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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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街办(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监管机构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专责的要求,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监管机构和人员,并将落实情况报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落实监管对象和范围。
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所在地政府及职能部门是安全监管的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街办(镇)负责对辖区所有社区(村)、企业及涉及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实行全方位安全监管。开发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矿山企业,危化企业,纳入开发区直接管理的规模以上企业进行监管,负责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开发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联络协调,负责辖区内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开发区社发局负责辖区内农、林、水各行业的安全监管,尤其是防讯抗洪和森林防火。教文卫局负责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及区内食品卫生的安全监管。公安分局负责辖区民爆物品和烟花炮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管。交警大队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建设局负责辖区内各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拆迁还建工地、场所的安全监管及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国土部门负责辖区矿山企业开采界限的督查,负责非煤矿山的整治关闭。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人员集聚场所、酒店、宾馆、商场等区域的安全监管。其他部门按照管委会的分工要求实行对口管理,负责做好所辖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突出重点,切实把安监工作落到实处。
1、坚持不懈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做好本部门本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严格实行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综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要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停产,停工、停业,直至关闭,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严肃依法查处。
2、严肃认真地组织好安全自查、检查和督查工作。一是要严肃认真地督促所辖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持之以恒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夯实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台帐,切实把各类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按要求做好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行业持点每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按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分析,规范安全管理,各单位在每季度末的25日前将本区域的安全检查情况及形势分析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三是切实抓好督查工作。监管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本区域安全动态,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对较大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落实资金,落实防范物质和设施,落实防范方案,及时消除不安全的隐患。
3、继续深化煤矿及非煤矿山的整治工作,从严控制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今年要继续把煤矿、非煤矿山及危化企业作为整治关闭的重点,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的要求,对规模较小,生产条件恶劣,开采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安全无保障的企业实行严格的整治,直至关闭。基本目标是,煤矿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及安委会的要求按时关闭。非煤矿山按照市政府、市人大提出的要求,实行禁采和限采,即对李家坊隧道以西的采石场明显破坏地容、地貌,影响黄金山工业新区开发建设或生态环境的,将实行关闭。对生产条件差、距离城乡居民区较近的危化企业将责令其搬迁或关闭。年,矿山企业,危化企业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将强制实行无条件关闭。
4、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分管负责人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实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后方可上岗,对无证上岗的企业严格实行限其整改直至停产整顿。特殊工种人员,按照以岗定员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在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时,对用人单位实行从重处罚。企业其他职工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原则上,新职工培训不少于72小时,老职工培训不少于24小时,对职工的培训教育要从严要求,不能讲形式,走过场,切实让职工掌握操作技能,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
四、完善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上档次。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目标,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大领导力度,健全组织,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落实扎实措施,确保活动实效,努力开创我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平安工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建设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使安全管理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认真履行政府部门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落实“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灾害性事故,达到“案件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
3月底以前为工作准备阶段,成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
4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照有关标准,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采取扎实措施,积极推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局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创建动态,加强指导和协调监管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宣传阶段:
9月至11月为检查整改阶段
为确保农电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乡人民政府成立农电安全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供电所杜旭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负责各区域内的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各辖区内的农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章立制、层层落实责任
1、乡与村、村与社、社与各农户要层层签订农电安全目标责任书,按产权属(变压器低压保险盒出线端到各用户下户线搭火点间的线路属于村社,该搭火点到用户室内的线路属用户管理)划分安全责任范围,各自管理。
2、单位要订立用电公约,教育用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按时缴纳电费。
3、要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教育群众不得私拉乱接。
4、村要协助、支持供电部门查窃电及相应的处理。
5、村要教育群众不得给供电方日常的巡线、排障、事故检修设置人为障碍。
三、严查隐患、确保安全用电
1、各村要经常检查、制止农户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及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内进行爆破、开山、建房等各种施工作业。
2、各用电单位要主动牵头,供电方督促对各自产权范围内的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按照严了再严、细了再细、实了再实、查了再查的要求及时排查不安全隐患,并按“五到位”及时整改。
3、春检秋查工作,各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供电方开展的一年一度的电力设施、设备年检工作,排除高低压线路障碍,确保安全供用电。
以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直行政部门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整改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工作程序。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政府职能得到转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治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在往年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对现有的审批事项,按照人事、编办、法制办等部门的实施方案,组织新一轮的全面清理。其中,省直各部门按照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意见,将自查清理意见报送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底前形成清理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参照省清理工作进度安排,结合各自实际,本着从严抓紧的原则,妥善确定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充分运用监察手段,对清理过程和清理结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明确审批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完善审批方式,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管,实行跟踪问效。
3、继续加强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能。在连续三年分部门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制定较为完备、细化、操作性强的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方案,报省政府同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对行政许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起经常性、动态性、长效性的层级监督机制。
(二)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乱收费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两项收费清理,规范收费行为。由省财政厅牵头继续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优化办等部门配合;由省发改委牵头继续组织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优化办等部门配合。9月底前提出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一批收费标准的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同时对保留的项目重新进行公示,对收费许可证进行重新审核,按照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不同收费性质分别发放收费许可证。市、县两级也要集中时间,对两项收费进行清理,11月底前公布清理结果。
2、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法制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省监察厅、省优化办会同省政府法制办,9月份要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全面清理涉企行政处罚项目,建立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权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3、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行政机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纠正和查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提格执法、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年底前完成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网上管理和公开。
(三)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
1、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进一步推进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整合力度,切实解决行政服务窗口“收发室”、“二传手”和“前店后厂”等问题,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的行政审批服务。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行政服务窗口办理,实行“阳光操作”,履行服务承诺,严格限时办结。要规范行政服务窗口收费管理,落实“部门缴费决定、银行代收开票、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制度,防止和杜绝服务窗口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对达到规范标准的“优质服务窗口”予以表彰。
2、延伸和完善行政服务网络,逐步实现以人为本的网络化服务。把服务中心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生产生活、劳动保障、信息咨询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拓展,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在60%乡(镇、办事处)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全面完成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力争年底前形成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群众意愿和实际需要,继续在村级推行代办员服务制度。按照省电子政务建设三年规划要求,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于年底前制定全省电子监察网络建设方案,报省政府批准,明年组织实施,2010年投入运行。
(四)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
1、组织开展公务员培训教育。坚持行政推进、全员参与的原则,制定公务员培训方案,完善公务员考录和流动机制。当前,要结合全省“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主题活动,组织广大公务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关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自觉主动地把开展“两转两提”工作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通过常抓不懈,狠抓落实,在公务员队伍中树立起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勤政意识。
2、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分行业组织服务对象进行评选,真正评选出群众最满意的公务员,形成各条战线都有模范典型可学、可比、可赶的局面。年底前以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每三年表彰一次,形成制度。
3、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结合全省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河南省公务员日常登记办法》、《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务员职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公务员奖励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建立起法规完备、管理规范的公务员管理体系。
(五)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1、组织开展对部门和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年确定工商、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等50个政府部门和电力、铁路、邮政等25个公共服务行业为评议对象。在评议活动中,组织参评部门和行业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11月份组织全省性的问卷测评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评议,积极听取并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把评议结果及时反馈有关部门,作为考核被评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行业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2、切实推进基层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省政府纠风办今年下半年在全省30个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队、办)和窗口单位”评议活动。通过评议和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及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
3、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省纠风办继续与有关媒体联合,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积极引导部门和行业接受群众监督。
(六)着力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创新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主动性。要尽快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真正形成靠制度办文办事的运行机制。要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办法,强化日常工作的自我监督和主动纠错能力。要结合全省“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主题活动,对照“两转两提”工作要求,重点查找和纠正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精神状态、自身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直各行政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要对照“两转两提”精神,理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和事项,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时间要求,报省“两转两提”工作办公室,作为下一步督查、考核、验收工作的依据。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两转两提”工作,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两转两提”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领导同志要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定期研究、指导工作深入开展,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两转两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要按照豫政办[2008]6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开展“两转两提”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