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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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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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应严格食品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对进入食品市场的生产企业和食品严格管理。质监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探析 权威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 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中小型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发展研究 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生猪屠宰生产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的研究 塑化剂风波对台湾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冲击 WTO体制下中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基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果冻生产质量控制策略 食品安全教学中的质量管理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 深度解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验证的重要性 略论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 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的完善 微访谈之对中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管理的反思及展望 中小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面临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麦当劳 从“田间”到“餐桌” 打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及其管理体系概况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艺术 > 略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 略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林 诚")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应严格食品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对进入食品市场的生产企业和食品严格管理。质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关键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市场准入中图分类号:R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8-0199-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指国家食品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为确保食品安全,对食品的生产、流通、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法律制度。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促进国际贸易,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完善,最终建立一个以科学的风险评价和食品安全评价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政府、中介组织、企业和消费者各负其责,政府各监管机构之间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反应敏捷,能够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一、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分工要合理,行政部门执法权力要强化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合理分工,是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管理体制的核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这样确定了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目前我国普遍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处罚较轻、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要扩大执法部门检查权,包括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二、发挥质监系统食品安全管理的作用,与企业、政府形成良性互动保障食品安全,质监系统责无旁贷,必须充分发挥其管理作用。质监系统应实行主管领导问责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具体作法是,第一,将各市、县、区质监局所辖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划分成不同的责任区,由具体人员负责,并签订责任状;第二,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动态变化监管图,方便监管;第三,与企业签订承诺书,实行日志管理,即企业和小作坊对每种产品的添加物质要有备案并且要索证索票,每天生产加工产品要有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三、加强源头监管,完善并严格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一)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建设,强化政府监管力度目前针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有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等。这些制度在提高食品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套更加严格的从源头抓起的市场准入制度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了,这套制度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准生产。主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二是强制检验,不合格食品不准出厂。即对准备出厂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实行强制性的检验。对于具备食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可以自行检验;对于不具备食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三是为方便消费者识别,要加贴市场准入标识即 QS 标志,经检验合格将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由生产企业加印或加贴规定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二)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力度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对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应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工作原则,一方面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让小作坊尽快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小企业小作坊应该重点实施四个方面的监管:一是基本条件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生产;二是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镇行政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三是严格限制预包装,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之前不得使用相应包装,防止其乔装打扮混入市场。(三)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对于进口食品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进口产品的安全要求。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品国(地区)签订的协议规定的检验要求。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其次,建立进口产品分类管理制度。质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再次,建立进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不良记录。质检、药口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进货人、报检人、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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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在华的外资企业将各类认证带入了中国,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为主要标准的认证,逐渐被中国本土企业所接受,截至2013年6月,国内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已经达到20多万张(见图1)。中国虽然已经是全球发放 ISO各类证书最多的国家,但85%以上的本土企业,只是为了拿到订单(有些招投标条件中,凡获得ISO认证可以增加分数),并没有通过认证来提高管理效率,反而增加了一线操作人员不必要的工作,造成了企业一线主管对管理体系认证持抵触的态度。

认证制度属于商业信誉管理范畴,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国,缺乏的恰恰是商业社会中体现的契约精神、诚信与信誉。转型中的中国,信用的成本极低,但随着中国中产阶级人数的日益壮大,个人、商业组织、政府机构的信用成本会迅速提高。

国际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对中国企业的意义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本土企业,会遇到诸如环保政策、劳力成本、市场规范、区域经济、技术创新等各种压力,结束过去30年以粗放经营为主的经营模式刻不容缓。

经过近20年管理体系认证的洗礼,部分中国企业,尤其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的企业,已开始意识到通过认证提高自身管理的重要性,从为客户做认证转变为提升自身管理的需求。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即可成交,但食品安全性问题则有所不同,如果出现了安全性问题,不仅不能达成交易,严重时会造成因没有达到法律法规的最低要求,造成企业信誉的重大损害。中国食品企业至今没能走出国门,其中最大的门槛就是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借助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可以让中国企业利用后发优势,结合庞大的本土食品消费市场,从管理、经营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方面,迅速赶上甚至超过国际标杆企业。

ISO系列管理体系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总结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应用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以简明的标准形式向世界推荐的一套实用的管理理念、方法和体系。它为中国企业实现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平台。未来十年,中国认证行业必须要进行根本性的治理,否则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将会是句空话。ISO22000是全球唯一由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会员批准的国际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其标准结构、认证流程、管理办法等,与ISO9001非常相似,对经历过ISO9001认证的中国企业,接受起来比较容易。而随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的不断完善,国际标准能够让整个食品链各利益相关者,用能够相互理解的语言,促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改善。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的帮助与影响

国际标杆企业,如雀巢、卡夫、达能、玛氏、可口可乐等,在十几年前就依据HACCP原理建立起自己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践证明,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可以降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并在发生事件后能够降低社会影响,保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上述国际性食品企业,通过供应链将食品安全管理延伸到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往往是获得订单的条件之一。

食品安全要靠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链来保证,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几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往往是上游原料商造成的。中国在册的食品企业大约有43万左右,但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不过6000多家(如图2),比例极低。一方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在国内推出的时间较晚(相比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另一方面食品安全体系认证需要较强的专业性,企业对标准的理解、审核员的专业能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以及客户的不同要求,让许多食品企业望而却步。即使已经获得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有不少是在客户的压力之下去申请证书的,没能真正达到食品安全管理的目的。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如ISO22000是以风险评估为原则,帮助企业通过流程分析,寻找到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环节,并确认合理的控制方式。由于在体系建设中,需要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危害分析,建立HACCP计划等,能够帮助企业培养出自己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通过对系统的不断分析、验证,可以大大提高流程的优化程度,不仅避免或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还能够提高整个生产效率。

中国食品认证市场所面临的挑战

进入到市场经济的中国食品企业,仅仅有20多年的时间,期间优胜劣汰,超过20年以上的企业不过凤毛鳞角。相比过去30年,未来中国本土企业,面临的挑战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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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多年来我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绩来之不易。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每年提出工作目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区财政局每年安排16万元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并拨付7万元购买一台食品安全执法车,保障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执法工作。年,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安排126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年,根据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安排了24万元的创建经费和8万元的食品抽检经费。

全区各监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与任务,与责任科室、责任人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各自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有力夯实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工作基础。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监管部门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年以来,全区共组织了2次规模较大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我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管体系。目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区质监分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散装、裸装食品的专项检查,以消费者举报投诉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卫生局以食品放心工程和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商务旅游局以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为监管重点,加强流通领域猪肉、酒类、蔬菜等安全监管;区发改委动检部门以规范市场检疫程序为抓手,打击销售病害动物产品和未经检疫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区畜产品安全。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食品安全监管各组成部门相互补位、相互配合,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体系,为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3、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管实效。近年来,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加强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整治,强化重大会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注重畜禽统一防疫,大力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努力增强监管实效。一是强化日常巡查,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巡查、抽查、备案制度,加大对生产企业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制度,严格落实流通备案登记制度,督导超市、集贸市场严格落实动物产品索票、索源制度,加大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的巡查力度,极大消除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据统计,年全区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3289人次,车辆3009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8492户次,取缔无证食品窝点33户,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13857.5公斤,收缴并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1162公斤。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安全。通过对火车站、金家墩、新华路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地段进行专项检查,对散装、裸装食品进行全面清查,对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的食品加工、贮存及餐具消毒措施进行督导巡查,加大对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文博会、旅游节、赛马节、美食节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确保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问题瓜子、减肥胶囊、卤制品、劣质奶粉、红心咸蛋、豆制品、米粉、放心肉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项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查获假冒假酒200多件,查处各种食品违法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27万余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8吨,货值约11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市场检测,增强监管成效。每年有针对性地对鲜活鱼类、芝麻酱、绿豆糕、芝麻糕、鸭脖子以及中小餐馆餐具等食品与用具进行抽检,年共检测512个批次,750多个项次,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加大对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年共抽检蔬菜6050批次,合格率99.9%;“瘦肉精”检测1800批次,合格率100%。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意识。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利用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咨询服务等形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年以来,全区共免费发放各类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五是创新工作思路,探索长效管理模式。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150名网格管理员的“流动哨”作用,通过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随时掌握食品安全的动态信息,各职能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包括节假日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及时有力地查处被投诉的食品经营单位,实现全区食品安全的“无缝管理”。

上述实践证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为一方土地保社会稳定、保食品安全、保百姓健康,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积累了好经验、好办法。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国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中受到国家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区连续三年荣获“全市食品安全先进区”光荣称号。我区食品安全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做法,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书面交流,《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质量报》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我区“12315进超市”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我区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电视台、电视台、日报都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

二、困难与问题

1、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目前,我区采取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与最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是相吻合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尚存在执法力量分散、监管合力不强、职能交叉重叠、信息沟通不畅、多头执法与监管缺位同时并存等诸多问题与不足。由于6个监管部门分属3位副区长分管,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综合协调和统一调度。

2、监督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在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监分局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只有1到2人,难以担负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的重任。在执法主体资格上,部分执法人员也不能适应法制化管理要求;少数单位通过聘用协管人员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却难以绕过协管人员无执法资质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基本、常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能够及时到位,但对一些突击性的专项整治任务及活动,执法所需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的添置和更新等方面,却存在较大缺口,检测手段滞后。

3、监管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监管方式和措施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证照办理,轻日常检查;重市场准入,轻生产经营的现象。受监管力量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对位于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监管工作尚未完全覆盖到位,存在着监督缺位现象。

4、检验检测资源分散,执法成本高。目前,我区6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中,具有直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仅卫生、动检2家,其它部门除开展少量快速检测外,需将样品送往相应市级检测机构,从而影响了样品检测的时效性。与此同时,由于不同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标准不一致,出现同一品种食品重复抽检,抽检结果相互抵触的现象,既增加了执法成本,也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普遍不大,竞争十分激烈,生存压力大,大部分企业不愿将过多资金和精力用于改善卫生条件、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方面,导致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生产加工食品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证照而擅自生产经营,少数企业甚至拒不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管。一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不经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这些违法行为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

6、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等无证经营行为监管难度大。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流动性大、时间性强,多为无证照经营,卫生条件极差,缺乏必要的餐具消毒设施,从业人员也大多无健康体检合格证,严重危及广大市民和师生的饮食安全。但经营这些饮食摊点的从业人员,大多数为下岗职工和外来农民工,经济条件差,经营饮食摊点成为他们主要的谋生手段。再加上市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味图方便、图便宜,给这些无证饮食摊点提供了生存空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在实现人性化管理的同时,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给我们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几点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面对全社会食品安全状况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要求,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媒体的共同参与。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广泛通过广播、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局面。一要加强正面报道,宣传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就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及其取得的实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放心食品的选购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能力。二要定期公布食品质量,向消费者推荐名优品牌、放心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不法生产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做到“扶优制劣”,引导百姓正确消费。三要充分发动群众争当义务宣传员,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大家安全消费,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权,使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从而建立一个由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四要注重发挥食品经营企业主观能动性,引导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链和安全监督链。五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在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形成自律机制,从而真正成为支撑食品安全的重要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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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S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22-0226-01

1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1)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谋取高额利润,无视消费者利益,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掺杂掺假、偷工减料、滥用添加剂。

2)食品的小作坊式分散化生产。农民生产农产品普遍采用分散式进行,因使用的简陋设备、落后的技术,加上恶劣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3)新科技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工业的新技术多源于化工、生物等生产技术领域。近来,核试验带来的核事故又对食品安全构成新的威胁。未来产出的新食品对人类有多大影响,还需长时间的认识过程。

4)食品的安全监管制度、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我国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各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监管空白等现象突出,致使监管责任难以落实。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行政色彩浓厚,检测设备技术落后,尚且不能强有力地支持食品安全的质量监管。

2 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规制现状

2.1 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

2.1.1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因食品安全引发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它的颁布对确保我国的食品安全有很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此外,它还引入食品食品召回制度、实行添加剂监管码制度,要求在食品标签上注明“添加剂”字样。食品召回包括自发召回和强制召回,且对召回程序、主体、结果作出了明确规定。不仅如此,国家为更好地确保食品的高标准,还取消了食品免检制度并赋予消费者十倍赔偿请求权。这样一来更能强化产品生产者的质量保证意识,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再次出现,保证人民吃得放心,用的舒心。

2.1.2 《刑法》

“刑法被称为是万法之盾,其他任何法律的有效实施均依赖于刑法的最后保障”。正是基于《刑法》具有的强制性及最后的保障性,使得该法对食品安全的保护成为必要。国家虽然制定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来确保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但当某些危害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时,即使国家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充分的行政处罚,也对受害着进行了民事赔偿,但均不能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协调一致。食品安全状况令人堪忧,我们理应加大对违规生产销售者的打击力度,通过增加其违法成本,达到威慑社会,警示后人的作用。

2.2 关于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不足

1)《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虽对规范和监管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食品流程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仍然有待改进之。首先,本法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太过宽松,给不法生产经营者可趁之机。如在对大量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中不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源于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其次,在监管上此法虽确立了分段与统一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但仍难以解决食品监管中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问题。因对食品召回监管的不力,促使众多企业为所欲为地损害公众利益。企业在宣传中大多放大产品的优点,一旦产品销出,处于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如受到损害,会因受诉讼成本和风险等因素制约不得不放弃索赔权。

2)我国刑法中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定仍然存在众多的问题。其一,在犯罪的分类上相关的法律规定存在缺陷。因犯罪行为侵害的主要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然而据犯罪客体理论可知,主要客体是指某具体犯罪所侵害的复杂客体中程度较严重的刑法才予以重点保护的社会关系。其二,在刑罚的设置上存在不足、关于罚金的相关规定不够理想。如有关罚金计算方式的操作性不强,仅以销售金额作为依据是不能有效惩罚犯罪的,特别是对那些销售金额较低食品犯罪;其三,在死刑的设置上也不够合理。如刑法中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最高可判处死刑。

3 法律规制的完善

1)完善有关食品召回的法律规范体系。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所规定的食品召回主体仅限于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为能及时阻止有害食品流进百姓生活,我们可将食品经销商、进口商、商也纳入召回主体,并赋予消费者申请权。即在食品生产者不主动召回问题食品时,允许他们向监管部门申请召回,让社会公众均参与进维护食品安全的工作中。我们还应有效地协调好主动召回与责令召回的关系。虽然我国在《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已明确规定了主动召回与责令召回两种方式,但在实践中却忽视了对两种召回方式的协调。

2)健全违法企业的推出机制。“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赢利作为现代企业生存发展的动力与目标,最大限度地追逐高额利润乃企业之天性,利益的驱动下商家很可能因丧失道德底线干违心违法之事。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借机实行一些有损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甚至更多的违法行为,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了极大威胁。所以我们必须加大对违法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的惩罚力度,明确规定企业的退出机制,以提高企业的风险成本。

3)努力建立形成一个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针对目前地方各监管部门间的协调不力、管理不到位、执法软弱的局面,不仅要求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感,还应成立相关组织保证各部门间能有效合作进行。

4)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针对近日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更加突出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有强制推行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通过此种保险,能有效督促食品企业生产安全健康食品。其功效源于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它明确规定作为被保险人的食品安全企业要想获取保险赔偿金,就必须履行其在保险合同中的义务,这就促使食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食品领域的

安全生产经营的技术标准,以确保食品消费领域的安全。

不仅如此,我们还可在现有法规基础上,明确规定消费者可因其使用有害食品所致损害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以促使食品企业自觉履行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尽的注意义务。为更好规避食品安全带来的风险,我们可通过立法来确保食品安全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如通过修订新的《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列入其中,还可参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而达到弥补政府监管不足、减轻政府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济、舆论压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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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材料质量管理不过关。食品原材料质量管理不过关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很多。我国食品类型众多,每种食品原材料、加工技术都不尽相同,加上不断发展创新的技术导致新食品种类也越来越多,我国各个地方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也没有统一,给食品原材料质量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题。造成食品原材料安全问题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有些食品本身存在一些天然有毒物质,不正确的烹饪方法就会引起中毒等问题;自然环境中有许多致癌物质影响植物的生长,进而给人体带来危害;植物种植中利用激素杀虫剂来增加产量,当人们食用后,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体造成伤害等。由于众多的造成食品原材料受到污染的原因,食品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十分困难,相关法律也十分缺乏,导致一些食品原材料安全管理的问题无法及时被发现,从而引起了一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给人们的健康造成了危害。

食品生产过程缺乏严格的监管。食品生产过程是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环节,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缺乏严格的监管,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缺乏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措施和设备,使得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多个加工环节,很容易受到污染,沾染对人体有害的细菌病菌。出现这种现象除了是由于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众多,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国目前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没有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导致各个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相互矛盾,一些食品公司为了巨大的利润,利用法律漏洞生产了大量不合格的食品。另外我国对食品生产过程也不够重视,像路边摊、小作坊都没有受到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很容易引起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生产的过程中,最常见的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就是在食品中违规添加食品防腐剂,尽管能改善食品的外表,延长储存时间,但食品防腐剂还是会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一些商家为了经济利益,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在面粉中加入 “过氧化苯甲酰”用来增白、在奶粉中加入 “三聚氰胺”增加蛋白质含量等都直接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食品流通环节违法状况频发。食品流通环节出现问题包括不合格食品、过期、假冒伪劣食品的出现,比如海鲜食品保质期较短,容易受到环境温度的影响,但还是存在只注重利益的商人销售过期的海鲜造成中毒事件;食品批发市场往往具有极大的流动性,这也成为不合格的食品的高频率出现场所;一些销售人员不遵守卫生标准和操作,导致食品不卫生问题出现;另外一些居民食品安全意识低,特别是在农村市场存在很多“三无”产品。

改善食品安全管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建立统一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种种问题,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以及技术,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和基本情况,制定一套健全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使各种食品安全问题都有法可依,弥补各个地方法律的缺陷。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有利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使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为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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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3-0045-02

摘要: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生产和消费安全,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治本之策是建立完善地方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本文在指出吉安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产生问题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吉安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吉安市 食品质量 管理体系 建设

2008年9月,“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在国内掀起轩然大波,由此引发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再度引起国人的空前关注。本文认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暴露了中国地方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存在缺陷。因此,治本之策之一是建立完善地方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一、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吉安市在食品安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不健全。与产品标准相配套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生产规程、产地环境、流通领域的地方标准还比较少:有将近80%的上市食用农产品没有地方标准。二是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信用制度缺失。许多食品企业信用意识还比较淡薄,信用文化氛围尚未形成;失信的惩戒机制还没有形成,对失信者没有惩罚或惩处不力。三是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运行不畅。表现为责任不清。出了问题谁都有推卸的理由;权力分割,检测技术手段落后,市场监管不力等。

二、影响因素分析

1、环境对食品质量的潜在影响

一是农药污染。目前仍有部分农民不顾农药使用限制规定。滥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过度使用农药,导致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严重超标。二是生活污染。生活污染主要来自城镇垃圾、人体排泄物、居民生活废水、医院及餐饮业等的废弃物等,这其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病毒、病菌及微生物。以吉州区为例,据2008年水文局的水质分析报告中测算,在水体总N、总P污染中,来自禽畜粪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19%和35%。三是工业污染。工业污染主要体现在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上。主要有以下几种:食品加工工业废水、纺织印染工业废水、电镀生产废水、化工废水、造纸厂废水和皮革废水。

2、食品加工安全认证体系与标准滞后

2009年1月,通过对吉安市645家获证食品加工企业的调查(见表2.1),显示有14家采用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HACCP),136家采用食品卫生良好生产规范(GMP)。337家通过了ISO9000系列认证,158家没有相应完善的食品卫生生产标准。从上述情况统计来看,吉安市在安全认证技术体系标准还是相当滞后。

3、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监控能力不强

目前,尽管吉安市已经初步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并且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在检测范围上,现有的质检中心大多为品质检测机构,单一功能,难以满足对主要食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等质量安全监测的需要;在检测能力上,质检中心不具备对饲料、畜禽产品中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测定的能力,特别对高新技术产品(如转基因食品等)的检测方法匮乏,难以满足对食品质量、安全、工艺、性能等参数进行检测的需要;在技术水平上,我市食品质检机构的检测参数亟待拓展,检测精度亟待提高。

三、吉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健全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应以构筑标准化体系为突破口,健全食品质量信息服务体系,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为保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各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以系统理论为指导,在突出各体系建设重心的同时。注意协调好各体系之间的关系。

1、构建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

一是修订地方食品标准。吉安市应根据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标准,结合地方实际修订一些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标准。

二是要加强标准研制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制定出适宜当地农业生态环境、操作性较强、符合无公害、绿色食品要求的农业生产标准,

三是要推进区域食品标准化生产。从吉安市农业千家万户小规模生产的实情出发,把实施农业标准化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以产业化带动标准化。通过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业大户等率先实施标准化。以示范的形式组织带动广大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

2、构建完善食品质量信息服务体系

围绕“搞好信息服务”这个核心,狠抓“信息、认证通告、网上申报”3个着力点,加强信用系统建设的针对性,

一是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规定严格的上报制度,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应该上报的内容、责任人、上报的时限、上报的途径,不及时上报-的责任等。从而系统、全面地收集、整理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信息资料,建立吉安市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高效率管理食品安全信息数据。

二是创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施透明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运用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网数据库管理系统,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使各有关部门以及消费者都能及时、方便地获取各种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鼓励公众来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监督。鼓励科技界、新闻界通过风险通报和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管。促成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培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为核心。失信惩治为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框架。框架以食品企业数据库为基础,为每个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品种情况、执行标准情况、监督抽查情况、违法查处情况等信息。同时随时关注企业生产动态,加强日常巡查,保障产品质量。从而不断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真正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构建完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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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3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09-0013-02

1构建食品安全的现状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响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是关系到我国经济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如果不能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必然会影响到国家和政府在世界舞台的形象。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不规范的食品流通环节管理秩序。食品流通环节的管理秩序的不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相当多的食品经营企业都有小而乱的特点,导致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及其难,对食品的包装水平也很低下,有些小企业甚至不顾法律的规定使用未经检验的合格包装物;(2)一些小的企业在食品的收购、运输和存储过程,还存在滥用保鲜剂和防腐剂的问题;(3)一些经营者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牟取利润,销售的产品是变质的产品或者假冒伪劣食品。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校园周边甚至还有兜售无出厂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的假冒伪劣食品和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严重影响到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

1.2由于新技术、新资源应用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食品工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大量的新添加剂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的食品资源、新工艺等资源出现,加上酶制剂和现代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涌现,导致了能够直接应用在食品上的和间接与食品接触的人工化学物质不断增多。

1.3随着食品研发出现的新问题。食品安全科技在不断地发展,由传统工艺制造出来的食品也不断地被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例如:油条中会有铝的残留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不被人知晓的,但是当检验结果出现时,不得不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消费者对能否迟到安全食品的信心。

2食品科学与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思考

2.1引入ISO22000标准帮助食品企业提高食品质量。 ISO22000标准在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下,基于本标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可以通过对其有效性的自我声明和来自组织的评定结果,向社会证实其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能力,持续、稳定地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终产品,满足顾客对食品安全要求;使组织将其食品安全要求与其经营目的有机地统一。因此ISO22000提供了一种帮助生产企业制定有效的食品安全制度,有效履行其主题的责任有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构成,但是相对发达国家而言相当滞后。我国已经有企业、地方、行业和国家等不同等级的食品标准,总共的数目已经超过了前项之多,其中国家标准又可能分为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这样就使得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基础标准为本、产业标准和行为标准为辅,以检验的方法标准为主要依据的国家级食品标准体系。

2.2提高检测水平。当前我国的检测水平任然较低,不能满足大众对食品安全检验的需求。由于卫生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结是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主要分布的政府部门,这些部门的管理方式大同小异,这就是本来就缺少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捉襟见肘,比较严重地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所能取得的震慑威力和监督能力。对于由于新技术、新资源应用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较为先进的、灵敏的检测方法有多聚酶链反应、基因探针等法师已经被应用在食源性病原体的检验,但是这种检测还是主要用于研究单位,没有在食品安全上进行推广使用。因此提高检测水平对于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于检测手段的选择可以依据分级原理进行。国家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要进行广泛而全面的检测能力的掌握,对于地方检测机构和企业而言就要正对地方生产的食品或者企业的产品,统计其品种,正对这些产品的特性和长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检测能力的提升,各地部门不能轻视此事,每年要投入部门资金进行此项工作的研究。

2.3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食品安全的检验。 根据襄阳市的食品相关企业进行检验,可以从中看到中国当下普遍存在的产生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差。根据对襄阳市的3000余家的小作坊加工点和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到的数据结果是:襄阳市有5家大型食品加工厂家,主要生产大米、食用油和面粉等食品,生产设备比较完善,生产的条件也满足,而且都进行了生产功能的区分,还有良好的生产环境,各种生产场所也相当齐全;而28%的食品加工企业是中小型的食品加工企业,这些企业仅仅获得政府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管理基础相当薄弱,也没有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另外还有60%的任然采用传统的以家庭生产为主要方式的小作坊,这些小作坊的工作条件差,生产工艺也很简单,为了降低成本,这些企业往往不重视食品安全。因此对于检测监督的人员而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要发出警告或者惩罚,并且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3小结

本文从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的不足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基于这些导致食品科学与安全管理体系很难构成的因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要通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制度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毕竟食品安全问题紧靠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呼吁是不够,最主要的还是食品生产企业意识到食品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在引进规范的标准后就需要进行分级式地提高检测水平,从实际出发,统计自己需要的食品检测方法,然后进行引进相关技术,这样就可以保证在保证食品检验的基础上不会出现资源的浪费,从而构建成科学而合理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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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913.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227

重庆市已经构建了2个部级农业环境以及农产品安全质量相关检测机构,11个市级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相关检测机构和9个区县级农产品相应质量安全检测站,可以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比较全面的数据资料,可是质量安全管理效率依然有待提升。

1 体系建设研究具体内容

站在系统角度进行分析,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建设来说,其主要研究内容包含下列方面。

1.1 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理论

深入分析并且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应管理系统的具体结构、主体和该系统运作所具有的复杂性,详细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所处研究背景、产生的意义以及价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应管理体系的具体理论研究,重点是调查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对象[1]。

1.2 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应该依据重庆市农产品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构建现状、产生的问题、问题出现根源和有效解决方法深入开展研究工作,并且提出合理处理问题的对策以及措施。尤其对于不法分子造成的投机取巧、产品弄虚作假、刻意哄抬价格以及鱼目混珠等现象,应该采取有效的打击手段和相应制度性管理措施。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应措施

比较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以及国外有效体系,找出我国具体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2]。结合重庆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构建实际情况,分析其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2 明确体系建设具体指导思想以及目标

通过过去的不断实践,现阶段我国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以及标准化体系具体框架已经基本上形成,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的体制建设带来了基础以及前提条件,可是依据实践效果可知,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运行管理比较落后、缺乏检测能力以及人员素质水平较低等。

2.1 指导思想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来说,不仅应该保证生产质量,还需要严格的监管,检验检测方法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主要支撑[3]。针对农产品具体质检体系的构建以及管理,一定要遵循公益这一原则,采取依法推进以及规范建设手段提升体系运行管理实际水平,依据科学规划、有效布局、公正为民以及技术优先方针,显著提升这一质量监管体系所具有的服务能力。

2.2 构建目标

应该科学有效地推进农产品合理质检体系的构建,对运行保障、项目以及机构管理和团队建设进行不断的强化,增强技术能力,保证检测结果具有足够的可靠性,为当地农业发展以及农产品安全提供服务,大力推行合法资质的有效认定,提高体系运行管理水平,构建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具体市场准人体系、科学质量检测体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监管体系等。

3 建议

3.1 建立差异化分层次具体质量安全体系构建政策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体系慢慢产生了一种分层次发展趋势,对于基础性以及高端性农产品来说,其采取的生产方式、实际消费方式以及销售方式均具有非常大的差别[4]。所以,需要依据其不同特征建立差异化具体支持政策。生产基础性农产品的时候,为了确保其质量安全,当地政府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建设支持无公害相应农产品生产基地,并且对农民合作社里面的治理结构进行不断的完善,与合作社规范化以及标准化发展保持一致,大力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营销以及农超对接。在生产相应高端性农产品的时候,当地政府要将引导作用有效发挥出来,制定发展规划,奖励那些创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的企业,并且提供一定投融资支持,比如财政投资参股、贷款担保以及J款贴息等。

3.2 制定可行性比较高的绿色无公害农业发展规划

当地政府必须基于目前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衔接的条件下,结合本地土壤、水质以及空气环境条件与农产业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绿色无公害农业有效发展 [5]。选择条件比较适宜的位置规划发展相应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要打破行政区划开展规划工作,大力扶持本地规划区里面的龙头企业,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正确引导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里面的农户把那些承包地利用租赁以及入股方式移交给龙头企业,从而有效提高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所具有的规范化以及集约化程度。

3.3 建立农产品产业链具体整合机制

整合农产品整个生产、加工以及销售过程能够对农产品安全质量起到有效控制作用。建立农户、农业合作社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整个产业链具体整合机制,必须对合作社以及村级集体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处理,大力支持以及鼓励跨区域、复合型以及多功能合作社的有效发展。针对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可以将龙头企业当做主体,开展产业链整合工作[6]。主动引进实力比较强的龙头企业来有效打造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业链,并且支持企业在农产品产业链前端有效控制品种,在其中端有效控制生产以及加工过程,在其后端有效控制产品销售市场,保证农产品从生产环节一直至销售环节都足够安全。

3.4 不断提高农产品相应质量安全技术

不断提升公益性农技具体推广服务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所具有的服务能力以及服务强度,构建专门满足生产者实际需求的合理农技服务机制。大力扶持本地龙头企业对相应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有效改造升级以及科研攻关工作,对绿色农产品生产以及认证技术规范进行不断的完善,使其更加细化,促进其和国际标准相符。

3.5 对管理体系构建中政府合理购买服务机制进行探索

应该选择达到标准要求的相应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并且签订农产品质量相应委托检验检测具体协议,委托其有效检测某一片区里面的农产品质量。当地政府应该提供检测需要的机器设备以及技术指标,严格监管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产生的行为,并且支持中介机构以及第3方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追溯系统进行研究。其中前期让当地政府出资委托相应企业追溯其中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到后期的时候就引导和别的企业之间的商业合作,并提供有效质量追溯服务。

4 结束语

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构建能够推动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给人民健康带来保障,是使我国社会以及经济实现和谐稳定发展目标的关键。所以,我国各个地区应该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情况,构建可靠性比较强的管理以及检测体系,并且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以此来让绿色农产品生产以及认证技术规范,尽量和国际标准接轨。

参考文献

[1]张冬青.RFID技术在构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应用和困境[J].学术交流,2011(5):130-132.

[2]王可山,李秉龙.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现状、问题与建议[J].调研世界,2010(6):7-9,13.

[3]周宁生,苏生平,冯咏芳,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创建之我见[J].上海蔬菜,2011(5):9-10.

[4]戴萍,卢伟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和对策[J].北京农业,2014(36):29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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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三部门权力相互分离与制约

美国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联邦肉检验法》、《禽肉制品检验法》、《蛋制品检验法》、《食品质量保护法》以及《公共健康服务法》等。由美国众议院制定并公布的美国法典(US Code)共50卷,与食品有关的主要是第7卷(农业)和第21卷(食品与药品),其中第21卷第9章为《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FDCA)》,美国大部分食品法的精髓来自FDCA。美国联邦法典(CFR)是联邦政府的综合的永久性法规,分为50卷,与食品有关的主要是第7卷(农业)、第9卷(动物与动物产品)和第21卷(食品与药品)。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USDA),依据有关法规在科学性与实用性的基础上负责制定《食品法典》,以指导食品管理机构监控食品服务机构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以及零售业和疗养院等机构预防食物性疾病。约有100万家零售食品厂商在其运作中应用《食品法典》。

为确保食品安全,美国总统于1997年宣布并实施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美国食品行政部门要对总统、国会、法院及社会公众负责。美国建有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食品机构中资深的科学家和公共健康专家互相合作,努力保证美国食品的安全性。协调机构定期地咨询政府以外的科学家,以获得科技方法、过程和分析方面更多的建议和最前沿的信息。联邦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机构是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与检验服务部(APHIS)、人类健康事务部下属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以及环境保护署。其中,FSIS负责肉、禽、蛋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卫生,FDA负责FSIS负责范围之外的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上,联邦政府不依赖于各州政府,他们在全美国设立多个检验中心或实验室,并向全国各地派驻大量的调查员。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联邦政府与一些州政府签定协议,授权当地一些检验机构按照联邦政府的方法检验食品,并由联邦政府付费。联邦所有具有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能的机构都不具有促进贸易的职能,从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免受地方和部门经济利益影响和干扰。美国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特征是:总统(政府)、国会、法院三个部门权力相互分离与制约、透明性、制订决议的科学性以及公众参与。这个体系遵循以下原则:只有安全卫生的食品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协调决策建立在科学基础上;政府负有强制责任;要求厂商、销售商、进口商及其他人遵守;协调过程对公众是透明的并且是可以参与的。科学和风险分析是制订美国食品质量安全政策的基础。在美国食品质量安全法令、法规和政策制定过程中应用了预防方法。

二、加拿大CFIA负责所有食品检验工作

加拿大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加拿大农产品法》、 《食品检验机构法》、 《食品与药品法》、《动物健康法》、《肉与肉制品检验法》、《植物保护法》、《种子法》以及《消费品包装及标签法》等。

1997年,加拿大政府将农产与农产食品部、卫生部、工业部、渔业与海洋部中与食品检验工作相关的部门合并,成立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负责该国所有的食品检验工作。CFIA将与食品、植物、动物有关的工作划分为十四个方面,并将全国18个区域的食品安全检查系统纳入单一的体制管理,与此同时,为了能运用于所有食品种类,加拿大还在研究一种综合检验体系,使不同的检验能在相同的准则和指导原则下运作。

三、日本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分两类

日本食品质量安全立法主要有五个方面:食品质量卫生;农产品质量;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质量;动物防疫;植物保护。

日本《家畜传染病防治法》将向日本出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国家分为四类。中国属二类国家,即不允许中国向日本出口偶蹄类动物的内脏、肉、火腿与烤肉,除非这些产品在日本农林水产省注册的工厂中生产。日本厚生省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农林水产省根据《农林物资标准化及质量标识管理法》开展工作。

日本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分两大类:一是食品质量标准,二是安全卫生标准,包括动植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等。日本厚生省颁布了2 000多个农产品质量标准和1 000多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农林水产省颁布了351种农产品品质规格。在日本,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已成为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并普遍为消费者所接受。日本对进口食品实行进口食品企业注册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

日本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要的费用均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中,尤其是检验检疫经费一律根据当年计划由财政部门足额予以解决。因此,日本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精度高、门类全、配备齐,适合大批量、多项目、高精度、高速度检验的需要。其检验人员也非常优秀,检验技术人员的开支也统一纳入政府财政预算。2001年,日本政府仅拨给农林水产消费技术中心的经费就达49亿日元(动植物防疫、植物病防治费用另有拨款)。

综上所述,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使食品企业保持强大的竞争力,政府监管有力,其关键在于建立先进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以及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应较完备,食品质量安全政策制定与有关法律建设较为成熟。

(2)要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食品安全质量监管模式,对机构的设置、职能划分、运行机制、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应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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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经济学原理,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物品需要由政府和第三方提供。食品安全是一种典型的“后验商品”(后验商品是指消费者必须在消费产品以后才能确定它的质量,也被称为“经验商品”),只有在消费者是实现消费之后才可能知道食品是否具有安全性,甚至在某些时候即使消费之后也无从知道。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无法从其外表看出,购买时,消费者只能凭借经验做出判断和选择由于食品的生产供应者与消费者之间广泛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质量责任的不可追溯性,以及政府监管的分段模式,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这就需要政府和第三方作为公共经济主体参与食品安全,始终坚持以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了食品安全水平。

2政府构建食品质量安全体系模式

2.1加强领导,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监管职责,充分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相关执法部门配备完善监管检测设备和执法车辆,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食品快速检测等任务。

2.2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2.2.1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

政府作为经济主体,要鼓励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基地。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引导各标准化生产基地认真落实规范技术规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严格控制农牧渔业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兽药等,确保生产产品的优质安全。

2.2.2稳步推进品牌化建设

加强品牌认证工作,健全扶持政策措施,扩大产品认证覆盖率。同时,切实加强对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的动态监管,获得品牌认证的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包装上市,坚决维护好认证品牌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

2.3强化投入品监管工作

2.3.1健全投入品控制体系

对允许使用的投入品、添加剂及其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清理整顿投入品、添加剂的销售渠道,对有关药物实行专营专供。监管部门负责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台帐,严格记录生产环节投入品使用情况。建立农业化学品专业配送体系,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体制,保证无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

2.3.2建立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

实行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源头控制,制定相关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平台,保证农药销售可追溯。

2.3.3联合执法,狠抓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

把农资监管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备案销售,从源头上控制入市渠道,实现向上可追溯生产源头、向下可追溯零售终端。鼓励多部门联合开展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投入品经营单位无禁用投入品经营。

2.4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追溯体系。对食品种养殖、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等各环节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2.5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2.5.1健全完善食品质量例行检测体系

通过对农贸市场、各个超市、蔬菜基地、畜产基地、水产基地、林果加工厂等食品企业进行样品抽检,建立不合格产品问责和追溯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根据政府制定检测要求,抽检样品交由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区检验监测中心进行检测。监测中心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检测结果交由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结果对外通报。

2.5.2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

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作用,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农业、畜牧、林业、水务、食药监、质监、工商部门要重点针对生产和经营两个领域,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对产品质量安全作出公开承诺,完善、整合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

3政府加大食品安全政策支持

3.1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扶持,将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可通过加大对食品企业建设、质量认证、产地检测室建设、监管员补助等投入,提高标准化基地建设和品牌奖补等措施,鼓励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产品竞争力。

3.2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质量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政府部门还要加强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制订培训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宣讲,强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3.3强化监督考核

政府要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对下属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行政效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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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人员配备,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学校食堂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定期开展自查,加强隐患排查;制定学期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与考核。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二、建立食品源头可追溯体系

(一)严格供应商筛选。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要从取得许可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超市、大型食用农产品加工配送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能提供追溯信息或销售票据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建立固定的购货渠道。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可对米、面、油等大宗物品进行统一招标采购。

(二)严把原料采购。学校食堂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采购临期甚至超过保质期食品;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要严格限定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种类。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落实索证索票。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要求索取并留存上游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备案证以及销售票据。证、照、票要加盖上游企业公章。采购肉类应当查验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采购蔬菜要索取农残检测报告。

(四)建立进货查验电子台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电子台账,由专人记录、专人负责,并及时按月备份。进货查验电子台账要如实准确记录购进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进货查验电子台账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三、加强食品贮存管理

(一)食品库房管理。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及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食品库房应有通风、防潮、防虫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应当分区分类分架存放,遵循隔墙离地、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设置不合格食品区,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变质食品。

(二)冷藏冷冻食品贮存。冷藏冷冻食品应按产品标示温度要求贮存。冷藏、冷冻柜应当贴有标识,有外显温度,并定期除霜、清洁保养。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柜存放,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幼儿园食堂、小饭桌不得购进冷冻肉,其他食堂确需购进冷冻食品的,尽量缩短储存期,不得堆积、挤压存放。

(三)散装食品贮存。散装食品贮存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除以小麦粉为原料制作包子、馒头等发酵面食品中使用无铝泡打粉、苏打、小苏打外,其他加工制作过程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剂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在盛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留原包装。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应专册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添加的食品品种、添加量、添加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四、建立健全陪餐、陪厨制度

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小饭桌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集中用餐陪餐、陪厨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学生家长与学生共同用餐。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以及“食堂开放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家长陪厨。陪餐、陪厨人员应进行年度健康体检,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陪餐、陪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可以付费陪餐。

学校(幼儿园)、小饭桌每周公示陪餐人员并做好陪餐记录,包括陪餐时间、陪餐人员及身份,当餐食用菜品,发现问题,意见建议以及整改时限、结果和责任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每学期组织“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参观食堂后厨,了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小饭桌要严格落实陪餐、陪厨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学生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五、加强信息公示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以及学生过敏食品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

附:相关定义

1. 冷荤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主要为熟食卤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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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

我国严峻的食品安全现状,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少学者认为我国应该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欧美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但由于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国情的差异性,如果单纯的直接采用欧美发达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的效果难免会在我国大打折扣。本文将联系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之间客观国情的差异性,提出一些补充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影响食品安全状况的国情差异分析

(一)经济水平差异

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有一定的差距。以恩格尔系数为例,我国2010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1%,而欧美发达国家的恩格尔系数均低于20%,从恩格尔系数可看出,我国居民的富裕程度和欧美发达国家居民之间有很大的差距。

若我国现阶段建立如欧美发达国家般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食品价格上涨。原因主要有二:首先,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必然将很多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显然在我国不符合欧美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很多)拒之于市场之外,造成供求失衡,供过于求的局面必然造成食品价格上涨,三聚氰胺事件后,国人抢购国外品牌奶粉导致国外品牌奶粉大幅涨价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其次,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要求食品在生产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这无疑会加大食品生产商对相关设备的资金投入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监管难度,造成成本上涨,从而导致食品价格上涨。

食品价格的上涨对我国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会造成巨大的影响。不论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物价上涨对低收入户的影响最大,其食品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其他群体的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社会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到广大群体的利益。因此我国在制定和实施如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时,必须谨慎而全面的考虑到相关政策所引起的食品价格上涨对我国低收入人群的冲击,并制定相应的机制来降低这种负面的影响。

(二)农牧业发展水平差异

食品原材料绝大部分来源于农牧业,提升食品安全状况要从源头抓起。这依赖于相关的农牧业监管部门和农牧民的共同努力。我国农民人数众多,人均耕地和牧场面积和欧美发达国家农牧场动辄上千英亩的耕种面积和牧草地面积相比,差距很大。正因为欧美农业家庭的耕种面积大,能够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更好的实现农业现代化。而中国农户的土地面积少,这导致甚至连小范围的机械化生产都及其的困难。欧美高水平的农牧业现代化,使得其农牧产品生产的监管难度会低很多,监管成本自然相应很低,而在我国则显然成本巨大。

从农牧业发展水平现状来看,我国若按欧美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严格的进行农业生产,显然在实施阶段会受到相当大的阻力。一是我国农牧民的生产主要依靠的是经验而不是科技,若定下如欧美发达国家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我国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硬件水平没有达到,让农牧民严格贯彻执行难度巨大。二是我国的农牧业生产以小户经营为主,而不是欧美式的大规模农牧场经营模式,即使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相应标准能被农牧民严格执行下去,其中所付出的监管以及实施的成本也会非常大,这无疑会提高农牧产品的生产成本,而这部分成本上涨必然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不利于食品市场的价格稳定。

(三)饮食观念差异

我国和欧美国家在饮食观念上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主要体现在西方强调的是食物的营养价值,而中国的饮食观念更强调口感。

讲究各种食材的调和之美,是中国烹饪艺术的一大特色。过分注重味感,强调各种食物之间味道的调和导致了味的掩盖作用。所谓味的掩盖作用是指两种不同味道的呈味物质以适当浓度混合以后,可使每一种味道有所减弱,这种现象称为味的掩盖。例如,中国的一些酒店,将顾客买过去加工的新鲜活鱼用死鱼替换,以此充好的事情频见报端。原因很简单,由中国式的烹调工艺做出的一条鱼,会因为在烹饪过程中,和鱼放在一起的众多的食材产生的味的掩盖作用而掩盖掉了死鱼本身的异味,普通消费者几乎不可能品尝到这种异味,而在欧美发达国家,因为饮食习惯所导致的烹饪工艺的不同,这种情况不被察觉出来的可能性就会低很多。

正因为中国饮食观念和欧美饮食观念相比更倡导“味”的理念,在中国食品安全卫生不容乐观的大环境下,这种饮食观念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助长了一些不良的食品行业经营者的侥幸心理。

二、相关建议

因为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国情的不同,不能单纯照搬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成功经验,而应结合我国国情,构建相关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我国应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成功经验,从立法、食品行业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健全。这种体系的建立不应该是一蹴而就的,而应该是随着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稳步推进,逐步扩大,直至全面覆盖。且应先从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行业(如乳制品行业)进行试点,并逐步推广覆盖到全行业。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一次性全面建设的难度,另一方面可以避免食品行业全面的价格上涨,减轻食品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

(二)着力发展现代化农牧业,做好相应的科技保障及科技普及宣传工作,提升农牧民食品安全生产理念,逐步建立适用于我国的农牧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乡镇一级的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问责体系。

(三)中国固有的饮食文化无可厚非,但可适当引导国民更多的注重食品营养,淡化对“味”的追求,倡导更为健康的饮食习惯。对餐饮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切实保障老百姓最基本的就餐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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