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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部队的待遇,义务兵和士官除伙食、服装、医疗由部队保障外,第一年每月津贴费约为55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约为600元。第三年以后如选改为士官,每月将领取士官工资,下士(服役3-5年)工资约2100-2200元,中士(服役6-8年)工资约2800-2900元,上士(服役9-12年)工资约3500-3700元。
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农村籍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入伍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待金(2013年我区为8741元);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
义务兵服役满2年退役,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年×2=9000元和医疗费等其他补助约4000元。荣获三等功以上的,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增发。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服役年限计算,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兵每人每年7000元。
国家和四川省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的;(4)是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享有自主就业优惠政策,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优先录用等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优先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二、征集任务
今冬我县的征集任务按全县人口基数的万分之六进行分配,各单位征集任务数在市征兵办明确后分配。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征集的主体对象。主要为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过程中,应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二)征集新兵的年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征集的年龄,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另外,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周岁。
四、征集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8年8月2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和征集时间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9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征集工作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按照征兵命令和上级征兵会议精神,今冬征兵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大致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征兵准备阶段(10月12日至10月25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制定征兵工作计划,召开县乡两级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搞好思想发动,组织开展征兵宣传活动,抽调体检政审人员并组织培训,建立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第二阶段:宣传、报名、初检、初审和确定上站体检对象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0日)。重点是搞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激发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热情;做好初检、初审工作,保证上站体检青年的数量和质量。
第三阶段:新兵体检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4日)。重点是对初审初检合格的上站适龄青年,按照体检标准和体检办法组织身体检查,保证体检质量。
第四阶段:身体复查、政审、家访、定兵和新兵起运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0日)。一是做好身体复查,确保体检质量。二是加大政治审查工作力度。政审组要会同各乡镇政府、社区、公安派出所搞好县、乡、村三级联审,保证应征青年思想品德优秀、政治立场坚定、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做好走访调查工作。兵役机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接兵部队人员对体检、政审合格的青年进行家访,认真了解情况。四是严格定兵程序。在体检、政审双合格和家访的基础上,按照集体定兵、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初定,并将初定名单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核实和接待工作,认真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向征兵领导小组汇报,最后由县征兵领导小组会同接兵部队逐人审定。五是搞好服装发放和运输准备。起运前2天发放服装;后勤组安排和协调接送兵人员准备好食品、药品等物资;客运部门按规定要求准备好送兵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各种交接手续。六是组织新兵运送。制定周密的输送计划和安全措施,对新兵进行安全和输送常识教育,做到按时起运、输送安全。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县征兵办的安排要选择素质能力强的干部参加送兵。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和上报情况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的征兵工作进行总结,如实将征集情况和特点反映出来,特别是总结好征集高素质兵员做法,搞好资料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征兵工作总结报告与经验材料要在新兵起运后一周内报送县征兵办公室。
六、征兵经费
征集新兵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七、征集新兵的优待和安置
(一)农业户籍义务兵优抚。为充分调动农业户籍应征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在农业户籍义务兵服役期间,每人每年可享受义务兵优待金6000元。
(二)非农户籍义务兵优抚安置。非农户籍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入伍前,要与县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签订自愿自谋职业安置协议。义务兵服兵役期间,可享受安置费3万元;转为士官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义务兵优待金4000元。同时,非农户籍应征入伍的城镇义务兵,还要与接收单位或企业签订安置接收协议,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具体监督和认定工作由县民政局和县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负责。
(三)严格控制非农比例。县人武部和民政部门搞好配合,通力合作,严格控制非农户籍义务兵安置卡,对没有安置卡和接收安置协议的城镇义务兵,一律不予安置。
八、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宣传部和人武部共同拟制征兵宣传提纲,指定专人负责征兵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大规模、全方位地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征集政策和优待规定,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做好应征青年单位、家属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努力营造“国防义务,人人有责”和“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认真搞好初检、初审。县卫生局、公安局和教育局严把初检、初审和文化关,确保上站体检预征对象的数量和质量。具体做到“六个不送”:16周岁(含)以下、有慢性病和精神病史的、有犯罪前科的、参与过“”等非法组织的、有较严重的心理缺陷的及文盲青年,坚决不能送入体检站。要杜绝异地兵员应征,对异地应征入伍人员,发现一个清退一个,并追究相关承办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坚决杜绝“伪病”现象,对拒绝、逃避服兵役的,按黑龙江省兵役征集和处罚规定严惩。凡体检合格率低于65%的单位,要重新组织上站体检,所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严格征集纪律。要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廉洁征兵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违纪现象。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征兵办要设立举报信箱,认真接待、处理群众举报。要开展公示制度,实施阳光征兵,对体检、政审双合格的青年,初次定兵人员和审批预定的新兵,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工作制度。各乡(镇)征兵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值班。征兵期间,征兵办公室必须建立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在岗,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上下联络的畅通。二是及时反映情况。综合上报阶段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对在本级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征兵工作有关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自行其是或隐瞒不报。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任务、宣传不到位、违反征兵规定等行为,按照全县征兵工作会议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学校分管副校(园)长为副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学校领导、分管领导、教师、学生四级传染病防控管理网络,校(园)长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还要设立一名传染病防控联络员,负责日常情况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2.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传染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人、财、物等传染病防控保障机制,完善卫生室的功能,加强对学生饮食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健康教育,积极防控传染病。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乡中心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监测处理及环境消毒工作。要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应急演练,以科学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各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学校师生学习和演练。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内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传染病监测网络、传染病预警系统、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控制措施、传染病的日常预防措施,还应包含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特殊重大传染病流行(如非典、甲流感),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采取的措施、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等内容。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
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2次以上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公共卫生责任感。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四勤”(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四不”(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共用毛巾牙刷和口杯、不过度紧张和疲劳)。
2.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饮食管理,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要建立传染病疫情管理档案。各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特别要依据传染病发病规律将有可能暴发或流行的病种纳入重点检查内容。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食堂、教室等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奖惩制度,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做好记录并进行公示。
(三)建立学生晨检制度。
各级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在学校兼职校医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兼职校医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必要时将患者送正规医院就诊,保证对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四)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学校或兼职校医。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
(五)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学校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六)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相邻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上报相关信息,为各级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打开安全通道。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应当以最快捷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中心校及当地传染病防治部门。
3.疫情处理。
各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发展趋势,将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划分为重大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较大突发高致病性蓝耳病疫情和一般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制定相应的管理方式和应急控制措施。
1重大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应急反应
确认重大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后,县牧业管理局根据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建议。
县政府根据县牧业管理局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扑灭疫情;紧急调集各种应急物资;或督导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依法设置临时动物防控监督检查站;限制或停止生猪及其产品交易;扑杀确诊猪或疑似染疫猪;封锁被疫源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按国家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必要时,可请示市里予以支持,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疫情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县政府或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具体组织实施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较大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应急反应
较大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4天内,只有1个乡镇呈暴发流行。
较大突发疫情的控制工作由县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控制工作。必要时,可向 市人民政府申请资金、物资和技术援助。
县牧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较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突发疫情进行确认,向县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及时向政府和 市牧业管理局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县牧业管理局要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的具体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向辖区内有关乡镇发出通报,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一般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猪耳病在1个乡镇个别村呈暴发流行。
一般突发疫情控制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控制工作。
一般突发疫情发生后,县牧业管理部门要迅速了解情况,对疫情进行确认,掌握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并立即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牧业管理部门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牧业管理部门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牧业等相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扑灭疫情,切断传播途径,同时做好疫区内生产经营、居民生活的安排,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
1县政府职责
县政府负责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所需经费、物资、机构、队伍和技术的储备;负责全县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紧急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决策相关重大事项。一旦发生疫情,由县政府统一指挥,调动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利用行政、法律和技术等综合手段,尽快控制并扑灭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2有关部门职责
牧业局:召集和组织动物疫病防控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风险评估;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对病畜和同群畜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组织、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及污染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疫情测报网,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建立紧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并按照适量、应急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具等防控物资;紧急培训防控人员,建立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
财政局:积极筹措防控资金和物资储备资金,参与损失评估,做好经济补偿工作。
民政局:负责疫区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济。
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牧业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工作。
公安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病畜扑杀,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工商局: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内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卫生局: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病监测和防范工作。
交警大队:及时抽调交警人员,协助牧业部门设立临时检查站,查验、消毒运输畜禽及产品车辆,禁止从疫区运输畜禽及产品,控制车辆进出疫区。
疫情发生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乡、村干部、防疫人员和群众,按照牧业局的要求,参加消毒、扑杀、挖坑、深埋病死畜禽等工作;负责所有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广播电中心及新闻部门:政府新闻统一口径下,宣传疫情有关防控知识;未经政府同意的情况下,不准随意疫情稿件。
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所承担的防治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立案查处违纪人员。
三、技术措施
1疫情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出现急性发病死亡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临床怀疑疫情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3判定为凝似疫情时,应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诊断,必要时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国家指定实验室。
4确认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应在2个小时内将疫情逐级上报至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 市牧业管理局。
2疫情诊断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诊断工作由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或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进行。根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实验室检验等作出诊断。
1流行特点
猪和野猪是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的唯一自然宿主,因此猪是该病的主要传染源,不同年龄、品种、性别的猪均可感染,其传播方式可分为水平传播和垂直传播。
水平传播:包括发病猪或病毒携带者传播、母猪剖腹产引起的传播、胚胎移植造成的传播、人工受精引起的传播以及空气传播。
垂直传播:妊娠母猪对该病易感性最强,同时可将病毒垂直传递给胎儿。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在感染猪的血清、淋巴结、脾脏、肺脏等组织可以长期存活,并可向环境排毒。隐性带毒者可将病毒传给其它猪。
饲养管理水平、卫生条件差的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常与猪肺炎支原体、副猪嗜血杆菌、巴氏杆菌、猪伪狂犬病病毒、猪附红细胞体、链球菌等混合或继发感染,导致猪群死亡率增高。
本病无明显季节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呈地方性流行,新疫区可急性传播,急性期过后转为慢性或亚临床感染,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
2临床指标
体温明显升高,可达41℃以上;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部分猪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神经症状;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成年猪也可发病死亡。
3病理指标
可见脾脏边缘或表面出现梗死灶,显微镜下见出血性梗死;肾脏呈土黄色,表面可见针尖至小米粒大出血点斑,皮下、扁桃体、心脏、膀胱、肝脏和肠道均可见出血点和出血斑,显微镜下见肾间质性炎,心脏、肝脏和膀胱出血性、渗出性炎等病变;部分病例可见胃肠道出血、溃疡、坏死。
4病原学指标
①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分离鉴定阳性。
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阳性。
5结果判定
①疑似结果
符合临床指标和病理指标,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②确诊
符合疑似结果,且符合两个病原学指标其中之一的判定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3疫情处理
疫情诊断结果可作为疫情处理的依据。
1疑似疫情的处置
发现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县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机构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等,并采样送检。确认为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应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生猪及其产品和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实施严格的消毒措施。对病死猪、污染物或可疑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对发病猪和同群猪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2确诊疫情的处置
①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由县牧业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疫点:为发病猪所在地点。规模化养殖场(户)以病猪所在相对独立的养殖圈舍为疫点;散养猪以病猪所在自然村为疫点;运输过程中,以运载工具为疫点;市场发现疫情,以市场为疫点;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现疫情,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疫区:指疫点边缘向外延3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根据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免疫状况、疫点周边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划定。
受威胁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公里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②封锁疫区
由县牧业管理局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具体措施为: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关闭生猪交易市场,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运出疫区;必要时,经 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③疫点应采取的措施
扑杀所有病猪和同群猪;对病死猪、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
④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猪舍、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并加强疫情监测。
⑤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对受威胁区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并加强疫情监测。
⑥疫源分析与追踪调查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病原进行分子流行病学分析,对疫情进行溯源及扩散风险评估。
⑦解除封锁
疫区内最后一头病猪扑杀或死亡后14天以上,未出现新的疫情;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和物品实施终末消毒。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审验合格,由县牧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
3疫情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详实的记录(包括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并归档。
4安全防护
参与疫情处置的有关人员,应穿防护服、胶鞋、带口罩和手套,做好自身防护。
4其它相关事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搞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意见》和《省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民兵预备役工作会议精神,着眼有效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任务”能力,按照“编建为使用,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原则,科学优化基干民兵队伍结构,努力达到编组科学实用,队伍种类、数量、布局、结构基本满足任务需求。
二、组织调整计划
全镇编基干民兵182人,其中同辉锻造厂31人(双37高炮营),双照收费站25人(电子战分队),教育组81人(伪装防护分队);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应急排一个40人,信息班5人,共计45人。
三、方法步骤
今年,全镇民兵整组时间从3月上旬开始,4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3月上旬)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整组工作,准备有关资料,组织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中下旬)主要搞好宣传教育,调整民兵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出入转队,调配干部骨干,集合点验,组织入队宣誓,进行拉动检验,确定参训对象,健全有关制度和各种资料。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4月上中旬)总结讲评,表彰先进,发现问题和不足,迎接军分区和区人武部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5月上旬)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总结工作,整理资料,做好省军区检查验收准备。
四、要求
二、工作任务
依据省、太原市政府逐级下达的兼并重组整合保留煤矿指标,到2010年底,全市保留矿井总数24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所属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三、工作目标
根据省、太原市关于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时间要求和一步到位的原则,2009年6月底前,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的上报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整合关闭矿井任务。
四、工作原则
1、按照“总量适度、优化布局、关小上大、提升水平”的原则和太原市下达的保留煤矿个数,编制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过程中,依托全市现有在册矿井分布情况、煤炭资源赋存情况、矿井开发现状等,在确保不突破保留矿井数量和我市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前核定批准产能基本平衡的前提下,统筹进行规划布局。
2、兼并重组后的煤炭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企业所属煤矿具有3年以上从事煤矿生产经历;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有保障;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管理中型以上煤矿的经历,煤矿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占全部职工比例15%以上;所属煤矿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企业及所属煤矿矿山生态环境良好;社会责任强,积极参与我市各类公益事业。
3、由市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在广泛征求煤炭企业业主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拟报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按照程序分别报送省、太原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批准。
五、工作步骤
2009年6月底前,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的上报工作;兼并重组方案报请省、太原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上报关闭煤矿名单,并与关闭矿井签订关闭协议。
对批准进行改造的兼并重组矿井,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相关手续,做好煤炭企业的建设。
对列入关闭范围的矿井,2009年12月底前,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按关井“六条标准”实施关闭。
六、工作职责
(一)对兼并重组企业的资源采矿权价款,由市国土局负责进行核准、征收及办理兼并重组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变更工作;对不参与兼并重组整合、单独关闭矿井资源价款的退还,由市国土局核实动用储量并提出退还资源价款数额,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予以退还。上缴省、太原市的资源价款,由市国土局、财政局协调办理退还的具体事宜。
(二)对批准进行改造的兼并重组矿井,由市安监(煤炭)局及时报批地质报告、安全专篇、初步设计的审查或初审等上报工作;对不进行改造的兼并重组煤矿,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工作。
(三)对涉及国有资产之间或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的兼并重组整合煤矿,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进行资产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
(四)对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由市工商局及时办理名称预核准审查上报工作。
(五)对批准进行改造的兼并重组矿井,由市环保局办理环评报告审查批复或初审上报工作。
七、关闭矿井奖励办法
1、对未参与兼并重组整合关闭的煤矿,其缴纳的资源价款按核减动用储量后的剩余储量退还资源价款。
2、对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关闭的煤矿,除由太原市政府每座煤矿拨付奖励资金500万元外,市政府原则上另行奖励200—300万元。
3、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积极争取省、太原市政府预算内投资支持和专项资金支持,并制定优惠政策,对兼并重组企业安全改造、煤炭产业升级、转产转型等项目,优先安排补助或贴息资金支持。
4、市国土局、*供电支公司等部门要在煤矿转产转型用地指标、转产过户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八、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原则、工作步骤,加紧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2、兼并重组方案未报批之前,原则上停办、停止煤矿证照延期、变更,以及30万吨/年以下建设项目的报批手续。
3、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关闭的矿井必须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对确定关闭的矿井先坚决关闭,对确需利用关闭矿井生产系统的,待重组整合设计批准后,按设计要求恢复利用。
4、兼并重组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市、乡两级包联矿井责任制,加强对煤矿停工停产指令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所在矿井必须加封上锁,遣散从业人员,严防私自组织生产作业。对擅自组织生产的煤矿,一律无条件关闭,不予退还价款,不予奖励。
5、强化火工品管理,收缴停工停产煤矿火工品;在出入境干线公路设立民爆物品检查站,严防非法火工品流入煤矿。
6、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对关闭煤矿实施拆除设施设备等工作,每关闭一座煤矿,属高瓦斯矿井补偿关井费用40万元,属低瓦斯矿井补偿关井费用30万元,严格认真抓好关闭矿井的关闭、移交工作。
7、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企业享受国家及省、太原市有关扶持政策,及时解决好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8、要重点加强对兼并重组过程中,煤矿停工停产、停供电、火工品收缴,以及关闭矿井证件收缴、实施关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九、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成立*市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
组长:*(市长)
常务副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中发[20__]9号、晋发[2013]9号和省军区《2014年全区民兵预备役部队整组工作》、军分区《二〇一四年运城市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深化民兵调整改革为牵引,进一步优化力量布局,夯实组织基础,突出建设重点,整体提升以支援保障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
二、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
根据县人武部民兵整租工作的统一安排,镇人武部按照宣传教育、出入转队、调配干部、健全制度、清点装备、集结点验、总结工作、整理资料8个程序,全镇民兵整组工作从现在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计划准备阶段(3月上旬前)。一是召开民兵整组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学习上级有关民兵整组工作文件,提高对民兵整组的认识。三是成立乡镇和各村(居)民兵整组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今年民兵整组工作的全面开展。四是抓好各村(居)潜力调查,做好组织布局合理,结构和人员底数清楚。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4月上旬前)。主要工作有九项:一是搞好整组宣传教育;二是调整民兵组织;三是组织对新入队人员政审和对留队人员复审;四是确定出入转队人员;五是调整配备民兵干部;六是录入基干民兵人员信息数据,各单位基干民兵退伍军人比例和专业对口率要分别达到40%和50%以上;七是组织民兵集结点验,搞好新入队人员宣誓,健全各项制度;八是迎接县人武部检查验收;九是组织各村(居)民兵营长整组培训和部署民兵整组工作。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4月底前)。主要完成2项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基干民兵到点率不低于90%,要对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上报工作。各行政村要按照整组阶段划分,以文字形式及时准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整组结束后,各行政村务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年度整组工作、基干民兵出入转队花名册和统计报表上报镇人武部。
三、建设重点及标准要求
今年的民兵整组工作,紧紧围绕力量建设“有组织、有阵地、有装备、有活动、有作为”的目标要求,重点抓好常备应急分队、基层阵地建设、民兵作用发挥等内容,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和遂行任务能力。
(一)突出常备应急分队建设。按照县人武部 “集中食宿、统一管理、人装结合、常态训练、专业规范”的原则,真正建成一队多用、一队多能的尖兵分队。结合乡镇实际,应继续完善和加强30人的民兵应急排建设,抓好应急排的全面规范化建设,组建常备应急分队。
(二)突出基层阵地建设。要持续巩固基层阵地,按照军分区下发的《民兵营(连)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标准,逐项要素规范完善。加强阵地基础设施“六个一”建设,尤其是民兵营阵地建设。加强“青年民兵之家”建设,坚持建用结合、以用促建,切实发挥阵地作用。
(三)突出兵员动员准备。要坚持把民兵组织建设和兵役工作结合起来一齐抓,推进“预、征、管、用”一体化建设。要认真转好退伍军人登统计和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搞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人员登记,切实夯实动员基础。
(四)突出在发挥作用中练兵强兵。要发挥民兵特有优势,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组织广大民兵投身“美丽临猗”建设主战场,发挥好宣传队、工作队、生产队和战斗队作用,在用兵中巩固组织、摔打队伍、提高能力。要利用民兵入队和执行任务时机,广泛参与环境清理、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和新农村建设。
四、检查验收
由镇人武部统一组织,各村民兵连长参加的方法进行验收。成绩由各村民民兵连长联合评定。
五、有关要求
各行政村要把整组工作作为年度中心工作突出出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凝神聚力,创新作为,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整组工作取得实效。
乡党委、政府就坚持贯彻党管武装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定期召开党委会,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职责,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开展对武装工作的意义和党管武装工作精神的学习,提高对武装工作的认识,使每个领导干部明确武装工作的职责,定期听取了解武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排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武装工作顺利开展。
二、执行武装工作制度的情况
1、乡党委“一班人”能够全面按照上级党委和县人武部制定的制度和规定,坚持党委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对武装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能够认真坚持党工委议武制度。县委、县人武部的每一次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置,我们都纳入党委会(扩大会议)来传达、学习和研究,年初,乡武装部将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由党委按照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武装工作方案,并做出决定。在日常生活中,武装部能把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工委汇报,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党委都能一一给予解决。同时,武装部也能给党委当好参谋,做好助手,积极想方设法开创武装工作的新局面。乡党委也把武装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日常养,经常用,拉得出,能战斗。
3、在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军事日制度方面
乡人武部根据实际,结合有利时机,能较好地组织军事日活动,党政班子领导都能积极参加。“八一”建军节,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至县人武部慰问。
4、在检查评估武装工作方面
乡党委根据武装部的全年工作规划,把一些重点工作如征兵、整组、义务兵优待金的统筹、民兵训练费、民兵干部的配备待遇等方面,列入对各村的综合指标考评责任书中。年末武装部参加对各村关于民兵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考评,奖优罚劣,促进了各村居对民兵工作的重视,使武装工作真正实现了党的领导。
三、开展工作情况
1、建队伍。按照县委、县人武部关于配备专武干部上,选优配齐了有责任心,工作认真的两名专武干部,有力地保证了我乡武装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基层武装正规化建设。今年在乡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仍投资2万余元为武装部配置电脑、打印机、及上网设备,实现武装部自动化办公;拿出专项资金配备武装器材,提高基层武装整体装备水平。
3、征兵工作。完成县人武部下达的大学生征兵指标,今年共征集新兵15名。
4、搞好民兵调整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民兵调整改革各项指标完善相关资料,圆满完成了我乡的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5、加强国防教育。结合国防教育日,开展了万人签字、国防教育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机关干部、广大中学生的国防意识得到了加强。同时,针对各个节日,如青年节、党的生日、“三八”节等节日,武装部结合各民兵连一道开展各式各样的文体活动,宣传国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6、积极开展“民兵带富”工程。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兵思想政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组织广大民兵开展“一兵带一排、一排带一连、一连带全营”的“民兵带富”,并收到良好效果。。
7、服务中心工作。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方面,无论是防汛、防火和其他急难任务,今年“利奇马”台风期间,组织应急排做好应急战备准备,并在第一时间给县人武部打了动用民兵请示报告。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召集民兵困难。由于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各村青壮劳力纷纷外出打工。特别是农闲时节,民兵大量外出打工。因此,召集民兵开展各项活动和训练时难以将人员全部集中。
2、应征青年人员不足。适龄青年就业门路扩大,独生子女等政策的影响,应征青年服兵役积极性不高,因此近几年应征青年人数减少,特别是大学生兵员减少。
五、今后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国防教育。通过广播、版报、宣传栏、宣传单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广泛开展国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国防素质。
我就梨林镇2004年武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敬请评议。
梨林镇位于济源市东12公里处,总面积67平方公里,辖45个行政村,256个居民组,总人口4.1万人。梨林镇设置民兵营4个,设基干民兵连1个,人数为150人,普通民兵连40个,人数为4150人。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武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武装工作能够按照市人武部要求高标准完成,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镇党委、政府做到经常参与武装工作,主动关心武装工作,大力支持武装工作,给武装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武装工作
镇党委、政府坚持贯彻党管武装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定期召开党委会,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职责,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开展对武装工作的意义和党管武装工作精神的学习,提高对武装工作的认识,使每个领导干部明确武装工作的职责,定期听取了解武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排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武装工作顺利开展。
二、执行制度情况
1、我们党委“一班人”能够全面按照上级党委和军事机关制定的制度和规定,坚持党委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对武装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能够认真坚持党委议武制度。市委、市人武部的每一次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置,我们都纳入党委会(扩大会议)来传达、学习和研究,年初,镇武装部将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由党委按照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武装工作方案,并做出决定。在日常生活中,武装部能把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党委都能一一给予解决。同时,武装部也能给党委当好参谋,做好助手,积极想方设法开创武装工作的新局面。镇党委也把武装工作尤其是民兵组织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日常养,经常用,拉得出,能战斗。
3、在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军事日制度方面,镇人武部根据实际,结合有利时机,能较好地组织军事日活动,党政班子领导都能积极参加。“八一”建军节、春节前,镇党委、政府、武装部组织军烈属座谈会。同时,由镇党委、武装部领导带队至市人武部慰门。
4、在检查评估武装工作方面,年初,镇党委根据武装部的全年工作规划,把一些重点工作如征兵、整组、义务兵优待金的统筹、民兵训练费、民兵干部的配备待遇等方面,列入对各村的综合指标考评责任书中。年末武装部参加对各村关于民兵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考评,奖优罚劣,促进了各村对民兵工作的重视,使民兵工作真正实现了党的领导。
三、开展工作情况
1、建队伍。按照市政府、市人武部关于民兵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关精神,我镇通过公开招聘,成立了6人的民兵巡逻小分队,配合派出所加强治安巡逻,有力地保证了当地治安环境。
2、加强武装部正规化建设。今年在镇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仍投资1万余元为武装部配置电脑、打印机、及上网设备,实现武装部自动化办公;为武装部配备专车1辆,提高武装部整体装备水平。
3、征兵工作。超额完成市人武部下达的进站指标,今年共征集新兵24名。
4、搞好双拥工作。优待金兑现方面,我镇于99年开始将优待金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00元,并保证按时完成发放。每逢过节,都登门慰问并发放慰问品。“八一”、春节都分别召开军烈属座谈会,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加强国防教育。结合国防教育日,我镇开展了万人签字、国防教育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镇机关干部、广大中学生的国防意识得到了加强。同时,针对各个节日,如青年节、党的生日、“三八”节等节日,镇武装部结合各民兵连一道开展各式各样的文体活动,宣传国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6、积极开展“民兵带富”工程。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兵思想政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我镇积极组织广大民兵开展“一兵带一排、一排带一连、一连带全营”的“民兵带富”,并收到良好效果。全镇今年共发展温室大棚200座,民兵科技示范园4个,新增养殖小区9个,人均来自牧业现金收入和纯收入均居全市最高。
7、服务中心工作。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方面,无论是防汛、防火和其他急难任务,镇党委都要求各村要以民兵为主,做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各民兵连都能按照镇武装部的要求完成任务。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召集民兵困难。由于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各村青壮劳力纷纷外出打工。特别是农闲时节,民兵大量外出打工。因此,召集民兵开展各项活动和训练时难以将人员全部集中。
2、应征青年人员不足。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适龄青年就业门路扩大,因此近几年应征青年人数减少。
五、今后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国防教育。通过广播、版报、宣传栏、宣传单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广泛开展国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国防素质。
2、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开展工作的能力。
我就*镇20*年武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敬请评议。
*镇位于济源市东12公里处,总面积67平方公里,辖45个行政村,256个居民组,总人口4.1万人。*镇设置民兵营4个,设基干民兵连1个,人数为150人,普通民兵连40个,文秘写作网人数为4150人。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武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武装工作能够按照市人武部要求高标准完成,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镇党委、政府做到经常参与武装工作,主动关心武装工作,大力支持武装工作,给武装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武装工作
镇党委、政府坚持贯彻党管武装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定期召开党委会,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职责,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开展对武装工作的意义和党管武装工作精神的学习,提高对武装工作的认识,使每个领导干部明确武装工作的职责,定期听取了解武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排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武装工作顺利开展。
二、执行制度情况
1、我们党委“一班人”能够全面按照上级党委和军事机关制定的制度和规定,坚持党委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对武装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能够认真坚持党委议武制度。市委、市人武部的每一次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置,我们都纳入党委会(扩大会议)来传达、学习和研究,年初,镇武装部将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由党委按照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武装工作方案,并做出决定。在日常生活中,武装部能把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党委都能一一给予解决。同时,武装部也能给党委当好参谋,做好助手,积极想方设法开创武装工作的新局面。镇党委也把武装工作尤其是民兵组织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日常养,经常用,拉得出,能战斗。
3、在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军事日制度方面,镇人武部根据实际,结合有利时机,能较好地组织军事日活动,党政班子领导都能积极参加。“八一”建军节、春节前,镇党委、政府、武装部组织军烈属座谈会。同时,由镇党委、武装部领导带队至市人武部慰门。
4、在检查评估武装工作方面,年初,镇党委根据武装部的全年工作规划,把一些重点工作如征兵、整组、义务兵优待金的统筹、民兵训练费、民兵干部的配备待遇等方面,列入对各村的综合指标考评责任书中。年末武装部参加对各村关于民兵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考评,奖优罚劣,促进了各村对民兵工作的重视,使民兵工作真正实现了党的领导。
三、开展工作情况
1、建队伍。按照市政府、市人武部关于民兵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关精神,我镇通过公开招聘,成立了6人的民兵巡逻小分队,配合派出所加强治安巡逻,有力地保证了当地治安环境。
2、加强武装部正规化建设。今年在镇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仍投资1万余元为武装部配置电脑、打印机、及上网设备,实现武装部自动化办公;为武装部配备专车1辆,提高武装部整体装备水平。
3、征兵工作。超额完成市人武部下达的进站指标,今年共征集新兵24名。
4、搞好双拥工作。优待金兑现方面,我镇于99年开始将优待金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00元,并保证按时完成发放。每逢过节,都登门慰问并发放慰问品。“八一”、春节都分别召开军烈属座谈会,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加强国防教育。结合国防教育日,我镇开展了万人签字、国防教育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镇机关干部、广大中学生的国防意识得到了加强。同时,针对各个节日,如青年节、党的生日、“三八”节等节日,镇武装部结合各民兵连一道开展各式各样的文体活动,宣传国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6、积极开展“民兵带富”工程。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兵思想政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我镇积极组织广大民兵开展“一兵带一排、一排带一连、一连带全营”的“民兵带富”,并收到良好效果。全镇今年共发展温室大棚200座,民兵科技示范园4个,新增养殖小区9个,人均来自牧业现金收入和纯收入均居全市最高。
7、服务中心工作。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方面,无论是防汛、防火和其他急难任务,镇党委都要求各村要以民兵为主,做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各民兵连都能按照镇武装部的要求完成任务。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召集民兵困难。由于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各村青壮劳力纷纷外出打工。特别是农闲时节,民兵大量外出打工。因此,召集民兵开展各项活动和训练时难以将人员全部集中。
2、应征青年人员不足。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适龄青年就业门路扩大,因此近几年应征青年人数减少。
五、今后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国防教育。通过广播、版报、宣传栏、宣传单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广泛开展国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国防素质。
2、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开展工作的能力。
(一)认真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增长、落实工作,做到抚恤定补款及时足额发放。
2.认真执行《__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做到优抚医疗专项经费调拨及时,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费实报实销,其他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和优抚医疗双重保障。全面实施优抚医疗“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优抚对象市外就医的医药费单据收缴、报销及时,发放到人。
3.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财政筹集机制,确保优待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持之以恒地开展好“爱心献功臣行动”,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
4.认真落实好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按时完成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确保退伍军人一次性上岗就业,切实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妥善解决好涉军稳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定。
(二)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宣传党领导全国军民团结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对实现“中国梦”和“强军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军民融合式深度发展的新要求,引导各级牢固树立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拥护军队、爱护军人、保护军事设施的观念,增强履行国防义务、支持军队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以“热爱驻地、热爱__、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为主题的拥政爱民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部队官兵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
(三)广泛开展为驻区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主要是“十个围绕”:围绕贯彻强军目标,解决部队训练演习、战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进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围绕部队重点工程建设,在场地、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围绕保护军事设施安全,大力整治驻军部队营区周围治安、卫生环境;围绕部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地方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协助部队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开展技术革新和攻关;围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解决军人及其家属涉诉、涉法问题;围绕影响军地军民关系的突出问题,着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围绕军队保障社会化,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围绕活跃部队文化生活,深入部队开展慰问演出;围绕部队官兵存在的实际问题,主动帮助部队解决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困难;围绕贯彻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抚安置工作。
(四)深入开展“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活动。
1.建立详实准确的现役官兵电子档案信息库。各街办先期进行调查统计,5月中旬前,将现役官兵和军属信息认真进行核对并报区人武部。5月底前,组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掌握本地籍现役官兵、军属基本情况,并进行数据汇总和上报。今后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各街办要及时上报新兵及军属基本信息。
2.定期到军(烈)属家中走访。每年利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对本地籍现役官兵军属进行登门走访,掌握军属实际困难、了解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涉军维权矛盾问题、转达党和政府以及部队的关怀。
3.帮助特困军(烈)属率先进入小康排解后顾之忧。对特困军属进行调查摸底,搞清致贫原因、贫困程度、脱贫途径,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帮扶方案,并协调督促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落实。建立帮扶岗位责任制,对每个成员单位都明确帮扶对象,保障军属家庭遇有困难能够随时找、随时帮,确保贫困军属率先脱贫,率先跨入小康行列。
4.征求官兵及所在部队意见。利用电话、书信、网络等方式,向本地籍现役官兵及所在部队征求对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武部,以及民政部门的意见建议。每季度收集汇总一次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重要特殊情况,进一步做好改进和加强工作。
5.悬挂“光荣军属”荣誉牌。“光荣军属”荣誉牌由区民政局统一制作,结合送兵和走访慰问活动向本地籍现役官兵家属发放。对于农村、城镇居住的军属,都要发送悬挂到户;大力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
6.送好立功受奖喜报。区人武部协调本地籍现役官兵所在部队按规定邮寄喜报,由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和区民政局领导负责,亲自将喜报送到军属家中。对于在城镇社区居住的军属,各街办要在小区公共宣传专栏介绍立功情况、宣扬
先进事迹,增强军人和军属的自豪感、荣誉感。7.在区政府网站和部队政工网开辟“喜看家乡新变化,建功立业在军营”专栏,广泛动员本地籍部队官兵发表对家乡发展成就的感受。各街办要及时汇报本地现役官兵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宣扬本地籍官兵矢志报国、爱军习武的先进事迹。
8.评选模范军(烈)属。每年“八一”前,由区人武部牵头,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妇联组织评选表彰一次模范军属,并及时将评选情况报军分区政治部及市民政局、市双拥办,择优推选参加市上组织的“模范军属”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的浓厚氛围。
9.致慰问信。每年春节前夕,由区人武部和区民政局统一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名义向每位本地籍官兵送去慰问祝福,传递家乡发展形势,激励鼓舞斗志。
(五)驻区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任务。加强抗洪救灾、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等各类演练,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组织部队和民兵参与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帮扶敬老院等军民共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军民共建示范点。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抓好国防教育,抓好学生军训,不断深化全民国防观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制定《__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军地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工作落实阶段(5月中旬)。各街办、各有关部门、驻区部队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分头行动,抓好落实。
(三)迎检准备阶段(5月下旬)。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自查,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制定迎接省级检查考评工作方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双拥创建”各项工作全部到位,接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全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由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区双拥办:负责双拥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加强与成员单位、各街办和驻区部队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区活动;组织开展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协调和解决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双拥创建工作资料。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做好部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协助解决好企业中困难干部的生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双拥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军民共建活动;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奉献精神,倡导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的社会风尚。
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督促落实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搞好军事保障服务。
区发改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协调军队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
区教育局: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利用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国防意识,帮助部队培养国防现代化人才;开展军队和学校共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支持驻区部队所需的训练和建设经费;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中的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双拥创建工作经费。
区公安分局:做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助部队保护好军事设施;依法惩治破坏军事设施、侵害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随军、随迁家属户口迁移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军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干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排优解难;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
区住建局:协调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
困难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国防战备公路的维修保养,确保军事运输畅通;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文明车站、文明运输活动,在车站开设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和休息室。
区农牧局:扶持农村贫困军属发展农业生产,脱贫致富。
区卫生局:支持军队卫生事业改革和建设,协调医院对军人和优抚对象实行挂牌优先服务,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区粮食局:协助做好部队的粮油供应工作。
区文体局:帮助部队培训文化骨干,组织文艺团体创作演出歌颂人民军队、反映军民鱼水情谊的文艺节目,组织图书发行单位为部队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支援和帮助;配合搞好节日期间的军民联欢活动。
区文物旅游局:落实关于政府文物园林、旅游景点向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开放的规定。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要发挥好职工、团员、妇女的作用,建立烈属军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关爱、帮扶机制。
各街办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调辖区驻军和地方的关系,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他们执行多样化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土地流转工作正常开展。紧紧围绕“集约”目标,按照依法、有序、有效的原则,扶持发展本地重专大户,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外来业主,实现近10000亩土地向大户(业主)流转、集中,土地集约化经营占全镇耕地面积的48.5%。
二是结构调整工作有序推进。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狠抓结构调整工作。实现烤烟种植6923亩,产烟1.7万担,产值1058万元,创税230万元,为财政创收128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另外,还因地制宜地发展了特色农业种植项业。
三是农民新村建设成效明显。新建农民新村点一个,规划占地面积32亩、总建筑面积8550平方米,集中居住60户,预计建设总投资400万元。目前,已完成场平,有8户正在紧张建设之中,年前可望实现入住新居。
四是“森林工程”全面启动。高速路景观林带建设全面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涉及面积16628亩,发放林权证2789本,签订流转合同1145亩。
二、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跨越
围绕建设总部经济强镇目标,解放思想,细化措施,优化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新引进、注册企业7家,注册资金达1300万元。技术公司发展前景好,公司税收回报高,国际货运翻开了国际货运的新篇章。
月日,酒业(集团)分公司举行了盛大的出酒仪式,一期工程基酒年产量500吨,二期建设目标年产基酒1000吨,3期建设目标年产基酒2000吨,拉开了诗仙工业园建设的序幕,为建立工业产业群奠定了基础。
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投入资金120多万元,加强了路、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新修公路5条4.5公里,硬化公路3条12公里,整治公路14条63公里;建烟水配套池11口,蓄水量19200立方米;完成造林绿化600亩,绿化分余路段镇乡级公里公路10余公里;疏通河道0.2公里,清淤渠道11公里,新增干支渠道0.5公里;新增田间渠道0.5公里,整修病库1座;新修水池20口,整治25口,新建人畜饮水池9口;在和完成国土开发整理4000亩。
四、财政税收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方面,大力培育税源,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另一方面,加大税收征收力度,千方百计挖掘潜力,做到应收尽收;第三,切实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保证对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必需办公用品等支出,削减不必要的财政支出,确保财政正常运转。年财政收入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完成全口径财政税收848万元,其中国税688万元、地税154万元,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260.9%、292.8%、171.1%;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84万元,占目标任务的238.7%。另外,完成契税6万元、烟叶税230万元,年财政税收超过1000万元,实现历史性突破。
五、社会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效,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0%,征收社会抚养费40万元;民政社保工作有序开展,申报批准各类养老保险人员4266人,发放各类民政、社保资金140多万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狠抓冬季征兵工作,组织20名适龄青年到区集中体检,共向部队输送合格兵员6名;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13989人,参合率达90.7%;建成综合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4个,开展了电影下乡活动,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另外,组建了老年协会,创造条件开展了群众坝坝舞健身活动。
六、党的建设得到了加强
(一)夯基础,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1.村级阵地建设得到加强。今年,共投入30多万元,对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了全面建设,并分别在6个村和区配齐了计算机等远程教育设备,每个村都配备了电教播放员并参加了上级的培训。
2.村级干部待遇得到提高。严格按照区委有关落实村干部待遇的文件精神,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落实村组干部待遇,保证村组干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拖欠,不克扣,以提高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并向困难退职村干部送去慰问金。今年七一前夕我镇共慰问退职村干部8人,送去慰问金1000元。
3.党员发展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十六字方针的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联名推荐制、公示制、考察制、票决制,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严把党员入口关,并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共发展的14名党员,按期转正党员9名。另外,利用在市浦东新区成立的镇流动党支部,密切联系外出流动党员,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4.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按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主要设置了政策宣传岗、产业调整、治安调解岗、扶贫帮困岗、村务监督岗等类型,在今年我镇实施的万亩烤烟项目中,我镇党员充分发挥模范作用,踊跃参与,带头种烤烟,有28名镇村党员干部是种烤烟100亩以上的大户。
(二)抓干部,发挥干部的核心带头作用。
1.加强班子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民主政治建设,结合“三进三同”和“万名干部驻村”、“干部大走访”等活动,深入村组、社区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0名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到活动中,其中主要领导接访(约访)群众109人次、走访群众116人次、受理事项21件、已解决16件,班子成员接访(约访)255人次、走访群众273人次、受理事件17件、已解决8件,社会和谐稳定。
2.强化干部管理。坚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赶场面对面”活动以及“强作风、保增长”活动为载体,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
(三)认真开展主题活动,推动各项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强作风、保增长”活动,在区委召开动员会后,镇里立即召开班子成员会,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并结合实际,反复研究制订了实施方案。在这之后,立即召开全镇动员大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安排部署了全镇的学改活动。
特别是在两个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把推动全镇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作为活动的根本出发点,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实现了主题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两丰收,特别是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扩大招商引资和增加财政税收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四)宣传精神文明工作全面推进。
1.理论学习工作稳步推进。镇里成立了中心学习组领导班子,制定了《年党委中心组及全镇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年镇创建星级学习型领导班子工作方案》及《党建精神文明考核细则》等,围绕星级学习型班子创建目标,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
2.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积极配合做好了“强作风、保增长”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烤烟生产、努力打造烤烟第一镇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我镇就烤烟生产发展、招商引资、政务易示范、企业发展等方面在区级新闻媒体报道10次以上,其他方面的报道10余条,全面完成区委区府下达的信息目标任务。
3.精神文明创建扎实有效。“服务下乡”活动成效显著,全年进行科技和技能培训3期,培训农民200多人次,发放科技资料2000份;到农村放映电影24场,观众达1万人次;卫生院组织到社区和农村义务就诊3次,免费为群众看病500余人次;综治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到村进行法律咨询活动若干场次,散发普法资料5000多份,为300多人次的群众解答咨询。“文明卫生场镇”创建扎实有力。成立了“场镇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挂帅任组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共推荐上报区级文明单位5个、文明村3个和星级服务窗口2个,并全面完成了年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任务。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镇领导和各部门分工合作,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全镇共签定目标责任书32份,形成领导负责,部门牵头,落实单位、人员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镇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强化管理,实施廉政监督卓有成效。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廉政考核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述职述廉制度、廉政监督制度、廉政工作督察制度、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廉政举报制度等,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从而规范了全镇党员干部的言行。
3.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抓好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镇中层干部、村居负责人的经济审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财务内审工作,时刻提醒我们镇村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镇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公开廉政承诺,半年、一年开展述职述廉、开展廉政测评,结合“干部赶杨面对面”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以“四有、三公开、三民主、四个活动”为载体,各村居设立了固定的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了固定的独立的党务、村(居)务和财务公开栏,成立了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财务理财小组,村务公开工作开展较好。
5.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较好。认真开展了“倡廉活动月”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三合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从源头上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全体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包项责任制,机关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镇纪委收到群众2件,办结2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受到群众好评。违纪案件立案1件,查处结案1件。
年工作要点
年是我镇发展的关键之年,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总部经济强镇、烤烟生产重镇和西部特色窗口城镇目标,立足镇情,真抓实干,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新,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结构调整工作。依法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实现土地流转50%,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路子;以提高产量、质量和比较效益为重点,巩固发展烤烟生产,确保实现烤烟产量10000担;巩固抓好茶叶、水果、大米、西瓜等特色农业项目发展。
二是继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以情招商,以商招商,力争实现招商引次2000万元的目标,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