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建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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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建设

篇1

关键词:

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综述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1002902

无障碍设施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群体的社会成员使用的设施。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反映着其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国内外学者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较多,本文便从国内、国外两个角度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研究文献进行归纳总结。

1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研究更多的关注其实践性和适用性。无障碍设施建设不仅指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设施,还有居住区及住宅的无障碍建设,其中Rabiul Ahasan;Donna Campbell;Alan Salmoni;John Lewko(2001)通过对房屋设计及建造过程进行分析,认为用户的需求分析是在为残疾人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进行房屋设计时要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对这些人来说具有人性化的设计和开发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Nobuyuki MINO;Masumi ASADA(2012)通过GIS空间技术来分析日本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得知各个区域中的轮椅的畅通程度不同,区域间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缺乏衔接。城市在未来的区域规划中,需要有比较全面的设计标准,以减少区域间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差异。Hazreena Hussein;Naziaty Mohd Yaacob(2012)研究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规范在马来西亚的实施效果,认为马来西亚在亚太地区虽然一直致力于维护残疾人的参与权与平等权,但立法方面的空白仍然是制约马来西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原因,认为要加强无障碍环境立法,无障碍设计的基础是研究残疾人的需求发展状况。Nahid Bayat Bodaghi and A.N. Zainab(2013)以图书馆为例对城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研究,对建筑师、专家和残疾人用户使用公共图书馆无障碍设施情况做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残疾人用户和建筑师的观点相似。53.8%的调查者认为图书馆没有提供坡道和63%认为没有为残疾人设置专属空间,城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

从上述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国外关于城市无障碍设施的研究善于采用新思路新方法,如无障碍设计中的换位思考的方法及日本运用GIS考量城市无障碍设施情况,同时注重城市无障碍的使用状况,更多的站在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者立场进行考虑,设计注重科学性和人性化。

2国内研究现状

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居住区、房屋建筑等方面的内容。笔者针对近年来国内学者对无障碍设施的研究进行分类归纳,认为可以从城市公共建筑、城市交通及城市居住环境三方面进行城市无障碍设施现状研究

2.1侧重于城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研究

城市公共建筑包括广场、公园、医院、公共图书馆等,研究城市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对于提高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保持身心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王晶(2014)认为公园类公共场所的设计要在景观的绿化设计及细致的内部构造方面注重无障碍设施与整体的设计美感,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找到归属感和认同感。魏锋(2014)认为医院是一个区域的医疗中心,城市中大部分医院设计及建造时间较早,无障碍设施陈旧且设计规划不科学,医务人员需要用优质的服务来弥补不足,同时医院的新建与改造要避免重复投入,注重一体化设计。张竹赢(2014)通过研究高校图书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认为国内各个高校图书馆无障碍设施严重短缺,高校图书馆应树立无障碍设施建设理念,关注残疾师生,积极新建、改造无障碍设施。通过以上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城市公共建筑不仅方便普通人,更需要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等需求,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要避免资源过度浪费和重复建造,更要注重一体化、通用性设计,使残疾人等人群公平、平等的使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

2.2侧重于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的研究

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方便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出行、工作、学习,使其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宋敏(2014)针对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分析,认为无障碍设施使用频率低更多的是因为社会造成的障碍,可以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进来鼓励残疾人出行,如盲道的砖块设计可以加入特殊信息,坡道使用鲜亮颜色警戒,无障碍标识要简洁明了。轨道交通是大、中城市市民的出门首选,大、中城市轨道交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对现在全国轨道交通建设浪潮提供了建设经验。潘海啸,邹为,赵婷,张仰斐等(2013)通过对上海轨道交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认为城市轨道无障碍设施建设首要进行通用设计,然后将服务对象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群体需求进行设计和建设,设计要遵循最优先、最便捷及人性化设计。张晓春,张云龙,孙超,徐建闽等(2014)研究深圳市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认为在城市交通系统中,对无障碍公交车和出粗车投入不足,常规公交车和出租车不能满足残疾人出行要求,城市交通要采用先进理念优化公共交通系统。综上,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社会对无障碍设施要加大投入,无障碍设施设计和建设中要注重通用性和便捷性,从残疾人、老年人的角度设计和施工,使无障碍设施建设更具有适用性。

2.3侧重于城市居住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

住宅是人的栖身之所,对于残疾人和老年人来说,在家中生活的时间相对较多,因此研究居住环境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意义重大。我国学者对住宅无障碍建设研究较多,但基本都是从设计方便予以考虑的。韩宇,侯奕屹,曲延瑞等(2013)研究了高层住宅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中住宅趋向于高层化,在高层住宅的门、窗、楼梯之间都需要安装无障碍设施,最重要的是发生危险和紧急情况时,急救性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张少伟、宋岭(2014)认为要建立住宅无障碍技术框架体系、指标体系和设计措施,然后根据不同住户的特殊要求设计精细化住宅。王悦,于钦波(2014)认为住宅无障碍设施不能只考虑住宅,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也要做好衔接工作。此外在设计时要注重通用化设计,既满足特殊群体需求,又方便普通人群使用。通过以上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针对住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过多的集中于设计层面,而忽视与无障碍设施管理和残疾人、老年人精神状态相联系,需要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加强指导宣传,鼓励其使用无障碍设施,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3结语与展望

综上所述,国内外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研究侧重于设计、管理及无障碍建设的内容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对无障碍设施的研究可以从对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群体来进行研究,如从新残疾人观和老龄化背景下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可能会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发展产生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Rabiul Ahasan,Donna Campbell,Alan Salmoni,John Lewko.Ergonomics of Living Environment for the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J].Journal of Physiological Anthropology and Applied Human Science,2011,20(3):175185.

[2]Nobuyuki MINO,Masumi ASADA.Spatial Analysis of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Using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J].Journal of The Japanese Institut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2002,66(5):877882.

[3]Hazreena Hussein,Naziaty Mohd Yaacob.Development of Accessible Design in Malaysia[J].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2012,68(19):121133.

[4]Nahid Bayat Bodaghi,A.N.Zainab.Accessibility and facilities for the disabled in public and university library buildings in Iran[J].Information Development,2013,29(3):241250.

[5]王晶.公园无障碍设施设计与研究[J].艺术科技,2014,(12):133.

[6]魏锋.县市级医院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探讨[J].实用医院临床杂志,2014,(6):213214.

[7]张竹赢.高校图书馆无障碍建筑环境研究[J].晋图学刊,2014,(2):810

[8]宋敏.市政道路设计中的无障碍设计分析[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5):79.

[9]潘海啸,邹为,赵婷,等.上海轨道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再思考[J].上海城市规划,2013,(2):7076.

[10]张晓春,张云龙,孙超等.深圳市公共交通无障碍体系规划探索与实践[J].公路,2014,(6):165171.

篇2

一、配合推进办,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

区督导队要积极协助区推进办完成新一轮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和今年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各项任务,做好宣传、协调、促进工作,协同区建委、财政局对道路、交通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建设无障碍精品示范区,创建无障碍进家庭精品工程;无障碍改造补缺、补漏等四个无障碍改造重点工程的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指导工作。

各督导队要对社区中物业、居委、老年活动室、超市、菜场等居民相关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督导,在农村要重点对“三室一点”(村委会、卫生室、老年活动室和健身点)无障碍建设进行督导。

二、要继续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作,要大力宣传、倡导、指导新装修残疾人住房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对下肢完全瘫痪者、拄双拐者、夫妻双残或残疾人家中同时有70岁以上老人的将优先给予改造,改造资金列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专项经费补贴,由市、区财政补贴承担改造经费的50,各镇、街道(区)承担改造经费的50。

1、提高示范型:各镇、街道、园区1至2户,对象为重度肢体残疾人,如截瘫、重度儿麻后遗症,不能行走需坐轮椅的,房屋具备装修条件,残疾人有改造需求的,改造内容为轮椅坡道、扶手、无障碍厨房和洗浴设施等。

2、普及型。20__年全区计划改造/!/200户,改造内容为进门坡道、卫生间扶手、楼梯扶手等设施,对有需求的重残人员家庭无障碍建设要实现全覆盖。

三、开展体育场馆的无障碍督导工作,迎接特奥会的召开。

各镇、街道(园区)无障碍督导队要在第一、二季度集中力量对本地区的体育场馆及周边道路、场所及接待宾馆、社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做到查改建进度、改建质量(工程是否规范)、存在问题,督导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无障碍督导大队,由区督导队上报区特奥执委会、市督导总队。对存在问题、质量不达标及改造进度缓慢要跟踪检查,直到完全达标为止,确保20__年特奥会顺利举行,为比赛运动员、特奥嘉宾提供完善的无障碍设施。

四、加强宣传和督导力度,提高全民无障碍意识。

篇3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以下统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共建筑的具体范围,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计划、规划、财政、房地、市政、民政、公安、交通、旅游、住宅、绿化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专业规划)

市建委应当会同规划、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部门按照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须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第七条(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在设计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设计规范》以及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配套设计无障碍设施。

设计单位在设计无障碍设施中的盲道时,应当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审查)

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对不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设计、建造无障碍设施的,不予审查通过。

第九条(施工和图形标志的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配套建造无障碍设施。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设置指导和提示人们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的图形标志。

第十条(竣工验收和备案)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在组织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并将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受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

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日常养护)

无障碍设施的养护由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负责。

无障碍设施养护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的养护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市建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已建成但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建设项目,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年度改造计划,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

无障碍设施改造资金,由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占用的审核)

因城市建设或者重大社会公益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

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位应当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第十五条(监督)

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市、区(县)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养护和使用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情况反映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对不按照规定实施改造行为的处罚)

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未按照无障碍设施年度改造计划实施改造的,由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对损坏无障碍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条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在已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区,由该区城市管理监察机构实施。

篇4

关键词 残疾人 硬件无障碍建设 软件无障碍设计 社会保障

一、残疾人与无障碍设施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有残疾人,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制度的国家,任何一个社会发展的阶段来说,它都是回避不了的、不容忽视的。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同时,无障碍环境设计可以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人群行动的自由,扩大其行动范围,使其能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成为同样可以贡献社会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和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全面推进,可以更好地实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硬件与软件

近几年来我国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上投入很大,改建公共设施,新建数千公里盲道,为一万多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零门槛、低灶台、方便卫浴。这样的大手笔、大投入,为何残疾人出行还有这么多障碍呢?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分为硬件建设与软件设计。硬件建设是指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商场、医院、宾馆、影剧院、博物馆、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场所及居民住宅设置和改建了一大批坡道、盲道、扶手、交通音响信号装置等无障碍设施;软件设计是指全社会的无障碍坏境,包括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以及对其的管理和服务,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三、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的成就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厦门、杭州等12个城市被国家评为无障碍示范城市。《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要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制定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行业标准,加快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开展全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全国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公共建筑物改建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中央和部分省市电视台开办了电视手语新闻栏目,部分城市银行、邮局等行业推出了手语服务;图书馆为盲人读者配备了有声读物,为残疾人走出家门、进行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和享受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

“无障碍设计”是人文关怀在建筑设计中的充分体现。关爱弱势人群,构筑无障碍城市,已成为城市现代化及构建平等、友爱、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国家、城市的社会文明程度的水平。

四、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一个无障碍的城市,不仅包括残疾人出行的无障碍,信息交流与获得的无障碍,也包括学习和获取力所能及工作以及社会身份认同上的无障碍,在社会满足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上,跟一切社会公共生活和城市文明对接的无障碍。在残疾人权利维护方面,我国仍然需要文化和制度上的双重突破,从文化上说,社会在对待残疾人权利方面,部分地区和人群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歧视或者污名化,残疾人的基本人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从制度上说,专门保护残疾人权利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在残疾人福利维护、人权保障等方面的专门措施也有待完善,在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的建设方面,我国也才起步未久。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的“无障碍设计”不完善,主要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有关设施不足、现有无障碍设施缺乏监管、人行天桥和地道几乎没有相关设施、电视新闻和电视节目没有手语和字幕等方面的问题。随着无障碍硬件建设法规的日益完善,硬件无障碍建设基本已走向成熟;但在软件方面,特别是针对综合、总体地考虑软件无障碍设计还不完善。如何用图形、色彩等视觉信息引导线路,如何将这些无障碍设施衔接好,如何在建成后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这些都是进一步加深无障碍化城市建设的重要步骤。

五、结论

无障碍设计体现了对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人群“公民权利”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看,这是保障公民方便出行的权利,从建设施工的角度看,“无障碍设计”应当是投资者应尽的义务,从政府的角度看,要求建设工程有无障碍设施设计,是责任政府的有为表现。残疾人不因身体功能的障碍而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不被隔离于正常的城市生活,需要城市从每一个细节上接纳他们,清除一切有形与无形的障碍。

在健全人看来,无障碍设施只不过是摆设,但对于残疾人这些设施有多重要,我们不可能真切体会。这些无障碍设施适不适用、解不解决问题,这已经超出了健全人的经验范围,恐怕只有残疾人自己清楚。对于经验之外的事,我们不妨多听听残疾人的意见,多为他们行些方便,多给点微笑鼓励他们融入社会。

参考文献:

篇5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32-0169-02

1 残障人士使用银行电子渠道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障碍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应为8502万人。做为一个社会个体,残疾人应该与其他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由于他们生理及心理方面的原因,往往较之正常人更渴望过上文明健康的生活,因此,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爱。虽然他们也许不能为银行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但银行不应该“遗忘”残疾人客户,这不仅是对残疾人的关爱,同时也是一家银行社会责任感提升的象征。

1.1 盲人使用银行电子渠道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障碍 ①盲人最常使用的银行电子渠道:调研显示,盲人最常使用的银行电子渠道由高至低分别为: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多数操作需要亲朋陪同指导);②使用电话银行时,由于操作速度较慢,感觉语音提示速度较快;③据调查,大部分银行工作区域设有轮椅专用的无障碍坡道,但很少设有盲道,盲人需要有人引领才能到达自助区域;④自助设备无盲文标识且文字较小,若非有明眼人指导或经常使用,视障人群独立操作有困难;⑤由于行动相对不便,视障人群对网络交易的需求很大,很多视障者会将网银、网购作为日常处理金融事务、完成购物的重要通道。他们在上网时,需要使用专用的读屏软件,这个辅助软件的主要功能就是把屏幕上的文字用语音读出来,然后根据听到的语音来进行操作。但是盲人在使用网上银行时,以图片形式出现的验证码无法被读屏软件无法识别和读出,因此也无法独立完成操作。

1.2 聋哑人使用银行电子渠道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障碍

1.2.1 聋哑人士最常使用的银行电子渠道:由高至低分别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需亲朋陪同使用)。

1.2.2 聋哑人在使用银行电子渠道服务时曾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手语是聋哑人与他人交流的最直接有效的交流手段,但银行工作人员中能熟练使用手语的人寥寥无几,即便做过手语培训,长时间不使用又会忘记;在无法使用手语交流的情况下,聋哑人才会选择文字交流,但我们调研所知,多数聋哑人的性格较腼腆且受教育程度不高,当众与其使用他不熟练的文字书写来进行纸上业务情况交谈,既会伤害其自尊又影响业务办理速度。

①聋哑人士接受电子渠道机会相对较少,因此在首次或不经常使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业务时,经常会遇到问题而无法得到及时解决;②手机银行:字体无法调整,对年龄较大的聋哑人士来说操作起来不够方便;③自助设备上的提示语音未能做到与屏幕显示文字一一对应,因此可能会出现聋哑人无法完全自助操作的情况;④电话银行:聋哑人士如无人帮助无法使用电话银行。

2 对策及建议

2.1 银行业无障碍服务措施亮点展示

2.1.1 同业电子渠道无障碍服务措施亮点:①盲人取款机:渣打银行已率先使用了盲人取款机,特别之处在于只要接上耳机,取款机就会自动转入专为盲人设置的语音导航系统,同时,为尊重客户隐私及保证资金安全,盲人客户还可以选择黑屏操作;②验证码语音播报功能:青岛银行已推出了个人网银和企业网银交易验证码语音播报功能,彻底解决了视障人士网银操作的困难,使他们可以独立完成网银的操作;③电话委托功能:外资银行如汇丰、花旗针对残障人士开通电话委托,即客户可以通过电话委托客户经理办理相应业务。

2.1.2 同业推出的其他无障碍设施建设亮点:①美国银行率先在业内推出无障碍信用卡及盲文语音版“客户使用手册”;②新加坡星展银行在北京地区首家推出了盲文版、汉语版两种文字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指南》,配备可以熟练使用手语的工作人员;提供助盲卡,帮助盲人识别币值,并可使用按手印或盖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服务大厅采取无障碍服务措施,使乘坐轮椅的客户不用起身就能办理业务;提供电子屏及语音等多种叫号服务等;③招行部分网点设有残疾人专用服务通道和快捷的服务专窗;④光大银行部分网点在营业大厅门口铺设了残疾人通道,营业柜台全部为低柜柜台,坐轮椅的客户可不起身办理业务。

2.2 对目前电子渠道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

篇6

实际上,每一座城市多多少少都建有一些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并非只是那12座创建城市的事,而是所有城市的事,所以才有了这次创建“示范城”的示范活动。而无障碍设施是否完备,也是现代都市的文明标准之一。

由于杭州是创建城市,便有记者问我,对这次创建活动,有何感受?实话实说,笔者所在的杭州的一些道路新建了盲道,有些道口新添了过街音响信号装置,非常不错。可作为残疾人更切身的感受却是,街边众多有台阶的小饭店、小商铺仍进不去。可见,就连创建城市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完善。

时至今日,在许多人的眼中,甚至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中,无障碍设施建设仍只是一项专为便利残疾人的“献爱心工程”。因而,无障碍设施建设,受到了很多不应有的阻碍。据报载,某地一高尚小区,就死活不肯建无障碍设施,理由是小区住的都是年轻人,一个不“高尚”的残疾人都没有。

其实,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坐轮椅上街的更多是老人、病人,而不是残疾人。原因很简单,老年人、病人外出多有人陪护,所以用轮椅倒也方便。而残疾人则不可能总有人陪在身边,出门多选择手摇车、电瓶车什么的。

有一位建筑大师,年轻时设计了一个很著名的建筑,门前的几十级台阶使该建筑显得十分雄伟。这位建筑大师年老时坐着轮椅故地重游。可台阶太高,他要由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抬着才能上去。于是,他后悔当初为何就没有考虑到要设计一个无障碍坡道呢?

由此可见,无障碍设施绝非残疾人的“专利”!我国已步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日益增多,无障碍设施的作用必将越来越大。

无障碍设施是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等建设工作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不仅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有助于促进老弱病残等社会成员的社会参与和融合,保障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体现的是“人人平等”的最基本的宪法精神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人文关怀,以便保障每一个人都尊严地活着。

残疾人确实是无障碍设施的最大受益者,但绝不是惟一的受益者。因此说,无障碍设施是为每一个人而建的。因为即便你不残疾、不生病,你儿时坐婴儿车,就需要无障碍坡道,更何况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

篇7

12个创建城市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创建工作。创建活动开展两年来,各创建城市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标准及四部委的有关要求,依据本地实际,切实采取措施,推进创建工作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各市党委、政府高度认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创建工作的意义,切实纳入了工作日程,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城市建设、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有的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创建工作纳入了市委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目标,有的纳入了为民办实事工程。各市都出台了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规、规章、文件,为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各市均成立了以市领导为组长,以建设、规划、城管、旅游、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积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有的市还专门编制了无障碍建设规划。各市切实采取措施,健全有关制度,努力把好无障碍设施建设源头关;制定改造计划,投入改造资金,落实责任,加强无障碍改造工作;并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各市还采取措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加大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营造无障碍环境。

经过几年的努力,12个城市的主干道、主要商业街、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的人行道铺设了盲道,路口设置了缘石坡道,部分路口、人行横道配套设置了与红绿灯同步的过街音响信号装置;新建、改造了一批无障碍政府办公建筑、医院、商场、银行、邮局、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公园、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老年人福利设施及公共厕所,民航机场的航站区、火车站、汽车站、地铁、轻轨、码头等程度不同地建设、改造了无障碍设施,有的市还配备了无障碍低底盘公交车;居住小区的建筑入口、公共通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有的市还开展了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活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也取得了积极的成绩。电视台均开办了手语新闻节目,加配了字幕。有的市研制并向盲人发放了盲人无线语音导向接收器,方便了盲人出行。有的市注意在银行系统、商业系统、社区举办手语培训班,对职工和干部进行培训,以方便与听力语言残疾人进行交流,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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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97.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使所有的人在走道通行和设施使用上没有任何不方便和障碍是建筑物无障碍设计的基本原理。医疗建筑应该是体现“对每个人的关怀”的最佳场所。因为医疗建筑与人们的生活与生存质量密切相关,作为协助人们消除疾病的场所,如何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伤病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将是现代医院越来越需要关注的重点。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医疗建筑中无障碍设施尚未实现。本文将深入分析当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建设中需要特别关注的细节,并且提出一些探索性的建议。

一、 目前医疗建筑的无障碍建设存在的问题

1.医疗专用无障碍设计规范亟待制定

许多发达国家的医院,对医疗建筑和环境实施的整体设计都是按照专门的医疗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施行的,并且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在我国的各类医疗建筑设计规范中,尚无专门独立的针对医疗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规范,仅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但其无论从广度和深度来看,都与日益现代化的医疗建筑的相关要求相距甚远,这是造成我国医疗建筑无障碍设计滞后的重要原因。尽快制定医疗建筑专用的无障碍设计规范是加快医疗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首要之务。

2.无障碍的设计与配套产品有待完善

一套好的无障碍设施如果没有系统化的设计,没有相关产品和设备配套支持,是很难完成现行规范各项要求的。现在好多设计中,对楼梯、洗手间、通道门、电话、电梯、扶手及标志物等部位设计不细致,有的部位有所遗漏,形不成系统,影响了无障碍工程的连续性。同时,无障碍设计的专用设备、产品较少,如室内盲砖、安全抓杆、专用卫生设备、音响信号以及标志的品种相对缺乏等也影响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实施。

二、 医疗建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易忽视的细节

对照我国的标准,医疗建筑还有更多的细节规定,并且容易在实际工作中被忽视。

1. 电梯

对于医疗建筑而言,只要有楼层,电梯是人们使用最为频率和理想的垂直通行设施,在规格和设施配备上均有所要求,选择电梯时要注意与普通电梯的不同。(1)电梯门开启后的净宽不宜小于 0.80m,一般大于或等于 0.90,以方便轮椅进出电梯厢。(2)电梯候梯厅的面积不应小于 1.80m ×1.80m。这是考虑乘轮椅者在到达电梯厅后,需要转换位置和等候。电梯厅的外呼叫按钮其理想高度以上排按钮的中央或单独按钮的中央不高于地表 1.10m 为准。(3)电梯厢内的选层按钮高度为 0.90~1.10m 之间,最好采用凸出的阿拉伯数字或带有盲文突起和发光铭文的按钮,方便盲人使用。轿厢内应设应急电话,内呼叫按钮应位于最上排按钮不高于地表 1.40m 处。电梯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4)电梯轿厢尽量使用深1.70m、宽 1.40m 的电梯厢,这样轮椅正面进入后可以直接回转 180°正面驶出电梯。

2.扶手

扶手虽是小构件,但其安装的位置和高度及选用的形式很有讲究,是否合适直接影响到使用效果。(1)安装的位置。在坡道、台阶、楼梯等的两端均应设扶手。(2)在扶手的起点与终点设置盲文说明牌,可以向视残者传递相关信息。这对医疗建筑尤为必要,也是极易忽视的细节。(3)扶手的形状要求容易握住而且还要容易握牢,保持扶手在使用上的连贯性和易于抓握及控制力度。(4)扶手的起点及终点处要延伸 0.30m,可达到通行安全和平稳。

3. 停车场

汽车停车场是医疗建筑交通和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在很少有单位考虑残疾人的使用。(1)在停车车位的一侧与相邻的车位之间,应留有宽1.20m 以上(1.50m)的轮椅通道,方便残疾人的汽车在到达车位后,从汽车换乘到轮椅代步或拄拐杖行走时有足够的空间。 (2)设置在地面上或是地面下的停车场地,应将通行方便、距离路线最短的停车车位安排残疾人专用,其他车辆不得使用。如有可能,最好安排在建筑物的出入口旁。(3)残疾人停车车位的数量可视停车场地大小而定,但不应少于总停车数的 2%。

4. 厕所

厕所是与人们生活非常密切的场所,也是残疾人和老年人就医时感到最不方便的地方。 (1)在厕所内除设有坐便器、洗手盆、安全抓杆外,还应设镜子和放物台及呼救按钮。地面采用防滑材料并不得积水。专用厕所可以在家属陪同下进入照料。(2)在男女厕所内,选择通行方便和位置适当的部位,至少要各设一座轮椅可进入使用的坐式便器专用厕位。厕位的门开启后的净宽不应小于 0.80m,在门扇的内侧要设高0.90m的水平关门拉手,待轮椅进入厕位后便于将门关上。坐便器的高度保持与轮椅坐面高一致,在坐便器的两侧设安全抓杆。(3)在男厕所内应设残疾人使用的低位小便器,在小便器的两侧和上方设安全抓杆。洗手盆的前方要留有轮椅的使用面积,在洗手盆的三面设安全抓杆。(4)供残疾人使用的公共厕所要易于寻找和接近,并应有无障碍标志作为引导。入口的坡道设计应便于轮椅出入。室内还要有直径不小于 1.50m 的轮椅回转空间。

5. 楼梯

医疗建筑等公共建筑的楼梯和台阶的踏步宽度和高度,考虑了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使用因素,所以在规格上可略小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有关规定。(1)医疗建筑的楼梯应采用双跑或三跑直线形梯段。(2)医疗建筑主要楼梯,位置要易于发现,梯间的光线要明亮,以保障拄拐杖残疾人和健全人对行通过。

6. 标识和色彩

医疗建筑应尽可能提供多种标志和信息源,以适合各种残疾人的不同要求。应在显著位置悬挂无障碍标志牌,帮助残障者们感知其所处环境的空间状况,引导其行动路线和到达目的地,标识还要和色彩紧密结合在一起。运用色彩,这几年许多医疗建筑都做了不少工作,包括在房间、走道、大厅等,不同的区域配置不同的颜色来辅助医疗功能。

三、 医疗建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中两个值得探索的方向

1. 研发集成化的、科技含量高的无障碍产品

无障碍设计就是关于除正常情况外残障人士、老年人、妇孺的人体工程学,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一些企业,已进入无障碍产品生产这一领域,其无障碍医用整体卫浴产品,较好解决了医院卫浴建设工程中,卫浴设施非标准化的问题,工程建设者的普遍欢迎。内部设有紧急呼救按钮、助力扶手等助救设施,若病人入厕时遇到不适,能在其感到不适时,即刻按动呼叫按钮通知医护人员及时赶到;内部设施均采用圆角处理,即便摔倒也不会造成身体的严重伤害;卫浴的安全门配备有紧急解锁等。

2.关注无障碍细节的研究与改进

随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深入,近年来许多现代的公共建筑改用台阶加轮椅坡道或直接采用轮椅坡道处理,成为无障碍建筑中最为醒目最为常见同时也是首要设置的设施,也成了建筑学中一个重要元素。

我们知道,没有台阶和坡道的建筑入口,应该是人们在通行中最为便捷和最安全的入口,这种形式的无障碍入口,不仅方便了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同时也给其他人带来便利。特别是对有大量具有残障特征、行动不变的病人患者进出的医疗建筑而言,尤为需要。采用这样的入口,不仅需要观念的更新,更需要建筑设计时多费点精力,做到室内外的地面坡度平顺过渡,又能保证雨水不倒流。在医疗建筑中,类似这样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小地方、小细节还很多,只要我们细心观察,持续改进,完全可以实现这种经济合理的布局。

参考文献:

1、 阳光.医院建筑中无障碍设施不可忽视[J].建筑与装备,2005(3):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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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年10月底,完成区域范围内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做好迎接全国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实现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各项标准。

三、责任单位及具体任务

1.区文明办

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列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达标单位不得申报文明单位;与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

2.区残联

(1)配合市残联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改、扩建的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康复中心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3)已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无障碍标志、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等。

(4)逐步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主要改造内容为: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设置安全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入和使用。

(5)组织开展无障碍建设宣传工作,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公众无障碍意识,引导公众关心爱护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6)建立有效社会监督机制,组织成立由新闻媒体、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残疾人、老年人等人员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对全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实施监督。

(7)定期对聋哑人进行手语培训,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逐步推广使用手语;提供服务行业手语培训次数和人数资料。

(8)在报送创建资料时一并报送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等宣传资料(含光盘)。

3.区住建局

(1)配合市城乡建委做好如下工作:

①组建无障碍建设技术指导专家组,开展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和特别环境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②定期对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

③加强对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施工图审查管理力度,并发放施工许可证;

④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区域内已建道路、街巷的人行道各路口坡化改造率不低于80%,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3)新、改、扩建道路时,确保监理、施工等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交叉路口、街道路口、单位和小区出入口及人行过街斑马线等处人行道的缘石坡道、行进盲道及提示盲道、无障碍标志牌设置率达100%,缘石坡道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4)确保代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物在设计、监理、施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技术要求,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4.区民政局

(1)改、扩建的福利企业、福利院、干休所、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2)已建福利企业、福利院、干休所、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无障碍指示路线图、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等。

(3)逐步对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主要改造内容为: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设置安全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方便老年人出入和使用。

5.规划分局

(1)编制本地区有关规划方案时,应当有无障碍设施的专项内容,并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明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

(2)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把关,务必确保所有新、改、扩建的道路、建筑物、广场、公园、居住区等在规划环节严格按照省、市“无障碍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同步规划配套无障碍设施,对不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不予核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照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4)牵头组织督促市直各相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6.区发统局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无障碍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在立项审批时严格把关,并督促实施。

7.区财政局

将区级财政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负责建设、改造、维护经费的筹措、核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经费供给。

8.区审计局

配合区财政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创建改造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确保创建资金使用合理性、规范性,使其效率最大化。

9。区农林水务局

(1)改、扩建城市公园、广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2)已建城市公园、广场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改造主要内容:城市公园、广场的周边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缘石坡道、提示盲道和行进盲道、无障碍标志牌,严格控制行进盲道实施范围和宽度;设置无障碍厕所及厕位、无障碍指示路线图,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

10。区城管局

(1)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侵占、损坏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解决无障碍设施被占压问题。

(2)新、改、扩建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3)已建室外公共厕所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4)主要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须增设轮椅坡道、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无障碍标志牌,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厕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厕位、低位洗手盆周围设置安全扶手,高度符合规范要求,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等。

11.区商务局

(1)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餐饮店、加油站、宾馆、酒店、饭店改、扩建时,配合相关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其在改造过程中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2)已建大型商场、大型购物中心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须达到100%,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餐饮店、加油站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3)已建宾馆、酒店、饭店的进出口、公共通道、公共卫生间、餐厅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60%。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和低位电话、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宾馆、饭店同时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12.区卫生局

(1)综合(专科)医院、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时,配合相关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其在改造过程中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2)已建综合(专科)医院、卫生服务中心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90%,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同时设置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

(3)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13.区文广局

(1)新、改、扩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展览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2)已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展览馆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7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和低位电话、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同时要设置轮椅席位。

14.区教育体育局

(1)中小学、托幼机构、体育场馆改、扩建时,配合相关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其在改造过程中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2)已建中小学、托幼机构的建筑物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50%,已建体育场馆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7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等。

15.区行管局

区委、区政府及行政机关办公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率须达到100%,且布局合理,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低位窗口和服务台、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

16.区经济促进局

负责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办公、商业、厂区、居住区等各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7.各镇、街道、工业区

(1)参照区属部门做法,认真抓好本辖区内自管道路(含桥梁)、广场、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各类公共建筑(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医疗、学校、室外公共厕所、加油站等)、饭店(宾馆)、居住小区、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

(2)对辖区范围内省部属(机关、高校、企事业等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负责督促相关产权单位自行建设。

区政府各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搞好对接,进一步明确本行业内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标准,界定好应创建的范围,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高标准和无缺漏。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区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建设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住建局、民政局、残联、规划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镇、街道、工业区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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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年10月底,完成区域范围内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做好迎接全国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实现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各项标准。

三、责任单位及具体任务

1.区文明办

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列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达标单位不得申报文明单位;与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

2.区残联

(1)配合市残联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改、扩建的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康复中心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3)已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无障碍标志、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等。

(4)逐步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主要改造内容为: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设置安全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入和使用。

(5)组织开展无障碍建设宣传工作,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公众无障碍意识,引导公众关心爱护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6)建立有效社会监督机制,组织成立由新闻媒体、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残疾人、老年人等人员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对全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实施监督。

(7)定期对聋哑人进行手语培训,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逐步推广使用手语;提供服务行业手语培训次数和人数资料。

(8)在报送创建资料时一并报送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等宣传资料(含光盘)。

3.区住建局

(1)配合市城乡建委做好如下工作:

①组建无障碍建设技术指导专家组,开展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和特别环境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②定期对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

③加强对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施工图审查管理力度,并发放施工许可证;

④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区域内已建道路、街巷的人行道各路口坡化改造率不低于80%,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3)新、改、扩建道路时,确保监理、施工等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交叉路口、街道路口、单位和小区出入口及人行过街斑马线等处人行道的缘石坡道、行进盲道及提示盲道、无障碍标志牌设置率达100%,缘石坡道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4)确保代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物在设计、监理、施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技术要求,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4.区民政局

(1)改、扩建的福利企业、福利院、干休所、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2)已建福利企业、福利院、干休所、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无障碍指示路线图、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等。

(3)逐步对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主要改造内容为: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设置安全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方便老年人出入和使用。

5.规划分局

(1)编制本地区有关规划方案时,应当有无障碍设施的专项内容,并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明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

(2)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把关,务必确保所有新、改、扩建的道路、建筑物、广场、公园、居住区等在规划环节严格按照省、市“无障碍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同步规划配套无障碍设施,对不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不予核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照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4)牵头组织督促市直各相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6.区发统局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无障碍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在立项审批时严格把关,并督促实施。

7.区财政局

将区级财政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负责建设、改造、维护经费的筹措、核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经费供给。

8.区审计局

配合区财政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创建改造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确保创建资金使用合理性、规范性,使其效率最大化。

9.区农林水务局

(1)改、扩建城市公园、广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2)已建城市公园、广场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改造主要内容:城市公园、广场的周边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缘石坡道、提示盲道和行进盲道、无障碍标志牌,严格控制行进盲道实施范围和宽度;设置无障碍厕所及厕位、无障碍指示路线图,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

10.区城管局

(1)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侵占、损坏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解决无障碍设施被占压问题。

(2)新、改、扩建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3)已建室外公共厕所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4)主要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须增设轮椅坡道、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无障碍标志牌,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厕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厕位、低位洗手盆周围设置安全扶手,高度符合规范要求,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等。

11.区商务局

(1)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餐饮店、加油站、宾馆、酒店、饭店改、扩建时,配合相关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其在改造过程中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2)已建大型商场、大型购物中心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须达到100%,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餐饮店、加油站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3)已建宾馆、酒店、饭店的进出口、公共通道、公共卫生间、餐厅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60%。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和低位电话、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宾馆、饭店同时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12.区卫生局

(1)综合(专科)医院、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时,配合相关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其在改造过程中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2)已建综合(专科)医院、卫生服务中心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90%,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同时设置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

(3)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13.区文广局

(1)新、改、扩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展览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2)已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展览馆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7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和低位电话、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同时要设置轮椅席位。

14.区教育体育局

(1)中小学、托幼机构、体育场馆改、扩建时,配合相关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其在改造过程中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2)已建中小学、托幼机构的建筑物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50%,已建体育场馆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70%,且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等。

15.区行管局

区委、区政府及行政机关办公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率须达到100%,且布局合理,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低位窗口和服务台、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

16.区经济促进局

负责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办公、商业、厂区、居住区等各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7.各镇、街道、工业区

(1)参照区属部门做法,认真抓好本辖区内自管道路(含桥梁)、广场、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各类公共建筑(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医疗、学校、室外公共厕所、加油站等)、饭店(宾馆)、居住小区、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

(2)对辖区范围内省部属(机关、高校、企事业等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负责督促相关产权单位自行建设。

区政府各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搞好对接,进一步明确本行业内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标准,界定好应创建的范围,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高标准和无缺漏。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区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建设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住建局、民政局、残联、规划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镇、街道、工业区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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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怀与关爱,也反映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在2012年12月份,蚌埠市落选了“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蚌埠市应正视其不足,狠狠抓薄弱环节,尤其在残疾人出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上有所欠缺,有待提高。通过对蚌埠市公交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的研究,来推动蚌埠市无障碍环境的发展,从而创造一个和谐、良好、以人为本的社会环境。对全国的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有着重要的指向和借鉴意义。

一、蚌埠市公交无障碍存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公交车辆地板与公交站台之间的高差较大。根据实地调研,蚌埠市现有公交车多为600毫米左右的二级踏步公交和800毫米左右的三级踏步公交,一级踏步的低地板公交车辆数量没有。老年人、残疾人与携带行李者等弱势群体在公交出行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公交站台与公交车地板之间的高差悬殊。多级踏步的公交车又增加了弱势群体上下车的困难度,尤其是轮椅使用者,延长了所有乘客上下车的时间。

(二)公交站点路缘石的高度不统一,公交站点与公交车停靠不对接。一方面,在调查的四种公交站点类型中,存在路缘石高度规格不统一的现象。另一方面,在调查中大部分公交车辆进站停靠都远离公交站台1m左右。这两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交车辆与公交站台之间的无障碍衔接。

(三)公众的无障碍意识薄弱。由于不了解和不认识,公众无意间损害无障碍设施或不尊重无障碍通道,如破坏有声公交站牌、公交车辆进站时拥挤导致公交车辆无法靠近公交站台、占用老弱病残孕专座、对残疾人产生歧视等等。

二、影响蚌埠市公交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社会因素分析

(一)制度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立法方面,蚌埠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立法相对较晚,政策刚刚出台,还不完善。2011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城市建设的要求,标志着蚌埠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始进入法制化建设轨道,但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制度法规标准,制度法规还不成体系。管理方面,蚌埠市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力度不足,公交无障碍设施被挤占、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无障碍设施设计与管理的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到目前为止,我国大学里还没有设立有关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设计的专门学科,开设的相关课程也较少。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导致设计不够专业。规划方面,由于缺乏整体性的无障碍建设规划,蚌埠市的公交无障碍设施主要集中在新城区和市中心,而且大多公交无障碍设施不完备,因此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此外,无障碍设施的管理者缺乏系统性的专业培训和工作指导。

(三)公众意识有待进一步培养。公众对“无障碍”的认识和理解程度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公众对无障碍环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意识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公众对无障碍设施的基本知识了解甚少。全社会尚待形成爱护无障碍设施、关心残疾人、为残疾人朋友提供帮助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社会氛围。

三、对策与建议

蚌埠的公交网络和公交车辆的发展迅猛,但是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的发展却一直滞后。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的设计简单落后、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为加快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水平,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山水园林蚌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节约建设成本,发挥建设资金最大效益的最佳选择。为此,提出三点对策和建议:第一,完善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规划。公交车站作为一个整体设施,在设计理念上要首先要考虑到整体设施的相互连接,使残障人群通畅的活动于各种空间,平等地参与社会。使无障碍设施中的点、线、面可以规范的、统一的结合,真正发挥其作用惠及全体公民。第二,完善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社会行为的方方面面,尤其涉及当地政府的决策以及一个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在设计和施工中的难度并不大,关键需要提高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无障碍设计的重视程度。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加强审批制度,将无障碍设计作为一项严格的审批标准。在工程施工验收过程中,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审核。第三,加大宣传引导是建设无障碍环境的前提。要把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城市建设中“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活动,普及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社会意义和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了解、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结语

当今社会,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关注生产、生活设施方面的人性化建设已变得越来越重要。无障碍设计对建筑和环境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物质空间。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但不可否认,蚌埠市公交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许多问题都有待解决。由于蚌埠市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起步较晚、层次较低、历史欠账多,管理不够到位,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国家无障碍法规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与先进城市比、与广大残疾人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城市公交无障碍设施建设涉及面广,工作艰巨,任重道远。

篇12

[2]Brian J. Rosmaita. Accessibility first!: a new approach to web design[C]. Proceedings of the 37th SIGCSE technical symposium on Computer science education, March 03-05, 2006, Houston, Texas,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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