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15:55:50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非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1、配合做好团区委“八项”工作;
2、“社工+义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3、积极申报“创新在基层”活动;
4、义工组织的管理和完善;
5、大学生协会换届工作;
6、非公团建工作;
7、创文(团委负责部分);
8、加强团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网络媒体,强化传统媒体。就是要充分发挥微博、Q群、Young地带等新媒体的作用,切合当代青年朋友的需求;同时,要重视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增加团活动见报刊、上电视的频率。
——每月的常规工作:
每月上报不少于2条团活动;
——每年1月初上报年度工作计划;6月底前上报半年工作总结;12月初上报当年工作总结。
——每月的主要工作:
1月:
1、年度总结会议;
2、大协创业、就业登记活动;
3、“新春朝阳映团旗”系列活动;
4、义工表彰;
5、微志愿、弘大爱系列活动。
2月:
1、村居团支部公选副书记工作考核;
2、全镇团员信息整理上报;
3、“新春朝阳映团旗”系列活动方案评选工作;
4、增补一名团委委员;
5、大协篮球比赛、总结;
6、“分享童年美好时光”——九江镇大学生与海寿小学学生同乐日活动;
7、增开腾讯微博;
8、团区委调研工作;
9、企业义工服务一小时活动报名工作。
3月:
1、年度工作会议(初定3月1日);
2、开展以“绿色环保”为主题的团活动或义工活动;
3、雏鹰课外活动基金上半年申报和发放;
4、3月4日,在工业园区内开展一次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便民服务”活动;
5、12355下基层讲座;
6、申报“创新在基层项目”;
7、开展XX青年网的改版工作。
4月:
1、开展以“缅怀优秀义工叶国基和崔绍朗”为主题的义工活动;
2、筹备并开展“建团91周年”知识竞赛活动;
3、鼓励镇内社工自主策划和开展“社工+义工”服务,并首先将该模式运用于企业服务和“托起明天的太阳”活动;
5、着手完善和规范义工管理制度。
5月:
1、五四表彰;
2、开展以“争创时代劳动先锋”为主题的团活动或义工活动,主要是青年员工技能比赛,联合工会和劳保一起开展;
3、团干培训;
4、着手完善和规范义工管理制度;
5、在企业开展一次“社工+义工”服务活动。
6月:
1、开展以“端午送粽子”为主题的团活动或义工活动;
2、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3、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团带队活动,重点关注外工子弟学校;
4、在沙头工业园区开展一次“便民服务”活动。
7月:
1、大学生暑期实践;
2、开展以“红七月志愿服务月”为主题的义工服务,对我镇的扶贫对象怀集县金洒镇的儿童开展“圆梦计划”,并融入“社工+义工”模式;
3、筹备“托起明天的太阳”活动的表彰活动和创新事项,并融入“社工+义工”模式;
4、筹备大协换届。
8 月:
1、大协换届;
2、开展以“关爱互助”为主题的团活动或义工活动,鼓励机关、学校和村居团组织与非公团建组织联合开展各项活动;
3、在__村开展水上趣味____*运动会。
4、筹备“托起明天的太阳”活动的表彰活动和创新事项,并融入“社工+义工”模式。
9月:
1、930系列活动;
2、开展以“乐善九江”为主题的团活动或义工活动,主要是与春晖一起探访孤寡老人。
3、“托起明天的太阳”活动十五周年总结和表彰大会。
4、在九江城区开展一次“便民服务”活动。
10月:
1、国庆嘉年华活动;
2、团刊征订、团费收缴。
11月:
1、义工文化节系列活动;
2、镇义工联理事会换届;
3、团工作考核。
12月:
为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市经委党组高度重视,继市委大讨论动员大会后,我委迅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学习市委汪书记在全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党组书记、主任周年付同志作了市经委机关大讨论动员,要求全委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大讨论中来,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行动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当好参谋、服务企业”这个经委职能上下真功夫,为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确保大讨论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我委根据滁〔20*〕13号通知要求,成立了市经委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全市经委工作实际制订了《市经委关于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的实施意见》,并制订全委机关学习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对照市委大讨论的步骤和要求,分阶段联系工作实际扎实推进,认真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通过学习讨论,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和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重要的阶段性特征。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联系滁州实际,大家深刻认识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调整结构、深化改革、转变增长方式上来,切实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要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环节,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对照要求,扎实推进
大讨论从2月中旬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我委认真对照步骤和要求,扎实推进。
在宣传发动、学习讨论阶段,全委同志都紧紧围绕总书记提出的“四学习、四提高”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召开学习会、报告会、党员干部座谈会等,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学习内容不仅有《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中央、省、市领导讲话,还结合市经委工作职责学习了《安徽省工业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市经委20*年工作要点》等。
在认真剖析、深入查找阶段,全委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联系本科室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召开座谈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企业意见,深入查找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能力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认真谋划和安排年度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委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分解,结合科室工作梳理排出科室和个人年度工作计划。
在制定措施、落实整改阶段,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结合新经委刚组建,结合党员干部作风教育活动,结合机关效能深入推进年活动和三次机关业务学习周活动,抓紧建立健全机关规则制度,按照“用制度管人管事”和“一级对一级负责”精神,为规范机关,结合经委工作实际,本着从严、适用、可操作的精神,陆续制订出了《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等11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涉企调查审批制》等7项效能制度。按照对待工作要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和提高效能的精神,制定了《市经委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机关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全委、科室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全委、科室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对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优化了工作流程,加快了工作节奏,提高了为基层、企业服务的水平。
在巩固成果,总结提高阶段,各科室都将整改措施和整改小结形成书面报告,通过滁州市经委信息网向社会,接受社会监督,在学习讨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城镇化战略、东向发展战略”为主线,着力制定和落实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着力打造和服务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着力引导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大力开展全民创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强经济运行监测与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即以规划为先导,落实“十一五”工业发展目标;以监测经济运行为基础,努力当好决策参谋;以抓“三大”促成长为着力点,实现工业经济总量快速提升;以技术进步为依托,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开展全民创业为抓手,加快非公和中小企业发展;以企业改革为动力,规范有序做好企业改制工作;以效能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提升经委系统干部整体素质。
三、真学真用,创新工作
同时国务院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也就是说,非公募基金会这一特殊的投资机构必须每年捐钱给公益事业,而基金会平均每年增长率要超过公益事业支出率和通胀率,否则多年后就会自行消失。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近五年的通货膨胀率分别为1.2%、3.9%、1.8%、1.5%和4.8%。就非公募基金会而言,其面临着每年资金10%左右的增长压力,同时还要向国家缴纳高比率的企业所得税,其维持能力尚且困难,更难提及发展壮大――为了公益事业的发展,要么牺牲自己,要么牺牲国家税法的权威,成了南都发展过程中挥之不去的尴尬与无奈。易言之,南都面临着“割肉多长膘难”的问题:公益事业和国家财政都需要南都做出贡献,而基金会资金增长必须艰难地跑赢通货膨胀率和资金捐助率之和。基金会资金增长率非人力所能控制,带有明显的不确定性,而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和国家税款的缴纳却是刚性的,这无异于非公募基金会慢性自残甚至慢性自杀。因此,南都是否应缴纳所得税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二、我国非公募基金会所得税法环境
南都的所得税发生在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当时尚未开始实施,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另外,还有《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上法律规范对非公募基金会所得税形成的所得税法基本框架是:
国家财政拨款、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在金融机构的基金会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暂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对购买股票、债券(国库券除外)等有价证券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后情形似乎有所变化。新企业税法第二十六条之第四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税。其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同时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易言之,非公募基金会的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是否能免税需要国务院财政或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还有一个问题:既然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在免税范围之外,那只剩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才能免税,而哪些收入属于非营利性收入,就不得而知了。
南都这样的非公募基金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前面临着所得税缴纳的困境,而新法出台后,不仅没有明确可给予非公募基金会的具体税收优惠措施,而且从原则上把问题搞得更加模糊和复杂了。在这样的所得税法制环境下,“南都”们的发展前景不能不令人担忧。
三、其他国家或地区基金会所得税税收制度简述
南都的命运是否也在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非公募基金会同时“公映”,非公募基金会的税收环境是否是“寰球同此凉热”。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就必须去考察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所得税税收法律制度。以下简要介绍美国、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基本情况:
(一)美国
根据《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经美国国内收入局核准认定后享有免税资格,其正常的所得免交公司所得税。正常的所得是指这些非营利组织在从事非营利事业中取得的所得,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服务性收入(包括会员费)。同时,非营利组织在其日常业务活动中,可能开展一些与其自身免税事业不相关的业务,这部分业务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须按适用的公司所得税率纳税。
在免税资格的认定上,美国的联邦法典第26卷――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条款明文规定了免税的非营利组织:一个非营利组织想要获得法律的免税资格,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登记,填写1023号免所得税申请登记表,经过税务机关的组织测试和运行测试后才可以取得该申请表内容详尽而细致,包括了实体类型、经营活动情况、财务资料等诸多方面。早在1913年美国税收法律就规定,年收入超过2500美元的社会团体,必须向国家税务局提交年度报告。除教会以外的所有社会团体都需要在税务局登记,以获得免税的地位和国家认可。
联邦税法对非营利组织的特定业务活动有着严格的限制,对与组织宗旨相关或无关的业务活动作了明确的规定。与组织宗旨相关的活动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开展的活动,这类活动所获得的利润不用缴税;无关商业活动与组织宗旨无关,以营利为目的,则需要缴税。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可以从事商业活动,但免税组织的无关商业活动必须少于年活动或收入的一半。对于免税组织下列收入免征所得税:1.利息、股息、专利使用费、地租、养老保险金等收入;2.为政府开展调查研究收入;3.为学院、大学或医院开展活动获得的收入;4.志愿者开展商业活动时获得的收入;5.慈善机构为其成员、学生、病人、管理人员或职员服务时获得的收入;6.出售赠品的收入;7.在展览会或博览会上开展服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或参加贸易展览活动获取的收入;8.为小型非营利性医院提供特定服务获得的收入;9.出售具有慈善性物品获取的收入。
美国在给予公益性事业减免税的同时,也对非营利性组织创造私人收益的行为进行了政策上的规范与处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如果非营利组织与对其事务有实质性影响的个人进行交易,并产生了有利于个人的“过多利益”(即指该组织提供的价值远高于个人应该接受的价值),则该组织将被课征“过多利益”的惩罚性消费税,同时该10%有实质性影响的个人则将被征收“过多利益”的消费税。如果这种个人交易25%行为在税法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该个人将再次被课征过多利益200%的惩罚性税收。若《美国国内收入法典》501(C)(3)条款所规定的私人基金会在纳税年度内用于慈善捐赠等公益性支出未达到一定的比例,其投资净所得将被征收2%的消费税;如其未分配所得过多,其未正常分配部分将被课征15%的消费税;如超过一定期限后仍未进行恰当分配,将课征税率为100%的惩罚性税收。对私人基金会的一些特殊投资、支出行为及资产构成等也要征收不同税率水平的消费税。美国法律汇编第508条第(e)项规定,基金会每年收入中,有一定比例必须分配掉,分配的意思是拿出去为公众谋福利。凡未分配的部分,因与设立的目的不合,不得享受免税权利。
(二)德国
在德国,如果一个非营利组织以追求公共福利、慈善或宗教目的为目标,根据税收法案的特殊规定它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前提是这些组织必须在章程中写明其全部和直接所追求的目的并且符合税收条例对组织宗旨方面的要求。在组织运作时,其财产只允许按照章程规定的目的使用,成员不能取得利润和其他形式的补助。公益组织要想取得免税优惠,就必须全部和直接实现章程所规定的目标,对于不符合这些标准规定的活动则负有纳税义务。具有免税资格的公益组织一般可以享受到的免税待遇包括:免征法人所得税;公益组织在继承遗产后其免税身份还可持续10年,并可免除遗产税和捐赠税;免除商业税和净资产税。易言之,凡依法登记注册为公益性非营利的机构,均享受政府对非营利机构的特殊税收政策――基本上是零税率。当然,法律对这类机构有着严格的限制与约束。
1.以为公共利益服务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允许通过转让成果而获利,但必须将所获收益用于公益再投入。
2.允许利用自身条件获得收入,但必须将收入用于公共积累、购置公益设备、兴建公益设施、改善工作条件等,而不得落入投资者或个人的腰包。
3.该机构的职工工资要接受政府财政、税务部门的监督,他们必须逐月向政府监督机构报送收入表、工资表,一旦发现某人工资明显偏高,将被勒令纠正或停发,并由监督机构进行查处,严重违规者将被终止非营利机构待遇。
德国税法对非营利组织商业活动的规定较为宽松。税法区分了慈善团体中两方面的利益:“理想的”和“私利的”。“理想的”利益包括符合慈善团体章程目标的商业活动,即与实现组织的非营利性目标相关的商业活动,如文化、教育和类似慈善项目的入场费,体育项目的门票和由医院、学校、护理院及类似部门承担的服务费等。“私利的”利益是指组织资金积累、利益分配。在慈善团体解散后向成员或捐献者分配剩余资产以及无关商业活动都归于私利方面。一般超过投资收入的25%的资产积累和资产分配是被禁止的。无关商业活动,如开办俱乐部旅馆、来自慈善杂志的广告收入,超过6万马克运动项目的入场费和来自商业赞助的收入虽然可以接受,但这些收入要缴税。
(三)我国的台湾地区
我国台湾地区的《所得税法》第四条之第十三款规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符合行政院规定标准者,其本身之所得及附属作业组织之所得,免纳所得税。台湾地区行政院《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免纳所得税适用标准》只要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组织团体之所得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免税:(1)依法设立,(2)不分配利润及剩余财产与捐赠人或其关系人,(3)不经营与其创设目的无关之业务,(4)收支记录完全,财务保管与运用符合规定(如限制存于银行及购置上市股票,目的事业支出达基金孳息及其它经常性收入之百分之八十以上,(5)主要捐赠人及各该人之配偶及三亲等以内之亲属担任董监事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及(6)与其捐赠人、董监事间无业务上或财务上不正常关系。1994年以前,台湾税务机关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款征收较为放任,导致不法分子利用非营利组织规避税负,但1995年起所有非营利组织皆应结算申报(是否应税依上述标准决定),但宗教团体、各行业公会组织、同乡会、同学会、宗亲会、营利事业产业工会、各级学校学生家长会、国际狮子会、国际扶轮社、国际青年商会、国际同济会、国际崇她社及各县市工业发展投资策进会等,如无任何营业或作业组织收入,仅有会费、捐赠、基金存款利息且其财产总额或当年度收入总额在新台币一亿元以下者免申报。
基本上,我国台湾地区并未禁止非营利组织从事商业活动,所以非营利组织可利用商业活动来从事其目的事业(例如残障团体可开立商店来帮助残障人士就业、文化机构可成立出版社等),亦可利用经济活动来募集资金,所以娱乐税法第四条第一项甚至规定公益团体举办娱乐活动之全部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全部供本事业之用者免税。至于非营利组织之商业活动所得应否免税,台湾自1995年起采取的方式是,原则上应税,但如非商业活动之收入不足支应与其创设目的有关活动之支出时,该不足支应部分得自商业活动所得中扣除。
四、我国非公募基金会所得税法律制度机制的建议
(一)立法上明确非公募基金会享有所得税免税的主体资格。
非公募基金会主要以接受捐赠等方式形成公益资产,通过运作公益资产保值增值,并以各种公益项目的形式投入社会,增大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从而不断增进社会福利。现代教育事业、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生态与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各种公益事业的发展都与非公募基金会的作用密不可分。因此,一般认为有权比主要为其股东或成员利益服务的营利性组织享受更多的政府福利。税赋优惠是提供给基金会的主要福利之一,在大多数法律体系中,法律往往规定以提升教育、健康、科学、文化或解除贫穷为目的的组织,可享有民众捐款可扣抵所得税,或可免缴财产税的优惠。非公募基金会这样的非营利组织从事公益事务,具有辅助政府支出的功能,使政府的负担减轻,所以政府应减免其税捐。政府不选择直接支出而选择免税,其目的在使非营利组织免于政府干预,并免于浪费资源于游说或租税规划。非公募基金会增进了社会福利,而每一社会都可因拥有一个有力、活跃且独立的基金会而获益良多。若对基金会课以特别的税捐或税率,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会因此受损或受挫。
对非公募基金会实施所得税免税政策,也符合是我国现阶段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状况。目前,我国非公募基金会刚刚起步,截止2007年底,全国仅有400余家的基金会,而像南都这样的原始资本过亿的大型机构更不多见。全国所有非公募基金会的资金总额为300多亿人民币,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的相差甚远。因而我国的非公募基金会还很弱小,对公益事业的贡献心有余而力不足,需要国家加大扶持力度,从所得税政策上给予免税优惠,促使其快速成长壮大。
免税资格的取得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基金会注册时,免税待遇自动生效;二是注册与申请相结合,注册后必须向税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才能得到某项优惠政策;三是自动免税制度与特殊自由裁量权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即属于税法列明的基金会,自动享受免税待遇,其它慈善或互助型的基金会每年都必须申请免税。笔者认为,我国应该采取第一种方式,一方面财税制度是国家与公民都有深远影响的性制度,必须坚持“法律保留”(或“议会”保留)原则,因而基金会免税资格的应有国家法律规定而不是行政部门钦定。另一方面,我国的行政审批效率不高,现有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本身的监督机制并不完善,非公募基金会的免税资格由行政部门批准,带有任意性和不确定性,不仅危害国家税法权威,滋生腐败,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的非公募基金会做大做强。当然,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资本市场管理的角度考虑,非公募基金会的规范与监管问题也势在必行(下文另有论述)。
(二)非公募基金会获得免税资格的条件
非公募基金会运行过程可能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捐赠所得、政府补贴所得和营利性所得(利息、股票、租金、版税、出卖资产和劳务等所得)等。一般而言,捐赠收入和政府补贴收入享有所得税免税优惠争议不大。问题的焦点在于非公募基金会从事经济活动获得的净收益是否应免税。可也分为四种方案:1.免纳所得税;2.征收所得税税款;3.只有当从事的经济活动与其公益目的无关,或对无促进该公益目的的部份进行投入时,应缴纳所得税;4.建立一项评估标准,允许一小部分的经济活动所得利润免缴税,而超过该限额的数量则需予课税。
笔者认为,一刀切地免征经营性所得税,并不明智也不利于对非公募基金会进行监管。同样,征收经营性所得税也不利于我国弱小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另外,若通过最高数量限制仅仅是权宜之计,由于数额限制具有刚性约束,不能随着经济形势做出及时调整,不利于基金会的长远发展。因此,根据收入的公益性质进行确定是否经济活动收入免税比较科学合理。
非公募基金会经济活动收入免税必须是符合公益性的收入,这里所谓的公益性,主要根据两个标准来确定:
1.主要目的标准,即从事该项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公益事业筹集更多资金,从事交易或经营活动只是辅助公益目的的实现,且不得有损社会公益。为保障非公募基金会运作的公益效果,立法上应该对基金会内部从事经济活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基金会主管部门对非公募基金会的经济活动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对其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比例规范和监督。
2.收入最终流向标准,在此标准下,只要从事经济活动获得的利润都实际被用于公益慈善活动,其收入即可获得免税。为避免非公募基金会不合理聚财,法律应明确规定基金会每年经济活动收入的公益支出最低限额。
(三)建立非公募基金会透明公开运作的机制。
基金会以公益目的而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基金会必然是专业而有效率的,要保证基金会良性运行,防止基金会利用滥用税收优惠,贪污舞弊挥霍资金或进行洗钱活动,必须建立一整套信息报告制度,接受政府和大众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财务会计公开与报告制度。非公募基金会创设仅为公益目的,因而不得借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财务会计资料,甚至其财务透明度之标准甚至要超过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行政机关、捐助人和受助人都应有权查阅其财务会计报告。
2.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制度。法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应向公益事业投入资金,投入方向、性质、规模与结构等投资计划,理事会、监事会及秘书处等为基金会运作制定年度工作执行计划都需要向社会公开。
3.人事情况报告制度。包括理事、监事与工作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公开、重大人动透明和基金会人员主要活动定期报告等等,对基金会从业人员资信与活动情况及时有效进行监督,确保他们忠实勤勉地为公益事业工作,约束其不借助工作便利为私人谋取不法利益。
4.独立的税务申报登记制度。非公募基金会享有免税主体资格,并不意味着税务行政主管部门不必对其进行税务监督。
一、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一)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和项目。各级发改、劳动、人事、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搞好配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振兴十大产业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交通和城镇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基础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劳动者就业。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就业的具体安排和工作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对接,组织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应聘。
(二)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落实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信贷、土地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安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在巩固提高商贸流通、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新领域,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拓宽就业空间,挖掘就业岗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充分利用新建园区、基地、产业集群等配套服务扩大就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旅游产业和中介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
(四)统筹城乡就业。将统筹城乡就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社会保险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领导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要求,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强与境内和周边大企业的劳动用工协作,大力组织对外劳务输转,打造一批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一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二、落实就业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五)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并纳入全市就业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通过“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特设教师岗位”“甘肃省医疗卫生类大学生进农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等扶助一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聘一批,落实创业政策带动一批,支持大中型企业接收一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一批,开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组织人才交流合作输出一批,开展技能培训储备一批等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就业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纯农牧户毕业生的安置、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录用工作。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在扶持创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同时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要落实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服务满一定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增加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工作,保障其就业权利不受侵害。各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实行月报告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
(六)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从2009年起,全市统一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向劳动者发放。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继续执行原税收优惠政策。
(七)积极落实企业稳定就业政策。认真落实“五缓交四降低三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可用于困难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贴。由市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委)、地税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八)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
(九)规范企业裁员。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对异常失业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确保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并统一进行失业登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处理因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各类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我市20户企业向全市发出的稳定就业倡议书,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降低薪酬等阶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挖掘用工潜力,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三、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政策扶持创业。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自主创业,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激励、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政策效应,发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5万元;对各类创业主体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可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允许经济基础好的创业人员之间实行“联保”,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激励机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
(十一)加强创业培训。将创业能力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
(十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农村乡镇、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依托市、县各类园区、基地,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构筑支持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创业项目和城乡劳动力资源库,向社会公开创业信息。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会、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等各类活动。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之路,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职业培训,以技能促进就业
(十三)扩大培训人员范围。将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继续完善整合部门职能、整合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金、做好跟踪服务的“三整合一跟踪”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将免费培训人员范围由初高困毕业生扩大到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四)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引导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再就业能力。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内职业学校的教学、实训设施等条件,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以下简称“农村两后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加强技能劳动力资源储备。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通过校企合作、地校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术工人。加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指导经济实力雄厚、培养能力较强、培训制度较好的大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考核,在企业推动“名师带徒”活动,实行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结对培养,不断发展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十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着力提高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促进就业工作的作用,将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141号)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发展平台,在编制规划和项目建设上重点支持。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注重服务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中介组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十七)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制度。认真开展城乡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活动效果。
(十八)完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给予重点援助。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的援助服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科学编制下达企业安置退役士兵计划,有关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安置义务。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十九)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在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是指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家庭。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作为农村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以工代赈”,就近就地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力争在三年内逐步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六、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职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以及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一、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承接了去年的良好发展态势,经济运行健康正常,全市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工业经济较快增长,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其主要特点在于:
──工业生产增幅逐渐回升。开年以来由于供电不足,部分企业开工不足、停产检修,全市工业生产形势低迷,2、3、4月工业生产增幅分别为3.97、0.6、3.2。5月份以来,全市工业生产进入了较快增长的轨道,1-5月实现全社会工业总产值42.9亿元,同比增长19.8。(绝对数为现价,增幅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速度)。主要是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产值34.8亿元,增长20.4,带动全部工业增速比上月提高16.6个百分点,主要是烟草、化工、矿产品、建材业增幅较大。规模以下工业产值8.1亿元,增长16.6。
──轻重工业同步增长,重化工业发展亮点突出。规模以上轻工业实现产值17.5亿元,增长22。主要是烟草加工业实现工业产值14.9亿元,增长23.8,1-5月累计生产卷烟21万箱,同比增长17;印刷业实现产值1.47亿元,下降24。生产丝43吨,同比增长一倍多;中成药17吨,增长了7.5倍。
重工业实现产值17.3亿元,增长18.2。由于多数重工产品价格上涨,如不扣除价格因素,重工业高速增长30.2。主要是化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5亿元,同比增长14.8,其中云天化股份公司实现工业增加值4.2亿元,增长20.7。多数重工业产品增幅较大,电石7.2万吨,增长1.2倍;原煤258万吨,增长6.3;铁合金2837吨,增长1.2倍;铁矿石1.9万吨,增长72.4;硫铁矿增长1.5倍;水泥49.9万吨,增长19.9。
──规模工业经济效益有所改观。1-4月,规模以上80户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改善,向省签定的工业经济发展四项指标均超过目标进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48亿元,增长22.4;主营业务收入34.96亿元,增长28.8;利税总额14.1亿元,增长23.9,其中利润6.0亿元,增长26.1。分行业看,除煤炭、电力、供水、印刷、工艺品制造业利润同比下滑外,其它12个行业盈利水平都有所提升,利润总额大幅增长的有烟草、纺织、造纸、建材、有色行业,同比扭亏为盈的有农副食品加工、医药、塑料行业。
就我市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市工业对少数大企业的依赖性过强,大企业的波动对全市工业影响突出。年初烟厂因假期调整和技术改造,致使全市工业增长幅度明显回落,到5月生产趋于正常,而去年同期因技改停产,使其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37。侨通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较为困难,供电局实行省级核算,各项指标具有不可控因素,这些对我市工业经济增长都有较大影响。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能源、交通等瓶颈约束十分突出。煤、电、油、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难以缓解;多数原材料产品价格上升,对我市具有着双方面的影响,在有利于刺激重化工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助推了产品生产成本上升。
三是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银行难贷款、企业贷款难”的现象依然明显存在,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资金短缺问题突出,另一方面是银行缺乏好的贷款项目,市内金融机构存贷差已高达60多亿元。
二、上半年经委主要工作
半年来,全市经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发展目标,抓住机遇,努力工作,重点在以下工作上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重调查研究,夯实各项工作基础
一是安排和部署好全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好全年工作,3月中旬召开了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在总结20__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技术改造项目工作。1-5月,全市重点工业项目预计完成投资3亿元左右,其中华新水泥已于5月投产,张窝水电站工业机组正进行安装调试,鲁甸2万吨电炉锌、6万吨电解锌、水富6万吨聚甲醛等项目即将投产,将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共储备技术改造项目10个,上报省经委7个,其中重点做好省政府下达的两个安全生产示范改造煤矿的技改申报工作,涉及总投资4100万元,技改完成后将实现年销售收入558 0万元,年税金806万元。向省经委推荐全市“十一五”期间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涉及煤炭、化工、建材、矿冶、农特产品等行业,总投资137.89亿元,预期实现销售收入186.68亿元,利税36.53亿元,其中以昭阳褐煤化工开发项目为主的化工行业,总投资为107.2亿元,占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的77.74。
三是在招商引资发展工业方面取得突破。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的华新水泥有限公司已于五月正式点火投产;通过大量的调研考察,引进国内大型企业集团--西洋集团、三峡公司对褐煤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前期工作取得进展;在刚刚结束的昆交会上签订了投资总额55亿元的威信煤电联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引资5.9亿元的绥江县10万吨制浆造纸迁建项目、昭阳区浓缩苹果汁加工厂建设、盐津县年产10万吨合成甲醇生产线和20万吨电石生产线、水富张滩电石厂二期建设、巧家县白鹤滩镇松梁村铅锌矿资源勘探开发、鲁甸和威信蚕桑加工产业等工业项目。
四是组织了经委系统项目申报培训会。为加大我市项目储备的力度,增加项目数量、提高质量,我委4月底举办了项目申报培训会,就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乡镇企业、工业技术改造的项目申报工作对各县区经贸局及重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宏观经济调控得到加强
一是加强对工业经济增长情况的监测分析。坚持经济运行分析会商制度,定期召集相关负责人对经济运行情况集中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把握当前经济运行的特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症结,并针对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强化重点工业企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在去年对23家骨干工业企业实施动态监测的基础上,把监测范围扩大到50户企业。建立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库的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的要素调控。对全市煤、电、油、运供需情况随时跟踪、监测、分析,针对突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由于天干雨少,今年发电量仅4.2亿千瓦小时,同比下降36,但通过各方努力,向省争取指标,近期计划用电指标已经增加到了480万千瓦时/天,供电局累计售电量4.96亿千瓦时,增长48.5,对我市电力紧张的情况起到了缓解作用,使市内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生产建设得以顺利进行。作为市政府春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织了春运协调工作。
三是成立了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今年3月,由市经委主管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正式成立,作为中介机构、行业自律机构,在加强全市工业经济的综合协调管理、加强市场化建设、促进新型工业化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工经联的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其重要作用正逐步显现,
(三)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迈上新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5号文件和国发[20__]3号文件精神,推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在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今年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思路,并提出了发展的目标任务及措施,继续完善了非公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年目标的完成。截止20__年3月底,全市非公经济企业4.24万户,从业人员12.2万人,占考核目标的93.1,一季度上交税金1.09亿元,两项指标都超过省考核的目标进度。规模以上52户非公工业企业1-5月实现工业增加值3.87亿元,同比增长41,实现利润总额1.15亿元,增长43.2。储备非公经济项目31个,筛选、推荐6个上报省非公办争取资金扶持;推荐三艾有机魔芋发展有限公司和彝良农副产品加工厂参加了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会;推荐天昭药业等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参加了云南省银行金融产品推荐洽谈会。
(四)园区建设进展顺利
为合理布局工业发展空间,构筑工业发展平台,加快了工业园区建设。集中力量指导和督促省级昭阳工业园区的规划工作,委托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建设方案,现已得到省政府批准;水富省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彝良矿冶加工基地建设已全面展开,鲁甸茨院工业园区已具雏形,正在边规划边建设中。盐津工业园区规划即将启动。
(五)企业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
通过认真的安排部署,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了完善政策体系、签订改革目标责任制等措施,使改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新一轮纳入市级改革考核的33户国有企业,已经完成16户,占考核目标的48。未完成改革的市建筑公司、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改制方案基本成熟正待审批,其余企业资产评估即将完成,改制方案已制定,可望在年内完成上报审批工作。城镇集体企业改革、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拉开了序幕,市轻工业供销公司(属城镇集体企业)、市锌品厂(属乡镇企业)的改革基本结束,市金属制品厂、水富盛通食品公司(股份合作制)的深化改革工作正有序展开。
(六)加快乡镇企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全市乡镇企业调查研究,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组织各县区20__年项目申报工作并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筛选了17个项目推荐报送省乡镇企业局和省财政厅。按照省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对各县、区进行了分解。1-5月,全部乡镇企业完成增加值8.37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工业增加值3.87亿元,增长38.2;实现利润总额2.87亿元,增长44;上交税金0.92亿元,增长48.3。
(七)认真抓好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抓好建材行业管理,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稳步发展;新办易制毒化学物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8个,年检11户;对鲁甸县民爆仓库进行了检查验收;组织了全市盐政执法培训,参培人员128人,参加了3.15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对9户市内装饰企业进行了年检;做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报工作,共完成了4户企业初审认定。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强化工业经济宏观调控与监测
一是抓好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综合协调,稳定全市工业生产。重点是加强电力调度协调,并根据实际情况搞好计划和节约用电,提前做好丰水期工业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实现丰水期工业生产能力的全面释放,稳定全市工业生产。
二是认真组织落实工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对照目标,寻找差距,做好工业经济发展四项责任目标考核,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加快重点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重点企业在工业发展中的龙头和带动辐射作用,完善制度,继续对工业经济四项责任 指标、非公经济三项指标、乡镇企业四项指标进行责任制考核,确保“十一五”起步之年为后四年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三是健全重点企业监测制度,实时分析研究经济运行动态,提高运行调节、调控能力。继续加强对重点监测企业的日常监测和指导,完善对列入全市重点的50户企业的监测、监控和分析。并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时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四是加大行业管理力度。继续加大建材、墙改、电力、易制毒化学品、资源综合利用、民用爆破器材、盐务等行业管理的力度。
(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推进结构调整
采取各种措施,完善生产力布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大做强我市工业。一是加大行业和资源的管理与整合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加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力度,争取上级的支持,扩大招商引资;四是进一步做好工业建设项目的跟踪监测,对各类项目搞好协调服务,监督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做好华新水泥等技改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五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深入开展节约降耗,采取实行差别电价等措施,重点做好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狠抓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率;加快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研究步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抓好各种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一是抓紧修改完善《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争取尽快定稿,上报批准实施。二是组织好“十一五水泥工业规划”、开展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等工作。三是加强对工业园区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抓紧省级昭阳工业园区和水富特色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工业园区动态监测机制;同时促进彝良矿冶加工基地、鲁甸茨院工业园区和盐津工业园区建设,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亮点。
(四)营造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和乡镇企业加快发展
进一步完善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对非公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引导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层次。搭建银政、银企沟通平台,启动运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对乡镇企业发展要稳步推进“三项工程”,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五)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督促好乡镇集体企业改革,开展好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继续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国有企业为重点,推进和引导城乡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改革,深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革,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二是开展回访调查和跟踪问效活动,指导已改制的企业进行和完善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帮助企业协调好各方关系,促使企业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逐步做大做强。
(六)切实抓好挂钩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市直单位挂钩扶贫动员大会精神,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挂钩帮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科学制定挂钩村的“十一五”扶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创新工作机制,细化办法措施,出实招、求实效,帮助贫困群众找致富路子,多为群众办实事,按照“把握一个原则,突出四个重点,建立五个机制,推动两个结合”的要求做好新一轮挂钩扶贫工作。
昨天和今天,对灵台县和崆峒区12个点进行了现场查看,了解了基层团组织工作情况,刚才听取了同志的工作汇报,总体感到市委、市政府对共青团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全面落实了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出台了促进共青团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为市共青团工作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市共青团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作风务实,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尤其是青少年思想引领、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希望工程、企业团建、创先争优等工作扎实有效、载体丰富、亮点频出,创造了许多值得学习和推广的成功经验,团省委对市的共青团是工作满意的,也是充分肯定的。
一是团市委工作谋划科学。团市委按照团省委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提出的“163”年度工作计划,紧贴党政中心工作,符合市情实际,六项重点工作涵盖面广,落实措施扎实到位,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在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方面做出了优异的成绩,特别是近五年来先后选树全国道德模范张晓、爱心助学典型于成学老师,通过《中国青年报》及《人民日报》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导向。
二是团属重点工作扎实有效。首先,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加强。牢牢抓住庆祝建党90周年这一契机,广泛开展了“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开办的青春大讲堂,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和有益探索。其次,服务发展大局工作成效显著。围绕本区域支柱产业,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大力开展青农技能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帮助当地农村青年创业致富,为农村团建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围绕青年创业致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基地达到了48个,数量多、质量好,制度建设细化精确,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争取建校助学资金602.2万元,援建希望小学4所,资助贫困学生2033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开展了“和谐五星”创建活动,将优秀传统文化和党政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相结合,带动整个村求创新、求致富,促和谐、促发展,对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文明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人心。联合政法系统开展的“千名政法干部结对帮教问题青少年”活动,帮助一大批问题青少年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这在全省尚属首次,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创造了经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基层团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团市委对基层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部署到位,要求明确,制度设计合理,积极争取党政支持,联合组织部门开展基层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任命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兼任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将农村青年创业带头人、致富能人以及大学生村官、机关单位、社会组织的人员选进团组织,配强了书记班子,扩大了组织覆盖,团的工作活力得到了加强,积极性得到了调动。以“和谐五星”为主题的“五星团支部”、“五星团员”、“五星少年”等评选活动,是基层团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特色载体,既符合农村特点又突出全民参与,是基层团组织创新工作中的一个亮点。华能发电公司团组织工作基础扎实,活动丰富,对团员青年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东运集团、新世纪集团公司等非公企业的领导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团组织能够积极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创新创效、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设计开展大量工作,为党政领导分忧,为企业发展出力献策,切实体现出了共青团组织在服务团员青年方面的组织优越性。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共青团市委要认真领会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围绕青少年成长发展的迫切需求、围绕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把工作谋划好、安排好,全力推进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牢牢把握共青团组织育人的根本宗旨,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
要围绕履行共青团四项职能找准工作定位。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要牢牢把握党对共青团的要求,以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工作目标,扎实做好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通过抓好组织、带好队伍,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把青年人聚拢在团组织的周围,以共青团鲜明的组织性、政治性、思想性团结引领青年人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奋斗。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开展感恩教育、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培养他们对党、对祖国的朴素感情,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年永远跟党走的信念。要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世界观,培养良好的道德追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奉公守法、诚实做人。
二、牢牢把握党政中心工作的根本要求,组织团员青年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党委的中心工作就是共青团努力的方向,广大团员青年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共青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党政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找准自身优势与党政大局、现实需要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和着力点,使团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相融合、目标相一致、部署相呼应,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式发展。各县区、各部门团组织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各自实际选择一批特色亮点工作,做大做强,做出成绩,形成具有特色的共青团品牌工作。
三、牢牢把握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根本需求,着力措办惠青实事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各级团干部要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首先心里要真有青年群众。要牢记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对共青团工作的根本要求,怀抱崇高理想,充满奋斗激情,心系广大群众,从青少年成长的实际需求出发,围绕青少年成长成才、创业致富等方面开展工作,帮助广大青年群众解决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而增强团组织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组织面向学生和青年职工的励志教育、自信心培养、公益服务等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得到锻炼和成长。组织青年企业家和十大杰出青年等先进青少年代表到农民工群体、高校、企业中举办巡回报告会、座谈会,以个人艰苦奋斗的创业史激励广大青年树立自信心,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四、牢牢把握基层组织建设这一工作主线,全面夯实共青团工作基础
酒饮料业商会的成立,为我县酒类饮料业的发展奠定了组织保证。但要发挥商会的作用,自身建设必不可少。经广泛调查,我县酒饮料从业单位1100多家,就业人员1万2千多人,是目前我县个体工商户比较集中的一个行业,也是对我县经济发展贡献比较大行业,行业中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明确商会组织和工作制度。商会成立后,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工商联行业组织工作通则》的要求,制定了商会的组织制度、财务制度、办公制度和决策机制。规定每月9号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作到会长经常碰头,有事随时解决,活动经常开展。
(二)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商会成立之后,我们及时召开会长办公会,对商会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并制定了具体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一方面组织好“三个会”,为会员单位切实搞好服务,即:五一节产品展示会、中秋、国庆期间组织行业维权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全国秋季糖酒会。另一方面组织三次人员培训,做到每个月都有工作开展,保证商会工作的运作质量和凝聚力。
(三)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商会一成立,我们就把商会的基础建设列入了重点工作来计划和安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走访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掌握行业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的人数以及酒饮料行业单位的基础状况,为发展壮大酒饮料业商会的队伍建设和组织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充分发挥商会骨干成员的作用,要求每个理事以上单位每月发展1名会员,做到每月都有一批新会员入会。三是及时调整素质好,有能力,有奉献精神、事业心强的会员进入商会的领导班子,形成了一支热心商会工作的骨干队伍。
(四)明确分工,强化团队建设。行业组织是一个自发的较松散的民间中介组织,对会员的约束力相对较弱,而缺乏会员的支持,商会自律、监督、协调的作用就难以发挥。因此,商会成立了四部一委,即会员部、业务督查部、宣传培训部、财会部和顾问委员会,分别由副会长担任负责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加强了商会骨干力量的责任心,使商会的工作进入了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健全网络,积极抓好乡镇酒饮料业商会分会的试点工作。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使酒饮料业商会尽快覆盖全县,推动该业的全面发展,我们在成功地举办了“五一”品牌展示会之后,就开展在有关乡镇组建商会的调查试点工作。在对全县下属18个镇进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计划年底前完成对海头、城头、沙河、班庄、石桥五个镇的商会成立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单位由会长分工负责,正在进行物色人选、宣传发动、材料准备。明年上半年全县18个镇计划全部成立酒饮料业分会,使**县酒饮料业商会真正成为全县该行业自己的组织,成为政府联系酒饮料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纽带、桥梁和助手,为全县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六)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发展要求。经过了近一年的工作,商会于12月初组织了会员工作研讨会,对一年来的工作做出总结和体会,肯定了成绩和效益,提出了要求和希望,表彰了一部分先进会员单位和对商会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同时对下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新的规划和展望。
二、积极组织活动,搭建工作平台
第一、举办一系列展销活动。五一节成功地举办了“**县酒饮料业会员单位品牌展示会”。该展示会由**县酒饮料业商会主办,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总商会、县工商局、县技术监督局、县城管局、县文化局支持协办,于五一节上午九点在县影剧院广场隆重举行。参加展示会的会员单位30多家,吸引非会员单位近10家,参观品牌展示的观众近千人。前来现场祝贺的生产和销售公司12家,汤沟两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何总和张总亲自到现场并作了祝贺发言,王子啤酒集团组织专题演出团队进行产品展示和专场文娱演出,市、县电视台、连云港日报、江南时报、“三人行”公司、江苏省电视报等新闻媒体都作了宣传报道。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虽然天气不好,但没有影响群众对展示会的吸引力,整体展示会歌声飘扬、汽球高挂,拱门林立,酒饮料商品琳琅满目,参观群众川流不息,较好地达到了酒饮料产品展示盛会的效果。国庆中秋期间还配合工商,质检部门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鉴别展,进一步扩大了商会的影响,提高了商会的知名度,增强了会员的品牌意识和荣誉感。
第二、组团外出考察,帮助会员联系合作单位。为了把会员单位的产品推出去,把好的产品引进来,10月8号由商会发起并组织了会员单位共18家组团参加全国秋季糖酒会,参会期间,达成了包括来我县黄老邪酒厂投资生产在内的意向共9个。11月18号,应徐州中国食品交易博览会组委会的邀请,再次组团到徐州参会。期间,帮助组委会组织和开展会展工作,为以后我们自己组织展会积累了工作经验。
三、整合多项资源、改善工作环境
商会成立伊始,在会员单位怀疑和观望的目光中,我们开始了商会蹒跚之行。首先我们和餐饮业商会联合起来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并制定了行业自律宣言。我们对那些恶意压价和不正当竞争的企业采取了排斥和打压的措施,即:餐饮业商会的会员单位非酒饮料业商会会员单位的产品不用,而酒饮料业商会的会员单位的产品非餐饮业商会的会员单位不送。这样,通过了一段时间的整治,维护了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这样,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拓展市场来促进行业更快发展;当出现危机、遇到困难或利益受损时,能从行业的整体利益出发,通过综合协调,解决内部纠纷,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其次,我们利用会员单位闲置的仓库,改建成商会的办公室,从而使商会有专门的地点办公,使会员有了自己的家,同时,又腾出一间作为活动室,丰富了会员的业余生活,调动了会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商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四、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商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