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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日溪乡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201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2009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检查的步骤与内容: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督查工作安排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工作纪律方面,狠抓公司工作作风纪律专项整顿工作,召开严纪律,重新制定修订了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财务报销制度》《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截止12月全公司进行纪律检查6次,经济处罚1人,警告6人。
2、办文办会方面,截至目前收到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文件83件;联合支部发文9件,联合工会发文4件,欣兴置业公司发文41件,项目管理公司发文14件,拆迁公司发文1件;下发转发安全质量相关文件20件,400余份;召开行政办公及培训会议46次。
3、团队建设方面,全年组织举办道德讲堂主题活动四次,组织春、秋游活动各一次,举办元旦联谊回一次,提升企业文化内涵的同时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精神素养。
4、规范车辆管理,全年无公车私用现象发生,车辆违章已责成驾驶员及时处理。按照市国资委统一要求,三季度公司丰兰达(陕B67093)以13.5万元被合法拍卖。
5、2019年5月,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
6、及时了解对中省市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全年向人社部门申请稳岗补贴共计5万余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文字功底、参谋水平有待提升
公司各种文件的起草是办公室工作的首要任务,但是在以下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发文质量不高,写作水平有待提升,错字别字情况屡有发生,降低了发文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把握领导的工作思路不够,没有留心将领导平时在不同场合的讲话和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看法进行系统总结和归纳,对领导的思想脉搏和思维走向把握不准确,因此也没有有效地为领导决策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2、综合协调不到位没有起到枢纽作用
办公室工作琐碎忙乱,既有来自上级的批评,又有来自基础的埋怨。久而久之出现了对来自基础的不同意见暴力解决,没有耐心;对来自上级的工作部署,拖拉回避,办没有从思想上树立任劳任怨、甘当绿野的服务意识。导致工作的开展没有前瞻性,搞不清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先干什么,后干什么;缺乏语言艺术,没有注意针对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表达方式。
3、督查督办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无力度
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工作中,办公室围绕公司重大决策,将提醒督办落实放在日常工作突出位置,但是对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不够。只做电话督查、文件督查,没有现场督查、暗访督查,在督查中发现问题就反馈问题,很少主动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抓作风建设有死角,队伍素质提升慢
在抓作风建设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放在了学习落实《规章制度》方面,对《工程管理办法》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觉得与我无关,缺乏大局意识,没有将自己摆一个正确的角度看问题,一心只想着搞好自己本职工作,钻牛角尖。
三、2020年工作打算
1、苦练文字功底,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扩大知识积累,提升写作能力,提高发文质量;规范收发程序。
2、搞好协调,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部门,处于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的位置,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机动,善于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主要污染源减排和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保障**赛事顺利召开为目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重点区域冒黑烟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机场周边区域。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对无法达标排放烟尘的企业,督促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杜绝奥运期间锅炉冒黑烟现象。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企业锅炉冒黑烟检查,定期对主要交通干道、机场周边区域的巡查。
2、开展重点区域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执法
(1)检查范围:外环线以内、淀浦河沿岸及吴泾整治区域。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开展重点区域码头堆场扬尘整治,控制吴泾整治区域扬尘污染。协助市有关部门,控制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结合扬尘控制区创建及吴泾整治区域整治要求,加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3、严格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
(1)检查范围:主要道路两侧、较为集中的居住区等敏感区域。
(2)检查时间:8月
(3)具体要求:严格审批重点区域建筑工地施工,加强噪声控制,原则上停止敏感区域夜间施工审批。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加强工地施工审批管理,并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建筑工地噪声污染控制检查。
4、开展放射源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市、区重点辐射技术利用单位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辐射技术利用监察计划对重点企业开展环境监察,抓好各类辐射项目的审批、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工作台帐制度,防止放射源污染事故。
(4)职责分工:依据奥运期间放射源监管要求,区环保局会同区公安分局负责各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管。
(二)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的,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
1、重信重访案件的查处
(1)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引起领导及有关媒体关注的重信重访案件,尤其是企业噪声、粉尘、恶臭及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扰民问题和居住区周边餐饮业污染问题。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对违法案件,做到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负责辖区内重信重访案件的梳理和执法检查。
2、挂牌督办案件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2005年以来,我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列入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加强对重点督办案件的后续监管,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从严处理。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负责对督办企业进行检查。
3、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专项整治
(1)检查范围:黄浦江水源、准水源保护区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对2006年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检查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设置及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情况;对准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不稳定达标及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负责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执法检查。
4、化工企业整治情况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年专项行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完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的企业,依法立案处理,对未建立水污染事故和危险物品防控措施的企业,要停产治理。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执法检查。
5、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2006年以来列为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的企业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超过限期治理期限尚未完成治理任务,要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或不达标企业,提请区政府责令关闭;对已完成整治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经委对辖区内已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6、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对辖区内*年以来审批项目、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及投诉严重的污染企业。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违法建设、开工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生产;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及环保手续不全,环境污染严重的“厂中厂”,依法予以查处。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工商分局对辖区内违法的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
(三)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关停并转企业的专项检查
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本区已建污水处理厂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检查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环境管理档案建设等情况;严厉查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规定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
2、关停并转企业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对*年以来辖区内关停并转企业
(2)检查时间:8月
(3)具体要求:检查摸清关停并转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削减、生产线关停情况及相关企业残留污染物处置情况;确保各企业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杜绝残留污染物二次污染,推进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严格审批要求,控制新引进项目。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经委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
为加强*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
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制定工作方案,区监察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工商分局和*供电公司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调,形成联动和案件移交机制,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二)实施挂牌督办,加强案件管理
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将群众反映激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进行公开曝光,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实行挂牌督办的案件,强化后督查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追究
要总结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力度。区环保局、区监察委要定期分析环保违法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区发改委、区经委要加大对劣势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环保局抄告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区安监局加强化学危险品及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区城管监察大队协同加强对堆场码头、建筑工地等扬尘污染整治;电力公司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实行公众监督
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典型的违法案件坚决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同时畅通区环保“110”投诉热线和区“民生热线”,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舆论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形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根据*市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成立*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8—10月)
8—10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1、8月20日前,完成*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2、9月20日前,完成挂牌督办、饮用水源后督查;
3、9月2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关停并转企业监管,摸清减排情况;
4、10月20前,完成重信重访、化工行业、停产整治及限期治理后督查;
(三)总结阶段(11月)
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提交工作总结报区政府、市环保局。
*区环境保护局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经济委员会
*区监察委员会
*区司法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定制度,提要求,推动工作进展根据督查工作的实际,以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及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确定了科室目标责任制度,确定了12项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了搞好督查工作的要求、方法及程序,在督查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二、围绕重点,突破难点,狠抓督促落实一是对一些重大事项坚持跟踪督查,现场查看,求得实效。如对十里铺街道村水塔漏水导致部分村民居住楼房倾斜发生险情事件、新筑街道杨庄村48人因对国际港务区征地拆迁有关政策不理解赴京上访事件,均能做到深入现场实地查看,了解真实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报告等材料。二是认真参加专题会议,及时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并结合督查工作针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查,发挥了科室作用,使领导决策按时落到实处。三是不断提高督查专报质量。今年上半年共出专报5期,及时全面地反映了半年来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各街镇各部门对有关事项的督促落实情况,保证了以通报查落实、以通报鞭策后进及时改正不足、以通报反馈情况的目的,真正发挥了督查专报的重要作用。
(一)、业务工作
1、开始农贸市场改扩建工作。
2、做好了商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和惠民工程投诉督办工作。 4、协助赫山区酒管办查处一起假冒酒的销售。
5、组织了原百纺公司门面的拍卖。
6、做好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摸底工作。
7、银城华天宾馆装修已完成95%的工程,6月开业。二期工程招投标已全部完成。
8、益美电器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已完善;长春加油站已投资1000万元,土地三通一平,6月开工建设。
(二)综合工作
1、按照上级要求,开始筹备商务系统党务公开工作。
2、做好了商务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实施方案。
3、对办公室做了重新安排,美化了办公环境。
4、积极参加了区第五届大众运动会,运动成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荣获团体第一名、第二名各一个。
5、对农贸市场进行创卫督查,搞好了机关庭院的日常卫生。
6、做好了五一节及平时老干部及改制企业队伍的稳定工作。
7、与各改制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11年维稳工作责任书。
二、6月工作安排
(一)业务工作
1、继续抓好农贸市场改扩建工作。
2、做好惠民工程的日常管理。
3、上报未参保城镇集体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情况。
4、做好特退人员的摸底工作。
5、做好机电公司资产处置及安置工作。
6、组织好原五交化公司办公室的拍卖工作。
7、跟踪银城华天和秀峰水果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8、与益阳市汽车商会洽谈汽车市场建设项目。
9、洽谈学门口市场引进冷库项目。
(二)综合工作
1、组织商务系统认真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
2、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答复工作。
3、做好半年度工作总结和经济形势分析等各种总结工作。
二、整治措施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
对本辖区内馒头食品生产小作坊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普查和统计。
第二阶段:核查阶段
结合第一阶段的摸底排查情况,对辖区内馒头加工小作坊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原材料采购验证、索证索票、添加剂(重点是着色剂)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原料进厂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添加剂使用关。严禁以塑料布和编织袋当作笼屉垫使用生产加工馒头的行为,严禁使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馒头,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馒头,尤其严禁违规使用着色剂生产加工馒头。在对馒头食品生产小作坊普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和总结完善
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切实提高馒头加工小作坊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馒头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要加大对馒头生产小作坊违法生产行为的查处工作,重点打击使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馒头,以塑料布和编织袋当作笼屉垫使用生产加工馒头的行为,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馒头,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小作坊进行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要站在“保民生、促和谐、维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食品监督科全体人员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日常的监管工作。
(三)加强协作,提升部门合力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全面清金属排污企业及周边区域环境隐患。在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进一步清查、梳理我市企业在生产、储存和运输等环节中重金属分布及污染状况。督促有关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污水处理厂出水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企业开展自查。加大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促使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部达标排放,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2.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进一步明确重金属污染防治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受污染土壤、场地、水体和底泥等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对已关停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企业进行再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对未能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进一步加强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帐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进行跟踪督察,加强监管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行,外排水稳定达标。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泥处置,防止随意弃置造成环境污染。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水质监管,严厉查处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2.加强电厂脱硫、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和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设施的监管。对各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自律行为。继续加强燃煤电厂驻厂监管,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逐步在我市主导产业和排污大户中实施这一监管办法,确保达标排放。严肃查处脱硫设施故意不正常运转、使用旁路偷排、烟气连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对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对未能按期达到要求的依法查处。
(三)着力解决慈湖地区突出环境问题。
1.着力整治大气污染。加强对区域内企业大气排放情况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污或设施不正常运转行为。督促区域内大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减少粉尘故障性排放。加强施工工地及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泥土抛洒现象,控制粉尘扬散。
2.严格监管水污染。加大对国控、省控企业废水排放情况监管,摸清小企业废水排放情况,查处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天然河流域专项治理,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关停、取缔小采选企业。
3.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加强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台帐,严厉打击擅自倾倒、丢弃、遗散工业固废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并建立管理档案。依法高限处罚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建设项目集中检查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1.开展重点领域建设项目集中检查。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环保工作中存在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在土地使用权限、矿产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中存在的环保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一般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2.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对年以来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执行、验收等情况进行清理,对未经环保审批违法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批大建小、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进行生产的,一律停止建设和试生产,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并责令完善环保等相关手续。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县区政府应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本辖区内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通力协调配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等环境执法手段,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结果。对不依法行使职权,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定期召开新闻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五)加强信息报告,按时上报信息。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每周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及时报送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简报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根据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9月)。
集中整治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重金属排放企业、钢铁企业及污染减排重点行业,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组织新闻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公布处理结果。
(三)督查阶段(9月至11月)。
在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通过开展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和保持安全生产状况安定平稳。
二、督查范围
(一)各类粮食仓储、购销、加工。
(二)出租、经营场所,年久失修的仓房、水、电设施等。
(三)小车、物质、资金等重点环节。
三、排查治理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体制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
(三)应急机制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四)生产作业是否规范。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五)单位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范措施、药剂储存是否存在隐患,运转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保养、检修,是否匹配企业生产要求。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宣传培训是否到位。是否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积极参加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是否产生实效。
四、督查方式
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县发改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重点抽查、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和督办整改等方式,对所属粮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五、督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1月20日至1月28日):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州、县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认真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全面自查;抓紧整改已排查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落实责任、措施、资金、预案,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围绕“春节”、“藏历年”期间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
(二)督查阶段(1月29日至2月4日):我局将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内容,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三)整改阶段(2月5日至3月25日):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请县粮食公司于3月28日前将开展的工作总结报县局。
六、督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发改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所属各股室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粮食购销公司也要有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机遇,集中整治全县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全县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继续针对20*年省市检查中未完成的督办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加强挂牌督办,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在省级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出台后,进一步规范挂牌督办的范围、挂牌和摘牌的程序,明确被挂牌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监管要求、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处置措施等。对20*年市级挂牌督办的水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今年将继续挂牌督办,并借助社会舆论力量,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
(二)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根据行业和企业排污特点,创新执法手段,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化工、建材、钢铁、果汁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摸清行业污染现状,集中整治,提高行业治污水平,推进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尤其对与邻县交界等比较偏僻的乡镇、村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并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取缔,不留后患。
(三)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污染减排。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提供保障。今年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继续加大对化工、建材、果汁等重点企业特别是省控企业减排设施正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挂牌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整顿,切实提高减排效率。继续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生产工艺为重点,对于一些突出的环境违法问题,不捂、不瞒、不怕曝光,必要时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通过持续深入的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减排任务的完成和环境质量的不断好转。
(四)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省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突出抓好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影响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应急措施;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五)加大生态环境治理,集中开展矿产开发环境污染整治。对我县辖区内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周围的采取落后工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我县对外形象的白灰窑和露天煤厂进行全面清理,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对北部沿山周围公路两旁的采石、破石企业要采取限批、限建措施,规范开采,有效遏制乱开滥采;做好对冀东、声威、三家建材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六)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要对20*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公路、果汁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从环评、“三同时”开始,加大日常巡查和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七)集中整治工业密集区环境污染问题。要按照“规范工业园区生产,实施集中分类治污”的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查处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强化部门联动为手段,对我县工业密集区进行拉网式摸底,并建立相应档案,对无污染处理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三同时”未执行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严处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确定我县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密集区、重点流域存在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总结阶段。认真总结此次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长效管理措施,并于11月底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这次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泾阳县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监察局局长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县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县建设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农林局副局长
*县水利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电力局副局长
*县环卫局副局长
*县环保局副局长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副局长罗郝园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同时实行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包抓责任制。
五、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开展泾河流域泾阳段污染治理,严格限制和规范泾河入河排污口,严肃查处未经批准和不符合规范的入河排污口,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排污企业坚决实施限期或停产治理。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积极抓好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和监控平台的联网建设。加强监管,提高果汁、化工、食品等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达标能力和环境排放标准。
县监察局负责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发展计划局负责把严立项关,严防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落户我县。
县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全县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明令取缔的“五小”企业进行排查,联合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县工商局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
县司法局负责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县电力局负责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县建设局和环卫局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厂建设。
县农林局负责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农村农药、化肥、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造成的面源污染,引导农民减量使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生态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清查破石场、白灰窑的开采经营情况,对于证件不全的勒令停产。
县公安局负责对于污染环境、无任何防护措施的矿山企业,要停止供应炸药;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的人和事,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县水利局负责划定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对2000年以来在饮用水水源周边新、扩建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限期清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并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按照职责分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对列入淘汰、关闭名录的企业或生产线,以及治污设施不能实现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应采取提前关闭措施,防止这些企业在“关停时限”内突击生产、违法排污。
二、时间安排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认真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着力解决本辖区、本系统各类不稳定问题和安全隐患。特别要把企业改制、城乡低保、城镇拆迁、土地征用、农村电工、涉法涉诉、涉军涉战、乡镇“员”、年代整组积极分子等群体领域作为排点,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县上摸排交办的重点群体和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彻底化解,把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最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
(二)认真进行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各乡镇、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由主要领导带头,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要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对重点群体、重点人主动约访、登门下访,主动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县大厅、乡镇综治维稳中心的职能作用,抽调足够力量,及时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提出的诉求,及时办理,确保“事事得到认真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要逐一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限期解决,真正把群众的诉求解决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把群众的情绪疏导好,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
(三)集中化解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扎实做好重点人的摸排和稳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社会矛盾和重信重访化解工作,要认真梳理归纳、全面审核。对重信重访问题诉求合理有政策的,要按政策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无政策的,要给予耐心说服教育;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实困难的,要通过帮扶、救济等办法,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一些已处理到位,但依然缠访、闹访且把上访作为谋求利益手段的,在加强教育疏导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束,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置。
(四)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秩序整治,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的区域、系统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整治,人防上要做到“管用”,物防上要配足配强,技防上要重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不断解决存在问题,加强管理职能,规范各类秩序,确保全县社会秩序规范、和谐。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对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在及时报告的同时,要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同时,对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高度重视,重新全面进行检查,切实落实设施、人员、责任,重点加强对门房门卫、重点地段、要害部位“三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查缺补漏,及时更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确保万无一失、安全无恙。
四、方法步骤
大下访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和集中下访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可能引发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下访台账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开展大下访做好充分准备。
要坚持“三问”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采取公开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驻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大下访工作,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我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集中化解阶段:对排查和大下访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整理、分类处理,集中力量进行解决。要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抓到底,务求落实。
(三)检查总结阶段: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大下访活动中排查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将大下访工作总结材料和有关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向市上报送我县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调研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下访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走访群众、为民办事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具体行动和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求真务实,不走过场。各级领导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深入扎实的开展下访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化解积案,努力探索建立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在第一阶段(2006年4~5月),各地要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第二阶段(2006年5月~2007年5月),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三阶段(2007年6月)要重点抓落实。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总结,并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
按时保质完成办文工作。今年局办公室至目前为止共收文办理3964份、共发文1748份,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收发文工作,所有收发文全部录入局内部公文流转系统,实现全局资源共享。今年是局打造建设管理“三大工程”(精品、平安、阳光工程)关键一年,我局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局办公室对本局综合性文字材料、行政文件、通知、总结、讲话、汇报材料等,在行文格式、初审把关、领导签发上报等环节按规定要求办理,保证了行文的质量。对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转来紧急文件第一时间请示领导,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及时上报反馈,做到了快捷和实效,保证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多年来市局持续在每周一上午召开局务工作会议,重大事项、工作部署上会集体讨论,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执行依据,办公室负责起草局务会议纪要,今年至目前为止,我局形成了局务会议纪要30份,与部门业务沟通形成的工作会议纪要18份。
统筹办好会务工作。统筹做好会务安排,实时跟踪会议进程,及时处理媒体报道,扩大社会宣传面。全年圆满组织了“全市建筑行业企业总结表彰大会”、“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推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及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动员大会”、“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布置会”、“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年《建设年鉴》编撰工作会议”、“镇(街)建设办主任工作会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确保每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场地安排、参会人员、后勤保障有条不紊。
二、加强政务公开、提升办事窗口服务水平
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是办公室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将对外办理的所有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全部在“东莞建设网”公布办事指南,列明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审批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信息,申请表格范本也一并在“东莞建设网”公布以供下载。对所有已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做到同步上网公示,大大方便了企业查询和社会监督。经统计,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724条,起到了显著的舆论引导作用,增强了干部队伍廉政意识,有效推动工作作风切实转变。
推进电子化政务建设。我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涵盖工程类、企业类、质量监督类共50多个大项290多个分项的办事业务,实现工程管理、信用管理、房地产管理、技术管理、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的网络化操作。加强外网政务公开,在东莞建设网开通“办事信息”查询栏目,申请人可随时随地查询事项办理进度和具体审查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东莞建设监督网”和“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系统”,及时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接受网上咨询、投诉,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提高效率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办事窗口属办公室业务范畴,截至11月30日,受理业务量已达到36872项,为应对窗口受理业务量近持续增长的态势,办事窗口研究采取了多项措施:不断完善业务流转系统,简化收件程序、提高收件速度;启用排队取号机并实行取号实名制,维护办事大厅秩序;优化业务划分方式,让大部分工作人员可以办理所有各类业务,实现业务的均衡分摊,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退件审核”制度,窗口出具不予受理(退件)通知书须一次性列明所缺资料,不得在办事人按要求补齐资料时提出新的缺项内容,退件事项需经主管复核;提高重点工程办事效率,开通重点工程绿色通道和简易业务快速通道,分类疏导业务,优先保障重点工程办事,凡经市政府确认的市镇重点工程全部纳入施工报建“绿色通道”,专人负责跟踪督办。
三、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查督办。今年我局办理建议提案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主办5件,协办3件。建议提案涉及轨道交通、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局把办理工作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实行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具体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办公室根据各个议案、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及时落实到相关科室,并对各承办科室明确了承办要求,对承办情况做好督导工作。在各承办科室、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答复工作,受理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完毕,并已按规定格式,书面报送了主管机关、回复了建议提案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办结率为100%。
做好局主要工作督查督办。年初办公室制定了《年市建设管理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并根据局有关工作安排补充任务分解表内容,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办公室对科室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搜集工作中的新动态、新进展,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向局务会及领导汇报。局办公室还把市轨道交通建设、市住房保障工作、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市整治旧村及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以及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情况定期收集编制工作简报,及时发送到市、镇领导及相关部门。
组织开展岗位责任改革。为保证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实施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岗位责任制改革,这项工作前一年先在市场管理科进行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中把责任制改革延伸至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部门,对科室各岗位分解工作项目,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能量化的进行量化,把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相配套,量化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结合。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不尽职尽责、推诿拖延等行为做严肃处理,促进目标、责任、奖励、处罚有机结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绩效考核体系,全局的岗位责任体系基本完善。
四、综合协调保证重点工作完成
落实简政强镇试点及事项下放至中心镇(园区)工作。这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我局下放事项26个,积极与市简政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市法制局、试点镇党政机关的联系沟通,经反复研究修改,制定了《市局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局简政强镇试点下放事项操作规程》,明确下放事项的操作规程、授权要求、注意事项、监管措施。年4月初,我局做好业务培训计划,26个事项分别制定《事项下放办理和监督实施细则》作为培训教材,4月中旬开始组织石龙、虎门、松山湖三个试点单位30余名办事人员到相关业务科室带班培训。5月底组织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6月1日,市局下放事项正式委托试点镇办理,试点镇规划建设办统一使用“市建设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按“受理、承办、审核、审批、办结”程序办理下放事项,办结事项同步在网上对外公示。
目前,在前期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市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正准备将简政强镇事项下放到11个中心镇和虎门港、生态园管委会。
围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保障。10月15日,我局在会议大厦召开全市推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动员大会,主要内容是《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和《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两套图册,布置图册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图集》和《手册》编制历时一年多,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它的施行是我市工程建设迈向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标志,是打造“精品工程”、“平安工程”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深化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10月18日开始,相关科室部门立即按计划组织培训,经统计,至11月19日,共计举办27场培训班,6771人参加培训,其中施工安全标准化19场,4339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8场,2434人。
四、2011年工作目标思路
在下一年度,局办公室办公室工作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和市局的中心工作,努力提高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超前意识,做好服务,当好参谋,努力推进办公室工作上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参谋助手。办公室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积极地沟通上下左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为全局工作的协调发展发挥作用。
二是保证公文运转正常,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公文处理原则,文件流转专人负责,实行单线传阅,单线交办,急事急办,联合督办,不断加强公文流转的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