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15: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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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营销对保险公司的战略重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深化,与大多数商品一样,保险服务这种特殊的“商品”也已经告别了短缺时代,开始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往专注于“生产”和“提供”产品的营销思想,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经营环境,市场营销作为经营管理的一种全新的理论和方法,逐渐受到保险界的重视,并被引入到这一新领域。
(一)市场营销在特定阶段是有效地销售保险服务、快速扩展市场份额的操作性手段。保险公司经营的最终目标在于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其关键在于有效地销售自己的保险服务。在居民整体保险知识比较缺乏、保险意识较弱、保险公司产品趋同性特征明显的情况下,力量强大的市场营销手段对于有效地销售保险服务、快速扩展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在这个阶段,恰当的市场营销策略对于催醒公众的保险意识、彰显企业的个性化服务、吸引潜在客户成效尤为显著。一个最具说服力的例子是: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进入上海市场之初,为了迅速打开市场局面,扩大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入了全新的寿险个人营销方式,组建了4千多人的营销队伍,短期内就取得了奇效。1994年上海寿险新签保单77万份,其中友邦公司就占了70万份,人保、太保、平安“三巨头”仅占了7万份,给上海乃至全国寿险营销业和传统营销观念带来了强烈震撼,迫使其它公司不得不纷纷效仿。
(二)市场营销是挖掘保险的潜在需求,开辟新的成长空间的策略性措施。同发达国家“无所不保”的保险体系相比,我国还有不小差距,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20__年我国商业保险保费收入为3053亿元,据预测,到20__年,我国保费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尽管有着“中国是地球上最后一块最大的尚未开发的市场”的说法,但我国保险业的竞争仍异常激烈,呈现出相对供过于求的局面。此中反映出来的一个问题是,在保险有效需求方面存在激烈竞争的同时,尚有相当部分的潜在需求未能转化为有效需求。因此,谁能够开发潜在需求,谁就能够开辟新的成长空间,赢得公司的快速发展。与传统的营销手段相比,市场营销不仅更注重系统的、综合性手段的运用,而且更能有利于挖掘潜在需求,延伸企业的触角,从而扩张业务量。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营销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能够更充分地了解市场和客户的信息,因而更有利于细分和准确定位市场,创新和个性化其产品和服务,提升其竞争力。额外的一个收获是,信息非对称性的降低,有助于防止保险销售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三)市场营销是保险公司塑造良好企业形象的战略性途径。市场营销通过市场需求分析、目标市场定位、产品结构优化、销售渠道畅通、顾客服务优质等序列环节和促销、广告、公益性活动等系列策略,不仅可以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而且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传播美誉度,久而久之,就塑造了公司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公众的信赖和支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良好的企业形象、公众的信赖和支持就是品牌,就是核心竞争力。
二、当前我国保险营销理念误区探析
当前国内保险市场上虽然已有数十家竞争主体,但市场体系仍不完善,市场规制不健全,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贫弱,同质化产品竞争激烈,并且往往以降费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差别化竞争才刚刚起步。总之,保险市场营销仍处于较低层次,营销理念存在着不少误区。
(一)对细分市场和准确定位目标市场的重视程度不够。市场营销策略的基础是市场细分,然后从细分的市场中选择目标市场,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差异化获得竞争优势。在目前保险市场的竞争中,各保险公司感受到了市场竞争的激烈,并使出浑身解数,从经营多样化(产险、寿险、投资等集团经营)、渠道多元化(扩张机构网络、大力发展人、银行保险、网上营销等)、手段现代化(电视广告、公益活动、互联网等)等方面积极参与竞争。但与大量的投入相比,并未获得理想的竞争优势。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参与竞争前忽视准确的市场定位。
各保险公司在参与竞争时,缺乏对竞争者的了解,缺乏市场调查,往往直观地发现哪个险种效益好,就一齐去开发,趋向于选择短期利润丰厚的市场,对市场中长期变化趋势考虑不够,从而导致保险公司选择的目标市场大量雷同,形成了恶性竞争。如有些风险较小的产险业务,费率一降再降,虽然客户得到了实惠,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却加大了。
(二)名牌意识不强,不注重塑造企业形象和营造企业文化。一个著名品牌就是一项价值连城的无形资产,能够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心理,对企业产品的销售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企业形象是企业区别于其它企业所具有的自身经营理念、经营哲学、经营行为的集中体现。企业文化是20世纪80年代企业管理思想的产物,并被公认为是企业管理的最有效的模式。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对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致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管理学家们普遍认为,控制成本在企业管理中已退居次要地位,首要的是企业能否以完美的形象
进入市场,赢得公众好感,并持久地赢得公众的“货币选票”。在保险这个金融服务行业,长久以来,人们的品牌意识就比较淡薄,对企业形象、企业文化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只是在最近几年,由于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竞争的日益激烈,有些公司才开始注重塑造自己的品牌和企业形象。
(三)轻视服务营销。面对有效需求趋于饱和、市场竞争白热化的现实,各保险公司为赢得客户,挤占市场,均不遗余力地开发新产品,意图通过产品创新扩展市场份额,但却忽视了保险作为一种“产品”的本质——服务,以及内生于此本质的最重要的竞争手段——服务营销。与在研发上的前端投入相比,各家公司在深究客户心理、了解客户真正的服务需求等后续工作方面所下的功夫相形见绌。人们司空见惯的是,在投保前业务员拼命地跑客户、拉关系,而一旦签订保单、收取保费后,很少能够提供延伸服务,甚至连业务员都杳无踪影,给客户造成一种“被骗”的强烈的心理反差,也导致了保险业社会声誉的不佳。这一点在寿险个人营销业务中是屡见不鲜的。其实,保险公司也并不是为客户提供不了服务,但在操作中在两个方向
所谓的生涯规划,指的是人一生中针对数个不同阶段,设定目标并且加以完成。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原本就有许多不安定的变数,这些变数可能来自天灾,可能来自人祸,也可能来自人生不同阶段的各个需求。
一个人从年轻到年老,要承担的责任每个阶段各有不同,以保险的角度来说,不管面临哪一个阶段,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需求,预先做好防备项目。而这些防备项目,指的是针对人生各个阶段所需的保险商品。
第一阶段:单身期间
年龄:20—30岁
需求分析:
“年纪愈轻,保费愈便宜”是购买寿险商品最基本的概念,在20—30岁这段期间,属于刚踏入社会的冲刺阶段,一般人多半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精力充沛,假设家庭状况小康,这一阶段中的年轻人多数不必负担太重的家计,经济上无太大压力,称得上“一人饱、全家饱”。因此保险的需求应先以自身保障为主,设想意外或疾病身故后,提供家人一笔处理后事的资金或保障父母生活的基本费用。
此阶段在工作上,除了累积经验之外,另一方面,也想累积日后成家立业的资金但是假设是站在快速累积金钱的角度来设想保险规划,恐怕较不适宜,不如做些定期的投资较能灵活的理财。
险种搭配
保费不高、但保障高的商品,可搭配险种有:
1、终身型保障寿险
2、可附加定期险
3、意外险(若公司有团保,不防加入公司的团保,较便宜)
4、防癌险
5、附加健康医疗险
保额建议
总保额约为年收入的10倍左右(假设年收入3—4万,保险金额约为30—40万)。
单身商品套餐
1、缴费20年期终身寿险-10万
2、依经济情况可附加缴费20年定期寿险10—20万
3、意外险-20万
4、附加医疗险-高额型
5、附加失能险、保费豁免
6、防癌险至少2—4万
购买注意事项
1、如果基于经济因素,不妨以定期保障型寿险商品为主,倘若经济许可,购买终身寿险之外,可再附加一定额度的定期寿险,在缴费期间提高基本保额。
2、购买前询问业务员,设计的保单是否能于日后进行契约转换。由于收入可能逐年增加,倘若购买时是定期险,日后经济充裕时,不妨补差额将其转换为终身寿险。
3、终身寿险部分,如果保单是属于增值型保单,保费较贵,但若经济许可的话,也可以购买,如经济上负担重,可选择终身平准型保单。
4、在投入社会冲刺的阶段,意外险的购买绝对有必要,尤其是机车族或开车族。
5、医疗险、癌症险额度一定要足,不幸卧病在床,或得了癌症,支出都是一大负担,因此不要觉得身强体壮,便忘了将此项因素考虑进去。
6、一些保费便宜却保障多的附加险,如失能,豁免保费不要忘了买。
保费预算
以现今市场行情来看,学校毕业、拥有2—3年工作经验的年轻人,大部分年薪在3—4万上下,月薪约为2500—3500左右,年缴保费基本建议是年薪的1/10左右,平均是1个月的薪资所得;倘若经济上较拮据,可预算在1/20左右,低于1/20,可能无法买到足够的保额。
第二阶段、成家立业期(结婚、购屋、生子)
需求分析
和另一半共组家庭之后,一切生活开销不见得是1+1=2这么简单,在这一个阶段所需要临的压力,除了结婚后生活费增多之外,另外购屋、生子、子女教育费用所衍生出来的经济压力都是考量重点。以一家之主而言,此一阶段所面临的风险大致上有:
1、收入中断,家庭生活的危机;
2、子女的教育基金;
3、紧急的医疗资金;
4、房屋贷款;
5、税务规则。
购买注意事项
1、夫妻中任一方为家庭中主要经济来源,保险额度要符合其年收入10倍左右的标准。
2、若目前有房贷,身故给付金额除了家人基本所需生活费用之外,要将房贷计算进去,可以灵活运用定期险,假设房贷20年40万,不妨附加40万,缴费20年期的定期险,让这段期间的保障度增加,平衡风险。
3、子女主要以教育储蓄规划为主,其余保障可以以家庭保单的概念,附加于父母之下,如癌症险、健康险等险种。
4、在经济考量下,可以父母为主要被保险人,子女为次要被保险的,为整体家庭规划。
5、医疗险额度、癌症险额度最好买足,以因应紧急医疗费用的支出。
6、现在购买之保单最好在日后可以因应退休规划而进行转换。
保费预算
以夫妻二人合并年收入的1/10为准,假设夫妻二人年收入为10万,每年家庭保险金额支出规划为1万元左右。
险种搭配
强调保障额度,需符合家庭成员需求,及子女教育基金规划,可搭配险种有:
1、终身寿险;
2、可附加定期;
3、意外险(若公司有团保、不妨加入公司的团保、较便宜);
4、防癌险;
5、附加健康医疗险;
6、生死合险(子女教育基金储蓄险、增值分红寿险、满期领回或分期给付寿险,或养老储蓄险)。
保额建议
家庭成员总体保额约为年收入的10倍,假设年收入为10万保险金额给为100万,夫妻各约为50万,子女部分保障型保额不太高,着重教育资金储蓄。此外,若有房贷,身故后可领回的保额千万不要低于房贷额度。
成家立业套餐
夫:
1、缴费
20年期/30年期终身寿险—10万
2、20年定期寿险—10万—20万
3、意外险—20万
4、附加医疗险—高额型
5、附加失能险、保费豁免
6、附癌险—最高单位
妻:
1、缴费20年期/30年期终身寿险—5万
2、20年定期寿险—10—15万
3、意外险—10万
4、附加医疗险—高额型
5、附加失能险、保费豁免
6、附癌险—最高单位
子:
1、子女教育储蓄险缴费至22岁,满期金约20万(以试算通胀后的大学学费为准)
2、或任何定期回之储蓄险,如每3年或5年领取生存保险金。
新婚男女,婚后应如何调整保单
提醒结婚新人,双方共组家庭后,应重新检视单身时期的保单内容,针对未来家庭可能经历的各种风险,重新榫规划。单身时期已有保单的新婚男女,检视保单的注意事项:
原来的保险额度够不够?例如:单身时,只有买拾万的保险,但结婚后,需要背负房贷利息,为了避免因意外发生面付不出房贷的风险,至少要将保额提高到大于房贷额度。
原来的保障内容适不适合?单身时投保储蓄险,但在婚后发现保费支出是一笔负担时,建议不要轻易解约,可以部分变更为保费较便宜的保障型保单。
重新检视保单受益人,单身时购买保单的受益人通常是父母,但在婚后,可考虑将配偶纳入受益名单中。
在两、三年内有生子计划的新婚夫妻,栓视保单的注意事项:
考虑到新婚初期,因购屋、购车或买家俱等支出,家庭经济负担大,故建议夫妻两人先以保障型的寿险及医疗险为主,可节省保费支出.待小孩出生后,基于对子女的养育责任,除了需提高夫妻双方的保险额之外,也需为子女规划一份保障,此外,若此时夫妻经济已趋稳定,则不妨以儿童为被保险人,投保储蓄险或还本型寿险,作为日后子女的教育基金或夫妻的退休金来源。
不打算生小孩的丁克族,检视保单的注意事项:
基于退休后将无子女奉养,故要重视储蓄与退休规划,因此,除了基本的寿险及医疗保障之外,应以加强退休金的规划为主,故建议保养老险或年金险,提早为退休生活预做规划。
“男主外,女主内”的单薪家庭,检视保单的注意事项:
由于家庭的风险过于集中,因此,一家之主的保障应优先考虑,除了保障型的寿险之外,建议加强意外、重大疾病及失能方面的保障。
第三阶段、退休规划期
年龄:40—50岁
需求分析
若以40岁为迈入中年的指标,那么40岁之前,回溯至35岁这个阶段,可说是属于收入的高峰期,经济来源稳定,且都已累积一定的资产,因此,大部分的人在40至50岁间便开始想着退休后的生活规划,所以在这个阶段中,主要面临的是退休后生活上的保障。
保额建议
以养老生活每月支出换算所需领回的养老金为满期金额,记得加入通货膨胀率。假设现在年龄40岁、月薪3500元,退休后每月收入约需为60%,即2100元,假设60岁退休,以75岁为身故预估年龄,加入以后每年通货膨胀率2、5%,20年后每月所需金额为:2100(1+0。2520)3150元(75-60)年*3150*12个月56、7万(退休期间所需金额)假设56、7万的退休金额中,有1/3打算以保险储蓄来规划,因此当60岁退休时,保险满期领回的额度应有20万左右。
退休规划套餐
储蓄养老险—10万
(可由先前投保定期险或以保障房贷的保单转换)
终身寿险—10—15万
意外险—5---10万
看护保险附约—5万
递增年金—10万
(若50岁退休领有退休金,可趸缴运用)
医疗险—高计划
访癌险—高单位
保费预算
养老每月所需生活费用约为现在薪资的6—7成,以此换算,现在年收入6—7成的1/10为所需负担的保费。假设40岁,每月收入是3500元,年收入为4、2万。
险种搭配
40岁(中年)之前的保险规划应考虑将来可转换老年需要的保险:例如当时为购屋货款压力附加之定期险,是否可转换成储蓄型的养老保险。40岁之后的规划应以退休基金为主,除了养老储蓄险之外,目前寿险市场上部分死亡险保单中可添加长期看护条款名保险,保障自己死亡前可先领回保额的一半,或年金保险都是不错的选择。
1、终身寿险(受益人为子女,日后可避免遗产税)
2、养老储蓄金(基金连锁产品)
3、年金保险
4、附加医疗、长期看护等健康险
购买注意事项
1、资产提前规划,可运用保险金免缴遗产税的规定,投保终身寿险,指定子女为受益人,转嫁风险。
2、购买的年金保险其实和到银行整存整付的意义相同,保费一般而言比储蓄险高出许多,在预算之下,若能及早规划,不妨选择满期领回的储蓄险较划得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和社会产品再分配的特殊方式,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的三大支柱,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经济学的视角看,信用作为经济主体间交往行为的自律性规则,既是道德规范的选择,又是一种经济利益的选择。在保险业的发展中,诚信处于道德规范与经济利益的冲突与摩擦中,信用建设问题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必须认真思考且积极面对的严峻挑战。
一、当前保险市场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纵观目前保险市场发生的各种问题,多与保险信用机制的不完善有关。这些影响诚信建设的问题主要有:
1.竞争主体行为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违规经营,支付过高的手续费、回扣,采用过低费率等恶性竞争行为,损害了保险公司的社会声誉;
2.内部管理、险种设计、精算水平、营销手段、风险防范、成本核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
3.没有统一的有关信用度的认定机制,缺乏对失信者进行全社会惩罚的措施,对市场参与者的信用状况难以实施全面有效的评价与监管;
4.在保险业内部,有关信用的信息处于严重的不对称状态。由于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缺乏而保险业务的专业性又强,使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难以了解保险公司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如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偿付能力及发展状况、参加保险后能够获得的保障程度等,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及保险人的介绍作出判断,客观上为保险公司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条件。信用信息也未能得到综合使用;
5.从业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对保险人的选择、培训及管理不严,有一些保险公司误导甚至授意保险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形象。
二、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对策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主要对策是构筑保险市场的信用体系。完善的信用体系和规范的信用制度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作为具有市场风险、以诚信作为经营基本原则的特殊行业,保险公司更应将恪守信用、履行合同作为发展之源,立身之本。具体对策:
1.建立完备、规范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实行集约化经营。要从组织管理、财务核算、责任累积、风险控制等方面全面提高保险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要创新管理理念,广泛运用当今先进的技术成果来提高管理效率,加速产品开发、数据处理、资金划拨、成本核算、业务和办公自动化、网上营销等业务内容的电子化进程,提高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风险管理的集约化经营水平
2.规范人从业行为,加强对公司全体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是提升保险信用制度的重要环节。我们目前仍以保险人展业为主,所以推进人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强化依法经营意识、使现代人了解职业道德和诚信原则的关键所在,并将职业道德教育融人常规的职业培训之中就显得成为重要。另外,也应加强对公司全体员的教育和培训。培训员工的道德自律,提高员工诚信道德的选择与评价能力。要创建道德环境,使员工在实践中体验和升华道德情感,理解并认识诚信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诚信文化氛围。管理者要以高尚的诚信人格影响员工,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要利用自身良好的形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感染并带领一大批具有诚实人格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各级工作人员之间要建立起相互信任、团结协作的工作关系。要强化“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诚信文化氛围。
4.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是建立保险信用体系的根本途径。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它作为商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事后的保障上,客户往往通过理赔、到期偿付、回访等判断公司及产品的优劣。因此可以说,企业信誉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的两大命脉,诚信服务更是维护客户权益的重要体现,整个营销的全过程公司都必须提供始终如一的、全面的、及时的、周到的服务。首先,在客户买保险时,通过耐心细致、详细全面、客观真实的服务,使客户能明明白白买保险。其次,公司应在保单维持阶段为客户提供长期的优质保险服务。当客户申请被接受后,通过电话回访、面见被保险人等方式与客户联系。确认保险利益是否存在,客户的陈述与投保单是否一致等重要事实,以便发现问题能迅速处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塑造专业、真诚、守信的良好企业形象。当客户发生事故前来索赔时,应尽量合理简化手续,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通过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量化服务标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用真诚、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和社会大众对整个保险行业的信任和支持。
第一,保险利润的计算与一般企业不同。一般企业的利润是以当年收入减当年支出或费用后的余额,而计算保险公司的利润应以当年收入减当年支出后,同时再调整年度的计算有很大的影响。
(二)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保单处理采用成本费化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更新经营目标与规划。保费收入确认标准的改变会引起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预算管理、业绩考核都会做出适当的改变或调整。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以及保险准备金计量标准的应用,一方面使保险企业获得较大的自,另一方面要求公司必须要进行分级授权、分工协作、制约配合。
(三)实现保险监管与会计分离为了完成不同的任务,需要将会计规定和监管规定分离开来。在过去,保险公司通常是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来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但是往往公司计提的准备金远大于实际的保险负债,这样严重阻碍了公司财务的透明度与公正度。这次的修订改革,使得保险监管与会计规定有效分离开,保障了保险市场稳定、持续、全面发展。
二、保险会计发展对保险行业经营和监管的负面影响
(一)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成本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需要具备某些特定功能,比如分拆保险合同储蓄成分、识别内含衍生金融工具等等。而且要按照准则规定,实时评价估测保险负债是否充足,再保资产是否减值,是否有完善可用的测算模型。而从建立模型到系统都会提高会计信息成本。
(二)引起财务数据的波动在新实施的保险会计制度中,保险企业不能依靠准备金来调整经或平滑历年的经营成果。但是如果关于公司盈利的会计信息被泄露,就会提升融资成本。财务数据的波动在对内融资方面,可能会加大经营风险,股东因此提出高回报率,从而提高了融资成本;在对外融资方面,银行等一些金融机构会根据新的会计制度确认信贷风险,并及时修改和调整指标,这极有可能增长了融资时间,加大了代价。总之,财务数据的大幅波动会降低投保率,提高退保率,保险公司需要采取措施来防止和杜绝。
(三)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1)评估准备金主要依靠的是保险公司的专业经验,这样的会计信息不仅缺乏可比性,且易成为调节利润的手段。公司盈利多,计提的准备金可以适当增加,税负降低;盈利少,准备金可以降低。最佳估计原则的应用使得准备金的评估变得宽松,保险公司依据自身的条件和状况确定利率,方便整理好财务报表。(2)很多评估标准都没有完善,包括: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标准、保险费分拆标准、准备金评估标准等等。一是因为没有建立风险划分标准,保险费分拆的落实有待商量;二是因为没有确定统一的细则,不同的公司对其所做的分析理解及措施各不相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添了会计报表编制的难度。
(四)保险公司的业绩未必增长公司业绩的大幅提升是会计准则修订的直接反映。据资料统计,我国一些知名保险公司,净利润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股价却也有不同程度的下跌,会计信息并不明确,也没有实现完全的透明化。新的准备金评估准则可以更好反映保险公司的负债状况,但是在体现公司经营成果方面却不尽如人意。一是改变了准备金评估方法后,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负债额度,在某段时期内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盈利,但是这种利润的增长可能只是短期的,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真实业绩的反映。
(五)监管与会计分离增加了监管成本和风险(1)针对偿付能力监管,新准则确定了新的要求。新会计准则改变了过去偿付能力基于旧准则及报表科目的计算分析,这会影响到监管指标以及实际的偿付能力额度。在这种环境形势下,保险监管部门要努力落实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和健全偿付能力监管制度。(2)监管与会计的分离导致监管方加大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关注度,往往更针对保险业务风险,而对非保险业务风险会产生疏忽心理。(3)新准则与监管规则可能存在矛盾。监管规则的基础通常是会计数据,新准则的实施难免会阻碍到某些实施中的监管规则,所以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六)分业监管易发生监管真空现阶段,金融行业已经基本实现一体化,我国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已经不再明显,诸如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等等。过去的银保合作、银证合作发展到如今的混业经营,比如金融控股、金融集团,均波及到保险公司的管理以及风险防范。这是个投资主体逐渐发展为多元化的时代,保险公司的风险将更加不可预测,其股权结构也将更加复杂。分业监管体制使得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利益不再容易协调,而且各监管部门的信息不能及时共享,最终降低了监管效率。
三、关于保险会计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监管步伐,改善监管方法(1)促进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同时要加强保险公司与银行、银监局以及证监局的配合,健全相关的协作机制,统筹监督保险公司跨行跨市场的经营行为,努力完善监管体系。(2)促进会计准则与监管指标的协调性。新准则中指出要及时调整监管指标,从而使信息更时效、实用、透明。(3)改善监管方法,不仅要加强偿付能力监管,也要注重防范非保险业务风险。为保障保险业稳定、持续发展,建立高效的保险标准,健全保险业的经营模式。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保险业大有作为。第一,发挥经济助推器的作用,通过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为人们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有利支持,可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第二,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通过养老和健康保障,保险可以解决人们生活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的协调稳定。
一、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
1.经济补偿效应。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通过向所有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损失。因此,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担。作为一种集合和分散风险的机制,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和保险经营技术的提高,经济补偿效应将逐步得到充分发挥。
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重大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人民生命和财产多次遭受重大损失,保险业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了经济补偿的重任,为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在1998年特大洪灾和2003年非典、2005年禽流感及重大煤矿事故中,保险业及时赔付,有效地恢复了生产和安定了人民生活。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把商业保险作为养老、医疗保障和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据统计,2004年山西省保险业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保险金达到19.7亿元,2005年达到20.08亿元,2006年达到25.27亿元,2007年达到52.5亿元。例如,2004年8月18日,大同合成橡胶集团发生的特大爆炸事故,生产线遭受严重毁坏。人保财险山西分公司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初步查勘后,立即支付预付赔款400万元。并于2004年12月24日经公估机构里算后,向大同橡胶集团支付赔款869.59万元,使该受灾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和经营。2004年10月7日,山西运城虹桥旅行社承办的旅游团发生严重车祸,造成3人死亡、8人重伤、12人轻伤的恶性事故,人保财险山西分公司支付旅行社责任险赔款125万元。2008年3月9日,阳泉市平定县山西海祥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6名矿工窒息死亡。大地保险阳泉中心支公司接到报案后,加大理赔“绿色通道”的开放力度,及时支付保险赔款120万元。
2.资金融通效应。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业是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许多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契约型储蓄机构筹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具有来源稳定、期限长、规模大的特点,内在的投资需求使保险公司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保险具有资金融通效应。保险费是预付的,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要在整个保险期内履行,还有损失发生与给付之间存在间隔、历年赔付率波动、巨灾发生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保险公司要提留各种准备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大量准备金保证保险资金的运动是必要的,投资可以进一步增加收益和增强给付能力。投资收入既是金融市场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保险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
保险业通过收取保险费,集聚社会闲散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再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形式进行资金运用,为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等建设融通了资金,为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支援了经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了改革顺利进行。2004年,我国各省市保费收入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较为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保险需求弹性值为1.49%。
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国债、证券投资基金和同业拆借等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的资金融通效应将逐步得到发挥。
3.收入分配效应。保险基金的形成涉及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交往,即感到风险的行为主体(投保人)愿意出钱(保险费)给另一行为主体(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费后形成保险基金,当保险人出现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愿意按照事先的约定进行赔(给)付。这是典型的交换,社会保险的财务及给付机制影响到储蓄与资本积累、劳动力市场供求和收入再分配的形成。
二、保险业发展的社会效应
保险作为现代生活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贯穿于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保险所提供的已经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而且成为一种有利于社会安全的制度安排,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社会效应逐步发挥。
1.社会稳定效应。保险公司从承保、计算费率到理赔都要与灾害事故打交道,需要掌握财产的分布和各种灾害事故损失的统计资料,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积累防灾防损经验。减少灾害事故能相应减少保险的给付,从而增加保险资金积累和降低保险费率,所以保险公司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宣传并向防灾防损部门投资,把防灾防损作为保险的首要任务。保险赔偿只是分摊灾害事故损失,但整个社会仍受到危害,只有防灾防损才能减少灾害事故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投保人投保只是预防万一,他们宁可保险费白缴,也不希望灾害事故发生。可见,保险公司是社会防灾防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门。
目前我国下岗失业人员较多,保险业正确处理了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以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仅通过招收业务人员,就解决了130多万人的就业难题,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社会保障效应。近几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快发展,社会保险费收入和参保人数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政策,只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能满足人们大病医疗的需要,也不能满足人们退休后维持现有生活水平的需要。为弥补这一缺口,保险业报出了一系列商业医疗、养老保险,满足了人们较高层次的保障需要。养老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而且可以减轻子女负担,增加扩展家庭效用,还可以增加子女教育投资,提高收入预期。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解除了人们医疗、养老等的后顾之忧。
3.社会管理效应。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辅助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开拓服务领域,保险可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政府可以运用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手段辅助社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企业风险管理日益成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在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将更多地依赖于时常化的手段来解决。保险将逐步成为个人生涯规划和家庭保障计划的重要内容。
4.本地化效应。保险业只有融入地方经济,服务于地方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近年来,山西省各保险公司不断寻找保险发展的增长点和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从支持支柱产业、服务“三农”、推动责任险等方面创新产品和服务,拓宽保险发展领域。作为全国最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矿产资源丰富,尤以煤炭储量为最。煤炭行业是山西经济的支柱产业,安全保障问题又是备受政府和人民关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推动煤矿雇主责任险发展,组建专业性煤炭保险公司。针对各地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责任事故,2004年12月,山西省在采煤行业推动开展煤矿职工工伤保险、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等。2006年11月,山西省开始将商业责任保险机制引入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特别是采掘业、建筑业等高危行业,大力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责任保险,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参考文献:
2)建立了合理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以前患者就医费用由煤炭企业包揽,缺乏合理的医疗费用筹措机制。而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医疗保险改革政策的规定统一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承担。以大同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称同煤集团)为例,单位交费率由2%提高到6.5%,在职职工由过去的不缴费改为个人缴费2%(记入个人账户内),退休人员不缴费。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医疗费的使用由过去的“小病放开、大病统筹”改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分别使用同煤集团社保处文件。
3)建立了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制约了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以前的医疗制度对医患双方缺乏有效地制约机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严重,一些职工缺乏节约医疗费意识,“小病大养”、免费“搭车”现象严重;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人看病,全家吃药”的现象。据有关部门估计,全部医疗费用的20%左右为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1978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27亿元,1997年增加到774亿元,增长28倍,年递增约19%,同比财政只增长6.6倍,年递增约11%。职工医疗费用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同期财政的增长速度。现行医疗保险建立了个人医疗账户,账户资金属个人所有,自主使用,结余归己,超支自负,还可以依法继承。这样可以使职工把原来”看病不花自己的钱不心疼”的心里,转变为自我约束医疗行为。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节约医疗费用。
4)有些煤炭企业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还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用来保障煤炭职工患重大疾病时的大额医疗费。例如:同煤集团医保从2015年将提高员工大额医疗保险征缴标准和报销标准。征缴标准由每人每年48元增加到120元,增加的72元全部由企业承担;报销标准由18万元提高到39万元,切实减轻了职工过去患大病后医疗费个人过重的经济负担,大大减少了职工家庭“因病致穷”现象。
5)有些地方对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统筹金做出最高支付限额规定。例如:同煤集团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对于一人多病的,除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外,其余十一个病种可最多自主选择三种疾病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每增加一种病种,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在本年度最高支付额基础上最多增加1000元,最高支付至8000元。这样的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患者的医疗行为,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
2煤炭行业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1)山西几大煤炭集团的职工医疗保险没有纳入社会统筹,一直实行内部“封闭运行”。煤炭职工有很多都居住在当地市区。对于他们来说,就近就医较难。平时小病门诊买药,则大多只能自己掏腰包。但是遇到突发的急诊大病如心脑血管病等,他们就来不及到煤炭集团医院。如果要在市区医院住院,必须煤炭定点医院认定、社保办事机构审批。否则无法报销医疗费。职工急诊医疗费的报销并不顺畅,往往会由于各种原因引起报销延期或停滞。这种“封闭运行”的机制不仅给职工患者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导致保险统筹基金的横向社会互差,不利于分散医疗风险,没有体现出社会医疗保险的共济性与公平性。
2)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虽然有些地方已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但补充医疗保险的实际发展依旧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角色错位、风险管控困难、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度低、发展不均衡和参与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能力低下等种种问题。
3)医疗保险发展存在一定的法律缺陷。医院、医保办事处和患者是三个互相关联的利益主体。医院想得到最大化的利益。参保患者想得到最优化的医疗服务。有些医院医务人员获得药品回扣,有的医务人员故意延长住院时间,有的医务人员诱导患者过度医疗消费等违法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立法,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同时存在法律效力不够强,制度不够完善,缺少宣传教育,缺少更高层次的立法等多种不利因素。
4)医疗费用急剧膨胀。医疗服务价格难以科学而准确的确定。医疗服务机构通过增加医疗服务项目数量来提高医疗服务费用。煤企集团下属医院往往通过推销高价药品,用“以药养医”的方式来增加医院的收入和效益。受此影响,职工患者就医费用均偏高,也使得医保经办机构审查工作量大,管理难度大。
3进一步完善煤炭行业医疗保险制度建议
1)山西几大煤炭企业应先选几个市区定点医院,方便职工就医。通过逐年过渡最终纳入市级统筹范围。在医疗保险暂未能纳入市级统筹之前,可先通过在市区选择几所定点医院,本着方便职工看病就医原则,将这些医院视为煤炭职工医院。病人看病后,按照煤炭集团现有规定进行报销。然后医院再和煤炭企业医保部门审核结算。煤炭集团医疗机构多,职工多,如果一下子放开,那么集团内部的各大医院一定会存在患者流失和效益风险,甚至倒闭关门也是可能的。因此先选几个市区定点医院,然后经过几年过渡和完善相关措施逐步纳入市级统筹范围。
2)煤炭企业应该积极稳妥地建立和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实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为了解决职工住院治疗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和退休人员需个人负担的费用。煤炭职工存在贫富差别,有的职工得了大病个人自负费用负担很重。这就需要补充医疗保险给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冲抵,减轻职工患者的医疗费负担。煤炭企业应当根据煤炭职工的需求,积极开展多层次、灵活多样的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和完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就需要大家从整体思想上做出转变。现阶段的情况是很多人对补充医疗保险都还欠缺认知,人们需要对补充医疗保险有一定的了解并引起重视。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还应该尽快制定出符合社会民情的补充医疗保险事业推进措施,为补充医疗保险的积极推广和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最后要加强补充医疗保险专业队伍业务能力建设。
3)医疗保险制度应该以健全的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医保体系中就医和报销流程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和规范,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努力建立医疗机构和社保部门之间良好的运行秩序,规范医疗机构的工作机制。做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工作,防止有关人员,侵害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了医务工作者的权益,使医疗保险事业不断提升并健康发展。
4)对医院加强监管,提高医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从而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医保部门应该设立专业小组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专业小组成员要不定时查病房,查用药不合理现象,服务诊断费用不合理现象。同时,还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努力使我们的医务人员思想端正、作风朴实,坚持医疗工作实事求是,一切从病患者实际出发,以正直、诚恳的态度对待病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一)确立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和实施原则
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自治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实行省级行业统筹管理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335号),2006年全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
(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为顺利开展工伤保险各项工作,自治区制定并陆续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如《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台规范了业务经办行为,为自治区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平稳运行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框架体
以维护企业职工权益为宗旨,在不断夯实基础、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工伤保险为主体,职工意外伤害和其他互助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险框架体系,在充分发挥工伤保险主体作用的同时,借助行业和社会的力量,最大程度的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遗属利益,使这些弱势群体在遭遇不幸后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较多的经济赔偿。
(四)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2006年参保人数为10万人,2006-2009年企业政策性破产2.4万人,通过加大工作力度,2013年参保人数为10.48万人;在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工伤保险基金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2013年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356万元,比2006年的4311万元,增收12045万元,基金规模扩大近4倍。
(五)完成“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从2011年开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布置和要求,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步开展老工伤实名登记、待遇核定和支付工作。截至2013年,自治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43949名老工伤人员登记入库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同时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到中央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政策7667万元。
(六)建设工伤保险信息平台
针对自治区煤炭企业分布于我区各盟市,点多面广、路途远,企业经办工伤业务不方便、待遇赔付速度慢的实际情况,2008年开始建设统一高效的煤炭行业工伤保险系统业务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2009年11月煤炭行业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正式启动运行。目前自治区劳动部门、煤炭社保局与参统煤炭企业之间通过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工伤认定、登记、缴费、审核、支付等功能,起到了方便企业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效果。
(七)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
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区煤炭行业启动并实施9年来,对于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和矿区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参保扩面工作难度大,扩面范围有限。由于各地区工伤保险启动时间不同,造成同一煤炭企业(集团)跨统筹区域参保或选择性参保。二是老工伤纳入基金统筹管理,制度建设仍不完善,对基金支撑和平稳运行影响较大。三是基金支出结构和结余水平不尽合理。四是业务经办专业化、信息化程度不高,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当前,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我区煤炭行业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
二、促进我区煤炭行业工伤保险事业续健康发展的几点思考
(1)坚持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宗旨,努力让工伤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的煤炭企业职工,必须不断扩大煤炭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工伤保险制度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分散企业用工风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越来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核心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人的生命安全健康为本,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将企业劳动合同用工和临时雇佣工作为参保稽核重点,全部纳入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二是要将企业跨注册地或行政区域,在异地生产经营的煤炭企业职工采取相对集中方式参加自治区统筹,使工伤保险选择性参保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将2006年工伤保险启动以前,已在属地参保的煤炭企业职工转回自治区参保;四是鼓励煤炭企业为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办理意外伤害险,逐步扩大意外险保障实施范围,研究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协调发展的问题,强化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互补性,真正发挥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作用;五是研究全区重点煤炭企业和地方煤矿统筹管理模式,逐步提高这些煤炭企业工伤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扩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统筹覆盖面。
中图分类号:F840.3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1
前言
自2008年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爆发以来,全球都被卷入到这场史无前例的危机之中,直至今日,后续危机效应仍在继续蔓延,并渗透到其他行业领域(比如金融、证券、房地产、保险等等),从而影响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在上述宏观因素的冲击下,我国寿险行业在2009年与2010年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率,但到2011年则出现增长速度放缓,甚至回落。对此,保险业产生了两种不同的争议,即“拐点论”与“支点论”。前者认为:随着经济的转型与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寿险业可能进入到低速增长的发展阶段;后者则认为:目前寿险业的增长速度放缓只是短暂性的,我国长期的经济发展方向并没有偏失,因而成为提高寿险业不断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但在笔者看来,“拐点论”与“支点论”都有其合理的理论依据,关键在于需要全方位地认识到整个寿险行业的发展动态,这也是本论文研究的重点。
一、我国寿险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目前寿险市场初具规模
在中国,保险业已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新兴朝阳企业。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政府恢复了商业保险,整个行业的业务收入逐年递增,其发展形势喜人,进而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根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从1980年到2000年,我国的保险业的收入年均增长率达百分之三十二;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保险业依然保持持续增长的劲头,迅速扩大其发展规模,保费也在不断地增长。
(二)目前寿险结构呈现合理化
从国内外的保险行业发展动态来看,寿险业通常处于主导性地位,其发展速度要远远超过其他类型的保险,其保费收入也高于非寿险。以往,因为企业员工的生老病死统一由国家或企业包揽,所以寿险业自然会受到国家体制与人们保险意识的限制,其市场占有额往往会低于产险。然而,随着我国保障体制的不断改革与人们保障需求的提高,我国寿险保费收入占整个保险行业的比例大幅度地上升,在保险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寿险比重大于财险的现象,促成了与世界保险发展相类似的格局,寿险结构呈现合理化。
(三)寿险实力明显提高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仅仅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保险公司(比如中保、太保、平保等等),但随后一些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加盟(比如华泰、新华、泰康等等)和众多区域性的寿险公司的成立,使得我国的保险机构数量迅速增加。根据2009年的数据统计,我国人寿公司共计五十八家,财险公司共计五十家,进而形成了多种保险类型的经营格局。现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改造股份制,变为混合所有制。除此之外,从事保险行业的人员数量与日俱增,保费收入也逐渐扩大,保险实力进一步提高。
(四)寿险功能迅速增强
保险准备金和赔付金的不断增长,不仅有效地增强保险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保障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与管理,从而体现出保险强大的社会功能。
二、我国寿险市场发展的前景
虽然我国保险业自改革开放以来都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但是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国内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都相对落后,进而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滞后,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保险市场需要社会经济作为条件支撑,影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如下:
(一)人口因素
根据2011年人口普查显示:大陆总人口共计13.47亿,占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另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医疗技术的发展,我国人口结构逐渐步入老龄化。上述的背景给保险行业带来了有利的发展契机,扩大了保险市场的规模。另外截止2000年末,在职员人员与退休人员数量之比为4.1:1,1985年退休养老金占工资比例的百分之十,2000年则达到百分之十五。因为社会保险只能维持人们的基本生活,而其余部分就需要商业保险的支持,包括在内的寿险。
(二)人们的收入水平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居民的存款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截止2010年底,其储蓄存款总额突破三十万亿元,其中百分之二十五为定期存款,这也在无形之中成为寿险市场的资源。以此同时,人们的储蓄方式逐渐发生变化,由之前的现金储蓄转为购买理财产品,这也是推动保险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与源泉。总而言之,人们的收入水平是寿险市场发展的经济基础。
(三)社会经济不断地发展
就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走势来看,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创新,国民经济发展保持平稳的态势。据实证分析显示,我国保险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种稳定的关系,并且保险需求目标值通常控制在1.015到1.058的范围内。这也就意味着寿险市场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
三、大力开发我国寿险市场的对策
(一)构建合理的寿险监察体制
构建合理的保险监察体制是开发保险市场的制度保障。具体而言,首先,建立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实施督查管理,以保证保险监察的力度;其次,构建保险公司评估体系,定期评估从事保险人员的工作与计划,进而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作出理性的选择,维护他们的权益;最后,加强自律,促进保险业协调发展。
(二)加强寿险风险防范
目前,国内保险行业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作为一种相对弱质的产业,保险业应要加强自身的风险防范,具体要达到如下几点要求:其一,要建立健全保险行业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审计制度、赔付制度、会计等;其二,制度等构建风险管理体制,加强国内保险行业风险防范与管控能力,确保偿付能力。其三,落实各项制度,对违纪行为作出严肃的处理,不留后患,以维护其权威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寿险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潜力,随着寿险的持续发展,寿险市场的规模不断地扩大,城乡居民的寿险意识逐步提高,因而人们对寿险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只有充分意识到寿险市场的发展前景,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的地位。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089(2018)06-0011-02
成都中医药大学医疗保险本科专业开设于2001年,至今已有15年办学历史,累计培养专业人才800余人,毕业生主要进入商业保险公司、政府医保部门、医院医保科室、医药企业及其他相关领域和行业。我校医疗保险专业在西部地区创建较早,创建初期借鉴东部地区部分高校的办学思路,重点考虑依托医学院校优势学科,即借助医学院校的医药类学科优势,突出医学院校开办医疗保险专业的特色。2017年,适逢教育部专业评估工作,本文基于两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对专业课程设置及专业发展方向展开讨论,希望对课程设置调整提供参考,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特显办学优势,提高培养质量,满足行业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一、研究思路及方法
见表1,调查对象包括2012级、2013级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问卷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就业单位,采取打分法对24门课程及三个实践环节打分,分值1~4分,1分表示不重要,4分表示很重要。同时,鼓励学生提出自己对课程设置的建议。共有84人完成调查问卷,其中2012级超过60%,2013级超过80%,收集到37条建议,可以反映班级整体状况。
二、数据描述
1.实习及就业单位分布状况
医疗保险专业包括两个实习环节,第一次是临床见习,见习单位学院统一安排,见习单位为医院临床科室,第二次是毕业实习,实习单位由学生自主联络,鼓励实习单位与就业单位一致。表2显示,2012级实习就业单位一致性明显高于2013级,一致性比例达到80%,保险行业就业实习比例为远高于2013级,76.00%,2013级在卫生行业实习就业比例明显高于2012级,卫生行业实习比例50.00%,就业比例27.78%,医院仍然存在编制紧张的问题。
2.课程分值分布状况
重要性自评打分调查涉及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两部分,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各自包括三个模块。理论课程模块包括医学类课程、保险类课程和管理类课程三个模块。医学类课程包括医学类课程和疾病分类学,医学类课程采取集合处理。保险类课程包括保险学原理、人寿与健康保险、社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学等。管理类课程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管理学、医院管理学、财务会计学等课程。实践课程模块包括临床见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三个部分。
(1)三个知识板块总体情况
医疗保险专业知识板块包括医学类、管理类、保险类和实践类课程。四类课程构成医保专业的理论知识模块和实践知识模块。表3显示,对于医学课程和实践类课程打分高,尤其是医学类课程,两个年级都认为非常重要,管理类打分在四类课程中最低。2013级学生打分普遍高于2012级学生,可能与学风有关系。
(2)医学类课程得分高
医疗保险专业医学类课程包括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包括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学、药理学等,临床医学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和儿科学,以及疾病分类学。医学类课程得分高于其它课程板块,医学类课程打分都高于1分。疾病分类学打分较高,2013级高于2012级。
(3)管理类课程得分偏低
医疗保险专业管理类知识板块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学、财务会计学等课程。表5显示管理类课程得分都低于3分,低于医学类课程,2012级整体平均得分在2.24分,2013级得分2.82分。管理学打分都高于1分,2013级打1分的比例在各门课程中都明显少于2012级。2012级对此类课程打1分的比例较高。
(4)专业类课程得分较高
醫疗保险专业保险类课程包括保险学原理、保险法、人寿与健康保险等课程,保险类课程属于专业课程。表6显示保险类课程得分2013级都在3.40分以上,2012级得分在2.80-3.08之间,得分高于管理类课程,低于医学类课程。2012级对此类课程打1分的比例低于其对管理类课程的评价,仍然高于2013级打1分的同学的比例。
(5)实践类课程分值分布
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主要包括临床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表7显示,除了毕业论文之外,临床见习和毕业实习打分高,高于对理论课程的评价。2012级与2013级差别不大,甚至2012级临床见习打分高于2013级,与针对理论课程的打分完全不同。值得关注的是毕业论文,打分不高,尤其是2012级平均2分,其中有10人打1分,说明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要性评价较低。
三、数据分析及思考
1.基础医学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根据医保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及培养时限,该专业对医学基础知识主要以了解为主,医保专业设置的医学类课程普遍存在课时少、种类不全的特点。医学类课程学习难度大,课时少导致教学进度快而体系不完整,学生学习难度大,畏难情绪严重。毕业生在经过毕业实习或工作之后,回顾性调查时给予医学类课程很高的重要性分值,说明学生从工作中切实感受到医学知识的重要性。
2.毕业论文的重要性评价得分偏低
毕业论文是医保专业实践类课程的核心部分。近年来,毕业生论文质量每况越下,数据性文章写作中不乏数据造假现象,且无有效办法完全杜绝此类学术不端问题。毕业论文是在毕业实习工作期间开展的工作,学生由校园生活过渡到工作环节,普遍存在工作压力大,精力有限,加之在校期间缺乏写作和科研锻炼,科研能力不足,论文完成时间紧张,无法有效开展社会调查,导致论文质量不高,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积极性不高。
3.管理类课程的重要性评分普遍不高
实践类课程、管理类课程和医学类课程,管理类课程重要性评价得分最低。在培养目标设置中,医学类、管理类和保险类同等重要,医学类和管理类是保险类的两翼,这两类知识是中医药类大学医疗保险专业的竞争优势所在,也体现学科发展的特色。所以,我们需要逐步提高学生的认识,相对于医学类和保险类知识直接体现在技能方面,管理类知识在工作实践中作用的体现比较慢。
四、培养能力型医保人才的对策建议
1.医学类课程需要增强科学性和系统性
在课程建议中,2012级学生有2人提及“增强医学知识”,该学生在保险公司理赔岗工作。2013级有8人提出建议,要求增强医学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医学授课老师应该提高要求。在当前学时空间内,应该加强医学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适当延长医学课程的学时,专业所在学院应该加强与医学课程老师(医学院)的沟通,就医保专业对于医学知识的要求程度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明确医学课程的学习要求。
2.管理類课程需要调整学时和课程门类
学生建议中,对于管理类课程的建议较少,只有一位同学提及“减少管理类课程门类”。学生对管理类课程普遍评价不高,这值得思考,是否应该削减相关课程,或者降低学时数,或者调整为选修课,需要稳妥处理。预判保险行业发展趋势,保险营销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基石,因此需要增加营销、商务谈判、消费心理学等课程。
3.毕业论文环节需要重新设计或取消
在三类课程体系中,学生对实践类课程重要性评价最高,实践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毕业论文评分低值得关注。首先,毕业论文的学分只有2分,这与学生的工作量相比完全不相称,通过调查、撰写、修改、答辩等过程,工作量非常大,因此考虑提高学分。其次,毕业论文由单个人完成,在问卷设计、调查和撰写等过程中非常困难,学生针对调查的畏难情绪,建议开展团队工作方式,以小组的形式来开展论文写作。最后,可以由学生选择写作毕业论文或毕业考试,提高毕业论文过程检查,提高毕业论文的学分。
4.加强医学类课程和保险类课程的衔接
目前,医学课程和保险课程脱节严重,保险行业对医学知识的需求不明确,保险医学课程开发不够,掌握保险知识又懂得医学知识的教师人才缺乏,教材和师资匮乏,使得学生技能难以提高。高校需要与保险企业加强合作,校企合作搭建平台,着力培养双师型人才,或者开展技能培训,企业内的核保核赔等专业技能培训前移到高校课堂,实现研究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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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高等院校教师团队的一名新成员,如何使自己快速融入到高校教师队伍中来,如何快速适应本学校的授课习惯和方式,达到学校对教师的要求和标准,这一直是我思考的问题和欲求达到的目标。
下面我将从一位新进教师的角度,通过审视自己过去短暂的《保险学》教学经历,将一些教学心得与体会总结于此。
一、第一次与学生亲密接触
我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虽然曾到很多单位实习过,但是教师职业对于我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讲台上,看着比我小5、6岁的学生们,我仿佛看到了曾经坐在课堂里的自己。本着“备课先要备学生”的原则,我力求与学生们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做到“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课上成为为学生传授知识的良师,课下作为他们畅吐心怀的益友。时刻考虑到:如果我是学生,我将渴望学到什么知识;如果我是学生,我将渴望老师用什么方式传授知识;老师讲授到什么程度我才能听懂、爱听。
我想,正因为我做到了以上这些,或者努力地做到以上这些,学生们在课堂上反映才很积极。他们的积极、乐观、向上的情绪也同样激发着我的授课热情,让我更有动力地去备课并上好每一次课。
通过了解和访谈,我发现我所授课班级的同学优秀且好学,对保险行业、保险知识都很感兴趣,并且毕业后投身该领域的热情度很高。其中一部分人热情、活泼,思维比较敏捷,举一反三的能力比较强;而另一部分好学、严谨,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考虑到授课对象的差异,我便力争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特征安排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二、《保险学》教学工作小结
(一)深入剖析保险理论和保险条款
《保险学》主要的教学目标就是掌握最基本的保险学概念、原则,并且会使用这些原则进行案例分析。虽然基本原理学习起来相对枯燥一些,但是我力争用生动的语言和有趣的案例表达出我要阐述的问题,这有助于让学生放下“防备”之心,主动学习和阅读。在相关险种的保险条款的讲授过程中,我始终向学生们强调一点,就是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保险行业和保险险种。我以自己过去在保险机构的工作经历为例,逐渐向学生们灌输一种思想:保险是一项事业,是金融体系中必不可少、浓墨重彩的一笔,是我国的社会稳定器;以自己的专业背景和学习经历向学生们传达:保险专业的学生要通过对保险知识的学习,逐渐培养出一种对保险行业事态变化的敏锐嗅觉。
(二)理论和案例相结合
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应该是每一个老师授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也不例外。在案例的选择上,尽量选择代表性强、可供多角度思考的案例。
(三)随时更新教学内容
保险专业的学生,仅仅学习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要培养他们的行业敏感性,讲课中就不仅要从微观着手,还要从宏观下笔。我将《行业分析报告》下发到每个学生的手中,目的是告诉他们必须要对保险行业的整体环境了如执掌,看懂保险行业的数据,了解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状况。此外,再使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险法》等作为内容的补充。
(四)欢迎同学畅所欲言,希望听到不同的声音
在授课过程中,我尽量克服学生不喜欢发言的毛病,激励学生畅所欲言,想到什么说什么,哪怕你说的有多“离谱”,课堂上应该出现不同的声音,这才能证明他们在思考。而对于我的答案,也不要求他们全盘接受,只接受他们觉得有道理的,之后说出他们认为对的,大家一起分析。
在内容上,我也经常找到与保险、金融等有关的新闻,用学生关注的新闻点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度,并以此为出发点引出本次课的教学内容。(事实证明,每次授课到此的时候,学生们听课的兴趣是最高涨的。)
三、《保险学》期中考试形式的创新
考虑到《保险学》的实际应用能力的重要性和本课程的特点,我所设计的期中考试形式如下:
1.将全班同学分成9组,每组成员4-5人不等,由同学们自由组合。
2.每组指定一个保险行业相关课题,供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书写成论文。
3.考试周上课时,每组成员派一名代表上台演讲出本组论文的重点内容,演讲完毕后,可由其他同学和教师提问。
4.以论文质量和演讲水平为每组成员打分,以此作为他们的期中考试成绩(演讲者成绩略高于其他参与者)。
通过这样的考试形式,希望取得以下效果:
1.鉴于平时上课内容的局限性,同学们和教师过多的关注保险原理、条款和原则,而对宏观保险行业的横向与纵向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我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小组研究可以了解到保险行业的其他方面,诸如保险行业监管、保险营销模式、保险市场国际化、保险公司竞争与合作、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中国信用保险的发展、保险公司“唯保费”论等等问题。
2.希望同学们借此机会,学会使用数据库,掌握搜索文章与数据的技能。
3.因为平时多数情况都是老师讲知识,学生接受知识,他们没有真正的自己动手做过什么。因此我想通过这种期中考试形式,锻炼他们自己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认真观摩优秀教师的授课经验
认真观摩其他优秀教师的授课过程,吸收优秀教师的授课经验,对于新进教师的快速提高和成长的帮助是非常巨大的。
首先,一个优秀的教师要有良好的教学姿态,他可以用姿态与情绪去影响学生,这些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接受。
其次,一个优秀的教师要对所要讲授的知识胸有成竹,课堂上控制授课节奏,做课上的主导者的同时又有能力让同学们积极配合。
然后,一个优秀的教师在课堂上要发挥他的魅力,慢慢的将自己的授课活动升华到一种艺术的高度上来。
第四,课堂辅助工具的使用要尽善尽美,比如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应尽量做到美观、大方、内容清楚、简洁、重点突出、声与影良好的结合。
五、新进教师对未来教学工作的计划
以上就是我作为一名新进教师对《保险学》教学工作的总结,在整个授课过程中让我感觉到了教师职业的神圣性。虽然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不断学习,但是我一直充满希望与动力去迎接今后要上的每一堂课,我有信心能够把握好“教与学”的每一次机会。在未来的教学工作中,我将继续热情饱满的投入到授课中去,并且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做到整合授课内容、备课充分。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制定教学进度和每次课的讲授内容。
第二,授课过程有条理,重难点讲授清晰。清楚的告诉学生哪些知识必须掌握,哪些知识了解即可。
第三,最大程度的做到不照本宣科,而是凭借多年知识的积累,将知识用连贯、感性和理性的话语传递给学生。
第四,除了书本上本应学生掌握的东西外,适当补充一些资料,有助于开阔学生的眼界,使他们了解学习财险和寿险产品只是任务之一,除此之外,保险行业中还有更广阔的领域需要学生去探索。
第五,尽量做到每次课都有一个授课亮点,或是案例,或是保险公司的实际工作状况,或是课程之外的保险行业最新信息,或是保险必备的知识如会计学等等。
关键词:可保风险保险同构保险承保保险理赔
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保险业要与国际保险市场全面接轨。而目前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却不尽人意,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立足于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试图为中国保险业的稳健发展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自1980年中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行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年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同比增长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336.7亿元,同比增长17%;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6658.4亿元,同比增长49.2%;截止2008年末,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由2007年的120家增加到130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45家,兼业机构136634家;保险业总资产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2%。保险行业在优化资产配置,化解投资运作风险,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中国50个城市和地区保险市场进行调研,调查内容包括:保险市场容量与潜力分析,保险产品购买动机,保险产品销售渠道,客户满意度,市场竞争状况等。结果显示中国保险业的现状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与世界同行相比,中国的保险市场起步较晚,开发程度较低。但发展迅速,保险市场尤其是城市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
2.中国保险产业规模较小,有效供给不足。与风险种类繁多这一现实相比,所提供的险种单一,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有限险种的经营上,保险产品同构现象十分严重。
3.中国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国外保险公司以合资或独资等多种形式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国内的保险企业将面临外来竞争和自身发展的双重压力。
(二)中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1.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机制陈旧。中国的保险业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经营方式,重规模不重效益,贪大求全,专业性不强,缺乏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没有高效的资金运营渠道和手段。
2.产品结构单一,缺乏产品开发体系。险种开发无论从速度、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3.专业人才欠缺,而又不注重培训储备,势必会给未来的竞争带来被动。
4.保险法规有待完善,虽然《保险法》己于1997年颁布,但原则性的东西多,细则性的东西少,在操作上尚有许多盲点,不能满足保险业稳定发展的需要。
二、中国保险业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意识滞后。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消费者现有财富的增长和风险总量的提高,使消费者对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承担风险的主体逐渐从政府转移到企业和个人。实践证明,保险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但由于中国自1959年停办国内保险业务以后,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没有商业保险的实践,因此,中国人的风险意识滞后,保险观念单薄,这是保险行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保险品种单一。伴随着全新的、供人们精神享受和物质享受商品的出现,新的风险也应运而生。例如,飞机在带给人们快捷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飞机失事所导致的巨灾风险等。此外,随着新体制、新规则的制定,新环境的出现,也将产生许多新的风险因素。如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面对风险种类的迅速增加,我国保险业所提供的险种却十分有限。例如在寿险行业中,各大公司都在拼命争夺、抢占少儿险市场;在财产险上,各公司的竞争也主要集中在财产、车辆、货物运输等少数几个大险种上。
(三)专业人才缺乏。保险业的特殊经营方式产生了对展业、精算、承保、投资、理赔等特殊人才的需求。各种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而我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达20年之久所带来的一个直接严重后果是保险人才培养的断层。保险公司的培训水平很有限,相应的院校师资力量薄弱、素质不高、教材陈旧、教学手段落后等问题,都使得保险业的人才不能很好的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据调查,由于一些保险营销员缺乏职业道德,缺少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产品时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甚至违法现象,极大地损毁了中国保险业的声誉。
(四)监管力度薄弱。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它遍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其数理基础的,保险定价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和技术,而这些技术是多数投保人不了解的。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需要政府对保险业加以监督管理,以保障投保人获得合理的保障条件和费用支付条件。
[论文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WTO);保险公司;法律监管
前言
随着人们对保险的认识程度以及接受程度的加深,保险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市场上不可缺少的一个行业。它的存在不仅减少了人们对养老以及自身健康问题的担忧,还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的经济种类,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逐渐加深对国外投资者的开放程度,因此,外国保险公司也获得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权力,这将使得我国的保险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外国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我国保险公司的忧患意识,使得其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但是与此同时保险行业也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如何有效规范外资保险公司的行为,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法律监管就成了监管部门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外资保险公司监管模式
监管模式是指为了达到监管的目的对保险监管内容采用的有效的监管方法。科学、合理的监管方法能有效的规范外资保险公司的行为,是维护保险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必要手段。由于各国的发展程度以及自身条件不同,目前各国所采用的监管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公示模式
公示模式即国家不设置相关单位专门负责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而是采取将保险公司的业务以及财务情况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该保险公司的基本状况,从而方便投保人做出合理的判断,这是一种较为宽松的监管模式。采用这种监管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保险公司的自觉性,由于其各种行为以及经营方式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就使得其不敢随意做出不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行为,从而达到监管的效果。但是采用这种监管模式也存在着一些弊端,首先,这种监管模式是采用公开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方式,由于很多公民对保险公司的运营方式等不是很了解,这就使得公民不能很好地判断出哪些行为是非法的,哪些行为会损坏投保人的利益。其次,这种监督模式没有任何强制力,在保险公司做出不符合规矩的行为之后,除了自觉改正以及赔偿损失之外,没人能强行要求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监管模式适用于经济发达、文明程度高的国家。
(二)原则监管模式
原则监管模式即国家对保险公司的行为做出一些规范,规定出许可的经营方式,同时要求所有保险公司都遵从这一行为准则。这种监管模式相比与公示式模式来说约束能力较强,同时还有利于公民对保险公司的各种行为做出优劣的判断。但是,保险公司是否真正的严格遵从这一行为准则,是否按国家要求来约束自己的员工,仍然需要靠保险公司的自觉性,很难对其进行审查,即使提出了很好的审查方法还是不能将审查有效的进行下去,甚至仅仅是形式上的审查,没有任何实际作用。由于保险行业的工作专业性强,业务量庞大,因此,除非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否则根本就查不出什么实际问题,所以这种监督形式很容易成为形式上的监督。
(三)实体监管模式
实体监管模式即国家制定相应的行业行为规范,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国内的保险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机构具有足够的权威和权力。其关键在于国家要为保险行业制定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监督机构要足够重视自己的监督工作,监督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从而在实质上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督。这种监管模式由于具有很高的效力,监管效果也优于其它两种监管模式,所以实体监管模式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二、外资保险公司监管的原则和目标
(一)外资保险公司监管的原则
外资保险公司监管的原则是东道国根据本国保险公司的发展情况以及保险市场的当前状态所决定的对于外资保险公司的态度。这种态度决定了东道国是否支持外资保险公司在本国内发展,从而决定了外资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和本土保险公司相同的竞争地位。东道国的这种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国家的开放程度以及是否支持推行保险行业国际化。各国对待外国保险公司的态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严格限制,其二是不予阻碍。严格限制即东道国主动保护本国的保险公司,从而限制外资保险公司在本国的发展,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本土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但是从宏观来看,这种政策虽然减小了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但是却阻碍了本国保险公司的发展和进步。不予阻碍即东道国对外资保险公司持任其自由发展的态度,承认外资保险公司在国内具有和本国保险公司相同的地位,并且给予外资保险公司与本国保险公司相等的待遇,让二者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自由发展。这种政策虽然削弱了本国保险公司作为本土企业的优势,但是由于竞争的存在,能使得本国保险公司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学习外资保险公司好的制度以及经营方式,有利于本国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对于外资保险公司所持的态度是不予阻碍。希望能通过公平的竞争促进本国保险公司的发展和进步,从而使我国的投保人受益。
(二)外资保险公司监管的目标
保险公司是当今我国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种企业,它不仅能为投保人的生活和经济提供保障,还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效益的提升。各种各样的保险已经成为我国公民目前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中的一种,因此,我国要认真对待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的问题,我国对其监管的目标如下。
首先,要保证保险市场的优良竞争环境。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必定和我国的保险公司形成一种竞争关系。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应该是公平的竞争,不允许任何毁坏竞争环境的因素存在。由于外资保险公司多是大型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置的分支机构,所以其背后有很大的财力支撑,我国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无法与外资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相比,同时,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因此,不对外资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管势必会导致不公平竞争等现象的出现,所以,政府必须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保险市场的良好竞争环境。
其次,要确保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健康发展。由于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必须走与世界接轨的道路,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加深对外开放程度。既然加深对外开放程度是必然趋势,所以我们就要保证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能健康发展,否则所谓的开放就不是真正的开放,不能为社会的发展服务。不论是外资保险公司还是本国的保险公司,在收取了投保人的费用时,就为社会承担了责任,也为投保人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如果外资保险公司不能很好的在我国发展,这就可能导致投保人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同时也增加了社会的压力,因此我们要确保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健康发展,使其能更好地为我国公民服务。
最后,要使投保人的利益得到保证。在对外资保险公司监管时要着重注意维护投保人的利益。由于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都很长,同时投保人在投保期间何时发生危险也是不确定的,因此,监督集团要做好长期监督管理,尽可能的保证投保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监督的方法
(一)制定有效的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制度
良好的监管制度是各个监管单位发挥其有效监管职能的基础,然而由于近些年我国社会的发展步伐加快,以前的保险立法已经不适合现在的保险市场,因此,我国要尽快出台有效的外资保险公司监管法规,从而使得对于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更加有效。这不仅关系到我国保险公司在当今保险市场条件下的竞争地位,也关系到我国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出台相应的外资保险公司监管规范是我国继续解决的问题。
(二)加强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市场的监管力度
虽然目前我国正在加深对外开放的程度,允许一些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但是,我们仍要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的资格的审查,严防一些口碑很差、信誉度不高、经济实力不达标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市场。如果审查力度不够,可能导致一些外资保险公司浑水摸鱼,进入我国市场,这不但会破坏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环境,还可能使得一些投保人的利益受损,增加我国的社会负担。因此,加强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市场的监管力度是我们必须落实的、不能懈怠的一项工作。
(三)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的风险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