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3-03-01 16: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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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作要点

篇1

1、夯实充分就业基础。对充分就业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创建充分就业城区。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制度、落实优惠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及时为企业提供各项就业保障服务。加强街镇、社区人社工作平台建设,按“六有”标准建设村级就业保障工作站,开展就业保障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作用,广泛开展系列就业援助活动,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加快《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进度。积极做好就业实名制登记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为抓手,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帮扶。

2、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筹建区级创业服务大厅,打造全市一流的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扶持咨询、培训、实训、小额贷款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统筹指导街镇、社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街镇创业示范点、创业街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城中村改造,积极推进摊群点界定进程,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从事小型创业的人员提供规范化创业经营场所。发挥“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专业服务职能,主动了解创业者的情况动态,为创业者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建议。筹建“区人力资源协会”,广泛宣传创业促就业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利用创业园现有资源,扩建创业基地面积,充分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孵化力度,扩大孵化成功企业规模。

3、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积极落实省、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的申报工作,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按时足额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扎实做好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大学生创业基地等人才载体建设,广泛开展“创业就业服务校园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积极为大学生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4、加强就业服务管理。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工作力度,强化企业用工服务。建立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网络,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就业信息服务。适时举办制造业、服务业等专题招聘会10场以上,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缓解企业招工难题。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切实做好失业预警工作。

5、提升职业培训水平。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加快整合我区职业培训资源,引导培训机构联合企业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储备培训。创新培训机制,坚持职业技能培训进社区、企业、村庄、工地。

二、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完善

6、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按照上级部署,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引导城乡居民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以非公有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强执法稽核,加大清欠力度,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超额完成市下达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努力实现应参尽参、应收尽收。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接续工作,努力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9万人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5万人的目标任务。

7、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建立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培训、指导、督查和续保工作,确保参保登记率、参保缴费率均达到90%以上,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继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落实保障资金,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8、提升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指导协调,继续加快企退人员移交社区工作进度,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100%。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服务企退人员,在退管活动开展、困难退休人员帮扶服务上,打造特色,树立品牌,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退管活动,举办第九届企退人员文艺汇演,进一步丰富企退人员晚年生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认真做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9、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一步夯实和完善人员基数调整、机构变动、保费征缴、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认证稽查、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认真总结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做好与国家试点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衔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利益。

10、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通过贯彻落实《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按照“分类施保”、“按标施保”的要求,落实低保提标政策,继续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成果。根据低保家庭就业收入状况,不断完善低保退出机制,同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运作程序,强化信息建设。

三、加强人事人才建设

11、稳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认真总结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经验,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充分激发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2、强化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的规范管理。针对编外聘用人员、社区工作者和各类协理员,与编制部门配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出台适合各类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使得此类人员真正做到数量可控、管理规范、保障有依。

13、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各项职能。在梳理归纳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出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严格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各项业务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一步方便全区各事业单位规范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各项人事业务。编印《区人事人才政策汇编》,进一步宣传各项政策,确保政策快速准确落实。

14、强化人事人才工作网络。加强与区直各部门单位、各街镇(工业区、滨湖功能区)的工作联络沟通,建立完善工作网络,实现横向到区直部门、纵向到街镇组织委员的人事人才工作网络。重点加强与街镇组织委员工作联络,健全人社部门在基层的工作平台,确保政策经办得力,落实到位,形成条块结合的人事人才工作格局。

15、继续巩固“阳光招考”品牌。全面摸排区直部门和各街镇人员需求信息,经区编委会同意后,认真制订招考方案和招聘简章,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审批,严格组织公开招聘,做到程序规范、实施高效、监督有力、成效圆满。

16、提升人才服务功能,构建人才服务平台。探索在滨湖大社区建立首个区级人力资源市场的可能性,完善用工信息机制,整合各类人才服务职能,开拓人才服务业务,切实提高人才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组建政企联系机制。继续延伸服务范围,主动加强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的工作联系,扩大对区域内高技能人才、非公经济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专库建设,发挥人才资源保障作用。积极协助区人才办,进一步拓宽渠道,做好我区域内拔尖人才选拔工作。

17、抓好招才引智工作。认真开展2014年度重点企业人才需求调查,为引进各类人才提供导向,为人才培养提供依据。积极争取省市外专局对我区引智工作的支持,组织好2014年引智项目的实施及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抓好重点项目的执行工作。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和“千村引智”项目工程,加大对我区农业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加强宣传力度,优化引智环境,提升引智公共服务水平。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8、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活动,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非法用工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继续推行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制、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办案流程公开制和监察维权及时制,坚持“预防先行、调解为主”的工作模式和“快介入、快了解、快处置”的工作模式,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大提升。

19、进一步强化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和仲裁队伍建设。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新建1个数字化仲裁庭和1个仲裁调解室,二者均配置先进的监控系统和信息化设备,能有效地维护庭审纪律,加快仲裁案件审理进度。实行仲裁员准入和资格认证制度,继续开展仲裁员培训。

20、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职能,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以及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社区)活动。开展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监督清理。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同时,在未建立工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使集体合同制度基本覆盖各类企业。

21、探索建立企业依法用工诚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合作,对欠薪的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活动。进一步加大劳动力市场和建筑领域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规范劳务分包、工资支付等行为,定期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从源头上控制和有效化解工资拖欠风险。

22、继续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加强在农民工队伍中的法律法规和和政策宣传,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大力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坚持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重点查处恶意欠薪、欠保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23、加强调查研究。大力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调研和重大专题调研,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和专题业务调研工作机制,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意见。

24、加强宣传和法制工作。围绕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热点。加强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人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5、加强规划、统计和财务工作。继续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考评办法,扎实推进薪酬调查、社区直报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加强和改进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加强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篇2

贯彻落实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四区四高地”的总体发展战略,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的工作方针,突出“规范、创新、发展”的工作重点,全力推进人才开发引进、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险经办、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与人事管理服务等职能工作,确保全区人社工作始终服务于中心大局,始终服务于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跨越提升。

二、主要工作目标:

构建区“PPI”(人、岗、信息)三位一体高质就业服务体系:新增就业岗位50000个,其中大学生就业岗位10000个;援助困难弱势群体实现就业500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组织创业培训10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万;推介创业项目100个。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净增参保人员10000人;开展全区老居民纳入社会化管理工作,实现社会化管理率完成90%以上。加强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健全“双高”人才服务体系;深化人事管理服务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稳妥做好安置工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维护保障机制建设,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全年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和案件处理结案率均保持在95%以上。

三、具体工作要点:

(一)关注人才驱动效应,推进“三大体系”健全完善。

1.搭建高层次人才开发体系。办好2014年“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分会场活动,为人才和项目牵线搭桥,争取更多项目落地。搭建智企合作平台,指导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载体,帮助实施“海鸥计划”,借智发展。建立专业中介机构推荐名册,为企业提供专业意见和合作伙伴。

2.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落实技能人才目标责任制和专项资金的科学使用机制,积极参与苏州技能英才周活动,建立我区技能人才信息平台。举办10大职业技能竞赛,加大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内训,逐步完善相应评价体系。

3.构筑人才综合服务体系。搭建“人才项目实时跟踪服务”与“人才创新创业诱导”两大系统,优化“人才服务直通车”,为企业发展提供一条龙服务。

(二)立足高质就业惠民,加快“三大特色平台”建设。推动“三化”(信息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建设,提升有形的专业服务平台(职介市场)、无形的智能服务平台(网站、热线、触摸屏)和精细的窗口服务平台“三大特色平台”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招聘信息网络辐射实时更新、职业指导一对一服务、特殊困难群体面对面援助、创业能力测评学员全覆盖、家庭服务业中心发挥出品牌效应的目标。

1.做优一个职介市场。抓住市区两级职业介绍市场合署办公的契机,整合资源,搭建职业介绍“PPI”(人、岗、信息)五大良性循环通道,即智能登陆,超市选岗;定点投送,移动供岗;主题招聘,联合送岗;网上预约,365有岗;线上测评,线下指导。打造老百姓“家门口、手掌边、面对面、全天候和高度匹配”的特色职介市场。

2.打造一个家庭服务业中心。建立一个“家庭服务业中心”,打造家政服务品牌,使之成为45-55岁就业弱势群体的托底安置载体。推进“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并通过创建省级示范中心等举措加大农民工工作的力度。

3.做亮一个特色创业孵化基地。针对大学生电子商务领域创业群体,建立专业化的孵化基地。同时,全面试点星级测评办法,促进全区孵化基地的提档升级。

(三)围绕服务效能提升,构建社保经办“三化”模式。

1.社保扩面持续化。加强企业参保入口、出口管理,做好政策引导与风险预警,力争实现净增参保人员10000人。不断畅通被征地农民社保经办绿色通道,做好其身份认定与社保补缴工作。

2.经办服务高效化。加强三个社保分中心整合后的快速磨合,打造“高配”服务大厅和业务归档星级标准,抓好服务机制落实,优化窗口服务质量。推进经办“e化”建设,设立网上申报专窗,推进社保网上申报工作,推进网上待遇支付,提高经办惠民效率。

3.退管服务创新化。坚持“携手为老”幸福工程的持续建设,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和老年被征地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引入退管工作CA认证,重点加强对特殊老年群体的关心和服务。开展“乐活夕阳”系列活动,做优做大“爱心联盟”品牌,不断创新退管活动组织宣传模式,实现退管工作整体推进。

(四)着眼劳动关系和谐,落实综合维权“三项机制”。

1.预防机制。开展以“主动送单、企业下单、街道谱单、系统谋单、疑难点单”为内容的劳动关系“五单式”指导,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指导服务针对性。建立劳动监察预警信息员机制,探索聘请企业人事经理作为预警信息员,及时化解劳资纠纷。

2.调处机制。深化劳动争议案件“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建设,健全劳调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探索群体性劳资纠纷调处新模式,将“政府主导”变为“政府指导”,调动企业积极性。

篇3

一是强化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二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健全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和信息网络建设,简化服务流程,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综合“柜员制”服务;三是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完善离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制度,加快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帮助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在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上实现新跨越

一是继续以扩面征缴为重点,强化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深入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扩面征缴措施,促使企业应保尽保。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创新稽核方式,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继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积极开展单病种定额结算工作,切实做好慢性病即时结算报销和定点门诊、定点零售药店达标验收工作。进一步丰富企业退休人员活动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三是继续以基层平台建设为重点,创新人社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各镇(办)基层平台建设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充实人社网站,及时进行网络安全检查,推进工作信息化。

三、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着力在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上实现新跨越

加强监察队伍和组织机构建设,建立日常巡视监察组;加大对日常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突出做好年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仲裁办案质量,并切实抓好基层组织业务指导,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企业干部维稳力度,为企业干部按时发放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大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着力在提高各类人才队伍素质上实现新跨越

篇4

各位领导,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我们将“四点半”学校作为完善社区功能、增强孩子才干、消除居民后顾之忧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以下工作措施,既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又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思路定位。针对社区内年轻居民在企业工作较多的实际情况,为了让他们安心上班,更为了“罗家庄的未来”能够安全、健康、茁壮成长,社区决定将“四点半”学校打造成学生在社区内的健身娱乐、体验成长和社会实践的课外活动场所,专门聘请了两名学历高、责任心强的志愿者担任辅导员,由他们负责日常孩子们的管理照顾。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将党群服务中心50余平方米的大房间设为“四点半”学校,里面配备了桌椅、文房四宝、投影仪,同时,投资1900多万元,在社区高标准建设了“一厅、两校、十室、两馆、两中心”,配套齐全,功能完善,使社区成为孩子们学习、互助、休闲、娱乐的好地方,为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丰富特色活动。“四点半”学校每天都正常运行,孩子们放学后送到这里,由专职老师负责他们的功课辅导,兼职辅导员也可以对孩子们进行特长辅导和思想道德教育。孩子们可在老师的辅导下做作业、学习绘画、剪纸、泥塑等。周六周日,还有离退休老干部对社区的孩子免费教授书法,目前,每天放学后接受教育的孩子日均32人,周六周日接受书法培训的孩子有42人。“四点半”学校已成为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的港湾。

篇5

(二)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和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服务,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深化开展“春风行动”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工作,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市民化。完善城乡就业援助制度,实施分类帮扶,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继续做好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工作。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创业扶持资金的有效使用率,鼓励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充分发挥创业指导中心作用,规范创业服务标准,加强创业信息服务,打造特色创业品牌。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力度,加强发放对象的审核,继续推行“整贷直发”模式。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做好省级创业型城市考核评估的相关工作,并逐步开展创建创业型县(区)活动。继续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政策。以促进就业为重点,扎实推进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调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推行“直补企业、直补个人”的培训补贴办法;以稳定就业为重点,围绕现代服务业和经济园区,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使用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全年组织就业技能培训1000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00人。

(五)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场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投入力度,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绩效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试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络等信息化建设,完善失业监测预警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库,运用人事软件提供人才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工作,帮助主导产业、园区企业及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二、以城乡统筹发展为重点,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六)完善保险制度。落实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政策,按照省、市政策,稳妥做好老农保、村干部养老保险过渡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巩固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成果,稳步推进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和大病保险工作。完善工伤保险奖惩机制,做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工作,开展工伤认定、工伤康复和工伤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指导开展企业年金工作。

(七)扩大覆盖范围。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引导适龄居民积极参(续)保缴费。以高风险行业和事业单位为重点,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事业单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全年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6万人、3.81万人、0.7万人、1万人和0.7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6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八)提高待遇水平。严格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完善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进一步提高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九)强化基金监管。配合全市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继续跟踪督促整改。积极推进医疗保险总额预算管理,探索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严格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完善社保基金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认真执行要情报告制度,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督,按照要求实施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

(十)提升经办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建设,规范和优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流程,推进标准化管理,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做好市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网络应用和省内外异地住院就医费用即时结算工作。落实社会保险关系市内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应用水平。继续开展经办机构“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保持在85%以上。

三、以“两高”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做好政府人才工作。

(十一)着力推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重点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高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特色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力度。配合做好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推进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规范职称评审和资格考试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十二)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技师培养带动工程。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层平台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技工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全年培养技师15人,培训高级工10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500人。

(十三)着力加大引智工作力度。加大引智项目申报执行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力度,提升引智工作效益。积极组织实施2013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活动。重点实施好2013年“茶树上联苯菊酯类农药防治替代技术研究”和“国外优良牧草引种驯化关键技术”2个引智项目。继续抓好省第四批千村引智示范项目——药谷金银花专业合作社金银花GAP种植与精深加工技术推广跟踪考核工作。

(十四)着力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健全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统筹推进政府各项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人才工作创新。

四、以科学规范有序为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五)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2013年全县公务员考录工作,继续开展公开遴选工作。加大“四类培训”、对口培训和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表彰奖励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强化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十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后管理工作,规范聘用合同管理。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选核准工作。认真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强化监督指导。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落实安置任务,改进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切实做好部分企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五、以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七)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年”活动,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向乡镇、街道及社区延伸。加强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工作,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继续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推动带薪休假、高温劳动保护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落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

(十八)建立劳动薪酬增长机制。做好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工作,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完善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十九)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积极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在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示范。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和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案件处理力度,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

(二十)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两网化”覆盖率达到70%。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非法用工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开展“诚信用工、诚实劳动”活动,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7%以上。

(二十一)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方向,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政策措施,做好城乡一体的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推进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实施家庭服务业培训工程,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六、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二十二)加强人社工作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和专题业务调研工作机制,局领导全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0天。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对全局性、制度性政策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深入研究经济形势、社会风险等因素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十三)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和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站)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创文明服务窗口、争当岗位标兵”活动,加强科室、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启动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推进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年内全县持卡人数达到3.72万人。继续实施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加强人事考试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各类考试服务和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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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建立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五厂(场)一车”,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加快水泥厂、钢铁等非电重点行业脱硝进程,启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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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为符合政策的大学生落实10万元政府两年贴息贷款和1万元创业补贴,引导大学生积极创业。

(三)深入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导向,完善和落实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着力建立“鼓励创业—推动发展—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循环效应。引入电商,通过培育互联网+旅游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努力开发就业岗位。通过深入开展创业服务,用足用活创业扶持政策,扶持各类群体自主创业,让创业明星回县创业,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作用。

(四)积极做好重点群众就业工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放在首位,联合工会、共青团委、妇联、工商等部门,高效开展“送岗位”、“春风行动”、“脱贫攻坚特殊招聘会”等系列就业援助计划。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五)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优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建立健全劳动者的培训制度,全面推行订单、定向、定岗式技能培训模式,有效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提升就业质量。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帮助更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坚持扩面提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狠抓扩面征缴,确保目标任务落实。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的参保工作,力争全县参保总人数年内实现96万人(次)、征收基金9亿元。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和扩面征缴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企业应保未保和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以及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和监察力度。

(七)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系统梳理机保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流程,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的培训。做好第12次提高企业退休员养老工作,及时兑现到位;扎实推进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统一征收和稽核工作,实行社保业务一个窗口办理、一张单据征收、一个平台共享;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社保“精准扩面”奠定基础。

(八)启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全国)试点工作。按照市局要求,早布置、早安排,提前做好全民登记前的准备工作,仔细分析各类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重点要牢牢抓住村“三职”干部,以点带面,做好全民登记工作,确保全民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

(九)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应用,加强非现场监督和网络即时监控。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强化社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基金征集、专户存储、社会化发放全过程,及时督促银行按规定利率计息,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狠抓经办能力建设,确保业务规范操作。进一步优化业务经办程序,做好参保人员台账管理、信息资料归档等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街)、村(社区)三级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体系,加快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经办和工作重心下移,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三、坚持规范有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科学合理地开发配置人才资源。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申报工作,重点加大对我县教育、卫生、食药监系统紧缺专业人员和条件艰苦的偏远山区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力度。做好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计划申报工作,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十二)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员入口及干部流动管理,按照省市要求,加大改革力度,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盘活我县现有人才资源。继续完善县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备案工作,重点对机构改革中,重新审定编制的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的审核及报批。

(十三)加强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长效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对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培训。做好县政府序列公务员日常管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十四)进一步做好安置工作。全力做好军队裁剪员额期间的安置工作,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转业军人的培训服务工作,开展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个性化培训,指导其自主创业。进一步做好企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落实属民管理的责任制,强化一帮一责任制,即时掌握企业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兑现中省的解困政策,勤走访,及时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困难问题。

(十五)巩固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果,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贯彻落实好各项工资福利政策,规范公务员津补贴,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抓好工资正常晋升及增加离退休费审批工作,切实把涉及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抓紧抓好。

四、坚持构建和谐,着力健全维权维稳机制

(十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制建设。强化巡视检查工作,增强专项检查针对性,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时效性。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妥善处置。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推进监察机构队伍标准化建设,完善用人单位信息采集,逐步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能。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

(十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加强镇一级调解组织建设,运用调解机制和方法化解劳动纠纷。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仲裁员库,推动兼职仲裁员取证培训。

(十八)进一步做好维稳工作。牢固树立全员维稳、全程维稳、全年维稳、全域维稳的理念,密切关注企业干部、失业志愿兵、乡镇员等重点群体的思想动向,带着感情一责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坚决防止进京到省集访和非正常访,对于非法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理,切实确保我县人社系统不出频稳事件。

五、坚持求真务实,强化自身建设

(十九)打造学习型机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丰富学习载体和内容,继续实施“中层干部讲专业、副职干部讲政策、主要领导讲法纪”,努力实现一般干部应知应会、中层干部行家里手、领导干部权威专家。不断深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深入学习党纪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法规,适应新要求,掌握新知识,更好地指导实践,推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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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持续推进“精减压”。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流程相近、材料相同、结果关联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聚焦群众办事高频事项,查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社扶贫等领域痛点堵点,确定一批事项明确要求、加强调度,开展“服务事项快办”行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认真总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广,切实减少证明材料。千方百计压缩办事时限,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社保关系转移、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事项办理时限长等问题,主动在流程优化、材料简化和服务优化下功夫,最大程度便企利民。

三、完善标准规范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将的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和标准清单,加快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大宣传贯彻实施力度,推动人社审批服务事项标准统一。健全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促进信息系统整合,加快部门内部业务系统整合,强化数据共享和数据质量,实现更多人社业务全程网办。充分运用人社大数据、电子社保卡等优势资源,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着力解决“网通数不通”问题,推进“一网通办”和社保卡“一卡通办”。着力加强风险防控,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规范认定并设立人社领域失信“黑名单”,大力实施部门联合惩戒。推动县级服务窗口全部接入人社部监测指挥平台,实现对窗口单位服务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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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七)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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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戎俊康(1972-),男,山西五台人,太原供电分公司送变电分公司,工程师。(山西 太原 030024)

中图分类号:TM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1)36-0130-02

随着智能电网概念建设的逐步开展与深入,作为“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三流汇集的焦点,[1]智能变电站的建设也成为当今电网建设的重点。[2-3]变电站是电网的基本组成元件,智能变电站的建设也是我国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重要内容。应用电子式互感器,采用IEC61850规约通过光纤网络进行智能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信息交互,使用智能化决策支持系统进行运行控制机及管理的智能化变电站建设对于电网继电保护工作将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智能变电站基本概念特征及结构的分析,初步探索了电网继电保护工作在智能变电站建设中所面临的新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

一、智能变电站的概念与特征

在国家电网公司所制定的《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中将智能变电站定义为:采用先进、可靠、集成、低碳、环保的智能设备,以全站信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要求,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保护、计量和监测等基本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支持电网实时自动控制、智能调节、在线分析决策、协同互动等高级功能,实现与相邻变电站、电网调度等互动的变电站。[7]

1.一次设备智能化

一次设备的智能化是智能变电站建设的基础,到目前为止真正意义上的智能一次设备还没有投入运行,当前采用较多的是由常规一次设备+智能组件构成的智能一次设备,如:智能断路器、智能变压器等。由于采用了数字化的电子式互感器及光纤网络,一次设备与保护等二次设备之间的数据交互方式实现了完全的数字化。

2.二次设备网络化

在智能变电站中,传统的二次回路概念被极大地弱化;变电站中二次设备之间以及与一次设备的通信连接全部采用高速的光纤网络,二次设备真正地实现了数据、资源的共享。传统的电缆及连接导线连接方式被数字公共信号网络所取代。这样的变化节省了了大量电缆、连接导体、端子等模拟量电路耗材,人工不可直接接触的数字通讯方式使得继电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得到很大提高,变电站控制功能的实现得以简化并可以进一步优化。

3.信息交互标准化

智能变电站内电气设备的数据通讯都基于统一的IEC 61850规约。统一标准方式使得不同的设备厂家可以基于同一标准,不再需要考虑和其它设备的数据通讯问题,简化了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检修流程,做到了电气设备的即插即用,这使得变电站内的安装维护工作较以前方便很多。

4.运行控制智能化

在智能变电站中将应用大量的智能化决策支持系统,这将使得整个变电站自动化运行水平进一步提高。调度中心的相关操作控制命令将在智能变电站中自动执行,并具备各类自动校核功能。此外,在线状态检测不仅实时检测各个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还对其进行评估分析,并将结果上送至调度中心以便于运行工作的安排。相对于无人值守的综合自动化变电站,智能变电站不仅简单地接受调度中心的命令,还参与站内设备有关的分析决策。

5.功能应用互动化

如上文所述,智能变电站不仅仅是一个电能变换和输送的中间节点,更是一个独立进行决策分析的智能处理单元,每个智能变电站之间及其和调度中心、管理终端等依据其功能效用进行互动,相互交换数据及决策方案。这无疑将大大地提升电网运行的自动化水平。

二、智能变电站的逻辑结构

在智能变电站中,其基本的结构不在是常规站的间隔+主控设备这样的方式,其逻辑结构可以划分为:过程层、间隔层和设备层。[6,7]

1.过程层

过程层主要包括一次设备及其附属的智能组件及智能装置,如:变压器、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等等。可以看到过程层中不仅包含是一次设备,而且包含各类智能接口、合并单元等设备。过程层的主要作用在于:量测数据采集、各类设备状态检测及控制命令的下发执行。

2.间隔层

间隔层中包含有各类监控设备和继电保护设备等,这些设备依然次采用依据间隔的配置方式。间隔层实现了对各个间隔内一次设备的控制、监视和保护。间隔层内的设备采用光纤数字通讯方式与设备层以及站控层的设备进行通讯。

3.站控层

站控层由各类人机交互用的设备、数据前置机、服务器以及用于外部其它变电站及调度中心数据连接的服务器、工作站等设备组成,其主要的作用在于实现全站的集中控制。

上述的逻辑结构在国家电网公司所制定的《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中采用设备层和系统层予以实现。[7]

三、智能变电站的建设情况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的多个智能变电站试点工程已经逐步投入运行,[4]其中既有地区级的110kV、220kV变电站,也有500kV及750 kV的大区变电站;其中既有新建站也有进行技术改造的老站。包含:齐齐哈尔电业局220kV拉东智能变电站改造工程、新建750kV延安智能变电站、220kV青岛午山智能变电站、金华500kV芝堰变智能化改造试点工程、110kV北川智能变电站建设工程等;这些变电站从功能设计到运行特性,其各项指标都满足了智能变电站的各项功能要求,预示着我国今后变电站建设的主要方向。

四、智能变电站投运对于电网继电保护工作的新要求

随着智能变电站的建成投运,其运行维护工作就成为电网运行需要探索的新问题。尤其是对于继电保护工作来讲,将面临完全不同于常规变电站的新的局面。这主要是由于在智能变电站中,二次系统不再是常规变电站的模拟量构建的回路,而是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同时大量的智能决策系统将得以应用;这使得继电保护工作将面临新的变化。

1.技术工作内容的变化

一直以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负责其管辖电网内的各个变电站内的二次系统的维护及调试等工作,由于二次回路采用模拟量电路构建,继电保护工作的重心在于对二次回路的维护,如:各类交流回路的断线查找及排除,控制回路故障的排除等等。但在智能变电站中,二次回路被通信网络所替代,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不在面对复杂的二次回路,而是要保证处于网络化条件下整个保护系统的可靠工作。这一转变使得原本已经延续了几十年的保护工作任务、流程、规范都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

为适应这种变化不仅仅需要设备厂家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更需要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在实践中挖掘设备特点、总结归纳新设备的运行特性,以此为基础制定新的规范和标准。

2.人员专业素养要求的变化

由于二次设备的网络化,一次设备与二次设备的连接及二次设备之间已经基于数字方式进行信息交互,这使得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不仅仅要熟悉继电保护的原理,还需要掌握IEC61850规约等通信技术。因此,熟悉电气、通信、计算机等技术,并具备相关专业技能的的复合型人才成为继电保护工作的新要求。

由于大学教育中的专业划分,当前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对于这部分非传统的保护相关内容并不熟悉,因此需要在工作中结合智能电网的特点以及各类智能设备的特性,辅之于专门的讲座培训等手段,加速保护工作人员对于这部分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如有可能,各高等院校在专业教育中也应增强通才教育,弱化电气专业教育内部的专业划分,增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3.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的变化

在智能电网中,运行控制的智能化也是其一个标志性特征;对于智能变电站中的保护系统,智能化的决策管理工作也必将开展。如何结合智能变电站特点和要求,设计建设符合继电保护工作要求的管理模式和流程也就成为下一阶段继电保护工作的重点研究内容。这不仅需要智能化的决策支持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更需要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结合工作需求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这首先需要继电保护的管理工作转思路,可以清楚地理解智能电网本身的背景意义及相关技术;其次由于新生事物快速发展中原有管理模式中可能会暴露很多问题,保护工作者必须有足够的困难意识,敢于面对出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积极应对;有超前意识是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的,不能总等新设备投运后再去适应,而是要结合智能电网及智能变电站建设的目标提前准备,积极借鉴兄弟单位经验以便尽快摸索出适合于自己的管理模式。

五、结语

在智能电网的建设中,继电保护工作将发生重大变化,变电站内保护系统的网络化、数字化意味着沿用了几十年的二次回路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充分发挥新的设备及新技术的效能,就需要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进行不断的总结分析。

参考文献:

[1]罗明志.智能电网综述[J].中国电力教育,2010,(16):239-242.

[2]汤乃传.智能变电站[J].科技综述,2010,(3):13-16.

[3]张沛超,高翔.智能变电站[J].智能电网技术及装备专刊,2010,(8):

2-3.

[4]李兴源,魏巍,王渝红,等.坚强智能电网发展技术的研究[J].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2009,3(17):12-13.

[5]关杰,白凤香.浅谈智能电网与智能变电站[J].中国电力教育,2010,(21):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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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灾区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做好灾区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我们的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通知要求上来。

    二、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对外来劳动力宏观调控的力度,结合目前我市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和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检查,坚决杜绝私招乱雇行为。

    三、加强与相关省(市)、自治区劳动厅(局)驻京劳务管理处的协作,注意灾区民工的动向。自1998年12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外埠劳务基地有组织的招用外地务工人员,不得招用零散外埠劳动力。对特殊需要的,须经市劳动局批准。

    四、切实加强对民工有序流动和春运工作的领导。市劳动局成立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为市、区(县)劳动局的主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各区(县)劳动局及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较多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办事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外地民工留京过节的工作。各区(县)劳动局及用人单位于12月31日之前将领导机构组成情况报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

    五、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较多的用人单位应按50%的比例安排外地民工留京过春节。对在京过节的民工,市、区(县)劳动局将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六、在1999年1月1日至3月1日期间,各级劳动部门暂停办理外地务工人员手续;各用人单位暂停招用外地务工人员;外埠劳务基地暂停向北京输送劳动力。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此期间招用外地务工人员或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报市劳动局批准。

    七、建立值班和民工流动信息的通报制度。自12月1日起至1999年春运结束前,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于每月的10日、25日分别上报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一次工作简报;1999年春运期间每周四上报一次工作动态情况。

    八、春运期间,市劳动局将组织相关区劳动局和省(市)、自治区劳动厅(局)驻京劳务管理处对本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外地民工流动情况和崇文门三角地等外地人员非法聚集地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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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督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重点安排7项专项监督检查。

1、结余结转资金及暂存暂付款专项检查。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2月下旬至5月底,组织开展结转结余资金及暂存暂付款专项检查,认真做好省厅驻淄博办事处迎查工作,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2、开展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项目审批和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至5月,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把关不严,不按规定制定和公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导致资金被骗取、套取、挪用等问题。

3、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审计工作。根据国资办提报,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对32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4、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6-9月份,选择公共交通及医药流通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5、开展环卫运转经费专项检查。根据企业科提报,8月份,组织开展环卫运转经费专项检查,为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

6、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根据农业科提报,为确保申报资料和补贴发放真实、合规、完整,9月份,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7、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根据社保科提报,为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10-11月份,组织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

(二)各有关业务科室自行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1、保障性住房工程专项检查。3-5月份,投资评审中心综合科计划对诚信建筑公司、淄博华宝工程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政策执行和工程投资情况。

2、交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10月份前,企业科计划开展交通专项资金及下属单位资金往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3、学前教育助学金专项检查。10月份,行政政法科计划开展学前教育助学金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报漏报及虚报冒领现象。

4、农村五保专项检查。9月份,社保科计划开展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检查。5月份,农业科计划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设计的科学性、资金管理合规性和工程决算真实性情况。

6、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10月份,综合计划征收科计划开展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范建设项目收费收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7、支付申请跟踪问效监督检查。7-9月份,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科计划对城建、水利等5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申请跟踪问效监督检查。

8、中标企业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6月份,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计划对中标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9、开展镇(街道)政府部门资金专项检查。3月份,基层财政管理局办公室计划开展镇(街道)政府及部门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收支管理,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10、税收收入专项检查。7-9月份,财税督察办公室计划对各财政财务管理所税收收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税收收入归属、入库级次情况,确保县直税收不受损失。

11、开展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项检查。4月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计划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重点检查计划。为确保2014年度重点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各检查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增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检查计划全面完成。不得擅自扩大检查范围,追加检查事项,增加被检查单位负担。

(二)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检查(见附件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财政监督检查由监督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开展检查前,到监督局办公室开具《财政检查通知书》,并于实施检查的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同时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底稿,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按时完成检查报告。各镇(街道)财政所要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参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第39号令)的要求,依法实施监督工作,自行组织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并把检查资料上报监督局办公室。

(三)规范行政处理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的原则,认真进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或处罚的意见和建议。凡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按照关于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的要求,负责检查的业务科室要将有关材料报监督局办公室,由监督局办公室统一做好有关审理和处罚工作。

(四)认真总结,强化整改。各有关业务科室在项目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分析、细致梳理、全面总结,撰写出详实的检查报告,向主要领导汇报后,及时报送监督局办公室备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要求督促进行整改,建立长效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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