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范文

时间:2023-03-03 15: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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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篇1

一、大排查工作

(一)帮扶责任人未及时在户档和系统内更新。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与各帮扶单位和结对认亲单位的沟通和衔接,共同做好帮扶工作;二是及时根据各帮扶单位和结对认亲单位提供的帮扶责任人信息变更对各系统内容进行修正和完善;三是督促各帮扶单位和结对认亲单位帮扶责任人有更变的及时进行户档内容的修正和完善。

整改情况:自查无此问题,继续坚持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够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严格按照帮扶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好帮扶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帮扶工作中的沟通和协调;三是加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中的互相帮助和沟通工作;四是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好每月的入户帮扶工作。

整改情况:自查无此问题,继续坚持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帮扶措施收支台账数据和系统平台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内容计算本年度的农户收入情况;二是收入核算时坚持帮扶责任人、包村干部同时在场,并坚持农户认可后签字确认;三是规范整理户档收入做好备份;四是严格按照农户认可的本年度收入完善系统收入情况。

整改情况:自查无此问题,继续坚持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排查问卷调查结果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做好各项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群众能够详细的知晓各项医疗救助、社会保障、教育扶持等政策;二是做好各项政策申报程序和时间规定的通知,充分利用乡帮扶工作微信群和党建微信工作群及时相关信息,让帮扶责任人和农户都知晓相关政策。

整改情况:自查无此问题,继续坚持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篇2

1.组织保障情况。建立领导机构情况;出台贯彻落实文件情况。

2.政策落实情况。年,各地对农民创业和自谋职业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和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情况;对吸纳农村困难人员就业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3.资金投入情况。年,各地财政安排促进农民创业就业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农民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使用情况。

(二)“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1.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对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信息化管理情况,特别是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对本地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登记造册和信息网络动态维护情况。

2.农村劳动者求职登记制度。农民求职登记情况、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与网内用工需求信息匹配情况;向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免费提供与城镇求职人员同等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情况。

3.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农村困难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情况。

4.农村劳动者创业服务制度。各地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建立创业服务登记档案、建立相关台帐情况。提供创业培训信息,积极收集和推介创业项目,提供开业指导服务情况。重点是检查农民创业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和提供孵化服务情况。

(三)“四大群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情况。

全面了解“四大群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情况,听取他们对做好农民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四大群体”分别带动农民创办企业个数、规模、效益,所办企业享受的各项扶持政策情况,企业职工待遇、社会保险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4月11日下发通知,4月15日前,各地对三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底,各地、各部门对三项检查事项进行自查,6月5日前上报自查总结报告材料。

(三)整改阶段。6月底之前,各地、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7月5日前上报整改情况材料。

(四)检查通报阶段。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农民创业就业政策、“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四大群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方式

整个检查活动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了解面上情况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地、各部门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由检查组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这次检查作为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3

为切实维护我处的森林资源安全,我处按照《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青黄林防字〔2010〕20号)要求,及时召开了森林防火专题会和现场办公会,并对辖区内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扑火应急队人数不够;

2、防火道路两侧杂草清理不彻底;

3、有林社区防火宣传不到位;

4、辖区内金凤凰旅游公司、***野生动物园、鑫隆生态园等营林单位森林防火隐患较多;

5、北山两处新建护林房未配备电源;

6、部分看护人员责任心不强,责任区内外来车辆、人员随意进出,打火机等火种收缴、人员登记缺少记录,缺乏有效的火种检查手段;

7、与胶南林交界区域未设置瞭望塔;

8、林区内养殖户存在违规用火现象,未签订防火责任状。

二、整改情况:

1、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及时充实了街道森林灭火专业队伍,现在街道专业灭火队员10名,不足人数正在招募中。

2、对防火路两侧20米范围内的杂草已进行了彻底清理。

3、办事处要求每个社区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2条,并采取张贴防火标语、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有效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4、辖区内金凤凰旅游公司、***野生动物园、鑫隆生态园等营林单位共招募防火队员36人,购置灭火机26台,有效防治了森林防火隐患 。

5、窝洛子北山两处护林检查房已经正常使用,目前缺乏必要的电力,现领导已经审批,计划明年开春配齐。

6、进一步明确了森林资源管护队员的责任,严格落实了车辆、人员进(出)山登记及火种收缴制度,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时,一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林区。为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计划为主要防火检查站配备火种探测器,近期即将投入使用。

7、与胶南林交界区域设置瞭望塔已列入2011年防火预算。

篇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况确定。

第五条 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第七条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

第八条 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第十条 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第十三条 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 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一) 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检查。

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二) 检查方法

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况。

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4、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

第二十条 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附停工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2、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1、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2、三不准:

① 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 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篇5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涉及交通、水利、国土、国投、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查找和解决项目决策审批和监管、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深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应着重查找并纠正:一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二是决策不科学、审批不合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招标行为不规范,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以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施工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严重超预算,不严格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五是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工程验收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标准验收等问题。具体把握好以下环节和内容:

(一)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

1、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情况;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情况;

3、问题的整改情况(含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县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房管、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重点工程办公室等部门对项目的决策审批和监管情况。

(三)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情况检查。

1、项目的基本情况(附表)

2、项目前期申报审批情况

(1)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3)选址意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国有土地使用证、勘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8)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9)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意见。

3、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信息公告和投标企业资质及报名情况;

(2)项目进场交易情况;

(3)邀请招标或未招标审批文件;

(4)资格预审情况;

(5)评标及中标情况;

(6)中标后签订合同及施工合同情况;

(7)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监管及备案情况;

(8)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及公告情况;

(9)重大设备物资采购情况。

4、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有关部门开工令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设计变更通知书、经济洽商签证;

(4)工程施工季度计划;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到岗及其履职情况;

(6)工程施工日志。

5、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发展改革委或项目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文件;

(2)财政部门下达建设资金预算的文件、资金到位情况有关凭证和材料;

(3)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账目和自查情况资料;

(4)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5)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及其批文;

(6)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工程款支付凭证、开户银行对账单;

(7)竣工结算报告及其有关部门审核报告;

(8)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部门评审报告。

6、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规划;

(2)项目工期管理情况;

(3)项目单位内部管理文件;

(4)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日志;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和其他专项审查意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1)竣工图;

(2)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验收记录;

(3)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证书、环保部门验收证书;

(4)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关实验检验报告。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检查组的组成。由县专治办组织两个检查组对我市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国投、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进行集中检查。两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上述县执法纠风室主任、县第五纪工委书记带队,每个组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招标办各派1名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可视情况增调上述五个主管部门人员参加检查。

(二)检查项目的选择。本次检查应重点选择排查中发现问题未进行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群众反映较多、新开工和新立项的工程项目。五个主管部门应提供重点项目清单,各检查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选定不少于5个重点项目实施检查。上述重点项目清单和所选检查项目应及时报县专项治理办备案

(三)检查的基本程序

1、听取县直部门全面情况汇报和被检项目业主单位的项目情况汇报;

2、检查和审阅被检查项目从审批环节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全程档案资料;

3、工程现场检查;

4、询问谈话;

5、检查组视情况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和所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检查时间:6月15-16日。

(二)6月20日前,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以电子和书面报县专项治理办,县专项治理办将适时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准备。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检查所需的各方面情况资料完整齐全。县专治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

篇6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区、州、市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三严三实”精神为指导,以“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四)履行部门职责的情况;

(五)改进作风的情况;

(六)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三、评议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8月8日—11日)

1、成立评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成立市司法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评议工作调查组的对接、协调;负责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的制定、总结与汇报等文字材料;负责相关会议的人员、会场组织等工作;负责对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下发通报。

2、制定评议工作计划。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时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事项,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调查组审核备案。

完成时限:8月11日前

3、对接沟通。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与评议工作调查组领导对接,理解评议工作的目的、原则、程序和具体安排,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4、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司法协理员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实施方案和领导讲话,掌握评议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遵守评议工作的要求、时间、纪律。

5、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具体时间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调查组对接后适时召开。

(二)调查阶段(8月12日—8月31日)

1、开展自查自评。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学习传达评议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接受评议的具体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对照评议要求和内容,深入查摆问题。

完成时限:8月16日

2、向市人大评议工作调查组汇报工作。召开评议工作会议,由局长向评议工作调查组汇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评议工作调查组提出具体要求。

完成时限:8月16日

3、法律知识测试。由市人大评议工作调查组组织市司法局全体干警和司法协理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闭卷考试,补考不合格的,由市人大评议工作调查组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完成时限:8月16日

4、意见收集反馈。由市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对市司法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由评议工作调查组向市司法局进行反馈。

完成时限:8月31日

5、撰写工作报告。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结合实际撰写工作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完成时限:8月31日

(三)评议阶段(9月1日—9月6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市司法局的工作报告及评议工作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组织召开评议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建议交市司法局进行整改。

完成时限:9月6日

(四)整改阶段(9月7日—12月6日)

1、制定整改方案。在评议工作调查组的指导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制定市司法局整改方案。

完成时限:9月26日

2、认真落实整改。根据整改方案,市司法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保证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到到位。

完成时限:12月6日

3、撰写整改报告。根据整改情况撰写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整改报告要对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逐条作出回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完成时限:11月26日

4、报告整改情况。市司法局局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市司法局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向人大代表通报。

完成时限:11月26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市人大评议工作是检验市司法局工作成效、促进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的有利契机,全体干警要端正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评议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市司法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评议工作的原则、程序和步骤,扎实做好评议工作。

篇7

(一)制定评分标准时,充分考虑县区实际,便于实际操作

一是增加了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值。从实际情况看,县区编办虽然存在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但基本都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然而,当省市安排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核查、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时,由于个别县区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任务完成较晚,工作质量不高。制定考核标准时,提高了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值,细化了对重点工作的考核,既考核是否完成工作任务,又考核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如,2012年度考核,列出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名制数据库建设、事业单位监管等重点工作;2013年度考核,列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评估、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重点工作,重点工作分值均接近40分。

二是对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分值做了调整。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不同的特点,其中“混用编制”、“条条干预”、“部门擅自设立机构”等事项在县区层面基本不存在,而“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未坚持撤一建一”、“变相增设机构”等行为在县区存在的可能性较大。针对县区编制工作实际,对考核分值做了调整,对于存在可能性大的事项,适当增加考核分值。力求通过考核,发现县区存在的违规行为,并在考核得分上得以体现,既符合县区工作实际,又突出了考核重点,进一步规范了县区工作。

(二)实地考核时,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评分尺度

一是实地考核前,对人员进行培训。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确保每个科室至少有一人在考核组里,每位考核组成员负责考核本科室相关工作,科室内人员统一考核尺度。对考核组人员进行培训,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逐条分析讨论,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明确每一项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便于实地考核时掌握。

二是实地考核中,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利用3天左右时间,对12个县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组查阅了县区机构编制批复文件、部门发文、重点任务落实等工作材料,查看了工作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利用编制年度统计、实名制数据库和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考核人员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监管工作。通过调阅单位花名册、新进人员名单等材料,考核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考核中,按照考核方案要求,逐项进行检查,严格把关。遇到难以把握的问题时,及时与其他考核组沟通,由业务科室负责人确定考核意见后通知所有考核组,坚持统一的考核标准。实地考核完成后,填写《考核情况登记表》,对考核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

三是实地考核后,统一评分尺度。各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交流,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和扣分因素进行讨论,划定统一的评分尺度,确保考核得分客观准确。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在考虑加分因素后,得出各县区的考核得分,征求各科室意见后,报编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县区的考核等次。同时,坚持考核不只是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也是发现、总结县区一些好的工作做法。考核组对每个县区梳理出1-2条工作亮点,一并向主任办公会汇报,对于做法成熟、成效明显的工作创新,通过信息宣传、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予以宣传推广。

(三)考核结果运用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向县区反馈考核结果,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编办。考核组主动与被考核县区沟通对接,研究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时限,督促县区整改。建立整改事项台账,进行专项管理,监督检查科和考核组定期调度县区整改情况,在召开县区工作会议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县区报送整改报告后,将整改情况进行备案,在下一次考核时,考核组将通过抽查部门单位、个人问询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未整改到位,或报送虚假整改报告的,将取消其考核获得荣誉和奖励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考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探索在年底集中考核的基础上加上日常考核

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是全年的工作集中在年底一次考核完成,年底集中考核的成绩也就代表了县区一整年的工作优劣,有可能造成考核成绩不够客观。今后,将探索“日常考核+集中考核”的模式,年底集中考核的分数只占县区总成绩的70%左右,其余的分数则由日常考核得出。日常考核主要由各业务科室根据县区一年来的工作表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报送各类材料指标是否及时准确,来确定日常考核得分。

(二)应当在实地考核前对一些评分标准作出说明

考核评分标准一般于年中印发,而实地考核则在年底进行,这就容易造成当年底开展实地考核时,一些考核指标还没有完成,或者无法完成,考核对象只能把相关所有材料准备好,实地考核时仍会因为没有具体文件,或者准备的文件不对,而影响考核效率和考核成绩。实地考核前,应根据工作实际,对《考核评分标准》中一些比较抽象的表述进行解释说明。可以说明具体看那些材料,是看当年度的所有发文,还是看最新的文件,是看党委政府印发的文件,还是看编制部门相关工作资料。通过解释说明,便于考核对象提前做好准备,提高工作效率。

篇8

1、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

2、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的解缴、退付及拨付情况:

3、专项资金、国债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

4、非税收入的征收、缴纳、减免情况;

5、股室、单位财产财务管理使用情况:

6、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情况:

7、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8、基建招投标、预决算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情况。

9、对审计等部门和内部监督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0、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检查人员可查阅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等文件;可检查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凭证、账簿、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有关财务资料:对预算拨款、审批事项及会计核算检查,必要时可延伸检查相关单位。检查组可对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取得证明材料。在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或调查、询问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在检查过程中,对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正在实施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检查组长应当立即向局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五、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1、财政监督股制定内部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并报局长审批后发送股室、单位。

2、检查组应将内部监督检查通知提前3-5天(特殊情况除外)送达被检查科室、单位。

3、被检查股室、单位自查自纠,指定检查联络员,做好迎检准备。

4、被检查股室、单位向检查组提交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政财务收支资料。

5、检查小组认为需要延伸检查的,按规定进行延伸检查

6、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和调查的事项,形成工作底稿写出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股室、单位签证。

7、检查组应与被查股室、单位交换意见,听取被查股室单位说明与解释,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整改措施。

篇9

为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督促建立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作风明显改进和办事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督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要求,是否对管理对象有吃拿卡要的现象,是否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

(二)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三)执行考勤制度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会议签到制度,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等情形;

(四)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缺岗、串岗情形,工作时间是否有上网玩游戏、炒股、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五)去向公示。去向公示是否准确,更新是否及时,所在乡镇是否清楚本人去向;

(六)内务管理。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遗失、损毁情况,办公场所卫生情况是否良好,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桌面是否整洁等;

(七)司法所档案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卷宗材料收集装订是否按规定进行;

(八)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情况。各部门对全局中心工作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九)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对象

各股室、处、所、中心及工作人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局目标绩效和干部作风督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长

根据当月督查工作重心在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组的日常工作及信息收集。

五、督查办法

1.督查工作方式主要采取明查、暗访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可以通过听汇报、查阅案件卷宗和有关资料、调查问卷抽查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法进行公开检查,也可以采取不通知被检查所,通过采取回访矫正对象、现场随机抽问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探访有关场所等方法进行暗访检查,还可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暗访检查。

2.督查工作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常规督查等形式。专项督查由年初工作方案确定,重点督查主要围绕本局中心工作,由分管领导和所分管股室确定当月督点工作,常规督查主要是组织纪律、工作环境、来信来访等方面进行。

3.每月上旬通报督查结果。局督查组在督查中要全面总结各部门的成绩,积极发现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并要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对发现有问题的部门要责令本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六、结果运用

局督查组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县司法局2021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并进行全局通报。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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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区医保局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情况汇报

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工作重点,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各项整改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1842反馈1:医疗报销能实施跨省异地报销,比如广东的医保在广西就报销不了;2: 医疗保险是否能实施跨省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严格按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实施跨省异地结算。二是按规定,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如外出务工、在校生按照当地征缴文件参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经实现跨省异地报销,但需要在参保地进行备案手续,根据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跨省异地报销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地点为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原因要写清楚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住工作、还是转院转诊等,就医地填写需要去看病的地方。二是按照当年的征缴文件征收,如2020年根据《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阳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9〕105 号)规定实施。

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2746反馈医保缴费个人缴费高,每年都有增加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严格按桂医保发(2019)23号、桂医保发(2020)46号文件实施;二是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争取群众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全自治区按国家规定统一制定,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都是逐年提高。自治区制定方案征求意见时,我们建议每2-3年提高一次个人缴费标准档次,比较符合群众预期要求,减轻群众负担。二是今年以来,区医保局发放了6.3万余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1)要求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发放,确保每户贫困户对医保知识全覆盖;(2)发动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3)在布洛陀广场现场宣传、十字路口红路灯LED屏播放医保政策宣传视频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及解读,确保医保政策在全区范围进行全面覆盖。

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2767反馈医保政策宣传不够,医保局应该加强对医疗机构及患者的医保政策宣传,而不是只注重政策执行不到位时进行处罚的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印制医保相关政策宣传材料;三是到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比如布洛陀广场)或者下乡镇进行政策宣传;四是在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区医保局发放了6.3万余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一是要求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发放,确保每户贫困户对医保知识全覆盖;二是发动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三是在布洛陀广场现场宣传、十字路口红路灯LED屏播放医保政策宣传视频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及解读,确保医保政策在全区范围进行全面覆盖。

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2763希望跨地就医/医保报销更完善;合作医疗费用一年比一年高,报销金额越来越少;农合贵,报销比例低,建议可以提高比例,降低药费。门诊报销太少,刚报得200;农合每年要交250元,门诊报销只有200元,看一次门诊一年的报销都用完了,只有住院才报销得多,可是不生大病谁住院?但是每年小感小冒上医院也不少,只能看门诊;门诊报销太少了,医疗费用太贵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严格按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多了解多支持。

整改完成情况:1、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第八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及门诊医疗待遇。 (一)筹资标准。门诊医疗统筹按每人每年不高于50元筹集,从当年筹集的基金总额中提取,用于门诊医疗保障,参保个人不缴费。筹资标准视年度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当年门诊医疗统筹不足支付的,从基金中支付。门诊医疗统筹不建立家庭账户或个人账户。(五)限额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2、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第八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及门诊医疗待遇。(五)限额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文规定,医保筹集标准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意外伤害等医疗费用,以及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费用。

4、根据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跨省异地报销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地点为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原因要写清楚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住工作、还是转院转诊等,就医地填写需要去看病的地方。

5、已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用耗材、药品“零差价”政策,药品贵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6、向上级医保部门反映群众诉求,建议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支付限额由200元提高至300元,减轻群众负担。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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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2月15日前。

二、整改内容

见附件“双高普九”整改责任表要求。

三、整改对象

1、乡镇人民政府;

2、区直有关教育职能单位;

3、学校。

四、整改重点

(一)乡镇人民政府

1、抓组织入学。依法做好组织入学是乡镇政府必须履行教育职责和义务。因此,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动员适龄少儿按时入学(确保3周岁按时入园,6周岁按时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2、抓控辍保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务必引起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把“控辍保学”宣传深入人心;二要强化责任,继续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在外就读学生取证和辍学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力度,形成规范化、常规化的运行态势。四要突破难点,在外学生就学取证是控辍保学工作的难点,各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结对子、入户等,组织和发动乡(镇)、村干部在跟踪督查之前做好取证工作,力争取证到位率、有效性达100%。

3、抓残疾少儿普查。残疾少儿入率学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各乡镇要建立健全6-15周岁残疾人口普查工作机制,做好动员适龄残疾入学工作。

4、抓好幼、成教。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园;办好乡镇文技校,搞好扫盲工作,开展劳动力技术培训,完成15-24周岁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5、抓文化户口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文化户口册(含有户籍的、未申报户籍的、外来人口三种);二是做好文化户口滚动登录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要根据本地就学学生名册及取证证明等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文化户口登录滚动、统计汇总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6、抓取证工作。取证任务完成与否,直接影响文化户口册滚动登录,数据汇总、统计;证明有效程度高低,直接影响“普及程度”各指标比率的达成。要充分认识取证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大取证力度,要切实做好取证工作。

(二)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整改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年12月25日-31日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反馈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时时重视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2、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组织适龄妙儿按时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等教育安置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督促学校做好动员辍学生返校等工作。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办学品位,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二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重抓好学籍管理,努力推进电子学籍工作进程,做好变动学生的跟踪、取证、统计等相关工作。

4、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实验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建设步伐。进一步筹措资金,完善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充实教育仪器设备,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继续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灾应急能力的培养,完善安全措施和硬件配套设施,确保在“双高普九”跟踪督查顺利通过。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三)区财政局

对照省级验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核实查找教育附加费少征漏征的原因。

(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六)其他教育职能单位

对照教育工作职能及整改责任表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五、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增强意识。建立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自评整改制度,是落实我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区教育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年12月虽然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验收,但今年的跟踪督查任务依然艰巨。我区教育工作困难大、问题多、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教育工作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乡镇、各职能单位应当根据省级验收的要求,对照整改责任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自评整改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3、严格督导,促进落实

(1)区政府定于今年11月组织区教育督查小组对各乡镇进行评估。

(2)今年12月初对我区直各教育职能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对各乡镇及有关教育职能单位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教育督导室进一步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务必认真做好年度教育督查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工作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年对我区“双高普九”跟踪督查。

4、材料祥实,以备迎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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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点面兼顾,严查严治。各支部针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区巡察办反馈问题、第一季度基层党务大督查反馈问题等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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