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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9日,被告人余新兵伙同刘某、尹某某、郑某某、周某某(后四人均另案处理)乘坐出租车与曾有过节的孟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等人相遇,双方持刀斗殴,在斗殴中,刘某、尹某某对孟某某连砍数刀,致孟某某头部及两上肢受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我院以余新兵涉嫌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二、争议问题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是仅将直接实施伤害、杀害行为的行为人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还是将全体行为人均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三、评析意见
本案在处理中,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系一起聚众斗殴犯罪,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对被告人余新兵、郑某某、周某某应以(持械)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刘某、尹某某直接将孟某某砍成重伤,二人的行为属转化犯,根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关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对二人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发生了致人重伤的后果,所有被告人的行为对重伤的结果都具有原因力,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对上述所有被告人均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司法实践中,由于对上述问题认识不一,导致执法各异。我们认为,在聚众斗殴的场合,如果发生了重伤、死亡的后果,对所有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均应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不能因为重伤、死亡结果是明确的某一个人或者某几个人造成的,而对他们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其余的人仍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主要理由是:
1.这种处理符合共同犯罪理论。根据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二人以上在对于共同犯罪行为具有同一认识的基础上,对其所会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状态。共同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于单独犯罪的故意内容,一是在认识因素上,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实施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犯罪人和自己一起共同配合实施犯罪,二是意志因素上,共同犯罪人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共同犯罪在客观方面,必须要有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参加共同犯罪时,不论其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总是有机联系的,在整个犯罪的链条中,这些行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和所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这些共同犯罪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共同原因。正是基于以上特征,从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出发,在刑事责任的承担方面,共同犯罪不同于单独犯罪的最大之处在于其刑事责任的承担也是共同的,即每一个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责,还应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责。换句话说,共同犯罪中,每一个共同犯罪人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都是对全部共同犯罪人的全部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责。
在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行为人对共同的斗殴行为所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都有所预见,但都不加制止,而是听之任之,任其自然发展,即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都采取了放任的态度;客观上各个共同犯罪人都实施了共同的殴打他人行为,在共同犯罪人之间已经构成共同犯罪。虽然最后发生的重伤、死亡结果可能与某一个或者某几个人的行为之间构成密切的因果关系,但是并不能说重伤、死亡的结果与其他共同犯罪人无关,只是他们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所起的作用较小而已。因此,在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是整体行为而不是部分行为的性质发生了转化,所有的共同犯罪人都应对重伤、死亡结果负责。即全案转化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在量刑时,应考虑各行为人对造成重伤、死亡的原因力的大小,区别对待。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我辅导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我辅导中心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辅导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我辅导中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我辅导中心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我辅导中心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炎热,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休息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我辅导中心上课,私自外出购物,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我辅导中心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我辅导中心,密切与我辅导中心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监护人签名:
辅导中心盖章:
20**年7月
培训学校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设身处地、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为了责任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安全。我校特制定非寄宿生安全责任书,细则如下:
一、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
三、学生除在校上课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外,其他时间在家休息不得在校逗留,出现安全事故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四、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学生不私自到河、溏、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五、非寄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出生活区,更不得爬围墙进出生活区。
六、讲究饮食卫生,不吃“三无”(无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不吃校外小摊贩出售的食品,生吃瓜果要消毒洗净,防止病从口入,严防食物中毒。
七、不私自动用消防器材。若遇险情,搞好自救和互救,并及时上报班主任。学生生病时,应看医生,遵医嘱服药。
八、自觉维护学校秩序,不让外人进入校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和其它贵重物品。
九、雷雨大风天,不要到树下、墙根下、电杆下避雨,不用金属杆的雨伞,以防雷击。遇到折断的电线不乱动,要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要到施工现场玩耍,不从事爬墙、登高等危险活动。
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十一、不准私自外出旅游,独自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十三、学生因自己过错,造成学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有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十四、学生在未经过学校的批准情况下,不得擅自组织活动,否则,发生的事故有直接责任人及组织者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十五、学生本人对自伤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六、根据本协议适用于我校高职单招辅导班的全日制在校生。
十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
十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十九、本协议解释权在福州市新知培训学校学生工作处。
二十、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按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违犯后果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签字盖章后,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本责任书有效期至学生在校学习期结束,如有修改,以修改内容为准。
学生姓名:福州市新知培训学校
学生监护人:
二零**年九月二十日
培训学校安全责任书范文(三)
培训学校对学生要反复地进行了安全教育。为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请家长主动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们不管在培训学校、家庭、社会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安全规则。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学生家长是学生第一责任人。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水沟、河里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2.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5.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6.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18、本责任书一式一份,由学生家长(监护人)签章,培训中心加盖公章后生效,该责任书由培训学校保存。
注:家长或监护人,学生一经与培训中心签定了此责任书,家长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培训中心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培训中心就读时期内有效)
班主任(签字):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
二、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如打架、上网),禁止学生外出。如果协同校外人员造成事故,学校将根据《重大违纪现象的处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征得学管老师同意;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履行请假程序,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四、凡在校区嬉戏、打闹、打架斗殴发生的事故,学生负全责;凡在校区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生负全责,与学校无关。
五、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及其他非我校安排的教学时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六、为了不影响我校正常教学秩序,所有学员车辆不得停放在校区内部。我校为学员提供铁链条放置于校区门口处,请各位学员自行上锁于铁链上,如若丢失概不负责。
七、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 学校签章:
学 生签字:
日 期:
学生安全责任范文二: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走读生有事、有病,其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若没有请假,没有按时到校上课,在路上逗留或进网吧、游戏室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自己承担。 16、住校生在睡觉、课间休息时、爬大门外出上网、打电子游戏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17、学生在校期间逃学,由家长、学校配合寻找,并及时教育,如需在本校继续就读,需交保证金300元(叁佰圆),在本学期结束前没有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退还保证金。如果出现第二次逃学的,办证金变为罚款,且交保证金500元(伍佰圆)。
18、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19、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范文三: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年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亲爱的家长们:
您好!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暑期培训班与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本责任书是指学生在入培训室前和离培训室后家长的责任,并承担可能产生的后果。暑期培训班是从20XX年7月23日到8月6日每天早上8:30-11:00,下午14:30-17:00。
严禁学生在公路上玩耍打闹,不追车扒车,要靠右行走,注意交通安全。
严禁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到河塘堰洗澡。
严禁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与同班学生结队外出游玩。
学生身体不适,上学前要亲自向家长和教师交待清楚,以防不测。
严禁学生携带危险品进入培训室。
晚上督促学生及时入睡,早上及时起床。
负责老师:
学生:
家长:
暑假培训班安全责任书【2】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在启睿辅导学习期间的人生安全,彻底杜绝学生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启睿辅导班实际,对学生学习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家长全面配合工作,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1.辅导班对学生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切实记录学生在辅导班上课时间;辅导班在学生辅导期间负责学生安全管理。
2.在签到前和签退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辅导期间学生安全由学生造成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由老师造成的,由该辅导老师承担相应的责任。
3.学生要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4.学生请假、早退必须由家长于辅导前2小时亲自来电说明情况;如有特殊事情迟到,其监护人必须在辅导前5分钟亲自来电说明情况。
5.辅导期间遵守课堂纪律,不嬉戏打闹。
6.不准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7.不准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私接电源。
8.课余,不准进行戏闹,如在教室、楼梯有意推打,追逐打闹。
9.学生家长在学生辅导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特别注重孩子来回辅导班期间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违治安管理的教育,在此期间,如因监护人教育不得力,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与辅导班老师无任何责任。对于家庭住址距离辅导班较远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上学。
10.我(监护人或家长)自愿接受启睿辅导班的要求,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同时还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完成启睿辅导学习任务。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辅导期间配合辅导班抓好安全工作。做好安全教育,让孩子全面发展,使学生在启睿辅导期间得到最大的进步和提升。
本责任书由启睿辅导班和家长(其监护人)共同签订,一式二份,启睿辅导班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启睿辅导老师(签字):
监护人(签字):
辅导学生(签字):
暑假培训班安全责任书【3】
为了使美术培训班能够有序的进行教学和管理,安全防范于未然,把人为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里,因此,画室制定以下规定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要求,如有学生违反下列规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对于违规学生作开除培训班处理,学校和培训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因自身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引发的安全事故自己承担责任。
二、在画室培训时间以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
三、学生在暑期培训期间的任何时段私自下塘、下河洗澡。
四、学生在暑期培训期间的任何时段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间接参与打架斗殴事件的;在画室里,因学生违反纪律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或引起其他纠纷的。
五、在培训期间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请假。请假必须向本班班主任请假,假条上必须注明时间段。不请假随意缺课、迟到、早退者在外发生任何事故的;在画室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事故及引起其他民事纠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或损失的与学校和培训教师不承担责任。
六、学生对自己身体状况应尽注意义务,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或向培训教师反映,并请假就医,因自身身体原因突发性疾病引起严重后果的。
七、学生在暑期培训期间不准进入KTV、酒吧、舞厅、游戏厅、溜冰场、网吧等一切娱乐场所(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画室学生都不得进入),因此发生事故的。
八、学生必须自行保管好财物,如遇偷盗,请及时向宿管老师或班主任报告,凡发现学生有偷盗、打架滋事、不遵守校纪班规等事的,培训教师可视情节处理,并上报政教处处理。
九、学生迟到6次、旷课超过3次者(迟到或早退两次者视为旷课一次),视为自动退出特长班。
十、学生必须爱护,保护画室财物,不得随意破坏画室财物和擅拿教学范画,否则视情节轻重处理。
六中学画室
20XX年7月21日
暑假培训班安全责任书【4】
尊敬的家长:为了切实做好暑假家教辅导期间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彻底杜绝暑假家教辅导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同时结合我们暑假家教辅导班的实际,对学生学习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尊敬的家长全面配合工作,共同教育学生,力争让每一个孩子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一、安全要求
(一)暑假家教辅导班方面
暑假家教辅导期间,辅导班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暑假家教辅导班必须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辅导老师要代表辅导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书。
(二)学生方面
1、学生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小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上学。
2、学生请假、早退必须由家长亲自说明情况。
3、辅导期间维持好课堂纪律,不嬉戏打闹。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
5、不准玩火,不得私自外出游玩,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私接电源。
7、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夏季多雨,任何同学不准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2、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任何同学在暑假期间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三)家长方面
学生家长要在暑假辅导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对于家庭住址距离辅导班距离较远的学生以及小学生
二、我(家长)自愿接受暑假家教辅导班的要求,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同时还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学习,要求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暑假辅导期间配合辅导班抓好安全工作,让子女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辅导老师代表暑假辅导班和家长鉴定,辅导班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有效。
监护人(签字):
辅导老师(签字):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守则》、《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政教处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安保室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0XX-20XX年度第二学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设计系xx级艺术设计各班河南林州太行山春季写生责任书。
外出写生期间应严格遵守写生纪律,基本规定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手则》;外出写生为艺术设计系教学大纲的指定课程安排,如不参加,需县级以上医院开7天的正规病假单,并出示病历,除此情况,不参加者均按旷课处理,不给学分,并且重修此课程。
3.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活动;不得因个人因素延误写生的进程。
4.听从带队教师和管理人员调遣管理;不服从管理者,有擅自行动;不在指定地点居住;寻衅闹事等行为,写生回校后均给警告以上处分。
5.按照规定路线活动,不得脱离队伍单独行动。
6.团结有爱,互帮互助,文明修身,形成一个良好的集体氛围。
7.遵守社会功德,不得与当地群众及外校学生发生口角和冲突。
违反以上规定,不能履行义务者后果自负!
艺术设计系
20XX年3月22日
外出安全责任书(二)
根据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风景园林专业学生现有外出写生的课程安排。为了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务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依据教育部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1、学生在外出写生期间应按照带队老师的要求完成相应的课程作业。
2、学生应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不毁坏居住地的公共财物;不得从事或参加有损大学生形象,做出社会公德谴责的事情。
3、学生在外出写生期间,不准酗酒、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行为,晚上9点前必须参加点名报到;不准未经允许擅自离开驻地;
4、考察期间不能进行游泳、下水嬉戏、高空玩耍,去游乐场等地尝试挑战性游戏活动等,以确保人身安全。
5、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开写生队伍的,系部追究违纪责任;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6、逃避写生擅自回家者,由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催回。否则,学院将追究违纪学生的责任,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分;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学生自行负责。
7、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先向班长报备,并得到带队老师的许可。
8、按照带队教师安排在具体的写生点进行写生,未向带队教师申请得到允许而擅自改换具体写生地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9、学生外出写生期间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
10、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公共场所、考察地秩序,侵害他人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核实,将报告学校,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并按照当地法纪法规追究其责任。
1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应处理。
12、经系部批准不参加统一外出写生而在本地选择相应地点完成写生的学生,期间的安全责任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13、其他违纪情况,根据发生性质及严重性,违纪处分并扣除外出写生课程学分。
14、时间20XX年7月14日-----20XX年7月29日
15、签订安全协议,家长短息回复。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学生办公室一份,学生本人一份。
1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第____组
20XX年7月
外出安全责任书(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艺术设计系安全管理,确保实践性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创建安全、稳定的外出写生秩序。现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由系部与参加外出写生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艺术设计系关于〈艺术采风〉课程外出写生的管理规定》。凡因违反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遵守当地管理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及民族习俗。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开写生队伍的,系部追究违纪责任;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逃避写生擅自回家者,由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催回。否则,学院将追究违纪学生的责任,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分;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学生自行负责。
五、按照带队教师安排在具体的写生点进行写生,未向带队教师申请得到允许而擅自改换具体写生地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增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食品卫生和医疗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视情况报相关机构处理,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七、学生擅自下江河湖塘洗澡、游泳、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学生本人承担后果责任。
八、学生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或擅入营业性舞厅、夜总会等场所从事不健康的活动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与治安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和系部按纪律规定进行处分,违反国家法纪法规的由公安、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经系部批准不参加统一外出写生而在本地选择相应地点完成写生的学生,期间的安全责任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十、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系部、学生各持一份。此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应)。
系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系部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出安全责任书(四)
为了保证伊宁县阿热吾斯塘乡中学学生在五四外出活动中平安快乐的学习、参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本次外出学习参观特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如下协定:
一、带队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1、制订外出学习参观方案,作好部署安排,确保学习参观活动顺利实施。
2、带队老师应树立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学生行程安全,视学生如子女,关心照顾好每一个外出学生,负责学生人身安全,生活管理。
3、学习参观期间禁止学生私自请假外出,定时清查学生在位情况,带队老师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向。
4、禁止学生在休息期间乱与小商贩沟通,防止上当受骗,必要时可统一带队购买。禁止乱吃不卫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5、教育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讲文明礼貌,保质保量安全完成参观学习活动。
二、学生注意事项
1、在活动中严格遵守纪律,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擅自单独活动,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给带队教师请假后结伴活动。
2、在活动的过程中,一切行动听从带队教师、带队学生的指挥,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时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去。
3、活动时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组织、按顺序开展参观学习活动。
4、在活动的过程中,互助互爱,相互关心,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5、在活动中遵守纪律,遵守时间安排,准时在指定地点集中出发,并安全准时的在返回指定地点集中。
6、注意防火、防盗、防骗等其他安全事项。
在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反学生本人负责。
带队领导及教师签名:
家长签名:
参加活动学生签名:
外出安全责任书(五)
XX大学XX院XX级XX专业X班,计划到XX进行游玩并露营。为了提高全班同学的安全意识,保护集体活动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凡参加本活动的同学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加外出活动,在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并按照活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2)在活动中注重礼貌待人,体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重大机械雄风风采;
(3)禁止在山林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野炊,用火,注意防盗、防骗等其它安全事项;
(4)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
(5)乘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请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往车辆,以免发生危险;
(6)积极协助活动负责人做好相关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活动目的在于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希望同学们都能参与。在活动中要互助互爱,相互关心,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再次申明:本活动的参与本着自愿的原则,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为了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问题落到实处,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作为班级学生的管理者,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要坚持主题班会制度,利用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教育学生。系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让学生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
2、班主任作为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注重防范措施。
3、学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教室,不准在教室、校内滥用电器,不准抽烟、喝酒。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4、打扫卫生期间班主任必须跟班到位,组织学生打扫卫生,负责管理好学生,管理好劳动工具。
5、严禁在校园、教室、楼道内追逐打闹,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严禁攀树、爬围墙、栅栏等。
6、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不准打架,私自逃学者,出现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7、注意饮食,讲究个人卫生,防止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
8、学生不准损坏消防设施,以保证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学生之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由班主任负责处理,同时向校领导汇报。
10、冬季注意楼梯、楼道的防滑,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11、利用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12、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责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甲方:(政教处盖章)乙方:(班主任签字)
2017学校安全责任书【二】
为加强对大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2017学校安全责任书【三】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13年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学 生(签字):
2017学校安全责任书【四】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第二条学院要求学生爱国爱校、关心集体、诚实上进、勤奋学习、爱护公物、遵守公德、艰苦奋斗、勤于实践,养成良好的集体生活习惯,培养优良的个人道德品质,注重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院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教育法律规范和有关政策对学生实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依规定进行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相应的奖学金。学院依规定协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依规定实行资助。
第四条学院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因学院原因(或部分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损失的,学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学生和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学院有义务协助学生(及其家长)处理因非校方原因意外事件中学生的损失事宜。由此发生的医疗、抢救、交通等临时性费用,学生及其家长有义务支付、补偿。
第六条学生家长有配合学院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有权提出旨在培养教育学生健康成长的意见或建议。
第七条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学生应履行缴纳学、杂费的义务。对不履行学院相应义务者,学院有权依规定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和学籍处理。学院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禁止学生私自到校外租房、居住、或晚归、外宿、串宿、留客住宿;禁止在寝室私拉电线、烧煤炉、酒精炉、点蜡烛等;禁止任何人参加非法、组织。对任何形式的旷课、考试作弊、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网络违规、不道德等行为及其他违禁行为,依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疾病、自残、自杀、自行出走或自己过错、过失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应责任或义务。学生因过错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或过失行为学生(及其家长)承担相应赔偿、补偿责任。行为构成违法或犯罪者,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学生参加学院组织或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活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该学生(及其家长)承担责任。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活动,若发生意外,由直接责任人及组织者承担相应责任。学院禁止组织有可能发生危险和意外的活动。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院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国家及学院规定的应当离校的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学生自行滞留学院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院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教学实验、生产实习,应遵守操作规程、实习规定及有关纪律,因学生违规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该学生(及其家长)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学生及其家长承诺: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性疾(伤)病、意外性伤病须紧急抢救治疗时,学生家长委托学院有关人员为其民事权利人,在抢救等有关医疗文书上签字,其法律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学院承诺:要积极组织治疗,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联络人。
第十三条学生及其家长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院有关规定,不损害学院任何利益或影响校园管理秩序,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责任书适用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在籍统招的专科生、中专生。其他类型学生参照执行。同意本责任书者,方可成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其他未尽事宜遵从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分别由院学生处、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名盖章,学院、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自三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报到注册,须先将家长和本人签名的本责任书交院学生科后,方可办理其他报到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本责任书解释权在院学生处。
(以下请用碳素或蓝黑钢笔填写)
甲方:班主任(签名):
系(部)意见: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学生(签名):
学生所在系(部):
学生所在班级:
丙方:监护人(与乙方关系):
监护人签名: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XX年9月2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XX、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XX0、XX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XXXXX学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三)
为了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隐患。
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家长应教育和管理学生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般不准到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四、家长应及时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学生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上学或放学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五、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家长主动、及时告知班主任。
六、学生之间违纪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七、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师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八、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九、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家长应及时告知教师,教师不知道或难于知道而造成的伤害,教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十一、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二、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十四、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五、传染病流行期间,严禁学生外出和与疫区人员接触,并教给学生预防知识和饮食卫生常识性知识,并积极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学生按照学校及老师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意识。
十七、家长有责任适时适地给学生传授安全防护和自救等常识性知识,以防万一,否则家长应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校期间一至六年级有效。
班 级: 学生签名: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假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回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离校登记等相关手续,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XXX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八、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暑假放假时间为:2019年XXX月XXX日
十一、收假时间为:XX月XX日XX日,XX月XX日晚XX准时在教室上晚自习,开班会;
十二、补考时间为:XX月XX日XX日;
十三、正式上课时间为:XX月XX日;
十五、成绩查询时间:XX月XX日XX月XX日
十六、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班级:
学生签字:
大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二)
本人由于_____原因,申请离校到_____单位_____,离校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并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学院离校审批程序,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离校;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如需调换实习单位,需及时通知本人辅导员或校内毕业指导教师;
3.到岗两天内报告本人辅导员和毕业指导教师,并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电话、QQ、短信等方式与本人辅导员或毕业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5.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因违章操作造成本人及单位人员发生人身事故或给用人单位的造成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和单位协商解决;
6.校外实习或途中,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若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学生实习结束,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如有其它原因不能返校的,需及时通知本人辅导员或校内毕业指导教师说明情况,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延期返校,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学生本人擅自延期返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学生实习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事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9.学生实习期间,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_____学院(部)
学号:_____
班级:_____
尊敬的家长:为了切实做好暑假家教辅导期间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彻底杜绝暑假家教辅导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同时结合我们暑假家教辅导班的实际,对学生ѧϰ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尊敬的家长全面配合工作,共同教育学生,力争让每一个孩子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一、安全要求
(一)暑假家教辅导班方面
暑假家教辅导期间,辅导班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暑假家教辅导班必须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辅导老师要代表辅导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书。
(二)学生方面
1、学生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小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上学。
2、学生请假、早退必须由家长亲自说明情况。
3、辅导期间维持好课堂纪律,不嬉戏打闹。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
5、不准玩火,不得私自外出游玩,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私接电源。
7、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夏季多雨,任何同学不准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2、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任何同学在暑假期间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三)家长方面
学生家长要在暑假辅导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对于家庭住址距离辅导班距离较远的学生以及小学生
二、我(家长)自愿接受暑假家教辅导班的要求,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同时还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学习,要求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暑假辅导期间配合辅导班抓好安全工作,让子女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辅导老师代表暑假辅导班和家长鉴定,辅导班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有效。
监护人(签字):
辅导老师(签字):
学生(签字):
暑假家教辅导
___年___月___日
暑假培训班安全责任书范本【2】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了孩子安全,保证孩子在本培训班度过一个平安、有意义的暑假,我们需要共同携手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安全重于泰山的原则,为确保孩子的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我们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具体落实好如下几点:
1、家长或监护人要负责并监督孩子在培训班期间遵守培训班规章制度。如由于学生违纪造成的人身伤害的,补习班只负责协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责由当事人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有事需请假,必须提前向本培训班负责人请假(请假条),不能请假的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代请,如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3、家长或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行为、交通方面的安全教育,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横穿马路,不下河游泳。
4、在上课期间(8:30--12:00,15:30--17:30)由本培训班加强管理,辅导结束后由家长或监护人监督和管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本培训班不承担任何责任。
5、家长或监护人要配合补习班教育孩子不带危险物品到上课场所,未成年人禁止进三厅一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网吧)等场所,确保人生安全。
6、责任承担。在补习班期间,如由于管理不善,违反责任书相关规定酿成的安全事故,根据责任书内容认定责任归属。
7、附则。
①本责任书供补习班和家长或监护人使用。补习班负责人和家长或其监护人为责任人。
②责任书由补习班负责人、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③责任书一式两份,补习班和家长或监护人各执一份。
④本责任书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
家长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学生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辅导老师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暑假培训班安全责任书范本【3】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在启睿辅导学习期间的人生安全,彻底杜绝学生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启睿辅导班实际,对学生学习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家长全面配合工作,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1.辅导班对学生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切实记录学生在辅导班上课时间;辅导班在学生辅导期间负责学生安全管理。
2.在签到前和签退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辅导期间学生安全由学生造成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由老师造成的,由该辅导老师承担相应的责任。
3.学生要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4.学生请假、早退必须由家长于辅导前2小时亲自来电说明情况;如有特殊事情迟到,其监护人必须在辅导前5分钟亲自来电说明情况。
5.辅导期间遵守课堂纪律,不嬉戏打闹。
6.不准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7.不准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私接电源。
8.课余,不准进行戏闹,如在教室、楼梯有意推打,追逐打闹。
9.学生家长在学生辅导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特别注重孩子来回辅导班期间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违治安管理的教育,在此期间,如因监护人教育不得力,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与辅导班老师无任何责任。对于家庭住址距离辅导班较远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上学。
10.我(监护人或家长)自愿接受启睿辅导班的要求,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同时还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完成启睿辅导学习任务。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辅导期间配合辅导班抓好安全工作。做好安全教育,让孩子全面发展,使学生在启睿辅导期间得到最大的进步和提升。
本责任书由启睿辅导班和家长(其监护人)共同签订,一式二份,启睿辅导班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启睿辅导老师(签字):
监护人(签字):
辅导学生(签字):
暑假培训班安全责任书范本【4】
为了使美术培训班能够有序的进行教学和管理,安全防范于未然,把人为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里,因此,画室制定以下规定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要求,如有学生违反下列规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对于违规学生作开除培训班处理,学校和培训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因自身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引发的安全事故自己承担责任。
二、在画室培训时间以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
三、学生在暑期培训期间的任何时段私自下塘、下河洗澡。
四、学生在暑期培训期间的任何时段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间接参与打架斗殴事件的;在画室里,因学生违反纪律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或引起其他纠纷的。
五、在培训期间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请假。请假必须向本班班主任请假,假条上必须注明时间段。不请假随意缺课、迟到、早退者在外发生任何事故的;在画室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事故及引起其他民事纠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或损失的与学校和培训教师不承担责任。
六、学生对自己身体状况应尽注意义务,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或向培训教师反映,并请假就医,因自身身体原因突发性疾病引起严重后果的。
七、学生在暑期培训期间不准进入KTV、酒吧、舞厅、游戏厅、溜冰场、网吧等一切娱乐场所(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画室学生都不得进入),因此发生事故的。
八、学生必须自行保管好财物,如遇偷盗,请及时向宿管老师或班主任报告,凡发现学生有偷盗、打架滋事、不遵守校纪班规等事的,培训教师可视情节处理,并上报政教处处理。
九、学生迟到6次、旷课超过3次者(迟到或早退两次者视为旷课一次),视为自动退出特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