变为以科研成果尤其是科研论文的多少来论英雄,这种评审机制往往导致对从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型人才因科研成果较弱而难以晋升职称,而那些无行业、企业工作背景的高校毕业生却凭着科研优势而顺利晋升职称。并且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对高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者大多没有相应的优先条件,反而一些教学质量不佳、育人成绩平平的老师,凭借较强的科研业绩顺利评上了职称。因此,许多教师为了达到评审的要求,主要精力用来报课题、写论文,而在教学上却敷衍了事,得过且过。长此下去,严重偏离了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1.2重理论提高,轻技能提升
在现行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中,过分强调学术理论的提高,而缺乏有针对性的实践操作与实际运用的定性定量考核评价。评审导向的偏差,使许多高职教师为了职称晋升,热衷于理论研究尤其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宏观理论研究,忽略甚至放弃了专业实践和动手能力的提升,这显然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不相适应。
2.1.3重成果数量,轻成果质量
目前职称评审体系侧重于科研成果的数量,主要考核教师的科研项目、论文和论著的数量等指标,而对这些成果的质量尤其是学术价值、应用效果则考虑得较少。这种片面注重成果数量的导向,使得教师的论文选题、科研立项远离教育教学改革所需,也与经济社会现实发展相去甚远。一些教师急功近利,尽管成果总量增多,但实际应用效果较少,且原创性成果较少,甚至还滋生了剽窃他人成果、花钱请人发论文等学术腐败现象,“为职称搞科研,为评审编论文”,这实际上已经背离了职称评审的初衷。
2.1.4重业务素质,轻师德修养
教师首先要“传道”,而后“授业、解惑”。高校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决定了高校教师应该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思想作风和高尚的道德修养。然而,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过分强调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业务素质,而对教师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及教书育人等师德考核没有硬性指标,缺乏对师德修养这一关键前提的科学合理评价,这种评价体系肯定有负一名合格高职院校教师的要求。
2.2职务聘任工作的误区
我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离岗位设置管理和聘任制改革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也不同程度存在以下“四重四轻”的误区。
2.2.1重评聘合一,轻评聘分开
由于受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影响,许多高职院校将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与职务聘任实际上合二为一,教师只要评上职称,不管岗位是否需要就可聘上职务,工资待遇及相应的福利就得到提升及兑现。职务、职称不分,评职称变成了评待遇。这种“评聘合一”的管理模式,教师往往重视职称评审,即评职称之前积极钻研,而一旦取得相应资格并被高校聘任、享受相应待遇后,则失去原有工作热情和动力,这不仅影响了择优用人竞争机制的形成,也影响进人用人的约束机制的实施。而实行“评聘分开”则有利于按职务职称的不同特点,从评价和使用两个不同方面对专业人才进行科学管理,实现人才评价社会化和单位聘用科学化,在聘用中推行竞争上岗,强化了竞争机制,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事实上的终身制和能上不能下的僵化局面。
2.2.2重初始聘任,轻聘后考核
大多数高职院校在教师职务初始聘任时还是比较慎重,能够按照核定的职数、规定的程序予以聘任,但实施职务聘任后却忽视对受聘人员的聘第1期郑柏松: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误区与对策期管理和聘后考核,有的高职院校虽然也制定了聘后考核办法,但多数只停留纸质文件里,考核流于形式,教师取得任职资格被聘任后是否完成了岗位职责任务,却很少问津。许多教师聘上高级职务后,便产生“高职到手,革命到头”的懈怠思想,安于现状吃老本,勉强应付教学科研工作,这种现象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2.2.3重资历身份,轻业绩贡献
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以前,甚至在2010年高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时,一些高职院校在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受聘人职称取得年限和工作年限,其次考虑受聘人的业绩贡献。这种机制使中青年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严重受挫,一些学有所长、工作能力强的教师,要么被同化为熬年头挨日子的平庸教师,要么感到没有前途、找不到事业的支点而离职跳槽。
2.2.4重一聘终身,轻动态管理
严格意义的职务聘任应该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聘任期限、严肃的履职考核,有高聘也有低聘,有续聘也有解聘,实行动态管理。由于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高职院校普遍存在“教师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的现象。教师聘上相应职务后,只要不犯大错误,很少有低聘和解聘的,一聘定终身,人为地造成教师“资格评审前拼命一时,职务聘任后消遣一世”,聘任合同书成了一纸空文,这些弊端从根本上背离了聘任制的初衷,无法实现择优而聘,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
3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对策
3.1构建符合高职院校特点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
3.1.1理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制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类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两类学校在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上有较大区别,高职院校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的应用人才,不是培养研究型和理论型的学术人才,高职院校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要求相对于普通高校教师也有较大差异。因此,要理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制,具体工作要把握“四性”:一是评审条件的科学性。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要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不能直接套用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的评价体系;二是评委组成的合理性。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要尽量邀请高职院校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参加,这样对高职院校教师的业绩评价更具有针对性;三是评审过程的透明性。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即“评审政策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对象公开、个人业绩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探讨“信息化评审、量化评价”等评审办法,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四是评审结果的公平性。严格条件、严肃程序、严密组织,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让参评教师心悦诚服。
3.1.2建立符合高职院校教师特色的职称评审标准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能是普通本科院校的“套用版”或“压缩版”,必须“量体裁衣”,具体制订中处理好四种关系,即“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的关系、理论提高与技能提升的关系、成果数量与成果质量的关系、业务素质与师德修养的关系”。评审标准中要增加能够反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的内容,尽量减少或淡化与高职院校办学定位不相符的学术论文等方面的科研要求。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综合评价指标应包括师德修养、职业资格、专业教学、实践技能、育人效果、社会服务、科技研发与应用等要素。能力及业绩评价要把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列为重要考核指标,一是以教育教学为主,以科学研究为辅,以体现高职院校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中心任务,回归教育本位,在教育教学能力评价中要着重评价教师的教学资源建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二是以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导向,评审标准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对职业技能水平高,教学效果佳的教师适当降低学历、外语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三是突出服务社会能力,体现高职教育应履行为区域经济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以确保体现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价体系的特色。
3.2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教师职务聘任机制
3.2.1科学地推进岗位设置工作
岗位设置是实行岗位管理的首要环节,是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其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精简高效”。岗位设置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建设规划进行科学分析,合理确定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结构比例,明确每一岗位的受聘条件、职责任务等,为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续聘解聘提供依据。在推进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教育部门规定高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与人社部门所限定的政策杠杆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师资队伍现状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不同院(系)、不同专业团队的均衡关系。通过岗位设置,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教师职务聘任“因人设岗”和“有岗无责”的弊端,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增强教师的岗位意识和竞争意识,有效配置高职院校人才资源。
3.2.2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聘任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在完善的考核评价基础之上,并发挥其监督和控制作用。在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中,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岗位的任务和特点,把握制定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与严格结果运用等工作环节。通过考核,明确教师所取得业绩贡献,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奖惩、晋升、调整、淘汰以及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克服过去“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有效地实现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现代管理大师彼特•德鲁克指出:知识是今天唯一深远的资源。传统的生产要素——土地(即自然资源)、劳动和资本虽没有消失,但已经变成第二位。假如有知识,就能够容易地得到传统的生产要素。正因为知识如此重要,作为知识载体的教师则必须得到高校的足够重视。高校教师特性自主性高校教师具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在某一领域是专家,自主性强,在工作中强调自我引导,不喜欢上级领导的遥控指挥。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全有赖于高校教师发挥自主性,他们容易将个人目标与学校目标结合起来,注重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成就自己的事业。创新性创新是高校教师工作的最重要特征,高校教师所从事的不是简单的重复性工作,而是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依靠自己的知识,经验和灵感进行的挑战性工作,他们要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推动知识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流动性高校教师对高校的依赖性低,高校与教师是一种相互需要的关系。高校教师大都清醒的知道他们的专业能力对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程度取决定性的作用,他们对专业的忠诚往往多于对高校的忠诚。他们一旦有了更高的追求而学校又忽视或不能满足这种需求时,就会跳离原高校。因此只有在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下,将高校的发展规划同个人职业发展紧密联合起来,才能有效的提高他们对高校的忠诚度。复杂性首先高校教师的工作过程难以观察,他们的工作主要是思维性活动,知识创新过程以无形为主,而且可能发生在每时每刻的任何场所,加之工作并没有确定的流程和步骤,其他人很难知道应该怎样去做,因此对知识创新过程的监督是没有意义也不可能。其次,知识创新考核复杂,他们的工作牵涉面广,多以团队的形式出现,知识创新成果是集体智慧和努力的结晶,使个人成绩难以分割,另外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也有很大差别。第三,知识创新成果复杂,成果本身有时也是很难度量的。基于知识创新能力的高校教师分类高校教师的知识创新能力表现为二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其模型为:创新能力=知识含量×教育质量。也那就是:一个注重教育质量而没有知识的教师对于高校的发展不会发挥什么作用,然而,一个有知识但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教师对高校的发展可能会造成危害,因为他们往往只关注于自身的发展而忽视应该承担的教师职责,将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科学发展和社会服务的质量。因此,根据高校教师知识含量高低和教育质量高低的不同,可以将高校教师分为不同的种类,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应当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这可以使管理者更加有效地分配自己的精力,集中力量去关注那些高校非常需要但教育质量不高的教师,同时充分激发出知识含量高且教育质量高的核心教师的潜能。关键型教师是指知识含量很高,同时教育质量也很高的教师。他们的知识和能力对于高校非常重要,他们是高校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将他们视为学校发展的核心力量,并依靠他们来壮大学校实力。骨干型教师是指知识含量较低,但教育质量很高的教师。他们的知识和能力对于高校而言重要性一般,他们的离职不会给高校发展带来重大威胁,当然由于他们教育质量很高,管理者应将他们视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力量,紧密地团结他们并不断提供发展各自能力的机会,以逐步将他们培养成高校的关键型教师。普通型教师是指知识含量较低,同时教育质量也不高的教师。对于这些教师,由于他们的离职并不会给高校的发展带来很大危害,学校完全有能力迅速补充这些教师。高校的管理者没有必要在他们身上花费太大的精力,只要将他们作为学校发展的普通人员对待就可以了。精英型教师是指知识含量很高,但教育质量较低的教师。他们拥有特殊的知识和技能,但他们的自身发展目标和高校的整体发展目标常常是有矛盾的,而且很难协调一致。他们如同学校中的孤岛在水面上傲视一切,却不愿和学校水融,因而管理者应对他们非常关注,从提高教育质量入手,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倾注在精英型教师的身上。
高校教师知识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在科学的教育发展观的指导下,如今学校更多关注学生的感受、需求和利益,“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正日益深人人心通过了解和掌握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情况,找出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而探究原因由,开拓思路,寻找对策这对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让人民满意,让学生满意的教育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调查与现状分析
在2002-2004年的三年间,我校学生对全校所开设的课程及其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如下表.
针对以上我校教务处组织的调查与统计结果,我通过对学生班级和任课教师进行调查研究后.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从三年来学生对全校所兀设的课程及其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来看,有65-75%平均值为70%》的课程及其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8.51分以上,另有约18-7%(平均值为22%)的课程及其任课教师的得分在7.51-8.5之间,余下7一8%〔平均值为8%)的得分在7.5分以下。
(五)有的教师教学经验不多
有的教师教学经验缺乏,教学设计不合理,教学内容不丰富,教学目的不明确.教学管理不规范.师生关系不融洽,教学效果不能得到保证尽管如此,他们还要承担繁重的教学工作,并兼任班主任工作。因此,他们往往陷人“什么都抓,什么都抓不到”的困境,天天忙于应付教学质量低下,得不到学生的认可或接受,同样引发学生的不满
三、对策与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学校应着眼大局稳定,进行科学管理,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形成学校督导与教师自育的合力,帮助后进教师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指明整改方向,制定‘赶超,,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升自身的教学质量。
(一)教学观念要更渐
由于职业教育教学有其特点和规律,教师须加强学习与思考,不断更新教学观念,主动适应社会、经济、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人才观、以德育为先的育人观、以技能为重点的素质观,才能在教学工作中体现时代性、突出职业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
(二)师德水平要提高
当前我们处在国际人才大竞争、世界经济大开放、高新技术大发展、知识经济大崛起以及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开放的的大背景下,职业教育对教师素质和师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一些任课教对教学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态度较差,以及歧视贬低职校生等不道德言行,学校必须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师德宣传与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与考核管理,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促进教师师德水平的提高。
(三)学生情况摸清
当今职校生的情况更趋向复杂化和多样化,他们对教育教学服务的方方面面都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学校必须要求教师热爱学生,积极主动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和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状况,并且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倾听学生的呼声,注重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就业成才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四)教学方法要得当
学校必须对新课程任课教师采取跟班学习一试岗合格一正式任教的管理模式,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再提高”制度,鼓励教师努力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听课评课和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能力,改进教学方法积累教学经验。在实施教学活动过程中把与时俱进与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备课不忘备“学生”,课程设计要合理,教学内容要适度,教学方法符合实际,使教学之间和师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让学生在上课过程中真正“动”起来,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高校学术评价和资源有效配置的一项核心制度安排。这项制度安排,一方面关乎学术评价和资源配置的公正合理性;另一方面也涉及教师的学术诉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对其进行理论探讨,不仅有助于对教师内心感受及行为的有效预测和疏导,而且有利于促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一、公平:作为动机的概念表述
公平,作为比较(公平)理论的核心概念,是指组织行为学、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动机,即制度对于人的内心感受和行为的影响。根据基于动机的公平理论,公平可分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
1.分配公平。它是指教师对资源配置(分配)结果的公平感受。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来讲,这种分配公平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而产生的内心感受:一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不该评上的教师评上了,二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该评上的教师却没有评上。假如职称评审结果没有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则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这是一种传统的分配公平。而现代公平则是一种比较,即当一个人取得了报酬以后,他不仅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相对量。所谓相对量是指个人所付出的劳动及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横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也指个人目前付出的劳动与自己过去的劳动进行纵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很显然,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分配公平主要是后者,即个人目前付出的劳动与自己过去劳动进行纵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
2.程序公平。它是指“人们只要具有过程控制的权利,不管最终评审结果是否对自己有利,公平感都会显著增加”;“当人们认识到用来制定关于结果的分配方面的决策程序是公平的时候,他们会受到更多的激励,会更卖力地工作”。综上所述,程序公平的核心和前提是指决策的参与权,即人们只要参与了决策过程,哪怕结果(分配)是不公平的,也会认为是公平的。而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程序公平,只是一种形式的程序公平,还不是实质的程序公平。所谓形式的程序公平,是指制度程序设计和运作,关注的是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如申报条件是否实行科学量化,论著评审是否实行盲评盲审,评审专家挑选是否实行随机抽选,评审结果表决是否采用无记名投票等等。而对评审过程中教师如何参与和监督?评审结果是否当场公开?教师是否具有获悉评审的知情权和申诉权等等,并没有太多关注和重视。然而,后者恰恰是实质的程序公平。
3.互动公平。它是指在程序实施过程中,关注程序的执行者对待员工的态度、方式等,以及对员工的公平知觉影响。互动公平可分解为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人际公映的是员工被那些与执行程序和决策结果有关的当权者以礼相待和尊重的程度;信息公平是指向员工传递有关信息,解释为什么采取某种分配程序和为什么是这样的分配结果的程度。就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来说,这种互动公平只是近几年作为人本管理的合理内容而进入管理者视野的。在传统社会,管理者凭藉权力制定制度和规定,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而教师对制度的服从、执行,也似乎顺理成章。然而,现代管理强调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教师)之间讲究人格的平等,而且管理与服务,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人际公平中的平等、尊重,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文本意义的表述,信息公平中信息不公平不对称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公平:作为问题视角的制度分析
把公平纳入到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之中,这是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内在要求。但这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内在地存在一些制度本身无法克服和弥补的公平问题。
1.“效率优先”中的公平有限。制度或分配制度,“是社会博弈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现行社会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这是因为我国是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首要的任务是创造财富,而不是分配。因此,在分配关系处理上,效率是第一位的,公平是第二位的。没有效率,就谈不上公平。“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可能保证效率比保证公平更为重要。而效率通常是公平的基础,一种配置要公平就必须是有效率的。”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以效率优先或效率为基础的一种分配制度。我们应该承认,这种分配制度是现阶段一种比较公平的高校教师分配制度。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这种公平有限,是以效率优先或以效率为基础或前提的。这就意味着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公平并不具有第一意义,或者说,公平并不具有独立意义。在高校教师分配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即使把这种公平作为一种理念来设计,其制度安排上也必然存在公平有限或不公平的问题。
同时,现今分配制度包括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属于终极分配制度。效率是优先了,而公平很少兼顾。
2.“竞争配置”中的公平缺失。教授作为宝贵稀缺的社会资源,通过相互竞争而获得,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和社会公平的体现。“只要能够使社会所有成员总效用最大化,这就是公平的。而这种效用的最大化,如果通过绝对平均主义,只能是一种空谈,那么竞争毋庸置疑就是一种相对公平的选择。虽然个别的政策性倾斜可能有助于局部地区或个人能够更加逼近他们理想的公平,但是,这不能为整体上的竞争性的资源配置提供否定依据。确实如此,总体上我们应该对这种竞争性的资源配置方式持肯定的态度。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这种”竞争配置“也还存在很多问题。目前国内外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基本上采用差额竞争配置方式,即竞争者不管是优异的,还是平庸者,都统一采取差额竞争配置方式,也就是说即使竞争双方学术上都已经达到教授的水平,由于差额竞争,其结果只能是彼上此下,或彼下此上。这是一种典型的现代”囚徒博弈“。显然,是不公平的。现代竞争,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竞争。要在竞争中取胜,只具备一种资源或一种实力,是很难在竞争中取胜的。假如”竞争配置“不能为学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使之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那么这种制度还能说公平吗?
3.”学术主导“中的公平失衡。高校是一个学术组织,教授又是一种学术称谓,因此建立”学术主导“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应该说是公平的。但问题是”学术主导“中的学术指什么?什么样的学术才是主导的?博耶在《学术反思》报告中认为,学术活动意味着参与研究,但作为学者的大学教师,他们的工作还意味着寻求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设桥梁,并把自己的知识有效地传授给学生。据此,他提出了四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学术形式———发现的学术、综合的学术、应用的学术和教学的学术。博耶的新学术观,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在高校特别是层次比较高的大学,并没有接受博耶的新学术观,还基本上以发现的学术作为学术评价的依据。如国际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了解或评价一个科研人员学术水平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请他列出近期在国际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及科研机构也正在将量化的学术标准用于评价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并用作职称晋升及奖励的参考。如对于从事基础研究人员强调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文入选SCI及同行引用的情况。可见,世界各国高校教师学术评价制度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仍然以”发现的学术“为主导。这种学术评价制度或者说教师职称评价制度,对于从事”应用的学术“、”教学的学术“的教师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致使那些从事这些学术活动的教师,终身评不上教授甚至是副教授。可见,”学术主导“(实质是以”发现的学术“为主导)的学术评价制度和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存在公平问题的。
三、公平:作为价值承载的制度构建
价值承载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特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从根本上来说,主要承载的是一种文化价值。这种文化价值,关注的是制度的动机,即制度对人的态度、情感、人格、精神的内心感受。因此,作为价值承载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构建,就是应从文化价值角度进行制度构建。
1.从教师的内心感受上进行构建。传统经济时期,人们把制度(包括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等同于”政治“,只强调”执行“和”服从“。至于制度对于教师的内心感受,是不太顾及的。其结果是制度与人缺乏互动。从教师的内心感受上进行构建,就是制度设计和安排从关注制度外在政治到关注制度内在主体———教师的转变,即关注制度对教师的态度、情感、人格、精神等内心感受和影响,并根据其内心感受和影响的程度进行动态调整,使制度与教师内心感受和影响保持一种互动,从而提高制度对教师的内心感受和行为导向的激励功效。如在”程序公平“、”互动公平“方面,首先考虑教师的内心感受和影响,可设立职称评审教师的”温馨提示“电子信箱,使教师能及时获悉与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等信息,以达到信息沟通与互动的目的;其次设立教师职称评审的接待制度,学校人事部门要热情接待教师对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的咨询,解答教师提出的疑难问题等;再次建立教师职称评审的回避制度,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竞争。在”分配公平“方面,不是简单地公布职称评审的结果,而应从教师特别是未被评审通过的教师内心感受上多思考,出台一些相关制度,如教师职称评审的知情权制度、教师职称评审监督制度和教师职称评审申诉制。这些制度的建立,能给未被评上的教师有一种说法,或者提供一个释放和宣泄情绪的空间。
2.从教师的个体特质上进行构建。高校教师虽在一个由不同学科、不同专业聚集的学术环境里工作,但由于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的不同和教师个体兴趣爱好的差异,因而教师个体特质也表现为千差万别。在高校,虽然教师承担与大学职能和功能相关的任务,但具体到每一位教师来说,会根据自己的个体特质进行选择,或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然后,无论是教学、科研,还是社会服务,都是专业化很强的工作,因而工作绩效评价侧重点是有不同的。如从事教学的教师,其绩效主要体现在知识传播上;从事科研的教师,其绩效主要体现在知识创新上;从事社会服务的教师,其绩效主要体现在服务质量和效率上。因此,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必须根据教师的不同个体特质,从传统统一管理向现代分类管理进行转变。这种分类管理的制度,可分为分层分类管理和分学科专业管理。一是分层分类管理,即把教师分成教学型、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并根据不同类型教师承担的任务进行考核和职称晋升。对教学型教师,只要能做到高效传播知识,并在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即使没有参与基础研究,仍然可以晋升教授;对研究型教师,只要在本学科本领域知识创新取得标志性的成果,教学上达到基本要求,就可以晋升教授;对教学研究型教师,则根据教学研究型或研究教学型的不同要求,提出一个综合的晋升标准。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可以晋升。二是分学科分专业管理。学科专业是分门别类的,不同学科专业的差异性很大。因此,学术评价和职称晋升标准,必须以学科专业为单元进行设立。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最低分,全校不应统一,也不可能统一,但可以根据不同学科专业情况,提出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基本要求,包括最低分,并作为不同学科专业申报晋升教授的参考依据。
3.从教师”文化自觉“上进行构建。尽管我们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力求做到公平,但事实上是很难达到的。可见,想单纯依赖制度达到或解决制度公平,不太现实。因此,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应跳出”职称“的怪圈,积极倡导和营造提升教师学术抱负水平的文化自觉。这样,反而会更有助于解决教师的职称问题。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发展的趋向“。高校的文化自觉,重在精神追求和内心的提升,是教师对真、善、美的追求,但并不是反对和否定教师的物质需求。高校教师作为社会人,应该具有社会人对精神和物质需求的一般特性。但高校教师是社会中文化层次较高的群体,因此在精神与物质的需求上表现出与社会群体不同的特性。有研究表明:教师的各种需求先后排序分别是:创造和成就的需求;自尊和荣誉的需求;学习与发展的需求;自主与公平竞争的需求;社会交往的需求;物质丰富性的需求。显然,教师对精神需求是第一位的,而对物质需求是最低的。这种对物质需求的超越性,恰恰是倡导和营造提升教师学术抱负水平文化自觉的最佳切入点。事实证明,教师一旦形成这种文化自觉后,”就会有一种崇高的精神追求和坚定的信念,恒久不迁,锲而不舍,毫不动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坚定不移地向前走,直到理想实现“。只有当教师把真善美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把学术作为终生追求的事业,”只问是非,不计利害“,为学术而学术,那么他们在学术上修得”正果“的同时,也会意外地获得工作的”副产品“(教授)。制度公平的实现,其实也可以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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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建幼儿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模型
就幼儿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模型而言,其系统是按照从高到低多层次的,包括诸多构成要素,例如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指标权重等。这同时也作为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素。
(一)评价对象和目标的确定幼儿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对象自然是幼儿园的教师。要按照一定的目标来进行指标体系的设置。如今我国的幼儿教育有着良好的发展形势,要想促使这种发展更加有序化和迅速,就需要引进和打造一支优秀的幼儿教师队伍。但是,就当前的幼儿教师综合素质的来看,不尽如人意,并且成了发展的制约因素,限制着学前教育的发展。在幼儿教育实践中首先一定要将这一问题解决好。研究对象指定是幼儿教师,就是要从价值角度对其综合素质作出判断,从而达到激励教师的目的,以便学校能够更好地选拔、任用和培训幼儿教师的选拔,进而实现科学化的管理。
(二)各级评价指标的确定在将评价的对象和目标确定下来之后,第一个需要完成的任务就是按照教育方针政策和评估的目的为依据来进行目标的分解。还要考虑到教师的教育学、心理学和现代管理多种理论,主要采用的方法有:文献法、访谈法和问卷法等。该体系主要按照三个维度来划分,即专业理念和师德、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其中的专业理念与师德涵盖了2个二级指标,即关于职业理解与认识等,还有8个三级指标;专业知识所涵盖的二级指标有3个,三级指标有2个;专业能力涵盖的二级指标有4个,三级指标有13个。
(三)标度和等级的确定标度,顾名思义就是达到标准的程度。可将幼儿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划分为优、良、中、差四等级;可以就幼儿教师综合素质所达到的等级程度采用描述性语言来分等级进行区分,四个等级为“完全符合、大部分符合、基本符合、基本不符合”。采用量化形式表示则分别对应的是100、80、60、40。
(四)权重的确定由于评价指标存在不同,所以对对象预定目标实现情况的判断,也会起到不同的作用。所谓的指标权重,顾名思义就是该体系中指标的重要性程度如何,同时促其数值化,而这个数值便是所谓的权重。确定权重的方法有专家咨询费、层次分析法、平均数加权法等。通过整理和分析问卷调查的数据,设计出具有较强合理性的问卷结构,具有比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这时候取得数据就可以来对研究期望获得的结果进行验证。由此也表明了问卷所获数据所具有的参考价值,如此便为幼儿教师综合素质的深入研究打下一定基础。
(五)幼儿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的试评在拟定评价指标体系之后,进行试评,以便再次修订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规定,以便使该指标体系更加充实和完善。
一、研究方法及样本
为科学有效地把握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特征,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和开放式问卷,共收集到23项指标,在此基础上形成封闭式问卷。要求调查对象对指标从“特别赞同”、“很赞同”、“比较赞同”、“一般赞同”和“不赞同”五个答案中选择惟一答案,统计时按照5分、4分、3分、2分、1分计分。
调查样本为随机抽取的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农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学院的学生和教师,共991人。其中,学生782人,教师209人。统计分析采用spssll.0forwindows进行。
二、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素质特征评价总体特征分析
1.能力、知识、责任心等项目是评价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主要内容
对23项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素质特征的均值排序显示(表1),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最重要的五个特征依次是“表达能力强”、“善于引导学生学习”、“责任心强”、“注重知识更新”、“专业知识深厚”。由此表明,评价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时,能力、知识以及责任心等因素更受到学生和教师的关注,仍然是衡量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重要标准。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加强自身教学能力的培养,掌握深厚的专业知识,注重知识的更新,培养对教学事业的责任心。
同时,通过分析发现,最不被认同的五个特征依次为“普通话标准”、“仪态形象良好”、“谦虚”、“科研能力强”、“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事实上,这5项内容并不是区分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和绩差教师的重要因素。因为“普通话标准”、“仪态形象良好”、“谦虚”和“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这四项内容显然更大程度上是区分教师形象的指标,而“科研能力强”则是评价教师科研能力而不是教学水平的指标。
从其余13项指标的均值看,均值变化不是很大,基本分布在3.62—4.05之间,分布非常集中。因此,评价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应从多方面、多角度考虑,而不能从单一的因素或是其中的几个因素加以评价。
2.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个性品质、知识水平是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素质特征的4个因素
(1)因素数目的确定。调查问卷中,涉及到23项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素质特征项目,通过总体特征统计分析发现,最后5项内容并不是区分教学质量优秀教师与绩差教师的重要因素,不仅均数低(M<3.45),而且评价者的分歧也较大(S>1.05)。通过与有关专家讨论,决定剔除最后5项指标,对前18项内容进行因素分析。本着化繁为简原则,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抽取因素,从碎石图<图1)可以发现,特征值在第4个因素以后开始形成碎石,且特征值大于1的因素为4个,因而决定抽取4个因素。4个因素的特征值和方差贡献率见表2。
(2)四个因素的命名、解释和内容。决定因素个数后,对因素进行正交旋转,形成因素负荷矩阵,各因素具体的项目内容和因素负荷量见表3。由此,可以把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素质特征归纳为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个性品质和知识水平四个因素。
三、师生对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素质特征评价的比较分析
1.师生对23个项目评价的比较
(1)师生评价的一致性。对师生评价的均数进行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检验发现,r:0.959(p<0.01),表明学生和教师在对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最重要的素质特征的评价上基本达成了共识。
(2)师生评价的区别性。对23个项目进行t检验,结果显示,在以下10项内容上均存在着显著性差异,见表4。
首先,在“幽默风趣”、“通情达理”、“有耐心”和“富有亲和力”4个项目的评价上,学生显著高于教师。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学生更喜欢“幽默风趣”、“通情达理”、“有耐心”和“富有亲和力”的老师,并且认为这些个性品质是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重要素质特征(与前面分析的结果一致)。由于现代教学改革的发展和教育思想的转变,传统的“严师”正越来越不被学生所接受,学生更希望老师具有良好的个性品质,这样才能够与老师多沟通和交流,使教学气氛更加融合,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由此可见,对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评价应该由传统的只注重教学能力和教师形象转变为多维度的评价。
其次,在“善于引导学生学习”、“教学方法运用合理”、“普通话标准”3个项目的评价上,学生稍高于教师。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学生认为“普通话标准”和“教学方法运用合理”是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最基本的素质。值得注意的是,学生比教师更认为“善于引导学生学习”是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重要素质。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双方对于“教与学”这一矛盾关系处理意见的不统一。学生希望在学习中能够得到老师更多的引导,而老师可能更强调学生学习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应该多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好这对矛盾关系,提高教学效果。
第三,在“课堂组织能力强”;“专业知识深厚”、“进取心强”3个项目的评价上,教师要明显高于学生。这表明,教师比学生更认同课堂组织能力强、专业知识深厚以及进取心强是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重要素质特征。可见,教师比较注重自身专业素质的评价。与学生注重多维评价不同,教师更多地还是从传统角度考虑,其评价标准比较单一。
2.师生对四个因素评价的比较t检验显示:在个性品质因素上,学生与教师的评价呈现出显著性差异(t=5.92,p=0.000),在其余4个因素上均未呈现出显著性差异。这表明,学生和教师在个性品质的评价上分歧较大,在其余4个因素的评价上基本一致。
从图2可以发现,教师在“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知识水平”3个因素上的评价均高于学生,而在“个性品质”因素上的评价显著低于学生。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由于所处角度以及评价标准不同,教师比较注重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评价更趋于实际和传统,而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更注重对教师多维度、全方面的评价。由此可见,学生与教师对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评价虽然评价差异性不是很大,但评价时各有侧重。因此,学校在进行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价时应该同时考虑两者的评价结果,使评价结果具有更高的效度。
四、研究结论
第一,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素质是多方面的,能力、知识、责任心等项目是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重要素质。
第二,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个性品质、知识水平是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素质特征的四个因素。
第三,学生和教师对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素质特征的评价在10个项目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见表4),但是在总体评价上基本一致。
第四,学生和教师在对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素质特征四个因素的评价上,仅在“个性品质”上呈现出显著性差异。
五、研究建议
1.加强教师综合素质的培养
调查发现,能力、知识、责任心等项目是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重要素质,是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优秀与否的重要指标。因此,学校应该帮助教师明确努力的方向,不能只着眼于提高其专业素质,更要促使其全面发展。同时,学校应建立一套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反馈机制,使教师能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改进与提高,切实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2.着力培养教师良好的个性品质
良好的个性品质是长期以来未引起足够重视的教师的重要素质。美国著名教育家保罗韦地博士曾历时40年,收集9万个学生所写的信,内容是关于他们心目中喜欢怎样的老师。其中,“友善的态度”,即爱学生,善待学生,排在了第一位。由此可见,良好的个性品质是优秀教师的一项重要素质特征。由于现代教育的的发展,对教师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师道尊严”等观念受到很大的冲击,学生越来越容易接受幽默风趣、富有亲和力等具有良好个性品质的教师。而从本研究看,教师对自身个性品质的认识不足,师生之间在认识上尚存在较大差距,因而必须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教师良好个性品质的培养。
3.加强师生沟通,切实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传统的教学过程,教师身兼学生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在教学过程中具有绝对的权威。随着社会发展,现代教育理念的引进,人性越来越受到尊重,学生具有独特的个性,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的想法,以此改变教学方法。通过本研究发现,学生更喜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学习。这就要求教师既不能一味地进行“填鸭式”教学,又不能完全不加引导,让学生独立学习。因此,只有不断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切实体现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才能找到合理的教学方法,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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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原有的课程设置以及传统的教学方法及手段显然不能适应市场对人才的要求。对于新一代的学生来说,强大的信息量和求知欲、表现欲使得他们对教师有更高的要求和期望。
(二)缺乏独立的实践教学考核体系
对实践性的课程与活动没有专门的考核和评价方式,导致参与实践教学的老师受到的重视不够,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
(三)实践教学设施及基地不健全
很多高校音乐专业的学生缺乏舞台锻炼的机会,学校没有为他们积极建立、提供相对较为稳定、集中的实践场所,使他们的专业知识始终停留在理论的层面上。所以,高校音乐专业必须对艺术实践教学进行改革。建立一支有热情、有经验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为他们建立起专门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为实践教学营造良好的环境,多方拓展、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基地,为学生们创造各种社会实践机会。
二、高校艺术实践教学研究与实施方案
近年来,高校的实践教学普遍弱化,而艺术类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对学生的表演及创编能力要求较高,这就要求必须加强教学实践课程比重,积极提高实践教学方法的的改革。
(一)建立完整和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
在坚持“厚基础、宽专业”的原则下,对一些难度较大,但实用性不太强的理论课程进行一些必要的课时缩减,有意识地增加实践教学模块的建设。如舞蹈、管乐、民乐排练实践模块;建立系合唱队、学生剧团、演出管理机构等等。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必须具备的能力和技能,使其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而这些实践类模块的建设,应该在教学中形成常态保持下来。
(二)与校外相关单位联系,建立稳定的实践教学与实习基地,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提供平台
为师生搭建技能锻炼和舞台实践的平台,与地方政府、厂矿企业、部队等多家单位建立关系,既推动了当地文化事业的发展又提供给学生展现自身才能的机遇,同时也对音乐学专业人材培养模式奠定了基础。
(三)安排教师参与艺术实践教学,有意识地培养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
在实践教学中,安排教师参加实践教学,让教师在参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很多新的教学理念如以课题带动教学、在艺术实践中提高专业水平以及互联网、多媒体的教学方式,都应是教师所必须接受和学习的。
(四)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把关和质量评价
毕业生主要教学任务是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拟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指导教师,在毕业实习中结合个人的选题有针对性地实习,并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的素材和资料,使两个实践教学环节紧密的结合起来。
(五)完善艺术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实践教学管理
将实践教学作为常态来抓,完善管理制度。作为课程种类,要有教学计划,考核方式。对实践课程老师严格管理,使其明白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同等重要,不能让艺术实践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于学生而言,更要使其明白实践对于其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使得各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锻炼,并为实践能力强的学生提供广阔空间以及脱颖而出的机会。
三、高校音乐专业艺术实践质量评价模式探索
教师资格制度作为一种职业准入制度,它通过严格的考核与认定程序,严把教师进入的关口,只向那些具备教师资格条件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水平。
(二)有利于体现教师职业的特点,提高教师的地位,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发展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用立法的形式规定教师的任职资格,将明确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进一步确认教师职业的法定地位。这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增进全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制定有关保障教师待遇的法律法规,使教师待遇逐步得到改善,从而使教师素质、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促进教师来源多元化,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
教师资格制度构筑了教师入门的关隘,既是严格的,也是开放的。使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其他行业的优秀人员可以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途径来获得教师资格,加入到教师预备队伍的行列中来。这对于改变教师队伍专业结构或学科结构的单一性局面、丰富教师队伍专业结构的类型、优化教师队伍专业结构的组成必将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准入制度不够完善
首先,师范类院校开设的教育类课程占总课程的25%左右,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行政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等理论知识和各种实践活动。而对于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却只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科目,而且据调查,这样的考试在一些地方从出题到组织和考试,情况并不令人满意,突出表现在态度不够端正,工作不够认真,而且从目前教师资格证书获得较为容易的现状也可以看出,我国对教师从业资格的实际要求还是比较低的,经过参加考试人员的仓促准备,绝大多数都能通过,教师资格认证变成了走过场,完全流于形式主义不足以保障教师质量。
(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不够灵活
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是有关职业必备条件的条例性文件,它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我国教师资格认定的主要缺陷是认定过程建立在静态的标准基础之上,诸如申请人的学历,专业以及职业素质等,而忽视了对教师更新知识,更新技能等动态方面条件的要求,而这却难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学校教育以及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对教师所提出的要求。
(三)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
我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况下,应取消教师资格。否则他们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就终身有效。?2?教师资格的终身制严重影响教师培训或继续教育的质量。
三、政策建议
(一)提高教师资格标准,严把入口关
提高教师资格标准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在学历上,要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对于非师范类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仍要严格其准入标准,应当尽快建立非师范类毕业生要获得教师资格必须到相应的教师教育机构接受一年的教育专业培训制度。当然,教师资格标准的提高,不仅表现在学历要求上,更要注重教师的专业化素质上。教师资格制度的严格执行,首先要强化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能力的要求,并在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建议尽快制定一套国家教师专业标准,从而使得教师资格制度真正具有裁决教师资格的法律效力。
(二)健全准入制度,使其更具灵活性
教师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水准必须是一流的,在教师资格认证工作中,应该严格把好思想品德关。思想品德的把关不应该是通过考试答题的形式来衡量,而应该通过观察和调查的方式来解决,特别是通过对申请者毕业的学校、所在单位和所住的小区、街道等有关单位的调查来确定。
在教师资格认证工作中,原有的仅仅通过《心理学》课程的考试是远远达不到对教师心理健康审查的要求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方面的考核,在教师资格认证工作中可以将心理健康从身体健康检查的项目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项独立的项目单独列项。聘请心理学家和心理医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心理健康审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加大教育教学实际能力的考核力度。特别是在当前面向全社会的教师资格认证已全面展开,社会人员普遍缺乏教育教学实际经验的情况下,这一措施显得
尤其重要。
(三)取消资格制度的终身制
取消资格制度的终身制是目前发达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趋势。许多国家规定资格证要定期更换,有效期一过必须重新确认。而我国资格条例只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情况下才取消教师资格,也就是说不违反以上规定资格证就具有终身合法性。终身制对教师专业化发展和继续教育缺乏激励作用。因此,应进行定期更新制度,规定在有效期内获得一定的继续教育学分才能更换,但不能一刀切,对有特殊贡献的可以颁发终身资格证。
(四)完善现有的关于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规定
从目前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现状来看,我们对于教师资格的认定缺乏具体、严密、细致的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严密性。因此,我们有必要立足于中国国情,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以尽快健全和完善现有的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规定,对于不同层次师资在专业学科与教育学科上应达到的水平、教学实践的能力、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等方面都做出严格的规定并确保其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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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应该是什么?这似乎不应该是个问题,然而这个本来不应该有疑义的问题,在我们现实教育中却存在着问题。先生认为,大学教师是应该对研究学问有兴趣且具有学问家人格的人,亦即应该是“热心积学”的学者。而学者是什么呢?学者则应该是潜心且执著于研究学问,探索知识,追求真理的人,他们立足于对人类尚没有发现或没有认识到的知识或道理进行探索,他们追求的是新知识、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其活动的本质是创造或创新;他们在社会的公共事务中应该是人类文明和理性观念和精神的维护者,在社会道德败坏或沦丧时应该是社会的良心,“犹如茫茫大海上的灯塔”。他们以文明、理性的境界和标准评价、继承、传播历史上的优秀文化和思想,以开阔的视野和前瞻的姿态探索和创造新的知识和思想在最高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培育学生的灵魂和精神所以他们可以说就是思想家、教育家。在学者们比较集中的大学中,他们的学术研究活动往往与教育学生、培育人才活动融为一体,既研究学问,又培育人才。以研究学问提高培育人才活动的质量,推动培育人才活动的深入;以培育人才激励和促进学问研究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所以,在大学中,不敢说所有的教师都是学者,但大学中的学者必然是教师。而以研究学问、发展知识、创造文化为宗旨的学者们,其表现自己努力和贡献的方式就是著书立说,人们对于他们的评价也一般是以其著书立说的水平或影响为基础。而为了对他们的劳动和贡献有所区分,并且确定给他们的待遇和报酬标准,才产生了教师职称这个概念。而教师职称制度的引用,对于教师学问及研究水平的评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教师的事业发展和生活安宁营造了比较公平的物质和精神环境,也促进了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然而,曾几何时,教师的职称被取消了。原因是有人认为,教师是不应该有自己本质性的、独立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的,所有的教师毫无区别的都应该是社会政治的工具。再以后,教师的职称又被恢复了,教师似乎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获得社会的承认了,而伴随着汹涌澎湃的商品经济大潮而来的趋利主义潮流,深刻影响了教育领域,使实利成为教育领域中价值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职称作为教育领域(当然也包括其他领域中“实利”的体现,成为人们奋力追逐的目标。特别是由于职称与教师的工资、奖金(津贴)、住房等经济收入及物质待遇直接挂钩,从而成为教师事业是否成功、社会地位高低的标志,有时甚至成为有些行政职务的任职条件(比如:教育部曾经规定,部属高校中的系主任必须是教授或具有正高职称人员)。这样,职称制度在短暂地发挥了积极作用之后,便再次堕入迷茫,演变成为一些高校教师苦苦追求的体现现实理想的精神目标。一种本来是教师学术劳动结果标志的概念,教师们以其学术成就或学术劳动的水平,获得与自己学术劳动质量相等或相近的学术职称,其中教师的学术劳动为因,学术职称为果。是教师的学术劳动决定了自己的学术职称等次,而不是教师的学术职称决定其学术劳动的水平。学术职称无形中却成了一些教师从事学术活动的目标或目的,甚至成了吞噬人们心灵宁静、身体健康的“妖魔”。另外,在中国的高校中还有一种被称为“跑职称”的现象,亦即每年职称评审的前夕,一些申报职称的人为求评审顺利通过而四处“拜访”职称评委们。也有以单位的名义对评委们进行“公关”,其理由是为了单位的利益等。这种性质近似贿赂或者就是贿赂的活动,不但破坏了职称评审的公平环境,也破坏了高校的教育品质,其对高校教育作用及意义的消解,具有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而职称的价值和作用被异化如此,着实叫人感慨万千。
职称在普遍性意义上,既联系着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生活条件,又联系着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声誉,几乎是教师一切价值的体现,当然也是教育生态品质或质量的体现。教师在职称问题上所遭遇的不公,很容易被理解为对自己教学工作及学术成就或成绩的轻视或漠视,甚至会被理解为是对其人格尊严的轻视或侵犯,对其或耿耿于怀,或恨恨于声,或恨恨然而心生去意。然而,是什么原因让本来衣食无忧、生活条件在社会上处于上中水平的高校教师们,对职称问题这么在乎,以至于产生强烈的职称情结呢理解这个问题的较好参照,是同样在大学校园中,为什么以前人们对于职称的态度能够那么坦然、平和。尤其是在20世纪前半期,我国许多大学中的职称授予似乎比较“随意”:如清华大学聘没有博士学位、没有著作的陈寅恪为国学院导师;聘没有大学学历的为历史系讲师;北京大学聘没有大学学历的粱漱溟为讲师;在聘季羡林副教授天后(当时的北大规定:洋博士只能聘为副教授再聘其为教授等。这种看似随意的职称授予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什么波动,甚至还被作为佳话而长期传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那时人们判断事物的依据是实质性标准,亦即这些被聘者是否有真才实学,他们与被聘的职务是否名副其实。另一方面,那时的高校教育生态较好,大学校长们一般都既有学识,又讲气节。高校中少有、聘人不当的现象。那时大学中职称评审的规矩从表面看似乎并不严格,而实际上是非常严格的,因为不公平现象的制造者极可能因为谋私而引起众怒而被驱逐去职。可以说是其时大学领导者们的开明和公正,才使那些规矩失去作用。我国高校在“”之后初期的职称评审中,也几乎少有尖锐的批评意见,那时的评审如潘懋元先生所言:“虽然评审的标准比较模糊,但过后看都还比较公正。”由于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当时的教师中虽然也有职称及工资方面的差别,但人们基本上都能够平静对待。在对待职称的问题上,可以说公平是最为基本的原则和前提,也是最好的“解毒剂”。公平了,公正了,学校中无疑是风平浪静、和谐安宁的。
如果有人在职称问题上,其恶劣影响必定是深远的,其谋私的毒剂就如同渗入土壤中的污水,会使土质彻底破坏,长期不能正常地生长庄稼。
我国有些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谋私行为,已经演变为这些学校中根深蒂固的不良风气和工作的低效率。然而,为什么在职称制度本来应该越来越成熟的时候,高校的职称却出现了“妖魔化”的趋向呢要回答上述的问题,则有必要审视一下我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的现状。我国目前的高校职称评审分为高校自主评审和省市统一评审两种。前者主要是一些科研和教学实力比较强、办学历史比较长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后者基本上是科研和教学实力相对较弱、办学历史较短的省(市)属高校。部属高校基本上都采取高校自主评审的模式,省属高校则基本上都采取省市统一评审的模式。另外,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市高校的实力和水平差距较大,职称评审的标准也差异较大,所以本文主要依据笔者所熟悉的东部地区高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情况进行讨论。而在这些地区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有这样一些背离职称本质的现象:
一是只看“硬杠子”现象。有些省市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规定了许多必备条件,诸如要在权威的刊物上发表多少文章,要获得**项省级以上奖,要完成**项省级以上的课题,要出版**万字以上的专著,指导过**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等。这些条件被简化为一系列被称为“硬杠子”的数字,成为教师职称申报的基本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否则就不能申报。有些评审者甚至直接宣称,评审就是只看数字。在他们看来,当事人申报的奖项性质,完成课题的深度及撰写的论著水平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看其是否符合“硬杠子”的要求。在这样的传统和氛围中,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和习惯。人们已经习惯了不在意申报者真实的研究水平及学术影响。不在意申报者的论著是原创性的,还是诠释性的;是思想深刻,还是缺乏创见;是见解独到,还是人云亦云之间的区别。不在意其论著是否为独到见解,是否表达了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等体现申报者学术成就及资质的实质性内容,而只是在意其是否符合“上面”规定的标准。从而使作为学术职称生命的本质性评价,变成了形而上学的形式性评价。人们甚至可以说,他们已经将评审权力交给了所谓权威刊物的编辑,交给了参与评奖和课题评审的评委。
二是显著的简单化现象。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对第一种现象的延续,其特点就是教条和僵化。表现之一是对所有的学科几乎使用同一标准。在一些省市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中,几乎没有学科区别。从知识大类的文、理科,到文、理各科中的具体学科,其标准都是一样的。表现之二是以简单化的态度对待学者的劳动数量。由于“热衷于追求科研成果数量的现象”受到批评,因而便绝对地否定了教师学术劳动的数量。这种现象的典型表现就是上述的“硬杠子”规则,其潜台词是:只要求达到标准,其他的都是多余的,是没有必要的。在这样的认识主导下,一位教师的学术论文是5篇还是篇,是10篇还是100篇,在评价中没有区别,学者的勤奋和刻苦都似乎没有意义,只有“上面”规定的几种权威期刊才有意义,从而造成了教育界内部的权威期刊崇拜症。表现之三是简单地将学术论文的水平与期刊主办单位的规格或影响划等号。对于在学术领域中属于见仁见智的刊物声誉,以及学者们质疑的“全国所有高校及科研单位都面向数个本专业权威刊物或核心期刊是否合理的问题”,则无人理会。
三是外行评价内行的现象。事实上,无论是在一些省市的评审工作中,还是在一些高校内部的评审工作中,由于评审是一种权力的表现方式,所以参与者大部分还是各个部门的领导者。这种表面上追求全面的评委组成原则,却不可避免地使一些外行位列其中。这些外行虽然可能是自己从事专业领域的专家,甚至是极其著名的专家,但却未必是参与评审领域的专家,由他们参与评审的职称质量是令人疑虑的。因为衡量一个学者的学术标准是看其学问做得好不好,所撰论著是否有学术价值,而有能力对此进行判断和评价的人,只是那些国内及国际的同行专家。事实上,在以往的评审中,几乎很少有人能够对教师申报的论著作出比较客观、准确的评价,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们并非是所评审专业的内行,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积极地认同“硬杠子”规则。与外行评价内行相联系的一个问题,就是评审程序上的短、平、快现象亦即一个涉及几千人的职称评审活动,专家们可以在3~5天的时间内完成。他们可能根本来不及仔细地阅读材料,更谈不上充分的交流和研究,而在基本不了解申报人学术水平、学术品格的情况下只能用所谓的“硬杠子”来“卡”了。只可惜教师们的职称命运,就在这种技术性的评审中被轻率地决定了。
四是缺乏申报人表达意见的“上对下”单向决定现象。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模式,与我国目前的教育管理模式一样,是一种典型的“上对下”单向决定机制。在这样的机制及环境中,各种职称的评审标准几乎都是在“上对下”的心态和气氛中制定出来的。对于职称评审中的不合理现象,教师们即使有意见,也难以找到可以申诉自己意见及理由的地方。因为一些直接主管职称评审的组织,既能够以职称标准是由专家制定的借口而予以推脱,又能够以职称标准不是为(你)一个人制定的为理由而予以拒绝。比如,某省在职称时间的确定上,一直采取年度与具体时间的双重标准,亦即教师的材料截止时间为年度标准(截止到**年底);而教师的资历时间却采取具体时间标准,亦即以现职称的批准时间为准(截止到**月)。这两种标准之间的差距表面看是半年,而实际差则是一年,从而将教师的评审资历由规定的5年拖至6年。对于这样一些明显不合理或没有道理的问题,尽管教师不断申诉,但就是不予改正。再比如:在某省的评审职称条件中,有“本领域权威刊物”论文的条件,然而在该省的以往文件中,却从来没有规定过所谓的权威期刊。对于出现于职称文件中的规定,不仅教师,就连评委们都感到无所适从。
显而易见,上述的职称评审现象,会使学术职称中内含的科学、崇高、文明、儒雅品质流失,使学术职称的本质及价值取向被异化和扭曲,导致学术失范、学术腐败行为泛滥,造成教育界中看似公正而实际上却不公正的现象,使高等教育这块历来被视为高尚和纯洁的圣地,被庸俗风气严重污染。其对教师职称评审的消极影响是极大的忽视了对评审对象———教师学术成就的全面了解和评价。学术职称评审工作是对高校从事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学术资质及水平的评审,评审的对象是教师。教师们作为学者,不仅在著述内容、方向、水平方面有差别,而且在人格、信念、境界、抱负、风格方面也有差别。对他们学术成就及声誉的评价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价值性的,而不应该是技术性的、时期性的、表面性的。学术职称作为教师学术水平的体现,应该以遵循学术规律为基础立足于促进教师在潜心学问、执著研究、探索知识、创造文化方面的心情宁静和专心致志,激励教师求实而不求虚,求新而不倒退,高尚而不庸俗。然而现行的一些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要么将教师当成完人,要求教师的学术成就面面俱到,亦即既要发表和出版论著,又要完成课题和获奖,既要能够专心致志的治学,又要能够八面玲珑地去“公关”(拿课题和争取获奖);要么将教师当成由一系列数字组成的“物”,只看数字不看人的研究资质,不看人的研究深度和广度,不看人的学术影响及声誉,以对待“物”的态度对待人,教条化地对待“硬杠子”。在这样的评审活动中,教师作为申报者的品格、尊严、成就、声誉等品行特征,都被“硬杠子”所要求的数字遮蔽了。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学术造诣精深、学术著述丰富、学术品格崇高的学者,却因没有满足“硬杠子”的条件,而被排斥在职称之外;而一个学术思想平平,但却满足“硬杠子”条件的人则能够在评审中“过关”,从而造成学术评审中貌似公平而实则偏颇的现象。而“硬杠子”规则中理直气壮地张扬只重形式、不重实质的技术化、教条化评审原则以及其内蕴的对教师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神态是对教师劳动的轻视和人格的不尊重,是对教师学术尊严的践踏,严重地扼杀了学者的创造性。对教师形成了负道德取向的压力。我国历史悠久的“学在官府”传统,使教育从来没有成为能够充分地体现自己本质的、独立的学术或文化机构,始终处于被管的“下级”的地位,而负责管理教育的政府行政机构,一直都对教育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和控制感,习惯于以“上对下”的感觉和态度来制定针对教师的规则和制度。而在这样的意识和思想的主导下,由他们所主导制定的教师职称规则或标准,更多地反映的是他们的意志、观念、要求甚至情绪,他们在教师学术职称标准上的面面俱到要求,使得本来应该潜心治学、鄙视庸俗风气的教师,根本无法安心地做他们认为应该做的学问。
在本来应该安心学术研究的时候,他们却不得不琢磨如何评上奖,不得不思考如何申请到省级以上机构的课题,如何在单位或“上级”指定的刊物上发表文章,以满足“上面”的规定或要求,有些教师为了评审职称,将不得不牺牲自己的道德和尊严。
许多本来是心高气洁、自尊自爱的学者,却不得不去进行各个方面的“公关”:为了自己的成果得奖去乞求或贿赂评委;为了自己的文章在所谓的权威刊物上发表,去乞求或贿赂编辑。而这种“权威期刊”现象,则使学术腐败由教育界蔓延到出版界,造成一些“权威期刊”通过办“刊外刊”大谋实利。而正是职称政策制定者们对教育及教师职称本质的浅薄认识,导致了教育领域中的庸俗、卑下、丑恶风气的繁衍和蔓延。
一、“硬杠子”规则中蕴含的粗暴性破坏了教育的文明和理智传统
前述的“硬杠子”现象存在的深层原因,在于我们教育体制中的内在矛盾。一方面,我们的教育体制在本质上还是计划体制,亦即教育并没有能够张扬自己独特本质和宗旨的自,还是被决定、被管理的政府部门的下级。而这种体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上级对下级不放心害怕其脱离自己的领导。比如,为什么高校教师的职称不能由高校自己去评,而要由所谓的省市或部委组织专家来评审呢?由于对高校不放心,认为权力下放后高校就会降低标准或乱评,所以必须将权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这种思维模式不改变,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将永远不能落实)。另一方面在学术研究活动及其成果的评价方面,作为学校“上级”的政府教育行政机构,相对于直接从事学术研究的教师们而言无疑是外行,然而这些外行却要制定管理内行的规则,他们在不熟悉学术规律及动态的情况下,其可能采取的最简单或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制定一个能够既包容一切、又比较简单易行的“硬杠子”。然而“,硬杠子”规则中所蕴含的强制性、不容违抗和探讨性,使职称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商讨、回旋的余地,使以逻辑思辨、心灵直觉、精神涵泳为特征的学术活动,缺乏来自社会组织及制度方面的文明、理智、礼仪资源的支持,且极容易感染和模仿带有强权意味的行政化毛病,从而导致学术研究的平庸化和功利化。当然为了使“硬杠子”规则具有说服力,人们还煞有介事的声称采用“硬杠子”是为了保障评审结果的公平所以要减少主观性,增加客观性。岂不知在职称评审问题上,关键是要保持公心,不能有私心。而保持公心的条件是要有良好的制度(包括有效的监督制度)、社会风气和教育生态。以所谓的“硬杠子”来保持公正,显然是缘木求鱼。
二、行政权力膨胀使职称评审制度“非教育化”
高校学术职称固然具有区分教师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高低、学术能力高下的学术成就分层功能,只是这种分层功能的作用,必须以教师学术劳动的成就或质量为基础,其结果必须体现对教师学术劳动成果评价的公平和公正。但是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由于高教领域中追逐实利目的的强劲潮流,以及我国高教领域中的特殊传统及组织结构特别是非学术的行政权力对职称评审的主导和控制,使人们对于学术职称的价值及意义形成了一系列误解和误识,为学术职称附加了太多的职称之外的内容和企求。一方面,为了照顾各方面的利益高校内部评审职称的范围无限扩大,遍及学校中的各个方面,高校内各方面的人员都能以各自的职称与教师来“相当”。这样,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神圣性及独特性均被消解,教育内部约束教师行为的职业神圣性和自豪感明显减弱。另一方面,在教育行政化的背景下,无论是教师的学术职称评审标准,还是具体的评审过程,其组织和操作的力量都来自于行政部门,在权力监督没有彻底解决的情况下,教育既无法解决外部权力者的越界获得学术职称问题,也无法解决内部权力者的超水平获得职称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使学术职称评审的信誉和生态受损,学术职称的公平和公正问题难以解决,职称拜物教难以消除。可见是人们在认识上的浅显和短视,造成了教师学术职称制度设计及实施中的一系列简单化思维和行为,使学术职称的本质和宗旨被异化和扭曲,使学术职称应该具有的保护学者利益、激励学术研究品质提高、建立公平学术环境的目的没有达到,反倒诱发了人们的趋利意识和投机意识,形成了学术研究淡泊明志品质与追求职称而彰显名利欲望之间的悖论现象。
综观高校教师学术职称评审中的问题和矛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行政化。所以,要想纯洁教师职称评审环境,提高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声誉克服评审活动中的简单化、教条化、非人化缺陷,就应该从根本上消除教育行政化。试想,如果教师职称评审像美国高校那样校自为政,各校根据自己的标准和需要评审职称,教师则“良禽择木而栖”,高校皆为珍惜自己声誉而保持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学术职称的激励、褒奖、肯定功能自然能够发挥出来,良好的教育生态和精神环境也能够自然地形成,教育的进步和发展也会具有坚实的制度和文化基础。何乐而不为呢?
体育教师从事的是学校体育工作,学校体育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他们的劳动价值,只有正确认识学校体育工作的特点和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才能正确评价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
一、学校体育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我国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有协调的发展,学校体育在其中承担着重要的教育责任。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个性品质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或长或短都要经过几年、十几年的学校生活,在这阶段,学生的身心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以充沛、旺盛的精力从事文化学习,以健康的心态进行各种交往,还影响着学生今后能否很好地面对社会迎接各种挑战,适应紧张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体育教育能实现这一功能,它不仅能增强学生体质,而且能培养学生勇敢顽强、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等优良品质,形成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另外,科学实践证明,体育锻炼能增强大脑的功能,培养敏锐的反应能力,灵活的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以及良好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使人变得更加聪明,有利于学习和运用科学文化知识。
学校体育是促进群众体育发展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战略措施。体育分为学校体育、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群众体育是民族强弱的标志,竞技体育是国力盛衰的体现,而学校体育是二者的基础。学生身体的生长发育水平和体质水平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体育锻炼是影响他们最积极最重要的因素。青少年学生在我国人口总数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学校体育本身就是普及我国群众体育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学生在学校不仅能通过体育运动增强体质,还能了解体育运动知识,掌握运动技能,并养成“终身体育”的态度和习惯,成为终生热爱体育运动的一员。另外,系国魂于民心的竞技运动始终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喜爱,而竞技运动的基础也在于学校体育。许多优秀运动员都是经过学校体育打下的基础,最后才攀登上竞技运动的高峰。所以说,学校体育工作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竞技水平的高低。
二、体育教学的特点和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
体育教学的特点和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是相对于其他学科教学而言的。其特点在于其他课程的教学主要是通过思维活动使学生掌握教师所传授的知识、技能,而体育教学虽然也要传授知识,但它主要是通过各种身体练习来进行。学生在反复练习中,通过身体活动与思维活动的紧密结合来掌握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并在练习中得到发展身体、增强体质的成效。这样,在体育教学中就具有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高度结合和理论与亲身实践的高度结合这样两个显著特点。
体育教学的特点决定了体育教师的劳动特点。一般的教师是以脑力劳动为主,而体育教师的劳动从表面上看主要是由示范动作、保护帮助、组织训练等体力劳动所构成,但是构成这些表面形式的实质基础却是颇大的脑力消耗。知识技能的传授,技战术的演练,示范保护的完成,在教学中对不同学生各类情况的分析和处理,对教学方法、手段的选择和灵活运用等等,都是分析、判断、记忆、思维、想象等大量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以脑力劳动为基础,以体力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一种特殊劳动。
体育教师的劳动也具有一般劳动的三种形态。即劳动的潜在形态、流动形态和凝结形态。体育教师的劳动在这三种形态中与其他学科也有不同的特点。首先,体育教师除作为潜在形态劳动所必须的知识、技能的储备外,他们还必须不断地为维持和提高这种水平而付出新的劳动。诚然,其他教学也有这种需要。但却远不如体育教师表现得那样明显、突出和迫切。体育教师为了适应新形式下的体育教学的要求,一方面必须不断地补充新的学科知识,另一方面还必须努力保持一定的体能储备。人到一定年龄后,体力必然下降;锻炼停止一段时间,动作就呆滞,技术就生疏,平时不进行身体运动的备课,课堂上就再现不出应有的示教水平。这些因素决定了体育教师潜在形态劳动的特点。
其次,由于学生身体素质、性格和运动技能的明显差异,因此,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在考虑学生共性的同时还必须特别注意个性的特点。做到因材施教、因人制宜、个别辅导、区别对待。与其他教学相比,体育教师在这方面所花去的劳动量要大得多。另外,体育教师的劳动场所多在室外,他们除了要面对不同的学生外,还要经受风雨寒暑等恶劣环境的考验,这较之其它课任教师不能不说要辛苦许多,这是体育教师劳动过程中流动形态的表现。体育教师劳动的凝结形态(劳动成果),如前面所述,也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和特征。
再从体育教师劳动范围的广度和劳动作用的深度来看,在同等条件下,体育教师的劳动比其他教师的劳动有着更多的教育效应。这是因为体育教师的劳动范围大大超过了其他学科教师的劳动范围。他们除了校内的“两课两操两活动”外,还有校外的各种体育竞赛、交流辅导等各类工作。仅就校内来看,他们的劳动范围就比一般教师大20%左右。从体育教师劳动的作用深度来看也是如此,他们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勇敢顽强、坚忍不拔、吃苦耐劳、机智果断、乐观活泼等优良品格,以及娴熟的技巧、健壮的体魄、优美的动作都将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尤其是体育本身的竞技性、娱乐性等特点与青少年的心理需要是相适应的,这既是体育引起他们关注和追求的原因,也是体育教师劳动的作用深度所深化的原因。所有这些对学生的作用和意义都是重要的,也是体育教师劳动效应的客观反映。
三、体育教师劳动价值的评价
从上述分析,可以归纳出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表现在学生体质的增强上。这种价值在通常情况下既可观察得出,也可用定量的方法测量出来,这是一种有形的价值体现。
2、体育教师的劳动创造了大量的潜在的无形价值。吃苦耐劳、勇敢顽强、机智果断、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高尚思想品德和情操。这是一种以意识和能力为表现形式的.无法进行测量的无形价值。
3、体育教师的劳动影响着未来一代社会劳动力的质量。
4、体育教师的劳动促进了我国竞技水平的提高。
5、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也表现在学生智力的发展上。体育教师的劳动不仅通过学生体质的增强而间接地作用于他们智力的发展,而且也直接培养他们智力的发展。
四、结论
职业教育公平问题既是职业教育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实践中一个重要的社会现实问题,它不仅影响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而且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之一。因此,对职业教育公平问题进行分析究,探寻影响职业教育公平的因素和解决对策,是每个职业教育工作者学习和工作的需要。
一、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边缘化的现实表象
边缘化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就是非中心、非主流的状态,或者说被主流所排斥的状态。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内主要途径。但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实践来看,“次等”、“末流”教育的身份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边缘化状态。
(一)职业教育地位的边缘化
“地位”一般是指在社会上所处的位置,是一个主观性很强的概念,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职业教育地位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程度。主要指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尊重和重视的程度,对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培养目标、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等的认识。
2.职业教育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大小。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大小是决定职业教育生存和发展状态的根本,因此,这是职业教育地位的核心。一般来说,教育经济学及人力资源开发中所谈的职业教育地位,均是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应处的位置或发挥的作用。
3.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管理水平、理论成熟程度、体系完善程度、质量水平等不同的方面在各类教育中的横向对比位置。
4.职业教育在人的发展中所处的位置。职业教育所有功能的发挥都必须通过“人”来实现,因此,职业教育离不开“人”,脱离“人”的职业教育是无效的教育,也必然是没有地位的教育。
从职业教育地位的内涵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职业教育的地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观念层上一直受“学而优则仕”传统文化的影响,职业教育甚至被不少人认为是“次等”、“末流”的教育,处于社会的边缘、教育的边缘。尽管我国技能型人才短缺,而且国家一直强调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但愿意接纳和接受职业教育的家长和中学生仍然为数不多。
(二)职业教育功能的边缘化
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科技、政治、文化及人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但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来分析职业教育的功能,更关注的是职业教育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有意或无意地淡化职业教育的政治功能、科技功能和文化功能,忽视甚至轻视职业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功能,导致职业教育功能的严重残缺。
(三)职业教育对象的边缘化
职业教育是为初、高中毕业生和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院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职业教育对象的主体是“弱势群体”。凡是职业院校学生基本上是被“学术教育”淘汰的所谓“学业失败者”,不仅在学业上被“边缘化”了,而且其家庭基本上也是处于社会的“边缘”状态。
(四)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边缘化
多年来,经费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财政预算内职业教育经费占整个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份额不仅没有提高,有的省份反而在下降。各省、各地区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职业院校学生收费标准等都没有统一的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较,各地区投入的教育附加费也是较少的,企业、社会团体、银行等对职业教育的支持也就更少了。特别是在实行收支两条线以后,一些落后地区把职业院校的学费收入作为财政的预算外收入,这就使本来就缺乏吸引力的职业教育处境更为艰难,严重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从社会学角度看职业教育不平等的根源
当今社会,教育已经从社会的边缘走向了中心,在社会分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相比,不论是自致能力还是先赋能力,均缺乏优势,这是影响职业教育公平的根源。
(一)“精英”培养与职业教育价值的相对“低落”
高等教育作为目前实现向上流动的一种重要途径(对底层群体来说,实质上是唯一途径),对各个阶层均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优势阶层或资本拥有者便利用政策控制能力,借助于教育“公平游戏”的各种竞争,以隐匿的方式进一步占据或获取优势资源,从而导致“精英”的再制,并实现优势资本和优势地位的“代际转移”。而中下阶层子女则希望通过自身在学业上的努力取得与优势阶层子女平等的文化资本,而且在优势教育环境中还有利于社会资本的获取,诸如师生关系、同学情谊、同乡等,均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发挥作用。美国mba教育世界闻名,但有观点认为,美国mba的神奇效果既不在于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也不在于教学方法的科学性,而在于参加mba教育的群体的身份—这些有控制力的特殊群体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本。
与高等教育这种“精英”再制和资本获取成效相比,职业教育相形见绌。在当今社会尤其是底层社会群体将接受教育作为阻断家庭贫困的情况下,接受高等教育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无疑是一种最佳选择,而接受职业教育在改变社会地位方面的作用却非常有限。
(二)教育政策的偏离与职业教育地位的相对“低落”
1.教育分流制度。理想的教育分流应该是根据社会分工的需要,依据学生的学术倾向和心理特征,使学生分别进入不同类型的学校和课程轨道,实现学生个性发展与社会多样化人才需求的统一。分流的依据是学生的兴趣、思维特征;其立足点是针对每一个学生的差异与优势,进行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的个性获得充分发展,全面开发学生的智力潜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但目前的教育分流出现了明显的异化现象,教育分流的立足点不是学生,而是教育,其服务目的也不是教育,而是社会,不是全体社会,而是少数优势阶层。某种程度上,致使国家的教育制度屈服于“教育市场”,造成新的教育机会不均等,并进而造成个人职业生涯发展及社会地位分化的不公平,大众教育成为面向少数升学者的教育。
2.重点中学制度。应该说,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把优质教育资源集中起来,为优质高等教育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但是,大部分优质资源往往又被社会中上层阶层的子女所占用,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村小孩占的比例非常少,这就造成了不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影响了教育的公平。进一步说,由于学业成绩与接受高等教育、与成功成才一脉相承,重点高中生源优先选择政策便合法化了这种不公平教育的后果。
3.教育体系制度。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层面,一直强调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但在职业教育的发展实践中,在强调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目标下,一直将职业教育定位于以技能培养与就业准备为目标的就业教育,教育内容以就业技能培训为主,视“对口升学”为“异物”。为了加快我国的高等教育进程,缓解日益激烈的升学竞争,国家开始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但同时又通过政策把高等职业教育置于“等级”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之下,使得本就末被社会广泛接受的职业教育处境进一步恶化。
(三)人才政策的学历化与职业教育声望的相对“低落”
在我国人力资源市场中,分为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又被分割成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互相之间流动极为困难,延伸到教育上就是造成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分流成为进入不同劳动力市场的分界线,成为不可逆转的社会分层的起点。在这种情况下,接受职业教育不可能成为大众的自觉选择。尤其是高级技工、熟练劳动者等,“在需要的时候是人才”,但在享受应有的待遇方面仍然处于尴尬的境地。目前的高技能人才短缺已成为近年来我国人才结构的一大“顽症”,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高级技工的收入仍然偏低,“高级技工年薪超过硕士”之说只不过是偶然的个别现象而已。国家尽管提出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人才标准,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新职员或在人才流动时,不是根据人的素质进行选拔,而是依据学历高低与学校的名气进行选择,不仅造成了人才的高消费,也加剧了社会对于高学历与名学校的非正常追求。也是造成职业教育边缘化的根源。
三、职业教育公平实现的途径与方法
(一)确立正确的职业教育价值观,明确人的主体地位。当前,在分析职业教育的意义时,听到的往往是社会需要、经济发展需要,很少提及人的发展需要,实际上,人的发展需要才是第一位的。在职业教育的质量评价中,人们往往更多地用一些社会标准来衡量,很少考虑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对人的个体差异关注不够,迎合了中国传统的教育观念, “学而优则仕”、“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现象依旧突出,造成了对职业教育的歧视,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阻碍了现代经济社会的进步。从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目标看,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是最为密切的教育,它的经济价值是表层和外在的,社会价值则为核心价值,人的价值是职业教育最根本的价值。因此,社会应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宣传,改变社会和人们歧视职业教育的现象,以人为本,注重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尊重人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尊重人性和人的教育权,使每个人的特性得以充分表达,使职业教育从根本上摆脱“次等教育”的尴尬地位。
(二)建立科学的职业教育理论基础,为职业教育公平奠定学科基础。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类型,除了遵循一般教育的规律之外,还具有自身特殊的规律。传统的职业教育沿用的是普通教育的理论基础,造成职业教育无特色、无地位的局面。职业技术教育应该以技术理论和霍华德·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为理论基础,前者是职业教育学科存在的基础,后者是职业教育个体发展的基础。有了这两个基础的支撑,职业教育的独特性必将得到进一步彰显,职业教育“无理论”的尴尬境地必将得到改变。
(三)加大教育制度创新力度,搭建职业教育平等的政策平台。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规范人类行为,而人类行为是知识、情感、意志、权益等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个国家的各种教育机构和教育规范体系构成其教育制度,具体内容主要是指教育基本制度、教育根本制度,教育具体制度三个方面。教育制度的创新和经济制度等的创新有较明显的区别,它的人文性特征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人性假设、目的和功能等方面,这也是教育的属性在教育制度中的体现。
职业教育制度创新的核心主要体现在对“人”的尊重和对教育公平的追求方面。在教育分流制度上,不仅要考虑整体教育的发展目标,更要尊重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品质、兴趣等,变“被迫”为“自主”;在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上不仅要考虑社会的人力资源需要,更要尊重学生就业与升学的教育选择,变“外在要求”为“内在需要”;在教育管理制度上,不仅要考虑规范和简便,更要尊重学生选择的多样与灵活,变统一为多样;在评价标准上不仅要遵循教育的一般规律,更要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变“补充”为“独立”。只有这样,才能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强化教学领域的各项改革,把以人为本由理念转化为行动。随着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职业教育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之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化教学改革是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职业教育的改革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坚持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办学,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引导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实现从传统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二是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目前国际职业教育通行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种模式加强了学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环节,对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具有较好的效果。三是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引起了职业教育组织形式和教学指导原则的本质性变革,职业教育更加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教学手段更加丰富多彩,模拟教学、网络教学、项目教学等形式逐步进入课堂。
参考文献:
教学评估与各高校的综合实施息息相关,学校的每一处细节都能影响对高校的教学评估。例如,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教学结构等。教学档案能最直接的评价教学工作的好坏,所以健全和完善教学档案才能最真实的反映教学评估效果。
(一)教学档案具有参考价值
学校的教学档案是长期来通过实践和研究日积月累形成的实体型文件。具有真实写照,直观反映等特点。这种档案不仅能记录学校常规的发展趋势和教学目标,还是学校研究改模式和方法的精准写照。有了这种准确的档案后各院校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档案规划完整的施教模式,甚至是招生比例都不可以用学校档案作为参考。针对档案,学校应该设专门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规划,有选择的筛选出有价值需要的教学档案。过滤掉无用的档案信息。同时也应使档案多元化,具体化,利用无线网络、微信、互联网等平台,想要以档案为依据的领导们输出更多有价值的档案信息。为领导组织提供更群面准确的校园信息资料。
(二)教学档案是学校特色的汇总体现
因为教学档案具备的特殊性,所有教学工作都能在教学档案中体现出来一目了然。从而更能体现出档案管理人员的重要性,档案一定要分类分区,只有这样才能更完整的展现出一个学校完整的教学水平,综合的教育实力。系统且简易的让高校的管理工作循序发展。规范教学管理工作。
(三)教学评估有具体的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教育部对各高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完善的评估标准。近几年,许多院校面临这教育部对其的多重评估考验,对这种评估测验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完善教学档案被列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因为教学档案如前文所述是高校评估的前提和根据。校园档案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教育界对高校综合素质的评价效果。
(四)教学档案的信息具有流通性和指导性
教学档案涵盖了全校的教学信息和实践过程的许多重要材料。它不仅是教学质量的真实性写照,还是科研成果和知识结晶的重要体现手段。随时科技的不断发展,教学档案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这种信心能通过各种载体传播,比如网络课堂、远程教育等较为流行和开放的形式。这种新型的档案传播方式优点在于,简单直观、不用耗费过多人力和资金、方便易操作。现如今已经有不少高校以教学档案的新型优势为基础,加强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规范和创新,随即开展远程和网络辅导。通过长期的积累和实践,总结出许多优秀的科研成果,创建了服务于大众的学者论坛、教学平台,等APP或者教育式网站。这种网络平台将会成为资源中心的枢纽,挖掘隐藏在教学档案更深处的认知。上述几方面都充分说明了教学档案在高校教学管理评估背景下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从评估角度出发,教学档案质量仍存才不足
虽然教学档案是一项简单有效的评估手段,但通过各高校对档案的调度和分析,不难看出教学档案的质量仍有不足,有待完善。分析调查发现,影响教学档案质量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尤为突出的因素有如下几点:
(一)教学档案应该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如果学校不注意这几个要点则教学档案的作用就得不到真正的发挥。在许多学校中普遍发生的现象就是档案员收集不全、不及时。规划档案不到位。保存不妥当。这种行为就导致教学档案原有的作用消失殆尽,尤为针对评估的指标体系更是令人咂舌。只有改善这种不规范的现状,做到科学立档,分类归档,完善教学档案制度,提高档案管理员综合素质和水平,才能促进教学档案的完整性,从而提高对高校评估的准确和便捷能力。
(二)档案管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制度和完善的体系
虽然高校档案管理制度日益得到重视。但是盲目的重视导致档案管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档案的管理缺乏制度的规范和管理,归档没有严格的程序和步骤,不能做到分门别类。管理水平还相对落后,这都是现如今各高校在实现教学档案管理时所显现的漏洞,经过教学评估的发展和改革后,档案管理的规范问题才逐步的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档案材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基础,做好教学档案工作不仅仅只是依靠档案部门的工作,它还需要高校各部门间的配合,从而达到完整收集,归纳,分类,统计等具体的工作项目。
(三)教学档案管理水平相对落后
对于档案管理的管理模式来说,档案管理系统的落后,管理方式过于传统是普遍高校的通病。信息档案数据库的不完善是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校园发展越快,人员基数几句越大,相对滞后的管理技术就会造成低效率,高错率。想要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就要从根本上解决档案管理模式的滞后问题,要进行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创新和改革。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从而进一步完善教育档案管理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教学档案质量要求的规范和重视
传统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较为单一,这是教学档案质量的软肋。现如今教育改革飞速发展,现代化科技水平不断更新,一成不变的传统式档案管理方法面临新着挑战,只有不断转变新的档案管理价值观,与时俱进,在不违背教学档案的原始初衷的情况下,日益完善和创新新的档案管理标准。创建更完善的高校教育档案系统应从以下几方面实践摸索:
(一)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摒弃陈旧被动式归档
想要规范档案管理制度,首先应设立专门管理档案的管理组织,让档案有家可归。其次,在从管理人员入手,配备具有档案管理知识的人员专门管理档案,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和规范工作。要制定管理档案相应的制度和标准。最后要抓好教师授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对于校风校纪,教学成果,课程规划,课堂组织,毕业设计等客观信息,要由一个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做到一案一档,分门别类。从学生角度讲,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参加实践活动的能力,课堂互动能力等综合信息的建立和收集也都可以安排统一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最后由个负责部门统一汇集其收集到的档案信息到档案管理部门整理后在归档。这种撒网式的收集资料方法即较少了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摒弃陈旧管理手段,创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