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1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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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向利同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了全面回顾,对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全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了深入分析,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做好。根据向利同志的讲话精神,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每项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前不久,中央文明办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文明城市测评、推荐、申报工作。全省的检查测评工作要在5、6月份进行。从现在算起,“五一”还要放长假,有效工作日已经很少了。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形势非常严峻。各级各单位务必从现在开始,按照大会的有关要求,高效、优质地做好创建和迎测申报的各项任务,我们不仅要争一个称号,更要通过扎实创建体现唐山广大干部群众的素质。市委、市政府《关于XX年深入推进唇ㄈ??拿鞒鞘惺凳┮饧?罚??啤度??拿鞒鞘胁馄捞逑怠方?辛讼晗阜止ぁu飧鎏逑挡唤鍪羌觳檠槭盏囊谰荩??俏颐墙窈笊钊氪唇ǖ谋曜迹?匦氩徽鄄豢鄣厝?婀岢孤涫怠r虼耍?鞯ノ灰?氐阕骱靡韵录赶罟ぷ鳎阂皇嵌员曜圆椤8鞯ノ欢悦恳幌畲唇üぷ鞫家?阋淮位赝房矗?哉毡曜家幌钜幌畹亟?凶圆椋??菀?宄??淖忠?既罚?匆?笊媳ㄊ写唇ㄈ??拿鞒枪ぷ鞑俊6?枪糖坎谷酢n沂械摹按次宄恰币丫??辜改炅耍?闲盘粕健⒋唇ü?以傲殖堑裙ぷ鞫荚谌???鹆酥卮笥跋臁n颐羌岢置恐芟蛑醒搿⑹∥拿靼旆蠢段拿鞒嵌??返淖龇ǎ?孕??粕酱唇üぷ鞣⒒恿嘶??饔谩5?牵?诠ぷ髦校?行┪侍庖渤鱿至朔吹??欢ㄒ??鹜?久堑纳钏肌n颐且欢ㄒ?酉附谌胧郑?砸汛锉甑南钅浚?绦??烫岣摺6悦淮锉甑南钅浚?扇∮行т胧??麓笃??饩觥p枰?康鞯氖牵??⑷??目疾觳馄溃?扔刑?惚ā⒖疾熘氐悴课坏拿鞑椋?灿凶?液妥ㄒ祷?沟乃婊?捣茫?褂卸嘀中问降拿褚獾鞑椤l乇鹗嵌猿鞘兄鞔胃傻馈⒅饕?愠⒅饕?桃荡蠼帧⒓?呈谐⑵?悼驮苏尽⑹星?肚嗌倌旯?⑶?兑陨贤际楣荨⒂熬缭骸⑻逵?荨⒍?羌兑陨媳龉荨⒐?诼眯猩纭⒍?滓陨弦皆骸⑸缜?⒕用袂?ㄖ?さ亍⑸桃登?ㄖ?さ亍⒐?幌呗贰⒔记?ㄖ拼?7类地点作为实地必察点,都是不提前通知进行暗访的。还有城市环境、市民素质、交通秩序、人际关系、文化活动场所等等作为随机抽查项目,包含着城市的方方面面。所以各级各单位绝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和松懈,必须要全面准备,尽快到位,保持经常,不出纰漏。三是本次会议向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上报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材料的通知》和《上报测评实地考察点的通知》,这是申报文明城市的基础工作,也是中央文明委的规定动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要全面整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退回重报。
第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督导,力促各项工作争先创优。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要加强督导力度,深入一线对各条战线大胆督导。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明确要求的实地考察点、必查行业、重点行业,要做到每天有督导、有检查。要进一步加大对创建不力单位的处理力度,要按照张和书记和耀华市长在市委常委会议上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对有问题的单位坚决曝光、通报,问题严重的单位,我们将交给全市人民监督,主要领导必须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向全市人民说清楚为什么没搞好,向市委、市政府说清楚。各级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的工作,自觉接受检查,主动自查。要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找问题提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到有记载、有处理记录、有承办责任人、有反馈意见,形成制度。要坚持好创建工作月报进度制度和群众意见建议月报制度。
(六)一福院、二福院切实履行社会职责,按照要求收养“三无”老人和儿童福利院失智、失能大龄儿童;在老龄委和社工人才处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爱心护理”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使一福、二福成为全市养老福利机构的骨干和示范单位。
二、儿童福利事业
(二)组织开展“重生行动”项目二期工作及对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工作,要求各区、县、市按照通知要求,严格依据审查范围,对我市“重生行动”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并及时得到治疗。
(四)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顺利发放和孤儿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我处及时组织召集各区、市、县和局属福利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孤儿录入系统进行培训。要求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申报材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申报录入系统。在7月按每人每月360元下拨了2012年孤儿生活费316.656万元,并督促各区、县、市及时发放到位。下一步我处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和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手续。将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虚报现象,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
三、残疾人福利工作
(四)四个中心认真做好转型的前期工作,根据编办下达的职责,一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儿保”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二中心配合优安处做好散葬烈士坟墓管理工作;三中心配合救灾处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救灾知识宣传工作;四中心配合民管处做好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团的登机管理工作。
四、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1、一福院共安排了3087.23万元,其中老人康复楼项目安排480万元,待签订代建合同后按进度拨款;特教区建设项目安排598.23万元,前期已拨付60万元,待签订施工设计总承包合同后按进度拨款;金阳老年公寓安排2000万购置和装修,一期购置款1080万元已拨付,装修已招标,即将按合同拨款,购置尾款待房屋产权手续齐备后按合同付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9万元已拨付。
2、二福院共安排964万元,其中“三无”老人安置楼拨付608.5万元建设款,145万元购置内部设施待招标结束后按合同拨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拨付9万元;污水处理160万元和省厅资助41.5万元未拨付;
5、其他项目:拨付县九庄烈士陵园30万元,示范性农村公墓20万元、修文硝厂3万元、按摩医院49.88万元。
截止目前,福彩金共下拨2093.93万元,其余资金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拨款。
五、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安置楼
(二)精神病院住院部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三)精神病院门诊楼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四)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总投资1188万元(不含装修和内部配套设施等费用),建筑面积4866平方米;资金来源为:各级福彩公益金、财政拨款、申请上级专项建设资金。资金到位580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
(五)社会福利院特教区改造
(六)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康复楼项目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三无”人员床位数仍旧比较紧张,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床位贮备不足;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的发展较为缓慢,管理亟待加强;
(二)国办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三)“老有所养”行动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处将按照局的安排和部署,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区、县、市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
(二)督促、指导联系的局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四个中心”转型前期工作。
(三)以建设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市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政发展基础。
1、提升城市形象。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提升报刊亭档次。2014年,市中心城区要完成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完善《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改造升级安东路、跃进路等5条路户外广告,规范设置高品位报刊亭。制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密闭改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准入、处置核准,源头治理建筑垃圾污染路面“顽症”。
2、规范市容秩序。根据“禁止、控制、规范”要求,制订专项市容整治方案,实行分层管理,着力解决非机动车乱停、摊点乱摆、垃圾乱倒等突出问题,推动市容管理长效化。依法履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和乱扔乱倒餐厨垃圾专项整治。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小学周边环境整治、犬类管理等治理工作。
3、依法控违拆违。坚持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村镇违建、项目区违建、主次干道两侧违建、党员干部违建、顶风违建等五个重点,落实领导带队指导督查、部门协调联动、违建案件集体审议、控违拆违宣传教育、拆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管辖区域内无新增违建,历史遗留违建有序清理。
4、推行网格管理。按照统筹协调、相对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量,划分市容监管、清扫保洁网格,建立片区管理、定人定岗等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实现市容环卫管理全覆盖。推进城管信息化系统建设,制定城管GPS定位管理方案,对市容环卫管理作业行为及城管巡查执法、环卫作业车辆轨迹进行实时定位和视频监控,及时掌握路况、车况和人员作为情况,提升市容环卫管理效能。
二、环卫作业现代化。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5、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推广使用新型环卫作业车辆、压缩收运设备,确保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2014年,市中心城区要继续组织实施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新建2座、改造4座垃圾中转站,新建旅游生态环保公厕5座(含2座星级公厕),建设环卫基地。制定《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14年,祁门县要完成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建设,市中心城区要实施市污泥、餐厨和粪便垃圾综合处理工程,排污管道,建筑垃圾处置场等项目建设。
6、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制定《市2014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强化区县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督查。各区县及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要认真对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物定期监测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确保全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治理东关垃圾填埋场、歙县老垃圾填埋场、黟县艾峰老垃圾堆放场、休宁县秀阳村长坞垃圾填埋场和区老垃圾填埋场等5个存量生活垃圾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
7、深化环卫事业改革发展。逐步建立完善管干分离的环卫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收费,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等环卫作业服务。细化完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和中转站管理等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环卫作业督查,确保垃圾落地不超过15分钟、清扫保洁达到“六无六净”标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创新举措,拓宽渠道,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2014年,区、黟县要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8、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保障市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实现环卫合同制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增幅;充分利用公厕、中转站等管理房,引导鼓励沿街单位、商业、银行储蓄网点免费为环卫职工提供休息场所,逐步改善环卫职工工作环境。
三、依法行政制度化。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创新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构建法治和谐城管。
9、创新体制机制。出台《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推进城管相对集中处罚权向乡镇延伸,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推进城管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加强处罚权与管理权有效衔接,建立城管综合执法信息通报、工作协调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0、创新执法模式。坚持“一区一品、一县一策”,开展城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工作亮点,推广典型经验、促进行业依法能力水平提升。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恳谈式执法、首违不罚的执法模式,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一次性告知、全员办案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实现和谐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利运行流程,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探索实施网上办案,健全城管信息公开机制。
11、创新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解决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全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法律文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统一执法程序。规范内部办件衔接制度,完善户外广告并联审批方案,压缩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申报材料,力促行政许可提速增效。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审查、专家论证机制,完善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办结机制,实现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100%。
四、队伍建设规范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创先争优、作风整治长效机制,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强化队伍执行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一、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强化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在校党总支的关心下,校团委认真贯彻团中央关于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有关精神要求,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针对我校团员工作的特点,召开了第十届团代会,及时调整了团组织班子,健全了团组织,各自分工明确,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及时督促各班团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保持团支部班子的工作热情和活力。在健全各级团支部班子后,及时布置、落实团的各项活动,确保团组织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在做好团组织建设同时,校团委认真作好各项宣传工作,加固宣传阵地,思想教育深入基层。校团委充分利用和发挥班级板报、校报、视听课、讲座等载体,发挥校园文化的导向、凝聚等功能,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学生提供个性发展和能力培养的舞台。利用现有的网络媒体,建立团委工作论坛,创造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交流的平台。
校团委还广泛开展主题实践( )活动。重温入团誓词,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团员进一步明确权利和义务,增强团员意识,动员每位团员为团组织发展建言献策。校团委还充分利用本校高琴老师捐献骨髓这一事迹,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开展向优秀团员青年典型高琴老师学习的系列活动,各班团支部积极开展“向高琴老师学习”的主题班会,制定工作计划,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切实提高青年团员的思想意识
开展团干部结对“一帮一”活动。每一名团干部至少要结对帮扶一名团员青年。重点帮助解决团员青年在学习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思想上给予指导,生活上给予照顾,学习上给予鼓励,让团员感受到团组织、团干部的关心和帮助。
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建设,开展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团委始终注意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广大同学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同学全面成才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广播站、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舆论阵地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本学期以来,学校先后组织并开展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系列活动、收看法制教育专题片活动、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高三年级“百米冲刺迎高考”誓师大会、“艰苦奋斗、民族精神”学习交流、“我为团旗添光彩”主题活动、“立足身边小事,践行八荣八耻”讨论交流活动等,真正做到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熏陶学生;用生动活泼的群体活动教育学生;用切实可行的行为规范引导学生;通过活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活动中,让学生发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达到“让每一位学生成为优秀的自我”的德育目标。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团员的爱国热情,增强了民族自豪感。
学校非常注重依托德育基地——城北看守所、马洲书院、刘国钧故居、岳王庙、武警中队,以及实践基地——江山公司、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轴承厂,定期带领学生参观、学习。通过到江苏新世纪造船有限公司、江山公司等实践基地参观学习、去敬老 院义务劳动,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
每年清明校团委都会组织高一团员去孤山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在缅怀先烈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革命传统教育。为更好地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等成人教育,对此学校经常开展校外辅导员法制教育活动,多次聘请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长顾明琪和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队长等校外辅导员来校作报告。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着重宣传了《宪法》、《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这些活动,极大地强化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得到增强。
三、不断加强素质教育,弘扬文明新风,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是我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特色。在校党总支领导下,校团委多次组织学生种植树木,营造优美校园,纯洁美好心灵。通过种树植绿实践活动,使广大青年学生树立环保意识,营造讲究卫生氛围。
我校是省重点中学,对外教育教学活动和友好往来频繁。卫生是一个学校的窗口,从这个窗口能够反映出一个学校的精神面貌,所以培养团员树立环境意识,营造讲究卫生的氛围,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员青年的精神面貌。因此,校团委将营造优美校园环境,纯洁美好心灵作为青年志愿者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广播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环境污染的危害,卫生与健康的关系,人与自然等知识,通过宣传,大家懂得了创造优良环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