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范文

时间:2022-05-19 21: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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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篇1

一般不可以。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禁止在学校周围开设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学校周边200米内禁止开网吧。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明确了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的距离及测量方法、歌舞娱乐场所人均占有使用面积和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的最低标准、农村地区设立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一、《条例》适用范围

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主要包括歌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和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其兼营部分适用《条例》规定。只对本单位内部员工开放的福利性娱乐场所和非营利性舞会、卡拉OK演唱等文化娱乐活动,不属于《条例》调整的范围。营利性保龄球馆、台球室、溜(旱)冰场等场所和大众健身娱乐场所的管理体制和制度由各地人民政府确定,可以参照《条例》制定管理办法。

二、娱乐场所设立地点

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不得设立在博物馆、图书馆内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内,不得设立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内,不得设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不得设立在学校、医院、机关内部及其周围。娱乐场所和学校、医院、机关不得相互毗连,相互最小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娱乐场所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标准。对申请在有争议的化学品仓库毗连位置设立娱乐场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书。

三、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和消费者数量核定

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设包厢、包间的,每个包厢、包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单个消费者人均占有营业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新《条例》实施以前依法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按照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娱乐场所的不同类型分别制定营业面积最低标准及消费者数量核定标准,但不得低于全国最低标准。娱乐场所审批部门应当在《娱乐经营许可证》上注明核定的娱乐场所消费者数量。

四、娱乐场所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从业资格声明真实性的核查方式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申办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核查工作制度,采取下列核查方式之一对有关人员从业资格声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一)文化主管部门通过信函或者其他法定有效方式向有关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依法取得核查回复;(二)申请人根据自愿原则,可以持文化主管部门制订的统一格式的书面声明核查文书到有关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对书面声明的真实性申请进行核查。经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依法严格审查和认真核实书面声明有关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申请人提交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具体核查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确定。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人应当依法提交境外投资人等人员的有关书面声明,并提交境外投资人等人员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机构或者驻华使领馆及有关派驻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声明核查属实文书。

五、行政许可听证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娱乐场所设立申请应当依法进行公示,通知申请设立的娱乐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附近的学校、医院、机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利害关系人派人参加听证,并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积极受理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听证。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在工作方式上可以探索与公安、工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听证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听证事宜。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没有报名参加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六、娱乐场所巡查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参加,组织巡查人员培训考核,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娱乐场所巡查人员应当对娱乐场所随时进行专项巡视和检查,实时了解掌握娱乐场所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安全隐患,维护娱乐场所正常秩序,保障娱乐场所正常经营及公共安全,发现、制止违法违规活动并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七、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

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的详细内容和标准以及具体实施办法。对违法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记入警示记录系统,详细载明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处罚结果,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公众加强对场所经营行为的监督。对纳入警示记录系统的娱乐场所应当书面通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纳入警示记录系统的娱乐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加大检查频率,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对在一定时限内依法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要依照规定适时取消其警示记录,并予公告。

篇3

通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依法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减少和消除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进一步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实现“更简约、更公平、更有效”的监管,不断优化文化市场环境。

二、抽查对象

区范围内已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企业)。

三、抽查内容

(一)检查内容

1.检查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2.检查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贩卖、提供,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是否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是否制作、贩卖、传播物品;是否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是否从事赌博、、迷信活动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3.检查娱乐场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是否按照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4.检查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健全,场所消防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日常巡查记录是否完整。

5.检查娱乐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应急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场所内放置的灭火器的数量、有效期限和设置的位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微型消防站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

四、抽查工作安排

(一)抽查时间:2020年9月10日。

(二)检查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

(三)市场主体抽取。此次抽查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工作方式,在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

(四)执法人员抽取。执法人员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名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名单,与待检查市场主体进行匹配。

五、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及组织实施

1.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此次随机抽查工作的安排部暑及录入公示工作;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做好此次随机抽查检查。

2.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与区公安局行政审批室、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具体负责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做好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工作。

3.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和方式,由抽取的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4.现场实地检查。各检查小组根据随机摇号抽取的被检查市场主体自行安排检查、由各小组长带队,各成员配合,出示执法证件,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实施检查。填写检查记承表(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市场主体分别签字盖章),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二)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记载市场主体名称。

2.经检查市场主体未发现问题的,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

3.经检查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未履行相关义务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同时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4.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工作要求

篇4

近日,莫少聪和孙兴的吸毒事件在各大媒体上连篇累牍的报道,明星吸毒事件再次冲入人们的眼球。吸毒这一现象不仅仅存在于明星群体之中,也蔓延于社会各阶层,青少年吸毒更是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一、青少年吸毒的现状

1988年,我国首次公布的登记在册吸毒人数为5万人。截至2009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133.5万名,比2008年底增加209158人。吸毒人数急剧增长,且吸毒者的低龄化趋势加重,35岁以下人员占58.1%。青少年吸毒者多为结伙吸食,由过去单独的隐蔽吸毒发展到聚集在一些固定场所甚至公共场所吸毒,因此,我国青少年的禁毒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二、青少年吸毒的原因

    从客观上来看,消费市场的存在。

    从主观上看,首先有追求新奇的心理。青少年面对着吸毒会获得强烈的诱惑,好奇心强烈的人就有可能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去尝试吸毒而慢慢地滑入深渊。

其次是追求刺激的心理。近年来,随着、、冰毒等新型在歌舞娱乐场所的出现,让社会无业青年,走上歧途,坠入深渊。

三、青少年吸毒的危害

1、危害自身的身心健康。青少年吸食对生理功能的伤害更为严重。当吸毒者一旦停吸或漏吸时,生理功能就会发生严重紊乱,更加令人恐怖的是,吸毒者对药物的需求量还会日益增加,对机体的危害也将越来越大,甚至导致死亡。据联合国禁毒署统计,全世界每年因吸毒而死亡的人数高达10万人。

2、危害社会管理。吸毒者为了摆脱毒瘾折磨,往往会不惜一切手段攫取毒资,严甚至不顾廉耻地出卖肉体和人格,以换取毒资,从而加剧了社会上诸如抢盗、等问题,使社会治安形势恶化,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据公安机关对1000名吸毒人员审查时发现,83%的吸毒人员曾有诈骗、盗窃、抢劫等犯罪史。

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吸毒问题的对策

1、加大宣传和教育。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和教育部门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在强化校内课堂教学的同时,举办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活动,让“珍爱生命,拒绝”的意识深入人心。

2、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协作,进一步规范公共娱乐场所监督检查管理措施。对涉毒场所业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尤其是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积极揭发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社会抵制毒参考文献:

品违法犯罪的氛围。

3、完善禁毒法律,管理戒毒所。我国的禁毒法律还不完善,有些有相互矛盾的现象。因此必须要有从种植,吸毒、贩毒管理等方面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才能在管理这些法律的时候井然有序。同时要加强对戒毒所的管理,及时更新戒毒的技术和手段,创新管理办法,提高戒毒的效用,降低复吸率,实现人性化管理与戒毒。

五、结语

篇5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大力宣传十以来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为主线,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托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平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提升法治水平

1.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创新办法、优化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利用各类廉政教育、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以抓好公职人员法制教育为重点。建立健全局机关人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进行学习交流。认真开展全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

三、依托文化阵地,做好社会法制宣传

1.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工作简报、宣传手册等资源,向服务对象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主要任务,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法治宣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营造浓厚的氛围。

2.扩大普法教育范围。利用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月等重要宣传节点面向社会、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以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广播影视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广场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及时跟踪报道本系统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实践中的典型事例和创新做法,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3.拓展法治文化阵地。文化馆、图书馆要进一步加大、充实、优化各类法治文化内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展览以及法治文艺演出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法治文化活动;结合全县“送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好“送法下乡”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辐射率,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下属单位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全面落实。

五、本年度学法任务

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月:学习《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

3月:学习《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

4月:学习《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5月:学习《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6月:学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7月:学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8月:学习《文物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9月:学习《广播电视播出管理办法》;

10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篇6

此番文化改革将令上海的相关文化企业受益,各文化巨头纷纷乘着改革政策“春风”,扩大公司经营领域,创新变革经营理念,成为先行先试推动者。

东方明珠:自贸区设子公司享文化改革

从历史上一些国外自贸区发展政策看,文化信息等产业都是重点扶持的领域。据了解,东方明珠旗下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为首批在上海自贸区内成立并予以授牌的公司之一。新公司将借助自贸区文化改革红利,依托上市公司的深厚背景,专注文化产业发展。东方明珠有意以新公司为平台,加大对包括游戏、娱乐在内的大文化产业的投资,完善公司文化产业链,带动现有文化娱乐业务的升级。

东方明珠作为文广旗下一家综合型传媒公司,其新媒体、文化休闲娱乐等业务群都有望在自贸区的文化政策开放中获得政策支持,新成立的东方明珠文化发展公司被首批授牌就是一个信号。其次,新公司在自贸区内成立也预示着东方明珠集团对于旗下文化产业整合拓展的决心。

而东方明珠方面也表示,作为上海第一家文化类上市公司,此次在自贸区内成立子公司将是新的契机。公司将通过自贸区的平台,加快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在文化发展领域做出重要突破,以实现公司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之一的目标。

时代出版:文化企业的使命将不仅是卖书

出版皖军曾经创造多个“第一”,书写下一个个业界传奇。这一次时代出版依旧成为落实文化“走出去”国家战略的领跑者和践行者。早在去年11月,时代出版传媒公司就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涉足文化贸易。建立一个全国最大的24小时全天候“日不落”的全世界图书版权交易的现场平台,是其设立之初的构想之一。

此平台交易的范围有可能从图书领域拓展到各类文化衍生产品,比如艺术品、工艺品、知识产权产品、设计产品、文化产品、装备、技术服务、外包服务以及文化金融业务等。作为自贸区唯一落地的出版集团和文化类上市公司,此举无疑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跳出文化做文化”的发展思路,一直以来都是时代出版所奉行的。在文化贸易领域,文化企业的使命绝不只是卖书,而是把文化元素浸入到贸易的各个环节去,文化产品、文化技术、文化信息,各类产业延伸出的创意、信息数据都是文化企业可以发展的领域。秉承这一思路,时代出版传媒公司旗下的时代漫游公司已进入玩具创意和服务领域。

今年7月下旬,欧盟颁布的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玩具安全指令》正式实施,明确禁止和限制的化学物质从8种增至85种,给对欧盟出口的中国玩具企业蒙上阴影。面对这一玩具危机,时代出版预感到了一个新机遇:文化玩具是否可以兴起?玩具图书化、故事玩具化是否可行?游戏与玩具能否融合?这些都有空间。时代漫游公司开创的与玩具生产商合作的模式,利用儿童专业出版机构强大的编创能力,为玩具产品量身打造创意故事与游戏,赋予其新的生命力。

除此之外,时代出版作为自贸区内唯一出版企业,也抢占了多领域的先机。近日,国家海洋局推出了沿海海洋线和岛屿进行勘探和出版大型项目,时代国际出版被选择作为主要参与方,负责组织和参与海洋资源的勘探。在此项目中,时代出版将留下大量图书出版资料、影视改编的立体出版内容资源以及积累独家的数据、图片、音像等信息资源。用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亚非的话说:“这样的机会才刚刚开始”。

盛大网络:入驻上海自贸区或筹备合资银行

作为互联网企业和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唯一代表,盛大网络首批获得自贸区营业执照,并在仪式上率先被授证,成为首批入驻自贸区的企业。

据悉,新成立的上海盛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由母公司盛大网络100%控股。公司首期注册在位于自贸区核心区域之一的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内。

据盛大网络集团总裁邱文友介绍,盛大网络布局涉足游戏、文学、视频、动漫和电影等,2013年全集团预计收入接近100亿元人民币,利润超过20亿元,全球文化贸易总额达到3亿美元。

从2011年起,盛大就将海外战略作为集团三大战略之一,积极地向海外输出中国制造的文化产品,并引进优秀的内容。游戏产品已出口到89个国家和地区并在美国硅谷、 新加坡建立了研发和运营中心;文学作品在日本、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畅销书排行榜名列前茅;酷6网早在两年前就在全球最大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开设了专区。

盛大首席投资官朱海发表示,随着自贸区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盛大在自贸区还有更为深入的考虑和计划:

一是筹备设立盛大金融服务公司,并正在和外资银行紧密洽谈,有意在自贸区开办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

二是基于其下属的不动产投资企业盛大天地,盛大正在积极探讨发行真正意义上第一支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可能性。

另外,盛大也正在考虑将全球资金和投资管理中心放到自贸区。朱海发称,目前盛大有多支国内人民币基金和国外直投基金,如果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将极大加快盛大对外投资全球化的步伐。

改革创新是一种力量

文化与贸易“牵手”,带来的是文化交流的大繁荣。 贸易让文化“远航”,自贸试验区的成立又为这艘大船带来了东风。统计显示,自贸试验区挂牌前后,基地新增企业数量和注册规模都呈井喷式增长,仅10月一个月就新增入驻企业15家,新增企业注册资本108.45亿元人民币。正如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亚非在微博上的感慨:“自贸区较明显的政策优势就是金融、文化贸易。作为集团,就是要在大环境下抓运作的机会”。

文化企业纷纷入驻,看中的是自贸试验区将要开展的文化服务领域改革试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已明确要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并在试验区内取消了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这些开放新举措将进一步为文化企业“松绑”, 激活文化产业新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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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近日下发《关于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内文化市场管理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允许在自贸区内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一)在自贸区内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应当向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二)在自贸区内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以及消防、卫生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备案,领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三)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在上海市内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国内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四)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国内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二、允许在自贸区内设立外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在自贸区内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娱乐场所的,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设立条件,向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三、允许外资企业在自贸区内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一)在自贸区内注册的外资企业,在国内销售其生产的游戏游艺设备,应当向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内容审查申请。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通过内容审查的报文化部备案并公示。

篇7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既然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有关于提供物业服务的合同存在,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都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由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成立,那么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何种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行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就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反之,物业服务企业就不用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二、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为附随义务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虽然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就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但是,由于两者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的过程中,自然就包含着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安全保障义务。

三、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为法定义务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安全保障义务是由法律通过强制性规范直接规定的义务人应承担的保护权利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它的产生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并不以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存在相关合同为前提。这种义务对于义务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笔者认为,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宜将其认定为法定义务。

第一,我国现有立法已经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定义务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条规定,明确了相关场所的管理者、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201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以看到,《侵权责任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相关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活动的组织者对他人具有人身和财产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

那么,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当包含在《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内从而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呢,法律没有明确这一点,学界也有不同的争论,对此,笔者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理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来看,可以发现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具有以下特征:(1)不管是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公共场所的管理人还是社会活动的组织者,无论是否具有交易经营性质,也不论其规模大小,其均对场所或活动具有事实上的控制力。(2)相关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活动的组织者,都有能力制止或减少一定的风险的发生。(3)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相应的经营者和活动组织者都有公共安全秩序方面的义务要求。如《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物业管理公司完全符合以上特征,第一,从进驻小区开始,物业服务企业就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的范围也覆盖整个小区的公共领域,从而对整个小区具备实际的控制力。第二,目前我国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等级评定分级管理的制度,所以,作为专业提供物业服务的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行业要求,配备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同时应当具备一定的制止或减少风险发生的能力。因此,物业服务企业有能力将对小区的控制力落到实处。第三,国家也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了在维护公共安全秩序方面的要求。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第四,现实生活中,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水平以及对物业服务区域的控制力能力,也是业主在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考虑的首要问题。通过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正是由于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范围具有实际的控制力,并且是基于对物业服务范围的实际控制力来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因此,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应该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综上,笔者认为,《解释》和《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并不是完全列举,只是针对目前经济社会实际情况,而只是对其中典型的情况作出了列举,其他类似的经营者、管理者和组织者应该都包括在内,物业公司也应当包含在内。

第二,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界定为约定义务或附随义务存在着缺陷。无论是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是约定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其都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是否存在 物业服务合同为前提,但现实生活中,双方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遭受损害引发的纠纷、在物业服务区域外但物业公司实际控制区域内发生损害引发的纠纷以及小区业主访客发生损害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面对这些纠纷,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此外,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范围,以小区规划红线为界,但根据《解释》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可以看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产生主要取决于对场所的实际控制力,因此,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对发生损害的场所具有实际控制力,即便此场所在小区规划红线以外,物业服务企业也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合理限度内承担赔偿责任。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认界定为法定义务,能够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空间范围并不以物业管理场所为限,而主要取决于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对场所具备实际的控制力,能够有效解决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所致的损害,物业服务区域外物业公司实际控制区域发生的损害所涉及的纠纷。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权利主体,我国相应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范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业主同住人(配偶、父母、子女、近亲属)以及承租人、跟小区内居住的业主之间有着某些方面联系的访客等是否能够成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权利主体成为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如果根据约定义务说、附随义务说,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这些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并没有物业服务合同存在,但这样的结论显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区管理,在期待其为自己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的同时,本身就包含了对同住人、承租人和访客提供安全秩序的期待。根据法定义务说,安全保障义务的关键在于事实上的控制力,因此,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产生,并不以交易关系为限,只要是处于合乎情理的方式进入可被物业服务企业控制的,对社会而言具有某种开放性的场所的人,同样属于被保护的对象,虽然其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物业合同关系,但是物业服务企业仍应当在其控制力范围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解释》和《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的,住宿、餐饮、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场所所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并不以交易、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界定为法定义务,不仅契合现有立法立法精神,也符合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同时也能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其实际控制力范围内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从而促进社会公共安全。

第三,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性质界定为法定义务,并不妨害公民的意思自治。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尤其在民事领域,法律对某项事务做出的规定一般都是对该行为所做的最低的要求,当事人完全可以在《物业管理条例》、《解释》、《侵权责任法》等领域都对其做出了最基本的规定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标准进行商定,做出更高的约定。当纠纷发生时,如果合同有约定,受害人有选择权,可以依物业管理合同以合同之诉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依据侵权之诉请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则可以直接据侵权之诉请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界定为法定义务,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权利,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界定为法定义务,能够有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安全,提高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目前,我国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条件也有能力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控制危险的发生,因此,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界定为法定义务不仅有利于保护公民权利,也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物业服务行业提高安全服务意识,形成更为完善的行业规范,进而促进整个物业服务行业的长足发展。

注释:

侯国跃.契约附随义务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 年版.第 148 页.

参考文献:

王利明. 违约责任论.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篇8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和证照不齐以及非法变相经营的网吧、娱乐、电子游戏机等场所;二是严厉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经营问题;三是切实清理整顿娱乐市场、演出场所消防安全违规问题;四是严厉打击销售盗版音像制品。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年3月11日开始,至20*年10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3月份)。由文化市场稽查队深入城乡文化经营场所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制定整治措施作准备。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年4月份)。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文化市场有关法规、《条例》和专项整治的意义、重点及内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召开有关新闻会,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年5月-9月份)。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守土有责,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取缔,决不手软。专项整治期间,每月至少要组织2-3次联合行动。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年10月份)。各县(市、区)要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针对网吧、电子游戏机、娱乐经营场所监督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巩固整治的成果,逐步建立网吧、电子游戏机、娱乐市场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网吧、电子游戏机、娱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措施和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次文化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为了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市里成立以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为组长,分管文化市场领导为副组长,市场科、“扫黄打非”办、稽查队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文化与出版局文化市场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稽查整治组:由市文化稽查支队长任组长,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重点负责联合检查,现场依法整治,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社会监督组:由分管文化市场领导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协、市综治办、市效能办、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有关人员组成,重点负责不定期的明查暗访。

3、整改督查组:由市文化与出版局市场科长任组长,市综治办、文化、公安(消防)、工商、教育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重点负责指导整改,监督整治措施的落实,决不留下死角。

(二)广泛宣传发动。网吧、电子游戏机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组织开展网吧、电子游戏机专项整治,要突出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一要在报刊、电视台、电台上整治通告,组织学校学生举行告别“网吧”签名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二要召开网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大会,进行整治活动的宣传和正面教育,对网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业主和场所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引导他们守法经营;三要召开新闻会,解答有关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四要进行系列跟踪报道,组织记者采访,对不良现象予以曝光等,强化舆论监督;五要印发整治宣传提纲,张贴整治标语,扩大社会影响和社会参与。

(三)强化整治措施。

1、实行联合执法。市本级实行市、区一体联合整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检查密度。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展开拉网式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要做到不漏一家,不留情面,依法查处。

2、鼓励社会举报。在开展专项整治中要对网吧、电子游戏机场所进行统一编号,注明标志,以便监督举报。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也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同时,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特别要聘请人大、政协、效能办、纠风办、社区代表及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作为社会监督员,以加强对非常时间的监督。

3、开展明查暗访。各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并经常召开社会各界、学校教师及学生家长座谈会,及时通报开展暗访行动中查处情况和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和查处。

4、强化行业自律。要求所有网吧的开机页面统一设置能显示“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提示语,在场所入口等显要位置张贴警示标语和整治公告。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统一要求,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篇9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特种行业是指旅馆业、印章刻制业、印刷业、旧货交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拍卖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和机动车维修业。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是指歌舞、游戏游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营业性射击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举办大型公众性的文体、商贸、庆典、展览等活动的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文化、体育、卫生、劳动、经贸、交通、物价、环保、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举办大型公众性活动的负责人,为治安责任人;个体工商户开办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业主为治安责任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承包人为共同治安责任人。

治安责任人、共同治安责任人承担本单位或者大型公众性活动的治安责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治安秩序、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公民制止、举报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中违法犯罪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六条经营旅馆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住宿登记制度,五十个床位以上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旅馆应当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执行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制度;

(三)旅馆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三星级或者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应当在大堂、电梯、楼道、停车场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应当配有值班人员;

(五)不得进行、、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经营印章刻制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许可不得承接公章刻制业务;

(二)刻制公章应当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准刻证明,按照规定的名称、式样、规格和数量刻制并逐项登记,办理印鉴备案;

(三)经营公章刻制的,应当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

(四)执行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制度。

第八条经营旧货交易、废旧金属收购、典当、拍卖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收购、寄售、典当和拍卖验证、登记制度;

(二)不得收购、寄售、承典、承当或者非法拍卖国家禁止经营的物品;

(三)从事异地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应当将拍卖物品清单提交拍卖地公安机关备案;

(四)经营旧手机交易业的,应当登记手机电子串号和寄售者的身份证明。

第九条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更换发动机或者车身(架)、改装车型,应当查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证明,并执行验证、登记制度;

(二)禁止改装、拆解、买卖明知是盗窃、抢劫、走私等违法犯罪所得的机动车;

(三)禁止更改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回收报废机动车;

(四)禁止拼装、组装机动车。

第十条经营印刷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照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经营娱乐、按摩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的包间、按摩操作间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

(二)有禁止违法行为的告示和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场所的标识;

(三)娱乐场所和桑拿按摩场所应当聘请保安人员负责保安工作;

(四)不得进行、、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经营射击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使用军用枪支,使用民用枪支弹药按规定报批;

(二)设立接待区、等候区、射击区、观众区,各区间有明显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

(三)射击靶位配有熟悉枪械性能的技术服务人员;

(四)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枪、弹库的安全设施;

(五)执行民用枪支、弹药使用、存放、保管、检查和顾客登记等制度,并符合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管理规定;

(六)禁止在射击场所内销售酒类饮品,禁止酒后进入射击场所。

第十三条举办大型公众性的文体、商贸、庆典、展览等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十五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认为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制订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向主办或者承办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经整改符合要求的,方可举办。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应警力维护现场秩序,指导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

对依法申请办理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办单位或者个人书面申请报告后十五日内,进行治安安全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业主的整改验收申请后十日内,重新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

第十五条开办除应当办理许可证以外的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受备案的同时向报备者出具备案回执,并书面告知开办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十六条领取许可证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办理许可证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须备案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第十七条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依法建立的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公安民警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实施日常治安管理检查时,必须同时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和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的行业场所治安检查证。不出示证件的,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章治安责任

第十九条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日常治安管理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职责:

(一)监督治安责任人建立治安安全制度、落实治安安全措施;

(二)检查治安安全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和其他治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三)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对突发性的治安灾害事故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指导、组织治安责任人、经营负责人、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的治安业务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规范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执法行为,实行警务公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安民警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中,应当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参与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二)为非法活动提供庇护;

(三)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不依法审批;

(五)检查时不依法出示证件;

(六)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打骂、虐待、侮辱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治安责任人的治安责任:

(一)根据场所规模,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二)组织本单位的经营负责人、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治安业务培训;

(三)做好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制订治安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检查治安隐患并进行整改,组织落实治安安全措施;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治安情况,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和处置治安灾害事故。

第二十四条治安责任人和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治安责任,防范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和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发现、、赌博、吸毒、贩毒、寻衅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时,治安责任人和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救援、处理,组织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维护好现场秩序。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合要求仍举办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停止活动,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未履行治安防范责任,造成场所内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六条公安民警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治安管理中,、、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10

“十二五”期间,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文化建设专项奖补资金172.5万元,新建成达标乡镇综合文化站15个,农家书屋、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一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依托一年一度的“大鼓花会艺术节”、“群众文化艺术节”和“农民文艺调演”等大型系列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培育大鼓、戏曲、摄影、书法、广场舞等优势项目,每年举办规模群众文化活动30余场次以上。为做好油地共融工作,我局与油区积极对接,每年共同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5场次以上。

二是围绕重大节庆确定主题。在“七一”、“十一”等重大纪念日,举办大型歌会、书画、摄影展等20余场次;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佳节,举办春节联欢晚会、大鼓花会等活动40余场次。

三是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十二五期间,送文艺演出、书法、摄影作品进乡村100余场;选调文化专业技术人员进农村重点对戏曲、大鼓、秧歌队开展专业辅导,共入乡进村辅导2500多人次;落实国家“2131”工程,每月每村送一场免费电影,每年组织送电影下乡4956场。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 “送春联下乡”、“送戏曲下乡”等活动10余次。

四是开展“文化助力美丽乡村”活动。2015年,针对全市__乡村开办“唱响核心价值观,百姓共跳健康舞”培训班,开展下基层文艺联谊活动2次;在__乡村安排助力“美丽乡村”广场舞大赛1场;对__美丽乡村每村配发图书200册,各类公共文化物资共计20万元。

一是编辑《__文化志》。组织召开《__文化志》编纂筹备会,邀请我市文化名人__、__等人参加,成立编委会,分题撰写。建立__、__、家文化专题组,召开了__文化座谈会、__诗经文化传承座谈会,撰写了《关于进一步弘扬__文化的报告》、《__籍贯简析》等理论文章。

二是创新举办2015首届《寻找悦之声》歌手大赛。大赛从导演到主创,从评委到设备,从舞台到乐队,都在国内顶尖。决赛产生的10位选手将直接进入中央电视台《我要上春晚》节目。

二是组织人员、设备拍摄了《__文化系列节目》,第一辑《__》1-7集已录制完成,并在优酷网、土豆网、腾讯视频等国内主流媒体进行了展播。

1、文物工作。一是对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置一碑两牌,进行规范标识,创新运用互联网+,在各介绍牌上设置二维码,通过扫码可立即获得该文物保护单位的详细信息。二是实施“文化__”标注工程,对已整理的13处遗存进行筛选、确定,并标注在图上。三是制作文物资源分布图,对原有的文物分布图进行修改完善。四是开展了文物征集工作。

2、非遗工作。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工作,对__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搜集整理工作,已挖掘整理出42个项目。开展__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的编辑整理工作。通过深入挖掘、积极申报,2011年5月《__》等四项非遗项目成功列入__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2014年6月,经过专家评审,市政府同意将《__落子》等五项非遗项目列入我市第二批非物质遗产名录并予以公布。二是开办非遗项目公益文化大讲堂,借助“保护文化遗产,助力文化之城”等文艺晚会,对__庄音乐会、__音乐会、__落子等具有__特色的非遗项目进行了展演。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十二五”以来,为__、__音乐会等项目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共计82万元,为__大鼓、__庄音乐会等各传承人申请活动资金共计3.6万元,为古建青砖厂申请专项资金30万元。

十二五期间,开展了农村红白事低俗演出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制止低俗演出20余起;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降噪专项治理工作,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每年举办2期以上文化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组织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与300余家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大力实施“文化市场平安工程”。加强网吧、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和娱乐场所的管理。十二五以来,出动执法人员2000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3000余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场所60家,收缴非法出版、盗版、封建迷信等音像制品、书刊共21000余册,多次联合公安、工商、消防、

电力等多部门,对20余家违规经营场所进行了查封、断电,并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市的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还比较薄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文化人才队伍还需要充实,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努力向上级争取物资,夯实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使我局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编辑一本《__文化志》。组织编辑《__文化志》,成立编委会,邀请文化名人__、__加入,搭建框架,分题撰写。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__省《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制定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争早日达标。

(三)重点打造一个名人文化品牌。以__文化艺术节、书画展览、影视作品等形式,对名人文化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做大做强名人文化品牌。

(四)举办一系列文化活动。充分运用晚会、歌曲、书画、摄影展等精品活动,深入挖掘__文化地方特色,组织系列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40场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建设一座美术馆。时代需要我市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为10000平米的美术馆,美术馆建成后将填补我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的一项空白,成为陶冶情操,提升审美情趣,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文化阵地。

(六)培养一支民间文化艺术人才队伍。鼓励文化教育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创办民间、民俗歌舞等艺术教育和学习培训基地,培养一批民间文化艺术人才,满足全市文化发展的需要。

篇11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1基本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办法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从国外引进先进的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通过控制工期、成本和质量等相关方法进行项目管理,在一系列的管理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后来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了工程发承包的项目管理机制和体制,慢慢对项目管理进行完善和深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于2002年05月01日正式开始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实行促进了建筑工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施工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力量和战略步伐逐渐进行规范化和人性化项目管理,随之企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也不断的发展起来了。虽然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规范了项目管理以及进行了科学化的项目管理,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导致项目管理不合理、不规范和迟钝。

2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问题分析

2.1对工程质量、安全意识不高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些企业虽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制度建立,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力不强,施工质量虽然合格,但是优良率较少。项目管理过程中质量和安全意识薄弱,企业在人员进场后,虽然进行了安全、质量教育,但是没有从根本上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质量意识,只是走走形式和过程,起不到关键性作用,虽然进行了教育,但是施工人员依然我行我素、施工随意性大,并没有意识到安全、质量隐患将给企业或国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有些企业干脆对进场人员从来未进行安全、质量教育,这样施工人员就更没有什么安全、质量意识,导致工程在建设当中安全、质量事故频发。

2.2人性化管理不到位

目前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都以人性化为主,各企业进场后首先对人员吃、住、行进行规范化和合理化,把企业的招牌打得响亮,住房要么租赁楼房、要么自行建设彩钢房,外观看起来非常漂亮,体现了现代先进化、科学化、人性化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但是工人宿舍和餐厅以及其他娱乐场所管理既不规范又不合理而且也不科学。一个宿舍设计住6人,实际上8-10人,餐厅没有专业厨师,工程开工后随意在社会上雇佣几个厨师给工人做饭,厨师也未定期进行体检,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工地上虽然设有施工人员的娱乐场所,但是经常看不到人员在娱乐,甚至娱乐场所的门一直是紧闭不开。人员宿舍没有规范的管理程序和制度,宿舍内设施杂乱,卫生状况差,甚至有乱接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使工人居住环境造成存在一定的健康和安全隐患。

2.3合同管理不规范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过程中,对所有分包劳务人员没有签订正式劳务合同,虽然与各分包劳务公司之间签订了正式劳务合同,但是合同中并未明确所有进场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及义务。有些合同签订的也不是很规范,合同条款中出现不平等条款,就这样合同还正常进行签订,而这样签订合同往往会给工程造成质量影响,会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有些施工企业随意更改合同条款,导致合同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正常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不规范化使合同失去了正常的法律效应,也逐渐使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或国家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2.3现场施工管理者专业性不强,管理、技术人员力量不足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没有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没有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使工程建设过程中不规范,造成了工程返工比较严重,部分工程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不足使项目管理混乱,没有具体人员负责任,造成说话的人多,具体做事的人少。技术人员力量不足导致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好管理。

2.4项目管理目标不明确

现代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过程中,虽然规章制度、条文条款齐全,但是管理过程中没有明确的目标和责任划分,致使项目管理过程中一片混乱,所有的制度形同虚设。投标过程中没有专人负责,有时候辛苦完成的投标书被废标,不但工程没有中标,给施工企业在以后的投标过程中也带来了不好的评价。企业在工地上的各种标示没有形成一套合理的标示方案,使用过程中比较随意化,仿照其他企业施工区域的标示,不但没有体现了本企业的规范化,而且大大降低了施工企业的名誉。

3 对策及建议

3.1提高施工企业对质量、安全的认识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要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建立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由线到面、由单体面到全面性机密相结合、一环套一环连接成一个整体。企业要强化质量教育工作,加强人员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在人员心目中的地位,始终要以提高质量、教育为先,以人为本、振兴质量为目标。要把质量教育放在首位,提高所有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工人质量意识,

了解质量在一个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以满足工程的需求。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头等大事,它关系到企业效益、企业职工的安全保障和身体健康,它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条件。首先,我们应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工人操作过程中时刻谨记安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施工生产与事故间的第一道屏障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企业要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行业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出本企业的各项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办法等。同时利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安全工作,保证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使安全目标能够落实。所谓安全无小事,因此,我们在项目施工的各个环节应把好安全关,狠抓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减少安全事故,保护人员生命及健康。

3.2加强合同管理,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一个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企业就会走下坡路。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教育制度,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合同管理人员学习相关建筑法、合同法,使他们在项目管理中重视合同的管理。一个企业在项目管理中要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将合同管理完善和合理的情况下,这个企业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在建筑工程中站稳脚步。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中要加强培养合同管理人才,要培养一批高素质、能力强、责任心强、合同管理知识丰富的合同管理人才。同时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不断的学习合同法和相关合同示范文本,要建立起所有工程上的事件以合同为依据,拿合同说话办事。合同在管理过程中要形成网络信息化系统,建立局域网络,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各方来函文件及时形成网络信息,让施工企业的负责人能够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

3.3合理选派项目管理领导,提高项目管理目标

现代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过程中,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管理已经全部形成,所有工程项目管理都有施工企业法人委托项目经理进行管理。项目经理在管理项目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职业资证书,施工企业要从具有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选拔比较有责任心和项目管理能力较强的人员去管理项目。要把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目标放在首位,坚持一人专责的原则,将项目管理推向顶端。

4 结束语

如今,建筑工程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也在全方位跟进,项目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和成本施工全部以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要求施工企业将项目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通过对项目管理整体的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项目管理的发展历程逐渐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促进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认真研究分析和总结企业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要将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弊病减小到最小化,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将会大幅度的提升,而且企业也能越做越强大。

参考文献:

篇12

团队成员人数 30人

团队建立时间 1992年

主营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诉讼,既办理传统的知识产权案件,也办理软件、网络、集成电路、半导体芯片、动植物品种、新药、驰名商标、地理标记、原产地名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商业秘密等新型知识产权案件;担任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为客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商标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侵权调查和申请禁令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业务。

团队介绍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大陆境内设立最早的合伙制事务所之一,现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名列前茅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目前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拥有执业律师358人,总人数500人,在北京、上海、深圳、沈阳、济南、西安、成都、合肥等地设有办公室,业务涉及30多个领域,在北京律所总收入排名保持在前十名之内。金诚同达在成立之初,就以“面向科技领域、面向科技企业、面向科技成果、面向科技人才”为服务方向,创出了知识产权为主业的服务品牌。金诚同达律师在协助企业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和专利、商标、软件、商业秘密诉讼方面的专长受到同行广泛承认。我们不仅熟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与政策性规定,还过大量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其中不少是国内著名的知识产权案件。所经手的知识产权业务类型较多,多起业务在国内属于首例,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金诚同达从传统的知识产权业务开始,又迈向了提供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许可证贸易、特许经营和高新技术等高端知识产权业务的法律服务。客户集中在高科技企业、上市公司、跨国公司和成长型的公司。产业领域广布于信息技术、电讯、生物基因、生物医药、材料、电子、软件、多媒体、制造业等范围。特别是在处理与因特网有关的法律事务上有丰富经验。金诚同达还与著名的商标、专利公司紧密合作,协助中外企业在中国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进行软件登记、域名注册和办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

主要成果及获奖情况

1.完成了《广告主知识产权保护专题研究》

2.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律师实务》主编,2009年法律出版社;《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与法律服务技能(1)》共同主编,2010年法律出版社;《知识产权审判与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共同主编,2011年法律出版社;《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与法律服务技能(2)》,共同主编,2012年法律出版社;《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实务(2013)》,共同主编,2013年法律出版社。

3. 《新形势下广告行业发展的四大法律课题》

4.接受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委托,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之商业秘密部分修改建议的起草工作;接受公安部的委托主持起草《公安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程序指引(建议稿)》。其中完成了《商业秘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亟待完善》;《商业秘密犯罪管辖问题需要规范和完善》;《技术引进费用可否作为商业秘密犯罪损失的计算依据》等。

5.参与起草和修订《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游戏管理暂行规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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