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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分析人士强调,由于农行股改的复杂之处――横跨农村金融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两大难点,其股改方案远较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复杂。
目前,农行股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果。农行的外部审计、不良资产清理和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基本完成,内部改革加快推进,服务“三农”总体实施方案已制定并试点推行。此外,农行对风险控制也加大了规范力度,在组织架构上为有效风险管理提供了体制支持。
2008年11月6日,汇金公司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注入农行,农行财务重组启动。“此次注资标志着农行将由国有独资银行变为股权多元的股份公司,为实现上市和公开发行奠定了基础”。农行行长项俊波在注资仪式上表示。注资完成后,汇金公司将持有农行50%的股份,同时财政部在农行的1300亿元所有者权益将保留,双方并列成为农行第一大股东,各持有50%的股份。另据汇金公司董事长楼继伟透露,汇金公司将与财政部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财务重组完成后,农行预测主要财务指标将与其他3家国有银行财务重组后的数据基本相当。汇金公司对农行注资,标志着农行股改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农行股改就此拉开了大幕。
在不良资产处置上,农行已经确定了基本的方案。与其他3家国有银行明显不同,农行采取的方式是与财政部建立共管基金以剥离不良资产,基金的偿还来源于财政部作为股东的分红、农行每年的所得税、国有股本减持的溢价收入等,而不再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
实际上,农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与工行股改时损失类资产处置方式类似。2005年,工行将2460亿元损失类资产划归财政部和工行共管基金账户,然后财政部将共管基金账户中的资产委托给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处置。但与工行不同的是,农行的不良资产最终还是委托农行来处置。
在引进战略投资方面,农行股改同其他几家银行也可能会存在差异。在中、工、建等几家银行上市时,监管层对引进战略投资者有明确要求,即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而此次对农行股改引进战略投资者并没有明确要求,建设银行研究部总经理郭世坤认为,在借鉴前几次经验的基础上,此次农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可能来自国外,但亦有可能引进境内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此外,郭世坤认为,农行在一定程度上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参与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可以解决规范产权问题,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农行公信力和品牌价值,甚至为以后农行选择海外上市打开方便之门。
平衡利益兼顾服务“三农”
国务院会议要求,农业银行改革要以建立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为核心,以服务“三农”为方向,稳步推进整体改制,成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作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的农行,由于承担着农村金融的重任,所以与其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有着显著的区别。
农行股改分为两部分:其一是商业化改革,大体会按照工行模式进行;其二是立足于服务“三农”,加强农村金融工作,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三农”金融工作推进委员会。但由于该行股改横跨农村金融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两大难点,操作方案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
项俊波表示,农行已提出远景目标:10年内成为面向“三农”、连接城乡、融入国际、综合经营、致力于为最广大客户群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现代化全能型银行。
项俊波说,为突出“三农”业务在农行改革中的战略地位,将对“三农”和县域业务进行单独分配经济资本,单独下达信贷计划,单独配置财务费用,单独配置固定资产指标。“三农”业务是农行的“战略支柱业务”,是农行发挥城乡联动优势的着力点,因此将纳入股份公司整体改制。
他说,商业化服务“三农”重在找准切入点,如吉林、甘肃分行选择农户和农业产业化为重点支持对象,福建分行重点发展小企业业务和林权抵押贷款。同时,要研发特色金融产品,如面向广大农民发放农行贷款卡、研发农户联保贷款等。此外,要根据业务特点再造制度和流程,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要抢占县域市场制高点,把“三农”和县域业务打造成农行最具特色和最有竞争力的业务。
央行在2008年8月15日披露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强调,农行的改革基础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继服务“三农”总体实施方案在八个省(市区)的17个地区、123个县支行试点推行后,2008年3月又选择了六个省(区)的11个二级分行开展“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
农行如何平衡商业利益与服务“三农”之间的关系呢?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认为,此前农行选取了1300多家县支行着重服务“三农”,进行单独核算。而这1300家县支行以外的支行,譬如在沿海发达地区的支行,其服务“三农”业务可能会收缩。
建行研究部郭世坤认为,对“三农”的服务就是亏损、利润低的观点现在需要改变,因为新农村建设需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这种农业运作是有很强的市场取向和盈利基础的,对“三农”的支持方面,不单是农行,其他金融机构也必须更加注重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支持。
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作为上市银行,追求利润与服务“三农”之间突际上存在着矛盾。但不管如何,农行支持“三农”的方向是不能动摇的。
“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一方面“三农”和小微企业对资金的急迫渴求,另一方面,银行出于风险等考虑,不敢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由此造成了普遍性的“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本文试从银行主动服务,践行普惠金融、微利金融理念这个方面,来讨论破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微小企业在经营融资方面,表现出如下特点:
一是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与银行贷款流程不匹配,增加了融资难。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特点:短、频、快、小。即使能从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审批程序烦琐,资金到位,已经错失商机,失去短期借款的作用。而银行追求较为长期的低风险的稳定收益,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大、资金需求量小、频率快的特性也增加了银行贷款的管理成本和风险,影响银行贷款的积极性。此外,农户居住分散,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成本高,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程度低,对银行风险管控能力要求很高。
二是抵押物不足。微小企业普遍缺少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一些地方存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于担保公司在自负盈亏的经营情况下往往提高担保条件,或者通过繁杂的担保手续,高昂的担保费用,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影响了融资效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产权等还不能作为有效抵押物,大大制约了“三农”和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的能力。
三是贷款金额小、银行不愿办理。许多微小企业只需要几万到几十万元,而许多银行不办理一百万元以下贷款,有的银行甚至不办理三百万元以下贷款。办理一笔贷款,金额大和金额小的贷款,对银行来说,所花费的成本基本是一样的,因此,很多银行出于成本和风险控制的考虑,不接受小额贷款申请,而偏好于对大中型企业的金额较大的贷款。
四是小微企业经营与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风险极大,失败率较高。绝大部分的小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没有建立会计账目,大大降低了自身的信用度。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中小企业集中地区的调查表明,50%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6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在3B或3B以下。
小微企业中民营企业占绝大多数,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用人机制上,很多中小企业具有明显的家庭特色,用人唯亲,家庭成员占据企业的重要的管理岗位,这种管理模式很难吸纳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经营随意,经济效益波动剧烈,失败率极高。许多小微企业主金融财务知识缺乏,信用观念缺失,没有贷过款,对银行金融知识缺乏,许多人因信用卡逾期严重被列入禁止类客户,在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只要能借到钱,不考虑筹资成本的高低,有的甚至向民间高利借贷,筹资风险极大,大大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
五是农村金融基础薄弱。我国商业银行主要分布在城市地区,对广大的农村地区,银行网点非常少,县以下地区基本没有,农村地区金融基础十分薄弱,造成了广大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微小企业的融资难。许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限集中上收,基层支行没有贷款放贷权限,也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难。
二、“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若干对策
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解决。
一是国家要制定财政税收等各种宏观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和城乡结合地区,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财政政策方面,设立“三农”和小微企业担保基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设立小微企业成长扶持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部分或全部的利息免除,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小微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同时,对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给予税收优惠。在银行监管方面,对许可证审批等事项,对金融机构深入农村和城郊地区设立机构给予便利,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在农村和郊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金融机构要有微利金融、普惠金融的服务意识。金融机构不仅仅是企业,也是社会公众组织,对整个社会的金融均衡协调发展,承担着重要责任。金融机构不能完全按照追求利润的做法来经营发展,要树立微利金融意识和普惠金融意识。有些许微利能够生存经营下去,就应该坚持下去,在农村和城郊结合地区,金融机构虽然只取得了微利,却有着良好的社会效益,可以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了较大甚至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邮储银行践行普惠微利金融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实践效果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6-0081-03
一、研究的背景
2007年2月1日启动股份制改革序幕的农业银行,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已经确定“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十六字方针。从某种意义上看,农行股改与其他商业银行不同,要面向“三农”,这既凸显了农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也加大了农行商业化运作的难度。[1]自2005年起即反复酝酿改革方案的农行,一直在商业化运作与政策性业务的两难选择中徘徊不前。其中,如何服务“三农”,一直被认为是农行改革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在众多的改革方案中,“一行两制”被认为是既遵循商业化原则,又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是一种可以操作的方案。
所谓“一行两制”,是指在一级法人体制下,根据农行在城乡金融业务上的不同特点,以县域支行为平台,再造一套适用于“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的、有别于城市业务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2]
为了解“一行两制”在海南省农行系统中的反应,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就农行县域支行实施“一行两制”方案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实行“一行两制”方案有利于妥善处理“服务三农”与“商业运作”之间的矛盾,但成功与否,还需要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与之配套运行。
二、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的优势
海南省基层农行管理层普遍认为,实行“一行两制”方案有利于对“三农”工作的条线管理实行专门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保障资金的封闭运行,专项配置经济资本,专项下达信贷计划,实现县域资金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下沉经营重心,简化业务操作流程,缩短决策链条,提高服务“三农”的工作效率;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农行服务“三农”工作的监控和督导。
海南区域经济环境和农业银行自身的基本行情也决定了构建城乡双层经营体系、推行“一行两制”的可行性。海南省农业银行系统由于承担着政策性支农任务,与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呈现资产质量差、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特征,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必须走改革发展的道路,必须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有所侧重、分别考核”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实施“南北带动、县域互动”战略,即实现城乡联动、双层经营的“一行两制”新体系。
在新体系下,坚持以县城市场为重点,以骨干网点为支撑,以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虚拟网点为服务延伸,构建海南农行县域经营新布局;以最具区位优势的产业和行业为切入点,以龙头企业和省政府实施“双大”战略所形成的“企业链”上的小企业,以及热带高效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产、供、销等环节中的中介服务企业等优质客户为目标,构建海南农行业务发展重点客户体系。
具体来说,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积极调整经营策略,改革经营管理模式,真正把16个县域支行作为服务“三农”的载体和平台,全面系统地推进“三农”和县域业务优先发展。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把城市业务规模做大、业务做精、效益做优。通过抓好海口和三亚南北两大城市业务,充分利用城乡之间的广泛联系,借助企业经营集团化的趋势,发挥城乡产业链条的优势,以城市产业带动“三农”和县域经济。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充分利用城市业务在经营效益、集约化程度等方面的优势弥补“三农”和县域业务等存在的不足,以城市业务反哺“三农”和县域业务,通过“非农养农”的方式促进“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为提升市场价值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潜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实行“一行两制”有利于海南省农业银行在商业性经营条件下的可持续性发展。但是“一行两制”作为一种新的改革方案,仍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1.“一行两制”方案中并未彻底划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界限,从而为事后的损失追补预留了空间。虽然“一行两制”模式是期望在一个机构内部平准损失,即支持“三农”的风险在一个法人内部化解,但也说明其可能做不到真正完全的商业化。如果金融机构完全以市场化原则运作,必然会有一些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无法得到满足。[3]
2.在城乡两套资源配置方式中怎么协调配置全行资源,以及具体的操作管理办法如何制定。所谓资源配置,包括信贷资源、经济资本、财务费用、固定资产购置、网点设置和人员配备等。近年来,海南省县域农行基本没有新增贷款计划,财务费用缺口大,固定资产配置失衡,人力资源紧张。
3.“一行两制”方案对风险控制与责任认定较难操作。从贴近县域基层角度看,下放审批权限、独立审批人制度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但权力下放会产生风险。比如,由于天灾人祸等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如何划分责任?如果超过风险容忍度,由哪一级行承担责任?如果由支行承担责任,它一定承担不起,后果就是惜贷、不作为而带来信贷萎缩,如果由一级法人承担责任,基层行就会有放贷冲动而大批特批。
除此之外,在具体实行“一行两制”方案的过程中,不容易进行界定分类,特别是对城市业务中的涉农业务的界定较为复杂。而且实行“一行两制”方案,目前仅仅停留在农行的层面,没有外部的配套政策的支持以及宏观的制度安排,将很难落实到位,难以收到预期效果。
四、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的对策建议
1.整体改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实行“一行两制”政策的前提必须是对农行进行整体改制,没有整体改制,实行“一行两制”与商业化运作方面将出现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4]同时,农行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农业发展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将出现新的矛盾。因此,必须在整体改制的前提下,出台外部的配套支持政策,以及做出宏观的制度安排,才能确保县域行的改革落实到位。
2.剥离农村政策性业务。目前,海南省农行的政策性业务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是扶贫专项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二是农村基本建设贷款如小水电建设,三是乡镇企业贷款、供销社贷款等农村工商业贷款。不良贷款占比过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海南省农行的可持续发展。[5]鉴于经营中商业化与政策性难以兼容,农行基层管理人员普遍认为:将目前由农行承担的农村政策性业务全部交割给农业发展银行或以委托方式由县域商业银行,有利于农行股份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
3.建立政策补偿机制。一是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金融支农风险基金,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通过对为农业提供政策的金融机构提供贴息和其他补偿,用于对农业信贷现实风险的补偿,以保证政策性金融业务落实到位。二是尝试把现实财政支农资金的一部分直接用于对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经济的支持。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有关金融机构开展鼓励低收益高风险农业贷款业务,提供利差补贴和贷款损失的弥补。
4.建立税收、利率、资金回流三大支农激励机制。对在海南省欠发达地区的农行机构服务“三农”的项目或农业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实行普遍的免税政策或减税政策,减免营业税,降低或返还所得税。对服务“三农”的农行机构,应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和差别利率政策,增加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经营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制定金融补偿和资金回流机制,规定县域支行每年新增存款在扣除准备金和备付金后,要有一定比例的贷款增量用于涉农贷款。
5.建立财政资金配套机制。配套服务“三农”的财政资金必须与服务“三农”信贷资金互动。同时,对服务“三农”的信贷资金进行贴息,分散信贷资金风险。
6.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一是要大力推广农业保险业务。在农村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多经营主体的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密度,确保农业风险合规、有效地化解和转嫁。二是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农业经济问题应具有政策性,必须在制度的设计上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建立由国家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改变传统的扶贫、补贴方式,将国家对农业的救济、补贴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分散农业风险,增强其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风险的承受能力。
7.建立规范的农村中介组织体系。组建符合海南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并鼓励发展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农村互动担保组织,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动产、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探索建立便捷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将林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农业机器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农村信贷实践。
8.建立与服务“三农”相适应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对服务“三农”金融机构的监管,必须区别于服务其他行业的金融机构,要结合服务“三农”实际,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为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营造良好的业务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明彦.农业银行改革:困难.模式与前景[J].银行家,2007,(11).
[2]翟传海.对农业银行改革的两点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9).
(一)深化“三农”服务
依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农行西藏分行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明确的思想信念,凝心聚力,切实做好分内工作,将服务“三农”与支持西藏经济发展作为工作基础。现阶段,农行西藏分行近百分之九十五的营业网点针对县域开展“三农”业务,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工作者奋战于“三农”一线,超过百分之八十五的财务资源为西藏“三农”金融保驾护航。目前,在西藏个别地区用作基层营业所网点建设的资金投入超过三亿元,而上述一系列举措使农行西藏分行成为西藏地区最大的上市商业银行,并深化了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遵循全行服务“三农”的工作原则。
(二)保障金融扶贫的全面推进
现阶段,农行西藏分行正处于治理、稳定以及振兴西藏的政治高度,全面贯彻上级系统有关扶贫攻坚的政策部署,遵循总分行的相关扶贫金融政策体系,持续深化实施细则,以“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基本理念为导向。同时,“双联户”的“双基联动”贷款及领导挂点服务三农工作等多项政策,从根本保障了金融扶贫受益人群的广度。二零一七年初,西藏省部分农行分行投放涉农贷款超过十六亿元,余额五十七亿元,共发放1.09%扶贫贴息贷款近五亿元,余额超过三十一亿元,惠及多个乡镇。二零一六年开始发放精准扶贫小额到户贷款数十万户,超过二十亿元。
(三)扶持西藏贫困户致富
对于现阶段西藏的实情,农行西藏分行持续推陈出新,找到匹配于自身的普惠金融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政策与产品创新。对于农牧民缺少有效抵押物的情况,农行推行“钻金银铜”四卡农牧户小额贷款、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贷”等专属产品。在此基础上对个别县市的经济“融资难”问题,农行在和各级政府予以全面对接后,控制了准入标准,出台“贷款对象+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的扶贫产业贷款机制,现阶段发放精准扶贫产业贷款近百笔,金额超过十亿元。同时对于西藏信用环境普遍偏低的问题,农行出台三级信用机制,从根本深化了金融环境,构建了命中守信的还款观念。
(四)做实服务
西藏基础金融服务存在的内质弊病大多处于农牧区,而金融服务的基础也在农牧区。农行主动履行政治职责,通过非常高的成本深化西藏部分区域的金融服务供给,以期达到西藏地区偏远行政村的基础金融服务。根据“金穗惠农通工程”基础,构建有指向性的三农金融服务,进而达到西藏偏远行政村的金融需要,农牧民即使在村子中,也能够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经建设“自助银行+物理网点+流动金融服务+三农金融服务点+互联网金融”五位一体的金融服务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西藏个别农牧区金融服务的有效覆盖率。现阶段,在西藏地区总计发放超过三十万张惠农卡,三农金融服务超过三千个,行政村覆盖率超过百分之八十。对于高寒乏氧、地理与社会环境复杂的西藏地区,农行西藏分行全体工作者均发扬“走村串户,背包下乡”的奉献精神,在个别地区通过“背包银行”以及“马背银行”等形式深化流动金融服务,而近年来,农行在左贡县下林卡区域,波涛滚滚的怒江上方,藏东农行工作者冲破千难万阻构建了“索道银行”,而“索道银行”从根本促进了此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意义深远。
二、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农行未来工作的建议
农行西藏分行在全面贯彻西藏各级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基础上,从根本落实依附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要方针,匹配于基层“三农”金融服务的实情,遵循对党与国家、对人民负责的基本原则,持续深化和西藏扶贫工作的有机融合,阶段性和西藏各级政府予以协调,构建周期性的沟通模式,主动落实普惠金融工作,同时为政府的扶贫方针提供建议。
农行西藏分行在未来的发展中会侧重于基层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培养,做好基层工作者人文关怀,紧抓“三农”队伍构建。经各种有效的途径,切实深化三农条线业务工作者的培训,侧重于对现阶段业务发展所需的三农信贷政策体系予以培训,让“三农”条线工作者全面了解“三农”金融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以及规章,进而从根本促进农行西藏分行“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匹配于实情,在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的基础上,构建三农客户名单管理体系与责任追究体系,做到奖优罚劣,进而构建一支靠得住、用得上、业务精湛、素质过硬、具有担当的高效“三农”队伍。
在未来的工作中,依附于西藏“带动两翼、强工重镇、构建基地、东西发展”的基本方针,根据高原特色农畜产品、绿色食品以及林下资源优势全面发展特色产业,主动对接可复制、便于整体推广的项目。主动探索西藏农村产业金融新体系,同时了解相关政策,开发新市场,引导各级客户经理走进园区,了解企业,主动扶持市场前景广阔、具有一定经营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领军企业。在此基础上将市场予以全面且精准的定位,要体现其专业化、产业化以及品牌优势,要将信誉有保障的特色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作为主要的扶持对象,为推动西藏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农牧区创业就业服务铺平道路。
建议西藏省上级系统全面深化公共基础条件建构,进而为普惠金融发展夯实基础。建议西藏上级系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条件价差县域的调研,特别是农牧区,要对此类区域进行全面的分析,从根本掌握民众之需,进而因地制宜设计改良措施。持续加强对交通、水电以及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科学调整西藏公共基础水平,在便捷民众的基础上,也利于普惠金融的纵深,进而为深化西藏金融体系奠定基础。同时建议西藏上级系统加强对基层“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调研,第一时间制定出有关“十三五”的相关扶贫攻坚策略与实施明细,同时农行西藏分行需要提高对“普惠金融”工作的监督力度,进而使西藏金融业有更为明确的政策导向。同时,西藏上级系统要提高对农行的扶持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优质信贷以及存款等政策资源,因此确保普惠金融的全面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