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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水土保持性及其水土流失现状的分析
水土保持工作的可持续性的发展,是当代社会的健康发展的需要。通过对水利施工水土保持性方案的探究,可以满足当下的人文需要,也是后代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对人类自身生活权利的维护。通过对这些权利的应用,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有效协调。在水土保持性方案应用过程中,可以避免其经济性的技术方案的应用,进行资源的过多的占据,从而避免其生态的破坏,避免其环境的污染性的避免。目前来说,水土保持可持续应用范围是比较广泛的,深入到社会工作的各个层次,包括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甚至是某一个单位,水利行业也不例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防治水土流失,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效益。因此控制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建设新农村的必要保障。
在日常农村建设过程中,应该把水土保持放在一个首要地位,从而进行农民收入的增加,确保其发展生产环节的正常开展,这对于农村环境的改善是非常有好处的,有利于农村建设的综合效益的提升,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综合处理方案的应用。在当下水土保持工作应用过程中,应该按照社会主义的建设方案,进行工作思路的调整,确保其工作观念的改变,进行新型技术的应用,积极采取新型的措施方案,实现其治理的综合效益的提升,从而有利于现实的生态建设的稳定运行。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无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水的供给和保障。水利包含着水资源开发利用、除害、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等许多内容。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位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但是,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的利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我国洪涝灾害十分频繁,几乎每年都发生,加之水利工程及城市、乡村的防洪标准普遍偏低,灾害损失十分严重。
受到我国的区域地理及其自然环境的影响,我国的干旱灾害是时常发生的,并且随着当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展,其灾害的损失也是非常大的,这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挑战,通过对水土资源的保持,可以实现现实工作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这需要我们进行水利工作的开展,实现水利工作过程中,经济应用环节、人口环节、资源利用环节、环境协调环节等的配合,从而实现当下的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土壤颗粒间的空隙占土壤总体积的30~50%,空隙是水份存在的空间,是涵养水源的关键,由于土壤随水而去,贮水空间就随之丧失,土壤的蓄水量也因此减少,从水文角度讲,增强了径流的年内变化,使洪水季节水更多,枯水季节水更少。第二,水土流失使得梯田、水塘、水凼、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蓄水容积减小,蓄水量也相应减少,也同样使汛期水更多,枯季水更少。因此,水土流失容易造成涝灾。
受到水土流失的影响,也容易降低枯水季节的水量。在一些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其植被会得到大范围的破坏。在某些山区地区,其水土流失的情况也是普遍存在的。如果遭遇到暴雨剞劂,受到其地面坡度的限制、植被的限制,其坡面的截流能力受到一系列的约束,特别是土壤的表面函水能力的变化,特别容易产生大规模的产流,也就造成了大规模的山洪,从而影响了现实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洪水过程与暴雨过程相似,陡涨陡落,历时短暂,凶猛的洪水夹杂泥沙倾泻而下,使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由于植被破坏、径流改变,土壤乃至地质结构受到影响,一遇暴雨,极易形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山洪灾害。
2 水土保持方案的优化
为了满足新农村的建设需要,针对水土流失的危害,展开水资源利用环节的优化是非常必要的,这是我国资源利用现状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农村及其其他区域的水土流失状况的剖析,可以确保水土的保持性,这对于现阶段的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在国家大坝建设区域,比如三峡大坝,通过对水土保护方案的应用,可以进行水土流失情况的防治,确保水土资源的有效利用改造,进行土地生产力的维护机器提高,有效的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实现其生态环境建设的综合效益的提升,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正常开展。以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法等法律的宣传为突破口,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水污染,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污染的行为。同时做好群众生态保护和环境知识的教育工作,强化群众环境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水源保护、共同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另一方面,加强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在中小学课程中增加水土保持内容,编辑出版水土保持科普读物,形成各级政府投资、多种载体和途径宣传的新格局,提高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水平。
通过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用,可以降低日常洪涝灾害的发生频率,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正常开展,控制好土壤的入渗量,这可以进行相关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比如水库的建设、梯田的建设等,可以进行径流的拦蓄,在河流汛期可以进行洪峰量的削弱,确保其防洪能力的提升。在枯水期,也可以进行径流的有效补偿,以满足水土保持的需要。水土保持可以减少水土流失量,很多水土保持设施,如水平梯田、小山塘、排灌沟渠等还可以拦泥拽沙,增加塘库蓄水,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益,减少水库、湖泊、河道等的淤积,延长水库的使用寿命。
通过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可以确保各个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的提升,进行小流域生态建设的开展,以满足当下的水源保护的发展需要,实现生态修复环节、生态治理环节、生态保护环节的协调,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提供助力,通过对小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应用,也可以确保其小流域治理体系的健全,满足当下的生态生产的需要。当然在发展过程中,进行各个新农村综合措施的协调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提升新农村的综合环境应用效益。实施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同步治理,使其形成结构良好、各项功能较强的整体防护体系,达到保持水士、保护水源、改善环境、促进生产的目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必由之路,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其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3 结束语
通过对水利施工中水土保持性方案的应用,可以有效提升日常水利施工过程中的工作效益,确保各个区域环境体系的健全。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个主要环节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贯穿于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后续设计管理。项目法人在委托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并将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
(2)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提交的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应当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工程量、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3)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的内容之中。
(4)验收。验收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关键环节。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负责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
(5)运行管理。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应随主体工程一并移交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不得拆除、毁坏。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发建设单位把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手续看作例行公事的程序性审批,自始至终基本上没有实施。
如某水电站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该省水利厅办理了审批手续,但未落实后续设计,也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招投标,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水土保持设施基本没有建设,据了解也没有相应的建设计划,取料场、施工道路等土地没有恢复整治,输水管线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随意倾倒,施工支洞的弃渣没有采取任何拦挡防护措施,明管段的弃渣虽在下部设置了挡墙,但远远达不到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和标准。
(2)对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作重大变更后,水土保持方案不作修正变更,从而无法实施。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批以后,主体工程变更设计,未考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后果。由于该路段是路堑与桥梁交错连接带所增加的开挖土石方都不能利用,因而废弃土石方量也大大增加,开挖土石基本上随挖随弃,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多达50余处,除水土保持方案中进行防护设计的以外,全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3)虽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治理,但采取的防治措施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脱节。某电站上游隧道口施工场地、备用石料和废弃土石均堆置在河道范围内,既不利于施工安全和河道行洪,也极易发生严重水土流失,从而导致下游河道淤积。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大都没有起用,取料场的位置也没有遵从水土保持方案,随意变更。
(4)后续设计没有相应跟上。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般都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或初步设计深度,需要进一步做好后续设计,但大部分都未做该项工作。在工程初步设计中没有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的专门章节,仅有少量的文字图表,有关内容及设计深度甚至不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尤其是取土场地和废弃土石存放场地的防护措施设计往往都是缺项。
(5)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虽基本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但普遍存在滞后的问题。如废弃土石存放场地应当先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再堆置废弃土石,在实施过程中正好相反,往往先堆置废弃土石,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甚至一直拖到主体工程完工或接近完工时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即便通过专项验收的工程中也常常存在类似问题。
(6)一些项目临时用地的水土保持措施得不到实施。临时用地往往都是开发建设单位向当地乡村借用,办理借用手续时,将水土流失防治费用和其他政策处理费用一起支付给土地所有者,而土地所有者则挪作他用,最终导致无法实施。
3、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点思考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日常监督检查、专项验收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管理工作。
3.1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等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完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开发建设单位应将其提交给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并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初步设计,作为初步设计报告的一个专门章节,并将所需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水土保持设施的初步设计应与项目初步设计一并办理审批手续,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时应有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在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设计等其他技术文件应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分送至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便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
(3)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工程量、施工计划、进度安排和有关技术要求。
(4)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对于大型项目,也可单独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5)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有关的监测成果将作为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依据。
3.2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开始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应做到以下几点:
3.2.1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宜分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3个阶段进行
(1)开工建设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设计内容是否全面,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②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规定进行变更或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③水土保持投资是否列入工程总投资;④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进度要求和有关技术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⑥是否按规定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⑦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内容。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每年至少1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水土保持设施的规模、位置作调整后,是否重新进行设计并备案;②取料场、弃渣场等位置是否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或设计一致,如有变更,是否办理有关变更备案手续;③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实行有效控制;④是否有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实施计划、进度安排,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⑥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资料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需要;⑦水土保持监测情况;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
(3)竣工验收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②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是否全部完成,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③资料整理、立卷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④水土保持监测是否按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否依法缴纳;⑥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时如有遗留问题,是否制定了有关计划并予以落实。
3.2.2监督检查宜实行属地管辖为主的原则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该行政区域内市级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国家和省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3.2.3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在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监督主导地位的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单独组织检查,也可以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2.4做好检查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作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存在问题的,要将整改要求书面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并抄送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3.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这个7章58条的《条例》,囊括了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与上位法相比,因其进一步补充、细化和完善了相关内容,更符合陕西省的实际,更具有操作性,对进一步推进陕西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有分析说,该《条例》具有4个突出亮点――
第一,强化了政府和部门的水土保持责任。《条例》规定了政府和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所属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第二,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条例》进一步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范围和效力,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第三,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手段。《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定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以及相关的备案和报告制度,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具体规定;落实了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夯实监督管理责任,避免了职责不清、监管缺失的问题。
第四,强化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规定。《条例》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标准和计征方式。
有评论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陕西省社会各界对依法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强烈要求,有利于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标志着陕西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有了更为锐利的法律武器,使陕西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强化了规划的重要性
《条例》比上位法增加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业园区、水电梯级开发、旅游景区等方面的规划”,而且由“征求意见”明确为“征得同意”。
《条例》规定:“坚持谁开发利用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严格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
扩大了适用范围
《条例》对上位法的适用范围、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范围进行了扩展,将适用范围规定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或者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建设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方案编报范围明确为“涉及土石方挖填、扰动地表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取土、挖砂、采石等扰动地表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明确了宣传教育任务
从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角度出发,《条例》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做好水土保持的公益性宣传,中、小学校应当将水土保持基本知识纳入教育内容。自此,新闻媒体开展水土保持公益性宣传成为法定义务,中、小学校必须开展水土保持基本知识教育,这将对陕西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明确了治理规定
《条例》明确了退耕还林(草)、封山禁牧及坡地的开发利用和防治要求;明确了淤地坝、沟道造地等工程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审批权限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条例》规定: “水土流失治理应当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植物措施、工程措施与水土保持耕作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的原则,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现了城镇水保的突破
《条例》明确城镇建设、改造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使城镇水土保持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可有效地控制城镇建设、改造过程中扬沙、排水管道淤积等问题,合理处置建筑垃圾和弃土(渣),防治水土流失,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条例》规定:“城镇水土保持以生态措施为主,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城镇建设、改造项目,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明确了设施管护责任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设施及保护范围,并依其附着的土地权属鉴定所有权;规定了对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处罚办法。同时,根据所有权的不同类型,规定了相应的管护方式,明确了管护责任。
明确了生态补偿制度
《条例》明确了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的补偿制度,充分体现了上位法将水土保持补偿定位为功能补偿的含义。
《条例》规定:“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金征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省人民政府可以从用水受益地区收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金,用于江河源头区、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扶持绿色农业和产业发展。对因退耕还林(草)、封山禁牧、减施或者不施化肥农药而减少收入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偿。”
强化了监测工作
《条例》确立了由省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负责管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和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监测成果质量进行评价认定;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明确了监管职责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编制与实施保持水土的方案,可以在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将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为生产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此,必须在结合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水土流失的特点上全面、准确地编制与设计保持水土的方案,以此来科学地预测由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综合性措施对水土保持进行合理地布置。
1.水利工程中常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一些问题
1.1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过于形式化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开发商在工程的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将自身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下来。但是,现阶段的绝大多数开发商并不重视方案的编制工作,过于形式化,仅仅只是将编制和审批水土保持的方案当作是简单的例行公事,思想上尚未形成方案实施的具体概念。
1.2 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1.2.1 在范本的帮助下抄袭之风盛行
目前,方案编制单位中的科学技术人员,相关的专业配备严重准备不足,而在所谓的范本的帮助下,不少人员借机不去进行深入地调查与研究,导致不能仔细地勘测工程现场的具体情况,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人员互相借鉴和抄袭的现象十分严重。
1.2.2 方案编制人员不能十分清楚地将主体工程的概念表达出来
由于对方案进行编制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充分地认识到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建设性质、当地的地形地貌、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工艺、土石方挖填平衡的实际特点等,致使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该有的项目十分简略,不该进行阐述的地方叙述了很多。
1.2.3 防治指标没有任何特色而言
将国际上最新采用的无量纲指标除去以外,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中,并没有将各地区、各行业和各企业的具体情况有效地结合起来作为参照,导致所制定的防治指标与标准不仅不够全面不够详细,并且没有任何特色而言。
1.2.4 不能够准确地对水土流失进行预测
在预测水土流失的时段,往往带有很强的随意性,水土流失的界定也并没有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当地的气候特点进行;在对弃土弃渣流失量进行计算的过程中,由于直接将众多数据省略掉,导致结果存在很大的误差;由于没有对材料的质量、标段的划分、运输的距离以及施工的时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导致对弃土渣量的估算上存在很大的偏差。
1.3 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存在的问题
“先建设后施工”的不良倾向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只有在顺利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之后,才能针对水土流失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只有在完成主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给予问题考虑出发点的不同,导致主体所能够提供的各种资料在满足方案的编制和设计中面临着很大的难度,防治措施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在变更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将变更的具体情况告知给相关的编制单位,导致不能进行同步变更,方案中与保持有关的措施也很难继续执行。
2.提高水利工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重要措施
2.1 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
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好带头领导的作用,通过对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从思想上能够切实有效地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与个人的认识,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把人为水土流失的防治当作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去对待。另外,根据最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地方水土保持法律发挥的有效完善。
2.2 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高
对相关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以此将他们自身的业务水平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严格地进行权限的编制,杜绝出现越权编制的行为。
通过野外勘测和实地调查,能够更加充分地掌握不同类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扰动特点,然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布置相关的防治措施。
(3)深入地研究预测水土流失的各种方法,尽可能地能够针对水利工程类型的不同提出相应的预测方法,进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为科学合理地布局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4)对主体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方面进行客观、公正且科学的评价与分析,针对那些与实际要求不相符合的项目选址和选线提出否定性的意见和建议。
2.3 对保持水土措施的实时进度进行科学且合理的安排
在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制度进行严格执行的过程中,结合各阶段防治水土流失的具体目标,将当地气候的特点和主体工程的具体进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充分地考虑,以此对保持水土的具体措施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另外,出于对北方地区冬季气温的考虑,与土方石工程措施有关的措施坚决不能在冬季施工,在采用植物措施时也应该对土壤的解冻时期进行充分考虑。
结语
编制与实施保持水土的方案,可以在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将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为生产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综上所述,本文从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过于形式化、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现阶段水利工程中常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地思考与分析,从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高以及对保持水土措施的实时进度进行科学且合理的安排等方面,提出了如何促进水利工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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