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15: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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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凝心聚力理念先行
我校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部署落实“双减”工作。陈汝坤校长在专题会议上领学了“双减”文件,并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分析解读,要求全体教师提高认识,从减负、提质、服务等多方面入手,为学生搭建全面健康发展的平台。
二、家校沟通同心筑梦
为扭转家庭教育观念,加强家校联系沟通,学校及时召开全校家长会,宣传“双减”政策。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美篇公众号推送、宣传橱窗等载体,对“双减”政策、“五项管理”、“课后服务”以及学校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解读,让家长第一时间了解教育政策和学校新举措。
三、唤醒教师赋能“双减”
教师是学生“减负”的主体,是落实“双减”政策的主力军,学校力促教师成长与发展,多举措激发教师教学的内驱动力。每月开展一次“读书分享会”,引导老师多读书读好书 ;定期开展“三星”(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卫生之星)评选活动,让榜样引领激励成长;还通过教师培训、奖励教研成果,专家讲座等方式,打造敬业乐业精业的教师队伍,为“双减”赋能。
四、活力课堂提质增效
“双减”,减“量”但要提“质”。只有教师真正提高教学意识,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课业减负。一是落实教研备课改革。抓实备课组教研,找准单元重难点,研讨突破教学难点,构建“三学一反思”活力课堂新模式。二是树立名师典范引领。发挥学科带头人、实中名师的辐射作用,努力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三是示范课公开展示。学校的“党员教师”和”优秀教师”带头示范,示范课公开展示推广。四是改进创新教学策略。教师运用先进高效的教育方式,采用学生展示、小组合作等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做到应教尽教、提升到位。每学期组织青年教师讲过关课,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促其快速成长为中坚力量。
五、作业布置有效有趣
一是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教务处做好作业统筹管理,备课组每周研讨作业内容,班级调控各学科作业量,落实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二是校本作业设计提质。推行校本化作业设计,加强日常作业、假期作业的整体设计研究,精选作业教师试做,提高作业质量和效果。三是分层作业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不同学情分层设计布置,把作业设为“A类”基础性作业;”B类”研究性作业;”C类”拓展性作业, 因材弹性施教,让作业成为学生学习“爬坡”的阶梯。四是严控作业完成时长。保证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40分钟。五是“红色”育人作业,布置学生办“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的手抄报和黑板报;“绿色”自然作业,组织学生清明踏青、重阳登高活动;“感恩”劳动作业,要求学生为父母做一顿饭、做一次家务。六是作业监控科学规范。严格落实“十不准”,通过学生座谈、家长寻访,学校检查等多种形式,坚决杜绝教师随意乱布置作业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20__年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共计63家,其中民营企业43家,占规模以上企业家数的68.25,比20__年1月份增加了5.14个百分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509774万元和218878万元,其中民营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299615万元和103405万元,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的58.77和47.24。比20__年1月份分别增长了1.34个百分点和9.15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创新突破。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了翔安区民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充分体现周边地区的优惠政策我区都能借鉴的原则,为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使我区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上放得更宽,在投资领域上放得更开,在经营方式上放得更活,在注册条件上放得更松,真正做到了放心、放手、放胆。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
(二)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区五套班子领导和市民营办领导出席了会议,林国耀书记、吴南翔区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重奖了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纳税大户,确定了20家区重点民营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实行五套班子领导和部门领导挂钩制度。会后,政府办、组织部、监察局等挂钩部门立即深入挂钩单位乐安制衣、大家族鞋业、吉和制香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困难。形成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三)根据自身实际,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区域经济的重点,在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的领域和行业中,只要能向民营经济开放的,都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在内厝划出一定地块,创办民营创业基地,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周边民营入驻。
(四)除国家和省规定外,区级部门一律不准设置登记发证的前置条件,企业注册实行核发临时营业执照和预备期管理试点,允许跨行业经营,成立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挂靠在招商服务中心),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引下开展工作,为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服务工作。
(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能源、交通、水利、工业区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投资兴办教育、文化及公益性事业。例如:鼓励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银鹭集团进行巷北工业区标准厂房建设;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部分民营企业与村办、镇办企业脱钩,进一步明确产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广泛的空间;规划文教园区,引进华天涉外学院等民办高校在我区兴办教育、文化及其他公益性事业。
(六)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探索“引进来、走出去”的有效途径,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经济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我区银鹭集团、如意集团、万里石集团、舫昌佛具成功嫁接了外资,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
(七)建立企业工作午餐会制度,为加强和改善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联动关系,切实解决企业在投资、筹建、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政府决定建立企业工作午餐会制度,由区领导亲自主持,会议主要收集、了解企业在生产中遇到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在下一次午餐会前必须及时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反馈给企业,对因政策原因无法及时解决的,也向企业说明原因,取得企业谅解。例如: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反映,今年2月6号与翔安区鉴定《投资框架协议书》,征地100亩建立弘信翔安工业基地,但该基地建设审批手续缓慢,午餐会上,有关部门及时解释:公司与区政府签订的是《投资框架协议》,凡是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项目其土地皆为基本农田,应待调整后方可建设。今年我区共举办四次午餐会,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45件。
(八)培育产业集群成效明显。开展了全区民营企业产业调研。目前,我区初具规模的民营企业产业集群比较突出的有粮食加工、汽车运输、农副产品加工、贡香制造,针对发展现状和民营企业的特点,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培育全区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思路,规划建设贡香城、汽车城等市场,引导全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区域聚集为特征,以功能定位、资源整合、科技创新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促进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的有效聚集,做强 支柱产业,提升特色产业,培养成长型产业,推动“三个转变”实现农民、企业、政府、投资者“四赢”的成功经验,指导各镇结合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目前我区银鹭集团、如意集团、兴盛食品被评为国家农业龙头企业;新时鲜、源水水产等7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齐翔食品、华普水产等14家企业被评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为我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九)继续推进民营经济外向化发展。在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获取进出口经营权的同时,广泛组织企业参加产品交易和商务洽谈活动,引导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20__年我区13家民营企业组团参加了市经贸局组织的赴日考察活动,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了20__年沈博会,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网上投资洽谈会,组织6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商品交易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民营经济的外向化发展。截至今年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累计出货值为49465万元,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出货值的41.77。
(十)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和流程再造进一步促进了局机关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一是制定和完善10多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干部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三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证》,继续清理、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并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例如:针对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因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拓展用地问题采取相关部门集体办公的形式一次性给予解决;四是持续开展“治乱减负”,工作成效继续巩固扩展。
(十一)实行名牌战略。我区民营企业实施细则第十二明确规定,对20__年1月1日以后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省级名牌产品和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建立,获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扶持力度居全市各区之首,极大调动企业创优意识,从新区建立到目前为止,我区获得著名中国驰名商标一项,福建省著名商标一项,厦门市著名商标三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一项,福建省名牌产品四项。
(十二)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国家和市、区科技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科技扶持力度,20__年国家和市、区科技等有关部门扶持我区民营企业资金高达563万元人民币,比20__年的165万元增长了2.41倍,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4家、民营科技企业23家、通过ISO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民营企业12家,为我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十三)充分利用商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利用区商会、各行业协会开展民营经济工作,多次调研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的依据。
(十四)加大了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导向,各级新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国家、对社会的巨大贡献,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的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今年五一,我区评选7名市级劳模,其中就有4名是民营企业家,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
三、今后工作要点
(一)、发展目标
实施重点扶植工程,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重点扶持企业,推动中小民营企业上规模,力争至20__年底培育3-5家年产值达5亿元企业、30家年产值5000万以上企业、100家年产值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把我区营造成厦门市最具活力的民营经济发展区域。
(二)、工作重点
1.积极实施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及其在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统筹下,实施科学的符合其角色定位的发展战略。一是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结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培育一批与我市大企业大集团配套的中小民营企业集群,不断提高地方产品协作配套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特点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贡香、农副产品加工、汽车运输产业集群。二是实施集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实施厦委[20__]14号文及配套文件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聚集。三是实施分区域推进战略。根据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对中心城区、近郊区及远郊区不同区域要求的区别,在产业发展的选择上各自有所侧重,促进城乡就业和农民增收。
2.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及14个部门的配套文件,把国家、省、市有关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限制,以及在融资、税收、劳动用工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到实处,并继续清理、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四是广泛听取企业呼声、广集民智。继续坚持实行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对话制度,搭建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直接、畅通、高效沟通的平台。五是切实搞好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和工作网络,认真受理影响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各类投诉,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3.继续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积极与市民营办联系沟通,争取市 财政支持,尽快筹建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4.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开展项目年工作。一是鼓励和引导广大的民营企业紧紧围绕我区电子信息、机械(含汽车)、食品等主导产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和产业集群发展,积极与相关大企业大集团协作配套,在重大项目发展的分工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精、特、新”作用。二是紧紧围绕壮大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以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为重点,下大力气抓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大项目,培育一批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提升经营水平。三是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广泛参加国内外各种商务考察、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活动,不断提升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注意招大引强,开展项目招商和专业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带动我区扩大产业化规模,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密切跟踪引进利用外资、内资重点项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搞好后续服务。四是不断完善区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整合社会中介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社会化的服务。
(一)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定和决策,尤其是各级常委会议精神,市委督查室要组织人力定期搜集整理,特别是针对其中具体事宜、要求近期完成的具体工作,及时汇总,呈报市委学习贯彻。
(二)对上级决策政策,尤其是市委安排或市委书记批示要求督办的上级决策政策,督查室要尽快立项,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督查时间、地点、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确保上级决策政策在基层全面贯彻落实。
(三)责任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不能自行解决或及时、全面贯彻时,要迅速报告市委督查室,督查室视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或方案,提请市委通过有关会议研究解决。
(四)责任单位要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情况及时汇总,并书面上报市委,同时报市委督查室备查;对上级明确要求限期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室要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查活动,协同责任单位强化落实,以市委名义及时汇总上报落实情况。
(五)对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中责任单位或相关单位安排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上报材料不及时,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慢作为或不作为,要逐级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市委重点工作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
(一)对常委会研究确定的重点工作安排,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按照过程督查与结果督查相结合,以过程督查为主的要求,重点对该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在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措施落实、结果反馈等环节进行督查。
(二)督查组对各项重点工作坚持每月跟踪督查三次以上,督查方式以电话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察暗访、专题汇报、媒体跟踪等为主,并根据每次督查事项的不同,将督查情况分别向市委书记、副书记或常委汇报。
(三)每月底,督查室负责将每次督查情况进行系统汇总总结,向市委常委会作详细汇报,重点汇报亮点、难点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常委会审核、评判情况,以督查室名义向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下发《督查通报》。
(四)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对照安排表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协助解决,督促落实;若因特殊原因,导致计划工作不能按时、全面完成时,要及时向市委汇报。
(五)把市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对通报中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或者在落实过程中因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工作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责令责任人向市委作专题汇报,并结合相关要求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市委文件、决策实行限期督办销账制度
(一)对市委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策、市委文件、市委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实行限期督办销账制度。由市委督查室或办公室参会主任制定督查计划,按计划逐项逐条限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决定全面落实到位。
(二)对市委文件,市委督查室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实质,明确和梳理需要落实的具体工作,逐一整理后纳入督查计划,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结果。
(三)属于短期内要求完成的事项,市委督查室要将督办情况每周向市委领导反馈汇报一次,属于长期内要求解决完成的事项,每半月反馈汇报一次。对已经解决落实的工作,及时销账,并登记备案。
(四)对工作落实中责任主体不明确、任务不具体、时间要求不明确等问题,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报市委领导审核后付诸督查落实;对因责任单位措施不力、效率不高、敷衍应付,没有按规定期限、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通报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研究解决;对因主观原因、工作失误导致落实不力的,要及时汇报市委分管常委,督促其进行二次落实,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以备年终考核参考。
四、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联席会议现场协调督办制度
(一)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全市重点矛盾纠纷、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委督查室要根据相关单位反映的情况,向市委督查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制定督查方案,实行跟踪督查落实。
(二)依据市委督查协调领导小组审定的督查方案,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或现场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督查室要始终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会议记录,依据会议精神跟踪落实。
(三)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的关于各项具体工作、具体问题解决办法或方案,督查室要根据确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完成或解决时限和要求,逐一督促落实;对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直接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若因特殊原因致使疑难问题不能按既定方案付诸落实,领导小组要重新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若经多次落实仍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可由督查室整理相关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市委常委会或上级交办部门进行专题汇报。
五、对专项批示指示件实行限期督办通报制度
(一)对市委领导的批示件,由市委办机要秘书及时登记,交督查室催办督办。其中:对批转其他市级领导的批示转办件,在当天登记后,及时转交给相对应的责任市级领导所在办公室或领导本人协调办理;对批转基层乡镇或部门单位的批示件,视具体情况,填发书面《督办通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结期限和具体要求,限期督促落实。
(二)转办件一般情况下半月跟踪询问落实办理情况,月底汇总,及时报告市委交办领导;下发《督办通知》的批示件,一般要求半月办理完成,并以责任单位正式文件书面向督查室汇报办理情况,由督查室每半月集中统一向交办市委领导汇报办结情况;急件要在5日内迅速反馈办理结果。
(三)领导批办件批到哪一级、哪一个部门,即由那一级、那一个部门负责承办、落实,并及时写出查结报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督查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报告。查结报告基本要求是:一事一文,采用专题报告形式,如实反映调查处理和解决落实结果;文字简练准确,过程从略;要经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审签,承办单位盖公章后上报。对批示件,在办理办结的同时,通过电话、书面、面谈等形式,及时将处理原则、过程和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四)批示、交办事项由督查部门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查办工作质量。审核办理结果主要看:事实是否查清,问题是否解决,任务是否落实,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等。对不符合批办要求的,不予销帐,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圆满办结。
(五)领导批示件办结情况在汇总时分为办结、正在办理、未办结三种,确因客观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不符合政策等原因而不能办理,需要给者解释答复的,也可视为办结;正在办理的,一般属于暂时不能办结,但要拿出合理解决方案,分期逐步落实,有待继续跟踪督促落实,并给者反馈答复;责任单位不重视,没有采取措施,没有认真研究,或推诿扯皮,导致问题不解决的,视为未办结,要责令其继续办理落实,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以慢作为或不作为记载,责令其向市委领导专题汇报。
(六)所有批示件办结情况每半年以正式文件向全市通报一次,并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书中“市委交办工作”进行考核。对领导指示、批示件办理中产生的原件、批示件、督查通知、催办通知、处理方案、办结汇报、反馈意见、汇报批示件等一系列公文材料,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登记销账,以备核查。
(七)对市委领导在召开会议、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以口头形式交办的事情,或要求解决的问题,在场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记录,及时办理;若一时办理不了的,在登记的同时,提出督办计划,跟踪督促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汇报交办领导;对有难度、一时难以办结的,可以交督查室列入专项督办件督办。
六、督查活动申报审批
(一)全市重要督查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由督查室具体协调审批。需要专项督查的工作,由责任单位至少提前一周向督查室交书面督查方案和报告,督查室综合统筹全市工作情况,并报告相关市委领导,确需开展督查的,予以批准;不需要或暂时不能开展督查活动的,不予批准。
(二)所有督查活动坚持集中统一、能并则并、轻车简从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对基层正常工作的干扰,减少对基层的负担。督查方案要切合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推动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督查组成员要提前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工作,提高督查效能;督查期间,禁止大吃大喝、收受纪念品,尽可能减少随从人员和车辆,努力做到不扰民。
(三)督查活动结束后,要由随从记者及时整理相关资料,根据要求宣传报道;同时,按照方案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汇总情况,形成书面督查汇报。所有督查活动总结或汇报,要及时报市委、政府,并报督查室备存。
(四)对不履行督查申报审批手续的市直部门督查活动,视为违纪行为,由责任单位向市委作书面检查,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七、专题督查调研目标责任考核
(一)坚持督查活动与调研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在督查活动中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督查活动之后形成的总结或报告,仔细加工整理,提炼出具有敦煌特色的经验、特点或问题、对策,及时编发成《督查专报》,报上级督查部门,送市级四大班子领导参阅。
(二)实行督查调研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乡镇每年至少形成6篇以上督查报告,各部门每年至少形成4篇以上督查报告,要按均衡进度上报督查室、政策研究室。对完不成任务的,年底考核时扣去相应分值,并通报批评。
(三)督查报告要坚持务实创新的原则,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展开深层次总结,既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又能提出对策;要确定有相当水平、有一定阅历、经验丰富的人员撰写,切实提高报告质量。
(四)对基层上报的有质量的督查调研报告,督查室要及时提交市委决策层,所反映问题或所提建议引起各界重视或被市委采纳的,对相关人员,通过不同方式给予嘉奖和鼓励。
八、部门督查联系点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和委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认真梳理省局有关奖励政策,理解政策要领,指导企业认真执行。
2、对接财政局,做好对企业扶持政策的申报材料和相关程序共同审核把关,确保政策用足用活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