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文化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03 15: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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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文化论文

篇1

文化主要是社会上的一种现象,不仅包括生活习惯、风俗,同时还包括社会组织、行为准则等多种内容。文化也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现象或者是一种历史的沉淀物,具有较强的民族性,淋漓尽致的展现着属于自己的民族特色。阿拉伯文化是目前值得研究的最广泛的课题。

一、阿拉伯语的文化的分析

(1)阿拉伯语文化,也可以称为伊斯兰文化,主要是指阿拉伯各个国家以及各个民族间共同创造出带有伊斯兰精神且以阿拉伯文字撰写的一种文化。显而易见,伊斯兰是阿拉伯文化的主要核心,对阿拉伯人民的生活习惯、以及社会风俗等多种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还可以说成是伊斯兰教是阿拉伯语文化的孕育之母等。

此外,阿拉伯语文化也是人类文明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同时也是在社会经济、生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集思想观念、生活习俗以及创造发明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性体系。

(2)阿拉伯文化和伊斯兰的思想以及教育体系均是密切相连的,也可以说是阿拉伯文化不仅仅是局限于阿拉伯文化,同时也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全世界穆斯林文化的巨大成就,两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另外,阿拉伯文化在我国已有多年历史、具有丰富的内容,同时高度展现出国家以及民族的开放胸怀等。

二、关于阿拉伯文化的形成

(1)阿拉伯文化主要形成于7世纪,并且随着伊斯兰教思想及文化传播,逐渐萌生出阿拉伯文化。另外,7世纪时兴起的伊斯兰教,其是在最短时间内与阿拉伯人进行融合,并给予其神奇的力量,帮助他们逐渐走出阿拉伯半岛,去到一个新的疆域建立属于自己的阿拉伯帝国等。另外,阿拉伯人在想新疆拓展的过程中,由原来的比较落后的游牧民族迅速的成长为整个世纪中高举文明的火炬人物。同时光荣的成为东西方交流的桥梁,除此之外,还涌现出大量的思想家、语言家以及科学家等人才,并为世人留下了灿烂辉煌的文明古迹。

(2)阿拉伯国家为了保证国家的繁荣与基础文化巩固,逐步加强对先进文化的管理和摄取,并提出“人最美的装饰品其实就是知识”的人生格言。此外,巴格达、开罗以及西班牙等著名城市均成为著名的阿拉伯文化城市等。而且,在这里国家中很多地方均是文明的象征,继承属于各个城市的文化成果,经过长期的发展,综合多个民族综合性的创新精神,保存并广泛的传播着阿拉伯的文化。

三、阿拉伯文化的特点

(1)阿拉伯文化的多民族性。阿拉伯帝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的集合体,不仅有阿拉伯人外、埃及人,同时还有印度人、西班牙人以及叙利亚人等。民族间通过互相接触和影响,逐渐进行融合与渗透,并在长期的生产斗争中创造了阿拉伯文化。

(2)阿拉伯文化注意把学习和创新结合起来。世界文化最早发达地区有埃及、叙利亚以及波斯等地,阿拉伯人征服这些地区之后,不仅接受了当地民族文化的影响,并且积极吸收希腊与印度的优秀文化,创造出新的阿拉伯文化,为人类文明做出巨大贡献。

四、阿拉伯文化对于世界文化的贡献

(1)保存并传播了西方古典文化。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后长期动乱过程中,很多希腊、罗马古典作品被毁坏,其中一部分通过拜占庭流传到阿拉伯帝国。阿拉伯学者们认真研究它们,并将这些古代作品翻译成阿拉伯文。曾经在公元9世纪至11世纪期间,阿拉伯掀起一场在世界文化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翻译运动——“阿拉伯翻译运动”。

(2)阿拉伯文化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阿拉伯人将古代印度与中国文化的成就积极介绍到西方国家,例如中国的造纸术、指南针、火药等四项重大发明带到了欧洲;同时又把阿拉伯的天文学医学知识与伊斯兰教传播到中国等东方国家。阿拉伯人还将亚里士多德的重要著作翻译成阿拉伯文,比如《物理学》、《工具论》等著作,此外,还翻译了柏拉图著作《理想国》等。

篇2

一、实践背景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有着悠久而传统的友谊,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和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阿拉伯国家已成为我国的重点贸易伙伴;同时全国各地,特别是东部的阿拉伯经贸机构,以及在阿拉伯国家的中资企业等,对阿拉伯语翻译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国内设有阿拉伯语课程的院校有北京大学、北京第二外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天津民族职专、河南经学院、宁夏张家川阿语学校、兰州经学院、广河阿语学校、云南有特格瓦阿语学校、稀达阿语学院、开远阿专、开远敬老院阿语职专,等等,阿语学习者日益增多,但根据调查显示,其中54%的院校,特别是一些专科院校仅开设阿拉伯语语言课程,没有开设阿拉伯世界文化、宗教、风土人情等相关课程。根据本课题组设计的面向阿拉伯语学习者的问卷调查显示,67%的阿拉伯语学习者只是纯粹学习语言,对其文化知之甚少;74%的人认为国内获取相关知识的平台十分有限,而84%的学习者对阿拉伯国家的风土人情文化抱有浓厚兴趣。针对这样的现状,本课题组获得江苏省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实践工作。

二、国内实践工作

(一)宣传工作

在进行初期,本课题组着力进行大规模宣传工作。宣传途径包括网络宣传、海报扩散、项目宣讲、宣传册发放等方式。

其中网络宣传包括微信、微博、校内人人网等公共社交平台。在此期间,本项目组建立了以“阿拉伯人文风情视听体验平台”为名称的公众号,定期和更新有关阿拉伯历史、地理、风俗习惯、旅游景点等方面的资讯,此微信公众号内不仅有本课题组建立的阿拉伯人文视听体验中心的详细介绍和具体地址,而且与体验中心举行的活动、即时更新的信息资料实现同步。网络渠道宣传使本体验中心不仅局限于校内,而且长三角地区的阿拉伯语学习者都可快速共享即时信息。

此外,本课题组开展了多场关于阿拉伯人文风情的讲座,通过张贴海报号召所有阿语爱好者和阿语学习者前来了解学习,并邀请来自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知名教授授教。在此过程中,教授们向阿语学习者们分享在阿拉伯生活的见闻及对伊斯兰文化的见解。讲座不仅扩展了阿语学习者对伊斯兰文化的认识范围,还提高了阿语学习者们亲身体验阿拉伯人文风情的兴趣,为体验中心的建设预热,培养了潜在的体验者。

与此同时,本课题组以南京大学金陵学院阿拉伯语系为调研采样对象,在该阿语系各年级宣传试听体验中心的建设工作。向学习者们发放项目宣传册的同时向他们介绍项目设立的背景、具体开展方式、开展地址和发展前景。宣讲结束后,课题组成员广泛收集阿语学习者们的意见、建议,分析他们对此项目的关注程度。现场结果显示,80%的学习者对本项目有极大的兴趣并给予充分支持。该项目的宣讲活动不仅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而且收获了学习者的宝贵意见,明确了体验中心的主要建设方向。

(二)走访工作

为了丰富体验中心的资料和亲身感受阿拉伯人文风情,本课题组在项目成立之后先后走访了南京净觉寺和苏州太平坊清真寺。

在历史悠久的南京净觉寺,本课题组与寺内工作人员参观了设立于寺内的伊斯兰文化宣传中心,并且就伊斯兰文化在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普及程度、宣传方式、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交流,寺内工作人员对本项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中肯的建议。此外,本课题组与南京净觉寺的伊斯兰文化宣传人员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致力于在未来的伊斯兰文化宣传过程中实现更多资源共享和活动互动。合作关系的建立不仅使体验中心走出校园,还预见了体验中心的美好发展前景。

在苏州太平坊清真寺,本组成员在清真寺管理人员允许的情况下参观了寺内礼拜大殿,并通过寺内穆斯林了解到礼拜程序和更多伊斯兰教徒的宗教习惯。亲身感受阿拉伯清真寺的宏伟建筑风格及伊斯兰教的神圣和庄严,为体验中心建设提供了更多素材。

三、国外实践工作

本课题组人员在出国留学期间,在国外走访了许多地方,搜集了诸多珍贵的资料。在埃及,本组人员参观了各大历史名城,如举世闻名的开罗,有“地中海新娘”之美誉的亚历山大城,依山傍海、风景宜人的沙姆沙伊赫,还有盛产木乃伊的帝王谷――一个法老和贵族的陵墓区,那些神秘而古老的历史名城无不向人们诉说着它们厚重的历史和经久不衰的灿烂文化。除了对历史名城的观光,小组人员还着重考察了当地人民的日常生活图景,对当代埃及人的衣食住行方面做了深入调查,为我们在视听体验中心设立模拟现代阿拉伯人的生活习惯模块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原型,使得体验者们能最直观地了解当代阿拉伯人的生活。更难能可贵的是,小组人员在外购置了几本原汁原味的阿拉伯原版著作,如阿拉伯民间文学的巅峰之作《一千零一夜》、有着阿拉伯“伊利亚特”之称的《昂泰拉传奇》,可以让体验者们有机会近距离感受阿拉伯文化魅力。

四、体验中心的建设

本课题组在建设视听体验中心的过程中,以地理历史旅游、风俗习惯、影视音乐、互动四大模块为出发点展开工作。

(一)地理历史旅游模块

在体验中心设有阿拉伯地理模型展示区,利用3D模型将22个阿拉伯国家的地形地理分布立体地展现给参观者,让其直观地了解北起地中海南岸、陶鲁斯山,南到撒哈拉沙漠;东缘印度洋阿拉伯海和伊朗西境,西至大西洋海岸,跨亚非两洲,临两洋,拥三海,总面积约1426万平方公里,约占世界总面积的9.5%的阿拉伯国家。伴着小广播讲解的方式,加深学习者对阿拉伯地理概况的了解。

在体验中心还设有“历史长廊”,从初期四大正统哈里发的统治,到倭马亚王朝统治,再到阿拔斯王朝,乃至后来的阿拉伯帝国的扩张,都将用代表人物或事件图片以时间推进的方式悬挂在“长廊”两侧,在参观者踏进“历史长廊”的时候,每走一步,都可以感受阿拉伯国家的历史风貌。“历史长廊”尽头的书架上摆放着与阿拉伯国家相关的各种书籍词典,涉及地理、历史、宗教和风俗习惯等方面,书籍包括中阿文两个版本,书架旁配有小圆桌和三角椅,以方便参观者阅读、学习阿语,进一步了解阿拉伯国家。

此外,在体验中心设有旅游三角区,三面墙用3D壁纸装饰,配合精心准备的情景道具,加以音乐特效,工作人员按照周计划,每周换一种场景,模拟阿拉伯国家的各大景区,让参观者体验到埃及金字塔的神秘,突尼斯蓝白小镇的唯美,阿联酋帆船酒店的奢华,等等,感受阿拉伯世界特有的魅力,以便提高学习者对阿拉伯语的兴趣。

(二)风俗习惯模块

在体验中心的“风俗习惯体验”模块,本组成员设立了多项可供体验者参与的环节。

首先是饮食区域。体验中心购置了新鲜的阿拉伯椰枣、种类多样的阿拉伯大饼及手抓饭、口味各异的阿拉伯水烟。供体验者享用和感受阿拉伯人的饮食习惯,切身了解到阿拉伯饭菜的特点是甜、香、油腻。同时体验者们会了解到阿拉伯人因为信奉伊斯兰教,所以禁食猪肉、外形丑恶和不洁之物,如甲鱼、螃蟹等,也不食已死牲畜。

其次是宗教区域。体验中心置办了阿拉伯人礼拜时所用的长袍,并且在此区域设有伊斯兰教礼拜的所有程序说明,使参观者了解到阿拉伯国家的统一得益于伊斯兰教的诞生,因此伊斯兰文化是阿拉伯的“文化灵魂”。体验者们可以身着长袍,体验一系列礼拜程序和规则,体会伊斯兰教在阿拉伯人心目中的神圣性和庄严性。

此外,体验中心还设有礼仪区。在这里,参观者可以模拟阿拉伯人见面和问候方式。例如,感情深厚的好友相见,必须相互拥抱,再行贴面礼,并用阿语相互问候,方能显出热情来。而异性之间见面,一般只行握手礼。

阿拉伯语学习者不仅在风格不一的“风俗习惯体验”模块中切实感受到阿拉伯人文风情的特色,同时在有趣而新奇的环节中增加对阿拉伯人文风情的认知。

(三)影视音乐模块

在视听体验中心,本课题组设立了阿拉伯音乐欣赏和影视作品鉴赏区,区内设定了阿拉伯广播、阿拉伯语歌曲学唱及观看阿拉伯影视作品三大部分。阿拉伯广播主要是每天播放来自于阿拉伯世界的各方面新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而播音人员则由阿拉伯语专业的学生担任,播音人员非固定,我们更愿意让体验者们尝试,当然,这需要有一定专业基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大家学以致用,练习发音和口语交流,在课堂之外充分显示专业技能带来的成就感。此外,体验者可以来此聆听纯正的阿拉伯语歌曲,并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教授学唱阿拉伯语歌曲,由简到难,一步步感受阿语歌曲传递的音律之美,让体验者们在身心愉悦的同时,掌握新的知识。更值得关注的是,每周在视听体验中心都会安排固定的时间,邀请体验者共同观赏阿拉伯具有代表性的电影,通过经典的影视作品给大家呈现细致入微、丰富多彩的文化背景及生活场景,让观众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感受阿拉伯人文风情,激发进一步学习了解的兴趣和热情。

(四)互动模块

在临近体验中心大门的出口处,设有留名簿与反馈箱。参观者在体验了一系列阿拉伯风土人情活动之后,可以在留名簿签上中阿语姓名,以便留念;抑或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或是对体验中心的建议与意见,投入反馈箱中。每日闭馆之后,工作人员将对其整理分析,不断完善和健全体验中心建设。

五、结语

当前本课题组设立的阿拉伯人文视听体验中心仅仅是面向阿语学习者及对阿拉伯文化感兴趣的人的一个学习点,课题组希望在将来能通过这样一个点,由点及面,将视听体验中心渗透到各大高校,形成一个巨大的实体知识网,让更多人了解阿拉伯语及其文化,冲破对其固有的狭隘认识,更形象具体地感受伊斯兰,从而有效推动广大人群学习阿拉伯语,培养更多更优秀的阿语人才,为华东地区的阿语人才建设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崔林杰.独立学院阿拉伯语专业人才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考试周刊,2012(36).

[2]崔林杰.全面学分制下阿拉伯语专业教学管理创新的若干尝试[J].考试周刊,2013(82).

[3]崔林杰.全面学分制下阿拉伯语专业课程改革的构思[G].独立学院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

篇3

本文旨在利用二语习得关于动机理论及动机激发策略的最新研究理论和方法,对国内阿拉伯语本科专业学生学习动机及自主学习能力展开量化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相关教学建议,以解决阿语基础教学阶段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积极性不高和动力持续性差等突出问题。

二.文献综述

通过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到近十年外语类核心期刊上以“学习动机”为关键词的二语学习动机量化研究论文,并对这些论文进行分析发现外语学习动机类定量研究呈现出以下特征:

1.从研究对象看:我国二语学习动机定量研究的主要对象为本科学生(如高一虹等,2002至2012)。也有以非英专研究生(李淑静.2003,陈芳,秦晓晴.2004,郭继东.2009)、职业学院学生(朱振英.2010)和外国留学生(陈天宇. 2012)为被试对象的研究,但只占到了总论文数的1/4以下。此外,几乎所有调查项目都将英语学习者作为调研对象,“英语”成为了“二语”和“外语”的代名词。

2.从研究内容看:对二语学习动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动机内部结构和诸多动机变量间复杂关系的研究,如秦晓晴和文秋芳(2003);二是对动机类型、动机强度与自我认同关系的研究,如高一虹等(2002-2012)、边永卫(2009)、朱振英(2010)等;三是对学习动机与其他影响成绩的学习者因素间关系的研究,如李昆、余理明(2008)、倪清泉(2010)、郭继东(2009)等。

3.从定量研究方法看:一、几乎所有的量化研究都以问卷作为调研工具。除此之外,部分研究还综合了学习日记采集和学生访谈等调研形式(高一虹等.2008);二、多数研究(64%)的样本容量在100~499人之间,57%的研究抽样范围仅涵盖一所学校,即多数研究都是采用以研究者或同事任课班级为抽样对象进行数据采集,这可能导致样本总体代表性不够;三、横向研究与纵向研究结合。纵向研究主要考察学习动机强度变化以及学习动机与自我认同的关系,如高一虹团队(2003~2012)、边永卫(2009);三、在数据统计工具使用上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相对于早期学习动机量化研究中纯粹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研究而言,近期研究对统计手段和工具的使用越来越复杂。如秦晓晴和文秋芳(2002)使用了Lisrel模型分析方法来建立动机因果关系模型,研究各动机变量间的复杂关系。其他研究均不同程度采用了方差分析、因子分析、回归分析等较为复杂的推断性统计分析手段。

三.研究问题

本文通过问卷调研和实证分析,研究我国高校阿拉伯语专业本科生学习阿拉伯语的动机类型,各类动机与学习成绩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相关教学建议。具体问题包括中国高校阿语专业本科生的学习动机有哪些,这些动机类别对成绩是否造成显著影响,学生的阿语自主学习能力如何及动机激发策略。

四.研究方法及测量工具

本次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共涵盖全国范围内开设阿拉伯语专业的五所本科高校的11个班级,分别来自北京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宁夏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和南京金陵学院,学生主要分布在三年级至四年级。施测时实际发放问卷232份,回收有效问卷230份,问卷有效率为99.1%。

问卷共包含三个部分,采用5点李克特量表(1=非常不同意,5=非常同意):第一部分为学习动机测项,共包含17个问题,测项来源为以往外语动机研究文献加上开放式问卷形式;第二部分为自主学习能力测项,包括15个问题;第三部分为测试者人口统计特征,包括性别、年级以及阿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五.数据分析结果

1.学习动机的因子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的人口统计特征如下:230名学生中女生152人(66.1%),男生74人(32.2%),不详4人(1.7%);学生年级其中三年级203人(88.2%),四年级22人(9.6%),不详5人(2.2%);阿语四级成绩60分以下80人(34.8%),61-72分51人(22.2%),73-96分以上63人(27.4%),96分以上1人(0.4%),不详35人(15.2%)。

对17个动机项目的因子分析结果显示,阿语学习动机可归纳为五个因子,分别为“内在兴趣”,“社会评价”、“学习情境”、“家庭责任”和“宗教情感”。

“内在兴趣“包括“喜欢阿拉伯语”、“喜欢语言学习”、“对阿拉伯国家的人和文化感兴趣”、“对阿拉伯文学感兴趣”、“阿语是重要的世界通用语言”、“让阿拉伯国家了解中国”六个测项,因子均值为3.29。

“社会评价”包括“取决于我的阿语成绩”、“不辜负父母的期望”、“获得成就感和自豪感”、“对今后个人发展有用”四个测项,因子均值为3.70。

“学习情境”包括“取决于阿语课的成绩”、“取决于是否喜欢老师”、“取决于是否喜欢我的班级”三个测项,因子均值为3.47。

“家庭责任”包括“获得大学毕业证书”和“父母要求”两个测项,因子均值为2.89。

“宗教情感”包括“对阿语一见钟情”和“对伊斯兰教感兴趣”两个测项,因子均值为2.86。

从因子分析结果来看,我国阿语专业本科生学习阿语的最显著动机来自“社会评价”,即社会和父母的期许,其次“学习情境”对学生是否坚持学习阿语也发挥了重要影响,“内在兴趣”动力则排在了第三位,这体现了我国教育思想和教育体制的传统特色。

此外,通过学习动机与全国阿语四级考试成绩的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见表1),“内在兴趣”和“家庭责任”两项因子对学生的阿语四级成绩构成了显著影响,内在兴趣均值越高,成绩越好,家庭责任均值越低,成绩越好。这说明只有提高学生学习阿语的内在兴趣,才能使学生的成绩获得提高,而过重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反而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负面影响。

2.阿语自主学习能力分析结果

表2是阿语自主学习能力各测项得分情况,结果显示学生的课堂自主学习比课外自主学习能力强,表现为及时完成课后作业、上课能长时间集中注意力、及时复习课堂学习内容等项目得分较高,而知道如何选择适合自己阿语水平的书籍和练习、主动阅读阿语的报刊、新闻、杂志和小说等项目得分较低;其次,针对语言应用性的训练不够,如课后经常和同学练习阿语对话、主动进行课外听力训练和积极参加阿语相关文化活动及竞赛的得分都比较低。

六.阿语学习动机激发策略建议

如何激发阿语专业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是阿语教学碰到的首要问题,我国高校阿语专业学生普遍存在学习动机不明确、学习动力持续性差等问题,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习进入良性的循环轨道尤为重要。根据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阿语语言教学中的文化教育

篇4

由于倭马亚王朝以及阿巴斯王朝统治者对知识学术的向往,也由于阿拉伯帝国政治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百年翻译运动渐渐拉开了序幕。翻译运动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而第二阶段翻译运动最为活跃。百年翻译运动给阿拉伯伊斯兰文明,以及整个世界都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而其对阿拉伯语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量外来词融入阿拉伯语,丰富了词汇,并逐渐阿拉伯化。

2.促进阿拉伯语语法标准化。

3.促进文学繁荣。

1 百年翻译运动

规模宏大的翻译运动历时百年之久,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曼苏尔哈里发时期开始,到拉希德时代结束。《卡里莱和笛木乃》、《信德罕德》、以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托勒密的《天文大集》等是这一时期的翻译成果。著名的翻译家有伊本・穆加发、伊斯兰教义学派穆阿台以及研究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奈扎木。这一时期翻译运动刚刚起步,翻译以及研究领域多为印度和希腊的作品。

第二阶段为鼎盛时期,开始于麦蒙时代。麦蒙在首都巴格达创建了"智慧宫"。在这里,聚集了一大批优秀的翻译家和学者们。他们一起收集资料文献,研究学术,翻译作品,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考证与校订,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希腊和罗马文化遗产,为世界学术研究做出了难以估量的贡献。这段时期是翻译运动的成熟时期,研究翻译工作已形成了一种有规律的体系。也是在这段时期对阿拉伯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翻译的作品与早期相比有了质与量的提升。大量的翻译作品涌现于世,@些都是之后的世人难以超越的翻译成果。同时在翻译过程中的考证与研究大大增加了翻译作品的学术价值与质量。比如说《范畴篇》、《理想国》等翻译作品。

最后一个阶段大概在公元一千一百年到公元一千二百多年之间,翻译运动渐渐进入尾声。成果有《物理学》等希腊、罗马文化的作品。

2 百年翻译运动对阿拉伯语的影响

1.大量外来词融入阿拉伯语,丰富了词汇,并逐渐阿拉伯化。

在翻译运动期间,许多学者与翻译家在译文著述的过程中逐渐确立了在天文学、数学、医学、化学等领域中阿拉伯语的专业词汇和定义,使得阿拉伯语更加丰富,并且将阿拉伯语融入了新兴学科当中,在该领域形成了自己的语言体系。当译文中涉及到阿拉伯语已有的词汇,他们则选择用阿拉伯语进行意译,当译文中的词语在阿拉伯语中无准确词汇表达时,便会引进外来词汇,进行音译;当遇到无法用阿拉伯语表征的词汇,他们则会创造新的词汇并赋予确定的含义来予以表述。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翻译活动为阿拉伯语成为中世纪的学术语言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比如说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上最伟大的翻译家和著名学者侯奈因・本・易司哈格,他自幼求学,之后学习希腊语,并且精通本国语言和希腊语。他负责”智慧宫”的翻译工作,带领一大批优秀的翻译家们将希腊的大量著作翻译成阿拉伯语。他翻译并指导别人翻译了大批希腊典籍。他在翻译过程中增加了在医学及哲学等方面的阿拉伯语专用名词,增加了阿拉伯语表达的方式方法。他以极其严谨、认真的态度,用大胆新颖的思维,创造出了很多含有新的概念的阿拉伯语名词,使得阿拉伯语在词汇、表达等方面更加丰富多彩。

2.促进阿拉伯语语法标准化。

在翻译运动期间,制定阿拉伯语标准语法的学术活动与其同时进行。这一时期的一些著名阿拉伯语语法学家,从《古兰经》和《圣训》中,从贝都因人日常所说的口语以及阿拉伯人古典的诗歌著作中,系统地整理归纳了阿拉伯语语言现象。其中在巴士拉城的著名语言大师哈利勒・本・艾哈迈德第一个编撰了第一部阿拉伯语大辞典《爱因书》。并且他的学生西伯威逐渐收集了大量的资料,编著了第一部阿拉伯语语法大全《西伯威书》。这本书使得阿拉伯语语法系统化地展现在世人眼前,为人们日后进行阿拉伯语语法学术探讨提供了全面的素材。

促进阿拉伯语语法标准化的因素有很多种。在进入阿巴斯王朝后,阿拉伯帝国疆域更加辽阔,横跨了内含多种文化的地域。在阿拉伯人与非阿拉伯人长期的共同生活与文化交流中,阿拉伯语尤其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阿拉伯口语渐渐受到各种外来语的影响,词语尾符渐渐改为静音符。于是,为了保持阿拉伯语的本质,以及为了人们更好地学习阿拉伯语,保证《古兰经》诵读的准确性,阿拉伯语语法学家便进行了语法标准的制定。

但是,在这个多元文化交流融合的特殊时期,百年翻译运动也是促进制定阿拉伯语语法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翻译大量来自希腊、罗马、印度、波斯等地的作品的过程,同样也是两种语言互相影响的过程。这在很大程度上考验了阿拉伯语语法、表达、修辞等方面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所以,翻译运动也在另一方面推动了阿拉伯语语法标准化的进程。

3.促进文学繁荣

如果没有这旷日持久、造诣高深的学术翻译活动,像这一时期逊尼派首领伊本・古太白、植物界泰斗艾布・哈尼法・迪奈瓦里,第一位阿拉伯哲学家铿迭等这些学者、思想家们就很难出现。翻译运动为这些学者们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得他们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俯瞰世界,思考哲理与世间的奥秘。

作为一名出色的翻译家,既需要学者一般的严谨与认真研究的态度,也需要像作家一样能够熟练地写出优美的文章。翻译运动中产生的大量译作都是由众多著名的翻译家以及学者翻译过来并考证后著作的。他们的译作中有丰富的新阿拉伯语词汇,以及融合了外来文化的优美表达和修辞。这些作品促进了阿拉伯文学的创新和繁荣发展,同时也是阿拉伯伊斯兰文明中的文学瑰宝。

总而言之,中世纪阿拉伯帝国所开展的百年翻译运动带给了阿拉伯语巨大的影响,这是阿拉伯语发展史上浓重墨彩的一笔,使得阿拉伯语在中世纪成为了世界性的学术语言,并为世界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阿拉伯语发展史》作者:刘开古 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5。

2.《阿拉伯通史》作者:希提 马坚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1979.

篇5

 

“他人有心,予忖度之。”文学是人学,从人类有文明以来就有了文学,世界文学也从来就是一个历史存在。

世界文明的多元性起源,决定了世界文学的多元性。从上古时代起,各个民族都发展出了自己的文学,埃及的神话与诗歌,两河流域的神话、史诗与诗歌,印度的吠陀经典、史诗与神话,中国上古诗歌与神话,美洲神话等。世界文学自源头上的差异性,使得不同文学之间必须相互交流。唯有相互交流,才能更好的理解本民族文学,进而更好的理解世界文学。

世界文学史,就是对世界文学发展过程的历史规律的总结,是一种反映文学活动内在联系的历史,并非世界文学现象无规律的罗列与杂陈。可惜的是,对于世界文学史的研究,当今现状并不令人满意。世界文学史不是成了名著选读就是成了作家传记加作品分析。这样的文学史研究模式,用后现代主义的话来说,是一种“视域限制”。《东西方比较文学史》的横空出世,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这一历史空白,因为它采用的是东西方文学的视野和比较思维的角度。

世界文学史,在文学史研究中一直是一个空白。长期以来都是单纯的国别文学史,如俄国文学史、美国文学史等等;又或者是单纯的区域文学史,如欧美文学史,拉美文学史等等。即便出现了冠以“世界”或“外国”的“世界文学史”或“外国文学史”,也多是各走各的独木桥,不存在所谓东西方文学的真正会面。这是因为,学术研究中长久存在的西方中心主义,决定了相当多的西方学者看不到东方文学的价值和意义,更无益于人类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在这种“视域限制”的视野下,源远流长、极具特色的东方文学被忽视和遗忘,世界文学史变成了单纯的西方文学史,一种视野观照下的文学必定会走向枯萎和荒芜,必定使得人类文化的多元发展终成泡影。

后现代主义的精神教父拉康,提出了“主体分裂”学说,认为主体所处的地位不同,会导致视域的限制,从而应当“视域转换”。这样的理论主张,对世界文学史的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视域转换的理论要求下,我们的研究注定要摒弃之前单一的西方模式或者是东方思维。

《东西方比较文学史》,在内容上覆盖广阔、内容丰富,避免了这一缺点。世界文学的两大板块——东方文学和西方文学都被包揽其中。从古代的埃及、两河流域文学,到古代的印度、希腊和中国文学;从印度始发的佛教文学,到近代的西方文学;从日本文学的起步,到拉美文学的滥觞;从20世纪文学思潮的嬗变,到东西方文学的多元化浪潮;从阿拉伯到拉美;从黑非洲到瑞典皇家学院……中国文学、印度文学、埃及文学、阿拉伯文学、非洲文学,这些曾经在“世界文学史”上或被遗忘、或被轻视的东方文学,如今理直气壮的与西方文学共处于相同的历史坐标上,平分这世界文学的秋色,共享着世界文学的光荣与梦想。

“知古不只今,谓之陆沉;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知中不知外,谓之鹿柴;知外不知中,谓之转蓬。”西方文化中也存在着这样的见解。荷马史诗《奥德赛》中,有这样一位独眼巨人,他力大无比,所向披靡,但是只有一只眼,因而视域不够全面,所以最终被人类战胜。西方中心主义,就是这样一位独眼的巨人。在当代文学研究中,具有多元视域是一个关键,《东西方比较文学史》做到了,它对灿烂的东方文学的吸纳,必将使东方文学光辉的价值得到公平的展示。

另一个不亚于这些丰富内容之外的重要价值,是将这些博大内容组织起来的比较文学的理论思维。世界文学是各国文学的总和与汇集,比较文学是世界文学研究的认识理论、实践模式与方法论。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约斯特曾经说过,

“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并非是等同的概念。前者乃是后者的决定条件,它为研究者提供原料和资料,研究者则按评论和历史原则将其分类。因此,比较文学可以说是有机的世界文学,它是对作为整体看待的文学现象的历史性和评论性的清晰描述。

作为实践模式,比较文学通过历史影响与美学把握、跨学科与跨文化的界限的多种实践方式,丰富了传统的作家作品的板块研究结构。当然,比较文学最大的贡献还是方法论,比较不再是类比与异同之辨,而是多元化的方法与对象的统一体,极大地推动了世界文学研究的前进。在《东西方比较文学史》中,编者于宏观的背景下描述东西方文学的演变与发展之时,用比较文学的基本理论对东西方文学的发展历程一一加以阐释,使“比较”的意识自觉地渗透到每一个细节之中,很好的解读了世界各民族文学的发展演变历史。采用比较文学的理论模式与学科思维所进行的世界文学史的研究编写,将不仅是世界文学多元化的单纯现象汇总,更是对世界文学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历史事实的发掘,使文学的内在规律与发展特性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探索。

东西方文学从古至今,经历了大规模的交流,必须承认文学间的影响与作用的存在,由此有了“影响研究”理论视角下的世界文学史。古代印度佛经文学对中国的影响,现代西方文学对中国、阿拉伯文学等其他东方文学的交流与影响;反之,也有东方文学对西方的历史影响,中世纪及其以后的阿拉伯文学、中国近现代文学包括意象诗等对西方的影响等,这种基于具体的历史记录、作家作品的接受及其他历史事实的研究,在本书中得到了很好的重视和体现。如“汉地生‘莲’:佛教对中国文学的影响”、“受西方天主教影响的17世纪日本文学和文化”、“巴西文学与欧洲文学的特殊渊源关系”等等。另外,也不乏如“平行研究”的运用。虽然没有直接交流,但是东西方文学发展史上的逻辑与美学的联系,也有很多。文学史上的重要流派、作家团体或是作家作品中,都有对本土文学与异域文学的关注,在这种关注中必然产生对异己文学关系的反映。这种关注可能源于多种原因,如间接接受世界文明与文学的作用,异域或世界性思潮的作用,作家对异域文明的想象等,虽然并没有真正接受,但是在这种研究中可以看出东西方文学的联系与世界文学的一体性。这种平行研究具体体现在很多的章节,如“英雄史诗、骑士文学与中国的侠文学”、“《离骚》与《神曲》之比较”、“意大利十四行诗与中国传统诗”等等。

另外,有“跨语言研究”,如“汉字对日本书面文学起源和发展的巨大影响”;“译介学”研究,如“17——19世纪四书、五经的译介”;“形象学研究”,如“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日本形象”;“流传学”研究,如“印度古典文化在年轻的美国”;“渊源学”研究,如“巴西文学与欧洲文学的特殊渊源关系”;“文字媒介”研究,如“《赵氏孤儿》在法国的翻译、误读、改编、演出”;“个人媒介”研究,如“中国文化的传播者”等等。

综上,《东西方比较文学史》,采用的世界文学的视野和比较思维的角度,使得它极具创新意义,是对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发展的一大贡献。作为一部世界文学史的研究成果来看,它包罗万象,使得东方与西方比肩而立,有益于世界范围内的东西方文学交流;作为一部比较文学的研究成果来看,它是对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围的文本实践,有益于比较文学学科的丰富和扩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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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一)中国古代的音乐文献史料

在亚洲的历史文献中,中国的史料占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中国在殷商时期就出现 了甲骨文,春秋战国便有了大量记载音乐的文献著作。另外,从汉朝开始,在中国的史 料中,皇帝的敕撰史书可以视为正统的、高学术价值的史料。在这一类史书中以西汉司 马迁首创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为开端,形成了后来的“二十五史”, 被称作正史。它以纪传体编辑,体例上分为三大类:①以天子、国家大事的编年记录为 中心的“本纪”;②记录文物典章制度的“志”;③重要人物的传记,其身份从皇后到 奴隶兼有的“列传”。各项的分类之中有数卷“乐志”(“音乐志”或“礼乐志”)。书 中对各王朝的音乐(主要是宫廷、国家、贵族、官僚等上层阶级所享用的音乐)从历史沿 革、音乐制度,到律学、歌词等进行详细分述,但没有乐谱。除此之外,敕撰书中还有 专门记载文物制度的“九通”,即《通典》(卷141-147乐典)、《通志》(卷49、50、64 为乐志)、《文献通考》(卷128-148乐考)的“三通”与清乾隆时官修的《续通典》、《 清通典》、《续通志》、《清通志》、《续文献通考》、《清朝文献通考》六书,再加 上1921年成书的刘锦藻编的《清朝续文献通考》,共为“十通”。此外,唐朝以后出现 了集历代政治、经济、艺术等之大成并进行分门别类叙述的会要体样式——北宋王溥的 《唐会要》(乐类共16个条目,32—34卷)、清徐松及其后多人的《宋会要辑稿》(乐类4 2—44卷)等是其代表性的作品。会要体属典志断代史的体裁,在分类上比正史更为细致 ,史料也甚丰厚,使用上十分便利。在上述的史籍中《通典》(唐)、《文献通考》(元) 、《唐会要》(五代)等与“二十五史”乐志构成了古代音乐史料的主体。其次,除上述 的正史外,春秋战国以来还出现了各种关于音乐的论著。以内容来划分,思想、美学方 面的有公孙尼子的《乐记》、荀子的《乐论》、吕不韦所辑的《吕氏春秋》(战国)、阮 籍的《乐论》(三国);乐律学方面有《管子·地员》、元万顷等奉武则天之命所作的《 乐书要录》(唐)、蔡元定的《律吕新书》(宋)、朱载@①的《乐律全书》(明)、康熙、 乾隆敕撰的《律吕正义》(清)等;在古琴方面有蔡邕的《琴操》(东汉)、朱长文的《琴 史》、朱熹的《琴律说》(南宋)、朱权的《神奇秘谱》(明)等;另外从断代史来看,除 正史外,随笔、笔记、诗词以及小说等都是记载当时历史现状中不可缺少的资料,如有 关唐代音乐有崔令钦《教坊记》、段安节《乐府杂录》、南卓《羯鼓录》、(清彭定求 等)《全唐诗》,有关宋代音乐有沈括《梦溪笔谈》、陈@②《乐书》、郭茂倩《乐府诗 集》等。有关宋代音乐的除上述文献外,还有王灼的《碧鸡漫志》、陈元靓的《事林广 记》、灌圃耐得翁的《都城纪胜》、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张源的《词源》等,也 是研究唐宋时期音乐不能缺少的文献。另有元朝的戏曲曲艺专著、明代以后的大量乐谱 等都是构成中国音乐史的重要资料。像这样全面系统的文献史料在印度、西亚伊斯兰教 地区以及在欧洲都很少,尤其是像“二十五史”、“十通”这样详尽、系统的史料书籍 ,为中国惟有的史料资源。

唐代以后,中国的学术、历史书籍得到了系统化的整合梳理,形式上出现了称之为“ 类书”的体例样式,相当于今之百科全书。这类书籍大致有《初学记》(唐)、《玉海》 《太平御览》(宋)、《荆州稗编》《三才图会》(明)、《古今图书集成》(清)等。上述 书籍不管是敕撰的还是非敕撰的,它们都是从大量的古籍中被梳理、罗列出来,分门别 类地进行排列说明的书籍。因此,作为史料非常便于使用。但由于在各代的编辑过程中 有讹传、误抄的可能,使用中应以批判的眼光去对待这些史料。

在中国的音乐理论书籍中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音律、音阶论占据了大量的篇幅, 这同中国儒教的学风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对古事件的解释存在着反复论述的倾向。这 一现象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初见端倪,像从《管子》、《淮南子》、《吕氏春秋》、《汉 书·律历志》的五声、十二律、三分损益法开始,后由西汉京房的六十律、南朝宋钱乐 之的三百六十律、唐天宝年间的俗乐二十八调、南宋蔡元定的燕乐调与十八律,到明朱 载@①的新法密律,他们对三分损益法所存在的旋相不能还宫的理论进行了近两千年的 求索、换算。到了16世纪下半叶,当这个千年不解的转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时,却又被 束之高阁、沉睡于书斋楼阁之中。这些理论几乎都没有真正得到实践。

(二)乐谱

从中国的南北朝至隋唐时期所遗存的古老乐谱大部分被收藏于日本。现存最古老的乐 谱是中国南朝梁琴人丘明所传(6世纪)的琴谱——《碣石调幽兰》,该谱的抄卷原藏于 日本京都市上京区西贺茂神光院,现归东京国立博物馆,为唐人的抄本。这是一种用文 字来表述古琴演奏的乐谱。唐代以后出现了减字谱的指法谱、奏法谱(tableture),很 多琴谱都被记录下来并用于实践。由文字所记录的奏法谱,约从唐代开始用于各种管、 弦乐器的乐谱。从中国传入日本最古老的乐谱,现藏于正仓院的中仓,是一份共有三十 七帖的古文书(写经纸纳受帐),这份经卷上标明的时间为天平十九年(747年)7月26日, 在其背面写有断简六行,即为《番假崇琵琶谱》亦称为《天平琵琶谱》。在琵琶谱中还 有773年(宝龟四年)以前传入日本的《五弦琴谱》(五弦琵琶谱,通称为五弦谱),现藏 于日本京都阳明文库。另外,20世纪初在甘肃省敦煌莫高窟发现,现藏于法国巴黎国立 图书馆的《敦煌乐谱》,又名《敦煌琵琶谱》,今存三卷。该谱的抄写年代为五代长兴 四年(933年),是唐、五代时期的重要文献。中国的乐谱,特别是琵琶谱于平安时期在 日本得到了传承。《南宫琵琶谱》或称《贞保亲王琵琶谱》、《伏见宫本琵琶谱》由宇 多法皇的敕令南宫贞保亲王所撰,完成于延喜二十一年(921年)。在乐谱的最后附载着 藤原贞敏于承和五年(838年)从中国传来的《琵琶诸调子品》(二十八个调,实际二十七 个调)以及贞敏的跋文。到了12世纪中叶的长宽元年(1163年)又出现了源经信所作的《 琵琶谱》;由藤原师长所作的12卷琵琶谱《三五要录》(1138—1192完成);与《三五要 录》同作者的藤原师长还完成了雅乐筝乐谱的集成《仁智要录》(1138—1192完成)。日 本平安朝以后的雅乐琵琶谱、筝乐谱等都得到了模仿和创作,并较自然地传承了下来。 但是这些乐谱由于对节奏记录过于简略,因此至今仍是学者们攻克的难题。

(三)朝鲜

朝鲜与中国地理相邻,文化交流一直很频繁,朝鲜深受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在史料 的记载方式上与我国有着相似之处。《三国史记》、《三国遗志》、《高丽史》、《李 朝实录》、《乐学轨范》、《增补文献备考》等史料以纪传体、编年体的形式构成主要 的官撰书。《三国史记》为记载朝鲜7世纪前的三国时期的史料,是了解新罗、百济和 高句丽历史的一部重要文献,其中记述了这一时期受中国音乐影响而形成的早期朝鲜乐 器,如伽yē@③琴、玄琴及三竹等。但由于该史料成书于12世纪,离记事的时期过于久远,史料的真实性受到怀疑,应慎重使用。而15世纪成书的《高丽史》为纪传体,其中专门论述音乐的《乐志》部分是了解12世纪初期宋徽宗将大晟雅乐赠给高丽王朝后的历史现状,以及当时朝鲜宫廷中的唐的俗乐、宋的雅乐以及朝鲜固有的乡乐所构成的三乐在宫廷历史演变的重要音乐史料。《李朝实录》是一部由一千七百余卷构成的编年体巨著,记载了从李氏朝鲜太祖(1392—1398)至哲宗朝(1849—1863)近五百年的历史。其 中15世纪中叶成书的《世宗庄宪大王实录》是了解15世纪上半叶世宗朝宫廷雅乐的重要 文献,其中还有大量的礼仪乐与雅乐谱。

在朝鲜的史籍中,除上述的乐器、乐种及宫廷的音乐历史沿革以外,古典歌曲的歌词 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如歌词集《青立永言》、《歌曲源流》等都是李朝(1392—1897)宫 廷的音乐史料。朝鲜的乐谱大致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传承下来的,其独自的文字音标谱 以及能明示其节奏的井间谱是朝鲜音乐迈出了重大的一步,由此一部分艺术歌曲得到了 复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部分古典的乐谱得到了五线谱化。《世宗实录》、《世祖 实录》中的乐谱虽然没有完全被翻译出来,但基于原来古谱的基础,通过各种手段被大 量地译成现代谱并付诸演奏,实现了音响化。其中,国立国乐院的“朝鲜传统音乐出版 委员会”于1969年出版了五卷以英文版附加解说的古乐集——Anthology of KoreanTraditional Music(《朝鲜传统音乐选集》),对了解和研究朝鲜传统音乐具有重大意 义。玄琴及其奏法谱与现存的口授传承乐谱所作的比较研究,以及古谱的复原研究也比 较深入。李惠求、张师勋等学者的著作对于平调、界面调等的音乐理论中经常使用的调 子进行了深入的解析。从整个考古资料来看,朝鲜与中国和日本相比,文献与文物量虽 不多,但对于中国的雅乐以及雅乐乐器的研究十分有益,特别是现在韩国留下的十分珍 贵的资料,更不容忽视。

(四)日本

在日本的官撰史籍中,于奈良、平安朝时编撰的《六国史》(成书于720—901)为编年 体,包括《日本书纪》30卷、《续日本纪》40卷、《日本后纪》40卷、《续日本后纪》 20卷、《文德实录》10卷、《三代实录》50卷,是了解古代日本及奈良、平安时期宫廷 文化的重要史籍。由于以编年体例撰写,没有分类的“乐志”部分,关于音乐的记事一 般都散见于各个不同的章节。10世纪以后至11、12世纪出现一些实录、日记、随笔等, 像《御堂关白记》、《中佑记》、《小佑记》、《九历》等都是这一时期十分重要的古 籍。日本非常完好地保存了由中国及朝鲜等亚洲大陆传入的雅乐(实际上是中国的宫廷 燕乐为主体),并得到了传承与发展。延历十四年(795)出现了模仿中国的踏歌,9世纪 初又出现日本创作的器乐合奏曲《鸟向乐》等作品,至9世纪中叶不仅诞生了许多雅乐 的演奏名手,而且还创作了日本人自己的雅乐曲《西王乐》、《长生乐》、《夏引乐》 和《夏草韦》等(注:见吉川英史《日本音乐的历史》,创元社,1965年,72页。)。13 世纪以后出现了关于雅乐的一系列史料,主要有《教训抄》(@④近真,10卷10册,1233 )、《续教训抄》(@④朝葛,1270—1322)、《体源抄》(1511年,丰原统秋,13卷20册) 、《乐家录》(安倍季尚,1690,50卷)等。关于能乐的文献有《世阿弥十六部集》,还 有声明理论书,筝曲、三味线等相关的理论书籍,它们构成了研究日本音乐的主要史料 。上世纪80年代前后由日本的国文学界对能文献的解释,由声明学僧侣对声明的研究, 声明、能乐等的许多文献史籍作为音乐史料也越发引起重视,并很快地得到深入的研究 。在这一时期出现的乐谱中有雅乐的乐器谱、声乐谱,能的谣本与吟唱的手付本,平曲 的节付本,声明的博士谱,筝组歌与三味线组歌的文字谱,尺八的文字谱等。这些写本 与少数的原版本都得到了整理并流传了下来。作为考古资料,以正仓院的乐器为首(共1 8种75件),其中有很多古乐器得到了传承。其次有关音乐的资料还能从日本大量的绘画 、雕刻等美术作品中寻找其渊源。因此就古代的音乐史料而言,现存日本的古代资料无 论是质还是量都能与中国的史料相媲美。

(五)东南亚

在东南亚由于缺乏一般史书记载,现在传承的音乐大致只能推定到15世纪前后。要了 解古代的音乐状况大部分还必须依靠中国方面的史料(正史中的东夷传、南蛮传等)。这 一地区受中国文化影响最大的是越南。关于越南的史料有:《安南志略》,1340年成书 ;《大越史记全书》上中下,1479—18世纪末(编年体);《大南会典事例》(1855年)礼 部69—135卷有音乐的内容;《大南实录》20卷,1844—1909年成书;《历朝类志 》,1821年著;《雨中随笔》19世纪前半叶。乐谱受中国影响很大,主要使用中国传入 的俗字谱、工尺谱以及哼唱的打击乐谱。考古资料方面有柬埔寨的吴哥遗址(9—15世纪 的佛教建筑群),印尼爪哇岛中部的婆罗浮屠遗址(建于公元800年夏连特王朝时期),以 及爪哇教时代的雕刻普兰巴南(Prambanan)遗址(建于9—10世纪的建筑群遗址)等都是东 南亚地区的重要文化遗迹。

(六)印度

与中国等东亚国家相比,印度对音乐史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15世纪以后出现了较多 的作曲家、演奏家、理论家的传记、逸话等,还有一些口头传说的记载。在伊斯兰文化 圈以及亚洲的音乐史中,最为注目的是众多的理论书籍。其中现存最古老的是2—5世纪 成书的《戏剧论》(婆罗达著,共36章,其中第28—36章论述音列、音阶、调式、斯鲁 提<shruti>、音律),该书以舞蹈、戏剧为主,音乐也占据了相当的篇幅,其中对二十 二音律、七声音阶以及音组织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还涉及了乐器维纳琴(Vina,弦乐 器)等的演奏法。

继婆罗达之后的音乐理论家娑楞伽提婆(Sarngadeva,1210—1247),是一位曾供职于 宫廷的重要人物,他完成的《乐艺渊海》是这一时期最具影响的著作。该书共七卷,分 别对乐律、调式、曲体、作曲、歌唱法、节拍与节奏、乐器与演奏、舞蹈与表演等展开 论述,是继《戏剧论》后印度一部重要的音乐论著。

其后还有一些断断续续的理论研究著作,但真正的理论著述则是在13世纪以后再度出 现的,这是由于伊斯兰教进入北印度之后,印度逐渐走向伊斯兰化。毫无疑问,伊斯兰音乐的科学性对印度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从这一时期开始,称之为印度音乐的灵魂——拉格(Raga)理论才渐渐地发展起来。

由于宗教的关系,在印度的音乐考古资料中,古代的美术(主要是雕刻和壁画等)与伊 斯兰时代以后的细密画占据了较大的比例。

(七)西亚

西亚的音乐文献大致是从7世纪进入伊斯兰时代后才有记录的。关于这以前的阿拉伯音 乐以及3世纪到7世纪的萨桑(Sassanidae)王朝的波斯音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从伊斯兰 文献中得到推测。波斯的音乐资料不太多,作为考古资料有塔克博斯塔恩遗址留下的一 些未完成的浮雕作品,其中有竖琴、小号、琵琶类四弦乐器(Barbat)、鼓等乐器形象。 7世纪以后西亚逐渐进入伊斯兰时代,史籍中关于音乐生活的记录、数量甚多的理论书 、细密画为这一地区的重要史料。

二、历史研究状况

从20世纪初叶开始,欧美一些音乐史学观念发生了变化,以作品样式为主要对象的研 究逐渐转向以“音乐活动”整体为研究对象。而音乐史学的研究则是以音乐学与历史学 交叉融合的一个学科,因此,如果音乐史限于“历史”这一个层面来理解的话,那么音 乐史的叙述是建立在史料(文献与考古资料)的基础上构成的。而史实是建立在对史料的 收集、批判、分析与综合等的梳理基础之上。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各个不同时代、不同 地域音乐的题材、样式等的历史流动,从宏观与微观的不同层面来洞察和分析音乐在各 个历史时期的流动状态,把握这种历史流动的方式无疑是多样的。这种认识可以是以音 乐的题材、样式为主体,也可以从美学意识、社会现象等方面来窥察音乐的实质,揭示 历史的文化现象。

关于音乐史的著述,除通史外还包括断代史、音乐体裁史、乐种史等。史学著作有本 国人写的,也有他国人写的。对于历史时代的划分也有各自的见解。体例也不一,种类 、样式上非常多样。以下从音乐的世界史与国别史两个方面来举一些例子。

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在世界音乐通史上的话,C.萨克斯(Curt Sachs,1881—1959)撰写 的《乐器的历史》(The History of Musical Instruments,New York,1940)是值得一提 的,他把世界乐器的历史分为史前、古代、中世和近代,按东、西方历史发展的线索进 行平行叙述。这可以说是世界上首次出现的以乐器为主体线索撰写的世界音乐通史。其 后是德国学者W.维奥拉(Walter Wiora,1907—)1961年完成的《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 》(Die vier Weltalter der Musik,Stuttgart)也是一部将东西方音乐现象融为一体进 行横跨面平行叙述的世界音乐史专著。

这一时期作为一般史的世界音乐史的体系与研究方法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如何撰 写世界音乐史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在将视线投入世界音乐史的撰写以前, 首先必须科学地完善东方音乐史的学科体系。田边尚雄1930年的《东洋音乐史》,岸边 成雄1948年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是其尝试。但是,两者在世界史和东方(亚洲)史 的体系上观照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实欧洲音乐史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这里民族文化 的一体化现象,东方要比欧洲复杂得多,作为一个文化圈要形成体系是很困难的。无论 是东方音乐史还是西方其他地区音乐史都难以完整地叙述各民族与国家从古代到现代的 完整的音乐历史。在对世界音乐史的尝试中,有奥地利音乐学家安布鲁斯(AugustWilhelm Ambros)的《音乐史》(Geschichte der Music,全五卷,其中前三卷是他个人 约在19世纪下半叶完成的),菲迪斯(F.J.Fetis)的《音乐家传记及一般的音乐书志学》 (1835—1844)的音乐史那样,将东方音乐与古代欧洲音乐以横向的历史线索进行平行论 述的专著。C.萨克斯《乐器的历史》和他的《音乐的起源》(The Rise of Music inthe Ancient World:East and West,New York,1943)其时代观显得比较暖昧。田边尚雄 的《东洋音乐史》是以“中亚音乐的扩散”、“西亚音乐的东流”、“回教及蒙古勃兴 的影响”、“国民音乐的确立”、“欧洲音乐的侵入与东洋音乐的世界化”五个章节分 别进行论述的。岸边成雄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也同样把东方音乐史以“古代前期 固有的音乐时代”、“古代后期国际音乐时代”、“中世纪民族音乐时代”、“近现代 世界音乐时代”的四个时期来论述。上述的田边与岸边的著作都以亚洲为地域整体来叙 说,但时代的划分以及某些历史观上有些分歧,不过像这样的通史在日本以外几乎很少 。W.维奥拉《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设定为“史前与古代”、“古代高度文明中的东 方音乐”、“西洋音乐的特殊地位”、“技术世界产业文化的时代”四个时期,其中在 东方这一部分,如何去把握古代、中世纪与近代的断代划分上很不明确,这里存在着较 明显的史料不足因素。

在叙述世界音乐史中,较重要的是对历史发展的评价。比方说中国的京剧、日本的能 、印度的拉格、印度尼西亚的甘美兰等,这些音乐体裁、样式在世界音乐史中应该置于 什么样的地位?像这样的比较与评价如何避免主观意识来建立起音乐史观是十分艰难的 。仅仅展示一张详细的年表是不能成为史学的研究成果。以客观史实、全面横向类比的 评价来建立起音乐史各时期的发展特征是非常必要的。对音乐的历史评价,体裁样式史 与社会史不能分离叙述,因为音乐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及环境文化中产生的。

地域、国别的音乐通史是分别以民族、地域及历史断代、体裁分类来叙述的。除西方 音乐史以外,中国、日本和朝鲜在国别史的通史中成果不菲。在日本,江户时代(1603 —1867)末期就已经出现了对江户时期的音乐进行总体记述,尤其是特定种类的歌曲和 净琉璃(一种说唱音乐)的专门论述著作——《声曲类篡》(注:《声曲类篡补遗》、《 声曲类篡增补》都被收入《岩波文库》,1941年。)(斋藤月岑,1847)。该著作以净琉 璃为中心,收集了江户时代的律调、词章,演奏者的传记、曲目、年表等。在这一领域 内,它的资料详细,分析透彻,很具权威性。到了1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日本音乐史中最 初的通史专著——《歌舞音乐略史》(注:《歌舞音乐略史》1888年小中村清矩著,兼 常清佐校订《岩波文库》1928年版。)(上下两册)是一部编年体著作,但其整体以详实 的资料为基础,其历史的真实性受到高度评价,是一本对雅乐制度进行论述的最早专著 。1932年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1965年吉川英史的《日本音乐的历史》等可称为 日本代表性的通史著作。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是一部从文化史的角度,摄取民族 学的方法论进行撰述的著作,但是作为历史学的方法论略显陈旧。而吉川英史的《日本 音乐的历史》则是总结、归纳了各个领域的研究成果,提炼出历史事实并以时代的顺序 所完成的一部简练明了、忠实于史实的通史,但是整部著作中没有用乐谱来阐述音乐现 象和理论问题,留下了一些遗憾。

中国现代出版的音乐通史大多出现在民国之后,均采用编年体的叙述方式。整体上来 看大致有1929年郑觐文的《中国音乐史》、1934年王光祈的《中国音乐史》、1935年朱 谦之的《音乐的文学小史》、1953年杨荫浏的《中国音乐史纲》等主要的通史。上世纪 的80年代以后出现了大批的中国音乐史著作,尤其是古代音乐史方面,虽然其中不乏有 独到见解之作,但是在一个国家中出现了如此之多大同小异的音乐史学专著,这种现象 在其他国家中是少见的。关于中国音乐史还必须提到的是法国的东方音乐学者MauriceCourant,他在1921年撰写的《中国音乐史论》(Essai Historique sur la Musiquedes Chinois)被收入由A.J.A.Lavignac编撰的《音乐百科辞典》(第一部、第一卷),该 书比较详细客观地论述了中国音乐的发展状况,同时也是一部最早的中国音乐通史。

关于朝鲜音乐史的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了飞速的发展。1964年由李惠求、张 师勋、成庆麟共著的《国乐史》,1967年李惠求的《韩国音乐序说》,从体例到形式都 非常完整,历史考证也深入细致。上述的通史,是以史料的考证、文献的解释及李朝以 来的乐谱分析等,在各领域多层面进行研究所形成的著作。有关韩国音乐史学的研究, 近年来除了本国外,欧美学者对其进行的研究,尤其是对唐宋以来中国流入朝鲜的宫廷 音乐的研究也形成了一股较强的势力(注:参见宫宏宇《韩国及欧美学者对流传在韩国 的古代中国音乐的研究》,《中国音乐学》2002年第3期。)。

东南亚和印度的通史还没有完全形成系统。有关越南的传统音乐,陈文溪于1962年在 巴黎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越南传统音乐》(注:La Musique VietnamienneTradionnelle,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108,BoulevardSaint-Germain-Paris,1962.)是了解越南音乐的历史、传统器乐、乐律乐调、宫廷乐种 、仪式音乐等的理论专著。关于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和巴厘的音乐可参阅麦克非(McPhee) 的著作。但是这些都是概论性的著作,作为通史还缺乏一定的文献史料上的梳理和积累 。印度本国人写的通史有Prajnanananda的巨著《印度音乐史》(HistoricalDevelopment of Indian Music,1960),以及《印度音乐的历史研究》(A HistoricalStudy of Indian Music,1965)。此外,同时代的还有P.Sambamoorthy的《印度音乐史 》(History of Indian Music,1960)。这些著作在史料的批判、考实性以及音乐史现象 的解析、演绎上都还没有真正达到深入、详尽的研究地步,作为通史来说还只是一个初 级阶段。古代印度音乐以史学的角度来考证的有邦达喀尔劳(Rao Bhandarkar)、考马拉 斯瓦米(Ananda Coomaraswamy)等以各种不同体裁、样式等进行的出色研究,因此产生 一些优秀的综合性通史是可以想像的。但是由于印度人比较关心和注重音乐的演奏,而 对历史的研究重视不够。在研究印度音乐史中欧美人对印度关心的人很多,但作为历史 性考察的著作却不多见,1941年法国学者C.Marcel—Dubois的《古代印度的乐器》(LesInstruments de Musique de I’gnde Ancienne,Paris,1941)是一本比较突出的著作。

关于西亚的音乐史学,很少见到由本国人撰写的,几乎成了欧美人独占的天地。很多 理论书的原始史料被运往欧洲,成为欧洲人研究的重要基础。1842年凯萨魏特(R.G.Kiesewetter)的《阿拉伯的音乐》(Die Musik der Araber,Leipzig)为起端,很多学者 对伊斯兰教音乐开始进行历史性的考察。关于阿拉伯音乐史的研究必须提到的人物是英 国学者H.G.伐玛(Henry Geory Farmer),他在1929年完成的阿拉伯音乐通史——《13世 纪前阿拉伯音乐的历史》(A History of Arabian Music to the 13 Century)是一本以 阿拉伯语、波斯语和土耳其语等的文献为原始史料而完成的专著,时间上一直写到阿拉 伯帝国的阿拔斯王朝(Abbasid,8—13世纪)灭亡为止的一段音乐历史,该著作出版后几 乎半个世纪一直成为阿拉伯文化圈以外惟一的一本权威性阿拉伯音乐史的专著。翌年, 他的一本题为《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历史事实》(Historical Facts for the ArabianMusical Influence,1930年第1版,1970年第2版),以翔实的事例证实了西方音乐中受 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因素,并以大量的史料证实阿拉伯音乐通过伊比利亚半岛进入欧洲的 历史事实。接着,他的一本《阿拉伯音乐的史料》(The Sources of Arabian Music,1 940年,1965年修订版)是对8—17世纪阿拉伯音乐的理论、演奏以及历史相关的原始史 料进行论述的解说集,对理解早期阿拉伯音乐是极其重要的研究手册。关于阿拉伯音乐 ,这里还要提及的是黛岚捷R.D’Erlanger编撰的巨著《阿拉伯音乐》(La MusiqueArabe,Paris,1930—1959年编撰,全六册),这是一套历时近三十年的力作。第一卷和 第二卷上半部分为阿尔·法拉比的《音乐的大著》法译本,第三卷是萨菲·阿迪恩的《 旋律的写法》全译,第四卷为奥斯曼帝国时期献给穆罕穆德二世的《音乐通论》,第五 卷是近代阿拉伯古典音乐的理论与实践相关的研究,其中涉及到音阶、旋法和一些文献 ,第六卷为阿拉伯音乐的节奏组织与曲式分析。全书还包含着许多五线谱的谱例。该书 是一部十分系统又全面论述阿拉伯音乐史的重要著作。

关于阿拉伯音乐的研究,20世纪60—70年代开始在德国、法国都有过一些深入的研究 ,如1970年出版苏普勒(Spuler)编撰的《东方学手册》(Handbuch der Orientalistic) 的第一部别卷4《东方音乐》(Orientalische Musik)所辑录的论著《阿拉伯—伊斯兰文 化圈的音乐》(Die Musik des Arabisch—islamischen Bereichs),是对20世纪70年代 以前有关阿拉伯音乐研究的历史总括。对阿拉伯音乐技术理论的研究还有赖特(O.Wright)的《阿拉伯—波斯音乐的调式与体系》(The Modal System of Arab andPersian Music,1978年)等(注:参见《音乐大事典》,平凡社,1982年,第四卷,170 5页。)。伊斯兰音乐在东方的研究较早的有日本的学者饭田忠纯1936年的《中世纪阿拉 伯人的音乐观》(注:日本《东洋音乐研究》第一集,1936年。)。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 岸边成雄于1952年完成的《音乐的西流》(东京《音乐之友社》),1983年被译成中文, 改名为《伊斯兰音乐》(上海文艺出版社,郎樱译),这是一本八万字左右的小册子,但 它却对我们了解伊斯兰音乐几乎是惟一的一本中文专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论著简 明扼要地阐述了伊斯兰音乐的形成、发展的过程,以比较音乐学的研究方法论述了阿拉 伯音乐与希腊、波斯及印度音乐间的关系,并进一步以实例阐述了伊斯兰音乐对欧洲和 东方的影响,对前人的研究总结也十分客观翔实,是一部非常明了易懂的伊斯兰音乐专 著。

另外,亚洲地区尚有许多没有得到充分研究的地区,原因是文献资料的缺乏,研究者 一般只能从民族学、民俗学的角度入手。因此,要完全精确地把握亚洲古代音乐历史状 况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以上主要对亚洲地区的音乐史料及音乐研究状况,按地域及文化圈做了一个归纳和综 述,限于自己的外语水平及有限的资料只能做一个浮光掠影的描述。我国的音乐文化与 亚洲各国间有着极其密切的互动关系,相互间的交叉、渗透都交织着千丝万缕的文化流 动关系,因此笔者在执笔此文时的一个主导思考是:我们在研究中国音乐史的时候不能 忽视关注周边地区相互间的文化渗透和交叉现象,对周边地区文化的研究和了解也是对 本民族文化了解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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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左坊去方换育

篇7

(一)中国古代的音乐文献史料

在亚洲的历史文献中,中国的史料占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中国在殷商时期就出现了甲骨文,春秋战国便有了大量记载音乐的文献著作。另外,从汉朝开始,在中国的史料中,皇帝的敕撰史书可以视为正统的、高学术价值的史料。在这一类史书中以西汉司马迁首创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为开端,形成了后来的“二十五史”,被称作正史。它以纪传体编辑,体例上分为三大类:①以天子、国家大事的编年记录为中心的“本纪”;②记录文物典章制度的“志”;③重要人物的传记,其身份从皇后到奴隶兼有的“列传”。各项的分类之中有数卷“乐志”(“音乐志”或“礼乐志”)。书中对各王朝的音乐(主要是宫廷、国家、贵族、官僚等上层阶级所享用的音乐)从历史沿革、音乐制度,到律学、歌词等进行详细分述,但没有乐谱。除此之外,敕撰书中还有专门记载文物制度的“九通”,即《通典》(卷141-147乐典)、《通志》(卷49、50、64为乐志)、《文献通考》(卷128-148乐考)的“三通”与清乾隆时官修的《续通典》、《清通典》、《续通志》、《清通志》、《续文献通考》、《清朝文献通考》六书,再加上1921年成书的刘锦藻编的《清朝续文献通考》,共为“十通”。此外,唐朝以后出现了集历代政治、经济、艺术等之大成并进行分门别类叙述的会要体样式——北宋王溥的《唐会要》(乐类共16个条目,32—34卷)、清徐松及其后多人的《宋会要辑稿》(乐类42—44卷)等是其代表性的作品。会要体属典志断代史的体裁,在分类上比正史更为细致,史料也甚丰厚,使用上十分便利。在上述的史籍中《通典》(唐)、《文献通考》(元)、《唐会要》(五代)等与“二十五史”乐志构成了古代音乐史料的主体。其次,除上述的正史外,春秋战国以来还出现了各种关于音乐的论著。以内容来划分,思想、美学方面的有公孙尼子的《乐记》、荀子的《乐论》、吕不韦所辑的《吕氏春秋》(战国)、阮籍的《乐论》(三国);乐律学方面有《管子·地员》、元万顷等奉武则天之命所作的《乐书要录》(唐)、蔡元定的《律吕新书》(宋)、朱载@①的《乐律全书》(明)、康熙、乾隆敕撰的《律吕正义》(清)等;在古琴方面有蔡邕的《琴操》(东汉)、朱长文的《琴史》、朱熹的《琴律说》(南宋)、朱权的《神奇秘谱》(明)等;另外从断代史来看,除正史外,随笔、笔记、诗词以及小说等都是记载当时历史现状中不可缺少的资料,如有关唐代音乐有崔令钦《教坊记》、段安节《乐府杂录》、南卓《羯鼓录》、(清彭定求等)《全唐诗》,有关宋代音乐有沈括《梦溪笔谈》、陈@②《乐书》、郭茂倩《乐府诗集》等。有关宋代音乐的除上述文献外,还有王灼的《碧鸡漫志》、陈元靓的《事林广记》、灌圃耐得翁的《都城纪胜》、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张源的《词源》等,也是研究唐宋时期音乐不能缺少的文献。另有元朝的戏曲曲艺专著、明代以后的大量乐谱等都是构成中国音乐史的重要资料。像这样全面系统的文献史料在印度、西亚伊斯兰教地区以及在欧洲都很少,尤其是像“二十五史”、“十通”这样详尽、系统的史料书籍,为中国惟有的史料资源。

唐代以后,中国的学术、历史书籍得到了系统化的整合梳理,形式上出现了称之为“类书”的体例样式,相当于今之百科全书。这类书籍大致有《初学记》(唐)、《玉海》《太平御览》(宋)、《荆州稗编》《三才图会》(明)、《古今图书集成》(清)等。上述书籍不管是敕撰的还是非敕撰的,它们都是从大量的古籍中被梳理、罗列出来,分门别类地进行排列说明的书籍。因此,作为史料非常便于使用。但由于在各代的编辑过程中有讹传、误抄的可能,使用中应以批判的眼光去对待这些史料。

在中国的音乐理论书籍中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音律、音阶论占据了大量的篇幅,这同中国儒教的学风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对古事件的解释存在着反复论述的倾向。这一现象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初见端倪,像从《管子》、《淮南子》、《吕氏春秋》、《汉书·律历志》的五声、十二律、三分损益法开始,后由西汉京房的六十律、南朝宋钱乐之的三百六十律、唐天宝年间的俗乐二十八调、南宋蔡元定的燕乐调与十八律,到明朱载@①的新法密律,他们对三分损益法所存在的旋相不能还宫的理论进行了近两千年的求索、换算。到了16世纪下半叶,当这个千年不解的转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时,却又被束之高阁、沉睡于书斋楼阁之中。这些理论几乎都没有真正得到实践。

(二)乐谱

从中国的南北朝至隋唐时期所遗存的古老乐谱大部分被收藏于日本。现存最古老的乐谱是中国南朝梁琴人丘明所传(6世纪)的琴谱——《碣石调幽兰》,该谱的抄卷原藏于日本京都市上京区西贺茂神光院,现归东京国立博物馆,为唐人的抄本。这是一种用文字来表述古琴演奏的乐谱。唐代以后出现了减字谱的指法谱、奏法谱(tableture),很多琴谱都被记录下来并用于实践。由文字所记录的奏法谱,约从唐代开始用于各种管、弦乐器的乐谱。从中国传入日本最古老的乐谱,现藏于正仓院的中仓,是一份共有三十七帖的古文书(写经纸纳受帐),这份经卷上标明的时间为天平十九年(747年)7月26日,在其背面写有断简六行,即为《番假崇琵琶谱》亦称为《天平琵琶谱》。在琵琶谱中还有773年(宝龟四年)以前传入日本的《五弦琴谱》(五弦琵琶谱,通称为五弦谱),现藏于日本京都阳明文库。另外,20世纪初在甘肃省敦煌莫高窟发现,现藏于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的《敦煌乐谱》,又名《敦煌琵琶谱》,今存三卷。该谱的抄写年代为五代长兴四年(933年),是唐、五代时期的重要文献。中国的乐谱,特别是琵琶谱于平安时期在日本得到了传承。《南宫琵琶谱》或称《贞保亲王琵琶谱》、《伏见宫本琵琶谱》由宇多法皇的敕令南宫贞保亲王所撰,完成于延喜二十一年(921年)。在乐谱的最后附载着藤原贞敏于承和五年(838年)从中国传来的《琵琶诸调子品》(二十八个调,实际二十七个调)以及贞敏的跋文。到了12世纪中叶的长宽元年(1163年)又出现了源经信所作的《琵琶谱》;由藤原师长所作的12卷琵琶谱《三五要录》(1138—1192完成);与《三五要录》同作者的藤原师长还完成了雅乐筝乐谱的集成《仁智要录》(1138—1192完成)。日本平安朝以后的雅乐琵琶谱、筝乐谱等都得到了模仿和创作,并较自然地传承了下来。但是这些乐谱由于对节奏记录过于简略,因此至今仍是学者们攻克的难题。

(三)朝鲜

朝鲜与中国地理相邻,文化交流一直很频繁,朝鲜深受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在史料的记载方式上与我国有着相似之处。《三国史记》、《三国遗志》、《高丽史》、《李朝实录》、《乐学轨范》、《增补文献备考》等史料以纪传体、编年体的形式构成主要的官撰书。《三国史记》为记载朝鲜7世纪前的三国时期的史料,是了解新罗、百济和高句丽历史的一部重要文献,其中记述了这一时期受中国音乐影响而形成的早期朝鲜乐器,如伽yē@③琴、玄琴及三竹等。但由于该史料成书于12世纪,离记事的时期过于久远,史料的真实性受到怀疑,应慎重使用。而15世纪成书的《高丽史》为纪传体,其中专门论述音乐的《乐志》部分是了解12世纪初期宋徽宗将大晟雅乐赠给高丽王朝后的历史现状,以及当时朝鲜宫廷中的唐的俗乐、宋的雅乐以及朝鲜固有的乡乐所构成的三乐在宫廷历史演变的重要音乐史料。《李朝实录》是一部由一千七百余卷构成的编年体巨著,记载了从李氏朝鲜太祖(1392—1398)至哲宗朝(1849—1863)近五百年的历史。其中15世纪中叶成书的《世宗庄宪大王实录》是了解15世纪上半叶世宗朝宫廷雅乐的重要文献,其中还有大量的礼仪乐与雅乐谱。

在朝鲜的史籍中,除上述的乐器、乐种及宫廷的音乐历史沿革以外,古典歌曲的歌词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如歌词集《青立永言》、《歌曲源流》等都是李朝(1392—1897)宫廷的音乐史料。朝鲜的乐谱大致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传承下来的,其独自的文字音标谱以及能明示其节奏的井间谱是朝鲜音乐迈出了重大的一步,由此一部分艺术歌曲得到了复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部分古典的乐谱得到了五线谱化。《世宗实录》、《世祖实录》中的乐谱虽然没有完全被翻译出来,但基于原来古谱的基础,通过各种手段被大量地译成现代谱并付诸演奏,实现了音响化。其中,国立国乐院的“朝鲜传统音乐出版委员会”于1969年出版了五卷以英文版附加解说的古乐集——AnthologyofKoreanTraditionalMusic(《朝鲜传统音乐选集》),对了解和研究朝鲜传统音乐具有重大意义。玄琴及其奏法谱与现存的口授传承乐谱所作的比较研究,以及古谱的复原研究也比较深入。李惠求、张师勋等学者的著作对于平调、界面调等的音乐理论中经常使用的调子进行了深入的解析。从整个考古资料来看,朝鲜与中国和日本相比,文献与文物量虽不多,但对于中国的雅乐以及雅乐乐器的研究十分有益,特别是现在韩国留下的十分珍贵的资料,更不容忽视。

(四)日本

在日本的官撰史籍中,于奈良、平安朝时编撰的《六国史》(成书于720—901)为编年体,包括《日本书纪》30卷、《续日本纪》40卷、《日本后纪》40卷、《续日本后纪》20卷、《文德实录》10卷、《三代实录》50卷,是了解古代日本及奈良、平安时期宫廷文化的重要史籍。由于以编年体例撰写,没有分类的“乐志”部分,关于音乐的记事一般都散见于各个不同的章节。10世纪以后至11、12世纪出现一些实录、日记、随笔等,像《御堂关白记》、《中佑记》、《小佑记》、《九历》等都是这一时期十分重要的古籍。日本非常完好地保存了由中国及朝鲜等亚洲大陆传入的雅乐(实际上是中国的宫廷燕乐为主体),并得到了传承与发展。延历十四年(795)出现了模仿中国的踏歌,9世纪初又出现日本创作的器乐合奏曲《鸟向乐》等作品,至9世纪中叶不仅诞生了许多雅乐的演奏名手,而且还创作了日本人自己的雅乐曲《西王乐》、《长生乐》、《夏引乐》和《夏草韦》等(注:见吉川英史《日本音乐的历史》,创元社,1965年,72页。)。13世纪以后出现了关于雅乐的一系列史料,主要有《教训抄》(@④近真,10卷10册,1233)、《续教训抄》(@④朝葛,1270—1322)、《体源抄》(1511年,丰原统秋,13卷20册)、《乐家录》(安倍季尚,1690,50卷)等。关于能乐的文献有《世阿弥十六部集》,还有声明理论书,筝曲、三味线等相关的理论书籍,它们构成了研究日本音乐的主要史料。上世纪80年代前后由日本的国文学界对能文献的解释,由声明学僧侣对声明的研究,声明、能乐等的许多文献史籍作为音乐史料也越发引起重视,并很快地得到深入的研究。在这一时期出现的乐谱中有雅乐的乐器谱、声乐谱,能的谣本与吟唱的手付本,平曲的节付本,声明的博士谱,筝组歌与三味线组歌的文字谱,尺八的文字谱等。这些写本与少数的原版本都得到了整理并流传了下来。作为考古资料,以正仓院的乐器为首(共18种75件),其中有很多古乐器得到了传承。其次有关音乐的资料还能从日本大量的绘画、雕刻等美术作品中寻找其渊源。因此就古代的音乐史料而言,现存日本的古代资料无论是质还是量都能与中国的史料相媲美。

(五)东南亚

在东南亚由于缺乏一般史书记载,现在传承的音乐大致只能推定到15世纪前后。要了解古代的音乐状况大部分还必须依靠中国方面的史料(正史中的东夷传、南蛮传等)。这一地区受中国文化影响最大的是越南。关于越南的史料有:《安南志略》,1340年成书;《大越史记全书》上中下,1479—18世纪末(编年体);《大南会典事例》(1855年)礼部69—135卷有音乐的内容;《大南实录》20卷,1844—1909年成书;《历朝类志》,1821年著;《雨中随笔》19世纪前半叶。乐谱受中国影响很大,主要使用中国传入的俗字谱、工尺谱以及哼唱的打击乐谱。考古资料方面有柬埔寨的吴哥遗址(9—15世纪的佛教建筑群),印尼爪哇岛中部的婆罗浮屠遗址(建于公元800年夏连特王朝时期),以及爪哇教时代的雕刻普兰巴南(Prambanan)遗址(建于9—10世纪的建筑群遗址)等都是东南亚地区的重要文化遗迹。

(六)印度

与中国等东亚国家相比,印度对音乐史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15世纪以后出现了较多的作曲家、演奏家、理论家的传记、逸话等,还有一些口头传说的记载。在伊斯兰文化圈以及亚洲的音乐史中,最为注目的是众多的理论书籍。其中现存最古老的是2—5世纪成书的《戏剧论》(婆罗达著,共36章,其中第28—36章论述音列、音阶、调式、斯鲁提<shruti>、音律),该书以舞蹈、戏剧为主,音乐也占据了相当的篇幅,其中对二十二音律、七声音阶以及音组织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还涉及了乐器维纳琴(Vina,弦乐器)等的演奏法。

继婆罗达之后的音乐理论家娑楞伽提婆(Sarngadeva,1210—1247),是一位曾供职于宫廷的重要人物,他完成的《乐艺渊海》是这一时期最具影响的著作。该书共七卷,分别对乐律、调式、曲体、作曲、歌唱法、节拍与节奏、乐器与演奏、舞蹈与表演等展开论述,是继《戏剧论》后印度一部重要的音乐论著。

其后还有一些断断续续的理论研究著作,但真正的理论著述则是在13世纪以后再度出现的,这是由于伊斯兰教进入北印度之后,印度逐渐走向伊斯兰化。毫无疑问,伊斯兰音乐的科学性对印度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从这一时期开始,称之为印度音乐的灵魂——拉格(Raga)理论才渐渐地发展起来。

由于宗教的关系,在印度的音乐考古资料中,古代的美术(主要是雕刻和壁画等)与伊斯兰时代以后的细密画占据了较大的比例。

(七)西亚

西亚的音乐文献大致是从7世纪进入伊斯兰时代后才有记录的。关于这以前的阿拉伯音乐以及3世纪到7世纪的萨桑(Sassanidae)王朝的波斯音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从伊斯兰文献中得到推测。波斯的音乐资料不太多,作为考古资料有塔克博斯塔恩遗址留下的一些未完成的浮雕作品,其中有竖琴、小号、琵琶类四弦乐器(Barbat)、鼓等乐器形象。7世纪以后西亚逐渐进入伊斯兰时代,史籍中关于音乐生活的记录、数量甚多的理论书、细密画为这一地区的重要史料。

二、历史研究状况

从20世纪初叶开始,欧美一些音乐史学观念发生了变化,以作品样式为主要对象的研究逐渐转向以“音乐活动”整体为研究对象。而音乐史学的研究则是以音乐学与历史学交叉融合的一个学科,因此,如果音乐史限于“历史”这一个层面来理解的话,那么音乐史的叙述是建立在史料(文献与考古资料)的基础上构成的。而史实是建立在对史料的收集、批判、分析与综合等的梳理基础之上。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各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音乐的题材、样式等的历史流动,从宏观与微观的不同层面来洞察和分析音乐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流动状态,把握这种历史流动的方式无疑是多样的。这种认识可以是以音乐的题材、样式为主体,也可以从美学意识、社会现象等方面来窥察音乐的实质,揭示历史的文化现象。

关于音乐史的著述,除通史外还包括断代史、音乐体裁史、乐种史等。史学著作有本国人写的,也有他国人写的。对于历史时代的划分也有各自的见解。体例也不一,种类、样式上非常多样。以下从音乐的世界史与国别史两个方面来举一些例子。

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在世界音乐通史上的话,C.萨克斯(CurtSachs,1881—1959)撰写的《乐器的历史》(TheHistoryofMusicalInstruments,NewYork,1940)是值得一提的,他把世界乐器的历史分为史前、古代、中世和近代,按东、西方历史发展的线索进行平行叙述。这可以说是世界上首次出现的以乐器为主体线索撰写的世界音乐通史。其后是德国学者W.维奥拉(WalterWiora,1907—)1961年完成的《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DievierWeltalterderMusik,Stuttgart)也是一部将东西方音乐现象融为一体进行横跨面平行叙述的世界音乐史专著。

这一时期作为一般史的世界音乐史的体系与研究方法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如何撰写世界音乐史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在将视线投入世界音乐史的撰写以前,首先必须科学地完善东方音乐史的学科体系。田边尚雄1930年的《东洋音乐史》,岸边成雄1948年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是其尝试。但是,两者在世界史和东方(亚洲)史的体系上观照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实欧洲音乐史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这里民族文化的一体化现象,东方要比欧洲复杂得多,作为一个文化圈要形成体系是很困难的。无论是东方音乐史还是西方其他地区音乐史都难以完整地叙述各民族与国家从古代到现代的完整的音乐历史。在对世界音乐史的尝试中,有奥地利音乐学家安布鲁斯(AugustWilhelmAmbros)的《音乐史》(GeschichtederMusic,全五卷,其中前三卷是他个人约在19世纪下半叶完成的),菲迪斯(F.J.Fetis)的《音乐家传记及一般的音乐书志学》(1835—1844)的音乐史那样,将东方音乐与古代欧洲音乐以横向的历史线索进行平行论述的专著。C.萨克斯《乐器的历史》和他的《音乐的起源》(TheRiseofMusicintheAncientWorld:EastandWest,NewYork,1943)其时代观显得比较暖昧。田边尚雄的《东洋音乐史》是以“中亚音乐的扩散”、“西亚音乐的东流”、“回教及蒙古勃兴的影响”、“国民音乐的确立”、“欧洲音乐的侵入与东洋音乐的世界化”五个章节分别进行论述的。岸边成雄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也同样把东方音乐史以“古代前期固有的音乐时代”、“古代后期国际音乐时代”、“中世纪民族音乐时代”、“近现代世界音乐时代”的四个时期来论述。上述的田边与岸边的著作都以亚洲为地域整体来叙说,但时代的划分以及某些历史观上有些分歧,不过像这样的通史在日本以外几乎很少。W.维奥拉《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设定为“史前与古代”、“古代高度文明中的东方音乐”、“西洋音乐的特殊地位”、“技术世界产业文化的时代”四个时期,其中在东方这一部分,如何去把握古代、中世纪与近代的断代划分上很不明确,这里存在着较明显的史料不足因素。

在叙述世界音乐史中,较重要的是对历史发展的评价。比方说中国的京剧、日本的能、印度的拉格、印度尼西亚的甘美兰等,这些音乐体裁、样式在世界音乐史中应该置于什么样的地位?像这样的比较与评价如何避免主观意识来建立起音乐史观是十分艰难的。仅仅展示一张详细的年表是不能成为史学的研究成果。以客观史实、全面横向类比的评价来建立起音乐史各时期的发展特征是非常必要的。对音乐的历史评价,体裁样式史与社会史不能分离叙述,因为音乐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及环境文化中产生的。

地域、国别的音乐通史是分别以民族、地域及历史断代、体裁分类来叙述的。除西方音乐史以外,中国、日本和朝鲜在国别史的通史中成果不菲。在日本,江户时代(1603—1867)末期就已经出现了对江户时期的音乐进行总体记述,尤其是特定种类的歌曲和净琉璃(一种说唱音乐)的专门论述著作——《声曲类篡》(注:《声曲类篡补遗》、《声曲类篡增补》都被收入《岩波文库》,1941年。)(斋藤月岑,1847)。该著作以净琉璃为中心,收集了江户时代的律调、词章,演奏者的传记、曲目、年表等。在这一领域内,它的资料详细,分析透彻,很具权威性。到了1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日本音乐史中最初的通史专著——《歌舞音乐略史》(注:《歌舞音乐略史》1888年小中村清矩著,兼常清佐校订《岩波文库》1928年版。)(上下两册)是一部编年体著作,但其整体以详实的资料为基础,其历史的真实性受到高度评价,是一本对雅乐制度进行论述的最早专著。1932年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1965年吉川英史的《日本音乐的历史》等可称为日本代表性的通史著作。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是一部从文化史的角度,摄取民族学的方法论进行撰述的著作,但是作为历史学的方法论略显陈旧。而吉川英史的《日本音乐的历史》则是总结、归纳了各个领域的研究成果,提炼出历史事实并以时代的顺序所完成的一部简练明了、忠实于史实的通史,但是整部著作中没有用乐谱来阐述音乐现象和理论问题,留下了一些遗憾。

中国现代出版的音乐通史大多出现在民国之后,均采用编年体的叙述方式。整体上来看大致有1929年郑觐文的《中国音乐史》、1934年王光祈的《中国音乐史》、1935年朱谦之的《音乐的文学小史》、1953年杨荫浏的《中国音乐史纲》等主要的通史。上世纪的80年代以后出现了大批的中国音乐史著作,尤其是古代音乐史方面,虽然其中不乏有独到见解之作,但是在一个国家中出现了如此之多大同小异的音乐史学专著,这种现象在其他国家中是少见的。关于中国音乐史还必须提到的是法国的东方音乐学者MauriceCourant,他在1921年撰写的《中国音乐史论》(EssaiHistoriquesurlaMusiquedesChinois)被收入由A.J.A.Lavignac编撰的《音乐百科辞典》(第一部、第一卷),该书比较详细客观地论述了中国音乐的发展状况,同时也是一部最早的中国音乐通史。

关于朝鲜音乐史的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了飞速的发展。1964年由李惠求、张师勋、成庆麟共著的《国乐史》,1967年李惠求的《韩国音乐序说》,从体例到形式都非常完整,历史考证也深入细致。上述的通史,是以史料的考证、文献的解释及李朝以来的乐谱分析等,在各领域多层面进行研究所形成的著作。有关韩国音乐史学的研究,近年来除了本国外,欧美学者对其进行的研究,尤其是对唐宋以来中国流入朝鲜的宫廷音乐的研究也形成了一股较强的势力(注:参见宫宏宇《韩国及欧美学者对流传在韩国的古代中国音乐的研究》,《中国音乐学》2002年第3期。)。

东南亚和印度的通史还没有完全形成系统。有关越南的传统音乐,陈文溪于1962年在巴黎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越南传统音乐》(注:LaMusiqueVietnamienneTradionnelle,PressesUniversitairesdeFrance108,BoulevardSaint-Germain-Paris,1962.)是了解越南音乐的历史、传统器乐、乐律乐调、宫廷乐种、仪式音乐等的理论专著。关于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和巴厘的音乐可参阅麦克非(McPhee)的著作。但是这些都是概论性的著作,作为通史还缺乏一定的文献史料上的梳理和积累。印度本国人写的通史有Prajnanananda的巨著《印度音乐史》(HistoricalDevelopmentofIndianMusic,1960),以及《印度音乐的历史研究》(AHistoricalStudyofIndianMusic,1965)。此外,同时代的还有P.Sambamoorthy的《印度音乐史》(HistoryofIndianMusic,1960)。这些著作在史料的批判、考实性以及音乐史现象的解析、演绎上都还没有真正达到深入、详尽的研究地步,作为通史来说还只是一个初级阶段。古代印度音乐以史学的角度来考证的有邦达喀尔劳(RaoBhandarkar)、考马拉斯瓦米(AnandaCoomaraswamy)等以各种不同体裁、样式等进行的出色研究,因此产生一些优秀的综合性通史是可以想像的。但是由于印度人比较关心和注重音乐的演奏,而对历史的研究重视不够。在研究印度音乐史中欧美人对印度关心的人很多,但作为历史性考察的著作却不多见,1941年法国学者C.Marcel—Dubois的《古代印度的乐器》(LesInstrumentsdeMusiquedeI''''gndeAncienne,Paris,1941)是一本比较突出的著作。

关于西亚的音乐史学,很少见到由本国人撰写的,几乎成了欧美人独占的天地。很多理论书的原始史料被运往欧洲,成为欧洲人研究的重要基础。1842年凯萨魏特(R.G.Kiesewetter)的《阿拉伯的音乐》(DieMusikderAraber,Leipzig)为起端,很多学者对伊斯兰教音乐开始进行历史性的考察。关于阿拉伯音乐史的研究必须提到的人物是英国学者H.G.伐玛(HenryGeoryFarmer),他在1929年完成的阿拉伯音乐通史——《13世纪前阿拉伯音乐的历史》(AHistoryofArabianMusictothe13Century)是一本以阿拉伯语、波斯语和土耳其语等的文献为原始史料而完成的专著,时间上一直写到阿拉伯帝国的阿拔斯王朝(Abbasid,8—13世纪)灭亡为止的一段音乐历史,该著作出版后几乎半个世纪一直成为阿拉伯文化圈以外惟一的一本权威性阿拉伯音乐史的专著。翌年,他的一本题为《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历史事实》(HistoricalFactsfortheArabianMusicalInfluence,1930年第1版,1970年第2版),以翔实的事例证实了西方音乐中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因素,并以大量的史料证实阿拉伯音乐通过伊比利亚半岛进入欧洲的历史事实。接着,他的一本《阿拉伯音乐的史料》(TheSourcesofArabianMusic,1940年,1965年修订版)是对8—17世纪阿拉伯音乐的理论、演奏以及历史相关的原始史料进行论述的解说集,对理解早期阿拉伯音乐是极其重要的研究手册。关于阿拉伯音乐,这里还要提及的是黛岚捷R.D''''Erlanger编撰的巨著《阿拉伯音乐》(LaMusiqueArabe,Paris,1930—1959年编撰,全六册),这是一套历时近三十年的力作。第一卷和第二卷上半部分为阿尔·法拉比的《音乐的大著》法译本,第三卷是萨菲·阿迪恩的《旋律的写法》全译,第四卷为奥斯曼帝国时期献给二世的《音乐通论》,第五卷是近代阿拉伯古典音乐的理论与实践相关的研究,其中涉及到音阶、旋法和一些文献,第六卷为阿拉伯音乐的节奏组织与曲式分析。全书还包含着许多五线谱的谱例。该书是一部十分系统又全面论述阿拉伯音乐史的重要著作。

关于阿拉伯音乐的研究,20世纪60—70年代开始在德国、法国都有过一些深入的研究,如1970年出版苏普勒(Spuler)编撰的《东方学手册》(HandbuchderOrientalistic)的第一部别卷4《东方音乐》(OrientalischeMusik)所辑录的论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圈的音乐》(DieMusikdesArabisch—islamischenBereichs),是对20世纪70年代以前有关阿拉伯音乐研究的历史总括。对阿拉伯音乐技术理论的研究还有赖特(O.Wright)的《阿拉伯—波斯音乐的调式与体系》(TheModalSystemofArabandPersianMusic,1978年)等(注:参见《音乐大事典》,平凡社,1982年,第四卷,1705页。)。伊斯兰音乐在东方的研究较早的有日本的学者饭田忠纯1936年的《中世纪阿拉伯人的音乐观》(注:日本《东洋音乐研究》第一集,1936年。)。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岸边成雄于1952年完成的《音乐的西流》(东京《音乐之友社》),1983年被译成中文,改名为《伊斯兰音乐》(上海文艺出版社,郎樱译),这是一本八万字左右的小册子,但它却对我们了解伊斯兰音乐几乎是惟一的一本中文专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论著简明扼要地阐述了伊斯兰音乐的形成、发展的过程,以比较音乐学的研究方法论述了阿拉伯音乐与希腊、波斯及印度音乐间的关系,并进一步以实例阐述了伊斯兰音乐对欧洲和东方的影响,对前人的研究总结也十分客观翔实,是一部非常明了易懂的伊斯兰音乐专著。

另外,亚洲地区尚有许多没有得到充分研究的地区,原因是文献资料的缺乏,研究者一般只能从民族学、民俗学的角度入手。因此,要完全精确地把握亚洲古代音乐历史状况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以上主要对亚洲地区的音乐史料及音乐研究状况,按地域及文化圈做了一个归纳和综述,限于自己的外语水平及有限的资料只能做一个浮光掠影的描述。我国的音乐文化与亚洲各国间有着极其密切的互动关系,相互间的交叉、渗透都交织着千丝万缕的文化流动关系,因此笔者在执笔此文时的一个主导思考是:我们在研究中国音乐史的时候不能忽视关注周边地区相互间的文化渗透和交叉现象,对周边地区文化的研究和了解也是对本民族文化了解的重要步骤。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坊去方换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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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外文化产业发展比较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及其在文化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文化产业己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朝阳产业,并且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由国家经济体系的边缘走向了中心。据报道,英国文化产业2007年的年产值将近600亿英镑,从业人员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日本娱乐业的年产值一早在1993年就已超过汽车工业的年产值。美国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其视听产品出口额仅次于航空、航天等产业,在国际上占据了4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居民文化消费已占据总消费额的30%以上。在开放条件下,扩一大文化市场的准人,允许国外文化资本和文化产品进人中国市场,都已经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与此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文化市场的规则仍然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媒体汇流”在西方是一种市场趋势,在中国,文化管理仍然实行党政二元结构的管理模式,中国文化产业仍处于幼稚产业和弱小产业的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在总体实力、科技水平、市场运作能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差距是明显的。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之下,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关注并进人中国文化市场,推销其全球一体化的文化,这种冲击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既是深刻的,也是现实的。因此,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产业政策,以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势在必行。

二、国外强势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和冲击

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在国际文化市场中属于强势产业,而中国则属于弱势产业、在这种强弱分明的态势下,国外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有哪些影响和冲击呢?

一首先,在开放的条件下,中国的文化资源不再为中国文化产业所独有,国际化的生产方式使传统上对物质资源的争夺转变为对文化资源的争夺。“文化产业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以人类脑力劳动为基础的精神生产力发展的形态。它通过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和再生产的规模化、商业化、信息化方式,使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多样化、精神文化服务市场化。”阴文化发展一旦产业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中国独有的资源不再是中华民族所独有,成为世界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以其生产的规模化、商业化、信息化被全世界分享,满足着世界人民的文化消费。这是开放条件下中国文化资源开放带给世界的积极的一面。然而,文化资源的开放也带来了消极的一面,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它加剧了文化资源争夺,强化了文化资源的有限性,客观上限制了中国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资源的利用程度。过去,人们经常认为物质资源是有限的,而文化资源是无限的,但是在今天,人们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认识。只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文化产业的生产能力空前膨胀,它在把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引向虚拟空间、虚拟人物的时候,也把它的生产空间拓展到了文化资源极为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利用他国的文化资源发展本国的文化产业,创造木国的文化产业利润。在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支持下,从技术角度讲,它对一国传统文化产品的生产制作几乎趋于完美的境界,而对于该国的文化产业落后、经济和技术实力差的文化生产单位来说,对同一素材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再生产几乎成为不可能,因为消费者旱已经认同了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产品,由此引发了文化资源的有限性和对文化资源的争夺。

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国家文化产业背景不同、价值观念不同,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中选取的题材就可能不同,对同一题材利用的角度往往不间,也因此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以欧美文化市场对阿拉伯文学的消费为例,欧美文化市场在消费需求多样化的趋势下,对第三世界文化的消费呈增长趋势。在对阿拉伯文化的消费土,有两类作品特别受西方文化生产者和消费者欢迎,一类是有争议的作家和遭查禁的作品,这些作品一旦到了西方就大受欢迎,有的甚至被评为诺贝尔文学奖;另一类是表现阿拉伯社会的封闭性特征,描绘阿拉伯社会的愚昧落后、野蛮荒诞的风俗和日常生活图景的作品。从这一例证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背景和需求的不同,不同国家对文化产品的选择角度是不同的。发达国家由于对国际文化市场的控制力,使得以它们为主体的标准成为世界性的标准,表现出了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单一性机制,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他人的文化资源,从自己的角度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文化产品。在世界科技水平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些作品必然会很快传送回文化资源的所属国,进而对所属国的文化产品生产产生负面的诱导,威胁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这种由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所控制的对文化资源的选择和利用,以及单一性的消费倾向,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中国的文化市场必然受到强烈的冲击。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然要履行相关规则的要求和承诺,文化产业的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必然贯通,文化产品进出口的审批权将逐步放宽,进出口手续也会简化,中国文化市场将面向世界各地的文化产业集团开放。在这一过程中,国外文化产品将大规模进人中国,文化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虽然广大消费者作为直接消费者会从中受益,但是它的负面影响也是深远的,作为新兴产业的中国文化产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和影响,作为文化产业活动领域和文化产品交换场所的文化市场也面临着被冲击和侵占的可能。中国文化市场的消费群体规模庞大。中国本土有12亿人口,海外还有7000多万华人,对作为以传播文化产品为主要职能的文化产业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华语市场。国外文化资本绝不会放过这一巨大的文化产品市场。在中国的文化市场中,中国文化产业虽然有着地缘优势,但是却有着经济、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劣势。

三、中国文化产业的选择

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条件下,不能再用传统的封闭或行政的手段来保护中国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市场,要避免这一冲突的根本办法是大力发展中国的经济,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的游戏规则,营造适合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适合于其生长的沃土和起飞的平台。

1.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经济的发展是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提高人的满足程度的必然途径。经济发展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发展中国经济,才能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收人,使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降低“恩格尔系数”,提高居民文化产品需求和消费水平,进而使文化产品的需求成为带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拉动力。“文化经济在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最成熟的高级阶段。这首先表现在它吸收和利用了先前的物质经济和知识经济一切有益的成果和条件,从而最适宜人类生存和全面发展;还表现在文化经济代表了最先进的社会生产力和消费力。”将文化产业当做整个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和经济发展必将实现双赢。

篇9

在我国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回族可以说是分布最广泛的少数民族,北起黑龙江,南到海南岛,西起帕米尔高原,东至东海之滨,都有回族居住。同时,回族又是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少数民族之一,在我国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大分散、小聚居”则是回族人口分布、居住的一个鲜明特征,这一特征在城市回族分布居住中的体现尤为突出。

城市中的回族一般围清真寺而居,形成独具特色的回族社区。回族人把这种以清真寺(Masjid)为中心的聚居区称为Jamaat,阿拉伯文的意义是聚集、集体、团结、共同体等。对回族社区的这一称谓,尽管Jamaat是源于阿拉伯语的音译借词,但所有的回族人都能听得懂。在英文中“社区”(community)的本义与Jamaat几近相同,是“共同体、集体”之义,指宗教信仰、种族、职业等方面相同的人构成的集体,但毕竟是两个文化世界中的语言符号。Jamaat作为文化主体自我定义的“社区”概念和象征,不论在其显性意义上,还是隐性意义上,都是对回族社会和文化的整体统摄。Jamaat之清真寺——坊的立体结构正是回族人心灵与外表、回族社会和文化构成的生动象征。清真寺是社区的“灵魂”,是回族人内心世界的象征。因此,如果说伊斯兰教是回族存在的精神范式,那么Jamaat作为对回族精神世界的雕塑便是她的物质存在形式。

一、回族社区一——Jamaat的形成发展及其文化的变迁

Jamaat是中国回族赖以形成的基础之一,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社会相结合后产生的居处形式,也是回族区别于其他少数民族的标志性特征之一。

(一)唐宋时期“坊”的形成

自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伊斯兰教正式传入我国时起至南宋末年(1278年),六百多年间,大批大食人不断通过陆路和海路来华经商。一方面,在异国他乡,这些穆斯林自然而然地聚集在一起。最初仅仅是在中国境内过着集体的宗教生活,其后,有了永久性的宗教建筑;更后,又有了准备永远留在中国的信仰伊斯兰的人口。另一方面,由于唐朝实行的“市坊制”政策和“华蛮异处”的法律规定,对于这些外国的商人,唐政府专门在城中划了一片经商之地,称为“坊”,又叫做“蕃坊”,于是来华的穆斯林们就称这个聚居地为Jamaat。

至唐代中后期,随着来华穆斯林人数的增加,在各个交通便利、经济繁荣的城市中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Jamaat。张星娘的《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中记载:“中国商埠为阿拉伯商人糜集者,日康府(广州),该处有回教教师一名,教堂一所……各地回教商贾既多聚广府,中国皇帝因任命回教判官一人,依回教风格,治理回民。判官每星期必有数日与回民共同祈祷,朗读先圣诫训。终讲时,辄与祈祷者共为回教苏丹祝福。判官为人正直,听讼公平,一切皆能依《可兰经》、圣训和回教习惯行政。”伊斯兰文化凭借jamaat这一形式植入了中国社会,并逐渐发展成为中国文化中一个富有自己特色的组成部分。

(二)元代回族的形成与回族社区的发展

“元时回回遍天下”,继唐宋时期来华经商的“蕃客”“胡商”之后,伴随蒙古帝国的崛起和西征,来自西亚、中亚及西域诸国的大批各族穆斯林东来人华,逐渐融入了汉文化占主导地位的中国社会。此时,Jamaat作为一个拥有共同宗教信仰的多民族的文化、地缘共同体在与汉文化社会的互动中,逐渐抹平了这个“共同体”内部的差异,成为孕育一个享有共同文化的新的共同体——回族的“母体”。

共同的宗教信仰和由此规范的共同的生活方式促成了Jamaat内部的民族融合和文化上的整合,回族就这样在Jamaat与其所处的汉文化社会的互动中形成了。同时,以清真寺作为整个回族社区的中心及重心,进一步完善了清真寺——坊的立体文化结构,形成了处于汉文化社会之中的独特的回族社区文化。

(三)明清时回族社区的变迁

明清时期,为了对日益变化的社会进行严密控制,统治阶级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专制统治。封建统治者以中原正统自居,不惜一切代价,拒绝承接宋、元以来发展起来的与海外贸易联系,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规定“片板不许下海”,于是也就有了泉州港等地的日渐式微。同时,这一时期的回族社区及回族文化也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

一方面,统治者在各地敕建清真寺,一些大的清真寺便有了“官寺”之称,如西安化觉巷清真大寺等,相应地,清真寺亦将皇帝敕建清真寺的谕旨,以及封疆大吏的题字、刻石立碑或以匾高悬,并被许多清真寺传抄竖碑,这些来自大传统的“符号”又成为地方性社会——回族社区诠释自我合法性的象征,同时,这也表明回族社区已经被纳入到国家体系当中。但另一方面,统治者又采取种种高压强制政策,以达到其对回族及回族社区“去夷华化”的目的。如《明律》规定:“凡蒙古人、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人官为奴’,‘禁止胡服、胡语、胡姓’。”回族社区由此而出现“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扬之无自”的状况,针对这种状况随后出现的回族文化自救——经堂教育和“以儒诠经”活动则正是以儒学诠释自我文化的合法性,以维护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

当代的回族社区在宣传伊斯兰教义,传承和弘扬伊斯兰文化,加强穆斯林团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回族社区作为穆斯林宗教活动的中心、伊斯兰文化教育的中心、穆斯林婚丧殡仪服务的中心等将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一个样板和示范。

二、回族社区法文化传统的主要渊源

回族社区的法文化传统来源于伊斯兰法文化,而伊斯兰法文化是伊斯兰文化所具有的法治精神的体现,也是伊斯兰法的文化渊源。伊斯兰法文化是伊斯兰学说的缩影,是伊斯兰法规定的典型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总和,体现了伊斯兰教的精髓与核心。同时,由于回族社区长期处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大环境当中,因此在不同程度上也接受了很多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内容,由此便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回族社区法文化传统。

(一)伊斯兰法文化对回族社区法文化的影响

回族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对真主安拉的情感浓烈真挚,对伊斯兰教教义信仰坚定不移。《古兰经》和《圣训》等对于回族的日常生活具有支配性的作用,伊斯兰法文化在回族穆斯林H常生活习惯中处处浸润渗透。在规范穆斯林的行为上,凡符合伊斯兰教义者为“哈俩里”(阿拉伯语,意为合法),否则为“哈拉目”(阿拉伯语,意为非法、禁忌)。伊斯兰教义对穆斯林的行为规范功能及其深远影响,使其成为穆斯林的自觉行为准则,对于回族群众而言,具有明显的法的功能。如在回族社区内部产生的民事纠纷通常由清真寺的阿訇引经据典,用伊斯兰教义的方法来解决纠纷,如果思想上有抵触情绪者,阿訇则通常用教义予以解释说明,这使伊斯兰教义在回族中有了更为现实且实用的法价值和权威基础。

(二)中国传统法文化对回族社区法文化的影响

回族既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同时又是和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长期杂居的民族。最初来华的穆斯林,在文化传统等方面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但面对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压力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大同化力,回族社区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不得不寻求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契合点。例如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中国传统儒家法文化使回族群众普遍有了“合德者法、悖德者不法”的观念。从而“德”也成了回族评判主体思想、行为当否的价值标准。这就使得回族法观念脱不开儒家法文化的因子,敬老爱幼、笃信真诚、表里如一、刚正不阿等也是穆斯林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此外,在回族社区,乡规民约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主体权利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的规范,既有伊斯兰教教义之内容,亦有中国传统伦理法的内容,而儒家伦理法在乡规民约中的语言表述规范形式方面似乎更为明显r。

回族自身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既保持着坚定的信念且又具有十分灵活的应变能力,不断学习和吸收借鉴其他民族的法文化来铸造本民族的法文化传统,在经过长期社会实践之后形成了回族智慧的结晶,创造出了回族的法文化形式。

三、回族社区法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

回族社区法文化包含有回族习惯法规范、回族法的心理、回族法的行为、回族法的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主要表现在宗教活动、婚姻家庭、丧葬、饮食等与回族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

(一)宗教活动方面

回族是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作为穆斯林,其日常生活主要受教义和教法的约束,要按照伊斯兰教经典规范的规定从事日常宗教活动。穆斯林从小要会念“清真言”,以后要尽量学会念《古兰经》,并遵照《古兰经》的要求行事;穆斯林要每日五次礼拜,礼拜之前必须小净或大净;每周的星期五作为法定的礼拜日;要求12岁以上的男性穆斯林和9岁以上的女性穆斯林每年斋月要封斋;要求穆斯林诚实慈善,向穷苦的人施舍出自己的粮、钱、物等等。

(二)婚姻家庭继承方面

伊斯兰法主张婚姻自主、鼓励寡妇改嫁,提倡解放奴隶,特别是释放女奴,禁止鲸吞孤儿的财产,在对待妇女方面远比其他古代中世纪国家的法律宽大、温和,实现了男女平等;在婚姻制度方面严禁近亲结婚等规定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在我国回族社区中,特别是在结婚规定上,男女双方除在民政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外,还必须举行教法规定的仪式——请伊斯兰教阿訇主持念“Nikah”(证婚词)。证婚仪式结束,标志着一对婚姻关系的确立。现在缔结婚姻的程序虽然在逐渐简化,但结婚举行教法规定的仪式并未改变。回族习惯法不允许随意离婚,但如果夫妻关系确实紧张到不能共处,离婚也是允许的。

在遗产继承上,一般根据国家法律来处理。如果当事人双方或多方认为没有必要诉诸法庭裁定的时候,可由阿訇根据教法的精神和原则予以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方必须遵守。

(三)丧葬习惯方面

在丧葬方面,忌说“死”,称“死”为“无常”、“归真”,称亡人遗体为“埋体”。主张速葬、土葬、薄葬。不信风水、不用棺木,在人咽气后,由阿訇主持,按规定的程序用清水冲洗“埋体”。浴毕以白布所制“卡凡”(自布殓衣)包裹“埋体”。以上程序结束后,由参加送葬的阿訇和亲友向西而立为逝者站“者那孜”,仪式完毕,由男性亲友轮流抬送埋体到达墓地。“埋体”头北脚南面向西方安置于坟墓之中后,亲友为其解开“卡凡”的带子,然后封闭墓门。封门时要诵经、舍散乜贴,葬礼即告结束。回族在整个葬礼过程中禁止哭葬,认为这对亡人不吉利。回族习惯法要求速葬和薄葬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四)饮食及服饰方面

回族的饮食习惯,除了主食和汉族一样以面、米为主外,在肉食方面禁忌颇多。回族肉食中以牛羊肉为主,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根据伊斯兰教经典,在《天方典礼》“饮食篇”中作了详细的阐述,“凡禽之食谷者,兽之食刍者,性皆良,可食”。

回族不吃猪肉,禁食血液、自死的动物和未念“台斯米”(即奉安拉之名,安拉至大)而宰的动物等。这些禁忌均源于伊斯兰教的经典规定。《古兰经》明确规定:“准许他们(指穆斯林)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禁止吃自死的动物、血液以及确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可以吃。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不食自死动物和血液,在卫生科学上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自死的动物和血液,有可能含有诸多病菌,吃了自然对身体有害而无益。饮酒也为伊斯兰教所严格禁止。《古兰经》规定:“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篇10

菲尔多西(940~1020),波斯诗人。自幼受过良好教育。精通波斯语,通晓阿拉伯语和中古波斯语――巴列维语,历时40年创作了波斯民族史诗《王书》。《王书》长达十二万行,目前尚存十万行左右,比《荷马史诗》长四倍,叙述了从开天辟地到651年波斯帝国灭亡共4000年的历史,包括了五十个国王的生平事迹,其中穿插了许多曲折动人的故事,被公认为是一部古代波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波斯诗歌作品的范本。十三世纪以后,又先后出现阿拉伯文学、土耳其、英、法、德、俄和日等语译本,影响巨大。俄国著名文学评论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把菲尔多西称为世界第一流的诗人。1934年,伊朗政府为诗人建造了陵园。菲尔多西之被誉为“诗圣”,可见潘庆翎的论文《菲尔多西英雄史诗在东西方的巨大影响――纪念波斯诗圣菲尔多西诞辰1050周年》(原载《国外文学》1991年01期)和专著《波斯诗圣菲尔多西》(重庆出版社1990年10月出版)等。

彼特拉克(1304~1374),意大利人,是文艺复兴第一个人文主义者。提出以“人的思想”代替“神的思想”,被誉为“文艺复兴之父”。著名的叙事诗《阿非利加》描写古罗马统帅西皮奥战胜汉尼拔的英雄事迹。歌颂罗马的伟大,体现了爱国主义精神,使他在1341年4月8日获得“桂冠诗人”的称号。代表作《歌集》相传为诗人于1327年见到美丽少女萝拉后陆续写下300多首十四行诗和1347年萝拉死后为表达哀思的一些抒情诗的结集。这些诗篇大胆歌颂爱情,表达对幸福的渴望,音韵优美,结构周密,常常借助自然景物来歌颂萝拉。传达细微的感情。他使十四行诗这一新诗体艺术上臻于完美。他的抒情诗。特别是十四行诗,为欧洲抒情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后人为此把他尊称为“诗圣”。此外,他还著有《名人列传》,记述了传说中的罗马创始人罗慕洛到凯撒大帝的21位罗马名人的生平。

篇11

中国传统史学最重“正史”,由于洪武初年仓促修成的《元史》纰漏百出,大不餍人望,于是明、清两代的学者围绕此书做了不少拾遗补阙、考异订谬,乃至改编、重修的工作。参加纂修的朱右(卒于洪武九年)就著有《元史补遗》12卷。另据解缙说,洪武二十四年他被罢职,太祖命他回家著述十年,其中一项就是“《元史》舛误,承命改修”,所拟凡例已进呈,且“杜门纂述,渐有次第”(注:解缙:《寄具川董伦书》,《文毅集》卷15;《明史》卷147《解缙传》。按:改修早已下诏刊行的《元史》是一件很艰巨的大事,朱元璋何以只交给年仅23岁、被他认为“少涵养”(见杨士奇撰《解缙墓碣铭》,《文毅集》附录)的解缙去做,颇有疑问。或者如顾炎武所说,只是“命解缙修正《元史》舛误(《目知录》卷26〈元史〉)。)。可惜朱右之书和解缙“改修”之稿皆不存。永乐初,胡粹中著《元史续编》,起元世祖灭宋迄元亡,全仿《纲目》体裁,实为续陈泾的《通鉴续编》,其资料基本上摘自《元史》,极少增益,且因摘引不当弄出不少新的错误。其他明人的元史著述,仅陈邦瞻的《元史纪事本末》和王光鲁的《元史备忘录》有一定参考价值,其余不是刻意模仿宋儒的“通鉴”或“纲目”体,就是蒙学教材或应试急用式的“节要”、“史略”之类,几无史学价值可言。明代前期,所获元朝官方文献尚属完整,私家著述亦易搜集,还有熟悉元朝典故和通晓蒙回译语的人士可备咨访,可惜朱元璋急于求成,将草草交差的《元史》下诏颁行,后世无敢议其缺失,遂铸成定局而无法根本改造。中后期明人学术日益空疏,史学成绩尤其不佳(注:顾炎武谓:“自洪武平元,所收多南宋以来旧本,藏之秘府垂三百年,无人得见,而昔时取士一史三史之科又皆停废,天下之士于是乎不知古。”见同上书卷18〈秘书国史〉条:同书卷16〈史学〉条引述唐穆宗时殷侑关于“史学废绝”的谏言后说:“今史学废绝,又甚唐时。”),更难有所进步了。

清初,顾炎武、黄宗羲等杰出学者力矫明人学术空疏无用之弊,倡导博学求实和经世致用,对学界影响很大。注重文献资料的广泛搜集辨析和名物制度的训诂考据渐成风气,元史研究因而也出现了新面貌。顾炎武首先指摘出《元史》的一系列缺陷,为后人批判和改造旧史开了先河。康熙三十八年邵远平著成的《元史类编》(纪10卷传32卷)可以算是改造旧史的第一部著作。此书以旧史为基础,“采摭群书,或补其阙略,或辨其异同”,所采之书有《元典章》、《经世大典》、《圣武亲征录》、《元文类》及文集、笔记、方志、杂史等;卷帙虽少,增补内容颇多,如诏制、奏疏及收西域、平大理、创海运等关键大事,并补撰了不少列传,尤以艺文类人物为多,据称“自一统志下及裨乘诸书以至家藏抄本,无不罗致,补其阙轶”;其所补阙、辨异皆注出依据,“不敢臆凿一语”;元代的人、地、氏族等名译音问题最多,邵氏考究音训,自谓“少习国语(按:指满文),略知音义”,力图将异译者“概从画一”(注:上述引文皆出《元史类编》卷首《凡例》。)。其治学态度、研究方法和所利用资料,较前人确有显著进步。不过,邵氏搜集史料仍很不全,译语解释屡有不当(如谓“斡耳朵译言厢房,故取以当侧室之义”之类),至于补叙西域史事,更远非其力所能及。《类编》刊行后,来华耶苏会士宋君荣(A.Gaubil)将前10卷本纪译为法文,1739年在巴黎出版,名《成吉思汗及其继承者元朝诸帝史》,为西方学者利用汉文资料研究蒙元史提供了很大方便。

乾、嘉时期,考据学派成为学术的主流,经学、史学及相关的文字、音韵、金石、地理、天文、历算、目录、校勘等学科普遍发达,学风朴实严谨,研究方法细密。乾嘉考据学派的史学成就标志着中国传统史学发展的高峰,而其最杰出代表钱大昕正是在元史研究上作出了最多贡献。其成就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史料的发掘,多种重要史籍长期被忽视或湮没无闻,经他发现或表章,其价值始大显于世,如《元朝秘史》(注:清初孙承泽最早注意到此书系元“国人所编记”,可补正史之不载,乃将其续集(12卷本的末两卷)总译收入所著《元朝典故编年考》作为附录。后万光泰据总译改编为《元秘史略》,却将大量重要记载视为“委琐之事”或“荒诞”而删略。钱大昕得到从《永乐大典》中抄出的15卷本,作跋表章,谓论次元太祖、太宗两朝史事,必须于此书折其衷(《跋元秘史》,《潜研堂文集》卷28)。洪业推测可能就是钱大昕从《永乐大典》中将《元朝秘史》抄出,见所撰《蒙古秘史源流考》,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第14卷3~4期合刊,1951年。)、《元典章》(注:钱大昕:《跋元圣政典章》,同上书卷28。日人岛田翰于1905~1906年到江浙访书,据其所著《访余录》说,曾见到钱大昕作过疏注的《元典章》抄本,疏注以小字写在行间栏上。此本已失传。参见方诗铭等:《钱大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23页。)、《长春真人西游记》等,而广泛搜罗金石资料(所得元碑铭达四百多件)用以证史,更是他特别值得称道的功绩(注:见《潜研堂金石文字目录》。钱大昕为其中125件作跋,据以考订《元史》及其他史料,见《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其二是《元史》的考订,《二十二史考异》中元史占15卷,以多方面的丰富学识和周密的考证方法逐卷审核旧史,或勘同、录异,或纠谬、补阙,近1200条;《金石文跋尾》、《十驾斋养新录》和《潜研堂文集》所收序跋答问中,订补旧元史者又达数百处,大多精当。元代多有汉人另取一非汉语名,蒙古、色目人另取一汉名,二名兼用,往往造成错误,此类问题经钱大昕辨明者不少。他说:“[廉]希宪一名忻都,[廉]恂一名米只儿海牙,以予博考二十年始能知之,盖元史之难读视他史为尤甚也。”(注:《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18,《松江宝云寺记》。)道出了考订元史的艰苦。其三是重修元史,自述称任职翰林时着手“别为编次,更定目录,或删或补,次第属草,未及就绪,归田以后,此事遂废”(注:钱大昕:《元史艺文志自记》。),但实际上他仍继续编撰,后将《氏族表》、《艺文志》两部分定稿先行抄清付梓,“其余纪、传、表、志多已脱稿,惜未编写”(注:钱大昕自编《竹汀居士年谱》乾隆五十六年“撰元氏族表四卷,补元艺文志四卷”条下其曾孙庆曾的补记。又,《元史氏族表》卷末其弟子黄锺所作识语中说,先生著此表始于乾隆十八年,成于四十五年,可见归田后仍在继续撰写。)。这就是清末尚存、其后下落不明的《元史稿》(注:道光间大昕侄孙所作《钱氏艺文志》著录有《元史稿》百卷,谓“在金陵汪氏处”;岛田翰《访余录》称曾见到《元史稿》残本28巨册(缺卷首至卷而十五),系“钱竹汀手稿本”。参见方诗铭前揭书,第127页。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也说:“据郑叔问《国朝未刊遗书目》言,竹汀已成《元史稿》一百卷。”)。从传世的氏族表和艺文志两部分看,其资料搜罗之广,考订之精,译名辨识之准确,在当时条件下确已达到最高水平。同时代史家汪辉祖著《元史本证》50卷,用《元史》本文互相参证,分证误、证遗、证名三部分,歧异者辨其正误,本篇漏略者取他篇补之,同名、异译者一一辑出注明,共得三千多条,就校勘而言比钱大昕《考异》更为完备。另一乾嘉史学名著——赵翼《二十二史札记》中的元史部分,多就元代重要制度、政事及其特点立题,用归纳法将有关史料综合条贯,加以阐明。钱大昕盛赞其“记诵之博,义例之精,论议之和平,识见之宏迈,洵儒者有体有用之学,可坐而言,可起而行者也。”

乾嘉学者在元史史料的搜集特别是考订方面有很高成就,但也存在着相当大局限。其一是他们仍然无法填补旧史中漠北、西域地区记载的空白,徒叹文献之不足征;其二是面对来自多种民族语言的人、地、部族、制度等等译名,即使是钱大昕那样精通音学并懂一些民族语言,也往往束手无策。如《考异》补订地理志最多,而〈西北地附录〉仅一条,全不考地名,竟谓“元时西北塞外皆为诸王封地,不立州县,有牙帐而无城郭”;又,误考钦察酋长八赤蛮为部落名,误以畏兀儿国主称号“亦都护”(idi-qut)为“叶护(yabghu,突厥官号)之音转等等(注:《二十二史考异》卷89地理志考异:卷86太宗本纪考异;卷94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考异。)。

前,一些学者已注意研究西域、蒙古史地。战后,边患日益严重,遂有更多学者致力于边陲史地研究,期收经世致用之效。元史与蒙古、新疆及西北周邻地区关系最大,于是如梁启超所说:“道、咸以降,西北地理与元史学相并发展,……一时风会所趋,士大夫人人乐谈,如乾嘉间竞言训诂音韵云。”同时,一些外国史地著作被译成中文,也丰富了学人的西域史地知识。以讲求经世之学著称的魏源,本已究心于元史和西北地理,在编撰《》时又从外国书中获得一些新资料,其后他着手重修元史,除采百余种元代文献以参订旧史外,还利用外国资料补充本纪内容并增立元征服各国传,自谓“西北疆域,颇如指掌”,时人也称赞他的《元史新编》“俾穷荒绝域数百年如堕云雾者,豁然得睹”(注:邹代过:《元史新编跋》。)。然而他所看到的都是外国普通读物,几无资料价值可言,且其西北史地和语言知识也不足以对付元史上的问题,弄出许多错误(注:如《新编·太祖本纪》谓蒙古名称之旧译“蒙兀”“蒙骨”后来成为氏族名,即忙兀氏,或作汪古氏、芒忽氏;又谓乃蛮“屈出律据西契丹,杀使者,帝怒而西征”,误以花剌子模为西辽,复因旧史上有太祖西征回纥的记载,竟说“回纥者本乃蛮之旧名,及屈出律窜据西契丹,仍以回纥称之”;《宪宗本纪》谓叶密立“即今伊犁,一作阿力麻里”等等。其太祖、太宗诸朝《平服诸国传》所载西域诸地名的定位,更是错乱不堪。其《西域藩封传》称不赛因、笃来帖木儿皆为“驸马”,盖为马礼逊《外国史略》、玛吉思《地理备考》(译本)所误。)。魏源第一个突破中国史料的局限是值得赞扬的,但却不成功。在他之后,张穆、何秋涛、李文田等对元代北境部族、地理、史事都有专门的研究,当时该地区地理图籍比较丰富,因而他们的考释颇多准确,这方面超过了前人,但因语言知识和资料不足,对西北史地的了解还较肤浅,错误也相当多(注:如何秋涛谓“察其国名声音之转变,则知俄罗斯实乌孙之遗裔”;又谓“罗刹”(清初俄罗斯的译名)乃“可萨”(哥萨克)之音转;谓“几富”(基辅,元译“乞瓦”)系以元定宗贵由之名名之;谓“素丹”(sultan,伊斯兰国家君主称号)即“斯坦”(stan,意为地区、国家)等。皆见《朔方备乘》诸考。李文田谓巴鲁剌思(Barulas,氏族名)即巴图尔(batur,勇士)之意;“阿剌勒”(aral,意指两水之间地)即“鄂拉”(a'ula,山),将撒阿里川(在克鲁伦河上游西)置于科布多地区等。见其《元朝秘史注》。)。

“蒙古时代”是世界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与欧洲中世纪史关系密切,故早为西方学者所重视。17世纪末,通晓阿拉伯、波斯、土耳其诸语并熟悉穆斯林文献的法国学者克鲁瓦(Petis de la Croix)据波、阿文和欧洲文字史料著成《古代蒙古人的第一个皇帝大成吉思汗史》(4册,1710年出版),是西方第一部利用穆斯林史料的蒙元史著作。18世纪,来华耶苏会士冯秉正(De Mailla)译《纲目》《续纲目》为法文,编成《中国通史》(10卷,第九卷为元史),宋君荣则译《元史类编》本纪部分为法文(见前)。法国汉学家德基涅(De Guignes)兼通汉、阿文,得以直接利用原文资料,著《匈奴、突厥、蒙古及其他西方鞑靼人通史》(5卷,第三卷蒙古史)。同时期,帝俄科学院组织大规模的西伯利亚、蒙古考察,收集了不少蒙古历史资料。到19世纪,在科学思想进步的推动下,欧洲的语言学、人类学、历史学都形成了科学的研究方法,并用于研究东方民族的语言和历史。同时,欧洲列强的东方扩张政策也促进了西人对东方历史文化的研究,作为汉学、蒙古学、伊斯兰学等东方学分支学科交汇的蒙元史研究因而获得了长足进展。19世纪前期的杰出汉学家、东方学家雷慕沙(Abel Rémusat,法)和克拉普罗特(M.J.Klaproth,德)发表多篇蒙元史论文,利用汉文史料与波斯、亚美尼亚、拉丁等文字史料一起进行研究,开创了蒙元史的新局面。亚美尼亚人多桑(d'Ohsson)精通欧洲诸语及土、波、阿等东方语,长期居巴黎,得以利用巴黎图书馆丰富的东方写本收藏,相当全面地检查了有关蒙古史的阿拉伯文、波斯文历史文献,并广泛搜集突厥文、亚美尼亚文、叙利亚文、拉丁文以及汉文(用上述宋、冯译本及俄人俾丘林所译《元史》前三卷)史料,用法文著《蒙古史》四卷(1824,1834~1835),以丰富的资料(特别是详细摘引波、阿文史料)系统、完整地叙述了自蒙古兴起至元亡以及蒙古西征和波斯伊利汗国兴亡的历史。同时,奥地利东方学家哈默尔(J.F.Hammer-Purgstall)出版了《金帐汗国史》和《伊利汗国史》两部书(1840,1842),其后又有沃而甫(Otto Wolff)以叙述蒙古西征欧洲为重点的《蒙古人史》(1870),英国历史家霍渥士(H.Howorth)所著分述中、俄、波斯三国境自13世纪迄近代的三大卷《蒙古史》(1876,1880,1888)。于是西方学术文献中有了相当完备并能反映全貌的综合性蒙元史著作。

19世纪西方学者在蒙元史籍研究方面,成果也很丰富。法国东方学家卡特美尔(E.M.Quatremere)专精波、阿文史籍研究,他对《史集》序言及旭烈兀纪波斯原文作了精细校订,译为法文并加详尽注释(其中很多条实际上是长篇的历史学、语言学考证论文),以《波斯的蒙古史》为名合并出版(1836)。俄国东方学家施密德(I.J.Schmidt)对蒙古语和蒙古历史文献有精湛研究,他将蒙文本《蒙古源流》译为德文并详为注释,与原文合并出版,名《东蒙古及其诸王室史》(1829)。上述两书的校勘与注释有很高学术价值。俄国正教会北京传道团出了一批兼通满、蒙的汉学家,雅金甫·俾丘林(Yakinf Bichurin)将《元史》前三卷译成俄文,并采《纲目续编》补充,编为《成吉思汗前四汗史》(1829);瓦习理(V.I.Vasil' ev)译出《蒙鞑备录》(1859)巴拉第(Palladii Kafarov)将三部最重要的汉文蒙元史史籍译成俄文(《元朝秘史》,1866;《长春真人西游记》,1868;《圣武亲征录》,1877)。此外,俄驻华使馆医生布莱资奈德(E.V.Bretschneider)专注于东西交通研究,用英文译注《西游录》《西使记》等多种元代西域史料,引用大量东西史籍及其他学术著作,对涉及的史事、地理、物产等进行考释。俄国东方学家在波斯文、阿拉伯文蒙元史籍的释译与研究上成绩尤著。哀德蛮(F.Erdmann,德人)用德文译出《史集》之部族志(1840),又据此书成吉思汗纪并参用俄译汉文史料著《不动摇的铁木真》(1862);贝勒津(I.N.Berezin)于1858~1888年先后发表了其《史集》部族志和成吉思汗纪的波斯原文校勘本和俄译本;齐申高申(V.T.Tizengauzen)从许多阿拉伯、波斯史籍中辑录有关金帐汗国资料,译为俄文,汇刊一巨册(1884)。亚美尼亚文史籍《海屯行记》《引弓民族史》也先后(1822与1870)被译为俄文。西方学者对蒙古元时代东来的欧人卡尔宾尼、鲁勃鲁克、马可波罗、马黎诺里等人的旅行记及其他欧洲蒙元史史料都作了精细研究,出了多种近代欧洲文字的译注书。

概括地说,19世纪西方学者的成绩主要在于东西方各种文字蒙元史文献的发掘和研究(校勘、翻译、注释),以及综合性著作的编撰,而以穆斯林史料的搜集与利用最为突出。不过他们多数是波、阿文与汉、蒙文不能兼通,不甚熟悉汉文蒙元史籍和中国学者的考订成果,其波、阿、拉丁等文字史料因未能充分利用汉蒙文资料对勘,译名屡有差错。与之相比,同时期的我国学者不仅对元代西域史地模糊不清,对各种文字的域外史料以及西方学者的研究更是茫无所知,显然落后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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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史料与西人著作的最初引进及其影响与局限

洪钧适逢其时的欧洲之行和他的《元史译文证补》使这种落后局面发生了很大改变。在晚清元史学成为显学的风气下,洪钧出使之前就已熟悉元史及西北地理,及至俄、德,得多桑《蒙古史》、哀德蛮《不动摇的铁木真》及贝勒津所译《史集》等书读之,始知域外元史资料之丰富,“愈读西书而愈有兴味”,遂殚数年心力著成此书。其太祖本纪译证系转译贝勒津的成吉思汗纪俄译本,并参考汉文史料及多桑等人书作注释考订;20余篇补传以《元史》失载的西域诸藩王为主,主要据多桑书译编;此外还撰写了西域地理诸考。由于有大量新资料(包括俄国、波斯的地图)为依据,洪钧对部族、地理、史事、人物等作出了不少精当的考证,订正了魏、何等人许多讹误,例如,魏源书述蒙古西征和元代西域诸藩错误特甚,至以太祖西征为攻乃蛮,所攻之地多被置于葱岭东(如以玉龙杰赤即玉龙哈什=和阗河),又以西域宗藩不赛因、笃来帖木儿皆为驸马等等。洪钧书一出,确使数百年来如堕云雾的元代西域史事、地理豁然开朗。更重要的是,西方学者的蒙元史著作经其译介,为我国研究蒙元史的学者打开了丰富的域外史料宝库之门,于是称引“西书”以与汉文史料相参证成为本世纪初我国蒙元史研究的新潮流,在我国学术史上别开生面。大量新资料的输入带来了研究的新进展,其代表性成果就是在以中西史料相互补充参证为标志的新基础上重修元史的两部巨著——屠寄的《蒙兀儿史记》和柯劭忞的《新元史》。

屠、柯二书从体裁到编纂思想和方法虽然仍属于传统史学范畴,但资料搜集甚博,大大超过前人,并能吸收乾嘉以来诸家的考订,更突出的是利用了域外史料和西方学者、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增补内容甚多,考订正确者也有不少,与前人重修无史者相比确是面目一新。如《蒙兀儿史记》之《宗室世系表》于旧元史增补、订正最多,每系均作一详细“考证”,征引汉籍及《史集》、多桑书等域外史料进行考释,是此书最有参考价值的一部分,这正是由于利用了新资料。屠寄书凡所考异、辨误、增补皆说明依据,注出资料来源,梁启超称赞说:“屠著自为史文而自注之,其注纯属《通鉴考异》的性质,而详博特甚,凡驳正一说,必博征群籍,说明所以弃彼取此之由。以著作体例言,可谓极矜慎极磊落者也。”(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十五,《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三)。)其实这也是他借鉴了近代西方的史学方法。《新元史》在这方面就大不如屠书,增益资料虽极宏富,但一律不注出处,其删改旧史或作考释也都不说明理由和依据,令读者无从检核。此外,丁谦也在洪钧书影响下,利用域外史料和参考西方学者著作来研究元代漠北、西域历史地理,写了很多篇考证文章,比何秋涛、李文田等人有很大进步。王国维研究蒙元史时利用域外史料也常参考洪钧书及屠、柯二史。

洪钧书与屠、柯二史既是清末民国初我国蒙古史研究新进展的代表作,也反映了晚清以来我国学术上的落后情况。他们所得到的域外史料都来自并不完善的西文翻译,或是西方学者著作中引述的转手资料,本身就有缺陷,加上他们不但全然不懂波、阿文,也不通西文,要靠无专业知识的译人为之转译始能利用,西书之正误与译人之正误均无法辨别,所谓新资料就大打了折扣。另一方面,他们也不通有关的民族语言,不掌握科学的语言学方法,故虽有新资料可供比勘,仍无法突破名物制度译名的难关,在部族名、人、地名、称号、制度等名的译写和考释中出了大量错误。如洪钧将蒙古祖先传说中的捏古思(Nekus)译为脑忽(Naqu),释阿里不哥(Ariqbuge)意为洁净牛(按蒙语牛为buqa,元译“不花”,而buge意为巫),都是不明蒙古语元音谐和律所致;以西域地名曲儿只(Georgia=波斯Kurji,今格鲁吉亚)为女直(Jurchit)的音讹,以为“斡脱”(ortaq,突厥语,意为合伙,元代指“转运官钱,散本求利”的官商)即犹太教(元时译术忽)之类,除西域史地知识不足外,还由于审音不精。至于部族名、人地名的翻译,因不能勘同而致误者更多,导致依赖其译研究的学者产生许多错误。屠寄颇以考证自诩,而错误亦多,如以乃蛮部首领称号“不亦鲁黑”(突厥官号buiruq,“国相”、“国王侍从”)为女真族称号“孛极烈”(bogile,意为王,变为beile=贝勒),以蒙古军后方家属营“奥鲁”(a'uruq)为满语之“牛录”(佐领)等。柯氏考订上更有不少奇怪错误,如解蒙古部名别速(Besut)意为“九”,谓蒙语“九为伊苏,又转为别速”之类。在部族、人、地名的考释上,他们依据不正确的音译,往往用“音转”、“音差”、“急读”等理由牵强比附,造成许多混乱。丁谦的考证也有同样问题。我国的蒙元史研究胶着在这些前人无法突破的难关上,处于停滞不前状态。 从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国外的蒙元史研究又有了很大进步,特别表现在掌握多种语言(含汉、蒙、突厥等语)、多学科知识和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上,出了一批卓越学者。如法国东方学家伯希和(P.Pelliot),汉学造诣极高,并兼精蒙古学、突厥学、藏学、伊朗学等多门学科,对中亚历史、语言、宗教都有精湛的研究。蒙元史方面,他着重就《元朝秘史》、《圣武亲征录》、《马可波罗行记》及来元欧洲诸使臣、教士的报告书旅行记等东西方重要历史文献,进行全面、缜密的校订和考释。德国汉学家、蒙古学家海尼士(Erich Haenisch)也倾注大量精力研究《秘史》。俄国杰出东方学家巴尔托德(V.V.Bartol'd)精通波斯、阿拉伯、突厥文和伊朗学,其《蒙古入侵时代的突厥斯坦》资料(主要是穆斯林文献)极为宏富,考述详审,堪称蒙元史和中亚史的典范著作;蒙古学家符拉基米尔佐夫(B.Ya.Vladimirtsov)对古代蒙古文献和名物制度也作了大量考证。这个时期研究蒙元史的西方学者特别注重对各种文字的蒙元史文献作深入细密的研究,在原文校订和名物制度考释方面成就很大,许多困扰前人的译名问题,经他们运用“审音之功”以各种语言资料相互比对,常能明白解释;由于精通有关的多种语言文字,能直接从原文文献中广泛、深入地挖掘资料,进行比较分析,故能多有发明。日本学者自上世纪末以来学习西方科学方法,积极引进欧洲的东方学,也很有成绩,那珂通世和箭内亘在蒙元史方面贡献最多,白鸟库吉、内藤湖南、藤田丰八等也都有论作。相比之下,我国的蒙元史研究仍然落后于世界,主要落后在缺乏必要的多种语言知识,未能真正把握新资料和运用新方法,对国外学术的进展又十分隔膜。

“不中不西之学”与蒙元史研究的新时期

我国的先进学者早已深知中西学术会通的重要。20世纪初,王国维就针对当时“士夫谈论,动诋异端”(排斥外国学术)的现象著文指出:在学术上只有是非真伪之别,中国学术界欲改变停滞不前状态,当破除中外之见(注:王国维:《论近年之学术界》,见《静庵文集》。)。又说:“异日发明光大我国之学术者,必在兼通世界学术之人,而不在一孔之陋儒。”“发明光大之道,莫若兼究外国之学说。”(注:王国维:《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见《静庵文集续编》。)20世纪前期,我国学术界尽管与西方学术的接触日益增多,能够借鉴其新方法,利用其新材料,但学术上的传统保守思想仍然存在,例如柯劭忞、屠寄之仍走传统史学老路重修元史就是显例。一些学者对西方人搞中国学问能有大成就颇不以为然,甚至认为中国学者读外国人研究中国的文史著作是可耻的。殊不知外国学者借助着“近代学问最光荣的成就之一”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完善方法来研究东方历史语言,常有新的发现,尤其是他们的研究范围比我们宽广,例如对中国历史上的边疆各族就格外注意研究,恰好能解决中国学者忽略的或解决不了的问题(注:参看《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册上傅斯年所撰《研究所工作旨趣》。)。

20年代,王国维以主要精力从事蒙元史研究,两三年内就出了大量文献研究与专题研究成果;在此前后,陈垣、陈寅恪也在蒙元史研究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这三位史学大师都通晓外文,兼精中西之学,他们将乾嘉考据学优良传统与西方近代史学研究方法结合起来,突破传统史学的修史老路,进行专题的深入研究,为我国蒙元史研究开辟了新路径。如王国维的《萌古考》集汉、蒙文和域外史料,从地理、部族名称和史事等多方面进行考证,阐明了自唐代至蒙古建国前蒙古部族晦暗的变迁史;陈垣的《元西域人华北考》博采群书,以丰实资料和细密方法进行分析、综合,其选题和论证均堪称典范;陈寅恪研究《蒙古源流》的四篇论文,以蒙、满、汉文诸本对校,博引汉、藏、蒙文资料,运用审音勘同方法进行考释,其《元代汉人译名考》还直接利用了波斯原文资料。仅上述数例即可表明,我国的蒙元史研究从他们开始步入一个新时期。

篇12

“李约瑟难题”一经提出,就吸引了学术界广泛的关注和尝试,尤其是中国学者,如任鸿隽(《说中国无科学之原因》)、梁启超、蒋方震、冯友兰(《why China has no Science-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History and Consequences of Chinese Philosophy》)、竺可桢(《为什么中国古代,没有产生自然科学》)等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对中国人来说尤为意义重大,近代中国的丧权辱国、内忧外患促使一大批中国的知识分子,以一种饱含希冀痛切的目光去审视这个并非纯粹的理论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李约瑟难题”本身存在着局限,即没有在理论上将“科学”与“技术”的概念加以严格区分,从而使得学术界对此问题难以获得较为圆满的答案。

“李约瑟难题”由李约瑟在他的《东西方的科学与社会》论文中提出,它是指这样两个问题:“为什么在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5世纪,中国文明在获取自然知识并将其应用于人类实践需要方面要比西方文明有成效得多?”“为什么现代科学只在欧洲文明中发展,而未在中国(或印度)文明中成长?”在表述该问题时,李约瑟使用了“将自然科学应用于实际的人类需求”这样有些含糊不清的表述,然而中国文明在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15世纪处于领先地位的是应用型的工艺技术,中国文明在15世纪后的落后更多是科学理论层面。之前的“技术”与之后的“科学”,两者是否具有直接的可比性?我认为,科学区别于技术的特征是不容忽视的。“科学是相对于技艺(techne)的认知(episteme),它具有思辨性,它总是猜想新实体、新过程和新机制的存在,更不用说可能存在的新世界了”①,从一个更为浅显的视角来看,“科学与如何描述、解释和思考这个世界相关,而不是与如何使劳动更容易或如何控制自然相关”,但是,“技术发明几乎总是缺乏哲学和形而上学的蕴涵,而这些蕴涵却是科学研究的固有成分”。②与此相似的还有林毅夫对科学和技术的解释:“技术是一种关于怎样组织各种投入要素生产某种产品的知识”③,“科学是对自然现象的一种系统性的知识”。④

因而,“李约瑟难题”将“科学”与“技术”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中国文明在15世纪之前的技术领先和之后的科学落后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反差,也就是说,中华文明在早期的技术领先,并不必然暗含了中华文明在科学上同样领先的前提。我们完全可以假设,中华文明在科学上的落后是由来已久的,只是基于某种原因,中华文明的技术在早期处于优势地位。由此,我们似乎更应将“李约瑟难题”分而论之,即:

1、工艺技术层面:中国文明为何在早期获得了技术上的领先;

2、科学理论层面:中国文明的科学是否如其工艺技术一般,曾领先于西方文明或阿拉伯文明;以及近代科学为何没有在中国出现。

中国文明在早期技术领域的优势地位自不待言,其中原因却值得玩味。我赞同席文对于早期技术与科学之间的关系的论断――即早期技术的成败,并不取决于它是否有效地运用了科学提供的知识,这意味着,早期技术的获得,并不基于科学的抽象理论基础,也非来源于科学理论的理性指导,它实质上是一种以经验为导向的试错过程:“在18世纪中叶工业革命以前,不管是在中国或是西方世界,新技术的发明一般来自于直接从事生产的工匠或是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偶然的偏离常规方式的试错的结果,”⑤而我们假设试错发现新技术的概率是一定的,则人口规模庞大的古代中国在新技术的发现方面就有了其他地区所无可比拟的优势;另外,中国古代官员的流动,农书的印发与产品和劳动力的自由市场流通等先进的社会经济制度则间接加速了新技术的扩散。由此,中国文明在一个相对长的历史跨度内维持着自身在技术上的优势地位。

这种“试错概率”理论需要回应一个最为直接的质疑DD为何试错在17、18世纪之后无法再让中国文明保持其传统优势。对此,林毅夫教授也给了颇为完满的回答,“这种以经验为基础的技术发明方式,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技术发明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小,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速度不可避免地终将趋于停滞”。⑥到了17、18世纪,技术发展的瓶颈已不是经验性的试错所能突破,必须经由基础科学的努力,在理性认知的层面加深对于自然界的认识,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去拓展新技术发展的空间,而中国的科学没能在17、18世纪达到此种水平。

按照此种进路,分析自然地进入了第二个问题,即中国文明的科学理论在整个历史进程中的发展及地位,或者说为中国的科学为什么没能在17、18世纪达到某种水平,以突破经验试错所无法突破的瓶颈。

首先,根据胡弗的观点,“中国的科学自大约11世纪以来不仅落后于西方,而且落后于阿拉伯”⑦。在书中,胡弗细致地考察了中国在近代科学的传统核心研究领域――天文学、几何学、三角学、物理学、光学和数学,认为中国并未在这些领域取得领先于西方或阿拉伯文明的成就。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中国科学的落后是一以贯之的历史进程。然而,又是什么导致了中国科学的落后呢?

对此,林毅夫教授认为,可以归结到一点,即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这一导向性极强的特殊激励。“在前现代的中国,有好奇心的人因为科举制度,没有积极性去学习数学和可控制实验,从而导致在数学与可控制实验上的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科学革命就无法产生。”⑧林教授的解释以人力资本为中心,“官本位”与“学而优则仕”的普遍理念使得在古代中国,仕途在任何意义上都是有才能抱负者的康庄大道;然而,由于科举考试的内容被限缩在一定范围(儒家经典和历史),而这种考试又以带有智力测验性质的高级文字游戏为载体,最终使得中国有较高天赋的人都埋首故纸堆,专注于科举应试。学习数学和可控实验的激励的缺乏使得中国不可能拥有充足且优质的人力资本去推动近代科学革命。

应当说,以上观点是逻值得称道的,但我更倾向于把科举制度视为解释的一个因素而非根本原因。科举制度毕竟是人为创立的一项制度,将溯因停留在这一层面似乎有些太过浅显了;更重要的是,科举制度出现之前中国文明已经历了上千年的发展历程,而相比于欧洲文明,中国文明在科举产生之前同样缺乏如古希腊文明一般的科学与理性精神,而此问题是科举制度的解释所难以涵盖的。有观点认为,现代科学革命实由古希腊数理科学传统的复兴所触发,“公元前3世纪的亚历山大数理科学已经决定性地将西方与中国科学分别开来;从此再往前追溯,则可以见到,西方与中国科学的分野其实早在毕达哥拉斯―柏拉图的数学与哲学传统形成之际就已经决定,公元前5至4世纪间的新普罗米修斯革命是西方与中国科学的真正分水岭。”⑨

如果西方文明早在公元前就已经隐含了能触发近代科学的基因,那出现在公元6世纪以后的中国科举制度则不可能是中西文明走向殊途的根本缘由,这其中必然有更为原始、深刻的原因值得去发掘。

在《近代科学为什么诞生在西方》一书中,胡弗对上述问题用以下几个角度论述了原因――法律制度与理念、行政体系、教育和考试体系、语言和国人的思维方式。

法律与政治方面,胡弗认为,在中世纪盛期,欧洲经历了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和智识革命,这场革命的意义在于,它重新定义了所有领域的社会组织的性质。由此,法律上自治的新团体出现了。胡弗认为此种变革对于科学革命的意义在于它促使了一块沃土的产生,“中立空间――一个免于宗教和政治审查干扰的相对独立的空间――开始崭露头角”⑩。胡弗对于中西文明在这一时期的比较是以“自治空间”为核心的,然而,考察同时期的中国,却会发现自治空间毫无生发的迹象:无论是在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下,还是强调等级的法律文化中,抑或是在科举考试引导下的功利教育体系里,自治空间都没有产生的驱动力或是生存的空间。

对于上述现象,我认为其实质原因在于,中国古代的政治与法律有着对于“克己复礼”的内在强调,例如,中国文明的官方意识形态要求臣民按照君王的意愿遵循既定的孝道和谦恭要求,以维持帝国的安宁。儒家哲学“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被内化为个人的价值观体系,而这种价值观抑制了自主思想和行动的产生与发展。

教育和考试体系方面,不同于作为自主自治机关的欧洲大学,中国的书院从来都不是拥有独立学术传统的自治机构,在官本位的社会背景以及科举制度的强势引导下之下,中国的教育全以科举考试为中心,“无私利性的学术研究的兴趣让位于科举及第的强烈愿望”B11;而儒家意识形态的绝对统治,也阻碍了适于研究自然现象的方法论的创立,总之,“科学研究被放逐在了中国社会的边缘”。B12

语言方面,由于中国悠久的文学传统,汉字作为个体符号具有非常广泛的暗含意义,而“中国古代文人习惯使用多种古老的隐喻、典故、陈词滥调,以及名声不好的未直接标明出处的古代作家的抄本”。B13这种语言的特性以及语言的使用习惯毫无疑问与科学研究所要求的简单明确的表达方式有相违背。

胡弗最后论及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这一极具理论张力的问题,我认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胡弗拓展得最不充分,然而却是最深刻的方面。思维方式及民族心理结构作为一种贯穿始终的强大力量,一直站在诸如科举制度、政治体制、法律理念等等具体因素的幕后,其所牵动的方方面面都能作为李约瑟难题的注脚。我认为,对于这一点的分析可以引申出两个具体的方面:

1、关怀现世,不务“玄虚”的“实用理性”精神

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其名作《全球通史》中谈到“中国文明是世界上唯一在任时候都未产生过祭司阶级的文明,这根源于中国文明独特的现世主义”。B14我认为,儒家思想以伦理为中心,以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点;其带有浓厚的实用理性精神,从“修身”、“齐家”到“治国”直至“平天下”,儒家最终还是皈依于现世的人伦世界,而无关乎超然的哲思,也无关乎对人与自然的思考。儒家一直都回避抽象的形而上玄思,对于许多科学应当关注的事物,采取“存而不论”的回避态度。如“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不难发现,儒家学者素来主张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而不务玄虚空灵之学问,但是,早期的科学素来游离于现实生活之外,因而注重思辨、理论的科学在儒家思想所支配的思维结构中便难觅一席之地,在儒家思想大行其道的时代,那些既非功利,又注重抽象性思维的科学理论无从产生。

实用理性精神建构出了以伦理为中心的中国古代社会,现世关怀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大特征。正如李泽厚所指出,“‘实用理性’关注于现实生活,它不作纯粹抽象的思辨,也不让非理性的横行,事事强调‘实用’、‘实际’和‘实行’,满足于解决问题经验论的思维水平,主张以理节情的行为模式,对人生世事采取一种既冷静又理智的生活态度。”B15受实用理性支配的心理结果和思维方式,很难超越“经验论的思维水平”,这也正好应合了林毅夫教授关于中国科技在近代落后的原因的解释――即经验性的试错空间愈趋狭小。

2、脱离客观自然,直面精神世界的知识论倾向

中国的思想者一贯注重内省,注重精神世界的追求与升华,而轻视对客观自然的探究。《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白虎通义》谓“学之为言觉也,以觉悟所不知也”,一切的认识都能够通过“心”与“性”的觉悟来获得,此中原因皆是中国古代所重的修身之学无关于客观自然的缘故。“它通过文字的媒介,敲开心灵的混沌,激发道德的潜能,将文字中所涵的旨意,化为行动,提升人格”,此亦是“荀子所谓的‘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的君子之学”。B16诚如冯友兰先生在《中国为什么没有科学中》所言,“中国的哲学家们,没有科学的确实性的需要,他们所要知道的只是他们自己而已,同样地,哲学家们也不需要科学的力量,因为他们所要征服的也仅是他们自己”。B17

我国由于传统思维方式的制约使得理性思辨能力受到了束缚,从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科学的发展。但是“中国人丝毫也不比他人愚笨,只是理性的翅膀一旦绑上实用的铅砣,就难以高飞远举了。”B18中国人并不是天生就不适合研究科学的,当今社会,中国人学习数学,可控制实验的激励也已发生变化。在迎接全球性科技挑战的今天,回顾和反思“李约瑟难题”背后折射出的关于中国思维方式的限制不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有理由相信,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将对科学与技术的进步做出巨大贡献,中国科技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也指日可待。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注解:

① 托比・胡弗:《近代科学为什么诞生在西方》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99页

② 托比・胡弗:《近代科学为什么诞生在西方》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99页

③ 林毅夫:《解读中国经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756页

④ 林毅夫:《解读中国经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862页

⑤ 林毅夫:《李约瑟之谜、韦伯疑问和中国的奇迹――自宋以来的长期经济发展》,《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⑥ 林毅夫:《解读中国经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842页

⑦ 托比・胡弗:《近代科学为什么诞生在西方》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30页

⑧ 林毅夫:《解读中国经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934页

⑨ 陈方正:《继承与叛逆:现代科学为何出现于西方》,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628页

⑩ 托比・胡弗:《近代科学为什么诞生在西方》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38页

B11 托比・胡弗:《近代科学为什么诞生在西方》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99页

B12 托比・胡弗:《近代科学为什么诞生在西方》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69页

B13 托比・胡弗:《近代科学为什么诞生在西方》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74页

B14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七章

B15 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北京:东方出版社,1987年,第3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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