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建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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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建设

篇1

关键词:

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综述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1002902

无障碍设施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群体的社会成员使用的设施。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反映着其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国内外学者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较多,本文便从国内、国外两个角度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研究文献进行归纳总结。

1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研究更多的关注其实践性和适用性。无障碍设施建设不仅指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设施,还有居住区及住宅的无障碍建设,其中Rabiul Ahasan;Donna Campbell;Alan Salmoni;John Lewko(2001)通过对房屋设计及建造过程进行分析,认为用户的需求分析是在为残疾人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进行房屋设计时要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对这些人来说具有人性化的设计和开发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Nobuyuki MINO;Masumi ASADA(2012)通过GIS空间技术来分析日本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得知各个区域中的轮椅的畅通程度不同,区域间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缺乏衔接。城市在未来的区域规划中,需要有比较全面的设计标准,以减少区域间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差异。Hazreena Hussein;Naziaty Mohd Yaacob(2012)研究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规范在马来西亚的实施效果,认为马来西亚在亚太地区虽然一直致力于维护残疾人的参与权与平等权,但立法方面的空白仍然是制约马来西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原因,认为要加强无障碍环境立法,无障碍设计的基础是研究残疾人的需求发展状况。Nahid Bayat Bodaghi and A.N. Zainab(2013)以图书馆为例对城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研究,对建筑师、专家和残疾人用户使用公共图书馆无障碍设施情况做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残疾人用户和建筑师的观点相似。53.8%的调查者认为图书馆没有提供坡道和63%认为没有为残疾人设置专属空间,城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

从上述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国外关于城市无障碍设施的研究善于采用新思路新方法,如无障碍设计中的换位思考的方法及日本运用GIS考量城市无障碍设施情况,同时注重城市无障碍的使用状况,更多的站在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者立场进行考虑,设计注重科学性和人性化。

2国内研究现状

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居住区、房屋建筑等方面的内容。笔者针对近年来国内学者对无障碍设施的研究进行分类归纳,认为可以从城市公共建筑、城市交通及城市居住环境三方面进行城市无障碍设施现状研究

2.1侧重于城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研究

城市公共建筑包括广场、公园、医院、公共图书馆等,研究城市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对于提高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保持身心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王晶(2014)认为公园类公共场所的设计要在景观的绿化设计及细致的内部构造方面注重无障碍设施与整体的设计美感,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找到归属感和认同感。魏锋(2014)认为医院是一个区域的医疗中心,城市中大部分医院设计及建造时间较早,无障碍设施陈旧且设计规划不科学,医务人员需要用优质的服务来弥补不足,同时医院的新建与改造要避免重复投入,注重一体化设计。张竹赢(2014)通过研究高校图书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认为国内各个高校图书馆无障碍设施严重短缺,高校图书馆应树立无障碍设施建设理念,关注残疾师生,积极新建、改造无障碍设施。通过以上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城市公共建筑不仅方便普通人,更需要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等需求,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要避免资源过度浪费和重复建造,更要注重一体化、通用性设计,使残疾人等人群公平、平等的使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

2.2侧重于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的研究

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方便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出行、工作、学习,使其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宋敏(2014)针对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分析,认为无障碍设施使用频率低更多的是因为社会造成的障碍,可以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进来鼓励残疾人出行,如盲道的砖块设计可以加入特殊信息,坡道使用鲜亮颜色警戒,无障碍标识要简洁明了。轨道交通是大、中城市市民的出门首选,大、中城市轨道交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对现在全国轨道交通建设浪潮提供了建设经验。潘海啸,邹为,赵婷,张仰斐等(2013)通过对上海轨道交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认为城市轨道无障碍设施建设首要进行通用设计,然后将服务对象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群体需求进行设计和建设,设计要遵循最优先、最便捷及人性化设计。张晓春,张云龙,孙超,徐建闽等(2014)研究深圳市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认为在城市交通系统中,对无障碍公交车和出粗车投入不足,常规公交车和出租车不能满足残疾人出行要求,城市交通要采用先进理念优化公共交通系统。综上,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社会对无障碍设施要加大投入,无障碍设施设计和建设中要注重通用性和便捷性,从残疾人、老年人的角度设计和施工,使无障碍设施建设更具有适用性。

2.3侧重于城市居住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

住宅是人的栖身之所,对于残疾人和老年人来说,在家中生活的时间相对较多,因此研究居住环境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意义重大。我国学者对住宅无障碍建设研究较多,但基本都是从设计方便予以考虑的。韩宇,侯奕屹,曲延瑞等(2013)研究了高层住宅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中住宅趋向于高层化,在高层住宅的门、窗、楼梯之间都需要安装无障碍设施,最重要的是发生危险和紧急情况时,急救性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张少伟、宋岭(2014)认为要建立住宅无障碍技术框架体系、指标体系和设计措施,然后根据不同住户的特殊要求设计精细化住宅。王悦,于钦波(2014)认为住宅无障碍设施不能只考虑住宅,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也要做好衔接工作。此外在设计时要注重通用化设计,既满足特殊群体需求,又方便普通人群使用。通过以上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针对住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过多的集中于设计层面,而忽视与无障碍设施管理和残疾人、老年人精神状态相联系,需要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加强指导宣传,鼓励其使用无障碍设施,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3结语与展望

综上所述,国内外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研究侧重于设计、管理及无障碍建设的内容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对无障碍设施的研究可以从对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群体来进行研究,如从新残疾人观和老龄化背景下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可能会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发展产生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Rabiul Ahasan,Donna Campbell,Alan Salmoni,John Lewko.Ergonomics of Living Environment for the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J].Journal of Physiological Anthropology and Applied Human Science,2011,20(3):175185.

[2]Nobuyuki MINO,Masumi ASADA.Spatial Analysis of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Using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J].Journal of The Japanese Institut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2002,66(5):877882.

[3]Hazreena Hussein,Naziaty Mohd Yaacob.Development of Accessible Design in Malaysia[J].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2012,68(19):121133.

[4]Nahid Bayat Bodaghi,A.N.Zainab.Accessibility and facilities for the disabled in public and university library buildings in Iran[J].Information Development,2013,29(3):241250.

[5]王晶.公园无障碍设施设计与研究[J].艺术科技,2014,(12):133.

[6]魏锋.县市级医院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探讨[J].实用医院临床杂志,2014,(6):213214.

[7]张竹赢.高校图书馆无障碍建筑环境研究[J].晋图学刊,2014,(2):810

[8]宋敏.市政道路设计中的无障碍设计分析[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5):79.

[9]潘海啸,邹为,赵婷,等.上海轨道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再思考[J].上海城市规划,2013,(2):7076.

[10]张晓春,张云龙,孙超等.深圳市公共交通无障碍体系规划探索与实践[J].公路,2014,(6):165171.

篇2

一、配合推进办,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

区督导队要积极协助区推进办完成新一轮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和今年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各项任务,做好宣传、协调、促进工作,协同区建委、财政局对道路、交通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建设无障碍精品示范区,创建无障碍进家庭精品工程;无障碍改造补缺、补漏等四个无障碍改造重点工程的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指导工作。

各督导队要对社区中物业、居委、老年活动室、超市、菜场等居民相关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督导,在农村要重点对“三室一点”(村委会、卫生室、老年活动室和健身点)无障碍建设进行督导。

二、要继续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作,要大力宣传、倡导、指导新装修残疾人住房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对下肢完全瘫痪者、拄双拐者、夫妻双残或残疾人家中同时有70岁以上老人的将优先给予改造,改造资金列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专项经费补贴,由市、区财政补贴承担改造经费的50,各镇、街道(区)承担改造经费的50。

1、提高示范型:各镇、街道、园区1至2户,对象为重度肢体残疾人,如截瘫、重度儿麻后遗症,不能行走需坐轮椅的,房屋具备装修条件,残疾人有改造需求的,改造内容为轮椅坡道、扶手、无障碍厨房和洗浴设施等。

2、普及型。20__年全区计划改造/!/200户,改造内容为进门坡道、卫生间扶手、楼梯扶手等设施,对有需求的重残人员家庭无障碍建设要实现全覆盖。

三、开展体育场馆的无障碍督导工作,迎接特奥会的召开。

各镇、街道(园区)无障碍督导队要在第一、二季度集中力量对本地区的体育场馆及周边道路、场所及接待宾馆、社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做到查改建进度、改建质量(工程是否规范)、存在问题,督导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无障碍督导大队,由区督导队上报区特奥执委会、市督导总队。对存在问题、质量不达标及改造进度缓慢要跟踪检查,直到完全达标为止,确保20__年特奥会顺利举行,为比赛运动员、特奥嘉宾提供完善的无障碍设施。

四、加强宣传和督导力度,提高全民无障碍意识。

篇3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以下统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共建筑的具体范围,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计划、规划、财政、房地、市政、民政、公安、交通、旅游、住宅、绿化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专业规划)

市建委应当会同规划、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部门按照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须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第七条(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在设计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设计规范》以及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配套设计无障碍设施。

设计单位在设计无障碍设施中的盲道时,应当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审查)

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对不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设计、建造无障碍设施的,不予审查通过。

第九条(施工和图形标志的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配套建造无障碍设施。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设置指导和提示人们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的图形标志。

第十条(竣工验收和备案)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在组织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并将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受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

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日常养护)

无障碍设施的养护由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负责。

无障碍设施养护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的养护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市建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已建成但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建设项目,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年度改造计划,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

无障碍设施改造资金,由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占用的审核)

因城市建设或者重大社会公益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

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位应当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第十五条(监督)

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市、区(县)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养护和使用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情况反映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对不按照规定实施改造行为的处罚)

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未按照无障碍设施年度改造计划实施改造的,由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对损坏无障碍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条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在已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区,由该区城市管理监察机构实施。

篇4

关键词 残疾人 硬件无障碍建设 软件无障碍设计 社会保障

一、残疾人与无障碍设施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有残疾人,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制度的国家,任何一个社会发展的阶段来说,它都是回避不了的、不容忽视的。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同时,无障碍环境设计可以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人群行动的自由,扩大其行动范围,使其能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成为同样可以贡献社会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和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全面推进,可以更好地实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硬件与软件

近几年来我国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上投入很大,改建公共设施,新建数千公里盲道,为一万多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零门槛、低灶台、方便卫浴。这样的大手笔、大投入,为何残疾人出行还有这么多障碍呢?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分为硬件建设与软件设计。硬件建设是指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商场、医院、宾馆、影剧院、博物馆、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场所及居民住宅设置和改建了一大批坡道、盲道、扶手、交通音响信号装置等无障碍设施;软件设计是指全社会的无障碍坏境,包括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以及对其的管理和服务,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三、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的成就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厦门、杭州等12个城市被国家评为无障碍示范城市。《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要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制定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行业标准,加快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开展全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全国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公共建筑物改建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中央和部分省市电视台开办了电视手语新闻栏目,部分城市银行、邮局等行业推出了手语服务;图书馆为盲人读者配备了有声读物,为残疾人走出家门、进行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和享受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

“无障碍设计”是人文关怀在建筑设计中的充分体现。关爱弱势人群,构筑无障碍城市,已成为城市现代化及构建平等、友爱、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国家、城市的社会文明程度的水平。

四、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一个无障碍的城市,不仅包括残疾人出行的无障碍,信息交流与获得的无障碍,也包括学习和获取力所能及工作以及社会身份认同上的无障碍,在社会满足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上,跟一切社会公共生活和城市文明对接的无障碍。在残疾人权利维护方面,我国仍然需要文化和制度上的双重突破,从文化上说,社会在对待残疾人权利方面,部分地区和人群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歧视或者污名化,残疾人的基本人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从制度上说,专门保护残疾人权利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在残疾人福利维护、人权保障等方面的专门措施也有待完善,在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的建设方面,我国也才起步未久。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的“无障碍设计”不完善,主要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有关设施不足、现有无障碍设施缺乏监管、人行天桥和地道几乎没有相关设施、电视新闻和电视节目没有手语和字幕等方面的问题。随着无障碍硬件建设法规的日益完善,硬件无障碍建设基本已走向成熟;但在软件方面,特别是针对综合、总体地考虑软件无障碍设计还不完善。如何用图形、色彩等视觉信息引导线路,如何将这些无障碍设施衔接好,如何在建成后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这些都是进一步加深无障碍化城市建设的重要步骤。

五、结论

无障碍设计体现了对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人群“公民权利”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看,这是保障公民方便出行的权利,从建设施工的角度看,“无障碍设计”应当是投资者应尽的义务,从政府的角度看,要求建设工程有无障碍设施设计,是责任政府的有为表现。残疾人不因身体功能的障碍而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不被隔离于正常的城市生活,需要城市从每一个细节上接纳他们,清除一切有形与无形的障碍。

在健全人看来,无障碍设施只不过是摆设,但对于残疾人这些设施有多重要,我们不可能真切体会。这些无障碍设施适不适用、解不解决问题,这已经超出了健全人的经验范围,恐怕只有残疾人自己清楚。对于经验之外的事,我们不妨多听听残疾人的意见,多为他们行些方便,多给点微笑鼓励他们融入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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