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4: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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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 年 月 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 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XX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XXXX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 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乙方(转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经居间人 提供的媒介服务,并经协商,就该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
(一) 成立于 ,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为: ,注册地址: ,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甲方和乙方分别为 的合法有效股东,分别持有 的股权和 的股权。
(三) 拥有开发的项目及用地概况为: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用地概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规划用途为: ,规划容积率为: .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四) 已取得如下政府批复及法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 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项目建设书批复, 发改 号;
3、 规划委员会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通审字 号;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土地出让合同, 地出( )字( )第 号;
6、国有土地使用证, .
7、公司净资产及债权债务清单(见附件一)。
(五)甲乙双方决定将其所持有的 100%的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予丙方,丙方决定受让该股权。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以 股权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将其分别持有的 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1.2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以后的 股东丙方占公司股权100%.
第二条 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
2.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乙双方转让 各50%股权予丙方,丙方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万元人民币现金予甲、乙双方。
2.2丙方同意向甲、乙双方支付甲、乙双方为该项目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的补偿费用,包含 项目中征地补偿费、拆迁费、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的契税、前期已经支付的费用(详见附件二:费用明细表)。
2.3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和补偿费用合计 万元人民币,可以分 期支付给甲、乙双方。
2.3.1第一期: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了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并取得工商变更登记受理通知单之日,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3.2第二期: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3.3第三期: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3.4第四期: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公司的运行
3.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在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2.3条所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共同授权 负责办理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法律手续,直至 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由于 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新任股东丙方重新改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等均由丙方委派。
3.4由于 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由新任股东丙方修改公司章程并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之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和(或)乙方的保证并承诺
4.1关于主体资格的保证并承诺
4.1.1甲乙方保证并承诺,对其持有的 股权享有完成的处分权,且该股权未设置任何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限制性权益,没有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和义务,亦不存在针对该股权的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
4.1.2甲、乙双方保证并承诺,其作为 的合法有效股东以及转让股权方,有效签署本协议。
4.1.3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经获得成 董事会和(或)股东会批准并做出了有效股东会决议。
4.2关于资产和业务的保证并承诺
4.2.1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 的全部资产均为合法有效所有, 对于该等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除已经直接披露予丙方的信息之外,不存在任何资产抵押、质押或为自身或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形。
4.2.2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 作为主要从事专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企业,已经取得了从事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格证书以及有关批文,并保证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并不影响 继续具备持有
上述全部资格证书及有关批文,继续从事该业务。
4.2.3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负责以 出让的方式取得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直至取得该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和法律文件,并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
4.2.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且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权继续经营该资产和业务。
4.2.5甲方和乙方保证承诺,甲方、乙方向丙方交付的所有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均是真实的、可信的,如该等书面材料系副本,则其与原件一致。
4.2.6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在丙方履行本协议2.3条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将 房地产项目的全部文件出示给丙方,便于丙方对 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4.3关于财务状况及税、费的保证并承诺。
4.3.1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提供予丙方的 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且真实及公正地反映 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资产、负债(包括或然负债、未确定数额负债或有争议负债)及盈利或亏损状况。
4.3.2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 已按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税项缴足其所有到期应缴的税费,亦已缴清了其所有到期应缴的规费,无需加缴或补缴,亦无任何因违反有关税务法规及规费规定而将被处罚的事件发生。
4.3.3甲方和乙方保证,甲方和乙方向丙方如实、全面地披露其所有已经或有证据表明即将发生的对 的经营管理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且甲方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 的资产及负债清单的真实性。
第五条 丙方的保证并承诺
5.1丙方保证并承诺,丙方是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组建成立,有效存在并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其成立依法经政府授权和批准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
5.2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任何导致其歇业、终止或对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威胁发生。
5.3丙方已具备缔结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法律权利、行为能力和内容授权。
5.4丙方保证并承诺履行本协议将不会出现如下任何情形之一。
5.4.1违反或与丙方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具有最高效力的规范性管理文件相冲突。
5.4.2违反对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合同义务。
5.4.3违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命令。
第六条 保密
本协议各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事务,以及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有关 的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政命令文件及其他政府因素均属不可抗力的范围)。
7.2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该方不应被视为违约。但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明。
7.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双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协议,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并承诺,即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8.3如丙方未能按第二条所述的期限支付转让价款,则从逾期付款之日起,丙方每天需缴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支付违约金各500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有权在应退还的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该笔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乙双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乙双方有权向丙方追偿赔偿款。
8.4如果甲方和(或)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第四条所作的保证并承诺,导致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无法完成或股权转让完全后或由于甲乙重大债务原因迫使 无法经营的,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应退还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人民币。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丙方有权向甲、乙双方追偿赔偿款。
第九条 特别约定条款
9.1各方协商并同意,自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由
丙方负责组织 的经营和管理。
9.2本协议签署之日作为各方确认 资产及负债状况的基准日。发生在该基准之前的 的所有债权,由甲乙双方负责清偿,如由于甲方和乙方的原因造成的 的诉讼、仲裁,若其他行政权利的限制均由甲方和乙方负责解决,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9.3本协议各方同意,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另行签订一份《股权变更协议》,若发生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违约行为并达到了本协议的解除条件,则该《股权变更协议》生效,守约方可持《股权变更协议》自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 的公司股权结构恢复到由甲乙双方为公司的全部股东状态,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视情况而定)
9.4本协议为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可以采用工商部门统一制订的股权转让格式合同,如统一的格式合同条款与本协议条款中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第十条 费用负担
因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行为所发生的全部税项及费用,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由协议各方平均分担。
第十一条 协议的解除
11.1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11.2协议各方达成书面一致的意见,可以签署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11.3任何一方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通知需采用第13.3条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各方就本协议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法院提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协议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做已送达。
13.4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签章之日成立,并于丙方向甲、乙双方支付了首期款项之日生效。
13.5本协议生效后, 的原有印章除办理工商登记或经各方共同同意外,不再使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启用新印章。
13.6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留 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