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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药店对医保中心发现提出的问题,刷卡品种单一,单品种数量大的问题。在店内开展深入了解发现本店医保操作员违规操作所致。药店内部立即召开会议,并让医保操作员及店内销售人员共同学习了医保管理法,做到刷卡和实际药品统一,我药店并向医保中心做出保证以后一定要严格按医保管理实施细则去执行,请医保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社会群众监督。
xx市xx药店
20xx年6月26日
xx县xx医院,按照以往惯例和上级要求,现将20xx年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
1、 依法经营,在醒目位置悬挂证照,并按规定接受年检。
2、 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
3、依照相关标准,已制定一整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定期检查。
4、已设立医院负责人,并负责处方的审核,从事药品经营管理,保管,养护;医院全体员工,都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按处方销售和登记。
5、医院药房宽敞明亮,清洁卫生,用于销售药品的陈列,温控,调配设备齐全,在用的剂量,器具按规定检测合格。
6、已建立首营品种和首营企业档案,从合法企业进货,并签订了有明确质量保障条款的协议书,购进发票完整。
7、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8、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陈列和陈放,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用药和外用药、药品和非药品,都逐一分开存放。
9、 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业务及法规知识学习,并有记录
10、 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服务卡,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
不足之处:
1、 药房针剂散乱
2、 药库的整体没有完善 整改之处:
我院将在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的 大力支持下用一个月的 时间整改好。 让每个患者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
特此报告
请审查
报告人 : xxxx医院
报告时问 : 20xx年x月x日
药店自查整改报告3冀州市医保中心:
近期我药店对医保中心发现提出的问题,刷卡品种单一,单品种数量大的问题。在店内开展深入了解发现本店医保操作员违规操作所致。药店内部立即召开会议,并让医保操作员及店内销售人员共同学习了医保管理法,做到刷卡和实际药品统一,我药店并向医保中心做出保证以后一定要严格按医保管理实施细则去执行,请医保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社会群众监督。
冀州市强生药店
20xx年x月x日
药店自查整改报告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GSP认证跟踪检查组受省药品评审认证中心的委派,于20xx年5月18日对我店进行了GSP认证现场检查。通过认证现场检查查出,人员和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经营设施基本齐全;药品的验收、养护和出入库管理基本规范;销售与售后服务良好。现场检查发现严重缺陷0项,一般缺陷6项。我店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汇报如下:
1、13602 企业未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整改措施:根据新版GSP对质量管理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订定期考核和检查制度。
2、15401 企业未按规定,对计量器具、温度湿度检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验或检定。
整改措施:已按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校验,检查温度调控设备运行记录、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并在今后保证每月校验、检查一次。
3、15901 现场抽取的该单位的标志“广州市花城制药厂”生产的脑络通胶囊(批号:20xx0304)无该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整改措施:对“广州市花城制药厂”生产的脑络通胶囊(批号:20xx0304)验收人员在进行药品验收时留存了药品检验报告。
4、17201 企业未对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进行拆零销售专业培训。
整改措施:对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综合技能,并进行了考核。
5、17205 该企业销售拆零药品时未提供说明书或说明书复印件。
整改措施:在销售拆零药品时按规定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
6、17102 企业的销售记录不完整。
整改措施:根据规定已对完整登记了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内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药店的各项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药店
20xx年x月x日
药店自查整改报告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店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制订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在此,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汇报如下:
1、我店于×年×月×日成立,属单体药店,其性质为药品零售企业,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1人,质量负责人负责处方的审核。
2、本店依法经营,在醒目位置悬挂证照,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没有国家严禁销售的药品,统一从正规医药供货商(如:×××有限公司)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不经营假、劣药品。
3、依据GSP标准制定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4、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用于销售药品的陈列。店内配置了温湿度计,每日两次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5、严格把好药品质量购进验收关,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在药品的养护、进货验收中,对药品的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进行检查;药品的储存按照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如发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摆放不标准,及时的纠正,内用药和外用药;药品和非药品已分开存放;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按处方销售和登记。
6、药房内没有违法药品广告和宣传资料。
7、药品销售与服务中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介绍药品不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说明药品的禁忌、注意事项等。
8、从事药品经营、保管、养护人员都已经过县药监局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其员工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取得了健康合格证。
同时,本店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中,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通过本次的自查,本药店会将尽快整改和完善不足之处。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了一定的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的自觉性,掌握各项业务知识。
2、加大质量管理的工作力度,对软、硬件的管理和学习不断加强和完善,努力使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和其它业务知识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通过本次自检,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纠正,积极努力工作,将严格按照县局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GSP认证的要求,坚持 “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让顾客满意,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
至此,在实际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的,恳请领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评和指导。
×××药店
×年×月×日
药店自查整改报告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食药监发【XXXX】X号文件精神,我店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店于×年×月成立,为×药业有限公司连锁店,其性质为药品零售企业,在×年×月通过了GSP认证。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一人。
二、自查自纠情况
1、药品购进都是从总公司(×药业有限公司)直接进货,没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
2、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对药品销售进行登记,不存在产品销售去向不明的情况;
3、严格按要求健全购销资质档案,不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二、任务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局统筹,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市局要对辖区内品、第一类批发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药品的生产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县局要对辖区内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药品的生产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省局皖食药监药化生秘〔2014〕99号文件的要求,2014年4月至9月底,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结合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在辖区内认真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实施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品和检查
按照《品和管理条例》及《品和生产管理办法》、《品和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辖区内从事品、原料及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含使用第二类原料药生产非药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1、品和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品和原料的贮存、保管、领用及原料年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生产过程管理情况;成品的销售管理情况(非药品生产企业除外);电子监管工作:特药网络运行情况、预警处理情况、监管人员定期登录查看处理。
2、品和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品和的仓储条件、监控设施、与110联网等安全管理情况;购进、贮存运输和销售情况;有无现金交易现象;送货等服务及时性、有无要货单位自提药品现象;电子监管工作:特药网络运行情况、预警处理情况、监管人员定期登录查看处理。
(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按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辖区内从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及单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及单方制剂的贮存场所安装电视监控设施并于110联网情况,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麻黄草检查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和省禁毒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麻黄草购销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禁毒办〔2014〕6号)对辖区内经营使用麻黄草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1、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持有及麻黄草管理情况,台账及产品销售相关记录保存情况。
2、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持有情况,销售记录保存情况,销售对象资质审查及相关资料保存情况。
(四)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检查
对辖区内从事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原料及制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对《反兴奋剂条例》和省局《关于对药品批发企业定点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通知》的执行情况。
1、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从事原料药品生产企业,是否实行相关生产计划备案,产品生产、销售和库存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制剂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对象资质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2、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专库或专区存放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制剂;相关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制度是否健全、记录是否按规定保存;除胰岛素外,是否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监管情况
对辖区内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企业和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对《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是否取得定点经营批件,相关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2、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检查相关记录是否完整,防护设备是否齐全,工作及药品存放等区域布局是否合理,有无制定应急处置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高度重视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克服当前机构改革的困难,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有特药监管经验的监管人员,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摸清家底,为今后日常监管方案制定提供第一手材料。各地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同时进行,任务较重的市,可组织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殊药品造福于人民,满足临床需求,消除各种隐患。
(二)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局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查到底,该整改的坚决责令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该取消定点经营资格的,坚决上报省市局取消定点资格;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
一、成立市商业房地产项目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商业房地产项目的风险评估审定工作。组长为市政府城建分管领导,小组成员为市维稳办、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国土局、建设局、商务局、审计局、规划局、法制办、住保房管局、金融办、工商局、法院、项目所在地镇(街道)等单位以及相关行业的专家,风险评估的审核牵头单位为市维稳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维稳办。
二、商业房地产项目上市销售必须经过项目风险评估,评估报告由开发企业提供,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销售的可售与自持比例,风险防范资金和自持比例的平衡方案,预售部分的销售方法、自留部分的经营开发、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风险及应急预案等。
三、风险评估报告的审定程序:
1.商业房地产项目销售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由项目所在镇(街道)审定后,报市维稳办备案,市住保房管局根据市维稳办备案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2.商业房地产项目销售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的,经项目所在地镇(街道)认定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市住保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项目所在地镇(街道)认定的商业房地产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所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做出风险评估的书面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市住保房管局根据审查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2.日常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对药品批发企业、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药包材生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以上,对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检查。注重将监督检查工作与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继续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相结合,与换发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工作相结合,与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管档案。
3.加强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监督其限期整改就位,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二、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1.扩大配送范围,延伸配送点。加快推进农村及社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着力发挥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直供配送方面的优势作用,扶持信誉好、服务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竞争和招标等形式向农村和社区进行配送。积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向农村地区延伸。9月底前,确保全区100%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充分发挥药品“两网”建设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卫生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2.巩固完善监督网络,发挥专协结合、群防群治作用。根据需要,对我区现有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充实、调整,形成一个镇有协管员、村村有信息员的完整网络。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其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发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查处涉药案件等多方面的作用。
3.规范医疗机构的药房管理,巩固创建成果。首先是对通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医疗机构实施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巩固创建成果。其次是继续推进社区医疗机构“合格药房”的创建活动,争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合格药房”验收。未达到“规范药房”、“合格药房”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我局会同区卫生行政部门严肃查处。
4.积极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通过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我局承担日常工作,对创建工作适时进行指导和协调。
三、加强药械市场监管,促进药械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1.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推进药械经营企业实行远程监控。积极创造条件,着手构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销、存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在去年对城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远程监控的覆盖面,今年确保远程监控覆盖到全区药品批发企业、乡镇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村级除外)。同时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试点工作。
2.严把药械市场准入关,促进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严格药械市场的准入标准,认真执行省局《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许可规定,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门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电子档案,结合许可证换发、变更和日常监管,实行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网上监督。在收集企业基本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区药械经营企业诚信和监督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依据“谁诚信,谁发展,谁失信,谁退出”的原测,促进药械市场的健康发展。
3.抓好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认真做好药品GSP认证指导工作和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工作。对辖区内GSP认证满2年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全面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查处。
4.加大广告监管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参与省局统一开展的“飓风”行动,集中打击以公共人物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逐级上报省局对其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对拒绝执行暂停销售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