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范文

时间:2023-01-02 04: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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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

立足我镇实际,认真贯彻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制度管理为基础,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民主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奖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原则

1、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

加大岗位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重工作制度,重工作实绩,兼顾公平,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事业在编工作人员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1、工作制度(占绩效工资50%,满分100分)

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发现一例扣除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除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0.5分;开会缺席一次扣除2分;集体劳动少参加一次扣除5分。请假不予扣分。

2、工作实绩(占绩效工资50%,满分100分)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的记满分;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的扣除10分;因,造成重大影响的扣除20分;平时不做任何工作的记O分。

3、奖励办法(1分10元)

没有一次迟到早退、会议缺席、不参加劳动的奖励10分;工作积极,做事认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得到领导好评者奖励10分;年终考核优秀者奖励20分;个人工作受到县市省国家表彰的分别按照5分、10分、15分、20分给予奖励。个人加分不得超过25分。

4、不论工作制度还是工作业绩,考核不够20分者,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篇2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一)、薪酬构成: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表一:

平庄卫生院岗位绩效分配表

岗位类型

聘用类型

职系

岗位等级

岗位

岗位系数

考核分配系数

(a、b、c、d、e、f)

专业技术岗位

在编人员

临床职系

防保职系

初级十三级

住院医师

1.1

1.1 1.05 1.0 0.95 0.9

初级十二级

住院医师

0.8

初级十一级

住院医师

0.8

中级十级

主治医师

1.1

编外人员

护理职系

四级

三级

护士

0.9

二级

护师

0.9

编外人员

药技职系

四级三级

药士

0.85

二级

药师

0.85

管理岗位

在编人员

行政职系

九级(科员级)

管理岗位(院长)

1.0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篇4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8-214-03

医学院校绩效工资改革旨在建立按岗取酬、优劳优酬,切实发挥激励导向作用的绩效工资制度,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员工争先创优,进而培养出更加出类拔萃的医学栋梁。在绩效工资改革涉及的种种问题中,绩效分配是较敏感的话题,事关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绩效分配方案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医学院校绩效工资改革的成败。而对于事业单位的医学院校来讲,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统发,可调控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此探索制定适宜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医学院校绩效工资改革中至关重要。

一、医学院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现状

2010年起,国务院规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自此,全国医学院校纷纷开始进行绩效工资改革。以西部某医学院校为例,该校自2011年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截至2015年年底,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占绩效工资总量达57%,这意味着在绩效工资的改革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为了解本校绩效工资改革的整体情况,探索奖励性绩效工资有效分配办法,我们通过实地考察、访谈、数据分析等形式对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践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结果如下:

1.地方对医学院校绩效管理的整体要求。2011年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工资构成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四部分,绩效工资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由财政统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总量控制,调控线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财政拨付,调控线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医学院校自筹,医学院校可在总量内自主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项目。分配项目决定教职员工获得绩效工资的方方面面,也是教职员工的业绩贡献情况在绩效工资中的体现形式。该校的分配项目分为年功津贴、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特殊人才津贴、职务补助津贴、学生工作津贴、重要学术岗位津贴、通讯津贴、保健津贴、奖励津贴等10项内容。从分配项目来看,当前高校的奖励性绩效分配项目充分考虑了教职员工的业绩贡献情况。但本奖励性绩效分配项目较细,在实际发放中计算比较繁琐。

3.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通讯津贴和保健津贴按元核算,其他各项津贴采用分值核算,每分值的标准按当年经自治区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上年度全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分值来确定。从核算方式上来看,前期的测算工作量较大,但后续的可调控性较强,可根据总量情况适时调整分值标准,不需重新调整分值。

4.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各分配项目所占权重。在分配项目中,年功津贴、岗位津贴、业绩津贴、通讯津贴、保健津贴统称为基础津贴,每人根据岗位工资职级获得对应的报酬,特殊人才津贴、职务补助津贴、学生工作津贴、重要学术岗位津贴及奖励津贴统称为特殊津贴,具有对应业绩贡献的职工可享受。如图1所示:在整个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中,基础津贴分配比例达67%(其中年功津贴占4%、岗位津贴占27%、业绩津贴占26%、通讯津贴占5%、保健津贴占5%);特殊津贴分配比例为33%(其殊人才津贴占9%、职务补助津贴占2%、学生工作津贴占1%、重要学术岗位津贴占1%,奖励津贴占20%)。从分配项目所占权重来看,该院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中,充分体现了按岗取酬,优劳优酬,向优秀人才倾斜。

5.各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情况。调查显示:专业技术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相对较高,为2942元/月;管理人员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居中,为2089元/月;工勤人员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为1616元/月。如图2所示。

二、医学院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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