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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青科辅协会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实施《纲要》中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从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科协的中心工作组织活动。
今年,我市青科辅协会的重点工作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举办第二十五届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2010年1月-3月,举办第25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是目前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个平台,竞赛活动由大赛主办单位对优秀作品和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展示系列活动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组织好科技辅导员参加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工作,通过展评后将优秀项目申报到全省参加展评活动。
2、办好第十六届全市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活动
2010年10月,举办第15届全市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活动。竞赛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职校等)学生开展,并承担选拔我市优秀计算机选手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联赛(江西赛区)活动。计算机奥赛是测试学生掌握计算机知识和编程能力的竞赛,涉及有关计算机的基础知识、软件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及规划程序框图、编写程序上机调试的能力。
3、整合资源,全面实施《纲要》,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加强农村青少年科普工作
举办农村青少年校外科普活动,坚持因地制宜、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组织学生参观农业科技示范园、果业科技园、自然保护区等科技教育基地,让学生充分感受科技的魅力。组织青少年科普专题讲座,让农村青少年了解卫生、艾滋病预防等基本知识。
4、开展“校会结对—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
做好全市“校会结对—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争取由市科协所属学会、企业科协与部分学校结成青少年科普工作对子,聘请所属学(协)会的专家担任该校校外科技辅导员,要求参加结对活动的学(协)会每年至少安排学校一次科普讲座、一次校外科技活动。
5、加强协会的其他工作
(1)做好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年审工作;
(2)开展好第七届科技辅导员论坛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3)组织优秀科技辅导员到兄弟省市考察学习;
(4)举办全市科技辅导员培训班。
启动仪式上,赵东花副主席与卫生部毛群安主任、基地代表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富霞以及协办单位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副总裁邱肇祥先生共同为“心系新生命―孕妇学校课堂”揭幕,并为“心系新生命―种子工程”专家和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并授牌,为妇幼保健院代表发放“心系新生命”公益宣传画及“种子工程”科普教育手册,为孕妈妈代表发放“种子工程”关爱礼包,此次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各界领导、专家、媒体、志愿者、爱心企业的大力支持。2012年度,来自孕期保健、心理、遗传、营养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项目的开展献计献策、进行专业指导。著名歌星孙悦作为爱心宣传大使,积极参与项目宣传,呼吁和带动社会各界关注“种子工程”。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李启民公布了“心系新生命――种子工程”2012-2013年度工作计划。
此次合作旨在加快巴中科普事业发展,推动科技兴巴战略,提高巴中民众科学素质,促进巴中“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合作将按照四川省和巴中市发展的总体部署,本着“优势互补、务实开拓、创新机制、共谋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巴中的科协组织网络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巴中市公民科学素质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着力提高为巴中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共同推动巴中加快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中心城市,努力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此次合作内容包括两部分,就是明确四川省科协的责任重点和巴中市政府的责任重点。四川科协工作重点为:一是促进巴中着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包括逐步配备科普大篷车,推动巴中建设科技馆,支持巴中农村综合科普示范区建设,支持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区)工作等。二是支持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指导巴中抓好社区科协、农技协的建设和发展,支持巴中建设农村综合科普示范区。三是助推企业科技进步。支持开展“金桥工程”、“厂会协作”、科技咨询等服务活动,支持加大高端人才引进,争取在5年内帮助巴中建立1家院士工作站和4家各具特色的专家工作站。四是帮助巴中科技人才成长。强化对巴中各类科技学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和会员的培训,支持巴中承办重要的学术会议。五是探索基层科普工作的路子。省科协将通过与巴中市的合作,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科协工作模式和有效发挥专家人才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基层科普之路。
巴中市政府工作重点为:一是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实和完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领导小组,将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把科协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建立健全科协组织网络。支持建设好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等基层科协组织,配齐配强各级科协领导班子,逐步改善科协工作条件等问题。三是切实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优先解决市科技馆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支持城镇、社区科普画廊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科普“站、栏、员”建设,努力增强科普服务能力。四是全力做好保障工作。按照《科普法》及科普示范县创建标准足额预算科普工作经费,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切实解决好科协机构、编制等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设立巴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充分调动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
此次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双方还明确了合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川省科协与巴中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推进领导小组,双方分别确定一个牵头责任部门,并将其主要负责人作为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系与磋商,指导和协调合作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合作重点等工作。三是密切信息沟通。通过不定期制发简报、交流调研等多种形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信息通报交流渠道,促进不断拓展双方合作范围、深化合作内容、提高合作层次,更好地服务巴中经济社会发展。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一年来,我分场场认真贯彻农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把全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到人。
二、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
一是通过印标语、办板报、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保护环境、全民参与的浓烈氛围,让环保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生产,让大家更深入全面地了解环保部门的职责、环境质量的状况、环境保护工作的任重道远。。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大力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气氛。二是用宣传标语、微信等舆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环保宣传工作,将环境保护传递到全分场的职工心中,做到人人皆知。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场容场貌的整治,美化、亮化、硬化、绿化至分场部、大队场头及住宿区内的各个角落。通过广泛宣传,使干部职工重视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为抓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们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同时明确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村、食品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总结,并作出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次食品安全检查,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抓“三网”建设,完善农村消费安全网络
乡食品安全办公室同各村把“三网、一保障体系制度”纳入农村消费安全工作的重点,对辖区的小超市和小商店都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并建立食品安全“一票通”台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今年以来,乡对各超市、小商店、作坊、餐厅组织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抽检结果及时予以公告,以维护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今年到以来,实现了由“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向“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转变,为消费者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全年辖区内不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乡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结合“示范县同创”要求,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瘦肉精的专项整治,狠抓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假劣、过期、三无食品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紧紧抓住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重大机遇,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牢固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理念,将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法定奖励优惠政策,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民营企业领证家庭退休加发奖励金和保健费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大力开展“幸福家庭” 创建活动,弘扬新型的家庭观、生育观、幸福观。
(二)大力加强人口计生系统自身建设,凝聚起促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认真做好三项工程建设:一要着力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构建师团两级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孕前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能,实现优质服务的最大覆盖,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预防能力和孕期保健意识。大力提倡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和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率,继续保质保量地把这项民生工程完成好。二要着力推进强基提质工程。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会服务、善创新、作风实、不畏难、讲奉献”的要求,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高素质职业化能力,进一步加大对计生干部的培训力度,采用进修、考察、讲学、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三要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把人口信息化作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基层社区为基础,创新人口信息采集机制。组织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核查工作,提高数据入库率、准确率,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和社会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基层网络优势,开展计划生育“进百家访万户 计生服务大走访”服务。
人口计生工作的最大特点是直接与群众面对面。在长期的实践中,人口计生工作者不断体悟到尊重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的真正工作内涵和价值,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基本实现了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信赖。这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我们绝不能脱离基层,绝不能脱离群众,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夯实基层基础,始终不渝地把群众需要的服务在基层落实好。我们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思、所盼、所忧、所急上,把人口计生工作做实、做细、做透。要继续动员组织计生干部下基层,进连入户讲政策、摸实情、听民意、搞服务,把科普知识、咨询指导、免费检查、避孕药具、随访服务送到广大育龄群众手中,力求一年之内全部入户,有效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度。
(四)切实转变职能,积极推进人口服务管理改革创新。
上半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概括起来抓了十个一。
1、认真制定了一个符合实际的“五五”普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市“五五”普法规划运作程序,结合下关实际,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从我区现实的公民法律素质、法律需求和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出发,紧扣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我们会同区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在规划起草过程中,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十余次修改、完善,使规划具有较强的特色性、前瞻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并由区委、区政府进行批转。
2、认真做好一批普法先进评选和一个会议的筹备工作。一是做好“四五”普法先进的评选工作。在迎接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积极做好“四五”普法先进评先工作。从优推荐出省、市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区地税分局被授予省“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肖荣、娄凯二位同志被授予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我区等五家单位被授予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张俊等五位同志被授予市“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二是根据省、市的做法和“四五”规划的要求,我们和区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开展下关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方案》,并对全区各部门和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33个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名单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发文进行表彰。
三是认真做好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会务工作。制定了召开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方案,准备了领导的讲话稿、交流发言等有关材料,确保了会议顺利召开,受到区领导的好评。
3、为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工作,下发了一个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今年省、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我们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下发了《20__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法制宣传内容和工作要求。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也相应地制定了本单位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4、深化法律进社区,规范一个“18”广场活动。为使我区“18”广场法律宣传活动规范化,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18”广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以每月“18”广场法律宣传咨询为载体,构筑社区法律宣传平台,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司法、检察、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二十多家单位参加每月一次送法进社区活动,到目前,已开展了五次活动,共接受咨询600多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8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5、为加强街道普法阵地建设,为每个街道增设一个法制宣传阵地。在上半年,区局为每个街道统一设计和制作了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并及时地向各街道(社区)和驻区企业下发各类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共660多册(张),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
6、健全一支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专业人员备课。上半年,我们积极组织专业人员为街道(社区)、部队的干部战士和在校学生提供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传播。区司法局王祥保局长、副局长陈家宽和律师以及法制记者分别为街道
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社区干部、部队的干部战士和在校学生上了多堂法制课,增强了各类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受到参学人员的好评。
7、重新组建一支法制小记者队伍,举办了一期夏令营开营仪式。以“小手拉大手,普法一同走”为主题,为在校生提供法制宣传和社会实践平台。我们与团区委、区少工委联手,重新组建我区法制小记者队伍,并制定了《下关区法制小记者活动方案》。7月3日,举行了全区法制小记者夏令营开营仪式,邀请《南京晨报》法制记者、交警六大队警官、区法院的法官为小记者们上了新闻采访知识和法律常识课。并组织小记者们去南京奶业科普示范基地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8、建立一个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强对企业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针对当前企业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薄弱环节,出台了《关于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方案》。方案以“一居一企”工作方式,即一名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挂点到一个社区和驻区一家企业,及时了解司法行政在该社区和企业开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社区和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9、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开展一项较大规模的调查。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工作,我们对本区流动人口(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下发了《全区流动人口法律知识普及情况调查问卷》700份,主要是了解流动人员和务工人员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各类资源,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0、建立了一支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报道队伍。为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我们组建了一支以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各街道司法所长为主要成员的新闻宣传报道队伍,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和法制宣传新闻报道工作的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的奖励措施,从而强化了新闻报道的工作力度。同时,认真做好每季度的司法行政系统新闻用稿的上报工作。我们还积极发挥《法治下关》网络平台作用,拓展信息渠道,增大信息容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是为加强我区普法工作的领导,积极运作恢复成立我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督促、指导各部门和单位落实会议精神,制定规划、成立领导机构,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第三条市地震局成立防震减灾工作考核评比评审组,评审组由市地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台网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
(一)省、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文件和规划;
(二)市地震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三)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制度;
(四)市地震灾情速报规定;
(五)市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管理试行制度;
(六)市地震系统应对处置地震谣言应急预案;
(七)省、市地震主管部门的文件。
第五条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
2.成立地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并适应工作需要;
3.编制了防震减灾规划与年度计划;
4.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开拓创新,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技术支撑;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震减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
6.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7.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问题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加评比资格。
二、监测预报工作
1.地震监测台站运行与维护;
2.地震监测台站建设与完善;
3.震情值班制度建设与落实;
4.宏观异常调查落实;
5.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6.地震观测设施与环境保护;
7.其他工作。
三、震害防御工作
1.地震小区划工作;
2.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度建设;
3.行政许可事项落实;
4.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5.农村民居示范工程建设;
6.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7.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
8.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创建;
9.城镇地震安全综合试点;
10.其他工作。
四、地震行政执法工作
1.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制定;
2.执法队伍建设;
3.地震行政执法工作;
4.地震行政执法检查与监督;
5.法制宣传与普及;
6.其他工作。
五、宣传教育工作
1.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规划与计划制定;
2.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
3.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4.防震减灾知识“五进”工作;
5.广场宣传与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6.参加市以上组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7.编发防震减灾宣传材料、日常媒体宣传、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民居示范工程的经验的推广和宣传;
8.信息报送情况;
9.其他工作。
六、地震应急工作
1.地震应急预案建设;
2.地震应急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3.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4.地震应急制度建设;
5.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6.地震应急演练与现场工作;
7.应急经费和装备;
8.其他工作。
第六条考核评比实行量化评分
一、分值的确定标准
1.能全面完成该项内容的,赋予该项分值的最高分;
2.基本完成的,赋予该项分值的1/2以上分值;
3.仅部分开展、与总体要求有较大差距的,赋予该项分值的1/2以下分值;
4.未完成省、市地震局部署的工作任务的,该项内容不得分;
5.未开展工作的赋零分。
二、加分与扣分
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者有明显创新的,可以申请加分,总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工作中出现明显失误的进行扣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施一票否决。
各科室每季度对各区县扣分事项进行统计,由震害防御科进行汇总后在季度调度会上通报。
第七条考核评比于年底进行,由市地震局进行表彰。
考核评比单位应当将工作总结连同原始记录材料一并于12月31日前报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申请加分的,应当同时报送附加材料。报送材料应当采用规范公文格式。
逾期未报送考核评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比。
第八条考核评比工作应提供的材料
一、工作总结
1.工作开展情况概述;
2.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地震应急等工作情况说明;
3.存在的问题;
4.下一步的打算。
二、评比材料要求
1.反映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图片等原始记录资料,记录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
2.材料应按顺序装订,并进行统一编目;
3.必要时评审组可调阅相应材料原件,参评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九条考核评比工作由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负责组织。评审程序为:
1.评审组成员查阅各单位所报材料;
2.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区县工作进行说明,重点介绍每个区县取得的成绩、不足、以及特色工作,提出加分和扣分事项建议;
3.评审组成员分别打分,评审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作为参评单位的最终得分。
第十条考核评比奖项设置:
综合评比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单项评比设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行政执法、地震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单项奖各一名;设工作创新奖一名(如无事迹可暂缺)。
第十一条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根据考核评比的最终得分排序,提出年度防震减灾考核评比获奖建议名单,报局党组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评比前两名的单位获得推荐参加全省市、县防震减灾综合评比资格。
镇党委、政府一贯重视“行动”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我镇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年终考评。在年初财政预算中有专项经费安排,按照每年不少于1万元标准,将经费划拨给镇卫生院防保组,专门用于“行动”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均安排一定的经费以满足“行动”工作的需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行动”工作的落实,每年至少听取镇爱委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两次,并针对实际问题,解决实际困难,建设性地指导工作。此外,在有关工作会议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一以贯之地强调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镇创建成果巩固工作,提出“行动”工作要狠抓检查、督促,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各类活动,要注重实效,要不断深化。镇爱卫会根据镇情实际,定期召开常规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行动”工作,做到“行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
二、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行动”工作组织程度
近年来,我镇在调整镇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卫生、农业、教育、计生、文广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参与配合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形成了党委发令、政府领跑、领导小组实施、爱卫会督查的“行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也设立了各自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配齐了专、兼职的工作人员。镇爱卫会明确各个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同时担负着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行动办”,具体实施行动工作。镇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直接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考核活动。镇卫生院积极履行职能,负责全镇健康教育业务指导,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强的医护工作人员组成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卫生院院长任组长,散布全镇各村(社区)的乡村医生为行动联络员,并登记造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2004年,我镇取得扬州市级卫生镇荣誉后,我镇更加大了工作力度,做到组织机构不散,人员经费不减,“行动”工作依然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强化领导,为“行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紧扣目标任务,把行动工作抓细做实,全面提升质态
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任务是柔性的,目标却是刚性的。为了实现预期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大投入力度。近年来,镇政府共投入健康教育经费近11万元,其中2001年1.1万元、2002年1.2万元、2003年1.8万元、2004年3万元、今年3.6万元。间接投入近410万元,主要用于大仪中学学生公寓新建项目120万元、学生食堂翻建工程20万元、水冲式厕所15万元,大仪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45万元、各村小学、办学点危、旧房改造工程50万元,镇区公厕、道路等新建维修50万元,农村改厕10万元,自来水改造100万元等等。
2、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在镇区主要道路、中心区、村(社区)及相关单位都设有固定的不少于2平方米的健康教育画廊或板报,每年统一刷新内容四次以上;购置了必备的音像制品10多套,由文广中心在自办的健康教育节目中统一播放,通过有线电视送健康知识到千家万户。购买各类宣传手册12000余册,发放自制宣传单60000余份,做到每户一册,人手一份,家喻户晓。添置了近6万元的除四害药品,发放至农(居)户和公共场所。
3、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一是突出镇卫生院是“行动”工作的主阵地。镇卫生院在过道醒目处设立宣传栏,门诊、病房、各诊室都悬挂招贴宣传画,积极开展卫生科普宣传,每月由专人定期刷新内容。每年都要聘请专家来院对医护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充电式”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二是突出学校健康教育辐射性。近年来,我镇中小学深入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掀起家、校、村(社区)共同进行的健康教育热潮,全镇中学、完小健康课开课率达100%,做到了“五有”,即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效果评价,此外,大仪中心小学、香沟学校多年来一直是无烟学校。三是突出公共场所和饮食行业示范性。针对我镇食品加工企业众多的特点,我们组织业主学习行业卫生知识,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在商场、超市、饭店公共场所开展控烟、禁烟宣传等。四是针对特殊人群强化宣传教育。对家庭妇女、农药使用者、主要劳动力及节假日返乡的外出打工者做好诸如劳动防护、呼吸道疾病、非典型肺炎防治等相关卫生知识宣传,利用逢集在人流密度高的场所举办临时卫生知识咨询台,在各村卫生室设立固定咨询台。
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宣传,全民的卫生意识也得到明显提高,群众良好的卫生习惯已经形成。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目前,我镇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知晓率分别达81%和76%以上。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知晓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
项目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高职高专院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项目名称:黑龙江新农村新型农民培训问题研究
项目编号:12535076
中图分类号:F323.6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农民是农村的主人,农业生产的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进而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因而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建设的迫切要求。
一、当前农民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纵向和横向两个层面,从纵向层面来看,县上虽然成立了专门的农民培训领导机构,但对该项工作的统一协调力度还不够,乡镇一级基本还没有成立领导机构;从横向层面来看,涉及农民培训工作的部门有农业、教育、劳动、扶贫、科技等多个部门,但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在培训中缺乏必要的衔接和配合,基本上还是各自为政。
2、认识不到位。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是政府热,农民不热,县上急,乡村不急。当前乡镇工作内容杂、经费紧,加上开展农民培训工作难度大,又不是立竿见影的形象工程,因而常被挤在一边。乡村两级既无农民教育培训的长远规划和实施计划,也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农民则由于受文化知识基础、家庭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和年龄等因素的制约,对培训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还远远不够,加上对政府的信任度不够,对培训效果还是持怀疑、观望态度,难以表现出较高的热情。
3、基层培训基地设备技术落后。大多数乡、村基本上没有农民培训场所,一般只是象征性的在乡、村办公地点或乡村中小学校挂个“农民培训学校”的牌子,既无专用的校舍,也无专职的师资人员,更谈不上先进的教育培训设备,就连县农广校、县技校等单位的培训场所都是租借的。受条件制约,在乡镇、村上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大都是在露天广场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有时连高音喇叭都配不上,培训效果不尽人意。
4、师资力量薄弱。现有的农民培训师资有的是从高校请来的专家,有的是从县级有关单位临时抽来的在职干部,有的是从农村推选出来的“土专家”,教师的知识层次、理论水平参差不齐,而且都是兼职的,因而更换频繁,时常出现“空堂断档”现象,培训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极大的影响了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二、促进农民培训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符合黑龙江省情的农村社会向度
首先,应逐步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分治”的局面。
其次,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要把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省的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此外,还应健全农村教育体系,深化推行“普九”教育,加强农村职业、成人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
2、加强统一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要把农民培训工作摆到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各级“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牵头、校(学校)基(培训基地)落实”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确定专职领导和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特别要加强农牧局在制定农民培训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协调等方面的职能,做到组织有机构,落实有人手。
3、大力宣传政策,实施激励机制。
要深入乡村做好宣传工作,向农民讲清务工与务农的区别,讲清科技致富、科技兴农的重要性,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等媒体,大力宣传科技致富、自主创新致富的先进典型,让农民逐渐主动接受培训,参与培训。另外,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对经过培训取得“农函大”结业证书、农民技术员职称的农民,在农业项目贷款、土地流转承包等方面给与政策性倾斜,对一些特别优秀的学员,可以聘任为村级农技指导员,并给与相应的资金补助,实行培训、考核、聘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
4、整合师资力量,创新培训模式。
将县农广校、农技中心、畜牧中心、就业中心、果业局等单位现有的师资力量进行优化整合,分为政治理论、实用法规、粮食种植、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职业技能等若干教育培训小组,从每个小组中选拔1-2名热爱农业、关心农民,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的“内行专家”,作为各培训小组的学术带头人,输送到大专院校进行深造。以后全县的农民培训,不管由哪个部牵头组织,属于哪个教研小组的教学内容,就由哪个小组负责培训,逐步实现培训内容的规范化和授课师资的专职化。
在培训内容上,大体可以分为四大模块。(1)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模块。主要培训内容有粮食种植、果树栽植、畜牧养殖、设施农业等农业实用技术,该类培训一般要深入村组,根据农时和农民要求,选择培训内容,组织农民召开大会进行集体授课培训。(2)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转业培训模块。主要培训内容有电工电子、摄影摄像、机械车工、缝纫、电气焊、家电维修、汽车摩托修理、美容美发、烹饪等职业技术,培训对象主要是针对农村有待转移输出的富余劳动力和一些脱离了土地或者失地准备转业的农民。该类培训一般是按照与用工单位(企业)签订的用工协议规定的工种、数量和待转业农民的数量、待转职业进行,基本上都是短期课堂式培训。(3)学历法规培训模块。主要培训内容有自然科学文化课程及农村村民自治、农村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土地、劳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培训对象主要是农村基层干部。该类培训一般采用定期授课、课外自学的学习方式,旨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水平。(4)形势道德培训模块。主要培训内容有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分析、“三德三观”教育、人口与婚育新风教育、科普知识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可以采用现场讲解、放映录像、网络课堂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以培育讲文明、守法规、知荣辱、树新风的新型农民。
第二条实施“510优秀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510工程”),旨在五支人才队伍一起抓,选拔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开拓意识强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优秀乡土人才,为构建“人才特区”,推进富民强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第三条“510工程”以两年为一个实施周期,每个周期分别选拔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优秀乡土人才各10名,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管理,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四条“510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原则。
第二章培养对象选拔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除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外,“510工程”其他四类培养对象的选拔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不受学历和人员性质的限制,不搞平衡照顾,注重实绩,好中选优。培养对象以中青年为主体,对个别获奖等级较高、贡献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现任区机关、镇(街道)正科职干部;
(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或“嘉奖”;
(三)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第七条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应在我区各类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在招商部门专业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且任职一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懂经营,善管理,守法律,重诚信。所在企业年销售总额、利税总额在全区名列前茅;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全市企业或在全省同行业名列前茅。
(二)遵纪守法、素质全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显著,特别是在引进高质量大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第八条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或兼职两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地市级科技进步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经实际应用后对我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且效益显著。
(二)在完成区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改造中,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问题,或在专业技术发明、推广、应用、改造、创新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对推动全区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提高作出较大贡献。
(三)医疗技术精湛,临床经验丰富,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得到专家认可,在市内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做出优异成绩,并有创造性成果,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得到推广,成效显著,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五)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常州市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第九条高级技能人才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或兼职两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部、省级行业技能比赛前十名,或地市级行业比赛前五名,或区级比赛前三名。
(二)具有技术革新成果、发明创造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论著,且有地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参与科研项目工作,在高技能岗位上有显著成绩,并有地市级专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省技能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在常州市范围内是本行业的工种带头人。
(五)在技术比赛中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及多次在国家、省级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者。
(六)经常州市高技能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的“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技术能手”。
第十条优秀乡土人才应在我区农村工作满一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术革新或发明在推广、转化、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其成果得到区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
(二)在生产经营或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中,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率先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并帮助群众共同致富,成绩显著的。
(三)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在安置本区农村富余劳动力、上缴国家税收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四)在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农业产业链上有一技之长且帮助群众共同致富成绩显著的能工巧匠。
(五)在农村科普工作中通过实验示范和传授技术等方式,向农民传播科技知识,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和较大影响的科技带头人。
(六)在解决“三农”问题、带领群众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做出较大贡献,走在全区前列的村级班子带头人。
第十一条推荐选拔“510工程”培养对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进行的方法,基本程序是:
(一)推荐:选拔对象人选一般由所在单位根据选拔条件集体研究推荐,也可由本人自荐,经主管单位党(工)委或党组审核后,填写《高新区(新北区)“510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连同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一同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筛选、逐人考察,核实其政治表现、成果和业绩等方面情况。
(三)评审: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高新区(新北区)“510工程”人才评审委员会,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
(四)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将各类培养对象初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审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培养对象初选名单进行审定,并发文公布。
第三章培养和使用
第十二条关心培养对象政治上的进步。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所属镇(街道)及协管单位要主动关心他们政治思想上的进步,对要求入党的对象,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对政治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各类培养对象,可优先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第十三条加强培养对象的教育培训。区委组织部会同培养对象的协管单位负责对各类培养对象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优秀人才所在单位每年要安排他们进行一定时间的业务学习和外出考察,有条件的可选送到院校、科研机构或国外进修。鼓励培养对象参加学历、证书教育,所在单位应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十四条优化培养对象创业创新环境。有计划地选调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到上级有关部门、基层和企事业单位交流挂职,以促进其整体素质的提高。区、镇两级政府可聘请培养对象担任经济、专业技术、“三农”问题等方面顾问,使他们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贡献才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所在单位和协管单位要优先安排他们从事重点项目、课题的研究,优先给予经费扶持。优秀乡土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农贷资金,享受贷款贴息。
第十五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各部门、各级组织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开发人才、经营人才、服务人才的新理念,大力宣传各类培养对象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实干兴业的良好环境,形成人才集聚效应,吸引和带动更多的人才投身于我区的建设之中。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对培养对象的管理实行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区直有关部门协管、人才所在单位直接管理的分级管理体制。其职责分工是:
(一)区委组织部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牵头抓总,宏观协调和督查指导;负责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党的人才政策、培养对象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负责调查研究非党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联系党外培养对象,发现、培养非党优秀人才;区委党校负责培养对象的计划调训、政治理论培训。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发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科技局、农林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特点,负责做好培养对象的协管工作,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掌握与培养对象有关的动态情况,协调解决培养对象的有关突出困难。
(四)人才所在单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培养措施和管理制度,及时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本辖区优秀乡土人才的直接管理工作,组织他们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并为他们开展业务交流和科研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七条建立和完善培养对象管理制度
(一)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在两年培养期内,培养对象应根据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所在单位可与培养对象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并报有关协管部门备案。培养对象每年均应填写《“510”工程培养对象考核表》。
(二)建立实绩考核制度。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由相关管理部门会同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并写出考核报告,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期满时,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培养对象的工作实绩和创新成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是否继续列入培养对象名单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1、对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在考核的基础上每年进行滚动调整,具体操作参照后备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其他四类培养对象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办法,每两年选拔一批。对在培养期内犯有严重错误,或因个人责任给单位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者,以及其它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培养对象的,由所在单位或镇(街道)提出意见,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及时调整出培养对象名单。对培养对象工作调动、奖惩任免等重大变化情况,须及时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气并备案。
第五章待遇和奖励
第十八条“510工程”培养对象享受下列待遇和奖励:
(一)自批准之月起,每人(不含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每月享受500元人才津贴,经费从区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
(二)对培养期内取得市级以上重大科研成果或受市级以上奖励的培养对象,区财政给予等额的配套奖励。
(三)对连续两期被确认为培养对象的人员,可享受一次不少于7天的休养,费用由区人才开发资金和所在单位各承担50%。
(四)培养对象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意愿优先安排,有关单位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
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线,围绕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与《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两个重点,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减少亡人火灾发生为目标,通过声势浩大的媒体和社会面消防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局面。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平安进万家”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1日
四、活动安排
1、“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11月上旬,在区消防大队新建成的建筑路中队举办“建筑路消防站落成暨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搬迁启用仪式”,全面启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制作海报、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免费咨询、消防车辆和特勤装备展示等,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场宣传,加强“119”消防月宣传,并在本辖区悬挂消防标语、横幅不少于10条。
2、《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月活动。将11月份作为《纲要》集中宣贯月,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大张旗鼓开展《纲要》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分类做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试点和推广工作。宣传月期间,区消防大队要通过会议、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区有关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入学习《纲要》,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活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通过刊登(播)新闻、开设专栏、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发微博信息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纲要》宣贯及“清剿火患”战役密集宣传。要切实将《纲要》宣贯及实施工作纳入本级消防年度工作计划,区将对《纲要》宣贯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爱心暖校园”扶助贫困在校学生家庭活动。区消防大队下辖中队要开展与辖区附近的学校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提高少年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与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宣传月期间,各消防中队要为帮扶对象开展一次校园疏散逃生演练,举办一次消防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参观一次消防站、举办一次警民联欢会。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在结合“清剿火患”战役中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向辖区各学校特别是民工子弟学校发放3000份出租房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及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漫画读本。
4、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消防监督和隐患整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及时有效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区政府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网络或当面的形式对全区范围内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区政府将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对实名举报经查实的符合“清剿火患”战役整治范围的火灾隐患,对举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5、“火患自除享平安”活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发动辖区单位(场所)员工和城乡居民对自己的生产生活、工作环境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培养群众自查、自纠火灾隐患的习惯。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入户宣传工程,加强指导社区、单位的义务(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本社区义务(志愿)消防员、本单位员工的消防技能培训和比武竞赛,提高员工消防技能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区消防大队要组织各行业、系统集中举办消防技能培训班,通过观看火灾案例教育警示片,现场消防技能演示等形式,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本行业、本单位消防竞赛、运动会,各社区积极筹办家庭消防技能竞赛,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其消防技能。各地各部门要掀起全民学习、掌握消防技能的热潮,依托媒体扩大宣传影响力。
6、全民消防体验大行动。11月9日当天,全省将集中发动百所学校、百家医院、百个商场、百个社区、百家企业、百幢高层建筑“六个一百”场所全民演练体验大行动,区消防大队将选择1个单位(场所)开展大型灭火疏散逃生综合演习,指导单位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锻炼员工遇险处置和组织疏散能力。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举办“全民演练”。“119”宣传月期间,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充分发挥群众性消防力量的积极作用,引导发动全区消防志愿者对“九小”单位、“三合一”场所、城中村进行上门式面对面消防宣传,教授排查火灾隐患方法;区消防大队要组织巡防车全天候巡防展示,LED显示屏宣传知识,帮助居民提高消防知识;要充分利用开放的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组织群众接受消防知识和技能教育,实现“平安进万家”、“人人受到宣传教育培训、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人人学会逃生自救技能”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及早策划部署。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挂靠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在区消防大队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针对当前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周密策划,制定详细的“119”消防宣传月行动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